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評鑑委...
」 檢察官 88會館 北檢 性騷擾 懲戒法院
質詢播示範帶遭控涉偽造文書 民眾黨主席應訊2.5小時被請回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3)日表示,台北地檢署偵辦創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相關案件時「偵查大公開」,自己為了警示檢察官別老是違法濫權,以示範帶在國會示警法務部長鄭銘謙,竟被指控偽造文書,不懂自己「到底偽造了什麼文書」,他也強調「今天柯文哲、明天任何人」。2025年6月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仍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之時,時任立委的黃國昌在立法院質詢鄭銘謙時,播放疑似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京華城案的錄音檔,他強調這只是「示範帶」,卻也引發爭議,外界譏諷根本和「腳尾飯」造假事件沒兩樣,進一步告發了黃國昌涉嫌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檢署今天首度傳喚黃國昌,檢察官偵訊約2.5個小時後,在上午11時30分諭令黃國昌請回。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以涉嫌偽造文書案被告身分接受台北地檢署傳喚,他怒斥檢察體系「不正問訊」問題才是真正核心。(圖/方萬民攝)黃國昌指出,北檢以「偽造文書罪」被告的身分傳喚時自己深感莫名,心情遺憾和悲傷更是不在話下,畢竟檢察官是代表國家行使職權,不可以在偵訊時搞得像侏羅紀一樣強凌弱、眾暴寡,回想過去司法改革的主張是公開偵訊內容,希望讓陽光照進偵訊室,因此自己在國會質詢時播放示範帶,請教鄭銘謙「檢察官可以用這種方式問案嗎?」,鄭銘謙卻不思檢討「不正訊問」滿天飛亂象,還由檢察司公部門資源大動作發新聞稿指責自己播送示範帶行為違法,但也「說不清楚到底違反了什麼法」。黃國昌進一步指出,偵辦京華城案的檢察官林俊言如今高升新北地檢主任檢察官,但此案爭議不斷之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卻只對林俊言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推稱沒有懲戒的必要,甩給法務部內部行政處理,他要請問法務部「又處理到什麼地方」?不見林俊言被追究刑事犯罪責任和行政責任,只看抱緊民進黨大腿升官發財,仕途一帆風順,「這是我們要的司法、檢察官嗎」?※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控北檢系統性失靈!柯文哲遞狀聲請評鑑 6大罪狀揭偽造筆錄、病床突襲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的陪同下,前往法務部遞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聲請評鑑,柯文哲律師鄭深元表示,北檢在偵查期間系統性失靈,不僅涉嫌「騙票搜索」,更爆出偽造被告筆錄、在病房突襲偵訊沈慶京,希望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以正官箴。柯文哲3日在律師團陪同下,針對台北地檢署2024年8月到12月這段偵查期間,所發生的諸多違反《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和相關辦案準則的諸多行為,到台北地檢署遞狀請求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進行評鑑,對象包括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和檢察長王俊力。鄭深元指出,林俊言在聲請搜索票時,明知《都市計畫法》及自治條例賦予都委會審議容積獎勵的職權,卻刻意捏造事實、誇大不實資訊,導致北院法官在資訊不足下誤發搜索票,讓林俊言得以騙票進行搜索,再恣意的拼湊證據。鄭深元提到,本案存在太多洩密行為,從一開始的扣案資訊、偵查內容,均定期洩漏給特定媒體,使特定媒體可以在每週二定期出刊相關報導,連續長達4個月16期,而偵查秘密不斷地外洩,江貞諭和王俊力還放任為之,不僅違反所謂的偵查不公開管理辦法以及檢察官倫理規範,也違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此外,鄭深元質疑檢方在羈押期間多次違反程序,按規定傳喚在押被告須將傳票送達看守所長官,讓被告得知哪日要被傳喚,北檢卻是清晨直接入所「拉人」,開庭前5鐘才給傳票,造成被告精神高度緊張,長期處於不知道何時會被提訊的狀態。鄭深元表示,同案被告沈慶京因病戒護送醫期間,本來不能進行訊問,林俊言卻以視察為名、行訊問之實,在東窗事發之後,他告訴台北地檢的襄閱主任檢察官,說他只是去視察,訊問是不得以為之,「因為被告要求訊問」,以此方式誆騙,導致襄閱主任檢察官先後兩次為他所撰寫的新聞稿都成為笑話,嚴重戕害機關的聲譽外,也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鄭深元表示,在北院審理期間看到太多不正訊問,如彭振聲否認他涉犯圖利,林俊言卻稱「如果你要這樣講,那昨天答應給你的優惠就沒有了」、「這就是圖利,你還有什麼話說?」彭振聲最終在逼迫下選擇認罪,但他心中面對司法充滿斥不滿和失望,這才會在彭妻輕聲後,當庭質問「檢察官,你們的良心在哪裡?」、「我憑什麼被羈押?」鄭深元指控,因2024年9月1日柯文哲遭無保請回,林俊言同月2日訊問邵秀佩時心急如焚,他一開口就跟邵秀珮講「如果你還是照廉政署那一套的話,以為這樣可以呼攏得過去,那我們就來試試看」,訊問黃景茂時還說出「昨天給你臉,你不要臉」等語。「一個堂堂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在法庭上說『那我們就來試試看』,現在是要輸贏嗎?」鄭深元指控,林俊言說法不僅行為不檢,而且違反檢察官的倫理規範,也涉及以恐嚇的方式來取得相關的證詞,「這樣的行為不算行為不檢,那算什麼?」鄭深元提到,檢察官姜長治在詢問證人陳佩琪的時候,稱「你家裡臥室的大床有誰來睡過?」,檢察官郭建鈺訊問朱亞虎時則充滿各種精神壓迫,這些都經過北院當庭勘驗相關的錄音錄影為證。鄭深元認為,檢察官不正訊問不是單一個案,而是整體的系統性失靈,因而就江貞諭和王俊力涉嫌監督不周、指揮不當的部分,一併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鄭深元提到,林俊言在訊問黃景茂時,黃景茂從頭到尾都否認他明知違法而為之,林俊言卻指示書記官,在筆錄裡面記載「我明知違法,送研議」,把不是黃景茂講的話,硬塞到黃景茂的嘴巴裡面,做成黃景茂的筆錄。鄭深元指控,此舉不僅是刑事偽造文書,且在中華民國歷史上沒有看過任何一個檢察官,敢在製作偵訊筆錄的時候偽造筆錄,此部分需要台北地院依法來進行告發,行政責任則訴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依法來進行評鑑。鄭深元強調,檢察官隸屬於法務部,是行政官並具有司法官身分,法律上要求檢察官應該勤慎執行職務、遵守辦案程序規定、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均應一併注意,獨立不受外界干涉,林俊言除偽造黃景茂筆錄,涉嫌偽造文書明顯為刑事犯罪行為外,還多次就違反刑事訴訟法、檢察官倫理規範、辦案程序的部分,為確立「司法問責」制度,因而具狀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提出評鑑請求,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為懲戒處分。
控檢「押人取供、恐嚇證人」申請評鑑 柯文哲:林俊言威脅沈慶京「表」我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26日將一審宣判,涉案的民眾黨前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3日前往法務部,控訴檢察官押人取供,要求對此案的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和檢察長王俊力進行評鑑,並表示如今司法已出現破口,人民面對整個司法正當性的危機,證人和被告承受龐大壓力,彭振聲的妻子也因此輕生,他因而要為無辜被牽連的人,和彭振聲亡妻討回公平正義。柯文哲3日上午表示,司法唯一的目的就是維持社會的公平正義,司法不是政治工具,更不可以是執政者打壓法對黨的工具,應當遵守程序正義,司法應該是以證據為基礎來辦案,而不是用編故事的方法來定罪。柯文哲痛斥,現在司法已經出現破口,人民面對的是整個司法正當性的危機,檢察官是國家司法的執行者和公權力的展現,檢察官如果違法,他不是個人行為的正義而已,更是國家機關的問題,如果違法的不是只是一個人,而是集團性的縱容,那麼人民將對整個司法失去信任。柯文哲說,若偵辦案件不是依賴證據,而是騙票搜索、押人取供、不正訊問、偽造筆錄、威脅恐嚇證人、勾結媒體淪為政治打手,那麼司法的正當性已經完全動搖。柯文哲也提到,林俊言2024年5月就去函監察院調取資料,監察院向內政部詢問給予容積獎勵的辦法和處理原則,內政部表示容積獎勵條件可以本於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或都市計劃細部計畫當中規定。柯文哲強調,明知京華城案並不存在違背法令疑慮,林俊言還是指示廉政署捏造事實曲解法令,向台北地院申請搜索票,隱匿對他有利的證據,讓北院誤發搜索票來搜索我的住處、辦公室及台灣民眾黨中央黨部,再從中找資料羅織罪名、入人於罪。「我被羈押一年,在過程當中,台北地檢署高調洩密給特定媒體,完全看不到檢察官倫理規範和偵查不公開的原則。」柯文哲也指控法務部長鄭銘謙放任北檢,一手隱匿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一手洩漏資料給特定媒體做假新聞,然後說他們完全查不到洩密者,讓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完全破產。柯文哲表示,北檢檢察官林俊言、郭建鈺、姜長志、唐仲慶等人,透過否定、誤導、威脅和提供虛假資訊給證人和被告,讓他們在長期羈押或誤導下說出了檢察官要的證詞,林俊言甚至公開說謊,以醫院視察名義去突襲偵訊,趁沈慶京生病住院威脅要抽他銀根、斷他生路,威脅他要「表」柯文哲。「中華民國的檢察官可以這樣幹嗎?更重要,這不是一個人幹的,是一群人幹的。」柯文哲說,他一開始被羈押的時候,常常一大早被強行押解出庭,出庭前一分鐘才叫他在傳票上簽名,經室友告知才知道這已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其抗議後才改成事先發傳票,此事件卻成為他延長羈押的理由,林俊言在2024年10月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的申請書中,寫柯文哲抗拒到庭接受偵查審判,對司法毫不尊重故有逃亡之餘,讓他怒控是「故意抹黑。」柯文哲也提到,檢察官傳喚證人多達200多人,只要講得不合檢察官的意思就反覆傳訊、疲勞偵訊,「反正受不了就會認罪」。連對京華城案在媒體發表不同意見的專家,例如施威全也收到傳票,「這是民進黨執政下的綠色恐怖。」柯文哲說,林俊言前後兩次以訊問為目的,前往台北醫院偵訊審沈慶京,且刻意在律師不在場的狀況下突襲,在指證歷歷下,林俊言竟還可以公然說謊,讓台北地檢署發出兩次錯誤的新聞稿。柯文哲說,多名公務員在此事件中遭追殺迫害,主持都委會的彭振聲說沒有為髮,但檢察官說他有罪,他因而認罪了;邵琇佩也說她沒有違法,但是私慮不周而認罪,因為檢察官威脅她「如果你覺得可以呼攏過去的話,我們就來試試看」。柯文哲也提到,林俊言罵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上次要給你臉,你不要臉」,甚至在黃景茂始終否認有違法下,偽造筆錄成「我明知違法仍推進去」,質疑「主任檢察官江貞諭、檢察長王俊力,你們是監督不周?還是根本就是你們授意的?」柯文哲質問,面對這麼多檢察官的違法行為,江貞諭和王俊力卻完全不阻止,是監督不周,還是「什麼樣的理由要讓你們集體偏離正當法律程序來對付我?到底是為什麼?」柯文哲提到,申請評鑑不是為了他個人,他在沒有證據下被羈押一年,不見天日但可以忍耐,他是要為無辜被牽連的人討回公平正義、為被迫跳樓自殺的彭太太討回公平正義,如果檢察官評鑑不敢咎責,如果可以用編故事來代替證據,如果特定媒體可以取代法庭,那麼受害的不會只是他,而是每位國民。柯文哲強調,申請評鑑是要求台灣的司法可以反省改進,要求司法回到正軌,要求司法可以重新被人民信任,司法不可以成為政治工具,更不可以成為打壓反對黨的工具。如果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不敢處理這一些明顯的違法行為,台灣的民主會跟著完蛋。
柯文哲3日赴法務部聲請個案評鑑 質疑北檢涉筆錄與搜索程序不當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預定3月26日宣判,案件持續受到關注。柯文哲預計3日上午9時30分偕同律師團前往法務部,就台北地檢署前檢察官林俊言偵辦京華城案期間相關爭議,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聲請個案評鑑。民眾黨發布聲明表示,柯文哲將由委任律師鄭深元、陸正義及蕭奕弘陪同出席。聲明指出,林俊言在偵辦京華城案期間涉及不當訊問、筆錄製作等程序爭議,並質疑在偵查期間存在有偵查內容外洩、以不實證據申請搜索票,對柯文哲住家、辦公室、民眾黨黨部及多名黨工住家展開大規模搜索等情形,認為相關作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與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此次聲請評鑑,柯文哲表示,期盼檢評會發揮應有的追溯與退場功能,避免評鑑機制淪為護航惡檢的工具。據了解,林俊言此前亦曾因京華城案相關行為遭提出評鑑申請。檢評會於2026年1月14日完成調查後,認定其違反「勤慎執行職務」義務,並將其移送新北地檢署進行職務監督處分。
徐名駒爽吃米其林痛失80萬! 懲戒法院罰俸2個月理由曝光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2024年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至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聚餐,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還現身,引發外界熱議。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至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請罰俸6月,全案於今日(1月23日)審結,懲戒法院宣判,罰俸2個月。懲戒法院認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確實有移送機關所指的違失行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經審酌徐的違失情節,尚未達不適任檢察官或公務員職務,而應予汰除的程度,並審酌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規定等情狀,判決罰俸2個月。據了解,根據徐名駒的資歷,目前月領大約21萬,罰俸2月共計將罰42萬元,本案仍可上訴,過去徐名駒因為本案,考績已經從甲等遭到法務部長鄭銘謙退回,改為丙等,並因此損失了40萬元的獎金,如今若再罰俸2月,預計將會損失80萬元。回顧案情,北檢調查,徐名駒和陳啟莊為故友,2024年12月初陳邀請徐26日晚間一同至「My 灶」餐廳用餐,徐名駒以同事聚餐為名,邀請另外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因為陳的友人將「Ad Astra」餐廳的8人包廂訂位取消,須付5萬元違約金,而選擇承接包廂,並通知吳乃仁、徐名駒等人改餐廳。12月26日當晚,陳啟莊和徐名駒等5位檢察官到餐廳後,陳帶吳乃仁等人進入包廂,當天費用高達5萬8696元,由陳啟莊買單,事件被揭發以後,徐名駒才將款項匯還給陳啟莊。由於北檢認為,5名檢察官的行為有失妥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其餘4名檢察官則安全下莊。
快訊/檢察官和吳乃仁爽吃米其林花5萬! 懲戒法院:罰俸2個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2024年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至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聚餐,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還現身,引發外界熱議。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至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建請罰俸6月,全案於今日(1月23日)審結,懲戒法院宣判,罰俸2個月。根據北檢調查,徐名駒和陳啟莊為故友,2024年12月初陳邀請徐26日晚間一同至「My 灶」餐廳用餐,徐名駒以同事聚餐為名,邀請另外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因為陳的友人將「Ad Astra」餐廳的8人包廂訂位取消,須付5萬元違約金,而選擇承接包廂,並通知吳乃仁、徐名駒等人改餐廳。12月26日當晚,陳啟莊和徐名駒等5位檢察官到餐廳後,陳帶吳乃仁等人進入包廂,當天費用高達5萬8696元,由陳啟莊買單,事件被揭發以後,徐名駒才將款項匯還給陳啟莊。由於北檢認為,5名檢察官的行為有失妥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其餘4名檢察官則安全下莊。
女檢吳亞芝洩密律師男友被輕判! 法務部提上訴建請免職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2025年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法務部認為處分過輕,建請免除吳女檢察官職務,於今(1月13日)提起上訴。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桃園女檢涉洩密給詐團軍師男友! 懲戒法庭今宣判:罰俸10個月
律師鄭鴻威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有16名律師因參與其中被起訴。參與其中的律師朱一品其女友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吳亞芝涉嫌傳送未公開的書類透露給男友遭到監察院彈劾,並由法務部送至懲戒法庭。全案於今日(12月26日)判決吳亞芝罰俸10個月,金額達恐達近百餘萬元。回顧案情,律師鄭鴻威因為組詐團軍師團,並洩密給詐騙集團,最終16名律師遭到起訴,成員之一的朱一品律師女友為桃園地檢署候補檢察官,涉嫌將未公開的書類透過通訊軟體透露給男友,事後吳亞芝接連遭到監察院彈劾以及法務部送至懲戒法院審理。不過,當時桃園地檢署針對吳亞芝涉嫌違反個資以及洩密的部分簽結,遭到外界質疑後,桃園地檢署於2025年11月28日發出聲明表示,一切皆依法處理,並未徇私迴護。另外,桃檢說明此案送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後,委員認為有懲戒之必要,後續已將此案移送至職務法庭進行審理,全案於今年11月辯論終結。
公托虐童2/劣師起訴後申請身障證明獲輕判 承審法官、檢察官背景嚇壞家長
新北市中和某公共托育中心爆發虐童事件,受害幼童母親憤而報警提告,卻在一年多的漫長等待後迎來僅拘役30天的輕判。更令人質疑的是,加害的托育老師林姓女子竟在遭起訴後才申請身心障礙手冊,卻被曾任鄭捷辯護律師的承審法官梁家贏納入量刑考量;而本案承辦檢察官吳宗光曾有翹班去按摩的紀錄,審檢過往經歷不但發爭議,家長也不禁憂心,社會還能否繼續相信司法的公正性。受害童母親K女士向本刊指出,監視器畫面清楚顯示,加害老師多次對孩子動作粗暴,包括勒脖、拍打臉頰、用手掐捏臉部、強壓頭部等行為,時間持續且力道明顯。然而,林女在調查時卻辯稱,這些動作是為了「安撫孩子情緒、協助進食」,並聲稱「只是看到小朋友臉上有髒東西,想幫忙清潔」,否認有任何惡意或故意傷害。35歲的林女出庭時,突然出示「身心障礙手冊」作為辯解依據,試圖以此爭取輕判。但K女士與律師事後查閱資料後發現,該手冊竟是在案件曝光、遭起訴後才申請核發,令她質疑此舉是否刻意為求減刑所為。更令她難以接受的是,小孩事後被醫師診斷為「疑似輕微腦震盪」,公托主任竟私下將孩子過去在托育中心留下的健康檢查與病歷資料洩漏給被告母親,企圖將孩子的傷勢與過去經歷牽扯在一起,嚴重違反《個資法》,更違背道德良心。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檢察官最終僅以「過失傷害罪」起訴,沒想到一審開庭後,竟是另一場惡夢的開端。K女士描述,法官在勘驗監視器畫面時,以手扶頭、側身觀看,態度輕浮,甚至多次要求播放人員「加速、跳過」,最終只認定被告動作「力道未明顯過大」,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K女士哽咽說,「花了這麼多時間、提這麼多證據,卻換來一個這樣的態度和結果。」監視器清楚錄下公托老師大力掐捏孩童臉部暴行,她卻辯稱並非故意,檢察官最終竟只以「過失罪」起訴。(圖/投訴人提供)值得關注的是,此案的一審法官梁家贏曾任鄭捷案及小燈泡案凶嫌的辯護律師,過去在死刑判決公布後曾公開表示「遺憾」。梁家贏的經歷曝光後,引發家屬與外界質疑,是否因此對加害人抱持相對寬鬆的態度。此外,負責此案的檢察官吳宗光也曾被媒體揭露涉及曠職、按摩及不當領取加班費等爭議,最終僅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以「促其注意」處分,令家屬對整體司法公正性更加憂心。據了解,涉案托育老師林女目前仍受僱於某長照機構,繼續擔任照護工作;而另一端,受害幼童的母親仍在漫長的司法程序中等待正義的落實。K女士強調,「只盼司法能真正回歸公正與良知,法院能依法審判、勿枉勿縱,讓社會相信正義還存在。」新北市議員張嘉玲指出,希望二審法官可以審酌相關證據,還被害幼童及家屬公道。圖/翻攝張嘉玲臉書)對此,新北市議員張嘉玲建議,政府與社會應該重新檢討,是否應該將托育人員、照護員等相關職業納入共同的「消極資格」審查範圍;也就是說,曾經有虐待或傷害紀錄的人,是否應該被限制從事任何涉及人員照顧的工作,無論對象是兒童還是長者。因此,這不只是單一事件,而是整個社會需要共同思考、檢討與調整的制度問題。對此,社會局表示,在接獲通報後公托中心及家防中心立即介入調查,調查完成後,社會局隨即邀集外部專家學者召開審議會議,處分結果也於一個月內主動致電告知幼兒母親。最終處分是專家共識,與托育人員背景無關,社會局不清楚該托育人員父親身份。另外,該托育人員事發後已離職,家長也持續送托直到畢業,去年也有返回中心參加活動,社會局對於不當對待絕對零容忍,若家長有轉換托育環境需求,社會局也會全力協助。
南投檢傳訊男警「X棒給我看一下」慘了! 懲戒法院拔原職轉檢事務官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元隆在辦案期間認識1名男警,並多次撫摸其大腿內側以及傳送騷擾訊息,包括「陪我去泡溫泉」、「肉X給我看一下」等,另該名男警感到不適以及驚慌後提告。南投地檢署以依性騷擾防制法起訴外,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也於今(11月7日)火速免除其檢察官職務,轉任至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即日起停止其檢察官職務,可上訴。司法官班38期結業的王元隆雖喪偶但有1子,去年因偵辦毒品案件,結識了1名男警,隨後多次傳送含有性暗示的訊息,包括「好想去泡溫泉,陪我去」、「肉X給我看一下」「如果願意的話以後案子隨你發揮」等,並兩度在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研究室內,觸摸男警大腿以及背部。事後,男警忍無可忍決定提告,南投地檢署也旋即分案調查。雖然調查期間,王元隆否認犯行,並表示警方是因被得罪才挾怨報復,但經過檢方查扣手機簡訊等紀錄以後,檢方也於去年的5月對王元隆提起公訴,最後案件因男警接受賠償及道歉撤回,但全案仍交給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最後決議將期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於今日作出判決,合議庭認為王元隆的行為損害檢察官形象,有違職務倫理,因此將他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於即日起停止王元隆執行檢察官的職務。
北檢5檢察官讓業者招待米其林宴 檢評會決議徐名駒送懲戒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找4名檢察官同事與人力業者陳啟莊聚餐,餐敘地點為米其林日料名店「Ad Astra」,餐費高達5萬8696元,並由陳啟莊買單,席間民進黨大老吳乃仁現身,引發軒然大波,事件爆發後徐才匯款還陳,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建請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至於應邀的4名檢察官則評鑑不成立。北檢調查,徐名駒與陳啟莊為舊識,去年12月初陳邀約徐26日晚間餐敘,陳另邀約吳乃仁出席,陳洽訂「My 灶」餐廳,徐以「同事聚餐」為名邀約另4名檢察官赴宴。12月19日,陳因友人取消「Ad Astra」餐廳8人包廂訂位需賠5萬元違約金,臨時承接該包廂訂位,通知吳乃仁、徐名駒,徐12月23日以Line訊息通知4名檢察官改餐廳。12月26日晚間,陳啟莊及徐名駒5名檢察官陸續到餐廳,陳帶同吳乃仁及女性友人進包廂,用餐完畢,吳和友人先離去,當天費用5萬8696元,由陳刷卡埋單,事件爆發後徐才匯款還陳。吳曾涉台糖公司售地背信案判決有罪確定,並判賠台糖1億1796萬餘元,且遭立委質疑台糖追討欠款情形,形象不佳。北檢認為徐名駒5名檢察官行為不當,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移請檢評會評鑑。檢評會認為,徐名駒有受招待意思,與檢察官廉潔形象並不相容,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至於應邀的4名檢察官以為當日由同事徐名駒買單,主觀上並無接受陳啟莊招待之意,因此檢評會決議請求評鑑4名檢察官不成立。
多次性騷女書記官 前彰化檢察官施教文判罰240萬
前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施教文,任職期間自2020年4月至2023年7月,多次在辦公室或公出執行職務時,對同署3名女員工及女書記官以言語或行為進行性騷擾。施教文曾觸碰被害人胸部、腰部、臀部,並以言語評論對方身材,行為涉及性別平等工作法所定性騷擾情形。被害人向彰化地檢署申訴後,案件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請求評鑑成立,認定施有重大違失,建議懲戒,法務部據此將案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監察院另對施提案彈劾,案件合併審理。職務法庭審理時,合議庭認為施教文多次在職場對女同事以言語或肢體性騷擾,已侵害多名被害人人格尊嚴,造成冒犯性工作環境,行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形象與榮譽。法院指出施違反職務義務程度非輕,雖考量其已退休、在職期間工作表現良好等情狀,最終判處罰款,金額為任職時最後月俸總額一年,約新台幣240萬元。根據職務法庭判決,施教文罰款金額相當於其最後月俸總額一年,全案依法得提起上訴。目前尚無資料顯示施是否已提起上訴,判決結果尚未確定。該案經由彰化地檢署申訴機制、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法務部移送以及監察院彈劾程序,歷經層層審查,最終由職務法庭作出裁判。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捲88會館案!懲戒法院今判免職
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因擔任警政署政風主任期間,因出入業者郭哲敏等人的睿森銀樓、88會館私人招待所,台灣高檢署行政調查後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檢評會認定,黃女違失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移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法院今(25)日宣判,判黃錦秋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可上訴。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涉嫌洗錢案,引爆多名高階檢警人員進出他的 88會館的「招待所之亂」,高檢署及警政署分別展開調查,並於今年1月公布調查結果,其中高檢署調查認為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送請檢評會個案評鑑。高檢署認為,黃錦秋2020年1月17日、7月10日,分別前往88會館與睿森銀樓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顯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黃女事發後否認並要求當時同行的人員改寫自請處分書、改口否認曾至88會館,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檢評會調查期間,黃錦秋否認2020年1月17日有至88會館,當天是與7月10日一樣前往睿森銀樓招待所,均有付錢,並無接受無償招待,更無要求同行人員改寫自請處分書或改口否認。黃辯稱,她借調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警政署有發給工作費、破案獎金,均用於政風室,並由祕書保管;她不應酬,都是基層安排餐廳,她沒有安排接洽,高檢署調查不符事實。但檢評會調查認為,黃錦秋身為檢察官,應知私人招待所的性質特殊,縱然是由其他警政高層人士邀約前往,但當下發現酒水無須付費等情事,應察覺有異,卻未立即離去,不採信其說詞。檢評會認為黃錦秋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25條、第5條,認定違失情節達重大程度,有懲戒必要,決議評鑑成立,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進出88會館接受無償招待 黃錦秋遭重懲拔檢察官職務
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在2020年擔任警政署政風主任期間,進出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88會館私人招待所,以及「洗錢教父」涂誠文的睿森銀樓,並接受無償招待,法務部將黃錦秋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25日判黃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全案仍可上訴。高檢署調查,發現黃錦秋在2020年1月17日和7月10日,分別前往88會館與睿森銀樓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行政調查後將全案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檢評會指出,黃錦秋為高檢署檢察官,之前借調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竟率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及其他同仁,前往業者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或明知同仁聯繫處所是接受私人招待卻仍前往,或前往後察覺不當而不離去,明顯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認定有懲戒必要,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檢評會認為,黃錦秋事發後一再狡詞否認,要求同行的警政署政風室同仁依其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甚而致電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曾至88會館,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之規定,情節重大。黃錦秋則否認接受招待,並稱2020年1月17日不是到88會館,而是前往睿森銀樓招待所,且餐會均有付錢,並無接受無償招待,更無要求同行人員改寫自請處分書或改口否認。檢評會認為,黃錦秋身為檢察官,應知私人招待所的性質特殊,縱是由其他警政高層人士邀約前往,但發現酒水無須付錢時應察覺有異,但她沒有立刻離開,不採信其說詞,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25日判黃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全案仍可上訴。
檢察官車禍擦撞竟要女大生「肉償」 法院:判免除檢察官職務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在2023年5月間,與一名女大生發生車禍糾紛,竟向女大生要求做愛抵付賠償金,引發社會譁然。全案經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及監察院調查,認定陳男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等規定,一審判罰俸3個月,案經上訴。懲戒法院二審重懲,判決陳男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新北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全案確定。根據判決書指出,2022年5月21日晚間9點多,陳男與女大生在台北萬華區發生車禍,雙方均未受傷。不過在討論賠償事宜時,陳男竟以女大生身上僅有300元、銀行存款僅剩11元為由,向女大生提出用「陪睡」抵付賠償金的要求,甚至多次提及「妳跟我做愛」、「附近有很多旅館」等不當言詞,內容全被女大生錄下,向警方提告性騷擾。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時,陳男表示已向女大生表達最大歉意,並向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申請調解,經過調解後,陳男與女大生達成和解,女大生也撤回原性騷擾申訴。案經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已取得女大生原諒,且歷年來陳男在職務評定上均為良好,故審酌後判決懲戒陳男罰俸3個月,可上訴。不過合議庭指出,陳男的性騷擾言詞情節嚴重,已嚴重損害檢察官職位的榮譽與尊嚴,使大眾對其「檢察官適任性」失去信任。合議庭認為,原判罰俸3個月雖已認定其行為嚴重,但未充分評估此舉對檢察官職位榮譽與司法信賴的重大損害,裁罰明顯過輕,有違比例原則。因此案經上訴,改判免除陳男檢察官職務,轉任新北地檢署檢察事務官。
北檢檢察官擦撞女大生...要求「跟我做愛就好」免賠 懲戒法院判罰俸3個月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2023年5月騎自行車與騎機車的女大生發生擦撞,雙方因賠償問題產生糾紛,陳竟說出「做愛」、「開房間」等語,要求女大生抵付賠償金,監察院2023年11月14日通過彈劾,認為陳的行為不可取,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2024年3月27日宣判,判決罰俸3個月,還可上訴陳立儒事後解釋,當日他因加班,下班後趕著回家哄小孩,與女大生發生事故後,兩人爭執要不要報警及賠償就花了20多分鐘,他情急之下情緒衝動,以生氣口吻對她說了那些不當字句,並非真的要騷擾對方。若真的有意騷擾,對方就不會說要寫和解書,也不會與他互留聯絡電話,女方後來也撤案,他真的不好意思讓她誤會,他請家人向她致歉,因此北市社會局沒有成案、裁罰。監察院指出,陳立儒2023年5月21日台北市萬華區發生行車事故糾紛,陳立儒向對方表示「所以我沒有要跟你要錢,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對對對…所以我的意思是說,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沒有,這條路有很多旅館啊」等語。經當事人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提出性騷擾申訴,北檢調查認定性騷擾成立。監察院認為,陳立儒身為司法人員,在遭申訴人機車碰撞,且雙方針對賠償方式討論未果情形下,未循報警等正當管道處理這起糾紛,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同時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嚴重斲傷司法形象,因此予以彈劾。北檢表將他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檢評會認為,陳行為不檢,傷害檢察官職位榮譽及尊嚴,重創檢察官及檢察機關形象,情節重大,請求評鑑成立,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認定性騷成立,判決罰俸3個月。
88會館之亂再結ㄧ案 刑事局前副座告新北檢察官遭簽結
前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建榮捲入「88會館之亂」,遭懲處拔官的黃建榮認為原偵辦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洗錢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透過媒體影射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高檢署黃錦秋找王涂芝串供,控告王涂芝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以黃建榮不具告訴權,不起訴王女,黃建榮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黃建榮聲請再議不合法,予以簽結,王涂芝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2022年遭檢警約談搜索,但他在調查行動前就出境,加上事後爆出有多名高階警官及檢察官曾出入郭的88會館招待所,引發軒然大波,台高檢及警政署介入調查後,2023年1月13日公布結果,警政署對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等多位高階警官,分別予以調職、記過等懲處。另台高檢認為,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台高檢檢察官黃錦秋、原承辦郭哲敏案的新北檢檢察官王涂芝2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移請檢評會個案評鑑。檢評會決議將黃檢報由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王檢則報由法務部交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黃建榮認為,台高檢在88會館案行政調查期間,讓王涂芝透過媒體影射黃錦秋找王串供,放任王以不實陳述誣陷他和黃錦秋,控告王涂芝、台高檢主任鄭鑫宏2人誹謗。北檢2023年12月偵結,認為黃建榮不具告訴權,不起訴王涂芝,另鄭鑫宏部分因罪證不足,以他案簽結。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新北地檢署2022年間接獲本案,指揮警調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被告21人,聲請羈押禁見郭哲敏等被告10人,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 641萬2959顆泰達幣,折合臺幣約2.06億元,並聲請法院扣押郭台臺北及桃園不動產20筆。新北檢偵辦本案期間,原承辦人檢察官王涂芝在2022年11月11日爆發出入88會館爭議,王涂芝簽請迴避本案,並自請調查,全案移由檢察官陳欣湉偵辦,另分調字案由主任檢察官調查本案是否涉有行政違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2023年7月7日認定評鑑成立,但無懲戒必要,正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中。
檢察官涉性騷女大生 檢評會移送懲戒、他說「一時情緒上來」
台北地檢署陳姓檢察官與女大生發生行車糾紛,竟要對方開房間肉償,監察院通過彈劾後,陳男透過媒體回應表示,當時爭執20多分鐘,一時情緒反應說出不當字眼。法務部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也公布評鑑結果,認為陳男違反《法官法》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指出,本案評鑑由北檢提出,檢評會認定本件請求有理由,陳姓檢察官行為不檢、未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情節重大,衡酌全案情節,實有懲戒必要。根據《法官法》第95條第2款及《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等規定,情節重大,依《法官法》第89條第1項準用第3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陳男得知遭監察院彈劾後,透過媒體回應表示,當天加班到晚上,下班後趕著回家哄小孩睡覺,與女大生發生擦撞事故後,兩人在爭執要不要報警及賠償事宜,耗了將近20多分鐘,他一時著急產生情緒,才以「生氣地口吻」對女方說出那些不當的字句,並非真的要騷擾對方。陳男指出,如果真的有意騷擾女方,女方就不會說要寫和解書、與他互留電話連絡方式,而且女方後來也已撤案,不好意思讓女方產生誤會,他也請家人向對方道歉,關於性騷擾的指控,台北市政府社會局沒成案,他已向監委清楚地說明事發經過,對於監委通過彈劾案,他尊重,未來只能面對。檢評會指出,陳姓檢察官去年5月21日晚間9時22分許,騎乘腳踏車行經北市萬華區巷口,與騎乘機車A女發生碰撞,雙方均未成傷,亦無車損,A女未停留現場繼續行進,陳男追上A女,並向A女索賠1000元,A女表示僅有 300元,陳向A女表示得以性行為抵付賠償金,A女聞言產生害怕且不舒服感受;陳甚至要求A女留下電話,並考慮上開提議,他將再打電話聯絡等語。A女交付300元離開現場後,陳姓檢察官同月25日中午打電話給A女,表示是「那天碰撞的人」,A女聽聞即掛斷電話,向萬華分局提出性騷擾事件申訴,警方確認陳的身分,移請台北地檢署續為調查,北檢移請檢評會評鑑。《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檢察官行車糾紛性騷女大生 慘遭監院彈劾、北檢表示尊重
台北地檢署陳姓檢察官與女大生發生行車糾紛,竟要對方開房間肉償,女大生向警方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北市府認定性騷擾成立,全案雖調解成立,監察院11月9日仍審查通過監委彈劾提案,認為陳男相關言行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及《公務員服務法》,嚴重斲傷司法形象,違失情節明確,有懲戒必要,因此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對此,北檢表示尊重監察院意見。北檢指出,該署獲悉本案後,立即進行相關調查,先後將性騷擾部分函送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行政懲處部分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對於監察院通過彈劾陳檢察官之決議予以尊重。至於陳姓檢察官因本案遭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的部分,目前尚未宣布評鑑結果。監院調查指出,陳姓檢察官與女大生發生行車糾紛時,雙方針對賠償方式協調沒交集,陳男竟向女大生表示:「所以我沒有要跟你要錢,你跟我做愛就好…要不要?」、「對…所以我沒有要跟你拿錢,你跟我做愛。」、「對對對…所以我的意思是說,你如果願意跟我做愛,你就不用給我錢,那我也不管你到底有沒有18…」、「沒有,這條路有很多旅館啊」等語。女大生憤而向警方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北市府認定性騷擾成立,陳男坦承當日確有情緒性發言,監察院認為,陳男身為檢察官,未能謹言慎行、妥適處理,反而以顯含有性或性意涵之言語騷擾申訴人,導致申訴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已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並觸犯《公務員服務法》,確有懲戒之必要,因此決議彈劾陳男,全案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郭哲敏地下匯兌正確金額出爐 5年經手217億、賺匯差1.3億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昨天下午從泰國押解返台,新北地院今天下午召開聲押庭,一般認為郭篤定遭法官裁定羈押,不過對於郭2018年起開始從事地下匯兌5年來,究竟處理過多少錢,一說27億元,另一說是200億元,新北地檢署下午公布最新金額,郭哲敏經手匯兌金額至少達新台幣217億154萬5434元!新北地檢署指出,郭哲敏的地下匯兌案今年2月23日起訴時,估計郭經手地下匯兌金額是27億元,日前又算出超過200億元,經由新北市調查局清查後,郭經手匯兌金額共計至少217億154萬5434元,承辦檢察官陳欣湉已於今年5月26日併案新北地院審理。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新北地檢署2022年間接獲本案,指揮警調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被告21人,聲請羈押禁見郭哲敏等被告10人,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 641萬2959顆泰達幣,折合臺幣約2.06億元,並聲請法院扣押郭台臺北及桃園不動產20筆。新北檢偵辦本案期間,原承辦人檢察官王涂芝在2022年11月11日爆發出入八八會館爭議,王涂芝簽請迴避本案,並自請調查,全案移由檢察官陳欣湉偵辦,另分調字案由主任檢察官調查本案是否涉有行政違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今年7月7日認定評鑑成立,但無懲戒必要,正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