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
」 欠稅 行政執行署 管收 酒駕 罰單
合資買房沒做這4件事 賠了房產更壞了關係
房價逐年升高,「獨資」買房困難重重,因此許多人會選擇與親友合資買房,但容易因為「不想打壞關係」而不做正式的紀錄。殊不知最能摧毀關係的,反而是這些模糊地帶。踏取國際開發協理藍德義根據實務上常見的三種買房合資情形分析:情侶、手足、夫妻。並且給予「四個合資買房錦囊」,了解不同情況可能延伸的問題,再從頭規劃保障雙方權益。情侶買房問題最常發生在分手後,如:男方出錢,房子登記女方名下,分手時女方認定「贈與」,男方堅持是借名登記;或是登記在男方名下,但實際上女方也付了一半頭期款。倘若分手時一方拒絕承認,最後也只得鬧上法院。打官司除了舉證困難、纏訟耗時傷神,且情侶關係缺乏法律地位,如果沒有保留沒有持分記錄、契約、金流證明,最後都可能什麼都拿不回來。此外,很多人年輕時以為「親戚麥計較」,跟兄弟姐妹合資買房最安心,但實際上手足糾紛往往最難解。例如:婚後配偶容易有加入使用權的爭議;或是有人想轉賣、出租、有人不想搬;有人突然有變故而拒繳貸款;個別債務問題也恐牽連整間房產導致被查封或假扣押。甚至其中一方偷偷拿房子增貸,另一方連帶風險一起背。家人買房最大的盲點是:大家以為不會計較,但真正涉及幾百萬後,比任何關係都計較。專家建議合資買房登記時,可優先留意這四件事,保護資產權益。(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至於夫妻買房看似穩定,實則佈滿地雷。很多夫妻認為「我們是一家人」就不用講清楚。所以不在意持分、不保留金流紀錄、不談清楚權利義務。但「離婚不是一人一半」,台灣法律是「剩餘財產分配制度」,法院通常要求舉證出資比例、房子登記在誰名下、婚前買還是婚後買、婚後是否共同償還貸款等,而這些都需要有證明文件佐證。不管你們是哪一種類型的合資買房,只要是單獨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藍德義都建議可以參考下面四種實用方式來保障、加固自己的權益:「一、訂定契約」:白紙黑字簽訂出資協議書,明確註明出資比例並約定持分比例,除了大筆的頭期與貸款費用外,且明定出售分潤條款,可進一步辦理公證。「二、保留紀錄」:保留所有的匯款及轉帳紀錄,別忘了整修裝潢費用、房屋產險、管理費、房屋稅、地價稅等細節的費用證明單據等,避免因單純現金支付而缺少金流證據。「三、預告登記」:保障沒有房屋登記的那一方,防止所有權人未經同意處分房產(如贈與、出售、增貸)等,但無法防止房屋被法院判決徵收或強制執行。「四、信託」:尤其是當金額高、關係較多且複雜(如多名手足買房)時,可考慮信託方式,處分需經過所有人同意,任何人不能擅動房產。需支付信託簽約費用、每年的管理費(約為信託財產總價值的0.2~0.5%,假設合資購買2,000萬的房,則每年約需支付4-10萬元。)如修改契約內容,則需額外的契約修改費。最好的方式永遠是:在關係最好的時候,先想好「如果變不好,要怎麼處理」。寫清楚不是不信任,而是保護關係。預告登記、持分約定、信託,看起來麻煩,但能讓你們以後少掉十倍的痛苦。感情會變、收入會變、家庭會變,但法律不會為誰改寫。真正能保護一段關係的,不是承諾,而是清楚的權利義務。*轉載不得修改內文及必須標明出處來源於《踏取國際開發》
婦人攜帶「豬肉草仔粿」入境遭罰20萬 拒繳後新北分署強制執行清償
一名旅居台北的60多歲陸籍配偶,因從大陸返台時攜帶含豬肉餡的草仔粿遭罰20萬元,卻遲未繳納,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後,執行人員查扣其銀行帳戶、薪資債權並多次聯繫協調,最終促使義務人於11月14日一次繳清罰鍰,結束這起非洲豬瘟防疫裁罰的強制執行程序。該名黃姓婦人今年6月返台時,受友人請託攜帶4片草仔粿入境,邊境檢疫人員查驗後發現內餡含豬肉成分,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遭裁罰20萬元。但她逾期未繳,案件於9月移交新北分署強制執行。新北分署受理後立即啟動財產調查,10月扣押義務人帳戶,卻僅查得2,730元;其後再扣押她任職養護中心的薪資債權,卻因義務人已提前離職而無法執行。確認義務人已無其他可供執行財產後,執行人員主動與黃婦聯繫,要求提出清償方案。黃婦向執行人員解釋,當時不知草仔粿含豬肉,才會誤觸法令。執行人員則重申裁罰已確定,若不儘速處理恐面臨進一步強制措施。她在了解後續風險後,向同鄉友人籌措款項,最終於11月14日一次繳清20萬元罰鍰。新北分署提醒民眾,入境切勿接受請託,攜帶來源不明或可能含動物性成分的食品,以免遭重罰,也呼籲民眾面對法律責任要及時處理,避免因拖延衍生更多財務壓力。
川普爆氣開嗆BBC!痛批造假剪輯「誤導全球觀眾」 揚言提告索賠最高50億美元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批評英國廣播公司(BBC)在紀錄片《Panorama》中對其2021年1月6日演說內容進行誤導性剪輯,造成觀眾誤認其煽動暴力。他宣布,最快下週將正式對BBC提起訴訟,索賠金額介於10億至50億美元之間(約新台幣320億元至1,600億元)。川普怒批BBC腐敗且製作手法超越假新聞。根據《太陽報》與BBC報導,川普14日於總統專機「空軍一號」上受訪時表示:「我們會控告他們,金額在10億到50億美元。我認為我必須這麼做,因為他們作弊,改變了我說的話。」他強調BBC的行為是「前所未見的造假」,並批評:「這不是假新聞,這是腐敗新聞。」另外,川普在接受英國GB News節目主持人貝芙.特納(Bev Turner)訪問時指出:「他們說這是無意的,但這不是道歉。你不能對一場全球性的錯誤只用『無心』輕描淡寫帶過。」川普痛批此舉為「極其惡劣的造假」,並質疑BBC是否曾以同樣方式對待其他政治人物。他表示:「如果不提出訴訟,這樣的事情還會發生在別人身上。」BBC紀錄片《Panorama》被指剪接川普2021年演說,造成觀眾誤認其煽動暴力。BBC對此已發表聲明承認錯誤。該聲明指出,《Panorama》節目播出的片段,剪輯自川普1月6日長達一小時的演講,但未標示為非連續內容,使觀眾誤以為他連貫呼籲支持者採取激進行動。BBC表示:「節目不會再以原形式於任何平台重播」,並向川普發出正式致歉信。不過,BBC同時聲稱該片段僅在英國地區播放,未於美國平台播出,且節目中也有呈現支持川普的觀點,不構成惡意誹謗。BBC發言人表示:「我們誠摯對這段影片的剪輯方式表達遺憾,但我們強烈不同意有任何誹謗成立的依據。」川普律師指出,BBC錯誤報導導致重大聲譽損害,已要求全面撤片與賠償。據悉,川普的律師團隊已要求BBC全面撤下節目,公開道歉,並支付賠償金。律師艾雷杭卓.布里托(Alejandro Brito)表示,這段錯誤訊息造成「重大的財務與聲譽損害」,且透過各大媒體平台迅速擴散,影響全球數千萬觀眾。此次爭議也導致BBC高層動盪。BBC總裁提姆.戴維(Tim Davie)與新聞部主管黛博拉.特納斯(Deborah Turness)雙雙請辭。BBC主席薩米爾.沙阿(Samir Shah)亦另行向白宮致函致歉。除了《Panorama》,另一BBC節目《Newsnight》亦遭揭露於2022年播出類似剪輯手法。節目中將川普演講中「我們要走向國會大廈」與「我們會戰鬥」片段剪接連接,旁白更以「然後他們真的開始戰鬥了」描述,進一步加深誤解。對此,前白宮幕僚長穆瓦尼(Mick Mulvaney)受訪時指出:「這些語句在演講中相隔很遠,節目卻剪成一段,讓人誤解他煽動暴動。」英國改革黨領袖奈吉爾.法拉奇(Nigel Farage)則呼籲政府全面改革BBC體系,任命具企業改革經驗的領導人接管,並警告:「若不徹底整頓,未來恐怕會有大量民眾拒繳電視執照費。」川普律師指出,BBC錯誤報導導致重大聲譽損害,已要求全面撤片與賠償。(圖/翻攝自X,BBC Breaking News)
宜蘭女欠稅「六位數」拒繳慘了 哈雷遭查封法拍
林姓女子因積欠勞健保及綜合所得稅約46萬逾元未繳清,上月30日遭到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祭出鐵腕,查封其排氣量1200c.c哈雷紅牌重機,並移置保管,若後續未清償稅務,重機恐依程序遭法拍。據了解,林女在台北經營一間餐飲店,收入頗豐經濟上並無困難,有繳清稅務之能力,今年2月申請分期繳納稅務,卻未依約如期繳付分期款項,後續催繳態度消極。宜蘭分署會同羅東稽徵所上月30日前往林女五結鄉住處,於附近找到其重機,當場查封移置保管,後續若不積極處理,恐強制執行法拍程序。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應誠實面對公法債務,及時清償欠款或主動辦理分期,以保障自身權益,避免財產遭強制執行。
小三通陸客藏肉鬆麵包闖金門 拒繳20萬罰金下場曝光
董姓男陸客身上暗藏6顆肉鬆麵包,19日搭船從金門小三通水頭碼頭入境通關,由於肉鬆麵包數量眾多、且重量約1公斤,經過X光機掃描下現形,立即遭金門海關查獲。董男不但不配合防檢宣導,更不願繳交多達20萬元罰鍰、還在現場喧鬧與防檢人員爆發口角爭執,被海關以原船遣返回福建廈門,5年內不得再入境。據悉,董姓陸客居住廈門鼓浪嶼,與金門古崗村董氏家族頗有淵源,19日與母親、弟弟經小三通搭船抵達金門。此行受金門縣文化局邀請準備參加20日「董允耀洋樓」修復落成典禮,臨行前董母交代帶肉鬆麵包方便於行程中食用,因他尚未吃完,才攜帶麵包入境,不慎誤觸法令。知情人士指出,董男的行李裡塞著肉鬆麵包,他明知不能攜帶肉類製品入境、卻未事先向海關申報,已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被查獲後,他又於現場喧鬧,吆喝「要把麵包吃掉」,更與海關人員吵得不可開交,最後遭移送防檢局開罰20萬元。知情人士說,,董男遭開罰後,第一時間打電話向文化局求救,由於證據確鑿,董男亦不願繳交罰金,最後依往例,以原船遣返回廈門,5年不得再入境;董母與胞弟則自行入關,繼續原規畫的金門行程。海關與防檢單位強調,為守護我國豬農及國人食安,將持續嚴格落實邊境查驗措施。並呼籲民眾,凡自大陸經小三通入境國門,一律禁止攜帶任何肉類及其製品、與含肉加工食品,切勿因疏忽或心存僥倖,否則不僅恐面臨高額罰款,還可能失去入境資格,得不償失。
住發處出奇招!桃園社宅「欠租就鎖門禁卡」 成功追回近300萬房租
桃園現有中路二號等14處社宅供4374戶入住,但不乏有租客欠繳房租成呆帳,住發處去年中起創先例出奇招,針對69戶欠繳租客採「柔性鎖卡」,想搭電梯、進大門要請管理員幫忙刷卡,透過「一點點不方便」,成功回收近300萬元房租、46戶搬離,提高周轉率。桃園社會住宅2023年積欠房租達295萬元,且逐月攀升,其中不乏惡意積欠情況,有住戶只付第1個月房租後就拒繳,住發處訴諸法律,但官司落幕已讓該住戶住霸王屋1年,還得靠強制執行才能拿回房租,訴訟程序曠日廢時,且阻礙周轉,無法讓出給候補的2萬人。住發處去年中創先例,針對應付房租卻2個月以上不付,且拒絕和市府協商分期付款者,實施柔性鎖卡制,過去自己刷卡就能進大門、搭電梯,如今要請管理員幫忙刷卡,開辦至今累計鎖卡69戶,一實施就有5戶搬離,1年來總計22戶補繳續住、46戶搬離,僅剩1戶撐著拒繳,成功追回263.8萬元,今年上半年累積欠繳房租僅剩35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大降一半。住發處指出,柔性鎖卡也增加和住戶接觸機會,了解是否有困難處,也確實從中發現有住戶因病或意外事故面臨生活困難,但遲遲不敢開口,立即通報社政主管機關並轉介社會資源,提供必要協助,幫忙弱勢居民紓解壓力,達到額外的「關懷訪視」。住發處強調,若租客暫時無法繳租,住都中心都會先發通知提醒,連續2個月以上未繳租金且拒絕出面者,才會祭出鎖卡制,僅針對頑劣分子下重手,不諱言部分租客不但積欠房租,還到管理中心拍桌嗆聲,更恣意使用健身房、閱覽室、兒童遊戲室等公共設施,對守法租戶非常不公,也無法幫助苦等候補的市民,希冀建立公平和樂的租屋環境。
司法首例!法庭拍桌罵法官 律師張靜拒繳罰金「戴銬出庭」
蔡英文前總統「論文門」案,媒體人彭文正委任律師張靜2022年在法庭拍桌罵法官張詠惠「混蛋」,張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8000元確定,台北地檢署執行科15日通知張靜到案執行,張拒繳8000元,入監坐牢8天,他今到法院幫彭文正教授對提出刑事自訴,台北地院今提解張出庭,他成為史上「第一個」上銬出庭辯護的律師。本案是因為彭文正提出自訴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因前總統蔡英文「論文門」風波犯妨害名譽罪,彭文正因質疑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假的,遭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他未出庭遭法院通緝中,他委由張靜律師提刑事自訴,控告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以新聞稿誹謗他名譽。
印度私校學費暴漲引抗議潮 學生因拒繳被趕出教室!政府說話了
印度多個城市私立學校最近大幅上調學費,引爆家長抗議潮。這些家長指出,不合理的費用調漲讓家庭預算不堪重負,甚至影響到孩子的受教權,其中德里公立學校體系中的德里公共學校德瓦卡分校(Delhi Public School Dwarka,實為私校)一名14歲學生因家長拒繳調漲後的學費,被當場趕出教室、遣返回家,引發關注。《BBC》報導,該名學生阿迪亞(Aaditya Mattey)原訂於5月9日參加英語考試,但他進入教室不到5分鐘即被學校安排的保全與人員請出,隨後就與數名學生一同搭上校車被送返家。他的父親迪維亞(Divya Mattey)表示,阿迪提亞的名字在他拒繳新學費後即被學校從學籍名單中刪除,他身為父親,指控這次漲價未經授權且毫無預警,並控訴校方對學生實施不當對待。馬特指出,兒子2020年的學費為9萬3400盧比(約新台幣3.1萬元),但到了2025至2026學年度,金額已翻倍至18萬9096盧比(約新台幣6.4萬元)。馬特強調,自己與數十名家長已對學校提起訴訟,控告學校違法除名、騷擾家庭。他進一步說,「我們從沒想過一所這樣規模的學校竟會這樣對待孩子,把他們趕出教室、派人看守、讓他們好幾天坐在圖書館。」《印度快報》報導,DPS校方在法庭上表示,校方沒有法律義務保留未繳費學生的學籍,並聲稱自己在去年虧損4.9億盧比(約新台幣16.7億元),才不得不調漲學費。《BBC》致電與電郵詢問該校與「德里公立學校協會(DPS Society)」均未獲回覆。不過,校方網站上的公告則指控「少數家長」散播「關於學費結構的錯誤和惡意資訊」,試圖「誤導大眾並製造混亂」。事實上,印度多地自4月以來陸續傳出家長不滿私校無預警大幅漲價的抗議聲浪,包括德里、浦納到海德拉巴。《BBC》指出,德里公立學校部分分校雖在政府用地上營運,但仍屬私立體系,依法須事前取得德里教育局(DoE)核准才能調漲學費,並需保留25%名額給經濟弱勢學生,以換取租金補貼。部分學校曾在法院及對家長說明時,針對對於學費調漲理由表示,通膨、教職員薪資調升、政府對弱勢學生補助延遲、以及設施升級等支出壓力,導致營運困難,因此才有學費漲價需求。《BBC》指出,印度目前並無全國性私校費用監管制度,各邦自行訂立規範。例如馬哈拉什特拉邦允許2年調漲15%,但若25%家長反對則須政府申請審核;卡納塔卡邦每年可調漲10%,但須提出帳務佐證。然而政策執行力薄弱,有關學費的相關訴訟常歷時多年,幾乎無法及時為家庭提供救濟。有家長表示,他們願意依照官方核准標準繳費,卻遭學校退回支票不予接受。另一名家長則透露,家庭原本就已吃緊的家庭預算,為了支付學費幾乎被逼到破產邊緣。德里政府為了回應家長訴求,於6月10日通過《2025 年德里學校教育(學費制定和管理透明度)條例》(Delhi School Education (Transparency in Fixation and Regulation of Fees) Ordinance, 2025),目前正等待總督核可成為法令。教育部長阿希什蘇德(Ashish Sood)表示,該法將強化對私校學費的監管。但數百名家長上週末仍上街抗議,要求政府納入民意,以提高法案透明度。「全民正義」團體秘書長、最高法院律師希卡夏爾馬巴加(Shikha Sharma Bagga)呼籲政府落實學校財務的年度稽核,讓家長知道自己付的錢用在哪裡。最後,儘管媒體報導指出DPS已同意恢復遭除名學生學籍,阿迪提亞的父親迪維亞仍說,「學校雖有釋出善意,但到目前為止,我孩子的名字仍未回到名冊上,也沒收到任何作業。」迪維亞感嘆,「我的兒子才14歲,他應該專心讀書,而不是整天擔心自己明天能不能進教室上課。」
小蝦戰大鯨2/拒繳「幽靈租金」成話柄 專家籲租客「提存」保權益
台中太平「番仔路」扯了近半世紀的居住角力,住戶主張租客「優先購買權」卻被地主反批多年不繳租金「零元爽住」。專家直言若房地產權有爭議時,租客可向法院聲請「提存」,若想趁亂不繳租金,恐無法主張「買賣不破租賃」、「優先購買權」等租客保障,將會吵個沒完。《土地法》專業律師葉恕宏以「番仔路」案為例指出,「牽猴仔」邱男團夥到日本取得「和解書」時就問題橫生,因為邱男聲稱除了新台幣300萬元和解金外,更砸了1.1億元正式購入土地,因此「叫板」居民想行使優先購買權「1.1億先拿出來」,然而邱男自己卻拿不出匯往日本的1.1億元金流與完稅證明,且邱男返台後急著「履行契約」要住戶「拆屋還地」,卻不先處理一般土地買賣中最重要的「移轉登記」,實在是詭異,因此住戶正整合提起團體訴訟,主張「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葉恕宏認為,邱男團夥在1987年的移轉登記簡直是「假買賣」,根本沒有資格要求住戶「滾蛋」,「要拆屋還地也是還給最早的地主林家後代吧」他一針見血。台74快速道路俗稱台中環線,2011年全線通車後帶來川流不息的人潮,也讓周遭農地重劃成為各方覬覦的目標。(圖/報系資料庫)葉恕宏指出,如今提出「確認買賣關係不存在」時,由於訴訟標的金額非常高,一律以三個審級4.5年、年息5%標的計算裁判費,因此居民一湊得湊出高達300多萬裁判費,這也讓不少土地官司在「裁判費」就讓人打退堂鼓,「司法是有價的嗎」正義遺珠四散他認為值得商榷。番仔路自救會發言人林秀芬說,自己努力擠了175萬元,但其他殘存的老弱婦孺是難再「榨乾」生錢,何況多年的官司讓不少人早已散盡家財,目前正以藝術和文創故事募款,「至少不要因為繳不出裁判費被駁回」,她的心願如此卑微。地政士蔡岳臻則提醒,如今「番仔路」居民被抓住「小辮子」,稱有段時間「沒繳租金」而在優先承購權上站得並不穩當,一般租客如果遇到房東產權不明,該繳的房租可別僥倖「裝傻」,可以到法院申請「提存」,仍按時繳租金,由法院去決定要繳給誰,未來如遇到產權變動,租客也能完整保有「優先承購權」、「買賣不破租賃」等保障。地政士蔡岳臻提醒,如果租客遇到產權不明時切勿心存僥倖不繳租金,可到法院「提存」以確保未來產權移轉時,「買賣不破租賃」、「優先承購權」等租客權利獲得保障。(圖/趙世勳攝)蔡岳臻也說,土地賣家在簽訂買賣契約時,如土地現有「地上物租客」,無論是「租地建房」或「直接租房」的租客,都建議地主以「雙掛號」書面徵詢租客願不願意拿這筆錢出來買,也別忘了在買賣契約中加上「如遇行使合法優先承購權則無條件解約」,否則為了合《土地法》規範卻毀了契約面臨求償,得不償失。蔡岳臻直言,過去土地「不值錢」,大地主租地甚至無償給佃戶住房的情況非常常見,但「請神容易送神難」,日後土地值錢了要開發,地上物居民往往強烈還擊,這時就考驗開發商的智慧。他舉例,依照太平「番仔路」現況分析,建商整合重建後效益30倍起跳,若能在社區一隅蓋個平價公寓,安置好這些現有居民,整合開發是更加迅速容易,否則拖延的時間成本,又平添社會嚼舌話柄,實在沒必要。CTWant詢問長億集團對此事的回應,對方由地主代表張朝欣出面說明,並喊冤說,邱男年事已高,只希望在有生之年趕緊處理好土地整合,若和解者地主也都有提供拆遷補償,不會追討房租「不當得利」,且此案已經歷多重審級救濟,依法拆除站得住腳,地主已盡最大可能溝通,希望圓滿處理;台中高分院則強調,此案終極判決並不在台中高分院,聲請人與相對人循救濟管道處理,予以尊重。
婦酒駕累犯拒繳罰鍰 孫子保單險泡湯
年逾6旬的林姓婦人近15年來酒駕累犯4次,去年5月第5度酒駕遭裁罰36萬元,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扣押其幫孫子投保的壽險保單準備金後,表示「要執行就執行吧!」然而在得知孫子的人壽保障將泡湯後,女兒緊急攜帶現金繳清罰鍰,保住20年的保單,也畫下罰鍰攻防的句點。據了解,林婦近15年間4次酒駕被判刑,甚至曾短暫入監服刑。去年5月,她又在新北市土城區酒後騎車遭警攔檢,酒測值超標,且無照駕駛,遭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36萬元,另因滯納750元的機車燃料費,也一併遭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然而,林婦名下無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可供查扣,執行機關遂於今年1月間依法扣押其投保的人壽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壽險公司回報解約金額高達50萬餘元。新北分署5月9日通知林婦到場陳述意見。她面對書記官時聲稱「只是與朋友小酌」,強調酒測沒過是「年紀大、新陳代謝變慢」導致,還說那張保單是20年前為孫子投保,只剩最後1期保費就能繳清,表示「要執行就執行吧」!負責書記官分析其處境,指出如能盡速繳清罰鍰,不僅可保住壽險,孫子未來亦能獲得完整保障。林婦在與女兒討論後,終於改變心意,當天下午女兒便攜帶現金至新北分署服務窗口一次繳清全部罰鍰與欠費,並請求撤銷執行命令,成功化解壽險遭強制解約的危機。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若遭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被強制執行,不要讓家庭無辜承受連帶影響。
男友拒繳罰單!收入不穩卻愛吃好料⋯她喊:優點是溫柔 友傻眼搖頭
一名女網友抱怨,男友收入不穩定,欠了許多罰單錢,上班也常常遲到,甚至預借很多錢,但平時仍喜歡吃好吃的、看電影等,讓她壓力很大,原因是自己也為了男友借了蠻多錢,「男友的優點是溫柔,還在思考要怎麼講,才能讓男友收到我也快撐不下去了。」原PO在《爆怨公社》表示,最近跟朋友討論男朋友議題,結果朋友聽完後居然驚呼「這種人你還能交往」;她提到,和男友交往已2年,男友是清寒家庭,但只需要養自己,雖有工作,不過不穩定,且罰單、車行錢都沒有繳,叫對方搭交通工具,卻說開車方便。原PO說,「他連吃飯都成問題,而我單親,家裡都靠我吃飯,還有房租跟養家問題,我很省,條件不是太好,工作也有限,而且更要存錢,其實我一直在思考,是不是他的金錢觀念太差?沒錢還要吃好吃的拉麵、看電影,我還為了他去借錢,已經在他身上砸了快10萬。」她嘆,男友的優點是溫柔、大孩子的單純,但簡單來說就是笨,只想到自己舒適,還在思考要怎麼講,才能讓男友收到她也快撐不下去了。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沒本事又想吃香喝辣,妳遲早會被拖垮」、「這是天生不見棺材不掉淚的性格,再好好找個能依靠的人相伴」、「這早就要放生了」、「這種人還不放生,是妳有問題,別期待他會因為妳而改變,清醒吧」、「如果是單方面的付出,應該想想是不是值得的吧」。
又搞情勒?NCC喊沒錢交房租藍營批想當奧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黃文哲說,因NCC委員人數目前沒過半,廣電事業換照業務受到影響,再加上預算被砍,將暫停繳房租,NCC勉強可運作運作至9月底。對此,國民黨團書記長王鴻薇質疑,NCC先前才以沒通過人事案,新iPhone恐無法上市,但最後還是上市,挨批情勒民眾,現在又喊要拒繳房租,除了再度被批「又情勒」,若政府都能帶頭拒繳,做最壞的不好示範,難道NCC是想要做奧客?繼揚言新iPhone手機無法上市後,NCC又喊繳不出房租,引發藍營撻伐。國民黨台北市議員侯漢群表示,NCC主管業務費用預算約為3758萬,土地租金費用編列2562萬,主要是付房租之用,兩數字若相減後,還有1196萬可供整年業務費使用,為何喊付不起錢?立院真有砍光NCC房租業務費嗎?難道立院刪減的不是主管出國費、國內演講費等不具必要性的預算嗎,還是NCC高層堅持出國、寧可犧牲房租預算?NCC要說清楚。藍委柯志恩表示,4名NCC委員懸缺不是最近發生,行政院去年4月底提出名單送立院審查,但行政院長卓榮泰上任對這份提名人選並不背書,還公開表示將重提且「宜快不宜慢」,但卻始終「只聞樓梯響」,不僅從未和在野黨溝通協商,過去2會期執政黨也從未將NCC人事案排入交通委員會的議程,如此消極怠惰,延宕8、9個月拿不出新名單,如今說擔心NCC停擺,誰會相信。她還表示,依廣電法第12條規定,申請換發執照,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1年內為之。如果37家廣電事業執照今年6月底到期,依規定早在去年6月底前即應提出換照申請,至少8月1日前NCC委員尚有7位,可以審查。NCC是到去年12月1日才僅剩3位委員在職,如果NCC真關心業者換照及民眾收視權益,審核換發執照豈能拖到最後一刻?可見執政黨只在乎卸責權鬥,而非展現專業、以及問題的解決。柯志恩強調,在野黨無意杯葛NCC人事,但過去NCC在民進黨完全執政的主導下,早已變質墮落成為政媒集團化的禍首,更喪失專業、中立、良知而淪為執政黨的附隨組織。為了善盡監督,在野黨要求卓院長新會期盡速重提符合社會期待的新名單,天經地義、毫不過分。如果政院繼續擺爛、泄泄沓沓,不願自我反省、洗去「髒兮兮」的污名,反而藉由哭窮、換照、恫嚇、情勒,那絕對是甩鍋立法院、嫁禍在野黨,反突顯主政者的失格與無能。
「利禾博」負責人妻欠稅1587萬拒繳 執行署抗告4年結果曝光
涉及吸金案的「利禾博」公司王姓負責人的妻子林婦,因出售北市信義區1.3億不動產,欠稅1587萬,被列為「欠稅大戶」,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現她得知被追稅後,仍持續處分名下資金上億元,因此自2021年向法院聲請管收,卻屢遭法官駁回,歷經4年抗告後,台北地院日前終於重新審理,並當庭裁定管收林婦。「利禾博」負責人王男,被控以期貨外匯保證金交易,在高雄市招攬投資人詐騙美金110萬元及台幣280萬元,被依詐欺等罪被判刑7年定讞,入監服刑。王妻林婦於2012年出售北市信義區1億3800萬元的不動產,未繳交奢侈稅,經台北國稅局查獲並補徵稅額及裁處罰鍰,共計1587萬餘元,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將她列為欠稅大戶。台北分署查出,林婦知悉滯欠鉅額稅款後,仍持續處分名下資金達上億元,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多次命她陳報財產,但林婦均未提出合理清償計畫,台北分署核發執行命令命林婦於2012年5月間到場清償欠稅或提供擔保。但林婦辯稱,她處分資金是為清償丈夫及「利禾博」公司債款、支付教會捐款、女兒赴美留學費用,台北分署認為林婦說法毫無實據且無正當性,符合管收要件,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林婦聲請管收案,雖遭北院裁定駁回,台北分署隨即提起抗告,4年期間陸續經歷台灣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數次發回重審。今年1月24日,台北地院重新審理,因林婦仍堅不提出具體清償方案,法官裁定管收林婦,台北分署當天將林婦送往台北女子看守所執行管收。
返台爽用健保走向歷史 停復保制度廢止「旅外繼續繳費」
先前健保有著「停復保制度」,方便一些旅外的國人返國後,只需辦理復保就可以繼續使用健保,但卻也因此引發不少爭議。而如今「停復保制度」正式廢除,旅外國人想要使用健保,就是必須持續繳納保費。健保保費也預估每年能因此增加23億元。據了解,先前衛福部就曾宣布,健保的停復保制度於23日正式廢除。根據衛福部統統計,過去5年平均每年約有13.6萬人辦理停保,2023年更高達23.1萬人。廢止停復保制度後,預估每年可增加保費收入23.6億元,其中政府補助8.5億元,不過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也可能增加約4.7億元。ICU名醫陳志金也在FB發文表示,過去國人出國6個月以上,就可申請健保「停保」,不用再繳健保費,再入境後「復保」(繳保費)即可就醫使用健保資源。因此,一些長年居住在國外的國人,平日不用繳健保費,等到有一天需要使用到健保時(開刀、看牙醫、住院等等),再回來台灣繳「健保費」(不必回溯繳費)就可以馬上使用健保。又因為國外醫療費用昂貴,因此,既使是買機票回台就醫,都還是非常的划算,因此,一直以來,有不少的爭議。陳志金醫師提到,先前曾有一名李姓女子,因為長年旅居海外,拒繳1498元的健保費,結果就和健保署打官司,結果後續歷經敗訴、行政訴訟駁回。最後李女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後續憲法法庭也判決「停復保」制度違憲,要求修法,結果健保署決定不修法,乾脆把原本的「停復保制度」廢掉。而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健保署統計,目前約有21萬人正處於停保狀態,這些人身份多為旅外僑民、出國工作者、留學生、政府駐外人員及遠洋漁船船員等。在停復保制度廢除掉之後,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其停保可持續有效至返國當日,屆時將自動復保,之後也不再允許停保。健保署長石崇良表示,過去使用停復保制度的對象包含失蹤者及長期出國超過六個月的國人。取消該制度後,失蹤者需繳納保費滿六個月才可退保,而出國者不論身份,皆須持續繳納健保費,不得再申請停保。
健保停復保將廢除!估每年增23億收入 ICU醫嗨喊:一起感謝她
一位李姓女子因為拒繳1498元的健保費,跟健保署打官司,卻意外為國家帶來每年23.6億的健保收入。奇美醫院重症加護醫學部醫師陳志金表示,以往國人出國6個月以上,就可申請健保「停保」,不用再繳健保費,但相關規定將於23日廢止,預估健保每年將增加23億元收入,「我們先一起來感謝李女士」。陳志金在臉書粉專表示,以往國人出國6個月以上,就可申請健保「停保」,不用再繳健保費,再入境後「復保」(繳保費)即可就醫使用健保資源,因此一些長年居住在國外的國人,平日不用繳健保費,等到有需要使用健保時再回台繳費,就可以馬上使用健保,且不必回溯繳費。醫生指出,國外醫療費用昂貴,既使是買機票回台就醫,都還是非常划算,因此一直以來都有不少爭議,「這名在台灣有戶籍的李女士長期旅居國外,每年只在農曆春節才返台,短暫停留即出境,卻接到健保局通知要繳交合計2個月1498元的健保費,而心生不滿。她覺得,她一回台就『自動復保』不合理,她也沒有要用健保,為何要繳保費?」李女因此和健保署打官司,結果敗訴,但她不服,經審議、訴願、行政訴訟駁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結果憲法法庭判決「停復保」制度違憲,要求修法,結果健保署乾脆把原本的「停復保制度」廢掉。陳志金提到,目前約有21萬人停保,換算下來,如果這些人沒有停保,健保保費每年將增加23億元收入。醫生說明,長年旅居國外的人,也不必擔心自己會當冤大頭,一輩子無限期繳健保費「供他人使用」,因為根據戶籍法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戶籍就會被遷出,沒有戶籍的話,健保就會自動「退保」,就不用再繳健保費。如果在退保後2年內恢復戶籍,當天開始即為健保強制保險對象,要再開始繳納健保費。陳志金接著說,如果遷出退保超過2年(也就是出國超過4年)才回來設戶籍,就要從登記戶籍開始起算6個月,才能再投保,我們大家都應該要感謝李女士,感謝她堅定的毅力、鍥而不捨,幫全台灣的民眾爭取到「出國也要繼續繳健保費」的待遇,讓國家每年可以增加23.6億的健保收入!」
違法經營卡拉OK「逃漏稅破千萬」!高雄男拒繳、不甩禁奢令 下場慘了
高雄前鎮區一名黃姓男子逃漏稅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竟堅持不繳,不甩禁奢令,甚至脫產,目前已被解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規案,並向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高雄分署表示,黃姓男子未依法律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卻自行從2007年5月22日起至2009年6月止,經營視聽歌唱業,違法營業之銷售額高達4575萬7856元,經移送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查獲認定其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等,須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高雄分署指出,經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義務人早已進行一連串脫產行為致執行無著,除陸續從自己名下或太太、未成年兒子帳戶中提領高額現金外,還投保多張壽險保單及經常從事信用卡高額消費,其刷卡金額動輒上萬元,顯見義務人實有能力履行卻蓄意不繳納稅款,甚至在核發禁奢命令後,仍無視命令之存在持續以信用卡進行高額消費,多次通知其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及資金流向,皆未到場,且此義務人離開高雄轉藏匿於新北市避不出面。高雄分署先向法院聲請拘提義務人獲准,嗣與新北分署合作執行跨區拘提,並由鐵路警察局板橋及左營分駐所人員協助戒護,多機關通力合作下順利拘提到案,並由高雄分署3名執行人員帶領義務人搭乘高鐵,順利將義務人從新北市解送高雄分署歸案。案經行政執行官詢問,黃姓男子仍空言狡辯,卻未能提出任何資料佐證,再加上義務人亦不願意提出合理之分期或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依法續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旋即由高雄分署執行人員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對各處分機關通知之稅單或罰單亦或是各執行分署之執行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收受時經濟狀況困難無力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機關洽詢分期事宜,如拒不繳納,除名下車輛、存款、薪水、不動產甚至壽險利益可能遭到強制執行外,任意處分或移轉名下資產,更可能遭受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喪失人身自由,得不償失。
台中攤商違規擺攤!遭開73張罰單欠30萬 竟擺爛拒繳還落跑
台中1名劉姓男子在台中市民廣場,違法擺攤販售玩具長達2年,遭相關單位開罰共73次,罰款累積高達30萬元,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8月派員前往劉男出沒地點,未料劉男假意配合後卻趁隙逃跑,台中分署隔日發文告知,他若在拒繳,將聲請拘提及管收,劉男這才於28日一次繳清罰款,並承諾不在該處違規擺攤。據了解,台中市民廣場假日期間設有多種活動,吸引不少旅客造訪,許多攤商看間商機後紛紛到此處違規擺攤,其中劉男從2022年9月到至今,共長達2年在該處販售氣球及泡泡機等玩具,遭市府建設局等單位開立共73張罰單,未料劉男拒繳罰鍰,甚至還繼續在廣場擺攤。執行署表示,台中分署與市府建設局和法制局等單位,多次商討擬議解決對策後,決定先將欠款最多的劉姓攤商列為首要對象,並於8月19日派員到其住處及出沒地點執行任務,劉男起初假意配合執行員,還允諾會將販售物及名下車輛上繳查封,不料他竟在引導執行員前往物品放置點時,通知友人接應逃跑。執行署說明,台中分署面對劉男態度不佳且拒絕配合執行,在隔日以「隱匿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為由,發文要求劉男履行繳納義務,若拒繳將面臨拘提及管收,劉男這才害怕於23日協談清償方案,28日一次繳清30萬元罰款,並向市府建設局及法制局允諾未來不再於市民廣場違規擺攤。
台中市民廣場違規擺攤 他欠30萬拒繳!一聽要管收立刻繳清
台中市「市民廣場」除了是旅客造訪台中指名熱門景點,也是有小小孩的爸媽心目中讓小朋友們「盡情放電」的首選,每到假日人潮滿滿,但也因此衍生出違規攤販在廣場上販售玩具之違規行為。台中分署指出,近日順利讓累計欠繳罰鍰「第一名」的劉姓男子,一次將30萬餘元罰鍰繳清,也讓市民廣場回歸到舒適的遊憩空間。台中分署表示,「市民廣場」因在假日期間有文創攤位、街頭藝人及搖滾音樂節等活動,假日除吸引許多市民及旅客造訪,也因此有販售玩具小物之攤商認為有利可圖而到場違規擺攤,其中又以劉姓男子累欠高達30萬餘元罰鍰金額最高,劉姓男子除拒絕繳納罰鍰外,仍恣意繼續於假日在市民廣場內違規擺攤販售氣球、泡泡機等玩具小物,專案會議將其列管為首要執行目標。市民廣場假日狀況。(圖/台中分署)台中分署8月19日帶領台中市政府建設局、法制局及轄區員警等專案執行小組成員,前往劉姓男子住所地及可能出沒地點現場執行。對於台中分署現場執行,劉姓男子原假意允諾將所販售玩具小物及名下車輛交予執行人員查封,後續卻於導引執行人員前往物品放置點時,在未經徵得執行人員同意下,快步並由友人接應後離去,態度不佳且明顯拒絕配合執行。台中分署火速於翌日(20日)以「隱匿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為由,發文命劉姓男子履行繳納義務,如仍拒絕,必要時將向法院聲請拘提及管收。劉姓男子於獲悉台中分署強力執行決心,於23日親自到場協談清償方案,並表示不敢再違規擺攤。後經承辦人員勸諭,劉姓男子於28日將所欠繳罰鍰30萬餘元,一次繳納完畢,並向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及法制局承辦人員允諾不再繼續於市民廣場違規擺攤。
拒繳娛樂稅26萬!曾博恩脫口秀辯「演講」 薩泰爾提告抗罰186萬敗訴
知名脫口秀「博恩夜夜秀」的主持人曾博恩,擔任薩泰爾娛樂公司的負責人,前年3月間,該公司舉辦了3場「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卻欠繳26萬多元娛樂稅,遭稅捐處裁處罰鍰186萬多元,薩泰爾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22)日判決薩泰爾敗訴。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薩泰爾於2022年3月11、12日,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3場對外售票的「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門票總收入為2283萬餘元,卻未依娛樂稅法規定,在活動前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後來,信義分處發函要求薩泰爾補辦代徵報繳手續,薩泰爾提出脫口秀影片、售票明細等資料,強調脫口秀是「演講」,不該課徵娛樂稅;而信義分處依薩泰爾提供的影片檔案,認定活動是表演者以喜劇表演方式娛樂觀眾,與演講有別,屬娛樂稅法的課稅範圍,核定薩泰爾應繳納26萬7009元。薩泰爾仍不服繳納娛樂稅,信義分處則認為薩泰爾活動前沒有辦理徵免而裁罰7500元,並且應補徵代徵繳納娛樂稅7倍的罰鍰,擇一從重開罰186萬9063元。薩泰爾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抗罰。法院認為,信義分處曾查出薩泰爾同年間在嘉義等地舉辦9場「曾博恩有趣的演講」相關活動時,均主動申報娛樂稅,且與北流活動一樣,內容都屬於用喜劇表演娛樂觀眾、並非演講,因此仍是娛樂稅法的課稅範圍。法院進一步指出,薩泰爾明知演講和單口喜劇不同,卻只是將表演名稱故意改為「演講」,即未依娛樂稅法規定在活動前辦理徵免手續,顯見有逃漏娛樂稅之故意,故認為台北稅捐稽徵處裁罰有理由,判決薩泰爾敗訴。全案可上訴。
建商老闆出口黃金逃稅!欠稅4.5億拒繳 執行署討14年聲請管收
1名蒲姓男子在北市經營建設公司,該公司於民國94年9月至95年12月間應取得而未取得會計憑證金額合計48.4億餘元;其後又於95年12月至97年8月期間出口黃金,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金額逾62億,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分別裁處營業稅罰鍰2億4,206萬餘元及6,870萬餘元。同一期間,蒲男公司於96至97年間從事出口黃金至香港賺取價差之利潤,應分別於97年5月及98年5月申報前一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惟亦未辦理申報,分別經移送機關核定所得稅額加計滯納金9,940萬餘元及2,671萬餘元。該些金額均未繳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至今年8月13日,罰鍰及稅捐加計滯納利息尚欠4億5,539萬餘元,臺北分署是日向法院聲請管收蒲男獲准。經查,蒲男公司曾在97年6月10日將負責人變更登記為王姓男子,但王男當時正被羈押於士林看守所中,經詢問原因,王男表示係姓名遭人冒用登記。此外,臺北分署查得蒲男公司在98年2月13日至3月10日間有13筆外匯匯入水單金額共計1億2,483萬餘元,並於各該款項入帳後之1分鐘至20分鐘內即遭不同之3人以現金方式提領,而該3人均供稱不認識王男,係前負責人蒲男指示他們協助提領現金,提領後即將現金交給蒲男。臺北分署就此多次訊問蒲男,蒲男坦承確有請親朋好友幫忙提領現金,提領完畢後仍用於國內收購黃金再出口到香港,其從來沒有見過王男,也不知王男是誰找來擔任負責人。除此之外,臺北分署再追查得知,用來收受香港外匯匯入款項之銀行帳戶係蒲男在96年1月間開立的,該帳戶於公司在97年6月10日變更登記負責人後,未更換公司之大、小章。由此推知,蒲男於公司變更登記負責人為王男後,仍持有公司的銀行帳戶及大、小章,並用來收受出口黃金至香港之匯入款項,蒲男實質控制公司之財務,當係實際負責人。實際負責人利用公司出口黃金,提領現金後拒繳欠稅遭管收。(圖/法務部執行署台北分署提供)蒲男除了於98年2月至3月間利用公司帳戶及資金外,其在訊問中另外自承,公司結束出口黃金業務時,還剩下約1,500萬元,已經退還給包含其在內之5名出資人,其本身拿了200萬元。此些行為在在顯明,蒲男在公司欠稅年度後,有行政執行法第17條第6項第1款及第3款所定之「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台北分署歷次訊問中,蒲男均拒絕透露其所稱之另外4名出資人之人別資訊,是否真有該4人存在,至為可疑,而於法院開庭時,仍堅持不願答覆,該1,500萬甚有可能尚保留在蒲男手中,故有以聲請管收促其提出該財產之必要。蒲男於今年8月13日至臺北分署表示沒有能力清償欠款,惟經行政執行官詢問後,審酌蒲男有「顯有履行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乃當場留置蒲男,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臺北分署呼籲,公司行號應依法取得並保存會計憑證,民眾亦應當依法申報並納稅,於移送執行後並應自動清繳欠款,切勿有僥倖心理而在欠稅後隱匿或處分財產。輕忽行政執行機關強力追討欠稅之決心,恐遭行政執行機關之拘提管收。如果確實有經濟之困難,無法一次清償欠款時,應主動申請分期繳納,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