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
」 川普 美國 法院 大陸 簽證
獨/台大法研所正取生女廁偷拍認罪 備取一破天荒遞補上榜
國內最高學府台灣大學昨天(27日)公布碩博士班缺額遞補公告引發議論,法律研究所由於競爭激烈,往年備取第一順位是「看得到吃不到」,幾乎沒有機會因為正取生放棄而上榜,但今年的碩士班丙組(主修民事法學)罕見出現備取生遞補成功的情形,知情人士透露,原本正取第17名的胡姓學生因大學時期涉及偷拍案,遭校方取消入學資格,才有空缺讓給備取一的考生。本刊追蹤,胡姓男子原本就讀台北大學法律系,2024年12月9日、同年12月25日分別在法學院4樓及2樓尾隨女同學進入廁所,持手機穿過隔板下方縫隙偷拍,兩次都被當場抓包。第一案的受害女學生曾上DCARD敘述事發經過,她剛蹲下,眼角餘光就撇見手機從門下伸進來,立刻伸手制止,對方已快速撤離,她形容「人生中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我現在整個人都在發抖」。事隔半個月又有女同學遭殃,同樣在DCARD寫出偷拍過程,她在案發前就注意到有個男生從4樓跟到2樓,想起不久前才發生偷拍案,因此提高警覺,當她真的看到手機伸過來拍攝,馬上尖叫並大喊變態;當時在外面的男學生卻否認犯案,還說手機相簿裡沒有偷拍照。檢警獲報調閱監視畫面,當時女廁除了被害人之外,只有法律系胡姓男學生進出;兩名受害女學生都指控他偷拍,雖然手機裡確實沒偷拍照,但他已坦承「畏罪刪除」。胡姓男學生偵查中認罪,檢察官仍認定他犯後態度不佳、飾詞狡辯,因為有一名被害人提出對話紀錄,胡姓男學生曾主動接觸並打聽案情。胡姓男學生就讀台北大學法律系時期兩度偷拍,曾在DCARD引發討論。(圖/翻攝DCARD)新北地檢署去年2月偵結起訴,新北地院審理期間,胡姓男學生與一名女同學賠錢和解,跟另一名女同學調解成立,並同意給被告緩刑。法官在今年8月22日以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並指出胡姓男子歷經這些司法程序,應該知所警惕沒有再犯之虞,宣告之刑可暫不執行,因此宣告緩刑2年,給他自新的機會。臺灣大學表示,考生個人資料無法對外說明。臺大處理相關事件的通則是依據『國立臺灣大學115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簡章』注意事項第十六點:錄取生如在入學之前有重大行為偏差,經查證屬實並經招生委員會決議,臺大得撤銷其錄取資格。被撤銷資格者若有不服,仍可於規定期限內提出法律救濟。
獨/她比「神經病」手勢諷鄰居卻辯比YA 逆轉無罪原因曝光
新北一名婦人與男鄰居相處不睦,在社區開會結束散場時,發現男鄰居拿手機錄她,忍不住食指、中指併攏,在太陽穴旁邊旋轉,比出「阿達」、「神經病」的手勢,因此吃上官司,她對檢察官辯稱只是比YA,仍被起訴公然侮辱罪,一審判罰4千元,但二審認為,婦人只是表達不滿,不一定有意毀損男鄰居的名譽,而且當時其他人陸續離開會議室,無法證明有第三者見到「神經病」手勢,因此改判無罪,全案確定。本案被告是新北蘆洲一名孫姓婦人,原告吳姓男子是同一個社區的住戶,兩人之間有官司恩怨,2024年12月30日晚間社區舉辦區權人會議,孫姓婦人見到吳姓男子以手機對著她攝影;區權會開完時,孫姓婦人想起有朋友要借社區場地開會,拿手機拍會議室,卻見到吳姓男子又在拍她而且慢慢靠近,她邊往門口走邊在太陽穴旁邊併攏食指與中指再搖晃擺動,讓吳姓男子感到羞辱,報警提告公然侮辱。食、中兩指旋轉搖動是什麼意涵?婦人去警局和地檢署都說這個手勢是YA,新北檢認為這個手勢暗指吳姓男子是神經病,足以貶損名譽,因此起訴,新北地院也採納檢方見解,判處罰金4千元。婦人一審找一位律師,上訴二審再加一位律師幫忙辯護,辯稱吳姓男子一直拍她並逼近的行為很莫名其妙,也使她畏懼,出於宣洩不滿的情緒才比出手勢,並無侮辱告訴人的意思。高院合議庭勘驗吳姓男子的手機錄影畫面,當時社區住戶一個接一個走出會議室,有人看到孫姓婦人對吳姓男子比神經病嗎?這部分看不出來,而且孫姓婦人比手勢只是一下子,並未持續反覆,也尚未達到大多數人無法忍受的程度,吳姓男子個人感覺不舒服與社會名譽受損不能畫上等號,所以撤銷有罪判決,改判無罪。
獨/比趙建銘更鬧!人夫偷吃生子再送房 「借名登記」給小三卻鬧翻
比趙建銘、陳幸妤更鬧!新北市一名羅姓女子偷吃有婦之夫還生下一對兒女,孩子的爸想出一套購屋計畫,先買大立光股票給羅姓女子,以股票獲利繳頭期款,他另將名下板橋店面的月租收入交給羅姓女子作為房貸資金,最終買房時,則借名登記在羅姓女子的名下,打算以後留給小孩。沒想到羅姓女子連親生骨肉都坑,將市值1295萬的房子賤賣1150萬再獨吞售屋款,卻謊稱房產本來就是自己的,新北地院以背信罪判刑1年,她為避免牢獄之災,上訴認罪並與兩個孩子、孩子的爸以賠償625萬元達成和解,高等法院改判8月、緩刑2年,全案定讞。本案原告熊姓男子已婚又外遇羅姓女子,在2014年生下兒子、2015年生下女兒,這對不倫情侶檔看上新北五股某建案,還推著女嬰一起去看房,代銷人員看到兩人身分證之後,知道他們不是夫妻,特別支開羅姓女子,私下提醒熊姓男子,如果不是買他的名字,將來女方跑了會沒有保障,熊姓男子不以為意,因為女友是小孩的媽媽,房子放在女方名下可以放心,反正以後留給孩子。熊姓男子另外展開前置計畫,2015年7月匯款345萬給羅姓女子購買大立光股票,計畫將投資獲利用於購屋頭期款;他在板橋新埔捷運站附近有店面,每月收租2萬3千元,也從2015年9月起都交給羅姓女子,往後繳房貸就不用煩惱。2016年5月,羅姓女子登記為新家的屋主,但6年後她疑似因為另結新歡,向熊姓男子表示給她150萬元,她就把房子過戶歸還。熊姓男子有準備好這筆錢,羅姓女子卻瞞著男方,在2022年12月24日以1150萬元賣房,到了12月28日面對熊姓男子傳訊息質疑她增貸時還裝傻,回覆「我自己會想辦法,我付我該付的,你付你該付的」,看到熊姓男子開罵「若妳敢拿房子去貸款,我絕對告死妳」,她不甘示弱,回嗆「這種噁心的事情只有你想得到」。熊姓男子在房子賣掉3個月後,才從房仲那邊得知羅姓女子賤價出售,因此提告追究,羅姓女子被檢方起訴仍不認罪,堅稱她獨自出錢買房,並非熊姓男子為了贈與孩子而暫時借名登記。法官細看兩人對話紀錄,羅姓女子對於男方說「房子還給我,妳就有錢啦!」、「為了保全小孩的資產」都沒有否認,可見她也同意房子實際上是小孩的。熊姓男子還提出一段通話錄音,羅姓女子自認「其實只是綁到我名下而已啦,那其實也是他們兩個的阿,我講坦白一點就是這樣子」,聽到熊姓男子強調「那個房子是小孩子的」,她接口「我知道,只是用我的名字買」,法官聽到錄音檔,判斷羅姓女子很清楚自己是借名登記人。新北地院審酌本案被害人是羅姓女子兩名未成年子女,所以必須加重判刑,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背信罪」處1年有期徒刑;熊姓男子以兩個小孩的名義另提民事求償,一審判賠778萬5600元。羅姓女子不想被關,刑事二審期間改口認罪並成立調解,在今年7月30日支付400萬元給自己的兒子和女兒,並承諾在今年12月30日之前,每個月月底再付36萬給兩個孩子,總計賠償625萬1108元。高院改判羅姓女子8個月、緩刑2年,而且是「附條件緩刑」,如果她沒按月付款而違反和解內容,檢方可聲請撤銷緩刑。
川普政府擬撤銷「20萬名庇護申請者」B1、B2簽證
川普政府正準備撤銷多達20萬名已在美國申請庇護或目前正在尋求庇護身分之外國人的商務及觀光簽證。如果這項措施成真,將成為美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單次大規模簽證撤銷行動,並很可能面臨法律挑戰。據《南華早報》援引《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取得的美國國務院文件,以及2名美國官員透露的消息,除非遭到法律挑戰或政策修改,國務院預計將在未來幾週宣布撤銷2016年至2026年間核發的所謂B1與B2簽證,而這些簽證持有人曾經申請庇護,或目前正在尋求庇護。這項行動將與美國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協調進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皮戈特(Tommy Pigott)表示:「我們正與國土安全部協調,以找出並撤銷那些以短期訪客身分來到美國、但之後提出庇護申請,試圖永久留在這裡之外國人的非移民簽證。」皮戈特拒絕評論可能被撤銷的簽證數量,僅表示:「由於這項程序將持續進行,撤銷數量仍會動態變化,並將以滾動方式執行。」美國官員表示,簽證遭撤銷並不一定會導致這些人立即遭到驅逐出境,目前庇護案件仍在審理中的大多數人士將被重新分類,但他們將失去商務或觀光旅客的身分。由於簽證撤銷目前尚未最終定案,這些官員要求匿名。自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去年重返白宮以來,其政府持續加強對簽證申請人的限制,包括要求提供更多社群媒體活動紀錄、要求申請人在簽證處理過程中繳交高額保證金,以及直接禁止向某些國家的公民核發簽證。美國國務院副國務卿蘭道(Christopher Landau)於美東時間24日在社群媒體發文,點名批評一些人試圖利用觀光及商務簽證進入美國,之後再提出庇護申請:「美國境內以及全世界各地的人,都已經受夠了虛假的庇護申請。庇護制度不應該成為規避移民法的漏洞。」據悉,B1簽證通常核發給前往美國進行商務活動的人士,而B2簽證通常用於觀光、探親或接受醫療照護。不過,根據目前取得的文件及官員說法,目前尚無法立即確定這些B1與B2簽證持有人中,有多少人正在尋求或過去曾尋求美國庇護,以及有多少人將受到簽證撤銷措施影響。目前申請B1與B2簽證的人士,必須確認自己不會在美國申請庇護,並證明自己有意返回原籍國。過去18個月來,美國國務院已撤銷約17.5萬份簽證,對象包括曾因酒駕、強暴、搶劫等各類犯罪遭定罪或遭指控的人士,以及公開批判美國政策的民眾,尤其是那些針對美國西亞政策的異議人士。川普政府也已採取措施打擊所謂「生育旅行」(birth tourism),也就是政府所稱外國孕婦利用赴美生產的方式,讓子女取得出生公民權。川普曾多次試圖終止出生公民權,但相關挑戰均遭法院駁回,其中包括美國聯邦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美聯社》取得的美國國務院文件顯示,在國務院從隸屬於美國國土安全部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收到有關庇護申請的資訊後,便開始對目前持有B1與B2簽證的人士進行篩查。
陸男主動點「眼鏡蛇」料理!吃完反手檢舉店家求退款 自己也慘了
中國大陸廣東省廣州市一名男子明知餐館提供的是野生蛇類,仍主動下單、食用,事後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餐館違法,要求退款並查處商家。不料,餐館遭到行政處罰後,男子自己也因食用野生動物被開罰。他不服處分,主張吃蛇是為了「固定證據」,提告要求撤銷罰單,最終遭法院駁回。陸媒《廣州日報》報導,案件發生於2024年3月20日。張某(化名)當晚與朋友前往廣州市一間餐館用餐,進店前便開始錄影。入座後,他向服務員表示,自己從網路得知店內有「水蛇粥」;服務員回答沒有水蛇粥,但可以提供眼鏡蛇。雙方確認價格及料理方式後,張某同意由餐館加工眼鏡蛇並食用。事隔3天,張某向市場監管部門寄送投訴舉報材料,指控餐館非法販售野生動物,要求退還款項並依法查處。市場監管部門隨後立案調查,經鑑定確認,涉案食品來源為蛇類野生動物。同年7月,市場監管部門認定張某食用蛇類野生動物的行為違反《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依法對他作出罰款處分。張某申請行政復議後,處分仍獲維持,因此提告法院。法院審理認為,相關條例明確規定,經營、販售野生動物,以及購買、食用野生動物均屬違法行為。本案中,餐館販售野生蛇類及張某購買、食用的事實均有證據相互印證,市場監管部門作出的處罰具有法律及事實依據,程序也沒有違法。法院並指出,民眾依法享有舉報違法販售野生動物的權利,但舉報並不以「先購買、食用野生動物」為必要條件。張某既然明知是野生蛇類,仍事前準備並主動購買、食用,事後以取證為由舉報商家,不能成為自身違法行為的免責理由。最終,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認定,男子明知自己購買、食用的是野生蛇類,仍完成消費行為,不能以事後舉報商家作為免除自身法律責任的理由,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川普移民政策又受挫!75國簽證禁令被判「違法」 理由曝光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今年初下令暫停處理來自75個國家的移民簽證,理由是這些國家的申請人未來可能在美國依賴公共福利。不過,紐約一名聯邦法官22日推翻這項政策,認定國務卿盧比歐(Marco Rubio)無權全面阻止符合資格者取得簽證,相關措施「違反法律並逾越法定權限」。遭暫停處理移民簽證的75國包括阿富汗、伊朗、俄羅斯及索馬利亞等。川普政府先前認為這些國家的移民較可能成為需要政府援助的「公共負擔」,因此要求領事官員停止處理相關的移民簽證申請。不過,由前總統拜登(Joe Biden)任命的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法官珍妮特(Jeannette Vargas)22日裁定撤銷政策,她指出盧比歐推出的措施違反《移民與國籍法》,因為該政策要求「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拒絕向符合資格的申請人核發簽證」。珍妮特強調,美國國會已將判斷移民是否符合簽證資格的權力與裁量權交給領事官員,必須依照法律所列出的具體條件逐案審查;然而川普政府的政策卻直接以申請人的國籍為依據,全面禁止核發移民簽證,相當於直接破壞國會建立的審查制度。川普政府推出政策時曾表示,根據美國經濟顧問委員會資料來自這75國的移民家庭中,超過30%曾接受某種形式的公共援助,因此要求領事單位加強審查。此外,美國各駐外使領館也曾接獲通知,要求對非移民簽證申請者進行完整審查,確認申請人赴美後是否可能申請公共福利。美國國務院22日回應表示,川普政府正透過最高標準的簽證篩選與背景審查保護美國民眾,但由於案件仍處於訴訟程序,因此不會進一步做評論。這也是川普政府近期移民政策再次遭法院擋下,今年6月另一名聯邦法官才推翻一項收緊數十國移民申請的政策,當時措施涉及庇護、工作許可、綠卡及公民身分申請等項目,法院認為相關政策讓大量移民陷入「期限未定的法律困境」。
TikTok遭控違反兒童網路隱私法 同意支付4億美元與美國政府和解
TikTok及其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同意支付4億美元,與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就違反兒童網路隱私法達成和解。此次和解雖化解重大聯邦訴訟,但TikTok的中國所有權、資料治理及國家安全疑慮,仍持續受到美國政府與國會的施壓。據《南華早報》報導,美國司法部與FTC於2024年提出指控,稱TikTok與字節跳動未取得家長同意,就蒐集13歲以下兒童的個人資訊,違反《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COPPA)。美國司法部於美東時間21日宣布了這項和解,使相關指控正式落幕。根據協議,TikTok將立即支付3億美元;如果法院撤銷2019年針對TikTok前身「Musical.ly」所作出的既有同意令,TikTok還將另外支付1億美元。對此,美國司法部形容,這項協議是COPPA案件中「有史以來金額最大的追償案之一」。美國司法部副司法部長伍德沃德(Stanley Woodward)宣稱,該部門的首要任務「是確保兒童在網路上受到保護,並確保受託保管個人資訊的企業履行其法律義務。」美國司法部還聲稱,這項和解「確保美國家庭持續受益於更強有力的保護措施,同時避免曠日廢時的訴訟所帶來的延誤與不確定性。」這場和解正值華盛頓不斷打壓這款被美國民眾廣泛使用的應用程式之際。今年1月,字節跳動同意成立1家由美國資本持有多數股權的合資企業,以確保美國用戶資料安全,並避免TikTok在美國遭到禁用。TikTok目前在美國擁有超過2億名用戶。美國政府在和解協議中指出,自訴訟起訴以來,TikTok的「所有權、管理、合規職能及隱私措施」都發生了「重大變化」。這段措辭很可能引起外界關注,因為TikTok的所有權結構多年來一直是美國政治與法律施壓的核心。美國國會議員與國家安全官員始終主張,字節跳動對TikTok的控制,可能讓北京取得美國用戶資料,或者影響該平台上的內容。TikTok則一再否認這些指控。
新聞稿淪舊聞!2涉貪立委逆轉無罪 高院花4小時230字草草帶過
國會跨黨派貪瀆案一審判決4名立委貪污有罪,二審改判其中2人無罪,高等法院在宣判後4小時19分發出3276字的新聞稿,但對於徐永明及陳超明為何分別從7年4月、7年8月逆轉無罪,僅以230字、占全篇7%的版面草草帶過,其餘93%多為一審已知事實,不僅「劃錯重點」,也讓新聞稿淪為舊聞,形成「法官白寫、記者白等」的雙輸局面。依據北院判決,陳超明為配合李恆隆舉辦的學術研討會,計畫邀經濟部與會,並在會中質問官員,以塑造經濟部對於太流增資登記作假毫無作為的形象,曾親自聯繫經濟部要求派人出席公聽會,並於會後透過政治獻金專戶收100萬元;徐永明曾在公聽會之前與李恆隆見面並答應協助,也同意李恆隆以政治獻金方式幫忙時代力量,但後來徐永明沒合辦公聽會或找官員,只借立院會議室發言5分鐘,李恆隆覺得效果不好,以為徐永明不願收錢所以分文未付。這些一審判決所認定的犯罪事實,在被告上訴後為何撤銷改判?高院新聞稿寫:「經本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公訴人所舉證據及本院依據卷內資料調查之結果,均不足以證明陳超明及梁文一與李恒隆間、徐永明、吳世昌與李恒隆間,分別具交付、收受賄賂之合意,而有公訴意旨所指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陳超明、梁文一)、職務上行為期約賄賂(徐永明、吳世昌)犯行。」新聞稿對於徐永明和陳超明逆轉無罪的關鍵處付之闕如,僅簡述證據不足,未進一步鋪陳詳述就接到結論:「原審未詳酌上情,對陳超明、梁文一、徐永明、吳世昌(下稱陳超明等4人)論罪科刑,容有未恰。陳超明等4人上訴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將原判決關於陳超明等4人部分撤銷,改諭知陳超明等4人無罪。」至於蘇震清、廖國棟有罪部分,因駁回上訴、刑度與原審相同,以新聞實務而言,通常並無令人驚訝或感興趣之處,惟高院新聞稿大部分篇幅仍在交代兩人的收賄過程,對於外界較為關注的徐永明、陳超明為何無罪,只寫了230字,比本則報導所用的782字還少。
立委集體收賄案二審改判無罪 陳超明:遲來的正義、真相終得大白
2020年爆發的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台灣高等法院歷經4年多審理,今(21)日二審宣判,11名被告中,蘇震清、廖國棟及趙正宇維持一審原判,陳超明、徐永明則改判無罪。對此,陳超明表示「遲來的正義,真相終得大白」,強調案件涉及的100萬元是依法申報的政治獻金,與職務行為不存在對價關係。陳超明表示,自案件遭起訴以來,他始終堅信自身清白。一審法院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判決有罪,曾讓他感到錯愕與遺憾;如今二審撤銷原判並宣告無罪,他感謝合議庭依照證據法則釐清案件事實及法律適用界線。針對案件涉及的100萬元,陳超明強調,該筆款項自始至終都是依法公開申報的政治獻金,並非貪污對價。他表示,二審法院認定款項與其職務行為之間客觀上不存在「對價關係」,認為一審將合法政治獻金認定為賄款,在法律邏輯及經驗法則上存在問題。陳超明也針對選民服務與職務行為的界線提出說明。他表示,自己一開始便拒絕召開相關公聽會,後續由東吳大學舉辦的鑑定會,他本人未出席,也未指派他人參加或發言,僅基於人情致電經濟部,請相關人員參與學術界主辦的會議。他指出,相關通話不到3分鐘,且經濟部官員在法院審理期間也證稱,他從未針對爭議案件過問或施壓。因此,他認為相關行為只是一般性的轉達與選民服務,並不具實質行政干預能力,也不應被無限上綱認定為貪污犯罪中的職務行為。陳超明進一步表示,檢調單位曾進行多年監聽,但相關監聽資料顯示,他與案件相關人士沒有見面或直接聯絡。他認為,司法審判應嚴守證據裁判及無罪推定原則,不能在缺乏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以推測方式認定犯罪。回顧案件纏訟多年,陳超明形容自己曾承受「天真的黑了」的沉重冤屈與不平等待遇,但仍獲得苗栗選民支持。如今獲判無罪,他表示將放下過去的委屈,繼續投入公共事務、為苗栗鄉親服務,並感謝一路以來相信及支持他的朋友與選民。
國會最大貪瀆案逆轉!陳超明、徐永明無罪 蘇震清、廖國棟仍重判
大逆轉!國會集體貪瀆案今天上午二審宣判,原本一審有罪的陳超明及徐永明,均改判無罪,但仍有兩名前立委因收賄重判,蘇震清10年、廖國棟8年半。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為了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透過白手套行賄立委,以舉辦公聽會、提案修公司法等方式,施壓經濟部撤銷太流公司的增資登記。依據一審判決,蘇震清向李恆隆索賄而且越要越多,賄賂金額總共2580萬卻包裝成借錢,還辯稱已經還了2000萬,被認定犯後態度不佳,以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10年;李恆隆另外花800萬打點廖國棟,他拿620萬元、辦公室主任180萬,同樣構成收賄,遭判8年6個月。北院認為陳超明收賄100萬,利用立委職權要求經濟部官員出席公聽會,判刑7年8個月;徐永明沒拿到任何款項,仍被認定有期約賄賂,判處7年4月。
趙建銘秀「1億保密條款」 律師:陳幸妤4招可讓對方拿不到錢還倒賠
前總統陳水扁愛女陳幸妤,日前公開談及與前夫趙建銘的婚姻、資產等爭議,引發各界熱烈討論。趙建銘昨晚(20日)自越南返台,向媒體展示離婚協議書第8條內容,明指雙方婚姻期間相關隱私應保守秘密,否則須賠償1億元。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如果他是陳幸妤的委任律師,有辦法讓趙建銘拿不到賠償,反而還要吐錢。楊律師於臉書帳號撰文道,假如趙建銘真的要陳幸妤賠償1億元違約金,其實勝算很高,但假設他是陳幸妤的律師,他會藉由以下招式來反擊、維護權益。楊律師提到,首先離婚協議的第8條規定,有些事應保守秘密,這代表有些可以說、有些不能說,而什麼是「個人生活的相關隱私」、「職業的相關隱私」?協議書上並未明確定義,也意味著「不確定哪些可以說,不確定哪些不能說」,因此依民法總則的法理,如果是「不確定」的意思,就表示無效,所以第8條無效。楊律師直言,即使第8條為有效,由於內容及定義「不確定」,所以不能確定陳幸妤說出的哪些內容算是違約。楊律師指出,如果第8條有效且確定違約,而陳幸妤說的都是事實,加上趙建銘壯年期間都在坐牢,扣掉6000萬診所及兒子2500萬教育金,這輩子從沒賺到1億元,足證1億元違約金實在過高,因此可以先依民法第252條請法院減少違約金。楊律師認為,陳幸妤並沒有全部違約,因為第8條應保守的秘密很多,而「個人生活的隱私」只提到一小部分,況且陳幸妤說得很模糊,很多是記者、鄉民自己查出來的;「職業的穩私」也提得很少,「協議期間的細節」更是根本沒提,故陳幸妤已履行絕大部分的保密義務,就算有違約,也只違反一小部分保密義務,所以能依民法第251條再減少違約金,「東扣西扣後就沒剩多少啦!」楊律師表示,假設近15年扶養孩子的費用共1500萬,陳幸妤可以請求趙建銘返還750萬,再追回2300萬元教育基金及利息,並撤銷6000萬的房屋贈與,而這與趙建銘要求的金額相抵銷後,陳幸妤絕對還有剩,「所以結論是趙建銘拿不到半毛錢,反而要再吐錢。」
夏莉絲幼兒園爆虐童案 徐立信五度追問是否公開對談 蔣萬安:都如實回答
台北市連鎖夏莉絲國際幼兒園日前爆出集體虐童爭議,無黨籍台北市議員徐立信今(20)日在議會質詢時,質疑北市府處理方式仍有改善空間,並五度追問台北市長蔣萬安,是否願意就虐童案及相關修法議題進行公開討論。蔣萬安則多次強調,市府一貫立場就是「從速、從重、從嚴」處理,雙方一度為此發生口角。徐立信指出,基隆市長謝國樑先前針對虐童案件,曾與家長及相關局處進行多次討論;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也曾表態,希望與蔣萬安針對虐童案進行對談,其團隊也同意與他公開討論兒虐修法問題,因此詢問蔣萬安是否願意比照辦理。蔣萬安回應,市府針對夏莉絲幼兒園案已採取從速、從重、從嚴原則處理,除召開家長說明會、持續與家長溝通,也已對兩名行為人作出終身不得任用處分,裁罰280萬元並撤銷幼兒園設立許可,同時針對相關連鎖機構進行全面清查。不過,徐立信認為,北市府在案件處理程序上仍有疑義。他舉例,依相關規定,重大兒虐案件應由秘書長以上層級處理,但北市府卻交由副秘書長負責。他隨後再度要求蔣萬安直接回答是否願意與家長、議員公開討論,並以「保力達B」揶揄蔣「問A答B」。面對批評,蔣萬安回應「我都如實回答」,強調自己都是針對問題作答,市府立場也已說得相當清楚,就是從嚴、從速、從重處理。徐立信則持續追問,重點是市長究竟是否願意與家長及議員公開討論相關問題。蔣萬安表示,市府層級已經召開家長說明會,也曾多次與家長見面溝通,並依個別家庭需求提供心理、法律及後續安置等協助,持續釐清並處理家長訴求。他也指出,先前家長前往議會時,雙方同樣曾面對面交換意見,後續仍會與家長維持一對一聯繫。徐立信最後再批蔣萬安「不要再問A答B」,並稱「保力達B跟問A答B半斤八兩」。蔣萬安則再次強調,市府已實際與家長面對面溝通,後續相關聯繫與協助也會持續進行。
巴拿馬接管運河2港口!香港和記黃埔提起國際仲裁 索賠逾117億港元
總部位於香港的大型跨國企業「和記黃埔」(CK Hutchison)今(20日)正式就巴拿馬政府非法接管巴拿馬運河(Panama Canal)2個入口處的戰略港口,向巴拿馬提出國際仲裁,要求賠償超過117億港元(約合新台幣475億元)。據《南華早報》報導,這家由李嘉誠家族支持的綜合企業20日宣布採取上述行動,並表示巴拿馬透過針對和記黃埔數十年港口經營特許權的「主權行為」,違反投資保障條約及國際法,並且「摧毀了和記黃埔在巴拿馬的投資。」和記黃埔在聲明中稱:「巴拿馬已證明自己是1個具有風險的國家,不尊重法治、企業法人形式、合約當事人的範圍、仲裁協議的適用範圍、條約權利,以及條約爭端的解決機制。」這項最新提出的索賠,與和記黃埔持有90%股權的子公司「巴拿馬港務公司」(Panama Ports Company,PPC)所啟動的合約仲裁程序分開進行。巴拿馬港務公司正就其所稱的非法接管港口營運一事,要求至少156億港元(約合新台幣633億元)的賠償。和記黃埔表示,在巴拿馬政府針對其資產展開為期1年的行動後,公司已於2月4日通知巴拿馬,正式提出條約爭端,但雙方試圖達成解決方案的努力最終失敗。據悉,巴拿馬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曾在今年1月底裁定,巴拿馬港口公司經營相關港口的特許權違憲,並宣布撤銷該合約。巴拿馬政府隨後於2月23日接管2座港口的營運設施。和記黃埔指控巴拿馬當局在接管過程中扣押財產、設備、科技、文件及其他材料,導致其投資遭受重大損失,且巴拿馬在收到條約爭端通知超過6個月後,僅舉行了1次「敷衍了事」的磋商會議,後來從未提出任何賠償方案或解決方案。和記黃埔指出,這次最新的仲裁程序涉及其根據投資條約所享有的權利;至於巴拿馬港務公司的合約索賠,則會另行透過世界上最大、最有代表性的商業組織「國際商會」(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的國際仲裁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提出。和記黃埔上週披露,由於2座具有戰略意義的巴拿馬運河港口遭「強制終止」營運,導致其整體港口吞吐量在今年上半年下降1%;不過,其更廣泛的港口業務組合表現仍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和記黃埔持有巴拿馬港務公司90%的股權,並曾取得巴爾博亞港(Balboa)及克里斯托巴港(Cristobal)為期25年的經營特許權,該特許權於2021年獲得續約。這場爭端源於和記黃埔去年試圖出售其在23個國家的43座港口,交易總值達228億美元。這項交易引發華盛頓與北京之間,圍繞全球貿易基礎設施控制權的地緣政治競爭。
獨/照服員迎新性侵女同事 遭求償百萬竟罵「有報應會天打雷劈」
長期照護是政府因應超高齡社會的國家重大政策,今年已開始實施「長照3.0」,但身為長照核心人力的照顧服務員恐有良莠不齊弊病,甚至被法院認證對自己人伸狼爪。台北市一名女子任職照服員半個月就遭到男同事以迎新為由騙到家中,強行同房再襲胸、舔摸下體並指侵。男同事一審遭判3年9月,上訴二審時為求輕判表達願意和解,實則在民事官司開庭時大罵被害人求償100萬元金額太高會得到報應,還說「一定天打雷劈」,民庭法官認定被告毫不反省自己對被害人傷害有多深,如數判賠100萬。本案發生在2024年10月中,馬姓照服員看新進女同事漂亮,假借迎新會的名義,只邀女同事下班後到他家聚餐,卻騙她公司經理和其他人也會來。女同事礙於馬姓照服員比較資深不好意思拒絕,就獨自赴約,先去男方家中再去KTV唱歌喝酒,最後再返回男方住家休息。女同事盥洗後將房門反鎖、用背包抵住門才躺到床上,但馬姓照服員只穿內褲闖進房間,躺女同事身旁並說出「妳長得這麼漂亮,躺在我旁邊,借我摸一下」,接著摸她胸部、下體再以手指侵入陰道。女同事狂踹反抗後逃出去,隔天向公司主管哭訴遭到性侵,並在案發4天後報案,她顧慮繼續工作仍會碰到馬姓照服員,做不到一個月就離職了。北檢起訴馬姓照服員妨害性自主罪,北院2025年11月判刑3年9月;受害女同事在民事損害賠償案求償100萬元,馬姓照服員不爭執犯罪過程案和罪名,但表達賠不起100萬,在言詞辯論程序時還痛罵被害人「太過份,要求太高,人在做天在看,她以後會得到報應,一定會天打雷劈」,法官因此認定馬姓照服員沒有反思自己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的過錯。北院另外審酌,被害人案發後出現焦慮、憂鬱等適應障礙症而7度就醫,刑案審理期間出庭時,因為在指認室看到馬姓照服員,情緒激動狂敲桌子,顯見她因性侵案身心嚴重受創;馬姓照服員不法侵害被害人的身體權、貞操權、性自主權,於今年6月12日遭判賠100萬元。就在民事一審宣判前3天,刑案二審判決出爐,馬姓照服員讓高院法官覺得他有和解意願只是無法達成共識,二審合議庭認為他「犯後態度已有正向轉變」,所以撤銷原判決改判,不過只有減少1個月:3年8月。◎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9歲童被母親同居人猥褻強吻!男喊遭構陷、拒認罪 二審判決曝
彰化一名陳姓男子,利用與女性同居人之女共處的機會,對年僅9歲的女童進行猥褻,事後女童雖立即向母親透露被親吻,該案卻直到女童隔年在學校接受性平宣導時,才終於說出被害經過。一審法官依法判處陳男有期徒刑2年6月,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二審遭駁回,維持原判。判決書顯示,陳男為女童母親的同居人,但他卻利用與女童共處的機會,對年僅9歲的她恣意猥褻,女童事發後隨即向母親告知此事,並稱遭到陳男親吻,但這起事件卻在隔年、女童在學校接受性平宣導的偶然機會下,才對外透露她被害的經過,經校方通報主管機關,並非由女童或其母親主動通報。陳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並為了脫罪,一度聲稱是被女童構陷,也未曾向女童及其家屬道歉或賠償,嚴重影響女童的身心健全,害女童有嚴重創傷。一審法官依《刑法》第227條,對未滿14歲兒少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檢察官認為,原審量刑過輕,不足生警惕,難以彰顯正義,為此請求撤銷原審判決。二審法官審理後指出,原審已依《刑法》第47條累犯相關規定加重其刑,並考量其犯罪情節、行為責任,以及對女童未來身心發展影響,加上陳男迄今仍否認犯行,難認其犯後有所悔意,且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賠償其等所受損失,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已接近中度刑,並未違反公平、比例及罪刑相當原則,因此駁回檢方上訴。法院也提到,陳男雖未提出上訴,卻始終否認犯行,辯稱女童所述不實,但「熟識者性侵」的犯罪類型,一般被害人於受侵害後的第一時間反應,會不知如何應對較為周全,大體上均會顧及自己與加害人間之權勢等利害關係,獲不確定自己未來會發生何事,致理智上陷於茫然,因而多會選擇靜默,此與一般事先杜撰情節誣指他人犯罪之情形有顯著不同。全案仍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昔視訊狠裁9百人!鐵血CEO遭撤換 怒控接任者「騙取信任」求回鍋
美國房貸金融科技公司Better Home & Finance爆發高層內鬥,才剛遭董事會解除執行長職務的加格(Vishal Garg)指控接任者路易斯(Daniel Lewis)「騙取信任」,認為對方先以支持公司策略及改革構想取得信任、進入董事會,隨後不到1週便聯合其他董事將他撤換。加格目前已要求重返執行長職位,並強調自己仍有信心帶領公司走出困境。CNN報導,加格於8月3日遭解除執行長職務。他表示,自己被撤換之際,Better其實正逐步走出低谷。這家公司曾搭上疫情期間房貸再融資熱潮,當時美國房貸利率低於3%,公司估值一度高達80億美元。然而,隨著再融資市場崩潰、房貸利率逼近7%,Better業績大幅下滑,目前市值僅約3億美元。Better過去也屢陷爭議。加格在2021年假期前夕透過視訊會議一次裁掉900名員工,引發輿論譁然,之後一度請假離職。公司後來還面臨吹哨者訴訟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調查,雖然訴訟最終撤銷,SEC調查也沒有進一步結果,但公司聲譽受到重創。2023年Better與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合併後,股價更暴跌93%,多年虧損也讓外界對公司前景充滿疑慮。不過,加格認為Better已找到新的成長方向。他表示,公司核心再融資業務崩潰後,年度營收從2021年的15億美元降至2023年的7,000萬美元,但今年預計可回升至2億美元。他指出,Better近年投入人工智慧技術,訓練AI模型加速處理房貸申請,將過去需要數十名員工花數天完成的工作大幅縮短。公司與NeoHome Loans合作後,生產力提升1倍,貸款承作成本降低50%。此外,Intuit、Coinbase及OpenAI今年也與Better Home合作,使用其技術推動房貸服務,公司同時拓展房屋淨值信用額度(HELOC)業務。「我們正在贏,貸款量已經增加3倍,也接近獲利。」加格形容,Better就像已經帶球推進到球門前,只差最後一步就能完成逆轉。至於新任執行長路易斯,加格表示,對方約6個月前主動接觸他,提出節省成本及提高獲利的建議。加格認為,Lewis在降低成本方面確實有不錯想法,但所謂創新構想並不理想。他質疑,當公司已經接近成功時,外部人士很容易宣稱「自己可以做得更好」。路易斯於7月27日加入Better董事會,僅1週後便說服其他董事解除加格職務,並由自己接任。加格因此認為,對方早就有意成為執行長,卻沒有坦白告知,「我懷疑他一直都想當執行長,董事會犯了錯。」Better目前並未回應相關指控;路易斯則曾在X發文表示,Better能走到今天離不開加格,並稱這一點值得尊重。另一方面,市場反應也不利於路易斯。自他接任執行長後,Better股價已下跌45%,而在加格離任消息公布前,公司股價今年已下跌逾16%。加格表示,自己離開執行長職位後,已有多名投資人聯繫他,希望他重新掌舵。他持有具有特殊投票權的B類股票,加上部分早期投資人的支持,認為自己掌握足夠票數。目前加格聘請知名律師史匹羅(Alex Spiro)代表,並致函董事會要求恢復執行長職位。他甚至表示,若能回鍋,願意在公司恢復獲利前,每年只領1美元薪資,待公司重返正軌後再交棒。「我已經做了10年,但執行並非完美。」加格坦言,「我希望事情能獲得解決,我仍然認為Better的未來非常光明。」
陳幸妤送6千萬診所難討回!巴毛律師:除非趙建銘惱羞「尻她一拳」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近日在生日當天,於前夫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隨後又爆料自己過去曾將價值約6千萬元的診所店面贈與趙建銘,離婚後卻無法將這筆房產納入剩餘財產分配,讓她直呼「錯到想殺死自己」。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昨(14日)也發文分析,陳幸妤想把6千萬房產拿回來實務上幾乎不可能,「除非趙賊被爆料到惱羞成怒去尻陳幸妤一拳,就可以用民法419條撤銷贈與。」陳宇安昨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近期不少人都在設法協助陳幸妤取回這筆價值6000萬元的房產,「但實務上幾乎不可能」。雖然有律師認為,可以嘗試主張當初是「借名登記」,但陳宇安指出,陳幸妤當初是先將房產買在自己名下,之後再轉贈給趙建銘,因此並不存在借名登記的法律空間。不過,陳宇安也提到另一種可能性,若趙建銘因陳幸妤的爆料而惱羞成怒,進而對陳幸妤施以暴力,便可能涉及《民法》第419條所規定的贈與撤銷事由。依《民法》第419條規定,受贈人對於贈與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贈與人得撤銷其贈與: 一對於贈與人、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二親等內姻親,有故意侵害之行為,依刑法有處罰之明文者。 二對於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者。陳宇安也透露,自己過去曾經運用類似法律途徑,協助舅媽取回當初送給「無緣媳婦」的黃金。至於當時媳婦究竟做了什麼,陳宇安則以「不用多說了吧」帶過。隨著陳幸妤爆料開撕前夫,這筆價值約6千萬元的診所店面究竟能否取回,以及其最終權利歸屬為何,也成為外界持續關注的焦點。
槍殺美國聯合健康保險CEO!28歲常春藤菁英承認聯邦罪名 恐面臨終身監禁
被譽為「民間英雄」的曼吉奧內(Luigi Mangione)於美東時間14日,就涉及槍殺美國聯合健康保險集團(UnitedHealth Group)執行長湯普森(Brian Thompson)的聯邦罪名認罪,以避免接受相關州法院的審判,但同時也使他面臨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的刑責。據《路透社》報導,這名28歲常春藤盟校(Ivy League)畢業生的罪行雖然受到美國官員譴責,但這起案件引起了美國大眾對健康保險業不公正索賠拒付行為的共鳴,因此網路上也湧現對曼吉奧內的支持聲浪。曼吉奧內目前原定自9月8日起,因州法院提出的謀殺及武器相關罪名接受審判,但曼吉奧內先前對這些指控拒不認罪,而如今這場審判是否能如期進行已出現變數。因為曼吉奧內的辯護律師在被辯護人於聯邦法院認罪後,隨即提出動議,要求撤銷州法院的相關罪名,主張紐約州的「保全一罪不二罰」保障被告不會因相同的犯罪行為,而在不同司法管轄區遭到重複起訴。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辦公室的檢察官表示,他們已準備就曼吉奧內提出的動議進行法律攻防。目前尚不清楚法院何時會針對曼吉奧內要求撤銷州法院罪名的動議舉行聽證,也不清楚負責審理州法院案件的卡羅(Gregory Carro)法官何時會作出裁決。辯護律師、前曼哈頓檢察官克里斯蒂安(Catherine Christian)表示,白艾榮辦公室若要主張州法院審判應繼續進行,將面臨相當艱難的法律挑戰。紐約州的「保全一罪不二罰」為部分案件設有例外,包括犯罪構成要件不同,或案件旨在防止「截然不同的傷害或罪行」。對此,克里斯蒂安主張,跟蹤罪與謀殺罪的構成要件不同,但跟蹤罪同樣要求被告具有殺人意圖。負責審理聯邦案件的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加內特(Margaret Garnett)目前已將曼吉奧內的判刑日期訂於12月18日。曼吉奧內因被控2項跟蹤湯普森意圖殺害對方的罪名,在認罪後可能面臨終身監禁。曼哈頓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的檢察官日前也透露,他們將尋求判處曼吉奧內終身監禁。目前,曼吉奧內將返回位於布魯克林的紐約大都會拘留中心(Metropolitan Detention Center),自2024年12月遭到逮捕以來,他一直被關押在這裡。當時警方展開為期5天的大規模追捕行動,整起案件在美國引發高度關注。目前關押在紐約大都會拘留中心的其他知名囚犯,包括遭美軍非法綁架的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Nicolas Maduro)及其妻子弗洛雷斯(Cilia Flores)。近年來,這座拘留中心也曾關押嘻哈音樂大亨「吹牛老爹」(Sean "Diddy" Combs)、加密貨幣企業家班克曼弗里德(Sam Bankman-Fried),以及已故「淫魔富豪」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的共犯、英國社交名媛麥斯威爾(Ghislaine Maxwell)。而曼吉奧內完成判刑後,很可能會被轉移至其他聯邦監獄。
汶萊蘇丹罕見「撤王妃頭銜」 官方:行為有失體統
汶萊王室近日出現罕見人事變動,現年33歲的王子妃阿達維亞(Pengiran Raabi'atul Adawiyyah),遭汶萊蘇丹哈山納包奇亞(Hassanal Bolkiah)下令撤銷所有王室頭銜。根據汶萊國家廣播機構RTB報導,官方表示,阿達維亞的行為不符合王室成員配偶應有的身分,並被認定對蘇丹缺乏尊重,但沒有公開說明涉及何種行為。汶萊宮廷大臣辦公室發布公告指出,這項撤銷頭銜的決定來自蘇丹親自下達的王室命令。官方對阿達維亞行為的說明,包括有失王室成員配偶應有的體統,並被認為損害君主制的良好名聲,對蘇丹不敬。不過,公告並未交代事件經過,也未進一步說明促使蘇丹作出這項決定的具體原因。阿達維亞在2015年與汶萊王子阿都馬力克(Prince Abdul Malik)結婚,兩人當年在王宮舉辦長達10天的婚禮。婚後兩人育有4名女兒,其中長女目前10歲,年紀最小的女兒僅16個月。汶萊蘇丹。(圖/達志/路透社)此次王室命令僅撤銷阿達維亞本人的頭銜,4名女兒原有的王室身分並未受到影響。她的丈夫阿都馬力克則是汶萊王位第4順位繼承人。由於官方並未公布更多事件細節,外界目前仍無法得知阿達維亞遭撤銷頭銜的完整原因。現年80歲的哈山納包奇亞自1967年登基,統治汶萊已超過半世紀。汶萊於1984年脫離英國獨立後,他同時擔任國家蘇丹及首相,長期掌握國家與王室事務,也是全球在位時間最長的現任君主之一。汶萊位於東南亞,人口約50萬,並因石油資源而擁有可觀財富。哈山納包奇亞過去推動嚴格的伊斯蘭刑法,也曾受到國際社會批評,其中針對同性性行為及通姦等行為的刑罰規定曾引發爭議。相關政策過去也引起演藝圈人士公開反對,包括好萊塢影星喬治克隆尼(George Clooney)以及英國歌手艾爾頓強(Elton John)等人,都曾針對汶萊相關政策表達抗議。
房子送趙建銘6000萬房貸自己扛!陳幸妤能斷繳嗎 答案曝光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的離婚風波持續延燒,她繼12日在趙建銘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後,13日深夜再度更新留言,除了針對先前提及的許姓護理師作出回應,更揭露趙建銘目前位於台南、價值約6000萬元的診所房產,是她在婚姻存續期間透過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對方,但房屋貸款卻仍留在自己名下。陳幸妤對此相當懊悔,也提醒其他人夫妻贈與房地產後,離婚時不一定能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消息曝光後,有網友疑惑,她是否可以乾脆停止繳房貸,讓診所遭銀行法拍?律師蘇家宏則從房屋所有權、剩餘財產分配、房貸債務、贈與契約及稅務等5大面向解析,指出「房子送出去」與「貸款轉出去」是兩回事,若銀行沒有同意變更債務人,即使房產已不在自己名下,原借款人仍須負責還款。陳幸妤12日先在趙建銘經營的骨科診所Google評論留下1星評價,公開兩人已經離婚,並對前夫的醫療處置、醫德及私人關係提出多項指控。到了13日深夜,她再次更新留言,除了回應先前提及許姓護理師的相關說法,也進一步揭露兩人之間的房產及貸款問題。陳幸妤透露,這處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當初是在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時,由她以夫妻贈與方式移轉給趙建銘。然而,房子的所有權雖然已經給了前夫,相關房貸卻依舊掛在她的名下,形成「房產歸對方、貸款自己背」的局面。她也以自身經歷提醒其他夫妻,將房地產贈與另一半前必須慎重考慮,因為夫妻贈與取得的房產,日後若婚姻破裂,並非當然可以再透過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機制拿回。面對自己當初的決定,她甚至以「錯到想殺死自己」形容強烈的懊悔情緒。這番說法引發網友討論,其中有人提出疑問,既然房產現在已經屬於趙建銘,貸款卻仍由陳幸妤負責,她是否乾脆停止繳款,讓銀行對作為抵押品的診所進行法拍,如此至少可以讓趙建銘無法繼續持有這項資產?針對相關法律問題,律師蘇家宏以「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為題說明夫妻間房產贈與的5項重要問題。第一個關鍵,就是房子贈與配偶並完成所有權移轉後,日後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返還。蘇家宏指出,原則上答案是否定的。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便已屬於受贈配偶。除非當初簽訂的贈與契約另有約定,或事後出現法律規定可以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況,否則不能單純因為雙方後來離婚,就要求對方把房屋還回來。即使婚姻破裂涉及另一半外遇,也不代表原贈與人當然取得收回房屋的權利。因此蘇家宏提醒,準備把不動產送給配偶前,應先思考如果未來彼此感情消失,是否仍然心甘情願讓對方擁有這間房子;如果答案並非百分之百肯定,就不應急著辦理過戶。第二個重點則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依民法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針對婚後財產增加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透過繼承或其他無償方式取得的財產,屬於法律排除計算的項目。夫妻其中一方贈與另一方的房屋,就屬於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房屋一旦完成贈與,不只是所有權已轉到受贈人名下,將來雙方離婚計算剩餘財產差額時,這間受贈房產原則上也不會被列入對方應計算分配的婚後財產。第三項,也是此次陳幸妤事件最受關注的問題,就是「房屋過戶」不等於「房貸過戶」。蘇家宏指出,不動產所有權及銀行貸款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屋可以透過登記轉給配偶,但房貸契約上的債務人不會因此自動改變。銀行核准貸款時,是依照原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狀況及還款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因此,如果沒有經過銀行同意辦理債務人變更,即使房屋所有權已經轉到配偶名下,原本向銀行借款的人仍然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銀行依然可以向其追討。也就是說,如果陳幸妤所述情況確實為房產已贈與趙建銘、貸款仍登記在她名下,那麼房屋所有權與還款責任就可能分屬不同的人。受贈人取得房產後即使沒有負擔房貸,銀行仍可以依原貸款契約要求陳幸妤履行還款義務。至於網友提出「乾脆不繳房貸,讓診所被法拍」的想法,也無法讓貸款債務直接消失。若停止繳款,銀行確實可能對抵押的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使趙建銘名下的診所房產面臨法拍,但如果拍賣所得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銀行仍可繼續向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追討不足部分。此外,停止還款還可能造成原借款人的信用受損,甚至使其名下其他財產面臨銀行聲請強制執行或扣押。因此,這種做法雖可能使受贈人失去房屋,但貸款人自己同樣會付出相當代價,甚至承受更直接的財務及信用風險,形成雙輸局面。第四項重點是如何在贈與前降低風險。蘇家宏提醒,夫妻之間進行高額房產贈與時,不應只靠感情及口頭承諾決定,可以考慮尋求律師協助擬定贈與契約,提前把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方式寫清楚。例如,契約可以明定房屋贈與後,由受贈人負擔剩餘房貸及相關稅費;如果雙方日後離婚、受贈人沒有履行約定義務,或發生事先約定的特定情況,應將房屋返還,同時也能預先約定違約責任以及相應的擔保方式。蘇家宏認為,事先把條件白紙黑字寫下來,並非預言婚姻一定會失敗,而是在雙方仍然相愛、願意互相體諒的階段,就把涉及龐大資產的責任及承諾說清楚,避免感情生變後才發現缺乏可以依循的約定。第五項則是贈與稅問題。依陳幸妤的說法,她是在尚未與趙建銘離婚時,將價值約6000萬元的房產贈與對方。蘇家宏指出,由於當時兩人仍具有夫妻身分,依現行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的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這項移轉本身不會因一般贈與而被課徵贈與稅,但如果夫妻已經辦理離婚,前夫與前妻之間就不再具有配偶身分。此時若再發生無償財產移轉,又不是依照離婚協議內容履行給付,或基於夫妻財產分配等原因,國稅機關可能會認定屬於一般贈與,進而產生贈與稅。蘇家宏也建議,夫妻如果在離婚過程中涉及房屋、現金或其他資產移轉,最好將所有財產分配及贈與事項完整寫進離婚協議書,清楚交代移轉原因及雙方權利義務,降低日後產生財產及稅務爭議的可能性。律師指出,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屬於不同法律關係,房子完成過戶,不代表房貸債務也會跟著轉移。(圖/翻攝自臉書,蘇家宏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