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
」 黃明志 謝侑芯 馬來西亞 行政院 立法院
財劃法覆議案遭藍白否決 卓榮泰:行政院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
立法院藍白兩黨團今(5)日聯手否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部分條文覆議案。對此,行政院長卓榮泰直言,「對於這種不經正常的議事程序、違反議事倫理的任何決議,行政院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卓榮泰今日下午出席「114年全國消防志工菁英頒獎表揚活動」前接受媒體訪問,針對財劃法覆議案遭否決,卓榮泰表示,其實從立法院拒絕安排行政院到立法院做報告,而執意表決,大概就知道結果會如此。不過,最近一直以來,國會的一些狀況,審查法案不經討論、逕付二讀、強行表決;審查附議案,不經報告、不用答詢,也強行表決,這就是要讓真相無法呈現在國人面前。卓榮泰指出,行政院報告會把財劃法錯誤的內容向國會說明,讓國人清楚,答詢也會讓整個爭議更為清楚而明白,但是國會拒絕了這樣的程序跟結果。卓榮泰直言,不要以為把國人的眼睛耳朵蒙起來、埋在沙子裡,大家就會願意成為一隻鴕鳥,「對於這種不經正常的議事程序、違反議事倫理的任何決議,行政院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
醫提鞭刑「詐騙百萬打1下」前科犯再加倍 前綠委:新加坡治安是靠教育
新加坡國會上月(11月)三讀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詐騙相關罪犯將面臨強制鞭刑等刑罰,最輕6下、最重24下,引發討論。國民黨立委3日在立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提問台灣能否參考其作法,但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認為需要從長計議。對此,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提議「騙100萬就鞭1下」,前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則認為「新加坡治安靠的絕不是鞭刑,而是教育」。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日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國民黨立委許宇甄質詢時提出,台灣能否比照新加坡加重詐騙刑法實施鞭刑,同時適用於外國人,參考新加坡執行後的成效,是否達嚇阻作用,好讓詐騙犯罪率下降。法務部次長徐錫祥回應,鞭刑部分牽扯到酷刑公約、兩公約問題,必須要經過很長的研討。對此,蘇一峰發文表示,他贊成詐騙犯受鞭刑,建議可以用一個量化標準,例如每騙100萬元就鞭1下,沒有上限數字,「那些敢詐騙幾千萬上億的,好好送他們鞭子教育,錢追不回來用鞭打抵償!」蘇一峰提議,如果乖乖把錢繳回,就可以抵銷鞭刑,要是詐騙前科犯,則要多加1倍鞭刑,「那種太子集團搞台灣45億詐騙的,就好好打一頓,讓他們笑不出來!」 不過,鄭運鵬認為,如果認為鞭刑很恐怖,可以嚇阻性侵這類犯罪,那不如在有性侵能力前,1人先來1鞭,「每個人都知道好死,這樣應該是連性侵被害人都不會出現了,對吧?世界當然不是這樣運作的。」鄭運鵬說到,以人類的刑罰制度來看,古代雖有身體罰,治安也不會比較好,現代有身體罰的國家,也未必治安會更好,「新加坡治安靠的絕不是鞭刑,而是教育;中東國家還有不少更多嚴峻的身體罰,治安也沒有比新加坡和台灣好。」 相關貼文曝光後,一派網友表示「鞭刑好!做錯事的人本來就該負責」、「台灣詐騙這麼盛行,原因之一就是處罰不痛不癢,這是一種鼓勵,得到太多、代價太少」、「新加坡如果只靠教育,那還要鞭刑幹什麼?」、「附帶條文:不得使用健保治療」、「大陸就是以騙的金額為依據判刑,就算沒有被害人也不會影響」、「只有受害者家屬有資格幫那些受害者說話」、「詐騙跟強盜財物者,要入獄服刑強制勞動直到還完被害者損失金額才能出獄」、「如果覺得鞭刑不好,請提出比鞭刑更好更嚴厲的刑罰,不要包庇詐騙犯」。另一派則指出,「鞭子這麼好用,以前在學校就沒有那些放牛班的混混會出現」、「覺得鞭刑很落伍,而且真的被鞭之後的傷,又要健保來負擔」、「有些人覺得就是沒有鞭刑才有人敢做」、「身體罰只會傷害無辜,不會讓社會更安全,重點在教育與制度,不是打人」、「冤獄失去的青春,金錢也無法救濟啊」。
3成4消費者不再使用外送?立院修法別只看「加薪」沒算清代價
外送專法在立院急衝,外界卻對「漲價後市場撐不撐得住」仍知之甚少。公平會委託研究顯示,只要兩大平台同時把外送費調高 5%,仍有過半受訪者表示會繼續使用,但有高達 34.1%直接勾選「不再用外送平台」。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DEAT)進一步估算:若真有三分之一客人因漲價而離開,一年恐怕會少掉約 1.45 億筆訂單、約 460 億元產值,消失的多半是原本進到餐飲業與外送員口袋的收入。一名連鎖餐飲業主管直言,現在立院多數討論都集中在「外送員應不應該領到基本工資多少倍」,卻很少有人算給店家和外送員看:「如果一年少掉一億多筆訂單,誰來幫餐飲業補這個洞?」立院卡在「要保護誰」 餐飲、外送員憂成無聲輸家外送專法這兩日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展開審查,但會議一開始就先為法案名稱爭論半天——是「外送員權益保障暨外送平台管理法」,還是「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專法」?表面上只是字句順序,背後反映的是:這部法,究竟優先在保護哪一方。經過審查讓各界更意識到:這部專法若方向沒拿捏好,衝擊恐比預期更大。DEAT指出,立法本意應該是補上外送員在職災、保險與資訊不對稱上的缺口,但若討論只停留在「時薪要訂到 1.25 倍,並保底每單45元」,卻不去評估訂單量、產值與服務範圍的變化,結果很可能變成外送員、餐廳、平台、消費者四方一起受傷。在市場第一線,緊張感已經浮上檯面。有餐廳業者收到平台內部問卷,題目直指「若成本上升、訂單減少,是否可能縮減服務或退出部分地區」,不少店家解讀為平台在試水溫,「擔心先被犧牲的是本來訂單就不多的外圍商圈和偏鄉」。國際財報打臉「暴利迷思」 Uber 外送利潤率也只剩個位數不少人認為,既然外送平台抽成 3 成起跳,「多分一點給外送員」應該不難。但國際財報攤開,畫面並不如此樂觀。德國 Delivery Hero 2023 年才好不容易把外送事業的「調整後EBITDA/GMV」拉到約 0.6%,等於每 100 元訂單真正留下來連 1 元都不到,公司整體稅後仍在虧損。英國 Deliveroo 連年虧損,直到 2024 年才首度全年轉正,淨利率約 0.1%。作為台灣兩大平台之一的 Uber,其全球財報也顯示,外送(Delivery)事業利潤率其實相當薄。2023 年第 3 季與第 4 季,Uber Delivery 調整後 EBITDA 只占總訂單金額的 2.6%與 2.8%;前幾季多數時間也落在約 2%左右。換句話說,外界以為平台「躺著賺」的利潤空間,其實只有個位數百分比。當法律同時拉高每小時報酬倍數、又加上「每單保底」樓地板,平台能消化的空間有限,最現實的選項,多半會在「調高外送費」、「縮小服務區」和「控管外送員上線量」之間找平衡。DEAT示警:偏鄉、低密度區「最危險」 立院修法得看長期DEAT提醒,若未來因專法推升成本,平台不會「全台一起撐」,而是精算各地區的訂單密度與配送效率:蛋黃區單量高,較可能維持服務;訂單本就零星的外圍生活圈、中南部縣市和偏鄉,則有較大機率被列入優先縮減名單。國際上,西班牙在通過「騎士法」要求外送員比照僱員後,Deliveroo 直接退出當地市場;香港近年也相繼出現 Uber Eats、Deliveroo 退場案例;土耳其外送新創 Getir 則一次關閉多國外送業務,把資源集中在「比較有機會賺錢」的市場。對餐飲小店與常態使用外送的家庭來說,真正害怕的不是「明天外送費多 10 元」,而是某一天打開手機,發現家裡附近已經沒有外送服務可選。協會強調,外送專法的起點是補強保障,終點卻不能變成「好心做成壞事」。在公平會的價格敏感度數據、各國平台退場的前車之鑑,以及國際財報顯示的薄利結構下,立法院接下來每一步修改條文,都不只是「加多少時薪」的政治表態,而是在決定外送產業未來十年的樣貌——是讓四方一起站穩,還是把整個市場推向瓦解邊緣。
勞動部「外送保底機制」出爐!要求每筆訂單不得低於45元
勞動部4日再提「外送保底」機制,提及每筆訂單不得低於45元,且每年還要再依最低工資時薪調幅公告調整。(圖/林良齊攝)立法院審查「外送員專法」,討論至薪資保障關鍵條文時,朝野立委皆認同勞動部所提的外送時間應符合最低工資1.25倍(以2026年最低工資時薪195元試算約每分鐘4.1元),勞動部4日再提「外送保底」機制,提及每筆訂單不得低於45元,且每年還要再依最低工資時薪調幅公告調整。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繼續審查「外送平台管理暨從業人員權益保障法草案」,勞動部長洪申翰(中左)列席。(圖/郭吉銓攝)依原本勞動部規劃草案,交通主管機關應依公路法規核定基本運價 ,外送平臺業者應提供運價成本相關資料供交通主管機關審訂。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之基本報酬,不得低 於依前項基本運價所計算之運費,且每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換算之每小時基本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1.25倍。勞動部4日再提出新版的薪資保障條款明定「外送平台業者給付外送員每筆訂單之基本報酬,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外送服務期間依比例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之1.25倍,不得低於45元保障金額。」「且基本報酬保障金額,還要再最低工資時薪調幅調整。」立法說明則提及,「衡酌外送平台業者使外送員提供外送服務之實務情形,平均每筆訂單完成時間約為10至12分鐘,如以2026年最低工資時薪試算,換算基本報酬約為41元至48元,保障金額為45元,合理保障短時間訂單基本報酬。」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原本要不得低於交通部訂定運價,但交通部一般訂定運價上限數額較高,擔心若以此收費會對消費者衝擊較大,此外最低工資1.25倍較能保障為如偏鄉長單的外送員,都市外送員短單多可能8分鐘以下為多,綜合各種因素提出保底價格為45元,未來也會隨著最低工資時薪連動提高。
斷頭解套術1/限貸令釀解約潮不爽賠15% 律師教4招「無痛解套」
政府自去年下半年起掐緊房貸水龍頭,民眾因「限貸令」卡死難交屋的災情越來越多,很可能房子沒買到,還要支付一大筆違約金。現在律師界也衍生出「斷頭商機」,專為走上斷頭台的無辜民眾尋找「免死金牌」,從預售屋買賣契約中找漏洞,再與建商談判,協議免解約金或向建商分期還款。根據《591新建案》統計七都預售案解約量變化,發現今年1~9月解約數達1930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8.4%。其中台中及台南解約數量皆是去年同期的1.4倍及1.5倍,台北市則是增幅89.1%、桃園市78.2%。《591新建案》總編輯李忠哲觀察,除了適逢交屋潮高峰,解約數相對較多,也有些民眾確實因房貸卡關選擇解約,尤其是持有多戶且財務槓桿太高的族群,一旦貸款成數等條件不如預期,又不願或無法拿出更多現金補足自備款,就會選擇認賠殺出,使得整體解約數較去年直線上升。推估準備斷頭的、還在協商中的,數量難以估計。一位新北謝小姐就即將成為斷頭戶之一。她於2023年底為年邁母親買進總價約2,000萬元預售屋,原代銷表示可貸款8成;孰料,去年9月央行宣布第2屋貸款只能貸5成,讓名下已有房貸的她頓時傻眼,自備款整整比原先規劃多出600萬元,此時建商也向她催繳總價5%、100萬元的交屋款,她積極籌錢也籌不足700萬元。「我們事務所(客戶)也被斷了好幾顆頭!」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吳奕綸就直言,目前市場上房貸孤兒確實很多,因銀行核貸金額與簽訂合約時預期的貸款成數有落差,又無法短時間籌措到足夠的資金,被迫走上解約。吳奕綸原專攻智慧財產類的訴訟案件,因越來越多購屋人找他求援,現在也幫被限貸令打到、無法順利交屋的民眾,想辦法與建商協商。(圖/吳奕綸提供)吳奕綸表示,違約金通常訂為不超過總價的15%,以已繳金額為上限。以總價1000萬元來說,違約金最多可達150萬元;若總價2000萬元,最多可能賠上300萬元,「若碰上踩很硬的建商,很可能民眾沒買到房,還要賠付高額違約金,真的會欲哭無淚。」他因此幫購屋人歸納出4個「無痛」解套方法,以此有機會可主張無須支付違約金解約。第一是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第18點規定,「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差額在30%內,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超過30%,賣方同意依原承諾貸款之利率計算利息,得以7年以上償還期限,由買方按月分期攤還,或是解除契約。」吳奕綸表示,因政策改變導致貸款出問題,過去在法院已有判決先例,此屬於「雙方都無法預見、也不是誰的錯」的情況,建商以「個人信用瑕疵」向買方收取違約金實屬不合理。第二種解套方式,是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24點,檢查建商有無違約情事,買方得解除契約。吳奕綸舉例,像是檢查賣方有無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之規定,以建材或工期違約,提出解除契約,甚至建商還可能需賠付買方違約金。第三種解套法,是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6點第3項,主張面積誤差解約。吳奕綸表示,若確認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誤差超過3%,買方可主張以此解除契約。要是建商置之不理,第四種解套法為主張建物瑕疵,吳奕綸表示,建商若有違法二工,或不動產說明書登載不實,例如未記載漏水、嫌惡設施,購屋人可先向建商進行協商,再依民法第252條主張減免違約金及主張物之瑕疵解約,或減少價金等理由向法院提起訴訟。建商透露,曾碰到不少在銀行貸款不順利的民眾,回過頭從驗屋或契約上找問題,以拖延交屋時間或協商免違約金解約。(圖/黃耀徵攝)不過這樣的做法,看在建商眼裡可能不是滋味,認為就是來「找麻煩的」。對此,吳奕綸無奈表示,購屋人、建商其實都是限貸令政策下被波及的無辜者,不過若站在案件委託人角度,也僅能以「挑契約問題」的權宜方法來協助客戶無痛解約。至於未來打算買預售屋的民眾,吳奕綸建議在「解除條約」上應做更詳細的解釋,目前常見解除條款看似保護買方,但實際上存在多個爭議點,像是未約定貸款期限及貸款成數定義、種類不明等,所以在條文上須留意約定貸款期限、貸款為成交總價的貸款成數,且不包括信用貸款或保證人貸款,避免日後爭議。
清潔隊員送32元電鍋被判刑 法務部:修法後「有機會回溯」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法務部次長徐錫祥今(3)日在答詢時表示,法務部將修改《貪污治罪條例》,若是極輕微的案件最多可以減到三分之二的期刑,若法案修正通過的話,對被告有利的話可以回溯,但如果判決確定就沒辦法了,此案可以上訴到高等法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民進黨立委李坤城關注北市清潔員轉送電鍋給拾荒婦人案,詢問法務部《貪污治罪條例》修法進度。對此,徐錫祥表示,現在在行政院審查中。李坤城再問,法務部所提的重點內容有哪些?徐錫祥說,肅貪是法務部堅持的立場,所以當然會非常謹慎;遇到情輕法重的時候,法務部試著把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修改成,如果是極輕微的案子,應該可以減刑或免除期刑,如果符合相關的條件的話,最多可以減到三分之二,法院也可以因為個案免除其刑的判決,對於情輕法重的情況之下使用。李坤城說,如果修正案通過的話,是否可以回溯到這位清潔隊員?徐錫祥表示,對被告有利的話可以使用,但如果判決確定就沒辦法了,所以上訴的話就有可能,此案可以上溯到高等法院。
虐待動物不再輕判!動保法修法擬加重刑責 最高罰300萬、不得易科罰金
近年虐待動物案件屢見不鮮,甚至還有民眾將其視為「博取關注」的手段,而背後原因,除施虐者個人因素外,法規嚇阻力不足也是一大問題,為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3)日進行「動物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也針對罰則、違法判定等標準,進行修法提案,其盼能透過完善法規,嚇阻類似案件一再發生,而農業部也認同,應加重虐待行為刑責、加強飼主責任等,同時也會強化第一線人員值勤時的強制力。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表示,現行《動物保護法》將「有致死之虞」作為虐待動物之構成要件,導致實務上部分案件因現場未見明顯外傷而無法開罰,舉例來說,過往曾有民眾拍片虐狗,以繩索捆綁犬隻口鼻並吊掛在水中,但縣府到場後認定並無外傷,因此未能沒入犬隻,凸顯現行法規範過於侷限,相當不合理。民進黨立委邱議瑩指出,動物虐待案件在司法量刑上普遍偏輕,施虐者常多次犯案仍以6個月以下刑期結案,缺乏嚇阻力,且虐待動物往往與行為偏差、心理問題相關,除了加重刑責,也應研議將心理輔導納入處遇機制,透過教育與強制輔導降低再犯風險。民進黨立委郭昱晴提到,近年陸續發生民眾販賣狗肉虐殺犬隻、以動保名義虐死流浪貓、以利器砍傷犬隻、將貓咪放入微波爐烘烤並上傳網路等事件,造成社會強烈衝擊;但施暴者往往僅付出輕微代價即可重返社會,現行法制不足以嚇阻,更可能讓再犯風險存在,應將重傷或死亡的虐待行為,刑期從現行2年以下提高為3年以下,罰金由3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重大情節者將加重刑度二分之一,且不得易科罰金。農業部次長杜文珍回應,確實有施虐者認為「罰則不重」而重複犯案,遂認同提高刑責與強化量刑指引能有助降低虐待事件,也支持委員所提之心理輔導面向,不過,相關內容涉及衛福部權責,後續需要跨部會討論,包括教育介入、心理評估與強制輔導時數等,都可能成為未來制度設計的一部分。杜文珍補充,針對現場難以判斷動物外傷或內傷的狀況,將檢討虐待定義並「與時俱進」,讓第一線稽查人員有更明確的執法依據,委員所提之「有致死之虞」應移除,未來也會納入討論,此外,也會針對不法養殖場加強查緝,從源頭杜絕不當繁殖與地下交易。
報告形式卡關!藍白堅持即問即答 府籲朝野合作共同強化國防
總統賴清德提出總額1兆2500億元的「國防特別預算」,規劃在未來8年逐步強化國防及軍事關聯產業,以因應日益升高的地緣政治風險。為爭取朝野支持,賴清德也表態願親赴立法院進行報告。然而藍白兩黨主張報告應採取「即問即答」的諮詢方式。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昨(2)日晚間回應表示,各黨應跨越意識形態,共同支持國防建設,並對在野黨提出違憲要求、導致預算排案受阻深表遺憾。立法院去年5月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規定立法院得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然而憲法法庭作出解釋,指出立法院並無指定國情報告內容之權,亦無就其國情報告內容,對總統為詢問、要求總統答復,或要求總統聽取其建言之權,因此判定相關修法,已逾越立法院憲法職權範圍,牴觸權力分立原則。儘管憲法法庭已針對相關修法判定違憲,但朝野對於國情報告形式仍然存在分歧。今年11月,賴清德提出國防特別預算時,強調願在符憲前提下親赴立院報告,盼能以對話取得支持,強化台灣整體防衛韌性。國民黨主張賴清德的國防特別預算報告須以「一問一答」方式進行,成為朝野爭議焦點之一。(圖/CTWant攝影組)未料朝野再度因報告形式僵持。藍白黨團主張必須採用「一問一答」的質詢模式。對此,郭雅慧指出,《憲法法庭》已就職權行使法113年憲判字第9號裁定相關內容違憲,在野黨要求即問即答、並以此阻擋特別條例排案,已不符憲政秩序,府方對此表達遺憾。郭雅慧強調,國家安全不應成為意識形態鬥爭的戰場。當周邊國家皆不分朝野投入強化防衛之際,更希望立法院各政黨能跨越黨派、放下政治算計,以具體行動支持國防特別預算,共同守護民主台灣。 對於在野黨堅持「即問即答」並阻擋排案,總統府表示該要求已被憲法法庭認定違憲,對預算遭擱置深表遺憾。(圖/CTWant 攝影組)
黨產條例排除救國團草案逕付二讀 黨產會:深感遺憾
關於今(2)日立法院國民黨、民眾黨委員合力通過由游顥委員領銜提案修訂《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部分條文(下稱《黨產條例》),逕付二讀,意圖將中國青年救國團排除於《黨產條例》適用範圍之外一事。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對此表達深切遺憾,並以《黨產條例》主管機關之地位向全體國民說明。黨產會表示,自2016年立法院通過《黨產條例》,依法成立黨產會並由黨產會依法調查救國團以來,已歷九年餘。救國團對於本會認定其曾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以及將其不當取得財產收歸國有之兩項處分,均提起訴訟,相關案件刻正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黨產會說,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名義上救國團曾經隸屬於國防部,然北高行依舊於2024年8月1日作成的107年度訴字第1227號判決中,認定救國團曾為國民黨之附隨組織無誤。黨產會再指,其次,假設救國團如其所宣稱一般,「曾隸屬於國家機關即不可能為任何組織之附隨組織」,試問,在救國團脫離國防部之隸屬關係後,為何不曾歸還國家賦予該團執行任務之剩餘財產?更且,在歷經數年的調查過程與訴訟中,救國團始終未曾針對黨產會依據政府、國民黨相關檔案、史料所做,認定國民黨以其執政之優勢,為救國團不當自國家取得財產部分,做出合理之反駁。最後,黨產會表示,在黨產會歷經數年的調查與訴訟期間,不斷發現救國團參與各種黨國威權時期的校園監控活動之證據。證據顯示,救國團協調軍訓教官,對大專校園師生、社團進行長期的監控,救國團對於此類活動,歷年來皆以年代久遠查無資料等說詞迴避責任。
強化民主參與與公正性 民進黨團提修法主張投票日前一日放假
立法院日前在藍白合作下三讀通過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恢復公投綁大選,使公投與選舉得以同日舉行。民進黨雖反對此項修法,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於協商時建議,投票日前一天也應放假。民進黨團因而提出《強化民主投票促進法草案》,主張投票日及其前一日均放假,以縮減不同年齡、身分、社經背景及身心障礙者在投票權行使上的落差,也可提升辨識錯假訊息能力,維護民主程序公正與可信度。民進黨團說明,憲法第十七條保障人民的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權,但現行《公民投票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雖規範了選務程序,卻缺乏「促進投票權實踐」與「政府協助投票的具體義務」等制度設計,因此需要補強選務便利與公民參與機制。民進黨團指出,台灣現行以選民本人親自到投票所投票、開票透明公開等制度,是數十年民主累積而成的重要成果。本次草案維持此核心制度不變,但強化投票便利措施,保障弱勢群體與外地工作、就學人口的投票權益,同時建立防制外部干擾、確保中立性與澄清假訊息的制度,以提升民主參與品質與投票公信力。民眾返鄉至投票所投票,民進黨團盼透過投票日與前一天放假以提升民主參與品質。(圖/周志龍攝)民進黨團也引用各國經驗指出,以色列、南韓、新加坡等國皆以放假提高投票率。我國選務以戶籍人口為基礎,但戶籍與實際居住地仍有落差,因此明定投票日與前一日放假,有助公民返鄉投票、取得充分資訊並參與公共討論,進而提升投票率與制度正當性。
比照重啟公地放領改革森林法 林岱樺:保障林地住民居住權
立法委員林岱樺今(27)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指出,台灣山區居民長年因地籍資料缺漏與制度不完善,被劃為「違規占用」而面臨拆屋、移送等危機。《森林法》第八條之一的增訂,並非替新違章開後門,而是處理國家對山區住民長期拖欠的歷史帳,讓真正的歷史長住戶在不破壞保育的前提下獲得合法與穩定的居住權。林岱樺指出,政府自民國58年起以航照圖認定既有居住與使用並啟動補辦,但歷經四次補辦作業,案件通過率卻始終偏低。例如,97年補辦案中約6,200件申報,最終僅684件通過,意味著大量世居居民在制度演變過程中被排除在法律保障之外。「在林務機關電腦裡,它叫林班地;在居民記憶裡,它叫家。」只要沒有法律補正,這些家庭會永遠被貼上「違規占用者」的標籤,卻得不到應有的權利承認。依照條文內容,只有在民國82年7月21日前已有實際居住使用事實者,並提出戶籍、房屋稅、水電證明、四鄰證明、法院判決、林保署列冊資料或政府當年圖資等客觀證據,且補繳歷年使用補償金後,始得承租。林岱樺強調,這是一套嚴格、可稽核、可追蹤的制度,時點明確、證據明確、責任明確,並不涉及全面合法化。林岱樺提出三項具體要求,請行政院與農業部主動執行。其中包括:一、暫緩強制拆除與刑事移送:凡初步認定符合「82年前居住使用」條件者,修法與施行細則完成前不得拆屋;二、三個月內完成全國盤點並公開圖資:防止黑箱或選擇性執法;三、六個月內完成施行細則:明確規範證明文件、審查流程、審查時限、例外排除、行政救濟與居民參與。對此,農業部表示,將持續與委員溝通,土地正義仍然會持續注重。國產署沒有清理、林保署有清理,以至於無法就地合法。召委陳亭妃裁示,除航測圖外,予以再補強,以保障長期居住於林區的民眾,居住正義。林岱樺強調,總統賴清德已重啟公地放領,協助1976年前合法承租並持續農用者承購土地;同樣精神也應納入國有林地的歷史住民。「在161萬公頃國有林地裡,不只有樹,也有一代又一代住在那裡的人。同一個家庭,在地籍上可以被叫做占用戶,在國家的記憶裡,應該永遠叫做國民。」修法目的並非犧牲森林保育,而是維持保育前提下,承認山區居民的法律地位,讓台灣的森林政策既能保護山、也能保護人。
黃明志捲謝侑芯案「保釋期獲延長2週」 最新動態曝:誤解就誤解
台灣網紅謝侑芯10月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遭拘留,因警方未發現其有任何與女方死亡直接連接的線索,於13日獲保釋。由於黃明志的口頭保釋期即將屆滿,他今天(26日)下午再度前往金馬警區總部配合調查,最終保釋期獲得延長2週。警方目前仍持續釐清案情,後續調查將視案件進展而定。《中國報》報導,1輛黑色馬自達轎車今天下午載著黃明志及另名男子,直接駛入金馬警區總部。隨後,同行男子前往警察保安亭辦理登記;黃明志當時戴著黑色毛帽,身穿黑襯衫與牛仔褲,在2名友人陪同下步入警局,全程未與媒體互動,也未對外發表任何談話。大馬警方稍早證實,黃明志的保釋期將再次延長2週。值得注意的是,黃明志昨天(25日)於社群平台公開新歌〈誤解就誤解〉,歌曲以他近期遭逮捕及捲入命案的處境為題,並使用被捕時的光頭照作為視覺素材。他在留言中強調,案件仍在調查中,報告尚未出爐,但部分媒體與網路輿論卻已急著定罪,感嘆「已經先把我判死刑了」,表示這首歌是對外界批評的回應。回顧案發經過,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BanyanTree Kuala Lumpur)被發現身亡,當時她全裸陳屍浴缸,身上僅蓋著一條浴巾。當地警方查出,黃明志案發時也在房內,並在現場起獲總重5.12克、共9顆疑似搖頭丸的藍色藥丸。尿檢結果顯示,黃明志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均呈陽性反應。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中的2項條文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後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黃明志則供稱,自己沒有吸毒,當天會和謝侑芯共處一室,是為了討論拍片相關內容,期間女方到廁所沖涼,過了30分鐘沒聽見水聲,他進廁所查看發現對方倒在浴缸內,進行CPR急救後仍無效。目前案件仍在持續調查中。
持續朝「二上、一下、一平穩」邁進 卓榮泰闡述明年中央施政重點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6)日出席「中華民國工商協進會工商早餐會」,向與會工商界領袖說明臺灣經濟現況,以及明(2026)年度中央政府施政重點,包括「國力新十大動能」及「AI新十大建設」雙金字塔計畫等各項福國利民政策。同時,勞動部在秉持「本國勞工優先、外籍勞工權益保障」原則下,也提出「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補充產業發展所需人力。但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迄今仍未付委審查,卓榮泰籲請在場業界先進能夠發揮影響力,讓立法院順利通過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朝「二上、一下、一平穩」的國家大目標邁進。卓榮泰指出,去年他上任時,曾提出「二上、一下、一平穩」目標,期盼在2028年前,平均經濟成長率達3%以上、人均GDP逾4萬美金、全國失業率低於3%,並讓消費者指數控制在2%以下。儘管過去一年來,臺灣歷經美國政府新關稅政策的重大變局,以及國內各種天災,包括颱風、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及非洲豬瘟等,在在衝擊臺灣產業,但今(2025)年臺灣經濟成長率前三季分別為5.45%、8.01%及7.64%,保守估計全年可達4.45%,連同去年經濟成長率4.8%,2028年前平均經濟成長率達3%以上的目標,不僅可以達到,甚至可以超越。卓榮泰進一步說,臺灣今年人均GDP已達3萬8,066美金,相較於去年3萬4,040美金增幅不少,明年我國人均GDP可望提早達成4萬美金的目標。此外,我國失業率由去年3.38%降至今年3.36%,勞動部亦持續提出許多輔導協助方案,努力將失業率穩定在3%以下。在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方面,儘管去年2.18%稍高,但今年預計可降至1.76%,希望在2028年前可將數字維持在2%以下。卓榮泰提到,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最新發表的「2025世界競爭力年報」,臺灣的競爭力在超過2,000萬人口的經濟體中,連續五年排名第一。同時,在外銷成績方面,今年10月單月突破600億元美金,創史上新高,預計今年前10月達5,144億元美金,成長幅度達到32%。針對臺美關稅談判進度,卓榮泰表示,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持續率領談判團隊,積極提出有利於臺灣的方案與美方洽商,目前已完成各種技術性磋商,待完成書面文件交換過程後,將進入到總結會議。卓榮泰說,在與美方談判過程期間,我方提出的「臺灣模式」有別於各國做法,係由臺灣產業自主性全球布局,政府提供金融保證,並在臺美雙方以政府對政府(G2G)的形式下,由美方提供相關行政協助與優惠,以利我國業者在美設立服務園區時,取得土地與各種行政作業的優惠與便利。同時,成立服務園區的概念與做法是我國獨有,他國難以複製,在美成立服務園區並非將臺灣力量往外移,而是將臺灣力量擴張出去,進一步服務我國在美投資的廠商。談及明(2026)年度中央施政重點,卓榮泰指出,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包括「國力新十大動能」及「AI新十大建設」雙金字塔計畫,將結合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其中,在「國力新十大動能」方面,分成「產業升級」、「世代照護」、「國力基盤」三大領域。在「產業升級」部分,包括:推動「五大信賴產業」、推升內需及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卓榮泰說,五大信賴產業涵蓋半導體與AI產業雙核心,發展軍工、安控及次世代通訊產業,明年編定287億元,盼能在逐步推進的過程中讓相關產業成熟發展。其中,在「推升內需」方面,卓榮泰提到,政府將以推動危老重建及都更、觀光產業為兩大主軸,積極發展會展經濟、國際會議經濟、演唱會經濟及國際體育賽事經濟等四大部分。卓榮泰說,臺灣每座城市都有傳說,每個地方都有故事、特產,日前交通部觀光署提出「北回之巔旗艦計畫-微笑南灣IN臺灣計畫」,由臺南、高雄、屏東到臺東形成一個微笑曲線,讓臺灣在世界的觀光地圖上不再只有太魯閣,而是會一直往北部、中部擴展,藉此進一步推升內需。此外,卓榮泰表示,為推動「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發展」,經濟部明年度已編列109億元預算,繼續協助中小微企業推動淨零與數位轉型及擴展國際通路。卓榮泰強調,除高科技產業之外,許多中小微企業與隱形冠軍亦在各領域不斷發展,展現國家競爭力。在「世代照護」部分,卓榮泰說,首先是推動「減稅減負擔」政策,今年國人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政府已提高免稅額額度,明年還會持續提高,以減輕家庭基本負擔;同時,除了推動「婚育宅」之外,中央明年也編列1,136億元預算推動「0到6歲國家一起養2.0」政策;另為鼓勵國人多多生育,女性被保險人除可請領原有勞保生育給付外,將由政府另外編列公務預算加給生育補助,合計每胎10萬元。而「世代照護」非常重要的一環就是落實總統「健康臺灣」理念,明年「長照3.0」政策將正式上路,中央共編列1,153億元預算,提供居家、社區、機構、醫療、社福連續性的醫照整合服務,大幅提升現有「長照2.0」服務的質與量。在「國力基盤」部分,卓榮泰指出,為達「均衡臺灣」目標,政府刻正推動「六大區域產業及生活圈」計畫,包括北北基宜「首都圈黃金廊帶」、桃竹苗「桃竹苗大矽谷」、中彰投雲「精密智慧新核心」、嘉南高屏「大南方新矽谷」、宜花東屏南「東部慢活城鄉」,以及金馬澎「低碳樂活離島」,未來將投入超過150項以上的地方基礎建設,預算高達2,993億元。另為延續過去系統性治水的各項後續工程,明年度整體治水經費共編列673億元,其中包括4年1千億「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的第一年147億元經費。同時,運動與文化是鞏固「國力基盤」重要的一環,明年度體育預算編列高達248億元,而文化預算,除文化部主管總預算外,加計文化發展基金,明年度也突破300億元;最後,政府明年也編列83億元投入打詐工作,並持續與國際平臺合作強化詐欺廣告下架、移除,以及詐騙集團追蹤溯源。談及另一座金字塔「AI新十大建設」,卓榮泰表示,政府將全力發展軟體產業,讓百工百業均能充分智慧運用,最終達到「全民智慧生活圈」目標;同時積極發展矽光子、量子電腦、AI機器人與無人載具等關鍵技術;強化我國主權AI及增加AI算力建設;推動「智慧政府資料治理」,讓資料開放全民共享;以及促進區域AI均衡發展,讓AI國際大廠在臺建設投資平均分配到各縣市。卓榮泰指出,上述各項政策都需要充沛的人力及人才協助推動,因此除了「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提出「國家人才競爭力躍升方案」之外,勞動部近期亦提出「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在秉持「本國勞工優先、外籍勞工權益保障」的原則下,協助補充產業所需人力。目前規劃作法是只要雇主為一位本國勞工加薪2千元,即可增加一位移工名額,最高不超過其勞保投保人數10%,且製造業移工占總員工人數上限由40%提升至45%;同時,製造業留用資深移工轉任技術人力,核配比率亦由原先25%提升至100%。卓榮泰表示,很遺憾的是,行政院送至立法院審議的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到現在仍未付委審查,再加上立法院本(11)月14日三讀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再修正版,經估算中央需再舉債2,646億元,整體舉債金額將達5,638億元,已違反《公共債務法》舉債上限15%規定,行政院不能違法編列預算。而一旦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未審議通過,上述所說各項福國利民的重大建設將無法執行。卓榮泰指出,內閣團隊現正全力與立法院協商,希望立法院能將行政院本月20日通過送出的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審議,並儘速通過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讓中央能在明年1月1日全力向前衝刺各項建設。卓院長強調,內閣團隊仍會全力捍衛政府財政紀律、捍衛行政院編製預算的權利,也希望立法院能夠恪遵憲法規定,嚴守其審議預算的責任,這也是憲政機關應有的態度跟責任。最後,卓院長籲請在場所有業界先進能夠發揮影響力,讓立法院順利通過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這不只對中央政府有利,也對地方政府有利、對全民有利,進一步朝「二上、一下、一平穩」的國家大目標邁進。隨後,卓榮泰與工商界代表進行座談,聽取各方建言,並於總結時表示,政府從不會認定臺灣只有一座「護國神山」,中小微企業在整體高科技產業供應鏈中扮演重要的一環,因此政府希望打造「護國群山」,而且「山在臺灣,臺灣就是山,誰都搬不走,不會有外移現象」。至於企業先進反映提振臺灣觀光產業問題,卓榮泰表示,政府相當重視,桃園機場北登機廊廳預計2025年底前啟用,主體航廈與南登機廊廳預計2027年底前陸續完工及營運測試,歷史悠久的桃園機場屆時將再有一個新航廈,與世界接軌;同時,太魯閣國家公園除大清水遊憩區、蘇花公路沿線崇德遊憩區、天祥遊憩區的天祥遊客中心、大禮大同步道有局部開放外,長春祠現階段還是無法對外開放,他也要求工程單位儘速完成道路修復,「把長春祠還給太魯閣、把太魯閣還給全世界」。
賴瑞隆攜8立委提三訴求 點名高南屏藍營參選人速審院版財劃法
藍白昨(25)日再度封殺行政院版《財政收支劃分法》,引發綠營強烈不滿。立委賴瑞隆號召八位南部立委今(26)日舉行「柯志恩、謝龍介、蘇清泉站出來!不要拖延杯葛院版財劃法」記者會提出三點訴求,呼籲三人正面回應地方需求,停止為藍白財劃法錯誤護航,並應公開支持院版草案,還給南部縣市合理的對待。賴瑞隆強調,過去一年藍白在毫無充分溝通下兩度匆促修法,尤其是由國民黨智庫執行長柯志恩主導、力推的「獨厚首都3%」條文,不但讓「富者更富、貧者更貧」,更進一步加劇南北失衡。如今行政院提出院版草案納入他主張的相關指標,盼能導正對南部極度不公平的分配結構,藍白卻選擇在程序委員會封殺,連討論機會都不給,「這才是最不負責任、最欺負南部居民的做法。」林俊憲則指出,藍白封殺政院版《財劃法》,為北部的一己之利,推垮中央財力,導致中央舉債暴增至5,638億元,違反《公共債務法》上限,也加劇南北失衡。台南看似獲分配較多統籌分配稅款,實際卻是六都增加最少、增幅倒數;而政院版本將農漁產值、人口、土地面積、污染防治等納入指標,對台南更為公平,且計畫型補助維持舊制,也有助鐵路地下化與捷運等重大建設所需的中央支持。陳亭妃提到,國民黨雖然聲稱已增加地方財源,但實際從《財劃法》各項分配,再加上計畫型補助與一般型補助被剝奪後,「台南整整少了159億」。她點名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要求正面回應財劃法問題,面對台南市民對預算縮減的質疑,不要只是一直配合全體國民黨立委模糊、欺騙台南市民,趕快出來給民眾一個合理的交代。徐富癸表示,屏東縣作為農業以及高齡化的縣市,在行政院新出爐的財劃法中是主要受惠的縣市。藍白兩黨在程序委員會就預先否決,讓法案連討論的機會都沒有,同住屏東的蘇清泉委員卻一聲不吭,這樣做為想選縣長的候選人恐怕格局不足。藍白兩黨聲稱因為財政部給不出試算表,所以否決法案,請問藍白兩黨去年在提案財劃法有附上試算表給所有委員參考嗎?甚至條文錯誤要讓修法再來一次,這樣有資格用沒有試算表作為理由否決院版財劃法嗎?伍麗華表示,財劃法修正後,她最關切的是高雄三個山地原住民區,那瑪夏區、茂林區、桃源區,在去年底立院通過的財劃法下,將變成「爹不疼、娘不愛」的窘境,讓原住民區財源更加艱困。原先山地原住民區就已經受限於地方制度法,長年財政仰賴中央挹注,好不容易上周才剛通過新版的地方制度法,確保山地原住民區的財源健全;但是,財劃法對地方的影響遠不只這些,以屏東為例,縣府的經費多寡,將直接影響到9個原住民鄉能得到的財源,牽動原鄉的治水、救災、公共建設等經費,而人民是最不該無端被捲入這場政治鬥爭當中的犧牲品。
黃明志今保釋期屆滿!謝侑芯屍檢報告未出爐 大馬警:恐延長
台灣網紅謝侑芯10月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而大馬歌手黃明志疑似涉案遭警方拘留,不過日前因警方未發現有任何與女方死亡直接連接的線索,因此他11月13日獲保釋。而最新消息指出,黃明志的口頭保釋期即將屆滿,若謝侑芯的完整屍檢報告尚未出爐,警方有機會再次延長其保釋期。黃明志日前被大馬警方以謀殺條文調查並扣留,首次延扣黃明志6天,以及第二次延扣3天;黃明志隨即獲警方口頭保釋,即從本月13日至本月26日,即今日屆滿。大馬媒體《中國報》25日報導指出,警方證實副檢察司要求等化驗報告的完整屍檢報告出爐,因此暫未有足夠的證據進行下一步行動,黃明志也因此獲得警方口頭保釋,「若在26日之後該報告仍未出爐,警方可再申請延長保釋;至於具體延長保釋幾次和多長時間,則視案情和調查進展而定。」消息人士指稱,警方在保釋期間,將無法再援引謀殺條文對黃明志再次逮捕或延扣,而是依據其在保釋期間的相關權限,隨時傳喚對方協助調查或出庭;但黃明志若不配合,不排除警方會向法庭申請逮捕令並實施逮捕。對於警方若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新線索,是否會援引其他相關條文重新逮捕黃明志,消息人士指尚無定論,但通常涉案者若仍處保釋期間,警方大多會選擇傳喚其協助調查,而不會重新逮捕。回顧整起案件,謝侑芯10月22日被發現陳屍於吉隆坡「悅榕莊酒店」客房浴缸內,身上僅覆蓋浴巾。黃明志當時報案表示,兩人原在房內討論影片拍攝事宜,發現對方昏迷後曾進行CPR急救,但仍不治。警方在現場查獲約9顆疑似搖頭丸藥丸(總重5.12克),雖黃明志否認吸毒,但其尿液檢驗出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等4種毒品呈陽性反應。黃明志於10月24日被控兩項罪,包含持有毒品、濫用毒品罪,黃明志獲准交保。但警方隨後宣布,已將謝侑芯猝死案轉為援引刑事法典302(謀殺罪)方向調查,黃明志於11月5日凌晨到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並被延扣兩度共9天。
批劉世芳以政治立場凌駕法律 國民黨:應立即下台負責
內政部長劉世芳24日在立法院答詢時,公然宣稱「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當然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以「若大陸不是外國,就等於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為依據。中國國民黨24日嚴正指出:此舉完全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屬蓄意挑動兩岸敏感議題的政治操作,是典型『製造事端』、『刻意搞事』,讓台灣陷入更大風險。這種背叛憲法的行徑,劉世芳應立即下台負責。國民黨指出,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明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之規範,應以法律為之」。因此,兩岸關係本質上屬「國家尚未統一前之特殊關係」,而非民進黨所暗示的「兩國關係」。劉世芳的說法,等同否定憲法所建立的兩岸架構,形同將中華民國憲政體制踩在腳下。國民黨表示,劉世芳把《國籍法》中的「外國」任意延伸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完全漠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所規定的「大陸地區人民」特殊法律地位。多位學者皆明確指出:陸配與大陸地區人民之身份「不適用外國人法制」,內政部長不應政治解讀法律。行政官員若以政治立場凌駕法律,就是破壞法治根本。國民黨強調,劉世芳以「若大陸不是外國,就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做為主張基礎,是毫無法律基礎的煽動語言。這不僅無助民眾理解法律,更錯誤引導社會走向對立。以政治語言取代法律論述,真正讓台灣「出事」國民黨質疑,劉世芳的行徑,就是在製造事端、刻意搞事,讓台灣出事。民進黨政府一邊高喊維持現狀,一邊卻在行政層級偷渡兩國論,是破壞現狀的最大元兇。「我們認為:踐踏憲法者無資格擔任內政部長。身為主管戶籍、國籍、人民權利義務的內政部長,卻公然曲解憲法與相關法律,已喪失行政中立與職務正當性」。
謝侑芯魂斷異鄉終於回家了!家屬今帶骨灰返台 詳細後事規劃曝光
台灣網美謝侑芯近日在馬來西亞工作期間猝逝,享年31歲。事發後,謝侑芯家屬代表從台灣趕赴當地,本月16日領出其遺體,並於同日上午10點半完成火化儀式,直到今天(22日)終於把她帶回家。另一方面,大馬歌手黃明志先前疑似涉案,一度遭到當地警方拘留,但經調查後無證據顯示涉案,已獲得保釋。馬來西亞《中國報》報導,謝侑芯家屬代表今晨9時許攜帶骨灰登上返台班機,於下午1至2時順利抵達台灣。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稍早證實,返台所需文件與手續已於本週完成。經紀人Chris表示,家屬返台後將為謝侑芯舉行私人悼念儀式,低調送別。回顧案發經過,謝侑芯10月22日在吉隆坡「悅榕莊酒店」(BanyanTree Kuala Lumpur)被發現身亡,當時她全裸陳屍浴缸,身上僅蓋著一條浴巾。當地警方查出,黃明志案發時也在房內,並在現場起獲總重5.12克、共9顆疑似搖頭丸的藍色藥丸。尿檢結果顯示,黃明志對安非他命、K他命、大麻與冰毒均呈陽性反應。馬來西亞警方日前依《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中的2項條文起訴黃明志,經法院審理後以8,000令吉(約新台幣5.8萬元)保釋外出。黃明志則供稱,自己沒有吸毒,當天會和謝侑芯共處一室,是為了討論拍片相關內容,期間女方到廁所沖涼,過了30分鐘沒聽見水聲,他進廁所查看發現對方倒在浴缸內,進行CPR急救後仍無效。經過調查,馬來西亞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杜蘇基日前指出,黃明志將於警方擔保下獲得保釋;對於黃明志是否與謝侑芯死因有關,總檢察署在警方調查報告中,尚未發現任何直接聯繫的線索。他強調。已指示警方進一步查明,如有新證據會採取相應行動。
中國駐日使館引《聯合國憲章》敵國條款 疑暗指有權直接對日動武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7日發表「台灣有事即日本有事」相關言論,引發中國當局強烈反彈。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昨天(21日)在社群平台X發文引用《聯合國憲章》條文,疑似在暗示中國可以直接對日動武,且無須安理會授權。中國駐日本大使館21日在X分別以日文、中文發文表示,《聯合國憲章》專門設立敵國條款,規定德意日等法西斯或軍國國家的任何一國有再次實施侵略政策的任何步驟,中法蘇英美等聯合國創始成員國有權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無須安理會授權。不僅如此,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更在貼文中附上了《聯合國憲章》第53條、77條、107條條文的截圖。文章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敵國條款早已形同虛設」、「陰謀論」、「翻出了個陳年老古董」、「大多數日本人不知道什麼是『台灣有事論』,甚至不知道敵國條款的存在」、「『中國可以隨時對日本發動攻擊。』這純粹是恐嚇,而大使館卻在散播這種言論」、「該條款於1995年開始,就被國際主流莫認為死條款,雖未廢除但已不具備法律效力,你把這條款拿出來能嚇誰」、「中日再次宣戰嗎?」根據聯合國官網公布的《聯合國憲章》中文版,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所引用的第53條、77條、107條條文內容如下:第53條:一、安全理事會對於職權內之執行行動,在適當情形下,應利用此項區域辦法或區域機關。如無安全理事會之授權,不得依區域辦法或由區域機關採取任何執行行動;但關於依第107條之規定對付本條第二項所指之任何敵國之步驟,或在區域辦法內所取防備此等國家再施其侵略政策之步驟,截至本組織經各關係政府之請求,對於此等國家之擔再次侵略,能擔負防止責任時為止,不在此限。二、本條第一項所稱敵國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為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而言。第77條:一、託管制度適用於依託管協定所置於該制度下之下列各種類之領土:(子)現在委任統治下之領土。(丑)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或將自敵國割離之領土。(寅)負管理責任之國家自願置於該制度下之領土。二、關於上列種類中之何種領土將置於託管制度之下,及其條件,為此後協定所當規定之事項。第107條:本憲章並未取消或禁止負行動責任之政府對於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本憲章任何簽字國之敵國因該次戰爭而採取或受權執行之行動。
公投綁大選三讀通過 公告後3至6個月內要投票
立法院藍白推動恢復「公投綁大選」,並於今(21)日院會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根據三讀條文,未來公投案要在公告成立後三個月到六個月內舉行投票,若遇上全國性選舉,兩者應在同日進行投開票。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投與大選脫鉤,明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110年起,每2年舉行1次。立法院會今日處理包括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以及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賴士葆、許宇甄等人所提的公民投票法第23條條文修正草案。草案規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1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經表決,於在野黨人數優勢下,通過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所提的再修正動議。根據三讀條文,主管機關應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3個月起至6個月內舉行公民投票,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另外,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日。
醫美手術事故頻傳!新法規明年上路 往後想抽脂拉皮「診所須接受評鑑」
衛福部近期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3大重點包括,醫學生畢業後接受一般醫學訓練,才能從事非侵入性處置;所有醫美手術,都必須接受過大外科訓練;而高風險醫美手術,如一定程度的抽脂、拉皮,包含診所在內,都必須經過評鑑。衛福部長石崇良今(21日)指出,衛福部預計下周找學會溝通,明年上路。我國近年陸續發生牛奶針、陰莖增大術死亡的憾事,令外界對醫美的品質感到質疑。石崇良出席「2025幸福從鄰開始 從心延續研討會暨高齡樂活創意方案手冊頒獎典禮」時指出,過去幾件不幸的事件都剝奪了民眾的生命,在醫院執行醫美手術沒有問題,因為都經過評鑑,但是到了診所,主管機關視若無睹,沒有為民眾的權益、生命安全做把關,這是不對的,需要改革。近期衛福部預告特管辦法,將醫美分3級處理。其中,美容醫學手術,指的是眼、鼻、耳、顱顏、胸、腹之整形,植髮、削骨、 拉皮、自體脂肪移植、抽脂、生殖器整形,及其他改變身體外觀的手術;特定美容醫學處置則有光電治療、針劑注射治療;另外,削骨、中臉部、全臉部拉皮、單次脂肪抽出量達1500毫升或單次脂肪及體液總抽出量達5000毫升、腹部整形、鼻整形、義乳植入之乳房整形、全身拉皮手術等,因具有較高風險,被定義為「特定美容醫學手術」。石崇良說,根據衛福部預告,非侵入性的處置,如光電、針劑,不是畢業後直接從事,要從事一般醫學訓練才能從事。另外,所有的醫美手術,都要接受過大外科的訓練。至於高風險的美容醫學手術,例如抽脂到一定程度以上、拉皮等,包含診所在內,都要經過評鑑。「最高風險的手術,不是只看醫師資格,還要看整個機構的品質和安全」。石崇良認為,高風險手術,必須整個環境、團隊一起重視,才能確保病人的權益。至於此次預告草案中,衛福部允許施行美容醫學手術的醫師,包括外科、骨科、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泌尿科、婦產科、眼科、耳鼻喉科、急診醫學科及皮膚科的專科醫師,引發外界對急診人力外流的擔憂,他解釋,這是因為急診醫師經過內、外科訓練,這部分大家有疑慮,下周和醫學會討論後,將重新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