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
」 詐騙 毒品 小紅書 緩刑 立法院
BMW違停等朋友害車上喪屍菸彈曝光 板橋男唾篩陽性扣車送辦
新北市59歲蔡姓男子3日下午駕駛BMW轎車,於板橋區漢生西路巷口違停等待友人,因違停遭新北保安大隊巡邏員警盤查,並於駕駛座下方發現一枚毒煙彈,由於蔡男持毒又有駕駛行為,員警對其實施毒品及唾液快篩,果然雙雙都呈現毒品陽性反應,隨即當場逮捕蔡男,並依法告發及扣車。3日下午3時許,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板橋區漢生西路時,發現一部黑色自小客車違停於巷口,遂上前查看,蔡男看到是員警靠近,面露忐忑且言談間語氣緊張、吞吐不清,眼尖的員警察覺有異,隨即目視在駕駛座下發現電子煙及煙彈。蔡男見無從閃避,主動提供該煙彈予員警初驗,結果當場呈毒品陽性反應,確認為依托咪酯煙彈,後經蔡男同意採集唾液,檢測後亦呈現陽性反應,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全案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採集尿液送驗,追查公共危險罪刑責。新北保安大隊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駕駛人如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拒測者,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新北保大強調,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警方將強化執法力道,全面打擊不法毒駕,新北市對「毒駕」絕對零容忍,絕不容許「毒駕」在新北市發生,以保障市民及用路人安全。
網路詐騙冠軍是它「單月破5萬則」 小紅書沒上榜、Threads拿第2
內政部表示,中國大陸社群平台「小紅書」因資安檢測全數不合格,又牽涉1706件詐騙案,因此宣布將封鎖至少一年。消息一出,超過300萬台灣用戶討論度瞬間暴衝。不過,就有網友翻出數位發展部統計資料,赫然發現詐騙媒介「冠軍」是不分老少都會滑的臉書(Facebook),近年爆紅的Threads一個月也破萬件通報,小紅書甚至沒上榜。這消息也讓不少人傻眼直呼:「臉書詐騙最多!」不少網友在Threads上發文質疑:「小紅書突然被封一年,說是詐騙太多,但查資料發現臉書才最多!Threads 一個月也破萬件,小紅書根本沒上榜。為什麼其他平台沒事?」實際查看數發部「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過去30天的統計數據,通報疑似詐騙訊息累積7萬7520則。其中確認為詐騙為2萬8141則,占36.30%;高風險1萬1738則;確認非詐騙1萬8980則。而最常出現詐騙訊息的平台依序為臉書5萬1363則、Threads達1萬200則、Instagram也有6733則、Meta廣告聯播網4886則、Meta Msg 4372則,其餘LINE、TikTok、Google未達千則;小紅書則完全沒上榜。詐騙媒介比例。(圖/數發部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相關貼文引爆熱烈回響,大票網友一面倒留言:「不是應該加強宣導嗎?怎麼直接封」、「就算政府一直宣導,還是很多人亂相信網路」、「臉書真的是最需要管的」、「查國外旅遊真的很好用,好可惜」、「使用小紅書7年了,我真的覺得很好用」、「Facebook默許詐騙廣告一直出現,然後又配合打詐,這是什麼經濟永動機嗎」、「臉書明明就比較多!在臉書上被騙過的路過」。事實上,內政部警政署指出,「小紅書」APP在台用戶已逾300萬人,前經國家安全局進行資安檢測,15項指標全數未合格;自2024年迄今已涉入1,706件詐騙案件,造成財損達2億4,768萬餘元,又因無法依法調取必要資料,執法機關偵辦面臨重大困難,形成實質法律真空。經警政署調查,近期該平台在台使用量於一年內急速擴增上百萬用戶,恐成為網購詐騙高風險場域,但因無法管轄,被害人求償無門。為因應情資研判及實際偵辦所揭示之高度風險,內政部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對「小紅書」APP發布網際網路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之命令,暫定期間1年;後續將視對方是否善意回應、主動配合我國相關法規並確保國人數位安全,再研議後續處置。
遭質疑不禁臉書、LINE 劉世芳:小紅書視打詐條例於無物
內政部4日以小紅書自113年迄今已涉詐1706件、財損逾2億元為由,宣布將對「小紅書」APP發布網際網路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之命令,暫定期間一年。外界質疑臉書、LINE涉詐金額更高,為何不禁。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5)日表示,臉書跟LINE在台灣有按照台灣規範、有法律代理人、管理階層的人,也已經按照打詐中心要求下架的內容,包括則數、APP都相當多。並強調,「視我們的打詐條例於無物,這樣的一個小紅書,值得我們去支持它嗎?當然不值得。」劉世芳今天於立法院接受媒體訪問,針對行政院打詐中心禁止小紅書,劉世芳表示,內政部非常贊成行政院打詐中心做這樣的處置。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這禮拜排審「詐欺危害防制條例」,有26個以上版本,加上委員發言也很踴躍,有提到台灣處理打詐效率不彰,內政部回應時也特別提到會按照「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處理。劉世芳指出,小紅書在台灣沒有落地,在台灣沒有任何警方可以聯絡的對象,而且也都已讀不回,所以按照行政程序,把通知函送到上海母公司,皆已完成行政程序,因此就按照行政程序請數發部、TWNIC幫忙,限制接取或禁止解析,這都是在「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規範的範圍內,「我們是依法行政」。媒體問,國民黨批這是「網路戒嚴」,還酸說要跟進中國翻牆。劉世芳說,「我想是完全相反」,第一、很多人講到說小紅書用戶有300萬人,所以下架件數沒那麼多,那為什麼不禁臉書跟LINE?事實上,臉書跟LINE在台灣有按照台灣規範、有法律代理人、管理階層的人,只要需要處理跟詐欺防治犯罪有關的業務,會跟打詐中心溝通。劉世芳提到,包括臉書跟LINE已經按照打詐中心要求下架的內容,包括則數、APP都相當多,所以都是按照規定一步步處理,並沒有任何的黨派色彩。大家都知道,台灣是有法治的地方,如果要到台灣做生意、定居,台灣有各種不同的法律,希望大家遵守。劉世芳說,她知道這會引起各方不同的見解,但請大家看一下,「詐欺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中,是否允許司法警察機關可以做這樣限制接取的動作。劉世芳強調,已經聯繫過小紅書非常多次,從來沒有任何法定代理人,還已讀不回,從來不管台灣法治,「視我們的打詐條例於無物,這樣的一個小紅書,值得我們去支持它嗎?當然不值得」。
醫提鞭刑「詐騙百萬打1下」前科犯再加倍 前綠委:新加坡治安是靠教育
新加坡國會上月(11月)三讀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詐騙相關罪犯將面臨強制鞭刑等刑罰,最輕6下、最重24下,引發討論。國民黨立委3日在立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提問台灣能否參考其作法,但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認為需要從長計議。對此,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提議「騙100萬就鞭1下」,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認為「新加坡治安靠的絕不是鞭刑,而是教育」。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質詢時提出,台灣能否比照新加坡加重詐騙刑法實施鞭刑,同時適用於外國人,參考新加坡執行後的成效,是否達嚇阻作用,好讓詐騙犯罪率下降。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回應,鞭刑部分牽扯到酷刑公約、兩公約問題,必須要經過很長的研討。對此,蘇一峰發文表示,他贊成詐騙犯受鞭刑,建議可以用一個量化標準,例如每騙100萬元就鞭1下,沒有上限數字,「那些敢詐騙幾千萬上億的,好好送他們鞭子教育,錢追不回來用鞭打抵償!」蘇一峰提議,如果乖乖把錢繳回,就可以抵銷鞭刑,要是詐騙前科犯,則要多加1倍鞭刑,「那種太子集團搞台灣45億詐騙的,就好好打一頓,讓他們笑不出來!」 不過,鄭運鵬認為,如果認為鞭刑很恐怖,可以嚇阻性侵這類犯罪,那不如在有性侵能力前,1人先來1鞭,「每個人都知道好死,這樣應該是連性侵被害人都不會出現了,對吧?世界當然不是這樣運作的。」鄭運鵬說到,以人類的刑罰制度來看,古代雖有身體罰,治安也不會比較好,現代有身體罰的國家,也未必治安會更好,「新加坡治安靠的絕不是鞭刑,而是教育;中東國家還有不少更多嚴峻的身體罰,治安也沒有比新加坡和台灣好。」 相關貼文曝光後,一派網友表示「鞭刑好!做錯事的人本來就該負責」、「台灣詐騙這麼盛行,原因之一就是處罰不痛不癢,這是一種鼓勵,得到太多、代價太少」、「新加坡如果只靠教育,那還要鞭刑幹什麼?」、「附帶條文:不得使用健保治療」、「大陸就是以騙的金額為依據判刑,就算沒有被害人也不會影響」、「只有受害者家屬有資格幫那些受害者說話」、「詐騙跟強盜財物者,要入獄服刑強制勞動直到還完被害者損失金額才能出獄」、「如果覺得鞭刑不好,請提出比鞭刑更好更嚴厲的刑罰,不要包庇詐騙犯」。另一派則指出,「鞭子這麼好用,以前在學校就沒有那些放牛班的混混會出現」、「覺得鞭刑很落伍,而且真的被鞭之後的傷,又要健保來負擔」、「有些人覺得就是沒有鞭刑才有人敢做」、「身體罰只會傷害無辜,不會讓社會更安全,重點在教育與制度,不是打人」、「冤獄失去的青春,金錢也無法救濟啊」。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遭判刑!律師戳盲點嘆:已經很寬容了
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因將一台回收價值僅32元的舊電鍋轉送給一名拾荒婦人,遭同事檢舉後被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熱議。士林地方法院於本月2日作出一審判決,考量黃男未獲不法利益、動機出於助人,且涉案金額極低,並有自首情節,最終依貪汙罪判處3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巴毛律師則表示「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巴毛律師」陳宇安於個人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一開始也對起訴內容感到不可置信,但在完整判決出爐後,認為法院已相當寬容。她指出,黃男自稱將電鍋送給不知名婦人,後來還自費購買新電鍋換回原物,但在庭審中卻無法證明婦人身分或提供購買憑證,使其說詞在法律上構成「幽靈抗辯」,可信度堪憂,「就是這個拾荒婦人跟鬼一樣,到底存不存在都不知道,誰知道他是真的送給拾荒婦女還是拿回家用」。巴毛律師進一步說明,黃男所涉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屬最低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法院最終以黃男自白、涉案金額低、犯罪所得已繳回等理由,依刑法第59條酌情減刑,再度減輕刑度至3月徒刑並給予緩刑,「我覺得法官還採信他這套說法給予緩刑,已經很寬容了」。對於部分輿論批評法院重判、恐影響黃男工作,巴毛律師也澄清,黃男為約聘職工,遭褫奪公權一年並不影響其現職工作。他並呼籲民眾勿再誤解判決內容,強調台灣屬於大陸法系,法官須依法辦案,與美國等英美法系制度不同。
全民資料庫1/健保個資二次利用修法通過 「退出權」放寬侵害人權
全民健保上路施行多年累積龐大資料庫,長期供學術機構研究等用途使用,民眾既沒有同意權,也沒有「退出權」。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認定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有違憲之虞,要求政府三年內完成修法。三年期限已屆,《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12月2日三讀通過,版本雖納入「退出權」,卻增列限定要件,機關若以行使「法定職權」為名使用,即使民眾已要求退出,資料仍須被提供,形同挑戰大法官釋憲意旨。憲法法庭2022年做出判決,認定現行法律在個資保護監督機制、法律保留原則和民眾退出權方面存在問題,有部分違憲。(示意圖/黃耀徵攝)健保署蒐集健保資料未經民眾事先同意,引發民團不滿。2012年,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等團體提起行政訴訟,雖於2017年敗訴定讞,但同年年底再向大法官聲請釋憲。2022年8月,憲法法庭第13號判決認定健保署於辦理全民健保之目的外,將健保資料庫所蒐集之民眾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之二次利用行為部分違憲,應於三年內修正相關規範。如今三年期限已過,政院版「全民健保資料管理條例」日前經黨團協商,2日三讀通過。而版本內容經黨團協商後加入「限定條件」,形同放寬行政機關使用權,引發民團不滿。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周冠汝指出,協商後版本將分屬不同規範的第10條及第19條混為一談。第10條原設計為行政機關可依「法定職權」或「明確的其他法律」向健保署申請資料使用,但必須提出法律依據與安全規範。協商後卻刪除「其他法律」,僅留下法定職權,然而「法定職權」在實務上常被廣泛解釋,恐造成使用範圍過度擴張。另外,第19條賦予人民「退出權」,本應作為民眾控制個資的最後一道防線,協商後版本卻規定「只要行政機關以法定職權申請且通過,即便人民已申請退出,其資料仍須被提供」,等同退出權只適用於「研究機構等第三方」,不適用於「行政機關」,導致退出權切成兩級、淪為「形式存在」。身為健保資料訴訟案原告之一的滕西華直言,政府若要採退出制,法律至少要明確三點:何種情況不得退出、如何行使退出、若不退出資料將如何被使用。現行法規只做到一半,且大量以「授權機關另訂」方式管理,明確性嚴重不足。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若以「授權機關另訂」限制民眾退出權,等同擴大主管機關使用範圍,剝奪民眾權利。(圖/報系資料照)「並且,協商後版本比原本更嚴重」,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滕西華指出,原版本至少列出限制,如國家安全、生命財產安全等,協商後改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權所需」即可,等同大幅放寬公務機關使用範圍,民眾在此情境下甚至退出無效。她舉例,近期爆發大量逃兵事件,未來若役政單位調不到資料,是否就能直接調健保資料庫查看役男病史?「在退出權受限的情況下,民眾將無力拒絕,風險極高。」
小紅書涉詐台人財損逾2億 平台無改進回應!內政部:將封鎖一年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今天(4日)至刑事局召開記者會,發布即日起對「小紅書」APP進行網際網路停止解析及限制接取措施,暫定期間一年。馬士元表示,「小紅書」APP在台用戶已逾300萬人,經國家安全局進行資安檢測,發現15項指標全數未合格。且該APP自民國113年迄今已涉入1706件詐騙案件,造成財損達2億4768萬餘元,又因無法依法調取必要資料,執法機關偵辦面臨重大困難,形成實質法律真空。內政部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詐欺犯罪防制緊急事件」規定,對「小紅書」APP發布網際網路停止解析及限制接取的命令,暫定期間一年,後續將視該公司是否善意回應、主動配合我國相關法規,並確保國人數位安全,再研議後續處置。民眾關心以後是否無法再瀏覽「小紅書」?資安人員表示,「小紅書」APP的內容都存放於伺服器主機,網際網路停止解析可將這些網頁遮蔽,民眾點進去就看不到內容,但如果「小紅書」分散伺服器,或不斷更換主機位置,沒有被查到停止解析,還是有可能看到,而限制接取則是限流讓觀看速度變慢,內政部要封「小紅書」,成效仍待觀察。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副執行秘書賴正庸(右),說明對「小紅書」的管制措施。(圖/報系資料照)內政部表示,「小紅書」在台使用量於一年內急速擴增上百萬用戶,恐成為網購詐騙高風險場域,但因無法管轄,被害人求償無門。為保障台灣用戶個資安全,今年10月14日透過海基會函請小紅書母公司中國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依法提出具體改善作為,但迄今業者無任何回應。馬士元指出,中國曾對「小紅書」APP進行開罰,美國德州則直接禁用,且小紅書迴避中華民國法律管轄,對台灣用戶及於該平台開店的商家而言,無異陷入嚴重的網路購物詐騙風險,情節重大。內政部指出,自今年1至11月各部會依詐防條例通報涉詐網站停止解析計有4萬5094組,這次對小紅書停止解析、限制接取並非首例。內政部強調,凡在我國境內提供服務的網路社交平台或APP,均須接受本地法律管轄,包括 Meta(Facebook)、Google、LINE、TikTok 等主要國際平台,均已依我國規範設置法律代表人並恪遵法律義務。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副執行秘書賴正庸表示,要求「小紅書」改善的項目包括,需設置法律代表人,平台販售商品需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等,符合國內法規,政府會持續要求國內外網路平台及APP業者強化法遵措施。
願包「32元鍋具」清潔員二審費用 林國春:濫用公務車案辦到哪了?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4)日表示,近期「32元鍋具涉貪案」清潔隊苦主一審有罪宣判,如果當事人有意願進一步上訴請與自己聯繫,他願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希望替老百姓發聲。2024年9月一名住在北市北投區的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回收勤務時,發現民眾丟棄一個修理後堪用殘值約新台幣32元的二手大同電鍋,他說自己本著好意將電鍋帶回家維修後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卻陷入官司劫難。據了解,因回收物品確實被法律上定義成公家財物,清潔隊員必須依規定處理,逕行轉贈便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即使殘值極小也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大砲打小鳥」。(圖/周志龍攝)黃男遭舉發歷經一年多從起訴到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是初犯,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儘管黃男免除牢獄之災、2年內無再涉犯刑事案件也幾乎不留刑事痕跡,但此案仍凸顯了「小額貪污情輕法重」等討論,促使法務部長鄭銘謙公開表示不排除修法,針對「微罪」貪污案件能讓法院有更具彈性、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甚或有免刑空間。林國春聞訊後指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或是公訴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仍提起上訴,自己願意全力支持黃男,並將全數負擔法律費用,希望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清潔隊員。近日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否上訴至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近日應會明朗。(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回顧,自己在2024年此案事發消息傳開後就感不捨,認為殘值微薄的電鍋案當作貪污大案來辦已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是非常荒謬,反觀自己多次控告官員涉嫌濫用公務車、其他高階商務人士棄保潛逃案大多沒個下文,司法的邏輯實在令人摸不著。林國春感嘆,《莊子》書中「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竟活脫脫在台灣社會上演,庶民的行為無限放大、大官要員溜之大吉,只能就老百姓棉薄之力,歡迎當事人與自己服務處連繫。※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國安局15項資安檢測未合格! 內政部宣布封鎖小紅書一年
刑事局4日下午指出,「小紅書」APP在台用戶已逾300萬人,該APP經國家安全局進行資安檢測,15項指標全數未合格,且該APP自2024年至今已涉入1706件詐騙案件,造成財損達2億4768萬餘元,又因無法依法調取必要資料,執法機關偵辦面臨重大困難,形成實質法律真空,加上近期該平台在台使用量於一年內急速擴增上百萬用戶,又因無法管轄,該APP恐成網購詐騙高風險場域,讓被害人求償無門。對此,內政部4日宣布將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詐欺犯罪防制緊急事件」規定,將對「小紅書」APP發布網際網路停止解析及限制接取之命令,暫定期間一年;後續將視該公司是否善意回應、主動配合我國相關法規並確保國人數位安全,再研議後續處置。內政部指出,為保障台灣用戶個資安全,內政部今年10月14日透過海基會函請小紅書母公司中國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依法提出具體改善作為,但迄今業者無任何回應。而過去,中國曾對「小紅書」APP進行開罰,美國德州則直接禁用,且小紅書迴避中華民國法律管轄,對台灣用戶及於該平台開店的商家而言,無異陷入嚴重的網路購物詐騙風險,情節重大。小紅書上假網拍截圖。(圖/翻攝畫面)行政院打其詐欺指揮中心指揮官馬士元出席時也表示,小紅書經國安局檢測15系全數不合格,有過度要求權限、蒐集個資(如通訊錄、信用卡號、生物特徵等)、逕自上傳非必要個資等問題,一旦民眾同意授權就可能導致個資外洩,因此遭到盜刷,或因使用習慣與愛好遭到詐團利用。馬士元指出,小紅書不但不配合我國法令規範與要求,還有治安、資安危害等問題,在國外也因違法廣告、危安內容遭中國大陸多次裁罰,並因資安滲透一律遭美國德州政府禁用,顯示小紅書本身就對社會或資通安全有相當危害。小紅書上假帳號交友轉投資。(圖/翻攝畫面)內政部指出,政府機關持續把關涉詐危安,自今年1至11月各部會依詐防條例通報涉詐網站停止解析計有45094組,本次對小紅書停止解析、限制接取並非首例。內政部強調,凡在我國境內提供服務之網路社交平台或APP,均須接受本地法律管轄,如包括 Meta(Facebook)、Google、LINE、TikTok 等主要國際平台,均已依我國規範設置法律代表人並恪遵法律義務,展現與政府共同打擊詐欺的不變立場;故其餘在台營運的平台亦有責任主動配合,不能自外於我國法制之外。內政部強調,本次對小紅書停止解析、限制接取並非首例,而是政府機關持續把關涉詐危安的一環。統計今年1至11月各部會依詐防條例通報涉詐網站停止解析計有4萬5,094組;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論網路社交平臺或APP,都必須接受本地法律管轄,包括Facebook、Google、LINE、TikTok等國際平臺,均已配合我國法令設立法律代表人並恪遵法律義務、展現配合政府打擊詐欺的立場。小紅書上假投資廣告。(圖/翻攝畫面)內政部呼籲,包括Google等國際平台,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全面停止刊登小紅書廣告;同時提醒國人切勿下載該軟體,如已下載亦請停止使用,改以其他符合資訊安全標準之合法平台為佳。未來,政府將持續要求國內外網路平台及APP業者強化法遵措施,具體改善服務品質,以共同保障國人權益與使用安全。不過有資安人士就指出,針對禁用小紅書一事相對難以阻擋,除非民眾使用台灣公用DNS服務(如中華電信),才會被那管,若使用VPN或國外DNS server基本上應該擋不住。
涉貪被停職、判12年半!高院今開庭 林姿妙現身了
被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為涉犯貪汙案,去年一審被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和特殊洗錢等3罪判決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案經上訴以後,林姿妙今日(12月4日)也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此案源於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內,2019年間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並藉此獲不法利益高達240萬元。此外,2017年起至2019年間,林姿妙帳戶中有100筆的不明金流,合計7844萬元疑似利用人頭洗錢。檢廉於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等30多處,並依貪污罪聲押林姿妙,最終以80萬元交保。檢方於2022年8月23日依照《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林姿妙起訴,並求處22年6月重刑。宜蘭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宣判,林姿妙犯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3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其女林羿伶因圖利罪判3年6月 ,褫奪公權3年。縣府官員與羅東鎮公所公務員等8人,均因圖利罪判刑3年至5年10月,褫奪公權3至5年。
控國產署違法片面終止租約 南投農友淚訴公地放領機會飛了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今(4)日表示,一群農友被國有財產署南投辦事處違法終止承租國有農地耕作的租約,恐怕因此無法受惠於「公地放領」,苦主們已經提起訴願,要求改正國產署錯誤的撥用處分,維持國有農地耕作租約,讓農友可依規定申請國有地放領。不少國有地租戶農友被片面終止租約而無著受惠「公地放領」,無奈之下北上行政院抗議。(圖/翻攝自監督施政聯盟媒體群組)據了解,南投縣政府早計畫在名間鄉蓋焚化爐,因此國產署申請撥用廣達7.5公頃的國有農地,這項有償撥用案雖經行政院核定辦理,但國產署南投辦事處被控為了遂行撥用,違反了《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和《國有財產法》,在土地根本未變更編定的情況下,片面終止已在這塊地耕作數十年的農友租約並撥地給南投縣政府。國有地農耕管理是多年問題。圖為示意圖,非當事土地。(示意圖/CTWANT攝影組)大批農友今天與名間反焚化爐自救會等非政府組織(NGO)北上行政院抗議,他們泣訴在總統賴清德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後,這些原本具有放領資格的承租人,反倒因國產署搶先違法另行處分而失去放領資格,希望國產署終止租約和違法撥用土地的處分,還給農民應有的權益與公道。一名從父母開始租用南投名間外埔段國有農地的小賴(化名)現身說法,直指4月收到南投縣環保局公文,要在租用的農地上蓋焚化爐,儘管有地上物補償,小賴和幾位街坊鄰居農友都希望能持續耕作,因此至今不願意簽同意書和契約書給環保局。而11月中賴清德公布「公地放領」利多政策後,大夥想爭取放領而到國產署一查,才發現國產署南投辦事處竟然片面終止租約,土地早已轉移到南投縣政府名下,硬生生把幾名農友隔在「公地放領」利多之外。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成員陳品蓉指出,依規定國有農地在還沒變更成「非耕地」之前,不只不得終止租約,也不能撥用土地,因此必須聲援大批農民苦主,國產署這種還沒進行土地變更就片面終止租約的行政處分根本無效。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張淑芬則指控,國產署不只不在乎農友的耕作權,還有自稱國產署官員三天兩頭打電話給農民,要農民快領錢並同意縣府興建焚化爐,還暗示「如果現在不領,之後就沒有這筆錢了」,這可把純樸的農友嚇壞了,也更加凸顯行政程序上的粗暴、失當,若是其他人士冒用國產署的名義騷擾民眾,國產署也該澄清。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也說,國產署「法盲」亂賣國有地不是第一次,過去曾因多個產業園區用地含有大面積原國有地,國產署為了迎合《產業創新條例》,「自宮」把《國有財產法》中規定大面積國有地不能讓售的法規拋諸腦後,早已化整為零陸續讓售數十公頃國有地,「法盲」行為令人看了直搖頭。國產署至截稿前則尚未有統一官方回應。
1月前當街搶300萬痛打埋伏警!北市警溯源逮風飛砂幫13人 主嫌到案稱:花光了
北市政府警局中山分局長春派出所員警今年10月30日下午獲報,於民權東路三段前準備誘捕詐騙面交車手,未料卻遭歹徒持棍報與刀械攻擊,並搶走被害人事先裝在包包內的300萬元現金逃逸。警方獲報後也連夜在新竹市逮獲35歲的林姓主嫌、攻擊警方的17歲王姓少年與面交的被捕的17歲蒲姓少年,當時共同參與犯案28歲的陳姓男子在逃未被捕。而警方事後追查,確認幾人均為新竹風飛砂幫成員,成員中的24歲范姓男子策劃以虛擬貨幣為誘餌,實際進行搶劫之實,全案共計逮捕13人到案,並查扣78萬餘元現金與2台賓士車與手機、棍棒等證物。據了解,24歲的范姓男子為新竹風飛砂幫成員,其疑似缺錢花用,找來同幫的曾姓男子等人共同策劃搶劫,最終由35歲的林姓男子、17歲王姓少年、17歲蒲姓少年與28歲的陳姓男子出面面交搶劫。等到被害人一出現,幾人便上前直接搶奪,不顧埋伏在旁的警方亮出身份,王姓少年更直接朝警方攻擊,搶走被害人裝有300萬元的現金後,隨即跳上車,由林姓男子開車閃人,而蒲姓少年則因出面面交當場遭警方逮獲。警方連夜追查後,先是在新竹一帶查獲幾人犯案用的車輛,並逮獲開車的林姓犯嫌與王姓少年。據悉,林男在被逮獲前,早和本案主謀范姓男子與曾姓男子聯絡,聽從2人指示,將搶來的300萬元分贓乾淨,其中林男將140萬元交給同幫的郭姓男子,范姓主嫌則分得120萬元款項,其餘參與犯案人員,則分獲數萬元不等的酬勞。據了解,范男為策劃整起案件,先是在社群平台上假意表示欲販售虛擬貨幣,實際卻根本沒有虛擬貨幣,從頭到尾都直奔搶劫而來。警方溯源後除原先逮獲的3人,共計逮獲含范男在內等共13人到案,查扣現金新78萬1600元、2輛賓士汽車、手機及棍棒一批等贓證物。而范男等人被捕後也坦承,早將搶來的300萬元分贓,以作為車貸還款、上酒店、賭博娛樂等用處使用。全案詢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強盜罪、加重搶奪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分局指出,「打擊犯罪、掃蕩黑幫」之決心,絕不鬆懈,尤其幫派計畫性犯案危害社會秩序,更是治安任務之重點目標,將聚焦打擊幕後幫派指揮者,並以窮追猛打方式讓黑幫及詐騙犯罪無所遁形。
伸港街頭驚見「迷途大鳥」鴕鳥落跑深陷泥淖 居民圍觀拍片瘋傳
彰化縣伸港鄉3日傍晚出現一幕罕見景象,2隻龐大的鴕鳥突然從飼主家中逃出,在街道、巷弄及田間奔跑,嚇壞當地居民,這對「迷途大鳥」一路狂奔,路過民眾紛紛停下腳步拍攝,影片更被上傳至網路,引起網友熱議。警方接獲多起報案後立即出動,成功捕捉其中1隻,但另1隻卻逃脫無蹤,令現場民眾緊張不已,沒想到這隻逃脫的鴕鳥命運多舛,4日上午竟被民眾發現掉進伸港鄉一處大排水溝,整個身體陷入爛泥中無法動彈,模樣虛弱又無助。據村長陳富表示,鴕鳥可能因昨晚夜間逃跑視線不佳,不慎摔入溝渠,整整在泥水中度過一夜,鴕鳥嘗試振翅掙扎,卻始終無法脫困令人憐惜,現場民眾與村長只能焦急地圍觀,等待飼主協助施救,縣議員賴清美也到場關心,形容鴕鳥「抬頭望著岸上人們,眼神充滿無助,看了實在好可憐」。警方隨後通知林姓飼主前來救援,成功將鴕鳥帶回,警方也提醒飼主,飼養禽畜必須妥善管理,避免逃逸造成交通危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若疏於管理導致禽畜在道路上奔跑,將可處300至600元罰鍰。
男超商提款多次失敗遭報警!他一舉動反露餡 警欲擒故縱逮喪屍煙彈
北市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2日下午接獲轄區超商店員通報,指出一名男子於店內操作ATM多次失敗,行跡可疑,警方到場後立即請男子返回派出所釐清金融提款卡資料,儘管確認男子所持有提款卡為其所有,但過程中男子卻不斷不正常抖動,讓警方懷疑其有異,假意先讓男子自行離去後,並當場發現男子離開派出所後正吸食電子菸,當場上前逮人,果然逮獲男子吸食喪屍菸彈與搖頭丸。據了解,24歲的張姓男子被請回派出所後態度相當消極也不配合,警方確認張男身上並無其他人的提款卡,卻意外發現與張男談話的過程中,張男明顯有不正常抖動,懷疑張男吸食毒品,先是假意讓張男自行離去,等到張男在路邊掏出電子菸開始吸食時,一舉上前查緝,讓張男當場嚇壞,主動交付身上持有的喪屍煙彈與搖頭丸。警方初驗後確認毒品呈陽性反應,全案後續也依照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信義分局提醒,毒品嚴重危害身心健康,不論以何種形式混入電子煙、餅乾、飲品皆屬違法。切勿心存僥倖或因一時好奇而施用毒品,避免觸法害己。本分局將持續加強查察,全力打擊毒品犯罪,守護市民安全。
溯源逮藥頭!警逮毒品現行犯破喪屍菸彈分裝場 再起獲空氣槍
北市警局中正第二分局日前於轄內查獲毒品現行犯,為防制毒品危害滲入社區,警方也積極向上溯源追查供毒藥頭,最終掌握上游一名30歲的劉姓男子涉嫌重大,於新北市板橋一帶將人逮捕到案,並在劉男所在的民宅內起獲依托咪酯原料、菸彈成品、菸彈空彈、香精與丙二醇等各式毒品分裝工具與一把空氣槍。警方日前先是在轄區內逮獲一名毒品現行犯,並在男子身上起獲依托咪酯菸彈,從而向上溯源,最終鎖定一名30歲的劉姓男子涉嫌重大,其疑似透過臉書社團兜售「喪屍菸彈」,售價每顆約2000元。警方掌握劉男行蹤後,鎖定劉男於新北市板橋一帶出沒,日前見時機成熟,一舉將人逮捕到案,並發現劉男涉嫌以民宅作掩護,實際上進行依托咪酯菸彈分裝工作,當場在現場查獲依托咪酯原料、菸彈成品、菸彈空倉、香精、丙二醇及各式毒品分裝工具。全案詢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中正第二分局呼籲,吸食毒品害人害己,依托咪酯為中樞神經抑制劑,使用後會導致無法思考、昏迷、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身體等危害個人及他人安全情形,若民眾發現疑似有人吸食毒品,應立即撥打110通知警方到場。
李坤城接民進黨發言人 賴清德:有意投入選舉應24日前提離職
民主進步黨今(3)日召開第二十一屆第五十七次中常會,民進黨發言人韓瑩會後轉述賴清德主席致詞表示,中央黨部組織部張志豪主任,以及黨部發言人卓冠廷議員、戴瑋姍議員,因將投入明年地方議員選舉,已經辭去中央黨部的職務。並宣布立委李坤城將接任黨部發言人。賴清德指出,中央黨部組織部張志豪主任,以及黨部發言人卓冠廷議員、戴瑋姍議員,因將投入明年地方議員選舉,已經辭去中央黨部的職務。賴清德說,他們在黨中央任職期間,無論是在黨務的推動,還是政策的宣導、議題的辯護,都給予黨很大的幫助。在此,謹代表中央黨部,向三位優秀的同志表達感謝,謝謝他們這段時間以來的辛勞付出。賴清德提醒,有意投入明年地方公職選舉的黨工同仁,依黨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六條的規定,應在12月24日前提出辭職。賴清德接著宣布由李坤城接任黨部發言人。賴清德介紹,李坤城中央地方歷練完整,曾經擔任新北市議員、議會黨團總召,也擔任過黨部發言人與立法院黨團副幹事長,不僅了解地方脈絡,也熟悉政策溝通。賴清德表示,期待李坤城任黨部發言人團隊後,能夠與吳崢、韓瑩兩位現有發言人合作,共同襄助秘書長徐國勇推動黨務、政策宣導、議題辯護跟社會溝通等工作。
清潔隊員送32元電鍋被判刑 法務部:修法後「有機會回溯」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法務部次長徐錫祥今(3)日在答詢時表示,法務部將修改《貪污治罪條例》,若是極輕微的案件最多可以減到三分之二的期刑,若法案修正通過的話,對被告有利的話可以回溯,但如果判決確定就沒辦法了,此案可以上訴到高等法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民進黨立委李坤城關注北市清潔員轉送電鍋給拾荒婦人案,詢問法務部《貪污治罪條例》修法進度。對此,徐錫祥表示,現在在行政院審查中。李坤城再問,法務部所提的重點內容有哪些?徐錫祥說,肅貪是法務部堅持的立場,所以當然會非常謹慎;遇到情輕法重的時候,法務部試著把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修改成,如果是極輕微的案子,應該可以減刑或免除期刑,如果符合相關的條件的話,最多可以減到三分之二,法院也可以因為個案免除其刑的判決,對於情輕法重的情況之下使用。李坤城說,如果修正案通過的話,是否可以回溯到這位清潔隊員?徐錫祥表示,對被告有利的話可以使用,但如果判決確定就沒辦法了,所以上訴的話就有可能,此案可以上溯到高等法院。
勞工生育補助明年起發至少8400元 搭配生育給付總額可達10萬元
依「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規劃,2026年起將再發給勞工生育補助至少8400元,並與生育給付合計達10萬元,勞動部已訂定「勞工生育補助要點」於2026年1月1日生效,但目前各部會預算仍未付委審查,意謂勞工要領取可能要再等等。依該要點指出,只要具中華民國國籍或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其於中華民國2026年1月1日以後分娩或早產,並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請領生育給付等條件可申請。補助金額則為勞工保險生育給付加計本補助,合計發給10萬元。勞動部也在要點中指出,要點所需經費由公務預算支應,並於2026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動支,其後年度依預算法相關規定辦理。
方向燈打多久才對?交通部給出答案 違規最高罰6000元
日前有民眾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提問,開車轉彎時到底該提前多久打方向燈?直言有不少駕駛人是在「馬上打、馬上轉」,令人無所適從。此一問題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人主張至少聽見方向燈聲響「彈五下」,也有說法認為應該提前十秒、或是保持方向燈閃爍至變道完成。但交通規則中,實際已有明確標準。根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接近交岔路口時,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以完成變換車道並準備轉彎。若駕駛人行駛於慢車道準備右轉,則應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提前變換至慢車道;左轉時則需進入交岔路口中心處再行轉彎,不得搶先占用對向車道左轉。有網友指出,實務上應「打好打滿」,方向燈不僅是轉彎的告知,也是避免事故的重要安全機制。亦有人提醒,除了時間與距離外,更應注意是否已觀察後方來車、是否確實靠邊,這些都是安全駕駛的重要環節。若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若發生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上,則可處3,000元至6,000元罰鍰。
報告形式卡關!藍白堅持即問即答 府籲朝野合作共同強化國防
總統賴清德提出總額1兆2500億元的「國防特別預算」,規劃在未來8年逐步強化國防及軍事關聯產業,以因應日益升高的地緣政治風險。為爭取朝野支持,賴清德也表態願親赴立法院進行報告。然而藍白兩黨主張報告應採取「即問即答」的諮詢方式。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昨(2)日晚間回應表示,各黨應跨越意識形態,共同支持國防建設,並對在野黨提出違憲要求、導致預算排案受阻深表遺憾。立法院去年5月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規定立法院得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然而憲法法庭作出解釋,指出立法院並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因此判定相關修法,已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權力分立原則。儘管憲法法庭已針對相關修法判定違憲,但朝野對於國情報告形式仍然存在分歧。今年11月,賴清德提出國防特別預算時,強調願在符憲前提下親赴立院報告,盼能以對話取得支持,強化台灣整體防衛韌性。國民黨主張賴清德的國防特別預算報告須以「一問一答」方式進行,成為朝野爭議焦點之一。(圖/CTWant攝影組)未料朝野再度因報告形式僵持。藍白黨團主張必須採用「一問一答」的質詢模式。對此,郭雅慧指出,《憲法法庭》已就職權行使法113年憲判字第9號裁定相關內容違憲,在野黨要求即問即答、並以此阻擋特別條例排案,已不符憲政秩序,府方對此表達遺憾。郭雅慧強調,國家安全不應成為意識形態鬥爭的戰場。當周邊國家皆不分朝野投入強化防衛之際,更希望立法院各政黨能跨越黨派、放下政治算計,以具體行動支持國防特別預算,共同守護民主台灣。 對於在野黨堅持「即問即答」並阻擋排案,總統府表示該要求已被憲法法庭認定違憲,對預算遭擱置深表遺憾。(圖/CTWant 攝影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