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珮菁
」 北檢
京華城案江貞諭等23人輪調二審 6位前、現任一審襄閱都上榜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7月11日)開會,通過部長鄭銘謙圈選輪調二審檢察官(即所謂三專生)23人名單,包括承辦京華城案的北檢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新北、台中、台南等三都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江祐丞、林宏昌、蔡宗聖,曾任一審襄閱的林仲斌、李允煉、曾靖雅,以及北檢偵辦京華城等洩密案的主任檢察官鄧巧羚,還有調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陳淑雲等人都上榜。不過具有偵辦智財、營業秘密等專才的劉怡君檢察官未能出線。23位輪調二審檢察官(三專生),名單如下:黃士元(36)北檢、許祥珍(36)北檢、陳淑雲(38)北檢、林黛利(39)北檢、林仲斌(40)嘉檢、曾靖雅(40)雄檢、林珮菁(41)北檢、李允煉(41)桃檢。郭文俐(41)南檢、江貞諭(42)北檢、楊仕正(42)中檢、謝雯璣(42)嘉檢、蔡宗聖(42)南檢。馬中人(43)北檢、張友寧(43)北檢、林宏昌(43)中檢、呂建興(43)雄檢、劉穎芳(43)雄檢、謝雨青(44)北檢、鄧巧羚(44)北檢、江祐丞(44)新北檢、吳曉婷(44)彰檢、詹益昌(45)中檢。
七位前現任襄閱爭取調任二審檢察官 檢審會前會通過35人推薦名單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今(7月3日)召開會前會,通過推薦35位輪調二審檢察官(即所謂三專生),將由部長鄭銘謙圈選其中23人。這次推薦名單可謂現任或曾任一審襄閱主任檢察官的豪華名單,總計有3位現任襄閱,包括:南檢的蔡宗聖、中檢的林宏昌、新北檢的江祐丞,4位前任襄閱:.楊婉莉、林仲斌、曾靖雅、李允煉。另外,北檢承辦京華城案的主任檢察官江貞諭、行政執行署調辦事的黃惠玲、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陳淑雲,及具有智財、營業秘密專才的劉怡君等檢察官也在推薦名單中,至於另位報名的檢察官劉玉書因已經部長鄭銘謙圈選為調二審辦事檢察官(即所謂二專生),切結放棄調升,因此其餘35位均獲檢審會推薦,全部名單如下(依機關、期別排序):1.黃惠玲(34)行政執行署、2.黃士元(36)北檢、3.許祥珍(36)北檢、4.楊婉莉(36)屏檢、5.陳孟黎(38)北檢、6.劉海倫(38)北檢、7.陳淑雲(38)北檢、8.高嘉惠(38)嘉檢、9.郭昭吟(39)北檢、10.林黛利(39)北檢、11.林仲斌(40)嘉檢、12.曾靖雅(40)雄檢、13.李奇哲(40)橋檢、14.王亞樵(40)基檢、15.林珮菁(41)北檢、16.黃紋綦(41)北檢、17.李允煉(41)桃檢。18.郭文俐(41)南檢、19.江貞諭(42)北檢、20.楊仕正(42)中檢、21.謝雯璣(42)嘉檢、22.蔡宗聖(42)南檢、23.馬中人(43)北檢、24.張友寧(43)北檢、25.王啟旭(43)士檢、26.林宏昌(43)中檢、27.呂建興(43)雄檢、28.劉穎芳(43)雄檢、29.謝雨青(44)北檢、30.鄧巧羚(44)北檢、31.江祐丞(44)新北檢、32.吳曉婷(44)彰檢、33.詹益昌(45)中檢、34.柯學航(47)中檢、35.劉怡君(50)竹檢。
涉勾結詐騙集團 假律師遭限制出境
雲林地檢署偵辦網路投資暨虛擬貨幣詐騙集團案,發現該集團配合律師涉嫌洩密,檢警前往高雄、台中的律師事務所等6處搜索,共拘提、通知3名律師與1名助理、1名法務人員到案,雲林地方法院12日裁定安姓法務收押,陳姓、鄭姓、林姓律師交保,黃姓助理請回。雲林地檢署去年緝獲虛擬幣詐騙集團車手,經溯源偵辦,發現該詐騙集團規模龐大,除分工細膩,甚至勾結員警與律師,本月11日指揮辦案人員前往高雄、台中搜索。檢方共拘提陳姓律師、林姓律師、安姓法務,並通知鄭姓律師、黃姓助理到案,經偵訊,認為安姓法務、陳姓律師涉嫌違反《刑法》、《組織犯罪條例》、《洗錢防制法》;安姓法務另涉嫌違反《律師法》。檢方說,陳、安2人犯罪嫌疑重大,12日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安姓法務收押,陳姓律師20萬元交保;鄭姓及林姓律師涉嫌洩密等罪嫌,但無羈押必要,分別予以2萬元、15萬元具保,黃姓助理請回。另外,自稱曾是台南市長黃偉哲、副總統蕭美琴擔任立委時期法律顧問的林珮菁,遭檢舉不具律師資格,卻自2019年起迄今以執業律師自居,稱其訴訟經驗豐富,幫人撰寫訴訟書狀,收取報酬數十萬元,涉詐欺及違反《律師法》。台北地檢署13日指揮北市調查處兵分2路搜索林女住居所,約談林女到案獲10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被害人去年爆料指48歲林女在網路上自稱台大法學碩士,曾任多家知名公司法律顧問,甚至2013年發生特偵組監聽國會事件,林女以「監聽受害者聯盟」發言人身分開記者會,告發特偵組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濫權,求償2億元,將捐作公益。當時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管碧玲、陳其邁、姚文智、潘孟安、鄭麗君到場聲援。
涉詐欺!謊稱曾任市長、副總統法顧 「假律師」林珮菁10萬交保且境管
自稱曾是台南市長黃偉哲、副總統蕭美琴擔任立委時期法律顧問的林珮菁,遭檢舉不具律師資格,卻自2019年至今年間對外接案幫人撰寫訴訟書狀,收受數十萬元報酬,涉嫌詐欺取財及違反《律師法》。台北地檢署13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2路搜索林女住居所,並約談林女到案。調查局晚間將林女移送北檢,檢察官複訊後,諭知林女交保10萬,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去年有媒體接獲被害人爆料,指今年48歲的林珮菁,在網路上自稱台大法學碩士,曾任某知名電腦公司總經理特助兼法案組組長,某公司總管理處法案組主任,某網路書店監察人、法案及選股顧問,以及多家知名科技、建設公司法務長、法律顧問,立院黨團法制組組長、顧問,學經歷相當顯赫。甚至2013年發生特偵組監聽國會事件,林女以「監聽受害者聯盟」發言人身分舉行記者會,並發起連署共同告發特偵組及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嫌違法濫權,求償新台幣2億元,將捐作公益。當時包括民進黨籍立委蕭美琴、管碧玲、陳其邁、姚文智、潘孟安、鄭麗君等人都到場聲援。但多名被害人去年向調查局檢舉,指林女不具律師資格,是「假律師」,卻對外接案為人撰寫書狀詐騙律師費,甚至有被害人指控他與林女溝通時起口角,林後來竟擺爛不負責,他只好自認倒楣,自行把案件收尾。調查局認為,不具律師資格的林女,自2019至年今年間,以執業律師自居,並稱其訴訟經驗豐富,對外接案為人撰寫書狀,涉犯《刑法》詐欺取財、違反《律師法》第127條第1項等罪嫌,北檢13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2處,訊問被告林女1人。
首件酒駕致死案輕判7年2月 北檢團隊:原本求刑更高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今天下午審結首件酒駕致死案,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輕判」被告李佳修7年2月,本案到庭論告的台北地檢署的公訴論告團隊指出,原先求刑的刑度較高,多方考量後改為7年6月至9年徒刑,被害人家屬和律師能接受檢方求刑的刑度,至於被害家屬對判決結果的看法,目前不得而知。負責本案的公訴團隊龍頭、北檢主任檢察官林珮菁指出,本案具有重大指標意義,其實並非單純針對酒駕致死被告李佳修一人,而是要表達全國用路人對酒駕零容忍的態度,最後國民法官的判決結果,與檢方求刑的最低標準相距不遠,真實反應了國民情感。檢察官高光萱指出,這次北檢很完整地蒐集被告和被害人的求學歷程,從起訴後到公訴論告期間,審檢辯共進行8次協商會議、3次準備程序,這也是北檢首度建構完整的蒐證SOP程序。黃振城、楊舒雯檢察官認為,本案一定要靠檢察官來發聲,如果檢察官不講,就沒有人幫被害人及家屬講話了。主任檢察官林珮菁指出,以往法庭攻防很少注意被害人的部分,希望透過本案能讓外界更關注被害人及家屬的感受。男子李佳修去年11月13日晚間和友人在北市夜店飲酒狂歡,之後到酒店續攤,翌日凌晨4時結束後,李男行經行政院前的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駕駛王男致死,員警到場處理時,李男竟拉扯員警,嗆員警「不敢開槍」,員警朝李男大腿連開2槍制伏。案發後,王男母親得知兒子死訊悲痛不己,表示兒子獨自撫養1名幼女,她與孫女面對未來徬徨無助,幼女日前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北檢決定補償幼女精神慰撫金、遺屬補償金共計73萬多元,本案成為國民法官案件犯罪被害人補償首例,北檢將依法向李男提告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