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不符
」 食藥署 標示 衛生局 美豬 稽查
二伯Hahababy千元童裝標示「內外層皆純棉」 SGS檢測證明:內裡100%聚酯纖維
百萬YouTuber蔡阿嘎(蔡緯嘉)妻子二伯(李佩潔)創立的親子品牌「Hahababy」陷入抄襲爭議後,7月28日才發布道歉聲明,坦言品牌過去「未能完整保留設計與製作紀錄」,相關爭議商品已陸續下架整理。然而,近日就有網友將「Hahababy」一款宣稱「內外層皆純棉」的雙面外套送交SGS檢測,卻發現內裡其實是100%聚酯纖維,引發熱議。「Hahababy」過去曾推出一款「毛絨絨雙面外套」,兒童版售價1080元、成人版1380元,標榜一面是毛絨觸感,柔軟、保暖佳,另一面則是厚磅的健康布材質,並強調「內外層皆是純棉」。(圖/擷取自臉書/Hahababy-ははベビー)就有網友實際將這件外套送去做成分測試,SGS檢測結果也顯示,內裡為100%聚酯纖維,印刷面料為81.9%棉、18.1%聚酯纖維,並非官網宣傳的「內外層皆是純棉」,而這也讓原PO不禁質疑「品質、信譽在哪裡?」、「其實誠實標示就可以了 讓消費者自己去決定要不要買」。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這樣標示違法了欸」、「聚酯纖維就聚酯纖維,純棉就純棉,幹嘛要騙」、「有朋友也是皮膚很敏感的人,她們這樣標示不實不行耶」、「QQ毛不太可能是棉,他們還真敢講」、「一般表布會用『羊羔絨』就是聚酯纖維,沒分表、裡布的洗標,應該是指整件衣服的比例,真的有欺騙嫌疑」。根據《商品標示法》規定,商品標示如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主管機關得通知業者限期改正,若屆期未改善,可處新台幣3萬至3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命其停止營業。
鮮乳新制今正式上路!有國產標章才能叫「鮮乳」 違者最高罰400萬
台灣鮮乳新制今天(7月1日)正式上路,衛福部明定,僅取得「鮮乳標章」,或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之「驗證標章」的國產乳,才能標示為「鮮乳」,若標示不符規定,最重可處400萬元罰鍰。衛福部食藥署指出,於2025年6月3日修正公告「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名稱並修正為「食用動物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修正重點包括「修正用詞及品名標示規定」、「增修液態乳產品字體大小應依體積調整之標示規定」、「成分調整清楚標示」以及「擴大規範對象」。該規定於2026年7月1日正式生效。食藥署表示,參酌國際規範用詞,修正「鮮乳」用詞為「食用動物乳」,品名應標示為「牛乳」、「羊乳」等名稱,另考量現行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鮮乳標章或相關驗證標章名稱,為避免消費者混淆,明定僅取得「鮮乳標章」,或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之「驗證標章」者,始得標示為「鮮乳」。食藥署提到,針對食用動物乳、保久乳及乳粉產品,倘屬乳脂肪、乳糖調整者,應於品名或外包裝明顯處標示「乳脂肪經調整」、「乳糖經調整」或其他足以表徵成分經調整之等同意義字樣,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或本公告附表一者,得逕以「全脂」、「低脂」、「無乳糖」標示。要注意的是,手搖飲業者如果未使用符合規定的國產鮮乳原料,其商品名稱「鮮奶茶」,應調整為「牛乳茶」或「牛乳紅茶」等符合規範的名稱。食藥署提醒,新制上路後,針對2026年7月1日起產製的乳品,如食品標示不完整,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產品標示、宣傳或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情形,像是非鮮乳產品卻標示為鮮乳,可對產品負責業者裁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全台早餐店大稽查!拉亞漢堡「用重組肉」未標示挨罰 早安美芝城也違規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日公布「115年早餐餐飲業稽查專案執行成果」,全台共稽查239家早餐餐飲業者,發現部分業者涉及未投保產品責任險、食品標示不符規定、販售食品衛生不合格及存放逾期食品等問題。其中,知名連鎖品牌早安美芝城、拉亞漢堡均遭查獲違規並受罰。食藥署表示,此次專案針對早餐店食品安全管理及標示規範進行查核,共發現3家業者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1家業者存放逾期食品,以及4家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未依規定標示重組肉、牛(豬)肉原料原產地或鮮奶茶品名與實際內容不符。台北市部分,位於文山區的「早安美芝城忠順店」因未依法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違反相關規定;信義區「拉亞漢堡莊敬店」則因販售重組肉產品,且現場標示不符規定遭查處。2案均由台北市衛生局裁罰新台幣3萬元;中山區的「洪記豆漿大王」販售的「清漿」則檢出腸桿菌科數值不符衛生標準,同樣遭開罰3萬元。另外,花蓮縣「早人早餐店」被查獲存放逾期貝果、楓糖可頌及精緻吐司等食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遭地方衛生局裁罰6萬元。台東縣「克里姆晨食媽祖廟店」菜單標示販售「鱈香魚堡」及「鱈香魚柳條」,但實際產品成分為巴沙重組魚肉,與品名不符;高雄市「永仁克里姆晨食店」則將以乳飲品調製的飲品標示為「鮮奶茶」,涉及標示不實,共計挨罰8萬元。食藥署提醒,依法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必須投保產品責任保險,違者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此外,餐飲業者販售食品應依規定完整揭露重組肉、原料產地等資訊,如未標示或標示不實,最高可處300萬元至400萬元罰鍰。主管機關也將持續加強稽查,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與知情權益。
鵝絨變鴨絨?北臉韓國爆品標示造假 官方認錯13款商品
知名戶外品牌《The North Face》(台灣俗稱:北臉)近期在韓國市場爆出重大爭議,由韓國代理商 Youngone Outdoor 銷售的多款北臉羽絨產品,被揭發標示與實際填充材質不符,部分標榜高比例鵝絨的商品實際卻混入鴨絨甚至人造纖維,引發大量退貨潮與品牌信任危機。《The North Face》韓國代理商承認13款商品羽絨填充與標示不符,並對消費者致歉。據《韓聯社》的深入調查,事件起於有韓國消費者在電商平台 Musinsa 購買北臉「1996復古羽絨外套」時,發現保暖度與手感與過去經驗落差極大,進一步檢測發現商品實際使用再生鴨絨,但標示仍為「鵝絨80%、羽毛20%」,質疑商品涉嫌造假。韓國消費者發現購買的北臉羽絨衣填充異常,追查後揭露混用再生鴨絨與聚酯纖維。The North Face韓國代理商 Youngone Outdoor 隨後承認,共計13款商品標示錯誤,其中11款填充物為再生鴨絨、4款混合聚酯纖維,甚至有1款為100%聚酯纖維,完全不含羽絨成分。業者解釋此為「內部資料更新失誤」所致,強調無意欺瞞,並宣布針對2025年7月以來販售的相關商品提供全額退費,問題商品也已全面下架停售。《The North Face》風波擴大,韓國多家電商平台也被發現販售標示不實羽絨商品。這起事件進一步引發對南韓羽絨服市場的質疑。除了北臉之外,其他知名時尚平台如 W Concept、ABLY、ZIGZAG 等,也被點名販售標示不實的羽絨製品。消費者團體批評,目前缺乏有效的原料驗證與標示稽核機制,消費者難以辨識真偽,呼籲政府與業界建立透明的商品管理制度。根據南韓消保單位近期抽查,市售鵝絨產品中,有數款標榜使用鵝絨實際卻為鴨絨,部分甚至鵝絨比例低於法定標準。消費者聯盟指出,羽絨市場長期存在標示不實問題,若不從制度面加強懲罰,將無法根治造假歪風。《The North Face》風波擴大,韓國多家電商平台也被發現販售標示不實羽絨商品。(圖/翻攝自X,@yonhaptweet)
食安拉警報!家樂福蝦仁驗出抗生素 多款月餅冰品也中鏢
台北市衛生局昨(23)日公布中秋節前夕市售食品與散裝飲冰品的抽驗結果,共檢驗222件產品,範圍涵蓋月餅、糕餅、飲冰品與水產品。檢測顯示部分商品不合格,已勒令下架。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家樂福天母店販售的產銷履歷白蝦仁,被驗出含有0.03ppm的「西氟沙星」,被認定為違規產品,衛生局已要求立即下架並進行後續處置。糕餅部分,另有4款商品標示不符,包括豆漿核桃牛軋糖、芋香太陽餅、芋鬆參Q餅及芋光寶盒。由於未依規定標示,同樣被勒令下架,相關業者將依法裁罰。飲冰品檢驗方面,衛生局解釋,在119件散裝飲冰品中,有9件不合格,包括一沐日吉林南京店販售的冰油切蕎麥茶、建中黑砂糖刨冰愛玉、李記紅茶冰甘蔗青茶、甘蔗媽媽茉莉綠茶,以及特好喝TOPTIERTEA特茶王等。這些產品被檢出腸桿菌科數值超標,顯示製作或保存過程恐有衛生瑕疵。尤其若在常溫下保存,細菌繁殖更快,將直接影響品質與保存期限。衛生局提醒,民眾在採買中秋烤肉食材時,應仔細留意肉品與水產的顏色、氣味與外觀是否異常;同時生食與熟食必須分開處理,避免交叉污染。烹調時溫度需超過70℃,才能確保食材徹底加熱,維護食用安全。
建中黑砂糖刨冰 愛玉遭驗出防腐劑不符規定
台北市衛生局22日公布散裝飲冰品與配料、中秋食品抽驗結果,冰品及配料抽驗119件共有9件違規,其中一沐日吉林南京店、建中黑砂糖刨冰、士林以利泡泡冰等店均上榜,依《食安法》對業者各開罰3萬元;中秋食品抽查103件,有1件「產銷履歷白蝦仁」檢出動物用藥西氟沙星,另有4件烘焙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均已要求下架。衛生局派員抽驗飲冰品,不合格店家包括一沐日吉林南京店的冰油切蕎麥茶、士林以利泡泡冰草莓泡泡冰、溢生中藥青草行及弘順青草店的蘆薈汁、厚德囝仔仙青草行的青草茶、李記紅茶冰甘蔗青茶、甘蔗媽媽南京三民店的茉莉綠茶、以及特好喝TOPTIERTEA的特茶王,均為腸桿菌科超標;建中黑砂糖刨冰的愛玉驗出不得檢出的防腐劑「己二烯酸」。衛生局指出,腸桿菌科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及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汙染,或工作人員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至於「己二烯酸」是常見防腐劑,可抑制食品中黴菌及酵母菌生長,但不可隨意添加於食物中或過量使用。此外,中秋節將屆,衛生局也至北市月餅製造業、糕餅店、烘焙專賣店、食品材料行、傳統市場、超商、超市、量販店及餐飲店家等處所,抽驗中秋節相關產品及應景食品,總計抽驗103件,有5件產品不符規定。衛生局食藥科長林冠蓁表示,檢驗不符規定產品台中市丞霖公司在家樂福天母分店上架的「產銷履歷白蝦仁」,檢出不得殘留的抗生素「西氟沙星」共0.03ppm,除已要求下架並移請台中市衛生局處辦,依法可處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此外,有4件標示不符規定,包括慧上癮公司的「豆漿核桃牛軋糖90g」,依法處3萬元罰鍰;金橞食品公司的「芋香太陽餅、芋鬆參Q餅、芋光寶盒」,共處8萬元罰鍰,均已令販售地點業者下架。
北市衛生局公布中秋節食品抽驗結果 「慧上癮、食芋堂」皆出包
為保障民眾中秋佳節外出聚餐及自行烹調之食品安全,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至台北市月餅製造業、糕餅店、烘焙專賣店、食品材料行、傳統市場、超商、超市、量販店及餐飲店家等處所執行中秋節相關產品及應景食品抽驗,總計抽驗103件,檢驗結果1件產品檢驗結果不符規定(不合格率0.97%);另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北市衛生局指出,此次抽樣103件中秋節應景食品,包含50件烘焙相關食品(含各式月餅、餡餅、鳳梨酥、蛋黃酥及烘焙餡料等)、49件常見烤肉用應景食材(含肉品、海鮮、蔬菜、加工煉製品、豆干等)、4件烤肉調味醬,視抽驗品項,擇定檢驗項目包含防腐劑、蘇丹色素、動物用藥、乙型受體素、農藥殘留、環氧乙烷、甜味劑、漂白劑、殺菌劑、重金屬鉛、重金屬鎘、食品中微生物等。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天母分公司的「產銷履歷白蝦仁」檢出西氟沙星0.03ppm。(圖/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檢驗結果顯示,家福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天母分公司的「產銷履歷白蝦仁」檢出西氟沙星0.03ppm(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不得檢出),不合格產品均已要求本市業者下架不得販售,並移請來源所轄衛生局處辦。西氟沙星(ciprofloxacin)為1種廣效性抗生素,用於治療人類細菌性感染。上述藥品,未經農業部核准登記使用於水產動物,依「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為不得檢出。業者施用動物用藥應符合相關法令,以保障水產、消費者之健康安全,並避免環境中抗藥性細菌的產生。北市衛生局表示,產品殘留動物用藥不符「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有關標示查核4件不符規定,其中「慧上癮」的「豆漿核桃牛軋糖」、「食芋堂」的「芋香太陽餅」、「芋鬆參Q餅」、「芋光寶盒」,已令販售地點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追溯案內標示不符規定產品來源屬台北市業者,已依法處辦;屬外縣市業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食芋堂的「芋香太陽餅」標示不符規定。(圖/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食芋堂的「芋鬆參Q餅」標示不符規定。(圖/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食芋堂的「芋光寶盒」標示不符規定。(圖/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佳節賞月及享受美食時,北市衛生局提醒消費者於選購月餅、禮盒或生鮮肉品、水產品、蔬果及其他烤肉用之應景食品時,除選擇信譽良好之店家購買外,儘量選擇有完整包裝及清楚標示之產品;另應儘量避免購買顏色鮮艷、異常白皙或偏離傳統色澤的食品。至於選擇餐飲店家及自宅烹調時,則應注意製(販)售場所環境是否清潔衛生,保持手部衛生清潔,食用前或料理前應注意外觀氣味、色澤是否正常,有無因不當儲存而導致產品發霉、變質腐敗情形;食用前或料理前應將食材以乾淨水源澈底洗淨,處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避免交叉污染,烹調及復熱要澈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超過70℃),產品貯存適當溫度(冷藏攝氏7度以下,熱存攝氏60度以上),室溫不宜放置過久(製備完成的菜餚在室溫下不得存放超過2小時)。若無法立即食用完畢,應放入冰箱,避免微生物滋長。北市衛生局另呼籲食品及餐飲業者於生產製備流程時,應注意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品保制度等自主管理,選擇有來源、信譽良好的廠商所供應安全衛生之食材,恪遵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以保障產品衛生安全及民眾消費權益。衛生局補充,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或消費疑義,可電洽台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民眾請撥02-27208889)轉7089。以上稽查結果,可至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查詢相關訊息。
巧克力製品稽查3業者不合格 用過期原料「已售出3盒」挨罰6萬
食藥署最新公布巧克力製品稽查結果,共有3家業者不合格,其中1家是嘉義市「枯麻熊巧克力工坊」,被查獲存放過期4個月的可可脂原料,其中一部分已被製成巧克力產品,共售出3盒,地方衛生局依《食安法》開罰6萬元。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持續查核國內巧克力產品製造業者作業環境及其巧克力產品標示符合性,並抽驗成品及相關原料,共查核28家業者,抽驗22件巧克力原料、14件可可豆原料、2件植物性食用油脂原料及21件成品,以及查核185件巧克力產品標示,其中2家業者、24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台北市九日風股份有限公司的「TERRA巧克力吧」共17項產品,包裝食品營養標示的熱量計算值不符,且其中1項品名標示「萬靈丹」與本質不符,易生誤解,依《食安法》裁處7萬元。台北市擇食股份有限公司的「台灣特色茶巧克力」共7項產品,皆未含有非脂可可固形物或牛乳固形物,不符合巧克力品名及標示規定,但現場菜單標示「巧克力」字樣,易生誤解,因此依《食安法》裁處4萬元。另外,本次也在1家業者查獲逾期原料。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說明,嘉義市「枯麻熊巧克力工坊」查獲逾期4個月的初榨可可脂原料,包裝共1000公克,其中部分已被製成3盒巧克力售出,依《食安法》裁處6萬元。
知名乳清蛋白標示出包 衛生局認「易生誤解」罰4萬令下架
不少運動健身族都會透過乳清蛋白補充營養,食藥署和地方衛生局今年稽查市售17件產品,發現2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其中,知名品牌「ON乳清蛋白飲品」外包裝宣稱BCAA支鏈胺基酸有幫助修復肌肉的效果,涉及誇張或易生誤解,違反《食安法》遭開罰4萬元。市售蛋白營養補充產品通常為標示宣稱含有高量蛋白質,近年來逐漸為國民日常飲食外重要營養素補充來源,常見的成分包括乳清蛋白與大豆蛋白等,以滿足不同族群對蛋白質攝取的多樣需求。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4年市售蛋白營養補充產品查核抽驗專案」,共計查驗17件產品,稽查項目包括查核市售蛋白營養補充產品標示,並抽樣檢驗總黃麴毒素、金黃色葡萄球菌、沙門氏菌及粗蛋白含量。抽驗結果皆合格,另2件產品標示不符《食安法》規定。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鄭維智說明,ON乳清蛋白飲品(雙倍巧克力風味)有兩項不合格,一是未依規定標示其營養素含量,違反《食安法》第22條,二是外包裝標示宣稱「BCAAs SUPPORTS MUSCLE RECOVERY」,有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違反《食安法》第28條。台北市衛生局已裁處4萬元,且要求業者限期將標示不合格產品全數下架回收,改正後才可重新販售。另外,炫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豆胜肽高纖全營養沖泡粉」未標示過敏原芝麻,且未標示冬蟲夏草菌絲體警語,以及營養標示格式不符規定,違反《食安法》第22條,遭裁處新台幣3萬元。食藥署提醒,如未依食安法第22條規定,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應標示事項,可裁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如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則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5款嬰兒屁屁膏「產品標示不合格」!新北市消保官命業者改善
台灣氣候潮濕,寶寶長時間穿著尿布,因悶熱不透氣,導致寶寶屁股肌膚發紅,屁屁膏能減緩及預防紅屁屁。為保護小小消費者脆弱肌膚的安全,新北市消保官從市面購入5款寶寶護膚膏(屁屁膏)產品,檢測結果均符合化粧品衛生法規標準,但在產品標示部分,5款產品全成分標示字體小於1.2mm,消保官已移請當地衛生機關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消保官檢測慕之恬廊衛蓓欣VBC全效護膚膏、施巴嬰兒護疹修護膏、貝朵親膚屁屁膏、舒特膚Baby舒緩護膚膏、貝朵親膚屁屁膏5款屁屁膏中的化粧品12項酸類及酯類防腐劑、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壬基苯酚(NP)及甲醛等4種成分含量是否超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相關化粧品衛生法規標準。消保官指出,5款寶寶護膚膏全成分標示字體皆小於1.2mm,施巴嬰兒護疹修護膏外包裝標示「護疹」等詞,涉屬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宣稱;舒特膚Baby舒緩護膚膏外包裝標示「遠離紅屁屁,有效降低尿布區悶癢不適」等詞,涉屬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之宣稱,產品登錄之全成分與外包裝標示不符,已移請當地衛生機關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如後續調查違規屬實,就產品登錄及標示涉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4條及第7條之部分,可依同法第23條規定處1萬元以上至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就標示涉及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宣稱,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第1項或第2項規定部分,則可依同法第20條規定,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消保官提醒,要改善寶寶屁屁肌膚狀況,最重要的是勤換尿布、大便後確實清潔及留意尿布材質是否透氣,若有添購寶寶護膚膏(屁屁膏)產品的需求,購買時應注意有效日期及包裝完整性,並詳細閱讀使用說明及相關警語,開封後務必遵照使用說明妥善保存避免變質,使用後皮膚部位如有紅腫或任何不適,請立即尋求醫療協助。消保官呼籲業者應遵循《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相關規範,揭露正確與淺顯易懂之商品包裝標示予消費者,並將商品資訊登錄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供民眾查詢,以維護消費者購買及使用權益。
北市年節食品檢驗21產品不合格 又見有它列累犯
年節將近,北市衛生局13日公布年節食品抽驗結果,229件抽檢產品中,共21件不符規定,包含18件品質檢驗不符規定(4件同時標示不符規定)、3件標示不符規定,其中5件產品為累犯,將加重處分,知名黃日香豆干台北總店的「休閒片」也在榜上。鼎旺麻辣鍋的竹笙則首次被檢出重金屬鎘超標。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18件品質檢驗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其中7件為生鮮蔬果,竹笙、菇類、花椒、白木耳各1件,分別檢出1至10項殘留農藥不符殘留容許量標準;3件竹笙、1件菇類檢出重金屬鎘,1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均不符「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2件即食豆乾檢出防腐劑苯甲酸及己二烯酸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另有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林冠蓁表示,針對去年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今年加強抽驗,其中,內湖純香食品行的白蘿蔔、台北市農會蔬果舖子的農產白蘿蔔、第一批發果菜市場地號2215的辣椒均檢出農藥殘留不符規定,八玖食小食樂趣的大豆干(不辣)、黃日香豆干台北總店的休閒片則檢出防腐劑超標,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均加重開罰。針對殘留農藥含量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可依違反《食安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重金屬不符「食品中汙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者及添加物含量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者,則均可依同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林冠蓁表示,已要求業者下架不符規定的產品,產品來源為外縣市者已移所轄縣市衛生局辦理,其中,台北市農會果舖子的農產白蘿蔔廠商來源在台北市,因屬於累犯,已加重開罰12萬元。
發熱衣廣告不實?宣稱溫升11.75度「實測僅5.3度」 專家抖真相
隨著天氣變冷,許多人會穿發熱衣保暖。不過消保官發現,實際的效果比標榜的還低,其中一款宣稱溫升可達11.75度,但檢測僅5.3度;還有4件的吸濕放熱效果連產業標準也沒達到,以及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等,經濟發展局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消保官)委託全國公證檢測市售12款發熱衣,雖然都具有發熱性能,但實際溫升落差很大,且各品牌價格也不同,結果顯示有2件與網頁呈現方式不一致、4件實測溫升比標榜溫升為低,以及4件標榜吸濕放熱之發熱衣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另有11件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至於游離甲醛檢測則全部合格。消保官已請發熱檢測不符合之製造廠商先行下架,並由本府經濟發展局或移請業者所在地其他縣市依據商品標示法及相關規定進行查處輔導改正後方能重新上架。針對發熱衣,中國東華大學紡織材料學科教授、博士生導師王府梅向《澎湃新聞》透露,所謂的科技保暖內衣褲多數都有炒作之嫌,技術多少能起到一些功能性作用,但遠遠沒有商家宣傳的那樣,很多都只是幌子,不過是提高價格和吸引購買力的噱頭。王府梅指出,目前功能纖維發熱量有限,而且只在特定溫度下短時間發熱,例如從溫暖的環境到冷的環境,即使是發熱纖維的保暖內衣,頂多只能維持10至20分鐘發熱效果,且發熱量有限,「與其相信自發熱保暖內衣,還不如多穿一件保暖性強的衣服」。
少2度!品牌發熱衣廣告不實 消保官要求下架
坊間市售發熱衣琳瑯滿目,品質卻參差不齊。新北市消保官委託全國公證檢驗公司檢測市售12款發熱衣,多達10款商品發熱效果與標示不符,其中三槍牌宣稱發熱衣可溫升7.12度,實際僅升5.1度。消保官已請不合格廠商下架商品,並提醒消費者注意需有政府或第三方公正單位出具的檢測證書,以免當冤大頭。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許多發熱衣製造商標榜具遠紅外線、負離子、竹炭,因此檢視產品廠商標榜是否與標示或廣告符合,避免業者以低充高。消保官鍾佳儒說明,檢驗的12款發熱衣確實具發熱性能,但實測溫升落差甚大,有2件檢測結果與網頁呈現方式不一致、4件實測溫升比標榜的低、4件標榜吸溼放熱的發熱衣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發熱效果令人存疑;11件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至於游離甲醛檢測全部合格。據檢測報告,三槍牌Q-HEAT超彈性發熱衣缺國外製造商名稱,業者宣稱可溫升7.12度,實際僅升5.1度,但業者陳述成品布為9年前檢測結果。鍾佳儒表示,皆已請業者依規定重新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的資訊,另11件商品標示不符,已請製造廠商先行下架,發熱檢測不符合的商品,輔導改正後才能重新上架。鍾佳儒提醒,商品價格與性能不能畫等號,選購應檢視各項標示是否清楚。
北市食品容器具7件標示不符規定 特力屋、大創、宜得利都上榜
為保護民眾使用市售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之衛生安全,臺北市衛生局今(29)日公布今年度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抽驗結果,共計抽驗39件食品容器具及20件循環杯,食品容器具品質及循環杯清潔度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但其中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臺北市衛生局表示,本次食品容器具抽驗包含14件塑膠容器具、5件紙容器有淋膜、5件免洗筷子、5件陶瓷餐具、5件PTFE 塗層不沾鍋及5件不鏽鋼內膽保溫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但有7件產品不合格。另外依據臺北市環境保護局提供北市共13個連鎖品牌計485家循環杯門市,抽驗20件循環杯,檢驗項目為澱粉殘留物、脂肪殘留物、蛋白質殘留物及烷基苯磺酸鹽(ABS)殘留,檢驗結果其中1件於複抽後合格,其餘皆符合規定。臺北市衛生局說明,食品容器具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規定標示者,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命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臺北市衛生局針對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其中5件產品經查負責廠商屬臺北市之業者,已依法處辦,另2件產品來源為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查處。另外,7件食品容器具標示不符規定,分別有:特力屋樂士林分公司的WMF PERMADUR INSPIRE不沾平底煎鍋、台灣卡多摩嬰童館台北新光分公司的韓國白金矽膠副食品分裝盒、台灣卡多摩嬰童館台北中華分公司的伸縮收納握把餅乾盒、木盆實業台北松江分公司的蔬菜盒底盒、台灣大創百貨南西店的平底鍋、chicco新光南西Perfect 5-完美防脹 PP奶瓶150ml、宜得利台北內湖家樂福店的瓦斯用輕量方型煎鍋。臺北市衛生局提醒販售業者,依據衛生福利部105年4月18日部授食字第1041304937號公告修正,製造日期為106年7月1日後之「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產品應於最小販賣單位的包裝或本體上標示,且標示應具顯著性,提供消費者選購時參考,不得僅於不可拆封的包裝內部之本體或說明書等方式標示。供重複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皿或容器,其主要本體並應以印刷、打印或壓印方式標示其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不得粘貼,亦不得僅在外包裝標示。臺北市衛生局說明,有關塑膠類食品容器具之耐熱溫度可能因為不同規格或經由不同加工方式製成,以致實際耐熱溫度有所不同,故各產品之實際耐熱溫度,應以製造商標示為準。消費者於購買前應先確認其材質名稱、耐熱溫度及使用注意事項或微波等其他警語,選購標示完整之產品,並依照標示事項正確使用;當產品發生破損或裂痕,應立即更換,以確保安全與健康。
北市查獲「7件食品容器具」標示違規!特力屋、宜得利、大創均上榜
又有食品容器被查獲不合格!台北市衛生局今(29日)公布,今年度的「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抽驗結果」,發現有7件產品在標示部分不符規定,包括卡多摩嬰童館、特力屋、大創等多家知名業者均中標,衛生局已依法勒令回收違規產品並限期改善。台北市衛生局表示,為維護民眾使用市售食品容器具及循環杯的衛生安全,針對量販店、婦嬰用品店、五金百貨商店、連鎖便利超商及連鎖速食店等處進行抽驗,共計抽驗39件食品容器具、20件循環杯,查獲其中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衛生局指出,違規情形包括,台灣卡多摩嬰童館(台北新光分公司)的韓國白金矽膠副食品分裝盒、伸縮收納握把餅乾盒,被查獲本體未標示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特力屋股份有限公司(和樂士林分公司)的WMF PERMADUR INSPIRE不沾平底煎鍋,被查獲未依規定註明其為供重複使用或供一次使用;宜得利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內湖家樂福)的瓦斯用輕量方型煎鍋,被查獲未以「明確指稱材質之中文名稱或通用符號」標示;台灣大創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南西店)的平底鍋,同樣被查獲未以「明確指稱材質之中文名稱或通用符號」標示;婦嬰用品品牌Chicco(新光南西)的Perfect 5-完美防脹PP奶瓶150ml,被查獲本體未標示材質名稱及耐熱溫度;木盆實業有限公司(台北松江分公司)的蔬菜盒底盒,被查獲未標示使用注意及微波等其他警語。衛生局說明,上述7件食品容器具均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規定標示,依同法第47條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責令業者將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且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食藥署公布冰品稽查結果「5家違規」 台電福利社上榜遭罰6萬
衛福部食藥署今(21)日公布「113年食用冰塊及包裝冰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發現有5家違規,包含衛生管理人員不符規定、產品標示不完整等,其中基隆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職工福利委員會福利社」被查獲存放逾期的食品添加物,遭裁處6萬元。食藥署表示,本次專案總計查核80家業者,查獲部分業者登錄資訊及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仍不完善,其中1家業者經衛生局複查仍不合格,其餘都已改正完成。而抽驗食用冰塊檢驗食品中微生物,及抽驗冰淇淋、冰棒等冰品檢驗環氧乙烷及食品中微生物皆符合規定。食藥署指出,查核101件產品外包裝標示,其中6件產品標示與規定不符,主要缺失為內容物成分未完全展開;另查獲1家業者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險、1家業者存放1件逾期原料、1家業者未依規定辦理衛生管理人員核備;前述查獲之缺失或不符規定事項皆已由所轄衛生局依規定處辦完畢。5間違規店家包括基隆市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職工福利委員會福利社」,存放逾期黏稠劑,裁處6萬元;桃園市「東昌製冰有限公司」未依照規定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台南市「北方製冰有限公司」未依照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以及無法提供部分人員健檢資料,標示不符規定業者則是台南市「豐益冰品廠」及「定夏有限公司」,分別開罰3萬到6萬元罰鍰。
中秋節月餅訂單大增 中南部烘焙名店頻爆消費糾紛與食安事件
中秋節將至,中南部多家知名烘焙店相繼傳食安事件及消費糾紛。台南「葡吉食品」被發現貯放逾期原料沒銷毀開罰10萬元,業者張正宏13日喊冤根本根本沒開封;台南「小丞事」被團購1100盒蛋黃酥遭棄單,事後還被誣指因數量不夠取消,揚言提告。台中「不二糕餅」遭爆料蛋黃酥有蟑螂,將循司法處理。葡吉食品被台南市衛生局稽查發現貯放3項逾期原料沒有銷毀,最久的逾期1年多,另有2件標示不符規定,依食安法開罰10萬元。不過,張正宏強調,被發現的逾期原料為尋求研發新產品的原料,根本沒開封、沒有使用,也沒被消費者吞下肚,但與一般食材、原料放一起冷凍確實不當,未來將加強管理。小丞事胖老闆臉書PO文,指8月初某團購下訂1100盒菠蘿蛋黃酥禮盒,8月7日請對方5天內先付訂金,8月底前尾款結清才算訂單成立,但對方直到8月24日詢問時,還告知人在國外不方便匯款,因此訂單確定取消。胖老闆說,此事本想就此落幕,但團購主卻告訴幫她揪團的團媽因「小丞事」覺得數量不夠取消訂單,還向這些團媽收取貨款,為此他除PO出對話內容,更因此事涉及小丞事商譽,不排除採法律途徑維護權益。不二糕餅則指出,蛋黃酥有蟑螂一事,因顧客無法提供購買證明與剩餘商品供化驗,事件真實性引起網路議論。網友12日深夜再列9點聲明說明事情經過,業者13日也發聲明指稱「蛋黃酥有蟑螂機率是零」,並委託律師透過司法程序處理。台中市政府食安處稽查結果13日出爐,作業區環境未發現病媒或其蹤跡,另隨機抽查檢視蛋黃酥也未發現異物或蟲體,稽查結果尚符規定。
中秋大稽查!台南最狂排隊名店查獲過期1年產品 喵星人亂竄麵包坊也被罰
中秋節即將到來,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執行「113年度中秋複合式專案」,共查獲3家食品業者存放逾期食品、2家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違規,包括台南「最狂排隊名店」葡吉食品被查獲過期1年的雙餡奶皇流芯,新北市凱悅蛋糕麵包坊複查時則發現喵星人亂竄,各裁處6萬元。為確保國人食品安全,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3年度中秋複合式專案」,重點包括「中秋應景食品製造業稽查」、「中秋應景食品販售業稽查暨抽驗」及「中秋應景餐飲業稽查」等3項專案,於食品製造端、販售端及餐飲業皆加強稽查,以全面把關中秋應景食品。「中秋應景食品製造業稽查」總計查核78家,1家業者GHP複查不符規定,並查核食品標示218件,其中10件產品標示不符合規定,抽驗月餅及蛋黃酥等中秋應景食品總計157件均符合規定。此外,新北市凱悅蛋糕麵包坊有寵物貓未管制,出入食品製作環境中,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且複查不合格,依《食安法》裁處6萬元。而台南市葡吉食品有限公司被查獲貯存2023年8月到期的雙餡奶黃流芯、2024年1月到期的麵包助發酵粉、2月到期的青蘋果餡等產品,桃園市長興食品廠被查獲到貯存7月到期的棗泥餡和3月到期的素香菇,皆依《食安法》裁處6萬元。桃園市寒舍口肉有限公司在GHP複查時仍有病媒出沒,以及設備與器具不潔等缺失,桃園市圓心企業社被查獲貯存7月到期的汽水,皆依《食安法》遭裁處6萬元。
中市抽查冰品飲料!2夯店「標示不合格」 分別挨罰3萬、4萬元
炎熱的夏季來臨,各類消暑的飲冰品消費熱度隨之上升,為把關冷飲冰品衛生安全,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均已依法處分,後續食安處將持續稽查抽驗,把關夏日飲冰品食安。食安處說明,此次專案的重點為作業及環境的衛生稽查、冰塊、成品及原配料抽驗、食品業者登錄、現場調製飲料標示、原料效期、來源文件保存及產品責任保險等項,食品衛生及現場調製飲料標示共稽查31家,食品衛生部分全數合格。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不過,「N2GO coffee&tea朝富店」被查出咖啡原料原產地標示不實,且未標示咖啡因含量,已依法處分4萬元在案;另外冰塊、成品及配料等共抽驗37件,其中位於東海商圈的「參杯Three cups」因總熱量檢驗結果與現場標示不符,已移請標示負責廠商所轄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查辦並處分3萬元在案。食安處提醒,具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或工廠登記的餐飲業者,應事先完成投保產品責任保險,保存保險文件並維持保險單有效性。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也應依「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除標示現場調製飲料的「總糖量及總熱量」外,也要記得標示茶葉原料原產地、咖啡原料原產地及咖啡因含量,並注意果蔬汁飲料品名標示,透過公開上述資訊,使消費者能正確選用適合自己的產品。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食安處也說,夏季氣溫炎熱潮濕,微生物容易滋生,飲冰品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除留意製作環境衛生及原料成品保存環境,應注意儲存溫度,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人員衛生方面應每年辦理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注意手部清潔等個人衛生,以確保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為全面提升冷飲冰品衛生安全,自108年開始,食安處每年舉辦優良手搖飲業者分級評核,迄今共有302家優良店家,衛生安全評核通過者,將授予優良標章。今年的評核活動正熱烈報名中,歡迎飲冰品業者踴躍上食安處網站(網址 https://www.fds.taichung.gov.tw/2677038/post)報名參加。食安處補充,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市民朋友可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https://gov.tw/eyJ)查詢下載,查詢飲冰品業者相關稽查及抽驗結果,挑選合格安心店家,才能吃得安全又健康。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夏季飲冰品稽查專案,針對手搖飲及冰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其中2家業者違規。(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