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協會
」 邢泰釗 檢察官
最新國安法「發展組織罪」如何定義? 最高檢察署1/23研討會歡迎報名
最高法院近期作成114年台上字第2223號判決,將「發展組織罪」定性為「抽象危險犯」,改變過往下級審見解,正式並對「著手時點」及「滲透來源」展開論述,影響實務深遠。最高檢察署、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經濟刑法學會預定1月23日舉辦最新國安法「發展組織」實務學術研討會,歡迎報名參與。據指出,最高法院將「發展組織罪」定性為「抽象危險犯」,此新見解深值關注更新。為進一步確立「發展組織」行為之整體要件內涵,本研討會特邀請學術與實務界專家研議交流,期待鞏固明確標準,健全國安法制。歡迎法務部暨所屬機關、國防部暨所屬機關、司法院暨所屬機關、國家安全局、大陸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人員採機關同意後線上報名;律師、大學院校法律系所人員,採線上報名。現場與會開放80名。視訊參加開放150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月16日17:00或額滿截止(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不再開放報名)。主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陸續通知報名成功者。
法官協會新人新政!林恆吉理事長上任 關注刑案暴增、裁判簡化問題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上週五(1月2日)舉行理監事會議,選出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林恆吉接任該會第16屆理事長。林恆吉強調將致力處理刑事案量暴增問題,並推動裁判簡化,不少法界人士對林恆吉皆有相當期待。法官協會近來最知名事件為該會去年10月無法參加在亞塞拜然舉行的國際法官協會年會,代表團團長林伊倫法官為此先到該國洽商但遭拒入境,相較於審判體制的司法外交受挫,法務部體系的檢察總長邢泰釗前年卻能率領檢方代表團,一行人浩浩蕩蕩去亞塞拜然首都巴庫參加國際檢察官會議第29屆年會。林恆吉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31期結訓,曾任臺北、桃園、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審判長,高等法院法官、庭長,最高法院書記官長,現為最高法院刑六庭審判長兼刑事庭發言人,審判與行政經驗俱豐,亦曾擔任法官協會第13屆理事長,目前仍為該會常務理事兼發言人,對各項事務均相當熟稔。前總統蔡英文參加法官協會活動。(圖/翻攝法官協會官網)林恆吉表示,近年民、刑事案件遽增,各審級法官都面臨相當沉重的審判壓力,為了做法官們最強大的後盾,希望在其任內,法官協會能朝以下四個方向努力促成修法或提供建言:一、導入「裁判簡化制度」,回應案件型態已經改變的現實建請司法院推動修法,導入各審級均一致適用之裁判簡化制度。對於事實不爭執、僅爭執量刑等案件,明確允許法官以「宣示判決筆錄」或簡化裁判格式為之,重點說明量刑等理由,讓法官無庸耗時製作內容高度重複之裁判,轉而投注心力聚焦於審判本身,並將有限時間用在真正需要詳細說理的複雜案件。二、針對在監所被告跨轄區案件,制度化運用視訊審理程序近年詐欺案件暴增,此類被告往往同時涉有跨多個法院的數個案件,跨轄區提解被告需動用大量戒護人力、交通時間與法院行政資源,並導致案件屢因提解困難而延宕。建請司法院比照疫情期間經驗,針對「在監所之被告,且審理法院與監所位於不同轄區」的案件,制度化開放法官得依案件性質,徵詢當事人及律師意見後,以現有遠距視訊設備進行審理程序,減少跨轄區提解需求,縮短案件進行時間。三、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機制,回應長期案件超量問題面對案件長期超量的結構性問題,現行分案制度多半缺乏即時監測與機動調整機制,導致多數法官長期承擔過量案件,司法過勞並影響審理品質與時效,故建議司法院就案件量龐大的法院,導入案件流程管理的制度設計,建立即時案件量客觀監測指標,賦予法院管理層在案件量明顯失衡時,機動調整分案比例的權限,並推動案件分級與分流,讓高度標準化、重複性高的案件集中處理,且定期檢討,隨時修正資源配置,確保法官在合理負擔下,做出穩定且有品質的裁判,保障人民審判權。四、儘速提供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減輕卷證整理的負擔現有民、刑案件規模與卷證數量快速增加,法官需投入大量時間進行人工整理、標註與比對,成為司法過勞的重要結構性因素,建請司法院加速規劃並提供安全、內部、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針對卷證的整理、歸納、搜尋與提示,提供有效支援審判的功能(例如:快速摘要卷證內容、整理爭點與證據對應、提示重複或關鍵資訊,及進行跨卷宗搜尋與比對),讓法官能專注於事實認定與法律判斷,這才是實質保障人民審判權的新時代解方。
檢協會反對民眾黨廢羈押勾串條款 憂心影響被害人權益、國安與治安
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今發表聲明,反對民眾黨提案刪除現行刑事訴訟法「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事由,憂心將嚴重影響被害人權益、社會治安與國家安全。檢協會認為,許多先進國家皆有羈押勾串條款,由法官決定是否羈押,如果刪除勾串條款,等同放任被告以不當方式影響共犯或證人,特別會嚴重影響詐欺、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等重大刑事案件偵辦。檢協會四點聲明指出:一、「勾串之虞」作為羈押事由,為德、美、法、澳等世界絕大多數先進國家及國際刑事法院(ICC)立法例所採,並透過「法官保留」立法模式,由法官決定是否羈押。二、 現行刑訴法條文內容中,「勾串」係針對「共犯或證人」,「湮滅」係針對「物證」,二者本為不同的妨害司法行為態樣,外國立法例就此亦分別規定;倘刪除「勾串之虞」此羈押事由,等同放任被告得以威脅、利誘等不當方式影響共犯或證人,嚴重妨害發現真實及公平審判。三、 113 年全國地檢署總偵查收案中,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共11,330人,法院裁准羈押8,924人(78.8%),其中以「勾串、滅證之虞」准許羈押者,共 6,319 人(佔總聲押人次 70.8%);112年以此理由准押 4,747 人(佔總聲押人次 67.6%),111 年以此理由准押3,479人(佔總聲押人次64.7%),足認本款在現行法院羈押審查實務,為最常使用事由,且有逐年上升之勢,特別在電信詐欺部分,近 3 年聲請羈押獲准率平均更高達 88.3%,如冒然刪除,勢必影響詐欺等重大刑事案件偵辦。四、 近期司法實務,被告因「勾串之虞」遭法院准予羈押之重大案件,如: (一)台積電工程師洩密案;(二)重大兒虐如「愷愷案」;(三)跨國詐欺如台版柬埔寨案;(四)現役軍官謀駕軍機叛逃案等等重大案件。倘修法刪除此羈押事由,將導致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外流、兒虐致死案件真相無從查明、詐欺集團首腦與上游成員逍遙法外,嚴重影響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被害人、證人之權益。
檢協會譴責京華城案檢察官遭恫嚇 廉政署通令院檢政風室加強安全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妻子謝夏蕎輕生後,社群媒體出現臺北地檢署承辦京華城案檢察官姓名、照片,並以潑灑血跡、標示「命債,命還」、「記住他們的名字跟臉」等煽動、仇恨性之恫嚇文字與畫面,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發表聲明嚴正譴責,廉政署今(7月3日)早已請政風小組、司法院政風處通函各院、檢政風室,加強機關安全維護及保護檢察官、法官人身安全。檢察官協會三點聲明指出:一、檢察官依法偵查與追訴犯罪,獨立行使職權,任何以暴力、恐嚇、散布仇恨言論等方式,意圖影響檢察官依法辦案之作為,不僅是對個別檢察官的人身威脅,更是對司法制度與社會秩序之挑釁。二、我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與人身安全,刑法第 305 條明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另依刑法第135條第1項、第2項,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以強暴、脅迫,或者意圖妨害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而施以強暴、脅迫者,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如有同條第3 項、第 4 項加重犯行,最高可處無期徒刑;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違法揭露個資,亦可能構成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罪,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如有危害司法人員之行為,司法機關必依法嚴辦,確保國家法律尊嚴與社會安全,絕不容許企圖以各種手段,危害執法人員之不法份子逍遙法外。三、我國民主法治的成果,向為國際肯定,亦是國人共同的資產,得之不易,應予珍惜。本協會堅定支持檢察官依據證據、依循法律程序偵辦案件,並呼籲社會各界尊重司法程序,靜待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切勿以散布恐嚇、誣衊或煽動仇恨之行為,破壞司法公信與獨立。北檢嚴令警方速辦社群軟體恐嚇京華城檢察官案。(圖/翻攝畫面)
臺大雲林分院成準醫學中心 最高檢察署邀馬惠明院長分享急診救護及偏鄉醫療經驗
最高檢察署與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日前邀請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院長馬惠明演講,分享他整合資源與創新管理,他將資源不足的雲林分院升格為準醫學中心的管理心得。馬惠明致力推動偏鄉醫療改革,並實踐「醫界桃花源」的四大願景,包括提升量能、跨院合作、打造創新基地與匯聚人才。檢察總長邢泰釗表示:「我曾經在雲林服務過,親自體驗到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醫療人員對中部偏遠鄉民健康的重大貢獻!其中馬院長是兼具專業能力與仁心仁術的『仁醫中的能醫』,善用醫療政策擘劃全局,不斷創新突破現有制度,連結各項資源,全面性發揮醫療最大價值」。前臺大醫院雲林分院黃瑞仁院長指出:「馬院長對臺灣急診醫療有兩大貢獻,第一是建立到院前緊急醫療救護系統,使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OHCA)急救成功率從不到 1%提升至 10%;第二是參與規劃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設置、管理及法規修訂;這些制度救回許多人命」。馬惠明曾推動國內AED設置與高級救護技術員制度,致力提升到院前急救存活率,倍受醫界及民眾肯定。
獨/高檢署美女檢察官陳玉萍接任書記官長 姜貴昌升高檢署襄閱
高檢署公布襄閱主任檢察官及書記官長人事案,襄閱主任檢察官由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姜貴昌接任、書記官長由檢察官陳玉萍接任。這次異動主要由於現任襄閱主任檢察官涂達人調升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現任書記官長林宏松將接任調查局政風室主任,因此由姜貴昌、陳玉萍接替他們的職缺,預定本月30日上任。姜貴昌是司法官訓練所27期結業,畢業自中興大學法律研究所,曾任士林、新竹、宜蘭、金門等地檢署檢察長,還當過特偵組檢察官及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歷練相當完整。姜貴昌擔任檢協會理事長時指出,檢察官為犯罪偵查主體,為獨立官署,在偵辦犯罪過程,通常只扮演指揮者的角色,固屬優質的個體,但因非扮演協力者的角色,不容易體會團結的力量及可貴,以致欠缺群體性,希望檢察官凝聚共同的意志,創設共同的價值,實現共同的理想。陳玉萍是能力與品操兼備的美女檢察官,曾獲得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她是司法官訓練所41期結業,文化大學法律系、文大法研所畢業,曾任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法務部檢察司辦事主任檢察官等職務,她曾偵辦前立委羅福助等人破壞國土案、桃園副縣長葉世文等人合宜住宅弊案等重大案件,廣受檢察界好評。今年4月間各檢察署投票選舉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她獲得281票,創下史上最高得票紀錄。陳玉萍成長之路較為辛苦,母親早逝、家境清寒的她,從小到大幾乎都是靠著自身努力和奮鬥,國中畢業就到印刷廠當學徒,叔叔見她沒錢升學,贊助1學期學費,她才能念開南高職補校,一路半工半讀完成法律學士及碩士學位,最後通過國家考試成為檢察官。陳玉萍偵破前立委羅福助破壞國土案堪稱法界傳奇,當時這件案子只是地檢署一般的電腦輪分案件,通常不起訴,由於她辦案細心,隱約覺得有問題,她到現場查看,發現土地濫挖情形相當嚴重,看起來並不是第一天開挖,陳玉萍調閱相關卷宗,發現涉及這塊土地的相關案件,付保證金的人有關連,律師之間有關連,開挖的車輛所屬車行也有關連,表示一定有更高層的人士參與,日夜研究案情追查後,才發現藏鏡人竟是前立委羅福助,後來羅遭判刑確定,逃亡大陸,通緝令時效至2030年12月底。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姜貴昌將接任襄閱主任檢察官。(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最高檢慶祝婦女節 女檢察官獲獎、張忠謀夫人張淑芬演講
今天是38婦女節,法務部和最高檢察署分別舉辦活動慶祝這個特別的日子,法務部利用媒體茶敘機會,介紹去年榮獲考試院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的林映姿、及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的鄭子薇兩位女檢察官,最高檢察署則是與檢察官協會合辦慶祝活動,邀請台積電創辦人張忠謀夫人張淑芬演講。林映姿是高檢署檢察官,調任法務部檢察司辦事期間,負責11次刑法修正案,推動保護婦女隱私權及完善社會安全網等法條修正。鄭子薇則是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她偵辦近親性侵案時,發現社會大眾對於性別仍存在歧視,因此特別返回校園就讀高雄醫大性別研究所,從此踏上推動性別平等的社會教育,獲得教育部肯定並頒獎。張忠謀夫人張淑芬則獲邀出席最高檢察署與檢察官協會合辦婦女節慶祝活動,她演講指出,檢察界是他較不熟悉的領域,但感覺女檢察官可能因為工作關係較為緊繃,希望回家時能多放輕鬆一點。她呼籲與會人士:自己才知道甚麼對自己是最重要的,人生不可能要求每件事都達到完美,要有所取捨,才能有快樂的人生。不少女檢察官聽完後都覺得十分充實、收穫滿滿。
前檢察官協會理事長低調應徵 北檢錄取施慶堂擔任司法志工
曾任桃園、基隆等地檢署檢察長施慶堂退休後,日前到台北地檢署應徵司法志工,引起司法界關注,不少昔日同事友人紛紛給予好評,認為他年輕時擔任檢察官打擊不法、替民眾伸張正義,退休後還繼續替司法貢獻,自願報名到地檢署當志工,服務精神令人感佩。施慶堂和擔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太太蔡碧玉,都是司法官訓練所21期結業,夫妻兩人在司法界風評甚佳。施慶堂被不少司法界人士認為是清流領袖,以敢言和不畏權勢為檢察界稱道,他主張檢察官應該不畏強權、不被利誘,堅定法的立場,守護法律正義的集體意志,因此擔任檢察長協會理事長期間,積極推動自己的理念,認為檢察官協會沒有公權力,沒有資源,更沒有職位的籌碼,這就是協會存在的核心價值。2012年間,最高法院決議「只調查對被告的有利事項,檢察官要負舉證責任」,當時擔任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施慶堂和許多檢察官認為,最高法院這樣不符合當初司法院修法推動的「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施曾帶1078名檢察官、27名法律學者及23名被害人團體成員及律師的連署書,到最高法院前聲援靜坐抗議的檢察官吳巡龍,不過最高法院院長楊鼎章冷處理、並未接見。
獨/檢察總長邢泰釗當選檢協會理事長 呂文忠全票獲任常務監事
檢察官協會今(16日)召開理監事會議,檢察總長邢泰釗獲選為檢察官協會理事長,最高檢主任檢察官呂文忠獲全體監事推選為常務監事,會中並選出常務理事5人名單:包括最高檢主任蔡碧玉、高檢署智財分署主任檢察官陳文琪、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陳佳秀、北檢檢察官陳孟黎、檢察總長邢泰釗。此外,最高檢今天與經濟刑法學會舉辦研討會,討論操縱股價不法所得的沒收與計算等議題,檢察總長邢泰釗致詞表示,金融秩序有如國家體制血脈,血脈健康暢通,國家才能健全,若交易市場的正義無法實現,將嚴重破壞經濟秩序。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建議檢察總長基於檢察一體統一追訴標準,在當前各級法院標準不一,甚至自行估算亂象中,地檢署和高檢署應該針對目前案件加以調整統一,據以起訴或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法官紀凱峰指出,法院傳統實務對操縱股價犯罪所得計算,向來依不同帳戶統合為一且未逐日審認,此種只看頭、尾而不管中間操作的算法,最終竟常推導出「操作數十億資金、淨所得數億元、但犯罪所得為零」的荒謬現象,從而無法沒收的不合理結果,例如實務上曾發生犯罪所得依傳統計算法虧損1054萬餘元,但實際上大賺5.2億元,這些不法犯罪所得均逃過法律制裁。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林鈺雄認為紀凱峰的意見非常重要,應該具體檢視目前所有偵審中的案件有沒有籠統概算導致錯誤估算,甚至故意算成虧損的結果。目前含糊籠統的算法嚴重低估炒股犯罪人的不法利得,不但無法正確體現立法者要加重處罰嚴重炒股犯罪的本意,更導致炒股者繼續保有巨額犯罪所得的不公平結果。東吳大學會計系李坤璋教授、北院法官吳承學、清大教授連孟琦及銘傳大學許絲捷教授等人也都與會表示意見。
社論/類東廠的監察院
監察院二度彈劾偵辦曲棍球協會侵占公款案的檢察官陳隆翔,讓檢察總長江惠民看不下去,透過檢察官協會發聲明捍衛司法,批評監院侵越檢察官職權;對照之前監察院要幫前中研院長翁啟惠向懲戒法院提再審平反,監院「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心態明顯,簡直就是「類東廠」。承辦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曲棍球協會侵占公款案的檢察官陳隆翔,6日罕見遭監察院二度彈劾。(圖/報系資料照)前民進黨立委段宜康2014年在彰化縣長候選人魏明谷造勢場,指控國民黨林滄敏任理事長的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詐領補助款,段強調「說法不實就吞曲棍球」。承辦檢察官陳隆翔調查後認為林未涉案,處分不起訴。但荒謬的是,林滄敏對段、魏2人提告,法官判賠確定,2人僅登報致歉,那顆曲棍球就一直卡在喉嚨沒有兌現,反而是段宜康向監院陳情,監委高涌誠、蔡崇義竟把球硬塞給承辦檢察官,對陳隆翔提出彈劾,並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監院揮刀亂砍,其他檢察官、法官、學者自是看不下去,紛紛聲援陳隆翔,法務部也發聲明「不容監察院以彈劾的方式介入處理」,最後職務法庭判決不受懲戒確定,但高似乎和段宜康一樣有著「曲棍球情節」,竟再度提案彈劾。反觀高涌誠對因涉「浩鼎案」被公懲會判申誡的翁啟惠卻情有獨鍾,監院不僅推翻過去監委的調查報告,改指查無不法,高更以有「新證據」替翁提再審平反,或許這正是民進黨常辯解的「時空環境不同」,但監院推動自家人的「轉型正義」比促轉會積極,宛如「類東廠」。監察院負有挾制行政機關之責,不應為政黨服務,但從新冠疫情迄今,蔡政府在疫苗、快篩上的採購黑箱,以及防疫政策的種種亂象,監院都能紋風不動,人民還能等到2024年再來修憲廢考監兩院嗎?
檢察總長誰接任? 1400位檢察官今起票選
檢察總長江惠民今年5月7日任期屆滿,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今天(2月10日)起舉辦票選檢察總長活動,由1400多名檢察官選出心中理想的檢察總長人選,預定2月16日上午10時在最高檢察署開票,公布票數最高的5人名單,建請總統提名參考。《法院組織法》規定,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4年,不得連任。總統蔡英文提名人選後,要交給立法院行使同意權,目前執政的民進黨在立院席次佔有絕對優勢,「提名就是當選」,新任總長預定5月8日就任。檢協會參考《司法人員人事條例》規定檢察總長法定資格,主要以司法官訓練所(現為司法官學院)30期前的現職檢察官及轉任司法行政人員為票選名單,包括前、現任法務部次長、主任祕書、一、二審檢察長、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司法官學院院長、廉政署署長、行政執行署署長等職務者,共計48人。票選名單包括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台中高分檢檢察長謝榮盛、高雄高分檢檢察長張清雲、最高檢主任檢察官蔡碧玉、呂文忠共48人。檢察官也可自行填選其他符合資格的候選人,但勾選與自行填選合計不得逾5人。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2月16日上午10時在最高檢察署開票。
檢察事務管太多 各級檢察署全面退出更生保護業務
富商翁茂鍾饋贈司法人員襯衫及邀宴引爆司法界,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因此提出建言,要求檢察官回歸偵查專業,而法務部今天則回應表示,將加速規畫各級檢察署全面退出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以及更生保護會的會務,讓檢察官專職檢察事務。法務部針對檢察機關與富商翁茂鍾之間不當交往的行政調查報告出爐後,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隨即發布聲明,籲請法務部慎重評估檢察署退出更生保護等業務的可行性,並讓檢察官專注在檢察業務上。對於檢協會的建言,法務部今天發表聲明指出,為使各級檢察人員全力協助民眾解決訴訟紛爭及專責打擊犯罪,自2019年研修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開始,即由部長蔡清祥責成保護司組成專責小組,著手規畫檢察人員退出更生保護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