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6歲
」 未成年 少女 性侵 國中 性行為
舉澳洲禁16歲以下使用社群平台 劉世芳:全球趨勢不只是打詐而已
內政部封禁大陸APP「小紅書」1年,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直言,「反中反到自己變成共產黨,人民無法理解,也沒辦法接受」。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0)日表示,內政部是依法來行政。並提到,大家可以思考為什麼澳洲要全面禁止未滿16歲兒童使用科技社群平台,表示這是全球的趨勢,不只是打詐而已。針對挨批雙標,劉世芳今日受訪時指出,針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42條,本來司法警察機關會針對不合規、不合法、不落地的科技平台,應該有限制擷取、禁止解析的必要,所以內政部是依法來行政。至於臉書、LINE的打詐成效,劉世芳表示,行政院打詐中心都有固定跟在台灣落地的四大平台都有處理防詐措施,如果有哪一些平台做得不夠,也希望可以從各方面收集更多資訊來改善,納入協調、溝通的範圍,讓他真正成為台灣可以監管的社群平台。劉世芳說,大家可以思考為什麼澳洲要全面禁止未滿16歲兒童使用科技社群平台,表示這是全球的趨勢,不只是打詐而已。
澳洲成全球首例! 16歲以下禁用社群媒體正式上路
澳洲自今(10)日起正式成為全球第一個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群平台的國家,TikTok、YouTube、Instagram和臉書(Facebook)等十大平台均被要求從當地時間0時起封鎖未成年用戶,否則最高將面臨4,950萬澳元(約新台幣10.2億元)的巨額罰款。根據《路透社》報導,10大主流平台被澳洲政府要求封鎖未滿16歲的孩童,這項新法雖引發科技巨頭與言論自由倡議者的批評,但仍獲得不少家長與兒童權益團體支持。澳洲政府指出,在禁令實施前,8到15歲族群的社群使用率高達86%。澳洲總理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表示,這一天是「值得家庭驕傲的一天」,也象徵政府有能力面對已超越傳統管制速度的網路危害。艾班尼斯接受媒體採訪時直言,「這是澳洲家庭向大型科技公司奪回掌控權的日子」,雖然科技可以帶來美好,但必須確保人類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這就是這項政策的核心。《Sky News Australia》報導指出,艾班尼斯也錄製了一段將於本週在校園播放的影片,鼓勵學生在即將到來的暑假「試著開始一項新運動、學一種新樂器,或是讀那本放在書架上很久的書」。這項政策為澳洲一年來的激烈辯論劃下句點,外界關注是否可能在科技高度滲透生活的情況下真正限制未成年使用者。多國包括丹麥、紐西蘭、馬來西亞等都表示將研究或可能仿效澳洲模式,使澳洲成為全球政府測試年齡限制政策的核心案例。而全球首富、特斯拉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旗下平台X(原Twitter)成為10家平台中,最後一家宣布配合的企業。X在官網聲明指出:「這不是我們的決定,這是澳洲法律的要求。X會自動移除不符合年齡規定的用戶。」澳洲政府也提到,未來受規範的平台清單,會隨新產品推出及青少年移動使用習慣而調整。平台業者則向澳洲政府回報,將使用「年齡推測」技術,例如分析使用者行為判斷年齡,並輔以自拍估齡、身分證件上傳或連結銀行帳戶等方式進行查核。研究顯示,在社群平台使用時間下降、用戶增長停滯的背景下,這項法律象徵社群產業進入新的結構性停滯時期。平台雖表示未滿16歲族群帶來的廣告收益有限,但警告此禁令會中斷未來用戶的成長管道。然而,有部分青少年則擔心新規會使一些人失去重要的社群支持。一名14歲少女表示,「對酷兒(不同於主流社會的性取向與性別認同統稱)族群或有小眾興趣的人來說,社群平台是找到同伴的唯一方式,禁令可能讓他們更孤立。有些人用社群平台宣洩情緒、尋求協助,對某些人來說可能沒問題,但對另一些人可能會讓心理健康更糟。」
緩刑期間再犯案!教練廁所內露鳥猥褻 5歲女童作證「聞到臭味」定罪
苗栗一名吳姓男子於某幼兒園擔任直排輪教練時,在廁所內哄騙5歲女童閉眼,趁機用生殖器觸碰女童嘴巴,還拿糖果給女童要她別說出去,事後女童告訴母親「有看到、碰到教練的雞雞」,讓媽媽氣得報警提告。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吳男有期徒刑4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書指出,吳男曾擔任苗栗某幼兒園的直排輪教練,每週三下午固定會到校教學,而他在去年(2024年)1月間,於廁所小便時,發現一名5歲女童也走進廁所,吳男便哄騙女童閉上眼睛,再趁機脫褲露出生殖器,還用下體觸碰女童嘴唇。女童發現有異物碰到自己便睜開眼睛,吳男才趕緊穿上褲子走到洗台手洗手,並拿出1顆糖果給女童,要她別講此事告知其他人。當天傍晚,女童母親載著姊姊來幼兒園接她,女童上車後就跟家人分享自己收到教練給的糖果,並稱「有看到、碰到教練的雞雞」,而女童母親驚覺狀況不對勁,立即到警局報案。案經苗栗地院審理時,吳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去上廁所,且女童是在進到廁所後就討要糖果,並非他主動給予,且他有告訴女童,拿到糖果不可以跟其他小朋友炫耀,他才願意給,女童有答應,所以他才給了糖果。女童在偵查時曾說,她張開眼睛後看見吳男把長褲脫下來,且有不好聞的味道。吳男的辯護律師則指出,女童家人曾說女童當天很開心分享糖果等語,未見女童有何驚嚇、衝擊之情狀,不能排除女童係因見家長擔心、害怕的反映後才這樣回應。一審法官勘驗幼兒園監視器,發現吳男總共在廁所內待了2分24秒時間,並與女童獨處了36秒,有足夠時間犯案,且女童是被吳男的生殖器碰觸後才睜眼查看,加上她曾表示「有聞到不好聞的味道」,足以證明吳男違反女童意願做出猥褻行為,認定吳男有強制猥褻犯行,依法有期徒刑判他4年。吳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法官發現,吳男過去曾有2次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合意性交前科,遭判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4年,而此案女童沒有誣告吳男的理由,且事發後女童有出現作惡夢等情緒反應,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4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馬來西亞推全新社群禁令保護青少年 2026年起未滿16歲無法辦帳號
現今社會有許多不同的社群平台,讓每個人能隨時更新近況或知悉朋友動態,但網路上也暗藏不少風險。馬來西亞政府宣布,明(2026)年起全面禁止16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申請社群帳號,並強調此舉旨在保護未成年族群免受網路犯罪與性掠奪者侵害,同時馬來西亞也成為東南亞首波採取高強度網路年齡限制的國家之一。根據《星洲網》、《東方日報》等報導,馬國通訊部長法米在出席網路詐騙研討會閉幕儀式期間宣布,內閣已拍板通過新規定,要求所有社群平台不得讓16歲以下用戶開設帳號。法米表示,希望主要社群平台能在明年之前全面配合政策,完成相關技術與審核調整。法米指出,近年跨年齡層的網路犯罪案件層出不窮,未成年人特別容易成為性掠奪者與詐騙集團鎖定的對象,因此政府認為有必要加強年齡驗證,從源頭降低風險。對此,法米強調,打造安全的網路環境已成為國家重要政策方向。除此之外,法米進一步說明,除了現行《網路安全法令》與《通訊與多媒體法令》外,政府也正在研究澳洲與其他國家的普遍年齡限制制度,特別是強化執法機制及平台配合度。法米提到,不同國家採用的方式不盡相同,「但我們會尋找最適合馬來西亞的做法,以確保16歲以下人士無法擁有社群帳號。」其中一項可能採行的措施,為要求社群平台導入eKYC(電子身分驗證)程序,必須使用政府核發的證件,如身分證(MyKad)、護照或 MyDigital ID進行年齡與身分查核。法米強調,保護兒少網路安全並非政府單方面的責任,也需要監管機構、平台業者以及家長共同合作。他表示,只要各方履行角色,未來馬來西亞的網路環境將不僅快速、覆蓋率高、價格可負擔,更重要的是能讓兒童與家庭安心使用。據《新海峽時報》報導,這項政策將成為馬國首次針對未成年人設立明確的社群使用年齡門檻,也將使馬來西亞成為區域內少數採行「16歲以下全面禁用社群帳號」的國家。
孩子都出生了還要坐牢?男子與未成年妻發生關係 他被判刑3年緩服1年
越南慶和省寧和坊居民陳黃傑(Trần Huỳnh Kiệt)因與未滿16歲的阮氏金花(Nguyễn Thị Kim Thoa)發生性行為,被法院依「與13歲以上未滿16歲者發生性關係」罪名判處3年徒刑。由於其為家中唯一經濟來源,日前法院裁定准予暫緩執行刑期一年。越南慶和省第4區人民法院於2025年9月17日發出決定書,准許陳黃傑延後執行徒刑一年。(圖/翻攝自Tiền Phong)根據《Tiền Phong》報導,2021年3月至4月間,時年15歲的阮氏金花曾3次在陳黃傑住處與其發生性行為。4月確認懷孕後搬入男方家中同住。2022年1月產下一女,並於同年4月完成結婚登記。2024年6月,第二胎出生。2024年7月,阮氏金花為次子辦理出生登記時,公安機關發現其在未滿16歲時生育第一胎,並將案件轉交刑事偵辦。陳黃傑被依相關刑責起訴。2025年3月,寧和市人民法院(今為第4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審理。根據判決內容,檢察官提議3年徒刑並建議給予緩刑,但法院最終判處3年6個月徒刑。陳黃傑與其妻皆提出上訴。2025年7月30日,慶和省人民法院進行二審,考量被告已向妻子賠償金錢損害,採納減刑事由,改判3年徒刑。二審後,夫妻雙方申請緩刑,理由為被告為唯一經濟來源,須扶養兩名幼子。2025年9月12日,第4區法院通知駁回申請,理由為妻子具勞動能力。9月16日,陳黃傑提起申訴,稱家庭無固定收入來源,妻子需照顧幼子無法工作。相關情況已獲地方政府證明。2025年9月17日,第4區法院發出決定書,准許延後執行徒刑1年,期間自2025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並限制出境。依據決定,地方政府須負責監管。
「色淫師」騙29名未成年少女性交! 檢方起訴求重刑25年
吳男為汽車技師兼職攝影師,從2016年開始打著免費拍寫真集名義藉機性侵未成年少女,受害未成年女性高達29名,其中最小的甚至只有12歲。雲林地檢署偵結後,依照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向法院求處25年有期徒刑。雲林某國中少女遭到吳男誘騙,被性侵後被錄下,雲林地檢署去年11月獲報後,循線搜查吳男位於台南市的住處,查扣其電腦硬碟,硬碟內436個資料夾裡竟存有吳男和不同年輕女性性交、猥褻影片,數量高達6817筆。吳男先後邀請29名未成年少女,並用言語和金錢勸誘,使未成年少女與其發生性交,並被其用相機將過程錄下收藏,其中部份未被引誘之少女甚至遭其強制性交,合計共與29名被害少女性交、猥褻54次。今年5月,檢方釐清案件並查清影片等證物後,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日前依照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檢方認為,吳男涉犯刑法加重強制性交、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猥褻,並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與少年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等,共犯54罪,向法院建請25年有期徒刑。
少年15歲私自刺青 父母怒告紋身店勝訴判賠近3萬元
大陸江蘇一名年僅15歲的小石(化名)日前前往當地一家紋身店進行刺青,支付新台幣約2,000元(人民幣450元)後,在右前臂上刺滿圖案。事後父母發現後感到震驚,隨即帶小石多次接受雷射清除治療,總花費約新台幣37,000元(人民幣8500元)。法院認定未成年人刺青契約無效,紋身店需退還刺青費用並負主要賠償責任。(圖/翻攝自微博,荔枝新聞 )根據《荔枝新聞》報導,小石父母認為紋身店在未確認顧客年齡的情況下,向未成年人提供紋身服務,應負有民事責任。多次協商未果後,決定依法提起訴訟,要求店家賠償損失。父母為幫少年清除刺青,進行多次雷射治療,費用高達人民幣8500元。(圖/翻攝自微博,荔枝新聞 )法院審理指出,小石紋身時已滿15歲但未滿16歲,依法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與紋身店所簽訂的刺青服務契約,在父母事前不知情、且事後明確反對的前提下,應屬無效。法官綜合考量雙方過錯程度,認為紋身店對本案應負主要責任,判定其需承擔70%損害賠償責任,小石方自行承擔其餘30%。最終法院判決紋身店應退還原支付費用約新台幣2,000元,並賠償雷射清除費用約新台幣26,000元(人民幣5950元)。此案引發社會對於未成年人刺青管理的關注,法律專家提醒業者在提供相關服務時應加強年齡審查,避免類似法律糾紛發生。
澳洲政府強硬出招!未滿16歲禁用社群媒體 YouTube也被納入管制
澳洲政府今(30)日宣布,未滿16歲的使用者自今年12月10日起,將被禁止在包括YouTube在內的多個社群媒體平台上開設帳號。這項措施原本不包含YouTube,如今卻突然翻盤,且違反規定的平台恐面臨高達5000萬澳元(約新台幣9.7億元)的罰款。《美聯社》報導,澳洲通訊部長威爾斯(Anika Wells)今天公布的規範,YouTube將與Facebook、Instagram、Snapchat、TikTok與X(前身為Twitter)一樣,列入所謂的「受年齡限制的社群媒體平台」,業者必須採取相應措施,確保帳號使用者均年滿16歲,雖然法律未明定應業者採取的措施,但業者若未妥善控管用戶年齡,將面臨最高5000萬澳元(約新台幣9.7億元)的罰款。威爾斯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該項政策是根據研究數據所做出的決策,她指出「每10個澳洲孩童中就有4個表示,最近一次網路傷害是發生在YouTube上」,她更強調,政府不會被YouTube母公司Alphabet提出法律訴訟的威脅所動搖,並將此視為「為兒童福祉而戰」。根據規定,孩童仍然可以瀏覽YouTube內容,但將無法擁有自己的帳號。YouTube方面則對此政策表示不滿,批評政府「推翻先前將YouTube排除在禁令之外的明確公開承諾」,並以聲明強調「我們與政府的目標一致,即解決和減少網路風險。我們的立場始終明確,YouTube是一個影片分享平台,而不是社群媒體」。聲明還指出,YouTube將考慮下一步將與政府溝通。總理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也表態支持此政策,並稱澳洲將於9月赴美國紐約參與聯合國論壇時,倡議國際社會支持兒童禁用社群媒體。他認為,社群媒體平台對年輕人造成的影響,不只發生在澳洲,也發生在世界各國,是共同的經驗。威爾斯表示,澳洲政府目前尚未收到去年所委外製作的年齡驗證技術評估最終報告,但她強調,未來平台不會要求用戶上傳護照或駕照驗證年齡,因為平台本身已經具備判斷用戶年齡的技術。她表示,「這些平台精準掌握我們是誰、在做什麼及何時做。他們知道你2009年就有Facebook帳號,自然知道你超過16歲。」政府指出,這項政策目的是防止兒童因平台誘導設計而出現成癮、社交隔離、睡眠干擾、身心健康惡化、生活滿意度下降,及接觸不當內容等問題。至於線上遊戲、即時通訊、教育及健康類應用程式,因被認定對兒童風險較低,將不列入限制範圍內。
「我沒成年不怕報警」!施暴者囂張拍片炫耀 網路瘋傳江西少年集體霸凌片
中國江西省宜春市萬載縣爆發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引發社會譁然。目前網路上至少流傳三段影片,其中顯示數名少年、少女對同齡人施以長時間毆打、掌摑、言語羞辱,甚至以「我沒16歲,歡迎報警」為由公開挑釁,並拍片上傳社群媒體,形成一個以暴力為流量素材的網路循環。在一段長達5分鐘的影片中,一名身穿白T恤的少年被8至9名同齡人團團圍住,遭到反覆毆打,包含62次掌摑與48次腳踢。受害者臉部腫脹、衣衫髒亂狼狽,不但跪地求饒,還被逼稱施暴的藍色口罩女生為「媽媽」。旁觀者一邊拍攝一邊恣意嘲諷,甚至有人大聲叫囂「我沒滿十六,報警也不怕」。這段影片傳上網路後引發強烈關注。根據《大象新聞》報導,後續於23日的實地調查,受害人事後雖已報案,但警方最初僅依受害者指認處理6名施暴者,未掌握完整影片內容,直到影片大範圍外流後才補作筆錄並再查出其他3人參與。萬載縣公安局康樂派出所副所長周道平表示,案件實際發生於2025年6月20日,至6月26日警方已將相關人員全數拘捕,並依行政法開罰。不過由於涉案者皆未滿16歲,因此依法不執行拘留處分,而是進行調解處理,受害人家屬已同意和解。在影片外流後,又有三段新影片曝光,內容顯示不同受害人被多人暴力攻擊,包括用拖鞋頂頭做蹲起動作、用樹枝抽打倒地少年、以及黑衣少女遭多人掌摑飛踢等情節。施暴者多為同一群人,但因受害者事後未報警,警方早前未掌握相關事證。事件引爆公憤焦點之一,正是法律對未成年施暴者的處理限制。中國大陸於2021年3月1日修法後,將最低刑事責任年齡定為16歲,14至16歲者僅在犯下故意殺人、強姦、販毒等七類重罪時需負刑責,12至14歲則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始能追訴,且即便追訴成功仍需從輕處分。因此,如本案中這群不滿16歲的施暴者,多數最終僅接受教育矯正。目前,萬載縣警方雖已發布警情通報,但針對延遲公開的原因,官方表示考量保護未成年人才未即時對外說明。但事件延燒至今,仍有爆料者稱掌握更多影片,牽涉更多受害人。此案再次引發中國社會對於未成年人刑責年齡、平台審查機制、學校通報義務與家庭監管失職的全面檢討。
馬來西亞「3月大嬰兒」遭性侵拍片販售 內政部長震怒下令徹查:簡直是瘋了!
今(16)日,馬來西亞內政部長賽夫丁(Saifuddin Nasution Ismail)親自揭露一起令人毛骨悚然的兒童性侵害事件,一名僅有3個月大的嬰兒遭人性侵後,過程被拍成影片在網路上出售。賽夫丁不僅下令警方立刻徹查,在會議上還難以置信的脫口評論:「簡直是瘋了!」綜合馬來西亞多家媒體報導,賽夫丁今日在出席內政部月會時指出,他在7月15日午夜12時30分接獲警方緊急報告得知這起性質惡劣的事件事,「我是在凌晨12時30分收到簡報,若是在午夜還要通報上來的,絕對不是小事,這是一件嚴重的案子。」接著在會議上怒罵:「3個月大的嬰孩被強暴、拍片、製作成影片販售,簡直是瘋了!」馬國媒體指出,警方消息人士透露,犯下這起案件的犯罪集團,涉嫌製作並傳播未成年人淫穢影片。但調查顯示,受害者家屬尚未向警方報案,案件線索是由網路安全部門監控非法網路交易時發現。目前技術部門正在追溯這些影片的源頭,馬來西亞刑事偵查組也已對涉案電子證據進行存證。事件曝光後,基於案件偵查需要和保護未成年人隱私考慮,賽夫丁拒絕向媒體透露更多案件細節,也沒有披露事發地點,他強調:「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但過度曝光可能引發模仿犯罪。」《亞洲電視新聞》指出,根據馬來西亞刑法第375條,與未滿16歲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可判處2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受害者年齡低於12歲將加重刑罰。2017年修訂的《兒童性犯罪法案》則明確規定,製作、傳播未成年人淫穢影像,最低刑期為5年,最高可處30年有期徒刑。
南非奪命成年禮繼續辦 來不及轉大人!去年害死93少年
南非長年流傳一項神聖卻致命的傳統儀式,名為「Ulwaluko」的成年禮,這項儀式要求少年接受「割禮」,象徵男孩邁向成年男性的轉變,在去年傳出有93名少年因成年禮喪命。即便當局立法遏止非法機構操刀,但這項成年禮今年仍在多個地區悄悄執行。綜合外媒報導,南非每年有數萬名少年參加成年禮「Ulwaluko」,他們會被帶到偏遠且祕密的營地,進行為期3週的「訓練」,並被叮囑不能外洩成年禮細節。據悉,這段時間裡少年們要學習求生技能、男性角色定位及被視為成年象徵的「割禮」。而割禮大多由未經專業訓練或無執照的密醫操刀,使用生鏽的矛或刀片完成,使少年們傷口可能感染,甚至是手術失敗,導致大量傷亡的悲劇。而南非政府公布一份報告統計,2021年至2024年間有多達322名少年因成年禮喪命,數千人住院,死因包括感染、壞疽、敗血症等;光是去(2024)年就造成93名少年因此喪命,還有11人因為傷勢被迫截斷陰莖。在報告中還提到,有一些犯罪集團成立非法割禮機構,聘用未受訓的人員操刀,甚至無視未滿16歲少年不得接受割禮的規定,綁架12歲男童強行做割禮,再向其父母勒索高額贖金;有不少孩童遭鞭打和毆打,甚至有抗拒參與時被刺傷、溺斃或活活打死的慘況。為避免更多相同悲劇發生,南非政府頒布《傳統成年禮法》(CustomaryInitiation Act),要求合法機構做到「零死亡」割禮,且將違法學校標註出來,操刀者也須接受訓練取得合法執照。今年割禮季自5月30日開始,1個多月下來目前傳出1起死亡案例。
滿16歲就可捐血! 男性放寬至45公斤、逾70歲醫師同意
台灣捐血率雖為世界第一,每年可募集逾240萬袋,但每逢假期、寒流或高溫,血庫就亮紅燈,尤其近年年輕人捐血量持續下滑,為擴大捐血對象,衛福部食藥署2日公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由過去17歲以上才能捐血,調整為16歲以上,原規定男性捐血者體重需滿50公斤,改為45公斤,與女性標準一致。新版「捐血者健康標準」昨日公告實施,這是19年來首度修正。根據血液基金會年報,2024年全血捐血量為246.8萬袋,少於2022年的252.3萬袋、2023年的255.1萬袋,在少子化趨勢下,食藥署決定擴大捐血對象,參酌新加坡等國規定,捐全血者不分性別、統一調整為體重45公斤以上。根據實證資料,未滿16歲者捐血,發生不良反應機率較高,因此雖放寬捐血人年齡,但限定「16歲以上」,不需家長同意即可捐。這次並新增70歲以上,醫師同意即可捐血。食藥署參酌世衛組織(WHO)指引,部分疾病經治療後仍可捐血,因此放寬高血壓、哮喘患者捐血規定;過去糖尿病患者也不可捐血,現在僅限制「須胰島素治療者」暫緩捐血。本次修改加嚴部分包括感染登革熱、茲卡病毒痊癒後未逾1個月,或離開流行地區未逾1個月,以及1年內曾和性交易服務者發生性行為者,都應暫緩捐血。為確保血品安全,男男性行為仍不得捐血。血液基金會業務處長洪英聖說,全台捐血中心第一線作業已配合修改,本次放寬捐血條件後,預期捐血量將增加,但尚無法估計會帶來多少助益,希望藉此讓更多民眾踴躍捐血。「年輕人捐血量下滑,是需要持續努力的重點」,洪英聖指出,近年台灣面臨高齡化與少子化雙重壓力,20歲以下族群捐血人持續下滑,10年間降幅高達57%,年輕血源斷層已對供血穩定性構成警訊。血液基金會統計,2024年全台共有101萬名捐血人,主力為青壯年族群,20歲以下有5.7萬人、占5.7%,而65歲以上僅3205人、占0.32%。以捐血頻率來看,20歲以下年平均捐血次數僅1.34次,低於其他年齡層,而65歲以上達2.94次,是各年齡層最高。另外,國軍擬在今年成立首個捐血機構,外界擔心分散捐血量。不過根據統計,軍職捐血人僅8.2萬人,占所有捐血人的4.48%。洪英聖強調,未來會和軍方合作調度,捐血量不會此消彼長,也絕不會浪費民眾的愛心。
衛福部19年來首次放寬捐血年齡、體重 逾70歲須經醫師同意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2)公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針對年齡、體重條件都鬆綁,過去捐血年齡為17歲以上,如今調整為16歲以上,原本規定65歲以上須經醫師同意,如今調整為65歲以上需有2年內捐血紀錄,而70歲以上才需取得醫師同意。至於過去男性須超過50公斤才能捐血,如今下修為45公斤,和女性一致。捐血者健康標準是依據《血液製劑條例》第14條訂定,2006年發布至今19年未修正。食藥署去年10月預告、今天公告修正。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為確保國人用血安全及血液捐供平衡,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各國最新指引及相關文獻,修正本標準,修正重點包括放寬捐血者年齡上限、體重和體溫,並增訂傳染性疾病等應暫緩捐血或不得捐血的情形,以及將核酸檢驗納入強制項目。過去規定捐血人年齡為17歲以上、65歲以下,超過65歲應取得醫師同意才能捐,現在放寬為16歲以上就能捐血,而65歲以上應有2年內捐血紀錄,70歲以上者應取得醫師同意。食藥署說明,實證資料顯示,未滿16歲者捐血發生不良反應機率較高,因此不開放其捐血。過去女性體重超過45公斤、男性超過50公斤才能捐血,食藥署參酌新加坡等國捐血規定,捐全血者不分性別統一修正為45公斤以上。另外,因應體溫量測工具多樣化,及捐血機構實際執行溫度篩檢情形,修正加入「額溫」測量方式,標準為不得超過37度,而口溫、耳溫則維持不超過37.5度。食藥署參酌WHO 指引,考量部分疾病經治療後可進行捐血,放寬部分規定,例如高血壓、哮喘患者不須暫緩捐血;過去將糖尿病患者界為暫緩捐血對象,現修改為僅限「須胰島素治療者」暫緩捐血。考量國際間針對「與HIV 感染者發生性行為者」捐血限制,均已逐漸調整其限制期間,因此將暫緩捐血期間由2年調整為1年。本次修正也有加嚴部分標準,包括感染登革熱、茲卡病毒痊癒後未逾1個月,或離開流行地區未逾1個月,以及1年內曾和性交易服務者發生性行為者,都應暫緩捐血。而男男性行為的捐血限制並未放寬,仍維持不得捐血。另外,使用一些藥物可能影響血液品質,因此須暫緩捐血,例如口服A酸等。王德原說明,考量醫學發展與新興傳染病流行等因素,因此新增條款「經捐血機構評估,捐血有危害捐血者或受捐血者健康之虞」,暫緩或不得捐血,血液基金會可以做出相關限制。目前血液基金會規定,1個月內使用A酸者應暫緩捐血,考量風險是可能導致畸胎。
YT新制7月上路!未滿16歲禁直播「除非滿足1條件」
YouTube宣布自今年7月22日起將直播最低年齡限制提高至16歲。根據YouTube幫助支援頁面發布的公告,從7月22日起,創作者需年滿16歲才能單獨在平台上進行直播。此前YouTube規定13歲以下兒童若想發布直播內容,必須有成年人在旁陪同,而新政策將此規定擴大到13至15歲的用戶。YouTube警告稱,7月22日後,未滿16歲且無成年人陪同仍持續直播的用戶,可能面臨直播聊天功能被禁用及其他功能暫時停權的風險。平台進一步表示,該措施將移除違規直播內容,且受限制的帳號將被禁止使用其他頻道進行直播,屢次違規者可能導致帳號永久停權。而具體的處罰措施將根據違規嚴重程度和頻率而定。這項政策變動無疑將對已擁有大量觀眾的年輕創作者造成衝擊。YouTube表示日前已透過電子郵件通知可能受影響的創作者,並建議未滿16歲的用戶,可授予成年人「編輯者」、「管理員」或「擁有者」等權限來操作其頻道。這允許成年人透過與頻道連結的帳號發起直播,而此前該操作必須透過YouTube直播控制室進行。YouTube強調,與未滿16歲者共同直播的成年人必須「明確在現場」,且需全程參與直播,不能僅是形式上的監督。目前13歲以上用戶可獨自直播,僅13歲以下兒童需成年人陪同。但新規將擴大到13至15歲的用戶,且統一適用於Android、iOS和桌面版YouTube應用程式。報導補充,該政策延後至7月實施,就是為了讓年輕創作者有時間調整內容策略。關於政策變更的原因,YouTube並未提供詳細解釋,但日益增長的兒童網路安全問題顯然是主要因素。這項更新正值全球對數位平台青少年安全審查加強之際。例如YouTube正與澳洲的網路監管機構,就青少年保護問題存在分歧。澳洲電子安全專員(eSafety Commissioner)格蘭特(Julie Inman Grant)近期敦促艾班尼斯(Albanese)政府撤銷對YouTube的豁免,該豁免原定讓YouTube不受該國即將在12月生效的社交媒體年齡法規範。這項法律將懲處未對16歲以下用戶提供適當保護的平台。格蘭特指出,YouTube在有害內容暴露率方面排名最高:「我們的研究發現,37%的10至15歲兒童表示在YouTube上看過有害內容。」她批評平台透過策略維持年輕用戶參與度:「YouTube精通這些手段,不透明的演算法將用戶推入他們無力抵抗的資訊繭房。」對此,YouTube在部落格文章中反駁這些批評,指責格蘭特無視政府研究顯示,69%家長認為YouTube適合15歲以下兒童。YouTube澳洲和紐西蘭公共政策經理洛德(Rachel Lord)寫道:「電子安全專員選擇忽略這項數據、澳洲政府的決定以及來自教師和家長的其他明確證據。」澳洲通訊部長威爾斯(Anika Wells)的發言人則表示,部長正在審查專員的建議:「她的首要任務是確保草案規則實現法案目標,保護兒童免受社交媒體危害。」
18歲磁磚工交往15歲小學妹「1週就分手」 睡1次就害她感染淋病…下場曝光
台中一名18歲瓷磚工人阿強(化名),2024年曾短暫跟未滿16歲的學妹阿珍(化名)交往約一週,2人情投意合之下很快偷嚐禁果發生了男女關係,不過隨即分手。孰知這1次性行為卻害阿珍染上淋病,阿珍母親得知憤而報案。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結,由於阿強與阿珍的家屬已用50萬元和解,犯後態度良好,獲判有期徒刑3月,緩刑5年,期間保護管束。根據判決書,阿強與阿珍是從國小時期便互相認識的學長、學妹關係。雙方在2024年12月交往,之後在阿強友人家中情不自禁發生了性行為。不過,2人感情溫度迅速退卻,交往僅約一週便決定分手。然而,阿珍因為身體不適,在2025年1月前往醫院就診,卻被檢查出感染性傳染病淋病。由於阿珍未滿16歲,醫院隨即通報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而阿珍的母親在接獲中心通知後,又前往婦幼隊報案。由於阿強在面對警詢、偵查時坦認全部犯罪事實,台中地方法院認為,阿強明知阿珍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少女,思慮尚未成熟,仍不克制己身情慾衝動與之發生性行為,對阿珍身心健全、人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惟念阿強犯行時僅18歲,誠屬年輕識淺,在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並與阿珍及阿珍母親以50萬元成立調解。最終,法院依照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阿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此外,阿強應每月支付阿珍、阿珍母親5千元,直到徹底清償50萬元為止。全案可上訴。
金秀賢與未成年人交往沒犯法 韓國律師:以前合意性交年齡下限是13歲
南韓藝人金秀賢因遭知名Youtube頻道《橫豎研究所》(가로세로연구소,以下簡稱「橫豎研」)爆料,指出其與2月過世的藝人金賽綸(김새론)曾交往6年,甚至後續讓金秀賢捲入與未成年人交往、發生性關係的醜聞中。而有南韓律師表示,在2020年修法前,南韓的合意性交年齡標準是13歲。根據南韓媒體報導指出,針對外界關注金秀賢是否涉及未成年人法定強姦罪一事,金秀賢透過經紀公司Gold Medalist強烈否認與未成年時期的金賽綸交往,並表示兩人關係始於2019年夏天至2020年秋天,當時金賽綸已成年。同時解釋「橫豎研」曝光的兩人合照,澄清表示這些照片拍攝於2020年,當時金賽綸已滿18歲,依法屬於成年人。而南韓律師李高恩(이고은)在YTN新聞節目中表示,根據2020年5月修訂的法律,若與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即使雙方同意,也可能構成未成年人法定強姦罪或猥褻罪。但在2020年修法之前,該年齡標準為13歲,意即當時法律僅對與13歲以下未成年人的性行為進行處罰。李高恩進一步解釋,由於金賽綸於2015年時為15歲,適用的是修法前的法律,當時規定「與13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交往,除非涉及強制性行為,否則並不構成犯罪」。因此,即使金秀賢當時與金賽綸交往,僅憑戀愛關係事實,無法構成未成年人性犯罪,亦不適用未成年人法定強姦罪或猥褻罪。李高恩也提到,必須證明雙方不僅是單純交往,才可能追究責任。因此,在目前的情況下,要將金秀賢與未成年人性犯罪聯繫起來,恐怕相當困難。
外籍男與未成年女友發生性行為 不滿挨告怒散布不雅影像罪加一等
范姓外籍男子於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與年僅15歲女友交往,期間發生3次性行為,女友母親發現後報警並聲請保護令,范男不滿挨告,將兩人的猥褻影像及少女的私密處照片上傳至IG限時動態。新北地方法院認為范男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又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之散布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判決書指出,范男從事「冷氣工程」,於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間與少女交往,期間在新北市住處內與少女發生3次性行為,少女母親得知後提告,范男曾對少女有家庭暴力行為,新北地方法院亦於2022年9月14日核發保護令。范男不滿挨告,於2023年5月10日利用通訊軟體FACEBOOK MESSENGER傳送兩人猥褻行為的影像給少女,隨後又發布於IG的限時動態,使不特定人均得以觀覽。判決書指出,范男於偵查中大致坦認犯行,於新北地方法院訊問時至審理時坦承不諱,惜迄今未能取得告訴人等原諒、達成和解或賠付損害,認為范男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又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第1項之散布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IG「青少年帳號」去年9月上路 日、韓加入實施
Meta旗下的社群媒體Instagram為了保護青少年用戶,去年9月開始在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等區域實施「閱覽限制」,限制不必要的接觸。Meta於21日宣布,這項制度分別於1月21、22日在日本、韓國、新加坡實施,預計今年在全球上路。「青少年帳號」是專為13至17歲青少年提供的Instagram帳號,註冊後帳號會預設為不公開帳號。這類帳號會自動設定為更具保護性的青少年網路安全設定,這些設定旨在透過限制擾人的聯繫、顯示適齡的內容,還會協助青少年管理花費在IG上的時間,例如青少年使用超過60分鐘後,就會收到關閉IG的提醒;以及每天晚間10點至早上7點會自動開啟睡眠模式等。預設情況下,青少年帳戶將設定為不公開帳號,青少年只能由他們追蹤的人標記,未滿16歲的青少年需要取得父母或監護人的許可,才能將其帳號切換為公開。父母還可以透過監護人帳號,查看孩子近期有跟誰聊天,但無法觀看詳細的聊天內容、搜尋紀錄,也無法代替孩子發文或重設帳號密碼。青少年帳號用戶可以申請變更設定,例如增加使用時間、顯示內容等,但必須經過監護人的同意。為了防止青少年可能會使用虛假的成人生日建立帳戶,Meta正在採取措施驗證用戶的年齡,其中包含要求用戶拍攝視訊自拍照,或出示身份證件以驗證年齡。
14歲少年炫耀幫警「口部運動」賺2000 保一警下場慘了
去(2024)年5月,保一總隊葉姓員警支援基隆市警察局期間,透過交友軟體約出就讀國中的少年援交,事後少年在學校炫耀為警口交賺了2千元,意外讓事件曝光。事後葉姓員警與少年家長達成和解,基隆地方法院考量他沒有前科,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檢警調查,葉姓員警就任於保一總隊,後派往基隆市警察局支援勤務,在支援期間,葉姓員警於去年3月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了就讀國中的少年,5月約出該名少年進行援交。案發當天,葉姓員警開車到少年的學校,將其載往住處,雙方並約定以新台幣2千元的代價,由少年為葉姓員警口交,完成交易。事後,少年竟然在學校向同學炫耀,同學在得知後,緊急通報老師,才意外讓這起事件翻上枱面。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為,葉男身為員警,明知少年只有14歲,卻為了滿足一己私欲,提供金錢與其發生性交易,將葉姓員警依涉犯妨害性自主罪提起公訴。地院法官認為,審理時葉男已與少年的家長達成和解,並取得對方的原諒,考量葉姓員警犯後態度良好、沒有犯罪前科,因一時衝動犯案,依妨害性自主罪中的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男子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判處葉姓員警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市柔道狼師首開庭!他仗「手握參賽權」多次性侵國中女學生 還強迫穿比基尼
台北市某國中柔道隊38歲王姓教練,因為手握學生參賽權,竟多次帶當時年僅15歲的女學生小美(化名)到汽車旅館,對其猥褻、性侵,每當小美反抗,王男便會暴怒脅迫,讓她不僅放棄了柔道,也在隱忍了1年多才鼓起勇氣報警。士林地院昨(24)日首度開庭,王男不但重金聘請名律師,更對於核心指控模糊回應。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士林地院今首開庭,由於該案涉及妨害性自主採不公開審理,庭審歷時約1小時結束。據悉,王男應訊時刻意避重就輕,針對指控核心問題模糊回答;值得注意的是,王男所委任的律師來自知名律師事務所,該事務所曾為前立法委員潘懷宗辯護,讓潘懷宗順利獲得緩刑,而王男這次砸重金請來知名律師,恐怕是想爭取無罪或減輕刑責。回顧這起案件,檢警調查,2017年3月到2018年8月間,王男任職北市某國中柔道隊教練,小美則接受他的指導。然而,王男卻利用職權,知道學生參加國內賽事需仰賴教練帶隊訓練、推薦等,也藉著學生容易服從教練的心理,以每週2至3次的頻率,帶著小美到汽車旅館、車上等處,以手指、性器侵犯得逞。小美上高中後,王男仍是其柔道教練,並以同樣方式進行侵犯,每當小美試圖反抗,王男就會暴怒迫使其順從,導致她心生恐懼,直到受不了才報案,也不得不放棄了柔道。王男供稱,他是小美國中、高中柔道教練,有時練習結束後,會開車載送學生回家,但否認曾侵犯小美。小美則表示,國中時,王男大約每週與她發生1到2次性行為,高中則每週2次,當時曾向表姐提及此事,但由於王男是教練,很兇又有威嚴,讓她每次看到王男都會害怕、焦慮。小美家人證稱,女兒在高中交男友後,王男多次打電話到家中騷擾,並否認與小美發生過性行為。小美友人指出,王男很喜歡開車載他和小美回家,小美都是最後1個下車,而小美曾說過自己與王男在海邊、山上發生性行為,他便鼓勵小美向班導師說出實情,但小美一直哭,王男看見後將她帶走。小美另一名親友透露,小美曾坦承雙方交往過,王男會約小美去汽車旅館按摩,只要小美拒絕就會暴怒,根本是恐怖情人,王男更不斷傳比基尼泳裝購買網址給小美,小美通常會回覆「太裸露、不適合」,但王男還是直接購買,並要求小美當場穿上。小美升上大學後,不想再繼續練柔道,也是不想與王男有所接觸,因為對方可以利用老師身分,幫忙撰寫推薦信給大學,亦能協助安排比賽,甚至強制她參賽。小美的國中班導師也說,她曾問過小美,但小美一直哭,學校曾為此重啟性平調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為,王男與小美互動有違一般師生,雙方發展出類似男女交往關係,王男曾寫情書給小美,並帶小美去汽車旅館開房間,檢方遂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等罪起訴王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