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基
」 死刑 黃麟凱 槍決 法務部 執行
黃麟凱槍決「拖延1小時」原因曝光 辯護律師團「接連出招」與法務部展開角力
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案經諸審,最高法院在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本月16日晚間10點02分,黃麟凱終於伏法。不過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卻因故延誤1個多小時才執行槍決。媒體揭露背後原因,原來是黃麟凱的辯護律師團突然在當晚8點半,緊急向多個單位遞狀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因此打亂檢方的安排。不過因為執行令簽署時已經符合法定要件,因此檢方最終還是執行完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回顧此前幾位遭到槍決的死刑犯,犯下捷運無差別殺人案的鄭捷,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47分;龍潭除夕夜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38分;殺害前妻、大女兒的李宏基,更是早在下午3時37分就已經執行完畢。相較之下,黃麟凱的實際槍決執行時間為晚間10點,比起他人確實偏晚。報導指出,其實本件執行案件,在16日中午就已經由台高檢檢察長張斗輝指揮承辦檢察官聯繫法醫、法警以及看守所。但消息在下午傳開後,人權團體辯護律師團立刻出招,緊急赴最高檢察署遞交聲請非常上訴狀,另外也到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並向司法院憲法法庭遞出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槍決令。據了解,依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需確認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始能執行。律師團的作法正是以此入手,要憑藉救濟情況強行喊停槍決執行,為此律師團在遞狀後立刻將回條傳真給台北看守所,並致電給北所,要求所方轉告執行檢察官暫緩執行。不過最終因律師所遞出的狀紙並未分案受理,故不影響簽署時符合執行要件,檢察官仍執行槍決。報導還指出,過去人權團體與法務部在死刑執行上鬥法的狀況屢見不鮮。由於法務部根據死刑實施要點,死刑犯必須沒有上述幾種救濟狀況方能執行,人權團體就會安排每一位死囚身上有救濟情況,讓法務部「無法執行」。而法務部決定要執行死刑時,也必須抓緊救濟駁回、新的救濟聲請狀還沒受理的空檔,簽署執行令。此前伏法的鄭捷,就屬於這樣的例子。最高法院在2016年4月22日駁回上訴將鄭捷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就在2016年5月10日簽署執行令,2步驟相隔僅18日;當時人權團體才剛收到定讞的判決書,來不及研究判決提出救濟,鄭捷就已經槍決伏法。
解嚴後「簽准最多死刑」的法務部長是他! 任內114死囚遭槍決
現年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因不滿當時19歲的王姓女友分手,在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其母親後,再姦殺女友,於2017年被判處死刑定讞,並於昨(16)日晚間10時02分遭到槍決,成為賴清德總統就任以來,首度執行死刑。據悉,距離前一次執行死刑是2020年4月,而在政府1987年解嚴之後,於任內簽署核准槍決數最多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人數達114人。根據台灣現行死刑制度,若受刑人被判決死刑定讞後,要等待法務部長簽署執行死刑命令才可執行。執行團隊成員包括執行檢察官、書記官、法醫、法警隊長、執行法警為槍手2人、戒護法警2人。由於台北看守所刑場位置在新北市土城區,且執行死刑時間多選在傍晚5時到9時,法警的國造T75手槍多數裝有滅音器。據了解,自1987年台灣解嚴過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當年高達78人被槍決,而當時的法務部長是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也分別在1991年至1993年簽下了59、39、18張死刑執行令。1987年台灣地區解嚴之後,執行死刑人數最多一年為1990年,高達78人被槍決,當時的法務部長為呂有文。他在1989年10月7日至1993年2月27日擔任法務部長,1991至1993年也分別執行59、39、18件死刑執行。相關資料顯示,呂有文1926年生於大陸四川省,曾任台東地方法院院長、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院長、台中分院檢察處首席檢察官、司法行政部參事、司法院廳長法務部政務次長和部長等職務。2000年5月首次政黨輪替,民進黨陳水扁政府上台,曾是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政務次長的施茂林,一度擔任法務部長,於任內簽准了林盟凱兄弟的死刑令。而在陳水扁政府任期中,死刑執行數量大幅減少,最高一年是2001年,槍決10人,2006至2008年都無死刑執行。直到2010年,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曾勇夫銜前總統馬英九之命上台,在任內(2010年3月至2013年9月)簽下21名死刑犯執行令。2016年政黨輪替,民進黨蔡英文政府上任,死刑執行數量減少,僅在2018、2020年分別槍決1人。2018年7月,曾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的蔡清祥於2018年簽准殺害妻女的李宏基,在2018年8月31日遭執行;而放火燒了6名至親的翁仁賢,因犯案後無悔意被判死刑,最後在2020年4月1日晚間伏法。
黃麟凱殺死前女友母女今晚槍決!法務部隔5年再執刑 台灣3大死刑案成輿論焦點
法務部長鄭銘謙首度簽准執行死刑執行命令,死刑犯黃麟凱勒斃前女友與前女友母親,今天(16日)晚上槍決,成為民進黨政府死刑執法的第3人,而近年來台灣的死刑案件成為大眾焦點,尤其有3名死刑犯的案件,更是社會輿論的焦點。根據《東森新聞》報導,3名死刑犯分別為鄭捷案、李宏基案以及翁仁賢案。翁仁賢除夕夜在龍潭住處縱火燒死6親人」。(圖/報系資料照)翁仁賢案2016年除夕夜,來自桃園市龍潭區的翁仁賢,認為從小就被兄長及父母欺壓,遭受許多不平等的對待,當天眾人在屋內享用年夜飯時,他竟然潑汽油縱火,導致父母、看護、姪媳與兩名親姪無法逃生慘死,最高法院在2019年7月確定針對這起6死4人燒燙傷的慘劇判決死刑,並於2020年4月1日槍決,這也是台灣第二起「執行槍決後無人收屍的案件」。李宏基殺死陳姓前妻,陳女父親前年底得知李判死確定後說「感謝司法還給家屬公道」。(圖/報系資料照)李宏基案有家暴前科的李宏基與妻子離婚之後,疑似不滿對方不讓他見女兒,2014年4月,居然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外,持藍波刀當街狠心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企圖一同燒炭自殺,但結果經搶救之後,李宏基卻撿回一命,但女兒經治療2個月後仍不幸身亡,2016年經最高法院確定判決死刑,並於2018年8月31日執行死刑。東海大學學生鄭捷在擁擠的北捷板南線龍山寺站和江子翠站間行兇。(圖/報系資料照)鄭捷案2014年5月21日,當時21歲的東海大學學生鄭捷在擁擠的北捷板南線龍山寺站和江子翠站間行兇,他突然拿出預藏的兩把刀,隨機砍殺乘客。這場無差別攻擊造成4人死亡、24人受傷,震驚了整個台灣社會。最高法院2016年4月22日,確定判決執行死刑,執行時間於2016年5月10日,鄭捷案也成了台灣史上第二起隨機殺人事件。32歲的黃麟凱16日晚間執行死刑,黃麟凱在2013年因不滿與女友分手並要求回款,事先策劃犯案,闖入女方住處,先殺害其母親,再將女友勒斃,先前他曾透過聲請釋憲試圖延後執行,但最終於2017年被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死刑定讞。法務部對黃麟凱執行槍決,這也是繼2020年翁仁賢案後,法務部時隔5年再次執行死刑。
法官退休潮1/憲法法庭成第4審 終審法院4法官不幹了
司法院改變釋憲制度將憲法法庭成為第4審後,侵奪了各審級法官權限,其中尤以義大利富商與前空姐的奪女案讓各審級法官群情激憤,司法院長許宗力主導的憲法法庭,竟推翻台北地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和社工3年來的家訪調查,以及最高法院民事庭的終審裁判,硬把前空姐的女兒留在台灣,引發全國法官不滿。屬於「終審法院」的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對此感受特別強烈,據了解,最高法院已有3位法官申請退休獲准,包括1位庭長、1位審判長和1位法官,最高行政法院也有法官申請退休,似乎引爆了退休潮,且情勢愈演愈烈。義大利富商和前空姐女友爭女兒撫養權,不料憲法法庭要求孩子暫留台灣,義大利富商寫公開信給女兒後,淚灑桃園機場離台。(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最高法院申請本月(4月)退休的是刑庭庭長許錦印,他曾擔任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獵槍案非常上訴調查庭的受命法官,2016年11月29日王光祿案在最高法院開庭審理,創下司法史上非常上訴案開庭首例。最高法院認為此案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大法官2021年5月7日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認為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相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違憲,但王光祿仍被判刑3年6月定讞,不過總統蔡英文特赦,並未執行。剛從最高法院刑事庭長一職退休的許錦印受訪表示,憲法法庭變成第4審後,終審法官寫判決時都會特別小心,「會不會寫下去跑到第4審」,雖然目前還不至於影響多數法官的退休意願,但是最高法院解除限量分案後,本來每月要結的案件數量是18件,馬上增加為20至30件,終審法官都是有年紀的人,工作量和壓力愈來愈大,體力則是愈來愈差,不少法官都表示做到60歲就想退休,形成一種惡性循環。被問到退休後的計畫,許錦印笑著說,他做到這個月(4月)70歲屆齡退休,「做到滿了!」以後年輕人像他這樣的可能不多了,他退休後不會再從事法律工作,想把多餘的時間留給自己,以前審判工作太忙、沒甚麼時間看書,退休後想多看看書,歷史、地理等人文類的書籍他都有興趣,有空還會到風景區走走,等疫情解封,還會出國旅遊。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違反《槍砲條例》等法律遭判刑定讞,承審本案的最高法院法官許錦印和吳信銘近期退休引發關注。(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申請5月間退休的是刑庭審判長吳信銘,他身兼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成員,也曾審理王光祿案,此外,吳信銘和許錦印曾對狠殺前妻和女兒的李宏基判處死刑確定,是近年來極少數願意依法審判、對罪大惡極被告下重手的終審法官,獲得不少法界人士佩服。本刊調查,有家暴前科的李宏基不滿前妻不讓他見女兒,2014年4月到女兒就讀的幼兒園外,持藍波刀殺死前妻,並擄走女兒一同燒炭自殺,搶救後,李宏基撿回一命,但女兒治療2個月後仍不幸身亡。另一位將在6月退休的最高法院民事庭女法官滕允潔,是2004年總統大選當選無效案的陪席法官,當時滕與審判長吳景源及受命法官鄭純惠共3人,花了半年時間審理,整整一個月的時間,3位法官每天關在辦公室內一張張核對共4萬多張的爭議選票,甚至連睡前都不斷思索如何向其他單位調卷,半年多來3人長了許多白頭髮,就連眼鏡度數也加深了,所幸全案圓滿落幕,未爆發激烈衝突和重大爭議。最高行政法院方面,去年已有法官劉介中提早退休,考慮今年退休的是資深法官陳秀媖,她擔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時,曾經對《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的審判權歸屬案聲請釋憲,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73號解釋,認為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的民眾,涉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土地的優先購買權案時,屬於私法爭議,應由普通法院審判。法官、檢察官統稱司法官,享有憲法保障的終身職,退休福利比起一般公務人員除退休金外,還多出專屬的退養金,這是國家給予司法官的退休保障,希望他們在職期間公正審判、偵辦案件,退休後無後顧之憂。如法官年滿60歲以上、或任滿30年以上者,可領取月退金約8萬元、月退養金約10萬元,共約18萬元。如法官年滿70歲,須停止審判案件,得從事研究、調解或其他司法行政工作,檢察官年滿70歲不能辦案,一樣應改從事案件研究等工作。除了上述4位終審法官準備退休,其實終審法院近年來不少資深法官外放擔任行政職務,也掏空不少終審法院的「戰力」。以最高法院而言,陳駿璧轉任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黃瑞華擔任台南高分院院長,梁玉芬擔任新竹地院院長,周玫芳接任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呂丹玉則是調任工作相對輕鬆的懲戒法院,法界都在看司法院長許宗力、秘書長林輝煌等司法高層,對於終審法院人力大量流失有何對策?
拒判死刑2/法務部不執行死刑 律師痛批行政權獨大無異獨裁
最高法院從前年4月1日起,就以兩公約規定罪大惡極才能處死為藉口,拒判死刑,引發被害人家屬不滿,社會上也醞釀不滿情緒,與審判系統本是同根生的法務部不遑多讓,從前年4月2日起就未執行死刑。長期擔任重大刑案被害人家屬律師的謝智潔,痛批法務部無視法律未廢死,竟技術性延宕執行死刑,「與獨裁國家有何差別!」擔任湯景華殺人案被害人家屬律師的謝智潔指出,法律並未賦予法務部長拒簽死刑執行令的權力,就像總統也不能拒絕公布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一樣,因此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就該執行,行政權沒有選擇的餘地。司法界和法學界也對最高法院、法務部「兄弟倆」處理死刑態度議論紛紛,認為院檢已朝實質廢除死刑邁進,怒指去年沒有任何一個死刑定讞判決,也沒執行任何死刑,堪稱「廢死元年」。廢死聯盟等團體經常到司法機關抗議執行死刑,已對政府的死刑政策造成一定影響。(圖/報系資料照)不少朝野立委面對全盤掌控行政、立法、司法優勢的民進黨政府行徑,顯得相當無奈,只好建議法務部採取「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或「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等修法方向。不過法務部總是以逐步廢除死刑是從國民黨執政時代就開始的政策等理由推託,拒絕正面答覆。國民黨立委吳怡玎曾在質詢時指出,若法官現在不太願意判死刑,法務部也不執行死刑,應在《刑法》增加「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刑責,讓法官有另一種選擇。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也指台灣絕大多數民意反對廢死,他建議可採折衷方案,《刑法》增加「終身監禁」條文,不過法務部長蔡清祥則回應,這樣會使監所教化產生很大的問題,因此要多方考慮。諷刺的是,蔡清祥雖說無期徒刑不得假釋會影響監所囚情和教化,卻無視全台監所還有38個死刑定讞犯排隊等候執行,不少死刑定讞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讓監所人員每天戰戰兢兢、擔心他們想不開。以61歲死刑犯鄭武松為例,至今關押監所已19年,多次投書法務部和媒體,一心求死卻不可得,他痛批司法人員比殺人犯還殘忍。鄭武松是在2002年11月間殺害前妻和陳姓男子獲判死刑定讞。法務部長蔡清祥認為逐步廢除死刑是一貫政策,但對監所38名待決死刑犯仍無解決之道。(圖/本刊資料照)鄭武松曾表示,自己「早已什麼都沒有了,緊彈彈,卡歸氣(台語,快打幾槍,一了百了)。」還形容自己「每天像被人拿刀凌遲,生不如死」、「對我呼求不理睬的司法人員,比殺人犯還殘忍」等語。近年來死刑定讞犯裡少數求死成功的是李宏基,李男長年家暴遭判刑11個月定讞,不滿妻子陳芯驊打贏離婚官司,出獄後,在2014年4月間持刀刺死前妻陳女,又讓女兒服食安眠藥致死,獲判死刑定讞,李宏基一心求死,不願接受廢死聯盟協助,法務部終於在2018年8月31日執行死刑。
蔡英文政府僅執行2次死刑 人權會報告再提:全面廢死為目標
今(10)日是國際人權日,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權會)同時公布「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報告」;該評估報告引用過去專家審查意見,再次提出「即刻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並以在不久的將來全面廢除死刑為目標。」「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報告」由今年8月1日新成立的人權會,就監察院過去曾經調查涉及兩公約案例,做為主要評估意見參照,最後並提出符合台灣現況的新興人權議題。人權會期盼獨立評估意見能與政府所提出的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互為參照,有助於國際人權專家進行審查及提出建議,以提升我國人權整體環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生命權、死刑意見,該報告引用2017年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專家審查意見,指稱「政府藉由據稱顯示大多數民眾仍支持死刑的民意調查,正當化其保留死刑的態度。審查委員會敦促政府與蔡英文總統帶頭提升公眾對於反對酷刑及非人道處罰的認識,而非一味在意民意。為此,審查委員會強烈建議政府採取果斷的措施,即刻暫時停止執行死刑,並以在不久的將來全面廢除死刑為目標。」人權會報告則進一步指出,以2015年王欽榮案為例,並未將死刑定讞受刑人的精神狀況、就醫情形、教誨記錄提供審議小組審酌。2020年的翁仁賢案,雖有將例行性身心科醫生評估結果回傳法務部,但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36號一般性意見第49段意旨」是否相符,尚有疑義。報告也指出,在全面停止執行死刑或廢除死刑前,法務部歷來新聞稿均表示執行死刑為彰顯正義兼顧人權,惟執行死刑作業呈現諸多問題;為真正落實人道精神、健全法制,法務部應就執行作業相關問題通盤檢討。本刊調查,蔡英文政府2016年執政至今,僅執行兩件死刑。一件為2018年8月槍決殺妻女的李宏基;另一件為,2020年4月槍決縱火殺害6名親人的翁仁賢,這兩件都為法務部長蔡清祥核准執行,相較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讓33人伏法,蔡政府時期執行死刑次數明顯停擺。
愚人節槍決「小丑」翁仁賢! 廢死聯盟:法務部就是個笑話
放火燒死父母等6名親友的桃園男子翁仁賢,4月1日伏法,就連最後家人都不願意把他接回;法務部表示,翁仁賢手段兇殘、泯滅人性,視人命如草芥,審慎程序後執行死刑,以兼顧社會正義及人權保障。對此,廢死聯盟表示,死刑還沒廢除,死刑犯也沒有在街上流竄,他們只是暫存在政府帳戶裡,隨時可以被提領出來顯現國家權力的一個黑影而已。家中排行老么的翁仁賢,2016年2月7日大年夜趁家中親戚團圓圍爐時,竟往住家潑灑汽油再縱火,導致年邁父母、姪子、姪媳和外籍看護當場命喪火窟。沒想到之後到了法庭,他完全無悔意,多次比出不雅手勢挑釁、嗆法官,還詛咒存活下來的家人;最終在去年判死刑定讞,今年4月1日兩槍伏法。廢死聯盟深夜發文,「Taiwan can help. Taiwan can also kill.愚人節,這個國家殺掉了『小丑』,宣稱『逐步廢除死刑』是終極目標的中華民國,在防疫有成、民意支持度高漲的時刻,選在今天再次執行死刑;挑選一個大家恨之入骨、沒有人會惋惜的惡人,簽下執行令,槍決,不是要救民調、不是要轉移焦點,這是大有為政府的『依法行政』。」而廢死聯盟的執行長林欣怡則PO文大嘆,每一次的執行死刑,都是對廢除死刑、逐步廢除死刑、長遠目標廢除死刑的討論是傷害,「翁仁賢犯下了最嚴重的犯罪,而我們的法務部又有多正直、多正義呢?『法務部貫徹法治,審慎依法執行死刑』就是個笑話也是個謊話。」林欣怡全文如下:深呼吸。很抱歉,今天最後還是沒有辦法生出新聞稿回應。�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像法務部一樣,將李宏基執行時的新聞稿拿出來,案情的部分改掉,其他幾段文字序做點調整,其他全都一樣。記者問我。我說,你應該去問蔡清祥部長、蘇貞昌院長、蔡英文總統,他們才知道。2018年,蔡英文政府、蔡清祥部長,第一次執行死刑。8/31執行死刑。法務部8/20還舉辦了CRPD審查的後續會議,會議上掌管死刑議題業務的陳明堂次長也承認審核死刑執行要點有問題,需要修。他懇切的請民間團體給意見。結果8/31就用了法務部也覺的有問題的審核死刑執行要點殺了李宏基。2020年,蔡英文政府、蔡清祥部長,第二次執行死刑。�死刑犯準用7月份上路新的監獄行刑法。還有很多細則需要討論。抱括死刑執行的方法、包括2018年就說了有問題的審核死刑執行辦法。這段時間內,民間團體全力的協助法務部,針對監獄行刑法修法後的相關細則修訂,貢獻心力。據說,下午陳明堂次長還和NGO一起開會到很晚,會議期間神色自若的討論著。晚上法務部就殺了翁仁賢。用應該被檢討的死刑執行方法。記者問我。我說你們相信蔡清祥說的話嗎?事實上他嘴巴在動,但什麼也沒說。你們來問我,不如去問蔡清祥部長、蘇貞昌院長、蔡英文總統。當然還有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的主席陳明堂次長。問他們真的相信台灣要逐步廢死嗎?廢除死刑真的是台灣的政策嗎?問他們為什麼要廢除死刑?為了廢除死刑應該要做什麼?我相信他們不知道,他們沒有想過,也沒有努力過。除了把「廢除死刑」、「逐步廢除死刑」、「長遠目標廢除死刑」當作口號,拿來作為人權的化妝品。到底做了什麼?死刑替代方案、配套措施、對話溝通,通通都是民間在做,所有的事情都是民間在努力。他們到底做了什麼?他們執行死刑。為什麼非要在這個時刻?不殺他對台灣會有什麼危害?讓國家一定要在這個時刻,還沒有想清楚的時候,還覺得很多死刑相關規定需要修改的時刻,一定要殺了一心求死翁仁賢?每一次的執行死刑,都是對廢除死刑、逐步廢除死刑、長遠目標廢除死刑的討論是傷害。翁仁賢犯下了最嚴重的犯罪,而我們的法務部又有多正直、多正義呢?「法務部貫徹法治 審慎依法執行死刑」就是個笑話也是個謊話。
冷血縱火燒死6至親 法務部證實死囚翁仁賢「槍決伏法」
蔡英文總統任內二度執行死刑!還記得2016年除夕夜在家潑汽油縱火,燒死圍爐父母等6位親友的翁仁賢,由於他犯後毫無悔意,不僅出庭比出不雅手勢、還嗆法官,甚至嗆親兄長可以輪迴幾10次,要追殺他們幾10次!被判死刑定讞,經法務部證實在1日伏法,前年8月31日,法務部部長蔡清祥突然簽署死刑執行令,讓2014年狠心殺害妻女的死囚李宏基伏法,是蔡總統上任後首度執行死刑,而翁仁賢則是總統任內第2名槍決的死囚。翁仁賢4月1日執行死刑。(圖/報系資料照)家中排行老么的翁仁賢,2016年2月7日大年夜,趁家中10人圍爐時,事先在寶特瓶和牛奶罐內裝好汽油,潑灑住家縱火,導致年邁父母、姪子、姪媳和外籍看護當場命喪火窟。翁嫌逃亡5天後被逮,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等罪,提起公訴,但翁嫌開庭時多次侮辱法官,並使用「Fuck You」、「恐龍法官」等字眼,甚至嗆親兄長,還對媒體做出不雅手勢。翁仁賢兄長曾請法官判死定讞。(圖/報系資料照)最高法院判決翁男死刑的主要理由,是翁嫌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重罪,不但泯滅天性,窮兇極惡,事後也無悛悔實據,無教化可能,翁嫌對遺屬造成難以走出的痛苦及傷害,且家屬不肯原諒翁仁賢,因此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而翁仁賢伏法,也使國內死囚人數降到40人以下,目前仍有39名死囚待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