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意
」 車禍 公車 周韋翰 周勝考 闖紅燈
休假警闖槍械室持槍欲輕生!同仁驚險攔下 懲戒結果僅記過1次
花蓮一名現任港務警察總隊巡佐,過去任職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期間,因深陷感情及家庭糾紛,情緒陷入低潮,竟趁休假期間進入分局槍械室,取走警用手槍、彈匣及子彈企圖自戕。所幸同仁及時察覺異狀,在千鈞一髮之際上前制止,成功阻止憾事發生。案件歷經刑事審判後,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最終遭記過1次處分。根據判決內容,事件發生於民國113年4月29日凌晨1時47分許。當時A員仍在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服務,案發時正值休假期間。A員因感情及家庭問題陷入情緒低潮,明知自己並非服勤時間,依法不得擅自使用警用槍械,卻趁所內其他同仁未注意時,取得槍械室鑰匙並進入槍械室,拿走警用90手槍1支、彈匣1個以及制式子彈1顆。A員取得槍彈後一度準備持槍自戕,情況相當危急,幸好同仁迅速發現其行為有異,立即上前阻止並控制現場,才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傷亡結果。事件曝光後,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提起公訴。花蓮地院審理後,於民國114年10月依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手槍罪,判處A員有期徒刑1年7月,併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宣告緩刑3年,全案確定。除了刑事責任外,A員身為警察公務員,其行為也遭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認為,警察依法配備及使用槍械,更應遵守相關規定,A員卻在休假期間擅自取得警用槍彈,其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可能影響民眾對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及槍械管理制度的信賴,因此仍有予以懲戒的必要。不過,法院同時考量A員此次非法持槍係因當時面臨感情及家庭問題,一時思慮失當,且持有槍械時間短暫,過程中並未持槍傷害他人;案發後也坦承相關行為,並積極接受心理治療及酒癮戒治。法院綜合其犯行情節、事後態度及改善情形後,最終決定給予記過1次的懲戒處分。
國1員林驚爆3車連環撞!48歲男恍神猛追撞 驚險畫面嚇壞人
國道1號南向員林路段22日上午驚傳3車連環追撞事故!上午11時26分左右,一名48歲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213.4公里處,當時車輛行駛於內側車道,未料王男疑似精神不濟、一時恍神,沒有及時察覺前方車流已經減速,整輛車直接朝前車撞了上去,猛烈撞擊後更波及另一輛自小客車,瞬間釀成3車連環追撞,占用內側車道,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初步調查,王男當時沿國道1號南向內側車道行駛,疑因分心、精神狀況不佳,未注意前方車況,先追撞由44歲吳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隨後事故又波及57歲馮姓男子所駕駛的車輛,造成3輛自小客車撞成一團。突如其來的碰撞讓現場一度相當驚險,也對車流造成影響,幸運的是,3名駕駛均未在事故中受傷,沒有釀成更嚴重的傷亡。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趕抵現場處理,除協助事故車輛及現場交通狀況外,也依法對3名駕駛進行酒測。經檢測後,3人的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至於王男是否確實因疲勞、精神不濟或其他原因導致注意力不集中,以及事故詳細發生經過、肇事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與釐清,警方表示,一旦因疲勞或分心駕駛釀成重大傷亡事故,除可能涉及相關刑事及民事責任外,也可能面臨駕照吊扣或吊銷等處分。
國1苗栗三義3車連環撞 1男送醫不治、2人OHCA搶救
國道1號北上147.8公里、苗栗三義路段今(19)日上午10時30分許發生重大車禍,一輛福斯廂型車先與前方特斯拉發生碰撞,2車停在外線車道等待警方處理,未料後方一輛白色富豪休旅車疑因未注意前方狀況,再度追撞前車,造成3車連環撞,事故一度占據內、中、外線3車道,車流回堵至150公里。苗栗縣消防局獲報後,立即派遣三義、銅鑼、公館等分隊,共6車13人趕往救援。消防人員抵達時,現場多人受困,其中1人受困車內、另有1人遭壓在廂型車底,現場並有2人失去呼吸心跳。消防人員隨即展開破壞器材及脫困作業,至上午11時50分許,將受困人員全數救出,總計6人送醫。送醫傷者分別由大千醫院及部立苗栗醫院收治。大千醫院收治4人,其中2名女性到院時已無呼吸心跳,目前仍持續搶救;另有1名67歲女性出現頭痛、頭暈症狀,留院觀察,1名17歲女性則因頭痛,休息後拒絕接受治療,自行離院。現場多人受困,其中1人受困車內、另有1人遭壓在廂型車底,現場並有2人失去呼吸心跳。(圖/報系資料照)部立苗栗醫院則收治2人,其中1名男性傷者到院前已無生命跡象,經醫療團隊搶救仍宣告不治;另1名51歲女性全身多處擦挫傷,包括腹部及手腳,目前意識清楚,院方持續進一步檢查。國道警方初步調查,事故起因疑為福斯廂型車不明原因追撞特斯拉,2車事故後停在車道上等待警方到場,隨後又遭白色富豪從後方撞上,導致多人傷亡。不過,實際肇事原因、各車行駛狀況及是否涉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等情節,仍待國道警察第2公路警察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獨/加個油慘噴190萬!碩士駕駛無視出口禁入標誌 逆向硬闖慘了
加油站出口已設標誌禁止逆向進入,仍有汽車駕駛無視規定發生車禍,為此慘噴190萬元。台北市一名具有碩士學歷、在資訊公司上班的張姓男子,不想繞路從加油站入口開進去,直接搶快左轉想闖加油站的出口,害對向機車騎士反應不及撞傷,遭過失傷害罪起訴,一審判刑4個月,他為了緩刑提上訴並賠償190萬元給受傷騎士,二審改判拘役20天、緩刑2年。本案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的台灣中油富陽街站外面,加油站入口在富陽街上,出口在臥龍街與和平東路三段346巷口,張姓汽車駕駛行經加油站出口的對向車道時突然左轉,高姓女子騎機車直行至此不及閃避人車倒地,送醫急救發現左側肢體、軀幹挫傷、下背和骨盆挫傷、左側手肘挫傷、頭部外傷、頸椎挫傷、腦震盪後症候群頸神經根病變、尾椎挫傷、未明示側性髖部挫傷、左側髖部挫傷、臀部挫傷、左眼玻璃體退化等多處傷勢。台北地檢署認定張姓駕駛未注意加油站出口車道設有禁止進入的標誌,貿然左轉導致被害人受傷,涉犯過失傷害罪;張姓男子在台北地院審查庭認罪,他願意賠償但沒有達成調解,法官以簡易判決處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高姓騎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140萬元,但因為她在一審判決後半個月才提出,遭法官駁回,後續之所以獲賠,是因為張姓男子對刑事有罪判決上訴。張姓男子僅針對刑度上訴,並未爭執案發事實,希望輕判或宣告緩刑,北院合議庭審酌他在二審準備程序期間調解成立,給付190萬元完畢,已積極彌補損害也得到被害人原諒,因此改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及緩刑2年,全案定讞。
苗栗頭份22歲男騎機車撞曳引車 卡車尾重創不治
苗栗頭份市正興路昨天中午發生死亡車禍,22歲盧姓男子騎機車行經水源路182巷口時,不明原因撞上停靠路旁的營業貨櫃曳引車,整個人卡進車斗後方,頭、臉部遭猛烈撞擊,送醫搶救仍因傷勢過重不治。警方初步排除酒毒駕可能,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釐清。苗栗縣消防局與警方是在昨天中午12時24分接獲通報,指頭份市正興路、水源路182巷口發生嚴重車禍,報案民眾因不敢靠近,無法確認現場傷者狀況。頭份消防分隊隨即派遣人車趕赴現場,抵達後發現一名男子受困於曳引車後方,現場傷勢相當嚴重。消防人員救援時發現,盧男臉部嚴重變形,並有耳漏、鼻漏等頭部重創症狀,已失去呼吸心跳(OHCA)。救難人員立即協助脫困並展開急救,隨後送醫搶救,但仍無法挽回生命。警方初步調查,盧男當時騎機車從尖山地區往頭份市區方向行駛,行經事故路段時,突然撞上停在路旁、已熄火的營業貨櫃曳引車車尾,撞擊力道猛烈,導致機車騎士直接卡進車斗後方。警方指出,曳引車由50歲詹姓男子駕駛,因車輛近期準備進行維修,當時見路旁有空位,便暫時將車輛熄火停放。警方到場後初步未發現詹男及盧男有酒駕、毒駕徵候,兩人也都持有合格駕照。不過,事故究竟是盧男未注意前方路況、車輛偏離行駛路線,或涉及其他因素,目前仍無法確認。警方將進一步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釐清現場跡證及車況,以釐清真正肇事原因與後續責任。頭份警分局長郭譯隆提醒,駕駛人行經道路時應隨時留意前方路況及停放車輛,並依道路環境、天候及車流狀況控制車速,保持足夠的反應與煞停距離,以避免憾事發生。
高雄驚魂!78歲婦慘捲聯結車底 吊車、堆高機急抬車搶命
高雄小港街頭11日上午上演驚險一幕,1名59歲黃姓男子駕駛大型聯結車行經小港區飛機路,準備右轉中山四路並變換車道時,疑似未注意同向行駛車輛,與一名78歲連姓婦人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猛烈撞擊造成連婦當場摔倒,更連人帶車捲入聯結車底部受困,情況一度相當危急。警方到場後緊急協調附近施工中的吊車及堆高機支援,合力抬高龐大車體,才成功將受困婦人救出。這起事故發生於11日上午9時20分左右。警方初步了解,黃男當時駕駛聯結車沿飛機路由北往南行駛,行經事發路段準備右轉中山四路,並進行變換車道動作,不料過程中與同方向直行、由連婦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由於聯結車車體龐大,連婦遭撞後倒地,隨即受困於車底,現場狀況十分驚險。警方獲報後迅速派員趕抵現場,發現傷者卡在大型車輛下方,一般人力難以將她安全救出。所幸事發地點附近正好有工程施工,員警立即協調現場吊車及堆高機前來支援,利用大型機具將重型車體逐步抬高,爭取救援空間。在警方、救護人員以及施工人員合作下,連婦最終成功脫困。經現場初步檢視,她右腳骨折、頭部有擦傷,所幸獲救時意識清楚,隨後由救護車緊急送往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目前暫無生命危險。至於59歲黃姓聯結車駕駛則未受傷。警方事後針對事故雙方進行酒測及毒駕初步篩檢,結果均呈陰性,因此初步排除酒駕、毒駕因素。警方也已調閱事發路口及周邊監視器畫面,希望進一步還原聯結車變換車道、右轉以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直行時的相對位置。
深夜台66線驚魂!轎車疑切車道撞大貨車 車頭撞爛零件噴滿地
桃園台66線深夜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1日凌晨12時許,一名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楊梅區台66線東向15公里處時,疑似在變換車道過程中,未注意外側車道直行的大貨車,雙方隨即發生碰撞。猛烈撞擊造成小客車車頭嚴重毀損,引擎蓋明顯凹折變形,車體零件更散落在道路上,事故現場一片狼藉,所幸林男僅受到輕傷,並無生命危險。楊梅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趕往現場處理。警方初步了解,事故發生時林男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台66線東向路段,疑似準備變換車道時,與外側車道直行的大貨車發生碰撞。從事故造成的車損情況來看,小客車車頭受到明顯撞擊,不僅引擎蓋凹折,前方保險桿及相關零件也因撞擊受損、散落路面,所幸這起事故並未造成更嚴重的人員傷亡。警方也分別對小客車及大貨車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雙方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至於事故發生當下雙方車輛的行駛位置、變換車道過程,以及實際碰撞原因與相關肇事責任,目前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閱資料並調查釐清,因此現階段尚不能僅憑現場車損情況認定事故責任歸屬。這起事故也再次凸顯快速道路變換車道時的潛在風險。台66線車流速度較快,加上深夜視線及駕駛反應可能受到環境影響,一旦駕駛人在切換車道前沒有充分掌握後方及側邊來車距離,就可能在短時間內發生碰撞。尤其面對大貨車等大型車輛,其車身較長、視線死角範圍也與一般小客車不同,駕駛人更應預留足夠安全距離。警方提醒,用路人變換車道前應依規定提前使用方向燈,並透過後照鏡及轉頭確認鄰近車道狀況,在確定具有足夠安全距離後再完成變換,切勿突然切入其他車輛行進路線。深夜行駛快速道路時,更應保持注意力與安全車距,避免一次疏忽釀成無法挽回的事故。
白海豚狂風發威!基隆巨樹轟然倒塌砸車 基金一路慘遭封路
中度颱風「白海豚」持續影響北台灣,強勁風勢也讓基隆街頭出現驚險一幕,基隆市安樂區基金一路9日上午發生路樹倒塌事故,一棵大型路樹疑似不敵颱風帶來的強風吹襲,突然應聲倒下,整棵樹直接橫跨基金一路往萬里方向車道,不僅造成車輛無法正常通行,更砸中停放在路旁的一輛自小客車。所幸事發當下未有人員遭波及,沒有造成傷亡,僅車輛受損。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大武崙派出所於上午10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出安樂區基金一路110-24號前有大型路樹倒塌。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警力趕往現場,抵達時發現倒塌樹木已占據往萬里方向車道,現場交通受到明顯影響,路旁停放的自小客車也因遭樹木砸中而受損。為避免後方車輛未注意路況而發生追撞或其他二次事故,員警立即在現場實施交通管制與車流疏導,同時通報災害防救應變中心,協調相關單位派員及機具到場處理。經過現場人員持續清除倒塌樹木及障礙物,直到中午12時許才順利完成排除作業,原先遭阻斷的道路也重新開放,交通逐步恢復正常。此次事故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卻再次凸顯颱風強風對市區道路可能造成的突發威脅。尤其基隆地形受到東北季風、颱風外圍環流等天候因素影響時,部分道路可能出現路樹傾倒、招牌或雜物掉落等狀況,用路人行經時仍須提高警覺。警方也提醒,颱風影響期間風雨可能突然增強,民眾應持續注意最新天氣及道路資訊,非必要盡量減少外出。若駕車途中發現前方有倒塌路樹、散落物或其他道路障礙,切勿高速接近或貿然閃避,應提前減速、保持安全距離,並視現場狀況撥打110或通報相關單位處理,以免因視線不佳、路面濕滑或強風吹襲引發二次事故。
暖心!高雄「路上滿地散落麵包」學生急幫撿 11萬人按讚:都是很棒的孩子
高雄林園日前一台麵包車疑似未關好車門,導致大量麵包、吐司及籃子散落在馬路中央,當下多名國中生與居民見狀,紛紛上前幫忙撿拾,而這暖心畫面也被民眾拍下分享至網路,並稱讚「現在的教育真的做得很好」,不過也有網友提醒還是得注意人身安全。民眾在Threads上發文提到,「剛剛麵包車打翻了,同學書包就丟旁邊,過去幫忙撿,現在的教育真的做得很好。」貼文吸引逾11萬人按讚,不少網友留言表示,「希望這些弟弟的爸媽看到~知道自己小孩多棒」、「這些都是很棒很棒的孩子」、「這才是我上網要看到的」、「非常有愛心熱心的同學⋯你們真棒」。不過也有網友提醒幫忙的同時還是得注意一下人身安全,「馬路上有點危險,做善事之餘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孩子的善心還是值得鼓勵」、「一方面覺得學生願意幫忙很棒,一方面又覺得好危險」、「要有人負責提前示警前方有散落物,才不會來不及反應撞到小朋友們」。另一方面,麵包車駕駛在運送過程中因未注意導致麵包散落馬路的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依法處3000元以上,1萬8000元以下罰鍰。
花蓮嚴重工安事故! 工人開壓路機倒車輾斃同事
花蓮縣吉安鄉29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嚴重工安事故。一名52歲的潘姓工人駕駛壓路機進行柏油鋪設作業時,疑似未注意到後方有人,直接將71歲的胡姓同事輾過,造成其當場無生命跡象,緊急送醫後仍不幸不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消獲報,花蓮縣吉安鄉福興五街旁軍人忠靈祠停車場發生事故,緊急到場時,胡男被壓在壓路機底下動彈不得,其被救出時,雙腿嚴重骨折,緊急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不幸不治。警方後續也對潘姓工人進行酒測,初步並未發現有酒駕情事,全案後續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並通報花蓮縣勞工局等相關主管機關,以釐清委外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否落實監督、施工現場安全措施是否完備,以及是否有人員指揮不當等情事。
男清潔隊員開垃圾車追撞前車!酒測0.36 南澳鄉公所:已調離現職
宜蘭縣蘇澳鎮昨天(30日)上午發生一起酒駕事故,南澳鄉公所一名45歲漢姓男清潔隊員,駕駛垃圾車時不慎追撞前方自小客車,警方到場處理,發現漢男酒測值達每公升0.36毫克,依照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南澳鄉公所獲悉後,已迅速把他調離現職,並將研議懲處。據了解,這起事故發生在30日上午10時許,漢男開著垃圾車,沿蘇澳鎮蘇港路往冬山方向行駛,準備將垃圾載運到五結鄉利澤焚化爐,行經到新興巷口時,未注意前車狀況,直接撞上前方自小客車,所幸無人受傷。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發現漢男全身散發酒氣,立即實施酒精濃度測試,確認其酒測值達每公升0.36毫克,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酒後駕車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針對違法行為絕不寬貸,將嚴加執法,以維護社會治安。對此,南澳鄉公所表示,目前已將肇事的漢男調離現職,後續將依程序召開會議,研議相關行政懲處事宜。
好貴的車禍!男租勞斯萊斯撞重機 維修費用恐破百萬
勞斯萊斯撞重機!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28日下午5時許發生一起昂貴車禍事故。38歲的吳姓男子駕駛租來的勞斯萊斯古斯特行經該處準備返家時,卻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與前方正在停等紅燈的Honda重機發生擦撞,造成勞斯萊斯保險桿受損,維修費用上看百萬。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28日下午5時許發生一勞斯萊斯追撞重機事故。(圖/翻攝畫面)38歲的吳姓男子28日駕駛市價約2500萬元、租來的勞斯萊斯古斯特沿基隆路2段北向南第1車道行駛欲返回新北住家,途中卻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煞車不及,車頭直接碰撞前方因車流減速停等的Honda重機CBR650R(新車市價約39萬),造成重機車牌架斷裂,而勞斯萊斯本身也因此有前保桿受損、水箱破裂,所幸無人受傷。警方獲報到場後,經檢視雙方駕駛無酒味酒容經同意未實施酒測、駕籍均正常。本案雙方已有理賠共識,依規定成案登記處理。大安分局呼籲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遇有突發狀況才能即時反應,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深坑驚魂追撞!女駕駛疑恍神猛撞公車受困車內 警消破壞救援脫困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一段與文山路一段路口,26日中午發生一起小貨車追撞公車事故,引發現場一陣騷動。根據警方初步調查,61歲李姓女子駕駛小貨車沿北深路一段往石碇方向行駛,行經事故地點時,疑似因一時恍神,未注意前方由50歲詹姓男子駕駛的公車已減速或停等,導致來不及煞車,車輛直接高速撞上公車車尾,猛烈撞擊力道造成小貨車車頭嚴重凹陷,駕駛更一度受困在扭曲變形的車體內,場面相當驚險。事故發生後,公車駕駛立即下車查看情況,並第一時間撥打119求助。消防與救護人員迅速趕抵現場,確認公車上的乘客均未受傷後,立即將救援重點放在受困的小貨車駕駛身上。由於駕駛座遭車體擠壓變形,警消只能利用油壓破壞器材逐步撐開車體,經過一番努力,終於成功將李姓女子救出。救護人員檢傷後發現,李女右腳踝疑似骨折,腿部及嘴部也有明顯外傷,但所幸意識清楚、生命徵象穩定,隨即送往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及手術。警方表示,經現場酒測後,雙方駕駛均無酒駕情形,也初步排除毒駕可能,目前正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並持續釐清事故發生的真正原因及責任歸屬。這起事故雖未造成重大傷亡,但猛烈撞擊仍讓小貨車幾乎全毀,也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駕駛途中務必保持精神集中,切勿因疲勞、分心或恍神而忽略前方路況。即使只是短短幾秒鐘的注意力不集中,也可能釀成嚴重交通事故,不僅危及自身安全,更可能波及其他無辜用路人。警方也呼籲民眾,行車時應保持安全距離,隨時留意車流變化,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避免類似驚險事故再次發生。
沒注意還沒上車!台北客運關門起步輾過 8旬婦雙腿開放性骨折送醫
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23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乘客遭公車輾過事故。台北客運205路公車23日上午於新聚里站停靠載客時,疑似公車司機未注意後方有乘客準備上車,隨即閉門起步,造成造成乘客向右摔倒,其腳部遭公車輾過,開放性骨折緊急被送醫治療。據了解,55歲的鄭姓公車司機23日沿八德路四段東往西第2車道行駛至公車停靠區,準備臨停載客,恰好一名79歲的張姓婦人準備從後門進入搭乘公車,但司機卻疑似未注意張女還沒上車,竟直接關門起步,當場造成張女向右摔倒,腿部直接遭公車後輪輾過,當場雙腿部開放性骨折,車上民眾目睹後,緊急叫停司機,下車查看婦人狀況。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先將受傷的張女緊急送醫,初步調查,鄭姓公車司機並未有酒駕或毒駕情事。全案後續由松山交通分隊A2成案處理,並依規定測繪現場。
北市曳引車載工程機械勾斷路樹 警揪行禁行路段未申請
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和平東路口23日11時許發生一起載運工程機械曳引車不慎勾斷路樹事故。警方獲報,63歲的廖姓男子駕駛曳引車,疑似未注意高度,造成後方貨斗載運的工程機械直接勾斷路樹,因此影響車輛通行,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不過儘管該輛曳引車符合臨時超高之規範,但其違行禁行路段,被抓包未申請通行證,警方也將依法開單。警方獲報到場後,立即啟動交通快打,並同步通報公燈處派員前往處理,約90分鐘排除障礙恢復道路通行。所幸整起事故並未造成車損,亦無人員傷亡;另檢視肇事曳引車駕駛,其意識清醒、精神狀態正常,初步排除酒駕與毒駕情事。警方也同步確認駕駛駕籍正常,其車上附載物高度符合申請超高臨時通行證4.2公尺之規範;惟其行駛台北市公告禁行聯結車路段未再另外申請臨時通行證,將依道交條例第60條2項規定製單舉發,處新台幣900元罰緩、記違規點數1點並責令駛離。本案公燈處人員與駕駛雙方現場已有賠償共識,以A4成案登記處理。大安分局呼籲,駕駛裝載物品之大型車輛務必注意車高限制及道路周邊環境路況,行經限高路段或路樹茂密處所應減速慢行,以維護自身及他人用路安全。
特斯拉高速撞分隔島!4輪飛掉3輪車頭全毀 駕駛竟奇蹟毫髮無傷
台南市安南區安明路二段19日清晨發生一起驚險的自撞車禍,一名46歲吳姓男子駕駛特斯拉轎車沿安明路二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途中疑似因未注意前方路況,車輛突然失去控制,高速衝撞中央分隔島。猛烈撞擊瞬間造成車頭嚴重毀損,整輛車幾乎面目全非,更令人震驚的是,4顆輪胎有3顆因撞擊力道過大而脫落,僅剩左後輪仍固定在車體上,事故現場散落大量車體零件,畫面怵目驚心。警消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並迅速確認駕駛狀況。令人意外的是,儘管車輛受損程度相當嚴重,但吳姓男子並未受到明顯外傷,也不需送醫治療,可自行下車配合警方處理,讓現場人員都感到十分驚訝。警方隨後依法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酒測值為0,確認並非酒後駕車,因此已排除酒駕因素。警方初步研判,事故疑似與駕駛未注意車前狀況有關,但是否涉及疲勞駕駛、車速過快、精神不濟,或車輛本身是否出現機械故障等因素,仍有待後續調查與鑑定後才能確認,實際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須依警方調查結果為準。警方也呼籲,駕駛人應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避免疲勞或分心駕駛,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風險。
台東死亡車禍!騎士遭捲貨車底 拖出明顯無生命跡象
台東市都海路與臨海路口17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事故。一輛民間環保貨車行經該處時,疑因未注意視線死角與同向機車發生碰撞,當場造成騎士被捲入貨車底下,儘管警消獲報後第一時間將其脫困,惟騎士被救出時仍明顯死亡,並未送醫。據了解,該輛環保貨車當時準備右轉駛入成都南路旁的防汛道路,前往焚化爐,卻在右轉時疑似未注意到在視線死角內的機車,當場與騎士發生碰撞,造成騎士被捲入車底下內,動彈不得,由於騎士受困位子狹小,警消儘管第一時間前往搶救,但仍因其受困位置狹小,耗時30分鐘後,才成功將騎士脫困,但其被救出時已明顯死亡。警方到場後也對楊姓駕駛進行酒測,初步並未發現有酒駕情事,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呼籲,駕駛大型車輛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留意視線死角;機車騎士行經大型車旁時,也應避免進入內輪差危險範圍,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獨/這也行使緘默權?公車司機沒靠邊停害乘客被撞 問他哪家客運都拒答
新北市一名公車司機靠站時未緊貼路邊,只有一半車身開進停靠區,有乘客下車被鑽縫的機車撞傷,司機原本以為不甘他的事,跟受傷乘客講完叫騎士賠就開往下一站,但檢警認為司機也有錯,以過失傷害案偵辦,他拒不認罪,從檢察官偵查起訴到法官審理判決全程行使緘默權,連自己在哪家客運工作都拒絕回答。台北地院指出,公車到站依規定應完全駛入停靠區,這場車禍是機車騎士有肇責、公車司機也有疏失,將司機判刑5月,他對此不服,已上訴至高等法院。本案被告黃姓司機在2025年2月11日下午4點多行駛到新店區二十張路站,沒將公車完全開入停靠區、一半車身停在外側車道上就放乘客下車,一名高姓女子從後車門下去時,才轉頭往右看就馬上被楊姓女子的機車撞倒在地。黃姓司機注意到車禍,從駕駛座站起來走到前車門探頭出去,先指著高姓乘客說「要叫警察」,再指向楊姓騎士說「要叫她賠」,講完就回駕駛座關門開走。警方趕來只見到楊姓騎士,高姓乘客已送醫急救,她左大腿上方骨折,必須須開刀更換髖關節,出院後再休養3個月。機車騎士很快道歉達成和解,沒有吃上官司,受傷乘客只告公車司機。黃姓司機的辯護律師建議行使緘默權,即使檢察官只是問「你是哪一間客運公司?」、「檢察官方才詢問被告是否仍在原客運公司工作,是想要了解告訴人是否有與客運公司商討和解及保險事宜,就本節是否仍要保持缄默?」司機都拒答,被起訴之後,到了法官面前他依然沉默,甚至單純問他有沒有在案發時間開公車經過案發地點,他也一個字都不說。律師主張,公車開進停靠區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已符合上下車規定,如果完全停進去會被路樹刮傷車身,而且停靠區前有機車停車格又停了一輛小貨車,無法讓公車進站時緊靠路邊。律師指責楊姓騎士明知公車靠站有人下車仍硬鑽車縫,並砲轟高姓乘客也有問題,因為車門上已標示「下車時請注意後方來車」,是她自己沒看清楚。司機的律師對於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交通隊員警的談話紀錄表、乘客委任律師出庭陳述的內容通通爭執沒有證據能力。法官認為,公車停靠區本質上仍是道路的一部分,若未將車身完全開進去,等於路中臨停讓人下車,增加乘客出車禍的風險,而且《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提到,大型車臨停時,輪胎外緣距離路面邊緣不能超過1公尺。北院勘驗監視畫面,公車跟路樹根本不會碰到,停靠區與前方停車格、臨停小貨車有一定距離,不會妨礙公車開進停靠區,因此不採信辯護律師的說詞。法官引用車禍鑑定結論,楊姓機車騎士右側超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黃姓公車司機靠站未駛入專用停車格,為肇事次因,高姓乘客無肇事因素,藉此判定黃姓司機的過失比例雖然較低仍有刑責,再審酌他國中沒畢業、開公車月薪7到8萬元、須扶養太太和母親以及未達成和解等因素,判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判決書特地說明,緘默權是被告的權利,法院並未因為黃姓司機偵查、審理都行使緘默權就認定他態度差,但他從未正視自己過錯也漠視事證明確,讓律師「凡事均爭執、證據均有誤」,足以佐證他犯後態度並非良好。儘管黃姓司機對於無關案情的問題也行使緘默權,但檢警、法官都知道他任職於新店客運。
師大路奪命車禍!女過馬路被撞 顱內出血送醫不治
北市大安區師大路12日下午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蔡姓男子開著賓士車行經該處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走在斑馬線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發生碰撞,吳女被撞後倒地,其緊急送醫後被發現顱內出血,其持續昏迷,情況並不樂觀。而12日晚間8時許也傳出噩耗,吳女經急救後仍不幸不治。35歲的蔡姓男子12日下午駕車行經師大路口時,因未注意走在前方行人穿越道上的57歲吳姓女子,當場與吳女的左側身體發生碰撞,吳女遭撞後隨即倒地,造成吳女全身有多處擦挫傷,並有顱內出血情形,被緊急送醫治療。然而12日晚間8時許傳出噩耗,吳女送醫後情況仍不樂觀,遲遲未脫險,最終不幸宣告不治。而肇事的蔡姓男子其轎車有輕微車損,駕駛酒測值為0、駕籍正常。全案後續也將依過失致死罪嫌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後續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行經行人穿越道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反道交條例44條2項規定,處新臺幣1200以上至6000元以下罰緩;若因而肇事致人受傷、重傷或死亡者,處新臺幣18000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大安分局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叉路口,有行人穿越時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避免事故發生。
「鮑魚大亨」鍾文智遭重判未監控潛逃 法官漏給檢方裁定罰俸1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狂撈4億元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卻在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當初裁定他加保2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的高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未指示書記官將裁定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事後無故修改裁定內容又抽換電話紀錄,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陳勇松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本件可上訴。懲戒法院指出,陳勇松確實有移送書所稱之違失行為,辦理強制處分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又未依規定修改評議內容及公務電話紀錄,已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懲戒法院判決的罰俸金額比司法院建議的多2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也和陳勇松一樣遭移送評鑑,法評會認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