公共危險罪
」 毒駕 酒駕 車禍 依托咪酯 喪屍煙彈
毒駕如炸彈!高雄男吸喪屍煙彈暴衝撞飛情侶 車內再搜21顆毒彈
高雄市大寮區19日凌晨發生一起驚悚毒駕事故,一名36歲倪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鳳屏二路與河堤路一段路口時,車輛突然失控暴衝,直接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雙載機車,造成一對情侶遭強大撞擊力道噴飛倒地,兩人均出現骨折情形,所幸送醫後意識清楚,沒有生命危險。事故發生後,失控轎車並未立即停下,而是持續向前衝撞路旁店家,將鐵皮外牆撞毀,幸好當時店內無人,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初步酒測結果顯示倪男酒精濃度為零,但員警在車內查獲電子煙及21顆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也就是俗稱的「喪屍煙彈」,因此立即對倪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確認涉嫌毒駕。警方隨即將他依法逮捕,並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除了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外,車輛也被移置保管,駕照將面臨吊扣一至二年的處分。近年來,依托咪酯因被不法人士摻入電子煙中吸食而受到社會高度關注。由於吸食後可能出現精神恍惚、反應遲鈍、四肢不自主顫抖,甚至短暫失去意識等症狀,因此被稱為「喪屍煙彈」。若吸食後仍駕車上路,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讓其他無辜用路人成為受害者。此次事件中,原本只是正常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與乘客,卻因他人的毒駕行為遭受嚴重傷害,也再次凸顯毒品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巨大威脅。警方呼籲,毒駕的危險性並不亞於酒駕,甚至可能因藥物影響導致更難預測的失控行為。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吸食毒品後絕不可駕駛任何交通工具,以免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目前,全案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以釐清事故發生原因及相關責任歸屬。
酒駕轉彎慘了!高雄翁衝輕軌撞號誌桿 酒測0.49慘吞天價賠償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離譜的酒後駕車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飲酒後仍駕駛自小客車上路,行經博愛二路準備左轉大順一路時,疑因酒精影響判斷能力,加上當時天候不佳、下著大雨,車輛突然失控偏離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遵行標誌桿,造成車頭嚴重毀損、保險桿脫落,整輛車更一度「騎上」軌道邊緣動彈不得,驚險畫面讓路過民眾全都看傻眼。警方獲報後立即趕往現場處理,發現王男僅有輕微擦挫傷,意識仍相當清楚,因此未送醫治療。然而,員警靠近時便聞到濃厚酒氣,經酒測後確認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49毫克,遠遠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法逮捕,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車輛卡在輕軌軌道上,導致高雄輕軌一度無法正常通行,必須採降級運轉方式維持服務,直到拖吊車抵達現場將事故車移除後,歷經約一小時才恢復正常通車。所幸事發當時並未有輕軌列車直接撞上事故車,也沒有波及其他用路人,否則後果恐怕更加嚴重。警方指出,王男除了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外,也可能涉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後續將由檢方進一步偵辦。此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闖入輕軌專用軌道區,也違反《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最高可再開罰7500元。除此之外,遭撞毀的號誌桿、石墩及相關輕軌設備修復費用,也將由高捷公司依法向肇事駕駛求償,刑責、行政罰與民事賠償三重代價,恐讓王男付出極為沉重的經濟成本。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違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即使只是短距離行駛,也可能因酒精影響反應能力而釀成重大事故。民眾若有飲酒聚會,應選擇代駕、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一時失誤,不但吃上官司,還得面臨高額賠償,甚至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毒駕失控撞燈桿!嘉義男驗出3類毒品全陽性 精神恍惚遭警當場逮
嘉義市四維路17日下午發生一起毒駕自撞事故,一名44歲廖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四維路時,不明原因突然失控撞上路旁燈桿,造成車頭嚴重毀損,所幸駕駛自行脫困,僅受輕傷,並未送醫治療。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事故,卻發現廖男精神狀況異常,不僅目光呆滯、神情恍惚,甚至無法穩定站立,行為舉止明顯與一般交通事故駕駛不同,因此依法對其進行毒品唾液檢測。經檢測後,警方發現廖男對安非他命、愷他命以及苯二氮平類藥物均呈現陽性反應,顯示體內疑似含有多種毒品或管制藥物成分,隨即依現行規定將他當場逮捕,並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仍將進一步釐清毒品來源及是否涉及其他違法情事。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時間為17日下午2時21分,接獲民眾報案後迅速抵達現場,除了完成交通事故蒐證,也針對駕駛人的身心狀況進行評估。由於毒駕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更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重大傷害,因此警方對於疑似毒駕案件都會依法嚴格查辦,避免悲劇發生。
酒駕失控衝進輕軌!撞斷號誌害停駛 64歲駕駛恐吞重罰還得賠慘
高雄市鼓山區17日晚間發生一起酒後駕車自撞事故,一名64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博愛二路與大順一路口,準備左轉時疑似因酒後駕駛導致操作失控,車輛突然偏離原本車道,直接衝進高雄輕軌軌道區,猛烈撞擊軌道旁石墩及交通號誌桿,造成號誌桿當場斷裂、車頭嚴重毀損,事故也一度影響高雄輕軌正常行駛,被迫暫停營運,所幸未波及其他用路人,也沒有造成乘客受傷。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救護人員檢查後確認王姓駕駛僅受到輕微擦傷,意識清楚,並表示不需送醫治療。然而警方依規定進行酒測時,發現王男呼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49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當場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將其逮捕,並依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由於事故造成車輛橫跨道路及輕軌軌道,交通號誌設施也遭撞毀,警方隨即協調拖吊車到場排除事故車輛,同時進行交通疏導及現場清理。經過約一小時的搶修作業後,輕軌恢復正常通行,道路交通也逐步恢復順暢,避免影響更多民眾通勤。警方指出,王男除了將面臨刑法公共危險罪的刑事責任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可能被處最高12萬元酒駕罰鍰;另外,因非捷運車輛違規駛入輕軌軌道區,也涉及違反《大眾捷運法》第50條規定,可再處最高7,500元罰鍰。由於事故造成輕軌設施及交通號誌受損,並影響列車營運安全,警方也將依涉嫌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偵辦,後續高雄捷運公司也可能依法向王男提出民事求償,相關賠償金額恐相當可觀。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及自身生命安全,更可能危害其他用路人及公共運輸系統,甚至必須承擔刑事、行政及民事三重責任。民眾如有飲酒,應選擇指定駕駛、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切勿心存僥倖,以免付出沉重代價。◎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騎士違規迴轉慘了! 被逮無照又「唾液快篩陽」慘被送辦
北市文山二分局萬盛派出所員警日前於汀洲路四段與溪洲街口執行勤務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違規迴轉,當場將其攔下,未料盤查過程中卻發現男子神態恍惚,且其為無照駕駛,對其進行唾液快篩測試後,結果為陽性反應,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將男子逮捕送辦。據了解,42歲擔任清潔工的蘇姓男子,日前在前往上班途中因違規迴轉遭警方攔下,未料卻先是被警方發現其無照駕駛,且過程中蘇男不斷眼神飄忽,明顯精神不濟,讓警方懷疑其疑似不能安全駕駛,當場對其進行唾液快篩測試,經確認結果為陽性反應後,當場將蘇男逮捕,並扣扣車扣牌。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文山二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更會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反應能力及專注力,增加交通事故發生風險,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警方將持續強化毒品查緝及取締毒駕、酒駕等危險駕駛行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台中沙鹿「酒駕男闖紅燈」釀5車連環撞 害6人受傷送醫
台中市沙鹿區向上路長下坡路段12日晚間發生一起酒駕造成的連環車禍。一名58歲李姓男子酒後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向上路與屏西路口時,疑似未依交通號誌停等,闖紅燈衝入路口,接連撞擊2輛自小客車、1輛普通重型機車及1輛腳踏車,造成現場5車受損、6人受傷送醫,所幸傷者皆無生命危險。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晚間8時30分左右,李男當時沿沙鹿區向上路由東往西行駛,行經屏西路口時,疑似未依號誌停車,撞上屏西路方向綠燈直行的多輛車輛。猛烈撞擊造成多部車輛嚴重受損,車體零件散落路面,事故現場一度影響交通通行。58歲男子酒駕造成5車車禍。(圖/翻攝臉書/沙鹿之美)消防與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協助傷者送醫救治,並同步進行交通疏導,避免因駕駛人減速圍觀而引發二次事故。事故共造成6人受傷,經送醫治療後,傷者皆意識清楚,目前均無生命危險。清水警分局指出,員警到場後立即對李男進行相關檢測,毒品快篩結果為陰性,但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法定標準,已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警方完成偵訊程序後,已依法將李男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清水警分局也指出,向上路長下坡路段向來為轄區交通事故防制及酒後駕車取締重點區域。警方再次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也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嚴重威脅,民眾應落實「酒後不開車、宿醉不上路」觀念,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毒駕如失控飛彈!女子零煞車猛撞轎車 驗出3毒陽性遭重罰送辦
新北市中和區12日凌晨發生一起驚險車禍,一名44歲卓姓女子駕駛租賃小客車,載著50歲唐姓丈夫準備返家,行經興南路二段一間超商前時,竟在完全沒有減速、沒有煞車的情況下,高速追撞停放路旁的一輛轎車,猛烈撞擊瞬間發出巨大聲響,讓站在車旁的兩名民眾嚇得立刻閃避,所幸反應及時,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從監視器畫面可見,卓女駕駛的車輛一路直行,過程中沒有任何煞車跡象,彷彿駕駛人瞬間失神,車頭直接撞上停放在超商前、由27歲蕭姓男子所有的小客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兩輛車車頭及車身均嚴重毀損,現場零件四散,事故畫面相當驚人。警方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處理,初步確認卓女並無酒駕情形,但員警發現她神情恍惚、言詞閃爍,精神狀況明顯異常,因此依法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測結果顯示,她對鴉片類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毒」)以及安非他命均呈現陽性反應,警方當場依現行犯將她上銬逮捕,並帶返警局偵辦。警方表示,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能力、反應速度及注意力,即使沒有酒精反應,也可能導致駕駛失控,進而釀成重大交通事故。本案雖然幸運沒有造成任何人受傷,但若當時路旁有行人或機車經過,後果恐怕不堪設想。全案警詢後,卓姓女子依涉嫌公共危險罪(毒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另外,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最高可處新台幣12萬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扣繳車牌,事故所駕駛的租賃車也依法移置保管。警方再次呼籲,毒駕與酒駕同樣危險,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付出沉重法律代價。
屏東女酒駕撞倒外送員 再撞斷150萬測速桿「90度插進水溝」
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三段與新厝路口,12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酒駕車禍。49歲蔡姓女子駕車先撞上同向行駛、準備左轉的62歲林姓外送員,隨後失控衝撞路口固定式測速照相桿,整輛車90度插進路旁水溝,造成2人受傷。據了解,蔡女沿中正路三段往崁頂方向行駛時,先撞倒林姓外送員,林男人車倒地滑行;蔡女車輛隨後繼續往前衝,撞斷路口固定式測速照相桿後才停下,強大撞擊力道導致車輛90度斜插進路旁水溝,現場滿地碎片。蔡女及林男均送往東港安泰醫院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對蔡女實施酒測,酒測值為每公升0.44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被撞毀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造價約150萬元,已使用近9年,除依法追究蔡女刑事責任外,也將依法向肇事者求償。◎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未打方向燈釀命危、酒駕再撞飛外送員! 高雄屏東2起驚悚車禍
高雄市三民區與屏東縣東港鎮接連發生兩起重大交通事故,不僅造成騎士重傷命危,更有酒後駕車撞毀測速照相設備,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兩起事故雖然肇事原因不同,但都再次凸顯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的重要性,也讓道路安全議題再度成為焦點。第一起事故發生於11日晚間7時15分左右,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與九如一路口。一名57歲林姓女子駕駛休旅車沿民族一路北上,下民族陸橋後準備右轉九如一路,警方初步調查指出,林女疑似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也未依右轉號誌指示通行,導致後方同向直行、22歲越南籍黎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兩車發生猛烈碰撞。強大的撞擊力讓黎男當場噴飛倒地,身體多處擦挫傷,左腿嚴重骨折且深可見骨,現場失去生命跡象,經救護人員緊急處置後送醫搶救,目前仍在急救中。警方表示,林女經酒測後並無酒駕情形,但仍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詳細事故責任及肇事原因仍有待交通事故鑑定進一步釐清。第二起事故則發生於12日上午8時許,屏東縣東港鎮中正路三段與新厝路口。一輛白色休旅車與一名騎乘普通重型機車的外送員發生碰撞後,休旅車瞬間失控,先撞斷路口固定測速照相桿,再一路衝向路旁排水溝,整輛車幾乎呈90度角插入溝渠,僅剩車尾翹起,現場車體零件及測速設備碎片散落四周,畫面十分驚悚。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人車趕往現場救援,61歲林姓男騎士及49歲蔡姓女駕駛均意識清楚,分別因擦挫傷送醫治療。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蔡女沿中正路三段行駛時,與準備左轉新厝路的林男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後警方依法實施酒測,結果顯示林男並未酒駕,而蔡女酒測值高達0.44毫克,已明顯超過法定標準,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將其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送外送逆向遭公車撞上!男疑用藥恍神釀禍 快篩陽性遭送辦
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四段9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43歲的楊姓騎士騎乘機車準備外送,卻一路沿著羅斯福路四段逆向行駛,遭起步公車直接撞上,造成騎士身上多處擦挫傷,被緊急送醫,所幸除騎士外並未有他人受傷。而警方後續前往醫院對騎士進行唾液快篩,驚見唾液快篩陽性反應,惟並未在楊姓騎士身上查獲毒品,楊男表示因服用藥物才有精神不濟之情形,仍遭警方以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據了解,9日中午12時許,43歲的楊姓騎士聲稱準備送外送,卻在行經羅斯福路四段南向北逆向行駛,其右側車身與沿同路北向南順向行駛第1車道之公車右前車頭發生碰撞而肇事,造成身上多處擦挫傷,公車駕駛及公車上乘客均未受傷,雙方駕駛均無飲酒情形。惟警方後續對楊姓騎士進行唾液快篩時,呈現陽性反應,楊男送醫後表示自己因服用藥物導致精神渙散,由於其逆向違規及發生交通事故,客觀上已明顯不能安全駕駛,仍遭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中正第二分局呼籲,駕駛人駕車時應以順行方向行駛,請勿逆向行駛,遵循交通標誌標線,並避免服用藥物後駕駛,以確保行車安全。
氣象署技士毒駕被逮!騎車搖晃還逆向 身上搜出吸食器
氣象署技士驚傳毒駕被逮!北市中正一分局博愛所員警5月底於重慶南路上發現一名騎士公然逆向,當場將其攔查,過程中卻發現其精神恍惚,對其實施唾液快篩後呈現陽性反應,並在其深受搜出吸食器與安非他命,事後該名男子也被證實其身分為氣象署技士陳建安。現年43歲的陳建安為氣象署技士,卻在5月27日騎乘機車行經重慶南路前公然逆向,引起警方注意,過程中陳男明顯精神恍惚、神情呆滯,對於員警問話均無法具體表達,警方當即對其實施唾液快篩,發現結果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當場將陳建安逮捕,並在其身上搜出吸食器與安非他命。據悉,此次被捕早已非陳建安第一次吸毒被捕。全案後續除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送辦,並吊照、扣車、扣牌外,警方也在將依其違規逆向事件等舉發。中正第一分局呼籲,毒駕是危害社會的隱形殺手,其危險性不亞於酒駕。本分局將持續強力執法,全面加強攔查取締,守護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警方在此嚴正警告:毒駕絕對不可取,切勿心存僥倖。
台南二手車商毒駕睡翻快車道!3警車包圍還叫不醒 車內竟藏200克安毒
台南市一名45歲黃姓二手車商,疑似吸食安非他命後開車上路,昨(5)日深夜竟把車停在中西區快車道上呼呼大睡,民眾發現異狀報警。警方到場將他喚醒後,在車內查獲逾200公克安非他命,毒品唾液快篩也呈陽性反應,全案依毒品及公共危險(毒駕)等罪嫌移送法辦,並持續追查毒品來源。台南市二分局員警於五日晚間在轄區中華西路查獲一部車子停在馬路上睡著,進而逮捕毒駕的黃男。(圖/警方提供)台南市警二分局表示,員警獲報抵達現場時,發現黃男獨自待在車內沉睡,由於車輛停在快車道影響交通,加上駕駛始終沒有醒來,警方立即通知支援警力到場戒備。現場共有三輛巡邏車、六名員警到場處理,確認安全後才將黃男喚醒並要求下車接受盤查。未料,黃男才剛打開車門,員警便在駕駛座附近發現多包可疑夾鏈袋,經檢視確認為安非他命,總重量超過200公克。警方隨即對黃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當場依現行犯逮捕。據了解,黃男從事二手車買賣。他向警方辯稱,當天是外出談生意,因身體太疲累才會停等紅燈時睡著,並否認吸毒後立即開車,聲稱毒品是在前幾天施用,車上的安非他命也非販售用途。不過,警方對黃男說法持保留態度。由於他將大量安非他命直接放在車內,數量已遠超一般吸食者持有情形,不排除與毒品交易有關,後續將持續追查毒品來源及流向,釐清是否涉及販毒集團。警方偵訊後,將黃男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毒駕)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將擴大向上溯源,追查幕後毒品供應鏈。
獨/戰車女駕駛酒駕被逮 同車連長未勸阻還拖17天回報慘丟飯碗
陸軍蘭陽指揮部一名連長深夜邀女士官外出與朋友餐敘,隔天清晨離開時,明知女士官喝酒仍未阻止她開車,被警方抓酒駕並移送台北地檢署,連長未依規定於案發30分鐘內通報上級,而是在17天後才回報,遭蘭指部認定違反《陸海空軍懲罰法》、《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共記2大過、2小過,連長不服2大過害他退伍,訴願遭駁後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的懲處合理,判連長敗訴。酒駕女士官曾上過新聞,2020年蘭指部執行反擊待機位置遂行戰力防護任務,其中一輛開出營區的M60A3戰車就由本案女士官駕駛,當時她受訪表示,女性當裝甲兵比一般兵種更辛苦,她得獨自搬起3、40公斤的戰車彈,另外因為戰車的煞車特別「硬」,如果駕駛腿力不足就難以勝任,對於自己第一次開戰車行駛民間道路,她既緊張又興奮,覺得「自己好帥」。軍中少見的女性戰車駕駛如何淪為酒駕犯?案發前晚10點,機械化步兵營林姓連長邀約女士官去朋友家吃飯,席間有喝百威啤酒,隔日上午6點多,女士官開車載連長離去時遭員警攔查並測出酒測值0.33,由於她坦認犯下公共危險罪,北檢緩起訴處分1年、並要求在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支付公庫3萬元。林姓連長因「酒駕連坐罰」接到9千元罰單,但他更大的麻煩是飯碗不保,蘭指部召開懲罰評議會,指出連長身為單位主官應潔身自愛、以身作則,卻主動邀約女性部屬在外飲酒、也明知部屬已喝酒仍未規勸,導致發生酒駕事件,這部分違失記兩大過;至於連長沒在女士官酒駕被逮的第一時間回報部隊,則記兩次小過。懲處出爐後一個月,林姓連長因此退伍,他狀告蘭指部喊冤,事發時他已喝醉,不知道女士官有沒有喝酒,當然無從阻止酒駕,而且女士官只是移車到附近的停車格,車子一開出去警察就來了,違法情形並不嚴重;他沒立刻回報長官是顧慮連隊正在基地測驗,不願影響士氣,所以等到測驗結束主動向營長報告,並非他隱匿不報,不該懲處過重導致他退伍,請法官撤銷原處分和訴願決定。北高行認定,軍方內部調查無誤,駁回林姓連長的訴求。行政訴訟審理期間曾傳喚酒駕女士官,她的證詞更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她證稱連長在案發時打電話給營區人事官,還不准她跟別人說,因此法官判斷連長仍然清楚自己在做什麼事,才會要求部屬配合隱匿,所謂酒醉無力勸阻酒駕純屬卸責之詞。
北市刑大警「快篩陽、尿檢陰」 回診途中遭攔下送辦
台北市刑警大隊蔡姓偵查佐,6月30日上午休假駕車前往診所回診,在文山區臨停下車,因身形搖晃而遭轄區員警攔下,經毒品唾液快篩後呈陽性反應,他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檢方訊後諭令1萬元交保,後續尿檢則為陰性。據了解,蔡員近日因身體健康原因,服用醫師開立的處方簽藥物,而他6月30日休假,他藉此機會前往回診,途中行經文山區臨停下車,轄區員警見他身形搖晃,懷疑他毒駕實施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警方發現蔡員警職身分後隨即通報督察組,並依法舉發,而在蔡員車上和住處搜索後皆未發現違禁品,經採集尿液送檢後,確認為K他命陰性反應,檢察官訊後諭令1萬元交保,其車輛則被依法查扣。刑大表示,該員應訊時供稱自己近期因為健康因素,一直有在服用醫師開立的管制藥物,並當場提供相關處方籤以示清白,後續仍待詳細檢驗報告結果及偵審情形擬處相關責任。刑大強調,將會持續積極配合後續司法調查,並落實各項風紀維護作為,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秉持「毋枉毋縱」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持續深入釐清案情以維警譽。
毒駕心虛遇臨檢狂飆想逃 新莊警破窗逮人驚見「喪屍煙彈」與通緝女同車
新北市新莊區29日晚間發生毒駕案,42歲陳姓男子吸食依託咪酯和安非他命後上路,在四維路因違停遭警方盤查,陳男假意配合,卻趁隙加速逃逸,警方一路尾隨,於中正路與莊泰路口將其攔下,搜出毒品外還發現同車的36歲廖姓女子是通緝犯,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表示,警政署於29日執行全國同步取締毒駕專案,新莊分局除於轄內重要交通要道設置路檢點,加強查緝毒駕及各類不法外,各派出所巡邏警力亦持續針對可疑、易生危害之車輛依法實施盤查,強化查緝效能。29日晚間9時許,光華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部自小客車於四維路一帶違規停車,駕駛見警即駛離,警方依法尾隨並示意停車受檢,惟駕駛佯裝配合後突然加速逃逸,沿途危險駕駛,警方最終於新莊區中正路與莊泰路口成功攔停,並舉槍喝斥陳男下車,最終破窗將其逮捕。經唾液快篩檢測,陳男呈依託咪酯及安非他命類陽性反應,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扣車並製單舉發,後續另採尿送驗,並於車上查獲依託咪酯煙彈4顆、安非他命3包(毛重共計19.4公克)。此外,同車的廖女是士林地檢署發布之詐欺及侵占通緝犯,警方當場逮捕廖女,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及詐欺、侵占通緝等案,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新莊分局表示,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施用毒品後駕車更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警方將持續配合警政署各項專案勤務,並結合日常巡邏及路檢勤務,加強查緝毒駕及各類犯罪,維護交通安全與社會治安,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孫安佐持有槍械被起訴!獲100萬元交保喊「從未傷害任何人」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涉嫌今年5月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布火焰槍噴火影片,遭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槍砲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29日開庭審理,孫安佐對多項指控均否認犯罪。法官訊問後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並限制出境、出海。庭訊結束後,孫安佐步出法警室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隨後搭乘父親孫鵬駕駛的車輛離開法院。針對檢方指控他7度在供公眾通行道路使用火焰槍噴火,涉嫌公共危險罪,孫安佐當庭否認犯罪。他表示,當時是為了拍攝影片,同時進行相關實驗,自己對火焰特性及噴射距離相當熟悉,並未在有人經過時操作,也沒有朝易燃物或建築物噴射。法官詢問,若火勢意外延燒是否具備應變措施,孫安佐回應,自己清楚掌握火焰噴射範圍與距離,不認為會發生延燒情況,且都是朝空曠地點操作,若真的發生意外,也能利用身上的布料協助滅火。至於被控涉嫌恐嚇公眾罪部分,孫安佐同樣否認犯罪,並表示影片中已加註「安全第一,請勿模仿」等警語,認為並無恐嚇或危害公眾的意圖。檢察官則指出,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罪嫌,而對持有具殺傷力槍枝等重罪均不認罪。檢方認為,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且有反覆實施槍砲犯罪之虞,因此建請法院持續羈押。此外,檢方指控孫安佐持有霰彈槍、空氣槍及模擬槍各1把,其中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他對空氣槍鑑定結果提出質疑,請求重新送驗,並主張霰彈槍因缺少槍機,無法正常擊發,因此對相關指控提出爭執。法院審酌後,最終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同時限制出境、出海。稍早已到法院等候的孫鵬,也隨即辦理交保程序,將兒子接回。
無照+酒駕!南投2機車深夜互撞衝落「4米深大排」 3男重傷骨折
南投市工業路與樂利路口25日凌晨1時許發生嚴重車禍。20歲全姓男子無照酒駕騎乘機車並搭載劉姓男子,18歲陳姓男子則同樣無照酒駕騎車,兩輛機車同向行駛至路口時不明原因發生碰撞,隨後衝撞護欄,3人全數彈飛墜入路旁約3至4公尺深的大排水溝,造成全身多處骨折送醫。據了解,全男與陳男沿工業路由北往南行駛,行經樂利路口時發生碰撞,兩車失控衝上路口護欄後,3人當場被拋飛至大排水溝內。消防局獲報調派3輛救護車及消防車趕往搶救,因溝深地形不利救援,消防人員以長背板固定傷勢較重的傷者,再架梯將3人抬回地面,分送南投及南基醫院急救,隨後再轉往彰基、中山附醫及中國附醫繼續治療。經查,全男酒測值0.41mg/L、陳男酒測值0.58mg/L,均超過法定標準,2人亦無駕照,警方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將兩人函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育兒網紅載3歲女兒毒駕爆衝! 律師怒批:恐涉傷害、凌虐兒少罪
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與中山東路口22日晚間發生一起毒駕車禍案,一名36歲林姓育兒網紅駕車載著3歲女兒,失控衝撞多車後,最後衝入路旁安全帽店,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林女神狀況異常,並持有俗稱「喪屍煙彈」的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毒品快篩亦呈陽性反應。對此,律師王至德批評,「不顧3歲的女兒在一旁就開始吸毒,都沒有想過女兒會吸進這些毒品嗎?這還算是愛小孩嗎?」王至德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吸食二級毒品當然是犯罪,最高可以判3年有期徒刑,而毒駕最高同樣可處3年有期徒刑,至於故意在密閉的車廂內吸毒,讓小孩吸入毒品煙霧,造成孩子身體不適或健康受損,這就是傷害罪或凌虐兒少罪,由於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所以要加重其刑至2分之1。王至德直言,一般育兒網紅大多是在網路上分享親子日常,塑造愛孩子的形象,結果林女毒癮發作,不顧3歲的女兒在一旁就開始吸毒,「都沒有想過女兒會吸進這些毒品嗎?這還算是愛小孩嗎?」王至德傻眼道,明明知道喪屍煙彈吸食後根本沒辦法好好開車,卻還硬要開車上路,到底是想害誰?「看來這位網紅媽媽現在最需要的不是粉絲的點讚或廠商的業配,而是戒毒所的通知書。」回顧此案,林女在22日晚間6時許,吸食依托咪酯後,駕駛一輛白色Lexus休旅車要從龜山回到桃園住處,行經中山東路往三民路方向時突然失控,擦撞對向的保時捷,又撞上同向的Toyota轎車,最後報衝進路口安全帽店,造成店家櫥窗玻璃碎裂。警方獲報趕抵現場處理,發現林女神情恍惚、手指抖動,員警在車內查獲依託咪酯菸彈,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其呈陽性反應,林女則辯稱毒品是朋友給的、不知來源,警方訊後將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23日複訊後聲請羈押,桃園地院法官認定她自制力薄弱,深夜裁定收押2個月。
育兒網紅「載3歲女毒駕」撞安全帽店!黑歷史被挖出 疑2個月前才出事
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與中山東路口昨(22日)晚間6時許,發生1起驚悚連環車禍。1輛自小客車失控衝撞多車後,還直接撞進路旁安全帽店,強大撞擊力道造成店家櫥窗玻璃碎裂,場面相當驚險,所幸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事發後,肇事的林姓女駕駛被查出涉嫌毒駕遭檢方聲押,黑歷史也跟著曝光。警方調查,36歲林姓女子當時駕車載著3歲女兒,沿中山東路往三民路方向行駛,途中車輛不明原因失控,先後撞上保時捷及豐田轎車,隨後再衝入路旁的安全帽店,嚇壞周邊民眾。警方到場處理時,發現林女精神狀況異常,經進一步盤查後,查獲其持有俗稱「喪屍煙彈」的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毒品快篩亦呈陽性反應,同時在車內起獲相關煙彈等證物,初步認定涉毒駕情節。據了解,林女在社群平台擁有上萬名粉絲,長期分享育兒與旅遊生活,此次卻爆出毒駕並載幼童上路,引發社會譁然。事故畫面在網路流傳後,也有網友爆料指出,林女疑似並非首次發生交通糾紛。有人貼出對話紀錄稱,今年4月其男友曾遭林女開車撞擊,當時還涉及肇事逃逸情形,相關說法引發熱議。警方表示,經初步調查與毒品檢測結果後,已依涉嫌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林女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複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另一方面,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也已介入,針對同行幼童啟動後續關懷與保護機制。全案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歸屬。
「不孕症光明燈」載3歲女兒毒駕撞進安全帽店 育兒網紅遭聲請羈押
桃園市桃園區22日晚上發生毒駕案,36歲林姓女子載著3歲女兒駕車行經中山東路,突然失控擦撞2車,又撞進一旁的安全帽店,警方獲報後到場,見其神情恍惚,又在車上起獲喪屍煙彈,經唾液快篩後確認呈陽性反應,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22日晚間6時許,林女駕車載女兒要從龜山回到桃園住處,行經中山東路往三民路方向時突然失控,其車輛跨越雙黃線擦撞對向的保時捷,又撞上同向的豐田汽車,最後撞進路口安全帽店,現場車輛零件散落一度,場面怵目驚心,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獲報後趕抵處理,見林女神情恍惚、手指抖動,下車後更只顧查看車損情況,警方在車內查獲依託咪酯菸彈,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確認其呈陽性反應,林女則辯稱毒品是朋友給的、不知來源,警方訊後將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據了解,林女為「育兒網紅」,在IG上有2.4萬粉絲,自稱曾「10次懷孕」,包括3次子宮外孕和6度流產,歷經千辛萬苦順利產下女兒,主打「不孕症光明燈」,如今卻載著女兒毒駕,檢方訊後則向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