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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遭指收賄210萬判17年!律師親解關鍵:已經是打折的刑期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以及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等罪,被判15年6個月。對此,律師王至德分析,17年是4個罪加起來之後再打折的刑期。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於京華城案中被認定收受賄賂210萬元,而應曉薇涉案金額則高達5250萬元。然而在最終刑期上,柯文哲反而較重。對此,律師王至德透過臉書專頁「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分析指出,柯文哲所判17年刑期,並非單一罪名所致,而是多項罪責分別量刑後加總,再依法折算的結果。王至德說明,柯文哲涉及4項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賄罪、兩項公益侵占罪以及一項背信罪。各罪分別判處13年、2年、3年6個月及2年6個月,合計原本刑期達21年。依刑法規定,數罪併罰時,法院會在個別宣判後進行合併計算,並酌予折減,最終訂出應執行刑為17年,以避免刑期過度累加而失衡。在各項罪名中,影響刑度最重的關鍵,在於違背職務收賄罪。王至德指出,此罪法定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甚至可判無期徒刑,屬於高度嚴重犯罪。儘管法院最終認定收賄金額為210萬元,未採納傳出EXCEL資料中所列的1500萬元,但由於該罪本身法定刑度較高,仍對整體判決產生重大影響。相較之下,公益侵占罪的法定刑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即使涉及金額較高,包括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以及透過木可公司名義侵占「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逾6000萬元,法院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刑度仍低於收賄罪。此外,柯文哲亦被認定與他人共同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約827萬元,用於支付競選總部人事費用,構成背信罪,判處2年6個月。王至德指出,背信罪同樣屬於法定刑較輕的犯罪,因此在整體刑度中所占比重有限。王至德也提醒,儘管一審判決結果已出爐,但案件尚未定讞。依我國法律制度,案件仍可上訴至二審及三審,在最終判決確定前,仍適用「無罪推定」原則,未來法院攻防仍具變數。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一審判17年柯文哲2028吹了 蔣萬安籲司法別雙標:民眾眼睛雪亮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6)日表示,自己還沒看到京華城案判決書,但任何判決其實都背負著民眾的期待,司法應本於事實且不可「雙標」,但看看政府對朝中共諜、國營事業高管涉貪案,光起訴標準是否一致大家心中就有答案,畢竟「民眾眼睛是雪亮的」,政治追殺氣氛之濃,民眾都感同身受。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台北市長蔣萬安(圖)呼籲司法毋枉毋縱。(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蔣萬安重申,民眾期待本於事實、釐清真相的司法、勿縱勿枉地判案,不可以讓民眾有雙重標準之感,自己也會在黨部安排架構下因著「藍白合」佈局持續支持藍白合作。※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判17年 郭國文:司法調查不分藍綠白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由於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涉及重罪且一審判決達10年以上刑度,將喪失參選資格,形同宣告柯文哲參選2028總統之路夢碎。對此,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在民進黨執政之下,司法調查從來不分藍綠白,呼籲在野陣營勿藉此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郭國文認為,柯文哲相關案件自偵辦至今歷時近兩年,如今透過判決結果,應該讓社會有一個交代,也盼外界對司法體系的攻擊與社會撕裂能夠告一段落。他進一步指出,柯文哲並非第一位因涉貪或圖利遭判刑的政治人物,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強調民進黨政府指針下,司法調查想來不分藍綠白。他並呼籲藍白政治人物,不要將支持者當作工具,藉由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此外,本案其他被告亦分別遭判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處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並併科罰金2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15年6月有期徒刑;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2年、緩刑3年;前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其餘涉案人員方面,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因背信、公益侵占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判4年6月有期徒刑;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因公益侵占及不實會計憑證罪判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因偽造文書罪判1年有期徒刑。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11被告2無罪完整刑期一次看
京華城案26日下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和2個公益侵占,檢方起訴並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判處他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被依違背職務行賄罪和圖利罪起訴,檢方求刑17年,一審遭判10年。此外,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控違背職務收賄和洗錢罪,遭檢方求刑16年6月,一審判處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大帳房、北捷前董事長李文宗遭控背信、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遭檢方求刑17年4月,北院判處他4年6月。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控圖利,因認罪而被檢方求刑3年,一審判處2年,緩刑3年;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求處適當之刑,一審遭判無罪;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被依圖利罪求處7年徒刑,一審遭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委會職秘邵琇珮認罪,原遭檢方求處5年徒刑,後改求1年3月、緩刑2年,一審遭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被依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一審判處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被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準文書罪,判處1年;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一審遭判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2028大選夢碎 民進黨:勇敢面對司法
民進黨今(26)日表示,京華城案涉及司法個案無從進一步評論,但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6)日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此外,同案被告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判處無罪、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圖利罪判刑2年但緩刑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圖利罪判刑6年6月且褫奪公權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圖利罪1年3月並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而柯文哲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被依背信罪、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還有會計師端木正被依準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至於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則被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身為執政當局,民進黨對此重申任何司法個案民進黨都尊重司法也不評論,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任何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也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快訊/京華城案一審宣判倒數! 黃景茂、李文娟沉默抵達北院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宣判前15分鐘,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與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抵達北院,面對媒體詢問,2人均不發一語。
柯文哲宣判在即!小草北檢前現身加油 北市警出動40警力防衝突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有罪與否受到外界關注。對此,台灣民眾黨也宣布將在同日下午5時許召開記者會,而26日上午11時許左右,台北地院外已陸陸續續出現支援小草。而北市中正一分局也嚴加戒備,於北檢前圍起拒馬,並派出40名警力與預備警力40名,以防衝突發生。回顧整起事故,威京集團2011年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原定公告容積率為560%,卻在柯文哲時期以「韌性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給予20%的容積率,將容積率暴增為840%。北檢2024年8月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聲押;第一次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因此遭羈押1年,直到2025年9月以7千萬元交保。柯文哲京華城案宣判在即,台北市警局出動40名警力,防範意外發生。(圖/林冠吟攝)而同案被告,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京華城案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與會計師端木正等人,均遭提起公訴。台北地檢署認為,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並出示Excel檔中的「小沈1500」等證據,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對柯文哲具體求刑28年6月。
柯文哲一審宣判倒數計時 判決書近千頁今不提供完整判決書
京華城案將於26日下午一審宣判,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控貪汙圖利,檢方求刑28年半,由於案件龐雜,涉及11名被告,判決書將高達近千頁,台北地院26日將不公布完整主文,需數天校對後才會公開。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柯文哲時期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北檢認違反相關法令,2024年8月發動搜索,第一次聲押但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先後遭羈押長達1年,於2025年9月交保。檢方2024年12月針對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威京集團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祕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涉犯政治獻金案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提起公訴。檢方指控柯文哲收賄1710萬元,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具體求刑柯文哲28年6月。全案經一年多審理,台北地院26日下午2時30分將作出判決,並命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和李文宗等4名核心被告到庭聆聽,而本案涉及龐雜,北院法官宣判判決主文後不會立刻提供電子檔全文,需數天校對後才會公開。
4核心被告都要到!京華城案下午宣判 是否褫奪公權決定柯文哲總統路
京華城案將於26日下午2時30分一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罕見命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和柯文哲帳房李文宗到庭聆聽,判刑與否、刑期時間和是否褫奪公權都將決定柯文哲還能不能繼續懷抱總統夢。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柯文哲時期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北檢認爲已違反相關法令,且柯文哲收賄1710萬元,2024年12月針對11名被告提起公訴,柯則是具體求刑28年半。柯文哲先後遭羈押長達一年,2025年9月才交保,而柯文哲始終否認犯罪和收賄,認爲自己是遭政治追殺,全案審理超過一年,台北地院將在26日下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11人中包括柯文哲、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祕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涉犯政治獻金案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法官則罕見要求柯、應、沈和李文宗4名被告到庭聆聽,此次宣判也將決定柯文哲是否有機會再度挑戰總統大位。
過完中秋首戰!柯文哲今出庭京華城案 以證人身分接受詰問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10月7日)將以證人身份傳喚時任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出庭,為本案的關鍵重頭戲。預計今日檢察官將會針對EXCEL檔案「工作簿」、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以及便利貼等內容進行詰問,而柯文哲的陳述內容也將會成為本案焦點。台北地檢署控柯文哲藉由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收受來自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1710萬、侵占政治獻金6834萬,並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以支付競總的員工薪資等。另外,柯文哲也被控侵占由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募款、捐贈給民眾黨的政治獻金共600萬元。此外,柯文哲也涉嫌將肖像權授權給木可公司,並由競選總部推出捐款換小物的活動對外募款,再以收取授權費名義將募得的政治獻金轉入木可公司帳戶,躲避政治獻金用途的種種限制,藉此不法侵占6234萬餘元的政治獻金。然而,針對以上指控柯文哲均否認犯行,但今日柯文哲以證人身分出庭,將接受法律約束而不得說謊,否則將面臨涉犯偽證罪的風險,因此柯文哲今日的證詞也成了眾人矚目的焦點。
李文娟庭上拒答54次!泣訴檢方「很兇」 北檢發聲明駁斥
台北地院今(9月23日)上午審理時任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傳喚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而李文娟面對檢方54個提問都拒絕回答,並當庭泣訴檢調很兇,因此才會在訊問時用猜測的方式進行回答。對此北檢也發表聲明駁斥,表示檢方在訊問過程態度平和,辯護人全程在場,並無強暴、脅迫、威逼等不正訊問之情事。北檢表示,檢調在偵查中訊問李文娟時,曾提示李文娟與柯文哲、許芷瑜、李文宗的對話紀錄,讓李文娟確認相關對話內容後,再行回答,訊問過程態度平和,辯護人全程在場,並無強暴、脅迫、威逼等不正訊問之情事。此外,北檢指出,李文娟及其辯護人於法院準備程序時,亦未主張遭受檢調不正訊問而否認其偵訊筆錄證據能力,更未聲請勘驗偵訊光碟,顯見其今日所稱偵查中訊問「很兇」云云,並非事實。
柯文哲涉侵占政治獻金! 台北地院今傳木可董座李文娟出庭
台北地院今日(9月23日)將審理民眾黨前主席、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涉犯的政治獻金案,並將傳喚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柯文哲、以及李文宗、端木正。李文娟同時擔任柯文哲競選總部、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的支出帳務審核人員,經手柯文哲身旁多筆重要金流。起訴指出,李文娟涉犯公益侵占以及違反商業會計法,柯文哲為了讓競選總部的政治獻金專戶可以隨意使用,與李文宗、李文娟成立木可公關公司、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並由柯文哲掌權,透過木可名義向柯文哲競選總部以及民眾黨收取肖像授權金,支付木可員工薪水,涉犯侵占政治獻金共6234萬餘元。另外,柯文哲為籌措選舉資金,指示李文宗、李文娟製作募款商品進行捐款換小物活動,並舉辦「KP Show 演唱會」來為競選募款,但沒想到柯文哲竟藉此指示李文娟把募款小物活動改由木可公司帳戶進行收款,相關犯行共侵占政治獻金4133萬多元,而在「KP Show 演唱會」活動結束後,李文娟將收益77萬多元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協助柯文哲侵占政治獻金。台北地院今日傳喚李文娟,估計將針對木可公司以及眾望基金會等涉及本案的金流細節進行詰問,了解柯文哲、李文娟、李文宗三人涉犯的侵占政治獻金上的參與細節。
陳智菡稱法務部認可「用政治獻金付薪水」 北檢發聲明打臉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昨(9月17日)於網路上直播講述,柯文哲透過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部分基金會與公司員工薪資,早就有法務部回函認定,此部份屬於「合法支出」,卻遭北檢曲解,並痛斥檢察官把人民當賊。而北檢也回應,指出陳智菡節目中所指的法務部回函,是台北地檢署交給調查局北機站調查柯文哲政治獻金疑涉申報不實等案件,該站將調查情形函報本署,並非「法務部」回函。北檢表示,檢察官在偵查以後,認為柯文哲政治獻金騰餘款非直接支付民眾黨相關黨工之人事費用,而是支付給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後,再由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給付相關員工薪資。而木可公司屬於營利事業,眾望基金會則為公益法人,均與公職人員選舉無涉,因此以此法支付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員工薪資不符合「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使用」之目的。北檢表示,2024 年 1 月總統大選後,短期內已無任何公職人員選舉,相關款項亦並非屬支付擬參選人的人事費,檢方認涉公益侵占罪嫌,因此依法提起公訴。而北機站調查意見,經檢察官依據調查結果,認於法不符,檢察官本有權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不受此為限。針對民眾黨於社群平台稱「國家機器赤裸裸侵犯個人隱私」等語,北檢澄清,柯文哲語李文宗對話紀錄證明柯文哲對民眾黨、眾望基金會、新故鄉協會以及木可公司的財物有掌控能力,檢方以此為詰問素材為佐證其犯罪事實必要方法,且柯文哲的辯護律師也當明異議認檢方詰問內容為政治攻防,但遭審判長駁回,且裁示檢方問題與本案犯罪事實相關聯,足證明社群貼文為誤導事實內容。
「柯文哲用政治獻金付薪水」法務部認合法? 北檢駁:調查局調查情形函報檢察官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17日在網路直播節目上指出,柯文哲以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部分基金會與公司員工薪資,早有法務部回函認定屬「合法支出」,卻仍遭北檢曲解為侵占,讓她痛斥檢方根本把人民當賊看。但台北地檢署晚間回應,陳所謂的「法務部回函」,其實是北檢發交調查局北機站調查柯文哲政治獻金疑涉申報不實等案件,北機站將調查情形函報北檢,根本不是「法務部」回函。陳智菡17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陳說,檢察官一直把柯文哲的政治獻金賸餘款用於支付木可、眾望基金會部分員工薪資說成有罪以及侵占,但律師陸正義拿出關鍵函文打臉,當時調查局在偵查期間曾回覆北檢,將參選人賸餘的政治獻金用於支付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時「准用的人事費用支出」,以及公共關係費用支出,屬於政治獻金法賸餘款適用範疇,沒有違法。北檢表示,陳智菡所指「法務部回函」,實際上是北檢檢察官發交調查局北機站調查柯文哲政治獻金疑涉申報不實等案件,北機站將調查情形函報北檢,並非「法務部」回函。至於北機站調查意見,經檢察官依據調查結果,認於法不符,檢察官本於職權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自不受該調查意見之拘束。北檢強調,本案承辦檢察官偵查後,認柯文哲政治獻金賸餘款並非直接支付予民眾黨相關黨工之人事費用,而是支付給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再由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用於給付相關員工薪資。而木可公司乃營利事業,眾望基金會乃公益法人,均與公職人員選舉無涉,故以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木可公司、眾望基金會員工薪資,自不符合「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使用」之目的。況且,2024年1月總統大選結束後,短期內已無任何公職人員選舉,亦非屬支付擬參選人之人事費用,故涉有公益侵占之犯罪嫌疑,並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審柯文哲政治獻金案! 眾望董事李文宗今出庭作證
台北地院今(9月16日)將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公益侵占案,將傳喚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出庭作證。李文宗是柯文哲的高中同學,過去柯文哲成立眾望基金會、木可公司、黨內財務等都是透過李文宗來處理,而過去柯文哲更是三番兩次的為他喊冤。李文宗被列為柯文哲收受威京集團朱亞虎等7人以政治獻金等方式賄賂210萬的共犯,但柯文哲過去在出庭或是交保,甚至是昨日的羈押庭訊問,都一再強調李文宗與京華城案沒有任何關係,因為受不了檢方的訊問,最終才會被視為共犯關了11個月,是冤獄。此外,檢方認為,柯文哲成立政治獻金專戶前,先將其肖像權授予木可公司,並透過競選總部推出「捐款換小物」進行募款,再以收授權費名義,把募得的政治獻金轉進木可公司。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間,更是直接以透過可公司的名義來辦理募資並收受民眾政治捐款,侵占共6234萬餘元的政治獻金,後續又指示李文娟滅證,銷毀木可公司的損益表。而上周民眾黨秘書長周榆修出庭時表示,李文宗身兼眾望基金會的董事長、執行長、財務長,而柯文哲只是扛棒、代言人、招牌,並極力撇清柯文哲與眾望基金會的關係,但檢方顯然也不買單,並稱周瑜修有做偽證的嫌疑。
柯文哲今日出庭!幕僚周榆修出面作證 阿北庭上是否談抗告將揭曉
台北地院今(9月11日)審理柯文哲所捲背信罪,將傳喚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前市長柯文哲、眾望基金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時任民眾黨秘書周榆修、木可員工李婉萱出庭作證,預計將會針對民眾黨政治獻金的運作以及金流進行釐清。此外,在柯文哲今日上午出庭時間,北檢的抗告卷證預計也已經送達高院。柯文哲、李文宗涉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捐款,並用以支付基金會的13名員工捐款,其中更包括月薪12萬元的周榆修,但後續檢方也查出,周等人的實際工作內容,是負責處理柯文哲總統選舉等活動。檢方調查,柯文哲設立政治獻金專戶前,先將其肖像權授予木可公司,隨後由競選總部推出透過捐款換競選小物活動募款,隨後再用授權費名義將募得的政治獻金轉入木可公司帳戶。李婉萱更是同時身兼柯文哲總統競選總部員工、木可公關公司員工,但卻領眾望基金會的薪水。台北地院今日以證人身份傳喚周榆修以及李婉萱,被告部分則是傳喚柯文哲、李文宗以及李文娟,而9月16日李文宗將再度以證人身分出庭、李文娟則是會於9月23日出庭作證。另外,台北地院昨日表示,關於北檢抗告的券證,預計將會在今日上午送至高院,與柯文哲出庭時間相當接近,過去柯文哲面對媒體詢問抗告的相關心得時,柯文哲皆未做出回應,柯文哲是否會在今日庭上對抗告發表相關意見,也成了外界關心的焦點。
延押庭前夕裁罰政治獻金案遭質疑 監察院5點聲明回應
柯文哲等4人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羈押期限將於4月1日屆滿,台北地院20日提訊延押。監察院則在延押庭前夕裁罰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374萬元,引發外界質疑配合司法追殺。監察院澄清,原訂2月19日審議,但因柯父2月17日辭世,基於人道考量延至3月19日。 監察院表示,廉政委員會固定於每月第三週三召開會議,除國定假日外不變更。原訂2月19日審議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案,但因柯父2月17日辭世,基於人道考量延至3月19日。針對裁處的罰鍰與沒入金額皆依法全數繳入國庫,與監察院預算無關,外界不應將此與監察院業務費遭刪減混為一談,更不應誤導輿論或進行不當解讀。監察院說明,總統與立委選舉結束次年會例行查核候選人政治獻金。然而,柯文哲與吳欣盈的政治獻金申報內容於113年7月公開後引發關注,並收到多起檢舉,民眾黨亦於8月10日承認部分申報不實。因此,監察院於8月12日提前查核,依法裁處。至於賴清德、侯友宜等候選人的政治獻金,則將依常規於114年4月提出查核計畫,經廉政委員會審議後執行。 依《政治獻金查核準則》第5條,查核程序啟動後不得更改申報內容,以確保標的明確性。柯文哲案件於113年8月12日開始查核,申報截止日為4月15日,期間曾於4月8日退回,並獲近3個月時間修正,最終於7月3日完成。因此,監察院認為已提供充裕時間,難以接受後續更正的主張。 針對競選小物未納入政治獻金的爭議,監察院指出,柯文哲107年參選台北市長時,販售小物收入據實申報為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亦有相關紀錄。然而,113年參選總統時,類似募款小物的收入卻由木可公司歸為商業行為,未納入政治獻金。監察院強調,關鍵在於是否依法申報,而非單純交易形式不同。
「沒入柯文哲政治獻金」遭諷助攻檢方 監察院發聲明駁斥:請勿混淆!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0日下午首度開庭,但前一天監察院搶先公佈「政治獻金查核報告」,認定申報不實,要裁處374萬元罰鍰,並沒入5千多萬元。此舉引發民眾黨質疑是替檢方先羅織罪名。對此監察院21日特別列點反擊,強調,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會議每月開會時間固定,並非為柯文哲首次刑事開庭助攻檢察官。另外,監察院也說,裁處之罰鍰及沒入,都是「歲入」,監察院依法悉數繳交國庫,請勿混淆並藉機以監察院業務費遭受違憲刪除之窘境而嘲諷奚落。監察院今指出,外界質疑調查報告是幫檢方添柴火,但監察院廉政委員會會議每月第三週的星期三上午召開會議,除遇國定假日外並無特例。有關「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查核案之調查報告,於2月間完成,原已依程序提列於廉政委員會114年2月19日例會討論,惟逢被查核人柯文哲尊翁於同年月17日仙逝,基於人道之考量,延至114年3月19日例會列案。外界揣測係為柯文哲首次刑事開庭助攻檢察官之說,並非事實。監察院更表示,外界質疑只查柯文哲,不敢查賴清德總統,但監察院對每屆總統及立委擬參選人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查核,常態以選舉結束之次年辦理。柯文哲案是因申報內容引起關注,監察院接續收到多件檢舉案,且有台灣民眾黨於2024年8月10日發布新聞稿具體承認所申報之政治獻金支出逾新臺幣9百萬元確如尼奧公司及時樂公司指控不存在之事實,因而該會計報告書提前於113年8月12日派員查核,並依法裁處。監察院再說,會計報告書一啟動查核程序,即無申請更正之餘地。另外過去柯文哲曾以販售小物募集選舉經費,但為何到了2024年就變成木可公司之商業收入而非政治獻金。其間差別在於是否願意遵法奉行。至於裁處之罰鍰及沒入,都是「歲入」,監察院依法悉數繳交國庫,請勿混淆並藉機以監察院業務費遭受違憲刪除之窘境而嘲諷奚落。
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不實遭罰 黃珊珊透露:三度要求補正至今未獲同意
監察院昨(19)日就政治獻金案,對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裁處罰鍰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對此,民眾黨政治獻金善後小組召集人黃珊珊今(20)日表示,監院不應擴權裁罰,自我閹割成打手,善後小組在10月1日以及今年1月14日、2月5日,都陸續向監察院要求補正,但直到今天都沒有接獲同意。黃珊珊今日發出政治獻金善後小組聲明,指出監察院可依法檢視、政治獻金有無核實申報,但不該擴權,將所有「非政治獻金」視同政治獻金,擴權裁罰,無視相關法規、侵害人民權益。善後小組表示,「柯文哲演唱會」與木可公司販售小物所得,均屬有相當對價之正當商業行為,依法納稅(娛樂稅、營業稅等),此非屬政治獻金之『捐贈收入』,監察院裁處沒入,顯於法不合,重大違誤。善後小組指出,政治獻金支付木可公司授權金部分,經對帳結果,木可公司與競選總部訂有委託授權管理契約處理應援小物兌換事宜,授權金額屬合約爭議,將依法請求返還,並非故意違反法定支出項目。第一次申報因為會計師申報不實,柯文哲是受害者,相關司法偵查結果已可證明,且漏報與錯報金額兩千三百餘萬元均有相關金流,經查證比對,「皆有相關支出憑證與金流,且皆用於2024總統大選」,然而,善後小組多次向監察院申請補正,至今都未獲同意。善後小組強調,監察院明知柯文哲與其他相關當事人遭羈押禁見,且所有憑證正本遭法院扣押,根本無法如期查對帳目,仍以延誤補正開罰,並透過新聞稿撇清責任。而「政治獻金案」仍在台灣台北地方法院調查審理中,監察院搶先羅織莫須有罪名,迎合上意,真可謂用心良苦。黃珊珊受訪時表示,政治獻金本應如實申報,既然有相關錯漏,就希望能夠補正,而民眾黨多次向監察院申請補正,手上有2300多萬元的憑證,但到目前為止,監察院顯然沒有要讓他們補正的意思,因此針對裁罰跟沒入,會依法提出相關救濟。當被詢問是否認為這是刪減預算的報復?黃珊珊表示,他們不想這樣說,但是監察院的行為證明是這原因。寧可朝柯文哲繼續追殺,也不願意去面對法律上事實的問題,重點是相關預算審查,監院應該按照程序救濟,而不是用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