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行賄罪
」 賄選 謝典霖 候選人 謝新隆 里長
謝典霖父子涉行賄雙雙遭押 柯文哲滿頭問號籲司法勿雙標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捲入議會餐敘涉賄案,檢方追查期間另發現謝典霖等人涉嫌多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除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外,也涉及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彰化地院審理後,裁定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羈押禁見,母親鄭汝芬則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對此,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19)日受訪時表示,自己並不知道事情真相如何,但以個人經驗而言,對於台灣的司法是完全失去信心,並強調司法不應雙標。整起案件源於,謝典霖今年6月在彰化縣議會舉辦餐敘,檢方後續介入調查,認為謝典霖等人涉嫌以公款辦理餐會賄選,並在偵辦過程中另發現數次涉嫌詐取公款私用的情形,因此朝選罷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偵辦。法院認為,謝典霖、謝新隆對相關共犯及證人具有高度影響力,可能影響證述,因此裁定父子羈押禁見,全案目前仍在偵辦中。柯文哲則質疑,謝典霖究竟做了什麼事情,「坦白講是請客,然後現在變成是貪污?」他表示,如果未來相關案件都採取相同標準處理,「那也可以」,但台灣過去不是沒有選舉,未來也不會沒有選舉,因此案件認定標準應該講清楚。他並表示,自己的意見很簡單,就是司法不要雙標,因為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應當被人民信任。他進一步表示,這次究竟要將謝典霖案視為特例,還是未來相關案件都採取相同方式處理,標準應該說明清楚,再度強調「不要雙標就好了」。
謝典霖父子涉賄選遭羈押看守所編號曝光 宵夜嗑泡麵早餐吃光光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人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16日遭檢調搜索傳喚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謝家3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謝新隆、謝典霖父子遭收押禁見,鄭百萬交保,父子倆編號分別為0055、0056,2人入所首日情緒平穩,謝典霖宵夜時還吃泡麵充飢,早餐的草莓饅頭、麥茶也全數吃完。據了解,彰化縣議會6月23日舉辦餐會,在現場席開十多桌,邀請溪湖地區政界人士參加,疑似是吃「選舉飯」為謝典霖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造勢,彰化地檢署16日傳喚謝典霖與父母謝新隆、前國民黨立委鄭汝芬和陳貞妃等20人到案說明,訊後聲押謝一家三口和服務處劉姓幹部、議會黃姓幹部等5人,謝典霖父子則被裁定羈押。謝新隆、謝典霖於18日凌晨被送到彰化看守所,編號分別是0055、0056,謝典霖入所後隨即表達飢餓難耐,所方提供泡麵充飢,早餐則是草莓饅頭和麥茶,2人也全數吃光。而父子倆分屬不同牢房,謝新隆有6位舍友,謝典霖則是一位,高機率為毒酒駕或詐欺犯,2人則是情緒平靜,睡眠狀況正常、沒有異樣。
謝典霖涉議會宴客案遭羈押禁見 母親鄭汝芬100萬元交保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及議會宴客及疑似挪用公款案件,彰化地方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並移送彰化看守所;母親鄭汝芬則獲准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18日凌晨辦妥交保手續後離開。案件起因於謝典霖今年6月間在彰化縣議會席開10多桌,宴請溪湖地區民代候選人,由於謝典霖的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也涉及案件,引發餐會是否與選舉輔選有關的質疑。彰化地檢署介入調查後,除追查餐會是否涉及投票行賄,也發現部分被告疑似以不實名目申領公款,再將款項挪作私人使用。檢方指出,案件由檢察官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偵辦,並向彰化縣議會調閱相關資料。專案人員持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執行搜索,同時查扣相關文件及物證,進一步釐清餐會經費及相關公款的申領、使用情形。經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為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會人員等5人,涉嫌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並有逃亡、滅證,以及與共犯、證人串供之虞,認為具有羈押必要,因此當庭逮捕5人,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為,謝典霖、鄭汝芬、謝新隆、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等5人,涉及貪污、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及賄選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法院17日晚間陸續作出裁定,其中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遭羈押禁見,2人隨後移送彰化看守所。至於同案的劉姓服務處秘書及黃姓議會法制室主任,法院分別裁定以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鄭汝芬則被認定沒有羈押必要,獲准以100萬元交保,同樣受到限制住居處分。鄭汝芬18日凌晨完成交保程序後走出彰化地檢署,現場已有親友等候。她現身後隨即被親友圍住,有人詢問是否感到委屈,鄭汝芬在親友陪同下快步走向座車。面對媒體追問案件相關問題,她全程沒有進一步說明,只簡短說了一句「謝謝」,隨後搭車離去。另外,謝典霖表姑、國民黨彰化縣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等7人,檢方認為涉及投票行賄罪嫌,但目前沒有羈押必要,因此分別諭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在訊問後請回。
快訊/辦餐會涉賄選 謝典霖父遭羈押禁見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人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16日遭檢調搜索傳喚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謝家3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謝新隆稍早羈押禁見,謝典霖、鄭汝芬持續訊問中。
謝典霖涉餐會賄選案遭聲押 魏平政還原當天:敬酒不到10分鐘就離開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今年6月23日在縣議會舉辦餐會宴請溪湖鎮民,遭檢舉疑似涉及「請吃選舉飯」,彰化地檢署分案偵辦後,認為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前立委鄭汝芬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當天同樣曾到場的國民黨彰化縣長參選人魏平政今(17)日還原過程,表示自己僅應邀前往拜訪,在場多數人都不認識,逐桌敬酒後停留不到10分鐘便離開,並強調案件仍應遵循無罪推定原則。針對謝典霖遭檢方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魏平政受訪表示,在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前,都應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不應過度解讀目前的司法程序。他認為,羈押屬於刑事程序中的強制處分,案件仍應交由司法釐清,希望外界尊重司法、毋枉毋縱。談及6月23日餐會,魏平政表示,當天原本正在進行拜訪行程,期間有熱心選民告知議會內有餐會,若有空可以前往。由於當時自己宣布參選僅一個多月,行程與地方人脈都仍在建立,只要得知有公開拜訪、接觸地方人士的機會,就會盡可能前往。魏平政說,自己抵達餐會現場後,在場人士大多不認識,僅認識議長謝典霖,就連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也不太熟悉。他在現場逐桌敬酒後便離開,整個過程停留不到10分鐘。至於謝典霖涉案是否可能衝擊年底彰化縣長選情,魏平政表示,選舉最終仍要靠自己全力以赴,不論謝典霖目前面臨什麼司法狀況,他都會按照既定步調爭取選民支持,「還是要靠自己一隻手一隻手握、衝選票」。
吳音寧2個月前曾點名!謝典霖「議會內宴客」涉賄選遭聲押 國民黨籲檢:謹守政治中立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在縣議會舉辦餐會引爆賄選疑雲,檢方訊後認定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5人涉嫌投票行賄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案情持續延燒之際,國民黨今(17)日也出面質疑偵辦過程,文傳會主委陳以信點名,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早在2個多月前公開質疑這場餐會,要求彰化地檢署說清楚啟動偵辦的具體依據,究竟是掌握事證,還是「政治人物一指控,檢調就出手」。今年6月間,謝典霖在彰化縣議會席開10多桌,替投入溪湖鎮長選舉的姑姑陳貞妃助選,當天包括部分溪湖里長、代表、農會幹部等地方人士都曾到場。吳音寧後來便曾公開質疑,並將矛頭指向餐會經費來源,追問究竟是謝典霖自行出資,還是使用議長特支費。他甚至質疑相關作法可能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彰化縣議會事後則澄清,活動僅是地方仕紳交流餐敘,餐費未動用議會預算、議長特別費或其他公務經費。隨著檢調如今大動作搜索、約談並聲押謝典霖等人,陳以信質疑,吳音寧公開指控後,彰化地檢署隨後分案偵辦,檢方有必要對外說明啟動偵辦的依據。他追問,檢方究竟是掌握具體事證後依法展開調查,還是政治人物提出指控,檢調就隨即出手。陳以信強調,國民黨尊重司法,但在法院判決確定前仍應堅守無罪推定原則,查賄不應區分藍綠,司法更不能帶有政治色彩。他要求檢調以一致標準辦案並謹守政治中立,不能淪為任何政黨打擊政治對手的工具。
涉開10多桌請吃「選舉飯」為表姑賄選 謝典霖與父母當庭逮捕遭聲押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人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16日遭檢調搜索傳喚到案,檢方複訊後認為謝家3人涉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據了解,彰化縣議會6月23日舉辦餐會,在現場席開十多桌,邀請溪湖地區政界人士參加,疑似是吃「選舉飯」為謝典霖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造勢,但陳貞妃當時尚未領表,直到4日選舉登記截止,出席者有多位具參選人身分,檢調於是展開調查。彰化地檢署16日見時機成熟,指揮調查局兵分9路,傳喚謝典霖與其父母謝新隆、前國民黨立委鄭汝芬和陳貞妃等20人到案說明,經檢方複訊,認為謝一家三口和服務處劉姓幹部、議會黃姓幹部等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已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貞妃等7人則是萬到1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訊後請回。
彰化議會餐會疑涉賄選 謝典霖一家3人遭聲押、陳貞妃等7人交保
彰化縣議會今年6月23日舉辦餐敘,遭外界質疑涉及選舉宴客,彰化地檢署昨(16)日指揮調查局人員偵辦,搜索9處並查扣相關證物。檢方訊後認定,國民黨籍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及其父母謝新隆、前立委鄭汝芬等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目前由彰化地方法院裁定中。彰檢先前證實,案件源自6月間彰化縣議會餐敘爭議,經查訪及調閱資料後展開偵辦。據了解,檢調此次共傳喚20人到案,除謝典霖、謝新隆及鄭汝芬外,另有服務處劉姓幹部、議會黃姓幹部,共5人遭檢方聲請羈押。國民黨籍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以及黃姓、陳姓等7名政治人物,則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請回。整起案件源於6月23日在彰化縣議會舉行的一場餐會,當天席開10多桌,與會者包括溪湖地區地方人士及政治人物。外界當時質疑,餐會可能與謝典霖替投入溪湖鎮長選舉的表姑陳貞妃輔選有關。彰化地檢署在爭議發生後分案調查,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蒐證。由於餐會舉辦時,年底地方選舉尚未進入正式候選人登記階段,但隨著本月4日登記截止,當天多名出席者已具有參選人身分,餐敘是否涉及以飲宴方式換取選舉支持,也成為檢調釐清重點。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7月1日曾公開質疑,這場席開10多桌的餐會是否為陳貞妃助選,並追問相關餐費究竟由誰支付。當時謝典霖方面表示,活動是地方人士參訪議會後的交流餐敘,相關費用由服務處支應;彰化縣議會則表示,餐會並未使用議會預算、議長特別費或其他公務經費。隨著檢調16日大動作搜索、約談,案件進一步進入司法程序。謝典霖等遭聲押人士是否涉及投票行賄,以及餐會的經費來源、邀宴目的與選舉之間是否存在對價關係,仍有待法院裁定及檢方後續調查釐清。
彰化議長謝典霖涉投票行賄遭聲押 彰檢帶回20餘人、5人聲押
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月間有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遭質疑是為姑姑、溪湖鎮長候選人陳貞妃輔選。彰化地方檢察署今(17)日指出,嗣經檢察官訊問,認定被告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長秘書等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具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彰化地檢署表示,彰化縣議會於今年6 月間有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引發爭議,該署即分案由檢察官偵辦,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調查官向彰化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後,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至被告住居所等 9處執行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彰化地檢署指出,嗣經專案團隊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長秘書等5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具羈押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另其他共犯,陳○妃、黃○惠、陳○姬、黃○珠、陳○源、邱○豐、陳○龍等其他共犯,雖同樣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但無羈押必要,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均請回。彰化地檢署呼籲鄉親共同守護彰化最乾淨、最民主的選風,對於鄉親所提出的每項寶貴賄選情資,不論是餐敘、旅遊、禮品、現金等各種型態的賄選行為,彰化地檢署均將秉持「查察無死角、究責無期限、執法無上限」之態度,積極深入蒐證,期可攜手全體彰化鄉親,共同守護民主選舉的核心價值。
辦「父親節義剪」請吃50元豆花 新北里長參選人涉賄選10萬交保
新北市泰山區陳姓里長參選人為拉攏選民、爭取選票,涉嫌在選區內假借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名義,除提供免費剪髮服務,更招待民眾享用每份約50元的豆花甜品,企圖藉此變相行求賄賂,檢警接獲檢舉後展開調查,於14日持搜索票前往該參選人住處搜索,並約談被告及相關證人共11人到案,訊後欲之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該里長參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諭知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調查,陳姓里長候選人為尋求選民支持,涉嫌在選區以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為名,提供免費剪髮,並招待部分民眾食用每份價值50元的豆花,以此方式行求賄賂。新北地檢署獲報後旋即指派檢察官方鈺婷,指揮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並14日執行搜索該里長候選人住處,通知被告及相關證人共計11人到案說明。 檢方訊問後,認該里長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爰諭知該里長候選人以1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人員均請回。 新北地檢署呼籲,選舉應回歸候選人政見、理念及服務能力之良性競爭,任何藉由贈送財物、提供免費服務或其他利益爭取選票之行為,均可能觸犯選罷法相關規定。選舉期間,檢方將持續密切掌握各類賄選情資,對於任何可能影響選舉公正之不法行為,均將積極查辦、依法究責,杜絕賄選歪風,共同維護乾淨、公平之選舉環境。
壽宴免費吃還發禮品紅包 秀林鄉長夫妻涉行賄雙雙收押
花蓮縣發生疑似賄選案國民黨籍現任秀林鄉長王玫瑰因任期屆滿轉戰花蓮縣議員,其丈夫、退休警察胡智民則接棒登記參選秀林鄉長,但夫妻倆涉嫌以免費餐會、致贈禮品及發放現金等手法向選民行賄,檢方8日兵分多路逮捕2人,以及小太陽關懷協會徐姓負責人,複訊後向法官聲押獲准。檢警調查,胡智民疑於3月間舉辦60歲生日壽宴,免費招待轄內具投票權的選民吃大餐,席間還屢屢出現政治語言;4月間更進一步以「村長、村幹事交流參訪」名義組團帶選民出遊,期間還發放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現金紅包。檢方目前掌握的具體行賄事證涵蓋現金、禮品及免費餐飲招待,其中現金賄款約為每人每次1000元至2000元不等,免費餐會目前查到至少1場,究竟有多少選民涉案收賄,檢方正全面清查擴大偵辦。而秀林鄉境內設有礦區、水泥廠及和平電廠等大型產業設施,公所每年能獲撥高達上億元的地方回饋金,檢調懷疑鄉公所以公益名義,將回饋金暗中撥予小太陽關懷協會,再由徐姓負責人將這筆公款挪用,替王玫瑰與胡智民辦理餐會宴請選民。全案除涉及違反選罷法外,是否牽涉重大貪瀆及不法挪用公款等罪嫌,檢調正深入追查釐清。花蓮檢調8日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兵分8路前往秀林鄉公所及相關被告住居所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逮捕3人,檢察官複訊後,認定王玫瑰、胡智民及徐姓負責人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9日下午裁定3人全部收押禁見,其餘被告則諭知請回。針對參選人遭收押,花蓮縣選委會表示,目前已完成參選人資格審查並呈報中選會,現階段參選資格暫不受羈押影響;至於王玫瑰現任鄉長職務,花蓮縣政府表示待收到法院正式公文後,將依法迅速辦理代理鄉長派代作業。
控違法提供免費茶會宣導反罷 民進黨赴北檢告發黃建賓
民進黨指出,國民黨台東立委黃建賓疑似邀集民眾出席免費下午茶會,提供每人價值250元的下午茶,呼籲與會民眾不同意罷免黃建賓案,已明顯涉犯違反選罷法。民進黨發言人吳崢今(25)日由房彥輝律師陪同,前往北檢告發黃建賓違反選罷法。吳崢要求黃建賓向民眾說清楚,免費的茶會是由誰主辦,由誰付款;房彥輝律師說,免費茶會已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疑,請求檢方依法偵辦查明真相,遏止歪風。吳崢指出,對於台東立委黃建賓疑似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案件,前來北檢告發。根據罷免團體及地方所回傳相關消息指出,黃建賓於6月3日在台東娜路彎大酒店舉辦下午茶會,當天有許多民眾出席;同時,相關訊息直指,出席民眾是被接受招待出席下午茶會,即免費用餐,且此並非只是單純聯誼性質茶會,活動上明確出現許多支持黃建賓的訴求,呼籲與會民眾表達不同意罷免黃建賓案,事證已相當明確。吳崢說,綜整相關事證,第一,茶會有招待民眾用餐的事實;第二,在茶會上,有要求民眾支持不同意罷免黃建賓案,已明顯構成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關於犯意聯絡、對價關係的成立,就此,今天偕同律師所整理的事證,一併向檢方告發。吳崢表示,對於所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情事,具體向立委黃建賓提出二項質問,其一,這場活動誰是幕後的主辦者,由誰找來民眾出席這場反罷活動?其次,此場活動的餐費用誰付款買單?要求黃建賓直接清楚向人民交代,並接受司法調查。房彥輝指出,從掌握的相關事證,本案涉及免費提供給選民用餐,並利用這樣的場合宣導反罷免、支持黃建賓的訴求,明顯已動搖選民的投票意志,影響投票的公正性,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投票行賄罪的嫌疑,因此,陪同發言人提出告發,請求檢方依法偵辦查明真相,以遏止此種歪風。
柯文哲3千萬不夠看!政界「交保金TOP5」出爐 他付16.1億交保破天荒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他涉嫌於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到840%,涉嫌獨厚威京集團損害市民利益,台北地檢署昨(26日)偵查終結,依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4罪將他起訴。台北地院今(27日)清晨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稍早他也面露微笑步出北院返家了。回顧台灣歷往犯罪記綠,其中以天價16.1億交保金居冠的就是「他」,而政治圈交保金排行榜也出爐。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遭起訴,並求刑28年6個月,法官以3000萬元諭知交保,並限制住居,然而在政治人物交保金排行中,柯文哲僅位列第二,政壇「交保金額TOP5」排行榜如下:TOP1:時任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他於2012年捲入6300萬元的貪污案,遭台北地院裁定以5000萬元交保。TOP2: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文哲今年遭爆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兩大弊案遭起訴,法官裁定3000萬元交保。TOP3:行政院前副院長鄭文燦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裁定以2800萬元交保。TOP4:南投前縣長李朝卿李朝卿涉嫌收取災修工程回扣,遭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法院裁定以2000萬元交保。TOP5: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賴素如於2013年捲入雙子星開發弊案,遭依貪汙罪嫌起訴;蕭景田則是替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買票,被依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起訴;應曉薇捲入京華城容積率弊案,依收賄、洗錢等罪起訴,3人均以1500萬元交保。另外,若單以交保金額來看,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捲爭議油案,締造台灣司法有史以來最高交保金,金額高達16.1億元;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則以5億5000萬元交保金位居第二;第三名則是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均被裁定以4億元交保。其中,朱國榮去年因「棄保潛逃」已遭列通緝犯,據悉他一路逃往菲律賓、萬那杜,最後現身在俄羅斯首都莫斯科,不過至今仍未落網。
花蓮鳳林鎮民代表候選人 贈水果及現金2000買票!6萬元交保
花蓮縣鳳林鎮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為能順利當選,涉嫌到選區贈送水果或價值2000元的等價商品給選民,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投票行賄罪,而檢方認為無羈押必要,因此將石男以6萬元交保。據了解,鳳林鎮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親自贈送水果及2000元的等價商品向選民買票,遭舉發後,檢方持搜索票至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的住處及工作室等3處進行搜索,將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及收賄民等8人傳喚到案說明。檢方認定石姓鎮民代表候選人因涉嫌向選民買票,觸犯罷免法中的投票行賄罪,卻無必要羈押,以6萬元交保。另外,鳳林鎮詹姓鎮民代表候選人因涉嫌以西瓜和2000元現金向選民行賄,遭舉發後,由檢方傳喚詹姓、鍾姓椿腳和受賄選民等20人到案說明,其中鍾姓樁腳以10萬元交保,詹姓樁腳則在羈押後以30萬元交保,全案已偵查終結,檢方於昨日依選罷法起訴詹姓鎮民代表候選人。
嘉義縣再傳2賄選!村長2000元1票 以3萬元交保
嘉義縣昨日再度查獲2起現金賄選案,竹崎鄉某村長及林姓樁腳涉嫌以2000元1票的方式賄賂選民,檢方訊後將2人分別以3萬元交保,另外西區某議員候選人的蕭姓樁腳因以1000元1票的方式買票,遭聲請羈押獲准。嘉義地檢署表示,昨日嘉義縣調查站查獲竹崎鄉某村長和其林姓樁腳,涉嫌以2000元1票的方式進行賄賂,因此遭檢方帶回訊問,檢方認為2人雖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投票行賄罪,但無羈押必要,因此要求2人分別以3萬元交保,其餘3名到案選民回去。另外嘉義市調查站查獲西區某議員候選人的蕭姓樁腳因以1000元1票的方式向選民買票,因此在經過連夜偵訊後,認定蕭姓樁腳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投票行賄罪,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其餘8名到案選民回去。
宜蘭再見現金買票!查獲40萬賄款 遭檢方收押禁見
宜蘭縣再見2現金買票,頭城鎮某鎮長候選人的鄭姓及蕭姓樁腳涉嫌以每戶3000元的金額向選民賄賂,遭檢舉後,賄選團隊成立專案小組,前往其住處查獲40萬6800元賄款,因此遭檢方收押禁見。據了解,鄭姓及蕭姓婦人,涉嫌以以每戶3000元的金額向更新里一帶買票,檢警獲報後於18日下午至其住戶搜索,共查出40萬6800元賄款,因此確認其觸犯罷免法中的投票行賄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另外於壯圍鄉,張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及其藍姓樁腳,涉嫌以1000元1票的方式進行賄賂,昨日遭專案小組前往進行搜索,並將其拘提到案,於訊後認定因違反選罷法中的投票行賄罪,將張姓候選人及藍姓樁腳2人,分別以20萬元與10萬元交保候傳。
宜蘭村長夫婦以溫泉米賄選 分別依2萬及5萬元交保
宜蘭縣員山鄉的某朱姓村長候選人夫婦,涉嫌以6公斤價值250元的溫泉米向選民賄賂,遭到舉發,檢察官複訊後,分別將2人依2萬元和5萬元交保,選民到案說明後飭回。據了解,員山鄉的某朱姓村長候選人,請妻子將6公斤價值250元的溫泉米送給選民,藉此希望能高票順利當選,涉嫌賄賂選民,遭舉發後,昨日由專案小組啟動調查,於3位選民的屋內分別查獲2包白米,和1包吃完的空袋,證據確鑿,因此請朱姓村長候選人夫婦及選民到案說明。經檢方複訊後,認定朱姓候選人夫婦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投票行賄罪,犯嫌重大,然無羈押必要,夫婦2人分別依2萬元及5萬元交保,選民訊後被飭回。
台南首度查獲市議員候選人涉「現金買票」 1.5萬買1票遭聲押
九合一選舉投票日倒數中,台南市首度查獲市議員候選人涉嫌現金買票案!某山地原住民選區市議員候選人,涉嫌以每票1萬元至1.5萬元的高價向選民賄選。檢警昨天持搜索票執行搜索,並拘提市議員候選人及其助理2人,還傳喚鍾姓等17位選民到案後,今天凌晨向法院聲押候選人。據了解,此次台南市山地原住民議員候選人,共有:賴惠美、施余興旺、伍宗康等3人。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日前接獲檢舉,指台南市議員第13選區(山地原住民區)某市議員候選人行賄選民,經掌握具體事證後,12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新營警分局、永康警分局、警六分局、南檢黑金組檢察事務官,持搜索票前往候選人競選總部等處所執行搜索,並拘提市議員候選人及其助理2人,以及傳喚鍾姓等17位選民釐清案情。檢察官偵訊後,認定該名市議員候選人於9月至11月間,涉嫌以每票現金1萬元至1萬5000元不等的代價,行賄具有山地原住民選舉權的選民,企圖以此影響選舉結果,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之虞,於13日凌晨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南檢檢察長葉淑文強調,查賄團隊已全體動員,將持續嚴查賄選情事,展現反賄選的決心,對於任何選舉不法情事均會積極查辦,也呼籲民眾若曾接獲候選人直接或透過他人賄選或任何不法情事,請以電話、傳真、寄信、電子郵件等方式檢舉,並盡量留存證據,檢舉賄選因而查獲獎金最高可達1000萬元,且檢舉人身分絕對依法嚴加保密。
頭城里長為拚連任買票賄選!每票1000元 20萬交保候傳
宜蘭頭城鎮拔雅里72歲的林姓里長被查出,其為了爭取連任,涉嫌以每票1000元現金的方式賄選;檢警獲報後也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於10日發動搜索後,將林男拘提到案,諭令其20萬元交保候傳。初步了解,該名里長候選人以每票1000元現金的方式,尋求選民支持,並有收受選民到案表示已收受4000元現金。檢警獲報後於10日進行搜索,將候選人拘提到案,認為林有羈押理由但無羈押之必要,依選罷法投票行賄罪,諭令林男20萬元交保候傳。
東勢鄉代候選人涉買票遭羈押禁見 雲林地檢持續嚴查厲辦賄選
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東勢鄉鄉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買票案件,通知戴姓候選人及可疑樁腳、受賄民眾共17人到案,經訊問後,認為戴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交付賄賂罪嫌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准羈押禁見。雲林地檢署10日表示,本案戴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於登記參選後,以每票現金1000元的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的選民交付賄賂,並請求投票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警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9日陸續通知候選人、樁腳、選民到案說明及接受訊問,受賄選民自動繳回現金不法所得1萬元,被告戴嫌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其餘人等則請回。地檢署呼籲,向有投票權人行賄買票涉犯賄選重罪,賣票收賄亦有刑責,時值選舉期間,本署投入大量人力查察賄選,更將於選舉前2日派遣檢察官進駐賄選熱點的警分局,成立機動查賄隊伍進入村里,貼地查察,嚴查厲辦,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