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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詐團首腦是律師逃了! 游光德曾替徐巧芯大姑先生辯護
曾任立委徐巧芯大姑丈夫杜秉澄的辯護律師游光德,因勾結銀行行員組成詐騙集團遭檢方起訴求刑13年並具保250萬元,還被桃園地院實施電子監控,不料三月間失聯,桃園地院下午證實此一消息,確認游男電子手環斷訊、監控手機亦關機,研判已逃亡。桃園除了發布通緝。還依職權告發游男涉犯刑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桃園地院指出,游光德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等案件起訴後,檢方聲請接押未准,法官在113年10月25日檢察官起訴移審時命游男具保250萬元,並命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及出海,後來以115年度聲科控字第1號裁定實施科技監控,命游男被告自今年2月11日起配戴電子手環,且應於每週一至五早上8時至10時間,持監控手機自拍後傳送至科控中心,完成電子報到。桃園地院於今年3月22日下午5時45分接獲科控中心來電,被告游男於4時許觸發手環拆卸之警報,且經聯絡被告無著,嗣後監控手環雖於系統重置後恢復正常訊號發報,然仍屬失聯狀態。法官除嘗試聯繫被告及其辯護人外,旋依據被告游男手環訊號移動所在位置及其住居所資料,自同日晚間6時15分起至翌日(3月23日),命書記官陸續製發多紙拘票,傳真相關地點之警察機關拘提被告,並通知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海巡署等相關單位協助注意被告出境出海狀況,復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註銷被告護照,避免被告逃亡出境。3月23日上午10時30分,桃院接獲科控中心通知確認被告手環斷訊、監控手機亦關機,研判被告已逃亡。游光德截至3月24日尚未尋獲,桃園地院定沒收保證金後,於3月25日對游男發布通緝。再於3月26日職權告發涉犯刑法第161條之1棄保潛逃罪。
猥褻性騷書記官、女法官 士院噁心審判長「發毒誓」遭打臉二審判更重
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2007年及2022年間,先後對女書記官及女法官性騷猥褻,被看不下去的法官踢爆全案才曝光,而蔡毫無悔意,一審遭判2年2月,二審於24日出爐,加重改判他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一審判決認定,蔡明宏早在 2007 年擔任士院行政庭長時就已伸出魔爪,他藉口感謝女書記官協助公務,邀約共進晚餐,隨後竟將車開往陽明山偏僻處,謊稱幫女方按摩卻趁機強吻、掀衣吸胸。女方憤怒質問他「你不怕丟了行政庭長的位置?」,蔡男竟噁心回覆「早就不想做了」、「再5 分鐘就好」,書記官推開車門逃離,但在蔡的怒視下,只好又坐上其車輛返回法院。然而蔡明宏並未收手,2022 年 11 月他故技重施,約出一名女法官至陽明山土雞城用餐,餐後他再度將車停在偏僻產業道路的避車彎,宣稱頭昏休息,隨即出手揉捏女法官頸肩。儘管女方驚恐閃避並要求下山,蔡男仍厚顏要求「再給我 5 分鐘」,隨後隔著褲子強行摳碰、觸碰女法官私處。此舉最終引發法界正義人士不滿,於 2023 年在「法官論壇」以「你不孤單」為題發文踢爆其惡行。而蔡明宏犯後毫無悔意,還大動作在論壇上PO文,甚至以「身家性命賭上詛咒」發毒誓,強調自己絕對清白,指控一切都是抹黑。直到檢方介入調查,順藤摸瓜查出14年前其對女書記官下的毒手,蔡男才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一審遭判處1年6月與1年,合併執行2年2月,蔡男仍堅稱無罪並上訴。高等法院判決於24日出爐,高院法官認為,蔡明宏身為資深法官,理應具備高度法律素養與道德操守,卻利用權勢地位滿足私慾,對後輩女性造成長久難以抹滅的陰影,一審量刑未能充分評價其「知法犯法」與「犯後狡辯」的惡劣態度,因此撤銷原判決,將兩罪刑期分別提高至2年10月與1年10月,合併應執行3年10月,全案仍可上訴。
爭產敗訴暴走連環攻擊三女律師 瘋狂林女卻不敢「噴」法官
昨天在台中地院掌摑律師公會理事長的林女,還有更瘋狂的行徑,她因為與弟弟爭產、姊弟互告,她敗訴竟然遷怒弟弟委任的女律師,一個被她當庭掌摑,另一個被潑灑不明液體,當街被追打,最後一位被威脅要殺掉、直播。法院員工透露,林女自稱從事「洗錢」工作,不能透露住址,瘋言瘋語似乎精神狀況不佳,但她瘋雖瘋,只敢攻擊律師,卻絕不敢「噴」法官。昨天掌摑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46歲),她在法院的瘋狂行為,始於她與胞弟的財產分割案,該案弟弟一路勝訴,她竟遷怒幫弟弟打贏官司的女律師;第一次,她當庭呼女律師巴掌,幸好對方躲過。該律師覺得危險,立刻解除委任,接手的也是女律師幫胞弟辯護,這次林女沒有當庭發作,一路尾隨至台中地院大街上,出手推打女律師,還潑灑不明液體,讓女律師飽受驚嚇。林女一審敗訴,上訴台中高分院,去年六月開庭時,林女以性器官等不雅字眼辱罵第三個接受委任的女律師,揚言「要殺掉律師直播」;這三名受害女律師都已經提告對方涉恐嚇、傷害等罪嫌。也因為連續三名女律師遭林女攻擊,引起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嚴重關切,只要林女開庭,吳中和都會到庭旁聽,昨天律師公會出動近20名律師,在林女開庭時,向台中地院表達對此事的重視,詎料,竟發生理事長遭攻擊事件。台中地院一位不願具名的員工表示,林女疑似精神狀況不佳,在法庭應訊時,總是瘋言瘋語,例如書記官詢問其戶籍地址與實際住處,她竟然回答:「我是做洗黑錢的,怎麼能告訴你我住哪裡」,搞得法官也沒皮條,加上她情緒起伏很大,經常爆怒「走鐘」,或者陷入低落的情緒,問什麼都愛理不理。但林女似乎只對律師有敵意,她絕不敢「噴」法官,頂多是表示要行使緘默權,因此,在其相關案件審理過程,並未爆發衝突或造成秩序的重大阻礙。
最高檢書記官長由林麗瑩接任 去年獲提名大法官惜未過關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林麗瑩明將出任最高檢書記官長。林麗瑩去年(2025 年)獲推薦並獲總統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候選人,可惜因朝野惡鬥未能過關。現任最高檢書記官長吳怡明獲法務部長鄭銘謙拔擢,明天將出任澎湖地檢署檢察長。林麗瑩司法官訓練所31期結業,台大法研所碩士、德國科隆大學法律博士候選人。曾任法務部綜合規劃司長、司法院政風處長等要職。林麗瑩於法務部綜合規劃司長任內積極推動「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相關業務,現借調至最高檢察署訴訟組辦事,負責大法庭法律辯論及憲法訴訟業務。檢察總長邢泰釗惜才,請林麗瑩接任書記官長,襄助最高檢業務。
控北檢系統性失靈!柯文哲遞狀聲請評鑑 6大罪狀揭偽造筆錄、病床突襲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的陪同下,前往法務部遞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聲請評鑑,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表示,北檢在偵查期間系統性失靈,不僅涉嫌「騙票搜索」,更爆出偽造被告筆錄、在病房突襲偵訊沈慶京,希望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以正官箴。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陪同下,針對台北地檢署2024年8月到12月這段偵查期間,所發生的諸多違反《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和相關辦案準則的諸多行為,到台北地檢署遞狀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進行評鑑,對象包括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和檢察長王俊力。鄭深元指出,林俊言在聲請搜索票時,明知《都市計畫法》及自治條例賦予都委會審議容積獎勵的職權,卻刻意捏造事實、誇大不實資訊,導致北院法官在資訊不足下誤發搜索票,讓林俊言得以騙票進行搜索,再恣意的拼湊證據。鄭深元提到,本案存在太多洩密行為,從一開始的扣案資訊、偵查內容,均定期洩漏給特定媒體,使特定媒體可以在每週二定期出刊相關報導,連續長達4個月16期,而偵查秘密不斷地外洩,江貞諭和王俊力還放任為之,不僅違反所謂的偵查不公開管理辦法以及檢察官倫理規範,也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此外,鄭深元質疑檢方在羈押期間多次違反程序,按規定傳喚在押被告須將傳票送達看守所長官,讓被告得知哪日要被傳喚,北檢卻是清晨直接入所「拉人」,開庭前5鐘才給傳票,造成被告精神高度緊張,長期處於不知道何時會被提訊的狀態。鄭深元表示,同案被告沈慶京因病戒護送醫期間,本來不能進行訊問,林俊言卻以視察為名、行訊問之實,在東窗事發之後,他告訴台北地檢的襄閱主任檢察官,說他只是去視察,訊問是不得以為之,「因為被告要求訊問」,以此方式誆騙,導致襄閱主任檢察官先後兩次為他所撰寫的新聞稿都成為笑話,嚴重戕害機關的聲譽外,也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鄭深元表示,在北院審理期間看到太多不正訊問,如彭振聲否認他涉犯圖利,林俊言卻稱「如果你要這樣講,那昨天答應給你的優惠就沒有了」、「這就是圖利,你還有什麼話說?」彭振聲最終在逼迫下選擇認罪,但他心中面對司法充滿斥不滿和失望,這才會在彭妻輕聲後,當庭質問「檢察官,你們的良心在哪裡?」、「我憑什麼被羈押?」鄭深元指控,因2024年9月1日柯文哲遭無保請回,林俊言同月2日訊問邵秀佩時心急如焚,他一開口就跟邵秀珮講「如果你還是照廉政署那一套的話,以為這樣可以呼攏得過去,那我們就來試試看」,訊問黃景茂時還說出「昨天給你臉,你不要臉」等語。「一個堂堂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在法庭上說『那我們就來試試看』,現在是要輸贏嗎?」鄭深元指控,林俊言說法不僅行為不檢,而且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也涉及以恐嚇的方式來取得相關的證詞,「這樣的行為不算行為不檢,那算什麼?」鄭深元提到,檢察官姜長治在詢問證人陳佩琪的時候,稱「你家裡臥室的大床有誰來睡過?」,檢察官郭建鈺訊問朱亞虎時則充滿各種精神壓迫,這些都經過北院當庭勘驗相關的錄音錄影為證。鄭深元認為,檢察官不正訊問不是單一個案,而是整體的系統性失靈,因而就江貞諭和王俊力涉嫌監督不周、指揮不當的部分,一併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鄭深元提到,林俊言在訊問黃景茂時,黃景茂從頭到尾都否認他明知違法而為之,林俊言卻指示書記官,在筆錄裡面記載「我明知違法,送研議」,把不是黃景茂講的話,硬塞到黃景茂的嘴巴裡面,做成黃景茂的筆錄。鄭深元指控,此舉不僅是刑事偽造文書,且在中華民國歷史上沒有看過任何一個檢察官,敢在製作偵訊筆錄的時候偽造筆錄,此部分需要台北地院依法來進行告發,行政責任則訴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來進行評鑑。鄭深元強調,檢察官隸屬於法務部,是行政官並具有司法官身分,法律上要求檢察官應該勤慎執行職務、遵守辦案程序規定、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均應一併注意,獨立不受外界干涉,林俊言除偽造黃景茂筆錄,涉嫌偽造文書明顯為刑事犯罪行為外,還多次就違反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辦案程序的部分,為確立「司法問責」制度,因而具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提出評鑑請求,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
他學測成績超極端「成M字型」 萬人笑生錯時代:建議考科舉
115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昨日公布,一名學測生在Threads上貼出自己的成績留言發問,「這成績可以上什麼學校……」只見他國文、社會高達滿級分,不過英文與數學的成績卻慘不忍睹,讓大批網友笑喊「生錯時代的科舉戰士。」一名學生貼出自己的學測成績,上面寫著國文、社會滿分15級分,英文4級分、數學A則是4級分、數學B也只有3級分。這樣懸殊的成績差距讓他憂心詢問網友「這成績可以上什麼學校……」不少網友看了留言笑說原PO根本生錯時代,「這邊建議考科舉」、「這個放在一起至少是吏部尚書了」、「可以來我大宋,朕封你為宰相」、「早點出生唐宋古文八大家就有你的位子了」、「李白杜甫白居易這麼早死就是為了避你的鋒芒」、「你適合寫八股文」、「生錯年代,不然課本上就是你的詩了」、「我當年成績跟你差不多,左翻右翻找到一間不看英文,只看國文跟社會的中文系」。此外,也有許多網友給出實際建議,「淡江日文,只看國文跟社會,淡江日文系應該是台灣第二個開設日文系的大學,資源、赴日交換、日本大學雙聯學位在私立大學中也算頂尖」、「科舉好朋友,認真講分科考滿級的話應該有機會能上政大歷史」、「考國考,認真。大學先緩緩,有公職之後讀二技補完大學學歷,之後再考升等,少走幾年歪路」、「可以讀私校經濟、企管(政治、社會系),然後考國立大學碩士,出來找立法委員/議員幕僚。方案二是書記官、方案三可以去社工」、「選不採計英文的第一類組」、「高師國文試試看,個申可以上的,但就是被審資料要用心一點,英語真的是大動脈考得差哪裡都上不了」。
中共「助攻」陳舒怡當花蓮檢察長 最高檢書記官長吳怡明派澎湖檢察長
法務部公布最新一波檢察長人事異動名單,檢察長提名前夕遭中共點名為「綠色司法打手」、「台獨幫兇」的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果然在中共另類助攻下當選檢察長,且駐地在花蓮,另外,上次落榜的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吳怡明,這次如願以償,順利獲派為澎湖地檢署檢察長,這波檢察長異動中,檢察界關注最高的陳舒怡和吳怡明都順利獲派為檢察長。另外,士林地檢署檢察長由宜蘭地檢署檢察長王以文接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由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接任,台中地檢署檢察長由洪家原接任,新竹地檢署檢察長由柯宜汾接任,彰化地檢署檢察長為黃智勇,南投地檢署檢察長周士榆,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林秀敏,橋頭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屏東地檢署檢察長林彥良,宜蘭地檢署檢察長王柏敦,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佳秀,金門地檢署檢察長趙燕利,連江地檢署檢察長劉俊杰。此外,士林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桃園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都調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台中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彰化地檢署檢察長謝名冠皆調任司法行政職,一般認為張介欽可能接替洪家原的法務部法制司長職缺,謝名冠則可能接掌廉政署長,至於現任廉政署長馮成可能接任法務部常務次長,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可能接任政務次長,政務次長徐錫祥可能調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新北地院書記官報到率2.8% 吳宗憲:司法體系正在崩壞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31)日在臉書表示,今年書記官,新北地院開缺71人,卻只有2人報到。報到率2.8%,這不只是「缺工」,這是就業市場對司法環境投下「不信任票」,且這不只是書記官的問題,這是整個文官體制的警訊。並指出,如果不徹底檢討「虧待基層、優待高層」的病態結構,明年報到率歸零的,恐怕不只是新北地院,而是整個中華民國的文官體系。吳宗憲發文指出,司法體系正在崩壞,這不是危言聳聽,是正在發生的事實。「數據會說話:血汗司法」,今年書記官,新北地院開缺71人,卻只有2人報到。報到率2.8%。這不只是「缺工」,這是就業市場對司法環境投下「不信任票」。年輕人寧願去當外送員、律師助理、檢助/法助,也不願當「血汗書記官」。吳宗憲指出,司法院的困境,正規軍潰散,只能靠「職代」救火?面對人力崩盤,司法院近期開放讓約聘「職務代理人」進庭製作筆錄。他理解在人力極度吃緊的當下,為了讓法庭還能運作,這是不得不的短期權宜之計,許多書記官甚至樂見有人分擔沉重的開庭壓力。吳宗憲續指,但必須嚴肅質問,這不該是常態。政府不能把「止痛藥」當成「維他命」長期吃。當法院連最核心、需要高度專業甚至涉及機密案件(如性侵、少年、國安案件)的法庭紀錄工作,都必須仰賴流動性高、受保密規範密度較低的「臨時人員」來支撐時,正顯示我們的司法體系已經脆弱到了極點。「這不是在貶低職代的貢獻,而是突顯了一個可怕的事實:我們的正規軍已經潰散到無法維持基本運作了」。「沒有書記官,法官檢察官就是斷臂的巨人」,吳宗憲表示,自己很清楚,沒有書記官,法官和檢察官什麼都做不了。除了開庭、發公文、當事人溝通,最關鍵的是——沒有書記官,案件就無法「結案」。書記官是那顆最關鍵的螺絲,螺絲鬆了,整台司法機器就卡死了。「但28年來,案件量暴增58%,紀錄費卻從未調過」。吳宗憲說,燃眉之急,向人事長爭取允諾協助,批評很容易,但解決問題才是關鍵。針對書記官的困境,在本會期的最後一天,邀請人事長當面討論司法院/法務部「調漲書記官紀錄費」的請求。吳宗憲表示,人事長當場承諾,盡速將調薪提案送交行政院辦理。廉價的司法,往往是最昂貴的代價,這不只是書記官的問題,這是整個文官體制的警訊。據統計,公務員報考人數在過去10年間腰斬(從32萬跌至16萬),曾經人人稱羨的鐵飯碗,現在生鏽了。吳宗憲說,當國家把「專業」當作廉價勞力,把「酬庸」當作理所當然,年輕人自然會用腳投票。如果不徹底檢討「虧待基層、優待高層」的病態結構,明年報到率歸零的,恐怕不只是新北地院,而是整個中華民國的文官體系。
獨/高金枝掌司法院秘書長只欠東風 擁高、反高打成一片殃及無辜
即將屆齡70歲退休的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經本刊在1月20日獨家披露內定為司法院秘書長人選後,引來司法界反高派和擁高派連日透過媒體爆料廝殺,雙方或翻舊帳指責對方不堪大任,或操作政治立場鞏固己方論點,戰況激烈還殃及無辜,讓外界嘆為觀止,其實高金枝就任司法院秘書長似乎只欠東風。不管高金枝出路為何,她需要反省的是,以其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畢業的學歷,不但榮登司法官訓練所第18期金榜,還有多年審判及行政經驗,為何竟能對於幼子一度重病的法官口不擇言,何況這位法官還是審判品質及結案速度俱佳。這恐怕不能以她向來直來直往、無差別發言的個性所能卸責,根本原因在於她缺乏對人應有的尊重和溫度,如果對法官同事都這樣,外界就很難想像以往她在審判台上對當事人,又會是怎樣的態度。其次,高院經常喊辦公廳舍不足,卻能撥辦公室給退休的前高院院長李彥文,理由是李目前是司法院民事訴訟法研修委員會召集人,有承擔修法的重責大任,依內規彈性撥用並未違法。平心而論,李彥文在民事審判的造詣有目共睹,問題是司法院研修的法律不少,也沒聽說哪一位負責的優遇或退休大法官,享此尊榮待遇,至於參與修法的學者就更不用說,此點高院無法自圓其說。司法院發函,指約聘書記官可以開庭製作筆錄,引發爭議。(圖/翻攝Dcard)現在讓審判界公認最無辜的是曾遭高金枝言語霸凌的那位高院法官,明明當初已放棄申訴,竟因兩派相爭被當成棋子推上火線,還重提孩子生病的往事,情以何堪。至於在法官論壇上放話,揚言要告發高金枝撥給李彥文辦公室、已涉嫌貪污的匿名法官,各界也在等待這位法官何時發揮道德勇氣,挺身而出,讓真理愈辯愈明。不過如果接掌司法院秘書長的不是高金枝,在目前司法界內、甚至退休司法官中,是否有人更適合,也值得討論,有些望重司法界者,或許視立法院備詢為畏途,寧願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當然也有積極爭取此一職位者,已浮出檯面,至於是否適任,或比高金枝的問題來得更大,自有公斷。撇開司法院秘書長花落誰家的爭議不談,目前對司法影響最大的事情,莫過於人力問題,現在又以新北地院書記官職缺最為嚴重,去年底就傳出該院缺額71個書記官,正取填志願的時候只有6個人,受訓時還有4個說不會來。現在新的一年開始了,卻不見司法院和高等法院有何精進作為。司法院雖在1月15日發函高院,再由高院在1月19日轉發各地方法院,允許約聘書記官可以開庭製作筆錄,可是記錄品質呢?最後還是要其他正職書記官幫忙善後,就算從其他法院臨時調人力支援,也非長久之計,司法院和高院高層應確實檢討和面對問題。民國初年北大校長蔡元培面對層出不窮的學運紛擾,引用白虎通義和詩經名句「殺君馬者道旁兒,民亦勞止,汔可小休。」蔡元培希望領袖人物應體恤民力,不可在群眾狂熱中無限制地透支信任與能力。一百多年後的今天,司法界為了一個五院秘書長職缺,擁高、反高陣營打成一片,「殺君馬者道旁兒,民亦勞止,汔可小休。」這句話現在也適用。
二審檢察長沒缺、洪信旭撤回報名 民選檢審委員公布12位一審檢察長入圍名單
法務部遴選6位檢察長,9位民選檢審委員今天(22日)下午公布入圍名單,共有法務部法制司長洪家原等12人上榜,部長鄭銘謙將在2月6日圈選其中6人。由於這次沒有二審檢察長職缺,因此原先志在角逐二審檢察長的法務部保護司長洪信旭,日前主動撤回報名。民選檢審委員明天上午將在檢審會提出上述建議入圍名單。9位票選檢審委員聯合公告12人入圍名單如下,括弧內為司法官訓練所(現為司法官學院)期別: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吳怡明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兼書記官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陳玉華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票選檢審委員指出,今天下午1時30分起舉行檢審會之會前會,針對25位檢察長遴選候選人(缺額6位)進行逐一討論(原報名26位,尊重洪信旭意願不納入討論範圍),最後經過絕對多數(得3分之2以上票數)表決結果,推薦12位候選人。
截止了!26位資深檢察官角逐檢察長 1/23檢審會提出入圍名單
法務部日前宣布將釋出4到6位檢察長名額,今天(7日)則是有意角逐檢察長的檢察官報名最後一天,9位票選檢審委員傍晚公布名單,計有法務部保護司司長洪信旭、法制司司長洪家原等26位資深檢察官報名,9位票選檢審委員訂於1月22日(四)下午14時召開會前會討論入圍名單,並於1月23日(五)上午在檢審會提出9位票選委員之建議入圍名單。9位票選檢審委員歡迎各界於上述期間,以電子郵件或LINE等方式,具體推薦或提供意見予任一票選檢審委員。各界意見僅供票選檢審委員內部討論參考,均不予公開。未具名致無法查證者,將不納入討論。報名名單(依司法官期別):洪信旭 法務部保護司司長(33)吳祚延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分署長(33)洪家原 法務部法制司司長(34)戴東麗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34)洪景明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35)林宏松 司法院政風處處長(38)簡美慧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38)林秀敏 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38)吳怡明 最高檢察署調辦事檢察官兼書記官長(38)林漢強 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38)邱智宏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肅貪組組長(38)鄧媛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兼廉政署北調組組長(38)陳淑雲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張紜瑋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8)郭靜文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38)黃立維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分署長(39)趙燕利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白忠志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陳玉華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39)黃裕峯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39)陳舒怡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正雄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40)黃彥琿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40)王鑫健 臺北地檢署檢察官(41)劉俊杰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兼任廉政署中調組組長(41)葉建成 臺中高分檢檢察官(42)
法官協會新人新政!林恆吉理事長上任 關注刑案暴增、裁判簡化問題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上週五(1月2日)舉行理監事會議,選出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林恆吉接任該會第16屆理事長。林恆吉強調將致力處理刑事案量暴增問題,並推動裁判簡化,不少法界人士對林恆吉皆有相當期待。法官協會近來最知名事件為該會去年10月無法參加在亞塞拜然舉行的國際法官協會年會,代表團團長林伊倫法官為此先到該國洽商但遭拒入境,相較於審判體制的司法外交受挫,法務部體系的檢察總長邢泰釗前年卻能率領檢方代表團,一行人浩浩蕩蕩去亞塞拜然首都巴庫參加國際檢察官會議第29屆年會。林恆吉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31期結訓,曾任臺北、桃園、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審判長,高等法院法官、庭長,最高法院書記官長,現為最高法院刑六庭審判長兼刑事庭發言人,審判與行政經驗俱豐,亦曾擔任法官協會第13屆理事長,目前仍為該會常務理事兼發言人,對各項事務均相當熟稔。前總統蔡英文參加法官協會活動。(圖/翻攝法官協會官網)林恆吉表示,近年民、刑事案件遽增,各審級法官都面臨相當沉重的審判壓力,為了做法官們最強大的後盾,希望在其任內,法官協會能朝以下四個方向努力促成修法或提供建言:一、導入「裁判簡化制度」,回應案件型態已經改變的現實建請司法院推動修法,導入各審級均一致適用之裁判簡化制度。對於事實不爭執、僅爭執量刑等案件,明確允許法官以「宣示判決筆錄」或簡化裁判格式為之,重點說明量刑等理由,讓法官無庸耗時製作內容高度重複之裁判,轉而投注心力聚焦於審判本身,並將有限時間用在真正需要詳細說理的複雜案件。二、針對在監所被告跨轄區案件,制度化運用視訊審理程序近年詐欺案件暴增,此類被告往往同時涉有跨多個法院的數個案件,跨轄區提解被告需動用大量戒護人力、交通時間與法院行政資源,並導致案件屢因提解困難而延宕。建請司法院比照疫情期間經驗,針對「在監所之被告,且審理法院與監所位於不同轄區」的案件,制度化開放法官得依案件性質,徵詢當事人及律師意見後,以現有遠距視訊設備進行審理程序,減少跨轄區提解需求,縮短案件進行時間。三、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機制,回應長期案件超量問題面對案件長期超量的結構性問題,現行分案制度多半缺乏即時監測與機動調整機制,導致多數法官長期承擔過量案件,司法過勞並影響審理品質與時效,故建議司法院就案件量龐大的法院,導入案件流程管理的制度設計,建立即時案件量客觀監測指標,賦予法院管理層在案件量明顯失衡時,機動調整分案比例的權限,並推動案件分級與分流,讓高度標準化、重複性高的案件集中處理,且定期檢討,隨時修正資源配置,確保法官在合理負擔下,做出穩定且有品質的裁判,保障人民審判權。四、儘速提供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減輕卷證整理的負擔現有民、刑案件規模與卷證數量快速增加,法官需投入大量時間進行人工整理、標註與比對,成為司法過勞的重要結構性因素,建請司法院加速規劃並提供安全、內部、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針對卷證的整理、歸納、搜尋與提示,提供有效支援審判的功能(例如:快速摘要卷證內容、整理爭點與證據對應、提示重複或關鍵資訊,及進行跨卷宗搜尋與比對),讓法官能專注於事實認定與法律判斷,這才是實質保障人民審判權的新時代解方。
張文隨機砍殺釀4死!犯保協會出手了 依法提供被害人6項服務
台北市12月19日下午發生北捷恐怖攻擊,27歲通緝犯張文分別在北車以及中山站施放煙霧彈以後隨機砍人,最終釀4死11傷的悲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董事長兼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今(12月20日)上午前往醫院探視死者家屬,致贈慰問金以及關懷包,更將安排犯保律師及心理師全面協助,並根據犯保法提供被害人家屬6項服務。張斗輝今日上午會同犯保協會總會及臺北分會人員前往醫院探視死者家屬,表達政府及犯保協會關懷慰問之意,致贈家屬慰問金及提供關懷包,並將安排犯保律師以及心理師協助家屬後續法律、家庭及心理上的需求。此外,張斗輝也前往各醫院探視傷者,表達關心及慰問。臺北地檢署檢察官、書記官及法醫分別於12月19日晚間及12月20日上午進行3名被害人遺體相驗程序,犯保協會臺北分會分組安排專員及志工前往陪同家屬,提供關懷陪伴與情緒支持。另外,犯保協會臺北分會安排犯罪被害死亡者之家屬,以及符合犯保法的重傷被害人有主責專員及志工,並以一案一律師方式,一路相伴提供家屬關懷陪伴、心理支持、權益告知及法律訴訟上之協助。根據犯保法,犯保協會將依法提供以下權益保障以及保護服務措施,其中包括法律協助,為保障被害人家屬法律權益,犯保協會依犯保法規定調查犯罪行為人財產資料;申請補償金,根據犯保法被害人可向北檢提出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死者家屬補償金為180萬元,重傷則依程度補償80萬至160萬元。另外,還有心理輔導,犯保協會將會評估家屬需求,安排犯保心理師提供輔導;生活重建及經濟支持,犯保協會將安排專員及志工長期家庭關懷,若家庭經濟受影響,也提供經濟支持援助;受傷者協助,犯保協會提供關懷並追蹤了解傷勢情形,適時提供法律、經濟、心理、醫療照護等協助。最後,為了提供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明確而完整的權益資訊,犯保協會將安排召開說明會,保障資訊獲知權,由犯保協會人員、律師、心理師說明相關保護服務、法律訴訟權益及心理照顧等內容,並對被害人或家屬相關問題提供說明。
北檢全力護家屬!北捷恐攻釀4死11傷 最高申請180萬補償金
台北市中山商圈與捷運站近日驚傳隨機攻擊事件,27歲男子張文持刀行兇後最終跳樓身亡,造成4人死亡、11人受傷,震驚社會。台北地檢署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指揮警方封鎖犯罪現場、蒐證及全力追查案件相關細節,北檢強調雖嫌犯已自殺,但檢察官仍會徹查犯罪動機是否有共犯及組織性,以釐清事件真相確保社會安全。北檢表示,事件發生後立即調派3組檢察官、書記官及法醫師待命,隨時辦理相驗程序釐清死因,首位被害人余姓民眾的相驗已於19日晚間11時在台大醫院完成,另2名被害人及嫌犯的相驗工作,也於20日上午在馬偕醫院、新光醫院及台北市第二殯儀館同步進行。北檢特別指出,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張斗輝與犯保協會人員,第一時間就到場陪伴家屬,提供法律及心理協助,並安排志工慰問傷者維護被害人及家屬權益。除了法律協助,北檢也將協助被害家屬申請犯罪補償金,最高金額可達180萬元,並提供心理輔導、生活重建與經濟支持,受傷的3名民眾經救護人員初步評估,意識清楚後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治療,3人均為輕傷,生命無危險,其中1名孕婦狀況穩定。案件肇因及詳細經過仍待調查釐清,警方亦完成相關酒測4名駕駛均為0。北檢表示,未來將持續追查事件細節,並全力協助受害家屬及傷者,保障其法律心理與經濟權益,展現檢警系統對公共安全與受害者保護的責任。
檢察官黃錦秋慘遭重判轉任觀護人 法務部本來不想讓她當公務員
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邀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等人,前往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的「八八會館」、及涂誠文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的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懲戒法院二審今天上午宣判,認為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判決黃轉任臺北地檢署觀護人,全案確定。懲戒法院第一審,判決免除黃錦秋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109年1月17日晚間邀請王涂芝等人,參加警政署政風室的年終尾牙,並於聚餐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郭哲敏的私人招待所(八八會館),接受業者無償招待,還於同年7月10日晚間找王涂芝參加警政署政風室舉辦的專案破案慶功宴,並於餐宴結束後,與王涂芝等檢警人員,前往涂誠文位於睿森銀樓地下室的私人招待所,接受業者無償招待。王涂芝恰好承辦郭哲敏的地下匯兌案,在郭出境時未能適時拘提,媒體曝光後認為她有縱放嫌疑。懲戒法院日前已判決王涂芝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全案確定。懲戒法院認為,檢察官須有高於一般公務員之期待與要求,為維護檢察官群體榮譽及尊嚴,回應人民對檢察官公正超然、勤慎執行檢察職務之信賴與期待,黃錦秋違失行為動機、目的,已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尊嚴與公眾信任之程度等,及其在事發後,試圖掩飾,迄本件審理中仍未見其知所警惕等後續態度呈現之人格圖像,客觀上已達失去人民對其「檢察官適任性」之信賴,堪認其已不適任檢察官。懲戒法院徵詢法務部有關黃錦秋轉任職務之意見結果,法務部函復:黃錦秋所涉違失行爲已不宜繼續擔任公務員,且不符合轉任檢察事務官資格,建請依法官法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另就懲戒法院函詢有何職務可供轉任部分,表示職缺計有臺北地檢署觀護人 1 名、高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2 名及屏東地檢署一等書記官兼科長 1 名,且說明:觀護人業務須具備理解與耐心等人格特質,始能勝任,應審慎審酌被付懲戒人是否適宜擔任,而本部前已說明,建請爲「免除檢察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爲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參據被付懲戒人之資歷,尚乏管理檢察機關行 政科室之相關經歷,不宜使其轉任書記官兼主管職務等語。懲戒法院考量法務部意見,並審酌其長期任職檢察官,曾兼任大學講師之經歷,認其仍能在主管監督下配合執行公務,擔任觀護人職務尚屬適當,再審酌其家庭、 生活等個人狀況,爰依法官法第 89 條第 1 項、第 50 條第 1 項 第 3 款規定,處以上述之懲戒處分。
法官接連病倒!台北律師工會沉痛發聲 提5改革方向籲政府救司法
昨(11月3日)最高法院法官周盈文因腦溢血於辦公室倒下,台北律師職業工會今(11月4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次事件並非個案,而是司法體系長期制度性過勞的冰山一角,向政府呼籲正視法官勞動條件以及健康危機,並提出5項具體改革建議。台北律師職業工會認為,去年士林地院法官輕生、高等法院法官於辦公室昏倒,昨日又傳出最高法院法官病倒,強調「這些事件不是偶發,而是整個司法體制發出的瀕死警訊。」工會分析,法官每日面臨龐大的案件量與「速審速決」的輿論壓力,卻又被要求達到「精緻司法」的高標準,「在這樣的矛盾中,法官承受的精神與身體負荷早已逼近極限。」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提出5個具體改革方向,首先為提升司法預算,逐年拉升至政府總預算的1.5%,以追上國際標準;其次為案件總量管制,檢討案件負荷,運用AI科學化評估法官合理案件量,抑制濫訴與無謂訴訟;第三為擴充輔助人力,強化司法助理、書記官等支援系統,讓法官專注審判核心;第四為建立健康支持機制,設置保密心理諮商、壓力管理與強制休假制度;最後為改革管考制度,廢除以「結案率」為導向的評鑑指標,改以裁判品質與程序正義為重。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強調,司法院、行政院與立法院應正視這場「司法過勞危機」,不要讓倒下的法官淪為統計數字。「拯救法官,就是拯救正在崩潰的司法體系。」工會呼籲各界共同打造更健康、人性化且具韌性的司法環境,讓法官能在有尊嚴與健康的前提下,繼續為社會實踐公平與正義。
無照慣犯欠6萬罰鍰和健保費遲遲不繳 房子被查封速繳清
北市張姓男子因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違規停車,連同積欠健保費等共17案,積欠6萬餘元罰鍰。士林分署收案後,除迅速執行其存款等財產外,並與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發現其名下房產即將辦理出售移轉,書記官旋即通知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張男只好立刻繳清全部欠款。士林分署表示,張姓男子去年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及違規停車,涉及交通違規計8案,經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罰5萬餘元,另張男亦積欠全民健康保險費等9案,累計總欠款達6萬餘元。士林分署自去年8月起陸續受理案件後,隨即查調張男名下財產,並迅速對其存款等財產執行,僅執行2000餘元,通知張男繳納欠款,但張卻置之不理。士林分署與北市稅捐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今年10月1日發現張男名下位於北投區之房產即將出售移轉,遂即函請地政機關進行查封登記。張男因名下房產遭禁止移轉登記而無法順利過戶,遂致電士林分署表明願繳清全部款項。
陳勇松違程序撤監控讓鍾文智潛逃 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因解除「鮑魚大亨」鍾文智的科技監控,導致鍾文智在判刑定讞前逃亡。監察院今(20)日表示,陳勇松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陳勇松承審被告鍾文智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案上訴第三審強制處分,於合議庭評議被告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後,未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送達當事人,即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又於被告逃匿引發社會關注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及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於114年10月9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林郁容、葉宜津、高涌誠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一、被彈劾人為資深法官,明知合議庭有關被告鍾文智加保不延長科技設備監控之決定,屬得抗告之裁定,須經宣示或送達等程序,始對外發生效力,亦明知系爭審理單未經宣示裁定、依法製作裁定書正本送達當事人,竟僅由書記官以電話片面告知被告鍾文智之辯護人辦理加保及拆除電子監控設備事宜,而未將裁定之內容送達檢察官,致檢察官無從決定是否提起抗告,顯已嚴重違反訴訟程序。二、又於被告鍾文智逃匿引發輿論抨擊後,補行製作「評議附件」附卷,並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均違反辦案程序及職務規定,嚴重損害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三、綜上,被彈劾人所為,顯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3條、第15條第1項等規定,情節重大,依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7款及第49條第1項,有懲戒之必要。爰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面對利刃挺身而出!苗栗「護童超人」搶救15天今出院 感嘆:再遇到還是會出手
本月2日下午,苗栗市街頭發生隨機砍人案,48歲邱姓男子在中正路某超商外持刀攻擊剛放學的國小學童。50歲林姓男子見狀挺身而出保護學童,自己卻胸腹、背部中刀,失血超過4000CC,一度命危。幸而在大千綜合醫院團隊全力救治下,於今日順利康復出院。在歡送儀式上,苗栗縣副縣長邱俐俐、苗栗市長余文忠等人到場,並頒發感謝狀與獎座表揚其見義勇為的精神。林男與家屬則感謝醫療團隊及社會關心,林男更表示未來遇到類似狀況,應該仍會挺身而出,因為自己也有2位女兒,若她們在外遇到危難,他希望別人也能伸出援手。苗栗市邱姓男子疑因早年吸毒造成精神狀況不穩,10年前就曾在住家附近的超商內隨機攻擊民眾和店員,最終為此入獄服刑。今年3月服刑期滿後,邱男10月2日再次到同一家超商外隨機攻擊路過學童,2名11歲徐姓、丁姓女學童因此受傷,其中丁姓學童胸部遭刺傷,傷勢極重。林姓男子見狀挺身而出,自己胸、腹、背部卻被刺傷,失血超過4000CC,一度宣告命危,經大千綜合醫院醫療團隊緊急搶救,將他自鬼門關救了回來。今(17)天上午,林男順利康復出院,院方特地為他準備了出院歡送儀式。苗栗副縣長邱俐俐、社會處長張國棟、衛生局副局長莊素玲、苗栗市長余文忠、苗栗地檢署書記官長李鈞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苗栗分會主任委員陳有昆等人皆到場祝賀,表達對林為康的敬意與祝福。邱俐俐代表苗栗縣府向林男頒發感謝狀與獎座,並指出縣府目前已展開全面檢討,強化社會安全體系,包括公共場所治安管理、潛在風險人員的監督與輔導,以及跨單位通報與協作機制,務求確保縣民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定祥和的生活環境。大千綜合醫院院長徐千剛則表示,院方作為苗栗縣首家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面對重大創傷能即時啟動外傷小組,提供完善急救與照護。他也向林姓男子致贈營養品和1顆籃球,邀請熱愛運動的林男「有機會可以一起打籃球」。主治醫師林柏任也指出,林為康送醫時胸腹與背部均有6至8公分深傷並大量出血,醫療團隊迅速完成手術止血與縫合,術後在加護病房及復健團隊協助下逐步康復。林先生則表示,感謝太太日夜守護與醫護人員的專業照顧,也感謝社會各界的鼓勵。他認為自己在事發當下只是做了應該做的事,但也很自責因此事讓家人擔心害怕,但以後若再遇到類似狀況,他認為自己還是會再次選擇保護孩子,因為自己也有2位女兒,若她們在外遇到危難,也期盼別人能伸出援手。林男妻子也表示:丈夫曾告訴她「很慶幸、不後悔擋了這2刀」。她說丈夫自認因為負傷跟邱嫌扭打的過程中引發的騷動,促使路過學童、民眾警覺疏散,讓不幸事件的傷害降到最低。
沈慶京出庭否認給錢 爆料檢察官林俊言趁律師不在「要我咬柯文哲」
台北地院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25日由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作證,沈接受柯的律師詰問時爆料,2024年10月11日他當時戒護住院,林俊言檢察官說柯文哲不是好人、不要維護他,10月14日律師不在場時,林俊言還要他咬柯文哲,他也否認有「小沈1500」,他沒有給柯文哲錢。沈慶京證稱,去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他當時被羈押禁見,但戒護就醫在衛福部立台北醫院住院,林俊言檢察官帶著書記官,借用醫院會議室開偵查庭,林俊言就說「以不錄音、不錄影方式,要和被告聊一聊」,但談話內容卻是一直說,柯文哲不是好人、不要維護他,沈慶京說,當時談話近2小時沒有錄音錄影。沈慶京還說,林俊言跟他表示「你如果不能交保出去處理,你的公司會有問題」,林俊言還說,柯文哲不是好人,要求沈慶京不要再維護柯文哲,並拿出鏡週刊的報導內容佐證。沈慶京說,10月14日林俊言又到醫院視察,當時他旁邊沒有律師,他配戴腳鐐被綁在病床上,林俊言要他承認行賄柯文哲。沈證稱,後來他在偵查庭有痛罵檢察官是土匪、強盜及明朝錦衣衛,但檢察官沒有記載在筆錄中。公訴檢察官主張,柯文哲擔任北市市長下令把京華城案送研議,沈慶京也給了210萬元政治獻金,雙方有貪汙的對價關係;庭末,審判長諭知,9月30日下午2點由北市議員應曉薇作證,同案被告柯文哲、沈慶京及吳順民必須到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