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人
」 罰單 台中 都更 光復鄉 馬太鞍溪
膠帶封頭、塞洗衣機!2歲萱萱敗血症慘死 生母男友4個月「凌虐地獄」曝
台中市1名年僅2歲的女童萱萱(化名),跟隨楊姓母親投靠林姓男友,未料竟踏入死亡地獄。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起訴,揭露萱萱自去年11月起,長達數月遭林男以塞洗衣機、膠帶封頭、鐵桿抽打等殘忍手段凌虐。期間楊女雖曾一度帶娃逃離,卻因無路可去選擇返回,最終在2人冷血忽視下,萱萱因傷重引發敗血症離世。《ETtoday新聞雲》報導,根據檢警調查,戶籍位於高雄的楊女於2023年9月生下萱萱,2025年10月因與住在台中的林男交往,便攜2名年幼子女移居台中同住。豈料同居僅1個月,林男便露出殘暴本性,只要心情不順,便對萱萱動輒施暴,不僅將她塞入洗衣機、用膠帶封頭、關進衣櫥恐嚇,更屢次拋摔撞牆,或持鐵製伸縮桿痛毆。去年12月初,一行人搬至北屯區文心路大樓,林男的惡行開始引起外界注意。同月6日,路人瞥見坐在機車上的萱萱滿臉瘀傷而報案;林男辯稱「孩子自己跌倒」;3天後,鄰居再度發現萱萱雙眼嚴重瘀青,懷疑遭家暴遂報案。然而,當警方上門訪查時,楊女竟選擇袒護男友,宣稱傷勢皆為跌倒所致。由於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萱萱遭家暴,員警當時只能拍照存證,並通報社會局。同年12月12日,楊女因警方登門與林男爆發爭執,一度帶著2名孩子離家,但因缺乏經濟自主能力,加上無其他地方可落腳,今年1月4日無奈再度返回林男住處,這也讓萱萱徹底失去了逃生機會。今年1月底,萱萱因遭連續拋摔及毆打,導致左大腿嚴重腫脹、無法行走;林男為掩蓋犯行拒絕送醫,竟連續數日將孩子帶往大里區某國術館敷貼藥布、灌服中藥,寄望以此消腫。2月上旬,不間斷的凌虐讓萱萱傷勢雪上加霜。期間林男不僅掌摑女童,甚至拿吹風機對其受傷的左大腿猛吹。至2月中旬,萱萱已出現意識模糊、嗜睡及反應遲鈍等症狀。今年2月14日,傷痕累累的萱萱被林男與楊女獨自留在家中,隨後傷勢惡化、口吐白沫休克。林男下午1時33分返家發現異狀,竟延誤了整整20分鐘,直到1時52分才撥打119。遺憾的是,萱萱經送醫急救後,仍於當天下午2時39分宣告不治。檢方會同法醫解剖時,發現萱萱瘦小的遺體上體無完膚,不僅頭部有多處瘀青擦傷、頭皮下出血、右側腦室積血,全身上下更有大量「非新鮮性血塊」與多處錯位性骨折,顯見其長期遭受非人道凌虐,最終死於傷重引發的敗血症。辦案員警悲痛回憶,相驗當天生母楊女全程戴著口罩,眼神冷漠、靜默不語,面對檢方詢問僅敷衍簡答,不見絲毫喪女之痛。看著萱萱遠比同齡人瘦小的遺體,承辦人員強忍悲傷協助完成解剖,心中忍不住怒斥「究竟要多狠心,才下得了這種毒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移工欺主2/菲看護虐待老人竟先打1955告狀 雇主秀監視器打臉
嘉義雇主阿玲(化名)2024年從菲國引進看護美娜(化名),想照顧自己年邁母親,美娜抵達雇主家不到20天,便向1955投訴自己遭虐待、「一天只能睡2小時」,還拿出寫著密密麻麻時間點的A4紙佐證,最終被雇主拿出監視器打臉,證明她晚上多半在打電話和休息,根本沒有徹夜照顧老人,美娜回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提告,讓阿玲一家恐遭跨海通緝,更因司法問題而心力交瘁。「她就是把我們這邊當跳板,與其說是來工作,更像是來旅遊的。」阿玲說,美娜剛來便罹患感冒,前幾天根本沒讓她動手工作,而美娜實際開始照顧後卻態度惡劣,洗澡時故意用忽冷忽熱的水虐待老人,還在媽媽房內大聲講電話直到深夜,最終卻「惡人先告狀」,打1955聲稱自己被虐待。主雇雙方於是前往勞工局說明,在協調會現場,美娜擺出受害者姿態,當著承辦人員的面拿出一張密密麻麻的A4紙,指控阿玲對她百般刁難、超時工作,聲稱自己每天半夜兩點多都要起來幫阿嬤擦口水,一天下來「只能睡兩個小時」,聲淚俱下地控訴雇主血汗。美娜在報復雇主後還多次來台,如今更成為人力仲介,讓阿玲一家氣憤不已。(圖/翻攝當事人臉書)「其實我們家有監視器,裝在媽媽的房間,只對著媽媽的床拍。」阿玲說,為了自證清白,她直接在承辦人員面前拿出監視器畫面,針對美娜聲稱「起來工作」的時間點進行逐一比對,證明美娜的深夜時段根本沒有靠近老太太的床邊,而是在客廳玩手機、講電話直到深夜,離譜行徑讓翻譯也忍不住怒斥美娜「為什麼要說謊」。眼見自己的說法被拆穿,美娜仍持續大吵大鬧,並表示想去工廠上班,但因不得轉換領域而遭勞工局拒絕,雙方最終協調後同意由美娜賠償雇主2萬元仲介費,美娜則被勞工局帶走安置,而美娜只付5000元後便再也沒有下文,阿玲一家原不想計較,美娜的報復行動卻沒有停止。美娜被安置後沒多久,就被另個仲介在沒有聘雇函的狀況下,從安置中心被「偷渡」出來,送到南港雇主家進行非法試用,仲介還向新雇主非法超收數千元費用,新雇主家中沒有老人,卻用鄰居母親的巴士量表來申請看護,事後還包10萬元給對方,以此方式「合法申請、非法使用」來帶小孩。但美娜進入新家庭後依然狀況不斷,將沒煮熟的調理包餵給雇主家的孩子,導致孩童腹瀉,還因操作不慎導致微波爐冒煙,她卻拿著酒精救火,新雇主也忍無可忍,最終請她離開。如今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示意圖/黃耀徵攝)而美娜又為自己找了第三任雇主,但因菲律賓年關將至,她在第三任雇主家也沒有久待便回國,返鄉後卻向母國控訴阿玲一家「非法解聘、虐待、生病不給就醫」,阿玲還多次收到菲律賓移民工人局的傳票,要求雇主必須到菲律賓說明。收到法律文書的阿玲一家又驚又懼,找上菲律賓駐台辦事處尋求協助,承辦人員卻不顧阿玲提出的相關證據,僅表示「這件事情在我們菲律賓鬧得非常嚴重,妳們一定要去出庭」。阿玲更擔心入境或過去菲律賓,或與菲有法律互助國家恐遭拘留,向外交部和勞動部求助卻被互踢皮球,讓阿玲精疲力盡,美娜卻仍持續進出台灣,還開始做起人力仲介,台灣政府卻對她無從約束,阿玲只希望相關單位能給予協助,別讓合法雇主成為弱勢。
移工欺主1/自費帶菲籍看護就醫遭誣告 合法雇主恐被跨海通緝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化社會,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雇主阿玲(化名)表示,她2024年引進菲律賓籍看護美娜以照顧年邁母親,美娜在她家待不到20天,期間還自費帶其就醫,最終美娜稱想去工廠而解除契約,她返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控訴雇主違法解雇和損害勞工權益,阿玲數度接到菲國移民工人部傳票,嘗試向菲國政府解釋卻未獲回應,恐遭跨海通緝。「合法雇主真的很弱勢,一切都照法規走,最終卻沒有人保護我們。」阿玲回憶,因母親高齡80多歲,罹患肺癌且伴隨嚴重氣喘,發作時若無人在旁恐有生命危險,兄弟姊妹商量後,從2024年3月開始透過仲介申請看護。而申請過程一波三折,仲介多次以各種理由更換人選,最終在同年6月美娜才入境,美娜入國門後先去高雄接受3天的訓練,6月3日抵達阿玲家,原以為她能成為母親的照顧幫手,沒想到她竟是不定時炸彈。阿玲說,美娜一進家門便開始咳嗽,詢問後發現美娜感冒,阿玲擔心支氣管脆弱的母親被傳染,選擇請假在家照顧媽媽並示範給美娜看,還自費帶著她就醫,剛來的前幾天根本沒讓美娜動手,她只需戴著口罩在旁觀摩,雇主的好意卻讓美娜得寸進尺。菲籍看護美娜(化名)遭控虐待雇主家老人,還將來台灣工作當成旅遊,根本無心於照顧工作。(圖/翻攝當事人臉書)眼見美娜感冒痊癒,阿玲開始要求美娜照顧母親,美娜則一改起初乖巧聽話的態度,開始要求獨立套房、免費生活用品和免費Wi-Fi,對老人的態度也逐漸惡劣、消極怠工。「我媽媽剛洗完澡頭髮是濕的,衣服才穿一半,她說了一句『Sorry』就消失了。」阿玲透露,美娜一天得洗5、6次澡,雇主提醒洗完澡後要清潔浴室地板泡沫避免滑倒,美娜卻臉色大變,開始摔蓮蓬頭發洩怒氣,甚至將剛洗完澡的老太太丟在房間便去洗澡沖涼,留下母親與自己面面相覷,她只能接手後續的照顧工作,美娜的離譜行徑更不僅於此。「我體諒她剛到台灣需要跟家人報平安,她卻在我媽媽房間講電話到半夜,導致媽媽根本睡不著。」阿玲說,媽媽睡前有服安眠藥的習慣,最晚九點半便會睡下,美娜卻不顧老太太正在休息而打電話大聊特聊,雇主忍無可忍,將她「請」到飯廳講電話,並試圖讓仲介與她溝通,她卻朝著仲介飆罵,雙方衝突日漸升溫,在美娜來的不到20天,勞工局便找上門。阿玲說,美娜根本無心工作,還曾拿著手機翻譯要母親說自己不喜歡她,讓她能順利離開、換雇主,甚至撥打1955投訴自己被雇主虐待,勞工局後查證並無相關情事,美娜仍持續大鬧,甚至還吵著要去工廠上班,但因不得轉換領域而遭拒,但阿玲眼見主雇緣分已盡也不願強留,最終美娜同意賠償2萬元仲介費,當天便被勞工局帶走安置,這場惡夢卻沒有就此結束。菲律賓移民工人部多次寄來法律文書,要求阿玲到菲國出庭,讓阿玲一家心力交瘁。(圖/黃耀徵攝)「她離開之後立刻就找到新工作,同樣做沒幾天就被雇主請走,她卻回菲律賓說我們虐待她。」阿玲說,美娜回國後「惡人先告狀」,向菲律賓當局控訴阿玲一家「非法解聘、虐待、生病不給就醫」,阿玲還多次收到菲律賓移民工人局的傳票,要求雇主必須到菲律賓說明。收到法律文書的阿玲一家又驚又懼,找上菲律賓駐台辦事處尋求協助,承辦人員卻不顧阿玲提出的相關證據,僅表示「這件事情在我們菲律賓鬧得非常嚴重,妳們一定要去出庭。」阿玲在無可奈何下,向美娜提出誣告控訴,但因管轄權不在台灣而不被受理,檢方還提醒阿玲出國時不要入境或過境菲律賓,或與菲有法律互助的國家,讓阿玲與家人憂心忡忡,擔心自己恐被跨海通緝,希望能有相關單位協助,別讓一切依法行事的雇主反成為被害人。
手術室失守1/無照上刀一次拿3萬!醫師竟淪莊家抽頭 3年13人受害
CTWANT今年1月接獲爆料,台中榮民總醫院貴為六都醫學中心之一,卻傳出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上台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台中地檢署5月13日依違反醫師法等罪起訴楊孟寅與鄭文郁在內等5人,揭露醫材商為拚生存,「買器材贈執刀服務」,經統計遭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代刀的病患3年間就高達13人,而小老鼠只要每上一台刀,就可獲得3萬元費用。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前)與鄭文郁(後)被爆出放任無照廠商上台執刀,遭台中地檢署約談,訊後均以10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起訴書指出,陳姓醫材商不具醫師資格,卻堂而皇之的在楊孟寅與鄭文郁的授權下,進入手術台內直接上桌替病人執刀,進行「經皮內視鏡腰薦椎間盤部分切除術」、「開放式2節以上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開放性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為讓醫師楊孟寅與鄭文郁等人能向病患推薦使用自家的醫療器材,以「買器材贈代刀服務」,長期代替楊、鄭2人執刀手術,讓楊、鄭2人可以不用刷手上刀,在一旁納涼等待手術結束,其中一次手術中,科主任鄭文郁不但未刷手、未穿著無菌服,在一旁的小房間內觀看核磁共振影像。而陳姓醫材商協助代刀,每次還可獲得3萬元的費用,除執行手術中較為困難之核心部分外,還得同時指導住院醫師,誇張至極。醫材商業務指出,公司會固定從醫材營業額中撥取2、3成給楊孟寅與鄭文郁作為公關費。(圖/報系資料照)而不僅僅只是陳姓醫材商上台代刀獲得費用,另一名醫材商業務也曾接受鄭文郁指示,上台代刀,從而獲得2946元的手術費用,他也同時坦言,會接受醫師指示代刀是為讓醫師能繼續向病患推薦使用公司醫材,且公司還會在特定期間內將醫材銷售金額的2、3成,提撥為公關費給予鄭文郁與楊孟寅在內等醫師。其中,調查官前往搜索時扣下一個寫有楊、鄭2人名字、內裝有現金的信封,就是公司要給2人的費用。離譜的是,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明知手術均由「密醫」執行,卻仍利用職務之便向醫院承辦人員申報健保保險給付,從而獲得「手術費」與「診察費」。對此,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也痛批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犯後仍避重就輕,直到遭檢方聲押,於羈押庭時才改口承認讓廠商代刀之事實,「將人命轉化為商品」,以自身醫術尚需精進為由,讓不具有醫師資格,未經醫師完整訓練之醫材商或業務上台執刀,甚至還未刷手上刀,若真發生大出血、過敏休克等併發症,廠商無法及時處理,2人要接手也來不及,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患難以確認是醫師失誤還是廠商操作不當,突顯出2人對於怠於精進醫療之能,仰賴廠商技術支撐。檢方指出,楊、鄭2人還同時為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之臨床醫學教師,卻在手術中帶領住院醫師時,對學生傳達出「委由廠商代刀,輕鬆又可獲取利潤」的錯誤價值觀。根據起訴書指出,經查楊、鄭2人詐領手術費、醫師健保給付為15萬2731元、病患自費額187萬1362元,總計約202萬餘元,初步估算楊孟寅從中獲利之不法所得為65萬2479元、鄭文郁則為98萬1614元,後續也將追徵價額繳回。全案也依違反《醫師法》與《刑法》詐欺等罪,起訴楊孟寅、鄭文郁與廠商在內等5人。
放無照廠商執刀自己在旁納涼 榮總2主任遭起訴求重刑
台中榮總日前爆出無照廠商進入手術室,代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開刀,台中地檢署深入調查於13日偵結,發現楊,鄭收取公關費後,允許業者進手術室「代刀」,不法所得逾196萬元,依詐欺和醫師法對2醫師、3廠商提起公訴,並希望法官對楊、鄭從重判刑。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2人竟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檢方指出,5被告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係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竟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之事實,利用不知情的醫院承辦人員,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更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之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導致病患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和手術費用,全案不法所得達196萬7039元。檢方發現,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陳、林等3人代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被告醫師。被告等人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之違法模式,不僅破壞醫療專業倫理,更嚴重侵蝕民眾對醫療制度之信賴。檢方認為,楊、鄭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受病患高度信任,理應恪遵醫療專業倫理及法令規範,竟罔顧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之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從業人員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而楊孟寅過去已有於執行醫師業務時為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之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其法治觀念薄弱,惡性非輕,檢方因而建請法院就被告楊、鄭均予從重量刑。檢方表示,3名廠商均明知自身不具醫師資格,竟仍進入手術室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將攸關病患生命安全之醫療手術,淪為配合醫材銷售及商業利益之手段,對國民就醫安全及醫療體制形成結構性威脅,審酌3人主動陳報犯罪所得,且陳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33 萬元,林姓被告亦已繳回犯罪所得2,946元,另名林姓被告為公司業務,領取固定薪資,尚無證據足認其因代執行手術另有所得他們在犯後均願坦承全部犯行,並試圖填補財產損害,惡性已有部分減輕,建請法院就3人部分量處適當之刑。台中地檢署呼籲,醫療手術具有高度專業性、風險性及不可逆性,攸關民眾生命安全與健康權益,非具醫師資格者絕不得執行核心醫療行為。醫師亦不得因貪圖便利、追求利益或配合廠商銷售,而容任不具資格之人員介入手術,破壞醫療專業分際及病患信賴。檢方對於此類破壞醫療體制、侵害病患權益、危害公共健康安全之犯罪,必將積極偵辦、嚴正追訴,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寬貸,以維護全民健康權益及安全、可信賴之醫療環境。
巡佐偷「財神爺」 下場慘了!涉貪汙重罪遭起訴、火速停職
台中大甲分局日南派出所曾姓巡佐,執行查緝違規夾娃娃機時,竟私自取走查扣物中的「財神爺」公仔(約600元),事後還試圖買新品掉包掩飾,同事清點時發現異常,調閱監視器後揭發;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其涉「侵占職務上持有之物」,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因微罪建請法院減刑,目前曾員已遭停職處分。2024年12月19日,大甲分局接獲檢舉,指某娃娃機店涉嫌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隨即由分局與日南派出所人員聯合臨檢,查扣現場5台選物販賣機及10個公仔,並帶回派出所保管,暫置於公務機車車棚內,後續移送偵辦。未料曾姓巡佐於2025年1月3日前往車棚時,明知該批公仔屬於依法扣押的證物,仍伸手從機台內取出其中一個「財神爺」公仔,帶回辦公室抽屜內占為己有,並將原本外盒拆除丟棄。數日後,同仁清點扣押物時發現公仔短少,立即通報所長並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是曾所為;所長當場要求歸還,但曾因已拆封包裝,竟先將公仔重新裝盒放回機台,再外出購買全新公仔試圖替換,原本的公仔則帶回住處。台中市警方主動將曾姓巡佐移送法辦,檢方偵訊時,曾一度辯稱公仔未列編號、誤認非扣押物才取出,且因外盒髒污才拆除,打算日後通知店家領回;但檢方指出,曾從警多年,對扣押程序應相當熟悉,且該批物品已完成扣押並列冊管理,即使欲返還,也須依《刑事訴訟法》報請檢察官處理,不得擅自動用,其拆除外包裝、占為己有之行為,顯已逾越職務界線。此外,台中市警局曾函覆稱,曾僅負責戒護與搬運,非承辦人,未負保管責任。但檢方調閱資料發現,曾為帶班人員,並在臨檢及扣押文件上簽名,認定其具保管人身分,直指警局說法「顯有謬誤」。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起訴,該罪最重可處5年以上徒刑,但檢察官考量曾已坦承犯行並繳回600元不法所得,金額低且情節輕微,建請法院依法酌予減刑。
辦護照注意了!照片「1材質」恐遭退件 過來人勸:標準文件還是別僥倖
「ibon印的證件照不能用在護照!」一名網友近日到外交部代辦護照,用的是7-11 ibon列印的照片,沒想到承辦人員一看照片材質為「霧面」,便判定不合格,建議他直接到相館重印,或是在外面快照重新拍攝。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日前他到外交部幫孩子代辦護照,沒想到文件才剛遞出去,承辦人員只是看一眼、手一摸,就發現照片是7-11 ibon列印的,但由於ibon輸出的是霧面材質,護照照片規定必須使用亮面照片,因此退回。原PO提到,承辦人員強調,照片的格式、畫素都沒問題,但霧面就是不行,建議到相館重印,或是在外面快照重拍。不過,原PO也說,因為他代辦,沒帶原始檔,更沒有帶本人,所以只能先回家。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若護照剩半年未過期,去辦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就可以直接上傳證件照電子檔」、「我去萊爾富相片機印過,可以辦護照」、「台中辦護照證件快照區有專人服務調整位置,花個百來元拍得蠻好看又不會因為格式畫素不足被退件」、「網路預約辦護照就不用印大頭照了,政府官網上傳照片時會有頭像比例,自行調整成符合格式,但預約時要印出彩色版本的預約單才行」。也有人說,「全家的亮面照片可以啊,2個月前才剛換護照」、「全家也不行,選亮面相片紙也一樣,都被退件過,櫃檯人員當時跟我說只接受照相館」、「去給旅行社代辦,他們表示今年的大頭照只要不是照相館拍的,非常高的機率會被退件,而且耳朵越來越嚴說要露出……在這裡奉勸大家還是去照相館拍,比較不會浪費時間,標準文件還是不要僥倖」。
離譜動保處3/狗脫離繁殖場卻進神秘園區終生監禁 官員忘開罰爽到飼主
桃園市近年頻傳嚴重動保案件,觀音區2025年2月還被查獲土狗非法繁殖場,飼主無視法規讓犬隻不斷生育,動保團體早在2022年就發現此處問題,通報動保處卻遲遲未見作為,讓狗兒不斷出生,承辦人員期間曾多次揚言已對飼主開罰,直到案件曝光,承辦人員才改口說他「忘記」,在通報一年後才正式開罰,繁殖場沒入的20多隻狗兒最終進入臨時園區,「狗生」恐將在不見天日的終生監禁中度過。知情人士透露,動保團體早在2022年1月就在觀音區發現這處繁殖場。現場滿是紅色土狗,多數被鐵鍊栓養或關籠,母犬乳頭腫大,明顯已生育多次。當時調查員多次回訪溝通,飼主竟大言不慚表示:「這些狗紮了就沒人要。」更對動保法規視若無睹。即便動保團體在同年11月就通報動保處,公家機關的反應卻遲鈍得令人咋舌。知情人士透露,在長達一年的行政流程中,承辦人員處理意願低下,期間多次敷衍動團稱已經開罰實則毫無動作,飼主未收到罰單,行徑更加囂張,持續在社群平台上發布毛孩交配影片,戲謔宣稱「狗很會生」、「現在只能玩狗」,挑釁意味濃厚。觀音區2025年2月被查獲土狗非法繁殖場,但動保團體早在2022年11月就通報動保處,動保處卻效率低下,直到2025年才開罰。(圖/讀者提供)而飼主持續非法繁殖犬隻,動保處2024年卻毫無作為,直到動團2025年1月再次前往現場,發現場內犬隻已「全數換新」,原本的狗群去向不明,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繁殖機器,因而再度通報動保處並前往會勘。面對再次通報,動保處人員內部竟對責任歸屬毫無共識,甚至在會勘現場互推皮球,飼主眼見苗頭不對,竟以「不擬續養」為由,強硬要求動保處將所有成年紅犬帶走,且不准送回,這時動保團體才驚覺公家機關毫無作為,甚至連罰單都沒開,承辦人員在不斷追問下才坦承自己「忘記了」。「飼主超爽的,利用狗賺錢後還不用照顧牠們。」知情人士透露,動保處作風軟弱,見飼主態度強竟照單接收,將這些狗兒以「流浪狗」名義收入「臨時收容園區」,而該園區沒有地址和門牌,不對外開放領養,甚至禁止志工進入,狗兒們在園區內被領養的機會趨近於零,一旦進入就等同終身監禁,許多犬隻進入後就再也沒踏過草地,只能在陰暗中度過餘生。桃園市動保處種種問題讓知情人士看不下去,希望市長張善政正視,別讓毛孩在公務機關的怠惰下持續受苦。(圖/黃耀徵攝)這並非動保處首次效率低下,桃園市觀音區2024年9月爆發狗肉屠宰場案,越南籍范姓女子專門收購狗隻宰殺,販售給周遭移工食用,直到動保團體踢爆後事件才曝光,到檢舉人早在半年前就已向動保處檢舉,公務機關卻遲遲沒有作為,讓不計其數的狗兒成為盤中飧。知情人士氣憤表示,動保處內鬥嚴重、公權力失能,農業局曾多次關心輔導,動保處問題卻遲遲無法改善,最終導致動物不斷受苦,希望市長張善政能夠正視,別讓動物保護成為笑話。桃園市動保處長王得吉表示,犬隻落水案的管制隊員平時做事積極,與民眾溝通良好,當時可能是求好心切,吹箭後見狗兒逃跑還找了三十多分鐘,無所獲才離開現場,動保處有針對兩位隊員記過處分並再次宣導,隊員也同樣受到打擊,後續會針對吹箭時機會再教育訓練。至於新屋收容所遭控虐待,王得吉回應,胃扭轉在大型犬身上容易發生,有時很急性,而在阿布離世後,當周就開了工作人員的教育宣導,並落實獸醫的責任分區,規定獸醫每天都要去巡邏棟舍,有狀況就寫在紀錄表中,此紀錄則每天要呈給他減少突發狀況,遭指控的同仁被投訴後也做了約談,該同仁在第一時間調整職務,目前則已經離職。王德吉也坦言,過去從送交幼犬給李孟寶照顧送養,當時因李孟寶很有名,許多單位都與他合作,同仁提議與李適當配合,他則建議要去看現場狀況,但當時管制隊同仁沒有落實,事件爆發後已調整相關人員職務,小隊長和動保課長調離現職,李孟寶則移送檢調,後續因絕育比例拉高、幼犬窩數減少,在此事爆發後便再未與民間狗場合作。王得吉表示,因動保案件量大,觀音土狗繁殖場案「中間有拖到」,動保處發現「該做的裁罰都沒做」,立刻補裁罰並強制執行,動保處判斷現場環境不好而沒入犬隻,這批狗兒目前在臨時園區安置,待本園區有位子便會安排比較不兇的狗進入本園區,因臨時園區是租借,場主不願志工進去,這才成為管制區域。
強化校園性別事件處理能力 南市教育局辦理性平會運作與通報實務研習
為提升學校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之專業能力,落實校園性別平等教育並健全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運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今(10)日辦理「115年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實務增能、性別事件處理實務及回覆填報管理系統研習」。本次研習分為3月10日及11日兩梯次進行,透過法規解析、流程說明、案例分析及系統操作,強化學校第一線業務承辦人對校園性別事件之研判、通報及後續處理能力。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多一份積極,就能多一分守護,校園安全與性別平等是市府推動友善校園的重要核心。隨著性別平等教育法規持續精進,學校在面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必須依循法定程序妥善處理,確保每一件案件都能以專業、公正且尊重當事人的方式進行。市府也持續透過專業培訓與制度精進,強化第一線教師及行政人員知能,要求各校落實通報機制、完善性平會運作,並充實性別平等教育人才庫資源,共同守護學生受教權與人身安全。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程序具有高度專業性,從事件通報、受理調查到後續處置,每一個環節皆須依循法規辦理,包括落實法定通報、不得私設調查機制及遵守保密義務等原則。本次研習特別針對學務主任及業務承辦人員設計,課程內容包含校園性別事件統計與追蹤管理系統操作說明、「關懷e起來」通報實務,以及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與跟蹤騷擾案件之案例分析,協助行政人員從實務運作中掌握正確處理模式,提升學校在危機處理上的應變能力。教育局表示,本次課程亦針對校園性別事件統計及追蹤管理系統進行深度操作說明,並剖析性平會在事件處理程序中的實務運作;同時邀請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專業社工及學務輔導專家,分享「關懷e起來」通報、校安通報系統操作及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案件處理經驗。透過跨專業合作與案例研討,深化實務交流,協助學校釐清各階段法規意義與操作重點,進一步提升校園事件處理品質,建立更健全的校園性平防護網,強化跨單位合作機制,實踐「友善校園、性別平等」的教育理念。
詐欺犯遭判刑3年10月「放5年未執行」 中檢認疏失:承辦人考績乙等處分
監察院近日揭露,1名施姓詐欺犯判刑3年10月定讞,判決書卻在台中地檢署擱置5年未執行,當事人欲出國娶妻受阻才驚覺案件遭遺忘。對此,中檢今天(23日)坦承疏失,強調本案並非故意違背法令不予執行,亦無怠於執行之情形,係因行政作業疏漏所致,已針對承辦人員核予年終考績乙等之處分。有關部分媒體報導質疑「加重詐欺判刑3年10月,宣判完就沒事了?」及「恐有類似案件未浮現」等情,台中地檢署澄清,本案並非故意違背法令不予執行,亦無怠於執行之情形,係因行政作業疏漏所致。中檢調查發現,本案卷宗龐大,且同案被告人數眾多、判決確定時間不一,並須於期限內儘速檢還法院。承辦人員於業務繁重情形下,一時未察,僅就同案另名被告分案執行,漏未將施姓受刑人一併分案處理,致生未及時發出執行命令之情事。中檢接獲通報後即刻查證,並於113年6月6日重新分案發出執行命令,同步啟動全面清查機制及行政調查程序。施姓受刑人已於113年7月10日報到入監服刑,相關執行程序業已依法完成。針對外界憂慮是否尚有其他漏未執行情形,台中地檢署已完成全面清查,確認目前並無其他類似案件存在。後續處理部分,中檢表示,本件承辦人員之行政缺失已列入113年度平時考核,並核予年終考績乙等之處分。台中地檢署已將本案列為內部教育訓練案例,並設計執行案件檢核例稿,強化案件查核及清點程序;未來案件於歸檔前,均須經股長及承辦檢察官確實覆核,確認無漏未執行之情形後,始得歸檔,以嚴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中檢強調,本署一向秉持依法行政、嚴謹執行之原則,對於任何影響司法公信力之情事,均本於負責態度即時檢討、確實改進。對於本案所生行政疏失,本署定將持續精進內部管理機制,確保執行程序周延無誤,以維護司法威信與社會信賴。
文創暗流2/董姓教授遭控管理失序 計畫人員依規辦事反遭施壓辱罵
文化部去(114)年釋出「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得標。有計畫人員向本刊控訴,計畫主持人董姓教授在執行過程中涉及失職,多次要求下屬不依規定辦理相關事務,若不配合即會當面斥責;董教授還曾辱罵、抹黑下屬,甚至有洩露薪資情形,已對下屬身心狀況造成不當影響。董姓教授的專案計畫人員A小姐向本刊指出,該計畫原由兩位教授共同擔任主持人,因另位教授中途遭調走,後續皆由董姓教授負責。然而在實際運作與預算規劃上,董姓教授卻多次提出不合理要求,例如要求她繞過既有行政流程、越過承辦科長直接向司長報告。她表示,儘管科長曾再三強調,相關事項皆須先經其先看過,她也曾明確告知此舉「違反行政程序」,董姓教授仍堅持要求,並對外抹黑指稱她「不受控、不配合」。A小姐再提及,董姓教授曾指示她以「分享出國見聞」名義,邀請另一位教授與部裡長官開會,實際目的卻是討論計畫運作,導致她在轉述會議性質時出現落差,使團隊對她的誠信產生疑慮。 A小姐指控,自己只是向主管查證董教授說法,卻遭董當面怒斥「耍嘴皮子、推卸責任」。(圖/AI示意圖)該場會議結束後,董教授向她聲稱已在會中取得可越級報告的共識,A小姐隨即向承辦人及科長確認,卻被告知並無此事。她再度向董教授反映相關情況時,就當場遭其提高音量、公開斥責她「耍嘴皮子、推卸責任」。回想當天情況,A小姐仍帶些許哽咽指出,飆罵事件對她的身心造成嚴重影響,返家後甚至因家人細微舉動而感到害怕,出現焦慮與緊張情緒,生活與工作受到衝擊。A小姐強調,之所以如此受挫是因為自己一向依循既有規定執行業務,董姓教授提出不合理要求,她未予配合,便屢遭刁難與言語羞辱。董教授甚至在其他計畫人員面前侮辱自己「不適任」專案經理,以「講得多厲害其實根本是一條蟲」等言語貶低其專業表現;在提到她過去所回報的成果時,好幾次爆粗口飆罵「放他X的屁」,當場揭露她薪資,洩露其個資,對她身心狀態造成重大衝擊。A小姐並非個例,另一名專案計畫人員K小姐也向本刊透露董姓教授無理要求。在稿件處理中,審稿最後階段須呈報給文化部審理,文化部曾表達希望教授多給文章一些建議,董教授卻讓計畫人員幫他代寫,形同配合做假,當事人擔心有偽造文書罪便回絕,卻自此多次遭受情緒性發言。董教授曾公開羞辱計畫人員「辦理講座人來太少,讓他沒面子,丟臉」,否認其KPI;當計畫人員希望可以購買付費圖庫,以便製作報告時,卻遭董教授否決稱「用免費的就好、用完了就多創幾個帳號」。另外,董教授讓計畫人員幫他做私人事情,支援進修推廣處輪值業務,無償幫其代班。A小姐忍無可忍向學校申訴職場霸凌,學校卻以「未踰越社會規範」為由判其不成立。申訴過程中,A小姐多次接獲校方電話告知希望她撤案,讓她憤怒不解「為何學校竟處理吹哨者?」當事人董姓教授也清楚她所申請職場霸凌案,事後持續對外抹黑。A小姐轉向勞動部提起申訴,校方隨即展開協商,學校人事主任卻頻繁以「維護校譽」名義,用電話、email等方式要求她撤回申訴,後續協商內容也以「撤回申訴」為前提,令A小姐承受極大心理壓力。針對她所承受之不當對待,校方於協商時也承認,「計畫主持人於執行職務期間之溝通與管理方式,導致她於工作過程中承受顯著之心理壓力」,卻仍持續要求A小姐撤回申訴。不過,勞動部日前回函認定,事業單位執行紀錄「有未參照指引執行之處」,通知其改善。對此,董教授表示,自己一向要求同仁依循文化部行政體制辦理,絕無要求繞過程序。所謂「越級報告」,實際是因計畫KPI嚴重落後,同仁一再宣稱是因文化部承辦人與科長卡關、下情無法上達所致,為此經與長官會議溝通後達成共識,僅授權在科長請假或緊急狀況下,同仁或主持人可向上一級長官反映。這是解決執行困境的權宜機制,並非破壞體制。董教授指出,計畫舉辦的各項會議均依研究與執行需求邀請專家學者與會,絕無以「分享出國見聞」名義掩蓋實際討論計畫,會議性質均公開透明且符合規定。針對當面斥責計劃人員,董教授表示,因計畫KPI嚴重落後導致文化部將減項扣款50餘萬時,自己曾詢問計劃人員對策,該人員無法提出解決方案,僅一再重複是因卡關、下情無法上達等語,自己只好無奈回應,「不要耍嘴皮子、推卸責任,要提出解決方案,若真有問題,已經取得文化部長官們同意,可以直接向高一級之長官溝通反映問題,不要再以遭他人卡關等語為由卸責。」針對飆罵髒話、暴露薪資一事,董教授指出,在驚覺計畫KPI嚴重落後無法得到同仁有效回應,且同仁未依程序辦理採購與核銷,讓自己認為有必要加強內控。因此後續在召開實體會議中(駐部2位同仁並未參加該次會議),自己針對各面向有較嚴謹之檢討,語氣上較為悲痛與自責,是期許團隊成員都能善盡職責,做到當初爭取職位和要求提高薪酬待遇時所承諾的工作績效表現;也期許同仁能以同理心協助自己改善落後事實,並委婉轉告同仁齊心協力追上進度。董教授續指,有關同仁的指控,歷經相關單位依法依程序進行調查與審議後均不成立,自己並已依個人資料事件紀錄通報單申報,同時以信函向同仁就引起其誤會之情事,誠致向其表達歉意。對此,國北教大表示,校方接獲文化部計畫人員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後,立即依相關法令與校內機制受理,並循程序進行調查與處理。校方於該程序中,從未要求計畫人員撤回申訴,亦未干預或影響其申訴權利,且未曾告知計畫人員撤案。國北教大指出,學校接獲勞檢處轉知計畫人員申訴後,立即與其進行瞭解與協商,經釐清爭議後,基於勞動權益接受計畫人員所提需求。另在計畫人員溝通協商過程中,達成共識「如校方完成需求,將撤回對本校之勞動申訴、珍惜學校聲譽」。校方完成後,僅就計畫人員先前表達之意願,提醒其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發搜索票承辦人員個資全都露! 陳佩琪: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昨(20)日在臉書發文批評京華城案,並貼出一張搜索票照片。然而,照片中廉政署承辦人員的簽名和手機號碼皆未遮擋,涉及洩漏個資,引發外界批評。陳佩琪事後將照片刪除,今(21)日再在留言區解釋,「我不小心把承辦人員名字露出來,該負什麼法律責任,該被抓去北檢問,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陳佩琪昨日發文提及,2024年8月30日、檢廉兵分50-60路來家裡搜索,搜索處甚至和我們一點也沒關係的都敢來,搜索票上瞎掰一堆所謂貪汙嫌疑(起訴書上都消失了),法官不知有沒有跟林俊言查證其真實性,就兩眼一閉,都核准、放行了。陳佩琪一併附上搜索票的照片,而照片中檢察官、法官核章以及廉政署承辦人員簽名與手機號碼皆公開,立刻引發外界批評,此舉恐觸犯個資法,喊話她立刻刪除照片。陳佩琪事後刪除照片,並留言表示,「我把搜索票上面的承辦人名字和手機號碼刪除了,至於市話轉分機應是公務機,手機無法確定是否公務機,我們醫生有人會把手機PO在個人簡介上,有人則不會,我不小心把承辦人員名字露出來,該負什麼法律責任,該被抓去北檢問,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
還沒都更就受害2/政府列管海砂屋逾五年可催人遷離 住戶:惡法早該修
「5年多前,覺得北市府提高容積率獎勵幫助海砂屋住戶推動都更,是美意,結果現在社區都還沒真正展開重建,卻因社區被列管逾5年,如今住在多年繳交房貸自買的房子,被罰款,還得被逼迫著遷離搬家,這個規定到底是在幫誰?幫建商?幫投資客?幫住戶?」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無奈地表達「還沒都更就成受害者」的心聲。除了北市府列管海砂屋的中正區新隆社區,推動都更5年多以來,在整體550中有28戶接到市府通知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意即遷離、搬家、店鋪停止營業),CTWANT記者近期也陸續披露大安區的大安社區、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僅是在推動都更最初期準備申請海砂屋鑑定,即引發社區居民情感分裂、管委會、住戶之間的官司訴訟等,「安居樂業」這詞反讓很多人既期待又怕失望。住戶跟記者說,現在看起來,挑動居民、建商、公部門等原本應同心合意推動的都市更新計畫,進展過程中,有太多的變數,恐怕不是許多規定、行政命令就可以符合當下真實情況環境的變化。依北市府建管處告訴CTWANT記者的資料顯示,在相關都更的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新北市就沒有用『海砂屋鑑定』來特別提出高容積獎勵,而是大家齊頭式平等都享有高容積率,如此看來,屋主、建商不用為了爭取獎勵搶著去做鑑定,住戶之間也可以有較多的時間,來討論到底是公辦(或自辦)都更、危老重建等哪個較適合自己社區,可以好好評選哪一家營造、建商適合我們。」多個社區居民告訴記者。北市新隆社區緊鄰中正紀念堂,基地約方塊、完整,占地約4千坪,量體大,推動都更迄今還在市府審查中。(圖/趙世勳攝)以中正區新隆社區之案來看,北市府即以違反《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可分三階段從1萬元加重罰款到2萬元、4萬元,並自罰款起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北市府在2019年7月22日將新隆社區公告應於2年內停止使用、3年內自行拆除,「我們知道市府承辦人員要依法、依規執行,可是為何只有我們28戶要被罰款?被逼迫搬家?整個社區有550戶耶,要搬是大家都要搬,要拆也是整個拆呀,這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進一步了解在《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中,建築物所有權人(屋主)於前揭公告載明之停止使用期限屆滿日起,屬自用住宅使用者,得提具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現勘簽證之安全判定書或原鑑定機關(構)出具鑑定報告載明:「經判定全幢鑑定標的物無即刻性危險,尚可繼續使用_個月。」以及所有權人簽具之「經鑑定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至台北市都發局,申請次數2次為限。而該規定另有「備註一」為「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備註六第四款」則為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CTWANT採訪北市府,針對記者詢問新隆社區雖被列管為海砂屋,但未有立即性居住安全性,被開罰的28戶中有「同意都更」與「未同意都更」者;因此對於市府引用裁罰基準的「備註」所稱,有給同意都更者無限期展延;無同意都更者不適用,居民認為是藉此逼迫居民簽同意書,違反民眾使用自身財產的權益,應需修法的這部分,市府回覆說「目前無修法規劃」;而有同意戶被裁罰是因為住戶做營業使用,不符規定。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表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光復鄉19死災情追責!鄉長林清水被控浮報災前數據 涉過失致死罪法院羈押
花蓮縣光復鄉去(2025)年9月爆發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情,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聯。事隔近四個月,檢調偵辦責任歸屬持續推進。花蓮地檢署於2026年1月14日展開搜索行動,鎖定鄉長林清水與多位鄉公所官員調查災前應變是否失職。林清水因疑涉延誤撤離、虛報撤離人數,且有串證之虞,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方依現行《刑法》第216條與213條認定,林清水等人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另因防災怠惰釀死傷,亦涉過失致死(第276條)等罪嫌。林清水本人則被認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可能影響證人或共犯供述,遭檢方當庭聲押,花蓮地方法院稍早裁准羈押禁見。此次被帶回偵訊的除林清水外,尚包含鄉公所秘書張源寶、民政課長王詠濬及一名前承辦人曾姓女子。花檢複訊後,曾女獲請回,張源寶與王詠濬分別以20萬元與15萬元交保,皆受限制出境與出海命令。全案由花檢主導,並動員法務部調查局東部機動工作站、花蓮調查站及多個警力單位同步執行搜索與蒐證作業。調查指出,災害發生前,中央單位已兩度發布預警,先是2025年9月21日發出黃色警戒,翌日更升級為紅色警戒,意即須強制疏散。但林清水與其所屬災害防救業務人員卻未積極執行撤離作業,亦未按規定動員必要資源與宣導機制,錯失黃金預警時機。更嚴重的是,在向上呈報撤離狀況時,相關人員被指浮報人數,導致上級誤判實際避難進度。9月23日下午2時50分,馬太鞍溪壩頂溢流引發泥沙暴流,迅速衝擊下游社區。因大多數居民未獲有效撤離通知,最終釀成19死5失聯的慘劇。檢方指出,若前期預警系統與撤離執行同步啟動,此次傷亡或可避免。檢方強調,後續將持續釐清行政延誤與數據造假是否直接促成災難擴大,並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與行政責任。
光復洪災釀19死5失聯悲劇 鄉長涉過失致死、廢弛職務遭聲押
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2025年9月溢堤,導致19人死亡、5人失蹤的慘劇,花蓮地檢署14日發動大規模搜索,並將光復鄉長林清水等4人帶回偵訊,檢方複訊後,認林清水涉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馬太鞍溪堰塞湖溢堤重創光復,外界質疑鄉公所早知堰塞湖有安全隱憂,卻未落實通報與撤離作業。花蓮地檢署14日上午指揮調查局人員,兵分多路前往光復鄉公所、林清水住處及相關人員辦公室進行搜索,並帶走林清水、公所秘書張源寶、民政課課長王詠濬及民政課曾姓前承辦人等4人約談,深夜移送地檢署複訊。檢方複訊後,認全案涉過失致死、廢弛職務及偽造文書,林清水更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王詠濬1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張源寶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還有一人遭請回。
花蓮堰塞湖溢流19死、5失聯 光復鄉長等人移送地檢署複訊
2025年9月23日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事故,造成19人死亡,至今仍有5人失聯。而檢調在災後啟動調查,為查明是否有行政疏失,昨(14)日上午前往光復鄉公所、光復鄉長林清水住處搜索並約談4人到案,深夜移送花蓮地檢署複訊。經檢方漏夜複訊,認民政課曾姓前承辦人員涉嫌重大,諭知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林清水等人則仍在偵訊中。2025年9月23日受颱風外圍環流影響,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溢流,洪水重創光復鄉,許多居民逃生不及死亡或失聯。事後有受災戶痛批,洪水來臨前根本未接獲公所的撤離通知,而花蓮地檢署也啟動調查,查明災情通報、監測及撤離等是否涉及行政疏失。因光復鄉公所災後受損嚴重,電腦、文書資料均泡水,還原資源花費不少時間,花蓮地檢署昨日上午7時許指揮檢調發動搜索光復鄉公所、鄉長住所等8處,並帶回林清水等4人約談。經過逾9小時問訊,光復鄉長林清水、光復鄉公所張姓秘書、民政課曾姓前承辦員及民政課王姓課長等4人移送花檢署複訊。而曾姓前承辦員已於深夜11時請回,並限制住居、出海及出境;其餘3人仍待複訊。
被黑了2/都更美意從「海砂屋」吵起 成了拆毀市民安居樂業一把刀
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向CTWANT反映,由於大安社區申請海砂屋鑑定涉及公共空間鑽孔取樣未取得區權會決議,建管處已退件不列入審查,而他們質疑遇類似情況卻未獲公部門同等待遇,正向法院提出告訴主張區權會議決議無效,等待法官審理。CTWANT調查,該類爭議案近期愈增,北市建管處已於2024年3月宣布,公共空間高氯離子(海砂)檢測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告訴記者說,依據北市都發局2024年3月27日的公函指出,「執行共用部分鑽心取樣期間,受鑑定之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提出異議時,為避免爭議應立即停止鑽心取樣,已完成鑽心取樣者,不得列為後續製作鑑定報告文件之樣本數」。北市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發現,海砂屋鑑定採樣涉及公共空間疑慮,當場抗議並報警處理。(圖/讀者提供)住戶說,目前土木技師二度在該社區的檢測採樣涉及住戶抗議、爭議,依上述所稱公文解釋內容,應不得列入鑑定報告審查;加上很多取樣數集中在樓梯間,是否符合「氯離子鑽心手冊」規定之均勻原則,還需進一步確認;在此之前,市府承辦人員不能僅稱說「有來申請即收件」原則受理審查,而未加做好法律把關。再者,積極推動都更案過程中的社區管委會的立場與態度,從台北市新隆社區、大安社區等案例中,皆可看到涉及司法訴訟爭議等,健康新城C區之案也有類似情況。住戶在向法院提起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無效部分,發現未依規約與社區議事規則準則規定,於開會前十五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也就是說,未透過正式提案、提前公告社區住戶有重大議案要討論,而逕向以臨時動議方式突襲表決通過,實質上無提案的文字內容加以說明。「更弔詭的是,日前竟然有人提案,沒有區權人資格(意即非屋主)、沒有設籍在社區者,只要有居住在社區的事實,包括租客,皆可擔任社區管委會委員、主委,條件放寬到太誇張了。」住戶無奈地說。根據CTWANT採訪熟稔房地產法規等的律師說,連他住家社區管委會的規約,也是開放「非區權人」都可以擔任管委會委員或主委,「原本很多人覺得社區事務繁雜讓有心去做的住戶去做,都可以;沒想到現在社區內部推動都更,一旦資訊被控制在部分人士,沒有完全公開透明化,衍生許多猜疑、分化與謠言,反而讓都更美意,成了拆毀市民安居樂業的一把刀。」CTWANT採訪北市府,建管處回覆表示,關於共用部分取樣之爭議,係針對鑽心取樣行為是否屬「重大修繕」,應依規定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並作成決議。先前「大安社區」案例因未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送委員會審查時處以不受理退件;惟「健康新城C區」案,其取樣事宜業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程序符合規定,故委員會依法繼續受理審查。建管處並指出,在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
剴剴逝世2年了! 許淑華批北市府「減列相關經費近420萬」
台北市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2023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事件震撼全台。議員許淑華指出,明明才發生過重大兒虐事件,北市府卻將「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訪視」輔導、管理及訓練經費減列近420萬元,讓她忍不住痛批「失去剴剴的代價還不夠嗎?」北市社會局對此回應表示整體預算並沒有減少。許淑華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剴剴離開大家已經整整2年了,這段時間她在市議會不斷關心、檢討整個制度到底發生什麼問題,保母制度、訪視頻率、督導機制,究竟哪一個環節出錯,市府有沒有真正檢討過?「失去剴剴的代價還不夠嗎?喚不醒訪視制度鬆散、無人懲處,只剩求官不願負責的政客!」許淑華指出,事發至今,她發現台北市政府減少了保母訪視相關的預算,台北市「居家式托育服務人員訪視」輔導、管理及訓練經費,減列了419萬8320元,讓她忍不住質疑「一個發生過重大兒虐事件的城市,不是更該增加訪視、強化把關,而是選擇『省錢』?」許淑華說,她在預算審查會議詢問後,市府給出的答案是:因為中央有增加補助,且家外送托政策,爺奶等親屬保母人數下降,從113年(2024年)的1981人,降到114年(2025年)的1498人,因此減編3到4位親屬訪視員,約省下270萬。許淑華提到,一般保母的人數根本沒有減少,113年北市登記托育人員4253人,114年仍有4186人,所需的訪視員人力一樣是68人;訪視壓力沒有變小,責任沒有變輕,在發生重大事件後,政府應該要增加訪視費用及相關人力,「在中央有補助、在制度需要補強的情況下,為什麼不是『重新思考如何強化整個系統』,而是先從孩子的安全下手刪預算?」許淑華感嘆,更讓人無法接受的是,事情發生到現在,司法審判進行中,委外的訪視員也被移送;而監察院也在5月提出調查報告,糾正台北市政府,她也公開喊話蔣萬安市長,針對監察院提出的3大行政疏失進行調查,提出每一個環節應該負責的人員名單,但如今市府社會局等相關單位,卻沒有任何一位主管、承辦人被懲處,「明明台北市政府是『督導單位』,卻沒有任何一個人被究責、處分。這是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態度嗎?」許淑華承諾,這次預算審查,她會持續追蹤這個議案,要求市府重新審視經費編列的合理性,強化整個系統機制,「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對於許淑華的發文,社會局回應表示,整體預算並無減少,且持續優化服務。為加強訪視居家托育人員,穩定訪視員人力,臺北市早於中央調高訪視員薪資福利,並於114年編列調高薪資之預算,因115年中央補助地方訪視員薪資調高之經費,地方編列之預算數隨之調整,本項服務整體預算並無減少。社會局強調,居家托育服務中心之人力,皆依照中央規定及委託契約之規定聘用增補人力,以提供更完善之服務,剴剴案後更提出之7+1精進策略,如推動加強訪視、訪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之教育訓練,皆將持續執行以優化服務。
監理站通知「發6000元獎金」條件曝 公路局認證:門檻超高
有人收到監理站通知,竟不是罰單或是詐騙,而是領獎金!近期有職業駕駛在社群平台上分享,自己接獲監理站來電,得知自己獲選為「優良駕駛」,將能獲得6000元獎金,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掀起不少人的警覺心,擔憂是詐騙資訊。對此,交通部公路局表示,此為連續3年無違規和肇事的458位運轉手,榮獲優良職業駕駛獎項,「要成為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並不容易」,高難度門檻也曝光了。一位職業駕駛近期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分享,自己突然接獲監理站的電話通知,稱他獲選為優良駕駛,讓他驚喜表示:「這週要去玩的機票和住宿有人幫忙贊助了!」他也曬出收據,上面寫道:「茲頒發114年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獎金新台幣陸千元整」。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直呼:「不違規的職業駕駛真的好少見」、「職業駕駛能獲得此等成就的確不容易」;不過同時引起網友警覺心喊:「沒機關、沒單位、沒承辦人員、沒地址、沒公務聯絡電話,叫你填姓名身份證號碼,這個你也信?」對此原PO也澄清表示,「這張照片只是領取的收據,而且他是到監理站親自領取的」。許多網友也好奇如何中選優良駕駛,事實上,交通部公路局每年都會舉辦「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頒獎典禮」,評選出該年度的優良職業駕駛,門檻相當不容易。以2025年度為例,總共有458位各運輸業的駕駛經推薦及評選後獲獎,從全國約45萬名職業駕駛中脫穎而出。今年得獎者涵蓋公路汽車客運業51人、遊覽車客運業42人、計程車客運業53人、汽車貨運業220人、汽車路線貨運業44人、汽車貨櫃貨運業43人、受僱機關團體職業汽車駕駛人4人,以及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1人。公路局表示,要成為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並不容易,參選資格須符合「連續3年無交通違規及肇事紀錄」、「5年內無不良刑事紀錄」等條件。對於每日在道路上執勤的職業駕駛而言,能達到3年「零違規」是高度自律與專業的最佳證明。
宏福苑惡火7大廈完成搜索!增至159人死亡 6消防裝置承包商被捕
香港大埔宏福苑日前發生5級大火,釀成嚴重傷亡。警方今天(3日)已完成宏福苑7座大廈所有單位的搜索工作,再發現3具遺體,使死亡人數增至159人,其中包括1名殉職消防員,另有31人仍下落不明。此外,香港警方今天再拘捕6名與消防裝置有關的承辦人士,統計有21人遭逮,其中15人涉嫌誤殺。香港電台報導,香港警務處處長周一鳴表示,目前已有140具遺體完成初步身份辨認,年齡從1歲至97歲不等,主要遇難者集中於宏昌閣及宏泰閣,部分單位仍發現疑似人骨,將交由法醫及政府化驗所檢測,以確認是否屬於人類或動物,並嘗試進行DNA鑑定,同時聯絡至今未確認的報案親屬。根據最新統計,宏福苑火警已造成159人死亡,其中包括1名殉職消防員,另有31人仍下落不明。周一鳴強調,目前的死亡數字為階段性統計,未來可能隨搜索進展再作調整。由於火災現場仍存在大量倒塌棚架,警方將檢視棚架下是否有遺體,並確保在安全情況下移除灰燼後再展開搜索。針對仍下落不明的居民,警方指出,部分主力牆僅剩鋼筋,失聯者可能已完全焚燒,最終未必能辨認,但警方會盡力完成搜查工作。房屋署人員亦持續協助,確保進入樓宇搜索的安全。另一方面,警方同步展開調查行動,已拘捕21名工程相關人士。其中,15人涉嫌誤殺,包括大判工程公司、工程顧問公司、二判搭棚公司及二判外牆工程公司人員;另有6名與消防裝置相關承辦商人士,涉嫌向消防處提供虛假陳述。周一鳴透露,該6人年齡介於44至55歲,其中1人已獲釋,其餘5人仍在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