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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河口湖遇害!疑夫設局買兇詐保 3000萬保險金依法仍得賠
台灣籍38歲女子井雲蓉日前赴日本山梨縣河口湖旅遊,期間疑遭同團27歲台籍女子楊閔涵(左)殺害。(圖/翻攝當事人社群)
台灣38歲女子井雲蓉19日在日本山梨縣富士河口湖町一間飯店內,遭27歲楊姓女子持刀殺害,警方追查後發現井女29歲李姓丈夫涉嫌策畫整起命案,企圖詐領高達3000萬元的保險金,目前已遭檢方依共同殺人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由於井女是遭外力殺害,依法仍可能符合意外險理賠條件,但若李男最終被認定故意致被保險人死亡,將依法喪失保險受益權及遺產繼承權,相關保險金可能改由井女其他合法繼承人取得。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若李男最終被認定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依《保險法》第121條規定,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死亡者,將喪失受益權;若因此沒有其他受益人可以領取保險金,相關款項依法可能成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此外,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故意致被繼承人死亡,並經刑事判決確定者將喪失繼承權。換言之,若李男涉及殺害妻子的犯行經法院判決確定,除了無法以受益人身分取得保險金,也可能失去繼承井女遺產的資格。
至於這筆高達3000萬元的保險金最後將由誰取得,仍須視保單是否另有指定受益人、理賠條件及井女的法定繼承人情況而定。若保險金依法列入遺產且李男喪失繼承權,將由其他具有繼承資格的家屬依法律規定繼承;若井女沒有子女等第一順位繼承人,父母便可能成為繼承人。
李男是否確實涉及策畫殺人、保險金能否理賠,以及最終由誰取得,都有待後續調查及法律程序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