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改
」 劍青檢改 檢察官 詐騙 金管會 法務部
大巨蛋影城17日試營運!被發現「緩降機被植栽擋」挨轟:逃生要先健身
台北大巨蛋園區影城將於17日試營運,9日開放預售場次,並將於28日正式營運。但北市議員洪婉臻發現,即將開幕的大巨蛋影城及商場外牆戶外平台內有大型植栽以及枯樹,部分位置與避難用緩降機重疊,恐阻礙逃生,要求北市府改善。蔣萬安回應,會請消防局即刻會勘處理。消防局到場會勘後表示,該平台為露台,共有3座緩降機,皆符合操作面積0.5平方公尺以上法規。洪婉臻昨日質詢蔣萬安有關大巨蛋影城營運在即,相關軟硬體、交通配套是否完備,她先貼出大巨蛋外牆照片,指出影城戶外平台上有枯萎樹木,並要求蔣萬安針對戶外平台屬於「避難平台」或「景觀平台」具體回答。對此,北市建管處處長虞積學回應,該處未規定不能栽種植栽,並表示並非避難平台。但洪質疑,若非避難平台,為何該處卻能設置逃生緩降機,並質疑舉出有設置緩降機的平台照片補充,她指出,平台盆栽旁設有緩降機,但幾乎被大型植栽樹叢湮沒,恐生安全疑慮,「難道逃生前要先搬盆栽、先健身?」台北大巨蛋園區影城將於17日試營運,但北市議員洪婉臻發現,影城及商場外牆戶外平台內有大型植栽,與避難用緩降機重疊,恐阻礙逃生。消防局會勘後表示,該平台為露台,共有3座緩降機,皆符合操作面積0.5平方公尺以上法規。(圖/北市消防局提供)她強調,影城開幕營運將有大量人潮湧入,安全不容小覷,安全絕對比美觀重要,並要求蔣市府立即盤檢改善。對此蔣萬安裁示,將要求消防局至現場會勘,派員查驗是否符合安全規定;消防局長莫懷祖則說,會立即派員稽查,若有疑慮,就會要求植栽移走。消防局派員稽查後表示,該平台為露台,稽查後總計有3座緩降機,皆有符合操作面積0.5平方公尺以上的相關法規。遠雄集團公共事務室經理夏至賢則回應,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緩降機周圍須保有0.5平方公尺以上之操作面積,經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現場勘查確認,影城棟綠化設計,均符合規定,不影響避難逃生動線。
白委修法刪「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事由 劍青檢改:台灣恐成「詐騙王國」
民眾黨立委日前提案修法,將刪除羈押事由的「勾串共犯或證人」要件,被質疑為前主席柯文哲修法「解套」。對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21日發表5點聲明,批評修法大開法治倒車,無異鼓勵妨害司法,包庇集團犯罪,強調若修法成功,每年至少有幾千個詐騙犯嫌不用羈押,更難以溯源,這將讓台灣成為「詐騙王國」。籲請國民黨與民進黨兩大黨,不要支持民眾黨提案修法。劍青檢改聲明指出:一、當今詐騙集團愈演愈烈、販毒網絡綿密、黑道盤口猖獗,查緝須靠共犯和證人,向上溯源更靠指證,妨害司法公正更是底層設計,所以世界先進法治國家,都將「勾串共犯或騷擾證人」列入羈押的典型事由,德國刑事訴訟法第112條、美國聯邦刑事訴訟法典18 U.S. Code § 3142皆有明文。即使中國,其刑事訴訟法亦明列此項羈押事由。舉世皆然,獨台灣罪犯有何特殊值得呵護之處,竟能獲民眾黨如此厚愛?此種修法,阻止警方對詐團溯源,鼓勵毒販套招脫罪,縱容黑道恐嚇證人噤聲,各類刑案一體適用,連台積電2奈米洩密工程師也不用押了,也不用再繼續追查共犯了,都放出去好好串供,此修法根本是帶頭破壞治安,自毀長城。二、民眾黨提案的理由是說,因為「串證羈押事由已遭嚴重濫用,檢察官常刻意保留不傳訊特定共犯或證人,再以有重要共犯或證人未到案為由聲請法院將被告羈押,藉此押人取供,爰刪除之」,此段理由離譜至極,說因為「遭濫用」,就要全部刪掉,難道,倒洗澡水要連嬰兒也一起倒掉,頭上長癬乾脆整顆頭都剁掉,果真要為一人修法,而毀全台灣治安?三、提案理由說「遭濫用」也是亂扯,說檢察官「常刻意」保留不傳喚誰,簡直胡說八道!鄉野傳聞也當真。檢察官偵辦專案一次動員眾多,莫不祈求一次解決,盡可能全部到案,以免後來逃亡串證,夜長夢多,誰會故意保留不傳,讓自己案件辦砸。提案理由既沒實據,又沒數據,論據憑想像,這樣符合「理性務實科學」嗎?四、去(113)年地檢署「偵查」總收案達67萬件(不含他案逾100萬件),聲押11,330件,佔比僅1.69%,法院再篩選駁回2,406件,層層過濾極度嚴苛,羈押是每一位司法官都深感沉重而視為畏途的工作。在去年裁准羈押的8,924件中,詐騙就高達4,883件,占比達54.7%,絕大多數都是為了追查共犯集團向上溯源,不得不做的羈押。一旦惡法通過,每年至少有幾千個詐騙犯嫌不用羈押,更難以溯源,這是何等的詐騙王國。修法後果如此嚴重,提案人有提出「全面衝擊影響評估報告」嗎?五、妨害司法公正是各政黨近年來大力倡議的,本應積極推動,絕非大開倒車,主動替犯罪集團掃清障礙。劍青檢改深切呼籲,台灣社會有許多良民須要保護,在現行刑事訴訟法運作下,被告的人權早已遠超過被害人的人權,民眾黨此次提案完全悖離法理,更會加速黑化台灣,禍延子孫,提案理由也是毫無實據、毫無理據、毫無數據的胡謅瞎扯,看到黑影就亂開槍,請國民黨與民進黨兩大黨,都珍愛台灣善良百姓,不要支持這次將禍害台灣,助長詐騙盛行的提案。
黃國昌提刪「勾串共犯」羈押事由 劍青檢改怒批包庇集團犯罪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昨(8月20日)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法草案,主張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事由,稱「串證羈押事由已遭嚴重濫用」對此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發表5點聲明,表示民眾黨立委提案無異鼓勵妨害司法,包庇集團犯罪,並強調若修法成功,將徹底黑化台灣,禍延子孫。劍青檢改聲明表示,當今詐騙、販毒越演越烈,查緝須靠共犯和證人,尤其是向上溯源,先進法治國家美國、德國都將「勾串共犯或騷擾證人」列入羈押的典型事由,可謂舉世皆然,並強調此種修法將會阻止警方對詐團溯源、縱容黑道恐嚇證人噤聲。針對濫用,劍青檢改說明,去(113)年地檢署偵查總收達67萬件,聲押僅1萬1330件,且再由法院駁回2406件,過濾嚴苛,強調去年裁准羈押的8,924件中,詐騙就高達4,883件,大多數為追查共犯集團向上溯源,若此法通過每年至少有幾千個詐騙犯嫌不用羈押,更難以溯源。最後劍青檢改呼籲,在現行刑事訴訟法運作下,被告的人權早已遠超過被害人的人權,民眾黨此次提案完全悖離法理,更會加速黑化台灣並禍延子孫,並強調民眾黨提案毫無實據,不該因此提案讓台灣司法大開倒車。
鍾文智案引爆審檢內戰 劍青檢改批法評會輕放高院審判長邱忠義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不滿承審股市炒手鍾文智強制處分庭的審判長邱忠義處分過輕,今(8月4日)發表聲明抗議,痛批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不公,且刻意包庇審判長邱忠義,請司法院依法行使職務監督權。劍青檢改指出,高院今(114)年3月爆發違法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釀成重大逃亡事件,合議庭違法裁定且甩鍋最高法院、檢察官及書記官,經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上周五(8月1日)傍晚,司法院突發新聞稿,最後結論竟刻意包庇邱審判長,完全不必懲戒,更對於邱審判長事發後散播假訊息甩鍋之惡劣行徑,全部不予處理,本會嚴詞譴責並聲明如下:一、上週五司法院之新聞稿,法官評鑑委員會明確認定,邱審判長和陳法官二人之裁定程序明顯違法,且均屬「情節重大」,事證明確,但最後「量刑時」竟又決議,陳法官應移送職務法庭且建議罰俸10個月,邱審判長則「尚無懲戒之必要」,兩者差距之大,宛如雲泥,令人驚愕。為何兩人都違法且均情節重大,卻只有陳法官一人要處罰,邱審判長就都不用?二、依司法院新聞稿內容記載,法評會考量「邱審判長歷年考評良好,應係偶發而非慣行」,「經此評鑑程序,當已記取教訓…,尚無懲戒之必要」,真是好寶寶不忍苛責。至於陳法官,則雖然「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但是「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有予以懲戒之必要」,直接加碼「慣行」給你一腳,兩人描述令人大開眼界。對邱審判長呵護至極,連《法官法》第21條最輕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都捨不得下,這顯然就是刻意迴護邱審判長,不想讓他留下一絲不良紀錄。三、本會要指出,鍾文智逃亡事件爆發後,邱忠義審判長不知悔改,玩弄法律文字,違反司法院對外發言相關規範,擅自向《知新聞》表示「各法院以『略式裁定』處理羈押及替代處分,並非罕見且行之有年,至於合議庭『略式裁定』之後,承審法官的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送達,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檢察官也未提出鍾文智可能棄保潛逃、偷渡出境的具體事證」等不實訊息,甩鍋給檢察官和書記官,引發全體法界嘩然,更遭台灣書記官工會發文砲轟譴責。四、當時,合議庭法官更透過媒體群組,大量轉發「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的假訊息,邱忠義審判長更在今(114)年3月29日接受《知新聞》採訪直接指出,「合議庭只是代替最高法院處理相關強制處分,而經手案件的最高法院完全不表示意見」,第一時間攻擊檢察官及最高法院,試圖帶風向卸責,如今皆已證實虛假。但法評會對這些惡劣行為也全都不處理,就算邱審判長已涉情節重大的違法裁定,最輕處分的「發命令促其注意」或「警告」也不給,本會對法評會的功能不彰、不公正、不公平,深感失望與痛心。祈請司法院本於司法自律,依據《法官法》第20條、第21條進行職務監督,甚至參酌同法第51條第2項逕送監察院辦理。股市炒手、連一鮑魚前老闆鍾文智,被控炒作TDR狂撈4億元,未電子監控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當初裁定鍾文智加保2000萬元等強制處分的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和受命法官陳勇松,遭移送評鑑,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8月1日決議邱忠義不須懲戒,僅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陳勇松則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
法庭直播恐成社會公審 法醫、法學界憂社會恐慌與法庭戲劇化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針對「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應開放法庭直播,引發各界反彈。繼劍青檢改表達反對意見之後,台灣法醫學會與中華民國法醫師公會7日發表聯合聲明,表達強烈反對立場,直指直播制度不僅無助釐清事實,反而可能干擾法醫鑑定人的專業表達,甚至引發社會恐慌。台灣刑事法學會也不樂見修法,認為這會造成「法庭戲劇化」,侵害無罪推定等原則,影響極大。5月中旬,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提出「法庭直播」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針對《法院組織法》新增第90條,明定「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之案件」可進行直播,且直播可由「被告聲請」或「法院職權裁定」,當法庭空間無法容納合理人數旁聽時,法院可運用科技設備,將聲音、影像傳送至延伸法庭或進行網路直播。黃國昌表示,此舉是為了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民調顯示出75%的民眾支持對「重大矚目案件」進行法庭直播。法醫團體指出,法庭直播帶來的媒體關注與社會輿論壓力,恐讓鑑定人於庭上陳述意見時趨於保守,甚至迴避敏感議題,進而影響法院釐清事實的效率與準確性。且法醫案件內容多涉及暴力、性侵、兒虐、藥物中毒等高度敏感議題,若以影音方式公開播送,不僅可能造成被害人家屬的二次傷害,更恐引發社會恐懼、犯罪模仿與「犯罪進化」效應,破壞司法正義與社會秩序。此外,法醫學會與法醫師公會也關切鑑定人自身安全,擔憂若其證詞被視為定罪關鍵,經由直播曝光後恐遭有心人士報復、威脅,進一步危及人身安全。台灣刑事法學會則指出,刑事訴訟的根本在於落實「公平審判」與「無罪推定」原則。若將重大案件的事實審理過程進行公開直播,易使社會大眾在證據尚未完整呈現前就形成既定印象,導致被告面臨「輿論審判」風險,即使最終獲判無罪,仍可能背負「有罪標籤」。再者,刑事審判常牽涉被害經過、家庭暴力、精神鑑定及病歷等高度隱私資訊,一旦直播,證人、被害人及鑑定人恐因壓力拒絕出庭或不願詳述真相,將妨礙訴訟的真實發現與正當程序的進行,同時侵害訴訟參與者的隱私與人格權。且法庭公開播送將使審理過程逐漸「戲劇化」,不僅增加訴訟雙方的壓力與成本,更可能加劇檢辯專業資源不均的現況,對於面對國家追訴的被告及弱勢群體尤為不利,無助於實現實質平等的司法。刑事法學會認為,我國目前已有諸多制度促進司法透明,包括法庭公開旁聽、判決書公開及國民法官參與等措施。是否進一步實施法庭直播,應建立於充分的實證研究與社會共識之上,並非提升透明度的唯一選項。
劍青檢改憂心法庭直播衝擊審判公正 呼籲審慎評估修法影響
民眾黨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主張針對「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應開放法庭直播,此修正案已於上週5月23日二讀通過,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於今(2)日發表聲明呼籲:直播法庭草案懇請緩議,莫讓「事實審」淪為「秀場直播間」。劍青檢改指出,為保障被告人權與維護審判公正,美國、德國、日本、法國、加拿大等法治先進國家均禁止在法庭內進行直播、錄音或錄影。美國僅有部分州郡在民事、交通或輕罪案件中,經法官許可得以有限度開放直播,但整體態度依然極為謹慎。法治國家頂多於憲法法庭或最高法院「法律審」研議部分開放,我國憲法法庭開放言詞辯論直播也符合此一審慎作法。現今唯一積極推動法庭直播、全面擴大適用到所有「事實審」的國家就是中國,由《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11條:「依法公開進行的庭審活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通過電視、互聯網或其他公共媒體進行圖文、音訊、視頻直播或錄播:(一)公眾關注度較高;(二)社會影響較大;(三)法治宣傳教育意義較強。」條文可得知,司法審判是公審大秀,或為政治宣傳,或為恫嚇人民,或為馴服教化,並非為了保障人權。我國《法院組織法》修法草案第90條主張,針對「重大公共利益或社會矚目之案件」可進行法庭直播,此修法效果並非循序漸進,而是在沒有深思熟慮及配套措施的情況下直接仿效中國模式;更大的問題在於「事實審」直播的發動權有二,分別是「依被告聲請」或「依法院職權裁定」。劍青檢改強烈質疑,被告依據何種法理能享有「直播聲請權」?縱使被告人權應該保障,但「審判直播請求權」是否屬於其訴訟基本權?在追求司法透明的同時,法庭直播可能對審判公正性造成實質干擾,尤其在事實審中尤為敏感。實務上,直播可能讓證人因顧忌曝光或遭遇輿論壓力而不願出庭作證,或在作證過程中調整陳述以迎合公眾期待,進而影響證詞的真實性。「審判透明」是手段,「保障人權」與「審判公正」才是司法的本質。若為追求政治或媒體效果而犧牲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恐將使司法信賴反而倒退。此外,被告、證人、法官與檢辯雙方在面對鏡頭時,將無可避免地受到「舞台效應」影響,言行出現迎合媒體或輿論的傾向,使整個審判過程漸漸從事實查明轉變為話語操作與形象塑造的競技場。如此一來,法院將不再是依法認定事實、追求正義的場域,而可能淪為媒體秀場,反而侵蝕了司法的核心價值。
鍾文智判囚30年落跑惹議 高院庭長邱忠義遭拔官
炒作TDR遭判刑30年5月的鍾文智,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被通緝,去年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讓他加保後共1億元具保、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卻未宣示裁定。高院自律委員會3月31日認為,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兩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原因及時間,陳勇松還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決議邱及陳送交法官評鑑。法評會如果移送懲戒法院,最重兩人將判免職。陪席法官蔡羽玄因未經手處理相關事項,決議不付處置。司法院昨表示,這是展現司法機關究責的決心,且邱忠義違失情節,已不適合續任庭長,司法院將提請人審會免兼其庭長職務。邱忠義昨表示「保持沉默」不願回應,但依照《法官法》,未來經法評會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後,法官的懲戒處分有免職、撤職,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罰款或申誡等。這起司法醜聞,導因為股市聞人鍾文智2010年間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TDR獲利新台幣4億4132萬多元,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依操縱證券交易罪5罪各判刑3年3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洗錢罪2罪各判刑8月及10月定讞,7罪總計刑度共30年5月,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隔天,檢方發現鍾不知去向,拘提不到發布通緝,且去年10月17日以後鍾沒有接受電子腳環、手環的科技設備監控,還曾短暫獲准出國,而同意鍾「增加保證金就不用電子監控」的邱忠義等3法官,被查出根本沒有宣示裁定或製作裁定書。後來,邱私下對媒體吐苦水,卻遭全文刊出內容,引爆法官甩鍋書記官卸責的批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昨說,高院13日迅速發「澄清訊息」到記者群組對外傳述「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云云,試圖帶風向卸責,但此段內容與真相完全背離。不過,高院也馬上找出當天訊息資料自清,否認指控。民間司改會昨發聲明,重批合議庭違法作為,是繼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案後重創司法公信力的案件,已有圖利被告嫌疑。檢察總長邢泰釗昨表示,電子監控設備對防逃有效,最高檢要求檢察官在法院詢問時,對於有逃亡疑慮的被告,一定要表達依法監控態度。他也說,檢方會督導警方全力緝捕鍾歸案,司法防逃責無旁貸。
預言側翼將狂罵修憲法訴訟法違憲 吳宗憲直言「又雙標」不必理
國民黨司法委員會召委吳宗憲今天指出,任何法律只要立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就是全國必須遵守的法律,法律走到最後,有人認為有問題才會走到釋憲,但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前,全國都要遵守。因此,如果立院未來三讀通過、總統也公告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憲法法庭就要遵守該法律,綠營側翼為了政治立場,與在野立委想法不同,在野黨尊重,但不必理會。他說明,在野黨主張修改憲法訴訟法,須有法定總額三分之二大法官(亦即10人)參與評議,方能進行判決或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大官官人數若不夠,當然不可能開會,進而審查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是否違憲」。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期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藉此提高憲法法庭做出憲法裁判之門檻,藍營說明,大法官既然能做出判決,要求死刑必須法院一二三審全數法官都做成一致死刑判決,才能執行,標準如此嚴格,那麼,釋憲如此重要,修法比照死刑判決、提高憲法裁判門檻,當然有其必要。值得注意的是,多個親綠律師團體已經發表公開聲明、甚至要走上街頭,抗議在野立委此舉,恐將癱瘓憲法法庭運作,要求藍營立委儘速撤回。外界也好奇,憲法法庭未來會不會又判決憲法訴訟法修正案違憲「自我解套」?吳宗憲今天接受網路節目受訪時指出,民進黨及側翼,已開始針對翁曉玲的修法版本「洗地」,痛批修法侵害全國人民權力、癱瘓憲法法庭。但是他要提醒綠委、側翼及親綠律師群,中華民國的憲法訴訟法是仿效德國法例,德國憲法法庭有兩庭,每庭8人,共16位大法官。德國法律也規定很明確,大法官人數若不足,就請執政黨趕快補提名,因為人數不夠就是不能開庭,不能審查。他因此表示,翁曉玲提案精神其實與德國法例一致,尤其我國整本憲法訴訟法都效法德國,大法官人數不夠就不應開會,綠營側翼、律師有什麼疑問嗎?綠營側翼怎麼不罵德國憲法訴訟法就是要癱瘓德國憲法法庭、侵害德國人民權力?他說,這些紛紛擾擾說穿了,「就是政治立場不同」的問題而已,民進黨都是在說瞎話。否則,他請綠營民代、官員、側翼說明一下,財劃法修正案、國會改革法案等,哪項修法主張,不是民進黨在野時曾強烈支持?怎麼執政後就全部指違憲?這沒有雙標的問題嗎?對於有律師團體揚言週末上街頭抗議「青鳥恐怕又要飛出來」,吳宗憲也呼籲民眾屆時,請看看這些上街頭抗議的律師名單,用「谷歌大神」滑一下,看看這些律師是否與「信賴之友會」「綠營側翼或幹部」有關連?這些人的主張,在野黨立委有必要完全聽從嗎?「請不用理他們,他們就是披著律師袍的綠營側翼而已,他們就是行使合法保障的人民抗議權,但不必理會」。他並舉例,司法委員會日前到北檢考察「偵查不公開」,許多親綠名嘴、律師出面嗆聲指基層檢察官抗議在野立委排行程不當,但他後來發現,其實基層檢察官清一色的都在罵北檢,劍青檢改協會也沒有罵在野立委,因為「偵查公開」的問題真的很嚴重。倒是民進黨立委吳思瑤、鍾佳濱罵藍委罵得很重,結果同一週的週五,監察院宣布出手調查「陳啟昱案」,劍青檢改基層檢察官紛紛留言,痛批監院企圖干預南檢偵辦中案件,但民進黨立委、側翼全部都不見了,「呼叫吳思瑤、鍾佳濱,側翼律師,請問你們認同監察院的作為嗎」。
柯文哲貼身帳房「橘子」滯日未歸!檢方發布通緝、註銷護照
檢調持續偵辦京華城弊案中,被外界稱為柯文哲貼身帳房的「橘子」許芷瑜,8月底出境到日本至今未歸,從原本證人身分,被北檢改列《政治獻金法》被告,北檢稍早對許芷瑜發布通緝,並註銷護照。檢調偵辦發現,柯文哲的心腹、被稱為他貼身帳房的「橘子」許芷瑜,疑似握有相關帳冊,甚至可能經手款項、藏匿金流,是京華城案中關鍵角色。許芷瑜在檢廉發動搜索前,8月底以留學名義出境日本,至今仍未返台。確認橘子近日沒有返台計畫後,台北地檢署將許芷瑜改列被告,未來將透過司法互助通報系統,告知日方許所涉的犯罪事實,盡力防止她在6個月入境期滿後,逃往第三國。據《三立新聞》報導,許芷瑜的爸爸在新北市當醫生,受訪時透露,有關女兒的消息都是透過新聞才知道,表示與許芷瑜已經半年沒聯絡,許芷瑜爸爸強調對女兒工作內容並不清楚。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透露,朋友曾在大阪看到許芷瑜身影,正要拿手機起來拍時,許芷瑜連忙將口罩戴回去,而且她的身旁還有其他友人。洪健益說:「大阪地區通天閣旁邊有一個叫做愛鄰地區,如果有一些身分特殊的人,去到那邊會相對的保護隱私。」
打擊詐團掀互槓!法院轟荒腔走板駁回追加起訴 檢方反嗆法官資歷不足
詐騙犯罪財損屢創新高,賴清德總統20日宣布「打擊詐騙視同作戰,不成功絕不罷休。」不過,新竹地檢署與新竹地院近來卻為了起訴詐團成員上演互槓戲碼,法官指責檢察官起訴品質低落,檢方反嗆法官資歷不足,結果法院昨仍駁回檢方的追加起訴,檢方將研議是否抗告,雙方爭議尚未落幕。檢警常抱怨,好不容易破獲詐騙集團將嫌犯送到法院後,法官卻輕縱輕判,政府不斷修法加重刑度,但去年全台詐欺財損逾89億仍創新高。賴清德昨出席活動表示,要成立「打詐指揮中心」協調各部會,他強調,從海外遣返的詐騙犯,我方要能取證,且司法不能輕縱。未料,新竹院檢卻為了詐團,隔空互嗆,狠狠打臉賴打詐的宣示。這起爭端起自於,新竹地檢署洪姓檢察官去年10月起訴陳男等8名詐團成員,今年6月追加起訴錢姓、張姓男子,認為2人涉嫌主持、指揮犯罪組織。但地院合議庭認為,追加起訴內容看不出2人與原本8人有共犯關係。合議庭表示,追加起訴書的犯罪事實及證據,完全照抄原案起訴書認定的犯行,等於是「複製貼上」追加起訴2人,品質草率,在8月7日裁定要求檢方補正。洪姓檢察官16日函覆法院稱「以此公文於裁定限期內補正」,但合議庭認為,函文不僅未補正法院裁定所指事項,反而在文中謾罵法官「資歷尚淺、歷練不深,判決品質甚為粗糙。若本身能力不足,應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或向前輩悉心求教,竟反誣指檢察官濫行追加起訴。」更稱「不論貴院對補正內容有何評價,仍不得違法裁定駁回起訴。」合議庭認為,很難想像此荒腔走板的函文,出自專業檢察官,且未達有效補正,應視同逾期未補正,檢察官未盡舉證責任,且逾越法院得依職權調查證據範圍,昨駁回公訴。昨日還傳出新竹地院將蒐集洪姓檢察官「品質不佳」的起訴書送交法務部,擴大對抗層級。新竹地院坦言確有法官提出此建議,但仍希望回到案件處理,因為起訴品質會影響審判結果,竹院並強調,院檢雙方溝通良好,仍可透過庭長向主任檢察官反應。為了打詐修法,檢改團體「劍青檢改」日前多次槓上司法院,昨再發生新竹院檢互嗆,法界認為,法官未來是否會因賴清德指示「硬」起來,備受關注。
劍青檢改向準法務部長喊話 盼檢察長遴選制度「蔡規鄭隨」
被黨政高層欽點為法務部長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鄭銘謙,即將在520上任,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2024年5月2日發表聲明,建議法務部維持現行檢察長遴選制度,讓符合資格檢察官擁有公平的報名機會,且有7天公告期來思考,再讓民選委員以14天公告期廣徵各界意見,接著交由檢審委員討論,提供法務部長圈選。劍青檢改認為,以往與法務部長蔡清祥合作愉快,2019年起推動檢察長遴選新制,2020年起主動延長檢審會開會期程,在檢審會前3週至1個月公告遴選案,使民選委員有充分時間辦理,以集合全國檢察官意見篩選優秀首長,凝聚檢察官向心力。劍青檢改指出,現行檢察長遴選制度具有公開透明特色,由民選檢審委員自2019間起聯合推動,改變以往突襲式公告,小圈圈秘密遴選的黑箱疑慮。劍青檢改呼籲,法務部應尊重施行近5年的檢察長遴選新制,提早於檢審會前3週至1個月公告遴選作業,使民選檢審委員有充足時程,為全國檢察官辦理公開報名,廣徵各界意見之程序,維持公開透明制度,才能為新部長提出優秀的推薦名單。
劍青檢改痛批金管會、數發部、通傳會怠惰 行政效能不彰像無政府
詐騙猖獗居高不下,檢方案件暴增且疲於奔命,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2024年4月26日舉辦打詐研討會,邀請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等多位民代,與檢察首長和基層檢察官共同研議打詐方案,11位檢察官輪番上場報告,針對虛擬貨幣、人頭門號、網路廣告等詐騙工具進行報告,檢察官痛批金管會、數發部、通傳會等部門怠惰、行政效能不彰,要求強化各項監理,增修《法院組織法》及科技偵查法制。 由於「劍青檢改」日前才發聲明砲轟金管會對虛擬貨幣管理完全失能,猶如陷入無政府狀態,台北地檢署又以涉嫌詐欺、洗錢罪,起訴台灣前3大虛擬貨幣交易所之一的「ACE王牌交易所」負責人潘奕彰等人,顯見詐騙問題嚴重,已是國安問題。 劍青檢改林達檢察官直言,人頭帳戶、電信門號濫發,第三方支付和虛擬貨幣管理失能,行政管理怠惰,宛如無政府狀態,都丟給檢警事後追緝,才是詐騙始終無法減少的主因,檢警工作負擔太大,陷入惡性循環,即使破獲詐騙機房,也因M化車缺乏法制導致無罪,GPS被法院宣告違法也已7年還是沒有進展,現場檢察官呼籲要求強化各項監理,增修《法院組織法》及科技偵查法制。 這次研討會第1場次檢警議題由北檢蕭永昌檢察官、金門地檢施家榮主任報告,第2場次科技偵查由南檢李駿逸主任、中檢洪佳業、南投地檢張姿倩檢察官報告,第3場次虛擬貨幣詐騙由北檢姜長志、羅韋淵、基隆地檢陳淑玲檢察官報告,第4場次總盤點行政部會進度由北檢洪敏超、雲林地檢黃薇潔、高檢署卓俊忠檢察官報告。雲林檢察官黃薇潔指出,漫遊門號2023年1至5月達875萬多門,同時期來台人數217萬多人,通傳會應調查漫遊門號流向。(圖/黃威彬攝)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也提供警示帳戶研究報告,竟發現投資詐欺型警示帳戶2022年至2023年不減反增,年增約4成,郵局警示帳戶2022年至2023年急速攀升1.4倍,警示帳戶中,官股銀行年增7成。余麗貞研究顯示,銀行端在打詐還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金管會和銀行局應再強化反詐、反洗錢意識,「銀行局仍須努力」! 立委吳宗憲等民代也輪流發言,肯定檢察官在第一線打詐的專業,對於檢察官助理的法制化也表達支持。吳宗憲強調科技偵查法制的重要,希望《刑事訴訟法》和《通訊保障監察法》同步增修。本次活動現場上百位檢警界、學界等各界人士參與,線上並有超過900人視訊參加,法務部長蔡清祥、檢察總長邢泰釗、高檢署張斗輝檢察長、調查局王俊力局長和行政院打詐辦公室主任李憲明都親自到場。
投資詐欺型警示帳戶年增四成 金管會銀行局仍須努力
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2024年4月26日舉辦打詐研討會,新北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為此研究警示帳戶問題,竟發現投資詐欺型警示帳戶2022年至2023年不減反增,年增約4成,郵局警示帳戶2022年至2023年急速攀升1.4倍,警示帳戶中,官股銀行年增7成。余麗貞研究顯示,銀行端在打詐還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金管會和銀行局應再強化反詐、反洗錢意識,「銀行局仍須努力」!在銀行警示帳戶方面,中國信託2022年至2023年仍居首位,但年減25%,是前10大警示帳戶銀行唯一減少者,至於新進前10大警示帳戶銀行、為遠東銀行。檢方指出,警示帳戶成因有投資詐欺、愛情詐欺、解除分期條件、猜猜我是誰、遊戲點數等,其中投資型詐欺,被害金額高,動輒數千萬元,為詐團詐取財物、洗錢的最愛。2022年警示帳戶全國共100779個,2023年為98617個,年減少2162個,約2%,但投資型警示帳戶比2022年逆勢增加13961個,年增40%。郵局是與民眾關係最密切的金融機構,2022年郵局警示帳戶2451個,2023年為7916個,增加6036個,年增1.4倍,當打詐是全民運動時,郵局似是化外之民、完全不設防。警示帳戶前10大,官股銀行占了4名,分別為第一商銀 (3)、合作金庫(5)、華南銀行(8)、彰化銀行(9),這4家銀行警示帳戶總數,2022年為6633個,2023年為11306個,增加4673個,年增70%。至於警示帳戶排名第1的中國信託,2022年警示帳戶為10562個,占總數約3成,2023年為7916個,減少2646個,年減25%,是 10大警示帳戶唯一減少的銀行。新增的遠東銀行,一進榜就高居第6名,有1455個。永豐銀行(10)2022年1049個,2023年為1402個,雖未進入前10大,但也增加了353個。投資詐欺雖有社群媒體 FB 假名人問題,但警示帳戶居高不下,主管機關監理應更積極。
金管會不想管虛擬貨幣? 劍青檢改質疑「推給司法管」
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發表聲明指出,報載金管會研擬修法,將虛擬資產業者改採登記制,未經登記就經營業務,將會遭受刑事責任。劍青檢改認為,金管會此舉表面上看是將虛擬貨幣全面納管,但又缺乏行政管理配套,將違法業者予以刑法入罪的做法,其實是:「金管不管,都讓你司法管」。劍青檢改指出,該團體2023年6月舉辦打詐實務研討會,已明確要求儘速將「個人幣商」納入管理,更曾提出具體建言,惟金管會迄今幾無作為,惟一具體的就是,主管單位從銀行局改成證期局,令人沮喪。劍青檢改認為,金管會應先完善行政管理,根據市場行為態樣,訂定各類型服務業者之資格及規則,除有歐盟規則(MiCA)可以參考外,新加坡《支付服務法》亦開放多種不同服務類型的許可證,盡可能包容納管。至於「個人幣商」亦應明確定義,以便納管,明訂特定期間達一定交易金額及次數等條件,即應辦理商業登記、稅籍登記,要求依循明確的KYC程序、在合法平台交易、保存交易資訊等規則辦理,違者先設定各式裁罰、補稅、凍結等行政措施,讓市場上大多數願意守秩序的各級業者與幣商先有法可循,然後,才能針對那些抗拒申請許可卻又偏要從事交易服務之人士,考慮以刑法入罪。本會將持續關注,並於相關研討會探討倡議,期待金管會新任主委揚棄舊思維,共同為反詐盡一份心力。
「普惠金融」成防詐破口? 劍青檢改籲金管會遏止人頭帳戶
「普惠金融(InclusiveFinancing)是聯合國2005年提出的金融服務概念,意指普羅大眾均有平等機會獲得負責任、可持續的金融服務。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發現,許多惡意或輕率交出帳戶的高風險人士,經司法結案後,依然能開新帳戶,持續輸送新帳戶給詐團,幾無管制,許多基層銀行行員察覺開戶有異,想婉拒或詳加查核,卻在主管機關高舉「普惠金融」大旗下,自己必須面對申訴報告,只能無奈屈服,劍青檢改呼籲金管會應出面制止,力挺基層行員一同打詐。劍青檢改2024年3月11日發表聲明指出,詐騙集團持續猖獗,人頭帳戶一直是主要禍首。許多人甘願販賣帳戶,或輕率交出提款卡,還寫上密碼寄送他人,協助詐團收款,事後又辯稱遭網路騙走帳戶云云,持續滋養台灣詐騙沃土。許多基層銀行行員礙於主管機關高舉「普惠金融」大旗,只能無奈屈服,甚至有詐團成員惡意斥責鬧事,行員只能道歉了事,一切配合。詐團充分享受「普惠金融」,環境優越,無法無天。劍青檢改指出:「與其事後司法查緝,更應事先聰明治理」,金管會應依據「金融機構洗錢防制辦法」關於「交易監控」、「加強客戶審查」、「婉拒建立業務關係與交易」之各章規定,儘速針對高風險人士建立黑名單加以列管與限制,提供銀行從業人員明確標準和堅強後盾,勇敢拒絕不正常開戶及異常交易服務。目前法務部已透過修法,根據《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6項、制定公布「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對於曾提供人頭帳戶之黑名單人士進行全面列管,新申請開戶須嚴加查核,舊帳戶轉帳額度也受限制,讓詐團難以一再向這些高風險人士索取使用,新制已於2024年3月1日施行。劍青檢改憂心,新制能否順利實施,取決於主管機關、銀行公會、銀行管理階層,能否勇敢堅定辦理,面對個案申訴,甚或立法委員「關心」,能否依然堅定落實。期待金管會堅定立場,力挺基層銀行行員落實洗錢防制,為我國金融監理和洗錢防制,勇敢踩穩步伐。
新國會救救檢察官吧! 劍青檢改籲修法納編檢察官助理
詐騙案件暴增,全國基層檢察官承受極大規模的案量壓力,行政院決定今(113)年底額外增加150名檢察官助理員額,緩解檢方壓力,劍青檢改呼籲新國會修改《法院組織法》,將檢察官助理納入正式編制,優化檢方辦案能量!劍青檢改指出,檢察機關除須收納全國警察局、調查局、海巡署、移民署之全部案量,還須自接民眾直接申告與巨量濫訴案件,透過大量篩選分流,總體「偵他相案」結案起訴率尚不及一成。地檢署不僅是全國司法警察機關移送案件的守門人,更是全國刑事法院前端的攔沙壩。然而,檢察機關人力結構設計不良,檢察官人數與輔佐辦案的檢察事務官人數遠不成比例(書記官較無法襄助實體內容),形成「將多兵少」、「校長兼撞鐘」、「頭重腳輕」、「倒金字塔」的畸形結構,與日本、南韓檢察機關內部具有完善輔佐人力結構迥異,亟待從結構面與根源處有效改革。優化檢方人力結構,才能強化偵查與打詐效能,劍青檢改一向呼籲增設檢察官助理等輔佐人力。去(112)年,行政院同意以臨時預算方式增設100名檢察官助理,至今(113)年底額外增加150名員額,希能緩解檢方案量壓力。只是目前僅係臨時預算編制,未來隨時可能慘遭廢止。相較於現行《法院組織法》早已明文容許法院設置法官助理及司法事務官兩職,劍青檢改質疑:為何檢察體系無法正常設置檢察官助理?其不公平與不合理至矣!當務之急,在於增修與健全《法院組織法》的法源依據。期望新國會支持,能將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常態化,襄助全國強化偵查與打詐效能。
劍青檢改林達參選檢審委員 主張維持並改良一、二審輪調制
「劍青檢改」領導人、台北地檢署資深檢察官林達2024年1月22日發表聲明,準備參選今年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他表示新的一屆檢審會將面臨新的總統和部長,新的國會和三個黨團。新的政治環境,將帶來新的民主問責,注入新的改革議程和改革動能,也可能導入新的人事干預,如何應對,將成檢審會重要課題。林達指出,檢察人事,從檢察長的遴選、主任檢察官的圈選、行政司處的借調,攸關檢察士氣,也攸關檢察獨立,應當避免內部裙帶關係,更要阻斷外部政治關說。他先前曾擔任兩屆檢審委員(108、109年),現在再次參選,期盼能鞏固改革並推進議程。他表示108年初任檢審委員時,發現檢察長的選任程序,長期毫無章法,法務部公告遴選時間只在開會7天前突然通知檢審委員,人選幾乎都來自部裡或首長們的口袋名單,有意角逐者若不能入長官的法眼,就只能被迫私下請託委員,甚至尋求外部政客關說,各方勢力大顯神通。後來他與同屆共9位民選委員共同推動公開徵求報名的作法,獲法務部長蔡清祥支持並配合辦理,形成首屆做法。所有符合資格之人皆可直接報名,不再需長官「建議」或好友「推薦」,報名後公布參選名單,由9位民選委員利用2週時間,向全國廣徵民意,探聽風評後進行篩選,最後公布入圍名單更須受各界檢驗,並形成慣例。至於劍青檢改和部長蔡清祥近年來推動的ㄧ、二審輪調制,引發檢察界人士不同意見,林達認為,經過5年運作,出現了一些狀況,包括二審提早回任一審並大量外調擔任行政職,影響所及,高本檢吸引力不足,北檢也因回任過多出現老化現象,且外調佔缺過多導致許多檢察官想平調北檢困難,影響全國整體流動。他表示,一、二審輪調歷練必須堅持下去,目前該著手改良,危機就是轉機,如何透過一二審輪調歷練的改良,通盤研議檢察人才培育機制,這也是本屆委員應當推動的重點。另外,檢察官工作負擔過重,應檢討如何修法改進,未來如有幸當選,期盼和所有民選委員都能利用檢審會這個平台,充分反映基層檢察官民意來和未來的部長溝通。
打擊詐騙!修法增訂人頭帳戶罪 提供者每日提領、轉帳各限1萬
詐欺猖獗,政府為了打詐,修法增訂人頭帳戶罪,凡發現民眾提供帳戶供詐團使用,行為人先由轄區警察機關行政告誡,若5年內再犯,最重可判刑3年,最近法務部再修訂配套辦法,提供金管會、數發部等主管機關管理告誡5年期間內的人頭帳戶行為人金融帳戶、虛擬通貨平台、第三方支付帳戶、帳號,依法可以暫停、限制功能,甚至關閉。其中人頭帳戶行為人被限制每天轉帳、提領(含消費扣款)各不得超過1萬元,並禁止使用包括網路銀行等支付或轉帳服務,配套辦法已完成14天預告,近日將公告正式施行。地檢署新收案件 3成是詐欺案國內詐欺案件泛濫,案件量已壓垮基層檢察官及警察,據檢改團體「劍青檢改」統計,台北地檢署今年1至8月新收「偵」字案4萬2900件,較去年同期遽增15.6%。台中地檢署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新收「偵」案更高達7萬3759件,較前年同期遽增17.5%,其中詐欺案,從前一期的1萬9258件暴增到2萬6392件,增加7134件,遽增37%。檢察官說,目前地檢署新收案大約有3成是詐欺案件,其中9成以上是人頭帳戶。為此,台灣高檢署邀檢警訂出人頭帳戶「總歸戶」作法,將過去散布各地的被害人提告大量案件,改以人頭帳戶戶籍地警察機關統一處理,以疏解案源。法務部也因司法實務上,難以證明人頭帳戶涉犯詐欺、洗錢罪的主觀犯意,難以定罪,修正《洗錢防制法》增訂「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罪」,對提供人頭帳戶者採取「先行政,後司法」作法,違者先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告誡後5年內再犯,或賣帳戶、帳號或交付3個以上帳戶、帳號者,則科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處罰。但為有效管理遭告誡的人頭帳戶行為人、避免帳戶告誡期間再有被害人匯款,造成損害,法務部日前邀集金管會、數發部等主管機關,修訂「《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6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金融機構 可拒絕其開戶及交易該辦法規定,警察機關於必要範圍內,可將行為人資料提供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金融機構在受理行為人申請開立新金融帳戶時,可以拒絕其開戶、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金融機構對行為人的金融帳戶,除繳交水電、瓦斯公用事業費用、稅款、罰金、罰鍰、滯納金外,其帳戶晶片金融卡每日轉帳、提領金額上限各為1萬元,包括消費扣款在內。另禁止使用網路銀行(含行動銀行)、電話(語音)銀行及將存款帳戶連結各式支付平台(含電子支付、第三方支付、行動支付或開放銀行TSP業者等)及其他類似的電子銀行業務辦理支付或轉帳服務。發現疑似洗錢 得暫停帳戶功能另行為人臨櫃辦理提領、轉帳或匯款時,金融機構可要求其提供交易相關資料,證明交易的合理性,如無法提出合理說明,得拒絕其交易。若其金融帳戶屬電子支付帳戶,規定每月付款金額,上限3萬元、每日國內外小額匯兌的支付金額,以1萬元為限。辦法並要求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應將行為人視為高風險客戶,進行加強確認客戶身分及持續審查措施,若發現有疑似洗錢或其他不法之交易時,得於查證期間內,先予暫停帳戶、帳號之全部或部分功能。
檢察官「每月新收案破百」…集體怒吼 法務部回應了
今年起詐欺案件暴增,嚴重拖垮基層檢察官正常辦案業務,復因明年初大選,各地檢自9月起,須陸續啟動選舉查察,分區派員督責轄區,在已經沉重的壓力下再添一筆。劍青檢改呼籲,法務部體恤基層儘速增補人力。對此,法務部回應了。劍青檢改指出,經本會初步調查,今年地檢署新收案件數量暴增,遠高於去年同期,導致下半年的工作量過度沉重;據統計,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至8月份累計新收「偵」字案高達4萬2900件,較去年同期的3萬7132件,遽增15.6%,許多檢察官每月新收案件數量破百。台中地檢署不遑多讓,自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新收「偵」案更高達7萬3759件,較前一年同期6萬2757件,也遽增17.5%,驚人的是,其中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1萬9258件暴增到2萬6392件,增加7134件,遽增37%,每位檢察官平均每月新收件數從91件暴增到99.5件。新北地檢署總案件數量更加驚人,統計去年9月至今年8月新收「偵」字案竟突破10萬件,已高達10萬6044件,且較前一年同期的8萬2474件,更遽增28.6%,最離譜的是,其中僅僅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2萬7203件暴增到4萬3536件,增加1萬6333件,遽增60%,每月新收件數破百的檢察官比比皆是,在如此沉重的案件負擔下,各地基層檢察官仍要肩負年底賄選偵查之額外勤務,實已不堪負荷。劍青檢改表示,關於詐騙及人頭帳戶案件數量暴增,本會雖於今年8月底召開之全國檢察官防詐建言研討會,剴切指陳金管會、NCC、數發部等機關是否涉及行政怠惰,雖然該等機關迅速發新聞稿回應將會改進,然而目前移送地檢署的詐欺案件數量仍居高不下,未見稍歇,包括人頭帳戶黑名單、第三方支付業者特許、巨額個人幣商有效監理,均尚未見明顯成效。劍青檢改直言,不知該等機關當初回應研討會的新聞稿,是官僚結構的膝神經反射,還是真心積極作為的啟動宣示,目前有賴高檢署長官們繼續與之協調,本會靜觀後效,將持續監督;本會並籲請法務部體恤基層檢察官辛勞,盡速補充資源與人力,檢察官方能發揮戰力,建構安全社會環境。對此法務部回應,為解決檢察機關沉重案件負擔,本部向行政院積極爭取新增檢察機關員額,109年核准增員110人(檢察官10人、檢事官26人)、110年增員187人(檢察官15人、檢事官65人),之後更向行政院提出「因應司法改革中程人力補充計畫」,規劃分4年(111年至114年)請增檢察機關員額合計600人(檢察官50人、檢事官250人),業經行政院核准,其中111年增加215人(檢察官30人、檢事官95人)、112年增加140人(檢察官10人、檢事官67人);另外,透過遴選律師、檢察事務官擔任檢察官、借調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業務,多元充實檢方辦案人力。法務部表示,就劍青檢改聲明詐欺案件數量遽增等問題,本部將責由臺高檢署與警政署、經濟部、通傳會、數位部及金管會等機關,進行橫向聯繫強化落實打詐綱領、整合打詐量能;並由臺高檢促請警政署落實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所規定之告誡程序,期能使洗錢新制穩健上路緩解案量;此外,為使詐欺案卷減量、程序簡化,警政署於今年6月16日函令各警分局執行「被告全國總歸戶計畫」,針對同一被告幫助詐欺案件,統一由被告戶籍所在地分局移送偵辦;本部近期將召開檢討會議,瞭解上開總歸戶計畫有無落實運作情形,並滾動檢討修正,期儘速有效降低詐欺量。法務部指出,為使檢察官全力辦理113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二合一選舉查察工作,本部已於112年9月19日通函各檢察機關,自112年11月1日起至113年2月15 日止,暫停實施「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之各項檢察官辦案期限管考,期能藉此減輕檢察官辦案負荷。法務部強調,因應打詐業務,本部提出檢察官助理機制併行,進用100名檢察官助理,初步執行至113年底,各地檢均已開始招聘,本部亦已提出工作項目指引;且為推動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將於近期召開檢察官助理法制化研商會議,持續增加檢察官輔助人力,有效打擊犯罪、疏減案源。
檢察官受不了!每月新收案破百件 劍青檢改籲法務部多派人手
今年起詐欺案件暴增,嚴重拖垮基層檢察官,加上明年初大選,各地檢自9月起,陸續啟動選舉查察,分區派員督責轄區,在已經沉重的壓力下再添一筆。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舉台北地檢署為例,北檢今年1月至8月份累計新收「偵」字案高達42900件,較去年同期的37132件,遽增15.6%,許多檢察官每月新收案件數量破百。「劍青檢改」指出,今年地檢署新收案件數量暴增,遠高於去年同期,導致下半年的工作量過度沉重。籲請法務部體恤基層檢察官辛勞,盡速補充資源與人力,檢察官方能發揮戰力,建構安全社會環境。劍青檢改指出,詐騙及人頭帳戶案件數量暴增,劍青檢改曾在今年8月底召開全國檢察官防詐建言研討會,剴切指陳金管會、NCC、數發部等機關是否涉及行政怠惰,雖然相關機關回應將會改進,然而目前移送地檢署的詐欺案件數量仍居高不下,包括人頭帳戶黑名單、第三方支付業者特許、巨額個人幣商有效監理,未見明顯成效。劍青檢改將持續監督, 除了北檢積案如山,檢青檢改發現台中地檢署不遑多讓,去年7月至今年6月新收「偵」案更高達73759件,較前一年同期62757件,也遽增17.5%,驚人的是,其中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19258件暴增到26392件,增加7134件,遽增37%,每位檢察官平均每月新收件數從91件暴增到99.5件。新北地檢署總案件數量更加驚人,統計去年9月至今年8月新收「偵」字案竟突破10萬件,已高達106044件,且較前一年同期的82474件,更遽增28.6%,最離譜的是,其中僅僅詐欺案件從前一期的27203件暴增到43536件,增加16333件,遽增60%,每月新收件數破百的檢察官比比皆是。在如此沉重的案件負擔下,各地基層檢察官仍要肩負年底賄選偵查之額外勤務,實已不堪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