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
」 車禍 毒駕 行車糾紛 台中 高雄
懷愛館上演全武行!疑插隊被勸竟嗆「要敬老」 2殯葬業者互毆雙雙送辦
臺北市大安區懷愛館(第二殯儀館)今(14)日上午發生一起令人傻眼的衝突。兩名代表不同葬儀公司的男子,為了搶先預訂告別式禮堂爆發口角,其中一名 60 歲的李姓男子疑似硬闖插隊,面對31歲丁姓男子的善意提醒,竟理直氣壯說自己先來還希望對方「應該要敬老!」擋住機器,雙方隨即在莊嚴的殯儀館內上演拉扯互毆,雙雙鬧上警局。 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於今日上午 7 時 52 分許接獲通報,指稱懷愛館內有民眾發生糾紛鬧事。警方不敢大意,獲報後立即派遣線上警力火速趕赴現場處置,員警抵達現場時,衝突已暫時平息。經查,現場為31歲的丁男子與60歲的李男,兩人上午各自代表葬儀公司前往懷愛館辦理手續,過程中年長的李男因坐在遠處椅子上等候,丁男等其他人要按機器取票,沒想到李男不服氣,認為自己先到,另外年輕人「應該要敬老」,雙方因而爆發激烈口角,隨後失控演變成互相推擠與肢體互毆。警方隨後將兩名動手的葬儀從業人員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警訊中,兩人在警局內依舊互不相讓,並正式對彼此提出傷害告訴,警方訊後將丁男與李男雙雙依法移請臺北地檢署偵辦。
南投駒盆山48歲山友「遭落石砸頭」暈眩受困 空勤黑鷹飛赴救援送醫
南投縣信義鄉駒盆山,13日清晨發生一起山域意外,48歲李姓男子與2名山友12日由東埔登山口入山攀登駒盆山,今天清晨出發不久途中遭遇落石,李男頭部被落石擊傷,雖意識清楚,卻因嚴重暈眩無法繼續行走。南投縣消防局考量事發地點偏遠,為爭取救援時效,向空勤總隊申請空中救援。空勤總隊台中清泉崗駐地第二大隊第三隊上午8時32分出動1架黑鷹直升機,9時03分抵達現場完成場域評估後落地,特搜隊員陪同李男登機,9時35分抵達竹山消訓中心,再由救護車送醫治療,所幸傷勢並無大礙。南投消防局提醒,山區易因降雨或地震出現落石,山友行經山壁時務必先觀察環境,快速通過,切勿在危險地帶停留。
18歲男大生夜衝武嶺下山撞護欄墜橋重傷 搶救2天家屬忍痛拔管
苗栗18歲李姓男大生,10日深夜與多名同學相約騎車夜衝武嶺,11日上午9時27分許下山返校途中,行經國姓路與長北路交叉路口時,疑似欲從左側超越前方小貨車,恰巧小貨車準備左轉,雙方發生碰撞,李男機車失控撞上路旁護欄,整個人從橋上墜落約6公尺深的河床。警消趕抵現場後,消防人員利用長梯下至河床,發現李男倒臥草叢、意識模糊,立即以頸圈、長背板進行緊急處置,再透過雙節梯、省力滑輪組及籃式擔架,將李男搬運至路面,送往埔里基督教醫院急救,後續轉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李男全身多處骨折,經搶救後情況仍不樂觀,家屬慎重考量後忍痛決定拔管,12日宣告不治。校方表示,11日接獲同行學生通報後,班導師立即趕往醫院陪伴家屬,對於李男不幸離世深感痛心,校長也向痛失愛子的家屬致上深切關懷,校方將全力協助並陪伴家屬度過艱難時刻。警方初步調查,雙方均無酒駕、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大一生夜衝武嶺!下山撞車摔落6米深橋下 全身多處骨折、意識不清
南投縣國姓鄉昨天(11日)發生一起墜橋意外,中部某國立大學18歲李姓男學生,前一天(10日)深夜與多名同學相約騎車夜衝武嶺,昨日一早下山時,疑為超越同向小貨車而發生碰撞,當場撞上護欄摔落約6公尺深的橋下。警消獲報到場,發現李男意識不清、全身多處骨折,緊急送醫搶救,詳細案情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李男與同學夜衝完武嶺,騎車下山要回學校上課,怎料11日上午9時27分行經國姓路與長北路交叉路口時,疑似想從左側超越前方小貨車,但小貨車正要左轉,雙方發生撞擊,李男車輛失控衝撞護欄,人也墜落至深約6公尺的橋下。警消趕抵現場時,發現李男身體多處骨折、意識模糊,消防隊員以頸圈、長背板完成緊急處置後,並利用雙節梯、省力滑輪組及籃式擔架,將李男橋下搬運至路面,再由救護車送往埔里基督教醫院救治,後續又轉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治療。經警方調查,兩方均無酒駕、毒駕情形,詳細事發經過及肇事責任尚待確認。
誤認路人在叫囂!醉男持辣椒槍攻擊 警壓制全逮捕
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上8日清晨7時許發生一起酒客醉後糾紛事故。一名34歲的李姓男子酒後認為在路邊聊天的2名男子,在對其叫囂嗆聲,一怒之下竟掏出身上的辣椒槍朝2人攻擊,3人瞬間扭打成一團。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將3人全數帶回,全案訊後也依傷害罪與妨害自由罪偵辦。據了解,34歲的李姓男子從酒店出來,恰好遇見也同樣從酒店出來在路旁聊天的33歲林姓男子與40歲的許姓男子,李男認為林男和許男就是在對其叫囂,怒上前理論,雙方因此爆發激烈口角衝突,李男一時氣不過,竟掏出身上的辣椒槍朝2人噴射,雙方瞬間升級成肢體衝突。警方到場後也將3人全數帶回所偵辦,同時將李男壓制在地,並奪下其手中的辣椒槍。全案詢後依涉犯傷害及妨害自由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中山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後應避免與他人發生衝突,遇有糾紛應保持理性,切勿持械或以暴力方式解決,以免觸法。
男按摩師強摸女客胸部、大腿內側挨告 下場出爐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按摩師,趁著幫女顧客按摩時,竟不顧對方反對,強行觸碰其胸部、乳頭、大腿內側及外陰部,嚇得女顧客驗傷報警。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他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並要求完成3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判決書顯示,按摩師李男在2024年7月間,為A女提供按摩服務時,要求A女正躺於按摩床上,李男站在A女頭部前方處,將毛巾蓋在A女臉上後,將A女所著店內和服下緣往上拉至胸部中段處,塗抹精油後,將雙手深入和服內觸碰A女胸部,還以手指逗弄乳頭,A女急忙掙扎想起身並表示拒絕,李男卻用手將A女壓回去。李男又藉口按摩腿部必須脫去內褲,A女不疑有他將內褲脫掉,李男將毛巾蓋在A女下體處後,在按摩A女的小腿及大腿外側過程中,往A女的大腿內側至鼠蹊部處按摩,觸碰其外陰部,經A女將腳彎曲縮起並再次拒絕,李男才繼續按摩A女小腿。事後A女立即報案提告,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李男起初矢口否認犯行,直到後1次開庭才坦承不諱,法官考量證人之證述、A女驗傷診斷證明書、會館監視錄影畫面截圖等,並審酌李男沒有前科,且已與A女以30萬元成立調解並賠償完畢,A女也同意不再追究,最終依照強制猥褻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1年內完成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雄阿嬤載孫遭撞倒地!肇事者竟加速開溜 熱心騎士追車「遇紅燈」眼睜睜看他跑了
高雄市林園區開南街4日晚間9時38分許,68歲方姓婦人騎機車載著14歲孫子行經該路段時,突然遭後方一輛機車猛烈追撞,祖孫雙雙倒地受傷,隨後送醫治療。肇事騎士撞人後不僅沒有停車,反而趁亂加速逃逸。目擊事故經過的李姓男子見狀,立即騎車展開追趕,不料追至一處十字路口時遇上紅燈,只能眼睜睜看著肇事騎士消失在車流中。李男事後將追車經過PO上臉書社團「林園五四三」,坦言追車過程中還得顧及其他用路人及自身安全,最終仍未能追上對方,讓他相當自責,也向受傷祖孫致歉,希望2人能平安無事。文章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留言大讚李男熱心,直呼「好人一生平安」,也有人認為他願意挺身協助追查已相當難得。李男表示,事後已向警方報案,並提供相關資訊協助追查。林園警分局說明,警方已調閱事故現場及周邊監視器,目前掌握肇逃騎士身分,將通知對方到案說明。
儲值1000元竟「到帳2641兆」!陸男發現狂花25萬 遭法院判不當得利
大陸湖南一名李姓男子2025年在上海某科技公司儲值1000元(人民幣,單位下同),沒想到卻因平台人員操作失誤,誤撥2641兆9933億8374萬5792元,李男發現後不但沒有通報,反而還拿來購買平台服務,共使用超過25萬元,業者發現錯誤後追回剩餘款項並提告。日前大陸法院判定,李男為不當得利,須返還25萬2281.31元。綜合陸媒報導,湖南省一名李姓男子因經營網路商店需要行銷推廣,於是多次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購買相關服務。2025年9月27日,李男儲值1000元替平台帳戶充值,沒想到該科技公司工作人員在完成1000元充值後,因操作失誤,將另一名用戶的充值帳號ID作為充值金額,再次存入李男的平台帳戶。這筆錯誤充值,讓李男的帳戶出現2641兆9933億8374萬5792元的餘額,雖然這只是平台上的虛擬交易數字,但因為可以按照1比1的充值金額購買服務,李男便將帳戶內的金額拿來消費。直到2025年10月17日,公司發現錯誤,隨即凍結李男帳戶,並將帳戶內剩餘的2641兆9933億8348萬4096元扣回,同時終止李男已購買但尚未完成的部分服務,扣回相關費用9400多元。隨後,業者透過微信發函要求李男返還錯誤充值所造成的損失,但李男並未理會,業者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對此,寧鄉市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這筆錯誤充值在平台上屬於虛擬數字,但其具有與人民幣相同的消費價值,而錯誤充值行為發生後,李男一直使用該充值金額消費,藉此獲得不當利益。經法院核算,扣除李男原本自行充值的1000元,他實際使用的充值金額為25萬2281.31元,而科技公司也因此受到相應損失,最終法院判決李男須返還25萬2281.31元不當得利,目前該案已經生效。
海洛因偽裝椰粉闖關失敗!刑事局破跨國運毒集團6嫌遭訴
海洛因當椰子粉!刑事警察局偵三大隊日前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通報,指稱一批從緬甸寄出、標榜為「椰子粉」與零食雜貨的國際快遞包裹極為可疑。海關人員當場拆封並使用緝毒利器「拉曼光譜儀」進行檢測,秒打回原形,看似普通的椰子粉竟全是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總毛重高達1公斤40公克、市價突破200萬元!檢警隨即成立專案小組,順藤摸瓜展開長達2個月的跨縣市埋伏攻堅,一舉瓦解由陳嫌為首的運毒集團,案經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已正式將陳嫌等6人起訴!今年4月底,刑事局偵三大隊接獲關務署台北關通報,在進行邊境抽驗時,察覺由緬甸寄來台灣的包裹有異樣,開箱後隨即使用高科技工具「拉曼光譜儀」進行現場化學分子光譜分析,當場驗出2包標榜椰子粉的白色粉末呈現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反應!經查,幕後犯罪集團由59歲的陳姓金主在台灣出資並聯繫境外毒販,將價值逾200萬元的純海洛因精心包裝夾藏在日常常見的「緬甸椰子粉」與零食包裹內,企圖以假亂真、規避海關查緝。關務署透過拉曼光譜儀檢驗出粉末為一級毒品海洛因。(圖/刑事局提供)為將國內接應網絡一網打盡,檢警並未打草驚蛇,而是由新北地檢署指揮專案小組進行監控。該包裹起初寄往新北市中和區的一處公寓,但狡猾的詐團成員擔心遭警方跟監,遲遲不敢前往簽收,任由包裹被退回中和區某郵局。警方調查,該跨國運毒集團分工極為縝密,從境外掮客、出資金主、物流監控到現場領貨,設下了多達四層「斷點」。今年5月6日,專案小組見蔡嫌在郵局代領完包裹,正準備將毒包裹轉手交付給黃嫌及古嫌的關鍵時刻,大批埋伏警力蜂擁而上,當場將3人抓起來壓制在地!隨後,專案小組發動數波溯源攻堅,陸續在新北、桃園及苗栗等地拘提收件人朱嫌、金主陳嫌、中介人曾嫌與監控物流進度的李嫌等共4人到案,本案共計查扣一級毒品海洛因共1公斤99.6公克、二級毒品安非他命47.15公克。案經檢警深入訊問,陳姓金主辯稱自己只是「買來留著自己用」;而其中一名李姓男子則喊冤表示自己只是受託「幫忙上網查詢快遞號碼物流進度」,完全不知道裡面是毒品。檢方偵查後認定,李男因不知情,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陳姓金主、蔡嫌、古嫌、黃嫌、朱嫌及曾嫌等6人,分工明確、運輸毒品罪證確鑿,全案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正式提起公訴,其中蔡嫌等4名要角向法院聲押獲准。刑事局埋伏在郵局外逮捕領完包裹正在交付毒包裹的犯嫌。(圖/刑事局提供)
淡水男酒後卡拉OK揮拳毆7旬翁 警逮人一查竟是洗錢通緝犯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一處卡拉OK店22日晚間11時許發生衝突,33歲李姓男子與友人喝酒歡唱期間,因故與70歲張姓老翁發生口角。儘管友人在旁勸阻,李男仍一時情緒失控,出拳毆打張男。淡水警分局獲報後啟動快打機制,大批員警趕抵現場時,雙方已停止衝突,但李男及2名友人情緒仍相當激動,警方依法將3人帶回派出所查處。張男則有輕微擦傷,暫無大礙。警方查驗李男身分時,發現他因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遭台中地方法院發布通緝。全案訊後,警方將李男依傷害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另就洗錢通緝部分依法解送歸案。
砸逾5000萬買豪宅竟是「樣品屋」!驗屋揪多處瑕疵 建商回應了
大陸江蘇南京一名李姓男子為了孩子就學,在當地尋找合適住宅,今年5月看中天琴華樟建案一戶精裝現成屋,建築面積291.21平方公尺(約88坪),最後以129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400萬元)成交。沒想到交屋後請專業人員驗屋,不僅發現多處品質瑕疵,還被告知房屋疑似曾長期作為樣品屋使用。李男進一步追查發現,屋內過去確實擺放過床、沙發、桌椅等家具,相關盤點資料更顯示,早在4月29日就已投入樣品屋用途,但他強調從看屋到簽約,銷售人員始終告訴他買的是「新房」,從未主動說明這段使用紀錄。建商方面則稱該戶只是驗收使用的「清水樣板間」,並非一般意義上的樣品屋。雙方各執一詞。李男購入的豪宅約88坪,原以為是精裝現成屋,事後卻從相關資料發現房屋早已被列為樣品屋。綜合《江蘇新聞》、《荔枝新聞》、《南京零距離》等陸媒報導,李男先前為了孩子上學,一直在南京奧南一帶尋找房子。2026年5月,他在天琴華樟建案看中這戶291.21平方公尺的精裝現成屋,總價1290萬元人民幣,換算每平方公尺成交單價約4萬4297.93元人民幣。李男回憶,5月12日先簽署《項目客戶意向協議》,到了5月15日,建商再透過微信及簡訊通知他,先前提出的購屋價格已通過審批,原本繳交的6萬元人民幣誠意金也自動轉為定金,同時要求他在5天內完成商品房買賣契約簽署。李男依照流程先完成電子契約,之後再與建商簽訂正式購屋契約。據他說法,當初看屋時曾想查看建案模型,銷售人員告訴他模型已經搬走,同時向他表示現場銷售的「都是新房」。由於對方一直如此說明,他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也沒有懷疑房屋曾有其他用途。銷售人員強調爭議房屋只是供驗收使用的「清水樣板間」,並非一般對外展示的樣品屋。真正讓李男察覺異狀的,是交屋後的驗屋結果。他委託專業驗屋機構進場檢查,結果發現房屋存在多處品質及裝修瑕疵,驗屋人員因此懷疑,這間房子可能不是單純完工後無人使用的全新住宅,而曾經長時間被當成樣品屋使用。得知可能買到樣品屋後,李男重新翻查已簽署的紙本購屋契約,才發現契約最後的補充協議裡確實藏有「樣板房」字樣。然而相關文字位置並不明顯、字體也相當小,而且該處沒有買賣雙方另外簽名或蓋章確認。更讓李男質疑的是,他表示先前簽署電子契約時,並沒有看到這項資訊。當時銷售人員拿著平板電腦供他完成電子簽名,而他基於銷售人員先前一再表示房子都是新屋,因此並未特別懷疑。李男強調,自己從看屋、議價一直到簽約,銷售人員都沒有主動告知這戶住宅曾被當成樣品屋,他也從來沒有向對方表達過自己願意購買樣品屋。如果事前知道房屋曾經有這段使用紀錄,是否仍會以相同條件購買,自然會是另一項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記者後來陪同李男前往售樓處,希望建商方面說明房屋實際用途。銷售人員透過電話回應,否認在交易中存在刻意隱瞞,並強調李男購買的是現成屋,「不存在樣板房」的問題。銷售人員解釋,建案正式開盤時,1號樓真正供消費者參觀的樣品屋設置在3樓;至於李男購買的這戶,是房屋完工後為了配合相關驗收工作,才被當作「清水樣板間」使用,主要用途是驗收,並沒有人實際入住,因此不能與一般提供客戶長期參觀的樣品屋畫上等號。不過李男並不接受這套說法,因為他後來取得的資料顯示,這戶房屋並非完全沒有使用痕跡。屋內過去曾經擺放沙發、床、桌椅等多種家具,而這些家具從搬進屋內、陳列到最後撤出的過程,都可能對原本已完成的精裝部分造成磨損。李男取得的「樣板房盤點表」記載屋內曾擺放沙發、床及桌椅等家具,讓他質疑建商未充分告知。媒體同時取得一份「樣板房盤點表」,上面詳細記載該戶被作為樣品屋期間使用過的家具種類及擺放位置。依照相關資料記錄,從4月29日起,這戶住宅便已經正式投入樣品屋用途;換句話說,這個時間點早於李男5月12日簽署購屋意向協議。相關公開資料也記載該戶自4月29日起被作為樣品屋使用。在得知房屋過去的使用情況後,李男對房屋品質及交易過程產生疑慮,並拒絕直接收屋,希望建商先就爭議作出完整說明。李男表示,自己之後曾多次與建商交涉,但對方的回覆始終集中在公司具有合法開發、銷售資質,以及雙方簽署的購屋契約具有法律效力等事項;針對驗屋發現的品質問題,建商則表示願意安排維修及改善。然而李男認為,單純修繕並沒有回答整起爭議最核心的問題,也就是建商在出售房屋之前,究竟有沒有充分、明確告知他「這戶房屋曾被當成樣品屋使用」。至於李男關心的解約、退還購屋款項或其他賠償方式,建商方面也沒有提出具體方案,使雙方至今仍無法取得共識。法律人士指出,房屋過去是否曾被作為樣品屋使用,可能影響消費者對於房屋價值、屋況及是否購買的判斷,如果銷售方沒有充分揭露重要交易資訊,可能涉及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同時也可能牴觸交易應遵循的誠實信用原則。不過實際是否構成違法或應負何種責任,仍須依契約內容、交易過程及雙方提出的證據判定。目前李男已將購屋契約、樣品屋相關資料及其他證據整理後,正式向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反映此事。相關部門表示已掌握陳情內容,將進一步調查,待釐清相關情況後再向當事人回覆處理進度與結果。
生基被鄰地主種沙薑破壞?男求償150萬 法官判「無證據」僅賠7384元
嘉義梅山李姓男子一家為祈福改運,花250萬元買地安置「生基」,將家人頭髮、指甲裝甕埋入地下,沒想到10多年後發現鄰地黃姓地主越界種沙薑,懷疑生基遭破壞,求償150萬元。當年埋設生基的風水師還出庭作證,但法院認定沒有證據證明黃男破壞生基,僅判黃男返還占地不當得利7384元。判決指出,李男2010年經風水師介紹,以250萬元購買嘉義縣梅山鄉一筆164平方公尺土地,並於隔年完成所有權移轉,之後替全家安置生基。所謂生基,是將活人的指甲、頭髮等物品放入甕中,再挖洞埋入地下,以紅磚包圍,藉此祈求增強運勢,並非一般墓葬。李男主張,黃男自2022年1月31日起,未經同意占用其中52平方公尺土地種植沙薑,直到2023年12月13日才被發現;除土地遭占用外,地下生基也疑似因此受損。李男曾提告黃男竊占,黃男遭判拘役20日確定,李男之後另提民事訴訟,主張為找尋遭破壞的生基,還花費風水師費用及土地開挖費4萬800元,向黃男求償150萬元。這起官司也讓當年替李家設置生基的風水師出庭作證。風水師表示,當年約替李家設置5、6個生基,包括李男及其父母、兄弟姊妹,每個生基費用3萬6000元,依長幼順序排列,埋在地下約87公分深處;土地買賣價格則不包含生基費用。對於生基是否因遭破壞而「失效」,風水師說,1、2年前曾受李男夫妻及子女委託尋找生基,當時找到3個,甕都沒有破裂;生基本來就會隨時間風化,設置後就是一輩子,沒有固定維護或修復的問題,即使甕破掉或被翻出,他認為功能仍然存在。黃男則否認破壞生基,辯稱原土地長期無人管理、雜草叢生,影響出入及耕作,他找不到地主,才整理土地並種植沙薑,且種植面積僅52平方公尺,未達整筆土地三分之一,過程中也沒有發現生基或相關物品。法院認為,黃男確實未經同意占用李男土地種植沙薑,但李男並未提出足以證明黃男破壞地下生基的證據,且風水師也證稱曾找到3個生基且甕未破裂,更不知道黃男是否曾看見或知悉地下設有生基,因此李男要求150萬元損害賠償,難以成立。不過,法院認定黃男自2022年1月31日至2023年12月13日無權占用52平方公尺土地,仍應返還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法官依申報地價、占用面積及期間等因素計算,判黃男給付7384元及利息,李男其餘請求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提領1400萬想買黃金險遭詐 永和警銀聯手保住阿北保血汗錢
新北市61歲李姓男子誤信網路假投資話術,日前前往銀行準備提領1400萬元購買3公斤黃金交付投資,所幸臺灣銀行行員機警察覺有異,立即啟動警銀聯防機制通報永和警分局,經員警趕赴現場耐心勸說與分析對話破綻,成功攔阻這起鉅額詐騙案,替李男保住辛苦積攢的血汗錢。新北市警局永和分局新生派出所近日接獲轄內臺灣銀行通報,指稱61 歲李姓男子臨櫃欲進行高達 1400 萬元的高額黃金交易,一口氣要購買 3 公斤黃金。行員在關懷提問時,發現李男對資金用途含糊其詞且神色有異,研判極可能遭遇假投資詐騙,遂第一時間通報警方派員到場查證。新生派出所員警獲報迅速抵達現場,在徵得李男同意後檢視其手機通訊軟體,赫然發現對話紀錄中充斥著「投資顧問」、「小編」等典型詐騙關鍵字,深入了解發現,李男7月間在網路上接觸到自稱「JCQ 投資顧問」的人士,對方不斷以保證獲利等話術洗腦,近日更指示李男提領 1,400 萬元全數購買黃金交付,作為後續操盤投資之用。員警當場向李男逐一剖析詐團慣用套路,李男這才恍然大悟自己落入陷阱,連忙取消交易。為感謝金融機構積極協助攔阻詐騙,永和警分局長蔣叔君特別偕同新生派出所所長前往該銀行公開表揚機警行員,並頒發感謝狀與紀念品,感謝行員發揮高度警覺性守護市民財產。永和分局同時呼籲,民眾若在網路看到標榜高額獲利、穩賺不賠等投資訊息,切勿輕信;若遇疑似詐騙情事,請立即撥打 110 或 165 反詐騙專線查證,共同防堵詐欺犯罪。
疑毒駕突逆向連撞2車! 金門騎士全身狂抖快篩陽性遭羈押
金門縣金湖鎮太湖路14日上午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李姓男子騎乘機車沿太湖路一段往新市圓環方向行駛,未料行經赤東路口附近時,突然逆向駛入對向車道,甚至一路偏向路肩,接連擦撞停放在太湖路一段某便利超商前方的2輛自小客車。突如其來的撞擊造成車輛受損,李男也因此倒地,手腳出現多處擦挫傷,所幸事故並未造成其他人員嚴重傷亡。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趕抵現場,除了進行交通疏導及事故調查外,也依程序對李男實施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酒測值為零,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可能。不過,處理事故的員警進一步觀察時,卻發現李男精神狀況明顯異常,不僅神情渙散,身體更不斷出現抖動情形,與一般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反應有所不同,因此懷疑可能涉及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隨即依法對李男實施毒品唾液快速篩檢,結果竟呈現陽性反應。警方因此朝涉嫌「毒駕」方向深入調查,並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偵辦,後續將李男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偵辦,案件經法院審理後,裁定羈押獲准。至於李男是否確實涉及施用毒品,以及實際施用的毒品種類與事故發生原因,仍有待司法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金湖警分局也藉此案件再次提醒,毒駕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不亞於酒駕。駕駛人在毒品或其他影響精神狀態的物質作用下,可能出現注意力下降、反應遲鈍、判斷能力異常等狀況,一旦駕車上路,不僅將自己置於危險之中,更可能讓無辜用路人遭受波及。警方表示,未來除持續規劃勤務、加強酒駕及毒駕查緝外,處理交通事故時也將依法實施酒測;若現場發現駕駛人出現精神渙散、反應異常或其他疑似施用毒品的跡象,必要時將進一步使用毒品唾液快篩進行檢測。警方呼籲駕駛人切勿抱持僥倖心態,酒後不開車、施用毒品後更不得駕車上路,以免一時失控釀成無法挽回的事故。
「誰願意反擊?」68歲燒烤店老闆遭打死 葉男首發聲:生命受威脅才出手
台中北屯6日爆發行車糾紛,68歲燒烤店老闆李炯松持刀下車理論,與葉姓男子爆發肢體衝突,李男遭打倒重傷,搶救5天後仍於11日不治;面對輿論質疑,沉默多日的葉男昨首度回應,強調當時是生命受到威脅才反擊,也不願再多談,以免造成死者家屬二度傷害。6日上午9時28分許,李男與葉男(35歲)疑因超車、逼車問題一路發生爭執,雙方行經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附近時,衝突升高。李男下車後持摺疊刀拍打葉男車窗並拉扯,雙方爆發激烈衝突,過程中葉男手臂遭刀劃傷,隨後反擊將李男撲倒並持續毆打。李男倒地後傷勢嚴重,現場一度意識不清,並出現耳部出血、口吐血沫等情況,警消趕抵後緊急將兩人送醫。葉男手臂有明顯刀傷,縫合20多針;李男經急救後一度暫無生命危險,但住院治療期間病情惡化,最終於11日宣告不治,讓原本的傷害案件轉為死亡案件。案發後雙方原本互控傷害,葉男先前以5萬元交保,如今李男死亡,檢警將進一步釐清死因及傷勢與葉男反擊行為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李男家屬則指控,是葉男先惡意逼車,父親才會下車理論,認為葉男出手過重,目前已透過律師提出告訴,追究殺人罪嫌。據了解,葉男為台中北屯在地人,過去沒有相關前科。面對事件引發的輿論,他昨透過媒體首度表達立場,直言:「如果生命不受到威脅,誰願意做出反擊?」不過他也表示,即使認為自己有理由,持續對外發言仍可能造成死者家屬更多傷害,因此後續不願再針對案情多做說明,全案仍由檢警調查釐清。
台中行車糾紛竟成命案!反擊「推倒68歲持刀翁」致死 葉男首發聲
台中市北屯區6日一場行車糾紛最終竟成命案,一名68歲李姓男子與35歲葉姓男子發生衝突,李男持摺疊刀攻擊葉男,隨後遭到反擊打倒在地,李男緊急送醫,歷經5天治療仍宣告不治,其家屬控告對方逼車、殺人,怒提刑事告訴,對此,葉男昨(12)日首發聲,表示是自己生命受到威脅才反擊。回顧整起案件,事發在本月6日上午9時28分,地點是台中市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李男與葉男因行車問題發生糾紛,雙方隨即爆發肢體衝突,過程中李男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隨後下車反擊,將李男撲倒在地,李男後腦直接撞擊地面,倒地後雙手抱在胸前,耳朵滲血、眼神失焦,還有口吐血沫情形,送醫後昏迷搶救,日前宣告不治,檢方已完成相驗。死者家屬呼籲案件仍待檢警釐清完整經過,盼外界不要只憑片段影片或未經查證資訊下定論,對相關不實言論也要求停止散布和下架,目前已對葉男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盼司法還給死者公道。根據《三立新聞》報導,葉男受訪時對案發過程不方便多透露,只說:「如果生命不受到威脅,誰願意做出反擊?」並表示就算自己是對的,依照目前輿論也會對死者家屬造成傷害,後續一切交由司法程序處理。
烤肉店老闆遭推倒5天後亡!倒地「竟傳打鼾聲」 高大成解析致命徵兆
台中市北屯區6日發生行車糾紛,68歲李姓知名烤肉店老闆持刀攻擊35歲葉姓男子,葉男徒手反擊將對方推倒,李男頭部撞擊地面後昏迷送醫,經過5天搶救,最終於11日不治。事發影像中,李男倒地後一度出現「雙手抱胸內收」的僵直狀態,並傳出類似打鼾的聲音。知名法醫高大成分析,相關反應可能是神經外科所稱的「去皮質僵直」,而鼾聲也是顱內出血的典型表徵。根據現場側錄影像,李男遭推倒、頭部撞擊地面後,身體隨即出現僵直及不協調動作,眼神狀態也出現異常。高大成受訪分析,這些現象代表當時神經控制能力可能已經受到嚴重影響,符合神經外科所稱的「去皮質反射、僵直」。除了肢體異常反應外,李男倒地後發出的「打鼾聲」同樣受到關注。高大成指出,這是顱內出血相當典型的表徵,研判李男可能因破裂型顱內出血進一步引發腦水腫。高大成解釋,腦部對氧氣需求極高,當頭部受到撞擊並發生出血時,可能立即造成腦部缺氧及神經痙攣,因此身體僵直等症狀可能在撞擊後迅速出現。從李男當時的反應來看,頭部撞擊地面的瞬間,腦部可能就已受到嚴重損害。至於李男為何在送醫搶救5天後才不治,高大成推測,李男後腦撞擊地面後,可能出現「對側性出血」,進而造成前額葉出血,因此仍能維持生命現象數日。他表示,如果是其他部位發生大量顱內出血,通常可能在1至2天內致命。回顧整起案件,事發於6日上午9時28分,地點位於台中市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68歲李男與35歲葉男因行車問題發生糾紛,過程中李男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隨後下車反擊,將李男撲倒在地。李男倒地後當場陷入昏迷,隨即被送往醫院搶救,起初暫無生命危險,雙方並互相提出傷害告訴。然而李男住院期間病況發生變化,在經過5天治療後,11日清晨病情急遽惡化,最終宣告不治,也讓案件性質出現重大轉變。為進一步釐清李男確切死亡原因,檢察官已率同法醫完成遺體解剖,並針對器官組織進行常規採樣及切片,後續將送往法醫研究所進一步鑑定。檢方表示,目前確切死因仍須等待解剖鑑定報告出爐後才能正式認定,之後才能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至於與李男發生衝突的葉男,目前仍維持先前依傷害罪以5萬元交保的處分,全案後續將朝傷害致死罪嫌方向持續偵辦。
行車糾紛爆衝突!68歲翁遭推倒再挨2拳不治 家屬控兇手逼車、殺人
台中市北屯區6日爆發行車糾紛,68歲阿伯李炯松與35歲葉姓男子發生衝突,阿伯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隨後遭葉男推倒、後腦著地,還被朝頭部揮拳,陷入昏迷送醫,昨天不幸身亡;阿伯兒子今天出面還原事發經過,指控葉男有逼車、先動手等行為,並強調父親倒地後已無反抗能力,仍遭重擊頭部2拳,家屬怒提刑事告訴。目擊民眾拍下的畫面顯示,李炯松下車後走到葉男駕駛座旁理論,甚至伸手拉車門,雙方隨即爆發肢體衝突,過程中阿伯拿出折疊刀揮舞,葉男下車時手臂遭劃傷,現場可見鮮血直流。後續畫面更引發網路熱議,只見葉男朝阿伯猛力推去,他重心不穩倒地,後腦直接撞擊地面,倒地後雙手抱在胸前,耳朵滲血、眼神失焦,甚至出現口吐血沫情形;葉男隨後又朝李炯松頭部揮拳2下。影片曝光後,網路上出現不同聲音,有人認為李先持刀挑釁,也有人認為葉男反擊力道過重,恐防衛過當;李翁送醫後昏迷搶救,昨天仍宣告不治,檢方已完成相驗。對於外界認為其父先持刀挑釁,李炯松兒子今天出面表示,父親當時是在左側超越行駛緩慢的葉男,沒想到葉男隨後追上,還一路疑似逼車、急煞及蛇行,父親才會下車理論。他強調,網路流傳的影片只是衝突後段,並未完整呈現雙方從行車到發生爭執的前因後果。死者兒子也說,父親平時有割紙箱、束帶的工作習慣,車內放置折疊小刀並非為了尋釁,而是工作及防身使用。他指稱,雙方爭執時,是葉男先揮拳攻擊父親頭部,他才持刀劃傷葉男手臂;此外,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器也拍到,父親遭推倒、失去反抗能力後,葉男仍朝其頭部重擊2拳。家屬痛批,這場悲劇在網路持續延燒,部分言論未完整掌握案情,甚至出現偏頗、不實內容,對死者及家屬造成二度傷害。李男兒子呼籲,案件仍待檢警釐清完整經過,希望外界不要只憑片段影片或未經查證資訊下定論,對相關不實言論,也要求立即停止散布或下架;李家已正式對葉男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盼司法還給死者公道。
持刀追車爆衝突!68歲翁遭打重傷5天亡 家屬告殺人、網紅反問:人家被砍還不能反擊?
台中市北屯區6日爆發行車糾紛,68歲李炯松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反擊將火爆阿伯打倒,導致對方頭部重創昏迷,搶救5天後於11日不治,死者家屬指控葉男先逼車、揮拳,已提告殺人等罪;但行車記錄器曝光後,網紅Cheap質疑李男一路追車、持刀挑釁,認為葉男面對持刀挑釁,反擊並無不當。本月6日上午,李炯松(68歲)與葉男(35歲)在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一帶疑因超車發生糾紛,雙方從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阿伯李炯松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手部受傷,葉男則徒手反擊將李男打倒,導致李男頭部重創、送醫後病情惡化,昨天宣告不治。死者家屬控訴葉男逼車、打人在先,見李倒地無反抗能力,又朝他頭部重擊2拳,將對葉提告殺人等罪嫌。至於為何會揮刀砍人?李炯松兒子解釋,父親平時從事割紙箱、束帶等工作,車內本來就會放置折疊刀,當天持刀是為了防身,並非預謀攻擊,是葉男先揮拳打中父親頭部,他才持刀揮舞反擊。行車記錄器畫面曝光後,網紅Cheap指出,從影片來看,雙方一開始都有超車行為,李男先跨越雙黃線超車,葉男則在下一個轉彎處超車;畫面顯示,之所以會爆發衝突,係因阿伯先下車「理論」,葉男趁綠燈開車離去,其實那時候已經有機會各自離開、讓衝突落幕,但李炯松卻驅車繼續追趕。Cheap強調,這只是一起很尋常的行車糾紛,過程中其實有多次可以「取消戰鬥」的機會,但李炯松沒有停下,反而持續追車、找對方理論,讓衝突一路升級,最後釀成悲劇;他也質疑阿伯家屬所稱「帶刀防身」的說法,認為如果真的是為了防身,應該遠離衝突,而非持刀下車找人理論,甚至持刀拍打對方車窗。Cheap更指出,從影片來看,葉男衝上前擒抱時,李男手上仍握著刀,且持刀的手又再次舉起,對遭到攻擊的一方而言,根本無從判斷對方是否會再次砍像自己。他強調,先亮刀的一方遭到徒手反擊後才主張對手「出手太重」,在情理上恐怕難以說服外界。此外,阿伯的「黑歷史」也被翻出,網友發現,李炯松早在1999年就曾因行車糾紛涉暴力案件。判決顯示,當年李男因追撞前車引發衝突,曾持鋁棒砸毀計程車玻璃,之後又騎機車折返,誤認旁觀司機是敵人,持鐵鋸揮砍,造成對方頭皮8公分撕裂傷及臉部、鼻尖受傷,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另有妨害自由前科,遭判刑2個月。對於網路言論,李男家屬則反擊表示,這些未經查證、偏頗及不公言論,已對死者及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呼籲外界在真相釐清前理性看待案件;已委任律師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葉男打死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仍須由檢警蒐證、調查完整影像及相關證據後,交由司法機關進一步認定。
行車糾紛持刀砍人反遭重拳打倒 台中68歲翁住院5天不治 家屬告殺人
台中北屯6日發生行車糾紛,68歲李姓男子疑因超車問題持刀攻擊35歲葉姓男子,葉男反擊將李男撞倒並揮拳毆打,李男當場昏迷、口耳滲血,送醫後因嚴重腦傷住院5天,昨天上宣告午不治;家屬已委請律師提告殺人等罪,台中地檢署將安排解剖確認死因。事發於6日上午9時許,李男與葉男行經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附近,疑因超車問題爆發行車糾紛。後方的李男突然下車,走到葉男駕駛座旁拍打車身、隔窗叫囂,甚至試圖拉開車門並揮拳攻擊車內的葉男;雙方衝突升高後,李男持摺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右前臂遭劃傷,留下明顯刀痕,葉男疑遭激怒,隨即開門下車,朝李男衝去將他撞倒,接著揮拳攻擊。目擊影片中,李男倒臥路中央、意識不清,雙眼失焦,臉部明顯腫脹,耳朵及嘴角滲血,甚至吐出血沫;葉男則在一旁情緒激動怒吼:「拿刀?去你XX的!」李男當時被送醫,據了解到院時昏迷指數僅3分,立即插管急救,檢查發現頭部有硬腦膜上出血,傷勢相當嚴重,隨即送進手術房搶救。原先傳出暫無生命危險,沒想到住院第5天病情急轉直下,今晨仍宣告不治。網路流傳的現場畫面也引發討論。有資深神經外科醫師觀看影片後研判,李男遭重拳攻擊後出現雙眼凸出、耳口出血,以及雙臂內收、手指屈曲等現象,疑似出現嚴重腦傷時的神經學反應,當時昏迷指數可能僅約4分。醫師形容,李男遭受的頭部撞擊及拳擊傷勢,猶如「拳擊場損傷」,不排除顱底骨折甚至傷及腦幹,且嚴重腦傷有時可能就是關鍵部位遭到一、兩次重擊所造成。案發後雙方原本互控傷害,但如今李男死亡,案情也從傷害案件升高。李男家屬發表聲明指出,近日網路充斥未經查證、偏頗甚至不公平的言論,已對死者及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希望外界在真相釐清前能理性看待案件;家屬已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將透過律師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台中地檢署表示,李男已死亡,後續將安排相驗、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及傷勢與死亡間的因果關係,並進一步調查雙方衝突經過、攻擊行為及責任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