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判決
」 大陸 外遇 李貞秀 離婚 台中地院
公務員「1年請假168天」遭追薪30萬!辯稱車禍公傷假 法院判敗訴
財政部國稅局蘇姓女公務員因1年內請假天數過多,遭服務單位追繳溢領薪俸30萬餘元,她不服處分,主張自己因下班途中發生車禍,應認定為公傷假,並指控國稅局扣薪涉及違憲,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蘇女發生車禍前曾返回辦公室參加有氧舞蹈社團活動,並非因執行公務而發生事故,因此不符合公傷假要件,國稅局追繳溢領薪俸的處分也無違法,最終判決蘇女敗訴,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蘇女在民國112年度期間,合計申請事假136天5小時、病假23天2小時及生理假9天。國稅局依據勤惰報表計算後,認定她請假天數已超過法定規定,因此要求她繳回超額請假期間所溢領的132天薪俸,金額合計30萬3597元。蘇女不服處分,主張自己曾因加班處理公務,下班後在購買藥物途中發生車禍,相關事故應屬公傷假範圍。她同時認為,由於自己存在「連續請假」情形,國稅局連例假日薪俸也一併扣除,已嚴重侵害憲法保障的財產權,並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因此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相關處分。對此,國稅局在庭審中提出監視器畫面等事證反駁。國稅局指出,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蘇女在發生車禍當日下午5時8分便已辦理退勤,之後騎車外出,卻在下午5時30分左右返回辦公室,隨即前往地下室參加有氧社團舞蹈課程,直到下午6時25分課程結束後才離開,之後才發生車禍。國稅局認為,事故發生前蘇女實際上是在參加社團活動,與執行職務之間並不存在因果關係,因此不符合公傷假的法定要件。法院審理相關事證後,也認定蘇女發生車禍前確實曾參加機關內的社團活動,並非因執行職務而發生事故,因此國稅局不予認定公傷假,於法有據。法院進一步指出,公務人員在事假、病假等假別均已請滿後,如果請假期間跨越例假日,而當日實際上並未在職,依據公務人員俸給法及相關函釋規定,本來就應按日扣除薪俸。最終法院認定,國稅局依據勤惰紀錄計算蘇女超過法定請假日數的情形,並命其繳回溢領的132天薪俸30萬3597元,相關處分在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上均無違誤,因此判決駁回蘇女的訴訟請求。全案目前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同學會無法自拔「偷吃人夫」!小三喊不知已婚 下場曝光了
女子小涵(化名)於國中同學會與舊識阿傑重逢,明知對方早已結婚生子,兩人仍擦出火花發展出不倫戀,正宮小婷二度發現後,忍無可忍提出上訴,最終判決小涵須賠償小婷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女子小涵於國中同學會與舊識阿傑重逢,擦槍走火,阿傑妻子小婷得知後一度訴請離婚,後因阿傑坦承錯誤、誠懇道歉,雙方才決定復婚。沒想到,小涵並未斷絕聯繫,依舊與阿傑頻繁往來並多次至飯店幽會。直到阿傑因病住院,小婷代為保管其手機時,意外發現兩人大量的親密對話與影片,氣得對小涵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時,小涵辯稱阿傑曾亮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強調自己自始至終都不知對方已婚。不過阿傑當庭打臉,證實小涵早在民國109年私下翻閱其皮夾時,就已看過他再婚的身分證;此外,在阿傑中風住院期間,小涵還曾傳訊息給阿傑的兒子,要求將阿傑手機內的通訊軟體名稱修改,小涵也坦承這是為了防止元配發現。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認定小涵早已清楚阿傑的婚姻狀況,所作辯解純屬脫罪之詞。考量雙方社經地位及侵害婚姻權利的情節後,最終判決小涵須賠償小婷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未滿16歲卻能在交友APP配對!嘉義男約砲少女挨告 法院「2原因」判無罪
嘉義一名男子透過交友APP認識一名未滿16歲少女,雙方配對當天見面並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得知後報警並提告。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男子主張交友軟體限制17歲以上才能下載,且自己的配對年齡設定為20歲至35歲,因此不知道少女實際未滿16歲。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認為無法排除男子事前確實不知少女年齡的合理懷疑,最終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男子於民國114年3月30日在交友軟體Goodnight與少女配對,兩人認識當天就相約見面,男子開車將少女接到住處,之後發生性行為。男子並未否認雙方發生關係,因此案件爭點集中在男子當時是否知道,或已經預見少女可能未滿16歲。少女母親發現此事後報警,案件經嘉義地檢署偵查,檢方認為證據不足,作成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聲請再議後,仍遭高檢署台南分署駁回,之後再向嘉義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於今年3月獲准,並在4月正式提起自訴。案件審理期間,男子主張Goodnight在Apple App Store設定必須年滿17歲才能下載,加上他將自己的配對條件設定為20歲至35歲,少女既然能出現在配對名單中,因此他相信對方年齡符合相關設定。法院調查後發現,少女使用的iPhone將出生年份設定為2000年,因此能夠避開未滿17歲無法下載軟體的限制。此外,男子與少女在事發當天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雙方並沒有深入交往,目前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少女當時的外貌或談吐,已經明顯到足以讓一般人判斷她未滿16歲。因此,對於男子主張自己受到交友軟體及手機年齡設定影響,進而誤認少女年齡,法院認為並非全然沒有依據。少女接受警詢時則表示,自己透過交友軟體與男子聊天期間,就已經向對方告知實際年齡未滿16歲。不過,交友軟體之後遭少女胞姊刪除,重新登入後已經無法找回當時的原始對話內容,因此缺乏相關紀錄可以佐證少女說法。另外,少女的LINE公開生日資料雖記載為2010年10月,但少女無法確認自己是在何時與男子互加LINE好友。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能排除兩人是在發生性行為後才互加LINE,因此無法據此認定男子在事發前就曾經看過少女的生日資訊,並知道她的實際年齡。合議庭指出,相關刑事責任除了被害人的實際年齡外,仍須證明行為人在主觀上知道對方未滿16歲,或至少已經預見對方可能未滿16歲,仍執意為相關行為。法院最終認定,本案現有證據不足以排除男子事前確實不知道少女未滿16歲的合理懷疑,無法證明其具備犯罪所要求的主觀構成要件,因此依法判決男子無罪。本案仍可上訴。
潰傷腹痛被誤診胃癌!陸男醒來才知「全切了」 化驗揭:沒有癌細胞
大陸湖北省武漢市青山區一名吳姓男子日前向媒體求助,指自己原本只是胃部不適,卻被誤診為胃癌,導致整個胃遭到切除,留下五級傷殘。經司法鑑定,涉事醫院被認定存在明顯醫療過錯,須對損害後果承擔60%的主要責任。法院最終判決醫院賠償各項損失人民幣20萬餘元,另支付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陸媒《大河報》報導,據吳先生介紹,他曾因突然出現劇烈腹痛,被家人緊急送醫,初步檢查顯示為胃潰瘍,醫院隨後安排組織活檢。由於吳男的妻子在另一家醫院擔任護理師,於是家屬拿著胃鏡檢查結果向該院一名胃腸科教授求助,對方懷疑可能是胃癌。家屬為避免吳先生過度擔心,並未直接告知他「胃癌」的診斷,而是以醫療條件較好為由,勸其轉院治療。就在等待治療期間,原醫院的組織活檢報告已顯示「未見癌細胞」,但轉院後的主治醫生仍認為存在胃癌可能,並建議切除四分之三胃。吳男表示,當時自己始終不知道醫生懷疑是胃癌,手術同意書由妻子簽署,「如果我知道他們說我是胃癌,我肯定不同意手術,至少應該再做一次活檢,確診後才能手術。」沒想到,手術進行約4小時後,醫護人員告知家屬,由於醫生懷疑患者罹患胃癌,手術方案已由切除四分之三胃改為全胃切除。更令吳先生難以接受的是,術後病理檢查顯示,被切除的整個胃及15枚淋巴結均未發現癌細胞。術後3個月,吳先生頻繁出現腹脹、進食後腹瀉等症狀。家人無奈之下才將全胃切除及癌症誤診的真相告知他。得知自己並未罹患胃癌後,吳先生情緒崩潰,認為醫院存在嚴重醫療過失,雙方協商最終未能達成一致。律師指出,即使醫院對先前的活檢結果存有疑問,也應按照醫療規範重新進行病理檢查,在確認存在胃癌指標後才能實施相應手術。此外,手術由部分胃切除臨時改為全胃切除,若未取得患者及家屬同意,也涉及患者知情權問題。經司法鑑定,最終認定涉事醫院存在明顯醫療過錯,對吳先生的損害後果承擔60%主要責任。法院據此判決醫院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營養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合計20萬1,083元,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台南男出軌「親簽切結書」給前妻170萬賠償金 反悔想討回慘敗訴
台南一名男子小志(化名)日前指控前妻花花(化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虛構外遇,並向他索賠170萬元,因此提告花花要求返還170萬元,並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台南地院審理後發現,小志曾親自簽下「切結書」,答應若出軌需賠償花花170萬元,最終判決小志敗訴,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小志主張,花花在兩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捏造他與其他女性有不正當關係,還以詐術迫使他簽下切結書。小志表示,當時他為了安撫前妻,在2024年10月至11月間陸續交付170萬元,花花之後將其中166萬元存進自己的帳戶。小志認為,當時交錢只是為了讓花花代為保管,隨著兩人的婚姻關係結束,原本保管款項的原因也已經不存在,因此要求花花返還170萬元。此外,小志還指控花花長期辱罵他「豬狗不如」,還向客戶散布他外遇的不實說法,造成他的工作與社會評價受到影響,也對他的人格造成極大羞辱與恐懼,因此決定再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審理時,花花否認小志的說法,表示160多萬元是自己經商所得,自己從來沒有接受小志委託代為保管金錢,也沒有不法侵害對方的職業信用或社會評價,反而自己才是遭遇騙婚、騙財及外遇的一方,認為小志的求償沒有理由。法官審理後,發現小志曾親自簽署的切結書的內容載明,如果小志做出對不起花花的事情,包括精神出軌、身體出軌,或與其他女性糾纏不清,就願意支付170萬元。此外,法官查看2人的對話紀錄發現,小志曾向花花表示「170萬已經給妳了」,花花則回應「你欺騙了我、傷害了我,就想拿170萬打發我嗎?」甚至進一步要求小志再賠償300萬元。法院認為,從切結書及雙方對話內容,可以認定小志確實曾與第三人發展不正當男女關係,因此170萬元屬按照切結書約定支付的賠償金,而不是小志所稱的保管款。至於小志主張自己是遭到逼迫才簽下切結書,法官認為他並未提出足夠證據證明受到強迫、威脅或其他不法手段影響,因此無法採信他的說法。針對小志指控花花損害名譽一事,法院認為,雙方提供的多數爭吵內容都屬於兩人之間的私人對話,沒有足夠證據證明花花有向不特定人或多數人散布,因此難以認定已構成名譽權侵害。台南地院審酌後,表示花花取得的170萬元於法有據,不構成不當得利,因此認定小志請求返還170萬元及精神慰撫金均沒有理由,最終駁回其請求,全案仍可上訴。
鐵鎚皮帶衣架全成虐兒凶器 狠父「逾越管教範圍」遭判刑1年緩刑5年
台中1名男子育有4名子女,卻長達7年將暴力施加在大兒子身上,不僅拿皮帶、衣架、鐵鎚等物品毆打,還掐脖、罰跪,甚至不准孩子吃飯,導致少年長期傷勢未獲治療,最終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鬱症。法院認定男子行為已逾越管教範圍,判刑1年、緩刑5年,全案確定。檢方調查,男子與女友生下4名子女,雖未替孩子辦理認領,一家6口仍同住台中西區。男子疑因對大兒子缺乏耐性,自孩子9歲、就讀國小4年級起,便長期以暴力管教,約每周4次拿衣架、鐵製木柄、鐵鎚或皮帶毆打,甚至出手掐脖、命令孩子跪下受罰,讓原本應受父親保護的童年充滿恐懼。更令人髮指的是,男子不僅動手打人,還限制孩子飲食,甚至不准他在家吃飯,讓少年只能靠學校供應的營養午餐果腹。孩子身上新傷疊著舊傷,臉部曾出現撕裂傷,腰側腫脹、背部疼痛,雙膝也布滿瘀青,但男子幾乎不曾帶他就醫。學校察覺孩子反覆帶傷上學後,2017年通報社政單位,少年一度被緊急安置。然而返家後,暴力並未就此停止。直到2022年,少年升上高中後再次遭學校通報,向社工揭露自己從小遭父親施暴、長年受到凌虐的經歷,醫療院所進一步診斷他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鬱症。檢方認為,男子長期以積極暴力及消極虐待方式對待未成年兒子,已嚴重妨害其身心正常發展,因此依法提起公訴。台中地院法官認定,男子身為生父,卻在孩子身心發展關鍵期長達7年反覆施暴,還剝奪兒子的飲食、就醫權利,手段極為粗暴,顯已超出一般父母合理懲戒範圍,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案件上訴後,台中地院二審合議庭認為,一審適用的刑法條文版本有誤,依法撤銷原判決。不過二審認定,男子犯罪事實及刑度並無改變,仍依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法院另考量男子坦承犯行,雙方已調解成立,少年目前也已恢復就學並返家,最終判決確定。
陸男主動點「眼鏡蛇」料理!吃完反手檢舉店家求退款 自己也慘了
中國大陸廣東省廣州市一名男子明知餐館提供的是野生蛇類,仍主動下單、食用,事後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餐館違法,要求退款並查處商家。不料,餐館遭到行政處罰後,男子自己也因食用野生動物被開罰。他不服處分,主張吃蛇是為了「固定證據」,提告要求撤銷罰單,最終遭法院駁回。陸媒《廣州日報》報導,案件發生於2024年3月20日。張某(化名)當晚與朋友前往廣州市一間餐館用餐,進店前便開始錄影。入座後,他向服務員表示,自己從網路得知店內有「水蛇粥」;服務員回答沒有水蛇粥,但可以提供眼鏡蛇。雙方確認價格及料理方式後,張某同意由餐館加工眼鏡蛇並食用。事隔3天,張某向市場監管部門寄送投訴舉報材料,指控餐館非法販售野生動物,要求退還款項並依法查處。市場監管部門隨後立案調查,經鑑定確認,涉案食品來源為蛇類野生動物。同年7月,市場監管部門認定張某食用蛇類野生動物的行為違反《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依法對他作出罰款處分。張某申請行政復議後,處分仍獲維持,因此提告法院。法院審理認為,相關條例明確規定,經營、販售野生動物,以及購買、食用野生動物均屬違法行為。本案中,餐館販售野生蛇類及張某購買、食用的事實均有證據相互印證,市場監管部門作出的處罰具有法律及事實依據,程序也沒有違法。法院並指出,民眾依法享有舉報違法販售野生動物的權利,但舉報並不以「先購買、食用野生動物」為必要條件。張某既然明知是野生蛇類,仍事前準備並主動購買、食用,事後以取證為由舉報商家,不能成為自身違法行為的免責理由。最終,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認定,男子明知自己購買、食用的是野生蛇類,仍完成消費行為,不能以事後舉報商家作為免除自身法律責任的理由,最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子閃兵遭檢方求刑2年2月 今突曬一張照洩心境
藝人邱勝翊(王子)今年4月被爆出涉嫌花費30萬元找槍手代背血壓機、製造重度高血壓假病歷規避兵役,20日遭新北地檢署依妨害兵役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被具體求處2年2個月有期徒刑。邱勝翊今(21)日也首度更新動態,引發粉絲和網友關注。面對檢方起訴與求處重刑,邱勝翊至今並未對外公開回應,僅於今日透過社群平台Instagram分享一張照片,畫面中的卡片寫有聖經詩篇「Thy word is a lamp unto my feet And light unto my path.(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但未做任何說明,只能推測其正試圖透過宗教信仰尋求內心平靜。「王子」邱勝翊遭檢方求刑2年2月,今(21)日首度更新社群動態。(圖/翻攝自邱勝翊Instagram)回顧邱勝翊閃兵一事,檢警調查指出,邱勝翊因聽聞同團成員「花錢」免役成功,於是在2018年找到陳志明指點,花30萬元造假病歷;在體檢時故意憋氣提升血壓,並將24小時血壓機交付槍手配戴以取得虛偽數據,最終順利取得重度高血壓診斷證明取得免役資格。全案直到檢方擴大偵辦「閃兵集團」後才東窗事發,邱勝翊也於今年4月遭警方拘提到案。檢方怒斥,公眾人物享有社會紅利並對青年具示範作用,邱勝翊卻為演藝前途蓄意規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況且在相關專案執行期間,邱勝翊明知自身涉案,仍抱持僥倖心態未主動自首,甚至面對媒體時矢口否認,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因而向法院求處2年2個月有期徒刑。這起藝人閃兵風波目前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最終判決結果仍待法院審理後認定。
掃地機器人抓姦妻偷吃!「錄到裸身出軌」夫獲賠50萬 仍遭判刑5月
桃園一名人夫懷疑妻子婚後出軌,先是在夫妻共同使用的度假屋內發現陌生男子的牙刷,又從監視器發現妻子曾與陌生男子一同進入屋內。為了蒐集外遇證據,人夫竟遠端啟動掃地機器人的錄影功能,不僅拍下妻子與男子親密互動,更錄到妻子裸身走動。人夫事後靠著相關證據打贏侵害配偶權官司、獲賠50萬元,卻因拍攝方式踩到法律紅線,反遭妻子提告,最終被判刑5月。判決指出,這對夫妻2021年結婚,平時與公婆共同居住,假日才會前往桃園龜山一處度假屋。到了2023年9月,人夫逐漸察覺妻子行為有異,並在度假屋內發現疑似陌生男子使用的牙刷等物品。人夫進一步調閱停車場監視器,發現曾有陌生男子開車載妻子前往度假屋,甚至留在屋內過夜,因而懷疑妻子另有交往對象。2023年12月24日,人夫透過APP遠端啟動放置在度假屋內的掃地機器人,原先打算利用設備的遠端功能與妻子交談,沒想到從即時影像中發現,屋內除了妻子之外還有一名陌生男子。為取得妻子疑似外遇的證據,他隨後進一步開啟錄影功能。掃地機器人拍攝過程中,錄下妻子與男子擁抱等親密互動,也拍到妻子在對方面前更衣及裸身走動,男子則躺臥在屋內沙發。人夫取得相關畫面後,對妻子及該名男子提起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民事法院審理後,認定妻子與男子的互動已超越一般朋友正常分際,最終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人夫50萬元。不過,人夫雖然靠著相關影像在民事官司中勝訴,蒐證手段卻讓自己面臨刑事責任。妻子事後反告丈夫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人夫坦承使用掃地機器人錄影,但主張目的是維護自己的配偶權及蒐集外遇證據,而且相關畫面已被民事法院採用,因此認為具有法律上的正當理由。桃園地院並未採納人夫說法。法院認為,即使夫妻之間負有忠誠義務,也不代表任何一方必須完全放棄個人隱私,更不能因懷疑配偶外遇,就任意窺探或監控對方的非公開生活。法院指出,雖然度假屋是夫妻共同使用的住宅,但妻子在屋內仍具有合理隱私期待,尤其裸身畫面涉及高度私密的性隱私。人夫在發現妻子與陌生男子同處屋內後,又刻意開啟錄影功能蒐證,並非單純意外取得相關畫面,因此不能僅以蒐集外遇證據為由主張具有正當性。人夫另主張,掃地機器人啟動時可能出現燈光或語音提示,妻子應該知道設備正在運作。不過,法院認為,相關提示不足以證明妻子知道自己遭到錄影,也無法據此認定她同意自己的裸身影像遭攝錄。判決同時釐清,此次刑事有罪範圍主要是2023年12月24日拍攝到的裸身性影像;其他日期所錄下的親密互動畫面,因法院勘驗後認定妻子並未裸身,因此未列入此次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的有罪範圍。法官審酌,人夫為查證妻子是否外遇,刻意利用掃地機器人錄下高度私密的裸身影像,已超過社會通念可容忍程度,加上犯後仍否認犯罪,且未與妻子達成賠償,最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合計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遭酸年老入花叢!71歲姜厚任「壓上信用」護愛 開嗆:姓廖的姓蔣的來單挑
71歲資深男星姜厚任日前大方公開小24歲女友「童芯」(本名陳苡孋),原本是一場甜蜜放閃,沒想到隨後卻引爆一連串「假學歷」、「小三疑雲」、「多次改名」與「詐騙癌症保險金」等黑料風波。隨著話題越演越烈,姜厚任今(14日)獨自召開記者會說明,並重砲批廖人傑及蔣瑋珊:「一定直球對決,姓廖的姓蔣的,我們當面來,你可以把我黑料抖出來,你要不要試試看,社會最後底線是人心要向善,可以來單挑我,你敢嗎?」姜厚任出示收到刑事不起訴處分通知。(圖/侯世駿攝)女友童芯並未出席,姜厚任說,女友覺得會越描越黑,文字最清楚,但他忍不下這口氣,「我老姜用我一輩子清譽出來講話,我講的話我全權負責,有不實歡迎告我,我把我信用壓在這。我退休了,不用搶這個風頭,我不為名,不為利,再有不實指控,律師已經請好,絕對提告,前面跟風的人我不怪你,現在我講清楚,再繼續就是破壞社會風氣。」姜厚任事件獲全台關注,現場媒體眾多場面浩大。(圖/侯世駿攝)見到現場各家媒體排場盛大,姜厚任一度幽默自嘲「沒這麼紅過」,隨後展現強硬態度重砲反擊,強調自己幾天前在臉書發文只是博君一笑,沒想到被媒體放大變成偵探片找碴,甚至被酸「年老入花叢」、「暈船」。他駁斥暈船說法,表示自己演了一輩子戲、看過無數漂亮女明星,這次站出來純粹是為了社會的公道與正義,並用自己一輩子的信用擔保,絕不接受惡人先告狀。針對外界最嚴重的「詐騙癌症保險金與1100萬財務糾紛」指控,姜厚任還原事件始末。他表示,這位蔣瑋珊多年前罹患癌症三至四期,當時童芯全家熱心伸出援手,不僅幫忙尋找高雄長庚名醫,童芯父母更免費提供住所讓蔣女住進家中五個月,悉心照顧其一日六餐與接送看病,期間未收一毛錢。如今卻反過來遭控詐欺,姜厚任直呼,廖、蔣行為簡直「天理不容」、「怒犯天條」。姜厚任表示,蔣女病癒後,與男友廖人傑主動提出要投資童芯的公司,然而在童芯赴美工作期間,由廖、蔣兩人掌管公司財務,「搞得亂七八糟,童芯三個月回國後,對方提出撤資並要求全額返還,談不攏便提告詐欺,這是典型的『以刑逼民』」,並透露刑事詐欺部分,地檢署在兩週前已判定不起訴處分,至於民事訴訟則完全服從法院判決,若司法最終判決全額返還,他們絕對照辦。對於網路指控童芯多次改名、假學歷及介入婚姻等黑料,姜厚任也逐一澄清。他指出童芯這輩子本名只改過一次,從陳品妤改為陳苡孋,網路上傳出的其他名字皆為經紀公司或製作單位取的藝名,而「童芯」則是自己因她童心未泯幫她取的暱稱;學歷部分,「檢察官早已檢驗過,無須再向大眾說明」;至於小三疑雲,他稱對方根本另有小三,把童芯扯出來是「烏賊戰」。姜厚任最後強調,自己年逾七十、人生看得很淡,目前正在幫忙整理童芯被侵佔的公司並依法處置,今日過後他將不再出面,但已委請律師,若有人繼續進行不實指控或隨之起鬨,他絕對提告到底。至於被封台版蘇志燮,被酸蹭流量,姜厚任幽默表示:「我在紅的時候,where are you?我也感謝他,又讓我紅了一把。」
詹姆士官司將開庭! 經紀人還原公司草創始末:希望雙方好聚好散
型男主廚鄭堅克(詹姆士)去年遭知名製作人王鈞、資深經紀人丘秀珠夫婦指控涉及借款、投資及工作合作等爭議,遭求償至少2584萬元。如今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詹姆士涉嫌以借款取得的200萬元充作公司驗資股款,涉犯《公司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案件預計於本月20日首度開庭。對此,詹姆士透過經紀人首度做出回應。詹姆士經紀人表示,對於王鈞、丘秀珠方面試圖以片面資訊影響社會輿論,深感遺憾,「詹姆士當初成立公司時,因對公司法相關規定並不熟悉,確實曾在公司設立後將款項匯出,針對此事也已向檢察機關如實說明,並全程配合調查」,尊重司法程序,也會靜待法院最終認定。經紀人強調,此次涉及的驗資事件發生在丘秀珠加入公司之前,與她後續參與公司經營所衍生的爭議並無關聯,兩者無論發生時間、事件性質及內容均有所不同,不應混為一談。詹姆士去年遭知名製作人王鈞、資深經紀人丘秀珠夫婦指控涉及借款、投資及工作合作等爭議,遭求償至少2584萬元。(圖/翻攝自王鈞臉書)至於公司草創及產品研發期間的投入,詹姆士方面指出,當時確實負擔產品研發、耗材、人力等相關費用,過去也曾提供匯款紀錄、單據及帳務資料,供對方及其會計人員檢視。因此,若僅以公司設立時的驗資程序問題,就進一步推論詹姆士在公司創立及研發期間沒有實際投入,並不符合完整事實。經紀人也透露,雙方當初合作時基於彼此信任,詹姆士曾將公司草創時期的帳戶資料、單據、支出明細及各項報表完整提供,希望所有帳務都能公開透明,沒想到合作破局後,原本基於信任提供的資料,卻遭到片面解讀,甚至成為後續訴訟及輿論爭議的一部分。詹姆士方表示,合作既然已經結束,只希望雙方能夠好聚好散。對於當年公司設立程序處理不夠嚴謹,造成社會大眾疑慮與關切,他深感抱歉,也會坦然面對。至於其餘爭議,將由律師依法提出相關證據,並尊重法院最終判決。為避免影響後續審理,現階段不再針對個別爭點隔空回應,感謝外界關心。
韓劇男神金志洙爆校園霸凌消失5年 轉戰菲律賓近況曝光
南韓近年有多位男星被爆黑料,其中,金志洙曾被封為新一代韓劇男神,但2021年遭爆料學生時期是霸凌者,導致帥氣暖男形象一夕崩塌。金志洙在承認過去曾有不恰當的行為後,工作全面停擺,淡出南韓演藝圈。近年金志洙轉往海外發展,他日前透過社群分享在菲律賓與粉絲互動的畫面,展現不輸以往的高人氣。綜合韓媒報導,曾因校園霸凌爭議而重創演藝事業的男演員金志洙,6日在社群平台Instagram公開多張現身菲律賓馬尼拉參加品牌活動的照片;儘管活動當日天候不佳,但他依舊親切地向現場熱情支持的海外粉絲揮手致意,並積極配合產品宣傳。看得出來金志洙雖然在南韓的演藝活動幾乎陷入停擺,在海外市場卻仍保有一定程度的商業價值與人氣。回顧這起爭議事件,金志洙於2021年拍攝電視劇《月升之江》期間爆出昔日校園霸凌醜聞,隨後遭到劇組撤換。由於該劇不得不更換男主角並全面重拍,製作公司更向金志洙當時的經紀公司Keyeast提出高達30億韓元(約新台幣6870萬元)的賠償訴訟。該案經過法院二審審理,最終判決經紀公司須賠償約8.8億韓元(約新台幣2015萬元),為這場糾紛畫下句點。而金志洙在結束與經紀公司Keyeast的專屬合約後,在南韓的演藝活動全面暫停。如今從金志洙的各大社群能發現,貼文或留言都會以英文與粉絲互動,看得出他將事業重心放到海外,除了積極經營TikTok平台外,報導中也透露,他疑似已搬到菲律賓居住。事實上,金志洙並非首位將事業重心轉向東南亞的韓國藝人。先前捲入私生活風波的南韓巨星金秀賢,同樣選擇以菲律賓品牌的代言廣告作為正式重返大眾視野的舞台。菲律賓商業市場屢次為陷入輿論危機的韓星提供復出機會,顯見「韓流」在東南亞地區有多盛行。一直以來,南韓社會對藝人道德標準要求極高,通常在本土形象短時間內難以恢復的情形下,轉向海外發展已成為爭議藝人突破困境的主要策略。
周杰倫遭影射「婚前有私生子」登熱搜 經紀公司怒斥造謠
陸網近日瘋傳1則有關華語天王的私生子傳聞,害周杰倫意外遭影射並登上熱搜,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周杰倫所屬經紀公司「杰威爾音樂」(JVR Music)今(6日)正式發布聲明,強調相關內容均為不實資訊,屬於惡意造謠,已委託律師進行證據保全,並保留依法追究相關人士責任的權利。據《壹蘋新聞網》報導,事件起因於被稱為「中國第一狗仔」的卓偉於4日發布影片爆料,他從友人口中聽聞,1名「3個字的華語歌唱天王」雖然目前家庭生活幸福,但在婚前曾與1名劉姓女股東交往並生下1名私生子,孩子目前約10多歲。卓偉透露的線索包括該名歌手曾在西安投資企業、女方為劉姓合作夥伴,以及2人曾在同1天退出公司股份等資訊。不過,整段爆料內容皆以匿名口述形式呈現,卓偉並未公開任何照片、影片、親子鑑定或其他能直接證實關係的具體證據。消息流傳後,網友根據「西安」、「劉姓合作夥伴」等關鍵線索展開推測,將目標指向周杰倫與其早年商業夥伴劉若雪,相關話題也在短時間內衝上熱搜榜。部分網友指出,周杰倫過去曾與劉若雪共同投資位於西安的「西安真愛范特西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周杰倫也曾替劉若雪相關企業站台,2人過去在商業活動場合留下合影,因此被外界聯想。不少網友甚至將周杰倫歌曲《髮如雪》的歌名與相關傳聞牽連,進一步推高討論熱度。然而,從公開資料來看,相關爆料中的部分時間線與事實並不吻合。爆料指出男方與女方曾在同1天退出公司股份,但工商資料顯示,劉若雪於2014年10月退出相關公司,而周杰倫則是直到2021年12月才退出,兩者相差約7年,並非同一天離開。此外,傳聞還聲稱私生子事件發生在周杰倫尚未認識現任妻子昆凌之前,但公開時間線顯示,周杰倫與昆凌於2010年開始交往,2人於2014年結婚,時間點遠早於爆料描述的情境。另一方面,周杰倫與劉若雪後續的商業關係也與所謂親密關係說法存在矛盾。劉若雪實際控制的「北京魔天倫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過去曾因未經授權使用周杰倫肖像進行宣傳,遭周杰倫提告侵害肖像權。法院最終判決該公司賠償周杰倫22萬元人民幣,雙方關係並非傳聞中如此親密。面對相關傳聞持續延燒,周杰倫本人並未正面回應,而是在社群平台曬出打網球照片,並配上「照打」兩字,似乎在暗示生活完全不受流言影響。稍早,狗仔葛斯齊也在直播中幫周董辯護,直言爆料沒有照片、DNA報告、證人證詞等證據,只透過二手轉述的方式宣稱什麼「3個字的華語歌唱天王」,根本就是「散彈槍式影射」,毫無可信度。對此,杰威爾音樂也在今天發布聲明稱,近日網路出現影射旗下藝人周杰倫的不實報導,引發公眾誤解,公司對此嚴正否認。聲明指出,相關網路傳聞均屬不實資訊,是惡意造謠行為,並批評散布者透過刻意影射與嘩眾取寵方式博取流量。杰威爾強調,網路並非法外之地,任何編造或散布不實資訊的行為,都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目前公司已委託律師,針對相關不實資訊的發布者與傳播者進行證據保全,並保留依法追究所有法律責任的權利。
放「鱷」咬人?以色列擬在監獄周圍興建鱷魚護城河 法院喊卡
以色列國家安全部長班吉維爾(Itamar Ben Gvir)計畫在監獄護城河放養鱷魚作為安全防護措施,引發動保團體強烈反彈。耶路撒冷地方法院3日發布臨時禁制令,裁定在案件審理完成前,不得將任何鱷魚運往監獄,相關計畫暫時喊停。這起爭議源於動物保護團體「讓動物活下去」(Let the Animals Live)提出訴訟,要求將尼羅鱷重新列為受保護物種,並指控環境部長席爾曼(Idit Silman)無視法律顧問及自然與公園管理局的專業意見,政府也無權推動相關政策。席爾曼上月已將尼羅鱷從受保護物種改列為「受管理野生動物」,為將鱷魚引進以色列凱齊奧特監獄(Ketziot Prison)周圍、正在興建中的護城河鋪路。法官魯賓(Avraham Rubin)指出,關於鱷魚可能遭受傷害的主張值得進一步調查,因此下令禁止運送鱷魚或進行任何相關的準備工作,直到法院作出最終判決為止,並要求環境部、國家安全部及以色列監獄管理局於週三前提出說明。以色列自然與公園管理局長期反對這項計畫,認為全球沒有任何專業或科學依據支持將鱷魚作為監獄安全設施,同時警告引進大型、長壽且非原生掠食動物,恐對自然生態、民眾安全,以及監獄受刑人與工作人員造成風險。不過,班吉維爾辦公室表示,監獄護城河工程已經展開,並強調「任何認為這只是噱頭的人都錯了」。官方稱監獄管理局已完成完整規畫,包括鱷魚的飼養、照護及休息空間,國家安全部也已編列約700萬美元預算興建護城河。
同居32年沒辦結婚!繼父過世留2房爆爭產糾紛 「1994年」竟成關鍵
大陸上海市1名男子的繼父過世後留下2間房產,但母親與男方同居32年從未辦理結婚登記,導致他的繼承資格遭繼父家屬質疑,雙方因此對簿公堂。法院審理後,憑藉1份由居民委員會出具的證明,加上多年共同生活與扶養事實,最終認定雙方形成法律上的扶養關係,判決支持繼子繼承遺產。綜合陸媒報導,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判決指出,沈先生的生父早年過世,在他17歲時其母與俞姓老先生相識,並開始共同生活,雙方此後同居長達32年,但始終未辦理結婚登記。2023年俞老先生過世,留下2間房產,由於老人沒有配偶、子女及遺囑,沈先生主張自己身為繼子,應依法享有繼承權。不過,俞老先生的兄弟姊妹並不認同,認為他和沈母只是同居關係,因此沈男不具備繼承資格,聯合提起訴訟。庭審時,雙方爭執的焦點落在「2人究竟何時開始共同生活」。沈先生主張是1991年4月,俞老先生家屬則表示應為1996年9月。看似只有幾年的差距,卻成為全案勝敗關鍵。法院指出,依中國當時法律規定,1994年2月1日是認定事實婚姻的重要分界點。若男女雙方在此日期前已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可依法認定為「事實婚姻」;但1994年2月1日後開始同居,則不再具有事實婚姻的法律效力。為證明2人自1991年便共同生活,沈先生提出1份由俞老先生生前居住地居民委員會開立的情況說明。文件載明,2人自1991年起共同生活,且沈先生成家後,與妻女長期共同照顧俞老先生,包括陪同就醫、照料生活起居等內容。該證明除有多位老鄰居簽名外,也加蓋居民委員會印章,成為案件的重要證據。然而,法院指出,即使認定雙方屬於事實婚姻,沈先生仍須證明自己與繼父已形成法律上的扶養關係,才能取得繼承資格。法院調查發現,1991年2人開始共同生活時,沈先生年僅17歲,仍就讀國中三年級,之後又完成3年職業學校學業,期間學費及生活費均由母親與俞老先生共同負擔。成年後,沈先生也持續照顧年邁的俞老先生,不僅陪伴就醫、慶生,也負責日常生活照料,形成長期互相扶養的家庭關係。此外,沈先生還提出聊天紀錄、生活合照等證據,證明雙方多年來一直以父子身分相處。法院綜合各項證據後,認定雙方已建立法律上的扶養關係,最終判決支持沈先生依法繼承遺產。承審法官提醒,依中國現行法律,1994年2月1日之後開始的同居關係,不再被認定為事實婚姻。若伴侶長期共同生活卻未辦理結婚登記,建議及早完成結婚登記或預立遺囑,以保障彼此權益,避免日後因遺產繼承問題引發家庭糾紛。
鄰居為垃圾吵架 彰化男子飆「幹X娘」竟無罪!法官為這理由放他一馬
彰化縣一名施姓男子與鄰居因垃圾問題積怨已久,去年再度爆發口角時,當場飆罵一句「幹X娘」,事後遭對方提告,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不過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認定施男只罵一次,且在場只有一人聽到,「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因此判決施男無罪。判決書指出,住在彰化縣某鄉鎮的施男與鄰居施姓婦人,長期因垃圾清理等生活瑣事屢生嫌隙。去年6月25日晚間8時許,施婦在自家庭院掃落葉時,兩人再次因垃圾問題發生爭執,施男情緒激動,脫口說出「幹X娘」等穢語,施婦認為遭到公開羞辱,隨即報警並提出告訴。案件進入偵查程序後,施男在警詢時坦承曾回罵對方,但表示自己是遭對方責罵後才脫口而出;到了檢方偵訊時,他則表示實際只說了一聲「幹」,強調只是生氣時的口頭語,並非刻意羞辱對方,也沒有侮辱他人的意思,因此否認犯罪。法院審酌雙方供述及事發情況後指出,施男雖曾使用粗俗字眼,但仍須綜合發言內容、使用情境、當時環境及整體客觀情節,判斷是否構成公然侮辱,且法官認為,「幹」或「X你娘」等詞雖然粗鄙,確實是部分民眾在日常生活中習以為常的發語詞或情緒宣洩詞,未必帶有蓄意貶損他人社會名譽或人格之惡意。此外,本案發生於三合院住家範圍內,現場實際聽聞者只有一人,施男也只罵一次,法官認定「未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或足以貶損鄰居社會名譽」,最終判決施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派拉蒙收購華納兄弟案「遭法院喊卡」:恐違反反壟斷法!
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馬丁尼茲奧爾金(Araceli Martínez-Olguín)於美東時間20日裁定,「派拉蒙天舞」(Paramount Skydance)必須暫停其以1100億美元收購「華納兄弟探索」(Warner Bros. Discovery)的交易,直至8月3日。此前,由加州領導的多州聯盟主張,這項併購將對市場競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據《路透社》報導,加州及另外11個州於7月13日提起訴訟,主張這項交易將催生1個擁有龐大市場力量的媒體集團,使其有能力提高電影與電視市場的價格。各州政府還主張,若市場上的電影發行商數量減少,各大電影公司將更容易向電影院業者施壓,要求取得更高比例的票房收入分成。對此,馬丁尼茲奧爾金同意各州的看法,認為若允許交易在訴訟期間完成,一旦最終認定併購違法,將可能出現許多難以回復的傷害,例如裁員以及共享敏感商業資訊等。法官補充,如果如各州所主張,合併後的新公司將掌握廣泛上映電影發行市場27%的市占率,那麼這項交易很可能違反美國反壟斷法。不過,是否確實違法,仍須待雙方於正式審判中提出證據後,法院才會作出最終裁定。馬丁尼茲奧爾金也指出,派拉蒙天舞主張亞馬遜(Amazon)及蘋果(Apple)近年已進入電影市場,但這項理由不足以證明此次併購具有合法性。馬丁尼茲奧爾金同時宣布,將於8月3日舉行聽證會,以決定是否應在整起訴訟審理期間持續暫停這項交易。由於案件可能需要數個月才會作出最終判決,因此交易延後的時間恐繼續延長。上述消息公布後,華納兄弟探索股價20日下午一度下跌4%。事後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表示:「今天的裁定,對所有可能因這項併購而受到傷害的人而言,是1項重要勝利,我期待繼續推動這起案件。」而派拉蒙天舞發言人則回應稱:「我們有信心證據將證明各州檢察長提出的反壟斷論點毫無根據,他們所主張的市場定義以及所謂反競爭影響,都與現代市場的實際情況不符。」這起訴訟可能打亂派拉蒙天舞執行長大衛艾利森(David Ellison)打造媒體帝國的計畫。艾利森希望透過這項交易,使公司成為足以與Netflix及迪士尼(Disney)抗衡的重要競爭者。如果交易長時間中斷,派拉蒙天舞本身恐承受不小的財務壓力。根據雙方簽署的併購協議,自9月30日後,每延後完成交易1個日曆天,艾利森都必須向華納兄弟探索的股東支付每股0.25美元的「延期補償費」(ticking fee),相當於每天約7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2.26億元)。
生技拚專利財1/股王藥華藥躋「千金股」 48億國際訴訟激勵自建全球通路
藥華藥(6446)股價創高1570元,登上台股生技股王並晉升「千金股」的歷程,是台灣生技產業最具代表性的「浴火鳳凰」故事;開創了台灣首家從新藥選題、研發、臨床試驗、取得歐美藥證,到「自建全球銷售團隊」的孤兒藥廠商業模式,打破過去台灣新藥廠只能依賴國外授權的宿命。藥華藥可說是20年磨一劍,尤其在2020年面臨合作8年夥伴控告、國際仲裁恐要賠償48億元天價嚴峻挑戰,CTWANT當時獨家採訪到「全村第一赴美讀博士,化學老師返台創業走上新藥燒錢路」「77乳加老董提攜同鄉有為讀書人」……感動故事,六年來司法奮戰,堅定初衷完成新藥研發、上市,營收與每股盈餘EPS屢創新高。台灣政府大力推動生技製藥產業,2002年將生技列入『兩兆雙星』產業,創辦人暨執行長林國鐘博士受時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楊世緘及經濟部工業局長尹啟銘等鼓勵及邀請,辭去美國工作回台,與董事長詹青柳於2003年創立藥華藥,目標是打造國際級新藥廠。團隊研發出核心新藥 Ropeg(P1101,長效型干擾素),切入罕見血癌「真性紅血球增多症(PV)」的第一線用藥市場。當時罕見血癌病市場由跨國藥廠壟斷,藥華藥憑藉改良干擾素結構,大幅降低副作用並提高療效,被中研院院士評為「打敗羅氏大藥廠」的奇蹟。藥華藥股價在2026年起大幅爬升成為千元股,目前股價最高來到1570元。(圖/翻攝自Yahoo股市)藥華藥的股王之路並非一帆風順,期間經歷了多次打擊,最大危機是遭合作夥伴鬧上法院的跨國仲裁巨額面臨的鉅額賠償,當時在P1101陸續申請歐、美、台的藥證時,竟遭對方以藥華藥延遲出貨等理由提告,2020 年國際仲裁庭判決藥華藥需賠償高達約新台幣48億元,股價因此苦吞三根跌停板,從103元跌至73元。但藥華藥經營團隊頂住壓力不放棄,於2022年獲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最終判決勝訴免賠,締造國際仲裁翻盤的罕見紀錄,解除財務斷鏈危機。
生技拚專利財3/奈米醫材配方涉遭客戶模仿 司法勝訴維護授權商權益
國內生技股除了藥華藥拚專利自主,CTWANT獨家取得另一樁涉及侵害產品配方秘密的官司判決案,奈米醫材(6612)歷經多年的訴訟奮戰,取得勝訴,奈米創辦人董事長樂亦宏婉拒記者採訪,僅低調的說,「為了保護醫療器材塗層產品開發及技術授權的權益,奈米絕對堅持立場,維護經營團隊與股東權益。」奈米醫材的塗層技術在人工水晶體植入器件中具關鍵潤滑功能及業界領先的專利優勢,且授權收入穩定,係從美國塗層起家切入白內障手術植入器、高階水晶體,國產品牌aspicio、Asqelio單打獨鬥辛苦打世界盃市場。奈米醫材在全球白內障手術人工水晶體塗層市場約有5成市占率,堪稱市場寡占者,也就是說,全球每2個人工水晶體植入器中,就有1個使用奈米醫材的塗層技術,其客戶包括全球最大眼科藥廠及人工水晶體龍頭企業,這使奈米醫材成為全球醫療器材塗層市占率第一大且最具競爭力的公司。奈米醫材創辦人董事長樂亦宏對於過去授權合作廠商司法訴訟之案,表達維護研發團隊的專有技術、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的堅定立場。(圖/報系資料照)奈米醫材董事長樂亦宏提到此司法案緣起,主要是在2000年初,與國內一家生醫公司合作初衷,係協助台灣企業進入國外成熟的醫療器材塗層領域。然而,隨著合作時間的推移,雙方對於專有技術、營業秘密等智慧財產權的認知逐漸產生落差,奈米為了保護美國子公司在醫療器材塗層產品開發及技術授權的權益,因而提起訴訟。根據CTWANT調查,應用奈米醫材(ICARES)其集團美國子公司AST Products, Inc. (簡稱ASTP)於2026年3月,取得台北地院、高等法院勝訴,主要是涉及營業秘密侵害之訴訟,成功捍衛公司長期投入研發之核心技術成果。該案由ASTP對台灣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提起營業秘密損害賠償訴訟,法院最終判決支持ASTP的主張,認為塗層溶液是ASTP的營業祕密,在授權協議到期後,對方無權仍繼續使用ASTP的塗層溶液,構成不當得利,計算出有三個月仍使用其塗層溶液,判決對方須賠償ASTP權利金逾百萬元。這也確認ASTP於相關技術領域的研發成果與法律保護地位,ASTP認為,這是對產業釋出明確訊號,「企業之智慧財產權與營業秘密,應受到充分尊重與保障」,對ASTP數十年深耕生醫材料技術的專業肯定。本案所涉及之核心技術,為ASTP多年來持續投入於生物材料與醫療器械表面處理領域所建立之關鍵成果,主要應用於提升產品表面潤滑性與操作穩定性。該技術透過材料設計與製程整合,有效提升產品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的一致性與可靠性,對醫療品質與使用安全具有重要影響。
國中生抄罰寫到半夜 家長怒告學校要國賠200萬!結局神反轉「判免賠原因曝」
新北市一名國中男學生,在就讀國中一年級時,因為不滿班導師的管教方式,家長控訴老師不但強迫學生提早到校考試,還自創嚴苛的「成績九宮格」門檻,沒達標就得瘋狂罰抄課文,甚至剝奪學生的午休和體育課,導致孩子身心崩潰、罹患憂鬱症轉學。家長憤而向學校提出國家賠償訴訟,索賠學費、醫藥費及精神賠償共計200萬元。不過,法院審理後結局大反轉,法官「因1事」,判決家長全數敗訴。國中男家長控訴般導太嚴苛,制定「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考試沒過就要抄寫課文,孩子因此常常罰寫到半夜。(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家長控訴班導「教導嚴苛」 要求學校賠200萬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男同學的家長指控,孩子讀國一時,當時的班導師規定非常嚴苛,要求學生每天早上7點25分就要到校考試或自習,遲到就要罰抄課文。不僅如此,老師還制定了一張「目標九宮格」的成績單,訂出孩子根本做不到的高標,只要考試沒過,就要罰抄好幾張稿紙的課文。家長表示,孩子每天為了處罰寫到半夜,放學用跑的去補習班還遲到,甚至因為沒寫完,連午休跟體育課都不能上。她向學校反映後,老師反而懷恨在心,私底下酸孩子:「你的計謀成功了!」導致孩子最後精神壓力大到抗拒上學,最後被迫轉學。家長認為學校督導不週,要求賠償轉學學費、醫療費和母子兩人的精神損失共200萬元。班導反駁稱該學生常常遲到、沒交功課、不訂正錯題目,因此制定抄寫規則絕非故意刁難。(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校方、老師反駁 曝該生常遲到、缺交功課面對家長指控,校方和老師在法庭上提出反駁。學校強調,只有禮拜五配合學校升旗,才要求學生7點25分到校,其他天聯絡簿寫7點40分到校只是自由練習,不計入成績。至於被指控的「成績九宮格」,校方拿出表單正反面澄清,這張表反面是「自我期許計畫」,是老師跟學生討論、家長同意後才寫下的目標,而且後來這套制度根本沒有真正實施。老師坦言,該學生開學後其實「常常遲到、頻繁缺交功課、考試錯了也不訂正」,身為導師,處罰他罰抄課文或要求訂正,本來就是維持基本品格和學業的正常教學手段,絕非故意刁難。法官最終認為校方管教並無不當,且該學生確實常遲到、不交作業,因此老師無違法,國賠也不成立。(示意圖與本事件無關/翻攝自圖庫Pexels)最終判決家長告失敗 關鍵原因曝光 法院在審理這起案件時,親自翻閱甲男當時的聯絡簿,發現孩子確實有頻繁遲到、沒交作業和沒訂正考卷的紀錄。法官認為「守時、寫作業」是學生應盡的本分與基本品格,學生沒做到,老師採取罰抄等管教措施,屬於教師法賦予的正常輔導管教範圍,並無不法。加上表單上有學生自己的簽名,家長也拿不出證據證明孩子有因為這張表受到額外的處罰。至於老師講「你的計謀成功了」雖然聽起來不妥、酸溜溜的,但還算不上法律上的「恐嚇」。法官最後認定,該班導師的管教雖然比較嚴格,但出發點是為了教學與輔導,並沒有故意虐待或違法侵害學生的權利,既然老師沒有違法,國家賠償就不成立。因此依法駁回原告的所有索賠請求,訴訟費用由家長負擔。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