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罰
」 高雄 回收 開罰 衛生局 環保局
彩券、刮刮樂沒中「丟一般垃圾還是回收」? 丟錯最高罰6000元
農曆春節9天連假期間,不少民眾會買彩券、刮刮樂,希望能試試手氣、求好運,熱鬧之餘也會產生不少廢棄物。要注意的是,刮刮樂和未中獎的彩券都屬於「不可回收物」,應以「一般垃圾」處理,如未依規定分類,最高恐挨罰6000元。台灣非營利環保團體「RE-THINK重新思考」指出,過年期間常見「不能回收」的垃圾之一就是「刮刮樂」,由於其為複合材質,表面多覆蓋亮膜、金屬塗層等材質,回收效益差,應直接丟入「一般垃圾」處理。至於「沒中獎的大樂透」,性質與電子發票一樣,是有塗層的「熱感應紙」,屬於不可回收物,必須直接丟進「一般垃圾」。除了彩券以外,春節期間如有燃放鞭炮,應立即清理紙屑、塑膠殘骸和殘留火藥物質,將強丟入「一般垃圾」;至於供桌常見的蠟燭,因燃燒後的蠟油無法回收,請丟進「一般垃圾」,切勿倒入水槽或馬桶。環保局也提醒,如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可依法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女學生「闖紅燈挨罰500」爆哭 警遞面紙安慰:30天內都能繳
為改善台灣長期被稱為「行人地獄」的交通亂象,政府近年加強取締未禮讓行人的違規行為,對汽機車駕駛祭出最高6000元罰鍰,同時也強調行人違規同樣依法開罰。日前台北車站商圈發生一起行人闖紅燈遭開單事件,一名女學生當場落淚,引發網路熱議。根據《東森新聞》報導,事發地點位於台北市中正區南陽街,因補習班林立,被稱為「補習街」。一名身穿帽T的長髮女學生疑似為搶快,於紅燈期間穿越窄巷路口,恰巧被巡邏員警發現並攔下。由於行人闖紅燈屬非勸導項目,警方依法當場開立罰單500元。未料女學生接過罰單後情緒潰堤,疑因擔心回家遭家長責備,在路旁嚎啕大哭。現場畫面顯示,員警一邊遞上衛生紙安撫情緒,一邊說著:「30天內都可以繳納」。不過女學生仍難掩情緒,走到一旁靠牆繼續落淚,場面一度引起路人側目。事件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討論,有人認為「道德勸說,不痛不癢,就讓社會來教育妳。感謝警察賞妳獎狀,讓妳感動得掉下眼淚,長記性了」、「妳都穿越幾次了,回家跟爸媽說這樣平均下來很便宜」、「別哭,會違規的行人開車也會違規」、「罰得好!這次讓她刻苦銘心,至少可以讓她乖個幾年」、「萬一她要是怎樣的話,倒楣是駕駛人!才罰500?」
烘焙名店「馬可先生」出包!台南廠麵包粉過期 衛生局開罰6萬元
農曆春節將至,衛福部食藥署今天(11日)公布「115年春節複合式規劃案」稽查結果,共查核498家食品相關業者,其中2家製造業者違規遭裁罰。其中,知名雜糧麵包品牌「馬可先生」台南工廠被查獲2件逾期麵包粉,遭罰6萬元;高雄其祥食品則因產品包裝標示製造廠地址錯誤,挨罰4萬元。食藥署表示,本次專案鎖定食品製造業、餐飲業,以及年貨大街與年節食品販售業等3大類別,督導各地衛生局加強查核。稽查重點包括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產品責任險、來源文件保存、逾期食品管理及產品標示等項目。這次共查核498家業者,涵蓋製造業83家、餐飲業122家及年節販售業293家。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指出,馬可先生食品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位於台南市的工廠,被查獲2件「超麥麵包粉」已逾有效期限(標示有效期限為民國114年12月9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由地方衛生局裁罰新台幣6萬元。另高雄市其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品牌包括「歐貝拉」)則因產品包裝製造廠地址標示錯誤,遭裁罰4萬元。此外,稽查也抽驗春節應景食品,包括粿類、年糕、發糕、蘿蔔糕、香腸、臘肉、瓜子、蜜餞、筍干、蝦米干及酸菜等,結果有6件不符規定,檢出漂白劑或農藥殘留超標,均已由轄管衛生局依法處辦。食藥署提醒民眾,選購年節食品時應仔細查看產品標示與有效期限,並留意保存條件與食品新鮮度,購買後妥善保存並於期限內食用,以確保食用安全。
網購紙箱直接丟回收?環保局曝正解 「少1步」恐挨罰6000元
網購已成為現代人主要消費方式,但大量包裝廢材若未妥善分類,恐增加環境負擔。台南市環保局提醒,網購常見包材並非都能直接丟回收車,須依材質正確處理,否則恐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環保局也以條列方式說明各類包材正確丟棄方式:紙箱・回收前須先撕除膠帶、貼紙等雜質,以提升回收品質。・可重複利用作為收納箱或再次寄送包裹。・郵局便利箱若循環使用,可依尺寸折抵3至12元郵資。保麗龍・屬PS塑膠類,應丟入一般塑膠回收。・切勿自行拆碎,以免產生微粒污染環境。・耐熱僅約70度,不適合作為隔熱或保溫用途。網購破壞袋・多為混合材質或膜狀塑膠,無法回收。・僅能丟入一般垃圾。泡泡袋・回收價值低,可壓縮後丟入一般垃圾。・亦可重複利用包裹易碎物品,或轉贈商家再次使用。緩衝材・體積輕薄、回收價值低。・建議先戳破後,丟入一般垃圾。出貨單・須先遮蔽個人資料。・紙張可回收,貼紙類則丟入一般垃圾。環保局強調,正確分類與再利用網購包材,不僅能降低環境衝擊,也能避免違法受罰,呼籲民眾落實垃圾分類,共同維護生活環境品質。
出國買化粧品返台轉賣恐挨罰! 高市去年查獲63件裁罰近百萬
近年來台人出國旅遊熱潮不減,海外購物風氣也逐漸增長,但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醒,如果順手在國外購買化粧品再返台轉售,這樣的行為恐已觸法,依法將裁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衛生局於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民眾自國外購買化粧品回國上網轉賣,已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販售化粧品須辦理產品登錄及產品標示規定,統計去年(114年)查獲違法販售化粧品共63件,裁處金額達99萬5千元。衛生局提醒,化粧品須辦理登錄及標示才可合法販售,網購非合法輸入品安全保障不足,民眾販售及購買前應三思。衛生局表示,若民眾於國外旅行時購買化粧品,返台後在網路平台轉賣,依法違者將裁處1萬至100萬元罰鍰。去年查到違反販售化粧品共63件,以化粧水/油及面霜乳液類有28件最多,累計裁罰共51萬1000元,其次為沐浴乳及洗髮乳共13件,裁罰共16萬元,唇膏、香皂、指甲油等品項也違規。衛生局提醒,依法玻璃安瓿(AMPOULE)容器不得作為化粧品容器使用,民眾若自國外購買玻璃安瓿為容器的化粧品供個人自用,須事先填具「化粧品貨品進口同意申請書」,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後才能輸入,且該類化粧品限供自用不得販售,相關專案輸入審查作業時間、所需資料及注意事項,可撥打化粧品諮詢專線02-2521-7350洽詢衛生局強調,國外購買的化粧品非國內廠商合法輸入,使用前若未注意產品用途、正確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項等,以致刺激、過敏、紅腫等肌膚傷害,僅能自行向國外求償,購買前仍應謹慎,以保障自身安全。民眾應謹慎購買並不得違法轉賣,保障自身及他人健康安全。相關化粧品安全使用認知及選用資訊,可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查詢。
麝香豬街頭流浪! 還遭動保所誤植為「混種犬」
民眾日前在基隆產業道路上,看到了一隻麝香豬,趕緊通報動保所帶回,動保所人員將這隻小豬的資訊上架到官網,卻疑似因為太急,不小心把資料誤植為混種犬,鬧了烏龍。一邊大口吃著飼料,一邊搖搖尾巴,這隻麝香豬現在被安置在動保所。鼻子不斷想探出鐵柵欄,親人的模樣讓大家被萌到融化,不過牠卻被發現遭丟棄在路上。日前基隆動保所獲報,在七堵區產業道路上出現了這隻麝香豬。根據了解,原來的飼主發現豬隻遺失時,有在周邊搜索,不過後續疑似考量到無力飼養,才放棄尋找,但這樣最高恐怕挨罰新台幣15000元。而其實有不少人想要接手飼養,不過上動保所網站發現大烏龍,這隻小豬居然被標示成混種犬。基隆市動保所動保員王薏婷:「我們也很急於地要把豬安頓好、安置好,所以在系統上面,犬、貓的部分,我們通常都是犬跟貓,就誤植為犬隻,造成民眾的誤視,這部分比較不好意思。」急通報,原來是因為棄養豬真的太少見,動保所急著上架資訊,才會植入錯誤,不過動保所也表示,不少人申請要領養這隻小豬,因此會評估最適合人選,趕緊將小豬安排到新家。 快訊/快關窗!大雨狂炸2縣市 一路下到明天 民進黨基市議員許睿慈沒登記 中正區鬧空城!黨部回應了 民進黨初選最後一天!美女議員驚傳「借錢參選」
發票沒中獎...丟回收還垃圾?小心丟錯秒挨罰6000元
1月25日114年11-12月期發票開獎,幾家歡樂幾家愁,就有民眾好奇,沒中獎的發票應該要丟回收還垃圾?事實上,傳統紙本發票和電子發票證明聯的處理方式截然不同,隨意丟棄還可能面臨最高6000元罰鍰。根據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的說明,傳統紙本發票屬於可回收物品,是紙類的一種,可以丟入紙類資源回收桶;但電子發票證明聯屬於不可回收物品,必須丟入一般垃圾桶。如果民眾未依規定進行垃圾分類,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款。根據環境部資料,電子發票的材質屬於「感熱紙」,該紙張表面含有多層塗層(如隱色染料層、顯色劑、敏化劑及穩定劑等),目前的紙類回收技術難以有效分離這些塗層,因此無法作為紙類回收,只能當作一般垃圾丟棄。除了電子發票證明聯,像ATM提款單、彩券、銀行叫號單等,也都是感熱紙材質,屬於不可回收物品。環保局建議,為了更環保,民眾可使用手機載具、悠遊卡或ICASH等電子載具存取發票,這樣既能減少垃圾量,也能省下對獎時間。 幸運兒是你嗎?2千萬中獎發票沒人領 3/5就充公 全聯開出1000萬發票!僅花607元 獎落台中這門市 全校不到20人!南投3所學校下學年正式停辦
寶特瓶怎麼回收?環保局提醒「別拆瓶蓋」 做錯最高罰6000元
你丟對寶特瓶了嗎?不少民眾回收時習慣把瓶蓋丟掉,卻不知道這個小動作,可能對環境造成長遠影響。雲林縣環保局就點出回收寶特瓶的4個步驟,提醒民眾應將瓶蓋栓回去再丟回收。另外,如未做好垃圾、回收分類,違者恐挨罰新台幣1200至6000元。雲林縣環保局曾指出,回收處理過程中,發現大部分寶特瓶都沒有瓶蓋,而瓶蓋如果未正確回收,可能長久遺留在世界某個角落變成百年垃圾,甚至進到海鳥、海洋生物的肚子。至於寶特瓶該如何正確回收呢?雲林縣環保局解答,首先要把殘留物倒掉,接著進行簡單沖洗再壓縮體積(壓扁),最後將瓶蓋栓回後再回收。 環保團體「RE-THINK 重新思考」也曾在臉書撰文道,因為寶特瓶的瓶蓋(PP材質)、瓶身(PET材質)是不同材質,過去有說法是將瓶蓋、瓶身、包裝紙全部分開回收,而根據統計,每年約有一半的回收寶特瓶上沒有瓶蓋,但這些瓶蓋可能離開垃圾處理系統,進一步影響環境。「RE-THINK 重新思考」表示,普遍寶特瓶回收業者,會在粉碎後使用「水分離」區分不同材質的瓶蓋和瓶身,進入水中後,密度較大的瓶身會下沉,密度較小的瓶蓋則會漂浮,如此一來就能各自分類回收了。「RE-THINK 重新思考」強調,把寶特瓶的瓶蓋蓋好,回收率才會更高,而寶特瓶的包裝紙,是為了方便回收業者辨識,因此不需要特別移除,「當然,最好最好的方法,還是避免使用寶特瓶啦!」根據《廢棄物清理法》,如未依規定棄置垃圾,將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別再亂丟碎玻璃!清潔員被割到見血 恐最高罰6000元
碎玻璃該怎麼丟?不少人以為「包起來一起丟回收」就沒事,卻可能讓清潔隊員血流如注。近日一名清潔人員分享自身經歷,指出有人將碎玻璃混入一般回收物中,導致他在作業時被破裂的玻璃瓶割傷,痛批「真的別這樣害人」。台北市環保局也提醒,丟棄碎玻璃不只要妥善包裝,更應標示清楚,否則最重可罰6000元。這名清潔員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曾有民眾將一整袋回收物直接丟進車上。他聽見袋底傳來異響,警覺裡頭可能有玻璃瓶,便伸手翻找確認。結果一抓起破掉的啤酒瓶,手掌立刻遭利緣割破、鮮血直流。他無奈呼籲,「碎玻璃拜託不要跟回收混在一起!」文章引發大量留言討論。有民眾分享自身做法,表示會將碎玻璃放進剪開的寶特瓶,再封口並貼上警示標籤;也有人說會用厚報紙包好後交給垃圾車。部分網友則指出,有些地區的清潔人員反而建議直接「包起來丟垃圾車」,讓不少人感到困惑。對此,台北市環保局回應,碎玻璃屬於「廢玻璃類」,正確做法是用厚紙、紙盒或硬殼容器包妥,並在外層明確標示為「破損玻璃」或「危險物」,再交由回收車回收。環保局表示,維護回收流程安全,民眾也有責任,亂丟不但可能害人受傷,還可能挨罰最高6000元。針對部分民眾反映曾遇清潔人員拒收或給予相反建議,新北市環保局也回應,若遇類似情況,建議記下時間、地點與當事人說法,向當地環保局反映,協助釐清並改進作業規範。環保單位強調,碎玻璃傷人事件層出不窮,提醒民眾「做好分類、標示清楚、包裝牢靠」三步驟,是對前線人員最基本的尊重與保護。
勞退新制修法5重點一次看!雇主拒繳恐挨罰 月退30天內可改一次領
因應超高齡社會來臨,老年生活保障及經濟安全為廣大勞工關心的議題。根據最新一期的統計資料,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強制提繳規定的事業單位約有60萬餘家,勞工人數約有783萬餘人,而擁有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的人數則達到1,310萬餘人,顯示勞工退休金已經成為我國勞工老年經濟重要保障。勞動部指出,實務上發現,有少部分事業單位為節省行政作業,拒絕為勞工申報並繳納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但卻無相關罰則可督促雇主履行。此外,也曾發生部分勞工因不諳法令規定,或因企業行政作業問題,致誤選擇月退休金而無調整的機會;以及未成年之遺屬在成年後才知悉原本有權利可以繼承親屬的退休金,卻因已超過10年可請求的期間,導致無從請領等等,以上情形,皆影響勞工權益。為強化雇主法遵義務、明確勞工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之雇主責任、保障勞工未成年之遺屬及指定請領人請領勞工退休金之權益,勞動部研擬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勞動部表示,為使本次修正內容更為周延妥適,經邀集專家學者、勞雇團體及相關單位等召開數場研商會議,共研擬10條修正條文,重點包含:一、明定雇主不得拒絕申報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且不得拒絕代為收繳勞工自願提繳之退休金,違反者可處罰加徵滯納金。二、請領月退休金者得於首次撥付入帳之日起30日內的猶豫期內變更為一次退休金。三、勞工未成年之遺屬或指定請領人繼承請領退休金,可請求的10年期間,自成年之日起算。四、擴大勞工之遺屬及指定請領人為「退休金權益不得讓與、抵銷或扣押」保障範圍,保障遺屬請領權益。五、明定欠繳退休金之事業單位如有變更負責人,欠繳期間之新、舊負責人均應連帶負清償責任。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希望透過本次修法,能精進勞工退休金法令與制度,強化雇主提繳退休金義務,並擴大保障勞工及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之權益與彈性,讓勞工老年經濟生活更為安穩。本草案除公告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外,也同步於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刊登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https://laws.mol.gov.tw)。本次法規修正草案自即日起預告30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預告期間內,提供勞動部。(圖/勞動部)
高雄小學爆腸病毒群聚「11童染疫」 家長隱匿將挨罰
高雄市鼓山區一所雙語小學爆疑似腸病毒群聚案,由於該家長未即時通報小五的女兒確診腸病毒,造成校內4個班級、共11名學童陸續出現發燒、喉嚨痛、紅疹等疑似腸病毒症狀。經衛生局致電疫調,家長仍規避、未吐實,將依法開罰6萬元以上30萬以下罰鍰。高雄市衛生局今(16)日表示,13、14日陸續接獲鼓山區某國小通報腸病毒疫情,截至昨(15)日,共有4個班級、11名學童,於10日陸續出現發燒、喉嚨痛、紅疹等症狀,經就醫診斷為疑似腸病毒,就醫後皆已返家休養。衛生局疫調後發現,該校依規定通報,但經調閱就診學童就醫病歷發現,有一名五年級學童疑於5日就出現症狀,並於7日就診被醫師診斷出疑似腸病毒。經綜合疫調,此學童為該班首例發病指標個案,且同班級學童陸續於10日起發病。此外,衛生局查出這名學童被診斷腸病毒後,家長未主動告知校方,且該童在同校就讀三年級的弟弟,12日皮膚出疹,經校護發現即通知家長到校接回,姊弟當日起即請假在家。衛生局防疫人員致電該童家長疫調,家長仍規避、未吐實,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據悉,個案父母分別是醫師、護理長。依據高市府「腸病毒通報及停課規定」公告事項二,國小一、二年級(含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以及短期補習班),如7天內同一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單位,有5名(含)以上學童有疑似感染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者,應於48小時內通報轄區衛生所,並落實生病學童不上課。
夜騎飆破90挨罰不服 台南男辯「只是去海邊」遭法院打臉
台南市李姓男子2024年6月20日凌晨0時42分許,騎乘機車行經安平區安港路段時,與他人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飆破時速90公里以上,警方認定其行為已構成「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依法逕行舉發,裁處罰鍰新台幣3萬元、吊銷駕駛執照,並命其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李男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沒有測速記錄且並非競速,認為裁決違法,但法官認為是主觀見解,駁回告訴。李男主張,當時只是騎車前往海邊,行駛距離僅約350公尺,且警方未提出實際測速紀錄,認為並非競速行為,認為裁決違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綜合員警舉發資料及相關事證,可認定李男在速限僅50公里的道路上,與他車並行高速行駛,速度遠超一般合理範圍,已達危險駕駛程度,符合道路競駛構成要件,並不以須有測速器數據為限。法官指出,李男主張之理由僅屬個人主觀見解,無法動搖原處分之合法性,且裁罰內容已依法量處,並無裁量過當情形。法官強調,李男有「二輛以上汽車共同在道路上競駛」違規事實明確,駁回其訴請,原處分維持,另須負擔裁判費300元。
停國道休息站睡著!車主收「關懷單」驚呼太嚴格 網揭真相:恐挨罰1200元
許多駕駛人會趁假期或長途行駛途中,至國道休息站暫停車輛,利用空檔補眠、如廁或用餐。不過,有民眾近日在臉書社團「車床天地」發文表示,自己僅因在車內補眠過久,竟收到一張「逾時停車關懷單」,質疑休息站停車管制是否過於嚴格,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原PO指出,日前將車輛停放在國道服務區的停車格內,人則在車上椅子上休息,沒想到醒來時發現車窗前被夾了一張「逾時停車服務區4小時關懷單」。從他分享的照片中可見,單據上清楚記載車牌號碼與停放時間,並寫明:「親愛的旅客您好,服務區停放車輛為4小時為上限,您的愛車已停放超過4小時,再請配合停放規定以免受罰,謝謝您的配合。」對此,原PO感到無奈,直呼:「現在高速公路休息站的停車格都這麼嚴格了嗎?」有駕駛人在國道休息站休息太久,而收到關懷單。(圖/翻攝臉書/車床天地)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規定,所有車輛在國道服務區及休息站停放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若違規,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600元至1200元不等,情節嚴重者還可能面臨拖吊、移置、保管等處分,相關費用須由車主自行負擔。對此情況,不少網友留言表示該規定並非新設,「以前是你不知道,不是現在變嚴格」、「這不是常識嗎」、「大家輪流使用才公平」、「怕你自殺」、「不然每個人都睡一晚怎麼辦」、「不是不讓你休息,是不要占用太久」。交通部高公局指出,為提升服務區停車位使用效率,現已於石碇、關西、楊梅、清水、南投、古坑、東山等多處服務區設置智慧停車管理系統與地磁感應設備;中壢服務區則設有車牌辨識出入場系統。系統將記錄停車時間,若發現車輛停放逾4小時,將由管理人員先行張貼「關懷單」進行提醒。若同一車輛3次逾時停放紀錄,管理單位將通報國道警方依法處理。高公局再次提醒,用路人應配合規定,避免因逾時停車受罰,影響行程與權益。
開車載毛小孩出門辦事 1舉動挨罰2000元!一票飼主喊:現在才知道
現代社會飼養寵物的家庭逐年增加,不少飼主習慣開車載毛小孩外出,但相關交通法規卻常被忽略,甚至有人因此挨罰。最近有民眾在網上分享朋友經驗,對方臨時帶愛犬外出辦事,因認為時間不長,便打開車窗讓狗狗探頭看風景,未料遭人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罰單,才驚覺車載寵物早有明確規範。昨(15)日晚間有民眾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表示,他的一名朋友日前開車載狗,卻收到一張罰單。原PO敘述,朋友因臨時要外出辦事情,順便帶著狗狗;路途中原PO朋友想說時間不長,打開車窗給狗狗看外面風景,結果竟遭到檢舉,收到一張2000元的罰單。原PO聽聞友人遭遇後相當訝異,因為他平時也常開車帶狗狗出門,這起事件讓他意識到不能再掉以輕心,必須替毛小孩做好防護措施,避免影響行車安全或觸法。對此,原PO向網友請教實用作法,詢問除了安全裝置外,是否還有其他容易忽略的風險。貼文一出,底下掀起熱烈討論,不少飼主分享自身經驗,像是寵物應使用專用安全座椅或繫上安全帶,行車途中避免在車內自由走動,以免分散駕駛注意力。另外有網友直言,事故往往發生在瞬間,防護措施絕不能省;也有人表示,過去曾因寵物跑到前座影響駕駛而被開單,後來改用汽車專用座椅後,安全性大幅提升。不過同時也有一票飼主驚呼「現在才知道」,未來會更加注意。事實上,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若寵物將頭伸出車外,可能涉及第29條第1款「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寬度」,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罰鍰;若寵物在車內活動影響行車安全,則可能觸犯同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相關規定提醒飼主,開車載毛孩不僅是愛的表現,更需兼顧安全與法規,才能安心上路。
網購醫療器材恐挨罰200萬!隱形眼鏡、棉花棒別亂買
喜愛海外網購的民眾應提高警覺,若不清楚法規規範,即便是看似普通的小物也可能違法。南投縣政府衛生局近日公布,今年已有5起境外違規購買醫療器材案件,總裁罰金額約30萬元,違規物品包含醫用棉花棒、隱形眼鏡、保險套與驗孕棒等,並已全數依法銷毀。南投縣衛生局指出,醫用棉花棒並非一般生活用品,而是被歸類為醫療器材。依規定,若為個人自用,每人每次自境外購買限半年一次,數量不得超過200支,相當於每日約可使用1支。超過規定數量者,需向衛福部食藥署提出專案申請,否則將被視為違法輸入,依法可處6萬至200萬元罰鍰。衛生局提醒,醫療器材涉及滅菌、材質與安全檢驗等程序,不可輕忽。例如近年常見透過網路或社群平台團購醫材行為,若未取得合法許可,可能觸犯《醫療器材管理法》,一旦意圖轉售或供應他人,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1,000萬元罰金。其他常見違規項目還包括日拋隱形眼鏡與保險套,均須遵守數量與品項限制。以隱形眼鏡為例,限購單一品牌、兩種度數內,每度數不超過60片;保險套則總量不得超過60個。至於驗孕棒,雖屬非處方藥品,但單一品項不得超過12瓶(盒),總數則不得逾36瓶(或盒、罐、支、包)。南投縣衛生局強調,現行法令不僅針對業者,同樣適用於一般消費者。由於無照販售醫材的行為日益隱密,當局將持續加強監控私密社團、匿名帳號與境外包裹來源,一經查獲違規輸入醫療器材,將依法嚴懲。(圖/翻攝臉書/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86歲老翁散步有落葉被吹進嘴裡 吐掉遭控「隨地吐痰」挨罰上萬元
英國有一名86歲退休老翁馬許(RoyMarsh),因散步時把一片被風吹進嘴裡的落葉吐掉,竟遭地方環境執法官員開出250英鎊(約新台幣1萬2千元)罰單,引發社會熱議。即便馬許上訴解釋只是吐掉落葉,仍被開罰,但金額降為150英鎊(約新台幣7200元),馬許繳完罰款後,也對外出感到焦慮,家人也很不能接受最後的判決。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來自英國的86歲退休老翁馬許表示,今年2月一個風大的日子,他到家裡附近散步,坐下休息時有一片蘆葦被風吹進他嘴裡,當下他就本能地吐掉,隨後正要離開時,卻被兩名執法官員攔下,指控他「隨地吐痰」。即便馬許當下否認,並解釋到底發生什麼事情,對方仍聽不進去,過不久他收到一張250英鎊(約新台幣1萬2千元)罰單。馬許與家人都無法接受,並提起上訴,但最終罰單並未撤銷,只是金額減少成150英鎊(約新台幣7200元),他也只能繳納這筆罰款。老翁馬許當下解釋只是把落葉吐掉,執法者仍認定就是「隨地吐痰」,在當地引發熱議。(圖/翻攝自臉書/Jane Marsh Fitzpatrick)事後馬許表示,他知道這種事情誰都可能會遇到,只是因此讓他對外出散步感到焦慮。另外,馬許的妻子安妮(Anne Marsh)也說,丈夫不是會隨地吐痰的人,這件事情真的讓他的丈夫很難過,痛批根本執法過當,甚至質疑針對年長者。馬許的女兒也將此事分享到社群,引發熱烈討論。除此之外,地方議員芬德利(AdrianFindley)表示,曾接到多起居民抱怨,認為執法官員執法過於嚴苛,特別是對老人應採取更具彈性的處理方式;他建議,「若確實是意外,應給予道歉和整理機會,而不是直接開罰。」這起事件發生地的議會(East Lindsey District Council)則回應,執法行動僅針對目擊到的環境違規行為,並強調執法過程不針對特定族群,也不存在歧視。議會官員指出,執法目的是改變行為、維護環境整潔,確保居民與遊客能享受安全環境。
國道5驚現「移動神主牌」87歲老翁逆向騎農機上高速 釀連環撞
國道5號11日清晨上演一幕宛如電影情節的離奇事故,1名87歲的何姓老翁疑似走錯路,竟騎著農用機具一路逆向衝上國道,從正常行駛的車陣中晃來晃去,畫面曝光後讓網友直呼「根本火紅敞篷法拉利」、「移動神主牌上線啦!」雖然網路笑梗滿天飛,但現場狀況其實十分驚險。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指出,事故發生在清晨6時17分,老翁騎著農機誤闖國5南向45公里處,還逆向行駛,就在他緩慢穿梭車流時,1輛由28歲蔡姓男子駕駛的白色自小客車因閃避不及,車側直接擦撞農機後段,所幸車子最終停在槽化線旁,沒有造成更多波及。大約幾分鐘後,1輛由57歲莊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遠遠就看到這台農機,緊急轉向閃避,然而他並未注意到先前已停在一旁的白車,結果「正面吻上」白車車尾,撞擊力道讓現場瞬間滿地碎片,情況一度十分混亂,值得慶幸的是,3名駕駛當時均已離車或反應迅速,沒有人受傷,也都通過酒測,事故在接近早上7點17分時全數排除,國道交通恢復正常。警方強調,農用機具依法不得進入高速公路,何姓老翁不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可處3000至6000元,逆向行駛也觸犯第43條第1項第6款,最高可罰到3萬6000元,合計恐挨罰超過4萬元,並當場被禁止駕駛。國道警也呼籲,家中如有長輩使用農用機具,務必要再三叮囑,避免因不熟道路環境而誤闖高速公路。若民眾在國道上發現疑似誤入、逆行或其他異常情況,可立即利用「1968 APP」報案,由警方及時處理,確保所有用路人安全。
駕駛座嘸人? 男轉頭見客運司機「爬樹折樹枝」
新北有民眾,昨天(6日)搭乘國光客運,上車之後,發現司機不在駕駛座上,他一轉頭,看到司機竟然是爬到樹上「折樹枝」,影片曝光,掀起討論。當事司機出面還原過程,他說是因為樹枝已經超出人行道,可能會敲破車窗玻璃,危害到行車安全,才會先把樹枝折下來,但區公所呼籲路樹不能亂折,最高可以罰到5萬。 才剛剪票坐上車,卻遲遲等不到客運起步。乘客從車窗,往外一看嚇一跳。只見司機手腳並用奮力爬上樹。讓他不禁納悶,大哥大哥你怎麼會在那裡。當事客運司機林先生:「因為那棵樹他長得,(樹枝)已經超出人行道了,那我們車子過去的時候,會碰到玻璃,那當下我們的站務員是告知我說,能不能幫忙把那個樹用掉,因為每一輛過去都磨到。」根據了解這一棵路樹的樹枝,原本是往外斜插,凸出大約20到30公分左右,也因此客運進站時,可能會被擋住後照鏡或是擋風玻璃,有可能會因此發生危險。事發在6號早上9點多,新北市三重重陽路上,也就是國光客運重陽站外,被折斷的樹枝依舊留在現場。目擊民眾把過程PO上網,引起不少網友討論。有人知道原因之後心疼,說想不到現在司機,還要整理路樹真是辛苦。但也有人擔心,會不會發生危險。國光客運台北站站務員郭先生:「還是會再提醒司機,交給專業的來處理,畢竟他這樣子爬樹,還是滿危險的。」對此三重區公所回應,針對該路段路樹,大概一年會修剪一次。但如果接獲通報,像是路樹延伸到民宅。遮蔽路燈號誌燈,影響到行車安全。都會即時派工,最慢一星期之內就會前往現場處理。新北市三重區公所經建課長:「如果民眾很急著要修樹,就是通報我們,我們再派人去修,損毀行道樹依樹保條例來看的話,就會裁罰3000到50000。」當事客運司機林先生:「當下先...真的沒有想到那麼多,只想說我如果沒有處理,可能換下一台會經過,萬一它(其他車輛)玻璃破掉了,那延誤的是更多大家的時間,那玻璃破掉的話,車上的乘客受傷,那可能是更大的問題。」把乘客安全放在第一順位,是「好人好樹」但還是得小心,挨罰以及受傷風險。 嚇!貓熊爬樹斷「5米高半空墜重摔」 遊客全目睹 惹民怨!台東想丟棉被須先剪成45公分 樹枝也得先鋸 失控撞路樹 一家4口連人帶車墜百米深山谷、卡樹枝
機車變「回收車」!高雄騎士掛「5大袋」違規上路 恐挨罰600元
高雄市楠梓區近日傳出一起違規事件,有民眾在社群平台上傳的影片顯示,一名機車騎士行經德民路與藍昌路口時,車前後竟掛載至少5大袋疑似資源回收物,嚴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楠梓警分局已表示將依法舉發該名騎士。警方指出,影片中該名機車騎士的車前後掛載大量袋裝物品,明顯超出安全標準。楠梓警分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規定,機車附載物品的高度不得超過騎士肩膀,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車尾伸出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50公分。警方強調,該騎士的行為已明顯違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可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楠梓警分局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法舉發。楠梓警分局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法規,切勿為了方便而增加行車危險,確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警方也將持續加強取締,維護民眾行車安全。
綠燈過馬路挨罰500元原因曝! 她嘆:只剩幾秒也不能衝
「第一次走路被開單!」一名網友分享,自己在綠燈狀態下走過斑馬線,沒想到卻被警察開罰500原,才知道「只剩幾秒也不能衝」、「走到一半號誌『綠換紅』就算違規」。文章一出,不少鄉民也分享了親身經驗。 這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第一次走斑馬線被開單才知道,就算是顯示綠燈,如果走到一半號誌由綠轉紅,即使只剩幾秒,也不能直接衝過去,「這個就算違規,準備等警察在對街招手」、「花500元買教訓,真是氣死我了」。而從罰單來看,上面寫著「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事項第78條第1項第01款,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因此依規定開罰500元。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我上個月也是,是在一個大概3公尺半不到的路口,小綠人還有綽綽有餘的5秒,我跑過去就被攔了」、「我家附近有小綠人秒數只有12秒的,照這邏輯大概每個人都要衝了」、「有時候剩10幾秒小綠人在跑步了,我還是會過馬路耶,想說跑一下大概5秒內就到對面了,原來這樣不行」、「我也被罰過!那種6線道錯過就要等好幾分鐘,看到綠燈剩20秒左右衝過去,結果被開單,真的超傻眼」、「國際:用紅燈表示結束通行權結束;台灣:閃爍綠燈」、「不是倒數10秒不能走,是行人號誌閃爍之後,不能進入行穿線」。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7條規定,行人專用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下:一、「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惟應快速通行。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三、「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行人禁止進入道路。四、「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與其相關之行車管制號誌係以閃光運轉,行人跨入道路前,應先停止,注意左、右來車,小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