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靶子彈藏辦公室!副所長卸任沒帶走 偷查情敵個資被搜曝多年秘密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敦南派出所前副所長鄭晋東卸任後忘了帶走藏在辦公室抽屜的子彈。(圖/翻攝Google Maps)
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前副所長鄭晋東因傾心養生館女員工,偷查情敵車牌再留紙條嗆聲,違反個資法遭起訴,檢警還追出案外案,鄭晋東2025年11月被搜索時,從扣案手機的對話發現,去年7月接任敦南所副所長的蘇南銘向鄭晋東詢問為何辦公室有一顆子彈?
原來這是鄭晋東多年前打靶留下的,他未依規定報繳,藏在派出所抽屜裡忘了帶走,蘇南銘問他時,他疑似還要求蘇南銘幫忙丟掉,台北地檢署認定鄭晋東涉犯非法持有子彈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蘇南銘則因為確實不清楚子彈來源,處分不起訴。
本案由大安分局函送偵辦,北檢調查,鄭晋東在1996年到2011年期間某次打靶訓練結束後,發現一顆未擊發的子彈,先帶回新北汐止住家;2025年3、4月間,他把子彈帶到敦南所副所長辦公室收著,5月份他卸任副所長,人走了子彈卻沒帶走,蘇南銘7月上任整理辦公室,意外在抽屜裡找到。
鄭晉東手機的對話紀錄顯示,蘇南銘先傳子彈的照片並以文字詢問「這顆是?」,隨後兩人通話近5分鐘。
依據警方函送內容,鄭晋東有請蘇南銘協助丟棄子彈,北檢曾將本案子彈送刑事局鑑定,確認有殺傷力。
蘇南銘到案供稱,辦公室抽屜裡那顆子彈的形狀老舊,跟現在的子彈外觀不同,也沒有批號,無從判斷真假,他以為是仿真子彈,當時鄭晉東沒說子彈怎麼來的,只請他保管並承諾會回去拿,他收進寢室桌上的筆筒之後就忘掉了,直到督察室來找他才想起來。
鄭晋東也說蘇南銘的確不清楚子彈來源,他並未對蘇南明透露是打靶留下來的,對於自己偷藏子彈的行為則沒有狡辯,已在偵查期間承認犯行,北檢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子彈」罪嫌起訴並聲請簡判。
蘇南銘涉案部分,檢察官指出他和鄭晋東都是警察,執勤過程原本就有機會合法持有子彈,相關事證不足以證明蘇南銘知道鄭晋東非法持有子彈仍幫忙藏匿,他發現子彈後沒積極處理,不代表一定犯法,因此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