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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為蔣友柏棄星途!前妻林姮怡「驚人背景」曝光 15年婚姻最後對簿公堂
蔣家第四代、橙果設計創辦人蔣友柏在50歲生日之際,向傳出緋聞長達8年的美女特助莊涵雲送上鑽戒求婚,感情有了新進展,也讓他的前妻林姮怡再度受到關注。林姮怡過去曾是演藝圈備受期待的新人,不僅演出偶像劇《薰衣草》,還曾與林志玲一起出現在張國榮的MV中,卻在演藝事業正要起飛時與蔣友柏相戀,婚後逐漸淡出演藝圈。與蔣友柏同為50歲的林姮怡家世同樣受到矚目,父親林欣榮為神經外科醫師,現任花蓮慈濟醫院院長。林姮怡就讀文化大學畜產系期間,因外型亮眼在校門口被星探發掘,之後從拍攝泡麵廣告踏入演藝圈。皮膚白皙、身材高挑的林姮怡,當時有「豆腐美女」之稱。2000年,她演出電影《純屬意外》,清新的外型也讓她獲得「小吳倩蓮」封號。除了戲劇作品,她還曾參與張國榮〈Everybody〉MV拍攝,當時同樣尚未走紅的林志玲也出現在MV中。2002年,林姮怡在偶像劇《薰衣草》中飾演陳怡蓉的姊姊,進一步打開知名度,當時經紀公司也有意繼續力捧。然而就在演藝事業逐漸受到關注之際,她在一場飯局中認識蔣友柏,人生方向也隨之出現轉變。據悉,蔣友柏對林姮怡一見鍾情,展開積極追求,不僅送花、送禮物,甚至曾特地飛往新加坡找她。兩人戀情曝光後,林姮怡卻因突然湧入的外界關注承受不少壓力。當時外界大量以「蔣友柏女友」稱呼她,讓原本已在演藝圈發展的林姮怡難以適應。她一度失聯2天,連經紀人也找不到人,後來接受訪問時更忍不住落淚,坦言如果大家只是因為蔣友柏才注意到她,「那寧可大家都不認識我算了」。儘管戀情受到高度關注,兩人最終仍在2003年訂婚並步入婚姻。林姮怡婚後逐漸退出螢光幕,夫妻育有1子1女。蔣友柏當年談到妻子時也曾公開表示,「我只有過一個女朋友,就是我老婆,之前全部都是大便」,高調表達對這段婚姻的態度。然而,這段婚姻維持15年後仍走向終點,兩人在2018年結束夫妻關係。離婚後,林姮怡又因子女扶養費問題與蔣友柏對簿公堂,她認為男方有拖欠、未支付相關費用的情況。2019年林姮怡為扶養費官司出庭時,外型也受到媒體關注。當時她留著漸層藍色頭髮,身形較為消瘦,神情顯得疲憊,與過去活躍演藝圈時的模樣有所不同。
「孩子改姓就不付撫養費」男名下有新房卻拒不履行 法院:拘留!
中國大陸近日一宗離婚後子女扶養費執行案件引發關注。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近日展開2026年第4次集中執行行動,其中一名男子離婚後長期拒絕支付孩子扶養費,面對法院執行時更聲稱「現在沒工作」,還以孩子改姓為由拒絕履行義務,然而法院調查後發現其名下竟有一間新購置的房產,最終被司法拘留。綜合陸媒報導,根據法院公布的案件資料,王男與李女原為夫妻,兩人育有一名兒子,孩子原本跟隨父親姓王。夫妻離婚後,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雙方協商後,孩子也改姓李。離婚後,男方一直沒有依約支付孩子扶養費,李女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案件審理期間,王男主張,雙方當初離婚時曾達成協議,約定孩子改姓後,他是否支付扶養費可依自己的意願決定,因此不應被強制要求支付。法院審查後認為,這份協議確實是雙方當時的真實意思表示,但後來李女的工作及收入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考量未成年子女的成長與生活保障,法院認定王男仍應依原先標準支付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為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王男仍拒絕履行,聲稱自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無力支付扶養費,甚至再次拿「孩子改姓」作為拒付理由。然而,法院展開財產調查後發現,雖然王男帳戶內沒有可供執行的存款,名下卻有一處新購置的商品房。法院隨即傳喚王男到庭,要求其履行相關義務,但他仍拒絕支付,因此依法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直到看到手銬,王男才終於改變態度,當場支付人民幣3萬元扶養費,並與李女就後續扶養費支付方式達成協議。法院考量他已認識錯誤並積極履行義務,符合提前解除拘留的條件,最終依法解除拘留。法院也提醒,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負有扶養義務,不能因子女改姓或個人經濟狀況等理由,任意拒絕履行法律義務。
日知名拳王外遇女員工被抓包! 前妻離婚驚見「小三變養女」氣炸
日本前職業拳擊世界冠軍藥師寺保榮驚傳私生活醜聞,他與小18歲的妻子A女士結婚並育有2名子女,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館內工作人員長谷川史步理外遇,還涉嫌偽造收養文件,將長谷川登記為前妻A女士的養女,A女士得知真相後直呼「太噁心」,也表示至今仍無法接受這段經歷留下的心理陰影。根據日媒《女性自身》報導,58歲的藥師寺保榮過去是日本拳擊界名將,1994年曾與辰吉丈一郎進行世界拳王統一戰,兩人激戰12回合後,最終由藥師寺獲勝,這場比賽至今仍被視為日本拳擊史上的經典賽事。退役後,藥師寺曾進入演藝圈,現在則經營自己的拳擊館。2015年,藥師寺與比自己小18歲的A女士再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不過夫妻關係後來逐漸惡化,A女士也指控藥師寺有婚外情。A女士表示,長谷川過去就是藥師寺拳擊館的工作人員,由於拳擊館辦公室就在住家附近,A女士早在婚姻存續期間就察覺2人關係不尋常,甚至曾直接詢問長谷川是否與丈夫有交往,但對方矢口否認。直到2022年,A女士委託徵信社調查,拍下藥師寺與長谷川一同進入飯店的證據,才確認2人確有不尋常關係。A女士透露,事後藥師寺逐漸不回家,她也曾遭遇藥師寺家暴,與家中物品被翻動的情況,因此在2023年初帶著2名孩子離開住處,不過當時雙方沒有馬上離婚,而是為了生活費及子女扶養費等問題持續協商。A女士指出,之後她透過律師要求藥師寺支付婚姻存續期間的生活費,雙方原本約定由藥師寺每月支付3萬日圓(約新台幣6000元),直到正式離婚為止,沒想到後來藥師寺拒付這筆費用。就在雙方關係陷入僵局時,A女士得知藥師寺與長谷川疑似已經結婚,且長谷川改用藥師寺的姓氏,A女士因此調閱戶籍資料,沒想到卻看到長谷川被登記為自己的養女。A女士直言,自己從未簽署過相關收養文件,因此立即向警方反映,才揭發這起涉嫌偽造收養文件的刑事案件。檢方調查後認為,藥師寺與長谷川涉嫌偽造私人文件,再將相關文件提交政府機關辦理收養登記,2人在首次開庭時均承認起訴內容,藥師寺則在法庭上表示,這麼做的原因是「想把財產留給長谷川」。雖然後續A女士順利與藥師寺離婚,但她表示這段經歷已讓她留下深刻的心理陰影,即使戶籍資料被認定有問題,相關紀錄仍可能留下痕跡,因此每次調閱戶籍資料,她都可能再次看到長谷川的名字,讓她相當痛苦。目前A女士已帶著孩子搬到母親家附近生活,對於前夫與長谷川的關係,她大方透露,如果2人真的想在一起,她並不反對,畢竟藥師寺曾經是她愛過的人,也是孩子的父親。不過,A女士認為,在開始新的生活之前,藥師寺應該先把該負的責任處理好,因為藥師寺至今仍未支付孩子的扶養費,讓她感到憤怒與難過。
年收253萬仍租不起房!清潔主管「偷住學校半年」 還帶4孩子過夜
美國紐約州一名36歲學校清潔主管,因為負擔4名孩子的扶養費,加上生活開銷沉重,即使年收入加計加班費約達8萬美元(約新台幣253萬7600元),仍無力另外租屋。走投無路之下,他竟把任職學校一間多年沒人使用的房間改造成「秘密套房」,床、小冰箱和家具一應俱全,就這樣偷偷住了半年,連4名孩子週末都曾到校陪他過夜。直到校方調查另一起員工疑似浮報加班事件,查看監視器時發現他幾乎24小時都在學校,這個藏了數月的祕密才意外曝光。據《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8月29日報導,36歲的提摩西.華特斯(Timothy Walters)在紐約州奧爾巴尼(Albany)的學校系統從事清潔工作長達17年,並擔任哈克特中學(Hackett Middle School)清潔主管。然而,每天負責整理校園環境的他,後來竟連下班回家的地方都沒有,只能選擇偷偷住進自己工作的校舍。華特斯透露,自己原先與妹妹及妹妹的男友住在一起,但住了一段時間後,他認為自己的存在已經影響兩人的私人生活,對方也需要空間處理自己的事情,因此決定搬出去。問題是,離開妹妹家後,他根本沒有足夠的錢另租住處。華特斯育有4名正值青少年時期的孩子,必須支付伴侶子女扶養費,同時負擔孩子的其他生活支出。他的基本年薪約6.4萬美元,以1美元兌31.72元新台幣換算,約為新台幣203萬200元;若加上加班費,2025年收入約8萬美元,折合約新台幣253萬7600元。但他表示,扶養費及4名孩子的相關支出吃掉相當大一部分收入,讓他仍無法負擔自己的住處。最後,華特斯把目光轉向每天工作的哈克特中學。他發現校舍4樓、禮堂上方有一間已經閒置多年的房間,裡頭原本擺著沙發床、老舊椅子及一些長期沒人使用的家具。華特斯將整個空間整理乾淨後,又陸續搬進多張床、小冰箱等生活用品,利用既有家具重新布置,硬是把學校裡不起眼的閒置空間變成自己的簡易住處。為了不讓妹妹知道自己的真實處境,華特斯甚至沒有告訴家人自己住在學校,而是讓妹妹以為他已經找到正常的公寓。更令人意外的是,這間「校園祕密套房」並不只有華特斯自己住。輪到他在週末照顧4名孩子時,這些青少年也會跟著父親到學校,在這間臨時改造的房間過夜。由於週末校園內幾乎沒有人活動,因此父子幾人的特殊生活模式始終沒有引起注意。華特斯就這樣把學校當成自己的家,前後住了長達6個月,期間竟始終沒有人發現異狀。直到今年4月最後一週,一場原本與他無關的內部調查,才讓整件事情曝光。當時奧爾巴尼市學區(Albany City School District)正在調查其他清潔人員疑似虛報加班時數,因此調閱學校監視器畫面。華特斯並未被指控涉及浮報加班,然而校方查看影片時卻發現一件奇怪的事——不管什麼時間,監視器似乎都能拍到華特斯出現在校內。校方進一步追查後,這才知道原因並不是華特斯特別勤奮、長時間待在學校,而是他根本已經直接住進校舍。祕密曝光後,華特斯的工作也受到影響。學區在5月調查期間將他停職且不支薪,最終他於6月23日辭職,結束長達17年的學校清潔工作。警方隨後也介入調查,華特斯一度因非法侵入遭到起訴,不過相關指控後來已被撤銷。面對自己偷偷住進學校長達半年的行為,華特斯並未否認做錯事。他坦承,當時知道自己的選擇並不正確,但實在不知道還能怎麼辦。當一個人被生活逼到沒有退路時,有時候就可能做出原本不應該做的決定。如今離開學校後,華特斯暫時與叔叔住在拖車住宅社區,並已登記排隊等待取得自己的住處。他透露,目前已收到2份工作邀約;妹妹得知他的處境後,也替他成立GoFundMe募款,希望籌措資金,協助他重新找到住處、重新安頓生活。
陳幸妤一句「男人不回來」掀共鳴 律師揭恐怖結局:老了回來討扶養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自爆與趙建銘離婚,還說前夫和診所護理師有一腿,受訪時她感嘆「戲棚下站久了,男人就會回來,真的沒這件事啦!」長期處理家事案件的瑩真律師則從實務經驗提出不同觀察,認為這句話「有七成真實,卻有三成不見得如此」,因為在家事法庭中,確實有人年輕時離開家庭,到了晚年又重新出現,甚至向昔日家人請求扶養費。瑩真表示,在她接觸的家事案件中,「請求扶養費」占有一定比例,其中部分提出請求的人,是年輕時未善盡家庭責任的父母。這些人過去可能選擇離開配偶與孩子,在外過自己的生活,長時間對原本的家庭不聞不問,直到年紀漸長、身體狀況惡化或經濟陷入困境後,才重新想到過去的配偶及子女。瑩真指出,有些人甚至已住進療養院或醫院,又缺乏足夠經濟能力負擔生活及相關費用,此時便回頭向過去曾被自己拋下的家人要求扶養,希望由元配或子女負擔晚年的生活支出。對於這類情況,瑩真形容,當事人年輕時可能選擇失蹤、冷暴力或直接離開家庭,到了晚年卻再度出現,要求家人替自己的下半輩子負責。她表示,類似情況並非戲劇情節,而是家事法庭實際可能遇到的案件。更複雜的是,相關扶養問題不只存在於夫妻之間,也可能延伸至下一代。瑩真指出,當離開家庭多年的父母年老後向子女要求扶養,子女除了面臨法律問題,也可能承受「孝順」帶來的壓力,進一步影響自身生活及未來的經濟安排。至於父母過去若曾經拋棄家庭,子女成年後是否就能拒絕扶養,瑩真依自身處理案件的經驗表示,如果子女年幼時確實曾有受到父母扶養的事實,通常仍有相當機率需要對父母負擔扶養義務。即使父母過去存在不負責任的情況,也不代表子女必然可以完全免除扶養責任,但相關情況可能影響實際負擔的程度及金額。不過,夫妻之間的扶養問題與親子關係有所差異。瑩真表示,如果面對的是年輕時離開家庭、晚年再回頭要求扶養的配偶,是否需要負擔扶養義務,仍有法律上的選擇空間,實際情況則須依雙方具體法律關係及個案狀況判斷。瑩真也以「浪子回頭,可不是每個人都消受得起」形容這類家事案件。她認為,陳幸妤所說的「男人不會回來」,從部分人的感情經驗來看或許如此,但從家事案件實務來看,有些離開家庭的人確實可能再次出現,只是回來的原因未必是重拾感情,而可能涉及晚年生活及扶養費問題。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苦等近3年!楊承勳全名終於公開 楊爸淚喊:孩子終於能光明正大存在
2023年底震驚全台的新北市國中校園割頸命案,讓15歲少年楊承勳的人生永遠停留在國三。近3年來,楊家人除了走過漫長司法程序,也持續投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及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兒子的犧牲能推動制度改變。如今,在家屬多年奔走下,新北市政府完成審議程序,同意未來於重大校園安全紀念活動及相關教材中,依法公開「楊承勳」姓名。對苦等近3年的楊爸爸而言,這不只是名字終於能公開,更代表孩子終於能以真正的名字,被社會記住,而不再只是新聞中的「楊姓國中生」。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得知審議結果後,楊爸爸一開始仍帶著些許不確定,直到再次向教育局確認內容後,才終於放下心來。他沉默片刻後,只說了一句:「承勳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存在了。」隨後又感慨表示:「終於又往前進了一步。」短短幾個字,道盡一家人近3年來奔走、等待與堅持的心情。他坦言,公開姓名只是開始,更重要的是完成對兒子的承諾。他說,未來仍將持續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並將重心放在校園安全改革,希望建議教育單位於各班教室設置緊急求救按鈕,建立更完善的即時通報與救援系統。談起提出這項建議的原因,楊爸爸語氣沉重表示,當年事發時,同樓層沒有任何老師能第一時間介入,如果校園擁有更完善的緊急求援設備,也許就有機會爭取更多救援時間。他認為,校園安全不能只停留在宣導,而應建立真正能在危急時刻發揮作用的制度。楊爸爸也知道,設置求救按鈕等改革措施可能引發不同意見,但他仍希望政府願意開始討論,「我要的,就是那個萬一不要再發生。」除了校園安全外,楊媽媽未來也將持續關注高關懷學生輔導、特殊教育支持及早期介入機制,希望真正需要幫助的孩子能被及早發現、及早協助,降低再次發生重大校園暴力事件的風險。對楊家而言,公開姓名只是漫長改革路上的一座里程碑,真正想完成的,是讓承勳的離開成為制度改變的起點,讓更多孩子因此獲得保護。另一方面,民事求償訴訟目前仍未定案。原本案件預計7月底宣判,但法院最後決定再開辯論,因此判決時間再度延後。楊爸爸表示,原以為刑事判決認定兩名少年已有悔意,民事程序應能展現誠意,但庭上的攻防卻讓家屬十分失望。他直言,對方口中的誠意始終停留在言語,真正關心的只是如何少賠、不賠。根據民事答辯內容,持刀行兇的郭姓少年及父親主張,楊爸爸、楊媽媽目前均有工作,未來退休後仍有退休金,加上名下擁有不動產、租金收入及股票等資產,因此認為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請求金額過高。至於涉嫌教唆犯案的林姓少女則否認具有殺人故意,並主張自己案發時僅是國三學生,若需負擔高額賠償,恐怕會摧毀日後進入社會的信心及生活信用,影響未來獨立生活能力。這番說法讓楊家難以接受。楊媽媽激動反問:「她擔心自己的未來,那我們孩子的未來呢?承勳的未來誰還給我們?」此外,林女父母在法庭上表示,平時已盡到教養責任,不僅提醒女兒不得從事危險行為,也加入班級家長群組、配合家庭訪問、關心交友情況,案發後一家人更遭網友肉搜,生活受到極大影響。對此,楊爸爸直言,肉搜並非家屬所為,更質疑若家長真的長期關心孩子,面對記過、出勤異常等警訊,是否真的毫無察覺?若能及早介入,也許悲劇就不會發生。楊爸爸最後表示,無論法院最終判賠多少,都無法換回兒子的生命。他一路堅持至今,從來不是為了金錢,而是希望透過楊承勳的事件,推動《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完善校園安全及高關懷學生輔導制度,讓下一個家庭不必承受與他們相同的痛苦。他說,承勳雖然回不來了,但如果孩子的離開,能真正讓制度向前跨出一步、保護更多孩子,那就是一家人一路努力至今最大的意義。回述整起事件經過,2023年12月25日,新北市一所國中發生校園割頸命案。當時林姓少女因不滿遭楊承勳提醒不要破壞公物,找來郭姓少年替她出頭。郭男到場後先與楊承勳發生衝突,儘管楊一再表示自己只是善意提醒,仍未能平息雙方情緒,最後郭男竟持預藏彈簧刀朝楊承勳頸部、胸口猛刺多刀,造成大量失血,送醫後雖裝設葉克膜搶救,仍傷重不治。案件震驚全國,也掀起外界對少年司法制度、校園安全及未成年重大犯罪處遇的廣泛討論。楊承勳原本是數理資優生,積極準備報考建國中學數理資優班,未料夢想卻因這場悲劇戛然而止。家屬始終希望,社會記得的不只是一起校園命案,而是一名真正存在過、努力生活過的孩子。由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媒體不得公開未成年人的姓名及足以辨識身分資訊,因此多年來外界只能以「楊姓國中生」稱呼楊承勳。對楊家而言,孩子彷彿只剩下一個代號,因此一直希望有朝一日,能讓社會記住他的名字。楊爸爸曾數度哽咽表示:「人死為大,為什麼不能說出他的名字?他是真實存在過的人,不是一個代號。」夫妻倆強調,爭取公開姓名並非出於仇恨,更不是消費悲劇,而是希望社會永遠記得曾有一名叫楊承勳的孩子,在校園裡失去生命,也希望藉由他的故事,推動少年司法、校園安全及被害人權益等制度改革,避免悲劇重演。依照《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若基於增進兒少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並經主管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及媒體代表共同審議,認定有公開必要,即可不受姓名揭露限制。因此,新北市政府5日上午召開審議會議,邀集相關單位與家屬代表共同討論。新北市教育局表示,考量市府將辦理重大校園安全事件紀念活動,並編撰校園安全教材作為教育公益用途,經審議後認定符合《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規定,因此決議同意未來可依法公開亡故學生楊承勳姓名。教育局也說明,由於涉及未成年身分揭露及個人資料保護,今年3月已先與家屬充分溝通並取得同意,再依法完成審議程序,兼顧兒少最佳利益、公共利益與個資保護。楊爸爸透露,目前市府仍須完成最後簽核程序,最快下週即可正式核定,屆時相關教材及紀念活動都能依法使用兒子全名。
學生妹認識牙醫3天閃婚 10天後鬧翻「說好月給30萬生活費」遭打臉
桃園1名女學生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牙醫師,2人認識僅3天便火速登記結婚,不料婚後不到10天就鬧翻。女方指控丈夫婚前承諾每月提供30萬元生活費,卻未依約給付,因此向法院聲請要求支付婚後4個月共120萬元扶養費。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雙方所謂的生活費承諾附帶工作條件,且女方名下有多筆財產,並不符合「不能維持生活」的法律要件,最終裁定駁回聲請。判決指出,2人於民國114年8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短短3天後便完成結婚登記。女方主張,丈夫婚前曾答應每月給付30萬元扶養費,婚後卻僅支付20萬元,之後拒絕繼續給付。她表示,自己目前沒有固定收入,加上父親過世、母親需要照顧,生活陷入困難,因此要求男方補足婚後4個月的扶養費,共計120萬元。對此,牙醫師提出反駁,表示2人婚後實際共同生活時間不到10天,便因個性及相處問題爆發激烈爭執,目前也已進入離婚程序。他指出,女方所稱的「每月30萬元生活費」並非無條件提供,而是建立在妻子需至其牙醫診所工作的前提下,雙方並未達成單純提供固定生活費的協議。法院調閱雙方LINE對話及錄音資料,發現女方曾就房屋、聘金100萬元以及每月30萬元生活費等事項提出疑問;男方則回應,「你知道那些條件都建立在要到我診所工作,對不對?」並表示相關安排並非單純金錢給付。桃園地院認為,從雙方對話內容可判斷,牙醫確曾提及提供金錢支持,但前提是女方需至診所提供勞務。由於女方未履行相關條件,因此不能認定雙方存在「無條件每月給付30萬元」的約定。此外,法院調查發現,女學生名下共有11筆財產,總額約72萬4275元,尚不足以認定其已達無法維持基本生活的程度。綜合考量後,法院認定女方請求120萬元扶養費缺乏依據,裁定駁回聲請。全案仍可依法提出抗告。
法官審車禍求償案回家屬「白死」挨轟 北院表遺憾:應以同理心溝通
2025年6月台北市發生吊車撞死女學生車禍,死者母親近日控訴民事求償案的法官開庭時聽到她問「女兒白死了嗎?」竟回她「對啊」,並在判決中提及「已領取700萬強制險」大於索賠金額,因此駁回請求,但實際上強制險僅200萬元,哪來700萬?委任律師更質疑判決書寫錯,台北地院回應,對於承審法官表達方式使被害人家屬感到二度傷害,深表遺憾,將提醒法官以同理心溝通,至於強制險金額爭議,北院表示這牽涉卷證資料的取捨,既然全案已上訴,因此由二審法院來判斷。北院7日傍晚聲明,針對近日媒體報導本院臺北簡易庭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事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本院說明如下:一、本院對被害人不幸身亡及家屬承受傷痛,深表遺憾與不捨本件交通事故造成年輕生命逝去,家屬長期承受難以平復之悲痛,本院深表遺憾與不捨。有關媒體報導指出庭訊過程中法官用語使家屬感受遭二度傷害一節,本院已調閱相關資料瞭解。審判中公開心證、勸諭和解或維持法庭秩序,均應兼顧當事人處境與情緒;承審法官於公開心證及與原告對話時,若干語句的表達,使正處於喪女悲痛的原告感受不被理解,甚至產生羞辱或二度傷害之感,本院對此深感遺憾。本院將以本件為鑑,提醒法官應以審慎、溫和、清楚且具同理心的方式進行法庭溝通,使司法程序不僅依法進行,也能讓人民感受到被尊重。二、本件判決係依法審查損害賠償要件,並非否定被害人生命價值本件肇事駕駛於起訴前死亡,原告係對吊車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請求損害賠償。承審法官審理後,認定被告公司仍應負僱用人責任。至於各項賠償金額,判決係就喪葬費、扶養費、機車損害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依卷內證據及相關法律要件分別判斷。其中,扶養費部分,民法規定須審酌扶養權利人是否不能維持生活等法定要件。判決未准許扶養費請求,係因認定相關要件的證明不足,並非以金額評價被害人生命,更非否定家屬喪女之痛。對於外界因「扶養費未准許」而產生「人命不被重視」之疑慮,本院理解社會感受,也將持續要求同仁以更清楚、平實的方式說明法律要件。三、關於領取保險金額認定的疑義,將由審級救濟程序依法審酌媒體報導指出,家屬實際領取的保險金額與判決書記載的「700萬元」有所落差。此項疑義涉及卷證資料之取捨、兩造於原審程序中是否爭執及損害額扣除的計算。原告對判決已依法提起上訴,基於審判獨立,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應由上級審法院依審判程序審酌判斷,本院尊重審級救濟及上級審判斷。
母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冷回被肉搜 律師逆風發文:生氣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
台北市去年(2025年)6月一名護校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的吊車衝撞輾斃,由於事發後賴男便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蔡母控訴,自己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竟遭法官冷回「對啊」,還將請求的扶養費全數駁回,讓她相當崩潰,相關事件在社群網路引發熱議,對此,律師林智群則「逆風」分享自己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提到,看到Threads上充滿「吊車輾斃18歲護專女生、趙子榮法官」的文章,被害人家屬出面控訴、網友罵成一片,讓他好奇忍不住查了判決,並發現有好幾個重點,首先這起案件因為是交通事故,所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只開一次辯論庭,開庭之前,法院要求補的資料都要送進法院,不然法院「可以不審酌」。林智群表示,這個判決花了很多篇幅講「程序處分權」、「責問權」、「延滯訴訟」、「促進訴訟義務」,並表示「原告」「被告」雙方都有拖延訴訟、太晚提證據資料的問題,造成法院在115/5/1以後針對雙方提出的資料都不採納。「這種情況真的比較少見,應該是法官一直催促要資料,要了很多次,雙方還不給,才會讓法官寫這麼一大篇洗臉。」他認為雙方明明都有請律師,卻還被法官特別這樣寫,相當奇怪。再者,由於賴姓司機在起訴前已去世,所以家屬只能告吊車公司,公司主張吊車是司機自己買,加上司機只是靠行不是他們員工,所以跟公司沒關係,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公司還是雇主要負賠償責任,家屬接著請求1200萬元,其中包含喪葬費89萬、機車損失8萬、慰撫金493萬,以及扶養費607萬。請求的費用中前兩項法官全准,第三項原告看起來沒提出什麼證據,法官還是依照其說法判了200萬,最後一項法官認為扶養費請求要符合民法第1117條規定,原告(家屬)沒提出相關證據,所以沒辦法判;最後,也是被害人家屬質疑的一點,就是強制險明明只拿得到200萬,法院怎麼會說家屬拿了700萬元?這個判決是寫「雙方不爭執原告已經領到強制險700萬元」,關鍵字是在「雙方不爭執」。林智群解釋:「因為雙方不爭執已經領了700萬元(?),所以你原告請求獲准的297萬元(喪葬費89萬元+機車費8萬元+慰撫金200萬元),已經獲得足夠賠償了,所以我法院也不能再判給你了。」至於到底是原告律師也不爭執領了700萬元?還是法院寫錯?這就要等二審判決。林智群提到該法官自己也遇過幾次,「他之前在刑庭,那個時候很兇猛,後來到民庭之後,就比較和顏悅色了,不過還是講話很直接,對律師而言,講話很直接的法官其實很不錯,因為他會把他的想法跟心證直接跟你說清楚。」林智群舉例如「你不給我這個那個證據我就會判你輸,那我們就會趕快去準備相關的證據,這樣也減少了溝通上的成本」,不過講話直接有個壞處,就是當事人聽起來會覺得很刺耳,那也是法官要去承受的。最後林智群提醒有時候自己看到報導,都會去查判決,確認一下,「生氣之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很重要。」
18歲愛女遭吊車輾斃!母求償遭駁回嘆「白死了嗎」 法官竟冷回「對啊」
去年(2025年)6月21日,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和新生南路口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就讀護校的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吊車衝撞輾斃,由於賴男事發4個月即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只能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怎料日前一審判決出爐,要求的扶養金竟被全數駁回,蔡女母親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卻冷回「對啊」,讓蔡女母親相當崩潰。回顧此案,2025年6月21日下午2時左右,蔡女在新生南路與忠孝東路交叉口停等紅燈,77歲的賴阿明駕駛大型拖吊車時疑似闖紅燈且未及時煞車,衝撞前方3台機車,導致蔡女連人帶車遭輾過,另有2人受傷,而賴阿明一度想倒車離開,遭熱心路人攔下阻止。事發過後4個月,賴阿明就因病離世,因此刑事部分偵結不起訴,蔡女家屬轉向賴阿明所屬公司提告民事求償。根據判決書內容,法官認定賴阿明應賠償蔡女母親請求的喪葬費89萬1680元、機車損害8萬元、精神慰撫金200萬元,至於請求的扶養費607萬餘元,法官認為蔡女母親沒有提出「未來不能維持生活」,且依其可能取得財產推斷「並非不能維持生活」,加上蔡女母親已領取700萬元強制險,超出求償金額,因此予以駁回。對此,蔡女母親透露,在這1年期間,該公司從未向她們致歉,而她也發現賴阿明的吊車相關文件使用的是自己女兒的駕照,後來她一次次走進法庭,趙姓法官卻在庭上駁回她所提出的撫養金,當她哽咽問法官「我女兒就這樣白白犧牲了嗎?」法官卻回她「對啊」、「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蔡女母親表示,她實際上只拿到200萬元,根本沒有拿到700萬元,當下她感覺被羞辱,想一頭撞在桌子上,法官也只說「你講你的啊,我判我的啊!你可以把你的訴求講出來,我就是全部封殺」。蔡女母親直言,「真相就只有一個,就是一審法官判錯了,且在法庭上對我造成二次傷害,縱容不法之徒……我們尊重司法制度,相信法院絕大多數法官都是認真仔細辦案,但對這份判決內容及法官開庭態度感到遺憾,已委請律師依法提出上訴,希望司法能還被害家屬一個公道。」
愛到底3/粿粿17分鐘長片反擊 控訴范姜離婚喊價1600萬元
范姜彥豐指控粿粿出軌王子後,粿粿曾發布長達17分鐘影片回應,除爆料范姜在離婚協商期間曾開出1600萬元條件,並提出以1200萬元換取放棄未成年女兒後續扶養費的方案外,也細數兩人婚姻長期存在的矛盾。她指出,范姜多年來頻頻將離婚掛在嘴邊,雙方在金錢觀、育兒觀及家庭分工上始終難以取得共識,婚姻早已出現裂痕。不過她也坦承,自己在婚姻關係尚未正式結束前,與王子「越走越近,出現逾矩行為」,並為此公開致歉。針對1600萬元離婚條件,粿粿表示,去年7月7日雙方討論離婚時,范姜曾提出以1600萬元作為條件,並稱若未來相關爆料曝光,才願意替她發聲。10天後雙方家人首次正式協商,她原以為范姜帶來的是律師,事後才知對方為徵信社老闆,當天對方再度提出1600萬元條件。她並表示,後續更出現1200萬元加放棄未成年女兒後續扶養費的方案,認為整個協商過程始終圍繞金錢,並未著重於孩子的照顧與安排。對於被指控疏於照顧家庭,粿粿則表示,當時夫妻關係緊張,為避免在女兒面前衝突,才提出由家人暫時協助照顧孩子,並非不負責任;即使分居後,家中生活開銷與相關費用仍多由她負擔。至於范姜質疑她引導簽署放棄婚後財產協議、侵占工作室帳款等說法,她則強調帳務一向公開透明,相關款項並未私自動用。遭范姜彥豐指控出軌王子,粿粿則表示婚姻破裂主因不在王子,而是在於雙方長期於金錢觀與育兒觀上存在歧見。(圖/翻攝自粿粿IG)談到婚姻破裂原因,粿粿表示,兩人結婚3年來長期存在金錢觀、育兒觀及家庭分工上的歧見。她指出,自己長期負擔家中6至8成開銷,也同時承擔工作、家務與育兒責任,但雙方仍因生活瑣事頻繁爭執。她並提到,孩子出生後曾因先天性聽損問題承受壓力,有次女兒哭鬧許久時,范姜沒有安撫,反而戴上抗噪耳機,讓她首次對婚姻產生動搖:「這個人是我要一起走一輩子的人嗎?」粿粿指控,孩子哭鬧時范姜曾戴上降噪耳機未加安撫,讓她對婚姻產生動搖。(圖/翻攝自粿粿IG)此外,粿粿表示自己入圍金鐘,需要求范姜出席,對方最終雖有現身卻遲到,讓她相當難過;兩人還會因為朋友提及「去粿粿家」,或名字排序等問題,引發爭吵,讓她直言「我們生活中的快樂也越來越少」。但有不少網友很心疼范姜,昔日他與粿粿的互動影片也被翻出,疑似早就透露出兩人在婚姻中的問題。范姜彥豐與粿粿過去曾一起去南韓,在共同經營的頻道「粿醬一家」分享影片,在體驗韓服時,粿粿開心表示,「我是公主」,范姜在一旁就跟著說「我是王子」,沒想到粿粿當下秒吐槽范姜彥豐,先說「你不是」,接著又說「你是一介草民」,讓范姜彥豐瞬間一臉表情尷尬,低頭看了身上裝扮又說,「我是…我是貴族啊」。網友回頭看兩人互動,覺得當時粿粿有種很嫌棄的感覺。雖然強調婚姻破裂並非第三者因素所致,但粿粿坦承和王子出現逾矩行為。(圖/翻攝自粿粿IG)粿粿坦承自己在婚姻關係尚未正式結束前,因情緒低潮與脆弱狀態,與王子「越走越近,出現逾矩行為」,並向范姜及外界公開致歉。她強調該行為並非婚姻破裂主因,並否認同居、預謀欺騙及操控媒體等說法,希望外界勿再以訛傳訛。對此,范姜彥豐發文駁斥粿粿說法「鋪天蓋地的謊言和誇飾以及惡意醜化」,並表示對「慣性說謊」說法並不意外。他強調,3年婚姻中並未否認雙方付出,因此先前聲明刻意未提及日常私怨,避免演變成各說各話的攻防。至於外界關注的婚變時間線,范姜彥豐則重申,雙方關係變化是從粿粿美國回來,粿粿首次提離婚,范姜想找婚姻諮商,「妳說如果要挽留繼續婚姻,就必須簽婚前協議,我發現證據出軌,心死,才停止挽留開始協商」,並非粿粿所謂的協商離婚後,才跟王子毀了他們這個家。
戶政登記不算?丈夫想離婚「揪結婚證書1關鍵」 法院:婚姻無效
男子阿勵與女子小柔(均為化名)原本簽署結婚書約並完成戶政登記,但婚後關係惡化,阿勵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法院審理後認為,結婚書約上的證人並未親自見聞雙方表達結婚意思,不符法律規定,因此判決兩人婚姻關係無效。判決指出,當時兩人持結婚書約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阿勵主張,書約上的兩名證人都是小柔的友人,自己從未見過,且證人也未曾親見或親聞雙方是否具有結婚真意,因此結婚程序不符《民法》第982條關於證人見證的規定。小柔則表示,兩人交往期間曾同居,自己懷孕後雙方決定結婚並規劃共同生活。她指出,兩人不僅完成結婚登記,也曾拍攝婚紗照並與家人聚餐慶祝,在LINE對話中也互稱夫妻,足以證明彼此具有結婚意願,因此婚姻應屬合法成立。法院調查後發現,結婚書約上的兩名證人確實是在小柔請託下各自簽名,但並未親自見聞雙方表達結婚意思,也未在戶政機關辦理登記時在場。法官指出,《民法》規定結婚須有兩名以上證人簽名,其立法目的在於確認雙方具有結婚真意,證人必須親見或親聞當事人的結婚意思表示。法院認為,本案證人未實際見證雙方結婚意思,程序上已欠缺法定形式,因此依《民法》第988條規定,認定該婚姻關係為無效。至於兩人所生未成年兒子的親權問題,法院指出,雖然婚姻被認定無效,但父親已完成認領登記,因此仍適用婚生子女相關規定。法院並委託社工單位進行訪視評估,綜合雙方家庭環境、照顧能力與親子互動等因素後認為,孩子自出生以來一直與母親同住並由母親主要照顧,親子依附關係穩定。法院認為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較符合孩子最佳利益,但親權仍由父母共同行使。除涉及改姓、更名、移民、出國就學或重大侵入性醫療等重大事項須共同決定外,其餘日常生活事務可由母親處理。此外,法院也裁定父親可依約定時間與孩子會面交往,以維持親子關係。同時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及新北市平均生活支出,判決父親須自裁判確定後起,每月支付1萬8497元扶養費,直到孩子成年為止。
分屍案冤魂一路跟回家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揭靈異內幕
資深媒體人許聖梅、民俗專家一玄老師、諮商心理師林嘉歆及林鈺恩律師,近日錄影謝震武主持《震震有詞》,節目以「怨念冤氣化成形!暗示、復仇讓你知?!」為題,邀請共同探討社會案件中難以解釋的超自然現象,以及背後的法律真相。許聖梅分享2022年震驚全台的「新北永和分屍案」。一名54歲男子遭胞兄狠心殺害並肢解,遺體僅剩軀幹與左腳。案件偵辦期間,一位具備「天眼」特質的社會線記者前往警局,竟在門口聞到濃烈屍臭,更目擊一團白霧化成「沒有頭顱、僅剩左腳」的人形在原地哭泣。記者回報社時死者冤魂竟一路跟隨,希望記者幫他找回手腳,警方數日後抓獲嫌犯死者哥哥,發現他竟與殘缺的大體同睡五天,最終因監視器拍下他搬運過程中大體手部滑落而罪證確鑿。一玄老師補充:「冤魂之所以不散,往往是因為遺體不全,民俗上需透過法師以蓮花或蓮藕接肢修復才能安息。」另一樁發生在新竹的承包商一家三口滅門慘案,警方追查多日一直沒有收穫,死者母親卻連續一年多夢見兒子全身是血,指著上方說要拆掉屋頂。死者家屬最終決定拆除透天厝屋頂,沒想到拆除隔日,警方隨即掌握線報在山區攻堅逮人。最令辦案人員震驚的是,兇嫌被捕時身旁槍枝已上膛,卻束手就擒。兇嫌事後供稱:「我想開槍,但手腳被抓住根本動不了。」一玄老師對此解釋,冤魂有時會被房屋結構所困,拆掉屋頂是為了讓冤氣「見天見地」,進而向冥界申請「黑令旗」索命追魂。節目上也討論到日前一名23歲女性清潔隊員慘遭酒駕撞死,家屬在現場招魂10次竟都無聖筊。一玄老師指出「這代表冤魂仍滯留在案發現場,因怨氣過重不肯離開。」針對法律層面,林鈺恩律師在節目中提醒,酒駕肇事撞死人目前在法條上仍非「殺人罪」,刑責最重為10年;民事賠償部分,喪葬費與扶養費約落在300至500萬之間。若家屬欲爭取更高賠償,通常需透過和解,並需注意加害人是否惡意脫產。
曾砸32萬修補感情!妮可基嫚與凱斯厄本正式離婚 19年婚姻劃下句點
58歲奧斯卡影后妮可基嫚(Nicole Kidman)與鄉村音樂歌手凱斯厄本(Keith Urban)正式結束長達19年的婚姻。兩人於2024年9月以「無法調和的差異」為由遞交離婚申請,並於2025年1月6日完成離婚手續。依協議內容,雙方將共同監護子女,無需支付配偶贍養費或家人扶養費,財產則由雙方協議分配,各自保留現有名下資產。妮可基嫚與凱斯厄本曾是演藝圈公認模範夫妻,最終仍因性格分歧決定分開。根據《路透社》、《PEOPLE》與《美聯社》等多家外媒報導,妮可基嫚與凱斯厄本2005年在洛杉磯相識,隔年於雪梨舉行婚禮。多年來兩人育有兩名女兒,曾被外界譽為演藝圈模範夫妻。然而早在結婚10周年時,夫妻間已傳出關係不睦,兩人當時曾前往美國華盛頓州一處豪華伴侶度假村進行諮商,費用高達1萬美元(約新台幣32萬元),希望透過療程修復關係,惟最終仍未能克服雙方差異。凱斯厄本與妮可基嫚婚後育有兩名女兒,離婚後將採共同監護模式。根據《PEOPLE》取得的法院文件內容,雙方月收入均超過10萬美元(約新台幣315萬元),因此同意放棄所有配偶贍養費與家人扶養費,並各自承擔法律費用及相關支出。財產方面,包括投資、銀行帳戶、家具家電與個人物品等,將由雙方協商分配,各自保留現有名下資產。兩人離婚協議內容曝光,包含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安排,強調和平共識與家庭穩定。在子女監護安排方面,兩人同意採取共同監護模式,兩名女兒未來每年有306天與母親同住,另有59天與父親相處,並安排每兩週一次的週末團聚,時間自週六上午10時至週日晚間6時。所有關於子女教育與醫療的重大決策,需雙方共同同意。協議中特別強調,儘管婚姻結束,雙方仍須維持「充滿愛、穩定、一致且具滋養性」的親子關係,並不得對對方或對方家人發表任何負面言論,也鼓勵孩子在雙方家庭中都能自在生活、保持親密連結。事實上,凱斯厄本早於2024年夏初搬離家庭住處,展開分居生活。當時妮可基嫚一度不願結束婚姻,曾多次努力挽回,期間姊姊安東妮亞(Antonia)也給予她精神支持。經過數月溝通與調整,妮可基嫚最終放手,選擇給彼此自由。根據消息人士指出,雙方兩名女兒對於新生活模式適應良好,並未出現明顯衝突,整體過程平和順利。兩人離婚協議內容曝光,包含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安排,強調和平共識與家庭穩定。(圖/翻攝自X,@7NewsBrisbane)
人夫婚後住前妻家!現任守空閨10年心死 他嗆:財產分一半就離
苗栗一名人夫婚後長期與前妻同住,讓現任妻子獨守空閨逾10年,遭對方向法院訴請離婚。人夫辯稱,因前妻生病20多年需要照顧,自己才會住在對方家中,並反控妻子擅自更換門鎖,要求分一半財產才肯同意離婚。法院審理後認定,雙方婚姻已名存實亡,且被告之可歸責性略高於原告,因此判准離婚。根據判決書,人妻主張,她於民國98年7月3日與丈夫結婚,育有一名成年子女,婚後被告長年與前妻同住,僅偶而返家短暫休息或洗澡,兩造分居迄今逾10年,長年未有夫妻間之親密關係,被告亦未提供家庭生活費及子女扶養費,足認男方有惡意遺棄行為,且兩造婚姻已發生重大無法回復之破綻,希望法院判准離婚。被告辯稱,因前妻已生病20多年,自己才每天回對方家住,然而妻子經常晚上未歸,甚至擅自更換門鎖,致兩造無法同居生活,且他婚後將收入交給女方保管,供其在越南購買公寓,包括原告目前住處,亦是他購買法拍屋再以「贈與」登記給她,如今他年事已高,無財產維持生活,如原告願將財產一半分給他,便同意離婚。苗栗地院審酌,兩造婚後長年分居,被告長年返回前妻家住宿,僅偶而短暫返回原告住家,彼此各自生活,情感甚為疏離,未見有何夫妻間互相扶持之情義,堪認兩造間之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有不能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就上開離婚事由觀之,被告之可歸責性略高於原告,因此判准離婚。
遭嫩妹控射後不理求償10億! 法官判王文洋勝訴免賠
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5月被媒體揭露,與20多歲的宋姓女子因為親子關係而訴訟纏身,對方開價10億元和解。台北地院認定女方沒有舉證證明,且無法確認血緣關係或扶養事實,加上王文洋拒絕驗DNA,依法不得強制驗證,判決女方敗訴,全案仍可上訴。該名宋女過去表示,與王文洋交往5年,且交往期間王文洋曾大方贈送名錶、名牌包以及戒指,2人首次見面以後,便被帶往王文洋位於信義區的豪宅發生性關係,後續2人也分別在其辦公室和住處發生10次左右的性行為。宋女曾說,王文洋過去承諾生下孩子後,將會每年支付200萬扶養費至成年,孰料孩子出生以後,王文洋不認帳,宋女決定透過宋母進行提告,並開價10億元求和解。宋女一方主張,宋女曾與王文洋有親密關係,王文洋需要負擔未來對其的相關費用,但王文洋對於其指控均否認,包括曾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以及否認曾經給付4000萬元給對方,並指對方交友關係複雜,不僅使用包養網站,且認識的客戶多達2人以上,也曾和介紹人發生性關係,試圖證明對方交友情況複雜,與他無關。案經審酌後,法官認為宋女一方所提出的相關證物雖然可以說明她曾與王文洋發生過性關係,但她並無法指出與王文洋發生性關係的時間點,而根據女方所提出的錄音,雖提及金錢,但也沒有說明金額,無法證明和王文洋有關。此外,這些證物也無法明確證明孩子與王文洋存在父子血緣關係。最終判決宋女一方敗訴,可上訴。
爸爸你在哪!逾5萬韓菲混血兒被棄養 公益組織揭棄子亂象「她們尋找韓國父親只為生存權」
南韓公益組織「解決扶養費的人們」(前稱「壞爸爸們」)近日公開多名韓國籍父親與其在菲律賓所生子女的照片,以促成父親與子女聯繫。該組織創辦人具本昌(구본창)表示,自媒體報導啟動後,過去多年聯絡被屏蔽的韓國父親開始主動接觸子女與母親,這些所謂「Kopino」、韓國男性與菲律賓女性所生的混血兒,估計在菲律賓已有約 5 萬人。許多Kopino孩童自出生便被韓籍父親棄養,由菲律賓單親母親獨自撫養,生活條件艱困。根據《韓國經濟日報》報導,由前「壞爸爸」團體(現稱「處理扶養費的人們」)活動人士具本昌(구본창)表示,從今年10月下旬起,隨著媒體報導曝光多起「尋父行動」,他在社群平台陸續張貼Kopino孩童與其韓籍父親的合照與個人影像資訊,以此希望能迫使這些逃避扶養責任的父親現身。他強調:「有些父親刻意隱藏手機號碼與護照號碼,公開臉孔是我們的最後手段。」南韓公益團體發起人具本昌透過社群媒體公開韓籍父親與菲律賓混血兒的照片,盼促成父子重聚與扶養責任。組織之所以選擇公開父親與孩子的照片,具本昌說明:「如果要找到這些爸爸,需要護照號碼或韓國手機號碼,但他們在同居期間便透過隱匿資訊逃避追查,因此公開照片是我們的最後手段。」他並指出,有位韓國男子曾在菲律賓語言研修期間,與當地女子育有子女後逃逸,甚至謊報住所為北韓平壤。另據《東亞日報》先前報導,韓菲混血兒的父親曾於2000年代初大量赴菲律賓語言研修與旅遊,部分與當地女性同居並生子後返回韓國,從此失聯。具本昌表示:「在菲律賓單親媽媽們為找孩子的爸爸奔走多年後,媒體報導後,那些多年來遮蔽不聯絡的爸爸們竟開始主動聯繫。」據稱,一名七年前離開的韓國爸爸,在其臉部曝光後向孩子的母親發出了聯絡。目前估計,居住在菲律賓的Kopino孩童已超過5萬人,多數因父親失聯而無法獲得法律扶養。在揭露過程中,具本昌坦言,曾收到部分來自當事人的警告訊息,指控他侵犯個資或涉及名譽毀損,但他也已諮詢律師意見,並表示相關爭議將交由法院裁定。具本昌早在2018年即開始推動「壞爸爸實名制」,揭露拖欠扶養費父母身分,引發韓國社會廣泛關注。他曾因此被控違反資訊通信網法,2024年被法院判決緩刑,罰金100萬韓元(約新台幣2.5萬元),但社會輿論普遍對其行動持肯定態度。南韓公益團體發起人具本昌透過社群媒體公開韓籍父親與菲律賓混血兒的照片,盼促成父子重聚與扶養責任。(圖/翻攝自X,@yangdeogba4740)
網戀61歲帥大爺1個月!45歲女懷孕被封鎖 竟發現他同居另一女
大陸一名45歲單身女子網戀一名61歲男子,2人也進行交往,但近日她懷孕後,卻直接被對方封鎖,還發現男友劈腿。男友則說,女子騙財騙色,她才是趁虛而入。據《極目新聞》報導,鄭州一名安姓女子表示,她在網路上認識一名61歲男子,她離婚後獨自撫養一個小孩,家中也希望她能再找到另一半。安女指出,「當時見到我的這個對象,一見面就被他很有修養的外表迷惑了,誰知道他跟我在一起還有別的女人!」安女表示,她懷孕後男子就不接她電話,還封鎖她。男友表示,他跟安女只相處1個月,「怎麼證明孩子是我的,她主動不是我主動,我一直都告訴她,她不了解我,她是騙子!」此話一出,安女聽了非常憤怒,也逼問男友同居女子是誰?男友指出,那是他女友,安女是趁虛而入,2人相處後他也覺得不合適,所以不想再繼續,安女騙財又騙色,騙他4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萬元)。安女說,這是在汙辱她。據悉,警方已介入此事,也會請當局進行協調,或是透過法律手段做親子鑑定和要扶養費。消息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老臭流氓遇到戀愛腦大姊」、「還沒停經一定能懷孕啊,61歲的老男人,也是有生育能力的啊」、「一個想白佔便宜,一個頭腦簡單」、「45歲還相信戀愛謊言」。
黃子佼認了「離婚孟耿如」須負擔扶養費 開庭求輕判:自己不懂法律
男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持有多達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法院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今(21日)高等法院開庭,黃子佼在庭上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且親口認了與孟耿如已經離婚,須負擔扶養費,因此請求法官輕判。據悉,黃子佼目前已與30名被害人和解。本刊今年5月接獲爆料,身陷官司的男藝人黃子佼與孟耿如已經悄悄辦妥離婚手續,結束5年婚姻,當時黃子佼的委任律師蕭棋云回應,「謝謝關心,一切以家人為重。」但未否認離婚消息。沒想到黃子佼今日在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他在庭上說自己不懂法律,並證實與孟耿如已經離婚,須負擔扶養費,請求法官輕判。黃子佼全案言詞辯論終結,已訂於11月25日上午10時宣判。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庭訊結束後,黃子佼走向被害人律師訴說他經歷家庭破碎的狀況,稱理解被害人的痛苦,但遭被害人律師回應,「我們的當事人都這麼年輕,人生還沒開始,就被你們這些人摧毀。」黃子佼沒有再多說什麼,給了90度鞠躬致意,隨後離開法院。回顧黃子佼案情,一審判決,黃子佼被控自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非法偷拍網站「創意私房」會員,並陸續購買網站販售的兒童或少年性影像並下載,並將影片儲存到硬碟裡,因此觸犯下載後修正施行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判黃子佼8月,併科罰金1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後,受害者人數擴大至37人,據悉,目前已經全數和解,剩下1名被害人還在談匯款的事宜。◎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養了9年卻不是我的!前妻起訴反被親子鑑定翻盤 中國男討回扶養費「還獲慰撫金」
中國湖南安化縣日前審結一起引發關注的親子鑑定案件。一名男子在與「前妻」爭奪子女撫養權時,意外發現自己養育9年的孩子並非親生,遂提告請求精神與經濟賠償。法院最終判決女子須返還撫養費與精神撫慰金等,共計人民幣6萬2,110元。根據《紅星新聞》報導,判決書顯示,龔男與羅女於2015年10月18日依當地鄉俗舉行婚禮,但未依法登記。隔年1月19日,男孩小羅在安化現代醫院出生,出生證上父母分別登記為龔男與羅女。小羅出生後至2017年4月由兩人共同撫養;之後羅女帶孩子回娘家居住。其間龔男多次以微信與銀行轉帳支付撫養費,共23,720元。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間,小羅短暫隨龔男生活,其間龔男又支出學雜費等2,175元。2025年3月6日,龔男向安化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取得小羅的撫養權並請求羅女支付撫養費,但於同月20日撤訴。隨後,羅女於4月22日反向起訴,請求自己獲得撫養權並由龔男支付撫養費。案件審理期間,龔男申請親子鑑定,並於6月4日由湖南鑑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結果,明確排除龔男為小羅生物學父親。羅女隨即於6月10日撤回訴訟。得知真相後,龔男以精神受創及財務損失為由另案起訴,求償37萬餘元。法院審理認為,依《民法典》規定,撫養子女屬父母法定義務,但既已證實龔男並非小羅生父,便不具法律上撫養義務。其在不知情下誤認身分、長期支付撫養費造成財產損失,構成「不當得利」,而羅女因此獲取經濟利益,雙方存在明確因果關係。安化縣人民法院指出,依相關法條,龔男有權請求返還誤付撫養費,並獲合理精神補償。最終判決羅女返還撫養費38,720元、支付精神撫慰金20,000元、鑑定費3,050元與差旅費340元,合計人民幣6萬2,110元。判決書同時提及,雖雙方未依法登記結婚,但在事實婚姻關係下共同生活多年,小羅的出生與撫育符合社會常理;然而,一旦親子關係被排除,法律上仍以血緣為準,相關權利義務需重新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