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二審
」 陳水扁 國務機要費 陳致中 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
前議長設局1/李全教被控詐騙買房放貸 酒商慘揹4500萬債務
前國民黨台南市議長李全教因賄選案判刑出獄後卻被爆出,其2021年看中台北市一間專營高檔紅酒的酒商,疑似想空手套白狼,先以投資名義匯款2000萬元要與酒商共同成立公司,卻要求對方簽下「消費借貸協議書」,再追討2000萬元款項,抓準對方一時還不出巨額款項,引誘對方買下深坑豪宅作為私人會所,讓對方欠下4500萬元的巨額債務,再以保護為名與酒商簽下20年租約,一毛租金未付,如今卻以履行合約為由,限期酒商搬離。現年65歲的李全教爭議不少,2019年涉及議長賄選案,遭台南高分院更二審判處有期徒刑9月、褫奪公權3年定讞。隔年2020年2月4日,李全教主動前往台南地檢署報到,如今早已服刑期滿。民進黨人士認為他淡出政壇後,轉攻魚塭光電市場,震驚一時的台南學甲88槍擊案,幕後主使為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就是李全教的左右手,疑似因李全教壟斷兩岸虱目魚契作,介入光電開發,多方勢力利益喬不攏之下,才爆出88槍擊案,不過李全教反控民進黨栽贓。而本刊接獲爆料,一名在台北市專門經營高檔紅酒的A酒商,2021年間在餐會上巧遇李全教,李以彼此都是台南子弟名義拉近關係,並表示希望可以和他一起出資經營公司,起先指示A男買下深坑一處房產作為豪華私人招待所,由A男貸款6000萬元再給付給李全教,同時要A男將公司51%的股份移轉給李全教。事後由於條約過於不平等,遭到A男拒絕。本以為此事就不了了之,未料李全教仍不死心,2021年先以投資名義取得A男的個人銀行帳戶後,隨即匯款2000萬元給A男,表明作為公司登記驗資資金與初期營運週轉金,實際上卻僅匯款1940萬元。李全教表示,已先扣除60萬元作為利息費用;同時火速拿出一份「消費借貸協議書」給A男,還帶著2名男子與律師,拒絕A男的其他員工進入會議室,只留A男一人在場,表示自己趕時間要A男拿出印章在合約上簽名即可,更不斷向A男強調「我不會害你」。只是A男成立公司後,回過神來才驚覺自己早已簽下不平等合約,合約內更是直接註明A男需每月支付李全教20萬元的利息費(年利率12%),一期未付即視同違約到期,李全教有權以進貨7折之價格處理A男位在北市松山區1樓與地下室的市值將近2億元的高檔酒窖,原先談好的投資合作赫然成為借貸關係。「合作」之初,李全教擬出方案除要求酒商貸款6000萬元交付給他,並要酒商轉讓51%的股份。(圖/民眾提供)而離譜的還在後面,李全教開始對A男追討2000萬元的「借款」,A男依約成立公司後,一時拿不出2000萬元的現金流,李全教竟迅速出面表示有合作意願,「願意幫扶同鄉」,指出深坑有處不動產相當適合買下作為高級私人招待所,只要A男向銀行貸款買下,「我們一人一層」,他就能幫忙介紹更多董事長來此買酒,讓A男早日獲利。A男為還清2000萬元的借款,答應李全教的要求,向銀行貸款4500萬元購入深坑的不動產,將房屋順利過戶後,購屋款項則匯入一名李姓女子戶頭。李全教隨即拿出李女的存簿印章,要A男自李女戶頭匯出2000萬元款項給他,以此償還其先前成立公司驗資用的2000萬元的借款,同時再指示A男匯出1000萬元款項給一名謝姓男子,而李全教還因此成為該房屋的第二順位權利人。事後A男調查後才驚覺,謝男為李女前夫,原本談好的合作投資案直接成為借貸關係,讓A男在幾乎還未獲利的情況下,就已先背負至少4500萬元的債務。對此,李全教30日回應,對方因需錢孔急,看中深坑房子適合當酒窖會所,故向我們提議(房子產權屬於謝姓男子和李全教各半,登記在謝男妻子名下)把房子賣給他公司買費金額約4500萬並由酒商公司拿房子向銀行借4000多萬後,其中謝男的賣屋款2250萬拿出1000萬投資酒商公司(餘1250萬滙給謝男妻子),而我的房屋款二2250萬因為酒商急需錢,要求我借給他也簽下借貸協議,如今他公司經營不善跳票後避不見面,對外完全推給他不知情的女友處理。李全教表示,他基於同鄉情義完全相挺,包括利息都長時間分文未收,呼籲酒商應出面解決問題,除借款之外,公司投資款項與應用也應出面交代清楚,不要躲起來顛倒是非。
千元換個資2/瞄準街友開帳戶換萬元 無良民宿養套殺騙高額保險金
北市萬華區龍山寺前廣場有男子帶小弟向群眾所要雙證件影本,當場發1000元「禮金」。不過類似案件時有所聞,多數會瞄準街友等弱勢群體,看準弱勢族群急需要錢,就算銀行帳戶因此成為人頭帳戶遭到警示凍結也對他們毫無影響,不但最後成為詐團洗錢工具,甚至圈禁街友詐保還鬧出人命。過往最為人所知的是,新北市淡水區一間知名民宿「老董的家」,民宿負責人李憲璋與原名連上瑩的女友連鈺湘等人共謀,以安排工作為由,將街友騙到民宿囚禁,製造街友於民宿工作,有還款能力的假象,以他們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粗估累計向銀行詐貸1億餘元,直到其中一名梁姓街友再也貸不出錢來後,李憲璋隨即安排梁男與女友假結婚,再騙往中國黃山遊玩,趁機將梁男推下懸崖,詐領5千萬元的高額保險金。有心人士常鎖定街友等弱勢族群的「存簿」與「提款卡」,將人帶往辦理公司戶頭,以此做為貸款和洗錢人頭戶。(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直到梁男父親發現兒子短時間內結婚又保有高額保險金,察覺有異,向警方報案後,才讓街友養套殺過程意外曝光。警方破門攻堅時,更意外發現709號房內關押著8名街友,幾人吃穿住行全都擠在一個狹小的空間內,只能靠著房客吃剩的食物度日,在被關押的人中,甚至有一人被關押至少2年。民宿老闆李憲璋官司一路打到更二審後,也從無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17年,並在2020年3月被最高法院認定符合2007年《罪犯減刑條例》與《刑事妥速審判法》要件,依殺人罪減刑至有期徒刑14年定讞。本刊先前也曾報導,高雄市雄美慈善會就曾遭人投訴,該協會平常會發放物資給弱勢民眾與街友,甚至協助民眾辦理急難救助金與輔導街友工作,自力更生,實際上卻是利用此機會與街友們拉近關係,在熟悉面孔後,讓他們毫無防備的前往由該協會仲介、介紹的「外快」工作。實際上這些所謂「外快」工作,卻是帶著其他街友前往通訊行辦理預付卡、前往銀行申請帳戶,若有不從者,則會遭到爆打,但辦理預付卡、申請銀行帳戶最後卻僅能獲得幾百元的酬勞。等到警方找上門時,街友們才驚覺自己的帳戶早已成為詐團的洗錢人頭帳戶,所有銀行帳戶因此遭到凍結,更直接吃上官司,因此被判刑、罰款,又因無力易科罰金,最終入獄服刑。高雄雄美慈善基金會先前曾被爆料指出,以賺外快為由騙街友辦理預付卡、申請銀行帳戶。(圖/資料照)有知情人士指出,過往鎖定街友多半是看上街友急需用錢之特性,「他們連下一餐在哪裡都不知道,根本不會在乎帳戶有沒有被凍結」。依據過往經驗判斷,有心人士多會瞄準街友等弱勢群體的「存簿」與「提款卡」,只要提供這二者,多半可以直接拿到1萬元至2萬元不等現金,以此做為洗錢人頭帳戶,或是直接帶著弱勢群體前往「開戶」,將他們作為「公司負責人」,實際上僅只是人頭公司,以此作為斷點,要的就是當檢警找上門時,也無從查起,較少針對弱勢群體的身分證件下手。
高市建管處前副處長收賄判3年半 豪宅竣工造假案定讞
高雄市政府建築管理處前副處長李政賢,因收受上百萬元賄賂並協助豪宅建案造假竣工報告,最終遭認定涉犯貪瀆罪,高雄高分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定讞。調查指出,國硯建案在申請竣工時,廚房防火隔間與防火門疑未達規範,建築師卻提供不實檢查報告,由跑照業者遞交至建管處審查。李政賢身為副處長,涉嫌包庇該案,讓建案於2013年9月取得使用執照。檢調認定其收賄事證明確。廉政署南調組接獲檢舉後搜索李政賢住處,發現客廳與房間堆滿洋酒與紅包,並查扣超過百萬元現金。進一步調查還發現,他疑將部分資金匯往海外。雖然其年薪超過百萬元,但仍被控將1至2百萬元資金轉移國外。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與偽造文書罪起訴,惟李政賢全程否認犯行。案件歷經審理,高雄地院最初判刑6年8月,後經最高法院兩度發回更審。最終,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認定李政賢貪瀆罪成立,量刑3年半,最高法院維持見解,全案正式定讞。高雄高分檢已接獲卷宗,將安排李政賢入監服刑。
三峽雙屍案沈文賓聲請再審!稱「僅壓死者2、3分鐘」 法官駁斥:當死者是水行俠?
2012年,新北市男子沈文賓因家暴導致妻子離家,為了找尋逃家的妻子,他帶著弟弟到妻子哥哥開的檳榔攤要逼問妻子下落,見妻舅不在,又綁走在攤內工作的妻舅女友潘女以及鄰居呂男逼問妻子下落,事後又痛下殺手溺殺2人。全案於2020年定讞,沈文賓前後6度遭到判死。前一名死囚黃麟凱在2024年槍決伏法後,沈文賓被認為最可能下一位執行槍決的死囚,他為了再度逃死,又對案件提出聲請再審。高等法院今(9)日開庭,他除主張自己是傷害致死而非殺人罪,還想聲請調閱手機、基地台訊號資料,檢方則認為沒有其必要性,庭末法官諭知還押,近日將以書面做出裁定結果。全案緣於2012年12月10日,沈文賓為了尋找受家暴而離家的妻子,與住在鶯歌的弟弟沈文夏一同開車前往妻子娘家尋人,之後2人又持長槍、甩棍跑到妻子哥哥經營的檳榔攤堵人。因妻舅不在,2人於是綁走檳榔攤內的一男一女,分別是妻舅的女友潘女,以及潘女友人呂男。從宜蘭回鶯歌途中,潘女幾經逼問,始終未說出沈文賓妻子行蹤,他因此產生殺人滅跡的念頭,兄弟倆將呂男、潘女載到桃園大溪山區,先後將被綑綁手腳的呂男、潘女壓入灌溉溝渠中溺殺,又將遺體棄屍在三峽恩主公醫院的停車場。案件自2013年經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分別依共同殺人等罪判處沈文賓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沈文夏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後經上訴高院、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更四審,6度審理中都認定沈文賓犯行重大、教化可能性低,均將他判死;沈文夏部分,除在更二審時改處有期徒刑14年、更四審改處有期徒刑19年外,其餘皆遭判處無期徒刑。沈文賓兄弟不服判決上訴,2020年間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今日開庭時,沈文賓主張自己的犯行不該判殺人罪,僅算是傷害致死,並希望申請調閱手機基地台位置。他還表示,當時自己父親過世頭七時「妻子沒有回去」,成了他的犯案動機,還試圖解釋自己的犯案動機是為了逼問消息,「僅把潘女壓入水中2、3分鐘」,氣得法官主動打斷他的陳述,表示一般人被押進水裡沒多久就受不了,沈文賓卻壓了潘女足足2、3分鐘,「她是水行俠嗎?還是奧運選手?」開庭不到20分鐘結束,沈文賓離開法庭時,面對記者詢問「是否擔心被槍決」、「為何聲請再審」皆不發一語。
這兩人纏訟23年翻案成功! 后豐大橋女師墜橋案無罪確定
23年前,台中后豐大橋發生陳姓女教師命案,男友王淇政和友人洪世緯被控殺人罪,分別遭判15年及12年6月確定並入獄服刑。2018年最高法院裁准再審,台中高分院再審及再更一審、更二審將2人均判無罪,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後,由最高法院刑九庭審判長梁宏哲、及法官楊力進、劉方慈、陳德民、周盈文5人所組成的合議庭今(7日)駁回上訴,王、洪2人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刑九庭支持原審所採12點無罪理由,認為並無確切證據可資證明被告等人有合力抬起被害人丟擲向橋下河床犯行,依無罪推定原則,適用嚴謹證據法則,詳予調查釐清,並逐一說明論斷何以仍第3次判決被告等均無罪之理由,於法並無不合,因此駁回檢方上訴,維持原審見解,判決被告等人無罪確定。最高法院刑九庭指出,檢察官上訴再爭辯憑持已為原判決指駁的陳詞,或對於再更二審取捨證據與自由判斷證據證明力的職權行使,徒以自己說詞,就相同證據為不同評價,任意指為違法,或就不影響判決結果的枝節事項,執為指摘,經核後,認有違法律規定得上訴第三審的理由,故駁回上訴。2002年12月7日,陳女於后豐大橋墜橋身亡,檢方初步認定陳為自殺,故將王、洪不起訴,但家屬聲請再議後,檢方找到目擊證人王清雲後成為案件轉變關鍵。其指證有看見王自後方將陳女緊抱,而洪則是將陳女雙腳雙腳抬起作勢往橋下丟擲,且聽到王對陳說「如果要分手,就要讓妳死」,該案也由自殺轉變為殺人案,王、洪2人被判刑確定並入獄服刑。2人入獄後,王淇政向監察院陳情並聲請再審,但根據法醫鑑定報告,死者為頭下腳上垂直墜橋,台中高分院表示無從認定死者為自殺,駁回再審。王不服,提出抗告,而最高法院因認定王清雲證詞有前後不一情形,裁准再審。台中高分院再審後,改判王、洪2人無罪,檢方不服再審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台中高分院無罪判決理由過於草率,撤銷無罪判決,發回再更審,再更一審又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後,再更二審仍判無罪,檢方再提上訴,今(7日)由最高法院刑九庭審判長梁宏哲、及法官楊力進、劉方慈、陳德民、周盈文5人所組成的合議庭駁回確定。
館長陳之漢嗆吳宗憲「吃洨」慘了! 判賠80萬還要刊道歉啟事
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館長陳之漢曾於2019年8月間出言污辱綜藝天王吳宗憲,吃洨、三字經,吳憤而起訴求償。刑事上,館長被依公然侮辱罪處拘役58、緩刑2年,並繳交公庫10萬元定讞。民事上,館長被判賠償80萬元,高等法院於8日更二審,判館長需針對吳訴請公開道歉,並應於新聞網站首頁刊登1日道歉啟事;仍可上訴。回顧整起事件,2019年館長陳之漢因不滿先前吳宗憲公開批評「某些網紅是屁孩」言論,接連於8月7日、8月8日開直播嗆吳宗憲「你吃洨(吃精液)也沒有人要看」、「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和三字經等言論後,遭吳宗憲提告。刑事部分,一審台北地院依照公然侮辱判處館長拘役58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於判決確定後向公庫支付10萬元,全案於2020年10院定讞。而民事訴訟部分,最高法院2022年7月判處館長需賠償80萬元。至於名譽回復部分,因憲法法庭已宣告強制道歉侵害表意自由權,故違憲,因此最高法院將此部分廢棄,由高院更二審審理。高院更二審表示,館長侵權行為明確,由於2人皆為公眾人物,館長對吳的名譽侵害程度甚鉅,吳應當獲得適當的澄清,故於8日宣判館長需於新聞網站首頁刊登道歉啟事1日,回復吳的名譽。
涉貪保外就醫近10年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驚傳「主動脈剝離」命危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捲入南仁湖集團疑涉浮報捐贈逃漏稅案,遭法院依職務收賄罪重判8年、褫奪公權4年,雖然去年聲請再審,但仍被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先後駁回。不過,郭瑤琪入獄2年後即獲保外就醫至今,今天(23日)突然傳出因主動脈剝離命危,被緊急送往新光醫院接受手術,正在搶救中。回顧經過,郭瑤琪卸任交通部長後,檢調單位以監聽南仁湖集團疑涉浮報捐贈逃漏稅案,監聽到負責人李清波打電話給兒子李宗賢送兩罐茶葉,內放2萬美元作為幫助郭前部長兒子出國留學費用,檢察官即以此監聽南仁湖逃漏稅案而改以偵辦郭瑤琪案方式,指控郭瑤琪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中貪汙起訴。台北地方法院第一審及高等法院第二審,均以無對價關係判郭無罪;後經高院檢察官再提起上訴,更一審逆轉改依職務收賄罪重判8年、褫奪公權4年;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需請高院再查明「原判決未能明確指出何種對價關係的合意」以及「未具體指出與郭瑤琪那些特定職務行為有關」,更二審維持原更一審判決。郭上訴後,被最高法院審判長謝俊雄及法官魏新和、吳信銘、蔡國卿、徐文亮等人以程序不合駁回,全案確定。2016年1月15日,郭瑤琪因罹癌獲保外就醫。2024年,郭瑤琪再度聲請再審,但被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先後駁回,不料今天她突然傳出因主動脈剝離命危,被緊急送往新光醫院接受手術,正在搶救中。
高雄性侵犯「躲入獄」殺害博士生冒名頂替 逃死刑再上訴想減刑
高雄性侵犯孫國晃因性侵案被判刑定讞,為躲避入獄,竟策劃殘忍殺害張姓博士生,企圖冒名頂替。此案震驚社會,他四度被判死刑,最終因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然而孫國晃仍不滿足,再度聲請再審,最終遭最高法院駁回。據了解,孫國晃2006年於高雄林園鄉犯下性侵案,2010年10月遭判刑8年6月定讞。但他為逃避服刑,於同年11月邀約網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張姓博士生見面,趁機在汽車旅館內將張男勒暈,接著載往山區,淋汽油後縱火焚燒,連同張男的汽車一併燒毀。為混淆警方視線,孫國晃在現場留下署名「孫國晃」的遺書,佯裝自焚假象,聲稱因不堪性侵案判刑而選擇自殺,試圖讓外界誤認其已死亡。殺害張男後,孫國晃持續冒用其身分。他騎著死者的機車前往監理站補發駕照,隨後又至東港戶政所申請補發身分證。然而,警方巡邏時發現死者遺失的機車,並在機車旁發現熟睡的孫國晃,經查驗後當場揭穿其假身分,全案才得以曝光。案件進入司法審理,孫國晃從一審至更二審皆遭判處死刑。然而高雄高分院更三審認定其具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更四審維持原判。最高法院於2019年駁回上訴,無期徒刑正式定讞。雖然已逃過死刑,但孫國晃仍試圖減刑。他近期就2010年定讞的性侵案向高雄高分院聲請再審,聲稱當年在警局製作筆錄時,員警曾威脅毆打並揚言曝光,自己因害怕才承認與被害人發生關係,主張該證詞不應作為有罪證據。高雄高分院認為,孫國晃提出的證據不符合再審所需的「新規性」與「確實性」,駁回其聲請。他再度抗告至最高法院,最終仍遭駁回,全案定讞。
中橫雙屍案兇手「2個死刑」逆轉 連殺2人塞鐵桶竟改判無期徒刑
花蓮縣中橫公路段2015年間發生雙桶屍案,經營賭場的楊鴻儒在16天內,連續殺害陳姓友人和賴姓賭友,將他們塞進鐵桶窒息而死,直到屍體被發現才讓全案曝光,而楊一審、二審和更一審都判定有反社會人格,判處2個死刑,最高法院卻兩度發回更審,更二審則於22日改判其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楊鴻儒曾因強盜財物遭判刑17年8月,2012年間假釋出獄後經營賭場維生,並與陳男成為朋友,而陳男多次吹噓自己的楊姓同居人財力雄厚,楊鴻儒則心生忌妒,想將楊女占為己有。2015年6月27日,楊鴻儒約陳外出旅遊,途中卻對陳下安眠藥,趁其失去意識時將他塞進鐵桶,害陳男在桶內活活悶死,楊則將鐵桶加蓋密封,並載到中橫公路棄屍。楊鴻儒眼見自己犯案,多日都無人發現,竟決定故技重施,2015年7月12日,並將目標鎖定賴姓賭友,賴男曾懷疑楊詐賭,多次透露自己想向警方檢舉,賴還曾在賭場阻撓賭客進入,2人因而產生嫌隙,楊則殺心漸起。2015年7月12日,楊邀約賴到台東旅遊,途中再次對他下安眠藥,以同樣手法將賴男塞進鐵桶內殺害,更將鐵桶棄置在第一個死者附近,直到同年9月26日第一個鐵桶被發現,10月5日徐姓工人行經中橫時熄火,聞到屍臭味而在附近找尋,意外找到第二個鐵桶,全案就此曝光。但楊鴻儒始終否認殺人,台中地方法院一審、高分院二審皆認為,楊鴻儒犯下「最重大之罪」,鑑定其為反社會和自戀型人格,無法遵從社會規範,有侵略及攻擊性且道德感薄弱,對人缺乏同理心,經矯正後反而變本加厲,在社會化和矯正可能性偏低,有永久隔絕於社會的必要,判處他2個死刑,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於2023年間判決,維持死刑原判,卻再次被最高法院發回,最高院認為楊鴻儒已70歲,未來假釋出獄都超過90歲,是否有再犯可能需調查,且更一審只告知他殺人罪名未告知遺棄屍體罪部分,未讓他有充分的防禦權行使。此外,楊主張有重要證人聲請傳喚,但更一審傳喚2次證人未到,沒有拘提證人,且相關證人證詞有調查未盡之處,因此撤銷死刑判決,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則於22日判決,逆轉改判其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被控參與鬥毆打死1人!他纏訟20年 再更二審判無罪
男子劉正富被控在2004年8月20日凌晨,於屏東縣萬巒鄉萬金營區外參與鬥毆,打死包姓男子,判刑9年定讞後入獄服刑,但他以證據有瑕疵聲請再審,2018年獲准再審後判無罪,案經檢方上訴,再審更一審改判有罪,上訴後獲撤銷又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再審更二審10日審結,合議庭認定沒有證據證明案發時他在現場,逆轉判無罪。劉正富與妻子、家人及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志工到場聽判後,聽到審判長宣判「無罪」,法庭內響起一片歡呼聲。這起鬥毆傷害致死案,起因於阮姓、林姓少年為感情問題遭男子林聖賢毆打,周男為相挺阮姓少年約林聖賢談判,並召集阮姓、林姓少年等18人;林聖賢約遭毆打致死的包男等8人助陣。雙方在萬金營區前談判破裂,持棍棒互毆,現場激烈混戰,包男受重傷送醫5天後不治。當天參與亂鬥的少年警訊時說不清楚是誰動手毆打包男,直到8個月後,5名在場少年憑相片指認劉正富涉案。劉正富2013年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定讞,入獄服刑4年獲假釋。出獄後他努力爭取平反,經冤獄平反協會義務律師團提再審,檢察總長3次聲請後,2018年高雄高分院裁定開始再審。再更二審合議庭判決無罪理由指出,警方提示相片的指認程序,已違反「不得以單一相片提供指認」的規範。關鍵證人林聖賢從不在場者口中獲知劉正富涉案,有先入為主及遭受不當影響;其他證人指認劉乘坐車輛及毆打對象,都無法確定他本人在場。另外,林聖賢指劉搭年姓共犯開的白色轎車到場,但案發時年在軍中,不在現場,該車也停在家中,顯示指認可能有誤。且劉的手機從案發前一天傍晚到當天,沒有任何對外通聯紀錄,檢方未能舉證劉如何到場,合議庭認定罪證不足,昨日判決無罪。檢方可上訴。
惡火燒死7人!他冷笑「比鄭捷厲害」自豪:破台灣紀錄 逃死理由曝
台南玉井真理家族前輩堂遭縱火一案造成7死2傷,嫌犯曾文彥落網後還狂言「一次燒死7人破了台灣的紀錄」、「比鄭捷還厲害」,行徑令人髮指。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判曾文彥無期徒刑定讞,原因曝光。曾文彥家境富裕,父親是醫生、母親擔任教職,不過他卻沒有遺傳到爸媽的好基因,屢屢犯下案件,甚至還曾企圖襲警。而「真理前輩堂」好心讓曾文彥在佛堂待著,想藉由宗教感化他;但在住宿期間,曾文彥時常情緒不穩、與住戶發生爭執,還嗆聲要燒佛堂等等,因此被請出去。之後曾文彥竟恩將仇報,於2019年12月13日帶著10公升汽油,趁著佛堂內多人聚眾時潑油縱火,事後還在附近觀看自己的傑作。曾文彥被捕後冷笑,「寧可我負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負我,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燒死一個也是罪,多燒死幾個沒關係。」一席話,讓大家相當傻眼。此外,曾文彥還表示,鄭捷殺了5個人,自己殺了7個人,比鄭捷還厲害,一次燒死7人破了台灣的紀錄。被問到為何要放火殺人,曾文彥回,那裡的人很和善,殺了那裡的人,他們也不會找他報復。一審,法官判處曾文彥死刑。案經上訴,曾文彥被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近日最新判決結果出爐,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於量刑時已詳加說明犯罪情節雖已達最嚴重情形,原應依殺人罪之本刑最高上限判處死刑,然確符合刑法第62條所定自首要件,且參酌該條之修法理由,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酌以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精神,附帶敘明曾文彥罹患「反社會性人格障礙症」,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生命權之規定,及其於西元2018年人權事務委員會通過之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49段前段所宣示得迴避死刑之「特殊障礙」、「嚴重社會心理和心智障礙」事由之用語,解釋上應可涵攝於公政公約所稱「特殊障礙」類型,雙重具有不得判處死刑事由。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審就本件量刑,敘明被告所犯之殺人罪於適用自首之法定減刑事由後之處斷刑,已無再選科死刑之餘地,第一審判決量處被告死刑,於法自有未合。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上訴意旨爭執原判決依自首減刑不當;上訴意旨猶主張其符合刑法第19條之「精神障礙」云云,核係對事實審法院已明白論斷指駁之量刑事項再事爭辯,以及量刑裁量權之合法行使,任意為指摘,俱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其等上訴不合法律上程式,均予以駁回。
前南投縣長貪汙111罪全數定讞! 李朝卿判刑超過40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利用風災道路修復工程向包商收取回扣946萬元被訴111罪,一審重判30年,二審也判刑22年,更審將部分刑期定讞後,最高法院12日再將他涉案的111罪全數定讞,刑度加總超過400年。原國民黨籍的李朝卿,2005年代表國民黨參選南投縣長,順利當選,2009年成功連任。但他任期還未結束,於2012年11月30日,因涉及多起弊案,遭檢調單位搜索,並由台南地院裁定羈押。李朝卿被控在任內利用颱風修復或重建工程收回扣,不論大小工程都要拿一成回扣,李朝卿收回扣的工程,很多是災修工程,採限制性招標,指定給固定人士承做,像是2009年莫拉克颱風後,李朝卿在修復信義鄉神木村聯外道路的工程中,從工程總經費9460萬元,索取一成回扣946萬元,當時他還親自去拿回扣款,包商把回扣裝在葡萄紙箱內,放進李的座車帶走。除了較大的神木村聯外道路工程外,即使30、50萬元的小型工程,李朝卿也都要一成回扣,全案歷經數年審理後,最高法院先前針對李朝卿17罪貪污946萬元部分判刑應執行16年6月定讞,另將94罪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更二審認定,李朝卿收取公用工程回扣共88次,金額達530萬9926元。2018年,李朝卿因8件貪汙案各判12年到14年定讞,共計98年,後來法院裁定執行14年8月,2021年又因9罪各判刑12年、總計刑期108年,由檢方聲請定執行期後,台中高分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6月確定,此次他另94罪定讞,累計刑度超過400年,全案再上訴,不過最高法院認定更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玉井縱火案釀7死2傷更二審判無期徒刑 曾文彥面無表情聽判決
2019年在台南玉井犯下7死2傷縱火案的曾文彥,23日在台南高分院更二審視訊宣判中,仍依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再次進入司法程序,全案還可上訴。曾文彥家境優渥,父親是退休醫生,母親是老師,然而,儘管成長在這樣的環境中,其從小情緒經常失控,家人無力管教,曾試圖藉由玉井真理佛堂前輩堂的收容來感化他,但在期間曾文彥不僅時常與人發生衝突,甚至威脅要縱火,最終,佛堂無奈地將曾文彥請出。2019年12月底,時年21歲的曾文彥,因要求返回玉井前輩堂生活被拒,懷恨在心,竟於12月14日凌晨1點多,攜帶汽油前往前輩堂縱火,由於現場為木質裝潢且僅有一處出入口,火勢迅速蔓延,釀成7死2傷的慘劇,曾文彥在縱火後還返回現場觀看,並在事後打110自首。檢方斥責曾文彥手法殘酷,視人命如草芥,形同「無差別式弒殺」,並依殺人等罪名起訴,具體求處死刑,台南地院一審判決認定曾文彥自首並非真心悔悟,教化可能性低,且犯罪行為造成的侵害極為嚴重,因此判處死刑。然而,二審認為一審未考量有利曾文彥的量刑因素,撤銷改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更一審也認為曾文彥所為雖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行」要件,但一審未考慮5大有利量刑因子,再次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則以更一審引用的醫院鑑定報告與判決理由不符,且曾文彥符合自首但不予減刑的理由欠備,再次撤銷發回。23日上午9點25分,台南高分院更二審在刑9法庭視訊宣判,曾文彥因羈押在台南看守所,也透過視訊聽取審判長宣讀判決,當其得知再次被判處無期徒刑時,臉上並無表情。案件仍有上訴機會,司法程序將繼續進行。
收賄10萬包庇業者濫倒廢土 前派出所長判9年10月
前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重光派出所長蔡明和收業者10萬元賄款,對違法傾倒廢土視而不見,台灣高等法院13日依收賄罪將蔡男判刑9年10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沒收。基隆市警察局少年隊周姓小隊長,涉嫌在有女陪侍的KTV等多家店「插乾股」、圍事,基隆地方法院裁定周小隊長、劉姓偵查佐及4名業者均羈押禁見。基市警局則將周、劉記2大過免職。謝姓土方業者將營建工程廢棄物傾倒在農地,為了避免被取締,2014年9月12日,謝與掮客先和蔡明和商議公關費事宜,蔡要求每輛砂石車500元、傾倒200輛共10萬元,然後謝由中間人進所長辦公室,將10萬元親自交給蔡明和,農地遭謝傾倒廢棄物,未遭派出所查處取締。高院更二審認定,蔡男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但考量案件繫屬超過8年仍未判決確定,依《速審法》減輕其刑,判刑9年10月,可上訴。此外,基隆檢調2年前接獲檢舉,愛一路某KTV業者在店內違法招募越籍女子從事女陪侍,還提供性服務,而與業者熟識的周小隊長非但沒有查緝,還涉嫌插乾股圍事,甚至以刑警名義阻止黑道收保護費。基檢蒐證後於11日由檢察官陳淑玲指揮搜索並傳喚周小隊長、劉員及相關業者、證人等多達60人,最後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聲押周、劉及4名業者,基隆地院昨裁定均羈押禁見。
改判12年!驚世空姐「潑汽油燒死丈夫」 更二審獲減刑理由曝光
台中市前空姐李姓女子,因與楊姓丈夫及公婆積怨已深,2021年間以汽油潑灑小7歲的丈夫並點火,導致楊男送醫治療45天後仍宣告不治,台中地院與更一審均判李女15年徒刑,經高等法院2次發回更審,更二審6日宣判,認李女殺人及放火基於不確定故意,放火部分合於中止未遂,予以減輕其刑,改判徒刑12年。仍得上訴第三審。檢警調查,46歲李姓前空姐與丈夫因愛鳥相識、相戀,交往5個月後結婚;李女曾於臉書社群控訴,公婆知道她比丈夫大7歲後,婚後遭公婆霸凌與刁難,還被婆婆咬傷手臂、潑辣椒油等等,藉機讓網友公審。2021年3月11日上午,李女到加油站購買汽油回住處,將保特瓶內汽油朝在臥室內熟睡的丈夫身上澆淋,並質問關於公婆提告家暴案件一事,是否有對其說謊,過程中李女數次點燃打火機,丈夫情急告知「妳不要不相信,這個有油氣就會燒了」等語,但李女仍回「I DON'T CARE」,並以丈夫對其說謊為由,強令其下跪道歉。判決書指出,李女持打火機逼近丈夫時,丈夫為求自保,起身趁隙拿取放置在地上保特瓶,導致瓶內剩餘汽油四處噴濺,李女見狀說了聲「沒關係」後,即點燃打火機,導致丈夫全身著火,經送醫救治後,於2021年4月25日不治死亡。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李女有期徒刑15年。更二審合議庭審酌,李女與楊姓丈夫及公婆夙怨積累,心生不滿,購買汽油返家對丈夫澆淋汽油行兇致死亡,公婆承受失去親人痛苦,犯行造成損害甚重,兼衡李女案發後尚有詢問丈夫狀況之關懷言語,一再當庭對公婆表示非常抱歉,就其殺人及放火部分係基於不確定故意,另放火部分合於中止未遂減輕其刑規定事由,撤銷台中地院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2年。
纏訟14年才定案!女大生感冒打針竟全癱 三總澎湖分院醫護判賠1551萬
澎湖汪姓女大生,在2008年因感冒發燒至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求診,並由周姓醫師和鮑姓護理師治療,沒想到在施打抗生素、葡萄糖酸鈣時卻發生疏失,導致她開始抽搐、癲癇,最終因缺氧性腦病變而癱瘓。後來,汪女家屬提告求償,案件纏訟14年後,最高法院日前判定周姓醫師及鮑姓護理師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551萬1722元,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指出,汪姓女大生當年僅19歲,在2008年5月20日上午因感冒發燒久久不癒,在隔日前往三總澎湖分院就醫,當時周姓醫師診斷為右側急性腎盂腎炎,要求汪女住院,並為其注射第三代抗生素,翌日再由護理師注射葡萄糖酸鈣。後來,因點滴阻塞,鮑姓護理師將其流速調快後,汪女隨即出現血壓降低、癲癇、休克等症狀,接受急救和轉院治療後仍昏迷不醒,最後因缺氧性腦病變,導致四肢癱瘓,經長期診治仍未有好轉。汪女家屬認為醫師、護理師與醫院均有疏失,因此在2010年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醫藥、全時看護、勞動力減損、慰撫金等共1551萬餘元。案件經澎湖地方法院審理時,三總澎湖分院主張,係因汪女低血鈣,周醫師指示護理師以靜脈點滴方式施打葡萄糖酸鈣,其醫療行為符合醫療常規,且汪女於葡萄糖酸鈣注射後2小時才發生休克等現象,與藥物使用不具因果關係。汪女指出,她當時鈣離子數值略低,但沒有出現抽筋、腦壓升高等症狀,沒有注射葡萄糖酸鈣的需求,且周姓醫生未注意衛生署的警示,應避免第三代抗生素與含鈣溶液或產品併用,再加上鮑女沒有徹底清洗點滴藥袋,才使得第三代抗生素與葡萄糖酸鈣混合產生沉澱,並導致後續她的症狀產生,因此認為2人均有過失。而一審時法院認定,護理師有疏失,判她和三總分院應連帶賠償新台幣1312萬餘元,醫師免賠;高雄高分院二審改認定醫生有過失,而護理師沒責任,金額也改判應賠新台幣1551萬元;案經最高法院重審,更一審、更二審都認為醫護均無過失,判全部免賠。到了更三審,認定醫師指示持續注射抗生素和葡萄糖酸鈣,卻未要求相隔48小時,並依照證人說法,認定鮑女確實沒有徹底清洗乾淨輸注套,導致2種藥劑少量混打,也有過失責任,判定周男、鮑女和醫院均有連帶賠償責任,須賠償汪女1551萬1722元,並駁回醫院與醫護上訴,全案確定。
八里媽媽嘴雙屍命案 最衰雇主「連帶賠631萬」?最高法院這樣判
2013年媽媽嘴雙屍命案震驚全台,凶手謝依涵殺害富商陳進福夫婦,遭判無期徒刑。至於雇用謝依涵的雇主呂炳宏與2名股東更二審判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631萬餘元,因此又被網友封為「最衰雇主」。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回顧案情,謝依涵為「媽媽嘴咖啡店」店長,2013年2月16日在店內以安眠藥摻入飲料中交付陳進福夫婦飲用,致被害人意識不清後,將其移至該店後方淡水河邊紅樹林附近,以水果刀殺害致死。最高法院指出,謝依涵是受僱於呂炳宏所成立之媽媽嘴咖啡合夥團體,業經兩造於更審前原審合意列為不爭執事項,兩造及法院均應受拘束;更二審認定呂炳宏等人非合夥之共同出資關係,而負連帶給付責任需有法律明文規定,上訴人倘非合夥關係,則其等3人間應負連帶責任之法律依據為何,亦未見原審判決敘明,有判決不備理由之違背法令情事。最高法院表示,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係就企業經營者所規定之「無過失責任」,無論其主觀上有無故意或過失,均應就其商品或服務欠缺安全性所致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此與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定,僱用人就受僱人之選任、職務執行之監督,主觀上是否未盡相當之注意而有過失,顯屬有別。最高法院認為,原審以呂炳宏等人經營之咖啡店提供之飲品,不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第1項所定安全性,論斷3人未就受僱人職務之執行盡監督之責,於法亦有未合,因此廢棄發回更審。
假釋獲准! 陳致中除夕可回家團圓
前總統陳水扁長子、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因洗錢、偽證罪被判刑1年2月,自去年5月11日入高雄第二監獄服刑至今已入監8個多月。日前陳致中聲請假釋交付保護管束,經法務部矯正署審酌後,昨日核准假釋,高院今裁定付保護管束,陳致中確定可回家圍爐。回顧案情,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控在「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中收賄,並由長子陳致中與長媳黃睿靚共同將款項匯往海外,更二審認定構成洗錢罪,陳致中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沒收816萬餘美元犯罪所得,黃睿靚則獲判10月徒刑,緩刑4年,經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上月駁回,全案定讞。高院指出,由於陳致中2011年因偽證罪遭判刑3月,因此裁定洗錢、偽證兩罪合併執行1年2月,而法務部矯正署昨日核准陳致中假釋,檢察官則依《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院合議庭審核卷附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尚無不合」,因此裁准。高雄第二監獄官員表示,今天下午5時前尚未收到保護管束令,因此今天將不會辦理出獄,最快可望於明日出監,可以確定的是,陳致中今年可以回家圍爐團圓。
南投男餵毒虐待女友3歲女兒「改判16年半」 理由竟是無殺人犯意
南投縣男子陳威嘉2020年涉嫌對彭姓女友的3歲女兒施暴餵毒,時間長達5個月,導致女童死亡,事後將屍體埋藏在山區。法院審理後,一審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則依過失致死改判17年6月。經過上訴後,更二審今(7日)宣判,改判16年6月。檢警調查,陳男和彭女是男女朋友,因此有機會單獨照顧其3歲女兒,沒想到他在2020年2月至6月間,以女童說謊、尿褲子等理由毆打,導致女童頭部骨折、顱內出血、臉部擦挫傷、手臂和腿部瘀青等,甚至餵食FM2、安非他命,慘害女童窒息身亡。陳男擔心犯行曝光,和彭女及蔡姓友人以棉被、塑膠袋裹屍,將女童埋在名間鄉一處民宅的樹下,直到同年9月3日才被警方查獲。檢方一審認定陳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對兒童故意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認定陳男涉犯過失致死、遺棄屍體、對未成年施用毒品罪,改判15年5月。檢方上訴最高院,審理後僅將遺棄屍體罪嫌判陳男1年10個月駁回上訴定讞,其他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更一審依成年人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罪,判刑17年6月。更二審時,陳男否認殺人,但坦承凌虐及餵食毒品,法官認為其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改判16年6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快訊/紅火案纏訟17年!更三審今宣判 辜仲諒無罪
紅火案纏訟17年!棒球協會理事長、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一審被判9年、二審9年8月。案經上訴,更一審輕判3年6月,更二審獲判無罪。而今(30日)更三審宣判,高院維持無罪判決。辜仲諒等人被控在2006年,利用擔任中信金法人金融執行長的前妹婿陳俊哲控制的紙上公司、即「紅火公司」承接結構債,炒作連結兆豐金股價的結構債,套利10億元。陳俊哲侵占3億元後逃亡美國,中信銀行及股市投資人權益因此受損。辜仲諒一審被判刑9年、二審9年8月,高院更一審依速審法減刑規定,改判辜仲諒3年6月,更二審獲判無罪,而今(30日)更三審宣判,高院維持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