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
」 檢舉達人 檢舉 罰單 違規 台南
被檢舉未打方向燈!他見罰單4照片太模糊去申訴 結局超傻眼
「這次實在是有點離譜了!」有位機車騎士抱怨,他在7月11日凌晨4時許遭民眾檢舉「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但罰單上的4張照片都十分模糊,且間隔時間太長,只好提出申訴,事後他收到撤銷罰單的公文,內容寫著「影像內容未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宜從寬認定,僅以1次為限」,讓他相當傻眼。這位機車騎士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以往他收到罰單,便會迅速繳錢,是因為覺得「違規就是違規」,但在最近他再次收到罰單,開單原因是「轉彎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挨罰1200元,卻讓他忍不住直呼「實在是有點離譜了!」機車騎士說到,他觀察4張在7月11日凌晨4時許被拍攝到的照片,其實都相當模糊,時間也只間隔3、4秒,但我認知的照片時間應該是間隔1秒才對,因此他立即就跑去申訴。然而,機車騎士收到撤銷免罰的公文,上面卻寫著「影像內容未臻明確,為免爭議,本案宜從寬認定,僅以1次為限,爰本處同意撤銷免罰結案……倘再發生類似本案情形,本處將依規定辦理」,使他無奈道,「檢舉人送什麼影片檢舉你都開單?」、「違規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你都認知模糊了,那是不是以後不同違規,都可以從寬認定,1次為限?」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這種照片糊成那樣都能檢舉開單也是蠻扯」、「烏龍罰單很常有,你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應該對檢舉者跟製單人要有懲罰制度才對」、「換言之我們可以申訴製單的承辦人員嗎?應該給點教訓,不然他們都隨便搞」、「我也被檢舉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重點是檢舉的照片左轉方向燈還亮著」、「看原影片就知道啦,照片是員警截給你的」、「先開單告發再說,申訴是花你的時間、你的錢,我又不會痛」、「最近也收到一張罰單,狀況類似,也是檢舉達人搞的,真是累還要跑一趟監理站申訴」。
誤把外送員當檢舉達人 台南賓士男街頭違停下車追人挨罰
台南安南區16日晚間9時30分某街口處,一名賓士車駕駛疑似看到外送員頭戴行車紀錄器,誤認對方是檢舉達人,竟尾隨到路口下車欲追打。外送員加速逃離脫身,未釀衝突。警方表示,賓士車紅線違停將依法開罰,並釐清駕駛身分通知到案說明。行車紀錄影片顯示,一輛深色賓士轎車於紅燈時停等,男駕駛疑似因看到騎機車的外送員頭上有行車紀錄器,懷疑外送員是檢舉達人,立即尾隨到下個路口。畫面中可見,賓士車在外送員後方紅線違停,駕駛探頭大喊:「帥哥,你檢舉我,是嗎?喂!」見外送員不理會,他竟下車欲追逐外送員。外送員見路口號誌轉為綠燈,擔心與後方追上來的賓士男發生糾紛,隨即催油門加速離去。影片爆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不要違規就好了」、「沒有檢舉結果PO上網,一樣GG」、「開賓士沒有錢繳罰單喔」。轄區南市警三分局表示,已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待釐清賓士車男駕駛身分後,將通知到案說明。另外,賓士車駕駛於紅線上違停行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告發,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南市「30年丹丹漢堡」將遷店 在地人喊期待!粉專再揭1冷知識
南台灣都會區知名連鎖速食品牌「丹丹漢堡」,擁有「速食南霸天」的美名,不過地方社群媒體帳號小編今(21)日表示,位於永康區民族路的「丹丹漢堡大灣店」預計今年下半年完成遷店,並指出該店的登記名稱是「八九小吃店」,笑翻一票在地民眾。「台南式Tainan Style」小編今天在臉書粉絲專頁、Threads等平台發文表示,擁有將近30年歷史的丹丹漢堡大灣店即將遷店,預計今年下半年從永康區民族路完成遷店,「新位置目前裝潢中,永大路一段大灣路口,『56清粥小菜』對面,以後應該會比較好停車。」此外,「台南式Tainan Style」小編還提到,「順便再講一個冷知識,這間丹丹漢堡的登記名稱是『八九小吃店』。」貼文引起在地人笑說「以前對發票,想說何時去過什麼『八九小吃店』消費過,看了明細才知道是大灣丹丹」、「什麼?別家丹丹不是叫『八九』嗎?幾乎都只吃這間丹丹的我第一次知道」,還有人大讚「移到那邊,確實很好停車,期待」、「大灣高中學生的回憶」、「從小吃到大,離家又更近」。不過也有人坦言「新店址外面人行道+紅線,檢舉達人要換戰場」、「換這邊沒有比較好停車,車流大、車速快,可以想像那邊停車亂象」、「希望來消費的人乖乖去停停車位、停車場,不要違停,不然只是把一個地方的交通問題,轉移到另一個地方」。
行人不走人行道罰1800、超速秒噴6000?LINE群「流言瘋傳」 警方闢謠:攏系假!
喜歡在LINE群分享生活資訊的網友請注意,警方指出,近期LINE群組流傳多則流言,包含「行人不走斑馬線罰1800元」、「紅燈右轉罰5400元」、「超速罰金由1200~2400元上調為6000元,每多超速1公里還要加罰」、「申訴違規要求提供檢舉人『監視設備合格文件』」等,全部都是過去就流傳在網路上的假訊息,請民眾留意分辨、切勿上當,也請勿隨意傳遞假訊息給他人。警方指出,近期不少民眾在LINE群組接獲他人轉傳分享的資訊,包含「6月1日開始加強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本月20日開始,紅燈右轉罰5400元,違規3次馬上吊銷駕照」、「紅燈右轉罰5400元」、「超速由1200至2400元調為6000元,每超速1公里加罰100元。若限速60,開80,則須付8000元」等,全部都是誤傳的假訊息。此前,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就已出過說明過,上述訊息自2023年開始,就已經在網路上大量流傳,即使警方多次出面闢謠,相關訊息仍每過一段時間就會重新在網上流行。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行人不走斑馬線可開罰500元;汽車在紅燈時違規右轉,可開罰600元至1800元;若超速行駛,可開罰1200元至2400元,不過汽車駕駛人依超速幅度處以罰鍰,並得加重處分。若超速達60公里以上,恐罰6000元至24000元,並吊扣駕照。此外,警方還指出,民眾的LINE群組內也時常流傳散播錯誤資訊的圖片,宣稱若民眾遭檢舉違規時向裁決單位提出申訴,要求檢舉人「提供監視設備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作為反制;又或教導民眾反制檢舉達人時,可向監理裁決單位填寫申訴單,要求「請提供檢舉人的監視設備,是否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儀器,及定期檢驗合格的認證文件」。對此,警方駁斥稱,有許多被檢舉人以這類申訴理由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甚至告上法院,不過最終皆被駁回。事實上,不管是裁決單位還是法院,都會依據檢舉影片或照片作實質審查。而檢舉事實狀態交通違規如:以行車紀錄器影像檢舉闖紅燈、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人行道或行穿線上臨時停車等,根本不用度量衡檢驗,因此網路流傳檢舉工具「必須經過檢驗合格說法」並非事實警方指出,交通違規只要符合檢舉要件,經過詳實查核確認違規後,就會依照程序告發。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的具體規定,則包括以下內容:一、檢舉人要填寫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實名制)。二、採證日起7日內必須提出檢舉,(如在6月20日拍攝相片,最遲要在6月26日提出檢舉)。三、取證照片或影片必須要有日期、時間顯示,並詳載違規行為地點及違規事實。四、違規車輛應拍攝清楚車牌、顏色及地面標線,照片應附上至少2張連續採證照片(或影片)。五、違規停車必須可以證明車輛未移動,所拍攝採證照片可明顯辨識駕駛座上無人,或者提供影片或2張以上的相片可看出違規車輛停放在同一位置,且靜置時間達3分鐘以上。
騎車載1歲半寶寶上路遭檢舉「孩子未戴安全帽」 爸無奈:難道只能開車載?
「祝我申訴成功吧!」一名父親分享,日前家裡無人可以顧小孩,他只能騎機車帶1歲6個月大的孩子上路,沒想到卻被人檢舉小孩沒戴安全帽,讓他無奈直呼「市面上根本找不到符合(孩子)頭型且符合台灣安全帽標章的產品」、「所以帶2歲以下小朋友只能開車?」貼文曝光後,迅速引起大批網友討論。這名父親昨(19)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公開版」發文表示,事發當天因妻子去上班,家中沒人可以照顧小孩,他只好騎車載著1歲6個月大的孩子去公司打卡,怎料卻在去菜市場途中遭檢舉,原因是小孩沒戴安全帽。原PO提到,他求助相關單位,對方告知他「你這個就違規屬實,不然你申訴看看」,但他在市面上根本找不到符合孩子頭型且符合台灣安全帽標章的產品,只有幼兒配戴的學步防摔頭盔及兒童單車安全帽,且有文章指出「2歲以下不建議配戴安全帽,因為頸部脊椎尚未發育,戴了安全帽反而很容易受傷」。原PO接著說,加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2項第3款寫著「配戴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型,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意味著他完全無法臨時帶著孩子騎車出門。對此,原PO也感嘆,「機車不行,更別說搭計程車了!所以帶2歲以下小朋友只能開車?我想問是否很多家長有這種疑慮?各位家長們你們是如何處置?」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所以你是覺得你出車禍的時候,你小孩的頭比你硬?不然你憑什麼覺得小孩不用戴安全帽?」、「既然你知道違法,那為什麼還『執意』並『忽略』沒有安全保護的兒童搭乘機車呢?你這是要讓兒童當你的安全氣囊嗎?」、「為了安全,其實可以搭公車」、「不是每家都有車?那就想辦法借車、租車、叫車、大眾交通。連這些辦法都沒有辦法解決,你哪來什麼勇氣認為你能解決小孩成長問題?」也有人指出,「總不能等錯誤發生的時候再來想,先想想如果意外發生,要怎麼保護小孩」、「這麼小沒有安全帽,所以我買了嬰兒保護帽,就是怕有什麼萬一」、「買最小安全帽可以加內襯。就算用揹帶還是會戴~騎車去托嬰中心其實只有1分鐘的路程也是會戴」、「1歲6個月可以戴了啦,去安全帽店買最小的,再請老闆裡面墊保麗龍或海綿增高一點就可以了」、「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有些人就不知帶小孩的辛苦……孩子發育未完全,戴安全帽,若小孩怎麼了,不懂是政府要賠償,還是酸民要負責?」、「唉,台灣檢舉達人很多」、「規則就是逼人買車才能合法,所以說台灣真的對待媽媽很不友善」。
彰化檢舉達人超狂!5個月揪逾2千件 平均1天檢舉14件
交通違規檢舉達人有多狂?依彰化縣警察局統計,今年1到5月,就有1名民眾檢舉件數合計達2000餘件,等於在5個月間,每天檢舉14件,對比同期彰化交通違規檢舉總件數5萬1119件,每天檢舉件數338件,該檢舉人就占了約4%,引發熱議。彰化縣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5月,警方受理交通違規檢舉數有5萬1119件,換算下來,等於每天收到338件,其中以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件數最多,有1萬788件;其次是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如逆向、跨越雙黃線等,有6559件;第三為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有5571件。而在單一檢舉人中,檢舉最多的高達2000餘件,等同每天檢舉14件,占檢舉總數約4%,名列第二的檢舉人,5個月檢舉1300餘件,換算下來每天檢舉約9件,占比約2.6%。超狂檢舉數字,令民眾咋舌,有民眾認為檢舉達人是「吃飽太閒嗎」;也有民眾懷疑這兩位檢舉達人是不是不用工作?怎麼有辦法檢舉那麼多件數;還有民眾認為,有檢舉達人的檢舉,民眾才會有所警惕,才不會隨意違規,交通才能更安全。此外,彰化縣今年前5個月交通違規檢舉總數5萬1119件,與去年同期4萬5546件相較,增加了5573件,交通部從去年6月1日起限縮檢舉項目,降低因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暴增所引發的民怨,但政策上路至今年5月底滿1年,由彰化縣警局的統計資料顯示,交通違規檢舉件數未減反增,顯然未達減量效果。彰化縣警察局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遭到檢舉而受罰,強調警方受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後,會依規定審查,在經過嚴格審查通過後才會製單舉發。
起糾紛就丟錢!台南「名人」賣場丟416萬 又報遺失警要查了
台南1名李姓男子3月底,陸續在攤商與超商亂棄置現金,且分別為600萬元及6000元,結果最後又以遺失物領回,但仍被警方依法送辦,沒想到他仍死性不改,竟又於5月鎖定北區故技重施,他又分2次棄置6000元及416萬元後離去,警方接獲店家通報,隨即前往將大疊鈔票暫時保管,後續將調查李男是否為故意犯行,並會同司法單位研議是否涉及其他法規。據了解,李男3月底到某間攤商購物時發生口角,不料他竟將600萬元現金,丟在台南永康市場旁的人行道上離去,事後他再報警依遺失物領回,甚至辯稱「錢放家裡太久發霉,拿出來曬曬太陽」,沒想到事隔4日後,他再前往超商領包裹,但卻不願提供證件查核,最終一言不合又丟撒6000元在店內,後續依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裁定可處6000元罰鍰。經調查李男2024年12月底,因購買水餃問題大鬧4天,事後也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8000元罰鍰,因此被當地民眾稱為「檢舉達人」不敢得罪,豈料他仍死心不改,5月間又轉到北區西門路的某間賣場故技重施,他先與店家發生金錢糾紛,再分別丟棄6000元及416萬元離開,最終又打電話報警,由於店內出現大量現金,令業者惶恐通報警方處置。警方表示,針對李男3個月間因起糾紛就丟錢的瘋狂行為,不僅嚴重影響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也危害他人安全,警方雖然強調受理登錄為拾得物並妥善保管,但仍調查他是否為刻意棄置現金,後續也將研議是否涉及其他法令,詳細情形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李㼈當陸軍儀隊被刺大腿狂噴血 捲行車糾紛無奈曝「要罰錢就繳」
李㼈、李紫嫣父女今(19日)出席2025世界無菸日記者會,李㼈戒菸多年,自嘲戒菸後光是香菸錢就省了100多萬,「把這些錢拿去吃好料不是很好嗎?」被問到近日閃兵藝人風波,他表示不多做發言,「國民應盡義務,什麼時間做什麼事是應該的。」他20多歲就入伍當了2年陸軍儀隊,直呼當年軍隊真的超苦,他還在軍隊受傷,大腿差點被刺刀刺穿。李㼈表示自己20歲出頭就入伍當陸軍儀隊。(圖/趙文彬攝)李㼈表示當兵是國民義務,該做什麼就做什麼,不過他也坦言他以前當兵的時代的確很操,直呼:「進去以後你就會知道,原來自己的潛力那麼高,出社會以後會覺得更苦。」他還透露當年是儀隊出身,在操槍練習時被新兵撞了一下,手上長槍的刺刀就這樣刺進胯下,靠近大腿內側的地方,「還好沒插到動脈,也沒刺穿大腿,那個疤到現在都還在。」即使受傷縫完針以後也還是照樣訓練,沒有休假特殊待遇。至於日前演藝圈閃兵風波成為熱門話題,他坦言跟幾位閃兵藝人在節目上都遇過,他就不多做發言,「他們也受到該有的懲處,我們不要在人家傷口上灑鹽了。」此外,李㼈監製電影《突破三千米的泳氣》找來女兒李紫嫣擔任女主角,日前爆出李紫嫣在片場被李㼈罵哭,李㼈則是經常在片場越權做導演的工作。對此李㼈表示是離職員工惡意抹黑,已經向對方提告;李紫嫣則澄清說大部分在現場哭都是因為劇情需要培養情緒,還稱讚爸爸有什麼戲都會現場示範一遍,「有這麼有經驗的演員在,未來有機會還是想跟爸爸拍戲。」李㼈則表示電影預計9月會去威尼斯影展,10月上映。李紫嫣表示未來有機會還是會想跟爸爸一起拍戲。(圖/趙文彬攝)李紫嫣澄清拍電影時,沒有被爸爸罵哭。(圖/趙文彬攝)至於先前李㼈爆在汐止與機車騎士發生行車糾紛,他今喊冤表示不會刻意去犯法,並表示當時他下橋後要直行,卻遇到機車騎士擋在前方。對方事後雖然有傳訊息道歉,但另一方面又將影片交給警方。他表示對方是當地小有名氣的檢舉達人,一年檢舉了兩三百件,對於被檢舉達人盯上他也直呼無奈,「要罰錢就繳錢,不然要怎麼辦。」
苗栗提高檢舉獎金策略奏效!他狂抓630件菸蒂違規爽賺12萬
苗栗縣政府為打擊環境髒亂,去年底大幅提高檢舉獎金比例,其中亂丟菸蒂的檢舉獎金從10%調升至20%,成效立竿見影。尤其更有1名檢舉人單獨貢獻630件違規案件,且全數集中在「國道三號西湖服務區」,估算扣掉稅金後爽賺12萬960元的獎金,顯見「重賞之下」確實激發民眾檢舉熱情。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根據環保局最新統計,今年1至4月全縣受理亂丟菸蒂檢舉案件高達1149件,與去年同期的43件相比,激增近27倍,顯見「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尤其1名檢舉人更單獨貢獻630件違規案件,且全數集中在「國道三號西湖服務區」,若案件全數成立,以每件罰款1200元計算,扣除20%稅金後,這位檢舉人可爽領12萬960元獎金,堪稱「菸蒂檢舉達人」。 此外,苗栗縣也同步提高亂丟垃圾包的檢舉獎金至罰鍰的50%,每件最高可獲3000元,但今年同期僅收到7件檢舉。環保局呼籲民眾積極舉報,共同維護環境整潔,尤其針對夜間或偏僻路段違規傾倒垃圾的行為,若能加強檢舉,將有效遏止不法。
高雄檢舉達人遭報復!頭像海報滿街貼 警循線逮張貼男
高雄市近日上演一場因交通檢舉引爆的「報復戲碼」,1名素有「檢舉達人」之稱的許姓男子,因熱衷檢舉違規行為而廣為人知,甚至曾創下一天打百通電話檢舉的驚人紀錄,這樣的「正義行動」卻疑似引發反彈,頭像竟被人印製成海報,貼滿路邊燈桿、三角錐甚至汽車,引發熱議。警方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一帶,時間是在4月23日左右,據了解,許男於4月20日才因為檢舉違停,疑似遭人尾隨,短短3天後,又在社區內發現自己的臉竟然成為「公告對象」,海報不僅標示「檢舉達人」字樣,還被貼在至少15處公共空間,讓許男氣得當場報警。警方受理後調閱周邊監視器,成功鎖定涉嫌張貼海報的25歲江姓男子,經訊問發現,江男曾因違停遭許男檢舉,懷疑因此心生不滿,進而印製海報並趁夜到處張貼,試圖以此「提醒街坊」許男的檢舉行徑,然而這樣的行為不僅造成許男名譽受損,還涉嫌妨害名譽及恐嚇,警方已將江男依法移送偵辦。警方也透露,除了江男外,現場還出現其他3人共同參與張貼行動,目前正陸續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許男表示,自己只是希望維護交通秩序,未料遭此對待,感到相當無奈。警方也呼籲,若對他人檢舉行為有意見,可尋求法律途徑處理,切勿訴諸私刑與公審行為,否則恐將面臨法律制裁。
3天前才因檢舉違停遭尾隨! 高雄「檢舉達人」遭人公布長相報復
今(23)日,高雄市三民區大昌一路巷弄內,部分燈桿、三角錐等處遭人張貼1名男子的頭像,當事人許姓男子看狀隨即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逮到張貼頭像的25歲江男,江男則供稱自己曾因違規停車遭許男檢舉,心生不滿才會犯案。警方事後依恐嚇及妨害名譽等罪嫌,將江男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當地居民指出,遭張貼照片的許姓男子,是當地知名的檢舉達人。他3天前才因檢舉違規停車行為,遭到地方公廟人員尾隨,並與對方發生糾紛,因而登上新聞版面。而這次四處張貼照片的江男,就是因為在新聞上看到許男的照片,將其下載後打印出來,四處張貼在當地的路燈桿、三角錐上。江男到案後供稱,自己因為曾遭許男檢舉,對其記恨在心,才會張貼對方頭像提醒居民。訊後,江男被警方依恐嚇及妨害名譽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也提醒民眾,遇有糾紛案件應理性處理,一時的衝動或是不理性的言行,都有可能觸犯法令。
機車貪方便每天停「身障車格」 他連10天狂檢舉:看誰先投降
近日一名網友因為常在汐止看到一輛天天停「身障車格」的機車,而該車也不是身障專用車,疑貪圖方便直接停,他也花了10天每天都檢舉,而且都檢舉成功,他強調,「沒關係,我很閒,你們每天都來停,我就每天都來檢舉,看誰先投降」。原PO在Youtub頻道「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發行車紀錄器影像,拍攝地在汐止區連興街,因他常看到一輛機車停「身障車位」,該車也沒裝輔助輪,不是身障專用機車,疑為了方便直接停身障車位。原PO花10天去拍該車,送出檢舉單。警方回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0款,在身障車位違停,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緩。原PO表示,「沒關係,我很閒,你們每天都來停,我就每天都來檢舉,看誰先投降(累計已檢舉10張成功)」。此文曝光後,不少人紛紛留言「檢舉超人,我的超人,Respect」、「停紅線才不怕被檢舉」、「好心腸謝謝您」、「幾天後是不是又有人要上新聞哭檢舉達人惡意檢舉害他家連吃飯錢都沒了」、「二輪大爺不是說沒影響到停哪都沒差嗎」、「幾天後是不是又有人要上新聞哭檢舉達人惡意檢舉,害他家連吃飯錢都沒了」。
汐止騎士騎標線型人行道挨罰:奇葩設計 警回應了
新北市汐止近日發生取締糾紛,一名女騎士騎車經過康寧街365號前,貪快騎上標線人行道,被檢舉罰600元,而她質疑「為什麼又畫了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對此,警方也做出回應。原PO在臉書汐止集團發文批人行道設計不當,「一邊已經是人行紅磚道,為什麼又畫了這個綠色人行道?又為什麼在人行道上有電線桿?」原PO說,綠色人行道不能騎她長知識了,花了600元,謝謝檢舉達人,該路段有紅磚人行道,馬路又畫標線型人行道,「還蠻奇葩的設計!」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該路段道路右側已設置有人行專用道,地方標線必要性與適法性有質疑空間」、「這種道應該是行人優先通行,如果在沒有行人的情況下可借道通過」,也有人酸「違規還一本正經想討拍!」原PO回,她只是想讓大記取教訓。對此,汐止警方說,警方接獲檢舉,車輛行經標線型人行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舉發,但有關該人行道設置疑義,屬交通局管轄,民眾車輛不能行駛人行道或騎樓等,維護行人安全。據《TVBS》報導,新北交通局交工科專員楊展昀也回應,有些騎樓被佔用,所以行人沒安全的通行空間,才會用水溝的範圍設標線型人行道,「在蓋的時候之前我們就已經會勘,當時是整個路段去考量的,並不是針對大樓去做特別的處理。」
彰化4個月交通檢舉2.7萬件 3大熱門路段駕駛愛注意
隨著行車紀錄器普及,民眾檢舉違規案件逐年增加,但也造成民怨甚至增加警力的負擔,不過交通新制今年6月30日上路後,有8項違規項目不開放民眾檢舉,像是彰化縣從今年7月1日到10月31日,民眾檢舉案件有2萬7194件,比起去年的3萬2725件,減少5500多件,而彰化縣前3大檢舉路段分別為溪湖鎮員鹿路、員林市中山路和大村鄉中山路。彰化警方表示,統計6月30日至10月31日止,民眾檢舉舉發案件2萬7194件,較112年同期的3萬2725件,減少5531件,減少17%,其中違規項目前3名,分別為「未打方向燈」,1萬6895件;「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1萬73件;「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指示」,8918件。至於檢舉達人最常出沒的前三名路段,分別為溪湖鎮員鹿路,810件;員林市中山路,747件;大村鄉中山路,516件,3個路段在4個月內檢舉件數達2073件;警方也呼籲,民眾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並應遵守交通號誌、標線指示。先前由於交通檢舉飆升,不只引發民怨也造成警方工作負擔,據彰化縣警局統計,2021年受理檢舉案件數達8萬件、舉發件數5.4萬多件;2022年受理件數8.6萬件、舉發件數6.5萬多件;2023年受理件數飆升至14.3萬件、舉發件數約8萬件。為了改善檢舉亂象,交通部於6月30日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限縮8項交通違規項目,包括騎機車手持手機使用、手持、吸食、點燃香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併排臨時停車和在公共設施、場所違規停車。
連救護車也檢舉!執勤中「未禮讓行人」遭罰6000元 警方說明了
檢舉達人無所不在,現在連救護車竟然也被盯上!苗栗卓蘭救護協會日前到台中市東勢區執行救護任務,在通行時未禮讓行人先過馬路,被後方駕駛檢舉,開罰6000元,事後卓蘭救護協會已向監理機關說明撤案。對此,警方也說明了。卓蘭救護協會8月27日下午接獲報案,一輛砂石車翻車導致駕駛受傷,行經台中市東勢區豐勢路與第五橫街路口時,因在執勤中未禮讓斑馬線的行人先通行,對此他們深感抱歉,「讓行人在斑馬線上停下禮讓救護車,造成行人的不便及危險,深感抱歉。」卻也遭後方駕駛檢舉,進而收到6000元的罰單。卓蘭救護協會說明,救護車出勤行駛道路是比照一般車輛,超速、闖紅燈等違規都會收到罰單,事後再向監理機關提供佐證資料銷案,此案也比照辦理,目前已經銷案。台中東勢分局表示,經檢視畫面救護車通過路口時,的確有行人停在斑馬線上,已構成未禮讓行人的事實。由於檢舉民眾提供的影像沒有聲音,加上畫面中救護車未開警示燈,無法判斷救護車是否正在執行救護勤務,因此依客觀事實逕行舉發。警方也提醒,如確認該車屬執行救護勤務中,得以撤銷舉發。
下場慘!男子賣電動遮牌神器標榜「罰單剋星」 涉妨害秩序罪遭起訴
桃園市1名徐姓男子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販售電動遮牌器在網路購物平台,甚至標榜「罰單剋星」,囂張行徑引起警方注意,警方循線追查,查獲他至少已販售24組,獲利至少數萬元,警方訊後將他移送桃檢偵辦,檢察官認為徐男涉嫌煽惑他人違法,後續將他依《妨害秩序罪》起訴。據了解,徐男從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然在網路購物平台販賣電動遮牌神器,甚至標榜「檢舉達人掰掰」、「罰單剋星」及「不再違規被檢舉扣牌」等廣告藉此吸引買家,國道警察局刑警大隊於網路上查獲,循線追查徐男到案,初步調查,他至少販售24組遮牌神器,獲利數萬元以上,後續全案訊後警方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表示,徐男否認犯行還辯稱是與大陸廠商聯合販售,他僅負責聯繫買家,甚至理直氣壯主張,買家購買後的用途都屬個人行為,且電子產品無善惡或規範的價值評判問題,桃檢說明由於徐男販售的遮牌神器用途,僅是用於躲避警方查緝,交通法規已將其列為禁止使用,但他卻以行銷手法來促銷,檢方偵結依《妨害秩序罪》第153條規定「煽惑他人違背法令」對徐男進行起訴。
檢舉達人哭哭 8項交通違規將取消「剩5種可檢舉」
違規記點新制自去年上路後民怨四起,立法院三讀日前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將取消8項違規的檢舉,其中包含新北市最高檢舉量的2項違規,不過其他5項依然開放檢舉,而實施日期尚未公布。新北市警察局表示,立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針對交通部所提「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的修法方向,目前僅保留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占用身障者停車位,及汽車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等5項違規仍開放檢舉。據了解,取消的項目包括「機車駕駛人騎機車以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併排臨時停車」、「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此外,新北市檢舉量最高的「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次高的「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交岔路口10公尺、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新北市警交通大隊指出,雖然民眾無法檢舉,但仍可向110報案通知轄區分局前往取締,為了避免多項違規取消民眾檢舉造成違規增多,警方針對違規停車高發路段編排勤務加強巡查。違規記點部分,限縮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眾檢舉等情形。另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從現行的每年1次可抵扣2點規定,放寬為每年2次可抵扣4點。
檢舉魔人1/單人年檢舉1.5萬件違規 還有專業臉書社團手把手教學
檢舉達人議題一直是社會熱議焦點,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本意為希望民眾協助警方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儘管現今檢舉違規已無獎金,卻仍有一批人不斷檢舉交通違規,因此被稱為「檢舉魔人」,臉書上更出現有社團手把手教民眾如何讓檢舉順利成為罰單。交通部目前已重新限縮民眾交通違規檢舉項目,針對12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違規不記點、不開放檢舉,預計最快今年6月正式上路,但似乎仍澆不熄檢舉魔人的檢舉熱情。臉書上出現一個手把手教民眾如何進行交通違規檢舉拍攝的社團,不少網友會在社團內分享交通亂象。(圖/翻攝自臉書社團「交通違規檢舉教學」)根據北市交大統計資料顯示,北市去年整年度交通違規總舉發件數為265萬餘件,其中民眾檢舉舉發為92萬餘件,占比約35%;其中,受理民眾檢舉件數為137萬餘件,成案率約為67.2%;而在去年整年度中,單單一人一年之中檢舉件數高達1.5萬件,平均一天至少檢舉41件,數字相當驚人。有民眾分享指出,自己曾在一個月內收到3張罰單,慘噴3600元,荷包損失慘重,主因是遇到檢舉人於上班尖峰時段一路在後面跟隨,回去後逐步放大當時錄下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仔細檢閱是否有違規情形,再將相關動態畫面剪下,做為檢舉的重要佐證資料。不過有民眾荷包損失慘重,也有民眾對台灣交通亂象深惡痛絕,希望能藉由檢舉提升台灣交通安全。臉書上更因此出現檢舉交通違規的教學,只要民眾將拍攝到的違規事態PO上該處,詢問應用何種法條檢舉,便會出現「專家」根據其違規態樣對照《道交管理條例》列出適當的法規做為檢舉的主要法源。根據統計,北市去年民眾檢舉案件中,以違規臨時停車為最多,檢舉件數達36萬餘件,其次則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約4.5萬餘件。但若想要交通違規檢舉案件能順利成案,現行階段除要求檢舉人須實名制,所檢附之相關資料也必須以動態影片為主,並有明確違規之相關事證。有民眾先因併排遭到檢舉,申訴過後卻從臨時併排改被認定為併排停留3分鐘以上,罰鍰直接多一倍。(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而警方受理民眾檢舉案件後,也會嚴格審視,以免危害到其他民眾權益,如有退件等狀況,也會附上退件理由,但也會遇上民眾不服,無法接受警方不開單之理由,除以各種管道對警方進行投訴外,也會在社團上進行交流,戲謔稱呼某分局某員警為「不舉王」,更對警方退件理由進行全方面檢討,研究所適用之相關法規與函釋內容,甚至更新拍攝設備,就是為讓所檢舉案件一次通過。對此,精神科醫師沈政男2021年時曾在臉書上進行相關統計,發現台灣每年的檢舉案件連年攀升,但交通事故的發生比率也連年攀升,絲毫沒有下降趨勢,顯見檢舉對於台灣交通安全「根本無濟於事」。他也直言檢舉魔人「是一種變態的正義感,你越設限,就代表你跟邪惡站在一起,當然會激起他們更變態的正義感」,而修法限縮可檢舉之項目,儘管會造成檢舉總件數減少,卻會讓可檢舉的項目件數暴增,迎來報復式檢舉,而特別的是「國外並沒有交通檢舉魔人,只有台灣」,成為另類的世界第一。
檢舉魔人2/北市每年近200多萬件檢舉案 這違規行為輕鬆奪冠
自從違規記點上路以來,交通部開放民眾檢舉項目自46項增加至59項,最終因引爆民怨,緊急將檢舉項目重新限縮至49項,並在3月7日拍板通過,針對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項目不記點、不開放民眾檢舉,引發一波正反討論風潮。交通違規開放民眾檢舉原本立意良善,未料卻衍生出檢舉亂象,不僅檢舉案件暴增,警方甚至還得多花時間與心力處理民眾檢舉事件,遇上不理性的檢舉民眾,還必須費盡唇舌說明未開單之理由,儘管耗盡心力卻仍可能慘遭投訴。有員警指出,民眾被開單時常因不滿而和員警理論,如今加入科技執法進行違規取締較不容易出現爭論。(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根據北市交大統計資料指出,北市去年民眾檢舉案件中以違規臨時停車為最多,檢舉件數達36萬餘件,其次則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約4.5萬餘件;北市去年整年度交通違規總舉發件數為265萬餘件,其中民眾檢舉舉發為92萬餘件,占比約35%。有不具名員警指出,交通違規檢舉之冠莫過於違規臨時停車,除去誇張貪圖方便的違停之外,真正的問題在於北市腹地太小,停車位根本供不應求。有員警無奈指出,派出所一天內所接獲的110報案電話,案件類型中以「檢舉違停」為最大宗,曾有民眾沿路看到違停便撥打110電話,要求警方到場開單,甚至有民眾會在場計算自報案後警方花了多久時間抵達,直到親眼看見員警開單才離去,若警方只是到場規勸,還可能因此遭報案民眾痛斥無作為而被檢舉。員警針對交通違規,無法以拍照方式逕行舉發,而民眾檢舉也從一開始的全面開放,到現今有限度開放,行政院也拍板1200元以下罰鍰的違規行為將不開放檢舉。(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針對臉書上出現檢舉達人的交流社團,彼此互相討論檢舉案件是否能成案,一名A員警坦言並不意外,確實有人對於檢舉交通違規的執著程度超乎想像,他們通常會對被退件的檢舉項目進行討論,同時研讀、理解法規,在下次進行運用,「有的人甚至比警察還熟《道交條例》」。但他也不諱言,儘管大家都討厭檢舉魔人,就連他自己都曾被魔人檢舉過,但就懲罰性來說,多數人多會因荷包而更加注意是否有交通違規之情形。不過也有員警坦言,交通違規檢舉其實已是最末端所能做的手段,執法的意義僅能嚇阻違規的進行,能讓檢舉魔人真正消失的方法,終究還是得靠長期扎根的教育與宣導才能達成,若非台灣媒體近年大力報導行人事故頻傳,媒體與警方加強大力宣導行車需禮讓行人並進行嚴格執法,「否則很難在短時間內見效」。
新北女議員胞弟交通違規被罰「竟找分局長到服務處解釋」 三重分局說話了
新北市民進黨議員邱婷蔚的弟弟,連續2天交通違規遭警方開單,邱議員表示違規停車部分應以勸導代替開單,也接到許多在地民眾陳情,於是請三重分局長及交通組長到服務處「解釋」,不過邱婷蔚本人無奈喊冤,她表示弟弟違規是事實,已經有跟弟弟勸導,希望他遵守交通規則,而警方也在稍早前發出聲明,證實當日為例行性前往議員服務處拜會。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邱婷蔚的胞弟13日在三重區騎機車未依規定2段式左轉,遭員警攔下依法開出罰單;翌日上午,弟弟又開車載著邱婷蔚在正義北路公車招呼站違規停車,再遭轄區員警開單裁罰。對此,邱婷蔚在15日叫三重分局長和交通組長2人,到她服務處去做「解釋」,表示為何違規停車,不是先以勸導代替開單,而是直接開單?三重分局解釋,依照《道交法》第5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開罰300至600元以下罰款。對於被質疑是對警方施壓,邱婷蔚無奈喊冤,並證實弟弟被警方開單是事實,但已經向弟弟勸導,希望他能遵守交通規則,並依規定繳納罰鍰,至於分局長及交通組長到服務處一事,邱婷蔚表示,那是因為議會即將開議,分局長主動來拜訪,順便針對轄內交通狀況交換意見,因此交通組長也同行。邱婷蔚強調,絕對沒有把分局長跟交通組長找來關切的情況,甚至交通組長平日就很常到服務處拜訪,而且當天雙方也都相談甚歡,主要分局長是來告知轄內檢舉達人檢舉案件的成案情況,交談內容完全跟弟弟的違規無關,不知道為何會有這樣的傳言出現。三重警方稍早也透過聲明稿表示,鑑於新北市議會定期會即將開議,當天分局幹部為例行性前往議員服務處拜會並探詢有無警政相關議題,洽談過程中針對民眾經常檢舉交通違規項目主動與議員說明有關能否「以勸導代替舉發」等相關規定,當時議員也表示理解並認同同仁辛勞。至於邱議員胞弟違規遭警員開單舉發一事,警方也證實確有此事,相關交通違規均依規定製單舉發,一切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