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判決
」 大陸 法院 李貞秀 立法院 檢察官
教授賣學位判重刑!高科大爆論文代寫收賄案 2師收錢護航口試遭判7年、5年2月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爆發重大學術醜聞!該校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兩名教授王嘉男、唐惠欽,被控長期向碩博士生收取10萬至32萬元不等費用,協助安排論文代寫、護航口試及取得學位;橋頭地方法院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王嘉男7年徒刑、唐惠欽5年2月徒刑,並褫奪公權2年;6名涉案學生則依行賄罪判刑並獲緩刑,全案仍可上訴。檢調透露,本案是在偵辦其他案件時,意外從扣押手機中的對話紀錄發現異常訊息,進一步追查後揭露高科大工管系內部疑似存在「學位交易」模式;檢方調查發現,王嘉男自2019年起,涉嫌替多名碩博士在職專班學生安排論文代筆,並協助通過學位審查,向學生收取10萬元至32萬餘元不等費用;其中一名鄭姓博士生更是高雄岡山地區知名傳產企業負責人。此外,唐惠欽則被查出向蔡姓碩士生收取10萬元,親自協助完成論文撰寫,並協助取得學位資格。檢調2024年7月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據後將兩人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兩名教授到案後均坦承犯行,分別以10萬元及20萬元交保候傳。法院審理認定,王嘉男涉犯多項違背職務收賄罪,除媒合寫手代筆論文外,還協助學生順利通過口試與學位審查,犯罪所得累計超過65萬元,因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並追繳沒收65萬7168元犯罪所得;唐惠欽則因收受10萬元報酬協助學生完成論文,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10萬元不法所得。判決也指出,部分學生對論文研究內容幾乎毫無掌握,甚至無法說明研究主題或閱讀完整英文文獻,卻仍順利取得學位;另有論文內容疑似透過中英文轉譯後重複套用於不同學生,顯示學術審查機制形同失守。涉案的鄭姓博士生及5名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共6人均被依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判刑。其中鄭男遭判7月徒刑、緩刑3年,其餘5人各判6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5萬元不等款項,同時接受法治教育及保護管束。此外,高科大表示,已依《教師法》完成行政調查,後續將依最終判決結果辦理解聘等相關程序。校方強調,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是大學教育核心價值,對任何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處理,未來也將持續強化學術倫理教育與研究誠信機制,維護教育品質及學術公信力。本案被視為國內首宗因「賣學位」而遭法院以貪污罪判刑的教授案件,不僅重創校譽,也再次引發外界對在職專班論文品質及學位審查制度的關注。
毒駕送瓦斯、撞警察竟無保請回!匿名律師力挺「佛系法官」:不應妖魔化
彰化縣近期在短短1週內接連發生「毒駕累犯運送瓦斯」,以及「毒駕通緝犯駕車輾斷所長腿部」的事件,沒想到彰化地院陳姓法官事後皆裁定2案被告無保請回,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甚至被戲稱為「佛系法官」。對此,1名曾任檢察官、現為資深律師的法律人士也出面為陳姓法官辯護,認為外界對其批評甚至妖魔化的作法並不公平。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2起毒駕案件發生在5月底、6月初,首先是39歲江姓男子5月30日涉嫌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車上載滿瓦斯桶,途中失控撞上停放路旁的轎車,更險些衝撞正在活動中的陣頭人員,所幸未造成瓦斯爆炸等更嚴重後果。另一件案件則發生在6月4日,28歲施姓男子涉嫌毒駕,在倒車過程中衝撞執勤警員,造成埔鹽派出所所長雙腿遭車輪輾過而當場重傷,雙腿被輾斷,另一名員警趙秉逸也因遭碎裂玻璃波及而受傷。案件發生後,檢方分別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不過,由於2案恰巧都由值班的陳姓法官審理,最終均被裁定無保請回,甚至不需繳納任何保釋金即可離開法院。消息曝光後,引發基層警界與社會輿論強烈反彈,不少人質疑法院對毒駕行為過於寬容,尤其在其中一起案件已造成員警重傷的情況下,無保請回的決定更令外界難以接受。隨後,檢方不服原裁定提出抗告,案件送交台中高分院審查。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發回更裁。經重新審理後,2名涉嫌毒駕的男子最終都被法院裁定羈押,這也讓外界對最初的無保請回決定產生更多質疑。面對外界一面倒的批評,1名不願具名的前檢察官、現任資深律師特地現身法院前接受媒體訪問,公開替陳姓法官說話。該律師表示,自己過去與陳法官共事及相處約10年,對其辦案風格相當了解。他指出,法官與檢察官在法律見解與辦案方式上本來就可能存在差異,但陳法官始終是在法律規範範圍內行使職權,並展現獨立審判精神。律師進一步表示,自從自己轉任律師後,仍有不少機會與陳法官接觸,根據他的觀察,陳法官是1位極其認真且負責任的司法官。在作出裁定或判決之前,往往會進行深入調查,對於函詢資料、證據內容以及案件中的各種細節都會仔細釐清,不會草率作出決定,更不是那種為了盡快結案而倉促下判的人。該律師還分享過去在法庭上的一段經歷。他表示,自己曾經在1起案件開庭時,當著現場6、7名律師以及6、7名被告的面,直接對被告們表示:「你們今天能遇到這位法官真的是有修功德。」他認為,陳法官對案件的審理態度十分嚴謹,即使最終判決結果可能對被告不利,被告也應該能夠心服口服地接受。對於外界將陳法官貼上「佛系法官」的標籤,這名律師認為此舉相當不恰當。他強調,司法制度本身就設有抗告、上訴等救濟機制,如果檢察官或當事人對裁定結果有所疑慮,應循正當法律程序尋求救濟,而非直接對承審法官進行人身攻擊。法律制度之所以設計多重審級與救濟程序,正是為了透過制度來修正不同法律見解可能產生的爭議,因此社會大眾在關注案件發展的同時,也應理性看待個別法官的裁判決定,避免將所有責任簡化為對單一司法官的批判。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兒脫口一句!男起疑做親子鑑定 結果晴天霹靂:感覺天都塌了
中國山東淄博一名姜姓男子與妻子結婚22年,婚後育有2子,雙方因聚少離多於2023年協議離婚,然而因為大兒子的一句話讓姜男起疑並去做親子鑑定,沒想到結果卻是晴天霹靂。根據陸媒報導,姜男2002年與妻子結婚,2004、2014年分別生下兩名兒子,但2022年開始妻子幾乎不再回家,隔年雙方協議離婚,其中兩子除皆可分得房產外,姜男還會和前妻共同分擔他們生活、教育、醫療和結婚彩禮的支出。然而離婚後大兒子卻經常回家討錢、搶財產,還會動手打姜男,在一次爭執當中大兒子脫口說出:「你不是我親爸」,就是這句話讓姜男起疑,他偷偷拿大兒子牙刷進行親子鑑定,才發現真的不是自己親生的。姜男針對親子關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最終判決確認他與兩名孩子都不存在血緣關係。「看到結果那一刻,感覺天都塌了。」姜先生說。據了解,前妻在事發後還試圖透過不正當方式侵占並轉移婚內財產,去年4月姜男對前妻正式提告。沒想到此時卻發生案外案,同年5月堂嫂突然向姜男提告,「她指控我堂哥跟我前妻有婚外情,還說這些年我前妻所有東西都是堂哥送的。」姜先生受訪時無奈地說。他還懷疑兩個兒子當中可能有一人其實是堂哥的孩子,兩家人之後也不再往來。「現在我只想趕快把官司打完,把屬於我的東西拿回來,恢復正常生活。」姜先生說。面對27日即將再開庭,姜男又對媒體表示:「我是老實人,但也不能這樣被欺負。我只想拿回屬於我的一切。」
外送費22元發票中千萬領不到!台中男「告財政部卻敗訴」原因曝
台中1名化名「龍哥」的男子於2023年9月透過外送平台Foodpanda訂餐,沒想到其中1張僅22元外送費所開立的雲端發票,竟幸運對中統一發票1000萬元特別獎。不過這筆天降橫財最後卻沒能進入口袋,原因竟是發票沒有完成歸戶,導致超過領獎期限,千萬獎金直接作廢。龍哥不滿權益受損,因此向財政部及賦稅署提起行政訴訟,但法院近日判決結果出爐,確認他敗訴,千萬元獎金也無法追回。據《TVBS新聞網》報導,隨著外送平台及各類APP訂閱服務逐漸普及,消費者除了會收到店家開立的發票之外,平台另外收取的外送費或服務費,也可能另外開立1張雲端發票。不過若使用者沒有事先完成發票歸戶設定,相關發票通常只會寄送到會員電子郵件信箱,不會同步顯示在雲端發票APP內,因此時常有人因疏忽忘記歸戶,最終錯過中獎通知甚至領獎期限。龍哥當時透過Foodpanda叫外送,平台針對22元外送費另開立1張雲端發票,而這張不起眼的小額發票,後來竟幸運對中1000萬元特別獎。外送平台事後也曾透過電子郵件通知中獎訊息,但龍哥因為過去已經設定手機條碼及自動匯款帳戶,且以往中獎獎金都會自動入帳,因此沒有特別留意,單純等待千萬元獎金匯進戶頭。然而3個月過去,龍哥遲遲等不到獎金入帳,才開始察覺情況不對。進一步了解後發現,由於這張外送平台開立的雲端發票並未歸戶到手機條碼,因此不符合自動匯款條件,而等到他發現問題時,領獎期限早已截止,1000萬元獎金也因此失之交臂。龍哥認為相關制度讓民眾容易混淆,因此憤而向財政部及賦稅署提起行政訴訟,希望追回錯失的千萬元獎金。不過法院審理後指出,依照《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民眾若想使用雲端發票自動匯款服務,必須在開獎之前,同時完成載具歸戶以及匯款帳戶設定,2項條件缺一不可。法官也認為,龍哥過去曾有中獎後獎金自動匯入帳戶的情況,是因為當時相關發票早在開獎前就已完成歸戶程序,與這次案件狀況不同,因此認定財政部不須支付1000萬元獎金,最終判決龍哥敗訴。不過全案目前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老翁公車上「閉眼像睡著」其實已猝死 家屬怒索賠49萬結果出爐
大陸上海一名80多歲老翁日前搭公車外出時,突然在車上失去意識,當時他靠著椅背閉眼不動,一度讓人以為只是睡著休息,直到售票員多次拍肩仍毫無反應,眾人才驚覺情況不對。雖然司機與售票員第一時間報警、聯絡救護車,甚至8分鐘內就完成送醫接應,但老翁最後仍搶救不治。事後家屬向公車公司求償超過11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元),案件曝光後也在網路掀起兩派論戰。根據陸媒《大風新聞》與上海松江法院公布案件內容,事件發生在2024年12月某日早晨。當時李姓老翁如往常般搭乘由上海某公交公司營運的公車外出,上車坐下約2分鐘後,就開始出現擦汗、喘氣等異狀。由於李男當時尚未買票,售票員前往詢問時,發現他閉著眼靠在椅背上,看起來像是在休息,因此先輕拍肩膀提醒。不過售票員多次呼叫、拍肩後,李男始終沒有反應,其他乘客也開始協助查看情況。眾人隨後發現,李男不但沒有回應,甚至連呼吸與頸動脈脈搏都出現異常,售票員當場緊急請乘客協助撥打120急救電話與110報警電話,並持續與急救中心保持聯繫,清楚回報現場位置與狀況。而司機則立即將公車開往方便救護車接應的佘山派出所門口,從發現異狀到抵達會合地點,全程約8分鐘。救護車到場後,售票員也協助急救人員將李男抬上車送醫,但最終仍宣告不治,死因為猝死。李男家屬事後認為,公車公司並未在車上配備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器與急救藥品,也未第一時間實施有效急救措施,甚至未及時提供監視器畫面、缺乏人道關懷,因此向公車公司提告,求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慰撫金等共11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9萬元)。不過公交公司則反駁,指出李男當時尚未完成購票,且死因屬自身健康問題,與運輸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此外,車上人員在發現異常後,已於能力範圍內積極履行救助義務,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上海松江法院審理後指出,雖然李男尚未完成購票,但從其上車接受運輸服務開始,雙方運輸契約關係就已成立。不過法院也認定,李男死因為猝死,屬自身健康因素造成,與公車公司的客運行為並無直接因果關係。法院進一步指出,售票員從察覺異常到協助完成送醫,全程約8分鐘,已盡合理救助義務,並無違約情形,因此最終判決駁回家屬求償。判決出爐後,雙方皆未再上訴,全案已正式定讞。消息曝光後,也在網路引發激烈討論。有網友認為「司機與售票員已經很盡責了」、「總不能把所有猝死責任都推給公車公司」;但也有人認為,大眾運輸確實應考慮增設AED等急救設備,以提升緊急救援能力。
黃子佼緩刑定讞惹議 范雲憂:若想開幼兒園「法律上可以」
藝人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刑8月,二審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案經檢方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黃子佼獲緩刑定讞,不需入獄服刑。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今(9)日示警,若黃子佼未來想開幼兒園,「我要非常遺憾地告訴大家,如果他想,他可以!」范雲表示,黃子佼涉及37名兒少、共2341個性影像案件,最終判決確定為緩刑4年,引發外界對兒少安全防護機制的擔憂。她質疑,社會是否真有能力阻止涉及兒少性犯罪者再次接近孩子。范雲指出,雖然2023年修正施行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針對幼兒園負責人及教保服務人員設有「消極資格」檢核機制,但黃子佼遭判的是《個人資料保護法》,而非《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現行法規中,與兒少性影像相關而足以阻擋任職資格的,多限於兒少性剝削罪名。她進一步提到,外界或許認為兒少性剝削條例已修法,未來類似案件會以該法判刑,但黃子佼此次為緩刑判決,待緩刑期滿後,法律上將視為「未曾受刑之宣告」,屆時地方教育主管機關在檢核資格時,是否還能查到相關紀錄,恐怕存在法律漏洞。范雲透露,其辦公室已連兩日向教育部國教署詢問相關機制,但目前署方尚未確認,資料介接究竟是僅限前科紀錄,還是涵蓋所有前案紀錄,仍待釐清。范雲認為,從近期警察涉嫌偷拍性影像、持有兒少性影像卻獲緩刑,到黃子佼案定讞,都顯示台灣對兒少性暴力前案者的防範仍有不足,「真正保護孩子,我們做得太少了」。她表示,即便未來修法將《個資法》納入幼照法消極資格,仍涉及《教師法》、《補教法》、《兒托法》等制度缺口,甚至體育教練資格目前也缺乏完整母法規範。接下來,辦公室將著手研究「兒少工作證」制度的具體推動細節,盼建立更完整的審查機制,防堵潛在風險人士再次接近孩子。
黃子佼免入獄判決定讞 吹哨者吐心聲:法律保護壞人
藝人黃子佼2023年捲入「#MeToo」性騷擾風波後,後續又因非法持有大量色情影片遭檢警查辦,其中部分內容涉及未成年影像,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案件歷經審理後,7日最終判決出爐,法院判處黃子佼1年6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全案確定無須入監服刑。對此,黃子佼案吹哨者Zofia也發聲了。根據判決內容,高等法院審酌黃子佼已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加上過去沒有前科,因此改判1年6月徒刑,並給予4年緩刑,同時須接受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在採證、認事及量刑裁量上均無違法,檢方主張不應給予緩刑,以及黃子佼主張未違反個資法等理由,均不符合第三審上訴要件,因此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也代表黃子佼確定不需入獄。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討論。揭露相關事件的吹哨者Zofia,也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發文,坦言得知結果後內心感到沉重,並提出對兒童保護與司法制度的看法。Zofia表示,希望社會能更加重視兒童隱私與未成年人的交友安全問題,並感嘆在現行法律制度下,「犯錯都是可教化」,認為法律反而保護了壞人。她也坦言,事件至今仍讓她感到害怕,「說我不害怕是騙人的」,即使目前人不在台灣,每天仍會把家中門鎖好。Zofia透露,目前住處附近有警察鄰居,家門口也設有監視器,但未來返台探親時,仍會更加小心謹慎,避免公開個人行蹤。她同時向關心她的網友表示,自己目前生活平安,也不會做出傷害自己的事情,「我很幸福,我的小孩還很小,我要看他們長大。」Zofia對於黃子佼的判決發聲。(圖/翻攝IG/Zofia)
美國法院裁定 川普「10%全球關稅違法」
根據《路透社》報導,美國國際貿易法院7日裁定,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最新實施的10%全球性關稅措施不符合法律依據,認定全面性關稅並不適用於川普援引的1970年代貿易法條文,對川普政府的貿易政策投下震撼彈。這項裁決由美國國際貿易法院作出,法官以2比1意見通過,支持先前提出訴訟的小型企業。這些企業主張,川普政府實施的新關稅措施,實際上是在規避美國最高法院先前對相關關稅政策的限制。報導指出,川普政府今年2月24日起開始實施最新一波10%全球關稅措施,並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作為法律依據。該條文允許美國政府在面臨嚴重國際收支逆差,或美元即將大幅貶值情況下,可暫時課徵關稅最長150天。不過,法院認為,川普政府提出的貿易逆差理由,並不符合《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原本設計的適用條件,因此認定相關措施缺乏足夠法律基礎。提出訴訟的小型企業則表示,川普政府此舉,意圖繞過美國最高法院先前針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作出的裁定。該裁定曾否決川普於2025年以緊急經濟權力為由推動的關稅政策。雖然法院最終判決支持原告,但仍有1名法官持不同看法,認為目前階段就判定原告勝訴,仍嫌過早。另一方面,川普同日也針對歐盟發出新的關稅警告。他表示,將給予歐盟至7月4日的期限,要求歐盟完成先前貿易協議中的相關承諾,否則將把包括汽車在內的歐盟商品關稅提高至「更高水準」。川普在自家社群平台Truth Social發文指出,他已與歐盟執委會主席范德賴恩(Ursula von der Leyen)進行「良好通話」,雙方除了討論貿易問題,也同意伊朗不應擁有核武。事實上,川普上週才突然宣布,由於歐盟未依照去年7月於蘇格蘭達成的協議內容執行相關承諾,因此將歐盟汽車關稅由原本協議的15%提高至25%。根據當時協議內容,歐盟同意將美國工業產品關稅降至零,並針對部分美國農產品及海產品提供免稅配額。不過,相關法案目前在歐洲議會推動進度緩慢,也成為川普不滿的原因之一。
女友辭職料理家務「交往3年分手」 男要她還6百萬!法院這樣判
大陸廣西河池宜州區法院近日審理1起戀愛轉帳糾紛。男子3年間向女方轉帳逾人民幣142萬元(約新台幣657萬元),分手後主張大額款項係以結婚為目的。法院認定,象徵愛意的小額轉帳無需返還,2筆共人民幣80萬元(約新台幣370萬元)屬附結婚條件贈與,因未結婚可撤銷。綜合雙方同居生活與付出,最終判決女方返還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74萬元),二審維持原判。綜合陸媒報導,原告阿天(以下皆為化名)與被告阿雅於2019年經朋友介紹相識,隔年確立戀愛關係,直至2023年4月分手。在長達3年的交往期間,阿天通過銀行轉賬及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多次向阿雅支付款項,累計金額達人民幣142萬餘元;阿雅亦向阿天轉帳17萬餘元(約新台幣78萬元),雙方最終差額為124萬餘元(約新台幣573萬元)。雙方分手後,阿天訴至法院,主張多數轉帳是以結婚為目的所作,尤其是2筆分別為30萬元(約新台幣138萬元)與50萬元(約新台幣231萬元)的大額款項,明確用於購置婚房。他並提交聊天記錄作為證據,顯示阿雅曾表達「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意願。阿雅則辯稱,相關款項均為阿天自願贈與,用於日常共同開支且已花費殆盡,並提交錄音稱男方曾表示所有轉帳「心甘情願,無需返還」。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中涉及的轉賬應區分性質處理。部分金額如520元、5200元、13.14元等,帶有明顯表達愛意的象徵意義,且附有「愛你」、「情人節快樂」等備註,屬於戀愛期間的情感性贈與,依法不應在分手後要求返還。對於2筆合計80萬元的大額轉帳,法院認為雖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聘金,但結合金額規模、轉帳時點及雙方交往背景,可認定其具有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附條件贈與性質。由於雙方最終未辦理結婚登記,贈與所附條件未能實現,依法應允許贈與人撤銷該部分贈與並請求返還。同時,法院也考量到雙方已共同生活超過3年,形成類似夫妻的生活模式。阿雅在此期間辭去工作,承擔家庭日常照料與家務勞動,對維繫雙方生活與感情付出時間與精力。儘管其未能完全證明所有款項用途,但客觀上確有部分資金已用於共同生活開支,相關付出不應被忽視。最終,法院認為,在未結婚但長期共同生活的情況下,應綜合當地生活水平、雙方經濟狀況及實際付出等因素酌情處理。最終裁定,阿雅需按80萬元的20%比例向阿天返還,即16萬元,其餘訴求不予支持。一審判決出爐後,阿雅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粿王判決書出爐!網問「遮蔽姓名是特權嗎」 范姜律師解答
男星范姜彥豐去年(2025年)10月底開撕妻子粿粿(江瑋琳)出軌王子(邱勝翊),並提告求償,士林地院今年(2026年)4月28日下午宣判,范姜獲判100萬元。據悉,粿粿、王子曾在庭上請求不要公開判決書,范姜拒絕,最終判決書以「匿名」方式公開上網。對此,就有網友質疑粿粿、王子是否有特權才能隱匿身分資訊,范姜的委任律師蔡鈞如回應了。律師劉明潔於Threads發文指出,在法律實務中,公開裁判書是基本原則,一般案件中當事人很難要求法院完全不公開判決書,若訴訟涉及私密的「侵害配偶權」案件,算是比較特殊的情況,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1項規定,涉及婚姻爭議的案件,裁判書公開時必須遮蔽當事人的姓名。劉明潔提到,司法院去年12月曾發布函釋,明確將「婚姻爭執」的範圍擴及至侵害配偶權案件,因此相關裁判書公開時,必須隱匿當事人的完整身分資訊,即便判決書依法須公告於網路,法院也會進行去識別化處理,將姓名改為代稱,並遮蔽地址、身分證字號與聯絡方式,避免當事人因訴訟而遭受不必要網路的審判。劉明潔補充,當事人若認為案情涉及過於露骨或不堪的私密描述,也可在審理中請求法院不公開審理,以保護當事人隱私,但法官不一定會同意;如果法庭上雙方爭執激烈,法官不得不越寫越多,判決書就會出現各種精彩、露骨、鹹濕的內容,因此最好的選擇仍是在判決前達成和解,只有撤回訴訟或和解,就不會產生最終的判決書,而這也是確保案件完全不會變成全民連續劇的唯一方式。范姜彥豐的律師蔡鈞如則轉發該貼文回應,配偶權案件想蓋牌或想克漏字的法源依據,是《公政公約》第14條第1項,以及司法院114年12月的函釋,「謝謝劉律師的說明,真不愧是前法官,有看到幾年前被公開的民眾覺得不公平,『為什麼我的全名被揭露,粿王就不用?』其實沒有特權啦,真的就是法規環境的變化而已。」
撿到手機「隨手丟草叢」慘了 法院判賠2.7萬:妥善保管失物屬法定義務
中國大陸河南省鄭州市近日發生一起拾得遺失物糾紛案件,引發社會關注。當地一名女子撿到他人遺失手機後,因無法解鎖竟將手機隨手丟棄,最終導致物品無法尋回。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判決該女子需賠償失主經濟損失人民幣6000元(約新台幣2.7萬元),並強調拾得遺失物後妥善保管屬於法定義務,而非僅是道德選擇。據了解,失主小傑(化名)為一名高三體育生。去年7月,其母親花費人民幣7700餘元(約新台幣3.5萬元)為其購置手機,用於日常聯絡及訓練安排。今年3月,小傑在夜間騎車時不慎遺失手機,隨即撥打電話卻發現已關機,情急之下報警求助。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很快鎖定撿拾手機的元姓女子。根據派出所記錄,元女起初承認撿到手機,但表示因手機設有密碼無法開啟,便將其丟入路邊草叢。由於該處屬監控死角,警方多次搜尋仍未能找回手機。手機遺失不僅造成小傑財產損失,也影響其備考安排,包含訓練計畫與體測預約資訊無法取得,甚至導致考試延期,承受不小壓力。事後,小傑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包括手機價值及相關損失共計人民幣9000元(約新台幣4.1萬元)。庭審過程中,元女改口稱當時手機發燙、電池疑似膨脹,擔心發生危險才丟棄,但未能提出相關證據,且說法與警方紀錄不符,未被法院採信。法院審理指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拾得遺失物者應負返還及妥善保管義務,不得任意丟棄或毀損。考量手機已無法尋回,法院依電子產品折舊原則,認定其當時價值約6000元,並駁回小傑主張的間接損失,最終判決元某賠償6000元。承審法官表示,本案凸顯部分民眾對法律義務認知不足。拾得他人物品後,應主動聯繫失主或交由警方處理,而非自行處置。法院也藉此提醒社會大眾,「拾金不昧」不僅是傳統美德,更是法律明文規範的責任。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無期定讞 死者母哽咽質疑司法公正:我的控訴法官有聽嗎?
2020年發生於台南的長榮大學外籍女大生命案,歷經多年審理後,全案於23日定讞,最終由最高法院判處被告梁育誌無期徒刑。消息傳出後,遇害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母親情緒激動,對判決結果表達難以接受,並質疑台灣司法是否公正。根據《TVBS》報導,鍾姓女大生母親表示,得知最終判決後感到十分絕望,直言案件已定讞,「我就算再不願接受,也只能被迫接受判決,我們完全沒有選擇」,並質疑自己的訴求是否被法官聽見。她進一步指出,「這樣的判決,讓我嚴重懷疑司法是否公正獨立,6年了有改變嗎?」鍾姓女大生母親直言,對於這樣的結果,再心痛、再憤怒也改變不了什麼。回顧案情,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當時鍾姓女大生返回宿舍途中,遭梁育誌擄走並性侵殺害,遺體事後被棄置於山坡地。調查顯示,梁育誌案發前一個月曾企圖擄人未遂,且過去亦有闖入民宅與竊取女性衣物等前科。案件曝光後,引發台灣與馬來西亞社會高度關注。審理過程中,橋頭地方法院一審認定梁育誌犯行情節重大,判處死刑;高等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不過,最高法院認為判決理由存在矛盾,將案件發回更審。更二審最終認定梁育誌未具明確預謀殺人意圖,難以符合「情節最重大之罪」標準,因此改判無期徒刑定讞。法院方面指出,梁育誌可透過長期監禁並接受心理治療與教化,仍有反省及改過向善的可能性。此一見解成為改判的重要依據。然而,判決結果也再次引發社會對死刑適用標準與司法審酌因素的討論。
偷情鹹溼簡訊曝光!人妻怒告小三求償百萬 法院認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
嘉義市一名黃姓女子發現丈夫與銀姓女子長期外遇,掌握多則露骨對話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雙方關係逾4年且情節重大,雖銀女辯稱不知對方未離婚,但未被採信,最終判賠30萬元精神撫慰金。黃女指控,丈夫沈男與銀女自4年前即有不正當往來,並提出LINE對話佐證,內容不僅顯示兩人情感深厚,還涉及親密互動,甚至提及金錢與懷孕等情事,足證關係非比尋常。她表示,丈夫態度丕變、家庭支出減少,甚至出現家暴行為,讓她身心俱疲,婚姻遭嚴重破壞。銀女則辯稱,沈男曾謊稱已離婚,自己並不知情,甚至曾勸對方不要離婚,否認有意介入他人婚姻;同時強調自身經濟狀況不佳,獨力扶養就讀高中的女兒,認為求償金額過高。法官審酌雙通訊方對話有:「我身體還不能做愛,難道要幫你親出來」、「妳胸很大,我摸、吸、舔過了」、「你鳥鳥癢了嗎?你最近有自己流出來嗎?」等鹹溼內容,認定沈男與銀女確有長期不正當關係,且銀女應知對方已婚,仍持續交往,已侵害配偶權且情節重大;但考量雙方經濟能力與侵權程度,最終判決銀女須賠償黃女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千元賣門號釀4千萬災!台中男助詐害婦慘賠 刑民雙殺下場慘
為了區區1000元,台中一名林姓男子將自己申辦的手機門號交給詐騙集團使用,導致范姓女子誤信假檢警話術,前後匯出4330萬元。法院認定林男與詐團屬共同侵權人,除刑事判刑外,民事須全額賠償巨款,代價慘重。檢警調查,林男於2024年2月間,把名下門號交給不明人士使用,換取1000元報酬;詐騙集團隨即利用該門號假冒警方,聯繫范女並聲稱其帳戶涉及洗錢案件,要求配合調查並依指示匯款。范女信以為真,自5月初至6月底陸續匯出鉅款,直到損失高達4330萬元才驚覺受騙。不僅如此,林男同年12月又透過臉書刊登假釣竿販售訊息,騙取買家6860元後隨即提領並封鎖對方,再添一筆詐欺犯行。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刑事部分,法官審酌林男為蠅頭小利提供門號,客觀上助長詐騙犯罪,且另涉網路詐欺,雖坦承犯行,並已與釣竿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對范女巨額損失未有任何賠償,最終依幫助詐欺取財罪及網路詐欺罪,分別判處6月及7月徒刑。民事方面,范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主張林男提供門號是詐騙得逞關鍵。法院認為,林男明知門號可能被用於不法,仍交付他人使用,與詐團形成分工合作關係,屬共同侵權行為人;加上他經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答辯,依法視同自認,最終判決須全額賠償43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粿粿婚內出軌王子今開庭 「認諾」願賠百萬28日正式宣判
男星邱勝翊(王子)去年10月底遭指介入江瑋琳(粿粿)婚姻,引發外界譁然。范姜彥豐當時透過社群公開控訴兩人「互動已超越朋友界線」,隨後更提起民事訴訟。案件今(14)日下午於士林地院民事庭首度開庭,粿粿與王子均未現身,但透過律師表態願賠百萬,最終判決結果與賠償細項,將於28日地院正式公告。今日粿粿與王子皆未親自出庭,由委任律師代表出席應訊。范姜彥豐在庭上明確提出,要求兩人連帶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而令人意外的是,被告律師當庭直接「認諾」,同意全額賠償。原告也律師揭露多項關鍵證據,包括掌握兩人擁吻照片,以及以「殿下」互稱的親暱對話紀錄。粿粿(左)遭丈夫范姜彥豐指控婚內出軌。(圖/中天綜合台提供)范姜彥豐於庭後受訪時,表示自己能做的只有守護好家人、爭取應有的權益,「尊重司法的判決,也相信司法會給我一個公道」。另外對於王子涉逃兵一事,范姜彥豐則坦言自己一直都知其情,但非今日重點不多做討論。王子透過憋氣形成高血壓從而取得免役證明逃兵,本月1日以50萬元交保。(圖/蘇聖倫攝)回顧事件,王子事發後公開承認錯誤,向范姜道歉表示「對不起,錯就是錯,沒有任何理由跟藉口,作為公眾人物犯錯,我早晚必須面對社會檢驗」粿粿去年11月1日發表影片坦言「因情緒低落,和邱先生(王子)越走越近,有踰矩的行為」,強調婚姻結束是長期情緒問題。
貨車衝撞館長健身房!求償百萬商譽敗訴 二審認「只剩網友嘴砲」判免賠確定
台中北屯「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前年遭貨車衝撞,經營者「館長」陳之漢主張事件重創商譽,向肇事林男求償100萬元;法院認定僅憑網路留言,無法證明會員流失或營收受損,難認商譽受損,二審駁回上訴,判免賠確定。回顧案情,林男因為到「成吉思汗健身房」應徵未果,心生不滿,前年6月駕駛小貨車衝撞健身房大門,造成玻璃與地磚毀損,所幸未釀傷亡;刑事部分歷經審理,一、二審原認定具殺人不確定故意,判刑5年8月,更一審則認定犯強制、毀損罪,改判1年6月徒刑;民事部分,場館硬體損失約13萬元已判賠確定。不過,陳之漢另主張,事件經媒體與網路發酵,網友在論壇留言「太危險暫時不去」、「先請假避風頭」,導致會員恐慌、潛在客戶卻步,已嚴重損害品牌信譽,因此提告求償商譽損失100萬元。林男則反駁,網路相關留言多半在嘲諷他的衝撞行為,與健身房服務品質無關,且留言者身分難以確認,無法證明為實際會員或消費者,也未證明影響入會意願。法院審理指出,企業商譽受損須有具體事證,如退會、退費或營收下降等客觀資料;本案所提留言多屬情緒性發言,未見實際消費行為改變,難認與事件具相當因果關係。一、二審均採相同見解,最終判決林男無須賠償商譽損失,全案確定。
清明祭祖才發現母墳消失!兄妹崩潰報警 真相竟是鄰「整座搬走」
清明節有許多民眾動身掃墓,大陸廣州卻發生一起離奇事件,一對曾姓兄妹前往祭拜已故母親才發現墳不見了;曾氏兄妹報警後,才知道母親的墳墓遭一名張姓男子(化名)在修繕自家祖墳時,擅自遷移他們母親的墳墓。對此,曾氏兄妹憤而告上法院,最終判決張男須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計人民幣2.8萬元(約新台幣12.6萬元),全案現已定讞。根據陸媒《廣州日報》報導,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近期審結一起案件,有一對曾姓兄妹於某年清明掃墓時,赫然發現母親的墳墓消失無蹤。報警後並由村委會到現場勘查後確認,原址已被鄰居張姓男子親人的墓地侵占,而他們母親的遺骨則被對方擅自移至他處。曾家多次要求將墓地恢復原狀,卻遭張男拒絕,曾氏兄妹只好轉向法院求償,要求張男支付墳墓損壞、重新安置費用及精神損害賠償。面對控訴,張男辯稱其在修繕自家祖墳時,發現鄰近有一座墓穴,有詢問村民卻無人知曉歸屬,才決定自行將該墓遷移至附近,並聲稱已妥善安置骨灰罈且修築磚牆圍護。然而,法院認為張男未經合法程序便擅動他人先人墳墓,行為已構成侵權。法院最終判決,張男必須賠償曾氏兄妹經濟損失人民幣2萬元(約新台幣9萬元)以及精神慰撫金人民幣8000元(約新台幣3.6萬元)。法官指出,墳墓在法律上並非普通的「物」,它承載著後輩對先人的緬懷與人格寄託。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家屬對先人遺骨受損而產生的精神痛苦,法律應給予救濟與保障。法官藉此提醒大眾,墓地具備特殊的人格利益與精神價值,任何擅自遷移、破壞或侵占的行為,即便聲稱「不知情」或「無惡意」,仍需承擔法律責任。
台南老闆好心收留員工反遭勒索!被偷拍私密片恐嚇取財9萬元
台南市1名綽號阿雄(化名)的老闆,於2022年11月聘僱男子阿力(化名)擔任員工,出於照顧與信任,不僅提供工作機會,甚至無償出借自己位於台南市的房屋,讓阿力一家人居住。然而,這份善意最終卻演變成1場涉及隱私侵犯與恐嚇取財的刑事案件。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根據法院判決書,阿力在居住期間於屋內自行加裝監視器。到了2023年8月,因孩子物品遺失,他調閱監視器影像尋找時,意外發現老闆阿雄曾在客廳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面對這段私密影像,阿力並未選擇刪除或保密,反而藉此作為籌碼,向阿雄進行勒索,聲稱手中握有不雅影片,要求支付9萬元以換取原始檔案,否則將對外散布。阿雄在接獲威脅後心生恐懼,擔心隱私外洩帶來的後果,只能透過他人將9萬元交付給阿力,並成功取回記憶卡。然而,事件對其造成的心理壓力與生活影響並未因此結束。阿雄事後決定提起告訴,指控阿力涉犯恐嚇取財罪,並表示自己不僅蒙受9萬元的經濟損失,更因長期處於恐懼與不安之中,身心受到重大打擊,因此另外提出附帶民事求償,金額高達200萬元。案件進入審理程序後,刑事部分認定阿力行為構成恐嚇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於民事賠償方面,阿力雖坦承犯行,也表示願意返還9萬元,但對於200萬元的求償金額提出異議,認為過高,請求法院駁回。台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綜合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與經濟狀況後,最終判決阿力需賠償35萬元,未全數採納阿雄的求償金額。整起案件目前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樂「鬧」飯店4/A-Lin房內唱歌太投入遭鄰居投訴 秒變乖寶寶道歉反應笑翻粉絲
中職樂天球員陳晨威、林立與歐晉,日前入住高雄飯店期間爆出深夜擾民爭議,3人於凌晨3點55分左右仍在飯店走道來回走動、奔跑嬉鬧,時間超過5分鐘以上,導致其他住客難以入眠,引發不滿。而類似「飯店噪音」事件,過去在演藝圈與公眾人物之間也並非首例。「天生歌姬」A-Lin曾在疫情期間入住防疫旅館,當時她戴著耳機、外放音樂並跟著小聲哼唱直播,不料唱沒幾句就接到飯店投訴電話。她接起電話「喂」了一聲,隨後便表示抱歉:「蛤!哦不好意思,好好、不好意思,謝謝!」掛斷後對著鏡頭比出噓的手勢以後,自己忍不住噴笑說:「太大聲、被投訴,我的老天啊,真是不好意思、唉呦威呀!」粉絲也被A-Lin的反應逗笑,「天生歌姬」也是「天生諧星」。王力宏曾被投訴會在每晚11點後練琴,打擾到其他房客。(圖/西東音樂提供)2021年王力宏疫情期間從中國返台,入住現在已經收攤的汪小菲「S Hotel」進行隔離,不料卻被爆料,每晚11點後,房內都會傳出小提琴和電子琴的聲音,打擾到其他房客。不過S Hotel公關則對此回應表示,王力宏隔離期間並未在房內拉小提琴或彈電子琴,而且住他隔壁房的房客早就退房,爆料屬於不實傳聞。前主播蔡郁璇深夜打麻將「故意擾鄰」判賠20萬。(圖/報系資料照)前主播蔡郁璇與高國華離婚後住在台北市信義區某華廈7樓,2024年被住戶抗議她三更半夜常常在打麻將、大聲喧嘩、播放音樂,甚至搬動桌椅,轄區警方接獲投訴後到場確認,確認噪音屬實,因此依法裁罰2,000元。然而,蔡郁璇並未因此收斂,甚至在庭上辯稱是因屋齡老舊導致。台北地院最終判決禁止在夜間製造超標音量,且須需連帶賠償鄰居一家20萬元。關於陳晨威、林立、歐晉,3人在3月24日凌晨4點左右,於高雄入住飯店的客房走道上大聲喧嘩,讓房客難以入眠。對此,樂天桃猿球團回應本刊表示:「球團已即時展開內部調查,在確認事實後依據球團規定進行了處分。3位選手也已深刻反省,承諾未來不會再犯類似行為。我們誠摯向受影響的人道歉。球隊亦會加緊督促球員,並實施相關培訓以提升他們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