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濟
」 川普 美國 內政部 張靖玲 TVBS
這國允許丈夫「合法毆妻」!打到骨折只關15天 虐待動物可判5個月
阿富汗塔利班當局近日頒布一項備受爭議的新法令,明文規定同性性行為可處以死刑,並允許丈夫毆打妻子,只要未造成骨折或留下明顯且持久傷痕即可。消息曝光後,引發國際人權團體強烈譴責,批評此舉形同為針對婦女與少數群體的暴力行為「合法化」。CNN報導,這項法令於上月發布,近期外洩至阿富汗人權組織Rawadari,才引起國際社會關注。該法令最初以普什圖語公布,隨後由阿富汗分析網路(AfghanistanAnalysts Network)翻譯成英文。觀察人士指出,儘管相關懲罰措施在當地並非全新作法,但這是自2021年8月美國與盟軍撤離、塔利班重掌政權以來,首次如此明確且系統性地將相關處罰成文化。根據文件內容,若丈夫毆打妻子導致骨折、開放性傷口或身體出現瘀青,且妻子向法官提出申訴,丈夫將被視為違法,最高僅面臨15天監禁。相較之下,強迫動物打鬥者卻可判處5個月徒刑。此外,相關法令亦允許父親因子女未祈禱等行為進行懲罰;若教師毆打學生致骨折,將被撤職。塔利班方面強調,所有裁決均依循伊斯蘭教法(Sharia),具有宗教正當性。然而,人權團體質疑該法令嚴重侵害基本人權。女性權益倡議者塞拉傑(Mahbouba Seraj)在喀布爾受訪時指出,該制度實質上賦予男性對女性的絕對支配權,「男人的話就是法律」。在現行規範下,阿富汗女性須有男性監護人陪同才能外出,且女性證詞的法律效力僅為男性一半。人權團體警告,新法上路後,即便女性遭受嚴重家暴,也幾乎無法有效尋求司法救濟。另一方面,死刑適用範圍亦大幅擴張。法官或伊瑪目(教長)可對傳播「違反伊斯蘭」思想者,以及屢次從事竊盜、同性性行為、異端、巫術或非陰道性行為者判處死刑。外界認為,相關條文定義模糊,賦予當局極大裁量空間,恐成為打壓宗教少數與異議人士的工具。報導指出,新法令亦加強對批評聲音的懲處。侮辱塔利班最高領袖阿洪扎達(HibatullahAkhundzada)者,可被處以39鞭並監禁1年;「羞辱高級官員」者則面臨6個月徒刑與20下鞭刑。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爾克(Volker Türk)日前在日內瓦人權理事會指出,該法令「為針對婦女與兒童的暴力提供合法性」,並警告阿富汗正淪為「人權的墳場」。他形容,當地針對女性的制度性歧視與壓迫已達迫害程度,其性別隔離體系令人聯想到種族隔離制度,只是以性別而非種族為基礎。據了解,自塔利班重掌政權以來,阿富汗女性權利持續倒退。女性幾乎被全面禁止從事家庭以外工作,並被剝奪接受中等與高等教育的權利。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估計,超過200萬名阿富汗女孩與女性因此失學。人權團體Rawadari批評,新法甚至不符合最基本的公平審判原則,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塞拉傑提到,她每天接到大量女性求助電話,「當丈夫可以決定一切時,女性幾乎沒有出路。過去至少還對法院有所顧忌,如今連這點保障都消失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基金會好扯2/年領國家三千萬卻不受管束! 奧運金牌林郁婷出面也無用
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去年傳出勞資糾紛,有員工向本刊踢爆自己考績因莫須有的罪名被打丙,又因試圖尋求法律救濟而被解雇。孰料,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的醜聞不只這樁,過去有員工指控遭到時任副執行長性騷擾卻申訴未果,最後還被迫資遣。另,2024年立法委員陳培瑜就曾質詢該基金會每年跟國家拿3000萬元資金,內部人員卻涉及球員兼裁判而政府對其的監督權卻十分有限。立委陳培瑜2024年質詢時臨時提案,其中一條便是要求體育署評估成立行政法人提升政府監督責任。(圖/本刊資料照)本刊調查,2024年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有員工控訴遭到當時的副執行長性騷擾,該名女員工後續於同年的8月5日向勞動局申訴後,於8月7日被執行長曾玉華約談,並被她以責備的語氣詢問為何不向內部反應等,並以業務緊縮為由將其資遣後又找來新人填補該職位。據了解,當時基金會於求職網站上徵求新人時,該名疑似受到性騷的女員工曾希望透過調解來恢復僱傭關係,但基金會卻不願意其回到工作崗位,並賠償了10萬至20萬元的費用以後簽下保密協議了事。不過,由於此事從頭到尾皆未啟動調查,因此員工們至今仍不知真相究竟為何。2024年5月23日禁藥防治基金會時任執行長許美智於官網上發布一封辭職信,信中提到時任檢測與調查組組長詹貴惠同時兼任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多項職務,涉及球員兼裁判,當時連國際奧委會發起成立的世界運動禁藥管制組織(WADA)也來函關切。事件爆發以後,基金會決定將其調離原職位,卻屢次遭到基金會董事長陳全壽否決,最後事件的調查也以「職務名稱外觀雖有利害,惟於實際業務執行並無利益衝突之實」。對此,許美智痛批涉嫌護航利益衝突當事人,且罔顧利益迴避原則,並希望藉請辭一事喚起民眾關注此事,荒謬的是該篇聲明發出後旋即遭到下架。同年5月27日立委陳培瑜在質詢時提出臨時提案,其中一條是要求體育署(現為運動部)評估成立行政法人提升政府監督責任。據了解,運動部1年花費3000萬元委託禁藥防治基金會進行相關業務,但因為目前「國家反運動禁藥組織」是屬於財團法人的「私法人」的範疇,因此政府的監管責任被壓縮的十分有限。2024年9月30日許多來自體育界的運動員,包括奧運金牌選手林郁婷,及教練、學者紛紛向賴清德總統倡議,希望能推動禁藥管制機構行政法人化。(圖/報系資料照)對此,2024年9月30日許多來自體育界的運動員及教練、學者紛紛向賴清德總統倡議,希望賴政府能把體育署升格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的同時,也要推動禁藥管制機構行政法人化,並直言目前的基金會非但不能真正保障運動員的權益,有時甚至會導致運動員無辜受害,參與倡議的更包含奧運金牌選手林郁婷,無奈的是至今禁藥防治基金會仍屬財團法人。本刊致電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詢問有關本案的回應,基金會的法務人員表示,關於性騷和勞資糾紛涉及隱私,行政法人化涉及政府政策,皆不方便回應。
美逾4千起拘留移民案件「遭裁定違法」!川普政府仍強硬執法
自去年10月以來,全美數百名聯邦法官已在超過4,400起案件中裁定,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在拘留移民時違法。根據《路透社》(Reuters)對法院紀錄的審查,這些判決構成對川普政府移民驅逐政策的1次全面性法律駁斥。然而,即便法院已明確認定相關政策違法,政府仍持續將部分移民無限期羈押。據《路透社》報導,西維吉尼亞州(West Virginia)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強斯頓(Thomas Johnston)上週在1項命令中寫道,「令人震驚的是,政府竟然堅持要求本院重新定義,甚至完全無視現行法律的明確文字」,同時他也下令釋放1名遭拘留的委內瑞拉籍人士。強斯頓為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任命的法官。多數判決聚焦於川普政府背離近30年來對聯邦法律的既定解釋。長期以來,司法體系普遍認為,已在美國境內居住的移民,在移民法庭審理其案件期間,可以透過交保獲釋。然而,川普政府改變這一解釋,擴大強制拘留範圍。對此,白宮發言人傑克森(Abigail Jackson)聲稱,政府「正依法履行川普總統所獲授權,執行聯邦移民法」。據悉,在川普執政下,本月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CE)拘留人數升至約68,000人,較其去年就任時增加約75%。上週,位於紐奧良(New Orleans)的保守派聯邦上訴法院為川普政府帶來1場勝利。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法官瓊斯(Edith Jones)在推翻2名墨西哥男子獲釋裁定時指出,過去歷屆政府未充分運用拘留權限,「並不代表他們缺乏進一步拘留的權力」。隨後2人的律師表示,他們目前仍維持自由之身。其他上訴法院預計未來數週將審理相關爭議。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發言人麥克勞克林(Tricia McLaughlin)指出,訴訟數量增加「並不令人意外」,尤其在「部分激進法官試圖阻撓川普總統履行美國人民授權的大規模遣返任務」之際。該部門未進一步回應本報導中更具體的案件與數據問題。由於其他法律救濟途徑有限,自川普上任以來,被拘留移民已提出超過20,200件聯邦訴訟,要求釋放。根據《路透社》對加拿大跨國傳媒集團「湯森路透公司」(Thomson Reuters Corporation)旗下法律研究工具「Westlaw」,超過20年來所有公開聯邦法院案件卷宗的彙整,自10月初以來,至少4,421件案件中,超過400名聯邦法官裁定ICE在大規模遣返行動中違法拘留移民。另有部分案件仍在審理中,或因當事人獲釋而撤銷,甚至是被移轉至其他司法轄區,迫使當事人重新提告。《路透社》無法確定有多少案件被移轉或重提。18歲的委內瑞拉高中生約瑟夫湯瑪斯(Joseph Thomas)去年12月底在威斯康辛州(Wisconsin)與父親艾利亞斯湯瑪斯(Elias Thomas)一同進行沃爾瑪(Walmart)送貨途中,於交通攔查中被捕。2人於2023年8月入境美國申請庇護,並獲准工作。其律師佩爾提耶(Carrie Peltier)表示,他們是因「棕色皮膚駕駛」而遭攔查。1個月內,法院命令釋放父子2人。同為小布希任命的美國首席地方法院法官席爾茨(Patrick Schiltz)裁定約瑟夫遭非法拘留,命其立即釋放,並指出ICE在其作為乘客時拘捕並無逮捕令證據。另1名由川普任命的法官托斯特魯德(Eric Tostrud)則裁定其父艾利亞斯有資格申請保釋聽證,並寫道:「本區法院已多次審理並駁回此類法條解釋爭議,此案亦將如此。」目前約瑟夫改為線上上課,因擔心再次遭拘留而不敢返校。報導補充,「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起源於14世紀英國法院制度,並被納入美國憲法,為遭政府非法拘禁者提供司法救濟。由於近期訴訟激增,使該制度再次成為焦點。今年1月短短數日內,律師即為多名無犯罪紀錄的被拘留者提出人身保護令申請,包括:在明尼蘇達州(Minnesota)自家車道被捕的5歲厄瓜多男童科內霍(Liam Conejo);1名持合法臨時人道身分、在前往電纜技師工作途中被捕的烏克蘭男子;1名與美國公民結婚、育有3歲自閉症美籍子女的薩爾瓦多男子;1位具難民身分、在讓探員進入公寓大樓後遭捕的厄利垂亞醫院員工;以及1名送女兒上學後遭逮捕的委內瑞拉男子。大量訴訟迫使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調度原本負責刑事案件的律師應對人身保護令案件。《路透社》發現超過700名司法部律師代表政府處理移民相關案件,其中5人各自出現在超過1,000件人身保護令案件卷宗中。法律壅塞部分導致政府即便在法官下令釋放後,仍未即時執行。上月,席爾茨在明尼蘇達州1項命令中指出,政府在76件案件中違反96項法院命令。當地聯邦檢察官羅森(Daniel Rosen)2天後在文件中表示,這些案件對政府律師造成「巨大負擔」。紐約方面,由拜登任命的聯邦法官喬杜里(Nusrat Choudhury)本月指出,ICE違反2項「明確且無歧義」的命令,將1名男子轉送至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拘留,卻虛稱其仍在新澤西州(New Jersey)可出庭。司法部發言人巴爾達薩雷(Natalie Baldassarre)回應稱,政府「正遵守法院命令並全面執行聯邦移民法」,並批評「若越權法官依法審案並尊重政府準備案件的義務,就不會出現壓倒性的人身保護令案件量,或對國土安全部是否遵命的疑慮。」在紐約,倡議人士守候於移民法庭外,協助被拘留者即日提出人身保護令,以阻止其被迅速轉移至外州拘留中心。1月16日,聯邦法官歐特肯(J. Paul Oetken)緊急裁定,禁止政府將1名在庭審現場被拘留的厄瓜多男子移出紐約。1月30日,同為歐巴馬任命的法官卡特(Andrew Carter)命令其立即釋放。然而,並非所有移民都能獲得此類救濟。部分人不知可提出人身保護令,另一些人則無力負擔高昂律師費。美國公民羅爾(Judy Rall)就表示,其委內瑞拉籍丈夫已在德州藍帽拘留中心(Bluebonnet detention center)羈押近1年,律師報價超過5,000美元提出人身保護令,她無力負擔。2人基於婚姻關係提出移民申請仍在審理中,但政府拒絕在案件裁決前釋放其夫。雖然無犯罪紀錄,政府卻在未提出證據情況下指控其與委內瑞拉幫派「阿拉瓜火車」(Tren de Aragua)有關。本月,其律師同意免費承接人身保護令案件。
「15%不是勝利,而是沉重代價」 國民黨:食安防線鬆動與勞工、農民權益長期隱憂
針對政府公布台美經貿協定相關內容,中國國民黨今(13)日表示,這次協定表面上談的是關稅,但實際上牽動的是攸關食安民生以及勞工權益的問題。國民黨將會在國會啟動嚴格的監督機制,嚴格把關相關法規與執行細節,確保國人餐桌安全與孩子校園飲食健康不被犧牲,堅決保障受台美貿易協定衝擊重創而失業的勞工權益。國民黨認為,這份協議並非政府所宣稱的「重大突破」,而是一項可能讓民眾在不知情下承擔風險的安排。這不僅是經貿問題,更關乎每個家庭的餐桌安全與生活品質。政府卻急於將其包裝為外交與經貿成果,對可能衍生的食安疑慮與長期衝擊說明不足。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啟動專案監督機制,嚴格把關相關法規與執行細節,確保國人餐桌安全與孩子校園飲食健康不被犧牲。國民黨並要求,應關注受台美貿易協定衝擊而可能失業的勞工權益,尤其是汽車及零組件業、農業與畜產、屠宰業、醫療保健業等相關產業。對受影響的勞工,應提供專款專用的轉職訓練津貼,以及培訓期間的生活費,確保其在職業轉型過程中不致陷入困境。此外,當台美貿易協定導致美國肉類(如豬肉、牛肉、雞肉)大量進口,造成國內農產品價格下跌或農民收益減少時,農民即可申請該基金的補助,作為緩衝與救助措施,保障國內農牧業的基本生計。國民黨強調,保障勞工與農民利益,必須與經貿開放同步推行,避免貿易協定造成產業、勞動與民生的二次傷害。此外,國民黨並提出十項重大疑慮,要求行政部門逐一說清楚、講明白。國民黨質疑,一、「醫療主權大讓步 食藥署審查權是否遭架空?」協定條文若明確載明我方接受美國主管機關對醫療器材與藥品的上市許可,且不得「額外要求」,等同限縮我國衛福部食藥署(TFDA)的獨立技術審查空間。國民黨質疑,未來高風險醫材與新藥是否仍須經過本土臨床數據評估?是否仍保有補充試驗與風險管理的裁量權?一旦發生不良反應,責任歸屬與藥害救濟機制如何處理?國民黨要求衛福部明確說明:是否涉及修訂相關審查辦法與技術指引?是否須送立法院審議?台灣醫療監管主權不能因貿易談判而被弱化。國民黨再指,二、「農產品「非關稅障礙」全撤?萊豬萊牛與查廠機制恐受衝擊」,協定若承諾提供美方「優惠市場准入」並處理所謂「非關稅障礙」,外界合理關切,是否涉及萊克多巴胺殘留標準、原產地標示規範及邊境查驗強度。國民黨質疑,若不得再對美方已列冊肉品工廠進行個別查廠,是否形同放寬把關?校園午餐是否仍可維持現行禁用政策?基層豬農與肉牛養殖戶將面臨何種價格衝擊?國民黨要求農業部與衛福部公開所有執行細節與科學依據,相關審查辦法是否修訂、是否送立法院審查,都必須向國人交代。三、「444億美元化石能源採購 淨零路徑是否倒退?」國民黨指出,協定附件揭露對美液化天然氣與原油長期採購承諾,金額龐大。此舉是否與2050淨零排放目標產生政策矛盾?是否排擠再生能源與低碳技術投資?在全球邁向減碳與碳邊境調整機制的趨勢下,政府若簽署多年高碳排能源採購承諾,是否將增加未來產業碳成本壓力?國民黨強調,立法院將嚴格審查環境影響與財務負擔,確保能源政策與減碳承諾不被經貿安排牽著走。國民黨表示,四、「健保核價制度恐受挑戰 全民藥費誰來埋單?」,協定強調法規透明與程序公平,但美方長期質疑台灣健保藥價制度。外界合理懷疑,是否涉及放寬原廠藥核價條件或限縮健保署調整藥價的權限。若因此導致健保支出上升、保費調漲,最終買單的是全體國人。國民黨要求政府明確承諾,現行藥價基準與調整機制不因協定而動搖。五、「化妝品與化學品標準調和 預防原則是否退讓?」,國民黨指出,美國對化妝品與工業化學品多採上市後管理模式,與台灣及歐盟強調預防原則的制度不同。若推動標準調和,是否意味我方須接受較寬鬆標準?若涉及禁限用成分鬆綁,相關科學依據為何?是否修訂現行法規?國民黨要求主管機關嚴守安全底線。六、「食品添加物與技術性貿易障礙條款 食安標準是否被迫調整?」,國民黨表示,協定若要求符合「國際標準」並承認美方合格評鑑程序,是否影響我國對人工色素、防腐劑及瘦肉精等物質的管理?國民黨強調,食安標準必須以國人健康為核心,而非為貿易便利而讓步。國民黨指出,七、「基改食品標示與校園禁令 知情權是否受限?」,若以「減少非關稅障礙」為由檢討基改食品標示制度,是否衝擊消費者知情權與校園午餐禁令?政府應公開承諾,現行基改食品強制標示與校園禁用規定不會退讓。八、「要求限期修法 立法自主權是否受干預?」國民黨表示,若協定明定我方須在一定期限內修改工會法相關條文,涉及立法權核心範圍。國民黨強調,任何修法都應由立法院依據國內產業與勞動現況審議,不容透過國際協定逕行指定內容與時程。九、「移工招聘費轉嫁雇主 產業成本是否劇增?」國民黨指出,若禁止向移工收取招聘費並改由雇主負擔,雖有其價值理念,但是否已評估對中小企業與漁業成本衝擊?政府是否有完整配套,避免成本轉嫁與產業震盪?國民黨質疑,十、「漁業勞檢標準受協定約束 行政權是否被外部化?」,若勞動檢查制度須符合協定條文規範,一旦遭認定未達標準,是否可能引發貿易制裁?國民黨強調,行政執法權與制度設計應由我國自主決定,不能在壓力下讓步。最後,國民黨表示,這份協定牽涉層面橫跨醫療、食安、能源、勞動與產業政策,已遠超單純關稅協商範疇。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持續透過質詢、專案報告、預算審查與公聽會等方式強化監督。國民黨強調,深化對外經貿往來固然重要,但國家主權、制度完整與人民健康安全更不容退讓。任何談判成果,都不能以犧牲台灣長期制度根基與食安防線為代價。
日圓創15個月來最大單週漲幅 高市早苗勝選穩定市場信心
日圓今(13日)將創下近15個月以來最佳單週表現。在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的歷史性勝選後,投資人對日本財政體質的疑慮獲得緩解,日圓持續穩步走升。據《路透社》報導,本週外匯市場的焦點幾乎全集中在日圓的強勢反彈,尤其是其升勢顛覆了先前的市場預期。此前市場原本認為,若高市早苗取得強而有力的民意授權,日圓可能出現進一步拋售壓力。然而實際情況卻相反。截至最新報價,日圓兌美元報152.86,但本週累計漲幅接近3%,若漲勢延續,將創下自2024年11月以來最大單週升幅。兌歐元方面,日圓同樣有望錄得約2.3%的週線漲幅,為1年來最佳表現;兌英鎊則上漲約2.8%,創下自2024年7月以來最大升幅。日本3大巨型銀行(都市銀行)之一的「三井住友銀行」(SMBC)首席外匯策略師鈴木浩史表示,選舉結果可能被市場解讀為自去年7月以來政治不穩局面的終結,暗示此前建立的日圓空頭部位已被回補。他指出,日圓仍可能存在進一步升值空間。自週末選舉結束以來,日本股市(日經225指數,Nikkei 225)持續上漲,日本國債與日圓同步走高,市場似乎以實際行動對高市早苗所主張的「負責任」財政政策投下信任票。美國波士頓的著名獨立資產管理公司「GMO」旗下「Usonian」日本股票團隊負責人愛德華茲(Drew Edwards)表示,他們預期高市政府將在推出針對性通膨紓困與成長措施的同時,維持財政紀律。他指出,這將有助於日本國債穩定,並降低日圓波動風險。在更廣泛的市場層面,由於稍晚將公布美國通膨數據,投資人暫時觀望,主要貨幣大多維持區間震盪。該數據可能左右市場對美國聯準會(Fed)未來利率走向的預期。目前交易員仍預期Fed今年將降息約2次,首次降息時間點可能落在6月。歐元兌美元報1.1869美元,變動不大;英鎊兌美元報1.3618美元。澳幣近期因澳洲儲備銀行(Reserve Bank of Australia)立場偏鷹而大幅上漲,最新報0.7088美元,當日小跌0.05%,但本週仍有望累計上漲1%。美元則面臨週線下跌壓力,受到其他貨幣走強以及市場對美國經濟韌性產生疑慮等多重因素影響。美元指數報96.93,變動有限,但本週可能下跌近0.8%。隔夜公布的數據顯示,上週美國首次申請失業救濟人數降幅低於市場預期。此前數據顯示,美國1月就業成長意外加速,但細節顯示增幅可能高估了勞動市場的實際健康狀況。美國投資管理上市公司「普徠仕」(T. Rowe Price)首席美國經濟學家烏魯奇(Blerina Uruci)指出,就業成長的廣度仍相對狹窄,醫療保健、社會援助與建築業貢獻了大部分增量,而基準修正顯示,2025年12個月份中有4個月非農就業人數為負值。她提醒,不宜對該份報告「過度安心」。澳洲聯邦銀行(Commonwealth Bank of Australia)外匯策略師Carol Kong表示,除非通膨數據出現重大意外,否則市場對目前的定價應會感到滿意。她認為,美元短期內可能持續整理盤整。
社宅地下室「停滿百萬名車」成豪宅? 網怒:不像協助弱勢
社會住宅原本被視為實現居住正義的重要工具,但當「社宅地下室停滿名車」的畫面在網路流傳,這項政策是否已經偏離初衷,再度掀起熱烈討論。有網友直言,如今的社宅不僅不像協助弱勢,反而更像是讓少數人「抽中豪宅」。一名網友近日在網路論壇PTT home-sale板發文,以「社宅政策」為題,批評現行社宅規劃方向嚴重失衡。他指出社宅的本質應該只是解決居住問題,政府應在有限預算下,盡可能提供更多戶數,但實務上卻反其道而行。原PO質疑,近年的社宅選址多集中在台北市精華地段,例如廣慈、南港車站周邊,不僅興建SRC鋼骨結構大樓,室內還配備高規格衛浴,甚至為了社宅額外投入上百億元建設捷運,成本之高令人咋舌。他進一步指出,若將這些黃金地段出售,將資金轉而到淡水等郊區購地興建社宅,理論上能蓋出數倍的住宅數量,才能真正讓更多人受惠。反觀現況,社宅數量有限,中籤率極低,地下室卻停滿高價名車,「住社宅的人開的車可以買淡水的房子,然後裝窮,不是很好笑」。原PO指出社宅數量有限,中籤率極低,地下室卻停滿高價名車。(示意圖/取自Pexels)對於社宅地段與建材規格不斷升級,原PO直言這樣的方向「非常不健康」,認為社宅應該大量興建於房價較低的區域,建材以實用為主,才能真正分散人口與就業壓力。貼文曝光後,引起不少通勤族共鳴。有網友感嘆,自己努力工作卻只能買在蛋殼區,每天長時間通勤,反觀社宅卻蓋在蛋黃區,靠抽籤入住,「現在的社宅本身設計和服務對象都不是救濟」、「我是覺得社宅蓋在這些地方很智障,抽籤資格也很智障」、「蓋在精華區戶數少,中籤率極低,價值上百億的地只嘉惠少數人,蠢到爆的政策」、「就是因為社宅蓋在精華區,才會有假弱勢來住,真的有照顧到弱勢?」。不少網友質疑社宅政策成為被濫用的資源。(示意圖/取自Pexels)不過,也有另一派網友替政策緩頰,認為政府作為「最大房東」,必須考量資產的長期價值與競爭力。若社宅全數設在偏遠地區,不僅可能缺乏工作機會,還有淪為蚊子館的風險,也會讓弱勢族群被進一步標籤化,「政府是有競爭對手的,所有房東都是政府的競爭對手,哪一個房東會壓幾萬間物件在淡水啦」、「不是台北市的你會想住?淡水社宅香嗎」、「買都不會買淡水了 還去淡水住社宅?寧願租北市吧」。此外,也有人指出現代社宅早已不僅是救濟手段,而是許多年輕人職涯初期的「過渡住所」,讓他們能住在離工作地點較近的地方,降低生活壓力,「本來就應該蓋在精華區,服務市中心的上班族!」不過,即便認同社宅設於精華區的方向,多數網友仍認為,入住資格與資產審核必須更嚴謹,否則再好的政策,也可能成為被濫用的資源。老宅補助沒有用?專家喊「治標不治本」:不如拿去蓋社宅社宅租金要大調整「最多打3折」! 國土署:分級收費制年底上路社宅中籤率達8成 租屋族能等到降價? 專家:先克服2挑戰
國民黨花蓮縣初選提名惹議! 葉耀輝親赴北院聲請假處分
花蓮前市長葉耀輝有意參選花蓮縣長,但因質疑初選有重大瑕疵,因此今日(2月4日)前來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希望能在釐清提名程序爭議以前,命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暫時停止公告、發布或推動任何與花蓮縣長提名、徵召或候選人產生機制具實質連動關係之「選代表」作業資訊,並暫停相關程序。葉耀輝指控,國民黨花蓮縣黨部在未公告、未完成合理協商,且申訴人已明確表示不同意列名的情況下,仍將申訴人強行納入民調,並對外宣布提供給媒體,並以該結果影響中央提名徵召的判斷,希望中央可以嚴重處理此一行為,疑似暗指花蓮黨部建請中央提名游淑貞一事。葉耀輝強調,聲請假處分並非請法院介入政治勝負,而是請法院先保全「程序爭議可被救濟」的最低限度狀態,避免中央以後續程序製造不可回復之既成事實。葉耀輝說,目前已向中央常務委員會提出黨內申訴,要求中央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釐清公告、協調、民調決議形成與執行、內參外流等全流程,並澄清未經候選人明確同意且程序有重大瑕疵之民調,不得作為後續提名依據。葉耀輝說「政黨內部競爭可以激烈,但規則不能扭曲;勝負可以輸,但程序不能假。」呼籲中央黨部回到公開、透明、可受檢驗的提名底線,以回復黨內民主與社會信賴。
NCC稱《衛廣法》三讀中天不適用 鄭正鈐:偷換法律概念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意味著中天新聞關台5年後有望重回52台。不過,NCC稱沒有回溯條款,所以仍在訴訟中的中天案不適用。對此,國民黨立委鄭正鈐今(31)日表示,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這是我國新聞自由保障制度的重要補強。然而,NCC 竟在第一時間以「無回溯條款」為由,宣告中天案不適用。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說明,根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 規定的「從新從優原則」,許可案件在程序未終結前,原則適用新法;若舊法更有利且新法未禁止,仍應從優保障當事人。鄭正鈐表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目前正處於「高等行政法院更審中」,救濟程序尚未終結。只要案件仍在司法審理中,就是法律意義下的「現在進行式」。NCC若仍企圖以既成事實排除新法適用,無異於以行政解釋凌駕法律保障,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政治性處分。鄭正鈐說,過去 NCC 最令人詬病之處,在於濫用行政強制力,在司法最終判決前即粗暴拔照、關台。這種「先處決、後審判」的惡劣作法,導致即便媒體日後勝訴,頻位與權益也早已遭到不可逆的損害。鄭正鈐指出,此次修法第 19 條的核心精神,就是為了確保「救濟實質化」。明定行政爭訟終結前,業者得依原執照繼續營運,正是要防止行政機關利用「行政拖延」達成「實質封殺」的操作空間。針對 NCC 質疑「沒執照如何營運」,鄭正鈐批,這完全是倒果為因。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本身就是最明確的制度授權。當法律明定訴訟期間媒體得繼續經營時,NCC 的職責是依法發給臨時執照,而不是反過來以技術性理由,否定法律效力。鄭正鈐說,至於「頻道位置難回復」的說法,更是選擇性無能。NCC 過去可以一紙公文讓中天52台消失,如今法律明定主管機關負有回復義務,卻又推諉卸責?不能只會關台,不會負責。行政機關的任務是「執行法律」,而不是「編造理由拒絕法律」。
台大師升等3度卡關獲賠10萬! 二審逆轉校方獲免賠
國立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擔任副教授的林怡秀,因為升等3度卡官對台大提出國賠官司求償55萬元精神撫慰金,於2023年11月17日判台大必須國家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不過,二審卻出現反轉,法官認為,升等未經台大審核通過,林女無升等權利受侵害,或應改以教授為聘任可言,改判台大免賠。林怡秀2021年3月5日提出升等教授申請案,當時的外審委員皆肯定林怡秀學術表現並一致推薦升等的狀況下,升等案仍被運管學程教評會否決。林怡秀決定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教育部於同年12月28日認定台大運管學程處分違法,命其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然而台大運管學程無視訴願決定,2022年7月7日才召開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程教評會審議此案,且甚至在沒有提出具體理由的狀況下,再度推翻外審委員一致推薦林怡秀升等之意見,於2022年8月29日再度宣布不通過升等申請案,林怡秀只好第2次提出訴願。孰料,這時台大運管學程分別於2022年12月1日、12月22日自行撤銷2次的處分,並稱「本校共教中心運管學程於111(即2022)年10月7日召開教評會議重新檢視第2次處分作成前原辦理各項審查作業之程序,發現程序不完備而有瑕疵」等語,林怡秀的第2次訴願結果也因此被教育部決定不受理。2023年6月8日為林怡秀第3次升等機會,沒想到在苦等了2年以後,台大運管學程再度於同年的8月2日用函文通知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但函文卻仍無記載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之具體理由。心力交瘁的林怡秀於同年2月18日向台灣大學請求國家賠償,但30日後台灣大學仍未展開協議,林怡秀希望司法能替受盡委屈的自己出口氣。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大在處理林怡秀升等申請案過程中,構成怠於執行職務,且情節重大,侵害了林怡秀受憲法保障的工作權,且使其在這2年多經歷多次審議和行政救濟程序,原告精神上應受有相當之痛苦,2023年11月17日判決台大應給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予林怡秀。台大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台大學程教評會、共同教育中心就林怡秀的升等,合計共有3次審查不通過,但非屬台大之公務員有怠於執行職務之情形,升等案既未經台大審核通過,林女也無升等權利受侵害或應改以教授為聘可言,全案逆轉勝,判台大免賠。
死刑犯-1!死囚歐陽榕獄中病逝 分屍女恩人仍喊冤聲請釋憲
曾是知名紙廠的加工處副處長歐陽榕1999年因失業、投資失敗,向建商女總經理盧金惠承租店面經營咖啡店,隔年關門之後,盧金惠多次用5、6位數的錢資助他。沒想到,歐陽榕卻在2003年因借鉅款被拒,將她殺害、肢解並分屍成10袋後棄屍,還向家屬勒贖1200萬元;他2011年六審仍判死刑,隨後一直被關押在高雄看守所至今,而他近日因身體不適戒護外醫,並傳出25日病逝。歐陽榕曾是某知名紙業的加工處副處長,離職後炒股失利、被親戚倒債,甚至還欠地下錢莊數百萬元;盧金惠因為信任他、相信他只是時運不好,因此自2000年開始每個月都給他數萬至十幾萬元。2003年3月,歐陽榕向盧金惠借大筆資金遭拒,4月21日以邀她出遊的名義將她約出來、載往鳥松鄉住處後殺害,接著分屍再分裝成10大袋,並丟在不同地方。當天盧金惠家人找不到她而報警,怎料隔天歐陽榕打電話向其家屬勒索1200萬元;被警方逮捕後,他起初否認犯案,辯稱聽說盧金惠失蹤才想藉機騙錢。歐陽榕之後才坦承用FM2迷昏盧金惠,勒斃她後再用事先準備好的剪刀、鐵鎚、菜刀等工具分屍,除了警方從影片中看到的2袋屍體,是丟在女友住處的垃圾集中區外,還有4袋丟在垃圾桶,另外4袋隨便丟在山區。經多年審理後,歐陽榕2011年六度被判處死刑,隨後一直被關押至今。他這過程曾多次透過司法管道提出救濟,喊冤當年法官硬是以「不詳方法殺人」對他量刑,近年也成為死刑釋憲聲請人之一。而歐陽榕近日因身體不適戒護外醫,並於25日病逝。橋頭地檢署檢察官相驗後,表示歐陽榕本身有糖尿病病史但未按時服藥,有戒護外醫診斷證明,無可疑外傷,檢察官認定死因為糖尿病酮酸中毒,上腸胃道出血併急性腎衰竭。事實上,台灣已定讞但尚未被槍決的死刑犯原有36位,歐陽榕病逝後,目前待執行死囚剩35人。而台灣最近一次執行死刑記錄為2025年1月,執行對象是殘忍殺害前女友與其母親的黃麟凱。
北高行認證戶政資料已外流 時代力量籲內政部誠實面對別為難換證者
時代力量今(16)日表示,個資洩漏問題猖獗之下,戶政事務所拒絕民眾換發身分證的處分已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打臉」,主管機關內政部卻仍粉飾太平、推卸責任,簡直放任詐騙集團持續利用個資犯罪,非常要命。時代力量認為內政部必須誠實面對個資外洩問題,並儘速通知權益受損之當事人。(圖/CTWANT攝影組)3年前一名北市文山區何姓男子前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身分證,要求不要在身分證上寫清父母姓名、配偶姓名、出生地、役別及照片等個人資訊,直斥這樣的揭露已經違反「資訊隱私權」,戶政事務所拒絕後,陳男進一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後頭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如今合議庭判決何男「部分勝訴」,文山戶政事務所應依判決法律見解做成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近期判決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必須接受一名申請換發身分證字號者之換發請求。圖非當事人。(示意圖/黃耀徵攝)細看判決,北高行首先指出,內政部函釋關於人民申請變更登記重新配發身分證字號規定,其實像身分證字號尾數為「4」、編號含3個「4」以上、或是像編號有2266等都可以申請變更。北高行也說,既然戶政事務所對於「特殊情事」的適用範圍廣泛,包括算命師說法、神明意旨、宗教因素、道教文化、外流想防止他人冒用等都能成為「改號」理由,還有民眾曾因「曾發生車禍,對方車牌號碼與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相同,對於該號碼有恐懼感」等事由為說帖,都可以順利改號,可見身分證字號改號要件,並不以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為必要。北高行強調,隱私權來自於人性尊嚴,目的在維護個人主體性與完整人格發展,當然也保障人民自主決定是否揭露個資,還有在何時、何地向何人以什麼範圍尺度揭露的決定權,而國家即使是正當取得的個人資料,也應確保正當使用及維護資訊安全。北高行繼續指出,若不幸發生洩漏個資事件時,公務機關應以適當方式迅速通知當事人,讓當事人有機會自行評估並關切可能的權益損害,而人民一旦認為戶政事務所配賦的身分證字號發生特殊情事者,即使還沒發生客觀可衡量的「實害」,也可依身分證管理相關規定,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重新配賦。時代力量對此回顧,其實早在2022年10月立法院還有時代力量立委時期,黨團就接獲爆料者提供資料,證實網路上被販售的戶政資料根本是戶政機關外流,也持續要求內政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通知普羅大眾,那時內政部先是否認戶政資料外流,被打臉後又稱「反正不是內政部外流就對了」,說法顛三倒四毫不負責,那時時任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透過111項預算提案監督內政部,要求依法通知資料外洩者並提出完整調查報告,那時內政部僅交付內容空洞的報告搪塞,至今從戶政資料的什麼環節外流仍是羅生門。時代力量呼籲,戶政資料是個資的核心,現在詐騙集團猖獗,一旦掌握姓名與居住區域,即可輕易拼湊完整自然人身分資訊,如民眾有警覺想換身分證字號,到戶政還老被刁難真是要命,內政部應立即停止為難民眾依法更換身分證字號的要求,也該正視並承認個資外洩事實依法通知人民,讓民眾得以及早採取自我保護措施,不要再讓台灣人繼續在不知情中被詐騙集團宰割。
法國極右翼領袖勒龐涉挪用歐盟資金!她提上訴力拼2027年參選
法國極右翼政治人物瑪琳勒龐(Marine Le Pen)本週在巴黎展開1場攸關其政治生涯的關鍵上訴程序。這起司法審理不僅將決定她是否能夠重返公職,也直接影響她能否參選2027年法國總統大選,進而牽動法國極右翼陣營的未來布局。據《路透社》報導,作為法國極右翼民粹主義政黨「國民聯盟」(National Rally,RN)的長期領袖,勒龐原本被外界視為2027年總統選戰的潛在候選人之一。然而,她與多名同案被告在去年3月遭法院裁定挪用超過400萬歐元的歐盟資金,被判處禁止參選公職5年,且禁令即刻生效。此次上訴不僅由勒龐本人提出,國民聯盟以及另外10名因轉移或收受歐洲議會資金而被判有罪的人士,也一併提出救濟。案件聽證將從13日展開,預計於2月12日落幕,判決結果則有望在今年夏天前出爐。若法院撤銷或大幅縮短禁止參選公職的期限,勒龐仍有機會保住2027年的總統候選人資格。面對不確定性,勒龐已為最壞情況預作安排。她曾公開表示,若最終無法參選,將由她的門生、現年30歲的國民聯盟主席巴德拉(Jordan Bardella)接棒出戰。巴德拉本週向媒體表態力挺恩師,稱勒龐將在法庭上「證明她的清白」,並強調她擁有他完全的支持。對此,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及其團隊多名高層也曾在勒龐被定罪後公開聲援,同時指控歐洲法院與官員試圖不公正地阻撓極右翼政治人物掌權。《路透社》引述消息人士指出,川普政府官員去年曾討論是否對涉案的法國檢察官與法官施加制裁,儘管相關討論目前已停滯。這項說法最早由德國《明鏡》(Der Spiegel)雜誌披露,但美國國務院副國務卿羅傑斯(Sarah B. Rogers)隨後在社群平台X上發文否認,稱之為不實消息。美國國務院亦重申,不會預先評論潛在行動。據悉,過去1年間,美國已對11名涉及以色列案件的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法官實施制裁。法國方面對此則展現高度戒備,政府發言人布里容(Maud Bregeon)表示,將密切關注任何可能的美國干預。巴黎司法法院院長加萊—馬茲班(Peimane Ghaleh-Marzban)更直言,任何針對法國法官的行動,都將構成對法國內政不可接受且無法容忍的干涉。與此同時,勒龐本人也持續將司法程序定調為政治迫害。她在遭定罪後指控司法體系出於政治動機打擊她,並感嘆在法國這個「人權之國」,竟出現她認為只存在於威權政體中的司法作法。法官則在判決中解釋,禁令之所以立即生效,是為了避免對民主公共秩序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而相關民調顯示,多數法國民眾支持法院的裁定。歐洲議會方面亦密切關注上訴結果。其代理律師麥松納夫(Patrick Maisonneuve)表示,希望維持對勒龐及其共同被告的定罪,包括判給歐盟立法機構超過300萬歐元的損害賠償。國民聯盟本身也被判處200萬歐元罰款,其中一半暫緩執行。法院認定,2004年至2016年間,相關人士將原本用於歐洲議會工作的經費,挪作支付實際為政黨服務的人員薪資。勒龐則始終主張,這樣的資金使用方式完全合法。然而,隨著勒龐深陷司法泥淖,她的接班人選反而聲勢看漲。去年秋天的1項民調顯示,若由巴德拉代表國民聯盟參選,無論第2輪投票中的對手是誰,他都有望勝出。如同民調機構「Verian Group」的分析師Stewart Chau所言,法國選民「已經翻過瑪琳勒龐這1頁了。」
川普宣布美國退出66個國際組織 白宮:不符國家利益
白宮表示,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7日簽署公告,宣布美國將退出共35個非聯合國體系的國際組織,以及31個隸屬聯合國的相關機構,理由是這些組織「運作方向與美國國家利益相違」。根據《路透社》報導,白宮在聲明中並未具體點名相關組織,但指出,這些機構推動「激進的氣候政策、全球治理模式,以及與美國主權與經濟實力相衝突的意識形態計畫」,因此不再適合美國繼續參與或提供資金支持。白宮說明,這項決定源自於對美國目前所參與的所有國際政府間組織、國際公約與條約所進行的全面檢討。聲明強調,退出行動將終止美國納稅人資金流向那些「將全球主義議程置於美國優先事項之上」,或在處理重要議題時效率不彰、成效有限的組織,相關資源未來將改以更符合美國利益的方式配置。對於外界要求提供完整名單與進一步說明,白宮暫未作出回應。自川普展開第二任期以來,已多次調整美國對國際組織的參與方向,包括大幅削減對聯合國的資金挹注、停止參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延長暫停對巴勒斯坦救濟機構(UNRWA)的資助,並退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此外,川普也已宣布計畫退出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巴黎氣候協定》,持續推動以「美國優先」為核心的外交與國際政策路線。
韓酷澎個資大外洩!補償每人「1100元折價券」 遭痛批:消費誘導
南韓電商龍頭Coupang(酷澎)日前爆發大規模個人資料外洩事件。Coupang於今(29)日宣布,為了修復顧客信任,將提出總額達1兆6850億韓元(約新台幣365億元)的補償方案,預計對3370萬名受影響用戶發放每人5萬韓元(約新台幣1100元)的補償。不過,該方案隨即遭到南韓消費者團體強烈反彈。根據《韓聯社》報導,Coupang公布的補償計畫指出,凡是在2025年11月底收到個資外洩通知的3370萬個帳號,不論是否為Wow會員、一般會員,甚至已經退會的用戶,皆列為補償對象。補償將自2026年1月15日起陸續發放,每人可獲得總額5萬韓元的購物使用券。補償內容並非現金,而是以4種一次性使用的購物券形式發放,包含Coupang全站商品5000韓元、Coupang Eats外送5000韓元、Coupang Travel旅遊商品2萬韓元,以及高端美妝與時尚平台「R.LUX」商品2萬韓元。除Coupang Eats需另行下載專用App外,其餘服務皆可透過Coupang主程式使用;已退會的用戶若要使用補償券,則須重新加入會員。Coupang韓國臨時代表羅傑斯(Harold Rogers)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全體員工對此次個資外洩事件「深刻反省」,理解事件對顧客造成極大不安,因此提出具體補償措施作為負責任的行動。他也再次致歉,並強調Coupang將以此次事件為契機,徹底實踐以顧客為中心的經營理念,重建信任。不過,南韓消費者團體並不買單。韓國消費者團體協議會同日發表聲明,嚴厲批評Coupang的「5萬韓元補償案」,直指該方案淡化了3370萬人個資能被結構性存取的重大責任,淪為平息輿論的行銷活動。該協議會指出,相較於針對明確受害者進行充分賠償與實質救濟,Coupang選擇以「全體會員補償」的方式包裝,恐有預先稀釋未來訴訟與糾紛調解中法律責任之嫌。消費者團體也強調,過去大型電信或信用卡公司發生個資外洩時,法院與調解機構普遍認可每人10萬至30萬韓元的賠償水準,Coupang此次方案明顯偏低,應接受嚴格檢視。此外,協議會也批評補償內容被拆分為多項平台購物券,設計重心放在促進消費,而非彌補個資侵害損失,實質上成為引導額外消費或誘導退會用戶重新加入的行銷手段。消費者團體最後呼籲南韓政府與國會,不應僅止於接受Coupang提出的補償方案,而應就個資外洩的規模與經過展開徹底調查,並儘速祭出嚴厲的行政處分與防止再犯的制度性對策。
廢死聯盟喊「殺錯無法回頭」 網氣炸:無辜的人連回頭機會都沒有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北捷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犯案,持汽油彈、煙霧彈及長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全台各地還陸續出現模仿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讓死刑議題再次掀起討論。台灣廢死聯盟昨天(23日)最新貼文就提及「人權保障怠惰」、「殺錯,無法回頭」,讓大批網友氣喊「那無辜被殺的民眾,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剝奪別人未來的人,沒資格談未來」。台灣廢死聯盟在臉書粉專發文,針對「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平行報告發布記者會暨公開討論會」發布聲明,表示本次報告彙整項人權議題,指向3個核心制度問題:現行法律與政策是否足以保障人權、特別是最脆弱群體的權利;台灣是否具備有效的人權監督機制;以及當立法或行政權違背憲法與人權公約精神時,是否存在可信賴的裁判機制。台灣廢死聯盟說到,立法、行政、監察與司法部門應充分發揮制衡功能,但立法院未建立有效人權把關機制,甚至大幅刪減政府預算,影響多項人權政策推動;行政部門提出「終身監禁不適用假釋」修法草案,未經人權影響評估即送出,被指出涉及違反《公政公約》多項條文。台灣廢死聯盟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長期偏重個案處理,未建立系統性人權監測與政策建議能力;就連憲法法庭也曾因政治干預而長期停擺,「台灣民主與人權保障制度仍然脆弱,政府各部門必須正視問題並負起義務與責任。」在死刑議題上,台灣廢死聯盟認為,在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政府未依判決意旨嚴格限縮死刑,反而在今年1月執行黃麟凱,「是違憲且違反國際人權法的重大倒退!這次執行是在欠缺保障與有效法律救濟、未給予合理事前通知下進行,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也使死刑執行構成酷刑。也凸顯了非常上訴的權力由檢察總長獨佔,使得特別救濟制度不夠完善。」台灣廢死聯盟直言,死刑定讞者長期處於待決狀態,部分死刑犯在監所已構成待死現象,今年法務部修惡《執行死刑規則》,讓死刑更容易被實際執行,特別救濟不再視為當然可以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這違反了《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所保障的有效救濟權,且立法院擴大死刑罪名,更公然背離第36號一般性意見所要求的「朝向廢死不可逆轉」的義務。台灣廢死聯盟強調,現在政府正以制度性作為,侵蝕生命權與法治底線,嚴重違反了對國際社會所作的人權承諾,「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宣布停止死刑執行,並修法使實體法和程序法符合憲法及公約標準。」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為死刑犯講話」、「又在集體偽善了」、「聯盟成員,要不要一人認領一個,回家照顧」、「還殺錯耶?這些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犯的錯,而買單,他們殺人都沒在乎人權了,為什麼還要保他們的人權啊」、「殺錯不能回頭,被殺的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所以被殺的人權在哪裡?廢死是避免枉死,可是有些人並不適用,因為他是現行犯」、「不要一直發廢文,因為不用死刑,只會讓加害者覺得犯罪無所謂,試問被害人多無辜,為何要無緣無故被殺?還是你們有誰要體驗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才能有所體悟」。
北捷隨機砍人釀4死11傷!職災與保險補償機制啟動 3亡者遺屬可領百萬補助
台北捷運於12月19日發生隨機殺人事件,案發地點為台北車站與中山站一帶,造成4人死亡、11人受傷。由於事發時間正值通勤時段,部分受害者可能正處於下班返家途中,是否構成職業災害,引發廣泛討論。市府與中央機關也啟動多項補償與協助措施。台北車站M7、中山捷運站等處,12月19日爆發無差別攻擊死傷事件。(圖/林冠吟攝)此次事件中,57歲余姓男子於台北車站M7出口遭遇兇嫌持刀攻擊,因試圖制止而不幸殉職;另兩名罹難者分別為在誠品南西店門口遭砍殺的蕭姓機車騎士,以及於店內遇襲的兆豐銀行行員。針對這3位死者與其他傷者的補償,台北市政府與相關單位已啟動後續程序。台北市法務局22日表示,針對捷運站內殉職的余家昶與其他傷者,皆可依「旅客運送責任保險」辦理理賠。此保險由台北捷運公司承保,涵蓋乘客在車站或列車內遭遇事故時的損害補償。此外,包含余家昶在內的3位死亡受害者,其遺屬也可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申請遺屬補償金180萬元,該補助由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負責審核核發。至於其他補償與援助,法務局指出,市府正整合各界捐款與可運用資源,將依既有制度提供協助,並在資料確認後,第一時間通知受害者家屬。目前市府以安撫傷者與罹難者家屬為優先,後續將視情況進一步說明。另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勞工若於合理時間及路徑之通勤途中發生事故,經認定為職災,得申請醫療、傷病及死亡給付。勞保局指出,符合條件者可免健保部分負擔,若因傷無法工作,自第4日起至第60日可領傷病給付,後續至2年內則按投保薪資七成給付。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勞保局職災給付組組長孫傳忠說法,若勞工在通勤途中因非個人私怨遭遇隨機攻擊,一般可認定為職災。然而,若行為與通勤目的中斷,像是下班後逛街、內用餐飲等情況,可能被視為脫離通勤路徑而無法申請。例如,若如57歲余男屬於為「救人」而主動脫離通勤路線與歹徒搏鬥,則可能不屬於職災範圍,但仍需個案檢視。孫也補充,職災申請權利時效為五年,家屬可經由投保單位協助提出申請。針對部分傷者疑似接觸到愛滋病毒感染源,孫傳忠表示,若在通勤途中因傷口感染疾病,具明確因果關係者仍屬職災;但若屬「主動救人」情況,則可能需尋求衛福部法定傳染病救濟機制處理。
造謠「80億歐元換蕭美琴演講」判不開罰 外交部:無法接受、將研議後續救濟措施
蕭美琴副總統日前出席「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活動遭一名男子散布涉及我方資助80億歐元等錯假訊息,台北地方法院頃裁定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對此,外交部18日表示,尊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裁量權,惟對於本案最終未予處罰之結果無法接受,針對本案,外交部將協調相關單位及研議後續救濟措施及應處方法。台北地院判決指出,陳男不論是自行編造或轉貼,都知道訊息內容並非事實,卻仍將不實訊息張貼於Threads,可見他故意散發傳佈不實事實。不過,「台灣捐了80億歐元,然後讓副領導人上去噴了20分鐘的口水」並未涉治安事件,而是牽涉政府支出是否符合民眾期待,相關訊息顯然無法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難認有影響公共安寧情形,認定陳男行為不構成《社維法》,裁定不罰。外交部表示,司法機關就本案所作裁定,已明確指出該特定人士於網路散布關於相關說法並非事實,屬於虛假訊息;判決也指出,被移送人明知相關資訊不實,仍故意向公眾散播。上述認定已清楚說明,本案相關內容缺乏任何事實基礎,屬惡意錯假訊息,並非基於合理查證或公共利益所為的意見表達。外交部指出,當前國際情勢嚴峻,我國長期面臨境外敵對勢力運用錯假資訊進行輿論操弄,對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已造成嚴重影響。本案當事人的錯假言論實涉及我外交政策、對外關係及國家領導人活動,已被境外敵對勢力利用,進而操作輿論、擾亂社會大眾認知。這類訊息的危害,已非單純個人言論爭議,而是關乎整體公共利益、國家安全與民主制度運作的問題。外交部說,先前依法報案,目的即在防止明顯不實且具高度誤導性的訊息持續擴散。錯誤資訊不僅無助於公共議題的理性討論,反而會扭曲事實、破壞民主社會賴以運作的資訊基礎。外交部重申,錯假訊息本質上不屬於言論自由所欲保障的範疇,民主法治國家也普遍認為,即使是政治性言論,其言論自由的行使仍應以事實為基礎,並不得損害公共利益與社會安全。外交部強調,尊重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裁量權,惟對於本案最終未予處罰之結果無法接受,針對本案,外交部將協調相關單位及研議後續救濟措施及應處方法。外交部期盼未來相關案件法院審酌案情時,針對當前國家實際面臨的挑戰、國際局勢、資訊戰風險及國家安全環境等整體脈絡下加以衡量,共同守護我國民主社會的制度運作與國家安全。
買境外保單避稅恐「省小錢、花大錢」 僅適合這類極少數族群
近年來,許多民眾在理財顧問、社群平台或非正式通路的引導下,購買了未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核准、亦未在台合法銷售的「境外保單」。這類商品常被包裝以「高預定利率」、「美元資產配置」或「隱形資產」為賣點,甚至出現「資金存放海外,政府查不到」等誤導性話術。對此,金管會近年已多次公開提醒:境外保單因非我國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商品,不受我國保險監理制度保障。作為法律從業人員職業律師,必須嚴正指出:購買未經核准的境外保單,存在高度資訊不對稱,難以完整確認商品真實內容、費用結構、解約條件與實際風險,一旦發生爭議,往往也難以透過我國既有的申訴與救濟機制有效處理,投保人將面臨「法律保護真空」的困境。以下將從銷售境外保單合法性、契約風險、稅務風險及跨境繼承程序四個層面,進一步做法律分析。一、 法律定性:銷售端違法,購買端則自負風險1. 銷售端:在台銷售境外保單之行為,依照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為非本法之保險業或外國保險業代理、經紀或招攬保險業務者,除屬配合政府政策需要且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透過保險經紀人向國外之保險業投保者外,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重大者,得由主管機關對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停止一部或全部業務,或廢止許可,並註銷執業證照。因此,透過地下管道(如保險經紀人私下招攬、舉辦說明會、透過網路平台仲介)銷售境外保單,均屬違法行為。該銷售人員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之刑事責任。2. 購買端:行為不違法,但可能淪為法律救濟無門我國法律目前並未處罰購買境外保單之消費者。若是屬於客戶自行飛往國外或透過網路簽署保單,該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然而,不違法不代表有保障。這類保單自始不受台灣主管機關(金管會)監管,亦不適用台灣保險法或相關法令有關理賠與爭議處理規範。二、 投保後之契約及稅務法律風險若客戶已持有或打算購買在台被招攬的境外保單者,需審視以下法律風險:1. 法律管轄與救濟風險境外保單的發行主體為未依我國保險法設立經營之外國保險公司,因此無法適用台灣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機制。一旦發生拒賠或理賠爭議,金管會無權介入,消費者(投保人)無法在台進行申訴程序。 更嚴重的是,境外保單契約之準據法(Governing Law)與管轄法院(Jurisdiction)通常約定在公司設立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這意味著,若客戶發生理賠爭議時,必須依據外國法律,至外國法院,委請當地律師進行仲裁或訴訟。跨國仲裁、訴訟的高昂律師費與差旅費,往往可能超過保險金額本身。2. 缺乏保險安定基金保障只要是購買依我國法律設立許可之本(外)國財產及人身保險業在我境內銷售之有效保險契約,皆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若上開合法設立之保險公司倒閉,安定基金會依法予以墊付予投保人。 然而,境外保單完全不適用此機制。若該外國保險公司發生財務危機(如2008年金融海嘯時的AIG危機),我國主管機關無法提供任何援助,投保人恐面臨血本無歸之風險。3. 稅務補稅風險許多人購買境外保單是為了節稅,但在我國法規底下,這往往是錯誤的期待:遺產稅: 依據財政部95年發布台財稅字第09504540210號函釋,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保險公司所給付之壽險理賠金,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關於「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換言之,境外保單的死亡給付,必須全數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所得稅(最低稅負制): 依照我國所得稅法與財政部解釋函令,即使是壽險性質保單,若非屬於金管會核准者,其理賠金可能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7款的免稅規定。因此,該境外保單的理賠金,可能被稅捐機關認定為其他所得,依法應課稅。而境外保單之收益(如解約金、理賠金、分紅給付)屬於「海外所得」。若一申報戶全年度海外所得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且基本所得額超過新臺幣750萬元(2024年最新標準),即須申報並繳納20%的所得基本稅額(AMT)。CRS 全球資產透明化:錢放海外政府查不到已是過時觀念。在CRS(共同申報準則)架構下,我國依照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已與日本、澳洲、英國等多國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且與美國簽有FATCA協定。跨境金融帳戶資訊已趨漸透明化。國稅局可透過資訊交換掌握海外保單價值,若刻意不申報,除補稅外還可能面臨罰鍰。4. 保險服務中斷與匯率風險保險服務可能中斷: 境外保單業務員因在台從事非法銷售,流動率可能極高,保險服務鏈可能隨時中斷。一旦無人服務,投保人(或受益人)需具備自行處理保費催繳、契約變更及繁瑣的理賠文件認證程序(如死亡證明需經外館驗證)。甚者,該等境外保單大多為英文條款,投保人(或受益人)亦須具備處理跨境文件的能力。商品本質風險: 境外保單標榜的高利率,本質上是投資型保單或結構型商品,並非保證獲利。且匯率風險由保保人自負,若台幣升值,匯損可能侵蝕所有獲利。三、 投保人死亡後的繼承難題:Probate(遺囑認證)程序當被保險人身故,繼承人在處理境外保單理賠時,恐會面臨跨國法律程序障礙,特別是英美法系國家的Probate(遺囑認證)制度。1. 若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原則上可繞過 Probate,但程序仍繁瑣若境外保單有明確指定受益人,理賠金原則上可 Avoid Probate(繞過遺囑認證) 直接給付予受益人。但實際執行上,境外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受益人提供經駐外代表處/辦事處驗證的死亡證明、除戶謄本及受益人身分證明。受益人需在台灣將該等文件翻譯、公證,再送交外交部及該國駐台辦事處驗證,往返極為耗時。2. 若保險契約無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者,則可能須進行 Probate程序若境外保單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理賠金將視為遺產(Estate)。此時,繼承人必須在保單管轄地(如香港、新加坡、美國、加拿大、百慕達等)啟動遺囑認證程序。如透過Probate程序,須負擔高昂費用: 需聘請當地律師,律師費、法庭費用、執行人報酬、評估費通常佔遺產總額的 3%~8%。尚須負擔時間成本:Probate 程序大約需時 9個月至2年 才能完成資產分配。再者,Probate 是公開程序,遺產內容與分配細節將在國外法院變為公開資訊,任何人都可查閱,這對重視隱私的高資產客戶是一大打擊。總言之,境外保單並非全然不可觸碰,但它僅適合極少數族群:擁有雙重國籍、長期跨境生活,且背後有完整國際法律與稅務團隊支援的高資產人士。對於大多數生活在台灣的民眾而言,若意圖透過境外保單進行傳承或避稅,往往是「省小錢、花大錢」。建議在做出重大財務決策前,應諮詢律師與會計師,切勿僅憑非正式管道的銷售話術,將資產置於不可控的境外法律風險之中。
被譏神棍!廖大乙怒衝南投理論…酸民傻眼
民俗專家廖大乙時常在網路上分享傳統習俗及時事觀點,上個月鳳凰颱風襲台,廖大乙針對天有異象發表觀點,結果卻遭一名李姓女網友留言譏諷「又出來騙的神棍」。廖大乙不滿對方謾罵,今日(13日)循線到南投竹山鎮找李女理論,要求對方1週內道歉,或是提出有人被騙的證據,否則將要提告捍衛自身名譽。今年11月,鳳凰颱風襲台,也是睽違58年又有颱風在11月間登陸,十分罕見,幸好鳳凰颱風登陸不久後,就減弱為熱帶性低氣壓,並未造成重大災情。廖大乙對鳳凰颱風登陸後消散提出觀點,認為恐有不祥徵兆,遭李女留言譏罵神棍。(圖/廖大乙提供)當時廖大乙觀天象認為鳳凰颱風「胎死腹中」是不祥徵兆,擔心可能將有更大的天災降臨,觀點曝光引發網友熱議,但其中一名李姓女網友卻在網路留言譏諷廖大乙是「又出來騙的神棍」。廖大乙看到留言後非常憤怒,認為雙方互不相識,怎麼能隨意詆毀他人,決定自力救濟,循線找出李女背景,發現對方曾是南投竹山鎮靈德宮前委員,今日(13日)直接到場找人理論。民俗專家廖大乙遭女網友留言譏罵是「出來騙的神棍」,憤而登門理論,要求對方說明。(圖/廖大乙提供)由於李女當時就在宮廟內,看到廖大乙上門後滿臉尷尬,一時之間不知如何是好,在廖大乙建議下,雙方進廟詳談。眼看李女奉上茶水招待,廖大乙詢問對方「為什麼在網路上這樣寫,我跟你又不認識,這樣對嗎?講話要有證據」。李女先是口頭說抱歉後,又表示「要告去告啦」。眼看現場氣氛一度膠著,宮廟人員也紛紛打圓場,表示一切都是誤會。對此,廖大乙表示,希望給網路上的酸民一個警告,話不能亂說,並要求對方誠心道歉,或提出有人被騙的證據,若沒有得到回應,將會提告捍衛自身名譽。面對留言爭議,靈德宮表示,李女深感抱歉,也有誠意要道歉,有聽聞廖大乙會再來靈德宮,屆時她會在靈德宮祀奉的城隍爺面前懺悔,並向廖大乙致歉,希望能化解紛爭。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民俗傳說僅供參考,請勿過度迷信。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8分鐘收8張罰單!長輩騎車回家被盯上…1違規連犯6次慘吞9600元罰單. 逼簽「性愛同意書」!神棍硬上「5女58次」刑罰加總168年…二審判16年. 砸122萬包養酒女!已婚工程師騙愛被踢爆…酒女「討貞操費」獲賠15萬
大同遭陸判賠華映131億元 公司:將提再審、不影響財務
大同(2371)13日召開重訊記者會表示,接獲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判決指出原大同集團旗下的中華映管(華映),須向中國華映科技支付約人民幣30.29億元(約新台幣131億元)的業績補償款,大同公司與華映負連帶清償責任。大同指出,對此判決結果表達遺憾,並宣布將依循大陸司法救濟途徑,提請再審。大同依循會計準則仍應先行提存備抵損失,預計每股虧損逾6元。業界並推估,大同有可能在今年第4季財報提列。大同表示,為充分維護廣大股東權益,經徵詢專業律師意見後,將啟動審判監督程序提請再審。公司亦將依據會計原則審慎評估判決對其財務及業務的影響,並依會計師查核結果進行後續處理。大同強調,依最近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公司現金及約當現金近新台幣287億元,資產總計近新台幣1480億元,資金充裕、結構穩健,足以應對突發性財務風險。大同近年轉型有成,以電力、能源、AI算力為主要成長引擎,加上海外市場動能強勁,今年累計營收持續增長。公司重申,該判決不影響公司營運,將持續專注於核心業務發展,秉持穩健經營原則,致力於全體股東的共同利益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