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
」 台師大 霸凌 周台英 抽血 解聘
國中生抄罰寫到半夜 家長怒告學校要國賠200萬!結局神反轉「判免賠原因曝」
新北市一名國中男學生,在就讀國中一年級時,因為不滿班導師的管教方式,家長控訴老師不但強迫學生提早到校考試,還自創嚴苛的「成績九宮格」門檻,沒達標就得瘋狂罰抄課文,甚至剝奪學生的午休和體育課,導致孩子身心崩潰、罹患憂鬱症轉學。家長憤而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索賠學費、醫藥費及精神賠償共計200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結局大反轉,法官「因1事」,判決家長全數敗訴。國中男家長控訴般導太嚴苛,制定「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考試沒過就要抄寫課文,孩子因此常常罰寫到半夜。(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家長控訴班導「教導嚴苛」 要求學校賠200萬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男同學的家長指控,孩子讀國一時,當時的班導師規定非常嚴苛,要求學生每天早上7點25分就要到校考試或自習,遲到就要罰抄課文。不僅如此,老師還制定了一張「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訂出孩子根本做不到的高標,只要考試沒過,就要罰抄好幾張稿紙的課文。家長表示,孩子每天為了處罰寫到半夜,放學用跑的去補習班還遲到,甚至因為沒寫完,連午休跟體育課都不能上。她向學校反映後,老師反而懷恨在心,私底下酸孩子:「你的計謀成功了!」導致孩子最後精神壓力大到抗拒上學,最後被迫轉學。家長認為學校督導不週,要求賠償轉學學費、醫療費和母子兩人的精神損失共200萬元。班導反駁稱該學生常常遲到、沒交功課、不訂正錯題目,因此制定抄寫規則絕非故意刁難。(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校方、老師反駁 曝該生常遲到、缺交功課面對家長指控,校方和老師在法庭上提出反駁。學校強調,只有禮拜五配合學校升旗,才要求學生7點25分到校,其他天聯絡簿寫7點40分到校只是自由練習,不計入成績。至於被指控的「成績九宮格」,校方拿出表單正反面澄清,這張表反面是「自我期許計畫」,是老師跟學生討論、家長同意後才寫下的目標,而且後來這套制度根本沒有真正實施。老師坦言,該學生開學後其實「常常遲到、頻繁缺交功課、考試錯了也不訂正」,身為導師,處罰他罰抄課文或要求訂正,本來就是維持基本品格和學業的正常教學手段,絕非故意刁難。法官最終認為校方管教並無不當,且該學生確實常遲到、不交作業,因此老師無違法,國賠也不成立。(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最終判決家長告失敗 關鍵原因曝光 法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親自翻閱甲男當時的聯絡簿,發現孩子確實有頻繁遲到、沒交作業和沒訂正考卷的紀錄。法官認為「守時、寫作業」是學生應盡的本分與基本品格,學生沒做到,老師採取罰抄等管教措施,屬於教師法賦予的正常輔導管教範圍,並無不法。加上表單上有學生自己的簽名,家長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孩子有因為這張表受到額外的處罰。至於老師講「你的計謀成功了」雖然聽起來不妥、酸溜溜的,但還算不上法律上的「恐嚇」。法官最後認定,該班導師的管教雖然比較嚴格,但出發點是為了教學與輔導,並沒有故意虐待或違法侵害學生的權利,既然老師沒有違法,國家賠償就不成立。因此依法駁回原告的所有索賠請求,訴訟費用由家長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理化老師荒2/找無老師「跨科教學」成常態 校園淪求職市場「臨時避風港」
近來115學年度教師甄選如火如荼展開,然而部分縣市在自然、理化、物理、化學科的甄選上,出現報考人數過少,「筆試墊底也能進入複試」的情況,令人家長團體憂心教育品質亮紅燈。然而不只理化科師資銳減,各科別其實也多少面臨著教師不足的困境,非專業老師「跨領域授課」的問題日趨嚴重,甚至因為代理老師門檻低,成為求職者暫時性工作崗位。家長團體提4大建言,籲教育部正視師資培育危機。一名雙北高職的老師就告訴CTWANT記者,雖然他任職的是高職,但物理、化學為1年級必修課程,由於學校缺物理老師,因一時補不進代理老師,只好請學校某工科老師代理授課,大方向看起來是同一個學群,但實際上專業還是有所不同,對老師而言教學顯得吃力,對學生來說也達不到最好學習效果。在此過度時期,學校仍持續努力尋找正式和代理的物理老師,但跨領域教學在教育現場是屢見不鮮。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王醒之強調,理化教育不只是知識傳授,更涉及實驗安全,具專業背景的教師對學生非常重要。(圖/報系資料庫)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王醒之也坦言,從家長接觸到的教育現場來看,最常見的並不是教師能力不足,而是教師不足。當正式理化、物理教師招募困難時,部分學校可能採取代理教師、跨校兼課或非專長授課等方式因應。比方說生物老師兼教理化、數學老師兼教自然,這類現象在已經存在多年,尤其偏鄉或小型學校更為嚴重,這些都可能影響學生的學習品質。王醒之表示,該案例發生在高職必修課,未來高職同學升學還不一定會考物理,但若問題發生在綜合高中,高中升大學的考試中物理是重要的考科之一,對於同學而言的影響程度就非同小可。此外,他也認為,正式老師不足的問題,也不能完全靠代理教師來替補,代理老師流動率高,學生每年可能面對不同老師,家長當然也擔心教學穩定性與專業延續性受到影響。曾任教國中理化、高中物理老師的胡家瑒認為,自然科學具有高度累積性,當學生在國中或高中階段沒有建立正確觀念,後續升學考試往往須花費數倍時間彌補基礎能力的不足。(圖/CTWANT資料室)曾任教國中理化、高中物理老師的胡家瑒也發現,近年來部分人將代理代課教師視為暫時性的工作選項,找不到工作就先進入校園代課。由於許多地區師資極度短缺,錄取門檻不斷下降,導致部分人抱持「先有工作再說」的心態進入教學現場。根據《教師法》第三條明定,學校聘任教師應由具有該教育階段及科別合格教師證書者擔任。然而在實務運作上,當學校招考數次仍招不到人時,卻不斷放寬資格限制,甚至出現沒有教師證、非相關科系畢業者,也能直接進入教學現場的情況。「孩子只有一次受教育的機會,教育品質不能打折,師資把關更不能妥協!」胡家瑒本身也是兩個孩子的父親,他表示,教師肩負培育下一代的重要責任,影響的是一個孩子的成長與學習,更可能影響升學考試和未來數十年的發展,因此呼籲教育主管機關正視教師荒的嚴重性。家長團體認為,第一線的甄選評審老師應嚴格把關,落實程度不足不予錄取的篩選制度,確保每一位站上講台的老師,都能符合社會與家長的期待,守護孩子受教的權益。(圖/報系資料庫)台灣家長教育聯盟建議教育部從「短期補缺」轉向「長期人才戰略」,並提出4大建言。第一,建立理工科教師供需預警制度。對於目前最缺的理化、數學、資訊、生物等科目的老師定期公布師培人數、教師證核發數、退休推估與缺額預測,讓政策能提早因應,而不是每年到了教師甄選才發現缺人。第二,提高教師職業吸引力。一位理工科畢業生如果投入教職,起薪大約5萬元上下;但如果擔任工程師,起薪可能7萬至10萬元以上。近年科技產業對理工人才的需求大幅增加,教育體系其實正與科技業競爭同一批人才。建議教育部研議教師專業加給、偏鄉留任獎勵、行政減量及進修支持等措施,提高優秀人才投入教職的意願。第三,擴大公費與獎助培育。除了目前STEM公費師培政策之外,也可參考醫師公費制度,針對長期短缺科目提供學費補助或獎學金,吸引優秀學生投入教育工作。第四,建立教師品質追蹤機制。家長不只關心教師是否錄取,也關心錄取後的教學表現與留任情形。建議教育部建立長期追蹤制度,讓師資培育與教學品質形成正向循環。
教授賣學位判重刑!高科大爆論文代寫收賄案 2師收錢護航口試遭判7年、5年2月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爆發重大學術醜聞!該校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兩名教授王嘉男、唐惠欽,被控長期向碩博士生收取10萬至32萬元不等費用,協助安排論文代寫、護航口試及取得學位;橋頭地方法院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王嘉男7年徒刑、唐惠欽5年2月徒刑,並褫奪公權2年;6名涉案學生則依行賄罪判刑並獲緩刑,全案仍可上訴。檢調透露,本案是在偵辦其他案件時,意外從扣押手機中的對話紀錄發現異常訊息,進一步追查後揭露高科大工管系內部疑似存在「學位交易」模式;檢方調查發現,王嘉男自2019年起,涉嫌替多名碩博士在職專班學生安排論文代筆,並協助通過學位審查,向學生收取10萬元至32萬餘元不等費用;其中一名鄭姓博士生更是高雄岡山地區知名傳產企業負責人。此外,唐惠欽則被查出向蔡姓碩士生收取10萬元,親自協助完成論文撰寫,並協助取得學位資格。檢調2024年7月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據後將兩人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兩名教授到案後均坦承犯行,分別以10萬元及20萬元交保候傳。法院審理認定,王嘉男涉犯多項違背職務收賄罪,除媒合寫手代筆論文外,還協助學生順利通過口試與學位審查,犯罪所得累計超過65萬元,因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並追繳沒收65萬7168元犯罪所得;唐惠欽則因收受10萬元報酬協助學生完成論文,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10萬元不法所得。判決也指出,部分學生對論文研究內容幾乎毫無掌握,甚至無法說明研究主題或閱讀完整英文文獻,卻仍順利取得學位;另有論文內容疑似透過中英文轉譯後重複套用於不同學生,顯示學術審查機制形同失守。涉案的鄭姓博士生及5名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共6人均被依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判刑。其中鄭男遭判7月徒刑、緩刑3年,其餘5人各判6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5萬元不等款項,同時接受法治教育及保護管束。此外,高科大表示,已依《教師法》完成行政調查,後續將依最終判決結果辦理解聘等相關程序。校方強調,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是大學教育核心價值,對任何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處理,未來也將持續強化學術倫理教育與研究誠信機制,維護教育品質及學術公信力。本案被視為國內首宗因「賣學位」而遭法院以貪污罪判刑的教授案件,不僅重創校譽,也再次引發外界對在職專班論文品質及學位審查制度的關注。
教師荒拉警報!北市國中校長上網找「校務主任」 資格曝
過去被視為「鐵飯碗」的教師職缺,如今卻傳出缺很大!最近有一名北市國中校長透過社群公開招聘「教務主任」,稱不限科別、適合想換一下環境的教師,聘期為1年。據北市教育局正式教師各科缺額統計,至少有8間學校來到雙位數。台北市士林國中校長胡智為13日透過臉書公開招聘教務主任,「不限科別,目前任教國中大小學校皆可,適合想要變換一下學校、工作區域、到不同處室者」,還補充說明,「距離士林捷運站500步而已,非常方便!」而胡校長也強調,「目前沒有設定任何人,歡迎各界好友放心推薦」。從胡校長貼出的相關資訊得知,甄選「教師兼教務主任」,聘期為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甄選資格則是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具備3項條件,「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三條之資格條件,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三條及「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者,現任職公立學校教師並具有台北市國中候用主任資格者尤佳。貼文曝光後,引發熱烈討論與關注。事實上,據台北市教育局正式教師各科缺額統計,敦化國中缺額21名教師,景興國中是19名,麗山國中為16人,介壽、南門、內湖、明湖、金華國中的總缺額,也都是雙位數。另外,今年教師甄試,全台多個縣市釋出大量名額,光是台北市國中缺額就高達414名,其中理化、資訊科技類教師缺額最嚴重。
八德建案大量開發揚塵稽查仍仰賴人力 議員籲導入科技「從源頭偵測」
桃園市八德區近年在擴大重劃區的加持下發展迅速,建案如雨後春筍般開發,市議員朱珍瑤則擔心工地揚塵影響空氣品質,並發現環保局仍高度仰賴人力稽查,15日於議會總質詢時提出質疑,希望市府導入更具效率的科技監測機制,別讓基層疲於奔命。朱珍瑤質詢時,建議未來可針對一定樓地板面積以上的住宅開發案,在建照或環評階段即要求設置微型監測設備與智慧防塵系統,從源頭掌握揚塵狀況,不僅減輕稽查壓力,也能提升八德整體空氣品質。朱珍瑤也聚焦婦幼照顧、長照醫療、教育與八德地方建設等民生核心議題,她表示,桃園是全國最年輕的城市之一,但也面臨沉重的育兒壓力與高齡挑戰。針對立法院甫三讀通過的托育專法,她要求市府必須謹慎落實地方配套,包括強化監控設備雲端備份、違規記點制度,並應同步建立「吹哨者保護流程」,讓第一線人員敢於揭露問題。朱珍瑤也關心注市立醫院總院落腳八德的進度,她表示,市立醫院總院落腳八德是地方重大利多,但目前規劃2033年才啟用,地方仍期待市府評估是否能加速期程,避免出現分院進度超前、總院反而落後的情況。此外,長榮醫院過去曾因土地問題停滯,目前雖重新推動並預計2028年啟用,但地方仍擔心再次延宕,朱珍瑤要求市府應持續協助行政協調與進度追蹤,避免地方再次落空期待,而八德榮家失智大樓近期正式啟用,朱珍瑤也要求市府應主動向退輔會協調,爭取一定比例的八德在地保留名額,讓地方鄉親真正受惠。面對八德人口成長帶來的通勤與教育壓力,朱珍瑤肯定市府增開往返陽明高中等校的公車路線,但也呼籲必須提前因應仁德國小增建等校園量能規畫。針對婦幼交通,朱珍瑤則建議好孕專車應加速與 Uber、LINE GO 等數位平台整合,並追蹤兒童安全座椅的實際使用率,確保政策真正回應家庭需求。在長照 3.0 的推動上,朱珍瑤提醒市府要看見照顧者的心理壓力,針對雙老、雙障等高風險家庭應建立「即時接手」的緊急喘息機制,避免悲劇發生。朱珍瑤強調,從營養午餐的精進到教師法修法的配套,市府所有政策都應從生活面出發,讓八德市民能實質感受到生活減壓。
黃子佼緩刑定讞惹議 范雲憂:若想開幼兒園「法律上可以」
藝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刑8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案經檢方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黃子佼獲緩刑定讞,不需入獄服刑。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今(9)日示警,若黃子佼未來想開幼兒園,「我要非常遺憾地告訴大家,如果他想,他可以!」范雲表示,黃子佼涉及37名兒少、共2341個性影像案件,最終判決確定為緩刑4年,引發外界對兒少安全防護機制的擔憂。她質疑,社會是否真有能力阻止涉及兒少性犯罪者再次接近孩子。范雲指出,雖然2023年修正施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針對幼兒園負責人及教保服務人員設有「消極資格」檢核機制,但黃子佼遭判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而非《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現行法規中,與兒少性影像相關而足以阻擋任職資格的,多限於兒少性剝削罪名。她進一步提到,外界或許認為兒少性剝削條例已修法,未來類似案件會以該法判刑,但黃子佼此次為緩刑判決,待緩刑期滿後,法律上將視為「未曾受刑之宣告」,屆時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在檢核資格時,是否還能查到相關紀錄,恐怕存在法律漏洞。范雲透露,其辦公室已連兩日向教育部國教署詢問相關機制,但目前署方尚未確認,資料介接究竟是僅限前科紀錄,還是涵蓋所有前案紀錄,仍待釐清。范雲認為,從近期警察涉嫌偷拍性影像、持有兒少性影像卻獲緩刑,到黃子佼案定讞,都顯示台灣對兒少性暴力前案者的防範仍有不足,「真正保護孩子,我們做得太少了」。她表示,即便未來修法將《個資法》納入幼照法消極資格,仍涉及《教師法》、《補教法》、《兒托法》等制度缺口,甚至體育教練資格目前也缺乏完整母法規範。接下來,辦公室將著手研究「兒少工作證」制度的具體推動細節,盼建立更完整的審查機制,防堵潛在風險人士再次接近孩子。
教師法修法過關 復職可補發薪資
立法院今(17日)院會三讀通過《教師法》修正條文,明定教師因故遭停聘後,若最終未被解聘或終局停聘並回復聘任者,將補發停聘期間的本薪(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強化教師權益保障。依現行制度,教師於停聘接受調查期間僅能領取一半本薪,若後續調查結果為復聘,僅補發另一半本薪,學術研究加給則不予補發。此次修法即針對此一爭議進行調整,補足薪資差額。身兼教育委員會召集委員的民進黨立委伍麗華表示,修法主因在於校事會議制度下,校園內濫訴情況增加,導致第一線教師承受高度壓力與不安。她指出,教師在停聘調查期間不僅身心煎熬,復職後仍面臨薪資損失,與公平正義原則不符,因此推動修法保障教師基本權益。伍麗華強調,此次修法獲得委員會一致支持,審查後迅速送交院會三讀通過,有助改善教師因調查制度而產生的不安與制度性不公平。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表示,樂見修法完成,但對於黨團主張將偏遠地區任教教師的地域加給納入補發範圍未被採納,感到遺憾,認為仍有進一步完善空間。
宜蘭推「幼兒園大班須配1幼教師」害教育現場混亂 代理縣長林茂盛遭批
宜蘭縣政府依教育部規定,推動幼兒園大班必須配置至少1名幼教師,引發鄉鎮市長炮轟中央、縣府政策倉促上路、配套嚴重不足,讓地方被迫承擔教育現場混亂與財政壓力,甚至衝擊幼童受教權;縣府教育處承諾會盡快了解實務狀況,作為政策調整參考。基層公務員痛批,去年暑假即已浮現問題,竟現在才說要蒐集意見,代理縣長林茂盛難辭其咎。蘇澳鎮長李明哲3月31日在縣務會議指出,大班須配置教師,但因適用《教師法》享有寒暑假,而幼兒園的服務時間卻無寒暑假之分,鎮公所被迫每遇寒暑假前,就得開始找代理教師,不僅招募困難,教學品質也難以穩定,更持續墊高人事成本,「財政壓力已壓得地方喘不過氣」,且長期下來恐排擠其他基礎建設與公共服務。李明哲怒批說,制度設計嚴重失衡,政策在推動前已可預見問題,中央與縣府一開始沒有想清楚,就讓政策倉促上路。羅東鎮長吳秋齡說,現行制度不僅難以落實,還造成教育現場混亂與資源錯置,不是第一線不配合,而是制度根本無法運作。她痛批,早在政策上路前即向縣府示警、提出疑慮,縣府卻沒反應,現在問題接連爆出來才說要檢討,已經太慢了,與其不斷修補,不如從制度面重新檢討,將大班併入國小附設幼兒園,才能從根本解決問題。宜蘭市長陳美玲也批評,配套尚未完備前即強行推動政策,讓基層行政壓力瞬間暴增,制度上路後問題一個接一個浮現,卻缺乏即時應對機制,讓第一線疲於奔命,幼兒教育不應成為「政策試驗場」,若持續在不成熟的制度下運作,最終受影響的將是孩子與家長權益。教育處長陳金奇回應,縣府將盡速邀公立專設幼兒園長開會,廣泛蒐集第一線實務意見,彙整後提報教育部作為政策調整參考,未來將持續與中央溝通,朝兼顧制度與現場需求滾動式修正,以降低對地方與幼生的衝擊。有公所公務員說,教育部「大班一師」新制去年8月上路,當時已引發教師、教保員強烈不滿,今年寒假同樣問題再度上演,結果縣府教育處現在才說要蒐集意見。
校園煉獄2/不只剝削打工仔 失怙新住民之子淚控桃園某國中性霸凌遭譏諷
桃園市一所國中除了甫退休的校長涉有廢弛職務霸凌外,該校內部更是亂象叢生,一名新住民媽媽就控訴,理化老師碰觸自己寶貝兒子大腿,向曾姓學務主任反映竟遭酸「不會對你性幻想」,恐懼的孩子回家哭訴,校方也只將老師「調班」授課,持續在校園徘徊讓孩子是夜夜做惡夢,直斥「誰敢來讀這間學校」。「反霸凌」已是老口號,如何有效落實?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圖/CTWANT攝影組)CTWANT採訪桃園市一所國中壓榨代理老師問題時,該校不少知情者紛紛舉報內部問題如「肉粽」般一連串可不只這些。一名知情者就爆料,2024年9月才國二的小男孩小宇(化名),上課時受不了褲子弄濕,又怕同學眼光不敢舉手要去廁所,權衡之下在桌下「換外褲」,卻被許姓理化老師摸大腿譏諷「喔(內褲)穿NIKE喔」。知情者續指,理化老師接著要小宇寫「事件報告書」,來來回回還「退件」修改了3次,並要脅要記小宇警告,小宇眼角早已失守泛淚,但青春期的男孩為了自尊,硬是撐到回家才大哭一場,「是因為我沒有爸爸嗎?」看在甫喪偶又身為新住民、本已生存不易的媽媽眼中心如刀割。沒想到家長到學校見了曾姓學務主任後,主任僅搪塞「會跟老師協調」,說會跟老師好好溝通,家長擔心再爭取會被針對也只能無奈接受,但多日來無消無息,只好進一步加強陳情力道,曾姓主任確實找了小宇再談談,卻出言譏諷「老師才不會對你有性幻想」更是二度傷害小宇,自此對學校澈底絕望。知情者續指,後頭學校僅讓理化老師與其他班任課老師「對調」,理化老師仍自由地進出校園,小宇在校園中看到仍感覺被「侵犯」,只能無奈就診身心科,晚上更是常躲在棉被啜泣,如今面臨升學會考雙重壓力更怕隨時崩潰。「性騷擾」受害者不分性別,都需社會關注修復陰影。圖非當事人。(示意圖/黃耀徵攝)一名桃園教育界人士直指,這位曾姓學務主任問題不小,過去就曾與下頭生教組長多次大吵,生教組長痛苦到想請假到身心機構療養,最後只好在學年中間「辭兼生教組長」,找不到人的曾主任只好找南桃園一間「補習班老師」來當代理教師兼任生教組長,更別說曾主任上任前幾年學務處「半數以上老師都是代理免洗筷」。那當時的校長呢?她搖頭嘆息,直指涉犯性霸凌在他校早該「停職」要老師遠離校園,這名校長卻廢弛職務,護航理化老師繼續悠遊學校,如今更是拍拍屁股退休「早已逍遙去了才不管這些」。另一名曾與曾姓主任共事的代理老師直指,曾主任做事非常情緒化,曾答應約10次看顧「夜自習」卻因和導師齟齬,一通電話直稱「我不幹了」,無奈的代理老師只好扛下這麼多「夜自習」加班事務,校方又數度拒發加班費,至今還在和校方爭訟。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對此回應,這所國中其實有處理疑涉言語性霸凌及不當肢體接觸的理化教師案,在2024年9月30日便召開性平會啟動性平調查程序,後認定「校園性騷擾」與「不當管教」事實成立並依法予以懲處,也對小宇持續輔導關心,但官員不願透露對該師懲處程度。至於為何這所國中未依《教師法》第22條在調查期間停聘該師?是否放任該師在校園中持續平添受害學生恐懼?市府也沒有回應。此外,曾姓學務主任被控於處理性霸凌疑案過程中似出現性別偏見等言論對學生二度傷害,市府教育局已對此承諾將再次檢核這所國中對曾姓主任「初步調查無行政疏失」的調查報告,釐清相關言論是否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言下之意,曾姓主任目前並未被懲處,且也仍在該校擔任主任要職,主責學生常規。《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枉為人師!國小老師4度酒駕肇逃撞警 教育局建議停職重懲
桃園市蘆竹區一所國小47歲許姓男老師,7日凌晨0時許在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三路酒駕肇事擦撞機車後逃逸。警方圍捕時,許男竟駕車衝撞警員,造成輕傷,最後棄車徒步仍遭逮捕。經酒測值高達0.94mg/L,且這已是他第4度酒駕。桃園市教育局強調「酒駕零容忍」,已建議學校依法從重懲處並先行停職。警方則對許男開出18張罰單,最高可處14萬1000元罰鍰。據了解,許男6日晚與朋友在林口文化三路某汽車旅館喝酒唱歌,7日凌晨自行開車離開,沿文化三路直行時不慎擦撞路邊臨停機車,未下車查看反而加速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展開攔截圍捕,許男不僅拒檢還衝撞警員,導致警員輕微擦挫傷送醫。隨後他將車停在育林街棄車逃跑,仍遭支援警力圍捕到案。經查,許男為酒駕累犯,分別在2017年、2020年、2024年因酒駕被吊照,這次已是第4度酒駕。警詢後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桃園市教育局副局長賴銀奎表示,8日將先由學校的教評會開會討論,許男酒駕行為除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且是累犯,並損害學校及教育聲譽,教育局已建議學校依《教師法》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從重懲處並先予停職處分。
專業成護身1/狼醫平台僅揭露判決確定者 《醫師法》判決空窗期助涉案醫師持續執業
衛福部本月上線的「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狼醫查詢平台)引發爭議,平台揭露的7名涉性平事件醫事人員中,竟有4人仍持續執業。外界質疑,既然案件已判決確定,為何涉案醫師仍能看診?律師指出,問題出在《醫師法》規定過於寬鬆,現行制度並非一旦涉入性平案件即須停職,而是須等主管機關及醫師懲戒委員會作出最終裁決,醫師才可能被限制或停止執業。而這樣的空窗期,等同讓「狼醫」仍有機會接觸病患。2021年,台大醫院婦產科住院醫師黃信穎以「測試」為名,性侵就診女病患。事件曝光後,他雖離開台大醫院,卻在隔年轉任桃園一家婦產科診所繼續執業,持續接觸病患,直到今年5月判決書出爐,才辭職並辦理診所歇業。長達4年的空窗期,無數病患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接受診療,引爆社會強烈不滿。多年來經過民間團體與立委呼籲,衛福部於今年8月才設立「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試圖揭露涉入性平案件的醫師,保障民眾知情權。然而,平台迄今僅公布6名醫師與1名醫事放射師,其中4人仍在各地執業。由於揭露範圍僅限「性平案件判決確定者」,外界批評這樣的規定形同為「狼醫」築起保護傘。台大醫院婦產科醫師黃信穎2021年性侵女病患,隔年卻跨縣市執業,直至今年5月判決出爐才辭職辦理歇業。(圖/本刊資料照)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指出,性平案件進入司法審理難度極高,受害者常因創傷無法完整作證,加上多數侵害行為發生在診療過程,舉證困難,導致不少案件僅止步於懲戒階段,醫師仍可繼續看診。她強調,平台應扮演「示警機制」,讓病患有知的權利。林雅惠直言,目前僅揭露112年以後判決確定案件,資訊嚴重不足。過去一位台北洪姓狼醫猥褻病患在110年遭懲戒,現在仍在執業中未被揭露;另外,未進入司法或審理中的懲處調查案件同樣不會被揭露,她舉出多項案例,其中甚至有跨縣市執業的主管職醫師涉案,仍照常看診。對比之下,教師若涉性侵、性騷或性霸凌事件,學校獲知後必須在一個月內召開教評會,審議通過後依《教師法》停聘靜候調查。外界質疑,為何醫師涉性平案件仍能繼續執業?在平台未揭露前,民眾恐怕只能繼續暴露在風險中。因現行《醫師法》未明訂「性侵病患即取消執業資格」,使得部分狼醫即便遭法院判刑,仍能換個縣市、招牌繼續行醫。(示意圖/AI)高雄婦女新知理事陳令宜律師指出,因《醫師法》中規定,若違反醫學倫理或涉及犯罪,必須經由「醫懲會」裁決,才可能受到停業處分,法律設計相對寬鬆。陳令宜指出,對於如何能避免有涉案醫師持續營業的問題,過去高雄新知婦女協會曾提過修法方向:建議《醫師法》應比照《教師法》第21條,增訂規範「若醫師利用診療之便,對病患性侵或性騷擾,衛生主管機關應可依情節輕重,決議暫停其一定期間執業權利,或限制執業範圍」,避免醫師在調查與判決空窗期繼續侵害更多病患。
教育部續查台師大女足案 計9案不符規定將開罰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教育部今天再度召開跨部會議,教育部指出,專案小組已清查計畫主持人陳忠慶、女足教練周台英共33件涉及運用血液樣本計畫,其中外界檢舉、學生陳情檢舉共14案,經實地查核有9件不符合檢核項目,將分別送教育部倫審會及國科會專案小組會議審議,後續視結果對研究人員及學校裁罰。教育部指出,涉及陳、周兩師研究計畫部分,專案小組已全面清查其自任教起於服務學校執行運用血液樣本之研究計畫計有33件,經要求各校倫審會(IRB)於8月8日完成調查報部,再由專家學者進行檢視;其中外界檢舉、學生陳情12件及另外2件檢舉案,亦於8月15日完成實地查核,經查有9件不符合檢核項目。教育部表示,針對研究人員及學校倫審會(IRB)涉及違反人體研究法情事,將對研究人員及學校進行裁罰,或停權、解散學校倫審會(IRB)。上述研究人員違反研究倫理部分,將請學校依教師法規定提送教評會審議是否構成解聘、停聘、不續聘要件。屬國科會議處部分,違反專題計畫補助要點情事,將分別針對研究人員及學校之違失予以處分,如終止補助、追繳補助款或降低管理費補助比率等。針對陳、周兩師執行計畫涉及強迫學生繳回受試者費用部分,體育署於8月11日收到台師大檢附補助陳、周兩師計6案運科支援計畫收支明細、印領清冊及原始憑證,經查與該署核結金額不符,已於8月15日針對經費流向疑義及相關資料移送檢調偵辦。國科會亦於8月4日發函清查,經檢視學校函復結果,於8月19日將5件研究案移送檢調偵辦。專案小組針對國科會全面清查體育學領域涉及人體研究97件血液樣本計畫,由教育部及衛福部於8月18日就「倫審會對研究計畫之審查、研究對象權益保障、血液樣本管理及流向是否依計畫規劃辦理、血液樣本採集人員是否符合研究計畫所定資格、受試者人數、名單、費用流向及其他相關事項」等項目通知23校(含醫院)轉請其倫審會查核,於1個月內函復查核結果,並視審議結果分別由相關部會會同國科會續處。專案小組強調,相關部會將秉持保障學生權益與捍衛研究倫理立場,持續督導研究機構及其倫理審查委員會,透過適時調整並提升定期與不定期查核密度與頻率,以完善研究機構及其倫理審查委員會制度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彰師大輔諮系4教授爆性騷!1人終身不得為師 前副校長退休確定有效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系傳出4名教授涉嫌性騷擾。對此,校方今天(4日)晚間發布聲明稿說明,其中前副校長張景然涉嫌性騷女校友,因被害人不具學生身分,送交主管機關彰化縣政府審議後,已裁罰並限制職務,退休仍生效;另名黃姓教授已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送由教育部備查中;其餘2名教授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聲明稿全文如下:有關本校輔導與諮商學系近來發生多起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本校深感遺憾,有鑑於性別事件對被害人影響甚鉅,本校均悉依照適用法規及保密原則積極審慎處理。謹向本校教職員工生,畢業校友及所有關心本校之人士說明本校目前處理過程結果及進程:一、張教授乙案:本校將依本案訴願結果與相關法規,並參考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建議與指教再行審酌。說明:本案被害人係為畢業多年的學生(社會人士) 依照事發當時雙方當事 人所屬身份,適用法規為性騷擾防治法。本件申訴案由本校人事室收件後 委託性平會外聘3人調查小組本著客觀、公正、中立、專業原則進行調查,並依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第2條及教育部112年函示教師涉性別事件是否情節重大之判斷標準,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言詞、行為、認知,審酌一切情狀提出懲處建議,經性平會審議通過後,送交人事室據以召開三級教評會(所教評會、院教評會、校教評會)決議本案懲處。另就張師申請退休案部分,按本案情節參酌調查報告處置建議審酌相關事證情狀,認未達改變身分需核予解聘、停聘處分之程度,決議依本校教師聘約予以該教師相關處分,並依據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46條第1項規定報送其退休案經教育部於114年7月23日核定於 114 年8月1日退休生效。另因性騷擾防治法的縣(市)主管機關係為彰化縣政府,本校依性騷擾防治法第15條之規定,將調查結果送交縣府審議,縣府審議通過後,再由縣府將處理結果告知雙方當事人,彰化縣政府最終係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裁罰該師3萬元(視情節輕重,裁罰額度為1-10萬元,縣府致本校之公文誤植為1萬元,特此說明)。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建議與指教,本校均已敬悉,茲因本案之主管機關係為衛生福利部,本案被害人業已針對本案懲處結果向衛生福利部提出訴願,本校將依本案訴願結果與相關法規,並參考各界對於本案懲處結果之反映 建議與指教再行審酌謹此說明。二、黃教授乙案:本校業已解聘黃教授,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另於報教育部至核准及學校解聘前黃教授應予停聘。說明:本案被害人係為本校學生,依照事發當時雙方當事人所屬身份,適用 法規為性別平等教育法。黃教授之行為業經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已構成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條第3款第1目性侵害行為,爰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應予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本校業於114年7月2日函報教育部,依據教師法第22條第1項規定,本案於報教育部至核准及學校解聘前,黃教授應予停聘。三、王教授乙案:王教授業已自114年8月1日卸任本校學務長及本校性平會當 然委員一職,本校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說明:本校於獲悉本案情事之後,業已進行校安通報,王教授業已自114 年8月1日卸任本校學務長及本校性平會當然委員一職,本校業於114年8月4日召開性平會「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小組」會議決議以檢舉案進入調查程序,近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暫時予以停聘接受調查,並依據性平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四、另名王教授乙案:本校將依性平法辦理後續調查處理。說明:本校業於114年8月4日召開性平會,校園性別事件處理小組」會議決議以檢舉案進入調查程序,近期將召開教評會討論是否暫時予以停聘接受調查 並依據性平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五、另就本校系友及校友自主發起之「Standbyme」匿名平台部份,因非屬本校所設之平台及網站,為有效進行後續程序,爰請有意提出申請調查或協助調 查之被害人與本校聯繫,本校將依適用法規進行調查處理,原則如下:(一)本校已接獲之檢舉及通報案件本校將依法主動啟動調查。(二)籲請事件相關當事人主動與本校性平會聯繫: 1.請立即向本校24小時通報窗口校安中心進行通報: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1953或直撥09334154092. 本校性平會信箱,:gender@gm.ncue.edu.tw, 聯絡電話,:04-7232105 分機1040 1093。(三)學生於調查過程如有心理諮商的需求, 性平會將協助轉介學生心理諮 商與輔導中心安排個別諮商,。網路平台引發許多學生的不適或不安本校將由導師先關懷輔導學生, 如果有需要歡迎學生預約個別諮商 視情況安排班級輔導:1. 進德校區,(綜合中心2樓)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1402~14162. 寶山校區,(教學二館4樓)聯絡電話:04-7232105分機7881~78903. 衛生福利部:1925(安心專線)六、本校未來將持續加強性別事件防治教育及宣導以維護學習環境的安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師大抽血案吹哨者遭爆「用學校場地盈利」 她深夜親揭真相:好累
台師大女足隊抽血案引發社會關注,而校方也宣布解聘教練周台英。然而吹哨者、前球員簡奇陞近日也捲入爭議,遭網友質疑她過去曾在校內場地進行營利性教學,對此,簡奇陞回應了。台師大女足前球員簡奇陞在立委們的陪同下,於本月15日出面踢爆師大女足教練強迫女隊員抽血進行實驗,過程中甚至用學分以及退學進行要脅,許多女學生不堪重負紛紛選擇休學。針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女子足球隊教練周台英涉嫌強迫球員「抽血換學分」一事,校方則於本月25日召開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最終決議解聘周台英,並裁定其4年內不得再受聘為教師。校方認定,周台英在球隊管理過程中行為已逾越合理管教範圍,並未充分告知學生即要求配合抽血,違反《教師法》第15條規定,涉及利用權勢不對等關係的不當行為。不過吹哨者、前球員簡奇陞近日也捲入爭議。網路上有聲音質疑她過去曾在校內場地進行營利性教學。對此,簡奇陞於30日凌晨在臉書發文澄清,表示自己僅曾在師大校內教過一次一對二課程,對象為兄弟檔,當時確實未正式租借場地,但在接獲教練提醒後立即停止,並後續依規定以校外價格租借場地,無享任何優惠。簡奇陞指出,該次課程是在暑假期間進行,場租反而較高,甚至還需向姐姐借款支付場地費。她也強調,整體課程盈餘有限,還自掏腰包以友情價向廠商購買近百套球衣,捐贈給兩所偏鄉小學,讓全校學生人手一套。對於外界質疑,她表示:「我不怕被問,但拜託也請搞清楚再發言,說話是要負責的。真的好累。」簡奇陞最後強調,自己從未打算公開這些細節,但面對無端質疑,不得不出面澄清真相,「我覺得真的很煩,我也很討厭不斷要出來澄清,但沒辦法,因為我真的無法接受被誤會、被說成那種很可惡的人。」
專才淪兼任1/華語教師勞權保障缺失 淪「免洗筷」工作全靠熱忱支撐
自102年起,台灣推動「華語文教育產業八年計畫」,各大學紛設華語學習中心,吸引外國人來台學習。然而,這群站在第一線推廣語文的教師,卻長期陷入血汗勞動,無勞健保、遭欠薪、課程任意刪減,處境彷彿「免洗筷」,用完即丟,毫無保障。某技術學院一位5年資歷的華語中心教師K老師就面臨上述窘迫的情況,他遭到學校減少排課,面臨著薪水減少的問題,然而當他檢舉學校違反《勞動基準法》後,課程卻遭全數取消,導致其陷入「有契約卻沒薪水」的困境。然而,這窘境也並非她第一次遭遇。K老師坦言,身處這個行業,教師時常面臨「吃不飽、穿不暖」的窘境。由於未簽訂正式契約,他自己曾遭遇長達近半年的欠薪情況。當他向校方詢問時,得到的回應卻是「不清楚」、「不知道」,甚至有助教毫不避諱地直言:「因為你是兼任的。」這些作法早已嚴重違反《勞基法》,但她卻敢怒不敢言,因為一旦異議,可能就得面臨丟掉工作,甚至風評流傳至其他學校,導致未來難以再獲聘用。K老師也曾遭遇未被投保勞健保的情況。他指出,曾在某所學校任教時,雖然每月都有保費扣除,最終卻發現校方根本未替他投保勞健保。更離譜的是,另有一間學校每月從他的薪資中預扣5%作為所得稅,卻僅將其中2%上繳國稅局,其餘3%的去向則完全不明。K老師的經歷凸顯出華語教師在制度下的脆弱與無助,她所遭遇的勞健保爭議,只是體制性忽視的縮影。長期以來,華語教師的《勞基法》權益始終未獲主管機關正視與落實。據了解,目前各大專院校的華語教學中心多採「編制外人員」聘用,教師實際上屬於民法上的「僱傭關係」,依法應適用《勞基法》。高教產業工會長期呼籲政府正視華語教師的勞動權益,並於去年向勞動部確認華語教師應納入《勞基法》保障。然而至今,華語教師的工作權益仍未獲得實質落實,保障缺口依舊存在。(圖/翻攝自高教工會官網)多數大專院校為節省成本,適用《教師法》的「專任教師」職缺往往僅設一兩位,其餘多以「兼任」方式進用,甚至出現不具編制身份的情況。本刊調查發現,徵才網站上常見標示時薪「500–1000元」的兼任華語教師職缺,實際授課時數則由學校排定,教師收入全繫於排課多寡。若時數縮減,薪資隨之銳減,更不乏未投保勞健保等惡劣勞動條件。由於不少教師向基層工會陳情,高教工會去年與勞動部召開研商會議,勞動部明確表示華語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教育部也於11月函請各校,要求依法保障其勞動權益。儘管主管機關已發函,但各校血汗勞動情形仍時有所聞,華語教師權益的落實,仍有賴基層持續發聲與主管機關落實查核。國立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張鑫隆指出,雖然現行法令已明文規定華語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但在實務執行上仍常遭「模糊處理」。不少教師因擔憂丟失工作,不敢主動檢舉雇主違規。不過,張鑫隆提醒,現行《吹哨者保護法》提供檢舉人法律保障,呼籲教師勇於發聲,或透過工會協助,檢舉學校違反勞動法令的行為,以爭取並維護自身的基本權益。國立東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張鑫隆強調,盼華語教師勇敢發聲、凝聚基層力量,推動制度真正改革落實。(圖/王小萌攝)
台師大正式「解聘周台英」: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
台師大女子足球隊教練周台英強迫選手「抽血換學分」的爭議引發社會譁然。對此,校方在今(25日)召開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正式決議解聘涉案教練周台英,並裁定其4年內不得再受聘為教師。校教評會認定,周台英在球隊管理過程中言行逾越合理管教範圍,利用教練與球員間的權勢不對等關係,未善盡告知義務即要求學生配合抽血,已違反《教師法》第15條規定。 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此案源於台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及霸凌事件,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調查後,曾建議解聘周台英2年,但系級教評會起初未採納,僅決議「1年內不得兼任行政職務及不得加薪」,引發教育部及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教育部認為此案情節嚴重,已符合《教師法》終身解聘或至少4年不得聘任的標準,19日更要求台師大在2週內重新審議並回報結果。 台師大隨後在本週二、三(22日、23日)分別召開系、院級教評會,均認定周台英行為不當,初步達成解聘共識。今校教評會則由28名委員中的20人出席,經討論後正式拍板解聘處分,並加碼限制其4年內不得任教。以下為台師大的聲明全文:針對本校周姓教師對女子足球隊隊員霸凌事件,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對周師予以解聘,並處以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懲處。鑑於本案受社會高度關注,本會基於公共利益,特此公開說明如下:一、本案係依據教育部於114年7月18日之來函及本校於114年7月19日召開之第355次校教評會會議決議辦理。二、本校運動與休閒學院於114年7月23日召開113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院教評會,依據《教師法》第15條,決議解聘周師,並議決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三、校教評會首先討論並釐清本案中霸凌與違反學術倫理的關聯性、教師管教與霸凌的份際,並審視各項證據的信實度。教評會委員進一步檢視外界新揭露的錄音檔、媒體訪問學生的錄影內容、本校各單位近日訪談周師所指導的球隊隊員/參與實驗學生的資料。四、教評會委員考量,本案中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與受教權之影響程度,以及霸凌持續的時間、次數與頻率及應受責任程度等事由,認定周師確有具貶抑、排擠、欺凌等性質之持續性行為,致使部分學生長期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進而造成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多重損害,構成校園嚴重霸凌事件。五、有關抽血檢測部分,周師在學生未充分理解或不願意的情況下執行抽血,且知情同意書為事後補簽,亦未充分說明血液檢測與訓練的關聯性,強化了其與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周師在接受本校倫審會調查及記者會中亦揭露在抽血過程有非醫療專業人員執行之事,明顯違反相關法規。相關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之連帶責任,宜由學術倫理調查小組釐清並後續處理。六、綜合上述事證,本會確信周師言行逾越球隊正常管教範圍,交談間出現貶抑學生之言語,傷及學生尊嚴,且利用教練與球員間權勢不對等之支配行為,於長期實驗過程中,未善盡告知義務而要求學生配合抽血。本案影響範圍非僅為單一事件,且持續一定期間,造成學生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各層面之損害,此種利用自己身為資深教練所具之權勢地位,實屬不當。七、經審酌本案情節,本會認為,周師行為已達解聘之必要,為確保學生健全人格發展、校園環境之安定、球隊教練及球員間合理正當互動,並維繫師生關係之信任與和諧,由本會委員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流後,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經本次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決議:予以解聘周師,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足協祭重懲!終結周台英足球舞台 簡奇陞:勿搞得像我「逼死教練」
台師大女足爆抽血爭議,中華足協23日針對教練周台英對球員霸凌案件召開紀律委員會,確定註銷其教練證,且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外,台師大運動與休閒學院昨日晚間召開教評會,也做出解聘周台英教職決議,台師大預計25日舉行校教評會審議,說明最終結果。如教評會確定拍板解聘周台英教職,則周台英原本可領到的400萬的教職員退休金將落空,不僅如此,曾經表示「我的一生只有足球」的周台英,也因足協祭出終生禁止其參與足球事務的重懲,等於判死她的足球生涯。該案吹哨人、也是受害學生簡奇陞昨日對此回應,「我該說的已經說了,加上不要搞得好像是我要逼死教練一樣,因為撤銷教練證並不是我的訴求之一。」中華足協23日針對教練周台英對球員霸凌案件召開紀律委員會,認定其行為構成「霸凌運動員,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依規定註銷其教練證,並禁止終生申請教練資格檢定;另因霸凌球員情節重大,紀律委員會依足協行為準則與規範,處罰周台英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足協表示,紀律委員會23日檢視相關證據後,認定教練強制抽血、要脅不給畢業學分、孤立特定球員等行為構成霸凌且情節重大,經表決一致同意註銷教練證,並禁止其終生申請教練資格檢定。另考量受害球員人數與結果,認定有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必要,做出相關處分。台師大競技系22日召開系教評會,確定解聘周台英的教職,並將系討論的結果送呈運動與休閒學院教評會。校方表示,運動與休閒學院教評會23日晚間開會作出決議,附議系教評會解聘的建議,認定涉案周師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所定之解聘及不得擔任教師(四年或終生)之相關要件,並稱做出此決議符合社會之期待,校教評會預計25日審議此案,會後對外說明最終結果。另方面,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師大女足隊抽血案,檢察官23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以證人身分,約詢參與研究計畫的4名在學的台師大女足隊隊員,釐清是否被教練周台英威脅「抽血換學分」、及經費使用疑點,4人訊後均已請回。檢調約詢的4名證人中,並沒有「吹哨者」簡奇陞。檢調昨天下午仍持續進行相關查證動作,目前檢調仍在整理勾稽資料、約詢證人查證,將等蒐證告一段落後,就會傳喚被告周台英到案。
台師大召開教評會「決議解聘周台英」 最終結果這天出爐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引發社會譁然,台師大競技系於22日召開系教評會,確定解聘周台英的教職,原本可領到的400萬的退休金恐落空,而系討論的結果則送呈院教評會,並於今(23)日晚間開會。校方表示,運動與休閒學院作出的決議,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所定之解聘及不得擔任教師(四年或終身)之相關要件,且將於25日召開校教評會,說明最終結果。台師大競技系22日召開記者會,整個過程狀況百出,不僅會議地點一日三變,最後更臨時改為線上記者會,且系主任鄭景峰在會中對於解聘結果未作任何說明,不斷重複所有結果均保密,僅連線約15分鐘便草草結束,引起到場媒體不滿,網路輿論也掀起批評聲浪,質疑校方與系方缺乏誠意與責任感,未正面回應外界質疑。至於系下一個層級的院教評會,據悉原本是在24與25日兩日其中一天召開,但在今日晚間快6點左右突然傳出消息,院教評會已在晚間召開,校方對於會議時間與地點保密到家,不外乎依舊是不願意讓外界知道案件細節與處理進度。至於院教評會結果,台師大則以新聞稿提出兩點聲明:一、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已依據調查報告,認定涉案甲師行為符合《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所定之解聘及不得擔任教師(四年或終身)之相關要件。二、本院教師評審委員會會中,詳閱並討論系教師評審委員會所送交之完整資料,綜合考量本案涉及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健康與受教權的衝擊,以及行為持續的時間與頻率等因素,做出符合社會期待之決議,後續將移請校教評會處理。台師大也提到,預定於7月25日舉行校教評會審議此案,並將於會後對外說明審議最終結果。
聖約翰科大再爆違法資遣風波 高教工會揭教師遭假安置、真解雇
聖約翰科技大學再度捲入重大勞資爭議,儘管學生人數與班級逐年增加,校方卻以「無適當工作可安排」為由,預謀性地強制資遣6名專任教師。高教工會攜手教師今(23)日赴教育部前抗議,校方刻意不排課、製造「無課可教」假象,實為假安置、真解僱的違法行徑,嚴重違反《教師法》與團體協約,並侵害學生受教權。根據校方數據,新型國際專班招生表現全國名列前三,校長唐彥博更公開宣稱未來三年內學生總數將突破千人。然而,在招生與課程需求同步擴大的背景下,校方卻計畫解僱13.3%的專任教師,令人質疑資遣合理性與合法性。早在109年,聖約翰科大就曾強迫教師簽署減薪同意書,導致多名教師長達三個月未支薪;如今情況再度重演,校方以虛假安置為名迫使教師離職,並持續對工會成員施壓、打壓異議聲音。高教工會指出,違法資遣背後操盤手正是當年主導欠薪事件的原班人馬,顯示校內高層不但毫無反省,反而變本加厲打壓專業教師與工會組織。多名教師證實,校方早已預定資遣名單,並下令系主任「不得排課」給特定教師,同時聘任專案與兼任教師取代原有教學人力,違反《教師法》第27條應有的輔導與媒合義務。部分教師甚至被要求轉任華語中心一年一聘教職,變相剝奪《教師法》保障。高教工會批評,儘管教學需求明確存在,包括通識、統計、英語、微積分、華語文等課程仍需人力支撐,校方卻刻意回避專任教師排課,試圖製造「無工作可安排」的假象,再啟動資遣程序,惡意手段罄竹難書。據了解,遭提報資遣的6位教師全數為高教工會會員,且包括協約協商代表,校方此舉引發嚴重工會打壓疑慮。高教工會強調,校方不僅在團體協約尚在協商期間違反誠信義務進行資遣,還違反去年簽訂協約中「一年內不得強制資遣專任教師」的條款,已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高教工會副理事長張鑫隆指出,教師依法受聘於整體學校,而非特定系所,應優先安排其他適當教學職務,校方卻反其道而行之,明顯違法。原訂7月17日召開的記者會前夕,校長唐彥博主動致電工會承諾撤回資遣並暫緩一年,但7月22日卻翻臉不認帳,否認曾有承諾並拒絕撤回資遣。工會公布雙方電話錄音,指控唐校長公然說謊,「校長親口承諾竟如空頭支票,令人痛心!」根據《教師法》,資遣須經過系、院、校三級教評會逐級審議。然而校方安排資遣流程明顯預設結論、操控時程,無視應用英語系因人數不足未完成教評會、其他系所尚在調查中的事實,強行推進院級與校級教評會,已嚴重損害教師申訴與專業審議的權利。高教工會表示,近期將正式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並呼籲教育部立即啟動調查程序,要求校方全面停止資遣程序、公開相關會議記錄、檢討人事安排流程,並追究相關主管違法責任。聖約翰科技大學教師會也嚴正聲明,將持續透過法律途徑與社會輿論,捍衛教師基本權益與大學專業尊嚴。對此,聖約翰科大回應,校方一切程序皆依法辦理,均依《教師法》第27條進行,歷經4次安置程序後,才在教師明確表達不接受安置情況下,依法啟動資遣程序,絕非外界所稱「強制資遣」。截至目前為止,仍在合法程序內進行,尚無任何教師被資遣。
台師大抽血風波!傳周台英確定「被解聘」 校長統一公布結果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強迫抽血事件引發社會譁然,該校運動競技學系今(22)日召開系教評會,重新討論教練周台英的懲處。不過,歷經4個多小時的會議後,系方卻拒絕對外說明決議內容,聲稱必須保密,引發護航周台英的質疑。不過依照有力人士透露,確定系方今日已做出解聘的決議,不過不敢擔責任,所以不敢對外說明。在下午的記者會,台師大運動競技學系主任鄭景峰改由視訊連線的方式向媒體說明,不過當場沒有說明到底是否解聘周台英,媒體十分好奇她的去留。鄭景峰於記者會後透過校方發布三點聲明,再度向外界補充立場,包含:(一)本校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於4月10日建議予以解聘及二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二)教育部「校園霸凌事件審議委員會」,審酌調查報告,認本案甲師已達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解聘且終身或4年不得擔任教師要件。(三)系教評會綜合審酌本案權勢不對等、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及受教權之影響、行為持續之期間與頻率等情節,做出與原來當初系教評會不同的決議,希望能符合社會之期待。依照有力人士透露,運動競技系確定今日已決議解聘周台英,但下午的記者會之所以不願面對媒體,主要是因為不敢承擔責任,因此選擇不對外說明。預估接下來院方也可能不會發表意見,最終將由校教評會透過校長吳正己統一對外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