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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師之死3/850名建築師連署不滿「扛無限責任」 桃園置地案引爆制度失靈質疑
知名建築師吳省斯輕生後,一封「籲請社會正視建築師罪墜樓事件」的公開聯署書在業內流傳,為執業環境「須在有限報酬扛無限責任」表達忿忿不平。據統計,已有850名以上建築師加入聯署行列。「吳建築師之死,是對灰暗的執業環境無言的吶喊,是對畸形的專業生態沉痛的頂撞……」攤開這封聯署書,內容提及,建築師表面光鮮,實際卻受制於資本與政治權力,必須配合各方需求,且一旦出事需獨自承擔責任;然而法規分散於不同機關與解釋函,複雜且矛盾,甚至落後現代需求,建築師難以全面掌握,若審查制度未能有效把關,都讓建築師只要一有疏失恐萬劫不復。內文也依這次「置地廣場桃園B區」為例表示,建案因未同時檢討特殊限高規定,產生高度違規問題,即使已通過審查並取得建照許可,事後仍被推翻,顯示法規隱晦與制度不確定性極高。對於「置地廣場桃園B區」限高的討論,國泰當初提供給建築師的前期評估報告內容也曝光,針對基地位處敏感位置的因應對策,表明將依「航空站飛行場助航設備四周禁止限制建築物及其他障礙物高度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所劃定之桃園航空站圓錐面1:20的高距比(距離航空站每增加20公尺,高度增加1公尺),該範圍限建高度約為海拔114.6~156.8公尺。然而同一段落接續寫著,本案場址若興建計畫高度60公尺以上,應提供相關資料予交通部民航局評估。「籲請社會正視建築師罪墜樓事件」聯署書發起人呂欽文表示,法規隱晦不明,不只年輕建築師,連資深建築師也難免有疏漏,希望藉此事件檢討現有體制。(圖/報系資料庫)聯署書發起人呂欽文表示,該建物目前高度約59公尺,但若將海拔高度考量進去,建築將超過圓錐面高距比限建高度17公尺,他們不敢稱吳省斯建築師完全沒有疏失,但是各單位、法規、對字句的解釋雜亂無章,在業界導致建築師的誤判也很常見,更不用說協助外審、非本案的建築師。他以前段文字說明為例,乍看只要符合60公尺規範即可,但事發後仔細檢討,其實一段說明裡藏著2種限高標準,建築高度要在60公尺內,還要同時符合「海拔」限高的114.6~156.8公尺。「不僅法條隱晦不明,審查過程經過建管處、建築師公會協審的多名建築師,層層關卡後才核發建照,但竟沒有一個人發現限高不符合標準。」不管是法條文字的不明確,或是審查機制的不嚴謹,他認為,整件事以及造成的損失,都不該由某一單方面來承擔。加入聯署的建築師李志堅也表示,建築法、技術規則、土管規定,都可以由地方政府機關自行有解釋權利,而且地方政府下的各機關也會有不同解釋,像是使照是使用管理科,建照是建築管理科,不同部門但是同一個大單位裡頭,各自承辦都能有解釋權限,一條法規百種解釋方法,是建築師最頭痛的地方。而中央對地方的解釋也可能不同調,最後就會變成政治問題,尤其在選舉的時候,會被放大。建築師表示,在審查過程中,只要出具「XXX切結書」以示負責,就能免經過該項審查。(圖/讀者提供)另一位不具名建築師則表示,在審查實務上,通常為解除建管承辦人員的質疑,為不讓案子卡關,建築師都會直接簽切結書;或是在有認知差距時,建管承辦也會要建築師簽切結書,「凡提供切結書,代表建築師已經查核過相關事項,可全權負責,因此便不會細究,可加速流程。」然而這樣的作法,卻讓審查制度形同虛設,最終出包就由建築師一人承擔。此次連署發起人有公會成員、建築學者,以及我國建築師最高榮譽「傑出建築師獎」多名獲獎人。呂欽文強調,發起聯署不是要指吳省斯建築師過世與國泰桃園置地一案有關,也並非要幫吳省斯建築師卸責,而是大家都很關心事情始末和真相,希望藉此事件呼籲相關單位重視建築師的執業困境、促進改革,不希望再有類似的憾事發生。因此共提出5大訴求:一、應明確定義建築師之「專業責任」;二、儘速建立「專業保險制度」,分攤建築師風險;三、建築法規系統化、A|化,讓重要法規不漏接;四、整合與淘汰過時法規;五、明確「審查權責」及「救濟機制」。不過也有公會會員認為,「公會搞改革已經40、50年了,現在還是跟以前一樣,要改早就改了,大家認為一條人命是否能換改革,但是從以前到現在不只這條人命,吳省斯建築師的事只是冰山一角,前面還有更多受害者,公會要配合政府要改革根本是X」。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中)長期深耕建築與公共工程領域,與建改社互動密切,共同推動多項修法。多名建築師表示,公會有政治包袱,需要政府支持,因此多有顧慮。(圖/翻攝建改社臉書)另外他也提到,建改社裡面是由立委吳思瑤在帶頭,這件事最後恐將發酵成為縣市長選舉的攻防戰。而最終是否真能推動公會、建改社改革,所有建築師與社會大眾都在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建築師之死2/選舉逼近、置地桃園「拆樓」可能性高 預估延宕1年起跳
7月初,知名建築師吳省斯墜樓,不僅震撼建築圈,也讓一樁百億開發案瞬間籠罩陰影。他生前負責監造的桃園青埔「置地廣場B區」,因建築高度超出航高限制17公尺、約4層樓。市場人士認為,隨案件越鬧越大,依法拆除的可能性就越高,不僅工程成本墊高,整體開發時程至少延宕1年起跳,連帶租金收益遞延與投報率下修,時間成本正一點一滴吞噬資產價值。國壽於2012年以42億元標下桃園高鐵50年地上權開發案,其中包含已啟用的Xpark水族館、和逸飯店、新光影城共構於一體的「置地廣場桃園A區」;而這次出包的「置地廣場桃園B區」建築,預計興建2棟11、12層樓大樓,低樓層為商場,中高樓層為商辦,原定今年底完工。兩案皆由吳省斯擔任監造人,然而B區工程卻在完工前夕爆出因超過航空限高,未能取得使照。吳省斯過世後,多名建築師臉書公開發文,除了悼念,也討論著業界長期以來的各種詬病,「建照過關,使照卻卡關?」「資深建築師為何出現專業疏失?」有人砲轟不同單位對審查經常標準不一,不只中央與地方,同一建管處不同發照科、承辦人的解讀也常有分歧;也有一說,吳省斯是按國泰提供的前期評估報告中的限高數據規劃設計,國泰也難撇責;而審查過程經過桃園建管處、建築師公會層層關卡,也都未揪出建築高度問題,審查制度失靈……等。桃園青埔因鄰近桃園國際機場,周邊建築皆有高度規範,依據距離航空站每增加20公尺,高度可增加1公尺而有不同。(圖/CTWANT資料室)而更加弔詭的是,依照桃園航空站圓錐面1:20的高距比限高規範,置地廣場A區限高40公尺,設計興建時有考量到限高問題,控制在39公尺;B區限高42公尺,這次卻未考量限高,直接長高到59公尺,超高了17公尺。因此也讓外界質疑,是否為了增加建築量體和價值刻意涉險,沒想到都已順利取得建照,竟在完工臨門一腳,被桃園機場公司外包測量廠商揪出超高,當初建築師是否受到壓力配合簽證,也成為討論焦點。真相為何,讓全台建築師炸鍋,一封「籲請社會正視建築師罪墜樓事件」的公開聯署書在業內流傳,為執業環境「須在有限報酬扛無限責任」表達忿忿不平。據統計,短短1天就有超過600名以上建築師加入聯署行列。針對該案,各相關單位也紛紛做出回應。業主方國壽總經理林昭廷曾親上火線說明,強調該案按照建築師設計的設計圖施工,原訂於2026年底完工,但在今年5月底申請使照時,才赫然發現該建物超過限高遭列管,目前仍在釐清相關法規規範。國壽表示,「置地廣場A區」主要規劃為商場,「置地廣場B區」因有商辦,因此才會有建築高度的不同。(圖/方萬民攝)國泰金也代國壽發布重訊表示,A區主要為商場用途,B區為商辦,A、B區建物高度是依據「使用目的」規劃設計,因此B區建築才較高。同時也再度強調,B區建物是依法申請經主管機關審核後取得建照,在確保飛行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後續若需辦理工程調整(如縮減樓層),將依法配合。至於建築超高仍發放建照的質疑,桃園市府建管處的回應為,此案申請建照時市府將航高管制列入審查意見,不過依規定建物超過60公尺才要檢附文件審理,所以在申請建照時,吳姓建築師將高度設計為59公尺,也順利取得建照;然而今年4月,機場公司實測發現該案落在更嚴格的桃園航空站圓錐面管制區並通報超高,市府立即發函要求改善,並全面列管、不發使照。「置地廣場B區」經過桃園市政府及建築師公會層層把關已合法取得建照,最後卻被指出超過航高限制、拿不到使照,認為審查制度應該檢討。(圖/報系資料庫)桃園市建管處長莊敬權也解釋,在建築審查部分,現行法規採行政與專業分離,建築師公會在專業審查認為符合公文規定,而建管處負責行政審查,比對公文沒有問題後核發建照,認為應是建築師對民航局公文的認知落差所致。然而,比起個案責任,更現實的衝擊是商辦啟用日遙遙無期,尤其目前民航局和桃園建管處對認定是否超高的責任互推,看不見的時間成本一點一滴在流失。市場人士分析,隨著縣市長選舉逼近、此案件備受關注,依法拆除超過限高的樓層可能性就越高。建築師也分析,國泰接下來若談不成補救措施,最終確定須拆除4層樓,需結構鑑定、重新變更設計、重送施工計畫等一系列審查再拆除,如順利大樓啟用時程恐至少延遲1年。不僅工程成本增加,商仲東家國際地產總監李佳燕也表示,這段時間需要承擔商辦無法招租、商場無法營運的時間成本損失,啟用時間的不確定,遠比一次性成本更具殺傷力;不過,商辦租金行情看得是地段,如果順利拿到使照啟用,日後不太會因為過往負面新聞租金行情受到影響,就如大巨蛋商辦,現在就看國泰如何在這場「限高烏龍」中快速止血。◎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獨/外交部領事局快照機「事後」開發票 前員工爆逃漏稅挨告卻三連勝
外交部領事局快照機廠商「海巡」發現,離職員工兩度在Google評論頁面留下1星負評,質疑公司沒開發票涉及逃漏稅,快照機老闆不滿商譽受損火大提告,刑事部分檢察官2度不起訴,民事部分求償100萬元並要求「洗門風」在Google評論刊登勝訴判決,但法官認為,即使快照機實際上有開發票,但因為是事後配合客人要求才會補開,並非當場開立,而這名離職員工只負責在現場拍照,不清楚公司其他單位如何運作,何況逃漏稅的評論事關公益,因此並未違法侵害廠商名譽,判決免賠,離職員工對上前東家的官司已3連勝。本案原告是誠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陳姓老闆,他主張林姓離職員工在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15日去外交部領事局的Google評論網頁留言:「貴局現場有誠和工作人員,卻沒有開立統一發票,相紙上亦沒有QR Code得以取得電子發票,這應該不是一個廠商的該有的不當行為。以一天平均300〜400張拍照數量,會嚴重影響國家稅收。」、「未如數開立統一發票,涉及逃漏稅情事,已逕向國稅局舉報。」林姓離職員工除了說公司沒開發票逃漏稅,另外提到領事局承辦人每個月統計拍照人數,到了月底會託拍照人員轉交牛皮紙信封給公司,他懷疑信封裡的內容物「是要計算抽取佣金嗎?」他還爆料領事局從2020年招標快拍機之後,到2024年期間都沒重新招標,「不知是否符合相關法令?」陳姓老闆認為這些負面言論會讓網友誤認公司是不法企業、從事官商勾結,已涉嫌加重誹謗、妨害信用,向士林地檢署提告,不起訴後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也被駁回,因此改告損害賠償,要林姓離職員工賠他100萬再去Google評論刊登本案判決以回復名譽。林姓離職員工承認留言,但他是基於個人親身經歷發表意見,檢方已認證他沒有侵害前東家的名譽。台北地院調查,誠和老闆自己都說發票不會現場給,如果客戶申請才會寄紙本或電子發票過去,可見民眾去領事局拍完快照後,業者的確不會主動、即時開發票,林姓離職員工之前只做現場拍照的工作,不會知道公司內部的業務分配,他並未使用偏激或侮辱性語言評論前東家;逃漏稅問題攸關國家稅務及公共利益,因此並未構成不法侵害。至於快照機標案實際情形,誠和老闆告訴法官,2022年2月簽約時有約定,2年後到期可比照原契約條件續約2年,因此延長期限至2026年2月;租金計算方式則是領事局依據快照機每個月的業績結算,會派人統計拍照人數並交付收據。法官判斷,快照機業者跟領事局如何約定,林姓離職員工無法得知,在他離職後也沒有管道向老闆查證,他相信自己親眼所見有可信度,合理質疑政府招標事宜,也沒有侵犯前東家的名譽權,判決林姓離職員工免賠、免登判決。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
假合作屈臣氏、沙威隆再買業配膨風 「防疫隱形冠軍」海撈8億遭起訴
疫情期間自我包裝為「明日之星」、「防疫隱形冠軍」的銀泰佶聯合生技公司,明知經營狀況不佳,涉嫌以不實增資、假交易詐貸及誘買未上市股票三大手法淘金,再購買媒體專刊宣稱公司前景看好,在2年2個月內得手8億1404萬2425元,造成第一銀行、玉山銀行、台中商銀、華南銀行、合庫銀行、彰化銀行、上海商銀、永豐銀行及995名投資人受害,台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以《證券交易法》詐偽買賣有價證券、《銀行法》加重詐欺、《刑法》詐欺取財、《公司法》未實際繳納股款等罪嫌起訴11名被告,主嫌銀泰佶負責人林室融因嚴重危害投資大眾與社會經濟,犯後毫無悔意,遭求刑20年以上。北檢表示,本案是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報請本署指揮,並由主任檢察官曾揚嶺、檢察官李堯樺共同指揮偵辦。依據起訴內容,銀泰佶詐騙案可分為三大區塊,首先是不實增資,林室融在2019年3月到2020年10月間,利用太太以及他掌控的數家公司帳戶,5度向台北市政府申請登記增資股款,行政程序完成後匯還款項至原有帳戶;林室融在這1年7個月期間,將銀泰佶資本總額從2千萬灌到1億2200萬,營造公司財力充足的假象。第二個犯罪手法是假交易詐貸,林室融下令公司會計美化財報,並造假銀泰佶與知名廠商的不實銷售紀錄,以詐取銀行撥款,舉例來說,銀泰佶謊稱有賣口罩、洗手乳、沐浴劑給屈臣氏,在偽造金流時,明明使用銀泰佶的公司帳號匯款,卻將匯款人偽填「台灣屈臣氏個人用品商店(股)公司」,並在匯款單後面加註「屈臣氏匯錯銀行」,順利誤導永豐銀行而得手貸款。專案小組調查,林室融充分利用「名牌迷思」詐貸得逞,以他詐騙合庫為例,交出去的「主要業務及產品」資料表寫「目前接獲代工品牌包括曼秀雷敦公司、臺鹽公司、金美克能公司」,但這是假訊息;另外他還灌水銷售金額,把109年度對屈臣氏的銷貨額從4605萬8564元灌到7千萬,對家樂福的銷貨額從2773萬2041元灌到5250萬,對寶雅的銷貨額從3016萬32元灌到5250萬,使合庫承辦人員誤判銀泰佶的資力及還款能力。林室融總共騙倒8家銀行,4家公股、4家民營,損失金額由高到低依序為:第一銀行(1億493萬9200元及美金66萬8000元)、玉山銀行(6968萬元)、台中商銀(3600萬元)、華南銀行(3500萬元)、合庫銀行(3200萬元)、彰化銀行(2400萬元)、上海商銀(1200萬元)、永豐銀行(271萬元),合計4億636萬9200元。銀泰佶案第三個犯罪區塊是誘買未上市股票,檢調追查,林室融明知公司營運不佳不可能上市櫃,仍勾結地下盤商梁慶飛犯罪集團,以電話行銷、傳送不實投資評估報告書等手段高價推銷股票,在2020年4月到2021年7月海撈995名被害者3億6117萬3000元。 銀泰佶看準疫情期間適合推出防疫題材來打動投資人,以「抗菌商機」、「全球恐三分之二人口感染」、「防疫趨勢」等誇大字眼包裝公司、哄抬股價,為了對外宣傳,還向天下雜誌等媒體買業配,以專刊形式報導銀泰佶利多消息。檢方發現,林室融連自家股東都騙,他為了獲取更多資金挹注公司,在寄給銀泰佶原股東的認股通知書寫著「銀泰佶聯合生技其關係人之相關企業—雅碧蓮公司,持續為曼秀雷敦、沙威隆、加倍潔、大樹藥局、家樂福、寶雅、HOLA等大廠代工自有品牌商品,持續並穩定為集團帶入營收」,實際上林室融很清楚,銀泰佶根本沒和這些知名大廠交易往來,也沒接到任何訂單,光靠通知書這幾行字加上業務員遊說,他就騙到認購新股的資金4650萬225元。檢察官痛批林室融未思循正途合法經營公司,為了替個人及銀泰佶公司快速取得資金,竟指示公司會計主管美化公司財報、捏造知名進銷貨廠,又數次虛增公司資本額,營造公司具一定經營規模之假象,再以不實之財報、進銷貨廠商名單、資本額、發票或訂單,詐貸8家銀行4.6億;又透過地下盤商吸引不特定投資人買股,並包裝行銷銀泰佶公司正面形象以哄抬股價,詐偽買賣有價證券金額高達4.7億,已嚴重破壞社會經濟及證券市場交易秩序,對於投資大眾危害甚鉅。起訴指出,林室融歷次面對檢調提問,態度避重就輕,對於同樣問題經常回答前後矛盾、無法自圓其說,對於犯行自始至終毫無悔意,因此具體求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以上之刑,並沒收犯罪所得8.1億。
疑涉採購弊案專委被帶走調查 新北市消防局回應了
新北市消防局8日上午,因疑似涉及弊案而遭檢廉搜索,尚姓專委和災害搶救科採購承辦人被帶走調查,檢方則針對消防局多年採購項目和資料展開調查,相關案情仍須釐清。新北市消防局表示,關於媒體報導消防局遭檢調搜索相關採購卷資並帶回相關同仁一案,同仁如有涉及不法情事絕不寬貸,因案涉偵查不公開,本局將全力配合檢調偵辦,勿枉勿縱。
知名餐飲集團董事長也涉案 10多官警接受詐團宴飲「想喬」涉洩密遭約談
警界驚傳洩密案,台北地檢署30日指揮警政署督察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及刑事警察局等單位,兵分多路搜索28處辦公處所,通知刑事局公關室專員劉宗仁、土城警分局李姓小隊長等12人到案說明,相關案情則仍在釐清。據了解,台北地檢署日前偵辦「安心幣商」虛擬貨幣假投資詐騙案,發覺詐團利用虛擬貨幣洗錢,用贓款購買金條後,以鉛錫合金包覆,偽裝成門檔空運至柬埔寨,先後共118名被害人,財損高達6億元,2025年12月起訴7名集團成員,並發現四海幫主張存瑋疑是幕後主嫌,2月將張拘提到案。檢方調查,發現主謀在察覺被警方盯上、自知紙包不住火時,找上號稱警界人脈廣闊的「The Hermit隱餐飲集團」董事長鄭淳駿,試圖透過鄭幫忙「喬」此案。鄭則找上劉宗仁,劉約出10多名官警與詐團吃飯,有官警在餐會後私下要承辦人員「別查了」,並疑似洩漏偵辦案件,台北地檢署因而於30日兵分多路,搜索李姓被告等12人之住居所及辦公處所共28處,並通知李姓被告等12人到案說明,相關案情仍待調查釐清。
膠帶封頭、塞洗衣機!2歲萱萱敗血症慘死 生母男友4個月「凌虐地獄」曝
台中市1名年僅2歲的女童萱萱(化名),跟隨楊姓母親投靠林姓男友,未料竟踏入死亡地獄。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起訴,揭露萱萱自去年11月起,長達數月遭林男以塞洗衣機、膠帶封頭、鐵桿抽打等殘忍手段凌虐。期間楊女雖曾一度帶娃逃離,卻因無路可去選擇返回,最終在2人冷血忽視下,萱萱因傷重引發敗血症離世。《ETtoday新聞雲》報導,根據檢警調查,戶籍位於高雄的楊女於2023年9月生下萱萱,2025年10月因與住在台中的林男交往,便攜2名年幼子女移居台中同住。豈料同居僅1個月,林男便露出殘暴本性,只要心情不順,便對萱萱動輒施暴,不僅將她塞入洗衣機、用膠帶封頭、關進衣櫥恐嚇,更屢次拋摔撞牆,或持鐵製伸縮桿痛毆。去年12月初,一行人搬至北屯區文心路大樓,林男的惡行開始引起外界注意。同月6日,路人瞥見坐在機車上的萱萱滿臉瘀傷而報案;林男辯稱「孩子自己跌倒」;3天後,鄰居再度發現萱萱雙眼嚴重瘀青,懷疑遭家暴遂報案。然而,當警方上門訪查時,楊女竟選擇袒護男友,宣稱傷勢皆為跌倒所致。由於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萱萱遭家暴,員警當時只能拍照存證,並通報社會局。同年12月12日,楊女因警方登門與林男爆發爭執,一度帶著2名孩子離家,但因缺乏經濟自主能力,加上無其他地方可落腳,今年1月4日無奈再度返回林男住處,這也讓萱萱徹底失去了逃生機會。今年1月底,萱萱因遭連續拋摔及毆打,導致左大腿嚴重腫脹、無法行走;林男為掩蓋犯行拒絕送醫,竟連續數日將孩子帶往大里區某國術館敷貼藥布、灌服中藥,寄望以此消腫。2月上旬,不間斷的凌虐讓萱萱傷勢雪上加霜。期間林男不僅掌摑女童,甚至拿吹風機對其受傷的左大腿猛吹。至2月中旬,萱萱已出現意識模糊、嗜睡及反應遲鈍等症狀。今年2月14日,傷痕累累的萱萱被林男與楊女獨自留在家中,隨後傷勢惡化、口吐白沫休克。林男下午1時33分返家發現異狀,竟延誤了整整20分鐘,直到1時52分才撥打119。遺憾的是,萱萱經送醫急救後,仍於當天下午2時39分宣告不治。檢方會同法醫解剖時,發現萱萱瘦小的遺體上體無完膚,不僅頭部有多處瘀青擦傷、頭皮下出血、右側腦室積血,全身上下更有大量「非新鮮性血塊」與多處錯位性骨折,顯見其長期遭受非人道凌虐,最終死於傷重引發的敗血症。辦案員警悲痛回憶,相驗當天生母楊女全程戴著口罩,眼神冷漠、靜默不語,面對檢方詢問僅敷衍簡答,不見絲毫喪女之痛。看著萱萱遠比同齡人瘦小的遺體,承辦人員強忍悲傷協助完成解剖,心中忍不住怒斥「究竟要多狠心,才下得了這種毒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移工欺主2/菲看護虐待老人竟先打1955告狀 雇主秀監視器打臉
嘉義雇主阿玲(化名)2024年從菲國引進看護美娜(化名),想照顧自己年邁母親,美娜抵達雇主家不到20天,便向1955投訴自己遭虐待、「一天只能睡2小時」,還拿出寫著密密麻麻時間點的A4紙佐證,最終被雇主拿出監視器打臉,證明她晚上多半在打電話和休息,根本沒有徹夜照顧老人,美娜回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提告,讓阿玲一家恐遭跨海通緝,更因司法問題而心力交瘁。「她就是把我們這邊當跳板,與其說是來工作,更像是來旅遊的。」阿玲說,美娜剛來便罹患感冒,前幾天根本沒讓她動手工作,而美娜實際開始照顧後卻態度惡劣,洗澡時故意用忽冷忽熱的水虐待老人,還在媽媽房內大聲講電話直到深夜,最終卻「惡人先告狀」,打1955聲稱自己被虐待。主雇雙方於是前往勞工局說明,在協調會現場,美娜擺出受害者姿態,當著承辦人員的面拿出一張密密麻麻的A4紙,指控阿玲對她百般刁難、超時工作,聲稱自己每天半夜兩點多都要起來幫阿嬤擦口水,一天下來「只能睡兩個小時」,聲淚俱下地控訴雇主血汗。美娜在報復雇主後還多次來台,如今更成為人力仲介,讓阿玲一家氣憤不已。(圖/翻攝當事人臉書)「其實我們家有監視器,裝在媽媽的房間,只對著媽媽的床拍。」阿玲說,為了自證清白,她直接在承辦人員面前拿出監視器畫面,針對美娜聲稱「起來工作」的時間點進行逐一比對,證明美娜的深夜時段根本沒有靠近老太太的床邊,而是在客廳玩手機、講電話直到深夜,離譜行徑讓翻譯也忍不住怒斥美娜「為什麼要說謊」。眼見自己的說法被拆穿,美娜仍持續大吵大鬧,並表示想去工廠上班,但因不得轉換領域而遭勞工局拒絕,雙方最終協調後同意由美娜賠償雇主2萬元仲介費,美娜則被勞工局帶走安置,而美娜只付5000元後便再也沒有下文,阿玲一家原不想計較,美娜的報復行動卻沒有停止。美娜被安置後沒多久,就被另個仲介在沒有聘雇函的狀況下,從安置中心被「偷渡」出來,送到南港雇主家進行非法試用,仲介還向新雇主非法超收數千元費用,新雇主家中沒有老人,卻用鄰居母親的巴士量表來申請看護,事後還包10萬元給對方,以此方式「合法申請、非法使用」來帶小孩。但美娜進入新家庭後依然狀況不斷,將沒煮熟的調理包餵給雇主家的孩子,導致孩童腹瀉,還因操作不慎導致微波爐冒煙,她卻拿著酒精救火,新雇主也忍無可忍,最終請她離開。如今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示意圖/黃耀徵攝)而美娜又為自己找了第三任雇主,但因菲律賓年關將至,她在第三任雇主家也沒有久待便回國,返鄉後卻向母國控訴阿玲一家「非法解聘、虐待、生病不給就醫」,阿玲還多次收到菲律賓移民工人局的傳票,要求雇主必須到菲律賓說明。收到法律文書的阿玲一家又驚又懼,找上菲律賓駐台辦事處尋求協助,承辦人員卻不顧阿玲提出的相關證據,僅表示「這件事情在我們菲律賓鬧得非常嚴重,妳們一定要去出庭」。阿玲更擔心入境或過去菲律賓,或與菲有法律互助國家恐遭拘留,向外交部和勞動部求助卻被互踢皮球,讓阿玲精疲力盡,美娜卻仍持續進出台灣,還開始做起人力仲介,台灣政府卻對她無從約束,阿玲只希望相關單位能給予協助,別讓合法雇主成為弱勢。
移工欺主1/自費帶菲籍看護就醫遭誣告 合法雇主恐被跨海通緝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化社會,無數家庭仰賴外籍看護作為長期照顧的支柱,卻有雇主指控現行政策與管理機制嚴重失衡,導致合法雇主成為弱勢。雇主阿玲(化名)表示,她2024年引進菲律賓籍看護美娜以照顧年邁母親,美娜在她家待不到20天,期間還自費帶其就醫,最終美娜稱想去工廠而解除契約,她返國後竟向當地政府控訴雇主違法解雇和損害勞工權益,阿玲數度接到菲國移民工人部傳票,嘗試向菲國政府解釋卻未獲回應,恐遭跨海通緝。「合法雇主真的很弱勢,一切都照法規走,最終卻沒有人保護我們。」阿玲回憶,因母親高齡80多歲,罹患肺癌且伴隨嚴重氣喘,發作時若無人在旁恐有生命危險,兄弟姊妹商量後,從2024年3月開始透過仲介申請看護。而申請過程一波三折,仲介多次以各種理由更換人選,最終在同年6月美娜才入境,美娜入國門後先去高雄接受3天的訓練,6月3日抵達阿玲家,原以為她能成為母親的照顧幫手,沒想到她竟是不定時炸彈。阿玲說,美娜一進家門便開始咳嗽,詢問後發現美娜感冒,阿玲擔心支氣管脆弱的母親被傳染,選擇請假在家照顧媽媽並示範給美娜看,還自費帶著她就醫,剛來的前幾天根本沒讓美娜動手,她只需戴著口罩在旁觀摩,雇主的好意卻讓美娜得寸進尺。菲籍看護美娜(化名)遭控虐待雇主家老人,還將來台灣工作當成旅遊,根本無心於照顧工作。(圖/翻攝當事人臉書)眼見美娜感冒痊癒,阿玲開始要求美娜照顧母親,美娜則一改起初乖巧聽話的態度,開始要求獨立套房、免費生活用品和免費Wi-Fi,對老人的態度也逐漸惡劣、消極怠工。「我媽媽剛洗完澡頭髮是濕的,衣服才穿一半,她說了一句『Sorry』就消失了。」阿玲透露,美娜一天得洗5、6次澡,雇主提醒洗完澡後要清潔浴室地板泡沫避免滑倒,美娜卻臉色大變,開始摔蓮蓬頭發洩怒氣,甚至將剛洗完澡的老太太丟在房間便去洗澡沖涼,留下母親與自己面面相覷,她只能接手後續的照顧工作,美娜的離譜行徑更不僅於此。「我體諒她剛到台灣需要跟家人報平安,她卻在我媽媽房間講電話到半夜,導致媽媽根本睡不著。」阿玲說,媽媽睡前有服安眠藥的習慣,最晚九點半便會睡下,美娜卻不顧老太太正在休息而打電話大聊特聊,雇主忍無可忍,將她「請」到飯廳講電話,並試圖讓仲介與她溝通,她卻朝著仲介飆罵,雙方衝突日漸升溫,在美娜來的不到20天,勞工局便找上門。阿玲說,美娜根本無心工作,還曾拿著手機翻譯要母親說自己不喜歡她,讓她能順利離開、換雇主,甚至撥打1955投訴自己被雇主虐待,勞工局後查證並無相關情事,美娜仍持續大鬧,甚至還吵著要去工廠上班,但因不得轉換領域而遭拒,但阿玲眼見主雇緣分已盡也不願強留,最終美娜同意賠償2萬元仲介費,當天便被勞工局帶走安置,這場惡夢卻沒有就此結束。菲律賓移民工人部多次寄來法律文書,要求阿玲到菲國出庭,讓阿玲一家心力交瘁。(圖/黃耀徵攝)「她離開之後立刻就找到新工作,同樣做沒幾天就被雇主請走,她卻回菲律賓說我們虐待她。」阿玲說,美娜回國後「惡人先告狀」,向菲律賓當局控訴阿玲一家「非法解聘、虐待、生病不給就醫」,阿玲還多次收到菲律賓移民工人局的傳票,要求雇主必須到菲律賓說明。收到法律文書的阿玲一家又驚又懼,找上菲律賓駐台辦事處尋求協助,承辦人員卻不顧阿玲提出的相關證據,僅表示「這件事情在我們菲律賓鬧得非常嚴重,妳們一定要去出庭。」阿玲在無可奈何下,向美娜提出誣告控訴,但因管轄權不在台灣而不被受理,檢方還提醒阿玲出國時不要入境或過境菲律賓,或與菲有法律互助的國家,讓阿玲與家人憂心忡忡,擔心自己恐被跨海通緝,希望能有相關單位協助,別讓一切依法行事的雇主反成為被害人。
手術室失守1/無照上刀一次拿3萬!醫師竟淪莊家抽頭 3年13人受害
CTWANT今年1月接獲爆料,台中榮民總醫院貴為六都醫學中心之一,卻傳出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上台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台中地檢署5月13日依違反醫師法等罪起訴楊孟寅與鄭文郁在內等5人,揭露醫材商為拚生存,「買器材贈執刀服務」,經統計遭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代刀的病患3年間就高達13人,而小老鼠只要每上一台刀,就可獲得3萬元費用。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前)與鄭文郁(後)被爆出放任無照廠商上台執刀,遭台中地檢署約談,訊後均以10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起訴書指出,陳姓醫材商不具醫師資格,卻堂而皇之的在楊孟寅與鄭文郁的授權下,進入手術台內直接上桌替病人執刀,進行「經皮內視鏡腰薦椎間盤部分切除術」、「開放式2節以上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開放性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為讓醫師楊孟寅與鄭文郁等人能向病患推薦使用自家的醫療器材,以「買器材贈代刀服務」,長期代替楊、鄭2人執刀手術,讓楊、鄭2人可以不用刷手上刀,在一旁納涼等待手術結束,其中一次手術中,科主任鄭文郁不但未刷手、未穿著無菌服,在一旁的小房間內觀看核磁共振影像。而陳姓醫材商協助代刀,每次還可獲得3萬元的費用,除執行手術中較為困難之核心部分外,還得同時指導住院醫師,誇張至極。醫材商業務指出,公司會固定從醫材營業額中撥取2、3成給楊孟寅與鄭文郁作為公關費。(圖/報系資料照)而不僅僅只是陳姓醫材商上台代刀獲得費用,另一名醫材商業務也曾接受鄭文郁指示,上台代刀,從而獲得2946元的手術費用,他也同時坦言,會接受醫師指示代刀是為讓醫師能繼續向病患推薦使用公司醫材,且公司還會在特定期間內將醫材銷售金額的2、3成,提撥為公關費給予鄭文郁與楊孟寅在內等醫師。其中,調查官前往搜索時扣下一個寫有楊、鄭2人名字、內裝有現金的信封,就是公司要給2人的費用。離譜的是,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明知手術均由「密醫」執行,卻仍利用職務之便向醫院承辦人員申報健保保險給付,從而獲得「手術費」與「診察費」。對此,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也痛批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犯後仍避重就輕,直到遭檢方聲押,於羈押庭時才改口承認讓廠商代刀之事實,「將人命轉化為商品」,以自身醫術尚需精進為由,讓不具有醫師資格,未經醫師完整訓練之醫材商或業務上台執刀,甚至還未刷手上刀,若真發生大出血、過敏休克等併發症,廠商無法及時處理,2人要接手也來不及,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患難以確認是醫師失誤還是廠商操作不當,突顯出2人對於怠於精進醫療之能,仰賴廠商技術支撐。檢方指出,楊、鄭2人還同時為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之臨床醫學教師,卻在手術中帶領住院醫師時,對學生傳達出「委由廠商代刀,輕鬆又可獲取利潤」的錯誤價值觀。根據起訴書指出,經查楊、鄭2人詐領手術費、醫師健保給付為15萬2731元、病患自費額187萬1362元,總計約202萬餘元,初步估算楊孟寅從中獲利之不法所得為65萬2479元、鄭文郁則為98萬1614元,後續也將追徵價額繳回。全案也依違反《醫師法》與《刑法》詐欺等罪,起訴楊孟寅、鄭文郁與廠商在內等5人。
放無照廠商執刀自己在旁納涼 榮總2主任遭起訴求重刑
台中榮總日前爆出無照廠商進入手術室,代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開刀,台中地檢署深入調查於13日偵結,發現楊,鄭收取公關費後,允許業者進手術室「代刀」,不法所得逾196萬元,依詐欺和醫師法對2醫師、3廠商提起公訴,並希望法官對楊、鄭從重判刑。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2人竟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檢方指出,5被告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係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竟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之事實,利用不知情的醫院承辦人員,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更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之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導致病患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和手術費用,全案不法所得達196萬7039元。檢方發現,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陳、林等3人代醫師執行手術勞務;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予被告醫師。被告等人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之違法模式,不僅破壞醫療專業倫理,更嚴重侵蝕民眾對醫療制度之信賴。檢方認為,楊、鄭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受病患高度信任,理應恪遵醫療專業倫理及法令規範,竟罔顧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之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從業人員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而楊孟寅過去已有於執行醫師業務時為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之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其法治觀念薄弱,惡性非輕,檢方因而建請法院就被告楊、鄭均予從重量刑。檢方表示,3名廠商均明知自身不具醫師資格,竟仍進入手術室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將攸關病患生命安全之醫療手術,淪為配合醫材銷售及商業利益之手段,對國民就醫安全及醫療體制形成結構性威脅,審酌3人主動陳報犯罪所得,且陳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 33 萬元,林姓被告亦已繳回犯罪所得2,946元,另名林姓被告為公司業務,領取固定薪資,尚無證據足認其因代執行手術另有所得他們在犯後均願坦承全部犯行,並試圖填補財產損害,惡性已有部分減輕,建請法院就3人部分量處適當之刑。台中地檢署呼籲,醫療手術具有高度專業性、風險性及不可逆性,攸關民眾生命安全與健康權益,非具醫師資格者絕不得執行核心醫療行為。醫師亦不得因貪圖便利、追求利益或配合廠商銷售,而容任不具資格之人員介入手術,破壞醫療專業分際及病患信賴。檢方對於此類破壞醫療體制、侵害病患權益、危害公共健康安全之犯罪,必將積極偵辦、嚴正追訴,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絕不寬貸,以維護全民健康權益及安全、可信賴之醫療環境。
巡佐偷「財神爺」 下場慘了!涉貪汙重罪遭起訴、火速停職
台中大甲分局日南派出所曾姓巡佐,執行查緝違規夾娃娃機時,竟私自取走查扣物中的「財神爺」公仔(約600元),事後還試圖買新品掉包掩飾,同事清點時發現異常,調閱監視器後揭發;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認定其涉「侵占職務上持有之物」,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因微罪建請法院減刑,目前曾員已遭停職處分。2024年12月19日,大甲分局接獲檢舉,指某娃娃機店涉嫌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隨即由分局與日南派出所人員聯合臨檢,查扣現場5台選物販賣機及10個公仔,並帶回派出所保管,暫置於公務機車車棚內,後續移送偵辦。未料曾姓巡佐於2025年1月3日前往車棚時,明知該批公仔屬於依法扣押的證物,仍伸手從機台內取出其中一個「財神爺」公仔,帶回辦公室抽屜內占為己有,並將原本外盒拆除丟棄。數日後,同仁清點扣押物時發現公仔短少,立即通報所長並調閱監視器,赫然發現是曾所為;所長當場要求歸還,但曾因已拆封包裝,竟先將公仔重新裝盒放回機台,再外出購買全新公仔試圖替換,原本的公仔則帶回住處。台中市警方主動將曾姓巡佐移送法辦,檢方偵訊時,曾一度辯稱公仔未列編號、誤認非扣押物才取出,且因外盒髒污才拆除,打算日後通知店家領回;但檢方指出,曾從警多年,對扣押程序應相當熟悉,且該批物品已完成扣押並列冊管理,即使欲返還,也須依《刑事訴訟法》報請檢察官處理,不得擅自動用,其拆除外包裝、占為己有之行為,顯已逾越職務界線。此外,台中市警局曾函覆稱,曾僅負責戒護與搬運,非承辦人,未負保管責任。但檢方調閱資料發現,曾為帶班人員,並在臨檢及扣押文件上簽名,認定其具保管人身分,直指警局說法「顯有謬誤」。全案依《貪汙治罪條例》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起訴,該罪最重可處5年以上徒刑,但檢察官考量曾已坦承犯行並繳回600元不法所得,金額低且情節輕微,建請法院依法酌予減刑。
辦護照注意了!照片「1材質」恐遭退件 過來人勸:標準文件還是別僥倖
「ibon印的證件照不能用在護照!」一名網友近日到外交部代辦護照,用的是7-11 ibon列印的照片,沒想到承辦人員一看照片材質為「霧面」,便判定不合格,建議他直接到相館重印,或是在外面快照重新拍攝。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日前他到外交部幫孩子代辦護照,沒想到文件才剛遞出去,承辦人員只是看一眼、手一摸,就發現照片是7-11 ibon列印的,但由於ibon輸出的是霧面材質,護照照片規定必須使用亮面照片,因此退回。原PO提到,承辦人員強調,照片的格式、畫素都沒問題,但霧面就是不行,建議到相館重印,或是在外面快照重拍。不過,原PO也說,因為他代辦,沒帶原始檔,更沒有帶本人,所以只能先回家。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若護照剩半年未過期,去辦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就可以直接上傳證件照電子檔」、「我去萊爾富相片機印過,可以辦護照」、「台中辦護照證件快照區有專人服務調整位置,花個百來元拍得蠻好看又不會因為格式畫素不足被退件」、「網路預約辦護照就不用印大頭照了,政府官網上傳照片時會有頭像比例,自行調整成符合格式,但預約時要印出彩色版本的預約單才行」。也有人說,「全家的亮面照片可以啊,2個月前才剛換護照」、「全家也不行,選亮面相片紙也一樣,都被退件過,櫃檯人員當時跟我說只接受照相館」、「去給旅行社代辦,他們表示今年的大頭照只要不是照相館拍的,非常高的機率會被退件,而且耳朵越來越嚴說要露出……在這裡奉勸大家還是去照相館拍,比較不會浪費時間,標準文件還是不要僥倖」。
離譜動保處3/狗脫離繁殖場卻進神秘園區終生監禁 官員忘開罰爽到飼主
桃園市近年頻傳嚴重動保案件,觀音區2025年2月還被查獲土狗非法繁殖場,飼主無視法規讓犬隻不斷生育,動保團體早在2022年就發現此處問題,通報動保處卻遲遲未見作為,讓狗兒不斷出生,承辦人員期間曾多次揚言已對飼主開罰,直到案件曝光,承辦人員才改口說他「忘記」,在通報一年後才正式開罰,繁殖場沒入的20多隻狗兒最終進入臨時園區,「狗生」恐將在不見天日的終生監禁中度過。知情人士透露,動保團體早在2022年1月就在觀音區發現這處繁殖場。現場滿是紅色土狗,多數被鐵鍊栓養或關籠,母犬乳頭腫大,明顯已生育多次。當時調查員多次回訪溝通,飼主竟大言不慚表示:「這些狗紮了就沒人要。」更對動保法規視若無睹。即便動保團體在同年11月就通報動保處,公家機關的反應卻遲鈍得令人咋舌。知情人士透露,在長達一年的行政流程中,承辦人員處理意願低下,期間多次敷衍動團稱已經開罰實則毫無動作,飼主未收到罰單,行徑更加囂張,持續在社群平台上發布毛孩交配影片,戲謔宣稱「狗很會生」、「現在只能玩狗」,挑釁意味濃厚。觀音區2025年2月被查獲土狗非法繁殖場,但動保團體早在2022年11月就通報動保處,動保處卻效率低下,直到2025年才開罰。(圖/讀者提供)而飼主持續非法繁殖犬隻,動保處2024年卻毫無作為,直到動團2025年1月再次前往現場,發現場內犬隻已「全數換新」,原本的狗群去向不明,取而代之的是新的繁殖機器,因而再度通報動保處並前往會勘。面對再次通報,動保處人員內部竟對責任歸屬毫無共識,甚至在會勘現場互推皮球,飼主眼見苗頭不對,竟以「不擬續養」為由,強硬要求動保處將所有成年紅犬帶走,且不准送回,這時動保團體才驚覺公家機關毫無作為,甚至連罰單都沒開,承辦人員在不斷追問下才坦承自己「忘記了」。「飼主超爽的,利用狗賺錢後還不用照顧牠們。」知情人士透露,動保處作風軟弱,見飼主態度強竟照單接收,將這些狗兒以「流浪狗」名義收入「臨時收容園區」,而該園區沒有地址和門牌,不對外開放領養,甚至禁止志工進入,狗兒們在園區內被領養的機會趨近於零,一旦進入就等同終身監禁,許多犬隻進入後就再也沒踏過草地,只能在陰暗中度過餘生。桃園市動保處種種問題讓知情人士看不下去,希望市長張善政正視,別讓毛孩在公務機關的怠惰下持續受苦。(圖/黃耀徵攝)這並非動保處首次效率低下,桃園市觀音區2024年9月爆發狗肉屠宰場案,越南籍范姓女子專門收購狗隻宰殺,販售給周遭移工食用,直到動保團體踢爆後事件才曝光,到檢舉人早在半年前就已向動保處檢舉,公務機關卻遲遲沒有作為,讓不計其數的狗兒成為盤中飧。知情人士氣憤表示,動保處內鬥嚴重、公權力失能,農業局曾多次關心輔導,動保處問題卻遲遲無法改善,最終導致動物不斷受苦,希望市長張善政能夠正視,別讓動物保護成為笑話。桃園市動保處長王得吉表示,犬隻落水案的管制隊員平時做事積極,與民眾溝通良好,當時可能是求好心切,吹箭後見狗兒逃跑還找了三十多分鐘,無所獲才離開現場,動保處有針對兩位隊員記過處分並再次宣導,隊員也同樣受到打擊,後續會針對吹箭時機會再教育訓練。至於新屋收容所遭控虐待,王得吉回應,胃扭轉在大型犬身上容易發生,有時很急性,而在阿布離世後,當周就開了工作人員的教育宣導,並落實獸醫的責任分區,規定獸醫每天都要去巡邏棟舍,有狀況就寫在紀錄表中,此紀錄則每天要呈給他減少突發狀況,遭指控的同仁被投訴後也做了約談,該同仁在第一時間調整職務,目前則已經離職。王德吉也坦言,過去從送交幼犬給李孟寶照顧送養,當時因李孟寶很有名,許多單位都與他合作,同仁提議與李適當配合,他則建議要去看現場狀況,但當時管制隊同仁沒有落實,事件爆發後已調整相關人員職務,小隊長和動保課長調離現職,李孟寶則移送檢調,後續因絕育比例拉高、幼犬窩數減少,在此事爆發後便再未與民間狗場合作。王得吉表示,因動保案件量大,觀音土狗繁殖場案「中間有拖到」,動保處發現「該做的裁罰都沒做」,立刻補裁罰並強制執行,動保處判斷現場環境不好而沒入犬隻,這批狗兒目前在臨時園區安置,待本園區有位子便會安排比較不兇的狗進入本園區,因臨時園區是租借,場主不願志工進去,這才成為管制區域。
強化校園性別事件處理能力 南市教育局辦理性平會運作與通報實務研習
為提升學校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之專業能力,落實校園性別平等教育並健全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運作,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今(10)日辦理「115年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運作實務增能、性別事件處理實務及回覆填報管理系統研習」。本次研習分為3月10日及11日兩梯次進行,透過法規解析、流程說明、案例分析及系統操作,強化學校第一線業務承辦人對校園性別事件之研判、通報及後續處理能力。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多一份積極,就能多一分守護,校園安全與性別平等是市府推動友善校園的重要核心。隨著性別平等教育法規持續精進,學校在面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必須依循法定程序妥善處理,確保每一件案件都能以專業、公正且尊重當事人的方式進行。市府也持續透過專業培訓與制度精進,強化第一線教師及行政人員知能,要求各校落實通報機制、完善性平會運作,並充實性別平等教育人才庫資源,共同守護學生受教權與人身安全。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程序具有高度專業性,從事件通報、受理調查到後續處置,每一個環節皆須依循法規辦理,包括落實法定通報、不得私設調查機制及遵守保密義務等原則。本次研習特別針對學務主任及業務承辦人員設計,課程內容包含校園性別事件統計與追蹤管理系統操作說明、「關懷e起來」通報實務,以及數位網路性別暴力與跟蹤騷擾案件之案例分析,協助行政人員從實務運作中掌握正確處理模式,提升學校在危機處理上的應變能力。教育局表示,本次課程亦針對校園性別事件統計及追蹤管理系統進行深度操作說明,並剖析性平會在事件處理程序中的實務運作;同時邀請社會局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專業社工及學務輔導專家,分享「關懷e起來」通報、校安通報系統操作及數位網路性別暴力案件處理經驗。透過跨專業合作與案例研討,深化實務交流,協助學校釐清各階段法規意義與操作重點,進一步提升校園事件處理品質,建立更健全的校園性平防護網,強化跨單位合作機制,實踐「友善校園、性別平等」的教育理念。
詐欺犯遭判刑3年10月「放5年未執行」 中檢認疏失:承辦人考績乙等處分
監察院近日揭露,1名施姓詐欺犯判刑3年10月定讞,判決書卻在台中地檢署擱置5年未執行,當事人欲出國娶妻受阻才驚覺案件遭遺忘。對此,中檢今天(23日)坦承疏失,強調本案並非故意違背法令不予執行,亦無怠於執行之情形,係因行政作業疏漏所致,已針對承辦人員核予年終考績乙等之處分。有關部分媒體報導質疑「加重詐欺判刑3年10月,宣判完就沒事了?」及「恐有類似案件未浮現」等情,台中地檢署澄清,本案並非故意違背法令不予執行,亦無怠於執行之情形,係因行政作業疏漏所致。中檢調查發現,本案卷宗龐大,且同案被告人數眾多、判決確定時間不一,並須於期限內儘速檢還法院。承辦人員於業務繁重情形下,一時未察,僅就同案另名被告分案執行,漏未將施姓受刑人一併分案處理,致生未及時發出執行命令之情事。中檢接獲通報後即刻查證,並於113年6月6日重新分案發出執行命令,同步啟動全面清查機制及行政調查程序。施姓受刑人已於113年7月10日報到入監服刑,相關執行程序業已依法完成。針對外界憂慮是否尚有其他漏未執行情形,台中地檢署已完成全面清查,確認目前並無其他類似案件存在。後續處理部分,中檢表示,本件承辦人員之行政缺失已列入113年度平時考核,並核予年終考績乙等之處分。台中地檢署已將本案列為內部教育訓練案例,並設計執行案件檢核例稿,強化案件查核及清點程序;未來案件於歸檔前,均須經股長及承辦檢察官確實覆核,確認無漏未執行之情形後,始得歸檔,以嚴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中檢強調,本署一向秉持依法行政、嚴謹執行之原則,對於任何影響司法公信力之情事,均本於負責態度即時檢討、確實改進。對於本案所生行政疏失,本署定將持續精進內部管理機制,確保執行程序周延無誤,以維護司法威信與社會信賴。
文創暗流2/董姓教授遭控管理失序 計畫人員依規辦事反遭施壓辱罵
文化部去(114)年釋出「文化科技計畫管理及協力輔導」採購案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得標。有計畫人員向本刊控訴,計畫主持人董姓教授在執行過程中涉及失職,多次要求下屬不依規定辦理相關事務,若不配合即會當面斥責;董教授還曾辱罵、抹黑下屬,甚至有洩露薪資情形,已對下屬身心狀況造成不當影響。董姓教授的專案計畫人員A小姐向本刊指出,該計畫原由兩位教授共同擔任主持人,因另位教授中途遭調走,後續皆由董姓教授負責。然而在實際運作與預算規劃上,董姓教授卻多次提出不合理要求,例如要求她繞過既有行政流程、越過承辦科長直接向司長報告。她表示,儘管科長曾再三強調,相關事項皆須先經其先看過,她也曾明確告知此舉「違反行政程序」,董姓教授仍堅持要求,並對外抹黑指稱她「不受控、不配合」。A小姐再提及,董姓教授曾指示她以「分享出國見聞」名義,邀請另一位教授與部裡長官開會,實際目的卻是討論計畫運作,導致她在轉述會議性質時出現落差,使團隊對她的誠信產生疑慮。 A小姐指控,自己只是向主管查證董教授說法,卻遭董當面怒斥「耍嘴皮子、推卸責任」。(圖/AI示意圖)該場會議結束後,董教授向她聲稱已在會中取得可越級報告的共識,A小姐隨即向承辦人及科長確認,卻被告知並無此事。她再度向董教授反映相關情況時,就當場遭其提高音量、公開斥責她「耍嘴皮子、推卸責任」。回想當天情況,A小姐仍帶些許哽咽指出,飆罵事件對她的身心造成嚴重影響,返家後甚至因家人細微舉動而感到害怕,出現焦慮與緊張情緒,生活與工作受到衝擊。A小姐強調,之所以如此受挫是因為自己一向依循既有規定執行業務,董姓教授提出不合理要求,她未予配合,便屢遭刁難與言語羞辱。董教授甚至在其他計畫人員面前侮辱自己「不適任」專案經理,以「講得多厲害其實根本是一條蟲」等言語貶低其專業表現;在提到她過去所回報的成果時,好幾次爆粗口飆罵「放他X的屁」,當場揭露她薪資,洩露其個資,對她身心狀態造成重大衝擊。A小姐並非個例,另一名專案計畫人員K小姐也向本刊透露董姓教授無理要求。在稿件處理中,審稿最後階段須呈報給文化部審理,文化部曾表達希望教授多給文章一些建議,董教授卻讓計畫人員幫他代寫,形同配合做假,當事人擔心有偽造文書罪便回絕,卻自此多次遭受情緒性發言。董教授曾公開羞辱計畫人員「辦理講座人來太少,讓他沒面子,丟臉」,否認其KPI;當計畫人員希望可以購買付費圖庫,以便製作報告時,卻遭董教授否決稱「用免費的就好、用完了就多創幾個帳號」。另外,董教授讓計畫人員幫他做私人事情,支援進修推廣處輪值業務,無償幫其代班。A小姐忍無可忍向學校申訴職場霸凌,學校卻以「未踰越社會規範」為由判其不成立。申訴過程中,A小姐多次接獲校方電話告知希望她撤案,讓她憤怒不解「為何學校竟處理吹哨者?」當事人董姓教授也清楚她所申請職場霸凌案,事後持續對外抹黑。A小姐轉向勞動部提起申訴,校方隨即展開協商,學校人事主任卻頻繁以「維護校譽」名義,用電話、email等方式要求她撤回申訴,後續協商內容也以「撤回申訴」為前提,令A小姐承受極大心理壓力。針對她所承受之不當對待,校方於協商時也承認,「計畫主持人於執行職務期間之溝通與管理方式,導致她於工作過程中承受顯著之心理壓力」,卻仍持續要求A小姐撤回申訴。不過,勞動部日前回函認定,事業單位執行紀錄「有未參照指引執行之處」,通知其改善。對此,董教授表示,自己一向要求同仁依循文化部行政體制辦理,絕無要求繞過程序。所謂「越級報告」,實際是因計畫KPI嚴重落後,同仁一再宣稱是因文化部承辦人與科長卡關、下情無法上達所致,為此經與長官會議溝通後達成共識,僅授權在科長請假或緊急狀況下,同仁或主持人可向上一級長官反映。這是解決執行困境的權宜機制,並非破壞體制。董教授指出,計畫舉辦的各項會議均依研究與執行需求邀請專家學者與會,絕無以「分享出國見聞」名義掩蓋實際討論計畫,會議性質均公開透明且符合規定。針對當面斥責計劃人員,董教授表示,因計畫KPI嚴重落後導致文化部將減項扣款50餘萬時,自己曾詢問計劃人員對策,該人員無法提出解決方案,僅一再重複是因卡關、下情無法上達等語,自己只好無奈回應,「不要耍嘴皮子、推卸責任,要提出解決方案,若真有問題,已經取得文化部長官們同意,可以直接向高一級之長官溝通反映問題,不要再以遭他人卡關等語為由卸責。」針對飆罵髒話、暴露薪資一事,董教授指出,在驚覺計畫KPI嚴重落後無法得到同仁有效回應,且同仁未依程序辦理採購與核銷,讓自己認為有必要加強內控。因此後續在召開實體會議中(駐部2位同仁並未參加該次會議),自己針對各面向有較嚴謹之檢討,語氣上較為悲痛與自責,是期許團隊成員都能善盡職責,做到當初爭取職位和要求提高薪酬待遇時所承諾的工作績效表現;也期許同仁能以同理心協助自己改善落後事實,並委婉轉告同仁齊心協力追上進度。董教授續指,有關同仁的指控,歷經相關單位依法依程序進行調查與審議後均不成立,自己並已依個人資料事件紀錄通報單申報,同時以信函向同仁就引起其誤會之情事,誠致向其表達歉意。對此,國北教大表示,校方接獲文化部計畫人員提出職場不法侵害申訴後,立即依相關法令與校內機制受理,並循程序進行調查與處理。校方於該程序中,從未要求計畫人員撤回申訴,亦未干預或影響其申訴權利,且未曾告知計畫人員撤案。國北教大指出,學校接獲勞檢處轉知計畫人員申訴後,立即與其進行瞭解與協商,經釐清爭議後,基於勞動權益接受計畫人員所提需求。另在計畫人員溝通協商過程中,達成共識「如校方完成需求,將撤回對本校之勞動申訴、珍惜學校聲譽」。校方完成後,僅就計畫人員先前表達之意願,提醒其辦理後續相關作業。
發搜索票承辦人員個資全都露! 陳佩琪: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昨(20)日在臉書發文批評京華城案,並貼出一張搜索票照片。然而,照片中廉政署承辦人員的簽名和手機號碼皆未遮擋,涉及洩漏個資,引發外界批評。陳佩琪事後將照片刪除,今(21)日再在留言區解釋,「我不小心把承辦人員名字露出來,該負什麼法律責任,該被抓去北檢問,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陳佩琪昨日發文提及,2024年8月30日、檢廉兵分50-60路來家裡搜索,搜索處甚至和我們一點也沒關係的都敢來,搜索票上瞎掰一堆所謂貪汙嫌疑(起訴書上都消失了),法官不知有沒有跟林俊言查證其真實性,就兩眼一閉,都核准、放行了。陳佩琪一併附上搜索票的照片,而照片中檢察官、法官核章以及廉政署承辦人員簽名與手機號碼皆公開,立刻引發外界批評,此舉恐觸犯個資法,喊話她立刻刪除照片。陳佩琪事後刪除照片,並留言表示,「我把搜索票上面的承辦人名字和手機號碼刪除了,至於市話轉分機應是公務機,手機無法確定是否公務機,我們醫生有人會把手機PO在個人簡介上,有人則不會,我不小心把承辦人員名字露出來,該負什麼法律責任,該被抓去北檢問,該被羈押幾個月,我都尊重。」
還沒都更就受害2/政府列管海砂屋逾五年可催人遷離 住戶:惡法早該修
「5年多前,覺得北市府提高容積率獎勵幫助海砂屋住戶推動都更,是美意,結果現在社區都還沒真正展開重建,卻因社區被列管逾5年,如今住在多年繳交房貸自買的房子,被罰款,還得被逼迫著遷離搬家,這個規定到底是在幫誰?幫建商?幫投資客?幫住戶?」新隆社區居民向CTWANT無奈地表達「還沒都更就成受害者」的心聲。除了北市府列管海砂屋的中正區新隆社區,推動都更5年多以來,在整體550中有28戶接到市府通知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意即遷離、搬家、店鋪停止營業),CTWANT記者近期也陸續披露大安區的大安社區、松山區健康新城C區住戶,僅是在推動都更最初期準備申請海砂屋鑑定,即引發社區居民情感分裂、管委會、住戶之間的官司訴訟等,「安居樂業」這詞反讓很多人既期待又怕失望。住戶跟記者說,現在看起來,挑動居民、建商、公部門等原本應同心合意推動的都市更新計畫,進展過程中,有太多的變數,恐怕不是許多規定、行政命令就可以符合當下真實情況環境的變化。依北市府建管處告訴CTWANT記者的資料顯示,在相關都更的配套與獎勵方面,經鑑定公告為「須拆除重建」之建築物,享有放寬容積獎勵30%、減免房屋稅捐及拆除補助費每戶新臺幣20萬元,但所有權人亦負有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之義務,逾期未履行將依裁罰基準處以罰鍰。截至114年11月25日,累積列管中之海砂屋共228處。自93年起,進入都更程序者共計119案,其中目前審查中65案,已核定54案。「新北市就沒有用『海砂屋鑑定』來特別提出高容積獎勵,而是大家齊頭式平等都享有高容積率,如此看來,屋主、建商不用為了爭取獎勵搶著去做鑑定,住戶之間也可以有較多的時間,來討論到底是公辦(或自辦)都更、危老重建等哪個較適合自己社區,可以好好評選哪一家營造、建商適合我們。」多個社區居民告訴記者。北市新隆社區緊鄰中正紀念堂,基地約方塊、完整,占地約4千坪,量體大,推動都更迄今還在市府審查中。(圖/趙世勳攝)以中正區新隆社區之案來看,北市府即以違反《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茲依《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可分三階段從1萬元加重罰款到2萬元、4萬元,並自罰款起限期3個月不得使用。北市府在2019年7月22日將新隆社區公告應於2年內停止使用、3年內自行拆除,「我們知道市府承辦人員要依法、依規執行,可是為何只有我們28戶要被罰款?被逼迫搬家?整個社區有550戶耶,要搬是大家都要搬,要拆也是整個拆呀,這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記者進一步了解在《臺北市列管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建築物未依限停止使用罰鍰處分裁罰基準》規定中,建築物所有權人(屋主)於前揭公告載明之停止使用期限屆滿日起,屬自用住宅使用者,得提具專業技師或建築師現勘簽證之安全判定書或原鑑定機關(構)出具鑑定報告載明:「經判定全幢鑑定標的物無即刻性危險,尚可繼續使用_個月。」以及所有權人簽具之「經鑑定須拆除重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自負安全責任切結書」至台北市都發局,申請次數2次為限。而該規定另有「備註一」為「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受此次數限制;「備註六第四款」則為自列管公告日起已屆滿5年、且無同意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或拆除者,不適用申請不予優先查處之規定。CTWANT採訪北市府,針對記者詢問新隆社區雖被列管為海砂屋,但未有立即性居住安全性,被開罰的28戶中有「同意都更」與「未同意都更」者;因此對於市府引用裁罰基準的「備註」所稱,有給同意都更者無限期展延;無同意都更者不適用,居民認為是藉此逼迫居民簽同意書,違反民眾使用自身財產的權益,應需修法的這部分,市府回覆說「目前無修法規劃」;而有同意戶被裁罰是因為住戶做營業使用,不符規定。建管處回覆指出,該案裁罰係因已逾2年停止使用期限,且已不符「裁罰基準」有關出具安全鑑定報告辦理不予優先查處以2次為限之規定;同時亦不符同意參與都市更新之展延條件,故依規定裁罰並限期停止使用。建管處表示,依現行規定,海砂屋公告後應於2年內停用,但經技師鑑定安全可申請展延,原則以2次為限;若住戶已「同意參與都更」,則不受2次限制。此裁罰基準是考量同意都更者已進入重建程序,為促使建物所有權人加速整合,以儘速拆除高風險建物,避免潛在危險因子威脅市民生命安全,在保障公共安全與兼顧居住權益間取得平衡,該裁罰基準之相關規定尚屬必要的行政作為。
光復鄉19死災情追責!鄉長林清水被控浮報災前數據 涉過失致死罪法院羈押
花蓮縣光復鄉去(2025)年9月爆發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災情,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聯。事隔近四個月,檢調偵辦責任歸屬持續推進。花蓮地檢署於2026年1月14日展開搜索行動,鎖定鄉長林清水與多位鄉公所官員調查災前應變是否失職。林清水因疑涉延誤撤離、虛報撤離人數,且有串證之虞,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ETtoday新聞雲》報導,檢方依現行《刑法》第216條與213條認定,林清水等人涉犯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另因防災怠惰釀死傷,亦涉過失致死(第276條)等罪嫌。林清水本人則被認為涉案情節重大,且有可能影響證人或共犯供述,遭檢方當庭聲押,花蓮地方法院稍早裁准羈押禁見。此次被帶回偵訊的除林清水外,尚包含鄉公所秘書張源寶、民政課長王詠濬及一名前承辦人曾姓女子。花檢複訊後,曾女獲請回,張源寶與王詠濬分別以20萬元與15萬元交保,皆受限制出境與出海命令。全案由花檢主導,並動員法務部調查局東部機動工作站、花蓮調查站及多個警力單位同步執行搜索與蒐證作業。調查指出,災害發生前,中央單位已兩度發布預警,先是2025年9月21日發出黃色警戒,翌日更升級為紅色警戒,意即須強制疏散。但林清水與其所屬災害防救業務人員卻未積極執行撤離作業,亦未按規定動員必要資源與宣導機制,錯失黃金預警時機。更嚴重的是,在向上呈報撤離狀況時,相關人員被指浮報人數,導致上級誤判實際避難進度。9月23日下午2時50分,馬太鞍溪壩頂溢流引發泥沙暴流,迅速衝擊下游社區。因大多數居民未獲有效撤離通知,最終釀成19死5失聯的慘劇。檢方指出,若前期預警系統與撤離執行同步啟動,此次傷亡或可避免。檢方強調,後續將持續釐清行政延誤與數據造假是否直接促成災難擴大,並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與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