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
」 土城 割頸 新北 乾兄妹 乾哥
YT揭「割頸案乾兄妹」個資!破347萬觀看 媒體人: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持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詳述案件,並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迄今已累積逾347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9萬人按讚、2.7萬人留言。對此,資深媒體人羅旺哲直言,這個觀看數字除了呈現人民的怒火,也反映出台灣的司法有多瞎。羅旺哲22日於臉書粉專撰文道,「謎案追蹤」上傳的影片,把案情、審判法官、律師、兇嫌背景全部講出來,至今已經超過347萬次觀看,而這個數字呈現出台灣社會對割頸案非常憤怒,「但300萬點閱的意義,更直接反映出,台灣司法有多瞎。」羅旺哲直言,扭曲的司法,導致加害者資料不能被公開,甚至還得處處保護未成年的殺人兇手,「根本把殺人犯,當成寶一樣。反而造成,受害者家屬二次傷害。」羅旺哲提到,上一次在節目中,他聽著楊姓學生的父親講述失去兒子的痛,做父親的要替兒子討公道,卻沒想到,這個公道讓楊爸爸越來越絕望;22日他與楊爸爸二次同台,楊爸爸說出法庭上法官、審判長的言詞有多麼荒謬,楊爸爸也表示,整件事情到現在,在法律上變成「你們司法接不住,現在變成受害者要來接住」,真的讓人沒辦法接受。羅旺哲指出,殺人的乾兄妹,最快1年就可以假釋出獄,而楊爸爸擔心的是,民事庭居然讓律師將他的個資,包括動產、不動產等資料調查相當詳細,等於自己住哪,嫌犯就很容易能找到。羅旺哲無奈道,「楊爸爸能不害怕嗎?難道不擔心這對乾兄妹,出來對受害家屬報復嗎?整件案子,行兇的乾兄妹令人髮指,但引爆社會怒火,還是我們的扭曲、荒謬司法。到底,是保護被害人,還是保護加害者?台灣社會,正義在哪?」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個資被公布! 議員:《少事法》要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2026年2月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聲請假釋。近日就有海外YouTube頻道直接公布加害者的照片及個資,短短4天已突破200萬次觀看,讓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也跳出來呼籲,「《少事法》保護兇手,應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擁有超過76萬訂閱的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於4月15日上傳了一支時長超過40分鐘的影片,內容揭露新北校園「乾哥乾妹割頸案」,還放出2名未成年加害者的個資及生活照,迄今已累積逾200萬次觀看,並有超過1.6萬人留言、10萬人按讚。針對此案,侯漢廷19日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2名加害人各被判刑12年和11年,就有律師提到,依現行《少事法》,加害者可能在短短1年多後就能出獄,但刑期是一方面,另方面是對兇手的過度保護,《少事法》嚴格保護加害人的個資,甚至要抓出暴露兇手姓名的人,不久前有人公開乾兄妹個資,賠了30萬。侯漢廷指出,近期海外YouTuber公開了兇手姓名長相,讓許多台灣人認為「這才能伸張正義」,但當民眾必須仰賴法外手段才能獲得基本的公平感時,正是法治崩潰的開始。侯漢廷說到,他過去就主張,《刑法》第18條對於青年的犯罪減刑,以及《刑法》第63條,未滿18歲人針對死刑無期徒刑罪的一律減輕,應增加「涉犯故意殺人、致死之重大暴力犯罪時,得不予減輕」,畢竟「Adult Crime, Adult Time」,犯成人的罪就服成人的刑。侯漢廷提及,美國法律中有特殊的「移送機制」(Transfer/Waiver),當未成年人犯下殺人、性侵等重罪時,檢察官可以直接申請或法律自動規定將其移交成人法庭審理,一旦移交,其身分便不再享有少年法的保護,姓名與長相可被公開,刑期也比照成人。侯漢廷氣憤道,台灣的《少事法》83條,不得公開兇手相關資訊一條,更應該大修,判決前可以說考量無罪推定與冤獄不得公開,然而事涉惡性重大的殺人等案,判決定讞後,必須強制公開。侯漢廷認為,青少年偷竊、吸毒、打架、車禍等小罪,可以教化反省、重返社會,「但是都長到14至17歲,還要說自己不知道不能殺人?期待這種人受到教化後重返社會?犯下這種案件還奢望社會原諒?」侯漢廷直言,修法不僅是對於兇手的嚴懲,更是教育所有青少年,若犯下蠢事,一生都會被社會記住,這才是對下一代的教育。
割頸案乾兄妹長相公布!3天湧170萬訂閱 他嘆:要靠海外YTR實現正義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但2人僅需3年多至4年就有機會假釋,引發外界討論。不過,近日有YouTube頻道公布凶手的真實姓名、生活照,3天突破170萬點閱,掀起熱議。百萬網紅「Cheap」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YouTube頻道《謎案追蹤》近日上傳了1部影片,內容不僅詳細講述「乾哥乾妹割頸案」,還公布了國內媒體礙於法規無法揭露的細節,包括凶手的真實姓名、生活照等,影片在3天內破170萬點閱,網友紛紛抖內留言「謝謝你做了很多台灣人想做卻受法規限制無法做的事情!」他進一步指出,這件案子讓人氣憤的地方,首先是刑期很短,乾哥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假釋門檻4年;乾妹則是11年,門檻3年8個月。Cheap說明,乾哥如果順利獲得假釋,出獄時還不到20歲,甚至比一般大學生出社會還早,但受害者的生命卻永遠停留在15歲。他直言,《少年事件處理法》就像是惡魔保護傘,法律規定媒體不能報導加害者的姓名、照片,甚至連前科都要塗銷,「這是在保護凶手?」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有人因為公布加害者長相賠了30萬,「乾哥在監獄還可以賺錢,抓網友比抓壞人快」。Cheap感嘆,「法律不判死、判得輕就算了,我們希望透過『公布長相』讓他們社會性死亡,作為另一種懲罰、另一種正義,但這也做不到?還必須靠一個住在海外的Yter來幫我們實現?」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好人疲於奔命,壞人精神抖擻」、「沒想到民主的台灣也有需要靠海外人士為台灣人發聲的一天,之前還在笑對岸」。
土城遶境爆衝突!陣頭碰撞推擠 派出所長「2度對空鳴槍」鎮壓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頂埔一帶11日下午2時許,有宮廟舉辦友宮參香遶境活動,因有外來陣頭加入,警方事先增派警力到場維安。遶境途中,27歲陳姓男子、22歲廖姓男子與29歲吳姓男子疑因肢體碰撞發生口角,現場員警上前制止後,3人仍持續叫囂。頂埔派出所所長詹智偉見勸阻無效,先朝空鳴槍1次示警。不料,現場仍有人阻擋並推擠員警、拒絕配合,詹智偉再度朝空鳴槍1次。後續支援警力趕抵後,將全數滋事人員帶返所,全案將依妨害秩序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警方並要求廟方立即停止遶境活動。土城警分局指出,所長當下依現場情勢採取對空鳴槍作為,目的在於即時壓制衝突、避免事態擴大,後續也將針對執法過程納入案例檢討,以提升群眾事件處置效能。
新北土城老平房屋頂崩塌 男子遭「瓦片重壓腿部」受困獲救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四段一棟2層樓磚造平房5日下午2時許發生屋頂瓦片坍塌事故,屋內1名40多歲男子腿部遭壓受困,所幸意識清醒。新北市消防局於下午2時39分接獲報案,調派20車44人陸續趕抵現場展開救援,期間瓦片仍持續掉落,增加救援難度。消防經評估建物結構安全後,逐步進行破壞及排除作業,最終順利將受困男子救出。屋頂坍塌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籲修《少事法》加重監護人連帶責任 石一佑:別讓未成年淪犯罪打手
新北市議員石一佑今(30)日表示,《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未成年犯嫌以保護代替責罰的理念已廣為人所知,但卻可能因此讓未成年者成為有心人教唆的對象甚或自個成了多次刑事犯罪者,希望適度修正與落實監護人連帶責任,別讓未成年者犯罪變成了治安真空帶。3月22日新北市永和區發生疑似校園霸凌事件,在眾人圍觀下兩名學姐強迫被害少女下跪道歉,隨後不僅連續對被害人賞巴掌、猛踹,更駭人的是其中一名施暴者竟持鋁製球棒多次重擊受害者後腦勺與頭部,加害犯嫌施暴手段兇殘且被錄影,影片還進一步在社群媒體傳播,引爆全台怒火。曾有一名新北市土城區15歲熱血國三生因仗義執言而遭割頸喪命。(圖/CTWant攝影組)新北市警方在案發24小時後鎖定了人員並陸續通知涉案的2名施暴學姐及 8 名圍觀學生共10人到案說明,全案依傷害、妨害自由及妨害秘密等罪嫌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多年來陪伴新北「土城割頸案」受害楊家人走過傷痛的石一佑看了揪心,她具體建議有二:首先《少事法》該修正了,別老讓法律當不肖人士的「擋箭牌」,應針對涉及持有槍械、集體凌虐或組織性霸凌案件,研議限縮《少事法》適用年齡或加重司法介入強度,另外像重大校園暴力事件則應建立直接警政與司法介入機制,把校園回歸「辦學」而非老在「辦案」,更確保受害者能得到實質正義。一樁樁校園問題凸顯台灣教育恐亟需改革。圖為教育部外觀。(圖/顏瑋辰攝)第二該落實家長連帶責任,新聞上一樁樁「家庭教育失能」導致悲劇,石一佑直斥這是「養而不教」好失職,呼籲監護人別老推託「管不動」,該立法監護人應強制接受心理輔導與親職課程,並負起更重的民事賠償連帶責任,也該針對高風險家庭強化家訪,將管教壓力適度回覆給家庭,而非全由學校承擔。※《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北土城公寓「2樓陷火海」 消防破門救出3受困住戶
新北市土城區延吉街一棟5層樓公寓,3月28日清晨6時許發生火警,起火點位於2樓,現場濃煙竄出,屋內一度有3名住戶受困,包括4樓24歲于姓兄妹及2樓62歲簡姓女屋主。新北市消防局獲報後,出動29車73人到場搶救,消防人員破門進入後,陸續將3名受困者救出,所幸均意識清醒、無立即生命危險。3人均採預防性送醫,分別送往雙和醫院及亞東醫院檢查。火勢約1小時後獲得控制,燃燒範圍集中於2樓客廳雜物,面積約20平方公尺。3樓住戶當時不在家,未受影響。詳細起火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離派出所不到一百公尺!北市再傳虛幣面交搶劫 警6小時逮2人到案
北市再傳虛幣面交搶劫!台北市文山區和興路上13日上午驚傳虛擬貨幣面交搶案,一名30多歲的男子於Line群組上相約面交購買3萬顆泰達幣,雙方相約在超商見面確認,未料男子才剛從ATM領錢讓對方確認,孰料對方2人竟直接對其眼部噴辣椒水,強搶男子手上的10萬元逃逸。警方獲報後也火速調閱週邊監視器畫面,於案發6小時後於新北市土城區將涉案的少年與21歲鄭姓男子追捕到案。據了解,21歲的鄭姓男子帶著16歲的少年,2人假意欲販售泰達幣,與被害人相約在文山區一間距離派出所僅不到100公尺的超商面交。雙方相約見面後,鄭男先是要求被害人需讓他們確認是否有錢,被害人也當場自超商ATM提領10萬元現金,孰料下一秒鄭男等人竟直接朝被害人眼部噴灑辣椒水,隨後強搶10萬元現金逃逸,讓被害人緊急報警處理。據悉,2人得手後一路往河堤方向逃逸,隨後搭乘計程車往新北市土城逃逸,儘管警方第一時間已鎖定2人涉案,火速在案發6小時內於土城區路旁將2人逮捕到案,但鄭男等人搶來的10萬元早已不翼而飛,疑似全被鄭男拿去還債。全案詢後依搶奪、傷害及詐欺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警方呼籲,民眾若透過網路進行虛擬貨幣或其他交易時,務必提高警覺,避免攜帶大量現金與不明人士面交,以免成為歹徒鎖定的目標。
土城割頸案乾兄妹「律師費恐全民買單」? 律師揭真相:不看是非對錯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學生,全案於12日定讞,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楊姓少年父親不滿控訴,加害者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聲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對此,律師王至德指出,以現行制度來看,其實所有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王至德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對乾兄妹的律師是法扶律師,酬金很低,且是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給的,而法扶主要的經費來源是司法院,司法院的預算來自全民繳稅,所以說律師費說是全民買單也不算錯。王至德指出,法扶律師的原意是幫助沒錢請律師的人,讓他們可以有最起碼的程序保障,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加上乾兄妹犯的罪是強制辯護案件,就算法扶不派律師,法院也要指定義務辯護律師,一樣是由全民買單,以現行制度來看,所有的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買單。王至德說明,刑事案件不會有裁判費,民事事件才有,但這起事件應該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不用繳裁判費,如果是針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上訴的話,還是要繳裁判費;不過,一般來說若因資力不足而申請法扶律師通過的,原則上是可以請法扶代墊,或是跟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暫免繳裁判費,這兩件事都是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否犯錯。
割頸案定讞引眾怒!民團駁楊爸騙善款 預告3/14上街遊行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刺殺同校的楊姓學生,全案依殺人罪判郭12年、林11年徒刑定讞。而新北市政府在2024年1月推出專案募款,希望募集500萬元幫助被害人家屬,2025年12月集資金額爆滿後,楊爸爸當晚發出聲明稱目前援助已足夠,希望民眾把這份愛傳遞給其他更需要幫助的人。不過近日卻傳出罵聲喊「楊爸爸騙善款」,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怒發聲了。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本月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民團「孩想陪你長大聯盟」15、16日陸續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年後會與楊爸一起到立法院要求修法,預計3月14日號召民眾上街頭遊行,會盡快處理路權,如有異動也會再行公告。民團續指,楊生家唯一的募款管道只有新北市教育局當時協助設立的政府平台「好日子愛心大平台」,民眾善意讓開啟兩年的專案順利達標,甚至超出本來的勸募金額,楊爸非常感謝大家的善心,也在知悉後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希望大家停止捐款。然而,近日開始有謠言攻擊受害者家屬「騙」民眾愛心募款,民團因此嚴重批評並憤怒表示「希望您家終生都不會發生這種可以拿來『騙』的事情。」民團說,楊爸所言字字血淚,皆是他在少事法庭內所遇,同時也公開要求公開審理的錄音錄影,「但司法院敢嗎?申請閱卷都遮遮掩掩!望這些造謠者要有良心,莫忘受害者到底是誰。」
大眾愛心成賠償金!兇手父「兩手一攤」稱沒錢 割頸加害者律師費全民買單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會,怒控法院成加害者幫兇,更表示2加害者絲毫沒有賠償誠意,郭父更直接「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連律師費都是全民買單。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加害者沒有絲毫賠償誠意,林母在二審時稱願賠140萬元,並在法庭上說先付一半金額,二審判決書上則記載林母願給200萬,但被害人家屬至今只拿到20萬元,郭生律師更直接說郭家毫無還款能力,賠償金一分未給,等同告訴社會大眾「青少年非但可以殺人,還不用賠償。」楊父表示,郭生律師在高等法院提到,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為家屬在愛心大平台發起募款,因家屬有拿到善款而不用賠償,「將人民的血汗錢拿來利用」,把大眾愛心當成兇手賠償金。郭生父親在法庭上更是態度惡劣,兩手一攤稱沒錢而拒絕賠償,其律師還稱郭父「毫無還款能力」,法扶更因加害者資格相符而同意代墊裁判費,用大眾納稅錢幫助加害者,讓楊父譏諷稱「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
割頸案乾哥殺人後還不安分 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稱郭在行兇後還不安分,2025年8月慫恿隔壁牢房到鬧少觀所,卻被認為可教化、已知反省而輕判,讓楊父憤怒質問「審判長是否也願意在他們出來後帶回家養呢?」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在記者會上表示,2名兇手在法庭上表演出自己已知反省,郭生卻仍不安分,因少觀所管理人員對郭生指責,他竟慫恿隔壁牢房,在晚間聚集起來製造噪音,有策畫性的大鬧少觀所,證明他是有預謀能力。楊母提到,法官在法庭上認為郭生行兇不是預謀,但他從不知道幾月便開始帶刀,代表他隨時都想殺人,「只是殺的不知道是誰而已」,質問「怎麼不是預謀,帶刀不是恐嚇就是想殺人」。楊父則表示,一審法官說2名兇手有察覺反省,二審還是堅稱他們有察覺反省,而法官「真的都很厲害」,判決讓林生出獄時剛好18歲一個月,郭生19歲多就能提出假釋,而2名兇手已得知楊家位置,等同於一年多後他就要擔心自身安危。
毫無悔意!割頸案兇手PO死者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 家屬怒控:法院成幫兇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郭輕判12年、林則是11年定讞,楊生雙親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郭行兇後還在社群網站貼出死者躺在擔架上的急救照,稱「最美的風景」,而法官竟稱找不到貼文者的IP,不以此做為他犯後無悔意的依據,讓楊生父親怒控「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雙親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他在一審判決時就提出修復式司法,但2名加害者沒有意願,林生則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生則同樣沒有意願,而在林生律師表達有意願後不久,他便收到「最美的風景」照片,讓他痛哭不已。(圖/翻攝畫面)楊父表示,這張照片是死者躺在擔架上等待急救,一旁還有醫護人員的照片,兇手竟下標題為「最美的風景」,他要求法院查詢IP以釐清發文者,但網路業者稱此為新辦帳號,無法查到確切發文者。楊父提到,許多媒體報導林女在網路上發表挑釁言詞,林女在法院上主張這些言詞是別人所為,他也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同樣稱無法證明是她所發出而結案,讓他質疑「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很快就找到發文者是誰」,質問「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土城一氧化碳中毒意外釀1死7送醫 醫示警:症狀像感冒
新北市土城區延和路3日傳出一氧化碳中毒案,一家7口凌晨緊急送醫,年紀最小的男童尚不滿5歲,而在2日下午,11歲長女才離奇陳屍臥室,確切案情仍待調查釐清。對此,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指出,不完全燃燒產生一氧化碳有毒氣體,起初症狀是頭暈、噁心、無力,類似感冒或腸胃炎,後面會開始意識不清、昏迷,甚至心肌缺氧、死亡。蘇一峰發文表示,土城一家2天內1死7送醫,推測是一氧化碳(CO)中毒死亡,而不完全燃燒產生一氧化碳有毒氣體,若不慎吸入,起初症狀是頭暈、無力、噁心,後續會開始昏迷、意識不清,甚至心跳停止,只要一抽血就能診斷。蘇一峰提到,一氧化碳中毒是由於吸入無色、無味、無臭的廢氣(由碳基燃料不完全燃燒產生)所致,一氧化碳對血色素的親合力是氧氣的200倍以上,會導致組織缺氧,而過去一氧化碳中毒案常發生在冬天,因熱水器在室內或陽台但不通風,便會累積毒氣。蘇一峰說明,常見症狀包括頭痛、頭暈、噁心、嘔吐、無力、嗜睡,類似感冒或腸胃炎,嚴重可致視力模糊、意識模糊、呼吸加速、抽搐、昏迷、心律不整、心肌缺氧甚至死亡。蘇一峰提醒,若有類似狀況出現,應立即離開現場、呼吸新鮮空氣,並給予高濃度氧氣(高壓氧)治療。 據了解,此案11歲女童2日在5樓臥室睡覺,母親下午前往叫喚時,發現女兒完全沒有反應,且失去呼吸心跳,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女童已明顯死亡多時,身體甚至出現屍斑,並未送醫。檢方會同法醫相驗女童遺體,發現女童口吐白沫、腹部腫脹,法醫將進行抽血,檢驗體內一氧化碳濃度,以釐清死因。
土城一氧化碳中毒一家7口送醫 11歲女兒昨才「睡覺叫不醒」身亡
新北市土城區驚傳一氧化碳中毒案,延和路某民宅3日凌晨有7名住戶緊急送醫,當中包括3大4小,年紀最小的男童尚不滿5歲,而該民宅2日下午才發生11歲女童一氧化碳中毒悲劇,確實事故原因則仍待釐清。據了解,11歲死者2日在5樓臥室睡覺,母親下午前往叫喚時,驚覺女兒完全沒有反應,且失去呼吸心跳,嚇得連忙撥打119求救。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後發現,女童已明顯死亡多時,身體甚至出現屍斑,並未送醫。而在治喪期間,該戶人家3日凌晨4時許又發生救護案件,消防局獲報後派遣大批人車趕往,發現30多歲母親與10多歲姪女出現頭暈症狀,屋內的40多歲女性親戚、20多歲親戚女友,以及3名未滿5歲的幼童意識清醒,但為求慎重,均送往板橋亞東醫院觀察。警消初步勘查現場環境發現,該戶住家的熱水器安裝在5樓後陽台,不排除是熱水器在使用過程中燃燒不完全,導致一氧化碳在屋內蓄積無法排出,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消防局呼籲,民眾使用熱水器時,務必保持通風,切勿緊閉門窗。
土城「養生」館暗藏春色被抓仍不悔改 新北市府聯手鐵腕斷水斷電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某養生會館掛羊頭賣狗肉,暗地裡從事色情行業,2025年9月就被警方抓獲,業者卻仍不悔改、持續違規營業,土城警分局則運用「第三方警政」策略,報請市府公安小組介入,開罰外並斷水斷電,展現市府打擊不法的決心。據了解,該養生館表面打著「養生」名號,實際卻暗藏春色,早在2025年9月即遭土城分局查獲從事色情行業,不僅敗壞善良風俗,更對周邊治安與居民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由於該場所座落於住宅區,已成為地方治安隱憂。為徹底清除治安污染源,土城分局運用「第三方警政」策略,報請市府公安小組介入,聯合展開公安稽查,查獲該養生館存有多項違反建築法規之公安缺失,隨即張貼黃單限期改善,並由工務局依法裁罰6萬元。惟該場所不但未改善缺失,甚至持續違規營業。土城分局於複查後,再次提報公安會議決議,由市府公安小組(警察局、土城分局、消防局、經發局、工務局、台水、台電)於20日進行聯合複查,確認缺失仍未改善,當場依法執行斷水斷電措施,展現市府打擊不法的決心。土城分局強調,對於假借合法掩護、實則從事不法色情行業的業者,警方絕不寬貸,將持續加強查緝與通報作為,並結合市府各單位力量,全面防堵死灰復燃,共同守護市民安全、還給社區一個安心無虞的生活環境。
土城旅館驚傳天降熱水壺 情緒失控男砸車又拆電視遭強制送醫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二路17日上午7時許,發生一起驚險又離譜的意外事件,1間位於路旁的旅館,突然傳出「天降熱水壺」,1只熱水壺從高處墜落,直接砸中下方行駛中的小客車,引擎蓋當場受損,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否則後果不堪設想,當時正值早晨車流量較大的時段,突如其來的墜落物,讓現場駕駛與路人都嚇出一身冷汗。根據路口監視器畫面顯示,事發瞬間中央二路車輛往來頻繁,1輛轎車正常行駛時,突然有物體從天而降,重重砸在引擎蓋上,駕駛立刻緊急停車查看狀況,現場一度造成短暫混亂,警方與消防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並循線確認墜落物來源,發現熱水壺是從一旁旅館房間被人丟出。警方進一步了解,該房間入住者為36歲楊姓男子,疑似情緒嚴重失控。警消進入房內後,發現楊男正在房間內大肆破壞,不僅將壁掛電視拆毀,鏡子也被砸破,房內一片凌亂,據了解,楊男當時情緒激動,幾乎無法正常溝通,甚至還將熱水壺高舉後直接往窗外丟擲,才會釀成砸車事件。由於現場警消判斷楊男已有傷害他人之虞,且精神狀況明顯不穩定,為避免進一步危險發生,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將楊男送往醫院救護與評估,至於遭砸毀的車輛與旅館內部設施,後續將依相關法規進行毀損責任釐清與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若情緒不穩或精神狀況異常,應及早尋求協助,避免一時失控釀成無法挽回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