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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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曝堵詐成效「人頭帳戶」案降2成 富邦二總座現身談「差點被詐」
富邦人壽與台北富邦銀行今(4)日與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臺中市政府正式簽署反詐騙合作意向書(MOU),擔任見證人的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表示,感謝金管會及金融機構共同努力,詐騙最大工具,人頭帳戶案件已由過往占檢察官詐欺新收案件之8成多降至6成;不過,檢方辦案100件中有半數為詐騙之案,審理速度相當沉重。該MOU以「阻詐資訊交互」與「防詐觀念宣導」為核心,徐錫祥說,本次合作希望透過彼此情資交換,能對人頭帳戶「預警風險管控」,並對核心詐欺集團「期前溯源查辦」,以共同守護民眾財產。促成此次簽署MOU即為富邦人壽獨立董事陳建宏,他擁有軍法官、軍事檢察官資歷,去年9月並擔任樺銳綠電董事長。他說,在富壽董事會裡常討論與社會責任相關議題,包括公平待客等金融服務,以及打詐、防詐、阻詐等。北富銀2025年上半年已成功攔阻692件詐騙案件,阻詐金額逾3.6億元,北富銀總經理郭倍廷表示,他在十多年前也差點被騙,當時詐騙手法沒有那麼先進,常出現是信用卡刷卡電視購物後,接到電話說退還吸塵器多收的五千元,結果對方問帳戶餘額有多少,他赫然發現是詐騙集團。郭倍廷說,這次簽MOU合作重點是二方面的「防詐」與「預防」的宣導,會開設識詐防詐學校,深入學校與社區,將與臺中市教育局合作,辦理50場臺中市高中職校園宣導活動,及一場專為教職員設計的專題講座。富邦人壽總經理陳世岳則表示,在今年初與警政署、法務部有簽定反詐騙備忘錄、宣導影片等,在全台據點播放,並且教育訓練如何識詐等,這些成效也會給予獎勵與頒獎,現在更延伸到台中地區高分檢,擴及到台中彰化南投苗栗。陳世岳分享自己個人經驗,現在用LINE詐騙手法是「合法掩護非法」,詐團在網路先施放合法的銷售藥材的廣告鼓勵長輩去購買,真的藥材沒問題,初次嘗到甜頭,對方就鼓勵民眾另外加LINE群組,可以給予優惠價格購買,並且幾乎天天寒暄問暖,讓許多民眾陷入詐術而難以辨識。簽署儀式由富邦人壽總經理陳世岳、北富銀總經理郭倍廷、臺中高分檢檢察長林錦村、臺中市政府副市長鄭照新代表簽署,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慧蘭擔任見證人,在富邦人壽獨立董事陳建宏、臺中、彰化、南投、苗栗四處地方檢察署檢察長,以及臺中市警察局、臺中市教育局、臺中市法制局等單位出席支持下,透過司法機關、地方政府與企業資源整合,全面擴大反詐量能,強化社會安全網的韌性。
兒少福利機構評鑑修法 丙等以下未來禁新收案
兒少福利機構評鑑丙等以下,未來禁止新收案!衛福部社家署29日公告修正實施「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未來評鑑丙等、丁等機構,參照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規定,將不得新收兒童及少年,並應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至衛福部審查、9個月內辦理複評。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說明,機構評鑑丙等以下就屬於「不合格」,全國約5間兒少福利機構為丙等或丁等。法規針對這些不合格機構,原本僅規定停止政府資本支出補助1年,並依照《兒少權法》規定限期改善。實務上,考量照顧品質、兒少安全顧慮,若發現機構照顧情形不理想,導致評鑑不合格,過去實際作業程序中,就會要求機構不得新收個案,原服務個案則持續服務。透過修法,讓這項「強制性作為」在實務上有明確法源依據。周道君指出,若機構複評後轉為乙等以上,就能再新收個案;但若機構屆期未改善,複評仍是丙等、丁等,依照《兒少權法》第108條規定,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按次處罰,若情節嚴重,可以直接命停辦甚至退場。本次修正也將評鑑從每3年一次,改為每4年一次。周道君說明,主要是參考醫院、護理之家、住宿式長照機構等各類機構評鑑效期,做一致性規定修正;針對新設立,或停業、停辦後復業者,新增規定自營運(或復業)日起滿1年後,也就是第2年起,一年內應接受評鑑。另外,針對評鑑為優等或甲等機構,原規定可核發獎牌或獎勵金。此次修正新增,若公立機構經評鑑為優等,各級主管機關應對首長及相關人員予以行政獎勵;且評鑑獎勵金專作辦理兒童及少年福利業務、充實設施設備或獎勵員工用途,並應詳細列帳。周道君表示,公立機構有公務人員管理規範,過去獎勵金很難直接發給個人,多是給予機構,作為設施設備充實或員工獎勵,但要發獎金給公務人員,需報行政院同意,因此過去公立機關較難將獎金用於員工獎勵。修法後,獎勵金用途應清楚描述、列帳,周道君表示,希望是機構照顧做得好,獎金回歸到內部設施設備採購,或因員工照顧認真給予獎勵;並且未來評鑑良好的公立機構人員,也能直接給予記功、嘉獎等行政獎勵,鼓勵第一線人員。
債權人可以強制執行終止我的人壽保單?!
許多人在做資產規劃時會考慮買人壽保單,有時候或許會聽到保險業務員說:「買保險之後可以對抗債權人,如果欠錢的時候,債權人來強制執行,也不能終止你的保單,保單會一直有效。」到底人壽保單算不算要保人的財產?要保人的債權人到底能不能透過強制執行程序提前終止人壽保單?在司法實務上,是存在相當爭議。直到2022年12月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大法庭的最新看法驚動法學界與保險界,裁定指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裁定採取「肯定」見解,認同「保單價值準備金可以強制執行」的主張,確立了「保單價值準備金屬於要保人的財產」,人壽保險終止權可移轉或繼承,不再是要保人的一身專屬性權利,所以,法院在實行強制執行程序,核發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處分人壽契約權利後,於必要時,可以直接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的壽險契約,並要求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的見解是不是有讓這個保險法的爭議就此停止呢?大法庭最後還是保守謹慎地說,雖然法院可以這樣做,不過是否要行使終止權執行解約金債權時,法院仍應審慎,最好讓債權人、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等陳述意見的機會,兼顧各方權益,做出一個綜合的公平考量。因為這種作法可能讓要保人的人壽保單被迫強制解約,進而失去自己及家屬生活的最低保障。另方面,人壽保險有所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機制,保單價值準備金指的是保單的價值金額,通常保單價值準備金是保費扣除保險公司成本後的剩餘金額。如果將人壽保險提前終止,要保人只能拿回保單價值準備金,而保單價值準備金通常比保險金額低,有時甚至會低於要保人所繳的保費。因此,如果法律允許債權人透過執行法院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人壽保險,要保人不但因此會失去人壽保險保障自己、保障家屬,同時會形同被迫將自己的財產以低價變價來償還債務。因此,大法庭所做出的解釋,會對於對要保人的權益有重大影響,所以執行法院在適用時要謹慎,不要淪為資產公司的打手。金管會為兼顧債務人、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維護保險保障功能,並根本解決保險契約強制執行所衍生的問題,2024年6月公布保險法部分修正草案,增訂修正條文第174條之2免予強制執行的保險契約類型:針對無解約金、解約金甚微、可提供維持生活經濟安定之基本保險保障或酌留最低生活費用,或保險法有明文規定不得終止之保險契約,其所生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包括:財產保險契約、健康保險契約、保險期間一年以下傷害保險契約、一年期人壽保險契約、小額終老保險契約、小額終老保險以外人壽保險契約每一被保險人合併後之保險金額未逾新臺幣100萬元額度內者、已進入年金給付期間之年金保險契約、人身保險契約單筆解約金未逾新臺幣10萬元額度內者,以及該等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之保險給付或在一定額度內者。保險局公布保險法部分修正草案的兩週後,司法院隨即提出「法院辦理人壽保險契約金錢債權強制執行原則」,列出以下「不得強制執行或作成終止契約之處分」的保險契約:一、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及其他終止後無解約金之壽險契約 二、壽險契約(主契約)附加之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附約為長年期附約無解約金 附約為長年期附約有解約金,但主契約終止得領取之解約金足已清償強制執行費用及債券人之債權額 附加之契約為一年期附約 健康保險、傷害保險若從司法行政負擔角度思考,自從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上開裁定後,針對債務人人壽保單聲請強制執行的數量大幅據增,有部分無保單價值準備金或價值甚低的保險契約,也遭到強制執行解約,此不僅僅對於要保人的權益侵害很大外,更對於司法行政負擔極大。有「天下第一院」稱的台北地方法院,根據司法院統計,進入2024年後,案件成長速度級距式增長,對比2023年1月至10月及2024年1月至10月收案量,新收案件比例高達近30%,已達前幾年的全年平均新收案量的水準。一名台北地院書記官稱:「每天走進辦公室,就得面對數十落堆得快比人高的執行案件。」每天平均工時高達10小時,周末基本上都是燈火通明的加班,每股書記官手上的強制執行案件約上千件。律師提醒手上有人壽保單的民眾務必留意此裁定帶來之後續影響,如果遇到相關人壽保單的債務糾紛時,仍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之意見,以維護自身重要權益喔。
司法之怒1/2196法官要結387萬案 司法院竟怪「沒集體向社會發聲爭人力」
司法院長許宗力任期接近尾聲,卻發生士林地院李昭然法官墜樓身亡,以及高院陳姓女法官兩度在辦公室昏迷的不幸事件,引發全國法官憤怒及民眾的普遍同情,雖然朝野立委都願意修法,放寬司法人員名額上限,讓司法人員喘口氣,卻也凸顯許宗力當院長7年來只顧打著人權美名、推動絕大多數民眾無感的法案及憲法訴訟,卻不重視相對應的司法人力評估,導致全國法官發起「白花運動」,為「健康權」而戰!根據統計,2016年全國法院總新收案量為313萬4394件, 2023年為387萬6060件,大幅增加23.66%,2016年法官總人數為2071人,2023年為2196人,只增加6%。司法高層告訴立法院,案件這麼多,需要司法人力5536人才能清理未結案件。可是根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定,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員額上限為1萬5000人,但2024年度預算員額已達1萬4508人,司法院在各界質疑下,竟把國會當菜市場,向立委和行政院漫天喊價,希望增加5000多人、也就是增加目前司法人力的1/3才能結清舊案,似乎案子辦不完不是司法院的錯,而是國會和行政院未給足夠人力,讓人懷疑司法院解決問題的誠意和能力。能通過競爭激烈的司法官考試都是天之驕子,但分發後將面臨土石流般案件。(圖/翻攝司法官學院官網)至於司法院對內也是一樣離譜,司法院人事處面對全國法官交相指責之際,在一封給全國法官的內部信件中,要求法官集體向社會發聲,爭取人力。好像司法人力不足,全國法官也與有過失,誰叫你們沒有「集體向社會發聲」?不過後來全國法官也真的集體發聲了,那就是讓司法院相當難堪的「白花運動」,而且當天還有一位高院女法官倒下!司法院長許宗力前往士林地院探視,竟對媒體表示:希望法官注意身心健康、參加戶外活動,不要整天綁在辦公室。司法界對此罵聲不斷,有離職司法官在臉書PO文,質疑許宗力如同晉惠帝「何不食肉糜」,許多法官紛紛要求許宗力下台。法官們在法官論壇上悲憤提出改革訴求,有法官指出,「今天聽院長的話外出運動半天,回辦公室案件會自動消失不見嗎?」連一向保守穩健的最高法院院長也忍不住開轟,最高法院前院長吳燦卸任前夕曾感嘆,大法官釋憲健康權「好像對我們不適用」,吳燦指出,三審法官都是有年紀的人,司法院廢除限量分案,已大幅加重工作量,希望司法院對增加員額不要斤斤計較。接替吳燦的現任最高法院院長高孟焄也在交接典禮上表示,原本法官們聚在一起都在討論養生之道,現在改成討論退休生涯,她呼籲司法院給予協助和支持。不過司法院長許宗力似乎聽不進去。新北惡房東張淑晶誆騙數十位房客,遭最高法院重判入獄。(圖/報系資料照)司法院的荒腔走板,連執政黨立委也很難幫腔,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調查指出,近年來司法案件暴增,司法人員出現出走潮,根據統計,近10年來,司法院出走人數達575人,包括法官98人、事務官53人、書記官424人。此外,濫訴問題也一直困擾司法界,不過由於法律上對濫訴界定模糊,司法院至今仍無解方。最知名的濫訴「專家」首推新北惡房東張淑晶,張淑晶2014年起,以不實廣告出租公寓隔間套房,簽約時拐騙房客留下親友資訊,房客要求退租,她不僅刁難還反告房客及親友,受害人數高達78人。最高法院先將她判刑5年6月定讞,後又依誣告罪另外判刑8年6月確定,目前正在服刑中。
憲法訴訟施行2年收案5730件 大法官終結5589件、穩坐第四審寶座
司法院2024年3月19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憲法訴訟新制施行二週年施行成效」。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表示,憲法訴訟新制自111年1月4日施行迄今屆滿2週年,112年與第1年(111年)相較,新收聲請案量減少並漸趨於穩定,聲請案受理比率增加,憲法法庭作成實體裁判比例提高。楊皓清指出,憲法法庭111年至112年期間新收5730件,平均每月新收238.8件,為舊制時期近5年(106年至110年)平均每月50件的4.8倍;期間終結5589件,平均每月終結232.9件,為舊制時期近5年平均每月49.8件之4.7倍。司法院認為,舊制大法官會議解釋時期,人民僅可對於法院所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聲請大法官違憲審查;憲法訴訟新制增加裁判憲法審查案件類型,人民可對於法院所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併就該裁判及其所適用的法規範聲請憲法法庭違憲審查,新制施行的第1年聲請憲法法庭裁判案量較舊制時期大幅增加,其後漸趨於穩定。楊皓清並歸納憲法訴訟新制施行2週年來的6大特色:1、新收案量減少並漸趨於穩定,聲請案受理比率增加,作成實體裁判比例提高;2、行言詞辯論以作成判決的案件比例明顯增加;3、裁判終結案件以人民聲請案占比最多;4、裁定不受理終結之案件比例降低;5、審結效能提升並持續清理舊案,審理績效呈現;6、憲法審查制度承先啟後,憲法訴訟新制持續維護憲政秩序、健全法規範體系並強化基本權保障。
詐騙集團洗錢撈70億 警掃蕩逮1.2萬嫌…1原因哀號:做白工
詐騙層出不窮,且手法日新月異,台灣受害者去年被騙的金額就高達70億,雖然警方努力打擊犯罪,卻仍無法遏止,抱怨根本是做白工,而關鍵原因也曝光了。法務部日前舉行「2023年打擊跨境詐欺犯罪國際研討會」,邀請美國、加拿大、波瀾、瑞士、泰國等司法人員共同討論、分享經驗。台灣高等檢察署更警告,今年1至9月新收案件超過17萬件,比去年同期增加50%,電信詐欺被告19萬8000多人,超越去年全年的19萬人次,顯示國內詐騙問題嚴重。由於詐騙集團遍布全球,高檢署整合全國司法警察機關掃蕩,今天1至9月查獲1430個犯罪集團,逮捕1萬2960名嫌犯,並查扣逾39億的不法所得,比去年同期高,但詐騙的情況卻沒有因此停止。根據統計,詐騙集團洗錢人數去年達3萬2000人,不法所得更高達70億,而年齡介於20~40歲之間,其中女性有逐年上升的趨勢。據《鏡週刊》報導,法務部統計近5年違反《洗錢防制法》的判決,有罪被告達1萬1千多人,其中9成7獲判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屬電信詐欺犯更占83%,幾乎都可以易科罰金就沒事,可見刑度相當輕,也讓檢警人員抱怨:「我們拚命抓人,但判這麼輕,詐團根本不怕,到頭來都白做工!」
打擊詐騙!修法增訂人頭帳戶罪 提供者每日提領、轉帳各限1萬
詐欺猖獗,政府為了打詐,修法增訂人頭帳戶罪,凡發現民眾提供帳戶供詐團使用,行為人先由轄區警察機關行政告誡,若5年內再犯,最重可判刑3年,最近法務部再修訂配套辦法,提供金管會、數發部等主管機關管理告誡5年期間內的人頭帳戶行為人金融帳戶、虛擬通貨平台、第三方支付帳戶、帳號,依法可以暫停、限制功能,甚至關閉。其中人頭帳戶行為人被限制每天轉帳、提領(含消費扣款)各不得超過1萬元,並禁止使用包括網路銀行等支付或轉帳服務,配套辦法已完成14天預告,近日將公告正式施行。地檢署新收案件 3成是詐欺案國內詐欺案件泛濫,案件量已壓垮基層檢察官及警察,據檢改團體「劍青檢改」統計,台北地檢署今年1至8月新收「偵」字案4萬2900件,較去年同期遽增15.6%。台中地檢署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新收「偵」案更高達7萬3759件,較前年同期遽增17.5%,其中詐欺案,從前一期的1萬9258件暴增到2萬6392件,增加7134件,遽增37%。檢察官說,目前地檢署新收案大約有3成是詐欺案件,其中9成以上是人頭帳戶。為此,台灣高檢署邀檢警訂出人頭帳戶「總歸戶」作法,將過去散布各地的被害人提告大量案件,改以人頭帳戶戶籍地警察機關統一處理,以疏解案源。法務部也因司法實務上,難以證明人頭帳戶涉犯詐欺、洗錢罪的主觀犯意,難以定罪,修正《洗錢防制法》增訂「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罪」,對提供人頭帳戶者採取「先行政,後司法」作法,違者先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告誡後5年內再犯,或賣帳戶、帳號或交付3個以上帳戶、帳號者,則科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但為有效管理遭告誡的人頭帳戶行為人、避免帳戶告誡期間再有被害人匯款,造成損害,法務部日前邀集金管會、數發部等主管機關,修訂「《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6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金融機構 可拒絕其開戶及交易該辦法規定,警察機關於必要範圍內,可將行為人資料提供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金融機構在受理行為人申請開立新金融帳戶時,可以拒絕其開戶、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金融機構對行為人的金融帳戶,除繳交水電、瓦斯公用事業費用、稅款、罰金、罰鍰、滯納金外,其帳戶晶片金融卡每日轉帳、提領金額上限各為1萬元,包括消費扣款在內。另禁止使用網路銀行(含行動銀行)、電話(語音)銀行及將存款帳戶連結各式支付平台(含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行動支付或開放銀行TSP業者等)及其他類似的電子銀行業務辦理支付或轉帳服務。發現疑似洗錢 得暫停帳戶功能另行為人臨櫃辦理提領、轉帳或匯款時,金融機構可要求其提供交易相關資料,證明交易的合理性,如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得拒絕其交易。若其金融帳戶屬電子支付帳戶,規定每月付款金額,上限3萬元、每日國內外小額匯兌的支付金額,以1萬元為限。辦法並要求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應將行為人視為高風險客戶,進行加強確認客戶身分及持續審查措施,若發現有疑似洗錢或其他不法之交易時,得於查證期間內,先予暫停帳戶、帳號之全部或部分功能。
司法院啟動執行續造計畫五年有成 平均終結一件少兩日
司法院今(17)日舉行「執行續造計畫啟動5週年成效」記者會,民事廳廳長周玫芳表示,2017年9月啟動執行續造計畫後,雖然法院每年新收案件持續成長,民事執行事件收件數從2019年138萬餘件,攀升到2022年收件數163萬餘件,但2019年平均終結一件需23.6日,縮短至2022年需21.7日,減少約2日。周玫芳表示,為提昇民眾使用司法院及各法院執行程序之效率及便利性,執行程序已完成電子化,並建置拍賣公告電子公告欄、第三人扣薪試算表、優化法拍屋查詢系統、新增不動產鑑定人資訊平台、新增土地共有人資料介接系統、新增電子債權憑證聲請功能,以及優化線上聲請流程。司法院民事廳打造執行續造計畫已屆滿5年,期間陸續完成執行程序行政規則修訂、編修民事執行實務參考手冊、民事執行文書格式例稿手冊、執行司法事務官常用例稿手冊、民事執行法令彙編等書籍,2019年出版印行「民事執行實務參考手冊」以來,已陸續提供2401套書,供各地方法院辦理執行業務人員參考。周玫芳指出,民事廳執行續造計畫,今年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每月新收案件數仍大幅增加,但平均終結一件減少2日。未來仍將積極蒐集各界建議,適時研議相關措施,保障人民權利。
法官也崩潰1/詐欺案如土石流解方難尋 司法院要基層吃自己引眾怒
詐欺案件暴增讓政府傷透腦筋,警政署統計光是2022年投資詐騙財損就高達34億元,當詐騙案件如同土石流般淹沒司法機關之際,以往常被抱怨輕判詐欺案件的法院終於受不了,今年8月底卸任台南地院院長的董武全開出第一槍,希望檢方增加偵查中移付法院調解案件,為此,司法院高層一方面拜會法務部,希望取得共識,還對基層法院廣發公文,希望自行勻撥人力處理調解案件,讓人力原就吃緊的基層法院雪上加霜!根據司法院統計,地方法院的詐欺案件科刑人數自2016年起逐年遞增,近6年來詐欺罪的科刑人數,除了2021年因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因素稍減,其餘均在1萬4000件至1萬5000件左右。其中占比最高者為提供帳戶的普通詐欺及詐欺集團提款車手、電信機房的加重詐欺兩類案件,二者於2021年及2022年的終結件數依序為6902件、7654件與5178件、7826件,前者共增752件,後者共增加2648件,而全台檢察官及法官每月新收案件量,也視地區的不同,由平均的數十件飆升至破百件。前台南地院院長董武全卸任時致詞表示,詐欺案件太多,院檢都積案如山,基層叫苦連天。(圖/周志龍攝)今年8月30日卸任台南地院院長的董武全,在司法院舉辦一審法院院長交接典禮上表示,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幾乎占法官每月收案量的1/3以上,其中詐欺案件太多,院檢都積案如山,基層叫苦連天,他也常聽到基層的檢察官說:「讓我們活下去吧!」無論院檢都苦於詐騙案件爆增。董武全認為,法院審判期間的案件調解數量大幅成長,希望檢方偵查案件的調解件數也能增加,以解司法於倒懸。基層法官的聲音,司法院聽見了,不過實際的作法卻讓基層法官炸鍋。有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司法論壇」質疑,指司法院日前發文要求「法院與相對應檢察署協商,勻撥適度資源辦理檢察官偵查中刑案擴大移付調解之事件」,簡單來說,司法院也認為偵查中移付法院調解案件很重要,可以紓解訟源、減少案子進入法院,但卻表明無法提供人力,要求地方法院「自己去挖東牆補西牆」。基層法官認為,地方法院辦案人力吃緊,司法院不該要求各法院「自己去挖東牆補西牆」。(圖/報系資料照)一位看不下去的法官指出,司法院彷彿認為每個法院都有一些閒置人員可以隨時使用,「請問親愛的大院啊,上哪去勻、上哪去撥?」法官說:難道開庭的配合不用連庭務員、書記官一起勻撥嗎?這位法官懷疑,司法院到底有沒有搞清楚基層司法事務官辦理的調解案件數量,再來找檢察署要案子調解呢?還有法官指出,提高調解案件是為了解決未來可能出現的民事訴訟,但是在時機上尚未成熟、或是一直期待做出績效的同時勉強當事人調解,後續會產生更多問題,如果調解真的是解決積案的萬靈丹,目前績效最好的北部和中部的大法院,民庭法官應該會有舒服的辦案環境,但事實上卻不然。希望別把調解當作是解決積案的藥方,也別讓各法院院長為追求疏解訟源率,忽略人員配置的合理性。
檢察官「每月新收案破百」…集體怒吼 法務部回應了
今年起詐欺案件暴增,嚴重拖垮基層檢察官正常辦案業務,復因明年初大選,各地檢自9月起,須陸續啟動選舉查察,分區派員督責轄區,在已經沉重的壓力下再添一筆。劍青檢改呼籲,法務部體恤基層儘速增補人力。對此,法務部回應了。劍青檢改指出,經本會初步調查,今年地檢署新收案件數量暴增,遠高於去年同期,導致下半年的工作量過度沉重;據統計,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至8月份累計新收「偵」字案高達4萬2900件,較去年同期的3萬7132件,遽增15.6%,許多檢察官每月新收案件數量破百。台中地檢署不遑多讓,自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新收「偵」案更高達7萬3759件,較前一年同期6萬2757件,也遽增17.5%,驚人的是,其中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1萬9258件暴增到2萬6392件,增加7134件,遽增37%,每位檢察官平均每月新收件數從91件暴增到99.5件。新北地檢署總案件數量更加驚人,統計去年9月至今年8月新收「偵」字案竟突破10萬件,已高達10萬6044件,且較前一年同期的8萬2474件,更遽增28.6%,最離譜的是,其中僅僅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2萬7203件暴增到4萬3536件,增加1萬6333件,遽增60%,每月新收件數破百的檢察官比比皆是,在如此沉重的案件負擔下,各地基層檢察官仍要肩負年底賄選偵查之額外勤務,實已不堪負荷。劍青檢改表示,關於詐騙及人頭帳戶案件數量暴增,本會雖於今年8月底召開之全國檢察官防詐建言研討會,剴切指陳金管會、NCC、數發部等機關是否涉及行政怠惰,雖然該等機關迅速發新聞稿回應將會改進,然而目前移送地檢署的詐欺案件數量仍居高不下,未見稍歇,包括人頭帳戶黑名單、第三方支付業者特許、巨額個人幣商有效監理,均尚未見明顯成效。劍青檢改直言,不知該等機關當初回應研討會的新聞稿,是官僚結構的膝神經反射,還是真心積極作為的啟動宣示,目前有賴高檢署長官們繼續與之協調,本會靜觀後效,將持續監督;本會並籲請法務部體恤基層檢察官辛勞,盡速補充資源與人力,檢察官方能發揮戰力,建構安全社會環境。對此法務部回應,為解決檢察機關沉重案件負擔,本部向行政院積極爭取新增檢察機關員額,109年核准增員110人(檢察官10人、檢事官26人)、110年增員187人(檢察官15人、檢事官65人),之後更向行政院提出「因應司法改革中程人力補充計畫」,規劃分4年(111年至114年)請增檢察機關員額合計600人(檢察官50人、檢事官250人),業經行政院核准,其中111年增加215人(檢察官30人、檢事官95人)、112年增加140人(檢察官10人、檢事官67人);另外,透過遴選律師、檢察事務官擔任檢察官、借調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業務,多元充實檢方辦案人力。法務部表示,就劍青檢改聲明詐欺案件數量遽增等問題,本部將責由臺高檢署與警政署、經濟部、通傳會、數位部及金管會等機關,進行橫向聯繫強化落實打詐綱領、整合打詐量能;並由臺高檢促請警政署落實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所規定之告誡程序,期能使洗錢新制穩健上路緩解案量;此外,為使詐欺案卷減量、程序簡化,警政署於今年6月16日函令各警分局執行「被告全國總歸戶計畫」,針對同一被告幫助詐欺案件,統一由被告戶籍所在地分局移送偵辦;本部近期將召開檢討會議,瞭解上開總歸戶計畫有無落實運作情形,並滾動檢討修正,期儘速有效降低詐欺量。法務部指出,為使檢察官全力辦理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二合一選舉查察工作,本部已於112年9月19日通函各檢察機關,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3年2月15 日止,暫停實施「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之各項檢察官辦案期限管考,期能藉此減輕檢察官辦案負荷。法務部強調,因應打詐業務,本部提出檢察官助理機制併行,進用100名檢察官助理,初步執行至113年底,各地檢均已開始招聘,本部亦已提出工作項目指引;且為推動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將於近期召開檢察官助理法制化研商會議,持續增加檢察官輔助人力,有效打擊犯罪、疏減案源。
檢察官受不了!每月新收案破百件 劍青檢改籲法務部多派人手
今年起詐欺案件暴增,嚴重拖垮基層檢察官,加上明年初大選,各地檢自9月起,陸續啟動選舉查察,分區派員督責轄區,在已經沉重的壓力下再添一筆。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舉台北地檢署為例,北檢今年1月至8月份累計新收「偵」字案高達42900件,較去年同期的37132件,遽增15.6%,許多檢察官每月新收案件數量破百。「劍青檢改」指出,今年地檢署新收案件數量暴增,遠高於去年同期,導致下半年的工作量過度沉重。籲請法務部體恤基層檢察官辛勞,盡速補充資源與人力,檢察官方能發揮戰力,建構安全社會環境。劍青檢改指出,詐騙及人頭帳戶案件數量暴增,劍青檢改曾在今年8月底召開全國檢察官防詐建言研討會,剴切指陳金管會、NCC、數發部等機關是否涉及行政怠惰,雖然相關機關回應將會改進,然而目前移送地檢署的詐欺案件數量仍居高不下,包括人頭帳戶黑名單、第三方支付業者特許、巨額個人幣商有效監理,未見明顯成效。劍青檢改將持續監督, 除了北檢積案如山,檢青檢改發現台中地檢署不遑多讓,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新收「偵」案更高達73759件,較前一年同期62757件,也遽增17.5%,驚人的是,其中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19258件暴增到26392件,增加7134件,遽增37%,每位檢察官平均每月新收件數從91件暴增到99.5件。新北地檢署總案件數量更加驚人,統計去年9月至今年8月新收「偵」字案竟突破10萬件,已高達106044件,且較前一年同期的82474件,更遽增28.6%,最離譜的是,其中僅僅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27203件暴增到43536件,增加16333件,遽增60%,每月新收件數破百的檢察官比比皆是。在如此沉重的案件負擔下,各地基層檢察官仍要肩負年底賄選偵查之額外勤務,實已不堪負荷。
急徵三個月臨時工檢察官不看好 憂詐團臥底藏其中
全台地檢署急徵百名「檢察官助理」,有檢察官認為,政府美其名要找約僱人員幫助處理詐欺案,但約僱人員在偵查不公開情況下不能碰案件本質,根本就是急就章的產物,況且僅做3個月,完全沒未來性,法律系畢業寧可考法官助理,至少知道前途在哪。也有檢察官憂心,檢察官助理會不會被詐團臥底、吸收?近年詐欺概況。(圖/胡欣男製表)法務部日前修《洗錢防制法》,針對人頭帳戶獨立處罰,希望解決檢察官官負荷,將同一人頭帳戶被告案件集中,避免重複調查。但檢方直言,案件量並未減少,若要清查金流,仍然曠日費時,手上案件全「卡」在詐騙案。法務部統計,今年前7個月,全台新收案件,詐騙占35.5%居冠,有逾15萬件。詐欺案爆量,檢察官加班加到天荒地老,凌晨下班的人比比皆是。即使昨天放颱風假,還是有檢察官到辦公室閱卷,更有檢察官無奈說,回家只剩睡覺功能,假日全捐給工作。100名檢察官助理的員額分配,以新北、台中和高雄等繁重地檢署各分到10人最多,其他地檢署3至5人?有檢察官被問到,能否真的減輕負擔,他突然沉默,停頓1、2秒才說「應該有吧!」基隆某檢察官表示,詐騙案可透過限縮一般民眾網銀轉帳條件,減少損失,畢竟大多民眾不太會用到那麼大的額度,但因為金管會及相關的法律見解不同,使得方案胎死腹中,NCC和數位部也未做好把關,導致詐騙案永遠辦不完,案件飆升還沒看到天花板、停損點。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直言,起碼超過一半偵查能量都處理詐騙案,其中8成以上是人頭帳戶,偵辦這些詐騙案件感覺都在瞎忙,很沒有成就感。台中地檢署分配到10名檢察官助理,檢察官仍大喊不夠,希望比照法官與法官助理達1比1編制。其他檢察官也說,若每個地檢署補到50人以上,才會有感。也有檢察官吐露,詐騙案倍增外,詐騙手法也不斷升級更新,須花費更多心力偵辦,「加班熬夜是常態,每天平均工作10個小時起跳」,凌晨下班的人比比皆是,有檢察官遭家人抱怨「回家只剩睡覺功能」。
最高法院院長退休前喊話! 吳燦:法官賣肝、司法院應增員額
最高法院院長吳燦即將在月底退休,中午他與媒體茶敘時表示,最高法院在2021年1月廢除限量分案,法官工作賣肝,其實限量分案對最高法院來說才是的合理分案制度,大法官釋憲健康權「好像對我們不適用」,廢除限量分案已加深法官工作量,希望司法院對增加最高法院員額不要斤斤計較。吳燦強調:最高法院能好,司法才會好。根據統計,由於訴訟制度變革和法律修正衍生的法律爭議,最高法院新收案件大幅增加,法官須花費更多精力與心思審慎研究案件,民刑事新收案件由2015年的12085件增至2020年的16418件,大幅增長35.9%,刑庭法官每月結案數從2015年13.6件增至2021年的19.83件,民事法官從2015年20.32件增加到2021年的22.34件。最高法院東側圍牆設計成司法意象牆,牆上有「詩經國風」的「召南甘棠」詩,期勉法官公正審判、愛護人民。(圖/項程鎮攝)另外,司法院引進德國大法庭制度統一見解,最高法院在2019年推行,多選任專家學者到庭陳述意見或提出書面資料。雖然大法庭制度在德國已是明日黃花,不過最高法院仍努力實施以統一見解,目前已提案裁定55件,徵詢階段統一見解共17件。最高法院還創立民事移付調解制度,最受矚目為纏訟7年的台新金控告財政部的彰化銀行經營權爭訟案,金額上百億元,於2022年8月10日成立調解。調解委員是最高法院退休法官阮富枝擔任,阮富枝是現任司法院大法官吳陳鐶之妻,官司圓滿落幕。另外,最高法院大樓建物在1992年興建完成,至今已逾30年,因天候和地震等因素,外牆出現磁磚掉落及滲漏水情形,所以重新拉皮施做、並設計夜間燈光,還在東側圍牆設計「詩經國風」的「召南甘棠」詩牆,勉勵法官公正審判、愛護人民。吳燦表示,外牆整修工程在書記官長林恆吉和行政人員努力下,準時在預定的半年內、今年4月底完成修繕,希望能擦亮最高法院招牌。
法界禁忌多1/法官辦公室放綠乖乖 大案來時全歸位人椅不分離
司法院統計,全國法院一年新收案件逾350萬件,如果平均分給全國2127位法官,平均每位法官一年要處理1600件案,面對積案如山的工作環境,法官間流傳不少工作禁忌,如果鐵齒違反這些禁忌,輕則抽到重大案件,重則案子多到辦不完,這些禁忌成為不少法官辦案時,除《六法全書》以外最重要的《教戰守則》,數位資深法官為本刊讀者揭密這些特殊的法官禁忌。行銷超過半世紀的乖乖,不但是台灣長銷和暢銷的休閒食品,也是許多法官的吉祥物,有志一同把乖乖「供」在辦公桌或卷證櫃上,希望案子都能乖乖的順利結案,案子不能「開花」、更不要節外生枝,還有法官一次買一箱乖乖來擺,希望乖乖大軍壓境,諸事平安。不過法官辦公室放乖乖是有口味和包裝顏色選擇的,千萬不能放錯。資深法官指出,只能放綠色包裝的椰子口味乖乖,因為綠色象徵結案,可以如同馬路亮綠燈一路過關,至於黃色的五香乖乖則是禁忌,千萬不能放辦公室,因為「五香」音同「五箱」,不會有法官想要收到裝有滿滿五箱的案子和卷宗。綠色包裝的椰子口味「乖乖」,是許多法官辦公室必備的吉祥物。(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在法界有高達近3萬追蹤者的臉書網紅「喵法官法庭日常」曾PO文「斑斑血淚!千萬不要觸碰的分案禁忌!」提到法院收到重大案件時,院內眾法官得知訊息無不嚴陣以待,就怕抽籤或電腦分案時「中獎」,因此衍生出法院分案室在分案時,法官一定要坐在自己的辦公室位子上,而且「屁股一定要坐好、黏好」。不要以為書記官和法官助理就沒事,他們也要一體適用。傳說中的理由是:如果法官、書記官、法官助理不好好坐在自己位子上,等於空一個位置給案子,這時「案子就會自己來坐(怎麼有點像鬼故事?!)」至於何時能離開座位呢?通常要到分案結束才能「人椅分離」。可是如果這時法官要開庭怎麼辦?抱歉,涼拌炒雞蛋!「法庭的椅子不算椅子」,法官坐在法庭內的椅子上審案,並不算乖乖待在辦公室座位上,不能「合法」主張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構成要件,因此很有機會「花落你(妳)家」。重大案件的卷證資料堆積如山,相傳分案時,法官要坐在辦公室椅子上比較不會被分到。(圖/報系資料照)另外,法院分案期間被認定是院內的「非常時期」,法官們都會遵守「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的「四勿」原則,也就是不能在辦公室講這個案子,不要聽別人大講特講,也不要亂看新聞、亂看報紙,更不要問案子分了沒?分給誰?萬一有法官一個不留神講到、聽到,恭喜他,下一秒就會在他的桌上看到這件案子!法官還有一個禁忌,有些水果就算很好吃也不能吃!例如芒果,因為芒果的諧音是「忙」,沒有法官想要忙或是忙到沒有結果,因此連這種水果的糕餅類也不能碰。「喵法官法庭日常」指出,如果吃到禁忌水果,案子就會多到辦不完,「簡直屢試不爽,百吃百中!」萬一有人很好心送來,真的就是「送禮送到心ㄎㄢˇ裡」,是「很想一刀砍下去的那種砍」!顯示法官們有多麼深惡痛絕。在新冠肺炎期間,防疫中心和衛福部多次強調:「阻敵境外、料敵從寬、禦敵從嚴、全民降低擴散!」法官們的諸多禁忌也類似防疫大作戰的概念,至於和法官同屬司法官的檢察官也有類似禁忌,現代醫學提倡預防勝於治療,法官和檢察官也一樣!
憲法訴訟新制上路滿1年 收結案量皆創新高
憲法訴訟法去年1月4日施行迄今已屆滿1年,司法院17日記者會指出,由2022年憲法法庭之聲請件數總計4758件,其中新收案件4371件,平均每月新收364.3件,是舊制之大法官會議時期(2017年至2021年近5年為基準)平均每月50件之7.3倍。此外,去年總計終結3241件,未結1517件,新制施行後之新收案件中,以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類型4277件最多,其中人民聲請4252件,法院聲請24件、立法委員聲請1件。另有政黨違憲解散案件1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3件,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9件。案件受理比例部分,憲法法庭去年審理終結案件總計3241件,裁定不受理比例97.32%,案件受理比例為1.16%。憲法法庭2022年作成20件判決,自主案之聲請人觀之,其中有13件為人民聲請,5件由法院聲請,立法委員及機關聲請各1件,因人民聲請所作成之判決數量最多;判決主文之同意門檻,憲法訴訟法調降憲法審查案件的表決門檻為經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20件判決主文各項表決同意票數,大抵獲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大法官支持。
憲法訴訟滿周歲了 司法院總結6特色保障人權
憲法訴訟法新制滿周歲了!司法院上午召開記者會,憲法法庭書記廳長許辰舟指出,分析新制6大特色,包括:收結案量創新高、言辯案件大幅攀升、判決多獲2/3以上大法官支持、合憲和違憲判決數相近、人民聲請案判決最多、指標案件釐清憲法爭議。憲法法庭書記廳統計,新收案件4371件,平均每月新收364.3件,是舊制大法官會議時期平均每月50件的7.3倍,其中人民聲請4252件最多、法院聲請24件居次。至於案件受理比例部分,去年審理終結案件3241件,裁定不受理比例97.32%,相較於舊制大法官解釋時期的案件受理比例7.51%,新制受理比例下降原因,可能是受理案件必須符合程序要件、具有憲法重要性、基本權必要性等要件,或未委任訴訟代理人等因素。許辰舟指出,憲法法庭去年已進行11次言詞辯論,而去年20件判決中,有8件判決進行言詞辯論,相較於舊制在1993年到2021年的大法官會議時期,言詞辯論僅召開23次,新制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件數大幅提升。司法院為讓憲法法庭制度更為完備,去年8月19日函請立法院修法,希望讓違憲失效法規範效力更明確。
大法官白忙1/說好的健康權呢? 基層法官怒:法律有修沒修都一樣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019年做出釋字785號解釋,認為法律未能保障公務員輪班和值班時的健康權,要求行政機關3年內修法,不料考試院銓敘部去年修法後,不僅當初聲請釋憲的警消人員大喊沒有真正解決問題,連經常工作超時的基層法官也大感不滿,怒指「有修法和沒修法一模一樣,真是了不起!」司法院成為法官們砲轟對象,人事處在法官內部網站陸續PO了近萬字的解釋文,宛如提油救火、愈描愈黑,澆熄不了法官們滿腔的怒火!大法官釋字785號解釋源起於徐姓等消防員不滿超時服勤,認為勤務時間每日24小時,再休息24小時(勤一休一)超時服勤不合理,2012年10月24日向所屬機關申請調整勤務時間為每日8小時、陞任為組員或科員、及給付加班費或准許補休假,都遭上級駁回,提起行政救濟也都敗訴,轉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釋憲指出,警消等業務性質特殊的公務員勤休方式、及服勤超時補償等規定,應訂定必要合理的框架性規範,相關機關的規範不足,已違反憲法服公職權及健康權,應於3年內修正。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修法後,今年元旦起施行新修正的《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條文,不料內容幾乎換湯不換藥,基層法官大感不滿。司法院人事處去年12月間在內部網站指出,法官有周休二日,並非全年無休,不算是修正後的《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第4項至第6項規定的「輪班輪休人員」,另外,「值班費走下神壇」,根據修正後的《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規定,「值班就是加班」,依「加班費支給辦法」第5條第1項的規定,辦公日加班不得超過4小時,假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月不得超過20小時。人事處還向基層法官溫情喊話,表示司法工作是高度責任制,相較於一般公務員,法官自發性加班不須待在辦公室,也不須「經機關指派」等限制,希望法官注意健康,「為國家為家人保重」。2021年底高雄城中城大火造成46人死亡,消防人員疲於奔命,共動員377人。(圖/報系資料照)基層法官看到司法院人事處的解釋,愈看愈火大,一位署名「低薪人」的法官痛批:「司法院整天說要對法官好,要改善法官環境,結果宿舍也不修,然後好不容易修法了,卻不趁這機會爭取法官的權益,結果有修法和沒修法一模一樣,真是了不起!」怒指司法院,「不加人手又不給合理補償,這是哪招?」署名「氣死」的法官提出質疑:「加班20小時以上就不用顧法官的健康?」「那值班就是加班法制的修改,有何意義?人事處應該妥善規劃人力資源、妥善適用人事法令,而非叫法官剩下的自己做功德。」另有一位署名「修法後更不利」的法官指出:《公務員服務法》修法後,法官族群變得更不利,如果要依法貫徹「值班等於加班」,就應該用時薪來核算。」還有法官指出,法官無法適用修法新制,「這真是這個號稱法治國家裡的最大笑話」,這位法官認為,或許法官應該「限量結案」讓案件暴增,那麼司法院或行政院就不會限制加班時數上限了。根據司法院2006年調查台北地院和桃園地院兩處法官工時,以每周5個「工作日」計算,法官平均每周工作時數約58.9小時,平均每日工作11.8小時。再根據司法院最新統計,全國法院一年新收案件逾350萬件,全國共有2127位法官,平均1人一年要處理1600件案,數字相當可怕,絕大多數法官每天都在跟案件賽跑,現在跟2006年相比,法官過勞更為惡化。有資深法官指出,大法官釋憲目的或許立意良善,但是國家的預算大餅就麼多,註定了每年的人事費大概就那樣,如何能滿足大法官的釋憲意旨?銓敘機關和人事機關只能改變修法後名目,服勤時數、限制、補休、給付名目增加,但人事預算無法增加,結果當然有修法和沒修法一樣。一位資深檢察官認為,大法官釋憲往往充滿高道德的人權標準和憲法意識,令人欽佩不已,卻不考量執行機關該如何落實,徒然引發民怨、落得白忙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