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血親
」 平均地權條例 表兄妹 炒房 結婚 遺產
禁婚擬放寬到四等親? 醫師搖頭:生畸形兒機率恐飆
立法院法制局建議,將近親結婚限制從六等親放寬至四等親,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不孕症治療權威醫師強調「萬萬不可」,近親通婚除了有倫理問題,寶寶更容易有先天疾病、畸形風險,進而增加健保負擔,優生學仍有其必要性。我國民國87年修正民法,基於優生學考量,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訂為六親等以內。立法院法制局研析報告指出,近年多數國家皆立法縮小禁婚範圍,包括旁系血親禁婚不超出三親等,因此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以符社會現況。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家庭結構變遷,親戚關係日漸疏遠,年輕世代鮮少與親戚往來,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近親禁婚規定,導致婚姻無效。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只要在孕期確實進行產檢,就可大幅降低產下罕病兒機率。茂盛醫院院長李茂盛表示,立法院擬修法,將近親結婚限制從六等親放寬至四等親,是「萬萬不可」,除了有倫理問題,過去也發現,表兄妹間通婚生子,會出現很多畸形兒、先天疾病,對台灣社會不好,更會浪費健保資源。李茂盛說,雖然現今有基因檢測,但也不是100%精準,萬一寶寶生下來有先天疾病,整個家庭也受影響,每個人都得不到幸福,「優生學有其必要」。針對放寬是否有助減緩少子化?李茂盛認為,「一點幫助都沒有」,少子化的問題並不在近親通婚,而是政府應加強托育政策、補助計畫,鼓勵年輕人早婚等等。立法應該長遠、周全,而非變來變去,否則只會對台灣社會造成更多紛亂。
懲罰無後惡法1/連署「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近8千人 法務部正式研議
2025年民間團體二度發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公民連署活動,第一回不及最低門檻5千人告吹,這回一周即逾5400人支持附議,迄今累近8千人,法務部正式公告納入研議,且引起立法委員關注。CTWANT調查,同意廢除者多主張這是「懲罰無子女的惡法」涉及違憲,且目前全球僅台灣有此法。CTWANT採訪到二度發起該項連署案的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他即是六年前(2019)自砸100萬找團隊開發台灣首款《777遺囑產生器》App的創辦人,當時記者曾就此製作專題獨家報導,他熱衷推廣民眾提早準備身後事,透過「預立遺囑」做好遺產分配規劃,避免憾事發生。CTWANT於2019年6月報導劉韋德律師,自掏腰包創設《777遺囑產生器》App,免費讓民眾可上網學習預立遺囑。(圖/CTWANT資料照)劉韋德表示,這六年前來諮詢案件中,愈來愈多涉及「特留分」的問題,尤其是「沒有養育小孩的夫妻、未婚單身者,難以將自己財產全部遺留給配偶,或是可自行決定贈與指定人選、單位等」的遺憾屢屢發生,從占整體案件的25%,增加到40%,因此讓他開始質疑這條規定的合理性。我國《民法》繼承編中的「特留分」制度,爭議的核心在於第1223條的規定;當一個人過世而無子女,父母也已不在世時,其兄弟姊妹依法有繼承權,並且擁有其遺產應繼分三分之一的「特留分」。因此即使逝者在生前立下遺囑,明確表示不願將遺產留給兄弟姊妹,法律仍會強制保障兄弟姊妹能取得一部分遺產;甚且,反向來看,一位有子女的兄姊過世時,其無子女的兄弟姊妹卻沒有任何繼承權利。因此這種單向、不對等的權利關係,在許多法界人士及民眾眼中,顯得極不公平。劉韋德遂進一步研究《民法》相關繼承法的立法背景,係於民國19年(1930年代),當時家族關係較為緊密,子女、配偶或直系尊親屬因生活扶助及情感依賴等因素,能夠獲得特留分保護,尚屬合乎情理;但現今已來到2025年,相距95年之久,社會型態與傳統社會差異很大。「兄弟姊妹屬於旁系血親,成年後通常各自獨立發展,彼此生活經濟甚少有實質依賴關係」劉韋德說,因此強制保留其最低比例的特留分,可能缺乏社會現實基礎,損及個人之財產處分自由與家庭自主權,與《憲法》保障財產權及遺囑自由的精神相違。劉韋德說,許多人到協會預立遺囑,其中約有一半都有「特留分」的困擾,尤其是不婚族、頂客族的民眾,當他們知道繼承人還有保障兄弟姊妹的特留分,難以接受,而他也只能因為法律有此規定,勸導民眾接受;但他發現抱怨此法的案件愈多,為遺產爭訟原因之一,他思考法律可能已不符現今社會需求,欲從立法根源性思變。台灣遺囑協會先是於今年4月發起一項「是否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線上民意調查,短短三天吸757位民眾參加;調查結果一面倒,僅6人支持維持現行制度,其餘皆表達「應該廢除」,5月便在公民連署平台提案「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第一次提案獲2811人同意未達門檻失敗,但已燒起這把「廢除懲罰無子女惡法」的火,在媒體報導、網民串聯轉傳訊息的助燃,該協會再接再厲於9月1日再次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主張修正民法第1223條,將兄弟姊妹從特留分權利人中刪除,明確刪除第四款:「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回歸遺囑自由,終結家庭紛爭。至截止期11月2日前,連署已達7308人(持續累計中),提案成功。台灣遺囑協會二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法第1223條「兄弟姊妹特留分」,在2025年9月10日已超過5千人附議而提案成功。(圖/截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婚後查閱戶籍嚇壞! 夫妻結婚7年竟是「六親等親屬」
男子明明(化名)與妻子小莉(化名)2018年結婚,沒想到2人婚後竟發現,雙方的外祖母與祖母是親姊妹,等於2人屬於旁系血親六親等內的親屬,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屬於禁止結婚的範圍,因此2人決定請求法院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根據判決書指出,明明與小莉雙方家庭均來自同一縣市,2人婚後查閱戶籍資料,發現小莉的祖母與明明的外祖母竟為親姊妹,等於夫妻倆屬於《民法》所規定的六親等內旁系血親,因此2人決定聲請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法院審理時,夫妻雙方均表示婚前完全不知情,婚後發現才感到震驚,也同意由法院裁定婚姻無效。法院調閱戶籍謄本與家族資料後確認,明明與小莉確有六親等血親關係。法院表示,依《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六親等內旁系血親不得結婚,違反規定的婚姻即屬無效。同時,《民法》第988條也明文規定,違反第983條規定者的婚姻「當然無效」。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對事實無爭議且合意聲請,為了保障雙方的身分、扶養及繼承等法律權益,因此法院裁定兩人婚姻自始無效。
31刀砍死前女友!17歲「89猴」遭法官裁定收容 不合「責付」4大理由曝光
近日,台中市沙鹿區發生一起駭人兇案。具有宮廟及幫派背景的17歲駱姓少年,以瞞騙方式喊出顏姓前女友談判,卻拿預藏的兇刀狂砍對方31刀致死。駱姓少年離開前,還朝倒在血泊中的前女友狠踢一腳,才騎上預先拆除車牌的友人機車逃逸。駱姓少年落網後,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昨(17)日詢問後裁定收容至少年觀護所。台中地方法院指出,法官訊問後認為駱姓少年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在台灣的刑事訴訟程序中,「責付」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適用於各種刑事案件中,但也常出現在少年保護事件。「責付」指法院在羈押被告的情況下,將其暫時交付給適當的人,以停止羈押的措施。這些適當的人通常是被告的輔佐人,如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或法定代理人等看管,以確保被告會準時出庭。然而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如少年在經過法官訊問後,被認定「責付不能」或「責付顯不適當」時,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規定,裁定「收容」。本案兇嫌駱姓少年經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其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黃玉琪進一步解釋,本案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後,會先分案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如認以由其他有管轄權之少年法院處理,可使少年受更適當之保護者,得依少事件處理法第15條規定裁定移送該管少年法院。黃玉琪表示,少年法庭法官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後,如認為少年所觸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殺人)」,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待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再由少年法庭法官依「少年刑事案件」進行刑事審判。
立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不法關說」最重判5年 棄保潛逃關3年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棄保潛逃加重可關三年,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向法官、檢察官等不法關說,最重判五年。棄保逃亡的案例也屢見不鮮,日前竹北涉嫌虐童的竹北教練、證券炒手鐘文智、國寶集團創辦人朱國榮、涉嫌軍方獵雷艦詐貸案的慶富造船少東陳偉志等。這些案子在在顯示出,就算有再高額的保證金,現行刑法對於棄保潛逃不會另外課責的情況下,不僅減損交保制度的效力,更讓刑事訴追變成有錢人的笑話。增訂棄保潛逃罪,處以刑法,才能維護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提案修法。立法院今(13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加重「棄保潛逃」刑責,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從原本「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三讀條文第一百六十一條加重潛逃者刑度,依法逮捕、拘禁之人脫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損壞拘禁處所械具或以強暴脅迫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聚眾以強暴脅迫犯第一項之罪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立法院通過 棄保潛逃可關3年 不法官說最重判5年。(圖/中國時報記者曾薏蘋攝)針對棄保潛逃者,根據三讀修正條文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經檢察官或法官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限制出境、出海,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並經發布通緝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次修法也新增第十章之一,妨害司法公正罪;三讀條文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對於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約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就證言、鑑定或傳譯之事項,要求、期約或收受不正利益者,亦同。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意圖使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或通譯不為證言、鑑定或傳譯,或使其為一定之證言、鑑定或傳譯,對其本人或其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或家長、家屬、與其訂有婚約者或其他身分上或生活上有密切利害關係之人,實行犯罪行為者,依其所犯之罪,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新增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三,意圖使法官、檢察官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在司法案件偵查、審判或執行中,利用職務、身分或地位之影響力對法官、檢察官或其指揮監督長官為不法關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法官、檢察官因而不為一定或為一定之裁判、處分、終結偵查、上訴、抗告或指揮執行之命令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立法三讀後,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發言指出,一百六十一條訂了三年有期徒刑,其實一百六十二條沒有一起修正,現在一百六十一條第二項訂了一到七年,一百六十二條第二項還是六個月到五年,就是前面條文有些錯置,「明明一百六十二條比較嚴重,結果強暴脅迫刑度還是比較輕」,顯然藍白連這種基本的立法令都不會,這是一個單純的數學問題。他說,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的問題是,明明今天學界就說,不需要棄保潛逃罪,若硬要訂,就把它訂在三年,那一年的級距要放什麼?所以才會說,硬要訂就是無保跟拒保一起訂,不然就都不要訂,結果訂了也就算了,卻只訂一個,還竟然比羈押中的脫逃還嚴重。他說,刑度雖然一樣,但是沒收保釋金,實務上保釋金是成為司法行政的一個對價,為什麼還要訂一個三年,不合理嘛,此外,如果今天是請託跟施壓,施壓如果定義不清,關說也是一個問題,今天如果關說是公務人員職務以外的事項,那一般民眾的請託跟比較嚴重的施壓,為何沒有訂到法條裡,這樣的立法品質,真的堪慮。此外,相關條文未採用民進黨團版本提議納入「施壓」,藍委吳宗憲則表示,施壓沒有明確法律原則,所以自己不敢放進去,會對未來審判產生影響。
遺囑自由權主張! 民間掀起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聲浪
考量近年來隨著家庭結構改變與高齡社會加劇,許多民眾對現行《民法》中「兄弟姊妹享有特留分」的制度表達異音,台灣遺囑協會遂發起一項「是否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民意調查,進一步了解民眾心聲而做為日後建議修法等參考依據。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接受CTWANT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民法師承德國,而德國民法對於子女、配偶是有特留分的規定,但並無保障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與我國法制接近之日本,同樣沒有賦予兄弟姊妹特留分,因此我國現行法令是否有修改必要,實有討論空間。根據CTWANT調查,網路上以及曾向該協會諮詢預立遺囑等相關民眾討論議題中,包括單身民眾以及許多已婚但無子女的民眾,都希望遺囑的自主權,有的民眾還認為萬一自己先離世,能將遺產完全留給想要贈與人或是留給另一半,但卻因現行法令保障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以致自己心願無法達成,因此越來越多人呼籲立法機關儘速檢討修法。所謂特留分,是指法律保障繼承人在繼承時,至少享有一部分的繼承比例,而不會完全沒分到遺產。其中,兄弟姊妹雖為第三順位繼承人,也同樣享有特留分保障,此導致即使立下遺囑,也無法完全依照自身意願分配遺產。此舉對許多希望將全部財產交由配偶繼承的民眾來說,形同遺囑自由遭到法律限制。繼承制度的核心目的在於延續家族財產及保障生活依賴者的基本生存權。所以子女、配偶或直系尊親屬因生活扶助及情感依賴等因素,能夠獲得特留分保護,尚屬合乎情理。民眾常討論的一些觀點中,有提到兄弟姊妹屬於旁系血親,成年後通常各自獨立發展,彼此生活經濟甚少有實質依賴關係,因此強制保留其最低比例的特留分,可能缺乏社會現實基礎,亦常因此發生遺產爭訟。台灣遺囑協會理事長劉韋德律師表示,特留分制度確有其功能,被繼承人之子女、配偶或直系尊親屬因關係較為緊密,基於生活扶助及情感維繫等因素,因此能獲得特留分保護,尚屬合理,但許多無子女之夫妻或因未婚無子女的民眾,如父母已過世時,繼承人就會是其兄弟姊妹,但兄弟姊妹成年後通常各自成家立業,財務經濟也通常各自獨立,因此法律上仍享有特留分保護,就值得商榷,甚至連半血緣之兄弟姊妹(例如同父異母)也能享有特留分,更是令許多民眾無法接受。為此台灣遺囑協會近日發起一項「是否支持廢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民意調查,邀請社會大眾共同參與。有意表示意見者可以至該會官網參予投票,表達自己的意見,希望日後可將調查結果送交主管機關參考。
新北毛畯珅1/一句「老師摸我」揪出12童受害 圍棋老師一審重判22年
北市一間幼兒園2024年9月被爆出,園長兒子毛畯珅擔任園內教保員時,涉嫌自2022年起,至少對39名幼童性侵、猥褻、偷拍兒少性影像得逞,事件曝光後,毛畯珅一審重判有期徒刑28年,二審加重改判28年8月。然而毛畯珅案並非單一個案,本刊調查,新北市去年底一名李姓圍棋老師利用在家教圍棋才藝,對幼童猥褻得逞,檢警查出至少有12名孩童受害,一審結果本(3)月出爐,李男被重判有期徒刑22年。回顧整起事件,去年8月底,新北一家頗受家長歡迎的私塾「圍棋教室」,主要針對6歲至9歲孩童教課,有不同時段課程供家長選擇,一位家長在孩子下課後詢問:「今天過得怎麼樣?」,孩子卻緊張地把家長拉去旁邊說:「老師今天摸我!」讓家長警鈴瞬間大響,幾經確認孩子所述的真實性後,竟發現2名孩子都慘遭老師伸出狼爪,一面火速向轄區警方報案,一面安撫孩子情緒、並進行心理建設,孰料這段揭發惡狼補習班的過程卻遠比想像中漫長艱辛。當事家長指出,儘管事先曾與警方聯絡,但中午11點帶著孩子前往報案,幾經輾轉最終於新北婦幼隊完成報案手續,做完筆錄踏出警局已是隔天凌晨。所幸警方察覺事態嚴重,火速請票逮人,同時大規模搜索老師家,並在扣押的監視器畫面中,發現至少12名孩童受害,可見事態嚴重。這名圍棋老師也因此自去年9月案發後收押至今。北市幼兒園園長兒子毛畯珅擔任教保員時,涉嫌對39名幼童性侵、猥褻得逞,並偷拍兒少性影像達306次。(圖/示意圖、資料照)讓家長更感驚恐的是,警方在老師家中搜出的監視器畫面中,除發現受害幼童人數眾多外,李姓教師還會刻意將幼童引導至監視器前,以此拍下畫面,若幼童不從,李男則會利用老師權威要脅幼童,「你不讓老師看,老師就不跟你好了」等語,進而得逞,相關記憶卡更是保留長達3年時間。然而隨著案件偵辦的推進,當事家長也逐漸發覺偵查系統中的缺陷。家長指出,事件發生後,因孩子年紀尚幼,家長火速聘請律師協助處理,但檢察官擔心大人在旁影響,拒絕家長和律師陪同偵訊,導致幼童於偵查庭結束後情緒不穩,讓家長相當不滿。讓家長更氣憤的是,幼童曾表示,李姓老師早在大班時期就曾對其猥褻得逞,而李男也於筆錄中坦承犯案,但此次犯案卻未被檢察官納入起訴範圍,僅以有明確犯案過程的監視器為主,讓家長質疑,在一罪一罰的情形下,是否因此讓該名老師刑責有所減輕?家長控訴檢察官偵訊幼童時不讓律師陪同,甚至僅採證監視器畫面,忽略孩童供述;新北檢澄清偵訊時有社工陪同。(圖/資料照)對此,新北地檢署回應指出,根據《性侵害防治法》第18條規定,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於偵查或審判時,陪同被害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本案為保護證據能力,避免後續庭審期間遭到質疑,因此當下由社工陪同一起進入偵查,相關程序完備,後續也經法院判處犯嫌有期徒刑22年。資深律師黃柏榮則指出,以此案來看,若未成年人為被害人,家長(或法定代理人)與律師可陪同在場,若父母在場會影響偵辦進行,才會禁止陪同,通常為保護未成年人,一般會安排社工在熟悉未成年人後,由社工進行陪偵。黃柏榮表示,性犯罪案件多因其私密性,很難有直接的證據,因此被害人證詞、當下反應、哭訴等會是重要證據。他建議事發當下立即報警就醫,以作為日後在法庭審理中加強證詞可信度的重要依據,若被害人未成年,對於證詞證據等的嚴格程度也應該降低,不能因監視器未拍下就不列入偵辦範圍。
澳門遊客捲台中氣爆...澳門成立專屬緊急應變中心 家屬最快今晚抵台
台中市新光三越百貨今(13)日上午11時許發生嚴重氣爆事件,來自澳門的一家7口自由行遊客,徒步經過時受到波及,造成2死1重傷3人輕傷。澳門特區政府得知該起氣爆意外後啟動跨部會協助,成立緊急應變中心專門為澳門一家7口進行人道協助。據了解,這家澳門遊客的家屬希望最快今晚可以來台。據《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台中新光三越今日發生氣爆意外,造成澳門自由行遊客一家7口受到波及,造成2死1重傷3人輕傷。澳門特區政府得知該起氣爆意外後,啟動跨部會協助,並第一時間成立緊急應變中心,專門為澳門遊客一家7口進行人道協助。氣爆發生時威力強大,大片碎片隨爆炸威力噴出,使經過的澳門自由行遊客一家7口收到波及。(圖/翻攝畫面)緊急應變中心聯繫窗口向媒體指出,目前澳門的家屬正緊急安排來台事宜,澳門政府則將協助部分家屬,希望最快可以在今晚抵達台灣。根據航班資訊,今晚由澳門抵台的航班共有2班,一架航班是長榮航空、預計晚間8點15分飛回桃園機場,另一架航班是星宇航空、預計今晚8點40分起飛回桃園機場。據了解,由於該起事件造成澳門遊客一家7口不同程度傷亡,牽涉處理事務十分繁瑣,包括往生家屬遺體該如何處置,還在搶救的小曾孫女後續醫療等事項。因此澳門方面緊急協調,希望能由部分直系或旁系血親先行來台處理事務。由於澳門駐台經濟文化辦事處已於2021年6月19日暫停運作,等同沒有澳門方面駐台人員協助處理。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十分關心此事,第一時間指派副主委沈有忠,以及港澳蒙藏處同仁趕赴台中幫忙聯繫協調,全力做好後續保障工作。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今天主持例行記者會時,同樣對這起事件表示哀悼,並表示:「陸委會的港澳處已經派人赴台中關心了解,若有任何需要都會積極提供必要的協助。」
表兄妹瞞親屬關係結婚生2孩 21年後婚姻被判無效
中國大陸福清法院審結了一起涉及近親結婚的案件,小芳的父親與小明的母親是同胞姐弟,小芳與小明是表兄妹關係,屬於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在2003年兩人隱瞞了這段親屬關係,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了一子一女,近年來兩人不斷鬧矛盾,小芳諮詢了律師關於離婚訴訟的事宜,才得知自己與小明的婚姻竟屬於無效婚姻,她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自己與小明的婚姻無效。最終,法院依法判決原告小芳與被告小明的婚姻無效。據陸媒報導,兩人在2003年隱瞞了這段親屬關係,向民政部門申請登記結婚,婚後生活幸福美滿,生了一女,豈料近年雙方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最後分居多年,最後則決定離婚,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中,小芳諮詢了律師有關於離婚訴訟的事宜,竟在結婚21年後,才得知自己與小明之間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小芳因此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自己與小明的婚姻無效,並希望法院能就子女的扶養問題給予解決方案。法院在審理此案時,認為小芳與小明確屬表兄妹關係,屬於法律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因此判決兩人的婚姻無效,同時,也就雙方子女的扶養問題進行了妥善處理。
學生被通知領回畢業證書 彰興國中驚現168人「無法入學」
為了應對少子化引發的廢校危機,彰化縣從2021年開始實施「國民中小學入學人數總量管制辦法」,針對縣內15所國中小的入學人數進行限制,以此來保障其他學校的學生名額。但其中被視為明星學校的彰興國中,今年出現了168名新生因為總量管制的關係無法入學,學校甚至通知這些學生來領回畢業證書,如此情況讓許多家長大感不滿。據了解,彰興國中是總量管制學校之一,今年原計劃招收493名新生,但實際報到人數達到661人,超出了招生名額,因此有168名學生被列為備取,只能領回畢業證書等待補位。如此情況導致許多家長四處陳情,甚至有家長抱怨,明明孫女從出生就住在學區內,卻因戶長是叔叔而無法錄取。也有家長提到,為了讓孩子入學彰興國中,他們需要在2022年10月之前在學區內設立獨立戶口,這讓不少暫住在親戚家的孩子無法被錄取。為此,彰興國中教育處表示,根據總量管制規定,叔叔屬於旁系血親,入校順序只能排在第四順位。同時為了維持教學品質,目前並不考慮超收學生,但是學校會協助這些未錄取的學生轉介至鄰近學校就讀。報導中也提到,彰興國中因社團活動和教學成果優異,吸引了大量家長希望孩子能夠入學。彰化市、花壇鄉、秀水鄉等地的家長都積極想讓孩子進入彰興國中,就連花壇國小的學生也有過半數希望轉入彰興就讀。也因為如此,不少家長選擇將孩子戶籍遷到親戚家以增加入學機會。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彰化縣政府制定總量管制辦法,避免各校學生人數不平衡的情況發生。總量管制辦法,主要目的是在平衡各校的入學人數,避免過度集中在少數明星學校,從而保障教育資源的合理分配。
台南人夫結婚4年…才知祖母與妻祖父是「兄妹」 法院判婚姻無效
超罕見!台南一名郭姓男子和吳姓女子結婚4年,赫然發現祖母和妻子的祖父是「兄妹關係」,2人屬於旁系血親6親等,法律規定不得結婚,因此提告婚姻無效,法院經過審理後,也判決婚姻無效。郭男和吳女在2019年1月結婚,4年後赫然發現2人的祖父母是兄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院調閱郭男和吳女的戶籍資料及戶籍謄本,確認2人仍有婚姻,另外也依職權查得吳女祖父的兄弟姊妹戶籍資料,還有郭男和吳女直系尊親屬的親等關聯查詢資料。法官發現,郭男的祖母和吳女的祖母是「兄妹」,也就是說夫妻倆具有旁系血親6親等的親屬關係,婚姻關係已違反民法第983條第1項第2款「旁系血親在6親等以內親屬不得結婚」的規定,最後判2人的婚姻無效,可上訴。至於「親等」怎麼計算,江信賢律師解釋,在直系親屬部分,自己的上、下一輩為1親等,往上或往下一輩為2親等,依此類推,若以自己為例,父母是上一輩的1親等直系血親,祖父母則是父母的上一輩,為2親等直系血親。旁系血親的話,必須先數到同源,再往下數,以同父母的兄弟姊妹為例,先數到父母再繼續數,為2親等旁系血親;姻親則是因為婚姻關係成立的親屬,親等算法是將配偶當作自己進行計算,其餘算法與血親親等算法相同。
平均地權修正明上路 檢舉不實登錄、紅單轉售有獎金
自今年2月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除禁止不動產炒作規定已施行外,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限制換約轉讓、檢舉獎金制度及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等4大重點將在明(1)日上路。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這次修法是為了回應社會期待,打擊短進短出把房價墊高的投機客,而非投資客,逐步讓整體房市溫和修正,恢復正常健康狀態。內政部說明4大重點指出:第一、在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部分,將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許可」2類。其中私法人若為購買已公告劃定古蹟之住宅等9種情形,可「免經許可」取得;但若購買受住宅作為宿舍、具規模出租經營6種情形使用,則需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後才可取得,並受到5年不得移轉等限制,提醒公司等私法人未來在規劃購買住宅時需注意相關限制規定。第二、在限制換約轉讓部分,在7月1日後簽訂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買賣契約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之讓與或轉售外,必須有非自願離職且超過6個月未就業等6 種特殊情形,並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核准者才可換約。預售屋或新建成屋銷售者在辦理換約作業,或接受委託刊登讓與或轉售廣告時,若有違規可處罰50萬元至300萬元。
300億租金補貼、《平均地權條例》將上路! 7月「新制懶人包」一次看
7月1日起各部會將有多項新制上路,其中政府祭出的打炒房措施《平均地權條例》即將上路,還有為了減輕租屋族負擔,推出的300億擴大租金補貼;交通方面,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6月30日起不讓行人將加重罰6千元,且要強制上道安講習課程;另在健保、無薪假措施、青年就業等方面也有新制。《CTWANT》為此也彙整懶人包帶您一次看!內政部300億擴大租金補貼內政部6月21日召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啟動記者會,今年7月3日上午9點開辦、明年12月31日下午5點截止;此次的擴大方案把年齡下修到18歲就可申請,且租客可直接申請不需房東同意,申請流程也更加便民。內政部長林右昌說,去年補助27.8萬戶應能增加到目標50萬戶,全力減輕租房族的壓力負擔。《平均地權條例》7/1上路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至300萬元。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至500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如果你發現有人炒作,歡迎檢舉。如今,民眾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管制私法人購屋: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其中「需經內政部許可」於取得後並將受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以防杜漸其後續變相轉作短期炒作。此外,許多業者抱怨屆時實際審查案件上將非常緩慢。內政部指出,申請案件原則會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讓合理的交易需求順利運行。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至15萬元。衛福部健保部分負擔新制7/1上路7月1日起,實施藥品、急診部分負擔新制。民眾前往大醫院看病拿藥,至多得附上300元藥品部分負擔。掛急診者,在大醫院將收750元,在區域醫院收400元,診所則維持不變。新制上路後,低收入戶、重大傷病者不受影響。至於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赴醫學中心掛急診收550元,在區域醫院收300元,其餘與一般民眾相同。行政院環保署:網購包裝減量7/1上路為強化我國網購包裝管理方式,環保署今年2月16日公告,網購包裝減量從7月1日生效,對所有網際網路零售業網購包裝材料進行限制,包括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紙類包材需有90%以上回收紙含量,以及塑膠包材要摻配25%以上再生料,其中資本額5千萬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以上的中型業者,也要符合商品重量分級規定。農委員:種苗法修正為防範國內農產品品種外流,立法院三讀通過《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正案,增列種苗輸出入管制事項,並以刑責入法加重罰則,違反規定者,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6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勞動部充電再出發新冠肺炎國內疫情趨緩,但對各產業的衝擊還未停歇,「充電再出發」7/1起將維持疫情前的原計畫補助,提供事業單位訓練費用補助最高190萬元;勞工可免費參加訓練課程並依實際參訓時數,比照每小時基本工資(現為176元)發給訓練津貼補助,每月最高100小時,因此最高可領17600元。僱用安定措施勞動部在疫情期間實施的「安心就業計畫」最多每月補貼每位勞工1萬1000元,該計畫將在今年6月30日失效,為持續提供無薪假勞工協助,勞動部大幅放寬同樣補助無薪假勞工的「僱用安定措施」實施門檻,薪資補貼為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一半,以目前就保投保上限45800元、減班休息後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26400元試算,每月最多可領9700元。修正發布「產業新尖兵計畫」勞動部持續鼓勵15-29歲本國籍失業、待業青年精進及累積就業所需技能,補助參加5+2產業創新計畫相關技能培訓訓練費用最高10萬元,參訓學員須先行繳付1萬元訓練費,訓後90日內依法投保就業保險,即可取得先前支付的1萬元訓練費用補助,每年約4000人受惠。修正發布「青年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勞動部持續鼓勵15-29歲本國籍待業青年投入重點創新產業相關領域,針對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及發展署失業者職前訓練政策性課程青年,於訓期每月核發8,000元學習獎勵金,最長12個月,最高可拿9.6萬元,每年約8000人受惠。修正發布「青年就業旗艦計畫」持續結合產業資源推動工作崗位訓練,鼓勵企業提供青年提升專業技能的機會,以「先僱後訓」方式辦理做中學訓練,補助企業工作崗位訓練費,由最高4.5萬元調增至5.4萬元,每年約8000人受惠。修正放寬「僱用安定措施」啟動指標、實施期間、適用對象資格及給付標準為使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的僱用安定措施能及時於經濟嚴峻時期啟動,由政府就協議減班休息勞工的薪資減損提供差額補貼,經通盤檢視調整啟動指標、實施期間、適用對象資格及給付標準。婦女再就業計畫自主訓練獎勵,最高3萬元,預計每年500人受惠。再就業獎勵,穩定就業3個月一次給予3萬元,部分工時1.5萬元,預計每年1萬人受惠。工時調整獎勵,雇主提供工時彈性或釋出部分工時工作,每一職缺每月3000元,預計每年1000人受惠。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青年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得申請證照獎勵金,甲級2萬元、乙級1萬元、丙級或單一級5,000元;青年取得重點產業相關職類技術士證之日1年內,同時符合從事重點產業對應行業工作、連續90日受僱於同一雇主、以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受僱等3項規定者,得申請就業獎勵金,甲級2萬元、乙級1萬元、丙級或單一級5,000元,每年約4.8萬人受惠。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之申請案件推動數位化申請及審查推動網路線上登錄辦理從事跨國人力仲介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籌設許可、設立許可籌設檢查、設立許可、異動申請,及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申請等事項,約1873家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受惠。交通部「停讓行人」新制6/30上路交通部6月16日預告修法,只要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都要接受道安講習。對此,警政署21日表示,6月30日正式實施,近期會加強宣導。汽車申請牌照應隨車配置符合規定之反光服裝(背心)為避免汽車駕駛人或乘員於車輛故障或發生事故離開車輛處置時發生二次碰撞事敔,交通部表示,7月1日起,汽車新車申請牌照檢驗,應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或其他等同標準之反光服裝(背心)。等同新車領牌時,須將反光背心列為標準配備,否則將無法領牌上路。此外,發生車禍或車輛故障,駕駛人離開車輛需穿戴反光背心,避免發生二次事故。行政院通勤月票-北中南生活圈通勤月票上路實施行政院編列3年經費200億元推動全國公共運輸通勤月票措施,減輕通勤族群交通負擔及促進公共運輸使用,其中北中南三大生活圈月票即將於7月1日上路,包括基北北桃1200元,中彰投苗-台中市民卡699元、中彰投苗-非台中市民卡999元、台中市境內-台中市民卡299元、台中市境內-非台中市民卡599元,南高屏999元、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境內399元。交通部表示,未來下半年本部還會協助9縣市政府規劃推出城際或都市內通勤月票方案,並適時舉辦行銷宣導活動,擴大政策推動嘉惠更多通勤民眾。各縣市政府發行之社福卡點數可搭乘台鐵局列車交通部表示,為鼓勵領有社福卡之國人樂活、樂遊及樂行,台鐵局開放有意願參與之縣市政府發行之社福卡點數可搭乘指定列車,讓出行更便利,運具選擇更多元。7月1日北中南三個生活圈部分縣市開始實施,其他有參與本計畫之縣市12月31日可全數使用。根據台鐵規劃,第一階段啟用縣市有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及屏東縣等10個縣市,皆可使用社福卡扣取點數搭乘台鐵。觀光路廊在地有腳交通部表示,配合行政院「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觀光局規劃觀光路廊在地有腳接駁服務,整合小客車租賃業與旅宿業合作,提供旅客運輸場站、住宿地點間免付費之接駁服務。交通部指出,觀光局規劃所屬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以17個觀光圈為基礎配合推動,協助位處交通不便之旅宿,以及提早恢復旅客搭乘公共運輸出遊信心,紓解景區道路壅塞情形,提升旅遊便利性。發布颱風不對稱暴風半徑資訊7月1日起,氣象局將發布颱風不對稱暴風半徑資訊,提供符合台灣地區特性及災防應用之不對稱圓形(四象限)颱風暴風半徑資訊。擴大「溪流天氣預報及山區暴雨之溪水暴漲警示」試辦作業交通部指出,為強化溪流活動安全,112年除與雙北持續合作外,預計7月1日起將擴大試行範圍,提供試辦溪流區未來72小時逐3小時及未來7日逐12小時天氣預報資訊,並於短延時強降雨可能導致溪水暴漲時發布「山區暴雨之溪水暴漲警示訊息」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提供民眾及各級防災機關即時應變。考試院公教退撫新制7月1日上路規定2023年7月1日之後的新進公務人員,從「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並設立個人專戶,提供多元化投資組合。台灣證券交易所47家上市公司7月3日調整產業類別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告修正「上市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部分條文,將自2023年7月3日起實施,修正後上市公司產業類別將由現行的29項產業類別增為33類,計有47家上市公司調整產業類別。此次新增的產業類別包括:「綠能環保」、「數位雲端」、「運動休閒」及「居家生活」;另外,調整「觀光事業」名稱為「觀光餐旅」。碳權交易所最快7月成立總統蔡英文日前宣布,要與證交所、國發基金、環保署成立碳交易平台,達成減碳目標.為配合政府推動氣候變遷因應政策,台灣證券交易所今(26)日董事會通過,將和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共同設立台灣碳權交易所,預計7月底成立,資本額為新台幣15億元。台灣期貨交易所7月底將上線台幣NDF持續建置國內店頭衍生性商品集中結算機制,規劃7月31日上線新台幣NDF及客戶集中結算服務;與多家知名交易所洽談指數授權,赴海外招商引資;持續強化資安工作,建置應用大數據平台。另外,12月規劃推出客製化商品交易平台,為期貨市場挹注新動能;年底前所有商品將皆適用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強化期貨市場價格穩定。
他結婚10年對法院提「婚姻無效」 網一看原因傻了:男的想另找
大陸江西省一名謝姓男子和林姓女子,2013年結婚並育有一子,怎料謝男日前對當地法院提出婚姻無效訴訟,原來是他的父親與林女的母親互為親姊弟,同理2人也有血緣關係,而出於大陸法律有對「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明令禁止,因此法官判定謝男勝訴。據陸媒《頭條新聞》報導,判決書指出,謝男和林女2012年不顧雙方父母是親姊弟,開始戀愛與同居,接著2013年6月辦理結婚登記並育有一子,眼看夫妻關係迎來第一個10年,謝男卻以與林女是近親為由,對法院提出婚姻無效的訴訟。江西省上饒市廣信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期間,發現謝男父親與林女母親確實為親姐弟,證明謝男所言不虛,而他和林女則是表兄妹。最終,法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之規定,判定謝男和林女的婚姻無效。消息一出掀起熱議,許多網友不免起疑,認為事情不單純,直呼「恕我直言,很明顯是有新歡了,這是男的想另找了吧」、「同居十年,得了兒子,還不用分家產,比白嫖還絕」、「依法拋妻棄子」、「結婚十年了,男方才想起來是表兄妹近親不能結婚嗎」、「孩子可憐,不能拒絕來到這個世界上」。
批平均地權剛修法就開後門 時力:民進黨打炒房玩假的
立委邱顯智與王婉諭今(13)日指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才剛剛在10日三讀通過,但執政黨才剛修法就開後門,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就表示,針對換約限制,打算透過子法為建商、投資客解套,痛批打炒房根本就是玩假的。王婉諭說,各界普遍期待「平均地權條例」通過後,可以針對包含預售屋轉售炒作,及私法人購買住宅等現象進行規範。然而,修法通過才不到兩天,就看到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扛不住壓力,在昨日表示針對換約限制,打算透過子法來做解套方案,將用子法制定日出條款,對在政策公布之前購買的預售屋,都可以不售轉售限制,透過違背母法修法意旨的子法,來替建商、投資客開後門,坐實了外界對民進黨打炒房的看法:都只是欺騙年輕人的打假球政策。邱顯智說,花敬群代理部長說,「將用子法處理日出條款,對於在政策公布之前購買的預售屋,不受轉售限制」,這是公然曲解法令,違法大開後門。三讀通過的法律說得清清楚楚,只要行政院定出施行日期,第四十七條之四禁止預售屋轉售的規定,立即生效,禁止轉售,其中例外、仍然可以轉售的,是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間之讓與或轉售,以保障一般民眾轉讓房產予配偶和子女的需求。邱顯智舉例說,如果行政院定出的施行日期是4月1日,那麼,4月1日以後,除了例外許可的狀況,所有的預售屋契約都禁止轉售,但花敬群自創的法律解釋說,4月1日「前」簽訂的預售屋契約,到了新法實施後仍然可以轉售,「是百分之百的公然曲解法令、違法大開後門。」事實上,花敬群也非常清楚,三讀通過的法律,不能這樣解釋。「我要嚴正警告內政部,請不要公然曲解法令,違法大開後門,讓打炒房的修法,淪為一場讓所有人都笑不出來的笑話。」邱顯智說,他要呼籲蔡英文總統,儘快公布法令;也要呼籲行政院長蘇貞昌,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管好手下的部長,不要放任花敬群曲解法令、替投資客大開後門,儘快公布施行日期,讓預售屋禁止轉售早日生效。
史上最重打炒房政策!《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 8問答全面解析
史上最重打炒房政策《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1月10日正式三讀通過,明文限制換約轉售,還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先前政府跨部會連祭7大打房措施下,房巿已然冷卻,但這次通過的政策才真正嚴重,業者預估中小建商會倒一片,全台建商家數也將由目前的1萬多家砍掉5000家左右。但修正案到底修了哪些法?何時開始上路?又是否會溯及既往?CTWANT在此彙整了8大問題,一次為讀者解析。《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何時上路?此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並未明確指出何時上路,僅稱「此次修正條文的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不過,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去年12月底曾表示,希望《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三讀通過後,可以在3個月內完成子法並正式上路,因此實施日期可能落在4月中旬。《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休了哪些法?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至300萬元。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至500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如果你發現有人炒作,歡迎檢舉。如今,民眾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管制私法人購屋: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其中「需經內政部許可」於取得後並將受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以防杜漸其後續變相轉作短期炒作。此外,許多業者抱怨屆時實際審查案件上將非常緩慢。內政部指出,申請案件原則會在7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查,讓合理的交易需求順利運行。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至15萬元。《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相關法案,是否「溯及既往」?目前該案母法並未說明將會溯及既往,但有一項附議是指,民眾若以預售屋轉約,「除罰緩之外,還會再追繳不法所得」。而花敬群其實也在2021年底說過,該案經三讀且發布上路後,預售屋就不能轉售,且不會因為合約時間在修法前完成,就獲得赦免,這意味著「預售屋禁止轉約」可能會「溯及既往」,但仍要視未來內政部細則如何規定。《平均地權條例 》修正草案三讀後,對「都更、危老案」是否有影響?花敬群曾在1月7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建設公司參與都更分回,以及參與合建分回的房屋,都不受平均地權私法人購買住宅的限制,也不受5年內不得出售的管制。預售屋、新建成屋禁止轉約,其中新成屋如何認定?目前母法並未明確定義什麼是「新成屋」,未來內政部應還會核定細項條目,看是要從取得使照開始算,或是其他日期。《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對中古屋市場有無影響?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張世芳指出,中古屋買氣主要仍受升息影響,但該案還是會拉長消費者買房思考的時間,進而影響交易量。整體而言,在雙北地區交易量約少3、4成,而在中南部地區則少4、5成。至於價格方面,北部原本房價基期就高,因此整體中古房價頂多修正5%。中南部則是因過去漲幅較快,因此有可能下修到10%。此法案三讀通過後,那些地區首當其衝?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當中的預售禁止換約備受關注,而過去2年預售市場熱絡的區域,可能成一線重災區,尤其是重劃區、房價飆漲區將會是壓力最大的區域。根據信義房屋統計預售實價登錄,房地合一2.0上路以來,2021年9至12月的預售市場交易出現單月萬件的熱潮,最熱的區域包括新竹地區、台中市與高雄市。另根據統計顯示,2022年預估全年住宅類預售量將超過17萬戶,挑戰28年以來新高,其中前11月供給量大的區域為台中市3.1萬戶,其次是新北市2.7萬戶,桃園市2.4萬戶,台南市與高雄市各1.8萬戶,台北市最少也有1萬戶。如果不得已需要將預售屋換約轉售,有可排除在外的特殊寬容條件嗎?若擁有屋約者存在下列任1種情況,可報請縣政府排除在外:買房簽約後受到強制執行有重病需要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重大變故無力還貸款
《平均地權條例》三讀 炒房最重罰5000萬、設檢舉獎金並禁網紅炒作
立法院今(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明定不法炒房行為最高可重罰5000萬元罰鍰,限期未改善者,可連續開罰,也新增違規檢舉獎金機制,強力遏止不動產炒作;此外,也明文規範禁止透過新聞媒體散布不實資訊,或以網紅、YouTuber、網路社群、揪團炒作者。此次修法共有5大重點,包括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簽約後,原則不得換約轉售,也明確定義不動產炒作行為與罰則,同時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並規範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申報登錄等規定。修法嚴懲投機炒作行為,最高可處3年徒刑或併科5000萬元罰金,且限期未改善者可連續處罰。立法院經過朝野協商排在今日第1案,並順利完成三讀。針對炒作行為,三讀條文新增規定,明確規範3種炒作行為:第一,不得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說明會或其他傳播方式散布不實資訊,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第二,不得與他人通謀或為虛偽交易,營造不動產交易活絡的表象;第三,自行、以他人名義或集結多數人違規銷售、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不動產,且明顯影響市場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罰則部份,三讀條文明定,違法炒作不動產者,可處100萬元至5000萬元罰鍰,屆期未改正可連續處罰,包括受雇人與法人(指公司)連坐處罰;且為了防止不動產業者所屬人員濫用專業知識炒作,將協助買受人換約轉售的第三人,或受託刊登轉售廣告者也納入規範,例如透過新聞媒體散布不實資訊,或以網紅、YouTuber、網路社群、揪團炒作者,處原額度罰鍰。三讀條文新增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簽訂買賣契約後,除了配偶、直系血親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例如財產因故遭強制執行、配偶近親因重大傷病須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及重大變故,導致無力繳款,否則不得讓與或轉售買賣契約與第三人,而且不得刊登轉售廣告。三讀條文亦訂有明確罰則,若買受人、建商或代銷業者違法換約轉售,或刊登相關廣告,可按戶(棟)處罰50萬元至300萬元,刊登廣告應限期改正或為必要處置,屆期未改正將按次處罰。此外,三讀條文新增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可向縣市主管機關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登錄資訊的違法事證,如經查證屬實,得以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一定比率提供檢舉獎金,另應提撥一定比率給查核業務所需經費。
表兄妹結婚41年想離婚 人民法院直接判「婚姻無效」原因曝光
中國陝西安康近日竟有一對表兄妹結婚41年,子女也成家立業了,才想到要離婚,結果紫陽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為表兄妹關係,當初登記結婚就已經違法,因此直接宣判兩人的婚姻關係無效。據《頭條新聞》的報導,張男和李女於1981年7月登記結婚,目前子女都已成家立業。但兩人在長期相處的過程中,張男經常對李女口出惡言,使女方無法忍受,因此於2022年10月起訴至紫陽法院要求宣告其與張男的婚姻無效。紫陽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李女的父親與張男的母親為同胞兄妹,故兩人為表兄妹關係,是3代以內旁系血親,屬法律規定的禁止結婚情形,因此當初兩人登記結婚時就已違反法律規定,對此紫陽法院也在2022年10月直接依法判決,宣告李女與張男的婚姻無效。沒想到新聞一出也引發網友大陸熱議,「那是怎麼領到的證呢」、「我一個堂叔叔也是和他的表妹結婚,九幾年領的結婚證,當年政府寫了好多封信,勸他們不能結婚,是近親」、「孩子都成家了,婚姻無效」、「以前這種事情太多了,後來才慢慢規範」、「登記是問你們關係,你們不說實話,登記處也無法核實啊,人家登記處會告知哪些情形是不能結婚的」、「他們不說誰知道」、「現在不說也能登記。你不同姓氏,不同戶口本,還有很多人是一個人一個戶口。工作人員是無法識別的」
抗癌第一步靠「診斷」! 1方法避免治療痛苦漫長又無效
根據衛福部資料顯示,癌症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且已蟬聯榜首40年,民眾一聽到癌症就聞之色變,聽到需切片診斷,未來治療還須面對各種副作用更是心慌而無能為力。不過隨著科技進步,可以藉由血液中各種細胞,透過擴增技術達到診斷、治療效果。台大醫學院名譽教授林凱信醫師表示,造血幹細胞一直是醫學研究核心之一,因為可做為將來針對許多疾病皆可以運用的幹細胞治療。癌症診斷要精準、正確 不讓治療白費癌症治療常面臨各種副作用,若是從第一步「診斷」不夠精確,漫長的抗癌治療就容易白費,林凱信醫師表示,診斷正確是治療的第一步,選對癌症檢測方式相當重要。癌症診斷需先透過身體檢查、影像檢查,再進一步對腫瘤進行切片確立診斷,但傳統切片往往具侵入性而且有風險存在。切片大部分需要局部麻醉,最常是抽骨髓、淋巴結,若是在肺臟、肝臟或是腸胃道就要內視鏡切片,一定要取得腫瘤組織檢體,且切片或多或少都有些風險,不然會有誤診可能。隨著科技進步,切片方式有了新的發展,像「液態切片」透過抽血取得腫瘤細胞後將細胞擴增,不僅能用於診斷,還能用於免疫細胞訓練、藥敏測試、基因分析等,發揮更大的功用。林凱信醫師提到,有了新技術僅需抽血,能避免過往病人聽到要切片就嚇到拒絕,比較沒有侵入性,接受度也比較高。台大醫學院名譽教授林凱信醫師造血幹細胞治療已獲核准 挑選儲存機構注意「這三點」目前衛福部已核准造血幹細胞移植應用於惡性腫瘤、血液功能異常與免疫功能異常疾病,其中周邊血造血幹細胞是免麻醉非侵入式的取得方式,較傳統骨髓幹細胞更常用於臨床治療。知名預防醫學陳炯瑜醫師也特別提醒,周邊血造血幹細胞治療要有好的效果,挑選儲存機構三要點:幹細胞本身的活性、凍存後的幹細胞存活率,以及專業醫學團隊,這三要素缺一不可。如果想要有較好的幹細胞活性,陳炯瑜醫師建議,可以趁年輕時進行幹細胞儲存,越年輕,細胞的活性、數量、品質就越好。而採集到活性良好的幹細胞後,要能夠用於臨床治療,凍存後的存活率是關鍵,因為當幹細胞回輸到體內,只有活著的幹細胞才能發揮分化與修復的能力,陳炯於醫師指出,這也是為什麼相關監理與認證機構會針對活性率需達90%以上要求的原因。而從幹細胞的採集到使用,都需要有專業人員進行完整嚴密的掌控,以及醫學領域的臨床醫師與專家的密切合作,才能達到最好的療效。趁年輕為自己做好健康風險管理!趁年輕、健康時及早檢測、儲存幹細胞,為自己與家人留一份健康上的安心保障在這人口老化、文明病、各類型腫瘤及慢性病好發的時代,幹細胞儲存不只自己能使用,直系血親的配對機率為1/4,旁系血親的配對機率為1/10,趁身體健康與年輕時儲存周邊血幹細胞,是替自己及家人的未來多一個治療疾病的選擇,做好健康風險管理。
妹子家族聚餐驚覺「男友是表弟」 長輩1原因沒反對:喜歡就好…網揭殘酷現實
比八點檔更扯!一名女網友最近參加家族聚餐,卻意外見到男友和其他家人,赫然發現原來2人是親戚關係,交往近2年的男友竟是表弟,讓她瞬間晴天霹靂。原PO在《Dcard》討論平台透露,她近日和阿公一起去家族聚餐,因為和家族的親戚都不熟,結果悲劇就發生了,當時男友也表示剛好在同一家餐廳,要幫阿嬤慶生,走進包廂突然聽到有人叫她,回頭發現是男友的媽媽,心中出現不妙的預感,「男友媽媽出現在家族聚會,莫非…」,仔細一算她竟然是男友的表姐,雖然關係比較遠,但得知交往一年半的男友兼高中同學,其實是親戚,讓她瞬間頭皮發麻。好在長輩們反應不算負面,認為親等不算近,年輕人自己喜歡就好,但原PO仍然覺得很扯,姓氏不同卻是同一家,「我男友爸爸甚至是我媽媽的表哥,真的真的太巧合,一輩子都沒想過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她也好奇2人以後是否可以結婚。原PO和其他親戚都不熟,甚至沒見過面。(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原PO解釋,男友是媽媽的媽媽的哥哥的兒子,雙方都21歲,因為親戚之間很少聚會,「我媽媽那邊壓根除了我阿公,沒見過其他親戚」,媽媽的舅媽正是男友的阿嬤,媽媽的表哥是男友的爸爸,而媽媽的媽媽是她的阿嬤,也是男友爸爸的姑姑。貼文曝光掀起熱議,然而根據《民法》第983條,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不得結婚,因此原PO無法和現任男友,也就是表弟結婚,其他網友也紛紛給答案:「不能哦,旁系血親六親等內不能結婚」、「你們是六等親,然後你們不能結婚,也強力建議不要生小孩,你們後代有問題的機率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