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
」 詐騙 車手 165全民防騙 萊爾校長 大陸
「車是我的、油也是我的」睡車竟被收住宿費 官方一句話打臉飯店
暑假旅遊旺季竟出現離譜收費爭議。大陸重慶王姓男子日前與友人前往新疆伊犁旅遊,入住飯店時因客房不足,兩名同行女子被迫睡在自己的車內,沒想到退房結帳時,飯店竟以「車上住宿費」名義,每人每晚收取人民幣50元(約新台幣210元),兩晚共計人民幣150元(約新台幣630元)。事件曝光後引發熱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定收費方式不合理,涉事飯店也坦承管理疏失,不僅全額退款,還另行賠償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200元)。涉事飯店事後承認管理疏失,不僅退還150元人民幣住宿費,也額外賠償1000元人民幣。(圖/翻攝自錢江晚報)綜合《重慶晨報》等陸媒報導,王先生一行人7月27日晚間11時許,歷經長途車程後抵達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的伊美臻選酒店,原本期待好好休息,卻碰上暑假旅遊旺季,飯店僅剩一間每晚人民幣300元(約新台幣1260元)的大床房,無法安排所有同行旅客入住。考量時間已晚,王先生先辦理入住,其餘兩名同行女子則打算另尋住宿。一行人吃完宵夜時已接近凌晨1時,再四處詢問附近旅館與民宿後,發現周邊房源早已全部客滿。為了不影響隔天行程,兩名女子最後決定留在自己的車內將就一晚。王先生表示,當時大家都認為只是暫時應急,「先撐過一晚,隔天再想辦法」。隔天上午,飯店一名管理人員協助王先生一行10人轉往親戚經營的另一間旅館入住,但由於房間仍不足,其中一名女子再次主動選擇睡在車內,因此兩天合計共有3人次在自己的車上過夜。直到7月29日辦理退房時,一張帳單卻讓王先生當場傻眼。除了正常房費外,櫃檯竟另外列出「車上住宿費」,並以每人每晚人民幣50元(約新台幣210元)計算,第一晚兩人、第二晚一人,共收取人民幣150元(約新台幣630元)。王姓男子質疑,車輛、油錢及停車費皆自行負擔,飯店卻另外收取住宿費,讓他直呼難以接受。(圖/翻攝自錢江晚報)王先生表示,自己當場完全無法理解,「車是我們自己的、油是我們加的、停車費也照付,怎麼睡自己的車還要付住宿費?」他認為這筆費用毫無依據,也從未聽過有飯店會向未入住客房、僅睡在自己車上的旅客收費。更令他不滿的是,當他要求飯店開立正式發票時,業者一度拒絕,直到警方到場協調後才同意開立,但發票上的項目竟仍標示為「車上住宿費」,讓他與同行友人更加無法接受。王先生坦言,自己已50多歲,還是第一次遇到如此離譜的收費方式,因此在離開飯店後向12315消費者申訴專線提出檢舉,希望相關單位介入調查,也讓事件逐漸受到外界關注。事件曝光後,當地媒體也向伊美臻選酒店查證,飯店工作人員表示,基於安全考量,原則上並不允許旅客在車內過夜;至於「車上住宿費」的收費依據,則稱自己並不清楚,表示當時飯店營運是由值班管理人員負責,無法進一步說明。由於王先生已向12315提出申訴,伊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獲投訴後也立即介入調查。承辦人員證實,案件內容與旅客反映情況相符,並要求飯店正視服務爭議、盡快與消費者協調處理。市場監管部門指出,這類案件相當少見,也是首次遇到類似情況。即使同行旅客沒有入住客房,業者仍應提供必要協助與尊重,而非以其他名目另外收費,因此認為「車上住宿費」的收費方式並不合理。據了解,8月4日下午,市場監管局先致電王先生,表示將協助處理此案,隨後又再次回訪了解協商進度,希望雙方盡快達成共識。不久後,自稱是飯店負責人的馬姓女子主動聯繫王先生,透過電話及通訊軟體向他表達歉意。她表示,飯店開業還不到一年,營運經驗不足,事發期間自己因外出辦事,暫時將飯店交由其他人管理,沒想到因此發生爭議事件,得知後感到十分愧疚,也坦承此次事件屬於管理疏失。馬女表示,飯店將全面檢討相關作業流程,加強員工教育訓練與服務管理,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希望重新建立旅客對飯店的信任。經市場監管部門協調及雙方溝通後,飯店同意全額退還先前收取的人民幣150元(約新台幣630元)「車上住宿費」,並另外賠償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200元),作為旅程受影響及消費體驗不佳的補償,王先生也接受飯店的處理方案,整起消費糾紛至此告一段落。事件在網路曝光後,也引發不少網友討論,不少人質疑「睡自己的車為何還要付住宿費」、「停車費都已經繳了,還收住宿費根本說不過去」,也有人認為飯店應優先協助旅客解決住宿問題,而非另設收費名目。隨著市場監管部門介入並認定收費不合理,涉事飯店也完成退款及賠償,全案最終順利落幕。
億萬富豪遭兒「大義滅親」!偷生子怕曝光 竟盜鄰居身份辦假證落戶
大陸近日有一則「兒子實名舉報身價上億父親」的社會新聞引發輿論廣泛關注,舉報人寇先生通過網絡發布實名舉報影片,控訴其親生父親為了給外面的私生子辦理落戶,竟然冒用老家鄰居的身份信息,並偽造結婚證。更令寇先生震驚的是,若非因為人口普查的契機,全家人至今仍被蒙在鼓裡,而這名私生子甚至比寇先生自己的親生女兒還要大兩個月。綜合陸媒報導,據舉報人寇先生透露,其父親經商多年,身價已達上億元人民幣。長期以來,家人都以為父親只是專注於事業,直到近期國家開展人口普查,相關部門在核對戶籍與人員信息時,意外發現了其父親名下離奇的戶籍關聯與偽造證件線索,這樁隱瞞多年的「法外生子」案才終於曝光。經深入了解,寇先生驚覺父親在婚外擁有一名私生子。令人咋舌的是,根據出生日期推算,這名私生子出生的時間,竟然比寇先生女兒(即該富豪的親孫女)還要早兩個月。冒用老家鄰居身份 跨區域辦理假證為了隱瞞婚內出軌的事實,並順利讓私生子取得合法戶籍,該名億萬富豪動起了歪主意。他刻意盜用並冒用了自己老家鄰居的身份信息,透過非法管道偽造了一套結婚證件。隨後,他利用這張由鄰居身份「拼湊」而成的假結婚證,矇騙了戶籍管理部門,成功為該名私生子辦理了出生登記與落戶手續。此舉不僅嚴重侵害了被冒用鄰居的合法權益,更直接挑戰了大陸當地戶籍管理法律的底線。寇先生在掌握確鑿證據後,毅然決定「大義滅親」,手持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舉報。寇先生表示,父親的行為不僅背叛了母親和家庭,更觸犯了法律,不應因其「身價上億」就逃脫法律的制裁。截至目前,該事件已引起當地公安機關及相關權責部門的高度重視。法律專家指出,涉案父親的行為已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以及盜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罪。一旦查證屬實,除了違規取得的戶籍將被依法撤銷外,該名富豪恐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與取證當中。
警高官夫妻女兒淪詐欺幫助犯遭判刑 信義分局長回應了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北市信義分局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驚傳淪為詐欺幫助犯,因此遭雲林地院判刑。根據雲林地院判決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愛女因將金融卡自超商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3位民眾遭詐,總財損金額約18萬元,被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對此,信義分局長蕭惠珠也回應了。蕭惠珠表示,小女年輕,社會經驗不足,前年誤信詐騙集團廣告、話術,致將提款卡寄出遭詐騙集團盜用,經法院依洗錢防制法幫助犯判決,本身亦形同受害身分。小女已成年,獨立自主在外生活,因ㄧ時不察,父母亦予指正,並均尊重法院判決。經此案例,小女已學到經驗、教訓。本人亦因此案,長期投入識詐宣導工作,希民眾勿輕信社群網站廣告,以免被騙。判決書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吳姓愛女2024年11月,透過超商以賣貨便的方式,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有3位民眾遭詐,因此遭檢察官起訴。吳姓女子事後坦承確實有將提款卡寄出,但自己身為牙助,當時是因有醫療方面用途,為了要借15萬元,才會將提款卡寄出。吳女表示,其先前曾和銀行借過錢,但相關借貸均未交付帳戶,過程中儘管仍有疑慮,感覺可能被騙因此不斷向對方求證,但對方傳送借貸文件給她填寫申請,讓她以為是線上申請,不會有實體見面或對保,卡片寄出後,其帳戶即被轉為警示帳戶,讓她帳戶內的10萬元因此遭到凍結。對此,吳女的辯護人也指出,詐團騙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且深諳人性,吳女為了積極要借到錢,才會將卡片寄出,並非要提供人頭帳戶,若真是如此,就不會為了每月的付款總額度去分期,甚至分到30年,每月只繳1000多元,況且吳女還有車貸等其他貸款,算是貸款二、三胎了,每一個貸款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說因之前曾在其他銀行貸款過,就會注意到。雲林地院指出,吳女現年31歲,曾任職過餐飲業與牙醫助理等多家機構,足見其具備相當社會工作經驗,並非社會新鮮人或智識偏枯,與社會長期脫節之人,觀諸其與詐團對話紀錄截圖,吳女曾質疑詐團「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不是我自己本人知道就好了嗎?」、「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約定轉帳部分不能夠設定成我繳費的金額就好了嗎?」等語,且多次催付對方撥款,顯見其在交易流程之異常時已產生懷疑與高度警覺,而其將卡片寄送出去時,收件人也非貸款公司,衡諸常情,正規程序絕對不會要求申請人將提款卡寄出,明顯違背常理,但吳女仍執意寄出。儘管吳女表示自己曾有借貸經驗,因此過程中多有疑慮,知道帳戶不能隨意交出去,但礙於當時急需用錢,確認相關貸款公司在網路上查詢的到後,便全便全部網路處理,並不清楚不能寄提款卡,寄件時也有看到宣傳標語等。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吳女的證詞,認為吳女在過程中已察覺異狀,卻未採取任何有效查證手段,僅流於形式之網搜公司名稱,並因急於取得貸款,對於超商寄件警語與收件人名稱異常之風險全部視而不見,基於不確定故意為之,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之犯意甚明,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
警界震撼!台中警局長吳敬田愛女捲詐團帳戶案「判5月可易科罰金」 夫妻首度回應
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的女兒因誤信借貸話術,交出提款卡及密碼,帳戶遭詐騙集團作為人頭帳戶使用,害3名被害人共損失18萬2000元,雲林地院今年3月依幫助詐欺及洗錢等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由於吳女父母分別為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及台北市警局信義分局長蕭惠珠,消息曝光後引發警界熱議,夫妻倆也首度對外回應。吳敬田今天表示,女兒已成年,長期獨自在外生活,家人尊重法院判決,也接受司法審理結果。他指出,女兒經歷此案後已深刻記取教訓,希望社會大眾不要輕信網路或社群平台上的借貸、投資廣告,如遇可疑情況,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免落入詐團陷阱。判決指出,前年11月,當時擔任牙醫助理的吳女,因急需15萬元資金周轉,透過網路接觸一家融資公司辦理借貸;對方要求她填寫線上申請資料、提供銀行帳戶,並進一步指示她利用超商「交貨便」寄出提款卡,同時提供提款卡密碼。吳女雖曾對流程產生懷疑,但仍依照對方要求辦理,事後帳戶即遭詐騙集團控制,成為詐騙金流工具。檢警調查發現,該帳戶隨後遭詐團用來收取3名被害人的匯款,詐得18萬2000元後迅速提領。吳女到案後辯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不僅未借到錢,反而遭騙約10萬元。然而法院認為,她已有工作及金融往來經驗,在寄出提款卡時已察覺異狀,卻未停止交易或查證,對帳戶可能遭犯罪利用的風險仍放任發生,具有「不確定故意」,因此依幫助詐欺及洗錢等罪判處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此外,根據《鏡週刊》報導,案件偵辦期間,因吳女戶籍位於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警分局接獲雲林地檢署通知協助通知到案,承辦員警核對身分後,才發現她的父親是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母親則為當時的內湖分局長、現任信義分局長蕭惠珠,消息隨即在警界流傳。對此,吳敬田與蕭惠珠均表示,女兒因社會歷練不足,誤信詐騙借貸話術才會交出提款卡,實際上也是詐騙受害者,但仍尊重法院判決,盼事件成為警惕,避免更多民眾受害。
警高官夫妻女兒淪詐欺幫助犯 遭判有期徒刑5月併科3萬罰金
台中市警察局局長吳敬田、北市信義分局分局長蕭惠珠的女兒驚傳淪為詐欺幫助犯,因此遭雲林地院判刑。根據雲林地院判決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愛女因將金融卡自超商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3位民眾遭詐,總財損金額約18萬元,被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判決書指出,吳敬田與蕭惠珠的吳姓愛女2024年11月,透過超商以賣貨便的方式,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寄出,提供給詐團使用,導致有3位民眾遭詐,因此遭檢察官起訴。吳姓女子事後坦承確實有將提款卡寄出,但自己身為牙助,當時是因有醫療方面用途,為了要借15萬元,才會將提款卡寄出。吳女表示,其先前曾和銀行借過錢,但相關借貸均未交付帳戶,過程中儘管仍有疑慮,感覺可能被騙因此不斷向對方求證,但對方傳送借貸文件給她填寫申請,讓她以為是線上申請,不會有實體見面或對保,卡片寄出後,其帳戶即被轉為警示帳戶,讓她帳戶內的10萬元因此遭到凍結。對此,吳女的辯護人也指出,詐團騙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且深諳人性,吳女為了積極要借到錢,才會將卡片寄出,並非要提供人頭帳戶,若真是如此,就不會為了每月的付款總額度去分期,甚至分到30年,每月只繳1000多元,況且吳女還有車貸等其他貸款,算是貸款二、三胎了,每一個貸款的情況都不一樣,不能說因之前曾在其他銀行貸款過,就會注意到。雲林地院指出,吳女現年31歲,曾任職過餐飲業與牙醫助理等多家機構,足見其具備相當社會工作經驗,並非社會新鮮人或智識偏枯,與社會長期脫節之人,觀諸其與詐團對話紀錄截圖,吳女曾質疑詐團「為什麼要確認密碼是否正確?不是我自己本人知道就好了嗎?」、「請問我什麼時候才能改密碼?」、「約定轉帳部分不能夠設定成我繳費的金額就好了嗎?」等語,且多次催付對方撥款,顯見其在交易流程之異常時已產生懷疑與高度警覺,而其將卡片寄送出去時,收件人也非貸款公司,衡諸常情,正規程序絕對不會要求申請人將提款卡寄出,明顯違背常理,但吳女仍執意寄出。儘管吳女表示自己曾有借貸經驗,因此過程中多有疑慮,知道帳戶不能隨意交出去,但礙於當時急需用錢,確認相關貸款公司在網路上查詢的到後,便全便全部網路處理,並不清楚不能寄提款卡,寄件時也有看到宣傳標語等。不過法官並未採信吳女的證詞,認為吳女在過程中已察覺異狀,卻未採取任何有效查證手段,僅流於形式之網搜公司名稱,並因急於取得貸款,對於超商寄件警語與收件人名稱異常之風險全部視而不見,基於不確定故意為之,主觀上具有幫助詐欺及幫助洗錢之犯意甚明,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3萬元,得易科罰金與服勞役。
曾揭呂秋遠私生子爭議!「俠律」張鈞綸驚傳病逝 享壽62歲
時代法律事務所律師張鈞綸傳出病逝消息,享壽62歲,消息曝光後震驚法界,不少律師、親友及曾受其協助的民眾紛紛透過社群平台發文悼念。張鈞綸長期關注法律公共議題,因評論犀利、勇於發聲,在法律界享有盛名,也被不少同業形容是充滿「俠氣」的法律人。律師陳奕廷在臉書發文表示,張鈞綸是他交流過最具「俠氣」的法律人之一,不僅文字充滿洞察力,待人處事也十分真誠。他回憶,去年辦理國民法官案件時,曾與張鈞綸在法庭旁聽席交流辯護經驗,之後也邀請對方分享對國民法官制度的觀察,未料再次得知消息已是對方離世,感嘆「一路好走」。另有親友發文表示,張鈞綸已「卸下世上的勞苦,安息主懷」,也有人回憶兩人過去曾在台北自來水園區喝啤酒、談人生、聊工作,如今只能以「Farewell, my dear brethren」表達最後道別。一名曾接受張鈞綸協助打贏官司的民眾也透露,張鈞綸去年健康狀況已不如以往,如今驟然離世令人相當不捨。目前家屬尚未公布確切死因,外界普遍推測為因病辭世。張鈞綸去年曾因公開評論律師呂秋遠私生子事件,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他指出,依據公開判決資料,孩子生母為呂秋遠事務所的學習律師,呂秋遠是在女方提起強制認領訴訟後,才完成認領程序,因此質疑對方事後仍以受害者自居,相關言論當時引起高度關注。此外,張鈞綸也表示,呂秋遠與學習律師交往一事在律師圈早已廣為人知,並引用2023年修正、2024年施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指出指導律師與學習律師間涉及權勢不對等關係,相關專業倫理值得社會討論。他強調,相關內容均可從公開判決資料查證,並未揭露不應公開的個人隱私,即使因此面臨法律訴訟,也願意接受司法檢驗。除了執業律師身分外,張鈞綸擁有國立台灣大學機械工程研究所及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雙碩士學位,自2005年起擔任國立中央大學經濟學系兼任講師,長年講授法律與經濟相關課程,並專長於民事、刑事訴訟及商務法律事務。張鈞綸辭世消息傳出後,不少法律界人士紛紛表達哀悼,感念他多年來投入法律實務、教學及公共議題討論的貢獻,也緬懷他敢言直率、關懷公共事務的精神。
深入森林10分鐘藏屍!父涉殺害9歲愛女 恐怖藏屍手法全曝光
2025年震驚美加兩地的9歲加拿大女童梅莉娜弗拉托林(Melina Frattolin)命案,目前正在美國紐約州法院審理。梅莉娜去年暑假與45歲父親盧西亞諾弗拉托林(Luciano Frattolin)同行期間不幸遇害,盧西亞諾涉嫌殺害親生女兒後,還向警方謊稱她在高速公路休息站遭人綁架,企圖誤導辦案方向。隨著案件審理進入第3週,檢方近日首度向陪審團公開梅莉娜遺體棄置現場照片,也讓外界首次看見這處位於阿迪朗達克山區(Adirondack Mountains)的偏僻棄屍地點。照片顯示,女童遺體被藏在倒木下方,並以一塊巨大岩石壓住、埋於泥濘濕地之中,案情細節令人震驚。阿迪朗達克山區偏僻森林成為9歲女童命案棄屍地點,檢方指控父親涉嫌精心掩蓋犯行。(圖/達志/美聯社,下同)綜合《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等外媒報導,檢方指控,盧西亞諾於2025年7月涉嫌殺害女兒後,將遺體運往紐約州提康德羅加(Ticonderoga)鷹湖(Eagle Lake)附近的帕拉貢溪(Paragon Brook)。該區位於法老湖荒野保護區(Pharaoh Lake Wilderness)入口附近,四周遍布低窪濕地、濃密灌木及崎嶇岩地,雖是背包客熟悉的山林路線,但棄屍地點本身十分隱密,不易被人察覺。檢方提出的現場照片及影像顯示,盧西亞諾疑似先將租來的白色Toyota Prius停放在74號公路(Route 74)旁的Short Swing Trail登山口,再沿著蜿蜒山徑穿越濃密樹叢,步行約10分鐘深入林區,最後抵達棄屍位置。即使是熟悉地形、裝備齊全的登山客,走完這段路也不算輕鬆,沿途還得忍受阿迪朗達克山區夏季常見的大量黑蠅。檢方還原涉嫌弒女父親的棄屍路線,指其深入偏僻森林後藏匿遺體,再謊報女兒遭綁架。依照檢方說法,盧西亞諾涉嫌將女兒遺體塞進一棵倒下的大樹下方,再壓入泥濘與積水中,最後搬起一塊巨大岩石覆蓋其上。該岩石屬質地相當堅硬的長石(feldspar),表面帶有當地常見、呈珍珠光澤的石英礦物。警方尋獲遺體後,已將岩石移至附近保存,仍可看見覆滿泥土與青苔的痕跡。檢方認為,這塊岩石可能已在原地靜置數百年,直到案發當晚才遭人翻動。從現場狀況推測,嫌犯疑似利用倒木、泥濘、積水及天然地形刻意遮掩遺體,希望延後被發現的時間。案發後,盧西亞諾向警方報案,聲稱女兒是在高速公路休息站遭人綁架。不過,警方很快透過車牌辨識系統、租賃車定位資料及其他調查證據,發現他的說法漏洞百出,並迅速將調查方向轉向他本人。女童失蹤通報不到12小時,紐約州森林巡護員、州警及地方警力便大規模搜索鷹湖周邊,最終於2025年7月20日下午約1時,在帕拉貢溪附近尋獲梅莉娜遺體。即使警方當面告知已找到女兒,盧西亞諾仍拒絕坦承犯案,持續否認與命案有任何關聯。檢方還原涉嫌弒女父親的棄屍路線,指其深入偏僻森林後藏匿遺體,再謊報女兒遭綁架。檢方另公布租賃白色Toyota Prius的定位紀錄,顯示該車在撥打911報案前約1小時,曾停留於Short Swing Trail登山口附近,與檢方推估嫌犯進入森林、棄屍再返回車上的時間幾乎完全吻合。監視器畫面則顯示,案發數小時前,盧西亞諾曾身穿OnCloud運動鞋及寶藍色Lululemon短褲,現身薩拉托加泉市(Saratoga Springs)一間麥當勞。警方隨後又在I-87州際公路旁約800公尺處發現一袋遭棄置的物品,裡面裝有沾滿泥巴的短褲、運動鞋及髒污濕紙巾。檢方認為,這些物證與嫌犯棄屍後清理身體及衣物有密切關聯,也進一步串起整起案件的時間軸。至於梅莉娜遇害前最後幾個小時究竟發生什麼事,檢方仍持續拼湊完整經過,犯案動機也尚未完全明朗。調查人員曾在涉案車內查獲多份手寫文件,內容多次提及希望重新取得女兒監護權,檢方正進一步釐清這些內容是否與命案存在直接關聯。梅莉娜的母親凱莉加拉尼斯(Kali Galanis)日前出庭作證表示,2025年7月19日晚間,女兒曾打電話告知父親返程延誤,原本預計晚間8時30分返回加拿大蒙特婁。她之後傳訊詢問兩人所在地點時,盧西亞諾直到晚間8時55分才回覆,聲稱自己與梅莉娜將於晚間9時15分抵達。然而,警方調查發現,車牌辨識系統卻於晚間9時20分拍到涉案車輛正沿著I-87高速公路一路南下,行駛方向與前往蒙特婁完全相反。此外,警方也在高速公路旁找到沾滿泥巴的衣物及濕紙巾等物證,與檢方推測他棄屍後離開現場、清理身體再棄置相關物品的時間軸相互吻合,進一步戳破其綁架說法。目前案件仍持續審理中,檢方將透過棄屍現場照片、監視器畫面、車輛定位紀錄、車牌辨識資料、母親證詞,以及沿途查獲的相關物證,試圖向陪審團證明盧西亞諾涉嫌殺害親生女兒後,再精心編造綁架案,企圖掩飾犯行並誤導警方調查。
退休男領400萬稱「買黃金酬神」竟是遭假檢警詐騙 警逮少年車手保血汗錢
新北市55歲戴姓男子近日誤入詐騙集團陷阱,詐團假冒檢警,指示戴男前往銀行提領400萬元交由「資金監管」,所幸行員驚覺有異報警,永和警分局到場橫突破詐團謊言,並逮捕17歲呂姓少年車手,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調查,戴男於上月底被陌生帳號加入LINE群組,對方自稱是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以戴男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為由,要求其提領 400 萬元購買黃金交付辦理「資金監管」。為了避開銀行關懷提問,詐團還教導戴男向行員佯稱提款是用於「購買黃金酬神還願」,戴男對詐團話術深信不疑,隨即前往臺灣銀行新永和分行提領400萬元。提領過程中,銀行行員察覺戴男提款用途與反應異樣,立即通報永和分局新生派出所員警趕赴現場協助。員警到場後關心被害人,確認這是典型的假檢警詐騙手法,成功勸阻戴男並保住其多年積蓄。警方又到雙方約好面交的永和仁愛公園佈署埋伏,當場抓獲呂姓少年車手,並查扣涉案手機及現金8萬元等證物,警詢後依違反《刑法》詐欺罪嫌將呂姓少年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幕後集團共犯。警方呼籲,司法機關絕不會要求民眾提領現金、購買黃金或交付財物保管,如接獲類似來電,務必保持冷靜,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查證,以免落入詐騙陷阱。
經濟部力挺台糖未通報中聯致癌油 高檢署主任:通報是法定義務
中聯致癌油風暴傳出台糖5月份就發現苯駢芘超標卻隱匿不報,主管機關經濟部連續發文澄清台糖並無通報義務,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對此發表文章,質疑經濟部是否真正理解我國食品安全法制?他引用中央及地方法規,強調通報並非行政機關的恩惠,而是法律明定的義務,更重要的是,法律規定的是「有危害之虞」,而不是「危害已經證實」,經濟部一句「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不能成為淡化法律責任的理由。台中地院8月1日裁定中聯廠長陳明榮收押禁見,裁定理由提及「本案至遲於今年5月間,台糖公司告知苯駢芘檢驗超標後,陳明榮就知悉此情」,因此外界砲轟台糖隱匿通報,經濟部從8月2日到3日多次發文力挺台糖,除了誇讚「台糖是用高標準自我檢驗的乖寶寶」,還強調「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台糖非食管法通報義務人」、「就像去菜市場買菜,不會通報整個菜市場的攤商誰有爛菜葉」。陳宏達3日在臉書發文,經濟部一句「通報義務不應無限上綱」,並不能取代對法定構成要件的法律分析,更不能成為淡化法律責任的理由,真正不能無限上綱的是行政機關對法律的解釋。陳宏達文章引用《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以及中央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都提到食品業者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立即採取停止販售、回收及通報主管機關等措施,由此可知,通報「有危害之虞」是法律明定的義務,這代表立法者採取的是食品安全管理最重要的預防原則,因為食品安全不同於一般行政管理,一旦等到危害完全確認,可能已有消費者受害,屆時再談責任,往往為時已晚。陳宏達表示,食品安全制度設計的目的,本來就是要求業者寧可及早通報,也不要延誤通報;主管機關的責任,則是在接獲通報後迅速查證、適時說明,而不是讓業者自行決定哪些事件值得通報、哪些事件可以不通報。陳宏達指出,真正的法律問題只有一個:台糖是在什麼時間點,已經知悉足以構成「有危害之虞」的資訊?法治國最大的危險,不是法律沒有規定,而是有法不依,或以行政解釋架空法律;法律之前,沒有任何機關可以重新定義法律,只有依法適用法律,才是真正的法治。對於經濟部多篇發文,陳宏達認為,當行政機關公開發言時,更應謹慎。因為人民期待看到的,不是政策上的權宜之詞,而是依法行政的態度。
5台籍男女涉人口販運!馬來西亞遭逮「姓名曝光」 最重恐關20年
馬來西亞北海法庭近日審理1起人口販運案件,5名台灣籍男女被控涉嫌販運1名喀麥隆籍女子,並利用其弱勢處境進行勞動剝削。5名被告於當地時間3日出庭應訊,均否認有罪。法院裁定全案延至9月1日再次開庭。根據當地法律,若人口販運罪名成立,這5名台灣人最高恐面臨20年監禁及罰款。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5名被告分別為27歲曾德斯(音譯,以下皆同)、36歲廖少偉、35歲洪明宏、35歲曹志穎及29歲鄭薇婷。5人3日上午由威中警方押送至北海法庭,聆聽訴狀宣讀。根據檢方指控,5名被告涉嫌於今年7月16日晚間7時許,在威中大山腳北武拉必路(Jalan Utara Berapit)1處住宅單位,共同販運1名成年的喀麥隆籍女子,並利用其弱勢處境進行勞動剝削。檢方依據馬來西亞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670號法令)第12條文,並援引刑事法典第34條文提出起訴。若罪名成立,被告最高可面臨20年監禁,並可能另處罰款。被告在通譯員以中文翻譯宣讀控狀後,有人表示不理解控罪內容,也有人當庭否認稱「我們沒有販賣人口,我不認罪」。報導指出,5人目前皆否認指控。由於警方查不到他們的入境紀錄,法官暫不准予保釋。被告代表律師納文向法庭申請3週時間,以協助查證被告入境資料。法庭最後裁定,案件延至9月1日再次開庭,後續將進一步釐清相關案情。
泰籍車手來台狂領詐款 離搭機剩10小時栽了!公園鬼祟整理背包露餡遭收押
高雄市鳳山分局員警日前在轄區文龍路公園,盤查一名深夜逗留的泰國籍王姓男子,因其持有他人金融卡、來台目的與行程交代不清,進一步查出他受跨國詐騙集團指示來台擔任提款車手,已在台北、高雄提領詐款,原訂當天上午搭機離境,卻在起飛前約10小時遭查獲,檢方依詐欺及違反《洗錢防制法》聲押獲准。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文山派出所員警7月31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鳳山區文龍路公園時,發現一名年輕外籍男子深夜獨自在公園整理背包,神情緊張、行跡可疑,員警上前查驗身分後,確認為22歲泰國籍王姓男子;王男自稱來台觀光,但警方在其身上查獲一張非本人所有的金融卡,追問來源時,他一度聲稱是朋友的,隨後又改口說是在路邊撿到,前後說法反覆,引起警方懷疑,遂將人帶返派出所進一步查證。警方深入檢視王男手機內容及相關資料後,發現他並非單純旅客,而是受跨國詐騙集團吸收來台擔任提款車手。調查指出,王男依照詐團指示,先在台北多處提領贓款,再南下高雄繼續提款,累計在高雄提領8萬3000元。詐騙集團承諾,待他返回泰國後,將支付5000元報酬作為酬勞。面對警方偵訊,王男供稱自己對高雄地理環境不熟,因原訂當天上午11時30分從桃園機場搭機返國,凌晨才會先到公園休息等待,沒想到卻遇上巡邏員警盤查,導致整起犯行曝光,也讓警方及時在他離境前約10小時將人查獲,成功攔阻涉案嫌犯出境。全案警詢後,依涉嫌詐欺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認為王男有逃亡及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裁定准押。警方表示,將持續向上溯源追查幕後跨國詐騙集團及不法金流,釐清是否還有其他共犯涉案。
墾丁驚現台灣獼猴斷掌!草叢赫見血腥殘肢 疑虐殺引警方全面追查
屏東墾丁國家公園再度傳出令人震驚的野生動物案件。有民眾日前在滿州鄉佳樂水一帶的草叢中,意外發現一隻遭切斷的台灣獼猴手掌,畫面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質疑是否有人非法虐殺或獵捕野生動物,要求相關單位盡速查明真相,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根據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事件起因於有民眾在社群平台 Threads 發文,指出在佳樂水草叢發現疑似台灣獼猴的斷掌。墾管處接獲消息後,立即聯繫最初發現物品的衝浪店老闆,並在其帶領下前往現場勘查,於8月1日下午3時20分找到該具台灣獼猴斷掌,隨後依程序交由警方帶回調查,希望透過後續鑑識及偵辦,釐清事件是否涉及非法狩獵、虐待動物或其他違法行為。墾管處再次強調,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依法全面禁止狩獵,任何人在園區內從事獵捕行為,一旦查獲,將依《國家公園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此外,雖然台灣獼猴目前已由保育類調整為一般類野生動物,但仍受到《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民眾不得任意獵捕、傷害或騷擾。若查證屬實,相關案件將移請屏東縣政府依法裁處,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由於目前僅尋獲一隻斷掌,尚未發現獼猴完整屍體,因此事件背後究竟是人為虐殺、非法狩獵,還是其他原因導致,仍有待警方與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此案曝光後,也再次引發社會對野生動物保育及國家公園管理議題的關注,許多民眾呼籲應加強巡查與執法,嚴懲任何傷害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共同守護台灣珍貴的自然生態資源。
基隆國中生收匿名恐嚇信 警循IP追查竟是同校生「一時好玩」洩憤
基隆市某國中近日傳出匿名恐嚇電子郵件,一名學生收到恐嚇信後,立即通報師長及家長,校方隨即報警。警方展開追查後,發現寄件者竟是同校學生。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分析發信IP、寄件帳號等數位跡證,逐步回溯郵件來源,最終確認寄件者為同校學生,並通知其到案說明。據了解,涉案學生疑因不滿校方處理部分事件的方式,透過匿名電子郵件恐嚇同學;到案後坦承犯行,並稱只是一時好玩,沒有實際危害校園或付諸行動的意圖。警方經多方查證,確認校園安全無虞,偵訊後依涉嫌恐嚇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函送少年法庭。法官審理後,裁定將涉案學生責付家長管束。基隆市政府教育處表示,感謝警方迅速偵辦及校方妥善應變,後續將持續提供師生心理輔導,並加強法治教育、犯罪預防及校園安全宣導,共同維護安全友善的學習環境。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提醒,網路並非法外之地,透過電子郵件散布恐嚇訊息同樣可能涉及刑事責任,民眾切勿因一時嬉鬧而以身試法。
鄰居一句投資話術差點騙走150萬!銀行機警攔阻 保住畢生積蓄
基隆市一名蔡姓男子日前因誤信鄰居介紹的投資機會,險些將畢生積蓄150萬元匯給疑似詐騙集團,所幸銀行行員在辦理匯款時發現男子神情緊張、說詞反覆,察覺情況有異,立即依照防詐程序通報警方到場協助,成功阻止一場可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詐騙案件。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員警接獲銀行通報後,迅速趕赴現場了解情況。蔡姓男子向警方表示,這筆款項是要投資鄰居經營的理髮廳,希望藉此獲得投資收益。然而,當警方進一步詢問投資內容、合作模式、資金用途及報酬方式時,蔡男卻無法清楚說明,也拿不出任何投資契約、書面文件或對話紀錄作為佐證,讓警方更加確信這極可能是一起假投資詐騙案件。警方隨即耐心向蔡男說明近年來常見的投資詐騙手法,指出詐騙集團經常利用「高獲利、低風險」、「穩賺不賠」等誘人口號,甚至透過熟人、親友或鄰居關係降低被害人的戒心,使民眾在信任對方的情況下,輕易將大筆資金匯出。一旦款項匯入指定帳戶,往往難以追回,受害者多年積蓄也可能瞬間化為烏有。經過警方詳細分析與耐心勸說後,蔡姓男子終於意識到自己可能落入詐騙陷阱,當場取消150萬元匯款,成功保住畢生積蓄,也對銀行行員與警方及時伸出援手表達感謝。警方再次呼籲,面對任何投資機會,切勿因對方是親友、鄰居或熟人就掉以輕心,務必確認投資標的是否合法、是否有正式契約及相關證明。如遇可疑情況,應立即停止匯款,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尋求協助,多一分查證,就能少一分受騙風險,避免辛苦累積的財富落入詐騙集團手中。
歐盟外交首長秋季擬訪北京!將首度與王毅面對面會談
根據多位知情人士透露,歐盟執委會副主席兼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卡拉斯(Kaja Kallas)預計將於今年秋季前往中國,與中國外交部長王毅舉行首次面對面會晤。這也將是卡拉斯自2024年出任現職以來,首度訪問北京。據《南華早報》的獨家報導,這趟行程的確切日期尚未敲定,主要將圍繞歐中雙邊「戰略對話」展開。這項機制通常每年舉行1次,雙方藉此討論外交及安全政策等議題。歐盟此次將把多項敏感議題列為優先,包括中國與俄羅斯的關係、西亞持續延燒的危機,以及台灣海峽的緊張局勢。在上一次戰略對話中,王毅曾對歐洲與會官員表示,北京不希望俄羅斯在俄烏戰爭中落敗,因為那將意味著美國會將全部注意力轉向亞洲。這番說法令歐洲方面大感震驚。知情人士形容,當時雙方會談從一開始便充滿火藥味,不僅出現一些禮賓程序上的小失誤,卡拉斯更在開放媒體拍攝的開場致詞中,以強硬態度要求王毅回應中國支持俄羅斯的問題。消息人士當時指出,由於歐洲方面沒有主動舉杯敬酒,王毅最後不得不親自提議祝酒,使得現場氣氛進一步惡化。自那之後,曾任愛沙尼亞總理的卡拉斯始終維持對北京的強硬立場。今年6月,她表示,歐盟已查證有關中國軍方「訓練俄羅斯軍事人員赴烏克蘭作戰」的報導屬實,但北京否認這項指控。按照慣例,這項戰略對話通常會為歐中峰會制定政治議程,但今年預料不會舉行峰會。雖然北京已提議由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強前往布魯塞爾出席峰會,但歐盟認為,這場會談應由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親自出席。歐盟方面已獲告知,習近平無意前往歐盟首都布魯塞爾,而歐盟領袖也不願意連續第3次前往北京舉行峰會,因為在雙方競爭持續升溫之際,這樣的安排恐被外界解讀為歐盟做出讓步。卡拉斯辦公室發表聲明表示:「歐中戰略對話每年舉行1次。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今年秋季的出訪安排尚未確定,但雙方正就行程安排保持聯繫。」本月,王毅與卡拉斯都出席了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舉行的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外交部長會議,但雙方並未舉行雙邊會談。王毅在與美國國務卿盧比歐(Marco Rubio)以及新任英國外交大臣米利班(Ed Miliband)等多位外長會晤後,隨即前往吉爾吉斯出席上海合作組織的會議。不過,在大會全體會議期間,中國外交部副部長華春瑩向卡拉斯表示,北京歡迎她於今年秋季訪問中國。歐盟方面獲告知,雙方原本曾討論在馬尼拉舉行雙邊會談,但最終因行程安排問題未能成行。卡拉斯此次北京之行,將適逢歐中各層級對話全面升溫之際,但同時也是雙方關係極度緊張的時刻。目前,雙方已瀕臨貿易戰邊緣。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已將今年10月設定為改善雙邊經貿失衡的最後期限,否則將承諾對北京採取更強硬的貿易政策。另一方面,卡拉斯所領導的「歐洲對外事務署」(EEAS)本月發布1份報告,指控中國與俄羅斯正試圖「依照自身利益重塑全球秩序」,並且「推動全球重新回到勢力範圍的邏輯」。這份文件被視為歐盟歷來對北京最嚴厲的官方批評,文件甚至使用了軍事聯盟「北約」(NATO)過去曾提及的措辭,也就是指控北京是俄羅斯入侵烏克蘭「關鍵且具決定性的推動者」(key and crucial enabler),內容還直言不諱地將俄羅斯與中國,定位為挑戰「歐洲安全」及「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的兩大修正主義強權。中國則否認歐洲認為北京完全站在俄羅斯一方的看法,並宣稱自己在俄烏戰爭中保持中立。針對這份報告,中國駐歐盟使團已向被視為歐盟外交部的歐洲對外事務署提出外交交涉。在近期與歐洲官員的接觸中,北京也強烈駁斥歐洲有關中國向俄羅斯提供可軍民兩用產品、支援俄軍作戰能力的指控,並堅稱,如果沒有來自中國的產品,烏克蘭自身的戰力同樣無法正常運作。這也凸顯歐洲目前所面臨的兩難處境,因為歐洲擔心,北京可能切斷包括無人機零組件等供應,進而影響烏克蘭的軍事需求。這項困境早在2024年底便已顯現。當時,來自數個歐洲國家的官員表示,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1座無人機工廠,正在替俄羅斯軍方生產無人機。然而,不久之後,當剛上任的卡拉斯與歐洲理事會(European Council)主席科斯塔(Antonio Costa)訪問烏克蘭時,多位知情人士透露,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Volodymyr Zelensky)要求2人不要再公開談論這座工廠,以免危及烏克蘭自身的供應鏈。報導補充,自去年7月在布魯塞爾會面以來,王毅與卡拉斯曾進行過2次通話。第1次是在2025年於馬來西亞舉行的東協外交部長會議場邊短暫交談,時間正好是在2人於比利時爆發激烈交鋒後約1週。第2次則是在今年4月2日,雙方就美以伊戰爭進行較具實質內容的通話。這場通話是北京數個月來要求歐盟建立對話但始終沒有獲得回應後,好不容易安排成行的。然而,2人在這場通話中再次爆發衝突,這次焦點轉向貿易議題。根據熟悉談話內容的消息人士透露,當卡拉斯說明歐盟近期提出的政策,包括《產業加速法》(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與《網路安全法》(Cybersecurity Act)時,王毅態度極為強硬。他表示,北京將採取強烈報復措施,而最終受到更大傷害的將會是歐洲,而不是中國。
丈夫小三假證做試管!癌妻開庭前1分鐘再收離婚傳票 她崩潰:比八點檔還扯
大陸上海一名朱姓女子罹患肺癌休養期間,意外揭發丈夫涉嫌瞞著她,與第三者持偽造結婚證接受試管嬰兒療程,甚至已成功培育並冷凍保存胚胎。她持合法結婚證要求醫院停止相關程序並處理胚胎卻遭拒,憤而將丈夫、第三者及醫院一併告上法院。沒想到案件首次開庭前短短一分鐘,她又收到丈夫提起離婚訴訟的法院傳票,戲劇化發展引發外界關注。綜合陸媒報導,朱女2019年確診肺癌,接受手術切除惡性腫瘤後便返家休養。直到2025年11月,她因收到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寄給丈夫的就診通知,意外發現丈夫竟與另一名女子接受試管嬰兒療程,而且受精卵已完成培育並冷凍保存,只是尚未植入。她推算,若胚胎日後順利植入並出生,時間恐落在自己女兒參加大學考試前後。朱女事後展開查證,發現丈夫與第三者疑似利用偽造的結婚證完成輔助生殖建檔及相關醫療程序。事件曝光後,丈夫因涉嫌偽造結婚證件,遭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天。得知真相後,朱女帶著合法結婚證前往醫院,希望院方重新查核資料,停止相關醫療程序並處理冷凍胚胎,但遭院方拒絕。她表示,更令自己無法接受的是,院方告知,若未來她與丈夫完成離婚,而丈夫再與第三者依法辦理結婚登記,仍可能憑新的合法結婚證,申請使用先前透過假證件培育完成的冷凍胚胎。認為婚姻權益及配偶權遭到嚴重侵害,朱女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丈夫、第三者及醫院列為共同被告,希望透過司法程序釐清責任歸屬。案件7月30日首次開庭,不過就在走進法庭前一分鐘,朱女突然收到法院通知,得知丈夫已另外提起離婚訴訟,案件排定8月11日開庭。她感嘆,事情巧合得令人難以置信,「連電視劇都演不出這樣的劇情」。朱女透露,男方在庭前還向法院申請不公開審理,因此許多庭訊內容依法無法對外公開,目前法院尚未宣判,也未說明是否還會再次開庭,後續仍須等待法院通知。她也表示,自己並非唯一受害者,過去大陸曾有類似案例,同樣有人涉嫌利用假結婚證完成試管嬰兒療程並生下子女。她認為,許多合法配偶是在婚姻破裂,甚至離婚後,才得知另一半早已利用偽造證件與婚外對象接受輔助生殖治療,因此希望透過自身案件,讓社會更加重視相關問題。談及目前的訴求,朱女表示,她認為丈夫與第三者培育的冷凍胚胎,已成為婚姻中的一道傷痕,希望相關胚胎能依法獲得妥善處理,不應再被使用,同時要求第三者公開道歉;至於丈夫,她則表示,雙方將在法庭上解決所有爭議。事件曝光後,外界也質疑醫院是否在審查程序上出現漏洞。媒體向多家生殖醫學中心查證,各院均表示,接受試管嬰兒療程依法必須出示身分證及結婚證正本,夫妻雙方還須完成拍照、刷臉等身分驗證程序,若未提供結婚證,僅能接受一般檢查,無法正式建檔或進行試管嬰兒療程。至於涉案的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則表示,辦理輔助生殖療程確實需要提供結婚證等相關證件,至於本案涉及偽造證件及冷凍胚胎等爭議,已交由相關部門統一處理,截至報導截稿前,院方尚未正式回應媒體詢問。受訪律師指出,若丈夫與第三者確實利用偽造結婚證接受輔助生殖治療,不僅可能涉及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違法行為,也已違反婚姻忠誠義務。原配除可在離婚訴訟中主張精神慰撫金,也可依法追討遭不當支出的夫妻共同財產。至於醫院是否須承擔法律責任,律師分析,目前醫療院所大多僅能針對民眾提供的證件進行形式審查,並無權限直接查詢婚姻登記資料,因此若偽造證件足以亂真,醫院未能第一時間辨識,不一定構成違法。不過,在合法配偶提出質疑後,院方是否已善盡查核、暫停相關程序及風險控管義務,仍有待法院進一步認定。對於最受外界關注的冷凍胚胎處置問題,律師表示,現行法律認為冷凍胚胎屬具有生命發展可能性的特殊客體,其處置權原則上屬於精子與卵子的提供者。朱女雖是合法配偶,但因未參與胚胎形成,依法無法單方面要求醫院銷毀胚胎。不過,她仍可透過追究偽造證件責任、向衛生主管機關檢舉醫院流程是否存在疏失,或向法院聲請行為保全等方式,避免涉案胚胎後續遭到移植,進一步維護自身權益。
收「發票中2000元」簡訊小心!她看1步驟傻眼 有苦主秒噴4萬
詐騙手法層出不窮,民眾領取發票獎金時務必提高警覺。近日有女子收到自稱財政部傳送的「中獎2000元」簡訊,點擊連結後被要求輸入信用卡資訊以領取獎金;由於她早已完成載具歸戶與帳戶綁定,因而發文求助,貼文一出立即引發熱議,不少人與受害者紛紛出面警示,這是新型態的詐騙陷阱。7月30日有一名女子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收到「財政部」的中獎簡訊,點擊連結後畫面顯示可選擇信用卡或金融卡領獎,但系統顯示金融卡選項維護中,進一步指引她輸入信用卡卡號與驗證碼;因為她早已完成載具歸戶與帳戶綁定,對簡訊內容產生疑慮,決定上網詢問。貼文曝光後引來大量留言,不少網友一致指認該訊息為詐騙,並指出財政部絕不會透過簡訊要求民眾輸入信用卡資料來領獎。更有苦主現身說法,透露自己曾因疏忽填寫信用卡資料,甚至連確認送出都還沒點擊,就遭海外盜刷馬來西亞幣,損失新台幣高達4萬元;也有其他民眾分享親友填寫資料後,1分鐘內接連遭到10筆境外盜刷的慘痛經驗。財政部日前也呼籲民眾,平台不會要求輸入信用卡資訊,若收到可疑訊息,務必提高警覺,勿點不明連結和輸入重要個資。(圖/翻攝自財政部臉書)事實上,財政部已多次針對此類冒名事件進行宣導,特別提醒民眾在發票開獎前後需格外慎防詐騙訊息。財政部表示,詐騙集團常假借電商平台或政府機關名義寄發偽造通知信或簡訊,民眾收到相關訊息應仔細核對寄件者資訊,政府機關專用的官方網站與電子郵件位址,結尾均為「.gov.tw」,切勿點擊來源不明的網址連結。財政部強調,統一發票中獎領獎過程絕對不會要求輸入信用卡號碼,若民眾對於收到的中獎通知存有疑慮,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客服專線(0800-521-988)進行查證,以免落入詐騙圈套導致財產受損。
蘿蔔糕沒蘿蔔? 監察院:食藥署宜建立相關稽查管理作為
113年4月28日媒體報導「早餐店蘿蔔糕沒蘿蔔?專家:澱粉香料速成版」,揭露傳統蘿蔔糕作法,耗時又費工,部分蘿蔔糕以修飾澱粉及香料製成,甚至不含蘿蔔成分等情。經監察院調查後發現,食藥署對於市售蘿蔔糕產品,有以玉米澱粉、修飾澱粉及添加物製成,甚至未含蘿蔔一事,非但未研議訂定蘿蔔含量標示之規範,長期來僅以品名與成分標示等「文字核對」方式,即表示稽查結果均符合規定。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5年7月22日通過監察委員田秋堇所提調查報告,要求相關機關檢討改進。監察院表示,另衛福部自97年11月20日起,雖已規範辛烯基丁二酸鋁澱粉等3項修飾澱粉之使用限量,但食藥署迄今怠未建立檢驗方法(意即無法檢驗),遑論抽驗市售產品該3項修飾澱粉之含量情形,致該限量規範形同虛設。此外調查發現,食藥署復未曾探究該3項修飾澱粉必須限量使用的原因、對於人體健康危害的暴露風險,甚未知悉該等澱粉實際應用的加工範圍及產品,對其應有認知明顯不足,顯未依法定職責適時檢討相關法規等。調查報告指出,衛福部依食安法第22條規定,曾於102年11月29日公告「市售包裝米粉絲產品標示規定」,含米量100%者始可標示為「純米粉」或「純米絲」;含米量達50%以上者可標示為「調合米粉」或「調合米絲」;另含米量未達50%者,不得使用「米粉」2字作為品名,且應於產品外包裝正面處顯著標示含米量百分比或等同意義字樣。此外,衛福部於103年1月21日公告「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針對產品外包裝標示果蔬名稱或圖示,且直接供飲用之包裝飲料,其果蔬汁含量達10%以上,應標示原汁含有率,未達10%者,應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百分之十」或原汁含有率。復於103年2月19日公告「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明定調製乳粉產品應標示乳粉含量百分比。可見,針對品名直接以食品原料名稱標示之產品,衛福部前已有針對米粉、果汁及乳品等訂定「含量」標示規範之先例。此外,據本案諮詢專家學者指出,日本對於食品名稱或包裝上強調某原料(例如:宇治抹茶蛋糕、大根餅)之產品,按日本「食品表示法」規定,含量最高的原料,必須標示該原料之產地,並未強制規範原料必須揭露的百分比或使用量,但日本消費者廳仍建議業者標示,以避免費者誤解。另歐盟亦藉由Quantitative Ingredient Declaration(下稱QUID)制度,強調對於定量標示管理之重視。有關食藥署對於蘿蔔糕未含蘿蔔的查核方式,食藥署表示略以,針對市售蘿蔔糕產品標示符合性稽查,110至112年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後市場查核計462件,均未涉有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之情節,另目前尚無檢驗方法可檢驗食品中蘿蔔含量,倘查獲產品有標示不實之疑慮需進一步查證,得視個案情形移請製造業者所轄衛生局查察。然調查發現,110年至今年6月30日止,食藥署針對所抽查後市場端及早餐店供應共計1,028件次蘿蔔糕產品,均未因此赴製造廠稽查蘿蔔實際投料情形,僅對於品名標示為「蘿蔔糕」者,核對其外包裝成分欄位是否有載明蘿蔔,此流於形式的「文字核對」稽查方式,無法確認產品是否確實含有蘿蔔,難以確保食品內容物與標示相符。有關「目前尚無檢驗方法可檢驗食品中蘿蔔含量」的說法,專家學者表示,依食藥署食品營養成分資料庫資料,白蘿蔔每100公克約含1.1公克膳食纖維,又在來米無麩質,其膳食纖維含量以零計算;而蘿蔔糕在蒸熟過程中,主要的「脫水率」來自蘿蔔絲受熱釋放水分,一般而言,蘿蔔絲在炒煮後會釋出約占重量約15至20%的水分,該等水分會進入粉漿成為「總液體」的一部分,因此若品名為「蘿蔔糕」,其蘿蔔含量理應超過50%,倘蘿蔔糕一片以80公克計,其濕重約94公克,膳食纖維含量約為0.5公克,並非完全無法檢驗其含量。另外,有關蘿蔔糕與修飾澱粉之關係,蘿蔔糕為傳統美食,製作方式係將在來米加水磨成米漿,利用在來米中澱粉受熱糊化產生之黏度,將白蘿蔔絲均勻分散其中,接著利用蒸煮使澱粉結構定型而成,惟天然澱粉冷卻時易釋出水分,且不具抗凍性,為改良此現象,相關業者將天然澱粉以物理、化學或酵素處理,以改變其結構,使之具耐熱、耐酸或不易老化出水等特徵,此即為「修飾澱粉」,屬「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附表一所列之「粘稠劑(糊料)」,目前核准使用的修飾澱粉計17項。調查報告也指出,醋酸澱粉及磷酸澱粉為食品加工普遍使用之食品添加物(修飾澱粉),前者主要應用於冷凍麵食、冷凍湯圓、水晶餃……等,後者主要用於冰淇淋、冷凍肉製品、乳酸飲料、烘焙食品……等。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該等修飾澱粉並無限量使用規定,惟市售產品含修飾澱粉是否如實標示,食藥署宜建立相關稽查管理作為。本案專家學者說明,磷酸澱粉因含磷酸鹽,對於慢性腎臟病患者具健康危害風險,根據2025年美國腎臟資料系統資料,2023年臺灣末期腎臟疾病每百萬人口有3,824人,盛行率為世界第一;另有關兒童及青少年第2型糖尿病發生率文獻指出,2008至2019年在英國等14個國家中,臺灣的發生率最高(63例/10萬),而醋酸澱粉屬於高升糖指數(Glycemic Index)食物,除容易誘發糖尿病外,也會干擾糖尿病患者對血糖控制的穩定度,食藥署宜加強教育宣導或採取其他因應措施,避免消費者於毫無警覺情況下過度攝取,造成飲食安全隱憂。
永豐餘苦茶油檢出苯駢芘超標!傳波及雲林 衛生局澄清:產地非草嶺
台北市「永豐餘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送檢「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發現「苯駢芘」超標,後續傳出問題油品疑似流入雲林,並與草嶺村苦茶油有關。對此,雲林縣衛生局今天(31日)澄清,縣內業者僅負責充填分裝及貼標,苦茶油原料及製造廠都不是來自雲林草嶺村,呼籲民眾避免轉傳錯誤訊息。雲林縣衛生局指出,針對永豐餘生技公司販售「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產品檢出苯駢芘不符規定案,接獲台北市衛生局通報案内苦茶油産品係北市「威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雲林縣「亞世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分裝,立即派員前往查察。雲林縣衛生局表示,調查發現,該案所涉苦茶油原料及製造廠,均非雲林縣草嶺村,請民眾勿因產品名稱或相關報導而誤認與草嶺村苦茶油產地有關,以免影響在地苦茶油產業及農民權益。雲林縣衛生局說明,「亞世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係受託辦理產品充填分裝及貼標作業,而苦茶油原料、包材及標籤均由委託廠商「威加國際」提供,業者未從事榨油或其他加工製程;另查該批產品已全數出貨,廠內已無涉案原料及成品庫存。稽查人員查核生產流程、設備清潔消毒作業及相關進貨、驗收與出貨紀錄後,已將相關資料攜回進一步查核,以配合後續調查。雲林縣衛生局強調,將持續配合中央及相關地方衛生機關追查產品流向,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共同守護民眾飲食安全,維護消費者權益。同時呼籲民眾,應以主管機關公布資訊為準,避免轉傳未經查證訊息,共同維護正確食品安全資訊。
獨/老師請全班喝飲料被控獨漏她 女學生家長告霸凌!法官狠電
國小老師捲入霸凌案,竟是因為學生控訴老師請全班喝飲料卻獨漏她,家長為此請求調查霸凌、申復、申訴、再申訴、訴願都認定霸凌不成立,繼續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開庭時,甚至對女學生家長「鐵拳教育」,質疑這件案子就算撤銷原處分發回事發國小調查,女兒已從小四唸到上國一了,到底能爭取到什麼?最終以其他師生的訪談紀錄認定並無霸凌之事,判家長敗訴。本案發生在新竹市某國小,遭投訴的男老師帶三年級,在學生升四年級後卸任班導,他不忘維繫師生感情,2023年6月29日請原本三年級的學生喝飲料,本案女學生沒喝到,對於男老師請客名單是否刻意排除她出現爭議。請飲料事件隔天,女學生父母向校方申請調查校園霸凌事件,主張男老師私下交代同學排擠女兒,不要讓女兒知道老師請飲料,還在同學面前說女兒會亂告、會亂講飲料害她發胖又長不高,足以營造敵意及不友善的學習環境。但依據四年級導師的說法,當時負責登記飲料名單的學生在教室裡拿出一張白紙,公開說「要喝飲料趕快來登記」,開放所有同學自行填上姓名,另有一名老師和一名學生也說,遭申訴的男老師並未針對該名女學生刻意不請飲料或要求同學不跟她玩。只有一名學生的訪談內容較為特殊,提到男老師請飲料之前有說「不是特別想要請」該名女學生,其實想請她喝但怕她會亂講「這種飲料會害她發胖、長不高、有的沒的之類」因為很怕那位女學生的家長「又告」。男老師告訴校方調查小組,他印象中男學生都要喝飲料、女學生有幾個不喝,他想到可能有學生沒登記名單之後還是想喝,所以多買一點。男老師強調,從沒說過不想請那位女學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據調查小組的報告,認定男老師並未私下指定誰不能被請客,他調查學生喝飲料意願時,不只沒限制登記對象反而多買,以免有學生沒登記又臨時想喝,這跟刻意排除特定學生的行為顯不相符。合議庭指出,即使飲料意願調查單已經找不到或者沒列為調查證據,仍可藉由多位證人一致陳述,還原當時公開調查的情形;女學生家長控訴男老師要求同學排擠她、刻意不請她喝飲料,並無其他客觀證據足以證明。法官查出,案發當天總共4名學生沒喝到飲料,可證明男老師並非獨漏該名女學生,也沒針對她差別待遇,所以無法認定有故意孤立、羞辱或侵害的動機。女學生的家長為何執著申訴霸凌?為何有一名同學對調查小組說男老師很怕家長又告?本刊深入追查,這對師生在「飲料事件」之前早已結怨,疫情期間學校採取遠距教學,男老師曾在群組宣布補課消息,但女學生家長堅稱沒收到通知,加上男老師補課時確實犯錯,應該上體適能卻沒出現在鏡頭前,讓全班自習,剛好被女學生家長逮到小辮子告狀,後續發生「飲料事件」,女學生家長當成老師再度獨漏女兒,因此又槓上。北高行判決女學生家長敗訴,不過男老師已經因為「體適能缺課」案遭懲處,轉到其他學校任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