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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嫩妹控射後不理求償10億! 法官判王文洋勝訴免賠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5月被媒體揭露,與20多歲的宋姓女子因為親子關係而訴訟纏身,對方開價10億元和解。台北地院認定女方沒有舉證證明,且無法確認血緣關係或扶養事實,加上王文洋拒絕驗DNA,依法不得強制驗證,判決女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該名宋女過去表示,與王文洋交往5年,且交往期間王文洋曾大方贈送名錶、名牌包以及戒指,2人首次見面以後,便被帶往王文洋位於信義區的豪宅發生性關係,後續2人也分別在其辦公室和住處發生10次左右的性行為。宋女曾說,王文洋過去承諾生下孩子後,將會每年支付200萬扶養費至成年,孰料孩子出生以後,王文洋不認帳,宋女決定透過宋母進行提告,並開價10億元求和解。宋女一方主張,宋女曾與王文洋有親密關係,王文洋需要負擔未來對其的相關費用,但王文洋對於其指控均否認,包括曾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以及否認曾經給付4000萬元給對方,並指對方交友關係複雜,不僅使用包養網站,且認識的客戶多達2人以上,也曾和介紹人發生性關係,試圖證明對方交友情況複雜,與他無關。案經審酌後,法官認為宋女一方所提出的相關證物雖然可以說明她曾與王文洋發生過性關係,但她並無法指出與王文洋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而根據女方所提出的錄音,雖提及金錢,但也沒有說明金額,無法證明和王文洋有關。此外,這些證物也無法明確證明孩子與王文洋存在父子血緣關係。最終判決宋女一方敗訴,可上訴。
爸爸你在哪!逾5萬韓菲混血兒被棄養 公益組織揭棄子亂象「她們尋找韓國父親只為生存權」
南韓公益組織「解決扶養費的人們」(前稱「壞爸爸們」)近日公開多名韓國籍父親與其在菲律賓所生子女的照片,以促成父親與子女聯繫。該組織創辦人具本昌(구본창)表示,自媒體報導啟動後,過去多年聯絡被屏蔽的韓國父親開始主動接觸子女與母親,這些所謂「Kopino」、韓國男性與菲律賓女性所生的混血兒,估計在菲律賓已有約 5 萬人。許多Kopino孩童自出生便被韓籍父親棄養,由菲律賓單親母親獨自撫養,生活條件艱困。根據《韓國經濟日報》報導,由前「壞爸爸」團體(現稱「處理扶養費的人們」)活動人士具本昌(구본창)表示,從今年10月下旬起,隨著媒體報導曝光多起「尋父行動」,他在社群平台陸續張貼Kopino孩童與其韓籍父親的合照與個人影像資訊,以此希望能迫使這些逃避扶養責任的父親現身。他強調:「有些父親刻意隱藏手機號碼與護照號碼,公開臉孔是我們的最後手段。」南韓公益團體發起人具本昌透過社群媒體公開韓籍父親與菲律賓混血兒的照片,盼促成父子重聚與扶養責任。組織之所以選擇公開父親與孩子的照片,具本昌說明:「如果要找到這些爸爸,需要護照號碼或韓國手機號碼,但他們在同居期間便透過隱匿資訊逃避追查,因此公開照片是我們的最後手段。」他並指出,有位韓國男子曾在菲律賓語言研修期間,與當地女子育有子女後逃逸,甚至謊報住所為北韓平壤。另據《東亞日報》先前報導,韓菲混血兒的父親曾於2000年代初大量赴菲律賓語言研修與旅遊,部分與當地女性同居並生子後返回韓國,從此失聯。具本昌表示:「在菲律賓單親媽媽們為找孩子的爸爸奔走多年後,媒體報導後,那些多年來遮蔽不聯絡的爸爸們竟開始主動聯繫。」據稱,一名七年前離開的韓國爸爸,在其臉部曝光後向孩子的母親發出了聯絡。目前估計,居住在菲律賓的Kopino孩童已超過5萬人,多數因父親失聯而無法獲得法律扶養。在揭露過程中,具本昌坦言,曾收到部分來自當事人的警告訊息,指控他侵犯個資或涉及名譽毀損,但他也已諮詢律師意見,並表示相關爭議將交由法院裁定。具本昌早在2018年即開始推動「壞爸爸實名制」,揭露拖欠扶養費父母身分,引發韓國社會廣泛關注。他曾因此被控違反資訊通信網法,2024年被法院判決緩刑,罰金100萬韓元(約新台幣2.5萬元),但社會輿論普遍對其行動持肯定態度。南韓公益團體發起人具本昌透過社群媒體公開韓籍父親與菲律賓混血兒的照片,盼促成父子重聚與扶養責任。(圖/翻攝自X,@yangdeogba4740)
網戀61歲帥大爺1個月!45歲女懷孕被封鎖 竟發現他同居另一女
大陸一名45歲單身女子網戀一名61歲男子,2人也進行交往,但近日她懷孕後,卻直接被對方封鎖,還發現男友劈腿。男友則說,女子騙財騙色,她才是趁虛而入。據《極目新聞》報導,鄭州一名安姓女子表示,她在網路上認識一名61歲男子,她離婚後獨自撫養一個小孩,家中也希望她能再找到另一半。安女指出,「當時見到我的這個對象,一見面就被他很有修養的外表迷惑了,誰知道他跟我在一起還有別的女人!」安女表示,她懷孕後男子就不接她電話,還封鎖她。男友表示,他跟安女只相處1個月,「怎麼證明孩子是我的,她主動不是我主動,我一直都告訴她,她不了解我,她是騙子!」此話一出,安女聽了非常憤怒,也逼問男友同居女子是誰?男友指出,那是他女友,安女是趁虛而入,2人相處後他也覺得不合適,所以不想再繼續,安女騙財又騙色,騙他4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萬元)。安女說,這是在汙辱她。據悉,警方已介入此事,也會請當局進行協調,或是透過法律手段做親子鑑定和要扶養費。消息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老臭流氓遇到戀愛腦大姊」、「還沒停經一定能懷孕啊,61歲的老男人,也是有生育能力的啊」、「一個想白佔便宜,一個頭腦簡單」、「45歲還相信戀愛謊言」。
黃子佼認了「離婚孟耿如」須負擔扶養費 開庭求輕判:自己不懂法律
男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持有多達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法院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今(21日)高等法院開庭,黃子佼在庭上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且親口認了與孟耿如已經離婚,須負擔扶養費,因此請求法官輕判。據悉,黃子佼目前已與30名被害人和解。本刊今年5月接獲爆料,身陷官司的男藝人黃子佼與孟耿如已經悄悄辦妥離婚手續,結束5年婚姻,當時黃子佼的委任律師蕭棋云回應,「謝謝關心,一切以家人為重。」但未否認離婚消息。沒想到黃子佼今日在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他在庭上說自己不懂法律,並證實與孟耿如已經離婚,須負擔扶養費,請求法官輕判。黃子佼全案言詞辯論終結,已訂於11月25日上午10時宣判。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庭訊結束後,黃子佼走向被害人律師訴說他經歷家庭破碎的狀況,稱理解被害人的痛苦,但遭被害人律師回應,「我們的當事人都這麼年輕,人生還沒開始,就被你們這些人摧毀。」黃子佼沒有再多說什麼,給了90度鞠躬致意,隨後離開法院。回顧黃子佼案情,一審判決,黃子佼被控自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非法偷拍網站「創意私房」會員,並陸續購買網站販售的兒童或少年性影像並下載,並將影片儲存到硬碟裡,因此觸犯下載後修正施行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判黃子佼8月,併科罰金1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後,受害者人數擴大至37人,據悉,目前已經全數和解,剩下1名被害人還在談匯款的事宜。◎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養了9年卻不是我的!前妻起訴反被親子鑑定翻盤 中國男討回扶養費「還獲慰撫金」
中國湖南安化縣日前審結一起引發關注的親子鑑定案件。一名男子在與「前妻」爭奪子女撫養權時,意外發現自己養育9年的孩子並非親生,遂提告請求精神與經濟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女子須返還撫養費與精神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6萬2,110元。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顯示,龔男與羅女於2015年10月18日依當地鄉俗舉行婚禮,但未依法登記。隔年1月19日,男孩小羅在安化現代醫院出生,出生證上父母分別登記為龔男與羅女。小羅出生後至2017年4月由兩人共同撫養;之後羅女帶孩子回娘家居住。其間龔男多次以微信與銀行轉帳支付撫養費,共23,720元。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間,小羅短暫隨龔男生活,其間龔男又支出學雜費等2,175元。2025年3月6日,龔男向安化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取得小羅的撫養權並請求羅女支付撫養費,但於同月20日撤訴。隨後,羅女於4月22日反向起訴,請求自己獲得撫養權並由龔男支付撫養費。案件審理期間,龔男申請親子鑑定,並於6月4日由湖南鑑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結果,明確排除龔男為小羅生物學父親。羅女隨即於6月10日撤回訴訟。得知真相後,龔男以精神受創及財務損失為由另案起訴,求償37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依《民法典》規定,撫養子女屬父母法定義務,但既已證實龔男並非小羅生父,便不具法律上撫養義務。其在不知情下誤認身分、長期支付撫養費造成財產損失,構成「不當得利」,而羅女因此獲取經濟利益,雙方存在明確因果關係。安化縣人民法院指出,依相關法條,龔男有權請求返還誤付撫養費,並獲合理精神補償。最終判決羅女返還撫養費38,720元、支付精神撫慰金20,000元、鑑定費3,050元與差旅費340元,合計人民幣6萬2,110元。判決書同時提及,雖雙方未依法登記結婚,但在事實婚姻關係下共同生活多年,小羅的出生與撫育符合社會常理;然而,一旦親子關係被排除,法律上仍以血緣為準,相關權利義務需重新界定。
身障男驗DNA發現女兒非親生! 求償扶養費因「這理由」遭駁回
台南一名有輕度智能障礙的柯姓男子,與印尼籍蘇姓女子婚後育有3名子女,未料多年後發現次女並非親生,讓他氣得提告要求蘇女賠償慰撫金與返還扶養費共84萬元。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次女確為蘇女外遇所生,但因柯男婚姻期間長期無業、收入甚少,最終判蘇女僅須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柯男與蘇女於2010年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2人於2024年初調解離婚,並約定3名孩子共同扶養。後來柯男因懷疑蘇女外遇,在離婚後帶次女進行DNA鑑定,鑑定結果顯示次女並不是他親生,柯男認為蘇女婚內出軌,損害他的配偶權,遂向蘇女求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主張自次女出生以來由他與蘇女共同扶養,要求返還他64萬元扶養費。對此,蘇女否認外遇,表示婚姻期間沒有背叛丈夫,不清楚鑑定結果為何會有這種結果,只能尊重專業。蘇女主張,柯男因智能障礙無法有穩定工作,婚後家中開銷全由她一人負擔,除了照顧公公、祖父,也要養活全家6口,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且柯男多年無固定收入,連養活自己都是問題,要如何每月支付次女1萬元扶養費,因此柯男沒有理由要求賠償扶養費。法官審理後,認為親子鑑定已清楚顯示柯男與次女並無血緣關係,證明蘇女婚內確有外遇生子,已構成對配偶權的侵害;但考量柯男婚姻期間沒有穩定工作,平時在家幫忙務農,每月僅領取3772元補助金,而蘇女則有工作領基本薪資,最終判蘇女僅須賠償10萬元慰撫金。至於柯男要求支付扶養費的部分,法院認為自2019年至2023年間,經調查發現他多年來名下無財產,只有2年有數千元所得,根本無力給付扶養費,因此駁回其返還扶養費的請求。
呂秋遠麻煩了1/實習女律師控訴讓她懷孕 台北律師公會介入調查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律師林沄蓁懷孕生女,甚至在女方表明不願墮胎後開除她,引發爭議。台北律師公會原先遭各界質疑態度消極,未積極介入調查,不過林沄蓁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據了解,北律已經收案並且立案,將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再決定是否送請律師懲戒。據了解,目前台灣還沒有指導律師因似情形受懲戒的例子,有法界人士透露:「因為這種事,很少被揭發岀來」,未來呂秋遠是否會成為首件懲戒案例,備受各界關注。呂秋遠曾發出5千字長文,強調自己單身且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事、事件是自己的隱私,且台北地院判決揭露呂秋遠早已認領小孩,呂秋遠也認為母子都過得很好,還提及「欺負我孩子的人,就等著收傳票」。林沄蓁則指控呂秋遠,寧願花500萬去美國跟不認識的女人做小孩,也不願意留下小孩,不僅要求她趕緊墮胎,跟他「盡快恢復之前的關係」,她不從後不僅開除她,甚至還自稱受害者,令林女不禁反問「我拿掉小孩傷到的是我的身體,我留下小孩傷到的是我的律師工作,你到底哪裡受傷?」有律師質疑呂秋遠曾遭懲戒,依規定不得指導實習律師,但他「借名帶實習」,已涉嫌違反規定;而與手下的實習律師上床、產子,還被指控因不願墮胎就開除對方,不僅可能涉及違法,也嚴重損害司法形象。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姜世明曾指出,律師與委任當事人發生性關係,除非二人是在委任前就是配偶或男女朋友關係,否則就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第六條應謹言慎行的規定;指導律師與學(實)習律師間,有評量的權力不對等關係,也不得有性誘引、威迫的情況,就算不是掛名的指導律師,而是同事務所的其他律師,但只要實質上能影響學習律師實習評量或成績者,都應該受到規範。不過另位網紅律師林智群認為,「其實林律師(林沄蓁)在(今年)端午節時公開全部對話內容,見好就收,又直播講一些有的沒的,只是讓大家看熱鬧而已」。林智群指出:「交往三個月都不見得有感情了,怎麼會覺得可以幫對方生小孩?或覺得生小孩可以綁住對方?他對妳都不見得有感情了,妳怎麼會覺得對方一定會對小孩有感情?」林智群指稱:「對方現在已經認領,願意支付扶養費,案子也如妳所願曝光了,男生也被妳打擊到了(他活該!),事情也該告一段落了吧?!就算是男生在端午節前夕放文章帶風向,暗示是妳貼上去的,公布全部對話內容後,事情也該結束了吧」?臉書上有87萬名粉絲的呂秋遠經常發表婚姻、兩性感情與批評藍白兩黨的文章,政治立場鮮明,被網友稱為「綠師」。呂秋遠曾兩度因涉及在兩造當事人的家庭糾紛中未迴避利害衝突,而遭到律師公會懲戒; 2019年也曾被媒體踢爆與當事人及女粉絲上床,當時媒體拍到呂與兩名不同的女子進出住家及旅館,不過,呂秋遠否認這些指控。作家H(陳鴻儀)(中)遭前女友陳珮甄提告妨害名譽,委任林沄蓁律師(左)當辯護人。(圖/高瑀彤攝)
出生8個月被遺棄 生母重病住院遭47歲兒拒養獲判准
47歲阿明(化名)出生8個月時,母親抛夫棄子離家出走,對他的成長、生活不聞不問,他自小由祖父母及父親扶養長大,未曾見過母親,從小單親在鄰里及同儕間受盡閒言閒語。今年3月突接獲醫院通知其母重病急診住院,後轉進台南市仁愛之家,社會局替其母聲請由阿明扶養,阿明表明拒絕,獲台南地方法院裁准免除扶養責任。阿明反駁母親的聲請指出,母親在他出生8個月大時即離家出走,對他從未探視及提供照顧,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他3歲時,父親向母親要求離婚,祖父母當證人要簽署離婚協議書,母親卻拒簽離去,未完成離婚戶籍登記。他父親4年後聲請調解及訴請離婚,達成和解後,他母親再次拒絕簽字。直到2008年,阿明父親再次訴請離婚獲准。阿明說,在此期間,母親從未對他盡到任何扶養責任,卻在47年後病倒才來找他要求扶養,社會局通知他參與家屬協調會議,討論他母親的後續安置費用、重大醫療決策、後續喪葬等照顧事宜,甚至病重住進仁愛之家,他全部拒絕處理,向法官聲請駁回母親的扶養聲請。阿明父親也證稱,阿明母親在阿明出生後未滿8個月時離家,從此就沒有回來照顧過阿明,也沒有寄錢回來給阿明當扶養費,阿明是由他跟他父母一起扶養長大的。阿明說,自他有記憶以來,皆不曾與母親有互動,親子關係名存實亡,母親過去狠心抛棄他,對他的身心造成很大的傷害。法官認為,阿明自己也有未成年子女要養,他的母親對他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有違身為人母應盡的責任情節確屬重大,若要求他負擔與他長期感情疏離的母親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因此,阿明聲請免除他對母親的扶養義務,應予准許,其母可提抗告。
尪年薪170萬爽收5萬房租卻要求AA 妻氣炸:連女兒100元早餐費也不付
「我想離婚!」一名人妻抱怨,丈夫年薪約170萬元還有額外房租收入,原先每月會給她5萬元用於家庭支出,近2年卻開始要求她也該負擔一半家用,其他額外開銷AA,就連女兒100元早餐費也不願意先墊付,逼她做出「會還他100元」的承諾才罷休,害得女兒餓到手抖,而這也讓她氣炸直呼「我已經完全沒有意願與這個人浪費餘生!」這名人妻在臉書社團「匿名2公社」發文表示,丈夫年薪約170萬元,而她年薪只有對方的一半,且丈夫每個月另外還有5萬元的房租收入。人妻提到,2人結婚15年,前13年丈夫每個月給她5萬元家用,包括2個小孩的食衣住行、學雜費、補習及才藝費、晚餐錢、假日全家外食餐費等等,油費是丈夫自付,對方只需要接送小孩,其他家務一律由她負責;然而,近2年因物價上漲,丈夫提出要提高家用,改成2人每年各出50萬元,強調這是男女平等,其他額外支出則要AA。人妻透露,最近丈夫的哥哥離婚,因前大嫂賺得比較多,因此丈夫哥哥最終需付的小孩扶養費較少,這就讓她開始思考自己的婚姻狀況,「我才發現,AA制對我一點也不公平,應該以收入比例算才合理!」人妻指出,丈夫在婚前購入用來收租的房產,在結婚時貸款400多萬,15年後貸款還是400多萬,「他在與我婚姻關係存續的這15年中,淨資產增加是零。問他其他錢用到哪裡去了,他說由家人代為投資,但投資項目不明,也沒有帳目可以查詢。我要求去法院辦分開財產,他大發雷霆,後來妥協承諾去辦,但拖延至今未去辦理。」人妻坦言,某個週末她到醫院就診,忘記將早餐費用交給長女,長女請他先墊付100元買早餐,他卻立即叫長女與她電話聯繫,要她承諾會返還100元,他才肯給長女100元,但當時她還在門診,漏接電話,長女餓到手抖冒冷汗,直到她看完醫師,才能將午餐送去補習班給長女,「壓垮我的最後一根稻草」、「我已經完全沒有意願與這個人浪費餘生,但又不甘心把我這15年辛苦存下來的錢分給他!」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自己的女兒還計較100塊?」、「這個行為真的沒資格做一個爸爸」、「小孩肚子餓這件事我還真不能忍」、「問離婚律師」、「把錢花光或轉進冷錢包(說投資娘家人開店或借款給親戚)把妳存款用光」、「只要男人提出AA,我一律建議離婚」、「利用每年免稅額分給子女,但要先確認兒女會奉養妳終老」、「先把財產每年244萬贈與信任的娘家人,再離婚,我朋友就是這樣」。
老公外遇小三爽住婆婆豪宅 正宮二度抓包!小孩目睹2人睡同床
新竹一名人夫阿華跟女子小美有多年婚外情,還二度被老婆小芳(皆化名)抓包,2人還被小孩發現睡在同張床上,小美辯稱2人只是普通朋友,質疑小芳重複提告,最後法官認定小美「逾越一般社交分際」,判賠35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芳主張,她跟前夫阿華在2005年結婚,原本有幸福美滿的家庭,但直到2015年他加入「獅子會」等社團組織後,每到假日就會自己去參加活動,她一肩擔起一切家務與教養事務。同年10月初,她發現阿華跟小美以「老公」、「老婆」相稱,還一同討論內衣款式,阿華知情後沒反省自身並回歸家庭,反而是勃然大怒,對她惡言相向,也肆無忌憚地與小美牽手逛街,或是留宿於小美家,阿華還直接搬走,和小美住到婆婆的豪宅,讓她獨自扶養子女9年。小芳指出,她每個月賺2.5萬元,阿華扶養費給的很少,她也因為多年以來的壓力,導致罹患乳癌,所以她要對小美提告,而其實2016年小美就要賠償10萬,她沒付還繼續跟阿華交往,還被小孩發現睡同一張床。小美辯稱,2人是普通朋友,小芳不能提出證據證明2人有逾越一般社交往來的行為,也質疑小芳重複提告,不過法官看了證據後認為,2023年2人還是同居睡一起,而前案跟本案的時間點、行為也不同,不算重複起訴。最後法官依雙方身分、地位、經濟情況等,判小美要賠償35萬元。可上訴。
東海大學女學生遭公車輾斃 母慟:來法院一次就痛一次
東海大學20歲林姓女大生去年9月22日於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過斑馬線時,遭巨業客運施姓司機駕駛的305號公車撞倒輾斃。林母、施姓司機及巨業公司代表8日在台中地院召開調解庭討論賠償事宜,但雙方仍未達成共識。林母哽咽表示:「來法院一次就痛一次,希望對方將心比心,不要高高在上。」事發當天,施姓司機撞到林女後,下車僅見車輪旁露出一隻手,卻未進一步確認傷者狀況,隨後再次上車將公車前移,導致林女遭二度輾壓,最終不幸身亡。檢方今年4月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施姓司機,案件進入一審。此前傳出巨業公司僅願賠33萬多元,但公司澄清為誤解。今天調解庭後,巨業公司法務代表與施姓司機律師周仲鼎表示,初步賠償金額已從233萬元提高至350萬元,包括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及扶養費,由司機與公司共同承擔,並強調尚需與家屬協商達成最終共識。林母表示,每次出庭就像回到事故現場,心理煎熬難以言喻。她呼籲巨業公司真正理解家屬心情,公平處理賠償,勿讓家屬再次承受「二度傷害」。家屬律師指出,雙方在扶養費計算上仍有分歧,巨業公司以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標準計算,但此標準通常用於強制執行,非一般損害賠償,後續將持續與巨業公司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不想付子女撫養費!男冒名找麻吉代做DNA鑑定 好哥兒們下場慘了
英國一名男子為逃避支付子女扶養費,竟安排友人冒名代做DNA親子鑑定,試圖欺瞞政府機構。最終,詐欺行徑被識破,兩人皆遭法院判處緩刑,並須履行社會服務令。《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這起案件於英國赫爾刑事法庭(Hull Crown Court)審理。27歲的洛德(Stephen Lord)來自東約克郡赫爾市,被控與友人布魯克斯(Simon Brooks,31歲,來自萊斯特)共謀詐騙英國工作與退休金部。兩人於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期間,聯手策劃代驗DNA詐欺計畫。檢方指出,孩子的母親於2022年向子女扶養服務(Child Maintenance Service)申請扶養費,並指名洛德為孩子的生父。但洛德否認血緣關係,並聲稱早年曾自行驗過DNA證明非親子關係。然而,當局要求洛德進行官方指定的鑑定程序,並於2022年11月安排採樣。當日,實際現身接受採樣的卻是布魯克斯,並假冒洛德簽名與遞交照片。事後鑑定結果顯示DNA不符,孩子母親察覺異常,經視訊會議看到該「洛德」的照片後,立即認出是布魯克斯,詐欺才得以揭露。警方後續逮捕兩人並取證,發現洛德手機內有與布魯克斯串謀的訊息紀錄,甚至協助修改照片提供診所,以便掩蓋身份。根據法院估算,該名母親因此暫時損失4,637英鎊(約新台幣19.2萬元),但已排定補償款項返還。若詐欺成功,最高恐導致29,000英鎊的經濟損失。法官薩克雷(Judge John Thackray KC)譴責該行徑為「愚蠢至極,且注定失敗的詐欺行為」,並痛斥洛德「你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最終,洛德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執行,並須完成150小時社會服務;布魯克斯則被判9個月緩刑及100小時社會服務。兩人均認罪。
警臨檢遭開車撞 情急下擊斃女乘客判免國賠
新北市警新莊分局潘姓警員,2021年執行臨檢時,林姓女駕駛開車載林姓女友人行經當地,因擔心車內毒品遭查獲竟開車衝撞員警,潘員情急下連開2槍制止,卻意外擊斃坐在副駕駛座的林女。刑事部分潘獲不起訴處分,死者家屬另提國家賠償訴訟求償,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潘開槍沒有逾越必要程度,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定,20日維持一審認定,判決新北市府、新北市警察局及新莊分局免賠。可上訴。林姓死者家屬提告主張,潘員當時趴在汽車引擎蓋上朝前方射擊,擊中副駕駛座的女兒,違反《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不法侵害其女兒生命權,請求新北市府給付精神慰撫金250萬元,且女兒有扶養義務,請求新北市警局及新莊分局連帶賠償扶養費損害163萬3447元及精神慰撫金250萬元。一審法院判決敗訴後,死者家屬不服提出上訴,高院認為,潘執行取締盤查勤務,查知林所駕車輛的車主經發布通緝,因此命林停車受檢,林拒不停車,還前後衝撞試圖逃離,衝撞過程損及周遭車輛,並撞擊潘員受傷,致潘生命、身體遭受強暴,周遭警察人員及人車也有受危害之虞,潘可依《警械使用條例》規定使用警械。潘在林駕車衝撞過程中,為阻止她離開及防止危害,在相隔1.08秒的短時間內,連續射擊2槍,且都是用俯角射中該車,經彈道模擬重建可認射擊目標為汽車引擎室,觀察潘開槍行為,目的在於停止逃逸車輛,沒有傷人致命意圖。高院認為,潘在生命、身體受有危害的急迫情況下,為維護自身及在場人等的生命、身體安全,制止林駕車衝撞,連續擊發2槍,開槍行為沒有逾越必要程度,新北市政府等機關不必賠償。
16歲少女產子3年養娃遭斷聯 男方拒付扶養費還嗆:孩子改姓不干我事
大陸重慶酉陽一名16歲少女小趙,初中畢業後透過網路認識來自四川樂山、年長3歲的男網友小鄒,兩人迅速陷入熱戀。幾個月後,小趙發現自己懷孕,儘管父母堅決要求她終止妊娠,但她選擇聽從男友的話,與家人斷絕聯繫,獨自前往男方老家產下孩子。母子相依為命,女子改孩子姓氏後男方切割關係,還聲稱「改姓就不干我事」。(示意圖/翻攝自微博)根據《北京廣播電視台》報導,孩子出生後,小趙搬到男方位於偏遠山區的家中生活,男方則長期外出打工,僅每週留下1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40元)作為生活費。長期被困在深山、獨自照料幼兒的小趙,對男方的不作為感到不滿。撐過3年後,她最終選擇帶著孩子離開四川返鄉,並將孩子改姓,重新展開人生。未成年少女獨自撫養孩子多年,如今提告討扶養費,悔嘆「早知不該那麼早生孩子」。(示意圖/翻攝自微博)然而,分手後的小趙卻發現男方將她所有聯絡方式封鎖。記者致電小鄒時已成空號,聯繫其父親時,對方更聲稱「沒有兒子的電話」,並指責是小趙「私自帶走孩子又改姓」,否認應負起扶養責任。16歲少女因愛生子,3年當全職媽媽卻遭男方斷聯、拒絕負責,辛酸走上法律途徑。(示意圖/翻攝自微博)對此,律師接受《北京時間》採訪指出,無論孩子姓氏為何,父母雙方都依法具有扶養義務,不能藉改姓為由逃避責任。小趙也強調,將透過法律手段追討應得的扶養費,並坦言自己後悔太早生子,如今只想好好工作,給孩子更好的生活。這起事件在微博上引發大量討論,不少網友對男方態度感到憤怒,也有人感嘆「愛情不是養育的保證」,呼籲社會強化對未成年性教育與法律知識的普及,避免悲劇一再重演。
婚後7年幾乎無性!驚見「老公是偽娘」還開性愛趴 人妻怒提離婚
女子小雨(化名)與丈夫阿智(化名)婚後育有2名子女,但兩人性行為的次數屈指可數,讓小雨非常自責,長期陷入痛苦。直到結婚第7年,小雨無意間發現阿智有嚴重的女裝癖,還加入多個偽娘聊天室,甚至與其他男性到汽車旅館開性愛Party,小雨因身心受創決定提出離婚。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准予離婚。根據判決書指出,2人婚後阿智從未主動提出發生性行為,幾乎都是小雨多次請求,對方才勉強配合。而在第2名子女出生後,夫妻間便再也沒有發生親密關係,讓小雨長期陷入痛苦。直到婚後第7年,小雨在阿智的手機中,發現有多張阿智穿女裝的自拍照,以及使用女性化暱稱加入「偽娘交流聊天」、「偽娘自拍」等群組,還多次上網搜尋與偽娘相關的性愛影片。小雨表示,阿智還曾約其他偽娘到汽車旅館開性愛Party。阿智被發現後,向小雨坦承一切,甚至希望妻子能接受自己偽娘的裝扮,並開始在小雨與孩子面前穿女裝。對此,小雨認為自己婚前遭到欺騙,更無法接受丈夫有同性戀傾向,與其他同性發生性行為。此外,小雨還發現阿智曾在臉書社團「靠北婚姻-社團討論區」發文公然辱罵她為「破麻」、「婊子」,且阿智多次以自殺威脅小雨不要公開其性向,也曾真的跑到頂樓揚言要跳樓,造成小雨身心受創,最終選擇訴請離婚。彰化地院審理時,阿智雖表示想挽回婚姻,但也坦言若女方堅持離婚,他願意成全。法官審酌雙方處於分居狀況,認定2人維持婚姻意願薄弱,另考量阿智雖愛孩子,卻常以高壓或體罰方式管教,且時常在孩子面前辱罵小雨及其家人,將情緒壓力轉嫁至子女,對其身心發展造成不良影響。最終,彰化地院判決准許2人離婚,並將2名子女監護權判給小雨,阿智需每月支付每名子女扶養費1萬2056元。
蛇蠍女睡多名高僧又勒索 手機竟有8萬張不雅照
近日大陸一位38歲的大叔「紅姐」,跟上千名男性發生關係,還偷拍私密片,引發譁然。近日泰國也有一名「蛇蠍美人」跟多名高僧發生關係又進行勒索,警方已展開調查,在她的手機中發現逾8萬張不雅照。有些高僧出事後已還俗。綜合泰媒報導,泰國中央調查局(CIB)消息人士透露,5名高僧中有人擁有天使級頭銜,涉嫌與Golf有親密關係,並轉錢給她。來自暖武里府蘇安橋寺(Wat Suan Kaew)的住持卡拉亞諾(Phra Phayom Kalayano)表示,Golf色誘高僧發生關係,再偷拍的照片與影片進行勒索。此案之所以受到關注,是因為曼谷知名寺廟「三神廟」(Wat Tri Thotsathep Worawihan)的住持阿吔師父,6月底突然還俗並潛逃至寮國。據悉,Golf稱阿吔師父讓她懷孕,她要討768萬扶養費,Golf被拒絕後動怒,把2人在飯店的影片跟談話公開,最後讓他棄袈裟出逃。為避免寺廟受牽連,泰國反洗錢辦公室(AMLO)與國家反貪污委員會(NACC)已前往三神廟,拜會現任代理住持,調查是否有寺廟財產遭到挪用。目前阿吔師父仍在逃,警方正全力追查其下落。隨後調查發現,至少有10位高僧與Golf有往來,其中多人在醜聞曝光後選擇還俗。
30多年來只會傳訊息要錢 女兒不想養媽媽!法院這樣判
婦人小文(化名)指控媽媽從小對她不聞不問,她被種水果的外祖父母養大,媽媽都不來探望,只會討錢,30多年來跟她的聯繫,也是傳訊息要錢,她要訴請免除扶養義務。判決書指出,小文表示,自幼有記憶來,她一直都是跟外公外婆生活,媽媽皆無前來探望,理由是沒臉回家鄉面對其他人,就連自己親人也無關心,她的學費都是外公外婆辛苦種植水果賺來的,媽媽都沒分擔。小文說,媽媽常常開口向外公外婆因各種理由討錢,從她求學至長大成家求職過程中,也都不探望,她住哪、在哪就職,媽媽都不知道,只有缺錢會發簡訊,這30幾年來僅有的聯絡僅止於此。另外關於媽媽健保部分,舅舅建議她不論生活再苦,都要幫媽媽負擔健保費用,才能符合法律規定,所以她一直繳錢,她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聲請免除。小文爸爸辯稱,他跟妻子有找保母全日照顧女兒,在女兒上幼稚園前,保母的費用都是他在支付,因為2人吵架,所以沒有任何互動,妻子都早出晚歸專心自己的投資生意,都不管家裡的事情,小孩到幼稚園時,夫妻接回家自己照顧,妻子還是什麼都不管,都是他在負責,女兒小學三年級時,妻子有留紙條有欠款離家出走,後來岳父母知道這件事情,就把女兒帶回鄉下扶養到成年,我自己是多多少少有支付一些扶養費用。法官審酌,小文媽媽在她成年前,依法負扶養義務,但她有違身為人母應盡的責任,顯已構成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如今強令小文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父家暴害兒女失聰跛腳 晚年無人養3兄妹獲准免扶養
基隆一名69歲男子因行動不便、無收入且生活無法自理,目前由基隆市政府安置於仁愛之家養護大樓。其3名成年子女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父親過去不僅外遇、酗酒,還長期家暴子女,造成一人失聰、一人跛腳,甚至曾揚言將女兒賣至妓女戶。基隆地方法院審結,認定家暴情節重大,准許3名子女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3名子女主張,父親自幼時即因外遇、酗酒行為甚少返家,從未扶養照顧子女。父親自他們年幼時就常因外遇與酗酒長期不返家,從未承擔扶養責任。一旦返家即施以暴力,導致長子一耳失聰,次子曾被吊打致右腳跛行,長女更遭恐嚇「要被賣到妓女戶」。根據判決書內容,3人與母親到庭作證指出,父親自長女3歲後即因外遇而未盡扶養義務,每月最多給付1至2千元,自長女6、7歲後即完全未負擔扶養費。父親返家時經常施暴,曾持鐮刀砍傷其頭部,亦曾持刀砍傷背部。父親則辯稱只是基於「教育目的」懲戒子女,否認造成傷殘,並主張曾持續支付扶養費至其成年。不過法院調查後認定,長子確有雙側聽障、次子腿部及母親背部仍留有傷疤。基隆地院審酌後認定,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對子女及其母為身體及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情節重大。3名子女自幼不僅缺乏父愛,還經常處於暴力恐怖陰影,全賴母親及其親屬協助始得長大成年。最終,法院依據民法第1118條之1第2項規定,認定若仍令子女負扶養義務顯強人所難,准許三名子女免除對父親之扶養義務。
台南老翁要求子女扶養「直到他死」 3子女反控他惡行
台南有一名林姓老翁年事已高,又患有帕金森氏症,近年已經沒有工作能力,生活也陷入困境,他向法院聲請要求3名子女每月給扶養費,直到他逝世為止。對此,林姓老翁的3名子女反控他沒盡過父親責任,與母親離婚前還家暴,逼母親給他10萬元才肯簽字離婚。最終法院駁回林翁聲請,免除3名子女的扶養義務。依判決書內容,林姓老翁主張自己罹患帕金森氏症無法工作,名下雖然有7輛汽車但都無法使用,沒有經濟價值賣不掉,他身上所剩的錢已無法維持生活,故想到與離婚妻子的3名子女,向法院聲請要求他們須依台南市政府公告114年度台南最低生活費15515元,由3人平均負擔,直到他逝世為止。不過,林姓老翁的3名子女相當不滿,反控他與母親結婚後,對一家人生活開銷不聞不問,都是靠母親一肩扛起,過去他只要回家就會帶走值錢的東西,母親阻止還會被打罵;當母親受不了提出離婚,父親竟要求母親給10萬元才會簽字同意。在父母離婚後,他也從未探視和養育他們。在3名子女指控下,林姓老翁並未提出爭辯,默認過去他的行為。而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根據3名子女收入和生活評估,無力支付林翁要求的扶養費,加上林姓老翁在3人成長過程從未履行父親義務,已駁回林姓老翁對子女的扶養費聲請,並免除子女對其扶養義務。全案可抗告。◎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貨車司機「每月狂加班」突猝逝!二審大翻盤獲賠486萬元
呂姓貨車司機於2017年間送貨時,突然左半邊麻痺、腦幹出血死亡,家屬提告求償,一審敗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將呂的工時認定結果送台大醫院鑑定,改認定他是過勞死,逆轉改判公司須賠償486萬餘元。可上訴。家屬提告主張,呂男擔任貨車司機,工作內容除載送貨物至公司指定客戶地點外,尚須於第1趟次出車前、最末趟次回來後進行理貨、疊貨,假日也經常加班。呂2017年3月31日中午12時許,駕駛貨車至工廠門口時,突然感到身體左半邊麻痺、視線模糊,經送醫診斷為腦幹自發性出血,2017年5月25日因出血性腦幹中風引發之急性心肺衰竭死亡。家屬認為,呂生前並無腦血管或心臟疾病之病史,顯係任職期間經常超時加班,導致出血性腦幹中風死亡屬職業災害,請求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請求公司補償另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請求賠償。高院送台大醫院鑑定,鑑定結果認定,呂從事之工作符合「不規律的工作」。其工作亦符合「需在一定的期間內(如交期等)完成的困難工作」、接近發病時期伴隨「工作異動之工作相關事件,因而符合「伴隨精神緊張的工作」,呂死亡屬職業災害。高院判決,呂的公司應賠償4名家屬慰撫金100萬元、160萬2424元(包括慰撫金及扶養費)、179萬6195元(包括慰撫金及扶養費)46萬7749元(包括慰撫金及喪葬費)共486萬6368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