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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搭5小時南下「專偷沒上鎖車」 警奔波300公里網咖逮人
台南市善化區近日發生一起離奇竊案,1名年約30歲的陳姓男子居無定所,竟大老遠從新竹搭乘區間車,一路耗時5個多小時南下到善化,只為了在深夜尋找沒上鎖的汽車行竊。警方在接獲報案後,迅速調閱監視器追查,最終在300公里外的新竹網咖成功逮人。這起案件發生在本月11日凌晨2時許,善化蓮潭里1名民眾清晨發現車內被翻得亂七八糟,現金1萬餘元遭竊,立即在晚間通報警方。善化分局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沿線調閱監視器後,鎖定1名行跡可疑的男子,就是從新竹搭車南下的陳嫌。經警方調查,陳嫌當晚從新竹新豐火車站搭乘區間車南下,一路到南科車站後再徒步前往蓮潭里多個社區。他利用深夜住戶熟睡、車主常忽略上鎖的習慣,以「逐一試拉車門」方式四處搜尋獵物,只要發現車門沒鎖,便大方鑽入車內翻找現金、零錢甚至可變賣的小物品。警方形容其行徑「乖張又狡猾」,犯案後還會以徒步方式避開監視器,再搭火車離開台南,行動相當隱匿。警方追查三天後,14日下午4時許在新竹新豐鄉一間網咖內發現陳嫌,確認身份後立即上前拘提,並依加重竊盜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善化分局長劉柏陞指出,竊案不僅造成財物損失,更會讓民眾產生不安、恐懼,甚至降低對社區安全的信任度,此次專案小組能在短時間內跨縣市查獲竊嫌,不僅安定人心,也展現警方維護治安的決心。
新竹男搶銀樓14萬金項鍊! 開母價值140萬敞篷車逃逸「1小時內遭逮」
新竹市東區今(27日)上午驚傳銀樓搶案,一名36歲吳姓男子駕駛母親所有的馬自達MX-5敞篷跑車,假藉挑選金飾為名,趁店員不注意時,徒手搶走一條價值新台幣14萬1,200元的金項鍊後迅速逃逸。全案自報案至逮人僅歷時約1小時,警方於新竹縣北埔鄉五指山灶君堂前將嫌犯逮捕,並當場查獲贓物。吳男得手後衝出銀樓,迅速跳上母親所有的馬自達MX-5敞篷跑車逃逸。(示意圖/Pixabay)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新竹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指出,案發時間為上午10時43分,地點位於東區東前街一處銀樓。吳男進入店內表示要挑選金飾,當店員取出一條重約8.85錢、價值14萬1,200元的金項鍊進行展示時,吳男突然伸手搶奪項鍊,隨即奪門而出,跳上停在門口、尚未熄火的敞篷跑車逃逸。逃逸過程中,銀樓員工一度試圖拉開副駕駛車門阻止,但吳男迅速踩下油門,加速迴轉並沿東門街、中正路衝上台68線,朝竹東方向逃逸。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與圍捕,根據監視器畫面與車號追查車輛登記資訊,發現該輛市價約140萬元的馬自達跑車車主為一名黃姓婦人。經聯繫確認後,得知車輛由其子吳男使用,警方遂鎖定其身分,並通報新竹縣竹東分局協助追捕。巧合的是,東門派出所所長王新弘當時雖值休假,卻在行經台68線匝道時目擊疑似嫌犯所駕車輛,雖未能及時攔截,仍立即回報線索並參與後續圍捕行動。最終,警方於上午11時46分在北埔鄉五指山灶君堂前成功攔查該輛敞篷車,當場逮捕吳嫌,並從車內查扣遭搶金項鍊一條。全案由東門派出所移送新竹地方檢察署,依涉嫌搶奪罪偵辦。
不滿講話沒禮貌買「巨山蟻」報復 新竹男盜用10歲童個資慘了
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罕見的網路惡作劇案件,張姓男子因不滿通訊軟體「螞蟻飼養群組」中10歲小明(化名)的回覆態度,竟盜用小明的姓名和電話,私自下單訂購價值399元的活體「希氏巨山蟻」,企圖造成對方困擾。法官認定此舉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據了解,張男與小明同為 Line 群組「台灣螞蟻飼養群組」成員。張男辯稱去年11月9日晚間,他僅因不滿小明在群組上的回覆語氣,遂心生報復。他非法利用小明的個人資料,以小明名義向Line暱稱「軒仔」的賣家,購買一管希氏巨山蟻活體(含蟻后、工蟻),並要求賣家將包裹寄到小明就讀的國小附近超商。事後包裹遲遲未被領取,賣家「軒仔」在群組上提醒小明取件,才讓小明家長發現個人資料遭到盜用,整起事件因此曝光。張男到案後雖否認犯罪,辯稱自己只是「惡作劇」,對個資法不熟悉。然而,法官審酌張男的行為不僅侵害了未成年兒童的權利,也足以造成小明因未領件而損及信譽,並對小明家長與賣家帶來無端困擾。最終,法院認定張男犯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
槍手開16槍後逃逸 新竹男疑幫忙接應被帶回偵訊
高雄市左營區51歲通緝犯羅天義22日清晨遭槍手近距離連開16槍斃命,但槍手身分迄今未明,警方26日下午在新竹逮獲1名疑似曾與槍手直接接觸的男子,甚至可能親自從新竹南下接應槍手逃亡,已將他帶回高雄偵訊,釐清槍手身分與下落。此外,羅男生前於2019年曾涉及1起百萬債務官司,與其他8名債權人共討債約700餘萬元,債務人為高雄港務警察總隊1名女警,該女警最後聲請債務更生分期償還,且已償還大部分債務,羅男拿回約30餘萬元,專案小組認為此事應與羅男命案無直接關聯。檢警透露,羅男原有意稱霸屏東毒品市場,但約6年前疑與同行發生糾紛後逐漸沉寂,資金與資源也慢慢流失;另傳他曾企圖搶食走私地盤,與屏東黑道不合,專案小組推測,羅男遭槍擊斃命可能與毒品利益糾紛有關。專案小組清查羅男金流及社交網絡後,陸續約談10餘人到案,其中蘇姓與黃姓男子訊後被依殺人罪嫌移送檢方偵辦,但警方迄今仍未能掌握槍手身分及行蹤,不排除其已潛逃出境。警方表示,蘇男與黃男主要負責安排作案車輛,屬殺人計畫外圍,並非策畫核心成員,專案小組持續循線追查,24日再拘提2人到案,涉及作案車買賣上下游關係。檢警依案發現場研判,凶嫌可能為職業殺手,殺害羅男時目標明確、冷血無情,連開16槍後熟悉逃逸路線,推測整起案件有多人策畫,最後由凶嫌單獨行動完成,且在橋頭區燒車製造斷點後,以機車等接應工具協助逃逸,昨於新竹帶回1名可能是接應凶嫌逃亡的男子。警方正持續擴大追查分析羅男相關人脈網絡,以釐清凶嫌身分、潛逃路線等,力求最短時間內破案。
新竹男酒後「持雙刀劫救護車」 國道逆駛衝再自撞遭逮
新竹縣58歲余姓男子8日深夜酒後發狂,家屬報警求助。救護車抵達時,余男假睡騙過警消,卻突然持雙刀衝出劫走救護車,開上國道3號。途中於關西服務區逆向行駛衝撞巡邏車,最終在南下77公里處自撞護欄,與警方持刀對峙後被制伏送醫,全案依強盜、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移送法辦。新竹縣消防局8日晚間10時40分接獲報案,指余男酒後行為脫序,派遣1車3人前往處理。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余男已入睡,確認無虞準備離去時,余男突然醒來持刀衝向救護人員,並劫走救護車駛上國道3號。警方獲報後立即駕車追緝,余男行經關西服務區時一度逆向行駛,並衝撞巡邏車,隨後逃離現場。最終他在國道3號南下77公里處自撞護欄,車輛受損無法再行駛。員警上前時,余男持雙刀情緒激動拒捕,警方伺機噴灑辣椒水,並以棉被與警棍合力將他制伏。余男在抵抗過程中造成手臂刀傷,送醫治療後無大礙。新埔分局有員警拉傷及抓傷。警方依強盜、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將余男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不滿鄰居裝監視器直拍家門 新竹男連貼67次遮蔽遭罰6千元
新竹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鄰居錢姓女子裝設監視器,在38天內連續67次以貼紙遮蔽對方住處門口貓眼與感應器。新竹地方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藉端滋擾」,裁定處以6000元罰鍰,並駁回黃男抗告。據判決書描述,黃男於2025年1月21日至2月27日期間,幾乎每日以貼紙遮蔽鄰居門口監視設備,平均每天貼近兩次,行為持續超過一個月。黃男抗告時主張,錢女夫妻自去年初開始在家門及牆上裝設監視器、感應燈,正對其住處大門拍攝。黃男稱其住處為套房房型,生活隱私長期暴露在鄰居監控下,造成極大壓力,甚至失眠恐懼出門。黃男表示,已於2024年2月報案提起妨害秘密告訴,但司法程序緩慢,故以貼紙遮蔽監視器鏡頭,自認此舉對鄰居侵害最小,主觀上並無滋擾故意。然而法院認為,社維法第68條所指「藉端滋擾」成立與否,不因行為人與受滋擾住戶間有無糾紛而異其認定。黃男應循相關法律程序救濟,而非為達訴求而對鄰居進行滋擾行為。黃男在38天內以密集頻率張貼貼紙的行為,已逾越合理範圍且達到滋擾程度,影響鄰居居家安寧秩序。法院另指出,黃男自述曾在尚未張貼時,鄰居配偶曾在其尚未貼貼紙時即開門警示,顯示其明知行為已造成滋擾侵害。最終法院認定,黃男行為同時觸犯藉端滋擾住戶及未經許可張貼他人房屋兩項規定,依法裁罰新台幣6000元,並駁回其抗告,維持原裁定。
每天打電話催投資 新竹男被騙入LINE群組慘失90萬
新竹一名男子去年接獲陌生來電推銷投資訊息,對方連續一個月天天來電騷擾,受害人最終心軟同意加入LINE群組,遭詐騙集團以投資名義騙走90多萬元。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近日公布此案例。該男子表示,最初接到一通自稱介紹當沖投資的陌生來電,他起初未加理會,豈料對方幾乎每天打電話糾纏長達一個多月,不斷吹噓投資獲利豐厚。男子最終心軟,同意加對方LINE好友,隨即被拉入投資群組。群組每日提供股票消息,指示其下載應用程式進行投資操作。男子依指示陸續匯出多筆資金,期待投資計畫結束後提領獲利。不久後,詐騙集團聲稱男子欠缺國稅局款項,派人到其住所收取30萬元現金,並聲稱只要繳清就可開始領錢,但需排隊等待半年至一年,若願意再加碼匯款,可加快出金速度。男子信以為真,再度匯款60多萬元。不料詐騙集團隨後聲稱出現錯誤,再次要求匯款,該男子方才驚覺受騙。警方提醒,股票、期貨代操若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許可,均屬違法行為。民眾如有投資需求,應透過合法管道,切勿輕易點擊陌生人提供的連結或註冊網站。如對投資公司、網站或應用程式的合法性存疑,可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詢。
新竹男子設陷阱殘忍斬狗頭剝離4肢遭逮 法院重判拘役罰金雙重刑
新竹縣莊姓男子為了食用狗肉,與綽號「小Q」的成年男子於2022年12月26日上午8時許,在莊男住處附近設置套索陷阱捕捉犬隻。捕獲狗隻後,由小Q以刀具砍斷犬頭,再於同日下午3時將屠體交予莊男處理,莊男使用菜刀與油壓剪剝離四肢、毛皮及內臟,過程殘忍,暴露對生命漠視之惡劣行為,警方接獲報案後,於當日下午7時50分在現場查獲莊男與犬屍,同時扣得菜刀1把、鐵棍1支及油壓剪1支作為證物。新竹地方法院一審認為,莊男明知法律明文禁止宰殺犬隻食用,卻與他人共同行為,蓄意設陷阱、殘忍分屍,嚴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2款之規定,足以社會公憤,故依非法宰殺犬隻罪判處拘役50日,併科罰金新台幣20萬元,法院並裁定,若拘役易科罰金,每日折算新台幣1,000元;若罰金易服勞役,每日折算新台幣3,000元。莊男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二審法官重新計算罰金折算勞役日數,發現以新台幣20萬元罰金折算為勞役200日(200,000 ÷ 1,000=200),對於被告之身心自由侵害程度遠高於原宣拘役50日,與比例原則不符。最終撤銷上訴後之原判,改判維持拘役50日及科罰金20萬元,並再次確認易科條件折算方式。二審法官強調,本案凸顯私設陷阱及殘酷宰殺犬隻行為,必須嚴加懲處,以彰顯我國維護動物保護法與生命尊嚴之決心。
爸離家30年不聞問…老了才討「每月3萬療養費」 法院判兄弟免扶養
新竹男子阿國(以下皆為化名)與妻子婚後生下2子,後來雙方因故離異,阿國拋下當時年僅8歲及5歲的2個兒子離家。30年後,兄弟倆突然接獲叔叔來電,指父親住在護理之家,每月需支付3萬1000元的費用,2人遂向法院提出聲請,盼免除扶養義務。法官審酌,阿國長年未盡父親職責,裁定兄弟倆免撫養。根據判決書,聲請人主張,2人之父於67年與母親結婚,嗣於76年離婚,此後即對年幼子女不聞不問;當時聲請人年僅7歲及4歲,亟須父親的關懷以及照顧,詎相對人自此即斷絕聯繫。聲請人2人乃由母親及外公外婆含辛茹苦的扶養至成年,之後近30年間,相對人幾乎未曾與聲請人2人聯絡,雙方宛若陌生人。兄弟倆表示,2人112年12月接獲叔叔來電通知,相對人目前在療養機構照顧中,並要求每月給付護理之家新臺幣31,000餘元。然聲請人2人各自於8歲、5歲即與相對人分離,父母子女情分淡漠,且自小亦未受相對人扶養,於近30年後得悉音訊,竟是要求負擔實乃陌生人之父親醫療機構費用,令聲請人2人實感莫名,希望法官判准2人免除撫養義務。新竹地院審酌,阿國雖為人父,卻在兒子成年前亟須父母扶養與照顧之際,長期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盡皆拋由聲請人2人之母親及外公外婆承擔撫育之責,甚或嗣後有漠不關心、未曾聯繫等情事,是衡相對人所為即屬恣意棄子女於不顧、未克盡扶養義務,其情節確屬重大。從而,聲請人主張依民法規定,免除其等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應屬有據,均應予准許。
逆向上台68撞車繼續衝 新竹男撞破斷橋護欄 墜7層樓慘死
新竹市台68線上月29日清晨6時許發生死亡車禍,31歲張男行經竹光、中正路時,竟逆向衝上台68快速道路,與車輛擦撞後仍繼續行駛,最後在武陵路出口匝道撞上護欄,下車時墜斷橋死亡。 張男在台68與汽車發生擦撞後仍持續逆向行駛,最後在武陵路出口匝道自撞護欄,疑似下車後失足,跌落7層樓高的斷橋,落入下方草叢。 新竹市消防局接獲行動裝置緊急報案,立即鎖定其訊號位置,調派3車7人前往救援,最終在一處草叢中發現張男身影,緊急將其送往台大醫院,經搶救仍宣告不治,詳細肇事原因及事發經過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交往時偷拍私密照 新竹男恐嚇前女友「不理我就外流」
翁姓民間救護車人員與29歲女子小美(化名)交往4個月,因故分手後,翁男竟恐嚇小美要求返還虛擬寶物費用5200元,否則就要公布小美露奶頭影像,小美心生恐懼報警處理,新竹地院法官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翁男拘役50日。翁男與小美從2023年10月起交往至2024年2月初,兩人因故分手後,翁男因不滿小美索討禮物費用,竟基於恐嚇之犯意,以行動電話對小美恫稱:「若不返還虛擬寶物費用5200元,就要外流妳之前裸露奶頭的影像。」法官調查,翁男口中的私密影像是兩人交往期間視訊時,小美應翁男要求以通訊軟體傳送裸露胸部的猥褻電子訊號給翁男觀覽,過程中翁男未經小美同意,私自以錄影之方式竊錄該非公開活動之性影像、身體隱私部位儲存在其手機內。對此小美心生畏懼,並將翁男封鎖,但翁男不死心,持續恐嚇小美,又傳訊給小美表示:「妳要東西我有要給也有回覆,這是給你的尊重,我要東西,妳不回覆,那我就開妳副本,要外流妳小孩的照片還有你上次露奶給我看的錄影影片。」並限時要求小美回覆,還放話:「不回覆的話那就這樣嘍~」等訊息恫嚇,致小美心生畏懼,報警提告。新竹地院法官認為,兩人曾為男女朋友關係,翁男不思以理性方法解決與告訴人間之紛爭,對告訴人為恐嚇行為,造成告訴人心生畏懼,考量被告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且已賠償小美新台幣50萬元而取得原諒,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過往沉迷賭博還外遇 新竹男年邁「罹巴金森氏症」遭孩聲請免扶養
新竹一名張姓男子遭其3子1女聯合聲請法院,要求免除對其的扶養義務。4名子女指出,父親在與母親結婚後遊手好閒、沉迷賭博與酗酒,家庭經濟全靠母親撐起,讓他們從小便承受沉重生活壓力,未曾感受過父愛。根據張男前妻的證詞,張男原在市場經營雜貨店,她一邊照顧孩子,一邊協助經營,但張男沉迷賭博、經常夜不歸宿、不提供家用,甚至在夜間偷偷取走店內營收。從生第二胎到第三胎的四年間,他幾乎未曾返家,後來雜貨店惡性倒閉,還將全家住所出售。她帶著孩子們流落市場,靠著借用攤位維生,母子五人居住在攤位的閣樓,張男完全未曾聞問。12年後,張男突然返家要求離婚,聲稱孩子監護權全歸妻子,並坦言已另組家庭並育有子女。此後,他未曾支付扶養費,也未與子女聯繫。法院審理時,張男辯稱,他在孩子們10歲前就與妻子離婚,離婚後4名子女由前妻撫養,他僅在當時協助支付房屋頭期款。他坦承對母子5人感到歉疚。張男現年81歲,罹患巴金森氏症,無法自理生活,目前由社會局安置在機構中,無任何財產與收入,僅依靠老人年金維生。法院認為他有受扶養之必要。然而審酌他年輕時具工作能力,卻未履行為人父之責,導致孩子自幼辛苦成長,靠母親與自力更生維持生活,情節重大且與子女多年疏離,若要求子女承擔扶養責任,顯失公平。最終法院判決認為4名子女聲請免除對張男的扶養義務,有據可依,依法准許。
新竹男路邊撿到健保卡 跑去看病2次!下場慘了
新竹一名男子阿強(化名)2024年6月在新竹市一處路口撿到陌生人的健保卡,他沒有送去警局而是拿去看病,還成功看診2次和領藥1次,結果害自己吃上官司。新竹地院日前審理後,阿強被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罰金5000元,及依詐欺得利罪遭判有期徒刑2個月,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內容,2024年6月阿強行經新竹市新安路與園區一路口,發現路邊有一張健保卡,撿起後他沒有送交警察機關處理,竟拿著陌生人的健保卡到附近診所看病,奇怪的是沒有被發現,去藥局領藥後,隔天再度拿著陌生人的健保卡去就醫。但紙包不住火,阿強亂用他人的健保卡還是被發現,檢方認為,阿強冒用他人身分就醫,害診所的醫護人員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錯,為阿強提供醫療服務、開立處方箋和收取診療費用;另外,阿強還用就醫資料向健保署申請醫療費用給付點數,因此獲得不法利益801元,在訊後依法將他起訴。日前新竹地方法院法官認定,阿強不思手法自制,因貪圖一己之私做出上述行為,相當不可取,但考量他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5日,還有依詐欺得利罪判有期徒刑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手機壞了!新竹男用老婆舊手機 意外發現戴綠帽10年
新竹一名林姓男子去年初因手機損壞,改用李姓妻子的舊手機,意外發現她自2012年起與蔡姓男子發展婚外情長達十餘年,2人不僅頻繁傳送曖昧訊息,更曾多次發生性關係,甚至攜帶夫妻所生之未成年子共同出遊。林男憤而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判決書指出,案件審理過程中,蔡男辯稱他在2012年與李女相識時,並不知對方已婚,且之後2人關係未超越一般朋友交往範疇,近年來更無來往,且林姓男子的請求已逾時效。然而法院檢視證據後,認定雙方確曾發生逾越一般朋友的親密關係。根據林姓男子提供的2014年至2017年間合照,雖然蔡男抗辯照片的時間為存入手機的日期,非拍攝日期,但法院依2017年3人合照中的外型特徵比對,認定確實符合當時狀況。此外,部分照片還顯示兩人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法院審酌兩人對話紀錄,發現蔡男於2021年傳訊息提及,「2012~這麼長的時間,還是會不舒服」,李女則回應,「我們已經分開三年了好嗎」,蔡男又表示,「不只,昨天看照片,最後一次是2017」,顯示雙方關係持續至2017年。此外,2022年間李女仍主動聯繫蔡男,傳送「昨晚做夢夢到你」、「你還愛我嗎」等訊息,蔡男則回覆:「難怪今天有點心悸」,並傳送帶有性暗示的表情符號,回應「不止吧,不是都頂到噴水」。法院認定,儘管對話多由李女主動,但蔡男的回應已超越一般異性友誼範疇。法院認為,婚姻存續期間,配偶應維護家庭圓滿與和諧,第三者介入影響配偶權益,應負共同侵權責任。蔡男主張2人交往已逾10年、請求已過時效,法院不予採納。最終法官判定蔡男應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出遊吐在車上!竹科父暴怒「狂踹10歲女兒」認了:失業心情不好
又傳家暴事件!一名竹科男子因失業心情低落,昨(5日)帶著2名女兒開車前往苗栗縣後龍鎮的公園遊玩,怎料10歲小女兒卻吐在車上,男子當場情緒失控,對著小女兒一陣猛踹,火爆畫面全被目擊民眾拍下。對此,警方也已介入處理。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PO出影片,發文表示位於苗栗縣後龍鎮的「北勢溪親水廊道童趣公園」昨(5日)下午發生家暴案,有女童遭到父親暴力毆打,從畫面中可見,一名父親對著坐在後座的女兒出腳狂踹,且在短短時間內發生數次,而另一名年紀較大的女童只能傻站在車門邊。對此,竹南警分局表示,有關網傳小孩遭男子施暴一案,獲悉後已立即派員擴大追查車輛及相關人員,並於今(6日)凌晨查訪該車主,確認孩童安全,後續已依規定進行兒少保護個案通報,將由社工進行家庭狀況評估,進行相關適當措施。據了解,該名施暴的新竹男子,原先在竹科任職,但近期卻不幸失業,昨天他駕車帶著2名女兒到苗栗出遊,途中10歲小女兒卻在車內嘔吐,自己因情緒不佳一時失控,才對孩子動粗。
新竹男下車購物忘熄火 竟然被偷開到桃園
家住新竹的陳姓男子,農曆年假首日開太太的轎車外出,下車購物時忘了熄火,竟被人偷開走。陳男透過車上定位發現轎車被開往桃園市八德區,連忙通知八德警方協助處理,最後在中壢區尋回失竊車輛。由於涉及竊盜罪嫌,警方正調閱監視器尋找偷車犯嫌。警方調查,該名陳姓男子農曆年假首日駕駛妻子的轎車外出購物,一時大意沒熄火,竟被陌生人開走,他急忙透過車上的定位系統尋車,發現轎車被開往桃園市八德區一帶,緊急向警方報案協尋。八德警分局八德派出所據報,循線調閱監視器,最後在中壢區一處偏僻道路旁找到失竊車輛,協助民眾尋回愛車,後續正循監視器影響調查偷車犯嫌。
黃麟凱槍決後「仍有36死囚」!邱和順關押36年 驚世媳婦林于如是唯一女性
今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刑犯黃麟凱,在2013年間以童軍繩勒斃19歲王姓前女友和47歲王女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2017年定讞,最終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執行槍決。據悉,在黃麟凱伏法後,全台仍有36位死刑犯還未執行,包括被關押最久、服刑超過36年的邱和順,以及唯一女性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目前全台36位死囚名單中,20人關押在台北看守所、6人在台南看守所、5人在高雄看守所、4人在台中看守所。在看守所等待執行最久(25年)的是在1995犯下建商黃姓撕票勒贖案的黃春棋、陳憶隆,同案被告徐自強再審無罪確定,而黃春棋、陳憶隆在2000年4月27日被判死刑定讞,至今仍未執行。被關押最久(36年)的死囚為邱和順,他被控在1987年強盜分屍女保險員柯洪玉蘭,並在同一年綁架新竹男童陸正,當家屬交付贖金後,他仍殘忍將陸正殺害棄屍,警方循線逮捕主嫌邱和順等人。多年來歷經十餘次審判,直至2011年7月遭判死刑定讞,迄今仍未伏法。唯一女性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因賭博欠債,為了詐領親人的保險金先是2009年底在台南老家將母親推下樓致死,2009年又趁婆婆住院,混合抗憂鬱藥、安眠藥、防腐劑注入點滴害婆婆身亡,並在丈夫住院時,趁機毒死丈夫。林于如遭逮過後,2013年6月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羈押在台中女子監獄中;不過,林于如律師團主張,林于如診斷出精神障礙,依法不得執行死刑。年齡最高的死囚是目前73歲的王信福,因涉在1990年教唆男子陳榮傑開槍殺死2名員警,於2006年於機場遭逮,2011年判死刑,至今未執行槍決;而陳榮傑則在1992年8月間就伏法。據悉,王信福去(2024)年4月17日曾寫信給救援大隊,表示「明明不是事實的事卻得不到理解申冤而心有不甘」,無數人權律師、團體也持續為他奔走。
父母不給錢!新竹男謊稱賣周杰倫演唱會「公關票」 2個月詐騙得手123萬
「周董」周杰倫2024年12月在台北大巨蛋舉辦連續4天開唱,場場爆滿一票難求,衍生出不少歌迷上網購買「黃牛票」。沒想到新竹一名王姓男子,因為被父母封鎖經濟來源,竟在網上當起假黃牛,向人兜售不存在的「公關票」,2個月得手123萬餘元。新竹市警一分局掌握情資後,成立專案小組,1月1日將王男循線逮捕到案,訊後依詐欺罪嫌送辦。警方指出,周杰倫於去年12月初在台北大巨蛋球場舉辦演唱會,吸引了數萬歌迷於網路搶購門票,同時也讓不法分子有機可趁。1名王姓男子看準粉絲熱切求取演唱會門票,於是在各大社群自稱持有「公關票」,再開出低於原價的價格取信被害人。其中有粉絲大手筆花了20萬元購票,但卻遲遲沒收到門票,明白自己遭到詐騙,於是一氣之下向警方報案。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彙整所有報案資料,依據多名被害人提供的網路對話內容、匯款帳戶等相關資料進行匯款金流分析比對,再跟監蒐證確認犯嫌身分及動向後,旋即向新竹地檢署聲請拘票,並於元旦當日下午將王嫌查緝到案。警方訊後發現,王男由於平日不務正業,遭父母實施「經濟封鎖」而缺錢花用。他見周杰倫演唱會熱度急高,竟心生歹念走上詐騙之路。據警方清查統計,王男僅僅行騙2個多月,犯罪所得就高達新台幣123萬餘元。第一分局分局長羅裕城也呼籲,網路訊息有真有假,請民眾切勿輕信所有之訊息,尤其是關於各類投資、各種商品拍賣或販售及交友等等,更不要加入陌生的通訊軟體群組,使你誤信群組內通話聊天內容,進而落入詐騙集團或不法分子所設的陷阱受騙上當,造成您財產上的損失,如有相關疑問請撥打內政部警政署165專線詢問。
嗨到走火?新竹男在摩鐵床上用「打火機助興」 設備裝潢全毀慘賠43萬
新竹縣一間汽車旅館2024年4月份發生火警,房間內的設備和裝潢全毀,損失約180萬。事後,消防局進行火調,排除屋內有可能引發火勢的原因,發現竟是入住房客梁姓男子在床上用打火機「玩火助興」肇事。扣除保險理賠之後,汽車旅館向梁男求償43萬172元獲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梁男今年4月30日入住汽車旅館,上午9時40分許,其入住的房間突然竄出火舌,導致房內設備、裝潢幾乎全部毀損,新竹縣消防局鑑定判定,火災是因梁男使用「違禁品」所導致。火調報告顯示,起火處為房內雙人床墊靠西北側,但將周遭潛在的起火原因逐一排除後,確認梁男點著打火機,在床頭燃燒可燃物的玩火行為,就是導致房間內臥室設備及裝潢等遭火損毀壞主因。對此,摩鐵業者檢附火災證明、現場照片,以及財損報表,扣除折舊後共計144萬5288元,對梁男提告求償。不過梁男經合法通知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亦未提出書狀作何陳述及抗辯,視同自認。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業者主張所受損失額經扣除折舊、已領取保險理賠金101萬5116元,裁定梁男尚應賠償損失43萬172元。
吸7毒開賓士!新竹男毒駕害1死6傷 檢方5罪起訴
新竹市於9月16日發生嚴重車禍,導致多人死傷,經新竹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檢察官針對駕駛人彭姓男子以毒駕致人於死及過失傷害等罪名,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於今(13日)移送法院審理。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9月16日下午,肇事駕駛彭姓男子在超速駕駛下,橫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先撞上對向一輛機車,幾秒後再撞上另一名騎車的71歲鍾姓婦人。這起車禍導致鍾婦慘遭拖行至路邊,最後被卡在紅綠燈柱上不幸身亡,現場車殼碎片散落,肇事賓士車冒出白煙,場面極為驚悚。此次事故造成6人受傷,其中包括3名年幼孩童。4歲和8歲的男童疑似當時由阿公騎車載著離開,不料遭遇車禍;5歲女童則是與鍾姓婦人同乘一輛機車。這3名孩童傷勢嚴重,4歲男童腳掌骨折,5歲女童肝臟受創,8歲男童則左大腿骨折,均需接受手術治療;成年人部分,傷者包括69歲李姓阿公、30多歲坐在肇事車輛副駕駛座的彭姓女子,以及34歲的肇事駕駛彭姓男子。檢方指出,彭男於9月15日至16日期間,接連施用多種毒品,包括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等,明知毒品影響其判斷力,仍於16日下午4時許駕駛自用車並持續吸食含有美托咪酯、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彈。在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二段虎林國中前閃黃燈路口時,彭男因毒品發作,無法安全駕駛,導致車輛超速並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最終撞擊兩輛機車,釀成1死多人重傷的悲劇。檢方針對駕駛人彭姓男子以同一駕車行為觸犯毒駕致死罪(1罪)及過失傷害罪(4罪),共5罪,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於今日移送法院審理。檢方也表示,為防止毒品對社會的危害,新竹地方檢察署依據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2.0」,同步啟動毒品溯源機制,深入追查彭男使用毒品的來源,並對涉及毒品供應鏈的上游藥頭提出羈押禁見申請,獲法院准許,旨在從源頭阻斷毒品供應,避免類似悲劇重演。此外,新竹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自事發後即時介入,為受害者及其家屬提供慰問金、醫療輔導及法律服務,並將持續於審判期間全程支持受害者家屬,協助他們走過傷痛,本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程序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