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律師
」 律師 呂秋遠 黑心律師 私生子 生母
交往期間男友用女方名義買車 律師揭背後內幕:可憐的前女友們
「黑心律師」楊律師近日分享,男女在交往期間,男方有時會以女方名義買車,將車輛登記在女方名下,由男方使用,車貸、稅金、規費、停車費和罰單等費用都由男方負擔,乍看之下似乎是男方對女方提供保障,但實際卻不是如此,他直呼,「這種可憐的前女友們,我見太多了。」楊律師在臉書發文,「男女朋友在交往期間,男方有時會用女方名義買車,車登記在女方名下,男方開,全部車貸稅金規費停車費罰單都男生繳」,這舉動看起來對女方很有保障,但其實卻是相反。楊律師揭露實際狀況,這種借名購車的情況,通常是因為男方財務狀況有問題,在他改變理財觀念和習慣之前,財務問題只會惡化,最終他可能會無法承擔,他直言,「總有天男方會軋不過來。二人間的爭吵也會越來越多,總有天會分手。但名義上欠錢的是女方,銀行和政府也只會向女方追債,女方不得不代墊。」楊律師表示,如果男方無法支付,前女友又要代墊,男方也會更擺爛,甚至會違停、超速、闖紅燈,因為方便省時又不用繳錢,「所以罰單會突然爆量變更多,而且每月很多張,女方又要代墊更多錢。」而這些種種會變成惡性循環,楊律師指出,女方會累計代墊十多萬至數十萬,就像無止境的黑洞,最後撐不下去。對於可憐的前女友們,他建議以下兩點:1.永遠不要用自己名義幫男友買車,別誤以為「車登記妳名下」對妳更有保障。2.若已經用自己名義幫男友買車,立刻,用盡各種方法,半哄半騙,表達願意將車登記回男友名下,盡快辦過戶,先止血再說。楊律師補充,如果男友提出將「房屋登記妳名下」,妳可能會覺得有保障,但實際上,能買房的人財力較強,且房屋不易違規,不會像車輛積累罰單。即便有罰單,房屋殘值依然可保證妳的利益。
檢方「明輸暗贏」?律師曝北檢抗告柯文哲「2原因」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以7000萬元交保,沒想到台北地檢署隨即發布聲明表示將提出抗告。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檢察官其實並不想抗告,因為地檢署聲明稿雖稱「盡速抗告」,但理由薄弱、動作拖延,實際上法院裁定對檢方是「明輸暗贏」。他推測檢方抗告只是象徵性舉動,以卸責或嚇阻柯文哲。楊律師昨(8日)晚在臉書粉專發文解釋自己先前提到檢察官不會抗告的說法。他指出,雖然地檢署的聲明稿提到將「盡速抗告」,但這並不與他的推測矛盾。若仔細閱讀聲明稿,第1個理由是法院也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才會准許羈押、延押與具保。否則,若犯罪嫌疑不重,甚至連具保都不應存在,只能直接無保放人。既然法院與檢察官的立場一致,那麼檢察官又要如何抗告?何必抗告?楊律師續稱,聲明稿中第2個理由和羈押要件根本無關,而第3個理由更是沒有具體內容。尤其若真的想「盡速抗告」,應該在7日就立即發布聲明,而不是等柯文哲思考1天、湊到保金後才「盡慢抗告。」楊律師因此認為,從地檢署的聲明稿反而更能證明檢察官根本不想抗告,因為沒有必要。法院的具保裁定對檢察官來說是「明輸暗贏」,細節他已在上一篇文章中說明過。至於為何檢察官仍要抗告,他提出2種可能。第1種,是檢察官不想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用一個必輸的理由象徵性提出抗告。這樣一來,高等法院必定會駁回,原本「明輸暗贏」的裁定就能保留。若未來真的出現極端狀況,例如柯文哲搭潛水艇偷渡到大陸尋求政治庇護,檢察官就能說明自己「已經抗告過,但高院駁回」,藉此卸下責任。第2種可能,是因為柯文哲剛出來就發表言論,讓檢察官覺得難以接受,於是乾脆假裝憤而提出抗告,好藉機嚇一嚇他。不過楊律師認為,前者的比例較高,後者只是順帶。據悉,北檢昨針對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於8日具保後之言論,稱其嚴重誤導事實、混淆視聽,並發表嚴正聲明如下:一、 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等人之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臚列於 3 冊共 894 頁的起訴書中,且在審判期間,亦經檢察官積極聲請調查證據,對相關證人實施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甚且,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 「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 、「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 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二、 本案檢察官已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審酌判斷認定。本署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三、 針對法院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一案,本署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聲援呂秋遠孩子生母…黑心律師PO文突「被消失」! 網傻眼:200%有人檢舉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近期深捲私生子風波,與「孩子生母」林姓女律師徹底槓上,暖男人設一夕崩壞,而「黑心律師」楊律師也發文直言,林女漂亮但不聰明,更誇她身材超好、童顏巨乳,怎料該篇PO文卻突被刪除。對此,楊律師也無奈吐心聲了。回顧事件原委,由於林女直播露臉後,外貌遭到網友攻擊,「黑心律師」楊律師昨(6日)也發文聲援,表示自己看過本人,透露林女不是個上相的人,和照片、影片落差相當大,但實際上不僅長得漂亮,還是個童顏巨乳,「所以呂秋遠當年才會拚命追她,才會一直傳訊息把妹。」沒想到才剛發文不久便遭下架。楊律師昨天晚間在臉書貼出遭官方移除貼文的公告,只見臉書認定該篇貼文涉及霸凌和騷擾,因此遭到刪文,讓他傻眼直呼「我幫被害人說話,怎麼會構成霸凌和騷擾?」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感覺是被檢舉,檢舉的人是......」、「200%有人檢舉」、「可能你罵她笨吧」、「關鍵字~童顏巨X」、「這世界真沒天理」、「千萬不能講話太中肯」、「臉書審查機制也太鳥。」
呂秋遠孩子生母不上相「照片沒一張能看」 黑心律師揭真實外貌:本人漂亮
律師呂秋遠捲入私生子風波,引發網友熱議,相關事件持續延燒,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自稱知情的「黑心律師」楊姓律師日前在臉書撰文,評論事件主角之一林姓女律師的外貌與專業能力,內容引發網友議論與爭議。楊律師於6日凌晨在臉書發文自稱為「極少數見過林律師本人的人」,強調林律師實際外貌「比照片及影片漂亮」,稱其為「不上相的人」,並直言:「她的照片,真的沒一張能看」。 楊律師也提及林律師的身材特徵,並認為這是吸引呂秋遠主動追求的原因之一,「呂秋遠當年才會拼命追她(試想,以呂秋遠的身價及知名度,多少美女被他上過,他怎麼可能花時間去追一個無數鄉民都嫌難看的女人?)」楊律師還從男性擇偶角度進行分析,提出「砲友、女友、老婆」三種不同的伴侶類型選擇標準,認為外貌僅能吸引「短期關係」,「若我是呂秋遠,我只會想上妳,我不可能想娶妳當老婆……妳真的以為那幾句就足以駁倒呂提供的截圖?若妳這麼認為……妳不適合當律師。」 楊律師更指林律師「不只笨,而且懶」,在處理公關危機時表現不佳,並批評她先前發布的聲明「寫了跟沒寫一樣」。楊律師強調,他曾閱讀雙方的對話紀錄,認為林律師在事件中屬「被害人」,但也指出對方屢次未能聽從建議,讓他感到失望,最終決定「封鎖」對方。楊律師直言,「我是極少數看過妳和呂雙方Line訊息的人,所以我知道妳真的是被害人。但我曾經罵過妳的每點,也都是為妳好,妳也要反思並改善。因為唯有改變自己,才能改變命運,才能讓自己和女兒過更好的人生」。
律師「轉這行」月入基本10萬?同業曝:工時少又固定 還能壓倒法官
一般人印象中的律師總是外表光鮮亮麗,又坐擁高收入,是令人稱羨的職業。不過,知名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透露,自己最近接觸許多由律師轉任的民間公證人後才發現,民間公證人不僅工時穩定,收入還比律師高,讓他忍不住感嘆這種情況印證一句話,就是「千萬別用表面輕易去判斷別人」。楊律師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最近為了公證租約及公證遺囑接觸多名民事公證人,結果其中不少人的原職業是律師,後來他經網路搜索得知,此類民間公證人不僅職業穩定,月收入還比絕大多數律師高,「月入10幾萬元很基本,月入數10萬的很多,而且工時更少且固定,朝九晚五、周休二日,原則上不加班,除非客戶真的只有假日有空,再考慮是否要約假日。」楊律師坦言,雖然律師、法官、檢察官等司法職業的頭銜響亮,但大家千萬別小看民間公證人,因為民間公證人在很多方面能壓倒性勝過律師、法官、檢察官。最後,楊律師直言,這種情況再次驗證那句老話,就是「千萬別用表面輕易去判斷別人」。貼文引發網友熱議,紛紛表示「民間公證人工作程序繁瑣,而且必須被法院定期監督檢查,尤其英文要很好」、「真假!我以為公證人的收費都被司法院定死了」、「現在轉行還來得及嗎」、「真的,我後悔當初沒選公證人」、「要公證的事情很多,我也很常在當公證人,所以其實當公證人真的是蠻賺錢」。
呂秋遠稱「對受精卵沒感情」 律師挖他9年前貼文:感到憤怒但不意外
時常評論性騷案件及批評藍白兩黨的知名律師呂秋遠,近日被爆私生子爭議,昨(5)日同業「黑心律師」楊律師更曝光一段男方與孩子生母的對話錄音檔,男方冷血表示「這不是小孩,只是受精卵」、「我對他完全沒有感情」,引發討論。對此,律師李怡貞翻出呂秋遠9年前舊文,並直言「聽了錄音檔,其實是感覺憤怒的……但是也覺得其實不意外」。李怡貞今(6)日凌晨在臉書粉專「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發文表示,她聽完相關錄音檔感到憤怒,呂秋遠「受精卵」的用詞也讓她十分不滿,「如果站在生母的角度,甚是羞辱,但是也覺得其實不意外,他曾經在2016年寫過這篇文章」。2016年6月,呂秋遠曾撰文寫下「其實懷孕了,而且決定生下來的時候,真的不一定要結婚」、「他連生小孩的止痛針都在跟你討價還價,更別說做月子根本就是你媽在做,他就是偶爾玩一下小孩以後,迅速地逃離現場」、「幸福的單親,比起不幸福的雙親要好」、「人都給對方了,就不要太在乎錢,但還是要有停損點,至少不應該富在去養對方」、「決定要生下這個孩子之前,一定要有『就算沒有另一半付錢,我也可以獨自養大的決心』,孩子是無辜的」等語。「我就記得我曾經看過這篇似是而非的文章。」李怡貞說到,她當時想的是。如果2個人在一起,無論是不是因為懷孕而結婚,畢竟終究是結婚了,本來就不應該讓任何一方理所當然是偽單親的狀態,「否則不就變成結婚是幹嘛?純粹的利益最大化共同體?」李怡貞認為,窮的時候結婚通常都共苦拖著苦,真正賺大了便會翻臉不認人趕快離婚,「通常錢和權會讓人變了模樣,面目可憎,面目全非。結不結婚,其實真的不是重點,是否對於自己的選擇負責任,是否真心以待,才會是重點」。李怡貞接著指出,感情真的不等於床上柔情和激情而已,沒有感情,就應該要確認對方的期待也是開放式關係,誰也沒有要誰任何負責任,「至少,確認對方玩得起再去碰手」。李怡貞坦言,「我認為呂律早期是很誠實的,只是他文章寫的太媚俗了,你們大家都沒有發現而已,生母或許被粉紅泡泡給遮眼。不想負責任,不是勸人就直接受幸福的單親狀態。你若不無套,人家說不定有別的機會去好好幸福」。文末,李怡貞也感嘆,「老話一句,你們大人戰爭,沒有一方願意退讓,妥協,受苦的就是孩子,永遠是孩子」。
呂秋遠喊「受精卵不是小孩、對它沒感情」音檔曝 他曝引爆點:比渣更難忍受
被許多網友戲稱為「綠師」的知名律師呂秋遠,近日捲入私生子風波,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昨(5)日就公布一段疑似是呂秋遠孩子的媽「林女」對話的錄音檔,男方說到「這個受精卵,對不起,它不是小孩」,女方怒喊「什麼東西啊,他現在已經有心跳了耶」,男方則冷血回應「不關我的事,我對他完全沒有感情」。對此,資深音樂人許常德也痛斥,「裝,真的會激怒人,比渣更難忍受」。楊律師5日在臉書曝光一段錄音檔,從內容可以得知,男方表示:「妳做妳的決定,我就會做我的決定,如果你決定要把小孩生下來,那也趕快決定比較好,因為我沒有辦法跟你工作……這個受精卵,對不起,它不是小孩」。女方聽聞這一番話,氣得質問「什麼東西啊?他現在已經有心跳了耶」;男方則說:「不關我的事,我對它完全沒有感情,這個受精卵,即便,你要留下來,我們的工作當然沒辦法在一起」、「妳跟老闆上床,老闆跟你上床,我們兩個都有錯,說真的,我也覺得我應該要好好調整我們的關係」。據悉,孩子的媽「林女」透露,呂秋遠曾打電話來,說要給她2條路選擇,要麼公布所有對話紀錄,讓雙方「一起下地獄」,威脅稱「這些東西都會上網,以後孩子都會看到」;要麼選擇成為「友善父母」,以後做任何事都事先跟對方說,也承諾會參與孩子生活、不做缺席的父親。對此,許常德在臉書發文批評,「2條路給你選,講話都這麼不客氣了,哪有給你選的心,是他知道,再不威脅你,他就死路一條了」。許常德直言,「太裝,是這次爆炸點」,呂秋遠先是發文控告媒體,指出誰敢傷害他的孩子,便不會放過媒體,「急忙裝慈父,後來又刪文,怎會不出事?裝,真的會激怒人,比渣更難忍受」。許常德也感嘆,「只有清醒了才能得到該有的權益」、「孩子又不是來要飯的」。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紛紛在底下留言,「我真的瞎了眼,一直以為他是替女人講話的暖男律師」、「這種人設的確毛骨悚然」、「手伸到實習律師,還要辯解雙方都有錯真的笑死」、「都稱小孩是受精卵了,怎麼能期待他是友善父親,太噁心了」、「太狠心了,人設崩塌」。
呂秋遠聲名早傳遍法界?北大法律系7年前貼文被挖 留言區酸爆
網紅律師呂秋遠近日爆出私生子爭議,曾要求女方墮胎未果後將其開除,被指控迄今未支付任何子女扶養費,如今又流出與小孩生母對話錄音檔,呂秋遠聲稱:「它不是小孩,只是個受精卵」,爭議持續延燒。有網友挖出7年前的一篇文章,呂秋遠當時受邀到北大法律系演講,底下留言對他百般嘲諷,看來他私下行為早已傳遍法界。粉專「楊律師(黑心律師)」昨(5)日公開的一段錄音檔。根據錄音內容,呂秋遠對著小孩生母說:「妳做妳的決定,我就會做我的決定,如果你決定要把小孩生下來,那也趕快決定比較好,因為我沒有辦法跟你工作,我沒有辦法。事實上來說,即便,以後,我們,這個小孩子拿掉以後,這個受精卵,對不起,它不是小孩。」呂秋遠私生子一事鬧得沸沸揚揚,使他聲譽重創,形象大翻車。有網友挖出7年前的一篇文章,當時台北大學法律系邀請他來校園演講,文章發布時間為2018年5月6日,內容寫道:「想更認識知名律師呂秋遠的,可在5月16日於法院104教室聆聽他2小時的演講。」沒想到底下全是對他的負面留言,且意有所指。貼文一出後,引來北大學生與校友的嘲諷, 「有沒有搞錯」 、 「學校請不到人了?」 、 「這是請來教律師混不下去的怎麼改行當小說家嗎」 、 「這是傳說中法律系面試的禁忌嗎」 、 「是沒人可以開課了嗎?」 還有不少人貼出呂秋遠2018年、2019年的爭議新聞,當時他就被爆劈腿渣男行徑,還有違反律師倫理被記申誡,顯現呂秋遠風評不佳且有道德瑕疵,早已傳遍法界。
呂秋遠爆逼墮胎錄音檔曝光 冷血喊「它不是小孩」:妳跟老闆上床有錯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近日深陷私生子風波,不僅遭爆曾要求女方墮胎未果後將其開除,聲譽重創,又被指控迄今未支付任何子女扶養費,引發撻伐。如今一段錄音檔曝光,只見呂秋遠疑似曾說「它不是小孩,只是個受精卵」、「妳跟老闆上床,老闆跟妳上床,我們兩個都有錯」、「我對它完全沒有感情」等,相當無情。律師林智群今天(5日)在臉書粉專轉發「楊律師(黑心律師)」公開的一段錄音檔。根據錄音內容,呂秋遠曾說,「妳做妳的決定,我就會做我的決定,如果你決定要把小孩生下來,那也趕快決定比較好,因為我沒有辦法跟你工作,我沒有辦法。事實上來說,即便,以後,我們,這個小孩子拿掉以後,這個受精卵,對不起,它不是小孩」。面對女方質問「什麼東西啊?她現在已經有心跳了也!」呂秋遠無情回應,「不關我的事,我對它完全沒有感情,這個受精卵,即便,你要留下來,我們的工作當然沒辦法在一起,不可能接受,因為我沒有辦法,如果妳要,我也不會再跟你有任何交集,這我都先說…妳跟老闆上床,老闆跟你上床,我們兩個都有錯,說真的,我也覺得我應該要好好調整我們的關係…」。對此,「黑心律師」痛批,「誰,會說出這種話?會這樣對待女方及女兒?」律師林智群也直言,「連錄音都出來了,繼續吃瓜。用溫柔的語氣講出殘忍的話,女生早該醒了」。音檔曝光後,不少網友也留言「受精卵?!這男人說的話能聽嗎」、「哇噻真的好爛,上次讓他逃過了死性不改」、「渣男經典語錄,全中」。
呂秋遠冷血喊「這是受精卵」逼墮胎對話曝光 她揭殘酷生育過程
擁有逾十萬粉絲、經常在社群平台分享兩性觀點的律師呂秋遠,近日捲入私生子風波,遭一名前實習女律師指控「始亂終棄」,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熱議。對此,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也分享孩子生母揭露內幕的7篇連載文。知名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公開轉載孩子生母的七篇爆料連載,揭露從實習、懷孕、爭執到單親生產的完整過程,內容震撼。據當事人表示,兩人關係始於實習期間,呂秋遠疑似多次藉由工作關係牽手、暗示曖昧,讓她陷入兩難。當懷孕消息傳出後,呂秋遠則一再要求「拿掉孩子」,並將胎兒稱作「受精卵」。孩子生母指出,當她表明希望保留胎兒時,呂秋遠不僅未表達關心,還語出傷人:「這是受精卵」、「我不要孩子」、「我很受傷」,甚至以「我們可以恢復之前的關係」作為施壓手段,要求她盡快墮胎。儘管最終選擇生下孩子,對方自始至終未曾陪同產檢,亦未參與育兒事宜。該名女子也在懷孕、生產及育兒過程中面臨諸多孤立無援的場面,包括產檢時醫師多次詢問父親是否出席、高層次超音波與陪產需求、媽媽教室與月子中心皆設想有父親角色,卻讓她每每尷尬應對。她表示:「只要是母嬰照護的現場,似乎都預設有爸爸的存在,我卻始終是獨自一人。」此外,該名女子也指出,呂秋遠曾花費鉅資前往美國進行人工生殖,卻對親生骨肉完全冷漠,「你寧願花500萬跟陌生人做小孩,也不願留下自己的孩子?」儘管法院紀錄顯示呂秋遠早於2023年12月23日完成認領程序,但相關爭議及其形象落差,仍在網路上掀起廣泛討論。對此事件,呂秋遠先前在臉書發文稱「老來得子」,強調孩子是他的私事,「媽媽都沒意見了,你們怎麼意見這麼多?」但在相關爆料不斷曝光後,該篇文章已悄然刪除,未再對事件進一步說明。
王大陸涉「教唆毆打司機」500萬交保 律師揭「1關鍵」:可能不起訴
33歲男星王大陸先前才因涉砸百萬閃兵,遭檢方諭令15萬交保,昨(4)日又爆出他涉嫌教唆毆打司機,將人打成重傷,今(5)日凌晨裁定500萬元交保。對此,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指出,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若是簽了和解書並註明要撤回告訴,依刑事訴訟法就必須不起訴處分,「技術性實質無罪」。楊律師在臉書撰文道,假使王大陸真的有「撂人痛毆司機以及平台派車員,將兩人打得滿身是傷、半死不活,因而遭警方以涉嫌殺人未遂移送偵辦」,從訴訟律師的角度來看,是很簡單的小案件。楊律師說,可以在開庭時主張沒有「殺人」的故意,否則不會只打到「半死」,雖然2人受傷,但仍未達「重傷害」的程度(五官四肢沒斷),因此只構成「普通傷害罪」。楊律師也解釋,普通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所以只要進行賠償,就能和受害人簽和解書,並在和解書註明要撤回告訴,等到撤回告訴後,依刑事訴訟法就必須不起訴處分。楊律師表示,此時就能稱作「技術性實質無罪」,其他部分則交經紀公司或危機處理公關處理。
正妹被富豪包養2個月爽拿300萬 曝「朋友圈狀況」全網震驚了
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近日分享,他跟正妹客戶討論案情,得知對方被富豪包養,2個月拿300萬,而女方很多朋友都有「金主」。網友驚呼,「行情真好!」、「這什麼概念」、「看看聽聽就好,除非是富豪是短期嚐鮮」。楊律師在臉書發文,「剛和美女客戶討論案情,聊到她住在新建的大樓,別人幫她付租金,我就猜到…所以繼續問下去…果然是被富豪包養,2個月300萬」女方表示,她很多朋友也被包養,又帥又壯的男性友人也被富婆包養,每月100萬。楊律師說,他也想進那圈子包養或被包養。此文一出,網友紛紛留言「這什麼概念」、「看看聽聽就好,除非是富豪是短期嚐鮮」、「一個月150嚇死人了」、「行情真好」、「羨慕羨慕,我兩個月30就好」、「好多有錢人」、「難怪現在人都只想躺平」。也有人問,「好奇她的案情是什麼?」楊律師回,「這就要保密了,我只能回答,她很漂亮。」
羨慕2職業 律師喊「賺很多錢」:時光倒流不會考大學
若重來一遍,你會怎麼選擇?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有感而發地說,如果時光倒流,若仍考大學,應該不會再讀企管系或法律系,第一志願會改讀政治系或新聞系,第二志願則是日文系。楊律師在臉書表示,如果時光倒流,自己應該不會考大學,國中畢業就會去當木工學徒,最多讀高職水電科,先當學徒,很多年後出師當木工或水電師傅,10幾年後再建立自己的工班團隊,再和室內設計師或統包合作,這也可以賺很多錢。楊律師認為,木工水電是超級實用的一技之長,因為中古屋每隔陣子就有地方要修繕,房客會一直傳訊來報修,房租都被師傅們賺走了,當了房東才知好房東不好賺,但又不想當惡房東,只能硬著頭皮一直出錢修。楊律師直言,如果時光倒流,若仍考大學,應該不會再讀企管系或法律系,第一志願會改讀政治系或新聞系,因為這環境最能了解人性,當看透看開且放棄很多人事物、EQ提升、防禦力變強後,自己就會離開政治界或新聞界,改做其他工作。他說,什麼工作無所謂,從零開始學無所謂,因為了解人性的人,做什麼工作都能很順,人生也會越來越順,年紀越大,回想過去很多人事物,才明白自己曾無心地犯了那些人性的錯,在背後被桶了多少刀,莫名背了多少鍋,被搶了多少功勞,被利用多少次,「若我早點了解人性,我的人生會更順百倍。」他也提到,第二志願是日文系,畢業就去日本當AV男優,而且要拍有劇情的,既可實現每個男人的各種幻想,又有錢賺,又能學好日文,隨時可以回台改當日文老師,或去日商公司工作,當台日間的橋樑,進可攻退可守,而且收入很不錯。
寵物店老闆被逼上絕路!北市府回應「卡在這條」 專家批:擺明為難人
台北市內湖區星雲街一間寵物店內發生一起輕生案件,47歲的黨姓男子砸下400萬開寵物店,卻因與2樓住戶發生糾紛而無法取得營業登記,心血付諸東流,26日被女友發現在店內輕生。北市府都發局27日回應表示,自108年起,第三種住宅區做寵物美容業,需要4項條件,包括取得該等建物所有權人的書面同意等。專家則認為,這條法規「擺明為難寵物業者」。台北市內湖區星雲路上一間寵物店2024年5月被爆出,47歲的黨姓老闆花費百萬元裝潢,卻無法營業。據稱其2樓鄰居原本答應簽同意書讓寵物店開設,但前提是老闆需出資幫忙修繕其陽台與漏水問題,未料等到施工完畢後,鄰居卻出爾反爾拒簽同意書,雙方僵持不下,讓寵物店至今遲遲未開幕。26日晚間老闆疑因資金無法周轉,不堪龐大壓力,於店門口自縊身亡。據《三立新聞》報導,北市府都發局回應,依照2019年公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寵物相關行業分區管制歸組與相關放寬規定」,自108年起,第三種住宅區做寵物美容業,需要4項條件,包括符合臨接8公尺以上道路、營業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下、限於建築物第一層(得併同地下一層使用),以及毗鄰兩側及直上一樓建物為住宅使用者,應該要取得該等建物所有權人的書面同意。持續關注此事件的楊律師認為,此事證明《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有必要修法,「試想,若開『餐廳』或『修車行』,更吵且油煙味更重,都不用取得2樓同意了,為了避防寵物跑出去而大門永遠關起來的『寵物美容店』,更安靜更沒味道更沒必要2樓同意」,因此希望台北巿政府及民代盡速修法,以防再發生類似爭議及遺憾。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則指出,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2015年在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制定,雖然不是惡法,卻顯得思考不夠周慮,「擺明為難寵物業者!」吳翃毅強調,開寵物店需要取得隔鄰和樓上屋主同意,「試問經營寵物店盈餘要分配給他們嗎?還是就像這個案一樣,不懂法律避險的情況下,處於被刁難的情況內嗎?」他建議北市府重新思考,並將規範改為取得寵物店營運的相關建築規定,例如為避免空氣和貓狗叫聲傳導到四週造成影響,開寵物店需要有全熱或新風除臭系統,隔音設備等規範,較為實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寵物店老闆無法營業走絕路 律師1個月前曾提「2招解方」:勝算很高
台北市內湖區星雲街一間尚未開業的寵物店,47歲黨姓老闆疑似與2樓住戶有糾紛,導致無法取得營業登記,經濟壓力過大走絕路,昨(26日)被發現陳屍店內。對此,專業律師上個月就從民事法角度分析,認為是有解決辦法的,怎料還是發生憾事。該寵物店花400萬裝潢,卻無法營業,疑似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那個地方若要開寵物店,必須有隔壁和樓上屋主書面同意」,樓上屋主曾喊價「幫我修陽台,我就簽同意書」,寵物店老闆答應也出錢幫忙,但之後屋主卻不接電話,使得老闆每天燒錢,只能借錢度日。「黑心律師」楊律師5月12日在臉書指出,他雖然不清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但從民事法的角度來看,是有解的。第1步是立刻對樓上屋主起訴,請求屋主必須書面同意,理由是曾經答應,本質上就是「契約」,並附上對話截圖、修陽台的估價單及付款單據,還有完工後照片,因為間接證據很有說服力,勝算很高。「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這件事的解決辦法。(圖/三立新聞提供)一審判決後,屋主不可能上訴,所以很快就會判決確定,依強制執行法第130條規定,這張判決書就等於屋主的同意書,隨後就能去申請相關的登記或許可了,就能合法營業了。第2步是向屋主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從修好陽台到合法營業,這段期間的營業損失。如今發生憾事,2樓住戶遭外界罵翻,也出面反擊,指控寵物店沒有取得住戶書面同意書前,就開始進行裝修,等裝修完畢後便以「已斥資百萬裝潢、還有小孩要養」等理由,強要要求必須簽署同意書,「明顯是你個人疏失所造成,卻反過頭來怪罪住戶」。楊律師認為,由於雙方都沒拿出證據,無法判定誰對誰錯,但可以確定的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有必要修法,舉例若要開「餐廳」或「修車行」,更吵且油煙味更重,都不用取得2樓同意了。為了避免寵物跑出去而大門永遠關起來的「寵物美容店」更安靜更沒味道更沒必要2樓同意,他希望台北巿政府及民代盡速修法,以防再發生類似爭議及遺憾。◎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余苑綺留下千萬遺產!都在陳鑒手上 網紅律師示警「1情況」:各方人馬會搶爆
資深藝人、民進黨前立委余天和李亞萍的女兒余苑綺於2022年8月罹癌過世,如今小她4歲的老公陳鑒(Gary)竟在2日驚爆與詐騙集團勾結,擔任車手頭子,被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 對此,網紅《楊律師(黑心律師)》昨(4日)也在臉書發文分析,余苑綺過世後留下千萬遺產,但兒子和女兒還很小,小孩的錢很自然會由爸爸掌管,因此只要出現1情況,「事情就大條啦,各方人馬都會拼命來搶!」臉書粉專《楊律師(黑心律師)》昨發文指出,余苑綺過世後留下千萬遺產,法律上的繼承人有3人,包括老公陳鑒,以及兒子和女兒,所以陳鑒至少拿到1/3,「但因為兒子和女兒還很小,小孩的錢很自然會由爸爸掌管,常見的方法有2種:『錢存在兒子女兒名下帳戶內,但存摺印章由爸爸保管』或『錢先匯入爸爸名下帳戶內,混在一起由爸爸保管』,若是後者,事情就大條啦,各方人馬都會拼命來搶!」楊律師續稱,從「檢察官」的角度看,因為陳鑒名下帳戶內的錢很可能是犯罪所得,可以當「證據」也可以「沒收」,所以檢察官會立刻向法院聲請扣押但從「被害人」的角度看,必須要先把被告的財產扣住,未來才可以慢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否則告贏也拿不到錢,因此楊律師指出「有2種方法可選,要嘛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扣押(刑事),要嘛自己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民事),但前者的成本較低。」再來,若從「余苑綺的兒子及女兒」的角度看,因為「陳鑒名下帳戶內的錢」大部分實質上是「余苑綺的兒子及女兒的錢」,若還沒被扣押,就要先把存摺印章找出來,衝到銀行把相同金額的錢領出來,但楊律師也坦承,這會冒著被告偽造文書的風險,所以要自行權衡是否要這樣做,「但若我是余苑綺的兒子,我一定衝。」楊律師在文末也指出,若從「訴訟律師」的角度看,「余天的女婿當詐騙集團、余苑綺的老公當收水手、余祥銓的姊夫被抓、余天的孫子孫女沒上學、余天如何搶親權」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應該要放在「余苑綺的兒子及女兒的遺產如何保住?」才是。
「華爾街女神」聯手母3度謀殺姑姑奪產 黑心律師:可能喪失繼承權
過去曾犯下投資詐騙遭判刑的網紅「華爾街女神」陳莉婷,日前為了幫母親胡青青奪取姑姑在信義區的房產,竟擬定殺人計畫,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律師指出,民法的部分,故意殺繼承人未遂有可能會喪失繼承權。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28日在臉書發文直言,看到陳莉婷的新聞讓他很震撼,不只在多年前開課騙學生錢,還為了遺產3度殺人未遂,姑姑命大,3次都活下來,但各位仔細看新聞會發現陳莉婷事前上網查過「自首認罪」、「減刑輕判」的法律資訊及新聞報導,而第3次殺人計劃是「媽媽負責殺人,她負責把風」,從這幾個線索及細節可以推知3點。楊律師分析,首先是第3次殺人計劃,風雨無阻,勢在必行,決心要殺到死為止,只是沒想到鄰居即早報警,警察也即早趕到;第二,原訂殺人既遂後,把風的陳莉婷會先離開,然後媽媽再去自首;最後,媽媽為了讓陳莉婷提早拿到遺產,願意殺人及坐牢,反之陳莉婷為了提早拿到遺產,願意殺死姑姑並讓媽媽坐牢。楊律師指出,刑法的部分,動手殺人的媽媽構成殺人未遂的正犯,把風的陳莉婷也是殺人未遂的共同正犯,「不是幫助犯喔,不能減刑,刑度和媽媽一樣重。」至於民法的部分,楊律師表示,故意殺繼承人未遂有可能會喪失繼承權,此外,另外構成侵權行為,所以還要賠錢。
「紋身阿弟仔」上大夜…律師見一群黑衣人嚇到 結局反轉:全部加薪
不少人都會憑藉第一印象來定義一個人,但真的不能以貌取人。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表示,家裡附近超商店員都是有紋身的黑衣阿弟仔,起初光顧時看到一群黑衣人聚集有些嚇到,不過之後發現他們工作態度超乎想像地好,若遇到醉漢大小聲,氣場還能壓住對方,「若我是那間店的老闆,我會幫他們全部加薪的。」楊律師在臉書分享,住家附近有間超商,晚班及大夜班的店員都是有紋身的黑衣阿弟仔,自己猜測應該是先有第一個去那上班,然後又介紹朋友來這工作,而只要他們值班時,其他紋身黑衣朋友也常聚在一起。他透露,剛開始進門看到這畫面有點嚇到,以為黑社會圍事,仔細看才發現他們只是在店門口抽菸聊天,或在店內吹冷氣聊天,或只是靜靜在玩手遊,沒任何危險性;之後多來幾次又發現,他們工作態度超乎想像地好,若客人要結帳時,就立刻回到收銀機前,沒有任何不悅的表情,而且速度快,效率極佳。楊律師提到,有時反而會讓客人感到安全感,曾有醉漢買菸時在店內大小聲,有個女客人嚇到躲在店內最角落不敢動,當時紋身黑衣店員安靜的盯著醉漢,堅定的眼神帶著些許殺氣,好像在說「你說話大聲,我只能忍,你若敢動到店內的客人或商品或踏入櫃台一步,你就試試看」,那個原本半醉的人似乎感受到殺氣而半醒,突然變小聲並走出店外。楊律師笑說,「想不到吧,紋身黑衣阿弟仔竟然是100分的完美員工耶,真的不能以貌取人,若我是那間店的老闆,我會幫他們全部加薪的。」
大直民宅恐怖下陷「怪聲不斷傳出」 住戶淚還原逃出當下:裂縫一暝大一吋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街94巷1弄昨(7日)晚間8時發生民宅傾斜情形,1樓下陷到地下一樓,形成二樓變一樓的局面。住戶哭訴,家裡的裂縫幾乎「一暝大一吋」的速度增加。律師則建議住戶,未來不只要告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也要將該建案的負責人、建築師、結構技師等人列為共同被告。黃姓女住戶向《三立新聞》表示,當時在幫小孩洗澡,結果突然聽到鄰居大喊「快下來」,接著拿著手機、抱著小孩就往外衝,沒想到就回不了家了。她透露,家裡的裂縫幾乎「一暝大一吋」的速度增加,目前只能先暫回婆家再來打算。周邊道路扭曲變形。(圖/方萬民攝)網紅「黑心律師」楊律師在臉書提到,除了傾斜下沉那棟民宅必須拆掉重蓋,基泰自己正在蓋也已經蓋很高那棟必定也有傾斜下沉,也要拆掉重蓋,而上述2棟鄰近的每棟及下下棟民宅必定也有不同程度的傾斜下沉,很可能也必須拆掉重蓋。楊律師指出,住戶們未來可以對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該公司雖然是上巿公司,但不知現在的資產負債剩多少?只賠1棟當然夠,但從上述推論可知不只要賠1棟,所以未來不只要告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也要將該建案的負責人、建築師、結構技師等人列為共同被告,但本案已陳情多次,表示政府也有過失,表示也可以將台北巿政府列為共同被告,這樣比較確定夠賠。」回顧下陷當時,現場不斷傳出恐怖爆裂、崩塌聲,周邊道路扭曲變形,今(8日)一早還可以看到,原本在1樓的大型機具因推擠,被抬到2樓,相當驚悚。
3女都是別人種…「最悲情人夫」目睹妻勾小王開房 慘遭鞭炮炸房報復
大陸江西省上饒男子陳世賢(化名)去年發現3個女兒都不是親生,那時離他結婚已經有16年,且他不僅直擊妻子與其他男人開房,還被小王丟鞭炮報復,消息由媒體公開後,受到眾多網友關注和同情。事隔1年,陳世賢表示,他已經請好代理律師,準備為自己討回公道。《極目新聞》報導,陳世賢與妻子余華(化名)於2007年12月28日結婚,平時主要在上饒周邊跑運輸,每個月回家2、3趟,妻子則在家帶孩子。2021年底,陳世賢發現妻子和另外一個男人一同走出了賓館電梯。回到家裡,他和妻子吵架後,妻子帶著小女兒回了娘家。從那以後,陳世賢已經聯繫不上妻子了。陳世賢對女兒身份起了疑心,於是想辦法對三個女兒進行親子鑒定,最後確認都不是自己親生的。2022年4月26日,拿到親子鑑定結果的陳世賢直接來到岳母家,要求她把余華找回來給個說法,和老人發生爭執,導致老人摔坐在地上受傷。岳母家人報警後,警方介入,司法鑑定岳母傷情為輕傷二級。陳世賢向岳母賠償了相關費用,後被警方取保候審。直到今年5月16日,陳世賢收到了江西省德興市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他們用爆竹炸我家房子的行為也很惡劣。」陳世賢所說的「炸房子」,是在去年妻子與他人從賓館出來被他碰到後,往陳世賢家扔爆竹進行報復。2022年5月28日0時30分,余華因不正當男女關係被陳世賢發現後,使用2個36響的閃光雷在陳世賢家裡引爆,造成財產損失。這1年時間裡,陳世賢因為取保候審的原因,外地的運輸事業已經荒廢。剛開始,他想通過直播帶貨來補貼家用,並還清之前老家建房、妻子留下的網貸等欠債。無奈帶貨並不順利,直到目前,陳世賢還身背10餘萬元的債務。這一年來,陳世賢一直對去年的那場鞭炮炸房的行為耿耿於懷,因為該行為不僅造成他的財產損失,還給自己年近8旬的父親帶來了驚嚇,心臟出了問題,還造成了應激性障礙。陳世賢覺得妻子應該承擔刑事責任。不過,公安部門當年是按治安案件處理。陳世賢日前在社交平台發布視頻宣布,「委托北京的楊律師代理我所有的案件。」據悉,該名律師是北京中臬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執行主任律師楊安明。楊安明在視頻中表示,前兩天,他來到上饒跟陳世賢及其家屬見面,查閱了案件的若干證據後,決定接受陳世賢的委托,處理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