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繫安全帶
」 安全帶 車禍 國道 駕駛 警方
乘客未繫安全帶被罰3千!駕駛喊冤 法官看照片判他輸
高雄市一名吳姓男子2025年2月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357公里處時,遭警方認定前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逕行舉發。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裁處3000元罰鍰,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堅稱乘客並無違規,可能是誣陷或設備不良。法官檢視警方提供的採證照片後,認定違規事實明確,判決吳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國道警察於2025年2月5日下午3時14分發現吳男車輛的副駕駛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並於2月25日開單舉發,移送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裁處。儘管吳男到案說明,交通局仍於5月5日依法裁罰3000元。吳男主張,當時前座乘客確實有繫好安全帶,違規通知單所載內容與事實不符,極有可能是誤判或機械設備問題所導致,請求法官撤銷原處分。高雄市交通局則提出採證照片反駁,指出畫面中駕駛座上的吳男清楚可見黑色安全帶,但旁邊穿著淺色上衣的副駕駛乘客,從頸部至胸前並無安全帶痕跡,違規事證明確。法官審理後採信交通局說法,並援引交通部相關函釋指出,汽車前座乘客必須依三點式安全帶設計正確扣繫,方符合規定。從警方拍攝的照片顯示,前座乘客確未繫安全帶,屬明顯違規。法官認為,吳男身為合格駕駛人,本應注意並確保前座乘客遵守繫安全帶的規定,其疏未注意已構成過失。因此,交通局依法裁處最低罰鍰3000元,並無不當。最終,法院認定原告之訴無理由,判決駁回,訴訟費用300元由吳男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男「鬼切」左轉撞直行車 29歲女駕駛拋飛車外昏迷送醫
台中市西屯區14日清晨5時許發生嚴重車禍,27歲李姓男子駕駛休旅車沿文心路二段中線車道行駛,於市政北一路口左轉時,與內線直行的29歲張姓女子駕駛轎車發生猛烈碰撞,導致張女車輛翻覆,人更噴飛車外昏迷,所幸送醫搶救後暫無生命危險。據了解,李男駕車沿文心路中線車道行駛準備左轉市政北一路口時,與內線車道張女駕駛的轎車發生碰撞。強烈撞擊力道導致張女車輛側翻,張女疑因未繫安全帶而噴飛車外,造成全身多處擦挫傷、意識昏迷。現場畫面顯示,張女的紅色轎車嚴重翻覆,車體受損嚴重,李男的休旅車車尾也有明顯毀損。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即將張女送醫急救,所幸經搶救後暫無生命危險。警方對李男進行酒測結果為零,無酒駕情形。張女因送院治療,將由醫院抽血檢測有無飲酒。詳細車禍肇事責任及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鑑定單位也將介入調查。
開車繫安全帶「忘1規定」最重罰6000元 科技執法10個月狂開5000張罰單
許多民眾只知道前座要繫安全帶,但後座也必須繫。國道1號湖口路段自去年10月起導入AI科技執法系統,能精準辨識車內乘客是否違規未繫安全帶。最新統計顯示,該路段執法10個月來,已經開出超過5000張罰單,提醒用路人注意。國道公路警察局說明,AI執法系統自2024年10月上線,會自動拍攝車輛辨識是否繫安全帶,再由人工逐一審核確認。統計到現在,湖口路段已告發5060件,占國道二隊同期取締件數近3分之1,顯示違規情況相當普遍。(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不少網友在《mobile01》論壇討論,「都2025了竟然還有人不想繫安全帶,罰好罰滿」、「現在坐車不繫安全帶就跟沒戴安全帽一樣,都很沒安全感,佩服那些勇者」、「真猛,真不怕死」、「抓出這些連安全帶都不用的人,真的是大快人心」、「很棒~不然一堆都不繫安全帶,出事了才在那邊哀」、「滿驚訝的,都什麼年代了,還有這麼多人不繫安全帶」。事實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前座及後座乘客都必須繫安全帶。若在一般道路違規,駕駛人將被罰1500元;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違規,則處3000至6000元。警方提醒,高速行駛時一旦未繫安全帶,發生事故往往直接被拋飛車外,後果不堪設想。
紐約「旅遊巴士翻覆」釀5死數十傷 大多乘客未繫安全帶
美國22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一輛自尼亞加拉瀑布返回紐約的旅遊巴士在紐約州收費公路發生嚴重事故,車上共載有54人,其中包括司機及一名旅行社員工。巴士翻覆後撞入溝渠,造成5人死亡,數十人受傷。根據外媒的報導,事故發生於22日中午12時20分後,地點位於紐約州布法羅以東約40英里的彭布羅克鎮,90號州際公路東行線。紐約州警方表示,車上乘客年齡介於1歲至74歲之間,雖有兒童受傷,但無兒童死亡。州警發言人詹姆斯奧卡拉漢指出,多數乘客當時並未繫安全帶,部分人因此被拋出車外,巴士車體在事故中嚴重受損。救援人員出動直升機、救護車與多組警力,持續搶救整個下午。初步調查顯示,事故排除機械故障或酒駕、疲勞駕駛等因素,警方研判駕駛當時「注意力分散,失控後過度修正,最終衝上路肩翻覆」。是否對駕駛提出指控,尚待進一步調查。據悉,至少30名傷者被送往當地兩家醫院,其中布法羅伊利縣醫療中心共收治24人,20人仍在接受治療;另有6名傷者分送至羅徹斯特大學醫學中心,其中2人傷勢嚴重,4人情況穩定,包括1名兒童患者。由於乘客多為印度、中國及菲律賓籍人士,現場亦有翻譯人員協助溝通。警方證實巴士行駛時並未與其他車輛碰撞,而是從中線失控後翻覆。事故造成高速公路一度大規模封閉,西行線於稍晚恢復通車,但東行方向在事故路段仍暫時封閉。紐約州州長凱西霍楚爾在社群平台X上形容此事件為「悲劇」,並感謝急救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為所有涉事民眾提供援助。
駕駛開車繫安全帶竟收3000元罰單 國道警揭「關鍵」:絕不是刁難
一般民眾無論開車或搭車都必須繫上安全帶,而沒繫或是使用方式錯誤,都會依法被開罰。最近有一名女子開車行駛高速公路,繫上安全帶卻把它置於腋下,事後收到一張3000元罰單。對此,交通局指出,繫上安全帶未符合規定,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國道警也強調,罰鍰絕對不是刁難民眾。有民眾今(19)日在社群Threads發文表示,父親收到一張汽車罰單,原因是家妹開車外出,繫上安全帶後沒有繫好,猜測她應該是覺得安全帶過緊,才把安全帶放在肚子和腋下,被監視器拍下開了一張3000元罰單,原PO也直呼「罰單很重、很痛」,以家人的經驗提醒大眾務必正確繫好安全帶。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在一般道路上行駛未繫安全帶,可處駕駛人新台幣1500元罰鍰;若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則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據交通部「交通安全網入口」資料顯示,未依照正確方式繫安全帶恐違反「三點式」安全帶設計規定,繫安全帶應確實緊扣,避免扭曲或反轉,鬆緊度保持適中,腰帶需位於腰部以下,肩帶則應置於手臂上端以上。至於國道警察也指出,人類肩胛骨能承受的力量比胸骨更大,發生撞擊時,肩膀能較好地承受安全帶勒緊的力量,因此規定「肩部安全帶應置於手臂上端以上」,若將安全帶從腋下繞過,不僅在撞擊時無法發揮保護效果,還恐勒住胸骨,造成二度傷害,並強調開罰絕對不是刁難民眾,而是要提醒正確使用安全帶,保障民眾自身安全。
五股男違規連吞3罰單!怒嗆要烙議員 警局強調:一切合規
新北市五股區成洲二路與疏洪北路口昨(8)日下午2時許,發生交通違規舉發案件。43歲江姓男子因連續3項違規遭警方攔查開單,情緒激動拒簽罰單,還當場嗆聲「要錄影PO網找議員」,過程全被員警密錄器錄下。對此,蘆洲分局表示,駕駛違規事證明確,員警依法告發並無不當,當事人若有疑義可依法申訴。據了解,當時成洲派出所張姓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成泰路三段時,發現江男駕駛汽車超車時跨越雙黃線違規跨越對向,立即上前攔查並依法告發。不料江男雖停車接受盤查,卻未繫安全帶,再度遭開單。江男當場對警方表達不滿,拒絕簽收罰單,並指控警方「亂開單、欺負人」,聲稱要錄影上傳網路並找議員陳情。張姓員警全程保持理性,並告知對方權益與申訴管道。不料江男駕車離開時,又因違規迴轉再度跨越雙黃線,被警方第三度攔查舉發。蘆洲分局表示,整起事件均有密錄器錄影存證,駕駛違規事實明確,員警依法告發並告知當事人後續處理流程。警局強調,員警係依法製單開罰,提醒民眾若對開單有疑義,可依法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她搭小黃上車沒做「這件事」 臨檢開罰3000元
近日一名女子指出,她搭計程車在後座沒繫安全帶,進快速道路匝道口被臨檢,直接被罰3000元,收人生第一張罰單。也有苦主說,他才剛上車就被開罰。原PO在Threads發文,「活到快40歲,人生第一張交通罰單,因為搭計程車,坐後座沒有繫安全帶開罰$3000、$3000、$3000呼籲大家上車後,一定要立馬繫安全帶哦!不管當下在忙什麼事,一定要先繫安全帶!安全很重要!錢包更重要!」貼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超好奇是怎麼檢舉到她的,是路邊照相機拍到的嗎,還是是司機檢舉」、「原來沒繫安全帶是罰乘客喔,難怪計程車司機都不管乘客繫好了沒,就直接加油門開車」、「好險人沒出事,不然更痛下次記得就好」。原PO於留言處補充,「我3000罰單換到一個經驗跟知識,即便匝道口都算是高速公路範圍,所以罰3000是符合規定~無論如何,為了自身安全,上車馬上就要繫安全帶,不管是匝道口、平面、高速⋯只要沒繫安全帶,警察都有權利開單,只是金額不一樣。」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駕駛人將被罰1500元;營業大客車駕駛人未繫則罰2000元。行駛於高速或快速公路,違規者罰3000至6000元;大型車載4歲以上乘客未繫也一樣處罰。若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駕駛人已告知乘客繫安全帶,乘客仍不繫,則改罰乘客。
國道未繫安全帶挨罰3千喊冤「衣服遮住」 法官看照片打臉:無痕可見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2024年7月駕車行經國道3號時,遭警方拍照舉發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被罰3千元。林男不服提告,辯稱寬鬆衣服遮住安全帶且車輛有警示系統,但最終遭新北地方法院駁回。2024年7月11日上午8時51分,林男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71.7公里處時,被國道警察拍照舉發「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林男收到罰單後不服,主張當天穿的是寬鬆襯衫,安全帶被衣服擋住,且車輛有安全帶未繫警示系統,「如果沒繫會一直嗶嗶叫」,質疑警方誤判。法官檢視警方提供的採證照片後發現,林男當時身穿土黃色上衣,從照片中「完全看不到安全帶痕跡」。法官指出,警方係從高處往下拍攝,與林男提供的側面示意照角度不同,因此不存在所謂「衣服遮擋」的情況。法官在判決中強調,依規定,汽車安全帶必須正確使用「3點式」繫法,即肩帶須由肩膀斜跨至腰部,腰帶則橫跨髖部扣緊,且不得扭曲或反轉。照片顯示,林男上衣完全沒有安全帶的條狀壓痕,認定其確實未依規定繫好安全帶。至於林男所稱的警示系統,法官認為警示系統可能被關閉,或駕駛只扣插銷未拉緊規避警示音,這些說法無法證明有繫安全帶,因此不予採信。全案可上訴。
音樂太吵分心!無照女載4男衝「洪爐地」撞護欄 釀5傷送醫
新北市中和區16日晚間11時許發生離譜車禍,18歲陳女載4名友人無照駕車夜遊,分別為19歲林男、19歲廖男、18歲湯男及17歲廖男,豈料過彎途中駕駛疑一時失神,導致該車自撞護欄,造成陳女手部骨折,4名乘客則有腦出血或多處擦挫傷等傷勢,所幸送醫治療皆無大礙,詳細肇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剛成年的陳女還未考取駕照就先貸款買車,並突發奇想駕車搭載4名男性友,前往洪爐地看夜景夜遊,豈料沿興南路二段下山途中,因車內音樂聲響過大,導致陳女一時分心,結果行經轉彎處時不慎失控自撞護欄,猛烈的撞擊力導致陳女手部骨折但意識清楚,其中乘客林男因坐在後座中間未繫安全帶,導致整個人向前衝,頭部不慎撞到中央扶手腦出血,另3人則全身多處擦挫傷。警方表示,警方獲報興南路二段有轎車自撞護欄,隨即會同救護人員迅速趕抵處理,到場後已在第一時間將5名傷患送醫搶救,所幸治療後皆無生命危險,經酒測也排除陳女酒駕情事,但她無照駕駛的部分也將依法開罰,詳細肇事原因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調查釐清。
南投大車司機酒駕釀險 垃圾車墜橋、挖土機司機超標5倍遭逮
南投縣信義鄉短短5天內接連發生大車司機酒駕案件,引發社會關注,15日下午,56歲陳姓男子駕駛大貨車載運挖土機,行經台21線時因車身搖晃異常,被警方攔查後發現酒測值竟高達1.31毫克,超過法定標準5倍以上,警方當場逮捕,所幸未發生事故,否則後果不堪設想。警方表示,當天下午3時34分,執勤員警在信義鄉玉山路116號(信義加油站前)設立攔查點,發現該輛大貨車行駛不穩,隨即攔停檢查,一開車門便聞到濃厚酒氣,進一步酒測後確認陳男嚴重超標,陳男坦承,當天上工後與朋友喝了高粱酒,原本只是想開車回住處,沒想到剛上路就被查獲。值得注意的是,信義鄉10日才發生一起重大事故,1輛鄉公所清潔隊的垃圾車在晚間執勤結束準備返隊時,行經愛國大橋時翻落至約30米深的橋下,導致駕駛全身多處骨折受困車內,警消人員獲報後緊急將其救出,並送醫治療,事後抽血檢測發現,該名駕駛酒測值竟高達1.75毫克,再度凸顯酒駕問題的嚴重性。信義警分局指出,為防制酒駕與危險駕駛,警方自14日起已展開連續2天的路檢行動,在地利檢查哨、東埔日橋及台21線88.1公里等多處設立攔查點,共查獲6件違規案件,包括1件公共危險罪(酒駕)、2件無照駕駛、1件牌照註銷及2件未繫安全帶,警方強調,將持續加強執法,全面打擊酒駕行為,以確保用路人安全。警方嚴正呼籲,酒駕不僅危害自身,也可能造成無辜民眾的傷害,切勿心存僥倖,民眾如發現有酒駕行為,應立即通報警方,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嘉義逆子涉嫌詐領1300萬保險金! 他開車撞死失智母遭羈押
嘉義縣驚傳逆子詐領保險金開車撞死失智母!一名劉姓男子被控其疑似為了保險理賠金,在幫失智失能的母親投保滿3年後,竟開車載母親製防汛道路盡頭自撞,造成母親當場死亡,其卻毫髮無傷,事後領取1300萬元保險金,引起檢警懷疑。警方後續在駕駛座上發現有藥物反應,疑似劉男對其母親下藥,依涉嫌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詐欺等罪向法院聲押。法院稍早也對其裁定羈押禁見。據了解,劉姓男子去年5月載著其失智失能的母親前往嘉義東石拚闢防汛道路盡頭,隨後卻自撞牆壁,強烈撞擊力道造成其坐在副駕駛座的母親頭部遭到撞擊,緊急送醫不治。事後,檢方相驗後將遺體發還,劉男辦理後事,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遭保險公司察覺有異,但經檢方偵辦後,認為劉男母親死亡並無外力介入,對劉男依過失致死罪對其緩起訴。不過保險公司事後再對劉男進行告發,發現其駕駛的賓士車駕駛座上被發現有可疑藥物反應,其案發前的基地台訊號,更發現劉男疑似前往案發現場勘查,再加上劉男身上有車貸、房貸等債務,懷疑案情不單純,最終突破劉妻心房,劉妻供述部分案情。檢方認為劉男涉嫌重大,且其事後金流異常,加上現場副駕駛座的安全氣囊未爆開,劉母也未繫安全帶,劉男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更未發揮作用,車禍肇因難以釐清有諸多疑慮,並有保險員尚未到案,認為劉男有串供、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理後也裁定劉男羈押禁見。
嘉義逆子「車禍撞橋」害死身障母獲賠1300萬 檢警揭穿:預謀好的詐保!
嘉義34歲劉姓男子2024年5月間,因駕車撞上橋壁,導致坐在副駕駛座的母親死亡。劉男事後獲得保險理賠1300萬元,但保險公司認為劉男有詐保嫌疑,於是報警處理。嘉義地檢署指揮警方將劉男逮捕,並於複訊後認為劉男有串證之虞,予以聲押。根據檢警調查顯示,60多歲的劉母失智失能多年,領有身障手冊,並與兒子劉男同住。2021年4月18日,劉男為母親投保人壽險200萬元,約3週後又替母親購買了同家公司的人壽險200萬元。2023年9月間,劉男進入另一家保險公司當業務員,又為母親投保人壽險700萬元,1個月後他即離職,母親的保單是他在職期間的唯一業績。2024年5月17日當天上午,劉男開賓士轎車載著母親到嘉義縣東石鄉吃海產,但劉男宣稱途中在防汛道路上遇到飛禽干擾,導致他開車撞上道路盡頭的牆面。當時,劉男由於駕駛座安全氣囊爆開、毫髮未傷,然而劉母在未繫安全帶的狀況下,又遭遇副駕座安全氣囊因故障未修而未爆開,導致頭部受重擊,送醫後傷重不治。檢警在車禍隔天相驗,確認沒有外力介入,因此依涉犯過失致死罪嫌給予劉男緩起訴處分。事後,劉男獲得保險公司理賠1100萬元人壽險及汽車強制意外險200萬元,共1300萬元理賠金。然而壽險公司認為劉男投保壽險時,並未如實告知母親領有中度殘障手冊。此外,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還發現,劉男早知副駕駛座安全氣囊故障,再加上車禍發生地很偏僻,也沒有監視器,且車禍路段為寫有「此路不通」的防汛道路,因此懷疑事件並不單純,於是聯合向刑事局告發。台北地檢署最近交由嘉義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侯德人指揮刑事局會同嘉義縣警方進行深入調查。檢警調查發現,劉男工作不穩定,年收入約40至50萬元,卻年繳約7萬元保險金為中障母親投保高額保險。且他曾詢問過擔任保險業的友人「若車子撞上山壁之類車禍,能否拿到理賠?」被告知「只要保費繳超過3年,一般都能獲得理賠」,而劉母出車禍喪命的時間,正好與最初投保期滿3年相吻合。警方還發現,劉男在申請理賠的過程中,若遭遇保險公司刁難,就會找來保險業友人賴男、王男協助,且最後拿到理賠後,賴男還從中獲得百萬元的高額佣金。為此,檢警12日帶回劉男、劉妻及2名保險員等數人偵訊,劉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開車時精神恍忽、且對於母親未繫安全帶一事並不知情;劉妻也否認知情。不過檢方從案發相關事證研判,認為劉男涉嫌重大,且尚有保險員未到案,有串證之虞,因此將劉男聲請羈押,嘉義地院今天下午開羈押庭。
國道攔查驚見移工落跑!警方狂追5天 竟揪出通緝犯
國道警第三大隊在執行交通勤務時,竟意外揭發非法移工藏匿案件,2月17日下午4時40分,國道三大隊中興分隊在台76線,台14乙線西向入口交流道,進行「未繫安全帶」專案攔查,當場發現黃姓男子駕駛的小客車,後座乘客多人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正當警方準備依法舉發時,車內數名乘客竟突然打開車門,分別從副駕駛座及右後方車門奪門而出,迅速往邊坡與後方逃竄,舉止詭異,讓現場員警大感不對勁,立即通報追查。警方立刻展開行動,中興分隊隨即成立專案小組,鎖定逃逸移工的路線,經過5天的連續追緝,終於在2月22日於彰化縣員林市三潭巷的一處民宅前,成功查獲3名失聯移工,更驚人的是,其中1人竟為涉及商標案件的通緝犯,警方當場將3人帶回偵訊,經確認身分後,這些非法移工分別,被移送至南投移民署專勤隊及台中地檢署進一步偵辦,依法處理。警方強調,駕駛人應依法遵守交通規範,勿心存僥倖,否則可能引發更嚴重的法律問題;此外,對於非法移工問題,警方將持續加強查緝,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確保非法活動無所遁形。
至今無人認屍! 豐原六連撞2越籍移工噴飛慘死 同車2男在逃警積極追緝中
國道一號北上豐原段18日下午5時許發生6車相撞意外,釀成2死5傷悲劇,死者為30歲的黎男及48歲的黃男皆為失聯移工,疑似未繫安全帶在車輛翻覆時被甩飛車外慘死,至今無人出來認屍。同車當時還有2名男子,事發後上另部車不見蹤影,警方也積極追緝中以確認身分。黎男當下已無生命跡象,頭顱骨骨折,臉部撕裂傷合併全身多處擦挫傷,送往豐原醫院徹夜搶救後仍於昨日清晨5時35分宣告不治,而黃男則送往中港澄清醫院,也因傷重不治身亡。除2名死者外還有其他車輛56歲陳女、25歲羅女受傷,送醫治療後無礙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初步調查結果出爐,事發過程係一小貨車撞上前方轎車,導致其向左偏移撞上第三輛車導致其翻覆,該車在翻覆過程中再與外車道3輛轎車發生碰撞,總共涉及6台車。30歲的黎男及48歲的黃男遇難後隔天僅有友人到國道警局了解情況,至今兩日都無親屬出面認屍,當時事發車內還有兩名男子,意外發生後沒多久便上另一台車離去,為確認是否為失聯移工及還原事發經過,警方也積極追緝2名在逃男子,以釐清相關案情。
6車連環追撞!2男疑未繫安全帶遭拋飛 無人認屍警追緝逃逸同伴
國道1號豐原段發生一起致命的6車追撞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發生時,1輛小貨車與前方轎車發生碰撞,並引發連環車禍,事故中2名男子疑似未繫安全帶,遭猛烈撞擊後被拋出車外,當場死亡,事故後2名死者身份未被確認,且同行的2名男子則搭乘其他車輛逃逸,至今下落不明。根據國道公路警察局的初步調查,事發當時,小貨車撞擊前方的轎車,造成該轎車往左偏移並撞翻一輛行駛中的轎車,翻覆的轎車再與前方的三輛車輛發生碰撞,當時車內的2名男子未能繫上安全帶,直接被拋出車外,失去生命跡象。死者分別為30歲的黎男與48歲的黃男,初步調查顯示,2人可能是外籍移工,且事故發生後,沒有家屬或朋友來認屍,另有2名男子同車,但在事故發生後乘坐其他車輛逃離現場。經過徹夜搶救,黎男於19日清晨5點35分宣告死亡,而黃男也因急救無效,事故中另有2名女子受輕傷,分別為56歲的陳女和25歲的羅女,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警方已展開調查,並追緝逃逸的2名嫌犯,由於死亡的黎男與黃男可能是外籍人士,警方正努力核實其身分,並釐清事故的具體原因。
國1豐原段6車追撞「2人被甩出車外」1死6傷 驚悚畫面曝光
國道1號167K處、豐原路段昨(18)日下午5時許發生驚險車禍意外,6車連撞造成1死6傷。車禍影片在晚間曝光,一輛白色貨車疑似沒注意前方路況,高速追撞轎車,導致轎車偏移車道,遭後方來車追撞側翻打滾,車上乘客也被甩出。國道警方表示,一輛白色廂型車因不明原因側翻撞擊其他車輛,導致1死6傷的嚴重車禍事故,詳細事故經過仍待釐清。從事故當下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中可見,白色廂型車疑似遭到後方貨車追撞,在國道上側翻打滾,同時車上的3名乘客疑似未繫安全帶,兩人被撞飛出車外,廂型車也在翻滾3圈半後才停下。台中市消防局表示,現場一名約30歲男姓,當場無生命徵象,送往豐原醫院搶救,另外年約50歲男性也是無生命徵象送往澄清醫院中港院區,30歲男性頭部受到重創,頭骨破裂,50歲男性到院搶救後,仍傷重不治死亡;另外現場受傷的2名女性,分別年約24歲與57歲,受到輕傷,被送豐原醫院治療。車上2人被甩到車外。(圖/翻攝爆廢公社)白色箱型車側翻。(圖/翻攝畫面)
錢怡君挨罰開轟國道警「衝業績」! 警方回擊:要看密錄器可提行政訴訟
資深政論節目主持人錢怡君今(17)日於臉書粉絲頁發文,表示今日搭乘友人的車子從中壢服務區離去時,遭一名警員攔下,以她「未繫安全帶」為由開單。她當下主張自己有繫安全帶,且車子剛離開停車格,認為自己遇到了傳說中「衝業績」的執法人員。對此,國道警方則表示,當時員警正在疏導交通,並無埋伏取締,且錢所搭乘的車輛已離開停車格4、50公尺,非所稱「剛離開停車格」。國道警方還表示,取締未繫安全帶不需要秘錄器佐證,只要員警目視違規即可開罰,若錢想看警方密錄器,後續可提起行政訴訟。TVBS政論節目資深主持人錢怡君今(1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搭乘友人的車子從中壢休息區離開時,車子一離開停車格就被五楊分隊交通員警攔下,說坐在副座的她「未依規定繫安全帶」要依法開罰。錢怡君主張,遭員警攔查當下,她明明已經有繫好安全帶,向員警反應後,對方卻面無表情地跳針回應,「我們秘錄器都有錄到」、「車子一發動就必需繫好」、「妳剛剛還在拉安全帶」。對此,錢怡君推測,自己遇到了傳聞中為了衝業績「守株待兔」的執法人員。她在無法釐清實際狀況下,她向員警提出要求希望能檢視密錄器,但又遭到警員拒絕。錢怡君表示,「我尊重執法人員執法,但守在停車格,等業績,吹毛求疵的執法方式真的很令人不快。我敢說,我是守法的公民。警察也很辛苦,但與其花人力,在休息站停車格抓剛啟動幾秒鐘、來不及立刻繫安全帶的副座乘客 為什麼不去做更有用的事情?」對此,國道警方則出面回應稱,當時員警正在疏導交通,並無所謂的「埋伏取締」之事。且錢所搭乘的車輛已離開停車格4、50公尺,依規定車子啟動後就必須繫安全帶。至於錢怡君指控員警拒絕讓她看密錄器一事,國道警方則表示,「取締未繫安全帶不需要秘錄器佐證,只要員警目視違規即可開罰」,若錢怡君想看警方密錄器內容,後續可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道未繫安全帶挨罰3000 女辯「胸大難呼吸」提告撤銷遭打臉
蘇姓女子開車上國道未依規定繫好安全帶,被國道警方拍照移送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開罰3000元。蘇女不服提告,還主張她有繫安全帶,但因「胸部大」,正常繫安全帶會導致胸部疼痛進而影響心臟呼吸,因此通常都只在胸部下方繫安全帶,要求撤銷罰單。不過,法官勘驗採證照片後,認定她並沒有依規定繫好安全帶,判決敗訴。判決指出,蘇女2023年5月12日清晨6點52分許,開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335.1公里時,被國道警方拍照發現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後,6月2日逕行舉發,並移送交通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3000元。蘇女不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台南庭提起行政訴訟,並主張,她上車的第1個動作就是繫安全帶,只因「胸部大」,自左肩拉下會摩擦到胸部,造成胸部疼痛、不舒服而影響心臟呼吸,因此都會從左腋下拉下經過胸部下面再經過肚子扣安全帶。另外,蘇女出庭也再次陳述,她一般開車都有繫安全帶,但因正面繫的話,有時會因摩擦胸部破皮疼痛,呼吸也會疼痛,因此會繞過在胸部下方繫安全帶,要求撤銷處分。不過,交通局表示,根據警方的採證照片,因蘇女身穿淺色上衣,如有繫安全帶應該可以明顯看見安全帶斜向固定於駕駛人胸口的痕跡;但照片中蘇女繫安全帶為垂直往下,並非斜向置於手臂上端以上,不能妥善起到安全帶的保護作用,確實未依規定繫安全帶。法官檢視採證照片後也認為,照片清楚顯示蘇女上衣衣領至胸前,並沒有任何與上衣有色差的斜向色塊或壓痕,足以彰顯她沒有繫安全帶的跡象。法官強調,即使蘇女主張自左肩經腋下繞過腹部下面髖骨繫上安全帶,但肩部安全帶固定位置並未置於手臂上端以上,明顯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她的主張不足採信,交通局的裁罰並無違誤。
駐駕1星期!全台唯一「國道媽祖」遶境 西螺老大媽保佑行車平安
雲林縣西螺廣福宮「老大媽」每年駐駕國道保佑用路人行車平安,被譽為「國道媽祖」,16日舉辦「媽祖駕道、福佑國道」遶境活動,並於國道西螺服務區南站紅壇駐駕至本月23日,廣福宮表示這是全台唯一的媽祖國道遶境活動,民眾來紅壇參拜,即可領取限量香火袋,置於車上保平安。「媽祖駕道、福佑國道」遶境活動邁入第12年,由新東陽企業恭請西螺廣福宮媽祖前往國道駐駕1星期,庇佑國道往來車輛平安。16日媽祖從西螺服務區出發,北巡到關西服務區、西湖服務區、清水服務區、南投服務區,藉由媽祖出巡保佑國道平安,民眾快樂出門、平安回家。雲林縣西螺廣福宮16日舉辦「媽祖駕道、福佑國道」遶境活動,於國道西螺服務區南站紅壇駐駕至本月23日,民眾來紅壇參拜,即可領取香火袋保佑行車平安。(圖/中國時報記者張朝欣攝)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長趙興華表示,感謝西螺廣福宮支持國道行車平安活動,希望藉由媽祖護佑,讓用路人在國道都能平安順利。去年國道高速公路有70件A1交通事故,其中疲勞駕駛26件,未繫安全帶20件,2項事故就占A1事故成因三分之二以上,廣福宮媽祖出巡時也會繫上安全帶,為用路人作最佳示範。雲林縣長張麗善說,廣福宮老大媽、高速公路局與新東陽企業聯合舉辦「媽祖國道護平安」活動,希望在媽祖庇祐下,所有用路人都能安心安全,也祈求國道行車平安順遂,不要發生事故。提醒大家行車一定要繫上安全帶,避免分神與疲勞駕駛,願台灣所有鄉親都能平安一整年。西螺廣福宮董事長林勝雄指出,廣福宮媽祖國道遶境活動,源於2014年西螺服務區提出構想,規畫第1屆「國道媽祖節」,邀請媽祖上國道駐駕遶境祈求平安,至今已是第12年,因此獲得「國道媽祖」美名。
國道客車翻車駕駛被拋出車外 因未繫安全帶致腦溢血重傷送醫
國道3號北向23.2公里處木柵隧道發生一起驚險車禍,1名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駛至隧道內時,自撞隧道內側後翻車,並翻滾數圈,根據曝光的影片顯示,車輛窗戶及天窗玻璃瞬間碎裂,駕駛人因未繫安全帶,整個人被拋出車外,場面相當驚險,該男子隨後被送往醫院救治,檢查發現其腦溢血、胸痛、腰椎骨折及雙腳挫傷等傷勢,幸好無生命危險。此次車禍中,噴飛的輪胎更砸中行駛在外側車道的另1輛自小客車,所幸該車駕駛並未受傷,警方進行酒測時發現,肇事駕駛酒測值為0,排除了酒駕的可能性。國道警察表示,這起事件再次強調了安全帶的重要性,根據警方統計,2024年在國道發生的交通事故中,因未繫安全帶導致的死亡人數已達20人,占總死亡人數的24.1%;此外,取締未繫安全帶的違規行為已達16萬多件,這些數字顯示出駕駛人對安全帶的忽視仍然是交通事故中致命因素之一。警方進一步指出,許多駕駛人為了規避取締,會將安全帶繫在上半身或將其夾扣過鬆,甚至使用消音扣來消除安全帶警示聲,警方呼籲用路人,上車的第一件事無論是駕駛還是乘客,都必須繫好安全帶,避免因疏忽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另外,對於4歲以下且體重大於18公斤的幼童,必須使用符合規範的幼童安全椅,才能有效減少在車禍中的傷害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