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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員暖心贈拾荒婦回收電鍋遭起訴! 最高檢、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的黃姓清潔隊員回收價值32元的電鍋後,轉送給拾荒婦女遭到《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對此最高檢察署已行文各檢察官處理是類案件宜斟酌「法、理、情」。另外,法務部也表示,目前已經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針對小額貪汙,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最高檢察署發函至各檢察機關內容如下:一、檢察官偵辦貪瀆案件,請注意蒐集、調查及斟酌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事證,落實客觀性義務。二、按「法律應免除其刑者」應為不起訴處分,刑事訴訟法第 252條第 9 款定有明文。經查明貪瀆案涉案被告,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 8 條第 1 項後段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罪而自首者,亦同,即應為不起訴處分。三、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認被告有犯罪嫌疑提起公訴者,得依具體個案情節,審酌被告之犯罪手段、違反義務之程度、犯罪所生危險或損害、犯罪後態度等刑法第 57 條所列事項、是否犯貪瀆罪後自首、在偵查中自白、有無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是否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是否情節輕微、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等對被告有利量刑事由,於起訴或公訴蒞庭時具體求刑。四、對於犯貪瀆罪後自首或自白者,主動請求法院從輕量刑,自動繳交所得財物或參與集體貪污先行自首或自白供出其他共犯而查獲者,如符合緩刑要件,並請求法院宣告緩刑。法務部表示,目前已經擬具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以符罪責相當性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本部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上開修正草案已於113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114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
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 清潔員涉貪汙罪遭起訴!法務部說話了
台北一名黃姓環保局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想到自己認識的一位拾荒婦家中沒電鍋可煮飯,於是帶回去送給對方,結果遭到檢舉,因此被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相關消息曝光後,網友們一片譁然,認為該電鍋的回收價僅32元,不符合比例原則。對此,法務部將研擬相關修法。據了解,黃男去年7月26日晚間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尚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確認還能使用後便將其送給對方,孰料事後卻遭檢舉,甚至因此被士林地檢署起訴。他坦承,自己只希望婦人能用電鍋煮飯和熱食物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沒想過會這麼嚴重。針對社會各界關注「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議題,法務部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且已啟動修法作業,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若符合要件者,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上開修正草案已於113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並於114年8月15日完成審查,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法務部亦將研議修訂檢察官得緩起訴處分案件之範圍,以因應個案強化檢察官裁量彈性,期能在堅守廉政核心價值的同時,讓案件處理更合乎比例原則,兼顧社會對公平與正義的期待。有關近期社會關注案件,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之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
轉贈32元回收電鍋給拾荒婦 北市清潔隊員被依「貪污」提起公訴!肇禍電鍋下落曝光
近日,台北市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案件曝光,引起社會熱議,而那只釀禍的大同電鍋,如今下落如何也引起關注。有媒體進一步追查,終於找到真相。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黃姓清潔隊員日前在出庭後受訪指出,自己在清潔隊服務30多年,從未擅自拿過任何回收物。坦言自己當時只是覺得電鍋外觀完整,又想到住家附近的拾荒婦人家中沒有電鍋可以熱飯,確認過電鍋能用後便將其轉贈對方,希望她能過得好一點,「沒想過會這麼嚴重。」孰料,黃員的行為遭人檢舉,清潔隊得知後要求他將電鍋歸還,但他實在不好意思再開口向婦人討回電鍋,最終自掏腰包買了一個新的電鍋補上。檢察官於起訴書中指出,黃員將回收車上的大同電鍋私自帶回家,其行為已經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嫌。由於該罪屬重罪,法定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3000萬元以下罰金,即使涉案金額僅32.56元、動機單純,法律上仍無裁量空間,只能依法提起公訴。不過,檢察官也指出,黃員是在未被發覺前就主動向廉政署承認,後續偵查中也自白犯罪事實,並繳回電鍋,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自首、自白的減刑規定;再加上涉案金額僅32.56元,屬於情節輕微,依同條例第12條也能再減輕其刑,因此建議法院量刑時從輕處理,讓他有機會獲得減刑甚至緩刑。至於本案中引起偌大風波的那只電鍋,北市清潔隊指出,由於檢方並未將其列為扣案證物,清潔隊已依照原本流程將該電鍋回收處理。
清潔員送「32元舊電鍋」給拾荒婦遭起訴 趙少康怒批司法出問題
台北市政府環保局一名清潔隊員,先前見民眾丟棄回收的舊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到認識的拾荒老婦困境,經確認能使用,於是送給該位婦人。但清潔員事後遭檢舉,被告貪汙起訴。對此,資深媒體人趙少康今(10)日表示,起訴一位古道熱腸又沒有侵害公眾利益的清潔隊員,真是浪費司法資源,無聊到極點;他認為,清潔員不只不該被辦,環境部還應該好好表揚他一番。根據起訴指出,該位清潔員見民眾丟棄回收的舊電鍋並未損壞,想到認識的拾荒老婦困境,於是將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送給對方。事後遭到檢舉,清潔隊要求歸還電鍋,因該位清潔員不便向婦人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趙少康於臉書發文指出,細看相關內容,雖然該名清潔員被檢舉了,也沒有直接要回舊電鍋,而是自掏腰包買了新電鍋送給拾荒婦。法律不外人情,我們的司法官教育徹底出了問題,不是洩密給特定媒體帶風向,就是不食人間煙火,只會認一個死理,起訴一位古道熱腸又沒有侵害公眾利益的清潔隊員,真是浪費司法資源,無聊到極點。趙少康提到,這起個案也讓我想到去年另一起引發討論的案件。前金防部少將參謀長林承家侵占一台價值不到8千元的洗衣機,一審被依貪汙罪重判12年,二審刑期雖然減為6年8月定讞,還是不符合比例原則。趙少康表示,莊子說「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這麼多官商勾結、詐騙害人、官員貪污的案件都被縱放或者輕判,反而對手無寸鐵的小老百姓追殺到底。環保最重要的精神就是愛惜物資、減少廢棄物,廢物回收再利用就是最好的實踐方式,人人都有這樣的觀念,才能減輕環境的負擔。既然拾荒婦用得到被丟棄的電鍋,清潔隊員轉送給她就是落實環保最好的義舉,不只不該被辦,環境部還應該好好表揚他一番。
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 清潔員遭起訴!同行揭內幕:別怪檢察官
台北一名黃姓環保局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想到自己認識的一位拾荒婦家中沒電鍋可煮飯,於是帶回去送給對方,結果遭到檢舉,因此被檢方依貪污罪嫌起訴。相關消息曝光後,網友們一片譁然,認為該電鍋的回收價僅32元,不符合比例原則。對此,有同行揭開背後真相。據了解,黃男去年7月26日晚間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尚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確認還能使用後便將其送給對方,孰料事後卻遭檢舉,甚至因此被士林地檢署起訴。他坦承,自己只希望婦人能用電鍋煮飯和熱食物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沒想過會這麼嚴重。黃男的處境在網路論壇Dcard掀起熱議,不少網友直言「32.56回收價的電鍋檢察官還能起訴?該辦的案子不去辦,找這些弱勢者麻煩是要做什麼?浪費司法資源,破壞社會和諧」、「超思案沒事、私菸案沒事,公務員10元抓進去關」、「這個很扯。完全喪失了彈性!歐美對於微案,在公開可公議的情況,是可以用不同處罰替代的」。不過,有位在新北清潔隊任職的同行透露,任何東西只要上了垃圾車或資收車,就是「公物」,連擦過排泄物的衛生紙都算,「說真的做到這麼資深,連這個都沒注意到甚至不知道真的很不應該。我不是要怪這位清潔隊員,畢竟他真的是因為愛心才這樣做的」,然而法律就是法律,不應怪罪檢察官或法官。同行感嘆,「大部分的公職人員一定也是認真守法在工作,就是有少數老鼠屎壞一鍋粥。所以我認為我們不應該一竿子打翻一條船,更何況這件事情他們也是按照規定在辦案而已。但我還是希望更大的案子能快點辦一辦,希望國家能看見基層人民真正辛苦的一面。」
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想讓拾荒婦煮飯」 慘變貪污犯淚崩:不知這麼嚴重
一片好心卻成了貪汙犯!台北一名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清運垃圾時,撿到一個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想到自己認識的一名拾荒婦家中沒電鍋可煮飯,於是帶回去送給婦人,結果遭到清潔隊檢舉。士林地院考量黃男自首且犯罪情節輕微,建請法院減輕其刑。黃男去年7月26日晚上清運垃圾時,看到民眾丟棄回收的大同電鍋並未損壞,想起認識的拾荒婦困境,於是把電鍋帶回家測試,確認能使用便送給該名婦人。然而,黃男事後遭檢舉,清潔隊要求他歸還電鍋,但因為不好意思向對方索討,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電鍋給婦人,再把舊鍋要回來後歸還,並向主管自首。他坦承,只是希望婦人能用來煮一些稀飯和熱東西吃,也可以過得好一點,自己從沒亂撿過東西,這次只是同情婦人。北市環保局估算該店鍋回收價僅值32.56元,檢方認為黃男動機單純,但因其身為公務人員,不得擅自處分財務,仍被依貪汙治罪條例送辦。士林地檢署今(9日)以貪污罪起訴黃男,考量犯後態度良好,且情節輕微,並主動自首認罪,因此建議法院從輕處理。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男今天出庭情緒低落,哽咽表示「真的不知道這麼嚴重」,他是第1次碰到這種事,也很害怕,「不知道會不會被關」。而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明確表示,黃男符合減刑規定,建議法院從輕處理。假如法院採納,黃男可能面臨2年以下徒刑,甚至有望緩刑,不需要坐牢。
堅守崗位積極行善 雲林台西「暖男警」曾為弱勢單日奔波百公里
巡佐王安順,自1992年於警校畢業後,便在雲林各地區派出所服務,目前則於雲林縣台西警分局飛沙派出所任職。而其在職期間,只要發現有弱勢家庭需要幫助,便會積極主動聯繫慈善團體行善,過去甚至為了送救助資料給慈善團體,曾在一日內往返雲林屏東兩地,距離超過上百公里。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先前曾有一名拾荒婦人過世,但其家屬因經濟困難無法辦理後事。王安順為了將救助資料送到屏東的慈善團體,自己冒雨在一天之內來回奔波上百公里,成功申請到善款,讓婦人得以安葬。後續王安順還幫助過一位60歲的老翁,老翁因身體狀況無法工作,行動不便只能依靠鄰居接濟。王安順便聯繫慈善團體,為老翁提供日常物資,減輕生活壓力。王安順也曾遇到一位獨自撫養兩個孫子的老婦,老婦平日靠打零工維生。某日卻突發中風,家庭頓時陷入困境。王安順得知後,立即聯絡慈善團體送上生活物資,讓老婦一家人暫時渡過難關。王安順先前也曾在高架橋下與一位七旬老翁聊天,發現老翁罹患癌症,住在悶熱的鐵皮屋裡。夏天時鐵皮屋內溫度高達40度,老翁因經濟問題無力安裝冷氣,只能外出找地方乘涼。王安順得知後,立即聯絡慈善團體捐贈冷氣,讓老翁能在家中好好休養。報導中也提到,王安順從警至今32年,服務弱勢的個案已逾百案。也因為其積極行善的行為,王安順被地方譽為「暖男警」。
惡男「丟15公分石塊」害拾荒婦頭破血流險喪命 涉殺人未遂遭起訴
桃園市中壢區1月間發生一起攻擊事件,1名39歲蔡男騎機車行經事發地時,看見1名范姓拾荒婦人正坐在路旁休息,未料他竟從機車踏墊拿出15公分的石塊,接著朝范婦頭部丟擲後逃逸,造成她頭破血流,所幸送醫搶救後撿回一命,事發10小時後蔡男落網,後續檢方偵結,將依《殺人未遂罪》對蔡男起訴。據了解,蔡男與范婦互不相識,他1月3日下午午3時許騎機車行經珠江街和長沙路時,恰巧看見她坐在路邊休息,蔡男卻突然拿出15公分石塊朝她丟擲且犯行後逃逸,導致范婦頭部有外傷合併右側硬膜下出血及左側頭皮撕裂傷等,場面相當驚悚,幸虧被行經路人發現,緊急送往天成醫院搶救才保住性命。警方說明,中壢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道路監視器畫面展開追查,火速於案發後10小時尋獲蔡男身影,警方在1月4日凌晨1時30分將蔡男逮捕到案,他落網後竟向警方表示否認犯案,全案訊後,警方將他移送到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表示,桃檢複訊時蔡男坦承機車為其所有但否認犯行,范婦清醒後指控蔡男不知道為何會對她行兇且2人互不認識,檢方根據監視畫面確認蔡男犯案時衣著與落網時衣服吻合,再加上有現場照片截圖及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蔡男確證最鑿,檢方偵結此案後,將依《殺人未遂罪》向他提起公訴。
南韓夫妻賣廢紙辛苦存錢 兒童節低調全捐出「給貧困兒童吃披薩」
南韓6日時間上午11時10分,也就是兒童節連假最後1天,有名拾荒婦女將1個大箱子放在釜山北部警察署德川派出所外面,然後頭也不回地跑走,當警員打開箱子時,則頓時紅了眼眶,因為裡頭是她和丈夫用賣廢紙存下的一點錢和物資,並附上1封信寫著「希望它能送到有需要的孩子的家庭。」讓貧困兒童在兒童節可以吃到披薩。據《韓聯社》報導,6日上午11時10分,該名婦女拿著1個大箱子來到警察局前,當警察靠近時,女子將箱子放在地板上,然後頭也不回地跑走,當警員打開箱子後,頓時紅了眼眶,因為他看見裡頭裝著衣服、零食、拉麵,以及30張已經褪色、皺巴巴的1000韓元鈔票,總計3萬韓元(約新台幣715元),還附上1封信寫著「希望它能送到有需要的孩子的家庭。」據報導指出,這封信是女子的丈夫所寫。寫信人稱自己是3個孩子的父親,他說夫妻倆的第一個孩子患有殘疾,夫婦平常則以撿資源回收維生,「用賣廢紙存下的一點錢,買了衣服和零食。雖然現金不多,但我努力工作了一個月,才存夠了錢,但我的能力有限,只能存下大約3萬韓元的現金,所以我買了衣服和零食。」他在信最後寫道,「這筆錢雖小,很抱歉無法捐出太多,我希望它能送到有需要的兒童家庭,讓他們在兒童節可以買披薩。 」而後,警員查看了監視器畫面後表示,留下箱子的女子就是在去年釜山東區公共澡堂大火中,同樣用賣廢紙的錢,捐出4萬5000韓元(約新台幣1073元)的同一人。警方對此表示,對於拾荒夫妻的善舉十分感動,也強調一定會將物資送到有需要的兒童手中。
以為是回收物 拾荒婦推走推車+便當盒慘被捕
北市中正區日前發生一起竊案,有員工報案表示自己日前吃完便當,將便當盒集中放在倉庫外的一台手推車上,便繼續工作,未料等到忙完回來的時候竟發現便當盒全數不翼而飛,緊急報警。警方獲報後也鎖定一名從事資源回收的婦人,並依竊盜罪將其帶回偵辦。初步了解,該名從事資源回收的婦人日前路過該處倉庫前,誤以為推車和推車上的便當盒均為回收物,便一起將推車與周邊紙箱全數推走,事後見警方上門,才驚覺推車與推車上的便當盒根本不是回收物。不過由於竊盜屬公訴罪,全案後續仍依法將婦人移送地檢署偵辦。中正第二分局呼籲,因資源回收而誤拾他人物品的情況時常發生,要撿拾前應確認是否為有主物,以免因而觸法吃上竊盜罪名。
疑清晨趕上班恍神!他猛撞闖紅燈牽車行人 拾荒婦噴飛慘死
北市信義區14日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39歲的王姓男子,14日凌晨駕車行經光復南路和信義路口時,疑似恍神而未發現牽著腳踏車、走在斑馬線上的72歲游蔡姓女子,強大的撞擊力道當場造成游女噴飛、頭部重創,緊急送醫後仍不幸宣告不治。初步了解,39歲的王姓男子14日凌晨,在前往上班的途中,駕車行經光復南路與信義路口時,疑似精神恍惚,而未注意到闖紅燈、牽行腳踏車走在人行道上的72歲游蔡姓女子,造成游女當場噴飛,重摔後倒地,緊急送醫後仍因頭部重創,不幸不治。據悉,72歲的游女為附近住戶,平日依靠撿回收維生,清晨出門就是為了能多拾點回收物,卻不幸遭撞飛慘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信義分局統計去年轄區共取締車輛未讓行人1,385件、行人違規2,609件,顯見車輛禮讓及行人違規情形,仍應提醒民眾注意,尤其是進入路口時,車輛慢、看、停及行人停、看、聽的觀念,務必遵守,且應依號誌指示行駛,並配合減速慢行。信義分局呼籲行人過馬路應依行人號誌行進,勿搶快而有違規情事;另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應減速慢行,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以維用路安全。
寶興街回收場落幕 拾荒婦哭:我不偷不搶
北市萬華區寶興街上坐落著一處資源回收場,清晨6點不到就湧現人潮、生意興隆,不少民眾推著推車,或是騎著機車將資源回收物載往該處,換取微薄的利潤。不過仔細一看,這群賣著廢品回收的人們,年齡層普遍偏大,他們略顯吃力的推著比自己身高還高的回收物,賺取微薄的利潤以維持生活,但這間他們賴以維生、在地經營約莫半世紀的回收場,因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將在2月中正式畫下句點。
拾荒婦拿路邊2串衛生紙自首求和解未果 惡劣貪女索18萬下場慘
高雄鳳山林姓拾荒老婦拿走李姓女子放在路邊的兩袋衛生紙,遭李女索討100倍價金、7萬9800元和解,事後又追加索討10萬元還恐嚇「若不和解、要讓妳被關5年」,林婦兒子得知、氣得報警提告。高雄地院認為李女態度惡劣,所犯不輕,依恐嚇取財罪判1年,可上訴。2021年8月某日凌晨2時,警方接獲李女報案,稱其所有的2串衛生紙置於機車旁不翼而飛,警方循線調閱周邊監視器,2小時內就掌握到林婦身分,立即至林婦住家查訪,但無人應門。同日早上9點,林婦帶著兩串衛生紙、自行至五甲派出所投案,並坦承犯行,但竊盜屬公訴罪,林婦仍被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高雄地院判罰金1000元。林婦因不諳法律、擔心入獄,便積極向李女尋求和解,雙方先口頭約定,林婦以衛生紙原價798元買回2串衛生紙,另須支付衛生紙價金100倍、7萬9800元才達成和解。林姓婦人因畏懼刑責,答應請求,和解隔日便匯款。匯款後,李女拿預先備妥的和解書要林婦簽字,簽妥後還要林婦另外支付1000元和解書掃描費。但林婦發現,和解書上只寫和解金798元,當場質問李女,沒想到李女竟直接嗆「不和解了,我一定要讓你被關」。林婦害怕之餘,不敢多問,乖乖簽字。隔月李女再次至林婦住家表示要和解,要林婦支付「法律顧問費」10萬元,林婦因害怕,竟再度匯款。事後林婦兒子得知此事,氣得報警提告,警方詢後將李女依恐嚇取財罪函送。開庭時,法官查出,李女有竊盜前科,她自陳自己過去確實沒有遭索賠100倍的經驗。法官認為李女恐嚇取財、害林女心生畏懼,犯罪情節不輕,也危害治安及社會信任,最後依恐嚇取財罪判李女1年,可上訴。
拾荒婦翻垃圾桶…他送熱食反被嗆:別同情我 下秒畫面超衝擊:終於理解蘇媽媽
《華燈初上》熱播,所有角色背後都有自己的故事。資深媒體人狄志為透露,日前看見一名婦人在翻垃圾桶,立刻上前把手上的饅頭夾蛋給對方,未料卻被狠狠拒絕,但接下來超衝擊的一幕,讓他不禁感嘆,「終於可以理解《華燈初上》蘇慶儀所說的話。」狄志為在臉書表示,日前準備開車去上班,結果看到一名拾荒的女長者在翻路邊的垃圾袋,感覺是在找吃的,駝背、瘦小的背影令人心疼;他立刻開口,「阿姨,不要翻垃圾袋了,妳是不是肚子餓了,來,這個饅頭夾蛋跟豆漿給妳吃。」不料阿姨卻很生氣地瞪他,「我不需要你的同情,誰跟你說我肚子餓了……我是在找東西好嗎?」狄志為聽完連忙道歉。沒想到就在下一秒,阿姨居然從垃圾袋拿出一個吃了一半的三明治吃,這一幕讓狄志為超衝擊。狄志為有感而發地說,「我的衝擊好大喔,以後我要怎麼雞婆嗎?我自以為的幫助,或許對有些人來說是一種施捨或同情,終於可以理解《華燈初上》蘇慶儀所說的話,這個阿姨是覺得面子掛不住,還是覺得她習慣用她自己的方式解決她自己的問題?這些我問不到答案,也不需要去想。」不過經過這次的事件,狄志為直言,之後如果想主動幫忙不會再自以為,而是先詢問「需要幫忙嗎」,如果對方說需要就幫,不需要就讓別人自己解決問題,要幫助別人之前,得看人家願不願意,還是要傳遞正能量讓世界更美好。
拾荒婦「紙箱澆水增重」 網搖頭:後果更慘
民眾經常可在路上看到拾荒老人撿拾紙箱、寶特瓶等物回收變賣,而為了能夠換到更多的金額,也有人私底下「偷吃步」作弊;近日就有一名男網友在抖音上傳影片,指一名拾荒婦人為了能夠變賣更多的錢在紙箱上灑水,不少網友看過影片後則紛紛搖頭,「這樣反而更不划算。」原PO在抖音平台上傳兩則影片,其中一則內容為,一名拾荒婦人在蔬菜洗滌區,對著自己辛苦收集來的大量紙箱上灑水;拍攝的男網友在影片中向老婦人詢問,「灑水是為了增重嗎?」對方則老實點頭回應,「今天沒有賣,要後天才賣,啊這是乾的啊,要濕的才有錢。」男子聽完後則笑笑回答,「厲害,懂弄喔!」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其實老婦人的做法是錯誤的,因為現在有許多業者看到紙箱濕了反而會直接扣錢,「這方法很賭,被發現會扣重,還可能被扣到比原本重量輕」、「會重扣很多或不收」、「其實去回收會被扣水重,業者沒那麽傻,很多灑水是為了怕白天著火(煙蒂之類的)」、「紙箱灑水有幾個好處,一不易燃,二較不易飛,三增加重量,但不道德。」
《解讀惡之心的人們》女童分屍案改編真實事件 淫魔殺人犯目前仍在世
金南佶主演的犯罪推理韓劇《解讀惡之心的人們》播出後大受好評,最新一集在韓國再創收視新高,第3、4集劇情便推入辦案高潮,一名拾荒婦人在垃圾堆中發現飄出刺鼻味道的數包黑色塑膠袋,裡面放有已通報失蹤9天的5歲女童屍塊,不只有性侵跡象,手指更被殘忍砍斷,變態兇嫌行徑令人髮指。劇中這起5歲女童分屍案取材自2001年首爾一起真實案件,當年爸爸帶著4歲女童與6歲哥哥出門散步,父親暫離回來後卻發現女兒失蹤,9天後一名拾荒老人在女童自宅500公尺的路邊尋獲一後背包,裡面有3袋屍塊,女童被殘忍分屍且下半身不見。犯人崔仁九被逮捕後,起初否認性侵,但在女童體內驗出精液反應,才承認在自宅性侵女童後將她勒斃。他一度判處死刑但持續上訴,隔年被判無期徒刑,目前仍在服刑中金南佶化身犯罪側寫師查案,緊張刺激又抽絲剝繭緝凶過程,讓網友大讚「難得找到媲美《Signal信號》的好劇」、「追劇完全沒空滑手機」。另外,李棟旭與魏嘏隽雙帥出擊、帶有喜劇風格的痛快動作劇《Bad and Crazy邪惡與瘋狂》,以及《魷魚遊戲》朴海秀主演、以連環爆炸殺人案為主軸的《Chimera奇美拉》,都是近期熱門的刑偵類型韓劇。《解讀惡之心的人們》每週六、日早上10點在愛奇藝國際站獨家播出;《Bad and Crazy邪惡與瘋狂》和《Chimera奇美拉》也在愛奇藝國際站上看得到。
每天收入僅數十元…拾荒婦撿8千秒送警局 低頭寫下「5字紙條」警動容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新埔分局關西分駐所日前受理一起暖心的拾得遺失錢包案件,一名拾荒婦撿到錢包,儘管每天收入只有數十元,仍發揮拾金不昧的精神,將錢包送交警察處理,讓員警深受感動。據悉,失主接到警方通知後,趕到派出所領回錢包,並感謝拾荒婦熱心幫助,當場贈1000元予以答謝。警方透露,范姓拾荒婦人60多歲,言語表達能力不佳,長期以拾荒度日,本月5日下午2時許,她在關西鎮新竹客運站撿到一個皮包,赫見裡面放有現金新台幣8000元及個人證件,立即送交至新埔分局關西分駐所。由於范婦有言語障礙,當時僅用紙張寫下「在車站撿到」,讓員警能循著證件資料通知到失主。老婦暖舉讓警方為之動容。處理過程中,值班員警發現,拾荒婦人手提塑膠袋及背包物品,均為陳舊的保暖衣物、生活用品及拾荒所得回收物,經深入了解後,得知她每天的收入僅有數十元,卻仍能保持拾金不昧的態度,將錢包送交警局,讓員警感到既暖心又不捨,主動詢問是否需要申請協助或補助,但她卻搖搖頭,婉拒了警方的好意。失主接獲通知,隨即趕到關西分駐所領取遺失物,同時向范姓婦人道謝,並拿出1000元作為答謝。見失主順利取回皮包,拾荒婦人再次向員警表達謝意,接著便提著塑膠袋默默離去,連員警都為其生活條件不佳,卻仍能保持拾金不昧的精神感到敬佩不已。
撞死拾荒婦壓車底拖行650米 無良駕駛下場GG
今年2月13日清晨4點多,台北市萬華一名楊姓駕駛開車行經和平西路三段時,疑似天色昏暗,撞上前方一名拾荒的李姓婦人,導致對方捲進車底,被拖行650公尺,直到轎車自撞路樁才人車分離,楊男欲棄車逃逸,被巡邏員警逮捕,李婦當場身亡,對此台北地院日前審結,依過失致死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判處楊男1年7月,可上訴。楊男撞上李婦後,並未下車查看,直到自撞路樁後,李婦才與車體分離。(圖/翻攝畫面)起訴書指出,今年2月,楊男(68歲)開車行經和平西路三段、廣州街218巷交叉口時,撞上行走在同方向的李婦(59歲),導致對方卡進車底,還沿路拖行,且楊男並未下車查看,繼續行駛,直到撞上護欄,李婦才得以與車體分離。楊男事後想開車逃逸,直接倒車鑽進桂林路242巷口,但又撞上人行道的石墩無法行駛,警方到場後,立即逮捕他,而李婦傷勢嚴重,全身骨折,出血性休克當場死亡,至於楊男到案後供稱,因為凌晨時分下雨、天色昏暗,所以看不到李婦走在路中,但訊後仍被依法起訴。據悉,楊男因大年初二沒事做,一路從家裡開車到萬華一帶,想找飲酒店(俗稱阿公店)喝酒,但有的店家沒開,有的店家早已客滿,繞了一圈就敗興而歸驅車回北投,豈料,回家途中竟會撞死李婦。法官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為,楊男漠視他人生命身體所遭受危險,且造成李婦死亡之結果,顯不可取,再加上未與李婦女兒達成和解,讓李婦家人為此身心受創,故審酌後,分別依過失致死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於死而逃逸罪,將楊男判8月、1年2月,實際應執行1年7月刑期,可上訴。
駕駛彎腰撿皮夾暴衝撞毀9機車 拾荒婦流血倒地左腳骨折
今天上午8時許,新北市五股一名鄭姓駕駛(39歲)開轎車行經成泰路三段時,突然彎腰撿錢包,竟把油門當煞車重踩,失控沿路暴衝,撞上2輛行進間的機車,又波及路邊7輛機車,現場一共3人受傷,其中一名年約60歲的拾荒老婦最嚴重,左腳開放性骨折,目前緊急送醫搶救。轎車暴衝撞毀9機車,導致3人受傷。(圖/翻攝畫面)警方調查,鄭男當時要開車回家,豈料錢包掉在副駕駛座,他彎腰撿起來時,竟重踩油門,往前暴衝好幾公尺,邱姓騎士(18歲)遭撞後噴飛到騎樓,但鄭男沒停下,繼續衝向范姓騎士(21歲)及後座的蔡姓女友(17歲),2人當場噴飛到路中,最後撞上拾荒婦人才停下,導致對方左腳開放性骨折。拾荒婦人遭撞飛後,左腳開放性骨折。(圖/翻攝畫面)警消到場後,先分別將邱男、蔡女及拾荒婦人等3人送醫,也對鄭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由於員警清算共有9輛機車遭波及,後續也會聯繫無辜的機車車主,釐清相關肇事責任及賠償。肇事駕駛車損嚴重,擋風玻璃也碎成蜘蛛網狀。(圖/翻攝畫面)不過,目擊者表示,駕駛的車開很快,先撞上1台機車,噴出去後又撞上檳榔攤店員的機車還有回收的阿嬤,接著就看到有人躺在地上,當場流血,而遭波及的車主來牽車時表示,有聽到砰砰兩聲巨響,接著看到地上躺很多人,他正準備要去上班,卻看到車子像骨牌一樣倒一片,直呼「很倒楣」。
拾荒老婦囤物癖 引爆社區潑糞大戰
家住台北市萬華區「國輝花園社區」的阿春姐在家中堆放大量回收物,有鄰居舉阿春姐「攻占」樓梯間,但她自認沒有把樓梯間弄亂,是鄰居為了趕走她才栽贓,雙方甚至引爆潑糞大戰,不少住戶都被波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