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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清德 立法院 彈劾 民眾黨 司法院
法官謊報「盜帳號」下場出爐!高雄請調新北遭拒 匿名發文取暖又挨轟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張浩銘因申請調動遭拒,上「法官論壇」匿名抨擊決議過程粗糙草率,馬上被猜出身分,他改用其他名稱寫文章自誇自讚,仍被抓到是分身發文,他卻對司法院資訊處回報有人盜用帳號,引發這起「法官謊報案」,張浩銘滅火不成反遭火撲,懲戒法院今天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大約60多萬元。張浩銘從律師轉法官,2024年12月分發高雄地院,2025年3月請調到新北地院,理由是父母年事已高,有醫療需求也希望他就近照顧,不過新北院開會拒絕他請調。張浩銘得知申請失敗,以「不吐不快」為名上法官論壇發表文章:「最近有某法官申請特殊調動,從甲法院調動到乙法院,甲法院已經決議通過,乙法院是收人的法院,竟然表決不同意,席間還有學長姐表示乙法院是艱困法院,某法官的情況不適合來」「變向(相)的法官會議的程序跟審查,比審判還要粗糙。某法官的情況真的很艱困,但很遺憾乙法院的會議程序好草率。這樣乙法院統調(每年8月例行調動)的時候也可以不用補人了,有人想來還拒絕,不是很艱困嗎?」張浩銘旋即遭其他法官戳破真實身分,還回敬他沒戰力又不敬業,張浩銘改用「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之名再發文,自誇有努力工作,但有人揪出兩篇文章IP相同,都是張浩銘寫的。眼看紙包不住火,張浩銘謊稱帳號遭盜造成困擾,請司法院資訊處協助刪文,後來因高雄地院提供P位址查核比對,張浩銘自知理虧,寫信對司法院資訊處坦承都是他發文,信中提及「並無資安疑慮...造成貴處困擾,深感抱歉」。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張浩銘增加司法院資訊處工作負擔、損害法官正直形象,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首度開庭時,張浩銘不認謊報,聲稱只是表達不當,還請求不公開審理,因為他仍擔任法官,若將個人資訊暴露於社會,會造成全家困擾,也會影響他的審判工作;司法院代表回應,移送事實跟張浩銘個人及家庭狀況沒有關聯,沒必要不公開審理。職務法庭諭知本案仍應公開進行。本案辯結時,張浩銘鬆口道歉,他知道造成司法圈困擾,請求判決申誡,如果罰俸希望不超過2個月;司法院代表請求懲戒法庭依法評會的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15日上午判罰張浩銘6個月薪水,本案可上訴。
刪「手足特留分」卡關了?連司法院都不認同的「特別貢獻分」到底在吵什麼
這幾天,關心「遺囑自由」的朋友們,許多人都看到此則新聞了,「刪手足特留分修法版本,立院黨團協商無共識,將送院會處理。」身為長期推動遺囑自由的台灣遺囑協會,帶大家看懂這場立法院攻防焦點,以及為什麼連執掌審判的司法院都不贊成法務部的所謂配套!朝野一致支持「刪手足特留分」,那到底在吵什麼?目前立法院不論是各黨派立委、法務部甚至司法院,大家對於「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這個核心大方向,朝野是高度共識、一致贊成的! 大家都認為舊法已經完全不符合現代少子化與單身社會的現狀。之所以會「無共識」,完全是卡在法務部這次隨之提出、想用來保障照顧者的配套——「特別貢獻分」制度(民法第 1173 條之 1 增訂草案)。法務部的出發點很貼心,希望鼓勵子女照顧高齡長輩,所以增訂:如果繼承人中有對長輩進行療養看護、提供勞務、或對財產維持有「特別貢獻」者,在分遺產時可以多分一點。為什麼連「司法院」都不認同這個制度?司法院代表在協商時直接點出實務上的致命傷:「特別貢獻」在法律審判上極難舉證與量化,換言之,如果特別貢獻制倉促上路,那麼將會是司法災難!如果通過這個制度,未來長輩一走,法庭可能會天天上演以下爭執:• 大姐說:「我天天幫爸爸煮飯、洗衣服,這是特別貢獻,我要多拿 200 萬!」• 弟弟反駁:「妳住家裡不用付房租,那是應該的!我每個月出 3 萬請看護,這才叫特別貢獻!」• 妹妹說:「我跟爸爸說台積電會大漲,爸爸賺了不少錢,對爸爸財產增加有相當幫助,所以我貢獻最大!」若這種模糊的「特別貢獻」從以前的溫情孝順變成一種法律上的權利,只會變成未來手足撕裂親情、癱瘓法院的武器。因此在野黨立委多主張應該「先把沒有爭議的手足特留分單獨刪除」,至於特別貢獻分等複雜配套,必須退回重新討論;但執政黨立委則與法務部立場相同,認為必須一併處理,讓弱勢手足獲得適當的保障。
「鮑魚大亨」鍾文智遭重判未監控潛逃 法官漏給檢方裁定罰俸1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狂撈4億元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卻在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當初裁定他加保2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的高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未指示書記官將裁定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事後無故修改裁定內容又抽換電話紀錄,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陳勇松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本件可上訴。懲戒法院指出,陳勇松確實有移送書所稱之違失行為,辦理強制處分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又未依規定修改評議內容及公務電話紀錄,已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懲戒法院判決的罰俸金額比司法院建議的多2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也和陳勇松一樣遭移送評鑑,法評會認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性侵追訴權修法三讀 被害人滿20歲前不列入時效計算
立法院今(7)日三讀通過《刑法》第80條修正案,明定性侵害犯罪自犯罪成立日起至被害人滿20歲前所經過的期間,不計入追訴權時效,盼避免被害人因年幼、創傷或權力不對等,錯失透過司法追究加害人的機會。行政院及司法院指出,性侵害案件具有高度隱密性,不少被害人因案發時身心尚未成熟,或受創傷及權力關係影響,無法及時求助,導致追訴權時效屆滿,失去尋求司法救濟的機會。三讀條文明定,性侵害犯罪自犯罪成立日起至被害人滿20歲以前的期間,不列入追訴權時效計算。朝野提出的修法版本方向一致,僅在法條文字及體例上有所不同。此外,立法院也同步三讀通過《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修正案,增訂第2項規定,明定在115年7月7日修正條文施行前,追訴權時效已開始進行但尚未完成的案件,適用修正後的新規定,不再適用舊法。
兒少重案被害人權益卡關 立委籲盡速補足重案漏洞
立法院今(6)日召開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針對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的現況進行質詢,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到,許多被害人團體指出被害人仍只是「旁觀者升級版」,而在像是新北市國中少年割喉案等重大刑案,被害人仍無訴訟參與資格,藍營立委林倩綺也提出,應透過去識別化等陳述方式,在保障少年更生與維護被害人權益之間取得平衡,法務部表示,7月9日將與司法院共同召開協調會議,並將委員提出的修法建議一併納入研議。翁曉玲指出,2020年我國《刑事訴訟法》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專章,讓特定重罪案件的被害人可以聲請參與訴訟,但在像是新北市國中少年割喉案等重大刑案,因少年事件法對少年的保護條款,被害人仍無法參與訴訟,翁指出,法務部應加速法案推進,以保障被害人訴訟上地位和權益。林倩綺提到,現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排除少年刑事案件被害人參與假釋程序,導致重大案件被害人家屬無法提前獲知相關資訊,也無法表達意見或做相關準備,她建議可透過去識別化、重大案件例外、保密義務、有限度書面陳述等方式,使司法程序能在保障少年更生與維護被害人權益之間取得平衡,法務部則回應,7月9日將與司法院共同召開協調會議,並將委員的修法建議納入研擬。
藍綠齊推修《跟騷法》 內政部、司法院憂刪「性或性別」要件衝擊實務
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日前遭狂粉持刀攻擊,引發《跟騷法》修法討論。立法院今(6)日審查相關修正草案,藍綠立委皆主張刪除《跟騷法》中「與性或性別有關」的構成要件,認為可避免受害者因認定問題無法獲得保護。不過,內政部及司法院均表示,若刪除該要件,恐對第一線執法及司法實務造成重大影響。內政部指出,《跟騷法》施行至今已受理逾1.1萬件案件,超過9成案件在警方介入或核發書面告誡後即停止再犯。若刪除「與性或性別有關」要件,校園霸凌、職場排擠及鄰里糾紛等案件,都可能納入《跟騷法》處理,恐影響制度運作。司法院也表示,刪除相關要件將擴大犯罪處罰範圍,可能架空其他法律規範,即使增訂豁免條款,仍有立法技術及適用範圍上的疑慮,建議審慎討論。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以「汶汶案」為例質疑現行制度保護不足,認為部分基層員警會先認定是否與性或性別有關,導致案件無法適用《跟騷法》。警政署長張榮興則表示,只要被害人報案,警方都會受理,但若刪除相關要件,適用範圍將大幅擴張。民進黨立委黃捷則表示,自己收到不少陳情,甚至親身遭遇持續騷擾,只因對方刻意避開性別字眼,案件就無法適用《跟騷法》。她強調,修法目的就是讓第一線員警有更明確的適用標準,避免真正的受害人被排除在保護機制之外。
提案廢除國旅卡、全額發給不休假加班費 人事總處:將彙整意見正式說明
有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會同銓敘部研擬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與相關行政命令,落實勞動對價關係並簡化行政作業。對此,人事總處指出,將彙整相關意見,於115年8月11日前正式回應說明。提案建議,建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會同銓敘部,研擬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與相關行政命令,落實勞動對價關係並簡化行政作業,具體措施如下:一、「全面廢除國民旅遊卡制度」,終結以特殊信用卡核銷休假補助之繁瑣程序,讓行政資源回歸核心政務,讓觀光提振政策回歸交通部觀光署之常態性預算辦理;二、「全額發給不休假加班費」,公務人員當年無法休畢之強制休假天數,應一律依其日薪核發「不休假加班費」現金,不設任何消費核銷限制;三、「明定保障條款」;確保因機關業務需要、長官阻休或客觀因素無法休假之人員,其勞務價值獲得百分之百的實質補償。提案中指出,現行國旅卡制度存在四大核心矛盾,一、侵害憲法保障之財產權,依據司法院釋字第126號等歷次解釋意旨,不休假加班費屬於公務員因公無法休假、繼續提供勞務的「對價」,本質上屬於薪資與財產權之一部分。現行制度將部分「不休假加班費」轉為「國民旅遊卡」消費額度,並限制消費業別與核銷方式,已實質侵害公務人員對其勞動報酬的自由處分權。提案中續指,二、國旅卡制度已失去政策初衷,國旅卡當年設立旨在振興國內觀光,然而歷經多次變革(如納入儲值商品、商圈消費等),其功能已與一般消費無異。且每年政府需編列預算維護核銷系統、審查特約店,虛耗行政人力與成本。提案中提到,三、觀光政策工具轉嫁基層承擔,政策補貼之責任應由政府公務預算或特別預算承擔,而非由基層公務員的休假權益或勞務對價來「買單」。提案中表示,四、公職人才流失,近年基層公務人員業務日益繁重,薪資福利相較於民間市場已逐漸失去競爭力。國旅卡限制重重,常被基層同仁戲稱為「偽福利」,實則打擊基層士氣,不利公部門留才。提案內容強調,本議題雖於過往曾有討論,惟時至今日,國內經濟環境、振興經濟之政策工具(如各類觀光專案補助)已趨多元,無須再將公務人員因公未休假之勞務對價(不休假加班費)與特定觀光政策捆綁。為求薪資正義、精簡行政冗流,實有重啟研議之必要。對此,人事總處表示,已於6月15日聯繫提案人確認提案內容。在研修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將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法規主管機關銓敘部表示意見。而研議國民旅遊卡政策及不休假加班費部分,將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及交通部觀光署等相關部會表示意見。人事總處指出,將彙整相關意見,於115年8月11日前正式回應說明。
選罷法修正案朝野無共識 最快12日院會拚表決
立法院長韓國瑜11日主持朝野黨團協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針對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者是否可參選公職進行討論。由於朝野對修法方向仍有歧見,歷經約1小時協商後未達共識,後續將依規定處理,最快12日院會可進行表決。民眾黨立委許忠信表示,修法是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及比例原則,希望讓犯較輕罪責者仍保有參與選舉的權利,並非針對特定個案修法。本次修法內容為於《選罷法》第26條增列但書,規定宣告緩刑或得直接、間接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不受不得參選限制。內政部長劉世芳則表示,希望維持現行規定。司法院代表也指出,即使法院宣告可易刑處分,後續執行階段仍可能因個案情況有所變動,修法目的與影響仍須進一步釐清。由於三黨協商未獲共識,韓國瑜最後裁示依照規定辦理,相關草案後續將送院會處理。
監委名單惹議 蕭美琴:總統依法提名、盼立院善盡同意權
總統府今(11)日公布新一屆監察委員提名名單,共提名29人,其中監察院院長由前國大代表陳永興出任、副院長為現任監委王榮璋。針對外界質疑民進黨過去曾主張廢除監察院,如今仍提出完整監委名單,副總統蕭美琴表示,在監察院尚未經修憲廢除前,總統必須依照憲法規定履行提名義務,也期待立法院依法行使同意權。蕭美琴上午與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及29位監委被提名人共同召開記者會。她表示,監察院是現行憲政體制下的重要憲政機關,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負責行使監察權及糾彈職權,同時肩負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重要任務。對於外界關注監察院存廢爭議,蕭美琴指出,雖然社會上長期存在廢除監察院的討論聲音,但在尚未完成修憲或相關制度調整之前,總統仍有依憲提名監察委員的責任。蕭美琴表示,根據司法院釋字第632號解釋,總統與立法院皆負有憲法忠誠義務,因此總統依法提出監委人選後,也期待立法院依照憲政職責審查並行使同意權。她並透露,後續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將率領監委被提名人拜會立法院,與朝野立委進一步交換意見,爭取支持,期盼監察院相關職權得以順利運作,維持憲政機關正常運作。
兒少性侵追訴期擬延長 立院初審支持20歲起算時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1)日審查《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討論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朝野立委普遍支持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但也關注法律安定性、證據保存及實務審判等問題。經討論後,委員會支持司法院及法務部提出的院版草案,未來未成年兒少性侵案件的追訴權時效,將自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起算。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追訴時效制度不僅涉及刑法,也牽涉民法及行政法等整體法律體系,是司法正義與法律安定性之間的重要平衡。若單從追求正義角度出發,犯罪不應有追訴時效限制,但法律制度仍須兼顧司法資源配置與社會秩序穩定。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則表示,支持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因許多受害者往往在成年後才有能力或勇氣揭露過往遭遇。不過他也提醒,若僅延長追訴期限,卻未同步檢討證據法則及審判配套措施,恐讓被害人面臨舉證困難問題。吳宗憲指出,不少案件歷經多年甚至數十年後才曝光,相關物證可能已消失,證人記憶也可能隨時間淡化,最終僅剩被害人陳述。在現行證據制度下,案件定罪難度相當高,因此建議研議專門審理指引及證據評價原則,以回應此類案件特殊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表示,兒少性侵案件具有「不知、不能、不敢」等特性,許多被害人因年紀尚幼、身心創傷或權力關係影響而無法及時求助,因此有必要給予特殊保護。法務部提出20歲起算追訴權時效的方案,也是參考多國相關立法制度。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則指出,雖然時間經過可能造成證據滅失,但法院實務上仍會綜合被害人陳述、曾向他人傾訴的內容、日記紀錄等間接證據進行整體判斷。未來也可進一步研究相關審理指引及證據認定標準,以兼顧被害人權益與程序正義。在朝野各黨皆表達支持下,委員會最終決議採納司法院及法務部院版草案,未來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將延長,並改由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計算。
黃子佼被判緩刑4年!今赴北檢報到執行「保護管束」程序
黃子佼日前被查出在硬碟中私藏共2341個兒少性影像,一審法院依相關罪名判處8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案件上訴後,他積極與被害人尋求和解,最終在二審階段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高等法院因此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並宣告緩刑4年,同時附帶條件,包括須向公益機構或團體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黃子佼今也赴北檢報到,執行保護管束程序。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該案於今年5月7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確定,黃子佼免於入監服刑,但仍須接受保護管束。他今(11日)依通知前往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並配合檢察官指示,後續將依規定履行保護管束義務,同時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與3場法治教育課程。不過,他目前另涉及肇事逃逸案件,若後續經法院判決有罪,先前所獲緩刑資格仍可能被撤銷。報導補充,黃子佼過去以節目主持人身分活躍於演藝圈,曾主持金鐘獎等大型典禮活動,也曾在2022年受司法院邀請,擔任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前的形象宣導大使。然而在隔年MeToo事件延燒期間,他被爆出涉及性騷擾未成年少女,雖檢方調查後未予起訴,但後續偵辦過程中查扣其設備,發現內含大量未成年性影像。起初他認罪並獲緩起訴處分,並繳交國庫120萬元及撰寫1200字悔過書,但此結果引發社會輿論強烈反彈,最終經高檢署再議後撤銷原處分,發回北檢重新調查。檢方進一步清查後確認,相關影像中的被害人均為未成年,且發現黃子佼自2013年2月12日起便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自2017年8月8日起在相關論壇購買性影像,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僅10歲,因此依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等罪嫌將其起訴。案件在北院審理初期,他一度否認犯行,其律師亦提出法律不溯及既往等抗辯主張無罪,但法院最終仍判處有期徒刑8月。後續上訴階段,他改為認罪,並完成與被害人的和解與賠償,最終獲高院改判緩刑,但仍需履行相關社會勞務與法治教育義務。
公務員戲稱「國旅卡如偽福利」提案廢除 改現金發放「不休假加班費」
國民旅遊卡(簡稱國旅卡)是政府鼓勵公務人員在國內旅遊消費時,使用的專屬信用卡,公務員必須持卡到「特約商店」消費才可核銷。對此,就有民眾提案取消國旅卡制度,並恢復無法休假時「不休假加班費」的現金發放,以此保障公務員權益。目前該提案已獲3747人附議,仍須1253人附議,主管機關才會進一步回應。有民眾5月19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回歸薪資正義:建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會同銓敘部廢除國民旅遊卡制度,全面恢復無法休假時『不休假加班費』現金全額發放」,藉此落實勞動對價關係,並能簡化行政作業。該提案指出,現行國旅卡制度存在4大矛盾,首先是「侵害憲法保障之財產權」,依據司法院釋字第126號等歷次解釋意旨,「不休假加班費」屬於公務員因公無法休假、繼續提供勞務的「對價」,本質上屬於薪資與財產權之一部分,而現行制度將部分「不休假加班費」轉為「國民旅遊卡」消費額度,並限制消費業別與核銷方式,已實質侵害公務人員對其勞動報酬的自由處分權。該提案說到,其次是「國旅卡制度已失去政策初衷」,當年設立自在振興國內觀光,然而歷經多次變革,如納入儲值商品、商圈消費等,其功能已與一般消費無異,且每年政府需編列預算維護核銷系統、審查特約店,虛耗行政人力與成本;再者,「觀光政策工具轉嫁基層承擔」,政策補貼之責任應由政府公務預算或特別預算承擔,而非由基層公務員的休假權益或勞務對價來「買單」。該提案表示,最後是「公職人才流失」,近年基層公務人員業務日益繁重,薪資福利相較於民間市場已逐漸失去競爭力,而國旅卡限制重重,常被基層同仁戲稱為「偽福利」,實則打擊基層土氣,不利公部門留才。該提案強調,此議題雖在過往曾有討論,但時至今日,國內經濟環境、振興經濟之政策工具(如各類觀光專案補助)已趨多元,無須再將公務人員因公未休假之勞務對價「不休假加班費」與特定觀光政策捆綁。為求薪資正義、精簡行政冗流,實有重動研議之必要。該提案指出,綜上所述,應全面廢除國民旅遊卡制度,終結以特殊信用卡核銷休假補助之繁瑣程序,讓行政資源回歸核心政務,讓觀光提振政策回歸交通部觀光屬之常態性預算辦理;公務人員當年無法休畢之強制休假天數,應一律依其日薪核發「不休假加班費」現金,不設任何消費核銷限制;應明定保障條款,確保因機關業務需要、長官阻修或客觀因素無法休假之人員,其勞務價值獲得百分之百的實質補償。針對此提案,就有不少網友發聲,「真的很莫名奇妙,一直加班哪裡有空去旅宿」、「還我真特休」、「真的很北七,要找特約店才能用以外,還得區分自由運用額度和觀光旅宿額度」、「拜託不要逼我休假,我寧可換錢,順便不要逼我刷旅宿,拜託可不可以買電器用品」、「說實話加班費給我就好,不用補休息,休不完」。也有人認為,「我不贊成廢除,應該朝提高補助額度及放寬消費限制,才是對大家比較好的」、「我是每年都休假10天以上的公務人員,我反對取消國旅卡……我每年都放至少10天假,還可以多拿國旅卡;現在你跟我說國旅卡廢除,我要強迫自己不休假,把自己關在辦公室才能拿不休假加班費耶」。
法官「全額交割股」就地合法? 政大教授:打混法官竟成先知!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立委沈伯洋等綠營立委提案改革法官助理,主張將法官助理寫判決法制化,被外界認為政治立場偏綠的民間司改會也召開記者會持類似立場。對此,曾任法官的政治大學法律系知名教授姜世明今天(6月5日)在臉書PO文表示,以往叫助理代寫判決的「全額交割股」法官被視為混法官,會遭懲處課責,現在卻成「先知」?好像變成笑話,真的是今夕何夕?司法院對此不表示意見。高等法院庭長退休的律師王炳梁也在臉書留言:難怪法官在職專班興盛,他們口授遺囑、述而不作!王炳梁透露,有一年為了因應交互詰問,二審庭長不分案,結果庭長太閒沒事作,好幾個再去讀在職專班,拿第二個碩士學位。真爽!姜世明指出,如果,不區分事件類型、判決中不同欄位,連判決書中的「理由欄部分」全部均可以由法官助理代擬,法官可只給抽象心證方向即可。那法官的員額應縮減一半,法官助理改為「正式編制」法務官,薪水加倍!過往的「全額交割股」通常被視為混法官,誰會認為他們會因此更認真閱卷審理及認事用法?昔日的末流,好像反而變成今日的「先知」?過往對不敬業法官的懲處課責,好像變成笑話,真的是今夕何夕?政大法律系教授姜世明認為,以往叫助理代寫判決的「全額交割股」法官被視為混法官,會遭懲處課責,現在卻成「先知」?(圖/翻攝臉書)沈伯洋等綠委日前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希望將「草擬判決書」業務制度化,明確規定可交辦案件類型等細節,避免法官助理遭無限剝削,他表示為保障法官助理的勞動權益,曾與民間司改會討論並提案,在委員會審議時,他會一併討論如何增加法官助理的待遇等問題,如果未能討論出解決方案,就不會貿然通過該修正草案。然而許多法官助理擔憂綠委和司改會提案若通過,將造成工作量暴增。至於所謂「全額交割股」法官,通常指一些怠惰職務的法官要求助理代擬判決。
毒駕抓不完! 卓榮泰:將提高刑責、研擬沒收涉案車輛
近期頻傳毒駕致人死傷案件,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3日)主持「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115年第2次會議」,表示行政院將在今天(4日)於行政院院會提出系統性政策規劃,提高毒駕刑責與行政罰鍰,包括研擬沒收涉案車輛、強化駕照管理措施,同時透過強制戒癮治療等防制方式,以期遏止毒駕危害。卓榮泰表示,毒品氾濫不僅危害社會安全,也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行政院已邀集相關部會召開多次會議研商,將於4日行政院院會正式提出系統性的政策規劃,其中涉及修法部分,行政院將提出相關法律修正案;如修法涉及司法院職權部分,也會與司法院密切協調。卓榮泰指出,政府除了從源頭加強毒品管制,也將提高毒駕刑責與行政罰鍰,未來待相關政策及修法工作完成後,仍有賴地方政府全力協助與配合;同時也要請道路安全、犯罪防制及反毒等各領域專家協助提供專業建議與協助。交通部「全國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分析及道安推動計畫辦理情形追蹤」報告顯示,今年(115年)1至2月的30日整體及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皆較112年同期下降,且機車、高齡者、酒駕、行人、兒少死亡人數也較112年同期減少,但尚未達成今年整體及行人死亡人數下降22%之目標;今年1至2月的30日死亡人數,以新北市行人及整體增加較多,而1至4月之A1死亡人數,整體以國道增加最多、行人以新北市增加最多,卓榮泰也呼籲相關單位務必重視並積極改善。針對毒駕案件造成重大死傷,卓榮泰也喊話法務部及交通部儘速啟動修法程序,全面提高毒駕刑責與行政罰鍰,並針對涉案車輛研擬沒收機制,強化行為人駕照管理措施,同時透過醫療體系介入,強制戒癮治療,建構更嚴密的防制網絡;另請警政署落實推動扣車、扣牌等措施,並強化執法與源頭掃毒,全力遏止毒駕危害,保障國人安全。
婦產科男醫看診偷拍「2TB兒少性影像」還散布 一審判4年8月
一名羅姓婦產科男醫生,趁看診時偷拍大量兒童私密處,其電腦與硬碟中藏高達2TB兒少性影像,並加入多個「蘿莉群」散佈,多名兒童、女病患受害。新北地方法院昨天(6月3日)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5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8月。根據檢警調查,自台大醫學系畢業的羅男,在2014年8月起,就透過LINE、Telegram等群組下載並儲存兒童猥褻性影像;而他2016年到2018年間於國泰醫院和台大醫院婦產科受訓,並於大型醫院代訓期間,更利用醫師身分接觸病患病歷,非法取得並持有兒童及未成年病患的陰部照片。羅男於2020年間,加入多個名稱帶有「幼女」、「幼齒」等字眼的違法群組,並將相關影像上傳至記事本供成員閱覽。直到台南市學甲警分局偵辦謝姓男子創立群組,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之案件時,循線發現羅男犯行,新北地檢署便在2025年11月6日前往診所搜索,在其電腦主機和硬碟查扣約2TB兒童性隱私畫面。羅男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否認有散布相關影片。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法官認為,羅男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給予賠償,犯行重大,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針對此案,衛福部表示,羅男主要犯罪期間是在台北市執業,後續會由台北市衛生局處理醫師懲戒審議,衛福部將主動發文司法院,待收到相關判決書資料後,會立即公布於俗稱「狼醫專區」的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毒駕頻傳! 法務部擬將「喪屍煙彈」升一級毒品
近期新興毒品流入、毒駕事故頻傳,法務部6月1日表示,除積極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加速推動相關法律修正案外,亦同步與司法院及相關部會展開跨院部協調,法務部也將進一步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屆時相關刑責將大幅提高。法務部指出,毒駕不僅挑戰法律底線,更對民眾生命安全及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威脅。為此,法務部將採取以下7項作為,重申對於毒駕犯罪「零容忍」的堅定立場,將持續盡速推動相關法制修正,以全面提高毒駕防制之法律密度,嚴懲毒駕犯行。1、積極推動修法,嚴懲毒駕行為考量毒駕行為與酒駕行為本質惡害性不同,法務部已於5月29日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朝向將毒駕與酒駕行為分別規範之修法方向,將儘速提出修正草案,就毒駕行為全面提高法定刑度,並嚴格假釋門檻,增訂義務沒收規定。2、持續溯源斷根,徹查毒品犯罪網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過二次修正,就製造、運輸、販賣毒品行為,依毒品分級為層級化處罰規定,最重法定刑為死刑;同條例第9條第3項就製造、運輸、販賣混合式毒品行為,加重其刑至2分之1。3、檢討毒品分級,建立預警機制法務部每3個月召開之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毒品類型、分級等議題,遇有需緊急討論議題時,亦得以召開臨時會方式為之。法務部將於6月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將「依托咪酯」類毒品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毒品。倘經審議通過並經公告,就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或施用依托咪酯類毒品行為之刑責將大幅提高。4、落實毒品戒癮治療,抑制再犯,穩定復歸依據「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3期之毒品防制策略,對於製造、運輸、販賣等供給毒品者,依法從嚴追訴及處罰;對於單純施用毒品者,結合醫療、司法及社政資源等建構戒癮治療處遇機制,全面協助毒品施用者戒除毒癮,復歸家庭與社會,從源頭減少毒駕犯行。5、積極與司法院研商成少共犯程序處理事宜,避免程序割裂造成偵查斷點法務部多次與司法院協商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於少年移送前程序章節增訂檢察官角色,以解決執法困境,已獲司法院共識,將儘速提出修正草案。在修法完成前,各檢察署均已與少年法院(庭)建立橫向聯繫管道,強化毒品案件溯源追查。6、強化毒品檢驗量能行政院及法務部多次召開專案會議,盤點相關單位之檢驗需求及量能,提出具體規畫,預計相關計畫在行政院核定後,將可滿足檢驗量能之需求;對特定毒品檢驗問題,已在台彎高等檢察署召開之跨部會議進行研討,現由衛福部食藥署積極研議中。7、檢討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強化規範密度法務部研議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規定,使各主管機關得使用唾液快篩方式進行相關檢驗。此外,有關施用及持有第三級及第四級毒品之刑度及裁罰是否需再加重,法務部將廣納各界意見審慎評估。
交通部推動毒駕嚴懲措施 建立預防性駕照吊扣吊銷機制、強化源頭管理
針對立法院陳培瑜委員、范雲委員、吳思瑤委員今(6/1)日召開記者會關注新興毒品及毒駕問題,並指示跨部會共同出擊一節,交通部表示,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嚴重危害用路人生命安全,更對道路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威脅。為展現政府共同打擊毒駕的決心,交通部已於今(115)年5月11日及5月27日邀集司法院、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機關共同研商,規劃透過修法及強化管理機制,全面加嚴毒駕相關處罰與管制措施。交通部指出,毒駕行為同時涉犯有行政責任及刑事責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及《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依法將優先追究刑事責任,以有效遏止毒駕行為。為進一步強化毒駕防制作為,交通部規劃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包括:將吸食毒品後駕車者由現行吊扣駕駛執照1至2年,加重為吊銷駕駛執照且3年內不得再考領;對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者,即使未有駕車行為,亦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限制重新考領,施用第三級、第四級毒品者則吊扣其駕駛執照;同時提高毒駕初累犯罰鍰額度,並增訂年滿18歲同車乘客明知駕駛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之處罰規定,藉由共同責任機制提升社會防制效果。此外,交通部表示,也將建立毒駕者及施用毒品者的駕駛資格管理制度。未來受吊扣、吊銷駕照處分者,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並於一定期間內未再施用毒品,始得重新考領或換發駕駛執照,透過結合交通管理與戒癮輔導機制,促使行為人戒除毒癮,降低吸毒後駕車違反交通安全的風險。在短期措施方面,交通部將優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要求經確認施用毒品者,須完成相關治療或講習,並持續符合規定條件後,始得換發短期駕駛執照或重新考領駕照,以儘速落實源頭管理及風險控管機制。交通部強調,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不寬貸,未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透過法制精進、執法強化及戒癮管理等多元措施,全面落實「毒駕零容忍」政策,共同守護全民交通安全。
獨/一、二審六法院院長異動! 鄭純惠、劉方慈擬掌智財法院、金門高分院
司法院將有重要人事異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接任,鄭純惠曾被提名為大法官惜未過關。金門高分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劉方慈出任,桃園地院院長擬由苗栗地院院長黃潔茹接掌,苗栗地院院長擬由連江地院院長游文科出任,南投地院院長擬由台中高分院法官李進清接掌,連江地院院長擬由高等法院法官范明達出任。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預定6月2日開會討論。另外,最高法院法官林恆吉擬調派為最高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玉舜、蔡廣深、吳冠霆調派為最高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欣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洪慕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侯志融擬調派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至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陳駿璧及金門高分院院長邱志平調派為懲戒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庭長林翠華、吳淑惠、法官沈佳宜、紀文惠、陳蒨儀、吳麗英、黎惠萍、楊志雄、雷淑雯、王耀興、台中高分院法官柯志民、台南高分院法官李秋瑩、高雄高分院法官林家聖、智財法院法官蔡惠如等人皆擬調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桃園地院庭長黃莉雲擬派高等法院法官並調派為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家賢擬派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陳如玲、王怡雯、管靜怡、林怡秀、張永宏、何俏美、蔡孟珊擬派高等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慧貞、南投地院院長王邁揚擬派台中高分院庭長,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李君豪、陳文燦擬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藍雅清擬派高等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右三)曾被總統賴清德提名為大法官。(圖/本刊資料照、方萬民攝)
上將樓塌2/拆屋沒補償關中親家怒了 專家籲閉鎖期買賣先看清謄本
一樁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案不只讓前考試院長關中親家眷舍躍上公眾視野,背後上看新台幣25億元開發潛力可不甩官司早已啟動都更程序,細看判決還真有「貓膩」,如何避免投資軍宅「踩雷」,專家告訴你! 喊著已故國防部副部長張國英上將為岳父,前考試院長關中的妻子張惠君與5手足生長在敦化南路二段靜巷一處政戰局526坪土地,這裡自從2001起連兩年張國英夫妻陸續仙逝後,國防部屢屢催告「騰空返還」土地,但張家6手足認為1971年房子是自家老爸蓋的,縱使民事判決「拆屋還地」了,國防部也該補償地上物價金,然國防部可不甩張家請求,張家二兒子、前亞洲通董事長張中生氣得告上行政法院,目前最高行政法院終局駁回,張中生仍忿忿不平,矢言再審討公道。 張家友人批評,關鍵爭點「軍事機關同意劃撥在營公地供軍人自費建築眷舍使用的公文書」到底算不算行政處分,收案的最高行第二庭其實也沒很篤定,便「傳閱」其他庭詢問書面意見,「大家都當副知公文點過去」,根本沒空管別庭的事情,卻被認為「其他庭都支持本庭看法」,簡直忽視時任司法院長許宗力力推的「大法庭制度」,讓此案錯過會議中以多數決甚至共識決統一法律見解的機會實在可惜,未來聲請再審時一定會爭執!地政士蔡岳臻(圖)提醒軍宅買賣務必先調閱最新地籍謄本搞清楚土地狀況。(圖/趙世勳攝) 非本案地政士蔡岳臻則細看判決書後吐槽,張中生一票兄弟姊妹6人,卻沒有人把握媽媽過世後的「眷戶承接期」,無奈「過了這村沒這店」,只要錯過承接期,現在實務上多數眷舍會被視為國家出地「借」給你蓋房的民事「使用借貸關係」,而且那塊地肥到流油,國防部抓到「小辮子」當然要拿回土地。 蔡岳臻解說,政戰局主張只是暫時出借土地,且1971年出借時不可能詳細約定借用人(張國英)蓋房成本如何計價與返還賠償,因此即使張國英繼承人有「建物所有權」不必爭執,但物權分離可是大前提,張家土地「騰空返還」國防部也是必須,活脫脫就是「有借有還」的民事行為,若要去行政法院進行公法請求當然被駁回,只是瘦了荷包又平添沮喪。「信義安和」捷運站附近有不少上將眷舍遺址,如今僅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圖)眷舍改建完成,其他地方都更可說多還在渾沌之中。(圖/翻攝自信義房屋官網)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則直言,10年來受惠於政府積極推動老屋重建,張國英故居所在的大安區不乏公私部門整合都更案,像2月就有通化安和公辦都更案順利招商,未來將開發為地上23樓、總銷新台幣137億元的嶄新大樓,因此區段發展的前景可期,官方對活化土地資產的態度當然也相對積極。 陳定中評估,若這處位於「住三」分區的國防部的老舊眷舍能與一旁軍宅眷戶整併順利活化改建,除了可進一步改善區段的環境質感,未來公辦都更後無論改建為軍宅社區或商業街廓都大有可為「單價200萬元只是地板」,但他也提醒軍宅不是等閒之輩能買,入手前一定要注意。 蔡岳臻也對軍宅進一步示警指出,一般軍宅眷村改建有5年「閉鎖期」,買賣者都別忘了去看清地籍謄本上頭「其他登記事項」禁止移轉期一看就現形。他還說,鎖定5年內「急售」國宅者雖然有機會超低價買到好物件,但別忘了與賣家做「預告登記」時「附解除條款」特別約定事項必須細緻明確。 蔡岳臻舉例,假設一處「閉鎖期」軍宅眷舍要以500萬元約定賣出,賣家先拿走了100萬元,最後跑路了房子沒能移轉,雖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可以拍賣不動產索討債務,但這種財務槓桿崩潰的賣家「才不會只找你借錢」,若簽訂「預告登記」時沒先看清楚最新謄本,說不定房子早已被抵押,那麼預告登記也是「白搭」,因此買賣軍宅「先看謄本再說」。 近年轉趨低調的張中生則透過律師黃本仁婉拒受訪,直指若「再審」塵埃落定後,才會考慮對外吐露心聲。 而國防部對此在截稿前則未有回應。
賴清德彈劾案未過關 民進黨批傅黃體制挾國會掀鬧劇
立法院今(19)日針對由藍白聯手主導的總統賴清德彈劾案進行投票表決,最終因未達法定門檻,以失敗收場。對此,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痛批,這場明知跨不過憲政門檻、註定無法成立的彈劾案,根本是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與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為了政治利益聯手上演的「打假球」政治作秀,不僅嚴重浪費社會關注與資源,更加劇社會對立、阻礙國家前進。林楚茵指出,在「傅黃體制」把持下,國民黨立委全被綁架、民眾黨立委自甘成為被摸頭的「小藍」。過去兩年,大藍小藍根本不在乎國家正常運作,接二連三踐踏正當議事程序。利用席次優勢,強推包括《國會相關法案》、《憲法訴訟法》及《財政收支劃分法》等高度爭議法案,甚至強行逕付二讀、協商過水、沒收程序討論。在缺乏嚴謹審議下,頻頻出現數字算錯、條文寫錯的荒謬情況。林楚茵更揭露,因為在野黨沒收討論,至今藍白在程序委員會阻擋國安法案交付審查,已累計近900次。林楚茵表示,藍白陣營不僅破壞立法程序,更惡意拖延預算審查。去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遭藍白亂刪、亂凍;今年度總預算更一路被拖延八個月,直到最近才交付審查。眼看一年都快過了一半,明年度的總預算又即將提出,兩份預算書面臨撞期風險。民進黨批評,此次彈劾案是「傅黃體制」主導下的政治作秀。(圖/CTWANT攝影組)此外,從司法院大法官、NCC委員、中選會委員、檢察總長到公視董監事等重要人事案,不論提名人選資歷多豐富、社會聲望多崇高,只要不是藍白中意的人選、不附和其干預司法獨立的言論,就一律遭到封殺。國家公器與納稅人權益,儼然成為在野黨政治報復的犧牲品。針對立法院屢次創下「最常會期」記錄,林楚茵質疑,藍白立委一邊不認真開會,一邊又不斷延會,其背後動機是為了利用「會期保護傘」掩護涉嫌犯罪、正被檢調偵辦的高金素梅、顏寬恒、鄭天財、陳超明等自家立委,刻意避免被羈押。「傅黃體制」破壞國會議事、傷害民主憲政體制的惡行斑斑可考,竟還有臉譴責並彈劾賴總統。林楚茵強調,這場明知不會通過的彈劾案,代價是拖延了民生預算、阻礙了國家防衛、杯葛了政府人事,最終被犧牲的是全體人民的福祉。她更痛批,國民黨立委葛如鈞,竟將「7成民眾使用免費AI工具」列為彈劾賴總統的理由之一,彈劾內容荒謬至極,完全就是「為亂而亂」的政治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