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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阻詐全年攔2421件 金額破新台幣15億元年增13%
台中市公布年度阻詐成果,2025年1月至12月成功攔阻詐欺案件2,421件,攔阻金額超過15億元,較2024年同期增加13%。市長盧秀燕在治安會報與公安會報聯合會議中,頒發感謝狀給成功阻詐的金融機構人員、地政人員及員警,肯定第一線人員的防詐努力。盧秀燕表示,市府警政單位與各局處、金融機構長期密切合作,逐步建立跨機關防詐聯防網絡,也感謝銀行、超商與民間團體配合協助打詐。她指出,春節期間仍有公務同仁輪值守護市民安全,接下來元宵節與開學季等活動陸續展開,市府將持續推動治安與公安守護工作,「馬上安全」春節酒測專案也同步執行,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與相關規定。警察局指出,金融與地政單位在阻詐行動中發揮關鍵角色。其中,國泰世華商業銀行114年下半年攔阻詐騙金額達新台幣1億4,030萬元;雅潭地政事務所一名課員在受理不動產設定業務時,察覺資金用途與還款條件異常,立即通報警方,成功攔阻新台幣460萬元詐騙款項,避免民眾蒙受重大損失。此外,今(2026)年1月上路的「詐欺犯罪防制條例」也強化相關刑責與通報機制。新法針對造成新台幣百萬元以上損害,或利用未成年人、80歲以上長者及非本國籍人士從事詐欺行為者,加重刑責,同時強化警示帳戶與跨業聯防制度,盼降低民眾財產損失並強化被害人保障。
川普政府解職逾百位移民法官!33名新人選大多具軍方背景
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在解雇或迫使超過100名移民法官離職後,又新聘了33名新的移民法官,其中包括27名臨時法官(可服務最長6個月)。其中新任永久法官中,有一半具備軍事背景;而所有臨時法官則百分之百擁有軍事背景。據《路透社》報導,川普(Donald Trump)政府如今正透過尋找新的招聘對象,讓他們擔任所謂的「遣返法官」(deportation judges)。司法部轄下的「移民審查執行辦公室」(Executive Office for Immigration Review,EOIR)表示,這批新任移民法官於美東時間5日宣誓就職。此前,司法部已於10月聘任36名移民法官,其中包括25名臨時法官。上述聘任行動發生在數月的人力裁減之後。這批新法官將分別在亞利桑那州、加州、科羅拉多州、佛州、喬治亞州、伊利諾伊州、路易斯安那州、馬里蘭州、麻州、內布拉斯加州、紐約州、德州、猶他州、維吉尼亞州以及華盛頓州的移民法院任職。司法部發言人表示:「在拜登(Biden)政府4年的招聘做法削弱移民法院的公信力與中立性之後,本司法部持續恢復我國移民體系的完整性,並自豪地歡迎這些優秀的移民法官,加入我們保護國家安全與公共安全的使命。」據悉,新任永久法官中,有一半具備軍事背景;而所有臨時法官則百分之百擁有軍事背景。此前,五角大廈(Pentagon)曾在去年9月表示,在美國國防部(U.S. Defense Department)任職、由國防部長赫格塞斯(Pete Hegseth)領導的軍職與文職律師,將暫時擔任移民法官。根據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AILA)指出,自川普總統於2025年1月重返白宮以來,在約700名移民法官中,已有超過100人遭解雇或被迫離職。該組織表示,此舉削弱了可處理案件激增的法官人數,而此時政府正加強逮捕與遣返行動。根據專注於美國移民法律服務的科技非營利組織「Mobile Pathways」所提供的數據,截至去年12月31日,移民法院面臨約320萬件積壓案件。在川普政府任內,數以千計過去原本可獲准保釋的移民,如今被納入強制拘留範圍。原因是「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於9月發布裁決,重新詮釋了1項關鍵法條;然而,數百名聯邦法院法官已裁定該詮釋方式錯誤。此外,川普政府計畫於6日公布1項「快軌」(fast-track)規則,將個人對移民法官裁決提出上訴的期限縮短至10天,並讓上訴委員會更容易駁回上訴。
NCC稱《衛廣法》三讀中天不適用 鄭正鈐:偷換法律概念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主管機關駁回換照申請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在行政爭訟程序終結前,仍得依原執照繼續於原頻道行使權利,意味著中天新聞關台5年後有望重回52台。不過,NCC稱沒有回溯條款,所以仍在訴訟中的中天案不適用。對此,國民黨立委鄭正鈐今(31)日表示,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指出,立法院三讀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這是我國新聞自由保障制度的重要補強。然而,NCC 竟在第一時間以「無回溯條款」為由,宣告中天案不適用。這樣的說法,是在偷換法律概念,刻意迴避行政法上明確的「從新從優」適用原則,混淆社會視聽。鄭正鈐說明,根據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8 條 規定的「從新從優原則」,許可案件在程序未終結前,原則適用新法;若舊法更有利且新法未禁止,仍應從優保障當事人。鄭正鈐表示,中天新聞台換照案目前正處於「高等行政法院更審中」,救濟程序尚未終結。只要案件仍在司法審理中,就是法律意義下的「現在進行式」。NCC若仍企圖以既成事實排除新法適用,無異於以行政解釋凌駕法律保障,這不是依法行政,而是政治性處分。鄭正鈐說,過去 NCC 最令人詬病之處,在於濫用行政強制力,在司法最終判決前即粗暴拔照、關台。這種「先處決、後審判」的惡劣作法,導致即便媒體日後勝訴,頻位與權益也早已遭到不可逆的損害。鄭正鈐指出,此次修法第 19 條的核心精神,就是為了確保「救濟實質化」。明定行政爭訟終結前,業者得依原執照繼續營運,正是要防止行政機關利用「行政拖延」達成「實質封殺」的操作空間。針對 NCC 質疑「沒執照如何營運」,鄭正鈐批,這完全是倒果為因。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本身就是最明確的制度授權。當法律明定訴訟期間媒體得繼續經營時,NCC 的職責是依法發給臨時執照,而不是反過來以技術性理由,否定法律效力。鄭正鈐說,至於「頻道位置難回復」的說法,更是選擇性無能。NCC 過去可以一紙公文讓中天52台消失,如今法律明定主管機關負有回復義務,卻又推諉卸責?不能只會關台,不會負責。行政機關的任務是「執行法律」,而不是「編造理由拒絕法律」。
強化兒少保護、落實憲法精神 行政院院會通過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務部今(29)日表示,為擴大保護性侵害犯罪未成年人被害人之訴訟權利、兼顧法秩序安定性;同時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5號判決意旨;並考量社會變遷需求,通盤檢討偽造文書罪章及保安處分章,法務部多次召開刑法研修會議,廣納審檢辯學及機關代表意見,擬具《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至為重視,召開多次審查會議,聽取各機關意見及凝聚跨部會共識,於今日院會討論通過,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指出,相關修正重點如下,增訂延長兒少性侵害犯罪被害人之追訴權時效(刑法第80條第3項修正條文)及從新規定(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第2項修正條文)鑑於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於案發時因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無法充分理解法律上之權利,故追訴權時效應有特別規定。修正條文明定於被害人滿20歲以前不算入追訴權期間,並配合修正刑法施行法,就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之情形,亦適用新法規定,以充分保障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法務部續指,增訂刑中監護制度,刪除感化教育及強制工作規定(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及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5修正條文)。為強化社會安全網,增訂「刑中監護」制度,賦予檢察官得視個案情形,於假釋期間對受處分人施以監護,確保其獲得及時治療與必要保護。配合此新制,明定修法前已裁定監護但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者之適用原則,以利制度順利銜接與落實。此外,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意旨,刪除刑法感化教育與強制工作相關規定,感化教育另由專法加以規範,使兒少處遇機制更符合法治與人權保障原則。刪除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及修正偽(變)造公文書罪刑度(刑法第211條修正條文)。法務部說,考量特種文書之重要性並不亞於一般公私文書,殊無適用較低刑度處罰之必要,爰刪除刑法第212條規定,回歸適用一般公私文書之規定。又為避免個案情輕法重,刪除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法定刑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下限規定,以利法院妥適量刑。修正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宣告刑法第140條侮辱職務罪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並指明侮辱公務員罪需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之範圍內,始成立犯罪,故配合上開判決意旨修正,以衡平言論自由與公權力之行使。修正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之要件及刑度(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及第313條第1項修正條文,並增訂第313條之1),法務部說明,鑑於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深偽技術等特定犯罪手段犯本章之罪者,侵害人民之名譽及信用甚鉅,新增加重處罰規定,以遏止是類犯罪。另提高公然侮辱、誹謗等罪之罰金刑刑度,以符合比例原則及罪責相當原則。法務部強調,本次修法攸關性侵害犯罪未成年被害人之訴訟權利、社會安全網之健全,及回應憲法判決意旨,以維護人民權益。將持續配合後續法案審議作業,期能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遺贈稅法大翻修!告別「拿上億房的不繳稅」 沒拿的扛龐大遺產稅荒謬
2026年1月22日,財政部依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正式預告「遺產及贈與稅法」(下稱本法)修正草案。在眾多修正條文中,影響層面最廣、最直接衝擊家族財產分配公平性的,莫過於本法第6條關於「納稅義務人」的修正 。過去,坊間常流傳「生前兩年趕快過戶再辦拋棄繼承」的操作手法,導致許多家族在長輩過世後,發生拿走上億房產的大哥不用繳稅,只分到剩餘遺產的小弟卻要背負比繼承還多的遺產稅的荒謬現象。此次修法正是為了矯正此一長期的法制漏洞。壹、 修正緣起:憲法法庭對「擬制遺產」稅負不公的糾正依照本法現行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給配偶、子女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須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當時設計這條法律的初衷,是為了防止臨終前的避稅行為,基本上並無問題。然而,這筆財產雖然被「拉回來」計算遺產稅,但它在民法事實上已經是受贈人(例如大兒子)的財產,並非全體繼承人(其他兄弟姊妹)公同共有的遺產。在現行法架構下,大兒子受贈之後再去辦拋棄繼承,國稅局可能就會對其他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追稅,形成沒拿到生前贈與的繼承人被迫去繳納「別人拿走的財產」所產生的稅。所以憲法法庭認為這侵害了其他繼承人的財產權,判定違憲 。貳、 草案第6條修正解析:三大核心變革為回應憲法判決,財政部本次修正第6條,建立了權責分明的納稅架構:一、 確立「誰拿錢、誰繳稅」的個別責任制這是本次修法的核心。新法明確增訂:針對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之財產(特定親屬受贈財產),依第15條規定併入遺產總額課稅者,是以「各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這意味著,未來國稅局在核定遺產稅時,會將稅單「拆解」。屬於生前贈與部分的稅額,不論受贈人是否拋棄繼承、喪失繼承權或非屬法定繼承人,稽徵機關均會對受贈人發單課稅,受贈人以後就不能再躲在全體繼承人背後享受免稅空間。二、 稅額計算與責任上限的明確化新法規定,受贈人應負擔的遺產稅額,是「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計算 。【試算範例】 父親過世,遺留現金1,000萬元(由弟弟繼承)。父親死亡前1年贈與哥哥價值4,000萬元的股票(擬制遺產)。遺產總額: 5,000萬元。假設應納遺產稅額: 500萬元。哥哥責任: 佔總額 4/5,故哥哥需單獨負責 400萬元稅金。弟弟責任: 佔總額 1/5,故弟弟(及其他繼承人)負責 100萬元稅金。此外,修法也定明受贈人「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這雖然是保障受贈人不用拿自己原本的財產出來貼補,但實務上,生前贈與通常價值不菲,受贈財產的價值通常遠高於稅額,此限制對國稅局徵稅影響不大,主要是法理上的宣示界定。三、 遺囑執行人角色轉型與除名現行法將遺囑執行人列為第一順位納稅義務人,這導致許多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不敢輕易擔任此職,深怕惹稅上身。修正草案刪除了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的規定,將其定位調整為「代為辦理申報、繳納及申請復查」的代理人角色。這將有助於未來遺囑信託與專業遺產管理的推動。參、 對長輩資產規劃的衝擊與建議面對第6條的修正,長輩在進行資產傳承時,思維必須從「如何少繳稅」轉向「如何公平繳稅」以及「預留繳稅現金」。以下是給予高資產人士的三項規劃建議:建議一:重新審視「死亡前兩年」的贈與策略過去許多長輩在身體出現狀況時,就會開始規劃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子女(例如長孫或長子)。在新法架構下,這種做法將對受贈人產生資金壓力。例如父親在過世前一年,就將豪宅贈與給某個兒子,但這個兒子身上可能沒有足夠現金,未來他在面對那張鉅額的「個人專屬遺產稅單」時,可能會陷入「有房但沒錢繳稅」的窘境。策略: 若要進行生前贈與,必須同步考量受贈人的現金流能力。若受贈人資金不足,長輩可能需要搭配贈與現金,或是透過保險規劃預留稅源。建議二:善用「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新紅利本次修法雖然第6條加重了受贈人的責任,但第17條之1卻給了配偶大紅利——死亡前2年贈與配偶的財產,可以列入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視為現存財產)。策略: 對於夫妻財產懸殊的家庭,長輩(財產多的一方)在生前將財產贈與給配偶,現在變得更有利。因為這筆財產本身雖不課贈與稅(夫妻贈與免稅),且死後仍會被視為遺產課稅,但因為可以被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因此實質遺產稅負可能會大幅降低。這是未來新法下極具價值的節稅方法,值得重新計算規劃。建議三:遺囑執行人的指定將更為順暢過去長輩想找律師或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當遺囑執行人,但律師或會計師常因稅務責任而婉拒。新法修正後,遺囑執行人責任單純化。策略: 建議長輩積極善用遺囑執行人制度。特別是在子女眾多、資產複雜的家族,指定一位公正的專業人士(律師或會計師)擔任執行人,由其代為統籌申報、協調各繼承人與受贈人的稅額分擔,能有效避免子女在靈堂前為了「誰該繳多少稅」而反目成仇。肆、 結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的修正,標誌著台灣遺產稅制從「家族連坐」走向「權責分明」的新里程碑,這不只是一條法律的變更,更是提醒我們在做資產傳承規劃時,不應只在乎節稅,更要在乎「公平」與「可行性」。「愛他,就不要給他負擔。」在將資產交給子女的同時,請務必確認這份禮物附帶的稅務責任,是他們承接得起的重量。趁著草案預告期間,儘早諮詢專業稅務顧問,重新檢視您的資產配置與遺囑內容,是守護家族和諧的當務之急。台灣遺囑協會舉辦公益講座主題「預立遺囑 圓滿人生」,今(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上午10點至12點;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00號B1(信義房屋大樓信義學堂,請從松智路口進入),預出席者,可請至協會官網報名。點我報名。
玉山金併三商壽ISS力挺 23日股臨會討論換股
玉山金控(2884)與三商美邦人壽(2867)將於23日同步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換股合併案。玉山金2025年全年獲利342.9億元,創歷年最高,年增逾3成,補齊壽險拼圖後,金控版圖將更完善。國際權威投票代理機構 ISS(Institutional Shareholder Services)於 2026年 1月 8日正式出具評估報告,本案核心價值在於商業模式的升級,明確建議股東對相關議案投下贊成票。玉山金規劃交易採全數換股方式,取得三商壽所有股權,擬以每0.2486股玉山金換發1股三商壽股票。股份轉換案完成後,三商壽將成為玉山金百分之百持股的子公司。併購案股臨會若超過三分之二出席須二分之一同意;不到三分之二出席則須三分之二同意,通過後將送件主管機關審核完成後,三商壽9.1萬名股東將持有約8.31%的玉山金股權。為完善金控版圖,玉山金近來併購腳步積極,保德信投信於去年7月併入玉山金,並更名為玉山投信,全年獲利成長超過20%,創該公司近年來獲利最高。看好台灣保險業新法規接軌國際,玉山金決定併購三商壽,透過金控、銀行、保險、證券、投信完整金融版圖的商品與服務。玉山金將以銀行為核心主體,透過完整的海內外布局與資源整合,帶動各項跨境業務成長,今年將在日本、印度、北美等地完成新的營業據點籌設,讓國際布局更完整。
台東財力評等躍為1級藏隱憂 劉櫂豪籲別罰好學生:該檢討分級計算法
前民進黨立委劉櫂豪今(14)日表示,台東縣因為新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通過後,2026年度歲入大幅增加了新台幣約130億元,卻因此被中央評定為「第一級財力」大砍來自中央的計畫型補助比例,簡直是「加薪2,000但辦公室文具水電通通改由員工自理」,他呼籲該檢討財力分級的計算方法,不然只是「懲罰好學生」。台東縣籍前立委劉櫂豪(圖中)認為檢討財力評等方式才能釜底抽薪解決各縣市財力評等失衡問題。(圖/翻攝自劉櫂豪臉書)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近期公告,台東縣自今年起,財力級次由原先最末位的「第五級」一口氣連跳四級躍升為「第一級」,這可是與台北市、新竹市及新竹縣並列。主計總處官員介紹,主要是因為新版《財劃法》納入「土地面積」作為分配指標,而台東縣土地面積是全國第三,因此在分配公式優勢下,獲配到的統籌分配稅款大增220%,納入中央注資的統籌分配款後台東縣自有財源比率高達104.39%是全國縣市第四名,帳面上堪稱「財力雄厚」。台東縣政府示警若未來各項建設地方需扛的經費比例提高,可能排擠鄉村基礎建設預算。(示意圖/趙世勳攝)但回到第一線地方卻直喊吃不消,台東縣政府從縣長饒慶鈴以降大喊救命,直指台東產業稅收並未實質增長,卻因分配公式調整就被列為「有錢縣市」,就是拿「失真的評鑑」在懲罰財政努力者,因為辦理中央各項專案計畫時,台東須負擔最高比例的自籌款,確實有可能排擠平常由縣府或公所支應的偏鄉建設預算。 縣籍前立委劉櫂豪也坦言,這樣搞就像「老闆對員工加薪1千元,但宣布以後辦公的文具要自己買一樣」很荒謬,但地方也不可能為了反對財力升級而退還增加的統籌分配稅款,實在為難。劉櫂豪續指,站在台東的立場,為了分配正義當然要爭取增加統籌分配稅款,但釜底抽薪也應要求檢討財力分級的計算方法,長期看來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事權劃分與財政分配更是該修法或明訂新法取得均衡點。劉櫂豪強調,地方政府財力被評定一級並不是朝野陣營政治角力問題,若國民黨籍民代搞成「中央欺負台東人」是大可不必,因為無助問題的解決,因從制度面不卑不亢著手,把巍峨都蘭山的氣勢與自信拿出來,短期協調爭取、長期修法健全。
忽視父母就扣薪?印度擬推新法規 最高扣15%轉給爸媽
印度南部特倫甘納邦(Telangana)政府計劃推動一項新法案,針對忽視年邁父母的公務員,未來將可依法扣薪,並將款項直接轉入父母帳戶。此舉引發當地社會廣泛關注,並被視為一項重視家庭責任與人道關懷的政策突破。根據《NDTV》報導,特倫甘納邦首席部長雷萬特雷迪(Revanth Reddy)於1月13日表示,當前社會上仍有部分長者遭子女疏於照顧,政府將於下個預算會期提出相關法案,預計針對怠忽照護責任的政府員工扣除10%至15%薪資,並直接匯款至年長父母的銀行帳戶。「不照顧父母,就是沒有盡到對社會的基本責任。」雷迪強調,這項政策本質上是為了保障長者能夠在晚年擁有尊嚴。此外,特倫甘納政府亦計劃設立專為長者服務的日照中心,命名為「Pranaam」,以提供日間照護與休憩空間。雷迪表示,凡由長輩提出的投訴將獲嚴肅處理,並依法採取相應行動。除了高齡政策,雷迪亦宣布將在地方自治體選舉中,為跨性別族群保留代表席次。他表示,未來每個市政機關將設有一席「增選委員」(co-option member)名額,專屬保障跨性別者的參政空間,藉此實踐包容與公平的治理目標。「我們的目標是打造一個有愛與正義的特倫甘納,確保每一位人民都不被遺落。」雷迪表示,政府也將於預算會期公布全邦健保政策,提供全體民眾完善的醫療照護服務。未來特倫甘納政府員工若怠忽照顧年邁父母,恐面臨10%至15%薪資扣除的懲處。(圖/翻攝自X,@ndtv)
泰國收緊大麻政策!2025年逾七千家店歇業 未來僅限醫療用途
泰國公共衛生部於1月5日證實,隨著內閣通過新版大麻管理法規,2025年已有超過7000家大麻商店因無法符合新制而選擇停業。新法要求,未來大麻僅能在醫療用途下,由醫師開立處方後合法取得,顯示泰國對大麻產業的管理方向轉趨嚴格。泰國街頭原本林立的大麻商店,隨新法上路已有大批業者關閉歇業。根據《The Thaiger》報導,公共衛生部長帕塔納.蓬帕(Pattana Promphat)指出,新頒布的部長級法規草案已獲內閣核准,將全面取代自2016年施行、已不符現況的舊有規定。新法涵蓋大麻作為「受管制草藥」的研究、出口、販售與加工流程,並強調需以「保護消費者安全、減少對社區影響」為主要目標。泰國政府自2025年起實施嚴格管制政策,未來僅醫師開立處方方可合法取得大麻。帕塔納表示,舊制度未能有效反映目前市場實際狀況,尤其對於商業用途的大麻缺乏足夠監管力道。新規上路後,僅有醫療機構、藥局、草藥專賣店與傳統療法場所等指定單位,才能販售大麻,且須有醫師開立處方,再由合格專業人員配藥。政府強調,目前泰國醫療人力資源充足,足以支撐此一制度的運作。根據新規範,現有持有效執照的業者可營業至證照到期,但新申請與續照案件皆需依新制度辦理。對於市場大量業者退場的現象,官方坦言,營運模式確實需做出調整,但強調患者的醫療用藥權益不會受到影響。截至2025年12月28日,泰國全國共有1萬8433家大麻商店,其中8636家在當年執照到期,但僅1339家提出續照申請,約占15.5%。最終有多達7297家業者選擇退出市場,顯示業界對新制度的適應不易。現仍營運中的商店數為1萬1136家。衛生部進一步指出,2026年預計將有4587家店家執照到期,2027年則有5210家。未來是否會有更多店家退出市場,仍視續照意願與調整能力而定。
俄中合作加劇安全威脅 芬蘭2026年起後備役年齡延至65歲
芬蘭國防部長哈卡寧(Antti Häkkänen)今年11月才表示,中國資助俄羅斯戰爭行動,已加劇歐洲安全威脅。哈卡寧透露,明(2026)年1月1日起芬蘭的後備役年齡上限提高至65歲,以因應鄰國俄羅斯帶來的任何威脅。綜合外媒報導,芬蘭國防部長哈卡寧表示,政府強化國防體系有新措施,明年起將後備役年齡從60歲調整至65歲,因應俄中合作帶來的安全威脅。這項改革待總統正式簽署後,明年1月1日生效,預計未來5年內能增加約12.5萬名後備軍人,哈卡寧在聲明中提到,「2031年芬蘭的後備軍人總數量將達到約100萬人」。根據規定,凡在新法生效時仍具兵役義務身分者,無論其軍階為何,均將被納入後備體系至年滿65歲當年度年底為止。目前芬蘭後備軍人的年齡上限,基層士兵為50歲,軍官及士官則為60歲,未來將全面一致調高。芬蘭國防部指出,這項調整將賦予國防軍與邊防警衛隊更大的彈性,可在非常狀態或緊急情況下,不分軍階,將具備專業能力的人才配置於關鍵任務崗位,進一步提升國家整體應變能力。而哈卡寧強調,這項改革結合其他強化國防的措施,對內是提升戰備實力,對外則傳達芬蘭「現在與未來都將嚴肅看待自身安全」的明確訊號。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所訂的65歲年齡上限,僅適用於依法負有兵役義務者;至於軍階達上校、准將或更高階的軍官,仍將維持現行制度,只要身體狀況符合服役標準,便可繼續列入後備名冊。此外,未來被徵召參加複訓的,仍僅限於具備戰時編制任務的後備軍人。在自願性國防參與方面,芬蘭法律並未設置最高年齡限制,顯示官方也鼓勵民眾依自身能力投入國防相關活動。整體而言,這項制度改革不僅反映芬蘭對安全局勢的高度警覺,也展現其長期經營全民防衛體系的政策方向,對同樣重視國防韌性的台灣而言,具有一定的觀察與借鏡意義。芬蘭與俄羅斯接壤1340公里,在2023年4月俄羅斯入侵烏克蘭1年多後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結束長達數十年的軍事不結盟狀態,為加強防務合作,因應未來威脅。
不可以色色!陸新規上路「傳送淫穢訊息」恐關15天 網驚:聊天內容被看光
大陸對網路內容監管再度加嚴!有部分民眾與好友聊天時,可能順手轉發不雅文字或影片,過去被認為只是私人的事情,但大陸明年元旦新規上路,只要傳送或轉發淫穢資訊,就算是與朋友間私傳都觸法,恐被關15天和罰金;消息曝光,廣大網友最震撼的是,新規上路也意味著自己與其他人聊天的內容早被看光。綜合陸媒報導,大陸當局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於2026年1月1日正式上路,明確規定只要透過資訊網路、電話或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資訊,即便僅限朋友間私下傳送,也可能觸法,最高可處15日拘留並併罰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350元),引發輿論高度關注。新法第80條大幅提高處罰標準,將最高罰款金額由原本的人民幣3000元(約新台幣13430元)上調至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350元);即便情節較輕,罰款下限也從500元提高至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480元)以上、3000元以下。相關單位指出,此舉是為了補足過往法律規範的灰色地帶,強化網路空間的法治管理。值得注意的是,新法特別強調未成年保護。若所傳播的淫穢內容涉及未成年人,將依法從重處罰,顯示官方對相關議題採取零容忍態度。在適用範圍上,新法刪除過去對「傳播場景」的限制,明定無論是在大型群組、私人群聊,甚至一對一訊息,只要構成「傳播行為」且查證屬實,公安機關皆可依法啟動行政處罰程序。這也意味著,私人聊天不再被視為法律的灰色空間。司法實務上,刑事立案標準也同步明確。若利用網路建立主要用於散布淫穢電子資訊的群組,成員達30人以上,或造成嚴重後果,群組建立者、管理者及主要散布者,皆可能以「傳播淫穢物品罪」論處,即便未涉及牟利,也難以免責。實際案例已陸續出現,不久前廣東惠州一名男子因向微信好友轉傳54支淫穢影片遭判刑;另外,清遠佛岡也有民眾僅向7名好友傳送百餘支相關影片,同樣面臨刑責。相關消息在網路上引發熱議,有人質疑規範過嚴,也有網友擔憂私人通訊隱私空間進一步縮減,驚呼「與朋友聊天內容全被看光」。
15死攻擊震撼雪梨!跨年全面升級維安 控槍與禁蒙面新法上路
澳洲雪梨是全球知名的跨年觀光熱點,每年吸引數百萬人共襄盛舉。然而在邦迪海灘(Bondi Beach)日前發生致命槍擊事件、造成15人死亡後,公共安全疑慮升高,引發國內外高度關注。面對年底人潮壓力,新南威爾斯州政府已全面升級維安部署,同時也宣布將推動全澳最嚴格的槍枝與示威法案,試圖回應民眾對恐攻與暴力事件的憂慮。雪梨每年吸引上百萬人跨年觀賞煙火,當局今年在邦迪攻擊後全面加強維安。綜合澳洲媒體報導,雪梨市政府已在馬丁廣場等人潮熱點部署混凝土護欄,警方也強化街頭警力與反恐監控。根據估計,跨年夜預計吸引超過百萬人湧入雪梨港觀賞煙火秀。新州警方指出:「我們的維安部署是強而有力的,必要時將啟動額外應變機制,確保民眾安全。」邦迪攻擊案震撼全澳洲,新南威爾斯警方全面升級跨年維安部署,強化反恐與人潮管制。與此同時,州議會預計將加速通過《2025年恐怖主義與其他法案修正案》,內容包括嚴格限制個人槍枝擁有量,一般持槍者最多不得超過四支,農民與運動射擊者則設上限為十支;彈匣容量也將限制在5至10發之間,並將持槍證有效期限從五年縮短為兩年。此外,警方未來將可在示威現場主動要求群眾摘除蒙面物品,即使無重大犯罪行為也可執行。新法還將禁止展示恐怖主義象徵、限制煽動暴力的言論,其中包括調查「全球化起義(Globalise the Intifada)」等具爭議標語。雪梨市政府於馬丁廣場等地設置混凝土護欄,防範車輛衝撞等潛在威脅。新南威爾斯州長明斯(Chris Minns)強調:「這些法律改革是保護社會、打擊仇恨與暴力的必要手段。」他指出,政府將撥出與聯邦共組的三億澳元預算,用於全州槍枝回購計畫。不過,這套法案也引發多方反彈。反對黨領袖斯隆(Kellie Sloane)儘管表達跨黨合作意願,仍批評政府倉促立法,應與各界充分溝通。國家黨(The Nationals)更表態反對,指責草案忽視偏鄉地區需求,並無助解決仇恨根源。包括巴勒斯坦行動組織、猶太社群與民權團體則針對示威限制條文提出強烈批評,質疑恐侵害集會與言論自由。民權組織已表示正評估是否提出違憲訴訟。州政府呼籲民眾提高警覺,若發現任何可疑狀況,應立即通報國家安全專線1800 1234 00,或撥打000報警。州長則重申:「我們決不容許仇恨報復破壞社會秩序,新南威爾斯必須維持一個所有人都能安全生活的地方。」
《外送專法》恐讓外送費漲20元? Uber Eats發公開信:營運需要調整
立法院4日初審通過《外送專法》草案引發討論。Uber Eats台灣總經理李佳穎今(19)日向用戶發出公開信,指出專法對「疊單」定義的落差,可能讓外送效率下降,若取消疊單機制,外送費可能因此增加至少20元,未來Uber Eats的營運方式也可能需要調整。針對近期立法院審議中的《外送專法》,Uber執行長庫斯洛沙希(Dara Khosrowshahi)日前訪台時直言,若疊單機制受限,外送效率會降低,消費者每筆訂單可能要多付出約20元。對此,Uber Eats台灣總經理李佳穎也在19日首度對用戶發出公開信,表示Uber Eats自2016年進入台灣,明年將邁入第十年,台灣已成為全球重要市場。李佳穎指出,儘管專法並未禁止平台採行「疊單」,卻因為定義的落差,會導致疊單可以帶來的效率與效益消失,平台失去繼續疊單的誘因,原本因疊單而被「節省」掉、看不見的成本,因而浮現出來,進而得讓平台、消費者、外送合作夥伴與商家合作夥伴在新的制度下,共同承擔。李佳穎解釋,疊單是多年營運經驗下的創意做法,能讓外送員在順路情況下完成多筆訂單,提高效率,也可透過效率的增加,讓平台有機會推出「附近店家加購免運優惠」的功能,進而降低消費者負擔,而據平台內部統計,疊單幫消費者每單省下至少20元的外送費用,也減少外送員的行駛里程,減少不必要的油電支出、機車損耗,更對節能減碳有所貢獻。李佳穎透露,隨著《外送專法》已完成立法院委員會審議,平台已提前啟動分析與準備,未來幾周將進行用戶意見調查與營運測試,以搜集足夠的資訊,找出對各方來說衝擊最小、最可能接受的新營運模式。不過,李佳穎的公開信也引發爭議。全國外送產業工會隨後發聲明,質疑該信以「科技」、「內部數據」與「效率」為遮羞布,持續為平台的既得利益辯護,平台多次引用內部數據,卻未公開計算方式,以效率為名行「剝削」之實,公然承認隱瞞成本與轉嫁責任,對外送員、店家與消費者造成傷害。工會指出,平台在信中直接承認疊單能省成本,但若法規阻止,平台便可能取消此項做法,這等於明確揭露疊單的目的不是為了提升勞動者福利或消費者體驗,而是以系統化方式剝削外送員、犧牲服務品質。 以下為「Uber Eats 台灣總經理給全體用戶的一封信」全文:您好,我是 Uber Eats 台灣總經理李佳穎,感謝您這些年來與我們並肩前行。這是我第一次寫信給大家,我想藉由這個機會,和大家聊聊平常我不太有機會對外說明的一些想法。Uber Eats 從 2016 年開始在台灣提供外送服務,明年即將邁入第十個年頭。走過產業草創期與疫情,台灣的外送市場已日漸成熟,在 Uber Eats 全球市場中佔有重要的一席之地。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外送產業仰賴平台上的外送合作夥伴、商家合作夥伴及消費者對平台的信任及付出,才有蓬勃發展的可能,沒有你們,Uber Eats 不可能持續為各位在平台上創造佳績。在 Uber,我們相信透過科技能創造跳脫框架的解決方案,為所有平台上的使用者創造價值。舉例來說,消費者希望透過平台以便宜的價格、方便又迅速取得外送;商家合作夥伴希望能透過平台擴大營業範圍,吸引更多原本接觸不到的消費者,同時維持足夠的利潤空間;對外送合作夥伴來說,則希望在彈性自由的前提下,儘可能賺取更多的報酬。我和團隊的工作,便是要透過科技和營運的創新,讓這些其實相互衝突又矛盾的期待,能夠在平台上找到最大公約數。舉例來說,「疊單」便是一個結合科技創新與市場經驗累積的創意解方,也是一個因應台灣不同城市形態所產生的彈性運作機制。過去在台灣營運的經驗告訴我們,若能讓外送合作夥伴在順路的方向上,增加取餐及送餐點,不但能夠增加外送合作夥伴的送單效率,在同樣的時間內完成更多訂單、更容易賺取獎勵,也可透過效率的增加,讓平台有機會推出「附近店家加購免運優惠」的功能,降低消費者付出的成本,提高點餐誘因,進而幫商家合作夥伴創造更多訂單。「疊單」所產生的額外效益,在訂單密集、外送人力相對吃緊的情境下,能有效平衡供需並提升整體外送效率,更容易媒合到外送合作夥伴送餐、進而縮短消費者等餐時間。依據內部統計,「疊單」實際上幫台灣的消費者節省了每單至少 20 元的外送費用,每個月也幫外送合作夥伴減少了總計 3000 萬公里的行駛里程,減少不必要的油電支出、機車損耗,更對節能減碳有所貢獻。最近在立法院推動的《外送專法》,是外送社群推動「提高收入、保障報酬樓地板」訴求的結果。如同執行長 Dara Khosrowshahi 月初來台受訪時提及,Uber 樂見相關討論的展開,也希望能積極參與政策制定的過程。但專法草案中的某些內容,儘管我認為立意良善,但在缺乏廣泛的討論以及對實際營運的理解下,很可能產生預期外的效果。以「疊單」來說,儘管專法並未禁止平台採行此舉,卻因為定義的落差,會導致疊單可以帶來的效率與效益消失,平台自然沒有繼續疊單的誘因,原本因疊單而被「節省」掉、看不見的成本,因而浮現出來,進而得讓平台、消費者、外送合作夥伴與商家合作夥伴在新的制度下,共同承擔。而這只是從第一次正式公聽會到通過委員會審查僅僅花費不到一個月的《外送專法》所可能帶來的潛在衝擊之一。《外送專法》在立法院已經完成委員會的審議,作為平台的經營管理者,我們有責任提早針對專法通過後的新外送時代儘早作出準備,並找出對各方衝擊最小的方式來因應。為了能夠適切、快速地遵守相關法規,我和營運團隊已經啟動了一系列的分析和準備工作,在未來幾個星期內,我們將進行相關的意見調查、營運測試,以搜集足夠的資訊,找出對各方來說衝擊最小、最可能接受的新營運模式。希望您能諒解並協助相關準備工作的進行,您可能會收到:對於專法施行後,營運可能調整方式的調查:瞭解您較能接受或較不能接受的營運方式。在疊單效益消失後,平台因應新變化的測試:為瞭解若平台取消現行疊單作法,實際上可能會對消費者、商家與外送合作夥伴產生什麼樣的效應、其嚴重程度爲何。其他可能營運調整的意見徵詢。面對即將來臨的新外送時代,我承諾會以平台所有參與者的最大利益為最重要的考量,確保未來因應新法案所需要做出的調整,也都能夠在「最大公約數」下推進。做出改變從來都不是一個容易的選擇,謝謝你願意和我們一起,打造下一個十年。
終結親中20年!玻利維亞外匯存底暴跌85% 新總統轉向美國尋求合作
玻利維亞當前正面臨超過20%的通膨壓力,外匯儲備也呈現吃緊。這個擁有「南美洲西藏」之稱的國家,雖蘊藏豐富能源與礦產資源,卻因長期親中政策與內部治理不善,經濟陷入崩潰邊緣,如今新任總統巴斯(Rodrigo Paz Pereira)已明確啟動外交轉向,結束長達近20年的親中路線,轉而尋求與美國建立緊密合作,盼藉由吸引美國投資來穩定外部經濟與開發鋰礦產業。玻利維亞宣布進入經濟與社會緊急狀態,外匯存底暴跌至23億美元,創歷史新低。根據《華爾街日報》與《infobae》報導,能源資源豐富、曾積極參與大陸「一帶一路」倡議的玻利維亞,因長期腐敗與財政管理不善,導致外匯存底從2014年的151億美元(約新台幣4756億元)銳減至2023年的23億美元(約新台幣724億元),縮水幅度高達85%,黃金儲備也由42噸減至22噸,促使政府宣布全國進入「經濟、金融、能源及社會緊急狀態」。現年58歲的保守派總統巴斯於10月上任後,宣告終結近20年的左翼親中路線,改而主張與美國強化合作,降低對中國經濟與技術依賴,特別是自然資源開發方面。巴斯政府已簽署第5503號最高法令,啟動多項經濟振興與社會救援措施。包括將2026年全國最低工資上調至3300玻利維亞披索(約新台幣1萬5000元),較前一年成長20%;同時設立「特殊投資促進與保障制度」,為國內外企業提供長達15年的法律與稅賦穩定條件,保障公平競爭權益。除此之外,當地政府亦將停止燃料補貼政策,以遏止多達三成國產燃料遭走私流向鄰國的情況。此外,針對弱勢族群,政府實施「特別保護與公平計畫」(PEPE),每月發放150玻利維亞披索(約新台幣686元)現金補助,最長為期一年,以減緩民生衝擊。巴斯政府強調,此次改革目標是重建宏觀經濟穩定、吸引生產性投資、提振就業市場,並改善行政效能與財政透明度。外交方面,玻利維亞已明確展開對美靠攏,外交部長阿拉馬約(Fernando Aramayo)近日赴美訪問,與華府洽談參考阿根廷模式的貨幣互換機制,並強調玻利維亞歡迎美方投資鋰礦等關鍵產業。鋰被視為未來電動車與高科技產品的重要金屬,而中國企業目前在玻國鋰礦開採中占據主導地位。阿拉馬約表示,玻國政府將檢討前朝與大陸、俄羅斯企業簽署的資源合作協議,並制定新法規與監管制度,打破中方在鋰礦開發領域的壟斷。他也補充,雖然政策轉向西方,但玻利維亞仍希望維持與中國的正常貿易往來。玻國外交部長阿拉馬約近期訪問美國,推動吸引外資與打破中國在鋰礦領域的壟斷。(圖/翻攝自X,@WSJ)
邦代血案強化仇恨言論法! 澳洲總理嚴懲仇恨布道者與煽動者
澳洲雪梨邦代海灘14日舉行的猶太節(Hanukkah)慶祝活動上發生恐怖槍擊事件後,該案造成15名民眾喪生、數十人受傷,事件被視為受伊斯蘭國(ISIS)極端思想驅動的反猶太襲擊,澳洲總理安東尼‧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宣布政府將推動更嚴格的仇恨言論法律與相關措施,以直接對抗激進言論和仇恨宣傳,並承認在本月邦代海灘(Bondi Beach)槍擊案發生前,政府本可採取更多行動來遏制反猶太情緒的擴散。根據英國《衛報》報導,艾班尼斯表示:「當然本可以做更多」,並承認政府與自身在應對仇恨言論與反猶太主義方面未能充分作為。 另據SBS Australia指出,艾班尼斯政府將採納並推動先前由反猶太主義特使提出的建議,並在未來立法中引入一系列新措施,以強化對煽動仇恨與暴力言論者的追究。根據澳洲政府公布的五項計畫草案,將新增針對宣揚暴力或仇恨的領袖與「仇恨傳教士」的加重罪行,同時提高煽動仇恨或鼓勵暴力的刑事處罰,並將仇恨作為量刑加重因素。政府也將建立機制,列入那些其領袖從事仇恨言論、鼓吹種族仇恨或暴力的組織名單,並擬制定針對嚴重種族誹謗的新聯邦罪名。此外,澳洲內政部長東尼‧伯克(Tony Burke)表示,新法將放寬起訴仇恨言論的門檻,讓司法更容易對煽動分裂與仇恨的個人或團體採取行動。現行法律曾因部分組織「處於法律邊緣」而未能有效制裁,這些新規定旨在填補法律漏洞。不過當地的反對黨領袖蘇珊‧雷(Sussan Ley)則批評艾班尼斯政府未能及早採取行動。她指出,反猶太主義問題自2023年以來持續升高,政府卻未及時回應,呼籲儘快召回國會並在聖誕節前通過相關立法。在仇恨言論議題之外,雷領導的聯盟提出自己的對策,包括撤銷或阻止支持「仇恨活動」的藝術與研究計畫經費、重新提出剝奪參與恐怖活動的雙重國籍者公民權的構想,以及暫停向某些「恐怖地區」人士簽發簽證等措施。 對於相關立法是否需在暑期召回國會辯論,艾班尼斯表示正進行草案撰寫,務求確保能經得起法律挑戰,並希望獲得跨黨派支持。 面對這起被視為澳洲史上最嚴重的恐怖攻擊之一,澳洲官方正進行深刻反思。當地的警方與安全機構已將仇恨言論團體標記在監控名單中,而政府也計畫成立由澳洲教育領袖大衛‧貢斯基(David Gonski)領導的工作小組,專責在教育體系中對抗反猶太主義與偏見傳播。 儘管有人擔心禁止仇恨組織可能刺激社會分裂,並影響言論自由,支持者認為這是必要且迫在眉睫的一步,以防止極端思想進一步蔓延並危及社會安全。澳洲總理艾班尼斯宣布新反仇恨言論法,強調「我們要做更多。」(圖/翻攝自X,@NoticerNews)
澳洲成全球首例! 16歲以下禁用社群媒體正式上路
澳洲自今(10)日起正式成為全球第一個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群平台的國家,TikTok、YouTube、Instagram和臉書(Facebook)等十大平台均被要求從當地時間0時起封鎖未成年用戶,否則最高將面臨4,950萬澳元(約新台幣10.2億元)的巨額罰款。根據《路透社》報導,10大主流平台被澳洲政府要求封鎖未滿16歲的孩童,這項新法雖引發科技巨頭與言論自由倡議者的批評,但仍獲得不少家長與兒童權益團體支持。澳洲政府指出,在禁令實施前,8到15歲族群的社群使用率高達86%。澳洲總理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表示,這一天是「值得家庭驕傲的一天」,也象徵政府有能力面對已超越傳統管制速度的網路危害。艾班尼斯接受媒體採訪時直言,「這是澳洲家庭向大型科技公司奪回掌控權的日子」,雖然科技可以帶來美好,但必須確保人類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就是這項政策的核心。《Sky News Australia》報導指出,艾班尼斯也錄製了一段將於本週在校園播放的影片,鼓勵學生在即將到來的暑假「試著開始一項新運動、學一種新樂器,或是讀那本放在書架上很久的書」。這項政策為澳洲一年來的激烈辯論劃下句點,外界關注是否可能在科技高度滲透生活的情況下真正限制未成年使用者。多國包括丹麥、紐西蘭、馬來西亞等都表示將研究或可能仿效澳洲模式,使澳洲成為全球政府測試年齡限制政策的核心案例。而全球首富、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旗下平台X(原Twitter)成為10家平台中,最後一家宣布配合的企業。X在官網聲明指出:「這不是我們的決定,這是澳洲法律的要求。X會自動移除不符合年齡規定的用戶。」澳洲政府也提到,未來受規範的平台清單,會隨新產品推出及青少年移動使用習慣而調整。平台業者則向澳洲政府回報,將使用「年齡推測」技術,例如分析使用者行為判斷年齡,並輔以自拍估齡、身分證件上傳或連結銀行帳戶等方式進行查核。研究顯示,在社群平台使用時間下降、用戶增長停滯的背景下,這項法律象徵社群產業進入新的結構性停滯時期。平台雖表示未滿16歲族群帶來的廣告收益有限,但警告此禁令會中斷未來用戶的成長管道。然而,有部分青少年則擔心新規會使一些人失去重要的社群支持。一名14歲少女表示,「對酷兒(不同於主流社會的性取向與性別認同統稱)族群或有小眾興趣的人來說,社群平台是找到同伴的唯一方式,禁令可能讓他們更孤立。有些人用社群平台宣洩情緒、尋求協助,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沒問題,但對另一些人可能會讓心理健康更糟。」
長照扣除額增至18萬三讀通過!追溯至今年1/1起 估35萬戶受惠
立法院會今(9)日在朝野無異議下,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將長照特別扣除額從現行的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且預計追溯自今(2025)年1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說,明(2026)年5月報稅即適用新法,預計35萬申報戶受惠。現行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而朝野立委紛紛提案提高長照特別扣除額至18萬元、20萬元、24萬元及36萬元不等。而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日前審查攸關所得稅扣除額的「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財政部表示,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是在2018年修法時新增,已經過一段時間未調整,多數立委提案提高至18萬元,希望就以18萬元為主;以現行條件估算,1年減稅利益約10億元,但因修法後條件放寬,未來實際稅損應該超過10億元。朝野立委最後達共識,初審通過長照扣除額由現行的12萬元提高至18萬元,並自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明年5月報稅適用。
台中廟東美容業者騙學生、坑身障 全國首例!衛生局出手貼消費警訊
台中豐原廟東的怡豫公司美容爭議案件大幅成長,經衛生局裁罰仍未改善,台中市法制局消保官28日會同相關單位前往店家張貼消費警訊,業者於自28日至12月27日不得撕毀,創下全國張貼首例。據統計,申訴案件共有38案,20歲以下占26%。豐原廟東怡豫公司自民國112年下半年與資融公司合作後,因屢次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8條及《台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經衛生局裁罰仍未改善,且美容爭議案件大幅成長。台中豐原廟東的怡豫公司美容爭議案件大幅成長,台中市法制局消保官28日會同相關單位前往店家張貼消費警訊。(圖/台中市府提供)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113年修正公布《台中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首創政府機關可前往業者營業場址張貼消費警訊告示之機制,在新法上路後,怡豫公司違規情節及消費申訴案件有顯著增加之情形,市府消保官及衛生局等單位今上午前往該營業場所張貼消費警訊公告。李善植強調,此為全國張貼首例,業者今起至12月27日不得撕毀、移置、遮蔽或有其他類此行為致一般人無法辨識該公告之行為,希望藉此能體醒消費者慎選店家,謹慎消費。消保官吳冠民表示,怡豫公司常以貼貼紙、填問卷為由將消費者引導進入店面內再推銷商品,卻未依《消保法》規定清楚書面告知此種行銷方式屬於訪問交易,消費者得於7日內行使無條件解除權,經衛生局命限期改善仍未改善後,於113年11月、114年6月裁罰在案,且查法院判決,怡豫公司的類型行銷方式確屬訪問交易,應依法退還價金。但怡豫公司經市府裁罰後仍未改善,市府統計,在新法上路後,市府受理申訴案件共計38案,領有身障手冊消費者計5件,其中赫見中度身障者(腦部受損及行動不便)。20歲以下消費者計10件,占整體申訴案件26%。法制局提到,怡豫公司甚至指導學生謊騙家長以取得資融公司承作無卡分期之情事。經市府審酌案件之消費金額及受害消費者狀況,違規情節實屬重大。法制局指出,怡豫公司有高金額且高爭議消費申訴案件,主要因與「第一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獲得金流,使業者可透過無卡分期獲大額消費金額,向消費者推銷遠超過自身財力的消費。
香港惡火94死!宏福苑包商「競標價比對手貴6億」仍得標 多次違規紀錄被挖出
香港大埔宏福苑社區於11月26日發生五級大火,7棟大樓遭祝融,截至今(28)日上午6時,已造成94人身亡、近300人仍失聯。涉事施工承包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就被挖出過往有多次訴訟、違規紀錄,且競標價高出對手新台幣6億元仍得標,被懷疑涉及貪汙。宏福苑宏昌閣外牆的棚架在26日下午2時51分失火,受強風影響,火勢迅速蔓延至多棟大樓,香港消防處在下午3點02分將火警升級為三級,3點34分升級為四級,傍晚6點22分再升為五級。據悉,宏福苑有共8棟大樓,均為31層樓高,共容納1984戶、超過4000名居民。綜合港媒報導,警方在其中一棟未受波及的大樓調查時,發現每層電梯大廳窗外都有發泡膠包覆,而這種物料非常易燃,不排除是導致火勢迅速蔓延的原因。宏業建設2024年10月曾公告,翻修工程期間會有多項措施,其中就包括以發泡膠板完整遮蓋外牆窗戶,以免有碎砂石將玻璃弄破,而在嚴重火災發生後,宏業建設遭質疑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建材,目前3名公司負責人已遭逮捕。報導指出,負責外牆翻修工程的承包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當時以3.3億港幣(約新台幣13.3億元),得標宏福苑工程,但價格其實高出對手約1.5億港幣(約新台幣6億元),引發住戶強烈不滿,目前廉政署已成立專案小組,朝可能涉及貪污方向展開全面調查。去年宏福苑的業主立案法團通過工程後,要求每戶須分攤15萬至19萬港幣(約新台幣60.4萬至76.5萬元),遠高於同區、同類型屋苑維修費用,多名居民自發聯署要更換包商,卻被警告還報警處理。有住戶透露,原法團不公開施作方式及材料,即使後來開會罷免並選出新法團,工程早已啟動。據了解,宏業建設於2004年6月9日成立,曾捲入數十起工安違規事件,包括鷹架拆除不合規定、沒有確保在工地提供維修安全出口、工程疏忽等等,遭勞工處警告約140次,每件罰款新台幣1.2萬至20萬元不等。事件爆發後,自2023年9月開始翻修的沙田穗禾苑法團緊急召開居民大會,近200名居民與管理公司、承建商對質,詢問棚架、圍網何時清拆及逃生等問題,擔憂棚網是否合乎防火標準,更有不少人當場剪下棚網點火測試阻燃性能。
黃子佼和解換緩刑 現代婦女基金會斥:購買就是犯罪、和解不等於原諒
藝人黃子佼於創意私房上付費購買並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8月,二審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並考量黃子佼與提告的37名被害人全數達成和解,獲判緩刑4年,免於入監。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也發聲表示,「購買就是犯罪,和解不等於原諒,加害者無權為被害者代言。」。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黃子佼遭查獲購買的時間多均落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前,因此適用刑度較低的舊法,無法反映其行為的嚴重性,儘管二審改以量刑較重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但卻讓犯罪焦點因此被模糊。而性剝削平台能夠存在的本質,全仰賴購買者的資金提供挹注,甚至提供「客製化」服務。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對於此次判決深感遺憾,緩刑不僅未能實質給加害者施以與其行為相稱的懲罰,更向社會傳遞了極度危險的訊息,「只要達成和解、金錢賠償,就可以卸除責任。」現代婦女基金會重申,「犯罪就是犯罪」,無論修法前後,購買、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的行為本質就是重大兒少性剝削。新法上路後,已有多起首次被查獲犯案的行為人遭判處 3 年以上刑期,提醒潛在犯罪者切勿以身試法;黃子佼卻因行為「剛好發生在舊法期間」而逃過重刑,已經享有極大的法律寬縱,卻仍試圖以「適用舊法」為藉口試圖淡化自身罪責。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怒斥,判決前夕,黃子佼刻意公開聲明強調已與提告的 37 名被害人「全數和解」,並以近乎「代言」的口吻表示所有被害人皆已原諒,試圖利用被害者立場作為公關操作的工具。但下載持有超過 2000部兒少性影像,能查出的被害人僅 37 人,其餘上千名受害者的處境與傷害迄今無從得知,黃先生竟以「受害者也同情他」的說法,指稱社會「過度放大」他的加害情節。而事實是和解往往是被害人為了終結程序煎熬、減少訴訟支出或避免身分曝光的無奈選擇。和解金無法修復心理創傷,更無法阻止影像被無限複製、永久流傳,影像性暴力的傷害沒有終點,緩刑期滿後加害人重獲自由,但被害人終其一生都被判處「終身數位監禁」。現代婦女基金會強調,和解不等於犯罪可以被原諒,加害者與被害者間的處境嚴重不對稱,也凸顯司法系統長期低估影像性暴力的本質與傷害。◎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