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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動物園魔術表演當眾扒童褲惹議 網轟「別拿小孩隱私開玩笑」
大陸杭州動物園魔術表演發生爭議事件,一名男童被表演者當眾扒下褲子,引起網路熱議。專家強調,娛樂活動必須守住法律與道德底線,保護未成年人隱私。根據《極目新聞》報導,事件發生在6月29日,一名男童被邀上台互動,結果魔術師竟當眾把他的褲子拉下來。影片顯示,小男孩愣住幾秒後,立刻慌張跑回家長身邊,現場氣氛瞬間尷尬,和周圍觀眾的笑聲形成強烈對比。雖然有人認為只是表演橋段,但多數網友不買單,直言這舉動已經踩過界,甚至違法。有網友怒批:「逗樂有很多方法,不需要用小孩的隱私當噱頭!」包括心理專家也提醒,當眾脫下孩子衣物,可能讓孩子留下長期陰影,甚至影響自尊與安全感,「這種創傷不是一句『開玩笑』就能抹平。」根據大陸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侵犯兒童隱私權,「就算是舞台互動,也不是娛樂無上限!」園方回應,目前沒有收到投訴,但會將事件上報並檢討,避免再發生類似狀況。動物園也承諾會加強表演管理,相關單位也應檢討,避免類似「失控互動」。者起事件引發熱議,凸顯部分大人對兒童隱私觀念淡薄,把「逗小孩」當娛樂,甚至覺得「無傷大雅」。但孩子不是道具,他們跟大人一樣擁有人格尊嚴。
買飛機票驚見兒童比成人貴2倍 想到「1情形」網直呼合理
大陸北京有一名林姓女子日前購買飛境內的機票,發現兒童票價高於成人票價,而類似狀況在乘客間並非個案,甚至有人指出,買過兒童票是成人2倍的價錢,進而引發大眾質疑兒童票價「優惠政策」執行情況,有優惠卻比成人還貴。有趣的是,部分網友認為很合理,因為兒童在機上可能吵鬧,變相給了精神賠償的錢。綜合陸媒報導,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應享有公共交通優惠票價,然而近日有不少民眾注意到,搭乘飛往大陸其他城市的飛機,購買機票時兒童票價卻比成人票價還貴。最主要的狀況是航空公司獲得更大的票價自主權,在成人票價因市場供需狀況有促銷後,兒童票價反而會高過成人票價,不禁背離隊兒童優惠政策的初衷。有大陸記者透過某航空公司的App訂機票,發現一班從上海到海口的航班,成人票價顯示400元(約新台幣1691元),兒童票竟要880元(約新台幣3721元),已經差了超過2倍的價錢,根本看不出有「兒童優惠」;進一步詢問能否替兒童買成人票,業者卻不支持兒童購買打折後的成人票。針對此現象,有專家指出,兒童票優惠政策的初衷是保障未成年人的權益,但實際執行中出現了偏差,建議相關部門和航空公司應根據市場變化,彈性調整兒童票價政策,確保兒童在任何情況下都能享有合理的票價優惠。有不少網友也紛紛表達自己的看法,「兒童比成人票貴,這種『優惠』難以接受」、「還行啊,有些兒童在機上吵鬧,本來就該多付精神賠償」、「本來就該兒童比成人便宜吧!火車和高鐵都半價,怎麽搭機還更貴了」、「飛機票價真的太浮動,兒童票價應該可以在少一點」。
有病嗎?中國電商「嬰兒高跟鞋」熱賣ing 網友砲轟:畸形審美
近日中國多家電商平台販售一款標榜「嬰兒軟底高跟鞋」的商品,引發大規模社會關注與審美爭議。有媒體報導指稱,這類產品名稱通常宣稱為「拍照擺拍道具」,適用年齡從0至6個月,價格約為人民幣23.9元,單一平台銷量已超過800雙。產品顏色多樣,從粉紅、銀色、豹紋到星星黃皆有,並以軟底、棉布為主要材質。面對爭議,有商家客服聲稱,該商品僅作為裝飾用途,並非真正鞋款。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但隨著有家長於社群媒體上張貼嬰兒穿著此類高跟鞋的照片,並附文寫道「1歲寶寶人生第一雙高跟鞋」,瞬間掀起爭議。許多網友留言抨擊其設計讓人不適,甚至形容為「現代版三寸金蓮」,認為這就是一種畸形審美,即使僅為擺拍也令人難以接受。雖然有網友表示,這只是藝術照道具,滿足家長的打扮慾望,但同時也點出,這背後可能潛藏對兒童的審美控制與物化傾向。成都醫學院心理學院副教授徐雲表示,這類現象實際上反映的是家長將自身的審美觀強加於孩子,長期下來可能導致兒童在成長過程中為了迎合父母的期待,錯誤建立價值觀,甚至引發人格扭曲。徐雲提醒,嬰幼兒所處的心理與認知階段並不適合成人化審美輸入,應避免此類操弄。成都大學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博士黃梓航則認為,嬰兒用品成人化與消費主義密不可分。部分家長在育兒過程中追求孩子的「獨特性」,將嬰兒視為展現自我品味的工具,從而助長此類商品的市場需求。他建議,當家長的行為動機在孩子發展與自我滿足間出現衝突時,應優先考量兒童的身心發展需求。在法律層面,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賀海燕指出,商家以「擺拍」、「軟底」為由規避產品安全標準,可能已違反《產品質量法》第13條,並侵犯兒童人身安全權。賀海燕也提到,《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強調禁止以帶有暗示性內容利用兒童形象。一些商品以「性感風」、「公主風」為宣傳手法,容易將兒童物化為成人審美的延伸物,甚至助長戀童相關市場,嚴重危及兒童的安全與發展權益。此外,賀海燕也提醒,若家長為了追求社交媒體流量而強迫兒童穿戴成人化服飾,恐將構成監護權濫用,違反《民法典》第35條所規範之「監護人應尊重未成年人真實意願,不得損害其身心健康」原則,依法應負起相應法律責任。
「醉後大丈夫」真人版?6歲童失蹤家人找翻天 後被醉漢送回:叔叔帶我去KTV唱歌
近日,中國陝西省一間酒店發生一起烏龍失蹤案,西安一家4口到陝西旅遊,入住當地一處酒店。沒想到家長在櫃檯辦理入住手續,回頭發現6歲的小兒子不見了。他們調閱監視器,發現兒子被2名黑衣人帶走,其中一人還摟著孩子的脖子,疑似遭到綁架。家長當下立刻報警,並驚動不少人一起幫忙找孩子。沒想到10分鐘後,這名黑衣男子醉醺醺的又把孩子送了回來,孩子則表示叔叔帶他去旁邊的KTV唱歌,還請他吃了東西,最後把他送了回來。據陸媒《大風新聞》報導,陝西一戶孫姓家庭,一家四口在3月22日到陝西漢中的洋縣去看油菜花,當天晚間9點12分左右,在城固縣一處酒店入住。當時,孫先生帶著太太、8歲的大兒子一起到櫃檯辦理入住手續,小兒子隔了幾步,自己在酒店大廳的通道上玩耍。當孫先生回頭,卻發現四處找不到小兒子的身影。大廳裡除了2名櫃台工作人員,也沒有其他人影。他當下就要求酒店調出監視器,發現小兒子被2個黑衣人夾在中間,從畫面右側走向酒店大門,當時還有一名男子的手放在兒子脖子上,讓他覺得孩子遭到了綁架。孫先生當下急瘋了,立刻交代妻子報警,自己則立刻跑到酒店車輛的出入口堵住出行車輛,以防孩子被人帶走。動靜驚動了不少路人,於是有許多人紛紛加入了幫忙找孩子的行列,一時間酒店四周盡是找尋孩子的呼喊聲。沒有想到,9點23分左右,這名帶走孩子的黑衣男子又帶著孩子從大廳右側走了出來,此時警方也來到了現場,詢問後才得知,孩子是被這名喝了酒的男子不知輕重地帶到旁邊的KTV去唱歌了。這名6歲男童解釋,黑衣叔叔告訴他「給他買吃的」,然後帶他到旁邊的一處KTV包廂,發現裡頭有很多成年男子,還有人嘻嘻哈哈地給他點了歌,只不過他不會唱。後來他哭著說要找媽媽,包廂裡還有人借給他手機,只是孩子打了電話卻沒打通。不久後,黑衣的叔叔給他找了點吃的,就把他帶回了酒店大廳。記者致電酒店的工作人員,對方解釋,這名黑衣男是一名面熟的客戶,經常到酒店裡的KTV消費,「當天他就是看孩子比較可愛,於是把孩子帶走了說給他買吃的。確實是他邊界感比較差,再加上又喝了酒,才會做出這種荒唐的行為。」另一方面,依法KTV是不准許未成年孩子進入,但是KTV工作人員看黑衣男摟著孩子的脖子,以為他是孩子家長,因此也沒有多做阻攔。當家長與群眾焦急的到處找孩子時,包廂裡又因為太吵,沒有人聽見找孩子的動靜,最後還是黑衣男出來找東西給孩子吃,才把他送回了酒店大廳。對此,孫先生主張無論黑衣男動機為何,在家長不知情的狀況下帶走孩子,行為就應該構成犯罪。不過當地公務部門事後致電孫先生,表示經過調查,此事確實是一場誤會,並不存在兒童拐賣的狀況。還告訴他這名黑衣男子當天在進入KTV之前,已經在其他地方喝過一場酒局,因此當下神智並不十分清醒,屬於醉酒狀態。警方告知他可能觸法之後,他已經表示希望就此事向家長進行道歉。中國律師則指出,從刑事層面看,該名男子當下處於醉酒狀態,因為缺乏拐騙、拐賣兒童的主觀故意,不符合拐賣兒童罪或是拐騙兒童罪的構成要件。不過他將6歲男童帶進KTV的行為,卻構成了多重法律問題。比如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文規定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而使未成年人暴露在噪音、燈光刺激與複雜的社交場所,則可能對其身心健康發展造成負面影響,涉嫌侵犯兒童的人身自由權。尤其監護人如果能提出證據,證明該行為造成兒童出現焦慮、恐懼等心理創傷,可根據中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向對方提出精神損害求償,並透過民事訴訟追究對方的責任。◎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陸校園霸凌燒不停!男學生遭多人暴打 甚至被拿「垃圾塞嘴」
中國自從年後就接連爆出多起校園暴力事件,前陣子河北邯鄲3名國中生預謀殺害同學並將其掩埋的駭人案件還正延燒的同時,山東臨沂又傳出一名男學生遭多名男同學拿樹枝圍毆暴打,其中一位施暴者甚至還將垃圾及泥土強塞進受害男學生嘴裡。根據陸媒報導,施暴者及被害者皆為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義堂鎮朱保中學的學生,整段施暴過程被錄下來,畫面中只見一名男學生躺在泥土及樹葉堆中失聲痛哭,一旁圍著4名施暴同學對其拳打腳踢,更用粗樹枝不斷抽打,施暴者甚至還拿垃圾、泥土及草等強行塞入受害學生口中,而整段影片時長更長達7分多鐘,施暴過程令人不寒而慄。當地警方表示,施暴學生已經全數被捕,不過並未提到受害同學的具體傷勢以及目前會如何處置這些施暴同學。施暴影片被發佈到網上後便迅速延燒,不少網友們紛紛留言表示,「全中國霸凌遍地開花」、「家教有問題,父母負全責」、「什麼叫『沒什麼大事』?」憤怒譴責施暴同學家長沒管好,以及不滿學校及警方總是對暴力事件避重就輕的態度。另外,也有人表示,「《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不了受害者,反而成了霸凌者的保護傘」認為應該立即修改現行法律,避免法律成了滋生施暴者的溫床。◎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陸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增修《未成年人保護法》 籲全面禁止「網路遊戲」服務
中國大陸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問題長期以來備受外界關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齊魯製藥集團總裁李燕也尤其關注這一話題,因此她在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專訪時,提供相關建議。據《搜狐新聞》的報導,李燕點出了制止未成年人網遊的最大難點和困境,一方面,隨著中國大陸資訊化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數位化生活逐步普及,未成年人網路素養培育正在步入快速提升時期,但從某種角度來說,這也給未成年人接觸網絡遊戲提供了基礎條件。另一個方面,近年來,遊戲產業的市場規模、市場主體發展整體呈上升走向。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網路遊戲在未成年人防沉迷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亂象,比如有的網路遊戲依然無需實名認證等,一些不良網路遊戲公司違規行為也是層出不窮。最後,也是問題的根本所在。家長是孩子的第一責任人,家庭教育是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起著不可捍動的決定性作用。家長沒有對孩子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教育,甚至一些家庭因為各種原因導致親子關係的缺位,影響孩子心智的發展和性格養成,從而向虛假的遊戲世界尋求心理安慰,這是值得我們每一個家長值得深思的問題。對此,李燕也強烈建議國家全面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網路遊戲服務。例如將禁止提供網路遊戲服務同樣納入《未成年人保護法》,並嚴厲打擊向未成年人提供網路遊戲服務的企業和平臺,加大向未成年人提供網路遊戲服務的遊戲運營商和平臺服務商的監察處罰力度,一旦查到,堅決予以退出。另外,當前一些網站平臺的功能設計不夠合理、保護機制不夠健全。建議建立未成年人保護監管系統,強制成年人使用者採用人臉識別登錄網路遊戲,禁止遊戲類產品在網路平臺上投放任何形式的宣傳廣告,強制執行手機、電腦、學習機等終端設備預裝家長監控網路管理的軟體。同時,明確禁止售賣對未成年人上網限制的破解軟體,由中央網信辦和公安機關牽頭,開展清理行動。建立未成年人網路遊戲舉報管理平臺和出售破解未成年人上網限制軟體的投訴平臺,網信部門會同公安部門共同強化監督並加大處罰力度;未成年人網路遊戲衝動消費全額退還制度由8歲以下拓寬至18歲以下,從源頭堵住網路遊戲的付費成癮機制。
國小男童尾隨正妹「突上前襲胸」摸完秒落跑 知情人士揭內幕
孩子的教育不能等!中國廣東省廣州市有一名女子走在路上,結果一名小學生走過來,突然朝她胸部摸了一下,隨後轉身就跑,畫面在網路瘋傳,掀起一陣熱議。對此,警方也做出回應了。事情發生在本月10日,廣州天河區街上有一名女子,邊走路邊低頭滑手機,當時後方緊跟一名男童,沒多久男孩突然加速,走到女子身旁做出襲胸的舉動,女子被嚇到用力揮了一下手反擊,轉頭想要抓男童,但因為對方跑太快,根本來不及追。女子事後馬上報警處理,據附近商家的知情人士透露,襲胸的男童是一名五、六年級的小學生,「跟她跟很久,她以為是個小孩就沒管他」,暫時還沒找到人。男童襲胸後轉身就跑。(圖/翻攝自時間視頻)畫面曝光後,引來網友狂罵,「現在孩子接觸到的東西太雜了,家長學校需要好好引導了」、「什麼家庭教育!這個故意太明顯」、「麻煩他的家長認出他了好好教育一下」、「太過分了!這還是一個未成年該做的事麼?」、「誰說小孩不懂,懂的很」、「這都尾隨了,故意犯案,以後不知道還會幹出什麼」、「建議取消未成年人保護法」。針對此事,事發轄區派出所11日回應指出,警方目前還在調查中。
大陸娛樂圈再增規範…「明星代言」慎防翻車 企業應自覺抵制選用違法失德明星
大陸市場監管總局等7部門31日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的指導意見》,大陸市場監管總局指出,近年來部分知名藝人、娛樂明星、網路紅人等違法代言、虛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動中宣揚錯誤觀念,部分企業信奉流量至上,選用違法失德明星為產品代言,個別媒體把關不嚴,放任違法失德明星參與廣告代言活動,這些廣告代言領域亂象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為堅持正確廣告宣傳導向等,因此進一步規範明星廣告代言活動。大陸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明確明星廣告代言行為規則,加強廣告導向監管,強化明星自我約束,規範明星廣告代言行為;明星在廣告代言活動中應當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代言活動應當符合社會公德和傳統美德,不得發布有損國家尊嚴或者利益的言論,不得宣揚奢靡浪費、拜金主義、娛樂至上等錯誤觀念和畸形審美。明星在為商品或者服務開展廣告代言活動前,應當對被代言企業和代言商品進行充分了解,也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做到依法、依規、誠信開展廣告代言活動,不得為煙草及煙草製品(含電子煙)、校外培訓、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進行廣告代言。大陸市場監管總局提及,各相關部門也要加強對企業的監督管理,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規範企業廣告代言活動;除了確保廣告內容真實,也要妥善選用明星代言,企業選用代言明星前,應當對明星從業情況、個人信用等進行充分了解,注重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自覺抵制選用違法失德明星作為廣告代言人。此外,企業不得選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及直播營銷管理相關規定對廣告代言人年齡限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大陸市場監管總局進一步指出,企業明知、應知明星發表過錯誤政治言論或者其他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言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仍選用明星進行廣告代言的,應當根據事實情節,認定相關廣告妨礙社會安定、妨礙社會公共秩序;企業明知、應知明星存在吸毒、賭博、酒駕、強制猥褻、偷漏稅、詐騙、證券內幕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仍選用明星進行廣告代言的,應當根據事實情節,認定相關廣告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大陸市場監管總局強調,相關部門要加強廣告代言活動全鏈條監管,嚴厲查處明星代言的虛假違法廣告,依法追究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以及相關互聯網訊息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對於明星虛假、違法代言的,要堅決依法處罰到明星本人,不得以處罰明星經紀公司替代對明星的處罰,而明星經紀公司參與廣告代言活動的,作為廣告經營者承擔法律責任,對於明星虛假、違法代言情節惡劣的,要加強公開曝光,依法依規列入個人誠信記錄,加強失信聯合懲戒,明星虛假、違法代言後,及時、主動向消費者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看姐「16歲暗黑人生」嚇傻! 女寧跳河也不嫁人:我爸貪財
結婚嫁人理應是件開心事,但如果是被逼著嫁,相信內心會很不是滋味,中國江蘇常州日前發生一起跳河事件,一名15歲女子眼看16歲的姐姐被父親逼著嫁人,還生下小孩,由於不想步上她的後塵,因此吃了安眠藥打算跳河尋短,員警見狀便先分散其注意力,最終將女子抱下來帶回警局。綜合陸媒報導,這名15歲女子的姐姐僅大她一歲,但因為父親貪財,急著把2個女兒都嫁掉以換取聘金,眼看姐姐提前步入婚姻,還生下孩子了,她不想重蹈覆轍,不願意那麼早就被婚約束縛,於是決定尋短。女子於15日晚上前往菱港大橋打算跳河,一旁的路人見狀馬上打電話報警,常州市消防支隊武進區大隊獲報後隨即趕往現場,發現女子坐在橋上試圖跳河結束生命,她當時說:「我爸貪財,為了讓我嫁人給他彩禮(聘金)。」消防人員到場後,看到情緒激動的女子不敢赫然向前,於是先和她聊天分散注意力,接著一步步靠近她,最後一個箭步將她從橋上抱下來,不過她的情緒依舊激動,員警便決定先將她帶回派出所。影片曝光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等等?16歲。未成年人生孩子了,算違法」、「有些封建傳統思想依舊根深蒂固」、「15歲懷孕,15歲還沒完成義務教育吧」、「這個不是犯法嗎?逼未成年人嫁人,這是販賣人口吧,父母要被嚴懲」。事實上,根據中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父母或是其監護人不能迫使或是允許未成年人結婚,不能為他們訂定婚約。看影片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