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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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軍背妻偷吃女同袍!軍中宿舍偷情遭抓包雙雙退伍 小三判賠30萬
桃園1名職業軍人背著妻子與女同袍發展不倫戀,2人不僅透過通訊軟體LINE互傳曖昧、露骨訊息,甚至多次在軍中宿舍發生性行為,嚴重違反軍中相關規定,最終遭服役單位查獲,雙雙被強制退伍。人妻得知丈夫外遇後身心受到嚴重打擊,憤而向女方提告,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女方明知男方已有配偶,仍與其發生性關係,已侵害配偶關係所衍生的身分法益,判決應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人妻阿芳(化名)與丈夫阿國(化名)於民國102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兩人婚姻關係至今仍然存續。不料,自民國113年11月起,阿芳逐漸察覺丈夫行為異常,經過多次追問後,阿國才坦承自己與女軍人小美(化名)發展出婚外情,這段不倫戀才因此曝光。法院調查發現,小美與阿國的婚外情始於民國113年7月,直到同年11月間,2人持續透過LINE傳送曖昧及露骨訊息,期間更不只1次在軍中宿舍發生性行為。由於2人的行為嚴重違反軍中男女不得同寢過夜等相關規定,最終遭到服役單位查獲並予以處分,2人也因此被強制退伍。阿芳得知丈夫不僅背叛婚姻,還與女同袍在軍中宿舍發生性關係,身心受到嚴重創傷,遂依民法侵權行為相關規定提起訴訟,向小美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面對阿芳提告,小美則提出多項理由為自己辯護。她主張,所謂「配偶權」並非憲法或法律明文保障的權利,不應直接作為請求損害賠償的依據。此外,她聲稱自己當時都是聽信阿國單方面的說法,並不清楚對方實際的婚姻狀況,否認有意侵害他人婚姻關係。小美也提及,本案對她的工作及經濟生活造成重大影響。她原本是職軍,卻因這起事件遭強制退伍,失去原本穩定的收入來源,目前只能在台中榮民總醫院埔里分院擔任基層職務,每月薪資扣除生活開銷後,所剩不到1萬元,經濟狀況相當困難,因此認為阿芳提出60萬元的賠償要求過高,希望法院酌情降低金額。桃園地院法官判決理由則指出,依據民法第195條第3項規定,若侵害基於配偶關係所生的身分法益,且侵害情節重大,被害人依法得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法官認為,小美既然已經知道阿國有配偶,卻仍與對方發生性關係,顯然已經超出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分際,行為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侵害情節重大。即使小美主張自己並不清楚阿國的婚姻狀況,仍無法推翻法院依據相關事證所作出的認定,因此應負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至於賠償金額,法官綜合考量雙方的學經歷、經濟能力、侵害程度及其他相關情狀。阿芳為大學畢業,目前擔任總幹事,月薪約3萬2400元;小美則為空中大學學士,目前擔任行政職員,月薪約3萬元。此外,兩人不倫關係持續約4個月,小美在事件發生期間的行為及事後態度,也都列入法院斟酌範圍。法官最終認為,阿芳提出的60萬元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考量雙方經濟狀況與本案侵害程度後,認定以30萬元作為賠償較為適當,因此判決小美應賠償阿芳30萬元,超過部分則予以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退休夫妻手握千萬存款!5年後剩不到3百萬 每天「這習慣」成破財關鍵
日本1名73歲男子退休時領取約2000萬日圓(約新台幣400萬元)退休金,與妻子每月還有27萬日圓(約新台幣5.6萬元)年金收入,原本生活無虞,夫妻更靠信用卡回饋累積航空里程,每年出國旅遊2次。沒想到退休5年後,存款竟一路跌破300萬日圓(約新台幣62萬元),夫妻深入檢查帳目才發現,問題竟出在每天光顧的便利商店。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正夫(以下皆為化名)過去在大型企業任職,退休後與70歲妻子和子賣掉市區公寓,搬到首都圈郊外,並以退休金及售屋所得購買中古透天厝。由於沒有房貸,扣除購屋、搬家費用後,夫妻仍有約1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29萬元)存款,加上每月約27萬日圓年金,讓正夫認為足以安穩度過晚年。退休後,夫妻開始享受過去無法實現的旅行夢想,每年安排2次國內旅遊。後來正夫發現,部分信用卡在指定商店消費可享約10%點數回饋,便與妻子辦卡,將日常購物累積的點數兌換航空里程,用來折抵機票費用。2人也因此對集點越來越有興趣,甚至把累積里程當成退休生活的新樂趣。然而,退休約5年後,正夫查看帳戶時發現,存款已不到300萬日圓。當時夫妻沒有房貸,只有1輛輕型車,平時不買高價服飾,也很少外食,旅遊機票則以里程兌換,怎麼也想不通錢花到哪裡,同時也讓他開始擔心未來若生病或需要長照,恐怕沒有足夠資金應付。正夫重新整理收據及信用卡帳單,才發現夫妻每天都到住家附近的便利商店採買,從早餐麵包、咖啡、午餐便當,到晚餐熟食、蔬菜、肉類及調味料,幾乎都在店內解決。正夫每天喝的威士忌和下酒菜也一併購買,2人每天花費數千日圓並不罕見,光是食物與酒類,每月就超過11萬日圓(約新台幣2.3萬元)。此外,27萬日圓年金是扣除稅金及社會保險費前的金額,實際可支配收入較少,加上水電、通訊、醫療、日用品及車輛維護費,夫妻每月生活支出有時接近30萬日圓(約新台幣6.2萬元)。購屋後又陸續碰上熱水器更換、外牆修繕及汽車汰換等大筆開銷,只能不斷動用存款。正夫最後決定暫停每年2次的旅行。報導提醒,信用卡點數與航空里程雖能替生活帶來便利,但若為了回饋而增加不必要消費,反而本末倒置。退休族應定期檢視各項支出,確認收入與生活費是否平衡,避免積蓄在不知不覺中流失。
贈與子女沒超過244萬就免稅?國稅局揭常見誤區 他算錯時間被多課稅14萬
想分年贈與子女財產來節稅,要注意日期可不能算錯!台北國稅局指出,曾有民眾先後在不同日期贈與兒女財產,誤以為贈與稅免稅額是從第1次贈與日起算1年,結果115年度贈與總額達388萬元,扣除244萬元免稅額後,仍須繳納14.4萬元贈與稅。台北國稅局舉例,有位民眾在114年8月10日贈與兒子100萬元後,再於115年8月9日贈與女兒144萬元,誤認為贈與稅免稅額是從第1次贈與日起算1年內適用,下一年度免稅額期間應自115年8月10日重新起算,遂於115年10月1日再贈與另1個兒子244萬元。台北國稅局表示,但贈與稅免稅額是採曆年制計算,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1年度,因此該位民眾115年度贈與總額為388萬元,僅得減除當年度免稅額244萬元,應繳納贈與稅14.4萬元〔(388萬元-244萬元)×10%〕。台北國稅局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在「1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114、115年免稅額均為244萬元)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依法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台北國稅局說明,贈與稅之計算,按贈與人「每年」贈與總額,減除同法第21條規定扣除額及第22條規定之免稅額後,依適用稅率計算贈與稅,其中所稱贈與人「每年」免稅額、「1年內」贈與他人、「同1年內」2次以上贈與行為,均為曆年制,即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台北國稅局提醒,善用年度贈與稅免稅額合法節稅,同時應注意稅法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領勞保年金期間身故怎麼辦?勞保局:「這2筆錢」遺屬可擇一領
勞保年資累積32年,退休後究竟該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還是按月領取老年年金?不少勞工擔心,若選擇月領年金,卻在領取期間不幸身故,剩餘的給付是否就此中斷,家屬還能不能繼續領取。對此,勞保局表示,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退保後,在領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符合相關條件的遺屬仍可以申請遺屬年金。此外,對於在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也就是民國98年以前已有勞保年資的勞工,遺屬除了可以依規定請領遺屬年金,也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但必須扣除被保險人過去已領取的年金總額。勞保局進一步說明,以勞保年資累積32年的簡先生為例,如果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保險年資每滿1年,可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年資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則發給2個月,但最高以45個月為限。因此,簡先生32年的勞保年資,依照公式計算原本可累計49個月的給付,不過受到最高45個月的限制,實際上只能領取45個月。假設簡先生的月平均投保薪資為4萬5800元,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總額將為206萬1000元。若選擇按月領取老年年金,則32年的完整保險年資都能納入計算,依照每年1.55%的給付率計算,簡先生每個月可領取2萬2717元的老年年金。至於如果簡先生選擇月領年金,領取一段時間後不幸身故,遺屬是否還能獲得給付?勞保局表示,假設簡先生領取7年年金後死亡,符合遺屬年金請領資格的家屬,可以申請遺屬年金,給付金額為簡先生原領老年年金的50%,換算下來每個月可領取1萬887元。不過,遺屬除了請領遺屬年金,也可以選擇領取老年給付差額金,而且差額金不受遺屬年金請領資格條件的限制。以簡先生每月領取2萬2717元計算,領取7年後累計已領取190萬8228元,若此時身故,其遺屬仍可申請剩餘的差額金15萬2772元。換言之,勞工退休後選擇月領老年年金,即使在領取期間身故,符合條件的遺屬仍有機會透過遺屬年金或差額金取得後續給付,並非年金領取人死亡後,給付就一定全部歸零。
母逝當天急領206萬!男子指使兒盜領存款 辯「多年照顧費應抵扣」遭判刑
母親過世當天隨即引爆手足遺產爭奪戰!男子阿麟(化名)得知母親死訊後,認為自己多年來獨自負擔母親的外籍看護費、長照開銷及塔位費用,竟在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的情況下,指使兒子持母親存摺、印鑑章前往銀行,分別從2個帳戶提領各100萬元,隨後再透過提款卡從ATM領走6萬元,總計盜領206萬元。其他手足事後發現母親帳戶內的存款遭提領,憤而提告。法院審理後認定,阿麟父子擅自提領款項的行為已涉及詐欺及偽造私文書,判處阿麟有期徒刑10月,並沒收扣除合理喪葬費用後的犯罪所得;其兒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阿麟於民國112年接獲母親過世的消息時,人正在外縣市。他自認多年來獨自承擔母親的外籍看護薪資及生活開銷,認為自己付出甚多,因此萌生「先領先贏」的念頭,隨即打電話通知兒子,要求對方攜帶母親的存摺及印鑑章前往銀行,臨櫃填寫取款憑條並盜蓋印章,分別從2家銀行提領100萬元,之後又持母親的金融卡前往ATM提款,再領走6萬元現金,合計取得206萬元。面對檢警調查及法院訊問,阿麟坦承確實曾指使兒子前往銀行領錢,但否認自己具有不法意圖。他辯稱,母親生前長期安置於長照機構,另聘請全日制外籍看護,相關費用累計高達數百萬元,就連母親身後的骨灰塔位也是由他出錢代墊。阿麟表示,母親生前曾口頭承諾,等到自己過世後,可以直接從帳戶內提領款項,用來抵扣他先前代墊的費用,因此他認為自己有權取回相關款項,並非刻意侵占母親遺產。阿麟的兒子也向法院辯稱,自己只是依照父親的指示辦事,當時以為提領的錢是要用來支付阿嬤的喪葬費及長照相關開銷,並不知道相關行為可能涉及違法。然而,法院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阿麟雖然能提出相關單據,證明自己近10年來支付看護薪資約211萬元,另代墊塔位費用13.6萬元,但這些支出並不代表他可以在母親過世後,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便自行提領帳戶內的存款。判決也指出,母親生前曾立下經律師見證的自書遺囑,明確載明遺產應由3名子女平均分配,內容並未提及要優先返還阿麟代墊的看護費、生活費或塔位費用。法院認為,即使阿麟確實曾為母親支付相關開銷,這些款項是否屬於應由遺產清償的債務,仍應透過合法程序釐清及處理,不能因為自認對母親付出較多,便擅自從母親帳戶中領走大筆存款,更不能以母親生前曾口頭承諾為由,逕自排除其他繼承人的權利。法官進一步指出,本案中,阿麟父子明知實際治喪費用僅約9.8萬元,卻一次性提領高達206萬元,提領金額遠超過合理喪葬支出的範圍,顯然已超出處理母親身後事務所需的合理授權。法院因此認定,2人具有詐欺及偽造私文書的直接故意,不能僅以代墊費用或處理喪葬事宜作為免責理由。法院審酌阿麟過去確實曾負擔母親的照護費用,具有一定孝心,且案發後已與部分手足達成和解,但仍認為其未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擅自提領母親帳戶內的存款,不僅侵害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益,也損及金融機構辦理提款業務的正確性,因此依法判處阿麟有期徒刑10月。至於遭提領的206萬元,法院扣除合理喪葬費用9.8萬元後,認定犯罪所得為196萬1800元,並依法宣告沒收。阿麟的兒子則被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中年男GG硬不起來靠吃壯陽藥 醫多問一句竟揭「心臟出問題」
中年男性若出現勃起硬度下降,切莫以為僅是單純的衰老現象或泌尿系統問題,還可能是身體發出的重要警訊!心臟內科醫師凌濼傑與泌尿科醫師朱信誠指出,一名勃起功能障礙的患者,進一步接受心臟相關檢查後,意外揭露已有心臟病。心臟內科醫師凌濼傑透過臉書粉專「凌濼傑醫師|心臟內科與心律不整筆記」發文表示,曾有一名50多歲泌尿科男患者發現自己性方面變得不太行,自己去買壯陽藥服用,覺得效果不錯,就沒有特別做檢查;直到一次回診,醫師詢問他「爬樓梯會不會喘?」,男患者回答有一點,做心臟檢查後才發現其冠狀動脈已明顯狹窄。醫師從血管解剖學分析,男性陰莖動脈與心臟冠狀動脈均屬於全身血管網絡的一環,勃起過程高度依賴海綿體動脈的充血反應,而陰莖動脈的管徑僅約1至2毫米,相較於管徑約3至4毫米的心臟冠狀動脈更為細小。因此,當出現硬度不佳問題時,往往意味著血管健康已面臨威脅。當人體受到三高慢性病、長期吸菸或肥胖等因素影響時,慢性發炎與粥狀硬化會傷害全身血管,其中較為細小的血管通常會優先出現狹窄與阻塞現象。因此,勃起硬度下滑往往是細小血管率先受損的早期徵兆,若忽視該項訊息,後續管徑較粗的冠狀動脈亦可能逐步阻塞,最終釀成心肌梗塞等致命危機。醫師引述海外長期臨床研究資料指出,曾有針對數百名因胸痛住院的冠心病患者調查發現,近半數同時伴隨勃起硬度下降的狀況,且其中高達60%以上的硬度異常症狀,比心臟不適提早約3至4年出現。後續一項大型醫學統計也顯示,新發生勃起障礙的男性,日後罹患心血管事件與心肌梗塞的風險均顯著高於一般人;即便扣除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及吸菸等常見因子,勃起功能障礙仍被國際醫療指引列為評估心臟病風險的重要指標之一,其警示等級不亞於吸菸史或家族病史。對此,醫師提醒,民眾若發現勃起硬度下降,且伴隨特定高風險狀況時,應優先至心臟內科接受詳細評估,而非自行至藥局購買藥物服用。最關鍵的警訊包括在從事運動或性行為等體力消耗活動時,伴隨出現胸悶、胸痛、呼吸急促、心悸或頭暈等症狀;另外,無明確原因突發的硬度下降、本身已有心臟病史卻突然惡化、家族中一等親曾有50歲以下猝死或心肌梗塞紀錄者,均屬於應提高警覺並前往心臟科檢查的高風險族群。除此之外,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壯陽藥物與心臟用藥的交互作用安全。臨床常用的壯陽藥物(如PDE5抑制劑)與用於緩解心絞痛的硝酸鹽類藥物(包含舌下含片或貼片),兩者作用機制均為促進血管舒張;若貿然同時使用,將導致血壓急遽下降,嚴重者可能引發昏厥甚至危及生命。一般短效型壯陽藥物與硝酸鹽類藥物需至少間隔24小時使用,長效型藥物則需間隔至少48小時,民眾看診時務必主動告知醫師完整的用藥史,切勿自行混用。除了藥物治療外,多項醫學統合分析證實,持之以恆的規律運動與適度減重,能有效改善男性的勃起功能評分,同時也有助於穩定血壓、血糖與血脂狀況。由於勃起障礙與心血管疾病共享相同的危險因子,透過戒菸、均衡飲食、控制體重以及管理三高數據,能夠一次性修復血管內皮健康,為全身器官提供雙重保護。◎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公公邀全家吃燒肉狂點高級食材! 結帳竟握媳婦手喊「我們是一家人」要她付
日本一名66歲男子退休半年後,邀請兒子一家到燒肉店用餐,期間不斷招呼孫子點餐,還點了高級牛肉、牛舌、啤酒和甜點,沒想到結帳時面對5萬1400日圓(約新台幣1萬600元)的費用時,他竟握住媳婦的手,表示「我們是一家人吧」要求她買單,讓媳婦氣得直呼難以接受。根據日本媒體《THE GOLD ONLINE》報導,38歲的千夏(化名)與小她2歲的丈夫育有2名就讀小學的孩子,夫妻倆都有工作,但千夏的收入比丈夫高,兩人共同背負房貸,還款的大部分也由她負擔,平時她得仔細分配家庭開銷,包含孩子的教育費和房貸,每筆支出都相當謹慎。千夏透露,這次聚餐是由66歲的公公進先生(化名)主動邀約,進先生退休約半年,目前與妻子靠年金生活,過去工作時收入不錯,也常在親戚面前展現闊氣的一面。某個週末,進先生表示想念孫子,提議帶大家出去吃飯,還選了一家新開幕、設有包廂的燒肉店。當天共有6人到場,包括公婆、千夏夫妻及2名孩子,進先生一入座就告訴孫子想吃什麼都可以點,接著點了特選牛五花、高級鹽味牛舌、各式配菜、啤酒,以及甜點等,孩子們吃得十分開心,餐桌氣氛相當熱鬧。不過,餐後服務生送上帳單,總額竟達5萬1400日圓,進先生看到金額後突然不說話,也沒有拿出錢包,完全沒有要付款的動作。然而,就在千夏準備拿出錢包時,進先生突然走到她面前,緊握她的雙手,笑著說「千夏,不好意思,這次可以麻煩妳付錢嗎?別這麼見外,我們是一家人吧」。千夏表示,公公原本以請客的姿態邀約,還主動點了不少高價餐點,最後卻把整筆費用交給她處理,讓她感到被冒犯。更讓千夏無法接受的是,公公竟還拿「一家人」當理由,要求自己付錢。回家後,千夏向丈夫抱怨這件事,丈夫卻替父親緩頰,認為父親已經退休,只靠年金生活,手頭並不寬裕,「所以妳應該付錢」,讓千夏更加不滿,「我真的是氣瘋了」。千夏直言,如果公公事前就說明餐費需要分攤,或直接告知由誰付款,她並非不能接受,真正讓她生氣的是對方先邀約、點菜,結帳時卻把責任推給她,從那次之後,只要和夫家親戚外出用餐,她就會自己挑選餐廳,並在用餐前先處理付款,避免再次遇到相同情況。報導指出,日本總務省統計局公布的2025年家庭收支調查顯示,僅由65歲以上夫妻組成的無業家庭,平均每月實際收入為25萬4395日圓(約新台幣5.2萬元),扣除稅金及社會保險費等支出後,可支配所得為22萬1544日圓(約新台幣4.5萬元);但每月消費支出平均卻達26萬3979日圓(約新台幣5.4萬元),等於老年夫婦家庭每月須拿出約4萬2434日圓(約新台幣8789元)的存款補貼生活。因此,對於退休家庭來說,一次花費超過5萬日圓聚餐並非小數目。報導透露,即使進先生想讓孫子吃得開心,也應先考量自己的經濟能力,並在邀約時說清楚付款方式,若只用「都是一家人」要求晚輩負擔費用,反而容易讓親人之間產生隔閡。
日本退稅新制恐引爆機場排隊潮!旅行社提前因應 領隊憂行程被壓縮
日本免稅購物制度將於11月1日迎來重大變革,原本在商店結帳時直接扣除消費稅的方式,將改為「先付後退」,旅客必須先支付含稅價格,再依規定辦理退稅。由於新流程增加出境前的作業時間,台灣多家旅行社已陸續調整日本團體行程,其中旅天下宣布,11月起所有日本團體至少提前3.5小時抵達機場,比過去增加1.5小時,避免旅客因退稅手續耽誤登機。日本向來是台灣旅客熱門的海外旅遊目的地,尤其藥妝、伴手禮等商品,長期吸引民眾赴日採購。過去旅客只要符合免稅門檻,便能在商店直接以未稅價格結帳,相關作業也已相當成熟。然而,新制改採先付款、後退稅的模式,讓不少習慣原有流程的網友直呼複雜,也開始擔心返台前是否需要花費更多時間處理退稅。 另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不具名的資深日本線領隊說法,日本旅遊之所以受到台灣民眾喜愛,除了商品種類豐富、購物方便,匯率也是重要誘因。如今免稅制度改變,不僅可能壓縮最後一天的觀光行程,甚至影響當天早上的出發時間,旅客對新流程產生的不安與疑問,也將成為領隊必須面對的額外壓力。該名領隊進一步指出,日本多座大型機場目前已普遍採用自助報到及自助行李託運,若再增加退稅查驗程序,恐怕使原本的出境動線更加複雜。尤其新制剛實施時,機場稅關人員能否即時處理旅客與導遊的問題,仍有待觀察。若遇上不熟悉規定的自由行旅客集中詢問,服務櫃檯可能出現排隊情況,進一步增加現場作業負擔。面對制度轉換,旅天下率先調整團體作業時間,宣布自11月1日起,日本全線團體至少提前3.5小時抵達機場,相較過去通常提前2小時,額外增加90分鐘緩衝。業者表示,除了預留退稅及出境手續所需時間,也會透過行前說明與領隊隨團提醒,協助團員熟悉新流程,後續再依各機場實際排隊與通關狀況彈性調整。東南旅遊則採取較具彈性的安排,初步規劃讓日本團體提前約2.5至3小時抵達機場,保留退稅及海關確認所需時間。由於新制度實施初期仍有許多不確定因素,業者將持續觀察各機場作業情形,尤其關西、成田等旅客較多的機場,必要時會再延長預留時間,並由領隊在出發前向團員說明相關注意事項。可樂旅遊也宣布,11月起將日本團體行程最後一天前往機場的時間提前約1小時,讓旅客有更充裕的時間完成退稅程序,降低影響後續搭機作業的風險。雄獅旅遊則表示,已針對新制調整團體配套措施,將依不同航班及出境機場的情況彈性安排,並加強行前宣導及領隊提醒,協助旅客掌握退稅流程。隨著日本免稅新制即將上路,各家旅行社已提前因應,但實際查驗效率、機場排隊時間及旅客適應情況,仍須等制度正式實施後才能確認。業者將持續觀察主要機場的通關狀況,滾動調整團體行程,盡可能兼顧旅遊時間與出境作業,避免退稅程序影響旅客返台班機。
皮拉提斯8萬課程沒上完!女子控排課不穩求退6萬 法官判只退6202元
基隆一名蕭姓女子購買健身中心的器械皮拉提斯課程,因未能在契約期限內上完堂數,與業者發生退費爭議。她主張課程安排不穩定,要求返還6萬多元,並提出市府函文指稱部分契約條款違規。不過,法院檢視雙方約定與通訊紀錄後,認為女子未依進度上課主要可歸責於自身,判決業者僅須退還6202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資料顯示,蕭女於民國114年6月20日向健身中心購買60堂器械皮拉提斯課程,每堂收費1400元,支付總額8萬4000元。業者另外提供5堂贈課,讓可使用堂數增加至65堂,雙方約定課程期限至民國115年4月16日。蕭女在契約期間實際完成17堂課,距離期限屆滿只剩2天時,於4月14日向業者提出終止契約。她認為,教練曾因課程額滿、私人聚餐及身體不適等情況調整授課時間,業者也未能穩定安排固定課程,影響她完成預購堂數的機會。蕭女據此要求業者退還尚未使用的課程費用。她以65堂扣除已上完的17堂,再排除5堂免費贈課,主張剩餘43堂均應退費,依每堂1400元計算,請求返還6萬200元。對於蕭女的說法,健身中心則表示,契約已約定每5天至少使用1堂課,消費者卻多次因個人行程、身體狀況等原因取消或延後上課。業者也曾提供其他教練代課的選項,但蕭女不願更換,因此認為未完成課程的原因不能全由業者承擔,並主張可退費的堂數只有6堂。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蕭女提出基隆市政府函文,指出契約所載「每5天至少使用1堂」的要求,超出中央主管機關規範,並不具有效力。法院審理時也認定,這項限制不符合規定,不能直接據以計算消費者逾期未使用的堂數。然而,法官發現契約首頁另外載明「逐月分配堂數:6堂/每月」。依運動部函文意見,雙方事先約定每月分配的課程堂數,並未違反相關規範。法院因此認為,雖然每5天須上一堂的條款無效,仍不影響每月6堂約定的效力。法院同時比對雙方對話,確認蕭女曾因身體不舒服、另有事情及時間趕不上等理由取消課程。當原教練無法配合時,業者曾提出由其他教練授課,卻未獲蕭女接受。法官據此判斷,課程未能如期完成,主要原因仍在蕭女自身。至於業者曾配合每週安排一次課程,或同意讓部分逾期堂數繼續使用,法官認為這些安排並不等於雙方已取消原訂每月6堂的規則,因此未採納蕭女要求全額退還剩餘43堂費用的主張。法院最後以65堂總課數為基礎,扣除已使用17堂及逾期42堂,認定尚有6堂符合退費範圍。由於5堂贈課也納入平均單價計算,每堂費用約1292元,6堂合計7752元,再扣除20%手續費1550元,判定業者應返還6202元。
疼孫每月掏1萬資助!退休夫婦苦撐3年喊停 兒「反怨1句」老父搖頭
日本1對高齡夫妻為了讓孫子能獲得扶養費,連續3年每月資助離婚的大兒子5萬日圓(約新台幣1萬元),累計支出180萬日圓(約新台幣36萬元)。然而,隨著年紀增長,醫療、藥物及房屋修繕費用逐漸增加,夫妻不得不重新檢視財務狀況,決定停止援助,相關案例也引發社會對高齡者晚年經濟安全的關注。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76歲的博先生(以下皆為化名)與75歲妻子節子,退休後僅靠2人每月合計約27萬日圓(約新台幣5.6萬元)的年金生活,扣除相關費用後,可支配所得不到23萬日圓(約新台幣4.8萬元)。2人雖然住在自有住宅,但日常開銷已讓收支幾乎打平。雪上加霜的是,50歲大兒子離婚後,每月必須支付5萬日圓的子女扶養費,因生活負擔沉重,只好向父母求助。夫妻不忍孫子受到影響,答應每月提供5萬日圓,沒想到這項援助一持續就是3年。直到自身醫療支出增加、住宅設備出現故障,夫妻才意識到,持續資助兒子將壓縮自己的養老資金。博先生向兒子表明無法再提供援助,卻遭對方抱怨「我這邊也有扶養費非付不可啊!你們多少也應該幫忙一下吧?」博先生則堅持,支付扶養費是兒子的責任,自己也必須保障晚年生活。日本總務省統計顯示,2025年65歲以上、僅有夫妻2人且無工作的家庭,平均每月可支配所得約22.2萬日圓,消費支出卻達26.4萬日圓,每月平均短缺約4.2萬日圓。此外,日本內閣府調查指出,25.2%的高齡者曾負擔子女或孫子女的生活費,61.2%則須動用存款支付生活開支。專家提醒,疼愛子孫是人之常情,但經濟援助仍應量力而為。高齡家庭應及早盤點退休資金、評估醫療與照護需求,並與子女協商合理的財務安排,避免因長期資助晚輩,反而讓自己陷入經濟困境。
作家觀察手搖飲店「單一時段4員工」估營業額破百萬 網揭獲利真相
知名作家黃大米日前宣布跨足餐飲業,籌備開立手搖飲料店,她也在社群分享觀察到從員工人數,就能大致推估營業狀況,若單一時段維持4名以上員工,該店月營業額極可能突破百萬元。黃大米一席話隨即引發網友熱議,許多網友贊同熱門店家確實人力充沛,但也有不少聲音認為,營業額高並不等同於實際獲利。黃大米昨(25)日在臉書表示,每次經過手搖飲料店若能看到3名員工在場,該店營業額估計約在60至70萬元之間;若各時段皆有4人以上運作,則多屬百萬級別的熱門店家。黃大米補充說明,國內許多一線手搖飲品牌的連鎖分店,確實都能達到此等業績水準,這也解釋了為何即便加盟金動輒高達300萬元以上,仍有眾多投資者趨之若鶩,甚至接連開立二店或三店,背後正是龐大的商機驅使。面對這波開店潮,黃大米坦言自己目前仍在摸索階段,尚未擠進獲利行列,且餐飲業居高不下的離職率與人力流動,更是營運過程中的重大挑戰。對於外界好奇如何打造百萬名店,她幽默回應自己也還在學習,但這趟創業過程無疑為她的人生帶來了更多趣味與不同體驗。貼文底下迅速吸引大批網友留言,有人分享生活經驗支持其觀點,提及自家附近的知名手搖飲分店確實常駐4名以上員工,甚至有店家老闆因生意興隆而購入豪車、拓展分店。此外,部分網友則提出,雖然名人效應能帶來初期聲量,但後續的飲料品質管控才是生存關鍵,一旦出現重大瑕疵,品牌聲譽恐蕩然無存。除此之外,也有部分理性網友提出不同觀點,認為高營業額並不代表高淨利,因為手搖飲料店仍需負擔龐大的原物料成本、店面租金、水電雜費以及居高不下的人事開銷,扣除各項雜支後實際落入口袋的利潤未必如外界想像豐厚。
新竹嬤留2800萬遺產「2孫女僅各拿3萬」 怒告親戚成功討回特留分
新竹一名老婦離世後留下高達約2800萬元的遺產,包含精華地段房地、存款與金飾;老婦生前委由律師代筆立下遺囑,將價值2094萬元的不動產指定由特定親屬繼承,而2名因父親早逝而享有代位繼承權的孫女,竟各自僅獲分配3萬元現金。姊妹倆認為特留分遭到嚴重侵害且備受羞辱,憤而向法院提起訴訟行使扣減權,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兩姊妹勝訴,並依法塗銷該筆房地的繼承與遺贈登記,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該名老婦於民國113年6月間在律師見證下製作代筆遺囑,將名下價值2094萬元的不動產分配給長女、長孫及外孫等特定親屬,並於過世後由獲指定之親屬迅速於114年1月間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然而,老婦大兒子早逝,其留下的2名女兒依民法本應享有代位繼承權,卻在代筆遺囑中各自僅分配到3萬元現金,龐大的不動產與主要財產均被排除在外,遠低於法律保障之最低份額。2名孫女不甘法定權益受損,委任律師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主張代筆遺囑已嚴重侵害其特留分,要求確認繼承權並塗銷違法辦理的不動產移轉登記。法官審理時重新精算老婦遺留之存款、黃金及房地等總資產,扣除相關必要費用後,認定遺產總價額高達約2800萬元;依法律規定,2名孫女各自應享有十八分之一的特留分,約155萬元,遺囑僅發給3萬元明顯失衡。法官說明,遺囑自由雖受法律保障,但仍不得違反民法關於特留分的強制規定。當特留分權利人依法行使扣減權後,侵害特留分之部分即失其效力,回復之特留分概括存在於全部遺產之上。受指定親屬先前單純依遺囑辦理的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已實質妨害2名孫女等公同共有人的合法權利,因此原告請求塗銷相關繼承與遺贈登記於法有據。最終新竹地院宣判,確認2名孫女對阿嬤的遺產各自享有十八分之一的特留分繼承權存在,並判令被告親屬必須將系爭房地以遺囑繼承及遺贈為原因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至於訴訟過程中部分繼承人提出金額超越現存現金總額或相互矛盾之遺產分割方案,因缺乏實務可行性且未獲得全體繼承人同意,遭法院一併駁回,訴訟費用則由兩造依比例分擔。針對這起遺產分配產生的家務官司,知名律師劉韋廷表示,許多老一輩長輩出於守護祖產與傳承香火的執念,習慣將房產留給男孫或特定親屬,但若給予其他繼承人的份額過於懸殊,例如本案中的3萬元,極易讓晚輩感受到被家族拋棄與羞辱,進而為了爭一口氣而鬧上法院,最終導致親情破裂、祖產登記遭法院塗銷的雙輸局面。劉律師建議,民眾在規劃財產傳承時,若希望將特定不動產完整保留給特定子嗣,應善用法律機制預先規劃。例如可從存款中提撥足額現金,或利用指定受益人的商業人壽保險金填補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差額,使受遺贈人合法取得房產的同時,其他家族成員也能獲得合理保障,方能兼顧法律效力與家族和睦,避免因遺產分配不公而對簿公堂。
月薪42K在台北卻存不到錢!她嘆「生活越過越窮」 過來人曝解方
「薪水沒變少,生活卻越過越窮。」一名在台北工作的女子透露,自己月薪約4萬2000元,扣除房租、水電、交通及餐費等基本開銷,再加上偶爾聚餐、包紅包及臨時醫療支出,月底能存下的錢相當有限,看著身邊同學有人固定投資、累積第一桶金,甚至已經有車有房,讓她不禁感嘆「是我太廢,還是現在真的很難存錢」。一名網友近日在Dcard以「薪水沒變少,生活卻越過越窮,是我太廢還是現在真的很難存錢?」為題發文表示,自己月薪約4萬2000元,在台北工作,每個月扣掉房租、水電、交通、吃飯等必要支出,再加上手機費、日用品,以及偶爾和朋友聚餐、參加婚禮包紅包,剩下的錢遠比想像中少。原PO透露,自己也曾告誡自己「不要亂花錢、自己煮、少買東西」,但生活中總會出現意料之外的支出,像是臨時生病看醫生、家裡有事需要包紅包,或是朋友生日約吃飯,都會讓原本預計存下來的錢又少一些。她也強調,自己沒有買精品、天天喝星巴克或每個月出國,衣服甚至穿到快不能穿才會換,卻還是常在月底看著帳戶納悶「我的錢到底花去哪了?」原PO指出,「前陣子跟大學同學聚餐,大家的生活好像跟我想的不太一樣」,有人每個月固定投資,有人因為從小有定存,現在已經累積第一桶金,也有人家裡有事業,早早就有車有房,生活不愁吃穿。她感嘆,當年念書時大家看起來差不多,「結果現在好像每個人都在往人生更好的下一個階段前進,只有我還在煩惱月底能不能多花200元吃一頓好一點的飯」。原PO坦言,即使公司現在調薪兩、三千元,生活可能也不會有明顯改變,畢竟房租不會因為加薪就變便宜,物價也不會跟著下降。她因此開始考慮是否換工作,雖然目前工作熟悉、也不至於每天都想離職,「但薪水就是卡在這裡」;而換工作也有風險,「如果只是為了多幾千塊,結果換到工時更長、壓力更大的公司,好像也不一定划算」。原PO也懷疑,「我開始想是不是自己真的不太會理財,別人能存到錢,是不是因為他們比較有規劃,而我只是一直替自己花錢找理由?」,因此想問問月薪要多少才會感到有餘裕,「我現在真的很想知道,到底是我太廢、不會理財,還是現在這個年代,光靠一份普通的薪水,本來就很難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薪資才4萬2000元在台北本來就很難生存,兼差或換更高薪工作、累積資產,不然你已經陷入貧窮死循環」、「我從月薪3萬到現在7萬也是每個月月光」、「光是在台北租房就能燒掉一大筆錢了,每月還是直接繳出一部分的薪水,存錢本就不易,無須對自己太嚴苛」、「一個月沒有8萬真的挺痛苦的,薪水也不怎麼會漲,別說存錢,生存都很難」。也有網友提出建議,「直接取消社交,你沒錢沒利益別想人脈了,人脈是你有條件才有的」、「最終走向,不外出、不聚餐、無社交、無對象的極簡生活」、「我給你的建議是戒掉不需要,買東西分需要和不需要,只有必要的開銷再花」、「這是我吧,在台北4萬真的是生存,去年決定換工作到消費比較低的縣市。薪水差不多,終於有存到錢了」。
孕妻返家撞見「老公與小三沙發激戰」!小三辯遭仙人跳 法院判決出爐
新竹一名人妻懷孕期間,竟撞見丈夫趁她外出時,帶小三回家在客廳沙發上親熱,讓她氣得當場錄影蒐證,並向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不過小三卻辯稱不知道男方已婚,甚至懷疑遭到夫妻聯手設局「仙人跳」,但法官檢視現場影片,發現客廳明顯擺放大幅婚紗照,加上男方證詞,認定小三不知情的說法難以採信。新竹地院近日判決小三須賠償人妻5萬元,其餘95萬元請求則遭駁回。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妻與丈夫於2025年8月結婚,男方婚後曾在IG個人頁面寫下「妻管嚴我愛小寶」等甜蜜宣言,還將求婚及婚紗照置頂,公開婚姻關係。不過,男方2018年在交友軟體認識小三,人妻懷孕後,雙方於今年2月重新聯繫,一開始2人只是分享生活近況,後來對話逐漸曖昧。今年3月10日,丈夫趁懷孕的妻子外出,邀請小三到夫妻共同住處,兩人在客廳沙發上發生親密行為。沒想到,懷孕20週的人妻提前返家,當場撞見兩人親熱,隨即錄影蒐證,事後人妻認為小三明知男方已有配偶,仍介入婚姻,因而提告小三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案件審理時,小三坦承與男方有超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的親密行為,但強調自己事前並不知道對方已婚。她表示,男方透過IG主動聯絡後,自己曾多次詢問對方是否結婚,得到的答案都是未婚,直到被人妻撞見當天,才知道男方有家庭。小三還質疑,人妻返家蒐證的時間過於巧合,且錄影第一個鏡頭就對準客廳婚紗照,懷疑整起事件是夫妻聯手策畫的「仙人跳」。對此,男方出庭作證時表示,兩人重新聯繫後,起初就曾談及自己的婚姻生活,之後才逐漸聊到私密話題。不過,法官檢視蒐證影片後發現,客廳明顯擺放大幅夫妻的婚紗照,室內空間也相當空曠,即使燈光昏暗,仍能清楚辨識婚紗照內容,加上男方證詞及相關事證,認為小三辯稱不知對方已婚,難以令人信服,對於「仙人跳」的說法也不予採信。至於小三主張,人妻沒有一併向丈夫提告,應扣除男方應負擔的賠償金額,法官指出,共同侵權行為人依法負連帶賠償責任,被害人可以選擇向其中一人求償,不代表免除男方的責任。新竹地院審理後,綜合雙方經濟能力、侵害情節及人妻承受的精神痛苦,認定小三明知男方已有配偶,仍與男方發生親密行為,已侵害人妻基於婚姻關係的身分法益,判決小三須賠償5萬元,另自2026年5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計息,其餘95萬元請求則遭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星巴克會員想退隨行卡注意了! 退款「要扣3%手續費」、至少等14天
星巴克近期推出飲料客製化新制,去冰不再免費補滿,額外補奶也須加收費用,引發消費者不滿,不少會員揚言抵制,甚至打算退掉隨行卡內的儲值金。對此,根據星巴克官網公告,若因不可歸責於星巴克的原因,而申請儲值金退費,將收取退款金額3%的作業處理手續費,退款作業約需14至20個工作天。星巴克自12日起實施新的客製化收費機制,其中「去冰、少冰補奶」須額外加收15元,引發外界熱議。對此,有星巴克店員透露工作壓力暴增,還有不少金星會員揚言要抵制、退掉隨行卡。根據星巴克官網資料顯示,星巴克隨行卡儲值金並沒有使用期限,若消費者不想繼續使用,可以撥打客服專線0800-000-482,由客服人員協助辦理。星巴克提醒,儲值金退費作業時間為14至20個工作天,且自2024年10月1日起,若因非可歸責於星巴克的事由申請退款,公司得收取退款金額3%的手續費,並直接從卡片餘額中扣除。星巴克表示,若退款金額包含2016年2月24日前儲值的金額,可能需要返還當時贈送的紅利點數;若點數不足,則以1點等同100元的價值計算,從退款金額中扣除。星巴克指出,退款方式則依照當初的儲值管道而有所不同;若以現金儲值,退款將透過電匯方式退回消費者本人名下的國內帳戶;信用卡儲值則須攜帶原信用卡及簽單,前往原儲值門市辦理刷退;線上儲值則採線上刷退作業。至於使用統一超商禮券儲值者,星巴克僅接受超過100元且為100元倍數的部分退回禮券,手續費則須另外匯款至星巴克指定帳戶,才會進行退款。星巴克說明,儲值並非消費,因此不提供找零,若對儲值方式有爭議,將以系統紀錄為準,另若所有相關費用扣除後,應返還金額變成負數,將無法辦理退款。星巴克紅利點數扣除計算方式。(圖/翻攝自星巴克官網)
住家裡沒房貸!他問「錢都去哪了?」 網友曝兩極生活
一名獨居買房的上班族在知名論壇Dcard貼文表示,自己每月負擔約26,000元的房貸與信貸,加上15,000元生活費,原先常被家人嫌棄花太猛、存太少。直到最近聽聞住家裡的年輕同事各種買車、買錶、收藏品及頻繁出國,才驚覺扣除貸款後,自己的生活花費並不高,因而好奇發問「住家裡的人錢都花去哪?」文章一出引發熱烈討論,網友分享的花費型態呈現極端分化。一派屬於「享樂主義型」,因為省去房租、水電甚至三餐,月薪幾萬元幾乎全數花在娛樂購物上,包括醫美保養、名牌包、課金手遊、養車與出國旅遊等;另一派則是「超前部署型」,將省下的居住成本化為極致投資,有網友分享月薪50k直接每月扣50k買0050,平時全靠公司年終與獎金支應生活,也有人月薪36,000元直接把30,000元投入ETF,靠6000元涵蓋日常開銷。此外,也有不少留言指出,許多住家裡卻能享受高品質生活的人,背後多半有家庭經濟支援;部分網友則點出住家裡仍需負擔孝親費、家用與各項隱形開銷。此話題也再次掀起年輕世代對於「延遲享樂」與「及時行樂」兩種理財觀念的熱烈討論。
捐贈政治獻金能節稅? 國稅局:錯誤申報恐被補稅
2026九合一選舉投票日定於11月28日,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就提醒,民眾為支持政黨、參選人捐贈政治獻金時,要注意的是,捐贈政治獻金雖能在次年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為計算課稅所得額的減項,但必須注意相關列報規定,以免因錯誤申報而遭補稅;如購買相關競選小物,國稅局則會確認捐贈收據,即可依法扣稅。南區國稅局指出,納稅義務人在捐贈政治獻金前,應先確認本身是否有《政治獻金法》第7條不得捐贈之限制,例如營利事業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或捐贈人不具有選舉權之情形,再確認受捐贈對象是否符合該法第2條及第19條第3項第5款所稱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南區國稅局說,在捐贈政治獻金當下,也應遵守《政治獻金法》第17條及第18條有關個人或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的限制,而在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依該法第19條規定,於可列報的限額內申報個人「捐贈扣除額」及營利事業「捐贈費用」。(圖/南區國稅局)南區國稅局舉例,大華與小美這對夫妻,115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為80萬元,夫妻2人在115年分別捐贈各10萬元政治獻金給不同市長擬參選人,合計政治獻金20萬元,該捐贈金額雖未超過《政治獻金法》第18條對擬參選人限額之規定,但兩夫妻在辦理11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可列報之政治獻金捐贈扣除額,僅能列報16萬元(即綜合所得總額80萬元×20%)。南區國稅局也提及,若以營利事業為例子,甲公司114年度財務報表無累積虧損,在115年分別對A政黨及B擬參選人捐贈政治獻金100萬元及20萬元,合計120萬元,該捐贈金額符合《政治獻金法》第17條及第18條對政黨及擬參選人限額規定,若甲公司115年度在未扣除政治獻金前之所得額為1100萬元,計算其政治獻金捐贈限額為100萬元(1100萬元÷110%×10%),但因超過總額50萬元限制,則甲公司得列報政治獻金捐贈50萬元,至於超過限額部分(即120萬元-50萬元)應於結算申報時自行調減,不得認列為當年度的費用。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在捐贈政治獻金前,應先確認受贈對象及自身資格是否符合政治獻金法之規定,並注意前開捐贈金額之限制,在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也要確認沒有《政治獻金法》第19條第3項所規定不得列報為政治獻金之捐贈情形,並將取得的合格受贈收據(依監察院所定格式開立之收據)妥善保存,以利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列報,才能在支持理想政黨及參選人時,也可以合法減稅。
走私軒尼詩、還有囚犯服侍!吹牛老爹在獄中過太爽 被轉監至賓州
美國嘻哈大亨「吹牛老爹」(Sean “Diddy” Combs)近日傳出已被從紐澤西州轉獄至賓州的矯正機構。此前,他才遭媒體爆料在獄中走私軒尼詩、使用違禁手機且享受奢華生活,甚至還與其他囚犯發生衝突而掛彩。據《美聯社》報導,有匿名知情人士在美東時間16日指出,美國聯邦監獄局(Federal Bureau of Prisons,BOP)近日正將56歲的吹牛老爹,從紐澤西州的迪克斯堡聯邦矯正機構(FCI Fort Dix),轉移至賓州的艾倫伍德低安全級別聯邦矯正機構(FCI Allenwood Low)。對此,BOP證實吹牛老爹已經轉獄,但沒有提供進一步細節。該機構強調,基於隱私、安全及維安等考量,不會對任何收押囚犯的監禁條件發表評論,其中也包括轉獄的原因。吹牛老爹的發言人恩格爾邁爾(Juda Engelmayer)則表示:「有關囚犯安置的決定由BOP負責,我們無法針對這次轉監背後的具體情況發表意見。尚恩(吹牛老爹)仍專注於繼續前進,我們希望他在新設施中的這段時間能有所收穫,不會受到不必要的干擾。」據悉,吹牛老爹去年因涉及跨州性販運等罪名而遭到定罪,目前仍在服刑,刑期為4年2個月。這起案件在審理過程中,曾出現令人震驚的證詞,內容涉及性暴力行為,以及吹牛老爹所謂「狂歡派對」(freak-offs)的「毒品性愛趴」。上個月,《NBC News》報導披露,吹牛老爹在迪克斯堡監獄服刑期間,仍持續享受富豪級別的奢華生活,不僅涉嫌走私軒尼詩干邑白蘭地(Hennessy)進入監獄,還讓其他囚犯替他烹飪、打掃、整理床鋪及按摩。此外,他也被指控使用違禁手機瀏覽社群媒體,甚至查看前女友的裸體自拍照。14日,娛樂新聞網站《TMZ》更報導稱,吹牛老爹在迪克斯堡監獄內與另1名囚犯發生衝突,並在衝突中受傷,之後必須被帶離監獄接受治療。對此,BOP此前曾罕見地公開駁斥相關報導:「你所提到的這則報導是假的,這件事根本沒有發生。」然而,在《NBC News》發布相關報導後,吹牛老爹被安置在了監獄內的特殊管理區。這是設施中戒備森嚴的區域,與一般囚犯的生活區隔離,通常用於關押有違規紀錄或涉及安全疑慮的囚犯。此外,前述的知情人士還透露,吹牛老爹也被扣除了41天的減刑天數,使他的預計出獄日期延後至2028年3月2日。今年4月,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2nd US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已就吹牛老爹提出的定罪及刑期上訴案進行言詞辯論。吹牛老爹的律師主張,原判刑度過於嚴苛,因此要求法院撤銷定罪及刑期。不過,截至目前,法院仍尚未作出裁決。
許淑華辦都更說明會 成功爭取簡化合法建築物認定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近日在不同社區舉辦多場都更說明會,邀請市府相關單位到場,與居民面對面說明政策並回答疑問。許淑華13日表示,都更關係市民生活與居住權益,自己陪大家把政策弄清楚、把權益顧周全。許淑華指出,大家最關心的都是與自身權益有關的問題,包括需要多少人同意、更新成本怎麼算、更新後可以分回多少。說明會中,市府同仁說明,權利變換的分配會依更新前的權利價值計算,並扣除共同負擔成本,成本須依標準提列,並經政府審議;至於能不能「一坪換一坪」,則會受到土地條件、營建成本及住戶需求影響,每個案子都不一樣。許淑華表示,她成功爭取簡化都更容積獎勵中的合法建築物認定,只要達到法定報核同意比率,就可以提出認定申請,不必等到100%同意才受理,讓符合條件的建築物能依規定辦理。許淑華強調,都更的程序與權益都需要說清楚,住戶才能了解自己的選擇、安心討論下一步。她感謝到場鄉親及市府同仁的耐心說明,並表示,居民若有疑問,她會繼續協助詢問、溝通,把居民的權益與生活放在心上。
學產假約2/「黃金守衛」遺產失守 找新光吳家救火遭拒
國共內戰期間中央銀行1949年秘密運送黃金來台,當時「護金守衛」石仁寵定居台灣後,向教育部承租「學產地」蓋房子,與新光集團吳家的起家厝為鄰,不料他過世後兒子石虎未能守成,且找鄰居新光吳家合建失敗,還將5分之1產權過戶給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的岳父高熙治抵債,後續又爆發欠租糾紛。學產地收租最早可追溯至清朝,先民捐獻土地,部分直接作為教育用途,部分出租以「學產基金」扶助弱勢學生完成學業,以達成助學、興學目的。7年前有媒體報導教育部是大地主、每年租金超過8億元,依據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部編列的學產基金9億6353萬元,扣除利息、違約金等收入,光靠學產房地出租就可賺進8億5151萬元。高熙治與教育部打官司的學產基地共有兩筆國有地,面積合計1022.67平方公尺(約309坪),位於台北市中山北路七段的山坡巷,周圍環繞集合式住宅及獨棟別墅,門前有公車站,不到300公尺有派出所、銀行、商店。多年前屋內有泳池、花圃,因長期無人居住整理一片荒蕪。(圖/方萬民攝)本刊前往直擊,本塊學產地可說地貌特殊,入口處是一般住家鐵門及車庫鐵捲門,旁邊有一堵高聳灰色圍牆,牆頂欄杆已覆滿綠色植被,大片枝葉「吞沒」視線下,僅能從縫隙窺見二樓高度的房屋,絲毫感受不到綠意盎然的美感,舉目所及一片荒蕪,難以想見從前有游泳池及花圃。知情人士透露,三、四年前曾有房仲掛布條,里長還連絡房仲除草,要不然會影響到隔壁住戶,屋主當時願意整理,是因為想找鄰居一起合建,但遭到拒絕後就荒廢至今。教育部向黃國昌岳父追討學產地300萬元租金,隔壁是新光集團吳家40年起家厝。(圖/方萬民攝)拒絕合建的鄰居非常大咖:新光集團吳家。這一帶都是學產地,只能租不能賣,屋主後代只能繼承建物,無法繼承土地,但即使如此,新光吳家仍向教育部租地興建9樓華廈,被附近居民稱為「40年起家厝」,如今幾乎搬光了,只剩第三代一人從美國回台灣時會住。新光吳家將自建華廈對外出租,40坪月租金約5萬元。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分析,學產基地等國有土地出租,租金通常是以公告現值為基準,以一定比例計收,由於公告現值比市價便宜許多,因此租地自建的土地成本,會比購地來得低,在整體成本較低的情況之下,自建建物出租的投報表現也會相對突出。學產地等國有地的出租,時間通常可以長達20年到30年,但仍需留意期滿後,官方不續租的可能性。若後續未能持續承租,需歸還土地,除了地上物的產權處理較繁瑣外,資產的永續性也較差,也讓有意傳承資產的民眾保守看待。本案學產地大門上仍有「石園」兩字,代表石家人曾住過,不過記者走訪鄰里,對於這戶人家沒什麼印象,只知道很久沒人進出了。高熙治從石家第二代手中取得部分房屋產權,也因此捲入欠租糾紛。(圖/劉松霖攝)第一任屋主石仁寵,在國共內戰時期擔任輪船招商局警務組組長,1949年5月,他帶領上百名官警從上海出發,搭「漢民輪」來台,當時還有個極機密任務:護送央行庫存黃金。石仁寵順利完成這項重責大任後,在台灣落地生根,1998年過世,將學產地房屋留給兒子石虎,但8年後,石虎就因為積欠高熙治債務而「過戶抵債」,讓與5分之1房產給高熙治、後來又輾轉拍賣易手,讓父親遺產就此轉手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