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
」 租屋 違建 高雄 毒品 租金
租屋驚見廚房旁就是馬桶! 6坪奇葩格局曝光網傻眼:誰敢住
租屋省錢竟得忍受「邊煮飯邊聞廁所味」,大陸廣東省中山市近日出現一間格局超狂的出租套房,室內面積僅20平方公尺(約6.05坪),屋主為了充分利用空間,竟將廚房與廁所設計在同一區域,流理台旁就是蹲式馬桶,兩者之間完全沒有隔間,讓前往看屋的租客當場傻眼,原本看中便宜租金,最後卻因格局太過奇特而打退堂鼓。綜合陸媒《房研報》等報導,中山市民廖先生透露,日前有客戶在網路上發現一間價格相對便宜的自建房,考量租金及生活開銷,決定親自前往查看。沒想到一進屋內,竟發現廚房與衛浴空間直接相通,煮飯的流理台旁就是如廁區,毫無遮蔽的設計讓人難以接受。從曝光的房屋格局可見,這間小套房雖然具備基本烹飪及衛浴設備,但屋主為了在有限坪數內塞進生活機能,卻犧牲了最基本的空間區隔,尤其廚房與蹲式馬桶緊鄰,不僅缺乏隱私,也讓人對衛生環境產生疑慮。有看屋者坦言,雖然租金便宜具有吸引力,但每天必須在廁所旁準備三餐,實在難以接受,因此最終放棄承租,原本希望透過整合廚房與衛浴提高空間使用效率,沒想到反而成為出租障礙,截至11月1日,該房屋仍處於空置狀態,尚未找到願意入住的租客。
河口湖命案主嫌遭起底!父擁整排4棟透天厝 昔火災燒死國中生姊妹
日本河口湖殺妻詐保案持續引發關注,涉案主嫌李碩彬的背景也陸續曝光。據悉,李碩彬名下工作室登記在台南市永康區龍潭一處透天厝,門口還掛著徵信社招牌,而整排4間透天厝均為其父親所有。令人意外的是這排建築的前身曾在13年前發生奪命火警,造成一對國中生姊妹不幸喪命,後續改建期間還傳出不少靈異故事,如今屋主兒子又捲入殺妻詐保案,讓當地居民議論紛紛。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李碩彬的父親在台南永康龍潭一帶擁有不少繼承而來的房產,其中一整排共4棟透天厝都屬於李家所有,李碩彬的工作室就登記在其中一棟,建築外觀可見徵信社招牌。附近鄰居表示,過去曾看過有男女進出該處但不清楚徵信社是否實際營業,也有人透露曾目睹一名疑似與李碩彬有關的女子站在路邊哭泣,對此留下深刻印象。當地居民指出這排透天厝過去原本是鐵皮屋,其中一間曾經營早餐店,約13年前卻不幸發生火災,造成一對就讀國中的姊妹葬身火窟。這起悲劇當年在地方引發關注,事後也陸續流傳各種靈異傳聞。鄰居透露火災發生後當地曾傳出房屋出租不順的情況,不論承租者經營什麼行業,似乎都無法長久維持,甚至有私人佛壇曾租下該處,最後也很快結束租約。此外,這排鐵皮屋後來準備拆除重建時據稱工程一度不順利。當地流傳的說法指出,當時有人尋求協助並傳出罹難姊妹希望繼續留在原地的故事,直到後來請人處理,建築工程才得以順利進行。如今事隔十多年,原址已改建成整排透天厝,卻又因屋主兒子李碩彬涉嫌在日本河口湖殺妻詐保而受到關注,也讓這處房產過去的火災悲劇及地方傳聞再度成為討論話題。
掛茶行招牌當掩護!幫派男柬埔寨設水房洗博弈金流5.6億、21人遭起訴
台中謝姓男子疑利用地方幫派背景,在台灣、柬埔寨兩地掛名經營「星月茶行」,暗地替非法博弈網站轉帳洗錢,還以人頭租下國內豪宅、套房架設虛擬私人網路(VPN),躲避銀行防火牆追查。警方追查發現,集團去年4、5月短短2個月洗錢逾5億6919萬元,歷經兩波搜索共逮捕21人,全案近日依賭博、洗錢及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刑事局偵六大隊第二隊隊長陳昭谷指出,2025年5月該隊幹員接獲情資,指謝姓男子(29歲)與趙姓會計(33歲)等人涉嫌在柬埔寨設立轉帳水房,替非法博弈網站處理金流,隨即與台北市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謝男等人以台中及柬埔寨的「星月茶行」作為掩護,表面從事茶葉買賣及網路行銷,實際上卻經營地下洗錢管道。由於境外IP登入國內網路銀行進行轉帳,容易觸發銀行防護機制,集團便找人頭在國內承租透天豪宅及出租套房,架設VPN(「虛擬私人網路」Virtual Private Network是一種透過加密與通道技術,在公用網路建立安全私密連線的工具,作為網路跳板),讓境外水房得以透過國內IP操作帳戶,藉此規避銀行監控。歷經數月蒐證,專案小組今年3月18日首度收網,前往台中市西屯區搜索,逮捕謝男等8人;檢察官訊後諭令謝男10萬元交保,其餘7人則分別以3萬至5萬元交保。警方並未就此收手,持續追查幕後人頭公司負責人及下游洗錢共犯,6月30日發動第二波行動,再帶回13人,均以2萬至3萬元交保。兩波行動合計逮捕21人,警方共查扣現金112萬3000元、重約200克、估值約100萬元的金項鍊,以及BMW轎車、點鈔機、捆鈔機等物品,另查獲茶行臂章、背心及木球棒等物。針對涉嫌洗錢的相關帳戶,警方也向法院聲請扣押逾1654萬元,試圖從金流下手,追查不法所得。全案近日偵查終結,台中地檢署依賭博、洗錢及組織犯罪等罪嫌起訴。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強調,網路簽賭並非躲在螢幕後就能置身事外,參與仍可能觸犯刑法;警方也將持續推動「系統性掃黑」,鎖定幫派涉入的詐欺、網路賭博及洗錢犯罪,從源頭切斷不法金流。
認識2天閃婚才2個月就離了!女拆遷獲1463萬 前夫1招拿走585萬
大陸上海一名患有智能障礙的陳姓女子近期因老家拆遷獲得約人民幣325萬元(約新台幣1463萬元)的徵收補償金,卻遭小她13歲的蔡姓前夫突然提告,狠心奪走約人民幣130萬元(約新台幣585萬元)。最離奇的是,陳女與前夫僅相識2天就結婚,婚後未滿2個月便閃離,讓陳女家屬與親友痛批整起事件為男方設計的局。據陸媒《新民晚報》報導,現年63歲的陳女士自幼因父母近親結婚而患有先天智能障礙,過去曾有一段婚姻並育有子女。2005年陳女在他人介紹下結識比自己小13歲的蔡姓男子,兩人認識僅2天就辦理結婚,但兩人婚後從未共同生活。結婚數日後,蔡男迅速將戶口遷入陳女名下的承租房內,並在不到2個月內又與陳女完成離婚手續;陳女更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同意轉讓房屋承租權並遷出戶口。直到2024年陳女位於上海市黃浦區的老宅迎來拆遷,蔡男隨即憑藉當年的戶口遷入與離婚協議書一紙訴狀告上法庭,硬生生分走約40%拆遷補償款。陳女及其家屬在法庭上主張,陳女為智力殘疾人士,當年的結婚與離婚皆非其真實意思表示,要求法院維護其合法權益。然而,法院調查後發現了關鍵的「致命漏洞」,雖然陳女從小患有智障,但直到2019年才首度至醫院進行智力發育遲滯鑑定,並於2022年才領取智力殘疾證明。判決書指出,事隔多年後的診斷記錄,不足以認定陳女在2005年當時屬於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難以把錢討回來。有大陸法律界人士指出,在婚姻關係結束多年後才補做精神或智力鑑定,法律上往往因時隔過久而難以採信。對此,律師提醒,民眾若發現家屬存在認知能力偏差或精神疾病,務必及早向法院申請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並指定監護人,才能防止別有用心者趁虛而入,避免受害者成為有心人士獵取的對象。
獨/影城毀於颱風!美麗新退出淡海告宏泰吞敗 還爆欠債上億
曾是淡海新市鎮地標的淡海美麗新廣場,2024年底商場及影城先後無預警熄燈,影城經營者美麗新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歸咎颱風來襲造成影城坍塌、漏水、天花板剝落等災情情,嚴重影響使用安全,「房東」宏泰人壽卻置之不理不願修繕,甚至在租約終止後,將美麗新出資購置的影廳螢幕、座椅扣著不還,因此提告請求返還設備,否則應給付175萬元。台北地院依據租賃契約書認定,宏泰人壽裝修影城花費1億5000萬元,如果美麗新租用未滿15年,須照剩餘年數比例補償工程款;影城只開6年就不再營業,換算下來,「房客」還欠「房東」1.36億元,所以宏泰扣留設備有理,判決美麗新敗訴。美麗新淡海影城由美麗華集團創辦人黃杏中之子黃世杰經營,設有9座影廳,其中第1廳為「巨幕廳」,螢幕高13.5公尺高、寬25公尺,配置4K純雷射放映系統及杜比全景聲(Dolby Atmos),曾是全台第二大的巨型螢幕。2024年12月20日,美麗新淡海影城臉書發文,影城因建築物所有權人宏泰人壽與一樓商場經營者之紛爭,致通道受阻嚴重影響經營,將自12月30日起暫停營業;宏泰人壽在同年11月30日收回商場,2025年5月14日以重大訊息公告,因美麗新公司違約,董事會通過提前終止影城租約,雙方不僅在媒體版面交戰,也鬧上法院。美麗新娛樂公司主張,影城建物主結構有瑕疵,導致漏水、惡臭和消費者客訴,宏泰人壽沒有積極處理,2024年10月接連有強烈颱風侵台,導致主建物坍塌、通道天花板大面積剝落、機電故障、漏水,嚴重影響影城的營運安全;1樓商場發生糾紛後,宏泰人壽阻礙影城的通行路徑,對影城營運亦有重大干擾,美麗新多次溝通均未改善,在2025年4月發函終止租約。美麗新控訴宏泰人壽,租約既然終止,影廳的螢幕、座椅應讓它們撤離卻被扣留,因此要求宏泰歸還設備,如果無法返還,應賠償設備費175萬155元。宏泰人壽反駁,依據租約及協議書,影城設備維護修繕由美麗新負責,當初宏泰投入1.5億元裝潢影城,美麗新提前終止租約,應補償工程款1.36億,廳相關設備殘值僅175萬元,不足抵銷工程款費用。北院調查,影城螢幕、第8廳座椅屬於美麗新公司,第1到第7廳及第9廳的座椅屬於宏泰人壽,姑且不論座椅價值多少,從租賃合約可知,影城承租人至少得租15年,不論什麼原因沒租滿15年,承租人都必須按比例補償裝修工程款,但美麗新只租6年就終止租約,依照租約規定得賠償1.36億元,既有這筆債務,宏泰人壽依法可行使「留置權」,無須返還設備。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院。
黑心仲介設「黑工集中營」非法媒介移工 開豪車收現7年海撈4000萬
新北市樹林區驚傳「黑工集中營」,林姓男子仗著自己曾任合法移工仲介而人脈廣,2018年開始租下華廈作為集中宿舍,收容大批失聯移工,並勾結印尼籍共犯招攬同鄉,派往雙北多處家庭非法從事看護、托育及打掃等雜役,林男則賺得盆滿缽滿,平時駕駛進口名車四處收現,7年間非法抽佣所得高達4000萬元,檢警日前發動搜索將林嫌等人查緝到案,全案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近日將正式偵結起訴。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機動隊指出,去年在新北市三重區一處民宅執行查察勤務時,查獲印尼籍失聯移工W女正違法從事照護長者、照顧幼童及整理資源回收等工作,查緝人員驚覺有異,追問發現幕後恐有組織龐大的非法仲介集團在有系統地操盤供應人力,隨即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由機動隊聯手桃園市專勤隊共組專案小組展開長期布線偵查。專案小組歷經數月跟監埋伏,發現林姓主嫌曾任仲介,熟悉就業服務相關法規與業界漏洞,2018年7月起「知法玩法」,在樹林區承租華廈套房打造非法黑工宿舍,並找來印尼籍合法移工S女與失聯移工E女充當下線,利用同鄉網絡大肆招攬印尼籍失聯移工前來集中安置。林嫌將失聯移工派發至各地非法雇主處所,充當家庭看護、保母或居家清潔工,自己則開著昂貴進口名車穿梭於雙北,定期前往各非法雇主據點親自收取高額現金仲介費。在掌握集團運作模式與藏匿據點後,專案小組於4月底收網,持新北地檢署拘票與新北地院搜索票發動拂曉突擊,接連2天兵分多路展開拘提搜索。幹員在非法宿舍樓下當場攔截林姓主嫌,並於宿舍內查獲8名印尼籍失聯移工,同時拘提S女、E女及傳喚黃姓、林姓等非法雇主,並於車內及住處當場查扣逾40萬元的非法仲介現金贓款與相關帳冊。檢調專案小組後續調閱查扣之金融帳戶展開交叉比對,林嫌7年來經手的非法仲介金流規模極為驚人,不法暴利竟累計高達4000萬元以上,令人咋舌,全案年8月底移送新北地檢署依法偵辦,檢方近日將依法起訴。機動隊隊長黃志明嚴正強調,林姓主嫌身為合法仲介從業人員,理應恪遵法令,卻知法犯法、披著合法外衣牟取暴利,嚴重破壞國內移工引進與勞動管理秩序。依《就業服務法》規定,意圖營利而違法媒介外國人為他人工作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20萬元以下罰金;非法聘僱未經許可之外國人,可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5年內再犯者更涉刑責,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移民署將持續強力打擊幕後不法仲介,呼籲民眾與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買房沒位停2/建商惡鬥恐封社區後門 住戶被迫租地停車
民眾以為買房附車位卻白花錢,新北市「立源藝舍」社區住戶疑似淪為建商惡鬥犧牲品,捲入罕見的機車位買賣烏龍,花兩、三年打官司才討回公道。立源建設是林口建商,社區後門機車停車場地主李礽琬則是泰山在地建商李振吉的父親,住戶爆料,李礽琬原本想在空地種花,立源建設卻揚言要擺石頭,雙方關係不佳,社區交屋後,李礽琬表明收回土地封住停車場,住戶擔心後門出入動線被廢掉,無奈之下只能跟李家簽約租地。 起造「立源藝舍」的立源建設,以住宅與廠辦開發為主,建案遍布林口、三峽、樹林、泰山;李振吉的武泰建設則深耕泰山地區,業務項目涵蓋地主合建、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海砂屋重建,近年積極投入塭仔圳開發,以市地重劃取代市府規劃的區段徵收,塭仔圳新泰自辦市地重劃會理事長由武泰董事長李振吉擔任。 李振吉父親李礽琬早年在福泰街市場經營豬肉攤,擔任泰山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依據武泰建設官網所述,他常教育:「房子不是一代相傳,而是要給人代代相傳,蓋房子絕對要細心謹慎,哪怕是一根小草,都有可能絆倒人。」 本刊調查,「立源藝舍」因地下室空間不足,立源建設鎖定旁邊水利地作為機車停車場,跟原地主游青憓講好,讓他們有管理維護的權利,也跟住戶簽立土地買賣契約書,但建案起造期間,游青憓轉賣給李礽琬,就此引發無盡紛爭。泰山國中旁邊免費機車位超過70格。(圖/劉松霖攝) 記者前往「立源藝舍」時,發現社區正門位於巷底,兩側都畫紅線,後門靠近泰山國中,巷內有70多格機車位,既然附近就可以免費停車,為何還要向地主租車位?住戶抱怨,從後門樓梯走下去就是李先生的土地,武泰建設揚言,社區不付租金就要把地圍起來,不僅無法停車,人也不能走,等於社區後門完全無法出入;住戶走後門可快速到達高公局搭客運前往台北市上班,是一條通勤捷徑。 有住戶回憶,當初交屋沒多久,有一天停車場突然貼出私人土地的公告,再來有一、兩年無法停車,管委會得知地主已換成武泰董事長的父親,曾前往公司送禮,希望不要做太絕。「立源藝舍」住戶擔心後門被封,每月花5千元租停車場以便通行(圖/劉松霖攝) 鄰里透露,李礽琬最初買地原定綠美化以換取容積獎勵,立源建設卻表明要堆放石頭;一、兩年前李礽琬過世,繼承人原本不同意社區停車,透過里長周旋後才簽約租地,約定每月付5千元租金,由承租車位的住戶分攤,每戶大約140元左右。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執行總監徐佳馨指出,停車位可分為三類:「法定停車位」無獨立權狀,登記在共有部分,不能單獨賣給社區以外的人,僅能隨主建物或轉售給同社區住戶;「增設停車位」有獨立建號與獨立權狀,可以自由買賣、過戶給社區外的人;「獎勵停車位」(已於2012年12月31日廢止,2011年7月2日前申請建照的舊案仍合法存在)有獨立權狀,可獨立買賣與移轉,但依法必須對外開放供公眾使用。 徐佳馨表示,社區大樓機車位通常在公設裡面,由管委會自行管理,以清潔費的名義出租;機車位不會像汽車位直接議價,坊間也很少討論機車位的交易價值。她認為本案建商想提供機車位又不想違約,為了避免點交卡關,便宜行事找鄰地充當停車場。 徐佳馨提醒民眾,如果像本案住戶遇到停車位在戶外相鄰空地的狀況,應該請建商出示土地所有權狀,以確認是不是歸屬在這棟大樓;若土地是社區以外私人所有,將來過世後由繼承人處分,產權更複雜、更不易整合,是否願意租地給社區使用勢必有極大變數。 本刊致電武泰建設公司及立源建設委任律師詢問回應,但截稿前均未表示意見。武泰建設董事長李振吉(右)近年投入塭仔圳開發市地重劃。(圖/翻攝武泰建設官網)
深坑4星級酒店「租屋沒付錢」! 海灣集團爆掏空近4億遭搜
海灣集團爆發3.9億背信案!台北地檢署掌握,新北深坑的4星級飯店「海灣假日酒店」14年前賣給母公司「海灣國際開發」再承租營業,表面上每個月都有付600多萬元,實則偷拿海灣開發的錢「付房租」,造成母公司短收9000多萬,相同手法也用在8年前的售地案,當時集團另一家公司海灣建設以2.9億元向海灣開發購買台中建案土地,購地款同樣是海灣開發出錢,該賺的2.9億都沒賺到,檢調今日兵分9路搜索,並約談海灣開發董座、海灣假日酒店負責人共4名被告,預計晚間移送複訊。海灣國際開發是上櫃公司,股票代號3252,負責人劉姓男子出身台中,曾被報導為老字號文林補習班第二代,但選擇自行創業,目前他還擔任海灣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檢調獲報,海灣開發2012年買入海灣假日酒店的土地及營業設備,再回頭租給飯店營運,並約定月租金600多萬,光看金流會以為飯店都有按時付租,實則租金來源仍是海灣開發,總共少收9000多萬元,這就像屋主賣房後沒搬走繼續租,但租金其實是房東給的。到了2018年,海灣開發將台中市北屯區建案「海灣八大景」土地以2.9億元賣給海灣建設,看似正常付款,但這2.9億元是海灣開發私下交給海灣建設再回流自家公司,等於左手付錢、右手拿錢。檢方初步認定,全案涉及《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今日指揮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搜索海灣國際開發、海灣建設、海灣假日酒店等9處,並搜索海灣國際開發劉姓董事長、海灣假日酒店沈姓董事長,另有2名未搜索僅約談的被告是海灣開發的周姓會計主管與楊姓會計人員。
學產假約2/「黃金守衛」遺產失守 找新光吳家救火遭拒
國共內戰期間中央銀行1949年秘密運送黃金來台,當時「護金守衛」石仁寵定居台灣後,向教育部承租「學產地」蓋房子,與新光集團吳家的起家厝為鄰,不料他過世後兒子石虎未能守成,且找鄰居新光吳家合建失敗,還將5分之1產權過戶給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的岳父高熙治抵債,後續又爆發欠租糾紛。學產地收租最早可追溯至清朝,先民捐獻土地,部分直接作為教育用途,部分出租以「學產基金」扶助弱勢學生完成學業,以達成助學、興學目的。7年前有媒體報導教育部是大地主、每年租金超過8億元,依據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部編列的學產基金9億6353萬元,扣除利息、違約金等收入,光靠學產房地出租就可賺進8億5151萬元。高熙治與教育部打官司的學產基地共有兩筆國有地,面積合計1022.67平方公尺(約309坪),位於台北市中山北路七段的山坡巷,周圍環繞集合式住宅及獨棟別墅,門前有公車站,不到300公尺有派出所、銀行、商店。多年前屋內有泳池、花圃,因長期無人居住整理一片荒蕪。(圖/方萬民攝)本刊前往直擊,本塊學產地可說地貌特殊,入口處是一般住家鐵門及車庫鐵捲門,旁邊有一堵高聳灰色圍牆,牆頂欄杆已覆滿綠色植被,大片枝葉「吞沒」視線下,僅能從縫隙窺見二樓高度的房屋,絲毫感受不到綠意盎然的美感,舉目所及一片荒蕪,難以想見從前有游泳池及花圃。知情人士透露,三、四年前曾有房仲掛布條,里長還連絡房仲除草,要不然會影響到隔壁住戶,屋主當時願意整理,是因為想找鄰居一起合建,但遭到拒絕後就荒廢至今。教育部向黃國昌岳父追討學產地300萬元租金,隔壁是新光集團吳家40年起家厝。(圖/方萬民攝)拒絕合建的鄰居非常大咖:新光集團吳家。這一帶都是學產地,只能租不能賣,屋主後代只能繼承建物,無法繼承土地,但即使如此,新光吳家仍向教育部租地興建9樓華廈,被附近居民稱為「40年起家厝」,如今幾乎搬光了,只剩第三代一人從美國回台灣時會住。新光吳家將自建華廈對外出租,40坪月租金約5萬元。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分析,學產基地等國有土地出租,租金通常是以公告現值為基準,以一定比例計收,由於公告現值比市價便宜許多,因此租地自建的土地成本,會比購地來得低,在整體成本較低的情況之下,自建建物出租的投報表現也會相對突出。學產地等國有地的出租,時間通常可以長達20年到30年,但仍需留意期滿後,官方不續租的可能性。若後續未能持續承租,需歸還土地,除了地上物的產權處理較繁瑣外,資產的永續性也較差,也讓有意傳承資產的民眾保守看待。本案學產地大門上仍有「石園」兩字,代表石家人曾住過,不過記者走訪鄰里,對於這戶人家沒什麼印象,只知道很久沒人進出了。高熙治從石家第二代手中取得部分房屋產權,也因此捲入欠租糾紛。(圖/劉松霖攝)第一任屋主石仁寵,在國共內戰時期擔任輪船招商局警務組組長,1949年5月,他帶領上百名官警從上海出發,搭「漢民輪」來台,當時還有個極機密任務:護送央行庫存黃金。石仁寵順利完成這項重責大任後,在台灣落地生根,1998年過世,將學產地房屋留給兒子石虎,但8年後,石虎就因為積欠高熙治債務而「過戶抵債」,讓與5分之1房產給高熙治、後來又輾轉拍賣易手,讓父親遺產就此轉手外人。
學產假約1/黃國昌岳父簽名遭偽造 教育部討租300萬失敗
台灣民眾黨黨主席黃國昌的建商岳父高熙治遭爆強佔國有學產基地,又不服教育部追討300萬元租金,因而打官司,台北地方法院查出,教育部提出的租賃契約上,雖有高熙治與友人石虎的簽名用印,但比對高熙治留存在戶政事務所的印鑑證明申請書,筆跡與印章明顯不符,既非本人簽約,也沒有授權別人代簽的證據,沒道理為欠租買單,因此判決教育部敗訴,不准強制執行高熙治的財產。教育部靠「學產基地」一年收租8億元。(圖/本刊資料照)學產地收租起源是先民捐獻土地,部分直接作為教育用途,部分出租以「學產基金」扶助弱勢學生完成學業為目的。本案學產地位於台北市士林區天玉段的住宅區,鄰近天母圓環,地主是教育部,長期租給石家人蓋房使用,石家第二代石虎在父親過世後繼承房屋,但因為債務問題,2006年11月讓與5分之1權利範圍給高熙治。教育部出租天母這塊學產地,卻被法院認證承租人簽名及印鑑不實。(圖/方萬民攝)教育部得知屋主從一人變兩人,在2007年3月換約續租,約定每月租金12萬6676元,租期到2011年12月,但實際上教育部收租只收到2007年12月,之後就發生長期欠租的狀況。教育部在2009年向士林地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向高熙治及石虎追討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10月31日期間租金64萬元,法院核准後,欠租仍未改善,2011年8月30日教育部發函終止租約,但直到2016年才向士院聲請支付命令,要討回2009年11月到2011年8月的300萬租金。石虎曾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士院已判他須支付租金而且判決確定;高熙治卻沒在法定期限內對支付命令提異議,2024年他發現教育部要強制執行,才找律師想對策。律師查出,士院分別在2009年、2016年各核發一次支付命令,期間剛好有個分水嶺:2015年7月1日有修法,之前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只要債務人沒在法定期間提出異議,就跟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但修法之後,即使債務人沒提異議,支付命令只能用來執行,已不再具有等同法院判決的效力,因此研判2016年支付命令「可以打掉」,向台北地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不過2009年的支付命令就不可能推翻了,高熙治只能依法給付教育部64萬4875元。黃國昌(左)的建商岳父高熙治(右)否認跟教育部簽約租地。(圖/本刊資料照)高熙治雖為學產地2008年1月到2009年10月的租金買單,但他認為2009年11月後租金不該也要他負責,理由很簡單,他根本沒跟教育部簽約租地,也沒收過教育部終止租約的公文;甚至早在2009年7月,他就把名下房產拍賣給別人,之後租金、無故佔地的不當得利都與他無關。但對於教育部來說,學產地是高熙治和石虎共同承租,有租賃契約為憑,難道高熙治簽名和蓋章是假的嗎?為此聲請法院調取新店戶政事務所留存的高熙治印鑑證明申請書,沒想到適得其反,兩者明顯不符的程度肉眼可辨,也讓教育部打消送調查局筆跡鑑定的念頭,在今年6月10日開庭時表示捨棄鑑定。對於高熙治確實沒在租約上親筆簽字及用印,教育部只好主張2007年換約後,高熙治曾付了一年的租金,租約上的簽名、印鑑應是石虎代簽代蓋,但法官指出,教育部無法舉證2007收到的租金來自高熙治,也沒有高熙治授權石虎簽約的事證,所以判決教育部的債權不存在,不得對高熙治強制執行。本案為一審判決,尚未確定,教育部對此回應,是否上訴有待研議。
仁愛之家黑幕1/停車費翻倍嗆:嫌貴、不要租! 竟牽出921賑災詐騙案
台中市大里區的「菩提仁愛之家」並非營利單位,但這兩年停車場租金漲了好幾倍,院方還嗆聲:「嫌貴、不要租」;經調查,赫然發現這塊地竟是921地震後,該基金會向政府詐騙賑災款,以不合理的高價向某董事購買,當年的董事長、執行長被判刑確定;詭異的是,執行長倪榮隆竟能違法在該單位任職迄今,超過20年。台中市大里區中興路2段481巷有塊空地,是屬於「財團法人私立菩提基金會仁愛之家」所有,該單位係民間善心人士捐款,政府出資成立的社福團體,其經營的仁愛之家(老人院),收費與照護等事項,必須接受市府社會局、衛生局,以及衛福部社家署監督,照理講,是不能從事營利項目。停車場屬灰色地帶,如果僅向訪客收費,還說得過去,長期租給附近住戶,那是不折不扣的營利行為;據投訴C姓住戶說,該處20年前就是荒廢的空地,「仁愛之家」以每月1000到1500元價格租給附近商家、住戶,也沒有整地,承租車主自己搭棚子,劃車格,這樣相安無事20多年。最近,收費從1500漲到3500,還聽說若交給「城市車旅」委外經營,要漲到4000,甚至更高,附近住戶受不了,認為隨物價波動漲個幾百元還可以接受,哪有翻倍的!但該基金會工作人員嗆道:「嫌貴,可以不要租」,接著派人拆掉租戶的簡易車棚,要多規劃幾個車格收租金。起訴書指出,仁愛之家購地自肥,係取自詐領九二一震災的補助修繕款。(圖/讀者提供)慈善基金會從事營利,原本就不妥,更令人驚訝的是,這塊被用來收停車費的土地,竟是921地震後,基金會向政府詐騙賑災款買來的,當年的董事長、前啟聰學校校長李榮輝、執行長倪榮隆被判刑確定。起訴書指出,仁愛之家籌建之初,李榮輝等人明知道內政部並沒有要求該基金會補繳「自籌款」,因為要蓋老人院時,基金會創辦人林進蘭女士,已經捐贈市價3億的土地,折抵必須繳納的自籌款;但李榮輝等人卻勾結內政部林姓官員(另案被判刑),發文給基金會,要求繳自籌款(事後再更正)。而李榮輝等人,就以此為藉口,賤賣基金會原有在台中市西屯區福上巷、南區復興路的土地,給跟自己關係良好的林姓建商,而這些土地都是基金會創辦人林進蘭女士捐給基金會的,高價土地賤賣,李榮輝等人大賺一筆。台中大里仁愛之家停車費飆漲,意外爆出當年詐領九二一賑災款購地弊案。(圖/仁愛之家官網)這時,因為發生921地震,這給了李榮輝、倪榮隆等人一個大好機會,這夥出身教育界的董監事,謊報仁愛之家受損,向內政部申請1700多萬的賑災補助款,但內情人士指出,仁愛之家受損甚微,完全可以用保險金修繕,不需要政府補助。拿到賑災款之後,必須「洗錢」,於是李榮輝、倪榮隆等人找了理由說,仁愛之家竊佔附近地主的土地,必須購地,做為聯外道路,事後檢方查出,1980年代,創辦人林進蘭女士與地主約定提供4尺寬的道路供通行使用,根本沒有竊佔罪的問題。而李榮輝要買的是四周被包圍的「袋地」,根本不值錢,且檢方查出,原本1坪市價2萬7696元的土地,基金會用12萬高價購買,更巧的是,被高價收購「袋地」的地主張慶祝,是與李榮輝友好的基金會董事,檢方認為,賤賣土地圖利林姓建商,高價買地,圖利張某,這一來一往,李榮輝等人口袋裡都裝滿鈔票。離譜的是,此案李榮輝、倪榮隆竟然只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法界人士認為,此案量刑輕得不可思議,最詭異的是,按照法令,倪榮隆觸法,不得在任何社福機構任職,內政部也發文要求李、倪必須去職。可是,此案定讞後,李榮輝辭職,繼任者仍是他的人,倪榮隆只是改調職為「財務組長」,去年高昇「董事會特助」,至今仍在基金會任職,掌握大權,繼任的所有董事長都必須看他臉色;內情人士說,他掌握了當年的董監事亂搞的內幕證據,這些人的小辮子都攢在他手裡,無人敢得罪。此外,李榮輝另將基金會賣地,以及創辦人林進蘭解除定款的2000多萬,配合在銀行任職的妻子,轉到其他帳戶,涉嫌淘空基金會,已經另案判刑,但該基金會卻也從此脫離最大捐贈者林進蘭家族的掌握,逐漸變樣。對於指控,菩提仁愛之家表示,該機構新設置的停車價,有栅架、有電燈的,每月3500元,另一空地車位每月3000元,且派員做場地清潔,每週二至三次派人察看周圍環境,花了不少錢維護,收費符合目前大里區市場價格。至於九二一修繕款部份,該機構已經向「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核銷完畢,並無詐領情形,可向監工人員、承包廠商查問。最後,仁愛之家強調,人員任用,均依工作規則與勞基法相關規定,一切依法辦理。
買房8年才知「客廳上方睡著7歲童」! 警一挖屋頂真的有遺骨
大陸四川省成都市金堂縣一名李姓女子,2017年買下一間頂樓中古屋,8年多來一直將房屋出租,直到今年10月與鄰居閒聊,才震驚得知客廳正上方的屋頂平台竟有一座墳墓,裡面安葬的是一名因病過世的7歲男童,而且早在她購屋前8年就已存在。李女隨即報警,警方開挖後發現部分遺骨,目前已取走進一步鑑定。警方已將挖出的部分遺骨取走,進一步進行鑑定。(圖/翻攝自微博,科普君)綜合《都市快報橙柿互動》及《科普君》10月7日至8日消息,李女購買的中古屋位於住宅大樓7樓,也是整棟建築的最高樓層。她10月4日返回查看房屋時與鄰居聊天,沒想到一段看似普通的談話,竟讓她第一次知道樓上藏著一座存在多年的墳墓。墳墓所在位置就在李女家客廳樓板正上方。鄰居透露,墓中安葬的是一名7歲男童,孩子生前就住在同一處院落,2009年因病過世後,於同年9月被埋葬在屋頂。至於當初為何選擇住宅頂樓作為安葬地點,附近住戶也不清楚。以時間推算,李女2017年買下房屋時,男童已在屋頂安葬約8年,但整個購屋過程中,前屋主及房仲均未向她提及此事。房屋交到她手上後持續出租,直到2026年10月才因鄰居談起往事,讓這個隱藏多年的情況曝光。得知屋頂真的埋有人後,李女立即報警。警方抵達後將墳墓挖開,並從中發現部分人類遺骨,隨後取走骨骸進行進一步鑑定。屋頂上的墳墓相當簡易,主要以建築廢料堆砌而成,開挖後中央留下一處坑洞。李女也拿出手機拍攝的照片,指著畫面表示:「你看,昨天牙齒都還在裡面。」從2009年9月至今,這座墳墓已存在約17年。對李女而言,真正難以接受的是自己持有房屋8年多,卻始終不知道客廳上方埋有遺體。她認為,這項情況可能對房屋造成一定影響,前屋主在交易時卻沒有說明,因此希望找到對方承擔相應責任,但目前仍聯繫不上人。這起事件也牽涉中古屋交易的重要資訊揭露問題。律師指出,房屋屬於重大交易標的,凡是可能影響買方締約意願、房屋使用價值及交易價值的重要事項,賣方原則上應主動告知。若能證明前屋主明知屋頂存在墳墓,出售房屋時卻故意隱瞞,司法實務上可能被認定構成詐欺,買方可依法請求撤銷買賣契約,或主張實際損失賠償。不過,前屋主是否知情仍須依相關證據認定。此外,相關權利也受到時間限制。律師提醒,撤銷權須在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損害賠償請求同樣有相應時效。購買中古屋時,除了實際查看屋況,也可向附近住戶了解房屋過往情形,降低重要資訊未被掌握的風險。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把焦點放在責任歸屬。有人認為,如果前屋主早已知道屋頂有墳墓,出售時就應主動告知;也有人認為,屋頂可能屬於公共空間,因此不能僅因墳墓位於7樓住家上方,就直接認定前屋主一定知情。房屋多年來一直出租,也讓部分網友關注承租人的處境,認為實際使用房屋的租客同樣是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面對這項特殊狀況。至於有人提出男童當年的死亡證明、安葬程序,以及將遺體埋在住宅屋頂是否符合當地殯葬管理規定等疑問,目前相關資訊仍未明朗。
CD之亂2/就在國小對面!合法餐酒館比陪侍酒店玩更花 住戶送花挺警察
北市萬華開封街二段上的知名同志酒吧「Commander D」(下稱CD)10月3日遭警方搜索,引起軒然大波,北市警局已在5日公布懲處言行不當人員,不過,該酒吧已在西門町存在14年之久,多次遭到居民檢舉妨害安寧,甚至有同大樓住戶提告要求CD撤出大樓,惟因告錯所有權人而敗訴。6日下午福星里住戶則是以行動挺警察,直接送花至萬華分局感謝波麗士大人「辛苦了!」根據CD的商業登記顯示,CD負責人為鍾文喜,主要行業為經營飲料、菸酒零售與餐館業,2012年成立至今,與福星國小更僅隔一個斑馬線的距離。其以同志酒吧與BDSM繩縛等特色於有眾多同志酒吧的西門町裡殺出一條生路。但根據其過往客人所留下的貼文也顯示,CD除了供應酒類與進行繩縛表演外,若雙方同意,也會進行合意性行為,如拳交表演等,利用餐酒館名義,卻比有陪侍的酒店業「更敢玩」。警方3日前往搜索時,依法出示搜索票。(圖/翻攝畫面)據了解,CD從今年至今已遭人檢舉13次,除檢舉其妨害安寧外,也同時被人檢舉酒吧內涉嫌有妨害風化,於公共場所進行性行為等情形,警方對此也針對轄內等特種行業進行擴大臨檢,今年間也已臨檢14次。知情人士透露,CD之所以能在西門町存活14年之久,主因為警方過往關注重點多集中在紅樓一帶的同志酒吧,當地有議員疑似插乾股,加上同業間競爭激烈、相互檢舉,「紅樓內鬥」反讓位處外圍的CD遠離鬥爭核心,意外形成保護傘。此外,儘管警方長年持續針對轄內特種行業臨檢,卻礙於性行為發生的地點多半具有隱密性,採證困難,一般臨檢較難發現直接證據,以此證明確實有違法情事發生,且店家多半配合意願低,警方在無強制力的情形下,只能進行常規盤查,CD則得以在法律漏洞下繼續夜夜笙歌。然而CD過往爭議也不少,根據判決書指出,CD過往與同棟大樓住戶疑似長年有糾紛,有住戶怒告1樓與9樓的王姓所有權人,認為其違法大樓規約「不得經營神壇、酒店、三溫暖等色情或影響一般住戶正常生活之行業」,王姓所有權人未經全體區權人同意,占用地下1樓將其出租給CD,怒向王姓所有權人要求給付懲罰性違約金547萬餘元,並將房屋騰空回復原狀;惟台北地院審理後,發現地下1樓產權為訴外人蔡姓女子所有,認為原告主張無據,判其敗訴。而去年底,地下1樓的蔡姓所有權人以每月4.8萬元之價格,將地下室承租給CD使用,但蔡姓所有權人卻疑似後悔,欲將房屋收回,持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要求CD之鍾姓負責人將房屋返還,不過卻被鍾姓負責人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聲請暫停強制執行,法院裁定鍾男以48萬元作為擔保,准予暫停強制執行。此外,同棟大樓住戶對於CD的怨言也不少,過去CD就曾誤觸警報,整棟大樓半夜警報狂響,讓住戶誤以為失火緊急逃出,還曾有住戶回家時被多次詢問是否有「脫衣表演」,但更多的是酒客半夜嬉鬧、吵架、發酒瘋等妨害安寧情形,讓住戶怨言不斷,無奈表示「常常報警也抓不完」。同志酒吧搜索引起風波,6日下午有自稱是福星里住戶向警局送花,「感謝波麗士大人,辛苦了」。(圖/林冠吟攝)此次警方前往CD搜索引發軒然大波後,6日下午有自稱是福星里住戶的民眾送來兩大盆,市價至少約1萬元以上的盆花,致贈給萬華分局,表示「波麗士大人們辛苦了!代民執法、為民服務」,希望能給近來士氣低迷的萬華員警一點振作的力量。對此,CD的鍾姓負責人7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被詢問到暗房時表示,「什麼叫作暗房,我們會開微弱燈光,會有幽暗的地方,我們店沒有暗房,那是倉庫,裡面都一堆貨,客人去裡面親親抱抱,店家不知道這個倉庫被當暗房使用,沒有獨立給別人當砲房」。
名湯違建1/烏來4星溫泉佔國有地23年 北院判付「月租百元」
時序入秋氣溫轉涼,大台北地區居民若想泡湯舒暖身心,陽明山、烏來均為車程1小時可到的溫泉勝地,其中位於烏來區啦卡路的「烏來名湯溫泉會館」營運超過20年,半露天湯屋依山傍水頗獲好評,Google Map累積2千則評論、評價4.2顆星,卻爆發長期佔用國有地蓋違建爭議,國有財產署提告拆屋還地獲判勝訴確定,業者須拆除8塊國有地上的建物、返還土地並按月給付「120元租金」,從國產署求償起算日至今共2640元。法院判決「烏來名湯」返還228坪國有地並按月給付120元。(圖/劉松霖攝)依據台北地方法院囑託新店地政事務所丈量的結果,烏來名湯會館占用烏來區南勢段465地號8個區域,都是沿著桶後溪溪畔的違法增建,例如貨櫃屋、停車場、庭院、1棟鋼筋混凝土樓房以及2棟磚造鐵皮建物,占用面積共755.96平方公尺,換算約228坪。本刊實地直擊,距離烏來名湯溫泉會館最遠的雙層貨櫃屋仍在原地,藍色塗裝因多處鐵鏽顯得斑駁陳舊;80個停車格持續使用中,雖在平日上午,仍有十幾輛車陸續到訪停放,也有遊客從公車站搭接駁車過來泡溫泉;會館入口與停車場之間的庭院有池塘造景,旁邊鋪設賞溪步道。從相鄰道路望向溫泉會館,室外湯屋以木板相隔,上方屋簷並未往溪畔過度延伸,以「半露天」形態好讓客人泡湯放鬆之餘,盡賞戶外綠意、聆聽潺潺流水,湯屋左側雖有樹林掩映,依稀可見一棟鐵皮建物。本刊調查,國產署北區分署認定烏來名湯溫泉會館從2003年之前就違法佔用國有地,而且從未簽約支付租金。2014年7月7日,國產署收到新北市政府城鄉局來函反映業者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因此要求限期騰空;烏來名湯認為使用範圍有疑義,申請複查,之後數度申請租地,但都因為逾期未補件而遭到註銷,國產署再來決定提告,須拆除所有違建並歸還國有地。《國有財產法》對於國家出租非公用財產有畫下一條「生死線」:2003年7月21日前已實際使用,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得逕予出租」,烏來名湯將此視為護身符,主張這些建物在2003年之前就存在,而且鋼筋混凝土樓房、磚造鐵皮建物與會館主建物屬於「同時建造不可分離」,如果分割拆除,將導致全部都無法正常使用,國產署沒有兼顧當事人利益,已構成權利濫用。空照圖成為拆屋還地案的勝負關鍵,烏來名湯無法證明違建在2003年7月21日前已存在。(圖/本刊影音組)本案分勝負的關鍵是空照圖。法官比對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的歷史航空照片,確認烏來名湯占用區域在2003年7月21日仍是樹林地,沒有實際使用的情況,由此可知地上物是後來才蓋的,國產署不同意出租土地、請求拆屋還地都具有正當性,判決烏來名湯應刨除、拆除騰空後,將占用面積共計755.96平方公尺的土地返還國產署。至於烏來名湯違法占地的賠償金,因國產署請求給付不當得利的日期從2025年1月1日起算,法院以申報地價週年利率5%算出月租金為120元,到今年10月為止累積2640元。烏來名湯沿著溪畔增設的停車場、庭院、鐵皮建物都是違建。(圖/本刊影音組)記者前往烏來名湯確認違建現況時,有兩、三名工作人員出來關切,得知媒體要問判決回應之後,只說已轉達給內部;本刊致電烏來名湯委任律師的事務所,截稿前也沒有回覆。根據了解,本案雖已判決確定,國產署北區分署尚未著手強制執行,烏來名湯使出最後一搏,除聲請再審,也在今年7月遞件申租。律師包盛顥分析,本案被告遭法院判決應拆除的建物,如果涉及通道、機房、管線或其他重要設施,拆除後勢必會影響使用完整性,影響日後運營;溫泉業者一方面尋求再審,另一方面向政府補件爭取承租土地,以取得合法使用國有土地的權源,才有機會從根本上解決占用問題,否則判決確定後仍將面臨實際拆除。包盛顥指出,判決確定後,國產署可持確定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執行處會依判決主文及附圖確認應拆除的範圍,實務上通常會先要求業者限期自行拆除、騰空返還。若業者拒不履行,拆屋屬於可以由第三人完成的行為,法院可透過代履行方式進行拆除,相關費用最終由被告業者負擔,待拆除完成後,將土地交還國產署。至於是否設置圍籬、封閉土地或另行出租?這屬於國產署收回土地後的管理處分權限,按照土地使用需求辦理之。
名湯違建2/藍營議員曾當老闆! 年底挑戰5連霸涉貪蒙塵
坐擁桶後溪山水美景的烏來名湯溫泉會館長期霸佔228坪國有地,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更揭露業者佔地蓋違建已超過20年,是否有門神護航才如此無法無天?依據法院調查,烏來名湯前兩任負責人分別是新北市四連霸議員邱烽堯,以及邱烽堯父親、前中和市長邱垂益,邱家勢力深耕中和,邱垂益更將人脈延伸溫泉鄉烏來,曾讓區民賄選案嫌犯到烏來名湯寄放及轉交賄款,如今父子倆再被「法院認證」佔國家便宜。邱烽堯是國民黨新北市第6選區(中和區)議員,2010年初試啼聲,雖以選區吊車尾之姿進議會,但後勢看漲,2014年衝到第二高票、2018年第三高票,2022年則以24932票、選區第3高票連任成功,要在今年年底大選挑戰五連霸。邱烽堯的父親邱垂益曾在2006年擔任中和市市長,2010年台北縣升格改制新北市後,獲派第一屆中和區區長。父子傳承政治香火,本該政壇佳話,但邱垂益、邱烽堯被抓到,在中和安樂市場開發案賤價出售318坪土地又入股建商,涉嫌圖利8千多萬元,新北地檢署2022年6月起訴貪污罪,一審判刑邱垂益10年、邱烽堯3年6個月,上個月二審宣判,仍維持相同刑度。邱烽堯政治前途蒙上重罪污點,不過新北市選委會指出,判決定讞前仍可參選,他可藉由上訴保住續任民代的資格,但隨著占地違建爭議曝光,負面形象再添一筆。檢調偵辦烏來區民代表賄選案,發現烏來名湯是「賄款轉運站」。(圖/翻攝烏來名湯Wulai Spring Resort臉書)本刊掌握,新北市城鄉局為處理烏來名湯違反土地使用分區規定,在2014年7月發函給國有財產署,資料顯示溫泉會館負責人就是邱烽堯,當時他已當選議員,後來有申請承租會館佔用的國有地,卻因為逾期未補正資料遭註銷申請,也被國產署認定從未合法承租土地。烏來名湯長期霸佔國有地蓋違建,前兩任負責人是邱垂益、邱烽堯父子。(圖/本刊影音組)2019年7月,烏來名湯負責人變更為邱垂益,但依據檢調偵辦烏來區民代表賄選案的內容可知,其實邱垂益接手前只是給兒子掛名,他才是實際經營者,有區民賄選案被告透過邱垂益的關係,把烏來名湯當「行賄轉運站」,將賄款裝紙袋寄放櫃台,轉交給同案共犯。賄選案多名被告分別遭判5月至4年10月定讞,邱垂益僅以證人身分出庭,可說全身而退,但到了烏來名湯違建案,他成為「國家討債對象」。國產署提起拆屋還地訴訟時,最初因為邱垂益是老闆,將他列為被告,但2023年5月負責人已換成白月裡,因此國產署在2025年4月25日追加白月裡為被告,並於2025年9月22日對邱垂益撤告。邱垂益雖不再擔任名義負責人,烏來名湯仍得為違法占地付出代價,法院判決應拆除占用區域的地上物,騰空返還國產署,並從2025年1月1日起按月給付租金120元,目前累積2640元。邱垂益(左)、邱烽堯(右)在中和安樂市場開發案涉嫌圖利遭判刑。(圖/報系資料照)本刊10月5日於安樂市場圖利案被告限制出境將屆而開庭訊問時,前往高等法院直接詢問邱氏父子回應,邱垂益一聽到烏來名湯溫泉會館,秒回「那個不是我的事了,我已經轉給地主了」,記者追問白月裡跟你沒有關係?邱垂益回答「沒有,她是地主,還給她了」。邱烽堯與邱垂益搭同一輛車,見到父親先被堵訪,他走到高院入口旁邊背對記者,以為可低調避問,不過記者早在他下車時就認出,仍上前發問烏來名湯,邱烽堯回答「那個我不瞭解」,記者再問之前當負責人只是人頭嗎?他並未答話,走進法院開庭。
租屏東偏僻巷弄民宅賣「喪屍煙彈」 高屏警衝毒窟「甕中捉鱉」逮2嫌
屏東市近日發生民宅販毒案,45歲溫姓男子在巷弄內租屋,並以此作為毒窟販售喪屍煙彈等毒品,高雄市刑警大隊獲報後,近日見時機成熟前往攻堅,與屏東警方由前門破門突襲,並在後門設下警力包抄,成功逮捕溫男和48歲陳姓男子,並起出20多顆依托咪酯菸彈、煙油及安非他命等贓證物,全案依法送辦。據了解,溫男才因毒品案件遭查緝在案,他為躲避追緝,選在偏僻巷弄租屋,並將承租處旁的民宅作為掩人耳目的毒品交易所,供購毒者聚集交易,並在門縫細縫處私設微型監視鏡頭,隨時嚴密監控屋外動靜與進出人員。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9月上旬持搜索票前往查緝,並研判嫌犯有往後門逃竄的可能,於是前後包,以聲東擊西強勢破前門引犯嫌向後門逃竄,順將其包抄在該處及後門空地,順利查獲溫嫌與陳嫌等2名犯嫌。警方還在現場查扣依托咪酯菸彈20餘顆(內含依托咪酯煙油)、依托咪酯電子煙(內含依托咪酯煙油)、依托咪酯煙油4瓶、安非他命1包、依托咪酯注射器、電子磅秤、夾鏈袋及手機等證物。本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追緝本案毒品來源、流向及其他販毒共犯等不法。警方強調,高雄市警局今年1月迄今共查獲販賣毒品藥頭546人,較去年同期474人增加72人,查緝能量上升15.19%;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是類案件,毒品對社會危害甚鉅,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或好奇而接觸毒品,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常偽裝成電子菸彈形式流竄,對社會治安及民眾身心健康造成危害,警方將持續強力掃蕩毒品犯罪,追查毒品來源及流向,防止毒品危害地方治安,展現維護治安之決心,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打造安居樂業的優質治安環境。
住18年才知家被「寄生」!電表箱突爆響 竟藏隔壁商店電路
大陸上海一名住戶日前家中突然跳電,沒想到前往車庫查看時,電表箱竟傳出「砰」的一聲巨響,隨後整棟住宅陸續斷電。經電力人員追查才揭開一個隱藏18年的祕密,原來隔壁沿街商店的供電線路,竟透過她家車庫內的接線端子分接,雙方長年共用同一個電源接入點。這也意味著,她一家人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多年來一直承擔商店高用電量所帶來的電氣安全風險。紀女入住18年後才發現,隔壁沿街商店的供電線路竟透過自家車庫內的接線端子分接。綜合《錢江晚報》、《新聞坊》報導,事件發生在上海普陀區建德花園,紀姓女子自入住以來已在當地居住18年。8月30日晚間約7時,她住家二樓客廳突然沒電,由於電閘設置在一樓車庫,她先將車輛倒出,準備騰出空間讓人檢查。沒想到就在處理過程中,車庫內的電表箱突然傳出巨大爆響,原本仍有電力的其他樓層也跟著斷電。更讓紀女疑惑的是,附近沿街商店幾名陌生男子此時也趕到現場。經物業及電力公司介入後,她才得知這場停電並非單純發生在自家,沿街商店的線路同樣跳電,而且兩邊供電竟然彼此存在關聯。電力公司進一步檢查發現,真正出問題的是位於紀女車庫內的接線端子,由於設備老化最終燒毀。這個端子並非只負責她家的供電,而是整套線路的重要分支點。電力公司的主線經過總熔絲進入紀女住宅後,會在車庫內分成兩路,其中一路供應紀女住家,另一條線則直接供應隔壁沿街商店。換句話說,住宅與商店雖然是兩個不同使用空間,卻長期共用同一處電源接入點。由於商店的用電負荷相對較大,再加上線路使用多年逐漸老化,共用的接線端子最終不堪負荷燒毀。一旦這個分支點故障,住宅及商店兩邊電力便會同時中斷,也因此出現紀女家中與附近店家一起跳電的情況。直到這次事故發生,紀女才第一次知道,自己入住18年來,住家供電竟一直與沿街商店綁在一起。她也因此擔憂,一家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長期承擔另一處營業場所用電所衍生的安全風險。原本隱藏在住宅車庫內的商店供電線路,直到電表箱爆響、接線端子燒毀後才曝光。後續解情況,確認事發當天停電的是一家魚舖。店內雖然設有電表箱等計量設備,但相關電力設備的線路卻沿著牆面延伸,最後進入僅一牆之隔的紀女車庫。魚舖老闆表示,他們只是承租店面,過去完全不知道自家店面的線路竟然連到隔壁住戶車庫,房東出租時也未曾告知相關情況。紀女得知整套供電配置後,隨即要求電力公司將商店線路從自家範圍遷出。電力公司表示確實可以進行遷移,最初評估最快必須等到年底前才能完成。至於為何會出現如此特殊的供電配置,電力方面說明,相關電表設備雖然印有「上海電力公司」字樣,但實際上是建商當年進行竣工驗收時自行安裝及配置線路,不但沒有向電力部門報備,之後也沒有完成移交,因此相關設備產權至今仍屬建商所有。電力方面坦言,依照目前規範,將商店供電線路從居民住宅內接出的做法,確實會增加後續維護與管理困難。儘管發生問題的設備並非電力公司的資產,但考量住戶安全,事故當晚搶修人員仍立即處理,更換開關及受損線路,先恢復正常供電。至於長達18年為何始終沒人發現,現任物業公司表示,他們最近才進駐社區管理,因此此前並不知道這項線路配置。身為社區首批入住住戶的業委會主任也表示,過去社區從未發生類似供電故障,自己同樣直到近期才得知此事。當地管理單位則表示,後續將配合電力公司進一步清查社區內是否還存在類似線路配置,同時協調相關遷線工程。原本可能拖到年底的工程後續也加快進行。9月20日上午9時,電力公司進場開挖路面,至當日下午1時已完成地下線管鋪設,第一階段工程告一段落。接下來將進行分路布線,把紀女住宅與沿街商店原本共用的供電線路正式拆分。依目前工程進度,預計10月底即可完成兩邊的分線改造,結束這段長達18年的特殊共用供電狀況。
買房簽了約不代表可過戶?「遇這情況」交易遭攔截 價金恐討不回
房屋交易動輒數百萬、上千萬元,簽了約卻過不了戶怎麼辦?安新建經提醒,部分不動產涉及第三人優先購買權,簽約前未確認恐在過戶時卡關,透過履約保證由第三方專戶保管價金,才能保障買賣雙方。買房從議價、簽約到完成過戶,看似只要按照流程進行,就能順利取得房屋產權,但實際交易中,部分不動產可能因共有、基地租賃或其他權利關係,涉及第三人的優先購買權。若簽約前未完整確認,直到辦理產權移轉時才發現問題,可能讓原本談妥的交易卡關。不動產交易不能只確認「登記在誰名下」,謄本中的權利關係及交易標的現況,同樣是簽約前不可忽略的重要環節。安新建經南區業務經理劉素慎分享,實務上曾有屋主出售農舍及土地,其中農舍坐落於三筆土地上,僅一筆土地為屋主所有,其餘土地則向他人承租。買賣雙方簽約後,交易原本進行順利,直到辦理過戶時,才因未事先處理優先購買權問題而無法順利辦理。劉素慎表示,成屋買賣從簽約、用印、完稅、產權移轉到交屋,通常需歷經多個程序,期間買方會依約陸續支付價金,賣方也需配合辦理產權移轉,一旦其中出現權利瑕疵或交易條件未能履行,都可能影響後續流程,以上述案例來看,部分優先購買權具有物權效力,即使買賣雙方已簽訂契約,甚至完成所有權移轉,權利人仍可能依法主張權利,若此時價金已支付給賣方,對買方影響更鉅。對此,劉素慎建議,在交易過程中加入履約保證機制,由第三方專戶保管交易價金,並依契約約定及交易進度辦理款項撥付,可避免買方在順利取得產權前,價金即直接交付賣方;對賣方而言,也能依交易程序確認價金收付,降低雙方風險。劉素慎提醒,房屋交易金額動輒數百萬、上千萬元,交易安全不能只建立在買賣雙方的信任上,透過履約保證建立金流與交易流程的控管機制,才能讓買方安心取得產權、賣方安全取得價金,為成屋交易多一道保障。
官司纏身還不怕! 刑事局偵破水電男重架億元盜版機房
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偵一隊)主動調查發現,具備電子科背景及水電相關證照的46歲曾姓男子,利用自身專業長期替北部飯店與汽車旅館修繕冷氣或收訊問題。他看準商機,自114年11月起在土城架設地下機房,透過衛星接收器接收中國大陸及日本的電視訊號,再利用衛星轉發器將訊號傳輸,甚至自租中華電信MOD抓取台灣本地電視頻道訊號進行分享,案經業者通報後,警方循線將曾男逮捕移送,但其早在111年曾嫌也因同樣行徑遭逮,竟無視官司仍在審理中,竟再度重操舊業架設非法竊訊機房。曾嫌以碟型天線接收中國節目訊號,再利用衛星轉發器將訊號包裝機上盒租給汽車旅館業者。(圖/刑事局提供)專案小組透過中華電信寬頻租用及相關租約紀錄抽絲剝繭,成功鎖定曾嫌。調查顯示,曾嫌將這些非法取得的電視訊號包裝成「機上盒」方案低價出租。一般合法MOD每個月費用將近千元,曾嫌卻以每台最高僅300元的低價搶市,經查北部共有4間汽車旅館向曾男承租,其中一間汽旅每月租用48台設備,月租金僅9500元,規模隨機台數量浮動,藉此牟取暴利。初估本案整體侵權市值高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警方查扣的非法機上盒設備。(圖/刑事局提供)事實上,曾嫌早在111年4月就曾以一模一樣的手法架設竊訊機房遭到警方逮捕並移送,且當時的案件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沒想到他竟趁著官司未決期間「原地復活」,再度設立機房犯案。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日前見時機成熟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持新北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查緝。警方破門時,機房內的大批設備正處於高速連線、竊取並傳輸訊號的「運作中」狀態,檢察官當場指示將曾嫌逮捕。曾嫌犯案手法。(圖/刑事局提供)現場共查扣行動電話、電腦主機、筆記型電腦、伺服器、NAS網路儲存主機各1臺、MOD機上盒25臺、JHTV智能多媒體機頂盒10臺、衛星接收器2臺及衛星轉發器2臺等證物。全案訊後依違反著作權法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刑事警察局呼籲,未經授權擅自擷取電視訊號並公開傳輸、販售牟利,已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92條等規定,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同時警告各類營業場所與旅宿業者,採購影音系統時務必確認已取得合法授權,切勿貪圖便宜使用來源不明的機上盒,以免誤觸法網。
淡江大橋通車4個月遭殃 2男半夜急煞橋中央「爬橋塔亂塗鴉」落網
新北市重要交通地標「淡江大橋」5月通車,日前卻遭人噴漆塗鴉,新北市淡水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犯嫌於8月深夜,將租來的轎車急停在北上中央車道,隨後橫越車道攀爬橋梁噴漆。警方鎖定行蹤後以車追人,案發同日兵分多路跨區前往桃園,將涉案的19歲殷姓男子及21歲彭姓男子查緝到案,全案依毀損及公共危險等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備受各界矚目的淡江大橋於今年5月12日盛大通車,有效紓解淡水周邊交通壅塞,更成為淡水河口最亮眼的新地標,交通部公路局人員日前巡查時赫然發現,橋塔下方的混凝土表面以及護欄後方結構,竟遭人惡意以大片黑色噴漆噴塗不明符號與圖樣,潔淨的橋體結構遭到嚴重破壞,公路局隨即於23日下午向淡水警分局報案。淡水警方接獲報案後不敢大意,當天下午立即主動會同公路局人員重回現場勘查採證,並進駐淡江大橋橋梁管理中心,調閱全線高解析度監視器畫面過濾可疑人車。警方發現,殷嫌8月18日凌晨駕駛承租的白色自小客車,將車輛急停於淡江大橋北上中央車道,彭嫌下車後穿越車道,並攀爬橋梁構件至橋塔南下車道端,以黑色噴漆於橋體塗鴉,完成後再由殷嫌駕車接應離去。警方23日循線前往桃園市桃園區、蘆竹區查獲殷姓男子及彭姓男子到案。其中殷嫌為駕駛兼車輛承租人,彭嫌則為實際下車噴漆之人。全案警詢後,彭嫌涉犯刑法毀損、公共危險罪嫌,殷嫌涉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請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淡水警分局呼籲,淡江大橋為重要交通建設及新北市重要地標,民眾切勿任意破壞或攀爬公共設施,除須負擔相關賠償責任,亦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警方對於破壞公共設施及危害交通安全之行為,將依法究辦,維護公共設施安全及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