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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因颱風取消怎麼辦?旅遊部落客示警:急著主動退票恐虧慘
下週準備前往韓國、日本的旅客要注意了!隨著颱風沙德爾可能影響台灣往返韓國、日本的航線,知名旅遊部落客「不奇而遇 Steven & Sia」近日也整理了1份航班因颱風取消後的處理方式,提醒旅客如果真的遇到航班取消,第一步千萬不要急著主動退票,以免失去航空公司提供的免費改期或退票權益。粉專「不奇而遇 Steven & Sia」近日發文指出,如果航班真的因為颱風等天候因素取消,旅客首先不用慌張,應先確認航空公司後續提供的處理方案。一般而言,航班因天候因素取消後,航空公司會先提供改簽,也就是協助旅客更換其他航班。如果替代航班的時間無法接受,通常也會開放旅客改期,或直接辦理退票。因此,旅客收到航班取消通知後,可以先登入當初購買機票的航空公司官網或App,也可以查看訂票時留下的電子信箱,確認航空公司接下來會如何安排。粉專也分享自身經驗,曾經從濟州島搭機返回首爾時遇到航班延誤,當時是透過Trip.com訂票,前一天晚上確認航班延誤後,Trip.com便跳出航班延誤通知,並詢問是否接受相關安排。如果旅客無法接受原本的替代方案,平台也會協助進行改簽或退票。在航空公司提出替代方案後,旅客接下來就要決定是否還要繼續這趟旅程。如果替代航班的時間可以接受,就可以讓航空公司協助改簽;但如果整趟行程已經被打亂,甚至改簽後只剩下很短的旅遊時間,也可以再考慮申請退票。不過,「不奇而遇 Steven & Sia」特別提醒,在航空公司正式宣布航班取消,或公布退改票方案之前,旅客千萬不要自行取消機票。原因在於,一旦旅客主動取消機票,航空公司可能會認定這是旅客「自願退票」,如此一來,就可能無法使用航班取消後所提供的免費改期或退票方案。後續究竟會被收取多少退票費,也會按照旅客購買機票時所同意的票價規則處理。有些便宜的促銷機票,甚至可能只能退回部分稅金。因此,只要航空公司還沒有正式宣布航班取消,旅客最好先不要自行操作機票。等航空公司的處理方案正式公布後,再決定究竟要改期,還是直接退票。至於機票退票或改期要找誰處理,「不奇而遇 Steven & Sia」也提醒1個重要原則,就是「在哪裡購票,就回去找誰處理」。如果機票是在航空公司官網或App購買,就直接找航空公司處理;如果是透過旅行社或第三方訂票平台購買,則應該回到原本開票的旅行社或平台處理。這是因為航空公司雖然可能查得到旅客的訂位資料,但不一定有權限直接替旅客辦理改票或退票。因此,直接找原本購票的地方處理,通常會是最快的方法。此外,如果遭到取消的是去程航班,而且旅客決定直接退票,也別忘了檢查回程機票。如果去程與回程是一起購買,也就是使用同一個訂位編號,通常回程機票也可以一起申請免費退票。但如果去程與回程是分開購買的2張機票,即使搭乘的是同一家航空公司,也不一定能夠一起處理。換句話說,即使去程航班因颱風被取消,分開購買的回程機票也不代表自動享有免費改期或退票服務,仍可能必須按照當初購票時的退票規則辦理。粉專也強調,這是許多旅客容易忽略的地方,因此取消去程機票時,一定要順便確認回程機票的狀況,千萬不要以為去程被取消後,回程也會自動取消。機票處理完成後,接下來還要處理住宿、機場接送以及其他已經預訂的行程。如果有預約機場接送,要記得聯絡接送司機;如果還有一日遊、租車或其他會受到航班取消影響的行程,也應該盡快聯繫原本購買的平台處理。住宿方面則同樣不要急著自行取消。除非原本預訂的住宿本身就可以免費取消,否則旅客可以先聯絡訂房網站客服,或直接詢問飯店,並附上航空公司提供的航班取消通知,確認是否能夠免費取消、延期或更改入住日期。「不奇而遇 Steven & Sia」也提到,韓國有不少店家相當有人情味,在了解旅客並非故意取消行程,而是受到航班取消影響後,有些店家會願意協助免費取消或更改入住日期。但如果旅客直接在訂房平台上按下取消,系統通常會按照當初訂房時所同意的取消規則處理。等到訂單取消完成後才回頭找客服協調,可能就已經來不及了。除了處理機票、住宿與交通之外,所有相關證明與收據也都要妥善保存,因為之後可能會牽涉到旅遊不便險的理賠。粉專提醒,旅客至少應保留電子機票與原始行程、航空公司的取消通知、航班取消或延誤證明、替代航班的登機證、額外住宿、交通及餐費收據,以及重新購票的付款紀錄。其中,航空公司開立的「航班取消/延誤證明」,通常是申請保險理賠時相當重要的文件之一。不過,每張旅遊不便險的保單規定都不相同。有些保單是在航班延誤達到一定時間後,直接提供定額理賠;也有些則是根據旅客額外支出的住宿、交通及餐費,採取實支實付方式理賠。因此,「不奇而遇 Steven & Sia」也建議,旅客在購買旅遊不便險時,最好事先確認保單中的理賠條款,避免真的遇到航班取消,回國準備申請保險理賠時,才發現購買的保險並不符合相關理賠條件。整體而言,遇到航班因颱風取消時,旅客最重要的處理順序,就是先等待航空公司正式公告,再確認替代航班,接著決定要改期或退票,之後再處理回程機票、住宿及其他預約,最後則要妥善保存所有相關文件與收據,回國後再依照保單規定申請保險理賠。「不奇而遇 Steven & Sia」指出,按照目前最新的颱風路徑預測,26號與27號的航班可能受到較大影響,因此這2天準備前往韓國,或是從韓國返回台灣的旅客,可以先確認自己是否已經投保旅遊不便險。不過,旅客如果打算投保,也要注意投保時間。相關保險通常必須在海上颱風警報發布之前購買,海警發布後才投保,幾乎都不會理賠。粉專也提到,已經看到有保險公司拒絕承保20號至27號前往沖繩的旅客。因此,雖然最終當然希望所有旅客都用不到保險,但如果只需要花幾百元台幣,就能為旅程多增加一層保障,仍值得旅客在出發前仔細評估。
情侶在高雄IKEA點魚排吃到「塑膠片」腹痛 業者認疏失
高雄一對情侶日前到高雄IKEA餐廳用餐,沒想到吃到一半時,竟在鮭魚裡發現一片外觀類似「隱形眼鏡」的透明塑膠片,事後還出現身體不適狀況。高雄市衛生局接獲通報後,於今(16)日派員稽查,業者坦承餐點有異物情況屬實,衛生局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高雄衛生局已派員前往稽查。(圖/高市衛生局提供)近日一對情侶在Threads發文表示,他們7月8日前往高雄IKEA餐廳用餐,點了一份「鮭魚菲力」,不料吃到一半時,竟發現鮭魚裡出現一片外觀看起來類似隱形眼鏡的透明塑膠片,2人發現後立即向店員反映,業者當下更換一份新的餐點,不過2人看到異物後已經沒有繼續用餐的心情。事後,這對情侶表示,用餐結束約半小時後,2人陸續出現腸胃不適的狀況,之後這對情侶透過寫信向客服反映,但第一次聯繫後等待約一週都沒有收到回覆,再次寄信後才收到業者提供餐券補償的處理方式。高雄市衛生局接獲通報後,於今(16)日派員前往高雄IKEA餐廳稽查,衛生局人員現場檢查同批食材,並未發現其他異物,不過業者向稽查人員坦承,消費者提供的照片確實是店內發生的情況。業者說明,經內部調查後,初步認為這片塑膠片疑似在冷凍鮭魚排前置處理時,沾黏在包裝或鮭魚排表面。業者透露,為避免相同問題再次發生,目前已修改內部作業流程,要求工作人員必須等鮭魚排完全解凍後,確認表面沒有塑膠殘留或沾黏,才能進行後續製餐及烹調。衛生局表示,經查該業者已依法完成食品業者登錄,也有投保產品責任險,現場環境衛生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不過,針對食品混入異物一事,仍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第44條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此外,衛生局責令業者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從業人員教育訓練及食材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的飲食安全,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衛生局提醒,若有任何消費問題需要諮詢,可撥打「1950」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或親赴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洽詢。
430億歐元經損「僅5億獲理賠」!極端熱浪改寫歐洲企業保險市場
極端熱浪對製造、農業、運輸及服務業營運造成巨大衝擊,日益成為歐洲企業面臨的新型經濟風險。然而,熱浪造成的經濟損失遠超傳統保險理賠範圍,去年歐洲熱浪估計造成430億歐元產出損失,保險理賠卻只有約5億歐元。雖然隨著氣候風險擴大,「參數型保險」逐漸受到關注,但專家仍建議,企業必須透過降溫技術、工作場所調整及供應鏈壓力測試,從根本降低極端高溫帶來的損失。據《路透社》報導,1個多世紀以來,義大利城市帕多瓦(Padua)的咖啡館一直在傍晚時分迎接前來小酌的顧客,也就是所謂的「開胃酒時光」(aperitivo),鼓勵人們在晚餐前坐到戶外,一邊喝酒一邊社交。然而,隨著歐洲今年迎來第5波熱浪,傳統上下午6時至7時的「開胃酒時光」幾乎已經消失。人們為了尋找冷氣而轉往室內,使許多餐飲與旅宿業者的銷售額遭受巨大打擊。帕多瓦餐旅業協會(APPE Padova)主席盧尼(Federica Luni)表示「這意味著戶外座位區、露台、戶外空間……都被閒置,空蕩蕩的。」根據1項針對帕多瓦市及其省份約6百家餐旅業者進行的調查,超過80%的業者表示,在最近一波熱浪期間,營業額下滑約20%,這也讓盧尼感嘆:「營業額下降20%,就會把你的利潤空間全部吃掉。」更雪上加霜的是,極端高溫造成的損失往往不在傳統業務中斷保險(business interruption insurance)的承保範圍內,使歐洲各地企業面臨日益擴大的保障缺口。美國3大信用評等機構之一「穆迪」(Moody's)估計,去年夏季歐洲熱浪造成的經濟產出損失達430億歐元,但獲得的保險理賠金額僅約5億歐元。對保險公司而言,這類損失往往難以承保,因為它們通常源自間接性的營運中斷,而不是建築物或其他財產遭受直接損害。對此,全球保險經紀與風險顧問公司「美世」(Marsh)氣候與永續發展董事總經理蘇爾明斯基(Swenja Surminski)表示:「高溫本身並不是傳統上會被保險承保的風險。極端高溫很少像洪水或暴風雨那樣造成災難性的實體損害,但它所引發的財務與營運中斷,嚴重程度可能完全不相上下。」歐洲保險監管機構委託進行的1項2023年調查,涵蓋9千家中小企業,結果顯示,28%的企業在財產保險中包含營業中斷保障;另有17%的企業擁有非財產損害型營業中斷保障,承保罷工等事件造成的損失。隨著極端高溫帶來的經濟成本持續增加,企業的保障缺口也正在擴大。火車延誤、農業收成下降、工廠冷卻成本增加,而勞工在長時間極端高溫期間,也往往難以維持原有的生產力。在公布第2季財報時,已指出高溫天氣造成衝擊,或警告未來可能受到影響的企業,包括瑞典店面裝修設備供應商「ITAB Group」、義大利水泥生產商「Buzzi」,以及法國支付服務公司世界線「Worldline」。高溫往往是1種「複合型風險」(compound risk),會與乾旱、野火及缺水等問題相互作用,而不是單獨形成1個可以明確界定的損失事件。這使得高溫比部分其他自然災害更難建立風險模型,也更難投保。這項挑戰在歐洲尤其嚴峻,因為歐洲是全球升溫速度最快的大陸。根據《路透社》氣候監測(Reuters Climate Monitor)顯示,8月11日西歐平均氣溫比1961年至1990年的平均值高出接近10攝氏度。環境資訊揭露平台「碳揭露計畫」(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CDP)彙整的數據顯示,在該平台追蹤的企業中,有35%將熱浪列為風險因素,其中以製造業、服務業、基礎建設及食品相關產業最為明顯。雖然保險可能承擔與停電等事件相關的部分實體損失,但企業往往表示,獲得的賠償對於彌補銷售損失及顧客活動減少,幫助相當有限。對此,帕多瓦餐旅業協會的盧尼也解釋,「真正的損失,是你原本可以賺到、卻沒有賺到的收入,以及因為停電而根本沒有發生的商業活動。」為了彌補這項缺口,保險公司正日益探索「參數型保險」(parametric insurance)產品。這類保單會在氣溫超過預先設定的門檻時自動理賠。與傳統以損失補償為基礎的保險不同,參數型保險不需要經過漫長的損失鑑定程序。根據市場研究與諮詢公司「KBV Research」的報告,歐洲參數型保險市場預計到2031年將達到79.3億美元,2025年至2032年的複合年成長率預計為9.5%。這類保單目前已經被應用於農業領域,因為高溫可能降低農作物產量或牲畜生產力。業界專家認為,未來還可以擴展到交通運輸及勞動力保障等領域。瑞士再保險公司(Swiss Re)英國及愛爾蘭公共部門解決方案主管克爾(Aidan Kerr)對此也贊成「參數型保險確實可以發揮作用。」即便如此,美世的蘇爾明斯基仍建議,許多企業必須把重點放在調整自身的營運方式,以承受更加頻繁的極端高溫,包括投資降溫技術、重新設計工作場所,以及對供應鏈進行壓力測試,「應該採取行動避免損失,而不是等損失發生之後才去處理。」
馬文君質疑明年國防支出逼近歲出3成 鍾佳濱:寧可多繳保費也要做好準備
中央政府正籌編116年度總預算案,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質疑,明年國防相關支出可能達1.1兆元,占整體歲出比重逼近三成,要求政府說明台灣目前面臨何種安全情勢。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11)日回應,增加國防投入是為強化自我防衛及嚇阻能力,並以購買保險比喻,強調「寧可多繳保費,也不要到時候沒準備」。馬文君昨(10)日在臉書指出,近年國防預算持續增加,明年相關支出預計達到1.1兆元,而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規模超過3.6兆元,若依此計算,國防相關經費占比將接近整體歲出的三分之一。馬文君並引用TheGlobalEconomy網站2024年資料表示,全球軍費支出占比達三成的國家僅有烏克蘭及白俄羅斯,兩國均直接或間接受到俄烏戰爭影響,分別處於全面戰爭或備戰情勢。她因此質疑,台灣若投入如此高比例的國防經費,賴政府有必要向社會說明目前所面對的國家安全狀態。針對馬文君的說法,鍾佳濱今日表示,提高國防預算目的在於提升戰備能力,當台灣具備更充足的自我防衛能量,就能增加嚇阻效果,降低侵略者採取軍事行動的可能性,進而達到避免戰爭的目的。鍾佳濱以民眾購買保險為例指出,投保並不是期待事故發生,而是希望事前做好風險管理,在意外真正發生時具有足夠的承受及應對能力,因此國防支出同樣應以預防及降低安全風險的角度看待。鍾佳濱也批評,國民黨每逢國防預算增加便提出批評、質疑甚至刪減相關經費,反而可能削弱台灣自身防衛能力。他強調,面對安全風險,與其事後才發現準備不足,不如事前投入足夠資源做好戰備。
45歲狠母溺斃6歲兒詐領500萬保險金 大兒子驚吐:媽想害死我
越南峴港近期傳出一起駭人聽聞的詐領保險金案件,一名45歲婦人蘇氏蒂娜(Tô Thị Ty Na)為謀取高額保險理賠,竟狠心殺害年僅6歲的親生兒子,並偽造溺水意外現場,向兩家保險公司詐領逾41億越南盾(約新台幣505萬元)。峴港市人民法院於6日進行一審宣判,認定蘇氏蒂娜犯下謀殺罪與保險詐欺罪,判處無期徒刑。綜合越媒報導,檢方調查指出,被告蘇氏蒂娜曾於2008年因竊盜罪入獄,出獄後與一名男子結婚並育有4名子女,但其丈夫於2020年過世後,被告因缺乏穩定收入,便心生歹念,決定利用子女投保謀利;她陸續為4名子女購買了7份壽險保單,每年繳納保費逾1億越南盾(約新台幣12.3萬元),且受益人皆填寫為自己。這起冷血謀殺案之所以曝光,全因被告小姑的警覺與舉報。2023年1月2日晚間,被告將監控鏡頭轉向牆壁後,在浴室將幼子殺害並偽造溺水現場,事後還替死者更衣吹髮、躺回房間假裝睡覺。次日小姑發現諸多疑點,除了察覺監視器遭人移動過,更提及被告另一名子女於2021年也在家中浴室頭部浸入水桶溺斃,當時被告已領走逾20億越南盾(約新台幣246萬元)理賠,兩起事件過於巧合,因而向警方報案。法醫經檢驗與現場勘查後發現,死者身高124公分,而現場水桶高度僅63公分,依當時發現的姿勢,孩童根本不可能自行溺斃;且死者體表留有多處外力創傷,法醫鑑定結論明確指出其死亡係遭外力所致,加上事發當時家中僅有被告與死者兩人,讓被告的意外說詞不攻自破。另外,檢警調閱資料得知,遇害的幼子更被單獨投保了2份保單。在調查期間,警方更從蘇氏蒂娜的大兒子口中得知,他就讀國中時有被母親帶到公墓,當時被母親從背後勒住脖子,並使用硬物攻擊頭部,在他奮力掙脫才逃過一劫。不過,大兒子透露,此後母親仍多次毆打自己,讓他確定母親隨時都想害死自己,但都很僥倖活下來。儘管被告在庭審過程中矢口否認犯罪,甚至以「時間太久記不清」企圖推卸責任,但法院認為證據確鑿,最終裁定罪名成立並判處蘇氏蒂娜無期徒刑。此外,針對2021年另一名子女同樣在浴室溺斃並已理賠的疑案,檢方也要求警方另案深入調查,以釐清被告是否涉及更多罪行,確保法網恢恢而不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白海豚颱風形成!還能買旅遊不便險?旅遊達人點頭揭「關鍵指標」
颱風「白海豚」日前在西北太平洋生成,正朝琉球群島及東海方向移動,預計週末最接近台灣。對此,旅遊達人蓋瑞哥提醒,颱風形成後仍然可以投保旅遊不便險,而是否可以申請理賠,看的是中央氣象署是否已發布海上颱風警報、航空公司有沒有宣布航班異動兩指標。針對「颱風形成才買旅遊不便險,航班取消還會賠嗎?現在才買旅遊不便險還來得及嗎?」等疑問,蓋瑞哥在臉書粉專「蓋瑞哥 機票獵人」發文表示,答案是「可以」。旅遊不便險看的時間點是,中央氣象署有沒有發布海上颱風警報,以及航空公司有沒有宣布航班異動。蓋瑞哥指出,目前白海豚距離臺灣還很遠,中央氣象署也還沒發佈海警,「只要航班目前正常,這時候完成投保,後來真的因為颱風取消或延誤,還是有機會申請理賠。」蓋瑞哥強調,是「有機會」申請理賠,後面還是要符合延誤滿 4 小時、有搭乘替代航班等條件。「如果海警發佈後才買,同一個颱風造成的班機延誤或取消,通常就不賠了,航空公司都已經通知取消,你才想到要投保,也來不及。」蓋瑞哥表示,他一直建議行程決定、機票買好,旅遊險最好就一起買,不要等颱風出現,才到處問現在買還來不來得及;不過旅遊險不僅有不便險,還有旅平險的部分,旅途中發生意外、受傷,或有投保海外突發疾病,旅平險的保障不會因為颱風形成就消失;換句話說,等海警發佈後才買旅遊險的話,就是花一樣的錢,卻只買到旅平險,沒有買到不便險的保障。
害死媽媽但沒殺她!王忠義被控弒母羈押739日冤賠295萬確定
2014年南投失業男子王忠義(現已改名王川行舟)被控連續殺害雙親並詐領保險金,偵審期間共羈押739天,最終因殺人罪嫌不足而判決無罪確定,他聲請刑事補償,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以羈押1日4千元計算,決定補償295萬6千元。王川行舟不服,主張檢警違法辦案害他社會性死亡,應以羈押1日5千元計算補償金。最高檢察署也不服台中高分院的決定,主張王川行舟涉嫌殺害母親雖獲判無罪,但後來檢方對於他帶母親到河邊又疏於注意導致媽媽溺死,另行起訴過失致死、法院判刑1年2月,兩件案子是基於同一個基本事實,王川行舟涉過失致死的1年2個月刑期可用之前羈押日數折抵,這部分不得請求補償,但司法院刑事補償法庭對於被告與檢方聲請覆審都駁回,全案確定。王川行舟在2014年5月30日深夜,將住院治療急性腎衰竭的父親接出來,載到南投縣仁愛鄉偏遠山區後,父親就此失蹤,2015年2月陳屍國姓鄉河床上;王川行舟另於2014年10月5日傍晚帶母親到國姓鄉種瓜溪上游玩水抓蝦,將近晚間7點時由太太打119通報母親溺水,送醫急救無效。檢方認定王川行舟夫婦疲於照顧久病的父親而動手殺害,對母親動手前一個半月曾投保50萬元,再趁著帶她戲水時多次肘擊,使媽媽落水後再壓制溺斃。王川行舟夫妻涉嫌弒父部分始終獲判無罪,弒母部分,王川行舟一審無期徒刑,二審、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都無罪,僅更二審曾改用過失致死罪判1年2月,但最高法院撤銷後,南投地檢署另案起訴,已在今年6月判刑1年2月定讞。王川行舟的妻子被控殺婆婆則是無罪確定。王川行舟爭取冤獄賠償,他從2015年4月5日被捕,直到2017年4月12日二審改判無罪獲釋共押739天,台中高分院雖同意補償,但王川行舟無法接受羈押1天只用4千元計算賠償金,他抨擊警方以剝奪他妻子的自由、拆散家庭及侵害親權等手段逼他自白;檢方沒有實質調查,還疲勞訊問他的小孩,並惡意扭曲關鍵事證,憑著逼迫他的自白來聲押、起訴,監察院有調查本案,可證實檢警有重大違法濫權,他所受的損害不只失去人身自由,還包含人格尊嚴及名譽的徹底毀滅,家庭生活也遭受重大損害,因此應以羈押每日5千元折算,補償369萬5千元。最高檢聲請覆審的理由是,王川行舟被控殺人雖無罪確定,但過失致死部分另判1年2月,如果判決定讞,被告所受羈押與該刑期相當部分,應類推適用《刑事補償法》不得請求補償;雖然有1年2個月的羈押天數不能折算補償金,但因為可用來折抵過失致死的刑期,對王川行舟並未造成不利的結果。刑事補償法庭認定,王川行舟是因為涉嫌殺人遭收押,與過失致死無關,而且他在殺人案無罪確定後,檢方才另行起訴過失致死,這不符合刑事補償法排除補償的規定,最高檢聲請覆審不合理。至於王川行舟主張4千元折算羈押1天的補償金太低,法官指出,刑事補償法明訂羈押補償金額為每日3千到5千,只要對受害人損失、公務員違法情節都有充分衡量判斷,並在法定範圍內決定金額,這屬於刑事補償決定案的裁量權,不能任意指稱違法或不適當,因此駁回補償請求人的聲請。本案已確定,王川行舟可領冤獄補償295萬6千元。
高齡者買高額保單該注意什麼?從七旬夫妻貸款投保爭議 看三個法律關鍵
近日媒體報導,台中一對七旬夫妻指控銀行理專以節稅、投資收益及資金週轉為由,建議其以房屋貸款方式購買高額美元壽險;該案涉及房屋貸款約新臺幣6,000萬元、首年保費約新臺幣800萬元。消費者主張原以為購買的是投資型保單,或認為六年後可領回本金;銀行則回應,查無高獲利誘導投保或勸誘貸款購買保險情事,相關爭議程序亦未認定有消費者所述招攬瑕疵。本文無意評論個案真偽,而是從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與保險法制角度,討論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時真正應注意的法律問題:有資產是否代表商品適合?有簽名是否代表真正理解?有錄音錄影是否就沒有爭議?事後想解約,是否一定能全額退費?115年4月金管會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7條,針對高齡投保、借款買保險及解舊約買新約案件,調整關懷措施與作業流程。其重點並非放鬆高齡保護,而是從單純以「65歲」作為判斷標準,轉向更精細的「脆弱性評估」、「商品適合度」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一、有資產,不代表保單一定適合高額保單爭議中,金融機構常會強調客戶與銀行往來多年、具備相當資產,甚至能以不動產取得大額貸款。然而,法律上「有資產」不等於「商品適合」。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約,應本於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並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同法第9條則要求金融服務業於締約前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資料,以確保商品或服務之適合度。另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2條、第3條,也要求金融服務業依商品特性建立差異化事前審查機制,並由適當單位審核簽約程序及客戶資訊完整性。因此,能取得高額貸款,只能說明客戶可能具有擔保品或信用條件,不能直接推論其適合以貸款購買長年期、高額、外幣或具解約損失風險的保單。資產規模、貸款能力、保費負擔能力、現金流及保險需求,必須分開判斷。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亦要求保險業建立核保制度,包括財務核保、生調體檢標準及保險需求與適合度評估。大額保單至少應確認:保費是否壓縮退休生活費、醫療費及長照預備金;資金來源是否為閒置資金、貸款或保單借款;保單目的究竟是保障、退休現金流、資產配置或財富傳承;保費支出與保險需求是否相當;高齡者是否理解提前解約、減額繳清、匯率及利率變動風險。換言之,以閒置資金基於明確保障或傳承需求投保,與業務員積極建議高齡者貸款繳保費,在法律評價上並不相同。前者可能是合理保險規劃,後者則可能涉及適合度不足或不當招攬。二、有簽名,不代表真正理解高齡保單爭議常見情形是:金融機構認為要保書、風險揭露書及商品說明文件均已簽署,投保程序應無問題;消費者卻主張自己雖簽名,實際上並未理解保單內容。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0條規定,金融服務業於訂約前,應充分說明金融商品、服務及契約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風險。重點不是文件是否交付、客戶是否簽名,而是金融機構是否以客戶可理解的方式說明商品本質、權利義務及主要風險。高齡消費者最常見三種誤解:第一,把「保額」誤認為「可領回金額」。壽險保額通常是保險事故發生時的給付金額,不等於要保人隨時可領回的金額,也不等於解約金。第二,把「宣告利率」誤認為「保證報酬」。利率變動型保單的宣告利率不是定存利率,也不等於保證投資報酬。消費者應看保單利益演算表中保證與非保證部分,以及各年度解約金與保單價值準備金。第三,把「保單借款」誤認為「免費拿回自己的錢」。保單借款本質上仍是借款,會產生利息,並可能影響保單價值、身故給付,甚至造成停效。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明定,保險招攬不得以誇大不實、引人錯誤或其他不當方式為之,亦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或以貸款、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115年修正亦明確要求,保險公司業務員不得支領因不當勸誘客戶向保險公司申辦貸款所生報酬。因此,若保險規劃結合貸款、保單借款或保費融資,消費者不能只看保單收益或保障金額,更應評估借款成本、還款壓力、利率變動及流動性風險。若業務員以「像定存」、「保證獲利」、「六年後一定領回本金」或「貸款利息可由保單收益cover」等話術簡化商品內容,即使文件形式齊備,仍可能構成說明義務違反或不當招攬。三、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現行法制並非禁止高齡者購買高額保單,而是要求保險公司在招攬、核保、覆審及紀錄留存上採取更嚴格程序。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保險業銷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予65歲以上客戶時,原則上應經客戶同意,將銷售過程錄音或錄影,或以電子設備留存作業軌跡,並由適當單位或主管人員覆審確認交易適當性。修正後,保險公司如能依客戶認知或心智功能、健康狀況、教育程度等客觀事實,建立脆弱性或欠缺辨識不利投保權益能力之評估標準及保護措施,並報金管會備查,即可能不再一律適用高齡錄音錄影或承保前電訪。這代表未來爭議重點,不只是「有沒有錄音錄影」,而是保險公司如何判斷客戶是否具脆弱性、評估標準是否合理、替代保護措施是否足以保障投保權益。流程簡化不代表責任減輕。即使未來部分高資產客戶或保費融資案件可適用較簡化流程,保險公司仍須證明客戶具備相應金融商品知識、交易經驗、風險承擔能力,並已完成適合度與資金來源檢核。因此,有錄音錄影,不代表必然沒有爭議;沒有錄音錄影,也不當然代表招攬違法。真正關鍵在於:紀錄是否足以還原消費者當時是否理解商品性質、保費來源、解約金、外幣風險、貸款或保單借款成本,並基於自由意思投保。四、為什麼不一定能撤單全額退費金融消費者若事後想取回資金,法律上須區分四種情況:一,契約撤銷權。個人二年期以上人身保險契約,通常提供要保人自收到保單翌日起算一定期間內(保險單送達的翌日起算10日內)行使契約撤銷權;若已逾期間,不能單純以後悔為由要求撤單全額退費。二,單純解約。契約有效成立時,消費者可依保單條款解約,但通常只能領回當年度解約金,不一定等於已繳保費。保單不應被說成解約即歸零,但也不能被包裝成「定存」或「保本投資」。三,契約撤銷或無效。若投保時有詐欺、重大錯誤、欠缺行為能力或意思能力等情形,可能主張民法上撤銷或無效,但須提出具體證據,例如醫療紀錄、認知評估、招攬錄音、LINE對話、商品文件及資金流向。四,金融消費損害賠償。若金融機構違反適合度義務、說明義務、風險揭露或招攬規範,導致消費者受損,得依法請求賠償。但仍須證明違規行為、損害及因果關係。換言之,現在需要資金或現在不想繳了,不必然等於金融機構違法;但若業務員曾承諾保證獲利、保證領回本金、明知現金流不足仍勸誘貸款投保,或未說明解約金、匯率風險與保單借款成本,法律評價就會不同。五、投保前,金融消費者與家屬應問什麼?高齡金融消費者購買高額、外幣、長年期或具解約金風險的保單前,至少應確認:一、商品性質:這是壽險、年金險、投資型保單,還是利率變動型保單?二、保費與期間:每年繳多少?總共繳幾年?未來現金流是否足以支應?三、資金來源:保費來自閒置資金、貸款、保單借款、解舊約,還是保費融資?四、解約金:第一年至第六年各年度解約可領回多少?是保證金額還是預估數字?五、保證與非保證:哪些是保證給付?哪些只是宣告利率、試算或非保證利益?六、外幣與借款風險:匯率、利率、保單借款、保費融資成本及最壞情境是否已充分理解?七、程序與紀錄:是否有錄音錄影、電訪、替代保障措施或高資產客戶簡化流程?若簡化,理由為何?八、證據保存:商品說明書、保單利益演算表、要保文件、LINE對話、匯款紀錄、貸款文件及電訪通知均應留存。最後,提醒金融消費者高齡保單爭議不能只用老人被騙或有錢人反悔二分法判斷。高齡者仍享有財產自主權,也可能有合理的保障、退休、稅務與傳承需求;但金融機構也不能只以文件齊全、簽名完成或錄音錄影作為免責理由。金管會最新法令反映未來高齡保險監理的核心變化:不再只看年齡,也不只看制式流程,而是要求保險公司真正落實瞭解客戶、商品適合度、脆弱性評估、資金來源檢核及投保權益保障措施。高齡者可以投保,但必須真正理解;金融機構可以銷售,但必須證明適合;業務員可以提供規劃,但不能用投資、節稅、貸款週轉或保費融資話術模糊保險本質。保險的本質是風險管理,不應成為高齡者晚年最大的風險來源。
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20年沒調!勞團籲儘快修法 勞動部回應了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自2005年上路至今,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始終維持6%,至今已逾20年未曾調整,引發勞工團體長期不滿。目前立法院朝野黨團皆已提出修法版本,主張將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提高至8%、9%等不同水準,也有勞團主張應循序逐年調升至12%。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3日)針對「勞退新舊制相關修法」召開公聽會,勞工團體會前赴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要求朝野儘速排案完成修法,終結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20年凍結在6%的現況。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五一行動聯盟高喊「立即排案」,指出今年五一勞工大遊行最重要的訴求就是退休後的經濟保障,包括提高舊制退休金上限及調升新制雇主最低提繳率。聯盟表示,當年勞退新制上路時,時任勞委會主委陳菊曾表示「先求有、再求好」,因此將雇主最低提繳率訂為6%,但如今制度已實施超過22年仍未調整,早已到了必須立即修法的時刻。勞團也向立法院朝野黨團喊話,強調勞工全力支持目前各黨立委提出的《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希望將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一步提高至8%或9%,或採逐年調升方式,最終提高至9%甚至12%,並要求立法院儘速完成三讀,真正改善勞工退休保障。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表示,台灣社會貧富差距擴大,已呈現M型化發展,政府應更積極提升雇主提繳責任,建議可逐年由7%調升至12%,才能真正厚植勞工退休保障。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理事長鍾馥吉則指出,勞退新制22年未調整,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4萬5800元也已11年未修正,批評行政院長期怠惰,呼籲立法院應傾聽勞工心聲,透過修法實質改善勞工退休生活。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邱奕淦亦認為,提高退休金並不是給勞工福利,而是將勞工原本應有的權利還給勞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吳靜如則指出,台灣引進移工已有37年,但現行制度下,多數雇主仍無須替移工負擔退休金,形同把移工視為「用完即丟」,呼籲政府應全面將移工納入退休保障制度。立法院朝野立委也對勞團訴求作出回應。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翔強調,這場公聽會只是開始,立法院不能因執政黨怠惰而停滯不前,未來將持續與勞工站在一起,共同捍衛勞工退休權益。民眾黨立委邱慧洳透露,雇主最低提繳率維持6%多年,讓許多勞工幾乎無感,也感受不到政府對退休保障的重視,未來將持續督促修法排審。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面對勞團要求盡速提高法定提繳率,出席公聽會的勞動部次長黃玲娜表示,勞退新制自2005年實施以來,已成為台灣勞工退休保障的核心制度,不論是純新制、保留舊制後選擇新制,或是純舊制勞工,如何實質增加退休金保障,一直都是勞動部努力的方向。黃玲娜續稱,為厚實勞工退休保障,勞動部近期已推出勞退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及提前結存退休金方案,提供純舊制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以及勞雇雙方合意提前結存退休金等新選擇,希望增加退休準備。她補充,勞動部也持續精進新制保障措施,包括確立雇主有協助收取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的義務;選擇按月請領退休金的勞工,可於猶豫期間改領1次退休金;死亡勞工未成年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退休金請求權時,10年請求權時效將自成年日起算;並擴大退休金不得讓與、抵銷及扣押的保障對象,持續完善新舊退休制度。至於是否調高雇主法定最低提繳率,黃玲娜表示,目前勞團之間對於改革方向及應調高至多少比率,意見仍未完全一致,勞動部將持續與各界討論、溝通,現階段尚未成熟到提出行政院版本,也沒有具體修法時程。她強調,調整勞退新制雇主提繳率,牽涉全台超過60萬家事業單位及近800萬名適用新制勞工的權益,各項制度變動都必須從不同角度審慎評估。保障勞工退休及老年經濟安全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勞動部將秉持審慎態度,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逐步檢討退休金制度。黃玲娜也表示,現階段勞動部持續透過多元方式鼓勵企業提高提繳率,包括與金管會合作,將提高勞退提繳率納入2026年ESG評鑑進階加分項目,也將雇主提繳率高於法定6%列為國家獎項評選的額外加分標準,同時鼓勵勞雇雙方透過團體協商,將優於法定標準的提繳率納入團體協約,實質提升勞工退休保障。此外,針對外界提出調高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上限及基金運用等建議,勞動部表示,也將一併評估對勞保財務的整體影響,再審慎研議後續政策方向。
薪灰意冷2/害護理師「心死」換工作 知名診所竟是慣老闆連遭開罰
台北市大直知名「佳恩診所」驚傳惡劣壓榨勞工!該診所遭控以「職前訓練」為幌子,長期對護理師進行薪資剝削,不僅拒給正職薪水、片面降薪,甚至連勞健保都未依法投保,受害護理師小美和小文進而提告並獲判賠,診所卻持續上訴、猶如追殺,該診所也因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遭台北市勞動局連開三罰,累計罰鍰達8萬元。據了解,小文為護理科系畢業生,且已實習完成並通過國家考試,具備護理師執照,她113年入職大直佳恩,不到一個月就被診所以「未通過考核」為由解雇。小文入職時,雙方約好月薪為4萬2000元,但在小文被資遣後,診所又以「訓練期間考核不通過」為由,改成以時薪185元計算出勤時數,僅願支付簽約金2萬2716 元,小文聞言強烈抗議,拒絕簽署簽約金收據,診所竟兩手一攤、乾脆一分不付,雙方因而對簿公堂。在法庭上,主所主張「無正式護理人員工作經驗」,雙方約定須完成職前訓練課程且成績通過審查標準後才簽署勞動契約,且小文在訓練期間學習態度消極,具上述理由,診所應得解雇該護理師。法院則認為,雙方的「職前訓練同意書」足以成立勞動契約關係,且小文實際有從事專業護理工作,但小文所提雙方有約定月薪4萬2,000 元的部分無證據,最後判決診所共需給予小文薪資2萬8675元、資遣費1,178 元及健保費給付差額204元,共3萬57元,診所不服提上訴但被法院駁回。大直佳恩診所在在114年至115年6月3度違法,遭台北市勞工局開罰。(圖/本刊影音組)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資料可發現,大直佳恩診所在114年至115年6月,因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共三項原因,被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開罰共8萬元,可見診所出現勞資爭議並非個案,行徑猶如慣老闆。小美向本刊提供與診所的對話紀錄,指出診所常質疑她的護理能力。(圖/本刊影音組)而小美一審勝訴,法官認為大直佳恩該賠償薪水,診所卻提出上訴,法律訴訟如今仍在進行中,小美6月23日為此案再度出庭,並表示診所的誇張行徑讓她對護理師的就業環境感到失望,現已決定放棄護理理想另找工作,只盼醫界能善待護理師,別讓更多人跟她一樣心碎離開。記者致電診所,診所接電人員表示診所對此事不予回應。
Uber推機車載客 北市府:未經核准營運最高罰2500萬
Uber 將於1日下午2時起,在台北市北投區啟動為期1個月的免費機車短程移動體驗選項。交通部已明確認定違法,台北市交通局長謝銘鴻強調,即便是創新嘗試也應遵守既有法律規範,一旦接獲民眾陳情,絕對嚴懲不貸。臺北市公共運輸處則表示,若平台業者以機車從事載客媒合,已涉及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依現行規定,違規駕駛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並得吊銷牌照及駕照,平台業者最高可處2500萬元罰鍰,市府對任何規避法令、破壞市場秩序之違法營運模式,表達嚴正譴責,絕不容許違法載客行為在臺北市發生。謝銘鴻指出,業者曾經向市府探詢,但市府並未同意,機車載客本身就不合法,即便創新嘗試也應遵守既有法律規範,同時沒有適當的保險可供投保,若不幸發生事故,乘車民眾和駕駛權益都會受損,安全上無法獲得實質保障;公運處已掌握業者訊息並預作準備,一旦接獲民眾陳情經認定屬實,會按照現行法令裁罰基準開發,絕對嚴懲不貸,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觸法。謝銘鴻說,跟法務研究過,機車載客違背既有法律,收費只是包裝手法 ,目前投保沒有保險公司支應,沒有這個行業就不該大膽嘗試,中央地方採取同樣態度,除非修法大家可以討論是否允許這個行業別,不然已經踩到紅線,如接獲事實一律開鍘;至於如何派員查處屬技術面問題,公運處還會再安排人力處理市府態度嚴厲譴責。公運處表示,近期陸續接獲計程車公、工會反映,對於Uber eMoto規劃之營運模式可能涉及違反《公路法》、影響合法計程車客運市場秩序及乘客安全等議題表達高度關切。市府非常重視產業意見,並已持續掌握相關資訊,絕不容許任何業者藉由測試、體驗或其他名義規避現行法令。公運處強調,目前法令並未開放機車從事營業載客服務,機車營業載客涉及的不只是營業資格,更攸關民眾生命安全及乘車保障。現行制度下,相關營運尚未建立完整保險及責任機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恐衍生保險理賠、事故責任及乘客權益保障等重大爭議,市府絕不容許民眾安全暴露於法令未完備及保障不足的風險之中。公運處再次呼籲,任何業者均應遵循現行法令,在法令未開放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機車營業載客服務;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未來經查獲違法事證,即依法嚴正裁處,以維護法治、公平競爭及市民安全。
行政院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 軍公教育兒假擴大至0至6歲
為讓軍公教同仁及勞工朋友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考試院所擬「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感謝考試院協助,在最短時間內函送本院會銜。因應「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的18項家庭支持措施,規劃讓軍公教同仁及勞工朋友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包括升級為0到6歲的「育兒假」,以及升級為「6+3」的育兒留停津貼,當雙親都請滿6個月後,可再額外各請領3個月,雙親合計最多可請領18個月的育兒留停津貼。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人事總處會同考試院、銓敘部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正要點如下:一、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育「嬰」留職停薪名稱修正為育「嬰(兒)」留職停薪。(修正條文第3條、第12條、第35條及第3章第6節節名)二、延長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並增訂被保險人與配偶撫育同一子女且均領滿6個月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時,於育嬰(兒)留職停薪期間,得各再請領3個月,最長可領9個月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同時針對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金額低於以法定最低工資為投保俸(薪)額計得之金額者,增訂補足差額之規定。(修正條文第35條)
56歲莫文蔚生日照美到衝熱搜!「3千萬長腿」細到像P圖 網狂問瘦腿秘訣
這個月初莫文蔚剛過完56歲生日,在社群曬出的慶生照瞬間讓全網驚呆,那張充滿少女感的凍齡狀態,讓大家瘋狂敲碗「到底是怎麼保養的」!不過,除了讓人羨慕的緊緻臉蛋,那雙幾十年沒變過的零贅肉逆天大長腿,才是真正讓人跪著看完的視覺焦點,完美比例連20歲的年輕妹子都直接被比下去。(圖/取自莫文蔚IG)其實每回莫文蔚在音樂節或演唱會上都會大秀招牌美腿,總在網路上掀起一波熱烈的討論熱潮!這雙被大家開玩笑說想投保三千萬的「票房密碼」,在舞台上不論是遇到暴雨還是踩著高跟鞋連續唱跳一小時,腿部線條依然超完美,這種降維打擊的狀態根本不是天生開掛,全靠她數十年如一日的超強自律。(圖/取自莫文蔚IG)說到她的瘦腿祕訣,最厲害的就是「倒立美腿法」,這招能利用地心引力幫助排走下半身多餘的水分、改善水腫,還能拉伸並加強腿部肌肉!另外,她每天堅持游泳半小時,利用小腿蹬水的動作來鍛鍊肌肉,加上睡前雷打不動的拉筋舒展,就是讓雙腿線條又細又直、維持超緊實線條的兩大關鍵。(圖/取自莫文蔚IG)除了運動,她還會吃高纖蘋果增加飽腹感,並搭配蘿蔔甘蔗美顏湯排毒。看著她在舞台上自信說出「美不該被年齡定義」,小編默默放下了手搖飲,今天回家就決定先從瑜伽墊和睡前拉筋開始跟上吧!
立院三讀《國體法》修正案 體育團體理監事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立法院院會今(23)日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除配合運動部成立調整主管機關名稱外,也將特定體育團體理事及監事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正式入法,強化體育組織性別平權機制。三讀條文明定,特定體育團體理事會及監事會組成中,任一性別理事、監事人數不得少於理事總額及監事總額三分之一。不過,若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得不受此限制。相關特殊情形、改善期限及程序等事項,將由中央主管機關另訂辦法規範。此次修法也增訂公共運動設施保險規範。條文要求公共運動設施須負有投保責任保險義務,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設施安全措施、人員規範、設備檢修、緊急事故處理及考核獎勵等相關辦法,以提升民眾從事運動活動的安全保障。此外,考量原住民族傳統運動發展需求,三讀條文也規定,涉及原住民族傳統運動事項的制度設計與執行,中央主管機關須與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共同研商辦理,以兼顧運動專業與原住民族文化主體性。
南山人壽股東會大接軌實力 董座尹崇堯:南山持續保持領先
南山人壽今(23)日召開民國115年股東常會,在董事長尹崇堯的沉穩帶領下,南山人壽交出了一份極具含金量的亮眼成績單,不僅在114達到全年合併稅後淨利新臺幣(下同)290億元的成績,累計合併新契約保費約為930億元,較前一年度成長10%,接軌日之合約服務邊際(CSM)餘額高達3,748 億元,調整後之淨值大幅推升至5,932億元,展現出雄厚的財務底氣。面對臺灣正式跨入百歲人生的超高齡社會,董事長尹崇堯積極推動南山從傳統的「事後理賠」被動角色,進化為促進保戶健康的關鍵,帶領南山人壽穩坐健康第一品牌。 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表示,114年對壽險業而言是極具挑戰的一年,但南山人壽秉持保險初衷,穩定前行。(圖片提供/南山人壽)南山人壽董事長尹崇堯在致股東報告書中表示,面對全球經濟的波動與市場挑戰,對等關稅議題衝擊、新臺幣匯率大幅波動等外在環境變數,114年對壽險業而言是極具挑戰的一年。南山人壽秉持「誠信第一 服務至上」、「利他的初衷」、「溫暖的專業」、「開創的勇氣」的企業價值,展現出高度的韌性及專業,在變局中依然穩定前行,持續在業界保持領先地位。展望115年正式接軌IFRS 17及ICS,面對關鍵的體質升級,將持續發揮保險職能,在變局中穩住腳步,蓄積未來成長的能量。永續健康的領航者,實踐四大承諾陪保戶迎戰百歲人生隨著臺灣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失智與長期照顧風險已成為社會迫切議題。南山人壽前瞻社會需求,致力成為「超高齡社會下準備最全面的保險公司」。114年南山人壽長照險市占率再度蟬聯業界第一,穩居長照市場領導品牌,健康與傷害險(A&H)商品亦穩健成長,持續為公司累積厚實的CSM基石。為全方位應對長壽風險,南山人壽打破傳統事後理賠框架,積極朝向「事前健康促進」及「延長保戶健康狀態」發展,推出「五大健康帳戶」,並落實四大健康承諾:一是將長年期保單的保障年齡延長至100歲,以符合百歲人生的需求;二是持續強化資產管理能力,落實長期承諾;三是設計更貼近日常生活的外溢保單,提供更多樣的外溢機制;四是規劃申設健康服務子公司,升級健康守護圈,讓服務更貼近保戶需求,展現在超高齡社會下作為準備最全面保險公司的決心。數位創新轉型,打造保險AI新世代南山人壽透過多項尖端科技與AI應用,全面升級服務效率。在安全風控端,導入「黃金眼AI防詐」,擴大資產安全防護網;在體驗端,首創「金融Fast-ID行動投保」,順利通過金管會主題式監理沙盒與業務試辦審核,完成超過22,000件新契約,未來更將延伸至保全契變與理賠申請,打造「無紙化、無密碼、無偽簽」)的全新保險旅程;在服務端,智能客服結合語意理解引擎,為高齡者、新住民、身心障礙者等多元客群打造無障礙服務,守護每位客戶的生活品質。橫掃國內外70項大獎,全面實踐ESG永續治理南山人壽卓越表現獲得國內外媒體及大眾高度肯定,114年共橫掃國內外70項大獎,連續刷新歷史紀錄,更二度獲頒亞洲保險業獎(Asia Insurance Industry Awards)的「年度最佳健康保險公司」(Health Insurance Company of the Year);並以卓越的公司治理、財務績效及透明的永續資訊,獲頒「台灣百大永續典範企業獎及永續報告獎」、《遠見》ESG企業永續獎公益推動組首獎。保險是永續的事業,展望未來,在超高齡社會的路上,南山人壽將秉持企業四大文化價值觀,穩健推進轉型步伐,落實人才培育與文化,並持續推動保險價值轉型,協助客戶面對長壽社會下的百歲人生,並累積公司獲利量能,讓未來 有備而來。
男遭綁架斷右腿領900萬保險金 1關鍵被警拆穿自導自演!下場慘了
巴西一名男子高梅茲(Vanderley dos Santos Gomes)任職於巴伊亞雷孔卡武聯邦大學,擔任行政助理,但他不滿自身薪水低微,竟萌生歪念,精心策劃一場苦肉計,將自己右腳截肢,再向警方謊稱遭到黑幫暴力綁架、被綁匪砍斷右腳,企圖藉此詐領高達220萬英鎊(約新台幣913萬元)的巨額保險理賠。然而,其拙劣的謊言及太過精準的傷口馬上被警方與法醫識破,日前法院已依法對高梅茲判刑。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太陽報》報導,法庭文件顯示,高梅茲於2019年6月至7月期間,密集向4家不同的保險公司投保了高額傷殘險,依合約內容,若他不幸陷入永久殘疾,最高可獲得20萬英鎊(約新台幣830萬元)的理賠。未料高梅茲才投保幾週後,同年8月他就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在巴西東南部的一處村莊遭遇黑手黨綁架洗劫,且右腳當場被歹徒用開山刀殘忍砍斷。警方隨後在公路旁發現了高梅茲,並在不遠處發現他自稱被盜財物的背包,裡面有他被砍斷的右腳,並立刻將高梅茲送醫救治;但在入院僅僅幾日內,高梅茲迅速向各大保險公司提出理賠申請。高梅茲因為這起「意外」,瞬間獲得如此高額的賠償金,加上極短的投保時間以及過於巧合的遇襲時機,立刻引起了警方與保險公司的強烈懷疑。儘管高梅茲在庭審中全盤否認犯罪,其辯護律師也堅稱警方缺乏直接證據,但法醫的鑑定報告竟成為揭穿高梅茲計畫的關鍵。法醫指出,高梅茲右腳的傷口平整且切面極為精準,根本不可能是黑幫分子用開山刀粗暴砍殺所致,反而呈現出高度專業的醫療手術痕跡,證實高梅茲的右腳不是因為黑幫攻擊,完全是一場自導自演的詐保騙局。承辦此案的法務人員坦言,這是他們職業生涯中見過最詭異的詐保手段。最終高梅茲被判處2年有期徒刑,隨後獲准減刑為720小時的社區勞動服務,並科以1113英鎊(約新台幣4萬6千元)罰金。即便高梅茲多次提出上訴,但都遭到法院駁回後,他也在今年5月正式開始服刑,為自己的貪婪付出代價。
移工持假死亡證明詐領勞保? 勞保局:查獲將依詐欺、偽造文書送辦
有關媒體報導,移工請領家屬死亡給付相關議題,有越南網站聲稱能提供死亡證明,還保證政府蓋章、資料齊全,能夠以假亂真,恐成為請領破口。對此,勞保局今(18)日回應,如經發現有詐領情形,勞保局會將被保險人以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罪移送法辦。並強調,勞保局會秉持審慎的態度嚴查不法,且持續強化國外文件查核機制及跨機關合作管道等精進措施,強力防堵不法案件,以維護保險基金安全及被保險人權益。勞保局指出,現行外籍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出具外國證明文件時,勞保局皆依規定請我國駐外館處從嚴驗證,務必確認文件真偽,嚴防詐領,未來也會持續從嚴審核。如經發現有詐領情形,勞保局會將被保險人以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罪移送法辦。勞保局續指,為依法核實審查保險給付,除設有「主動勾稽」異常態樣加強查核(例如親屬年齡差距不合理、同一家屬或死者重複請領、短期間內同時申請父母死亡或同一地址集中申請等)、並與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及我國駐外館處建置聯繫窗口,協助仔細查詢與確認、強化投保單位協助辦理手續,避免不法代辦介入等多項機制外,另越南政府為因應旨揭假證件問題,已建置數位化查驗機制,可透過掃描QR Code,線上確認資料正確性。勞保局表示,為避免不法代辦業者介入,已於114年1月6日修正發布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3條規定,針對未於國內設有戶籍之被保險人,應由投保單位協助其辦理請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手續。簡單來說,外籍移工原則無法自行申請,應由投保單位協助辦理。勞保局說,目前我國駐越南辦事處於驗證文書時,已運用越南政府數位化查驗機制確認,如有異常情形,除依規定不予受理外,也會另通知勞工保險局進行列管,避免以假證件詐領給付。勞保局強調,會秉持審慎的態度嚴查不法,且持續強化國外文件查核機制及跨機關合作管道等精進措施,強力防堵不法案件,以維護保險基金安全及被保險人權益。
假死騙補助1/千元就有!越籍網站賣死亡證明 移工「賜死父母」騙補助
台灣近年缺工嚴重,大量引進外籍移工填補人力缺口,2026年移工人數已突破86萬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規定,參加勞工保險的移工,在其家屬不幸離世時能申請死亡喪葬津貼,而如今卻有越南網站販售假死亡證明,更號稱能做到真假難辨,保證政府蓋章、資料齊全,且價錢僅需幾百到上千元台幣不等,也讓雇主憂心此制度恐成移工「賜死父母」騙補助的漏洞。勞保條例第62條規定,在台灣有投保的外籍移工得享有相關福利,被保險人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3個月;被保險人年滿12歲子女離世時,發給2.5個月;倘若被保險人未滿12歲的子女不幸么亡,則發給1.5個月。而根據勞動部調查,移工投保人數約為55萬人,2025年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有1萬101件,給付金額為9億5174萬元,平均一件獲得約9.4萬元,政府用意原是讓喪家能安心處理後事、暫免於經濟之憂,在危急時刻給予人性關懷和溫暖,卻被部分不肖人士察覺「商機」,發展出「亡靈生意」。「Bao Xin Viec」假死亡證明主打「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UBND)的底本」、「確保紅印章與簽名齊全」,甚至在用途欄位直接註明「可放心拿去公證、認證,以完成財產認領與繼承手續」。(圖/翻攝Bao Xin Viec網站)記者調查,越南網站「Bao Xin Viec」乍看之下為文件代辦公司,實則是提供「代辦假死亡證明書」服務,網頁宣傳標榜「誠信、不需前往國家機關」,並主打「一條龍」服務,全越南皆可收送件的,強調能為消費者帶來「最完美、最負盛名和專業的服務體驗」。根據該網站公布的價格表與承諾,每張假證明收費大約在50萬至100萬越南盾之間(約新台幣650元至1200元),網站還列出多項保證,包含「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UBND)的底本」、「確保紅印章與簽名齊全」,甚至在用途欄位直接註明「可放心拿去公證、認證,以完成財產認領與繼承手續」。網站更提供全天候諮詢支援,以便消費者選擇合適產品並獲取必要資訊,且在1到3天就能拿到產品,還保證「絕對隱私」,甚至還有至少6個月的「售後服務」,主打安心快速、真假難辨,讓雇主擔心恐成移工騙補助的破口。知情人士透露,參加移工保險家屬死亡後,移工申請需要經過投保單位蓋章,並檢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如戶籍資料、出生證明,應為申請前最近6個月之文件)、護照及居留證影本,若移工提供的文件並非台灣政府核發,則必須先送到台灣駐外館處進行驗證,但跨國查核困難重重,加上移工家屬遠在海外,於台灣並無戶籍,也讓查證過程更加棘手,代辦假證件技術精進又讓此現象雪上加霜。台灣外籍移工已突破86萬人,是勞力市場中不可或缺的勞力,投勞保的勞工都能請領家屬死亡津貼,卻有人試圖鑽漏洞、騙補助。(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希望勞動部不要真的成為『移工部』,多為國人想想吧。」知情人士無奈表示,移工是台灣目前的重要勞動力,他們的努力和付出有目共睹,但同樣依賴移工的國家如日本、韓國和杜拜,則未將其家屬也納入照顧範圍內,希望政府能「內外有別」,並建立嚴格完善的防範機制,才能確保勞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口上,別讓良善的體制淪為外籍黑市的提款機。勞保局回應,現行外籍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出具外國證明文件時,依規定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確認文件真偽。勞保局表示,目前我國駐越南辦事處於驗證文書時,已運用前開措施認,如有異常情形,除依規定不予受理外,也會另通知勞工保險局進行列管,避免以假證件詐領給付。勞保局強調,為依法核實審查保險給付,除設有主動勾稽異常態樣加強查核、並與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及我國駐外館處建置聯繫窗口,協助查詢與確認、強化投保單位協助辦理手續,避免不法代辦介入等多項查核機制外,另越南政府為因應旨揭假證件問題,已建置數位化查驗機制,可透過掃描QR Code,線上確認資料正確性。
假死騙補助2/移工年領9.5億家屬死亡津貼 勞保局收萬件藏357件疑義
外籍移工是台灣不可或缺的重要人力,台灣勞動部給予移工比照國人的待遇,參加勞工保險的移工,在其家屬不幸離世時能申請死亡喪葬津貼,卻有越南網站看準「商機」,公然販售假死亡證明,也讓雇主擔心移工福利恐淪為外籍黑市提款機。據了解,台灣外籍移工人數現已突破86萬人,當中55萬人有加入勞保,根據勞保條例規定,在台灣有投保的外籍移工得享有相關福利,被保險人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分別可請領1.5個月到3個月不等的津貼。在2018至2024年間,外籍被保險人(含外籍配偶)請領金額合計50.1億元,每年平均7.2億元,2025年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為1萬101件,給付金額共9億5174萬元,平均一件為9.4萬元,這原是讓家屬度過難關的「救命錢」,卻被發展成商機,在網路上大賣假死亡證明。「Bao Xin Viec」的畢業證書以假亂真,還能客製大學和學位,加上學校的紅頭印章,讓人難辨真假。(圖/翻攝Bao Xin Viec網站)越南網站「Bao Xin Viec」公然提供「代辦假死亡證明書」服務,每件費用在數百到上千元不等,標榜「誠信、不需前往國家機關」,強調能為消費者帶來「最完美、最負盛名和專業的服務體驗」,還保證「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UBND)的底本」、「確保紅印章與簽名齊全」,甚至在用途欄位直接註明「可放心拿去公證、認證,以完成財產認領與繼承手續」,主打真假難辨、以假亂真。該網站服務項目更不僅於此,可說是「只有想不到、沒有辦不到」,包含各級學校的文憑、住院證明、單身證明、結婚證書,以及各種大型機具和語言證書,倘若官方查證不嚴,從生到死都能「一條龍式」的魚目混珠。越南網站看準死亡津貼「商機」,公然販售假死亡證明,也讓雇主擔心移工福利恐淪為外籍黑市提款機,希望勞保局能嚴加審核。(圖/本刊資料照)而根據勞保局統計,2025年受理上萬件外籍被保險人(含藍領、白領籍外籍配偶)喪葬津貼給付,共517件不予給付,當中357則是因證件存在疑義被退件。根據勞保局目前的行政流程,移工要申請死亡津貼,需提供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裁定書,及載有死亡登記的戶口名簿影本,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等相關證明,倘若移工提供的文件非台灣政府核發,則必須送交台灣駐外館處進行驗證,由外館針對文件內容真實性和正確性進行審核。知情人士指出,移工家屬遠在海外,在台灣並無戶籍與健保紀錄,若黑市真如其所宣稱使用「真實人民委員會的底本」進行制度性造假,查核過程將困難重重,希望勞保局能嚴加審查,別讓勞保善意成為肥羊。勞保局回應,現行外籍被保險人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如出具外國證明文件時,依規定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確認文件真偽。勞保局表示,目前我國駐越南辦事處於驗證文書時,已運用前開措施認,如有異常情形,除依規定不予受理外,也會另通知勞工保險局進行列管,避免以假證件詐領給付。勞保局強調,為依法核實審查保險給付,除設有主動勾稽異常態樣加強查核、並與移工來源國駐台機構及我國駐外館處建置聯繫窗口,協助查詢與確認、強化投保單位協助辦理手續,避免不法代辦介入等多項查核機制外,另越南政府為因應旨揭假證件問題,已建置數位化查驗機制,可透過掃描QR Code,線上確認資料正確性。
韓咖啡廳徵人遭炎上!工時「14小時59分」真相曝光 打工族拳頭硬了
韓國一間咖啡廳近日貼出的徵才公告在網路上引發熱議。由於業者刻意將員工每週工時設定為「14小時59分鐘」,僅比法定15小時門檻少1分鐘,被質疑是為了規避支付週休津貼,引發外界對勞工權益及現行制度漏洞的討論。韓媒《亞洲經濟》(아시아경제)報導,根據韓國網友在社群媒體分享的徵才資訊,該咖啡廳每週排班3天,其中週二與週三的上班時間為下午1時30分至6時30分,每天工作5小時;週四則安排至下午6時29分下班,比前兩天少工作1分鐘。如此安排後,每週總工時恰好為14小時59分鐘,低於法律規定的15小時標準。依據韓國勞基法,勞工若每週工作滿15小時以上,且完成規定工作日,雇主必須支付週休津貼。這項制度旨在保障勞工享有有薪休假權利,實際上等同於每週額外獲得一天工資。以2026年最低工資標準估算,每週工作15小時的勞工可額外領取約3萬韓元的週休津貼,一個月下來可增加超過15萬韓元收入。然而,該咖啡廳僅透過縮減1分鐘工時,便可免除支付相關費用,因此被許多網友批評為典型的「切割工時」做法。有人直言,「為了省這點錢,竟然連1分鐘都要計較」、「這種店家連消費都不想去」;也有網友質疑「如果客人突然變多,真的會準時讓員工下班嗎?」相關討論迅速在網路發酵。事實上,這類將工時壓低至15小時以下的聘僱模式,近年來在韓國並非個案。隨著最低工資持續上漲,加上週休津貼、退休金及社會保險等成本增加,不少業者選擇將工作時間控制在法定門檻以下,以降低人事支出,進而催生大量所謂的「超短工時勞工」。專家指出,每週工作14小時與15小時的勞工,實際勞動時間僅相差1小時,但兩者在待遇上卻存在明顯差距。除了無法領取週休津貼外,超短工時勞工通常也被排除在帶薪年假、退休金制度及部分社會保險保障之外,導致收入與福利大幅落後。此外,每週工時未達15小時的勞工,除了職災保險外,往往無法完整納入就業安全網。部分短期工作者甚至不符合就業保險強制投保資格,一旦失業或遭遇職場風險,保障相對不足。勞工團體認為,這種現象已逐漸形成勞動市場內部的新型不平等,加劇正職與兼職、全職與短工時勞工之間的待遇落差。針對相關爭議,勞動問題專家指出,現行制度雖然立意良善,希望透過設定工時門檻保障勞工權益,但也因此給予部分雇主規避責任的空間。當法定福利與工時門檻緊密掛鉤時,企業便可能透過調整排班方式來降低成本,反而削弱制度原本的保護效果。專家進一步表示,週休津貼制度誕生於全職工作為主流的年代,但隨著平台經濟、兼職工作與彈性工時日益普及,勞動市場結構已發生重大改變。若仍以單一工時門檻作為福利保障依據,恐難以反映現代就業型態的需求。因此,近期韓國社會也出現要求改革週休津貼制度的聲音。有學者主張,未來可考慮建立以實際收入或工作比例為基礎的保障制度,讓兼職與短工時勞工同樣獲得合理保護,避免勞工權益因「差1分鐘」而出現巨大落差,也讓制度真正發揮保障勞動者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