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圖
」怕搶不到周杰倫演唱會門票 網揪團「前進下水道」近3萬人響應
天王周杰倫近日宣布即將在台北大巨蛋開唱,預計將引起搶票風波。不過已經有許多歌迷就怕搶不到票,已經做好最壞打算,在網路上搞笑發起「爬進大巨蛋下水道聽周杰倫演唱會」活動,短短3天就吸引了近3萬名網友響應。主辦單位也不斷呼籲:「請粉絲們透過正規管道購票,危險動作千萬先不要。」周杰倫一開演唱會,門票幾乎都是場場秒殺,他日前公布大巨蛋演唱會搶票資訊後,歌迷們怕搶不到票,紛紛發文求助「搶票小撇步」,還有部分歌迷祭出奇招,像是在社群中發出「反串文」批評周杰倫、大巨蛋,希望能夠降低大家搶票意願,間接提高自己搶到票的機率。此外,還有網友已經PO出在練習怎麼爬下水道影片,並有人在臉書上發起「爬進大巨蛋下水道聽周杰倫演唱會」活動,活動才上架短短3天就已經吸引了近3萬名網友的響應,還有網友貼出了大巨蛋的地理位置圖,表示「路線都已經規劃好了」。就怕搶不到票,有人在臉書上發起「爬進大巨蛋下水道聽周杰倫演唱會」活動,吸引近3萬名網友響應。(圖/翻攝FB/爬進大巨蛋下水道聽周杰倫演唱會)搞笑活動引起網友們紛紛留言:「我打算這幾天先躲進去等張惠妹開唱,有人一起嗎?」、「請問要帶螢光棒還是手電筒?」、「有施工圖跟下水道圖的記得丟上來」、「希望至少有卡哇幫嘎陪我」、「請問哪裡買下水道的票?」目前距離周杰倫大巨蛋開唱搶票時間還有20多天,歌迷就已經作好揪團鑽進下水道,經紀公司聽到也不禁苦笑,並不斷呼籲粉絲們:「請透過正規管道購票,危險動作拜託千萬先不要。」
逃逸移工自學施工圖還仲介同鄉「雙頭抽傭」 遭判3月禁入境11年
台中專勤隊2023年12月逮獲1名42歲越南籍移工阿陽,他在逃逸期間到處打零工維持生計,接觸工地工作後竟謀生興趣,隨後自學看懂工程圖並當老闆承接小包,甚至招募同鄉共同打拼,他甚至為了留住員工不僅開車接送,還準備家鄉菜做早午餐,但最終仍被專勤隊捕獲,遭判有期徒刑3月並禁止入國11年。據了解,阿陽原先在雲林從事製造業技工,但逾期滯留後獨自在四處工地打工賺錢,未料竟做出興趣,並自學看懂施工工程圖,還乾脆自己當老闆,招聘同鄉組建工班,隨後他在引薦到各大工地從事綁鐵工作,阿陽為了留住同鄉員工,還每天開車接送,甚至提供家鄉的越南河粉及越南麵包供餐,在同鄉口耳相傳中堪稱是最強小包。警方表示, 2023年12月阿陽開車接送員工前往工地途中,被台中專勤隊逮獲,車上7人皆是逃逸移工,還當場查扣鋼筋工程圖及欲發給同鄉薪水的10萬多元,事後7人及2名非法雇主被分別函送至台中市政府及台中地檢署偵辦,2024年7月間阿陽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沒收犯罪所得及管制入國11年,其餘雇主及移工則另交由勞政主管機關進行裁處。警方說明,今年1月到7月間,警方已抓獲86名非法雇主、27名非法仲介及185名非法工作者,警方表示將持續查緝非法仲介集團,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要從源頭解決失聯移工問題。
台南天坑「吞2車」! 皇龍建設發4點聲明:必全力負責
台南五妃街與西門路一段路口,昨(6日)傍晚5時許疑因施工出現天坑,導致工地旁1輛小貨車墜落坑洞,沒想到吊車隨後嘗試拉起小貨車時,竟也陷入天坑,吊臂直接橫躺馬路,砸中警車、號誌桿和民宅,讓附近居民嚇壞,所幸未傳出傷亡,7日凌晨2點也恢復通車。對此,工地建商皇龍建設副總今(7日)也出面受訪致歉,並發布4點聲明,強調居民受到的影響,會全力負責處理。皇龍建設今發布4點聲明:工地有依施工圖說進行施工。發生了狀況,深感抱歉,問題產生的原因已請專業技師調查中。公司目前所有的工程會先停工檢查,沒有問題再行施工。我們會逐一拜訪工地附近的居民關切他們的房屋是否受到損傷,並提供必要的安置上協助。附近居民受到的影響,公司必全力負責處理。感謝市府長官及土木技師工會、各民意代表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指導及協助處理我們會虛心改進。
大直民宅坍塌「1F變B1」!內行揭釀災主因 專家曝:先天不良後天失調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94巷,昨天(7日)晚間,因「基泰大直」建案的興建工程發生問題,導致附近多棟民宅傾斜坍塌,上百住戶暫時疏散。目前初步研判,造成民宅塌陷「1F變B1」的主因,是在於建案在開挖時,沒有及時做好基座,造成連續壁破裂,導致基地內部和外部壓力失衡,引發附近民宅傾斜塌陷。有內行專家看過施工圖面跟現場照片直言,這看起來是建商為了省時間跟成本費用,才造成憾事;另有土木技師提到,大直基隆河沿岸地質條件比較差,若擋土設施或施工監測稍有疏漏,在「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的情況下,就可能出現問題。回顧大直街94巷的這起民宅傾斜塌陷事故,是發生在昨天晚間,有住戶先是聽到一聲巨響,接著建築物出現一陣劇烈震動,接著整棟大樓就發生傾斜下陷的情況。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一名結構技師Z先生出面受訪表示,一個建案通常最花錢的地方,就是開挖地下室。初步從照片跟相關圖面來看,他直言,「北市開挖深度12米、新北開挖9米,規定必須要結構外審,結構外審通常會配置5位專業人員,包含大地、土木、結構技師等,但不少建商為閃這條規定,很多都地下3層建案都會設計11.95米,避開結構外審,省了3個月的時間與費用。」另外有大地技師提到,北市的地質主要是屬於黏土性質,開挖的成本相對其他地方高。根據過往的建案經驗,地下3層建案,每層應該必須要有2隻連續壁支撐;而從圖面與空拍圖初步觀察,結構支撐應該是夠,問題應該是出在抽水未做好,現場施工未精確監測。而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賴建宏,在接受《三立新聞網》訪問時指出,一般工地發生意外,可能來自「先天不良」和「後天失調」兩大主因,而大直沿岸地區,是屬於基隆河沿線,地質是極軟弱黏土地層,施工的難度本來就比較高。當一塊基地在開挖前後,地層的平衡狀態可能會受到改變,所以在設計時,必須就擋土設施來進行開挖穩定性的檢核,營造單位在施工上,應確實就擋土設計,和不同施工階段的重點,持續去做分析跟監測,這樣當數值發生異常時,才能趕快進行緊急應變跟處置。
蔡麗清召開棒球場工程體檢會 廠商坦言行政程序有明顯缺失
新竹市政府昨(14)日召開第2次棒球場工程體檢會議。而施工廠商在會中坦承,因施作期程交疊,且施工圖說未經市府核定,因此在行政程序上有明顯缺失。 新竹棒球場工程體檢會議召集人為副市長蔡麗清,蔡麗清昨天主持第2次會議並邀請施工廠商和專案管理廠商出席,也就權責業務提供說明。廠商會中坦承,在行政程序上有明顯缺失。工務處在簡報指出,新竹市立棒球場工程是以「統包方式」辦理的公共工程,也就是由統包商負責 「棒球場」的設計、施工、供應、安裝等之履約責任,履約成果則應符合契約規定所訂定的效能標準及效能保證,因此無論是回填土壤級配以及棒球場地排水性能等都應符合此驗收標準。廠商在會中表示,因施作期程交疊,施工圖說未經市府核定,在行政程序上有明顯缺失。因此關於廠商現場實際施作完成項目無法達到契約規定的目標效能,且與細部設計圖說及統包需求書(契約)不符得部分都應依契約規定進行改善。與會委員決議,新竹市立棒球場檢測實施計畫將依市政府業務單位所提方案進行,並將參酌《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手冊》第2章統計分析方法與應用內容,同時也會採立意抽樣與隨機抽樣方式執行。
裝修蟑螂橫行南高屏 14戶民眾慘損逾1500萬
又見裝修蟑螂!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近日收到14位民眾陳情指出,左營某家工程行惡質負責人在工程款到手後,以「全家確診」等藉口拖延不施工,留下殘破不堪的爛尾屋,受害者遍布南高屏,目前已騙取至少1500萬元。黃捷請高市府消保室、法制局介入協助,並呼籲內政部應制定相關罰則,公開違法業者,提供民眾查詢。黃捷6月才與立委許智傑等人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痛批裝修蟑螂橫行,全台受害人至少百人,呼籲政府拿出方法。今(22)日黃捷又證實,上次替幾位受害者發聲後,陸續又有受害者紛紛來跟她陳情,這次是左營區某工程行,作案手法如出一徹。「又見收錢不施工的無恥裝修蟑螂!」黃捷指出,14位陳情人反映這位惡質負責人在工程款到手後,以「全家確診」、「手機有問題」、「心臟要開刀」、「還在畫施工圖」等藉口拖延不施工,合約期限到期仍未如實交付,徒留殘破不堪的爛尾屋。黃捷居中了解後發現,其實該工程行是南部慣犯,受害者遍及台南、高雄和屏東,不僅與多名民眾有工程糾紛,還積欠上游廠商與工程學徒高額貨款與工資,據她個人統計受害家庭至少14戶,受害金額更超過1500萬元。對此,黃捷已要求消保室及法制局介入協助,除安排消費爭議調解,也提供相關法律資源。她並深切呼籲,內政部應針對惡意拖延工期、隨意更改工程款項等各種鑽漏洞的行為,制定相關罰則,並建立公開的違法裝修業者平台,提供大眾查詢。黃捷也認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更應加強宣傳使用住宅履約保證,讓消費者所委託的裝修工程,能清楚註明各項工程及驗收進度,獲得第三方保障,不能再讓惡質的裝修蟑螂繼續橫行、騙取民眾一生的積蓄卻逍遙法外,甚至脫產潛逃。
李義祥開怪手欲拖車、「阿好」站邊坡觀望畫面曝 2人依過失致死遭起訴
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2日撞上滑落邊坡的工程車,造成49死、逾200人受傷的悲劇。花蓮檢警調查後於16日偵結依法將李義祥、外籍移工「阿好」依過失殺人罪嫌起訴,而阿好於事發當時站在邊坡觀看的畫面也遭曝光。檢方指出,事發當天李義祥指示「阿好」到案發工地去丟棄廢棄輪胎,然而吊卡大貨車經過便道時,因彎道彎度過高,且大貨車車身過長過寬,導致貨車右側前輪超出施工道路邊緣、卡在鐵道邊坡旁的植物,無法順利過彎,進而導致車輛熄火。2人見狀竟自行操縱挖土機,想將車子拖回原處,但過程中未妥適操控車輛方向盤及煞車,因綑綁方式不正確(繩結不牢靠)、綑綁位置不正確(綑綁於撐座、單環勾在挖土機挖斗掛勾)、布帶強度明顯不足,且對於車輛滑落邊坡之危險也未做任何防免機制,最終導致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先沿下坡路面滑行15.7公尺後,直接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進而釀成鐵道事故。然而經檢方調查,李義祥的通聯紀錄中並未依照標準作業流程,在第一時間撥打緊急電話,也未打119報警及叫救護車等,檢方認為,沒有人員去控制這台車,極度輕率、便宜行事的作法,導致吊卡大貨車從邊坡滑落下去,墜落到軌道,且事故發生後,移工阿好還站在邊坡上觀望、查看,也並未做出任何後續補救措施。因為沒有及時做到防護工作,行為已經構成肇事逃逸,對於列車翻覆造成死亡結果也有因果關係。花蓮檢方因此依法將聯合大地工程監造李進福、張齊富財等2人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之起訴,至於業主東新營造負責人則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借牌、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也將對李義祥求處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定刑度最高徒刑,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及衛生人員張齊富財4年以上有期徒刑;越南移工阿好則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下為花蓮地檢署起訴全文:一、民國110年4月2日上午9時28分許,臺鐵局太魯閣號408次列車因剎車不及撞擊掉落於軌道上之吊卡大貨車,造成49人死亡、200餘人受傷之重大傷亡,本署隨即啟動重大災害應變處理機制,除了設置現場前進指揮所、相驗處所指揮所外處理現場及相驗事宜外,並就肇事者之刑責,由三名主任檢察官、六名檢察官及檢察事務官即刻組成專案小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廉政署、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花蓮縣警察局及鐵路警察局,以團隊辦案模式,於2週內發動搜索23處所;調閱工程發包、施工、監造及專案管理等相關卷宗數十宗;查扣封閉迴路電視行車影像紀錄器(Closed-Circuit Television即CCTV)、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即ATP)、列車控制監視系統(Train Control and Monitoring System,下稱 TCMS)、吊卡大貨車行車記錄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主機紀錄卡及相關人員行動電話及其他電磁紀錄等證物;詢訊問109人次,並每日召開專案會議,詳實調查各項證據,釐清事實。於今(16)日就(一)被告李○祥、林○清、黃○和等人借用甲等綜合營造業名義承攬工程,違反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罪嫌;(二)被告即現場監造主任李○福、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張○○財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嫌;(三)被告李○祥操作挖土機致吊卡大貨車墜落軌道,涉犯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被告華○好涉犯過失致死罪嫌等部分偵結起訴。二、有關李姓被告等人犯罪事實及所犯法條,簡述如下:(一)犯罪事實1、緣「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劃-邊坡全生命週期維護管理」經台鐵局發包由聯○大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大地公司)設計監造、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公司)承攬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其中就「北迴線K51+170~500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於108年1月間公開招標,為確保工程安全、品質,乃要求投標廠商需有甲等綜合營造業執照。被告李○祥、林○清明知其並無甲等綜合營造業執照,竟為獲取工程施工利益,向具有此資格之東○營造有限公司(下稱東○公司)負責人黃○和借牌參與投標,約定由二人負擔5%營業稅並給付工程總價4%價金予東○公司。三人謀議後即由李○祥2人製作相關投標文件,以東○公司名義先後於108年2月19日、3月7日參與投標,第一次開標因投標廠商未達法定家數而流標,嗣於3月7日第二次開標時以新台幣(下同)1億2480萬元之價格取得該標案。嗣後東○公司就本件工程所需文件即交由李○祥2人處理,並將東○公司大小章交付予李義祥經營之義○公司以方便工程用印。2、李○祥、林○仁、韓○鳳、鄧○葳、蘇○武、葉○及陳○義均非東○公司員工,為符合工程合約規定並避免借牌事宜遭發覺,乃將勞健保投保單位掛於東○公司,並未實際支領東新公司薪資;黃○利為東○公司實際業務負責人,明知此事,竟於109年5月間虛列上開人等108年之薪資所得,而逃漏稅捐12萬274元,並透過所得稅申報系統登載相關人員於109年領有東○公司薪資160萬8070元之不實事項,致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徵稅之正確與公平性。3、聯○大地公司派駐工地之監造主任李○福每日均應填具公共工程監造報表,並據實填載東○公司工程進度,渠明知李○祥施工進度嚴重落後,為免監造報表所呈現之實際施工進度落後於預定施工進度過多,遭台鐵局查核,竟基於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並持以行使之接續犯意,於110年1月至3月間,製作監造報表,偽填施工進度為95.21%至98.36%,並提交與中○公司,惟至同年2月28日止,實際施工進度僅約為88%,由中○公司陳報與臺鐵局而行使之,足生損害於臺鐵局、中○公司、聯○大地公司對於工程管理之正確性。4、本次肇事主要原因:(1)本案工程施工地點位於鄰近鐵道之山坡地,施工機具、材料、車輛及人員均需由台九線北上約158公里處右側斜坡工區出入口管制哨進入後,因該處坡度陡峭,施工圖遂規畫工區內行進路線以延長便道及彎道方式改變直線坡度,所經施工便道依契約規定均屬於施工範圍。施工便道自西正線上方轉彎下坡延伸至東西正線之間,然該彎道甚為曲折狹窄,且彎度由上方便道計算幾近120度、由下述西正線上方平處轉彎則幾近140度、路面材質為無止滑效果之天然沙土,彎道下方另有一水泥地平台(即西正線明隧道上方)供暫時停放機具及車輛進出使用,該水泥地與該彎道邊坡路面又有高低差,且自該平台轉彎後下坡處即緊鄰東正線鐵道,導致大型車輛行駛於該處時如無法順利過彎,即有滑落邊坡危害火車行進而發生公共安全之虞,現場監造、工地主任均應注意此節並為必要的防制措施。單就今年1月間,即有2 起混擬土預拌車駕駛行經該彎道時即因彎道狹窄、路面濕滑而打滑、熄火卡在邊坡之情形;臺鐵局花蓮工務段人員發現後,將上情拍照傳送予聯合大地公司現場監造主任李○福、監造職安管理員張○○財,李○福、張○○財知悉上情之後,本應立即監督施工廠商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事項、通知工地主任李○祥限期改善車輛行駛路線安全性、通知本案工程設計單位修改施工便道彎道設計、改善彎道彎度、地面材質、拓寬彎道路面並於邊坡側邊設置固定防護圍籬等方式,以提升施工中各類行車安全;且應於停工時派員駐守工地以防止不明人士進出(或設置可遠端連線之監視系統、嚴格管理工地大門口鑰匙等措施),以隨時維護工地安全。依渠等智識、經驗、權責,又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無任何通報、督導、修改施工便道安全設計、拓寬彎道內側通路、或勒令施工單位禁止危險車輛通行等作為,且未登載於監造日報表加以追蹤,致使工程車輛通行該彎道時產生對於公共安全之危害。(2)清明連假期間因疏運需求,且本案工程地點鄰近軌道,為避免影響行車安全,臺鐵局前已要求110年4月1日12時至4月6日12時全面停工(日夜均不得施工)。李○祥明知其情,然為使偽造之工程進度較接近現況且避免工程延宕過多遭罰款,仍指示協力廠商進入工地進行綁鋼筋作業;並與華○好於4月2日8時許,由李○祥駕駛車牌號碼775-TX號吊卡大貨車搭載華○好,前往工地現場。李○祥先指示華○好於同日上午8時55分許,將上開吊卡大貨車車斗上之輪胎,堆置於工程現場西正線隧道上方輪胎堆置處,華○好依指示辦理,李○義祥則自行徒步前往本案工程西正線明隧道工地,確認到場實施綑綁鋼筋工程之人數,以便訂購中午便當及計算工資。9時12分許,李○祥與華○好回到上開吊卡大貨車內,由李○祥駕駛欲前往本案工程施工便道下方,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本欲沿彎道(幾近140度)左彎,然因李○福、張○○財及李○祥均疏於履行上開注意義務,始終未監督改善道寬度、變更地面材質及設置防止車輛、異物滑落之安全設備,因彎道彎度過高且吊卡大貨車車身過長過寬(車長840公分、車寬242公分),導致吊卡大貨車之右前車輪超出施工便道路緣、卡在臨鐵道邊坡旁植物,而無法順利過彎導致車輛熄火。2人見車輪卡住,均知悉應求助專業拖吊方式解決,且本案邊坡地點(坡度31度)與下方東正線軌道距離甚近,如車輛操作不慎或拉扯布帶斷裂,極可能導致工程車翻落邊坡墜落至軌道,將導致軌道嚴重損壞、壅塞並造成來往火車碰撞翻覆、乘客死傷之可能性極高;又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9點規定,挖土機不得為目的外之使用,李○祥與華○好並均無挖土機駕駛執照,且現場尚有其他施工人員、大貨車可提供協助。李○祥對上開車輛墜落鐵軌導致火車碰撞後司機員、乘客死亡及受傷之結果,有高度之預見可能性,且當時現場顯有其他風險較低之操作方式,竟疏未注意上情,與華○好協議以挖土機綑綁布帶將吊卡大貨車車身拉正,李○祥先指揮華○好將停放一旁之挖土機駛近。華○好本應注意不得使車輛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即不得已挖土機作為起重、拖拉設備,且依其生活及工作經驗,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仍疏未注意,竟依李○祥指示,將挖土機駛至吊卡大貨車後方,交由李○祥以環狀布帶(承重3000公斤,經打結後承重為2400公斤)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撐座並未立地),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以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後,華○好則取石塊放置在吊卡大貨車後輪,2人一同進行此高度危險之拉車行為。於9時26分許,李○祥再駕駛屬動力交通工具之挖土機,操縱挖斗將布帶連同吊卡大貨車(車重7665公斤)往車身左側拖拉,過程中復未妥適操控車輛方向盤及煞車,因綑綁方式不正確(繩結不牢靠)、綑綁位置不正確(綑綁於撐座、單環勾在挖土機挖斗掛勾)、布帶強度明顯不足,且對於車輛滑落邊坡之危險亦未做任何防免機制,終導致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先沿下坡路面滑行15.7公尺後,直接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李○祥見吊卡大貨車墜落鐵軌後,竟未立刻撥打鐵路緊急通報專線,嗣於9時28分許,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以正常速度行駛至該處,火車司機員袁○修見狀雖立即緊急煞車,然因煞車距離不足,於9時28分34秒,第8節車廂(即車頭)直接正面撞擊鐵軌上之吊卡大貨車後,瞬間脫軌往左偏移,於9時28分35秒撞擊清水隧道口,再於隧道內產生嚴重撞擊,導致車廂內49名乘客死亡、200餘名乘客受傷,且鐵軌因而毀損約600公尺。5、李○祥於吊卡大貨車滾落邊坡遭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碰撞肇事後,明知已造成重大事故傷亡,竟基於肇事逃逸之犯意,未通報警察、救護或救災單位,僅撥打電話聯絡工作廠商等人,且過程中停留在現場觀看,未為任何救護或協助救護之作為。華○好則於事故發生後,擔心遭查獲非法外籍勞工身分,立即騎乘李○祥放置於現場工地之機車逃離現場躲藏。嗣於110年4月7日16時許,為警拘提到案。(二)所犯法條:1、被告李○祥、林○清就起訴書犯罪事實二部分,均係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前段意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罪嫌;被告黃○和就起訴書犯罪事實二部分,係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後段意圖獲取不當利益,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參加投標者罪嫌;被告東○公司,應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科以同法第87條5項規定之罰金。2、被告黃○利就起訴書犯罪事實二、㈡部分,係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1條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刑法第220條、同法第216條及同法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嫌。3、被告李○祥、華○好、張○○財、李○富就起訴書犯罪事實四、五,均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嫌;被告李○祥另犯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致公眾運輸車輛致生危險罪嫌及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嫌。4、被告李○祥、李○富就起訴書犯罪事實四(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三、具體求刑:被告李○福、張○○財身為專業人士,對於工地安全負有高度注意義務,對於工地安全有危害之虞事項亦有督導之權力,卻未盡其義務,責令廠商立刻改善。被告李○祥、華○好2人駕車陷落邊坡時,明知可請專業人士協助車輛脫困,竟極度輕率以錯誤之方式拖拉車輛,導致車輛翻落邊坡,甚至於事發後亦無任何緊急通報之作為,而釀成悲劇。被告4人過失行為所生之危害,既深且鉅,不但震驚國際社會、重創我國觀光形象(死傷者人數眾多且包含外籍人士),更無端剝奪49位無辜被害人之美好人生及數億元以上之經濟損失(太魯閣列車每節車廂造價即超過5千萬元,遑論其他救災、醫療、重建等資源耗費)。清明連假本是家人歡樂團聚、慎終追遠之時刻,而408車次為實名制列車,乘客選擇搭乘此一早班車輛,無非希望能盡快返鄉與親友團圓,卻因被告4人極度違背專業、輕率之行為,導致天人永隔,造成家屬永遠無法磨滅之痛楚。建請法院就被告李○祥涉犯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部分,均量處法定刑之最高刑度,就被告華○好涉嫌過失致死部分,量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就被告李○福、張○○財涉嫌過失致死部分,量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以懲儆從事工程業務人應善盡督導職責,不再因輕忽安全、便宜行事及推諉卸責的陋習,再度發生任何憾事。四、本案造成49名無辜民眾死亡、2百餘人受傷,本署檢察官親眼目睹死者遺體殘缺不全、家屬哀慟欲絕、痛哭昏厥、捶胸頓足之傷痛,數度指認不敢亦不願確認親人已往生而徹夜徘徊於殯儀館外等待DNA比對結果,經確認後嚎啕大哭之悲傷心情感同身受!為能盡快釐清事實,撫慰家屬傷痛,專案小組檢察官夜以繼日進行偵查,本於勿枉勿縱態度,針對各項證據詳實查證,於2週內查明直接肇事等重要犯罪事實並提起公訴,除了檢察官辦案團隊的努力,更歸功於眾多機關提供專業協助,諸如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協助鑑定比對死者及其家屬DNA,讓家屬得以在最短時間內領回遺體辦理後事;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鑑識科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下稱運安會)鐵道調查組自4月2日起,迄至4月8日列車殘骸全數排除現場,均在場協助檢察官蒐證、取得相關行車紀錄資料供檢察官依法查扣後交由運安會進行專業判讀。其中花蓮縣警局鑑識科科長於4月3日在現場遺骸血水之中找出關鍵之列車自動防護系統記憶卡(即ATP)、運安會鐵道調查組人員於4月4日在吊卡大貨車掉落邊坡之草叢中找到該車環景輔助視野主機記憶卡等,對於案發時現場判定幫助甚大;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東部機動工作站協助清查資金流向;法務部廉政署派員進駐本署協助辦理搜索扣押等事宜,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專業諮詢等,在在對於案件之迅速釐清,幫助甚大,本署深表謝意。五、針對本次事故,本署今日僅先就本案核心且為社會大眾最為關心之犯罪事實偵查終結;另就臺鐵局發包工程及工程設計監造公司、專案管理公司有無不法、李姓被告所營義○公司及東○公司承攬多項工程有無不法等節,本署仍持續積極偵辦中。
喊了20年!汐止民生線可望闖關環評大會 最快2022年動工
喊了20年的捷運汐止民生線,二期環評第三次小組會議29日有條件通過,將在6月提大會審查,根據新北市捷運局長李政安表示,若環評順利通過、完成綜合規劃並獲核定,新北將爭取主導興建第一期的汐止到東湖優先路段。曾被台北市長柯文哲譏為「盲腸段」的捷運汐止民生線延宕多年,2009年第一期汐止到東湖的新北端通過環評,二期環評29日上午經第三次小組會議審議,建議修正後通過,補充說明後,今年可望闖關環評大會。因應汐止民生線動工,新北市工務局新工處規畫社后園道北延工程,打通社后南北,圖為電腦模擬施工圖。(圖/新北市工務局新工處提供)專案小組委員將請台北捷運局在6月30日前,補充說明有關2009年環評審議結論提到第二期路線不確定因素的釐清狀況、施工過程和轉乘規劃等措施,經專案小組委員確認後,就可提環評大會審查。李政安表示,汐止民生線分為二期,第一期為汐止區公所到內湖,第二期為內湖到大稻埕,路線規劃採地下和高架中運量捷運系統,共有15個車站、總長17.4公里,新北市有5站,都在汐止區內。李政安同時指出,希望一期、二期的綜合規劃一併獲交通部核定,新北捷運局將協助台北捷運局綜合規畫報告修訂作業,期望能儘速提報交通部同步審議,待綜規通過後,新北將爭取主導興建汐止到東湖優先路段,若採分期建設,工程有機會在2022年動工、汐止到東湖等6站優先路段可在2031年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