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人
」 公投 罷免 管委會 核三 刑事局
鄰居變仇敵2/住戶諜對諜「法官判決」這樣說 推都更竟選無資格人當主委
北市大安社區住戶還未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卻遭土木技師涉法強行採樣鑑定公共區域海砂成分,就連北市府函文的說明也稱可逕向管委會協調,到底是區分所有權人會的法律位階高?還是管委會?CTWANT根據住戶提供的二件台北地院民事判決以及監察院文件,可一窺究竟。北市社區都更案愈來愈多,各區拆屋空地等待興建案,比比皆是,而其中涉及海砂鑑定、列管的都更案,尤以中正區位於中正紀念堂大孝門旁的新隆社區一案最為知名,CTWANT也在2021年起即陸續接到住戶陳情,深入專題報導該案,其中重要決議則是會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投票,就連都更實施者也是經由住戶投票決議,目前該案由三圓建設負責。至於大安社區一案,台北地院法官今年8月在首件住戶勝訴判決書指出,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來看,公寓大廈管委會成立猶如公司之董事會,對內執行公寓大廈管理事務,對外則代表區權人團體;同時還有社區住戶規約,皆是作為社區管理的依據來源。但最重要的即是,管委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大安社區住戶對於有關公共區域之樓梯間、地下室停車場如何實行氯離子含量採樣檢測(一般稱為海砂屋鑑定)事宜因此而定。對於2023年9月19日召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法官認為,社區規約規定,上開12名管理委員應有過半數即7名之委員出席始得開會,然僅有6人委員出席,其餘委員均未出席,未達規約規定之最低開會人數,該會議所作成之決議既違反規約,即屬不成立。對於有人主張社區294地號19至34棟所有權人共364戶,已有過半數即196戶同意辦理海砂採樣檢測,法官認為,這並非合法召開區權人會議所獲致之決議,且既違反規約而不成立,因此駁回管委會的主張。該項判決,確認2023年10月4日所召開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第二次會議之決議不成立;同年10月23日大安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告第19~34棟公共區域海砂檢測公告實施無效。住戶說,由於未同意做海砂採樣的住戶主張未經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土木技師不能僅僅是以「棟委員專案會議」同意採樣鑑定海砂為由,赴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停車場等區域採樣。而在2024年5月29日召開第九屆管理委員會籌備會議、2025年2月22日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但這二次會議也因涉法而遭法官判決無效。台北市大安社區住戶告訴CTWANT記者,有人擅自在公共區域採樣,涉及非法毀損財產等刑事案。(圖/讀者提供)北院今年10月判決大安社區住戶第二件勝訴指出,首先,該籌備會召集人依規約需由主委召集,但此會召集人並非主委,無權召集,該會議中的決議也因此無效;再者,擔任籌備會盧姓主委被推選,並非為大安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經調查,是在2024年6月13日才登記取得該社區一間房屋的十分之一的權利範圍,且依規定未滿一年以上,因此未具有備選認為主委的資格。監察院在去年9月派員調查,大安社區住戶採樣海砂涉及違法的陳情案,北市府回覆稱說,涉及公共區域鑽心取樣,應由管委會協調;如有異議,則應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議決為之;因此,公共空間鑽心取樣處理方式甚為明確,並無民眾陳情所指無法稽核鑑定採樣過程是否合法云云,自無後續依採樣結果辦理強制執行的情形產生。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濫訴惡鄰居2/小豪宅官司多到特製「訴訟欄」 物管也受害「年換8祕書」
北市中山區知名小豪宅社區「基泰之星」,今年7月之際,329名住戶都收到主委彭麗慎的一封信,信中提及「社區接續有3位住戶的對管委會濫告,相當程度打擊管委會士氣」,據了解,該社區管委會長年紛爭不斷,也波及服務社區的物管人員,導致社區「一年換了7、8個秘書!」「基泰之星」位於中山區農安街上,緊鄰晴光商圈,基地面積435坪,總戶數329戶,大多為10坪上下小套房,屋齡16年,為在地知名小坪數豪宅社區。「基泰之星」總戶數329戶,因緊鄰晴光商圈、門廳氣派、公設多元,10坪套房月租金3.3萬元。(圖/周志龍攝)記者走訪,美輪美奐的大廳一隅,除了設置社區公告欄外,竟還有「訴訟欄」。彭麗慎告訴記者,社區共有3個濫訴人物,經常在社區找麻煩提告,為反對而反對,也因為訴訟太多,花了不少律師費,為了讓社區住戶了解社區事務,才特別設置了「訴訟欄」。「不只告管委會,還告秘書、保全,我幾乎每個月都在跑法院,曾經一個月跑4次,還被告求償200萬元。」今年70多歲的社區主委彭麗慎,大家都叫她「彭姊」,她義憤填膺地告訴CTWANT記者,她當委員是無給職,在這個社區出錢又出力,結果還要被抹黑。3位濫訴人中,最誇張的就是陳姓前主委,與管委會的糾纏起於2017年,要求他返還溢領的車馬費,自此後,陳即成了社區頭痛人物,到處提告,「光是應付陳XX的官司,就花了50~60萬元的律師費。」彭麗慎說。「他們這幾個人太離譜了,有理、沒理全都胡說八道、都亂講!」同樣姓陳的上一任主委,也在一旁抱怨,他搬來3年多,連認識都不認識,就莫名其妙被告,他也因此欽佩彭麗慎有這樣的體力、心力應付這些濫訴人,「要是像我,我就垮掉了,這個精神壓力太大了。」攤開「基泰之星」訴訟文件可以擺滿一整桌,彭麗慎說,因為有少數住戶動不動就提告,沒有人願意當主委,她因為不怕事又沒有私心,所以大家都支持她。(圖/周志龍攝)彭麗慎無奈表示,因為社區有頭痛人物,沒有人敢當委員,而她因為做事沒有私心,又不怕麻煩、出錢出力,所以住戶都支持他,不是擔任主委就是副主委,但卻因此被有心人說閒話。彭麗慎說,因為社區多是套房,大多是出租,且車位與房子分開出售,因此衍伸出出入複雜,及各種利益問題,但她多年來努力提升社區品質,將車位所有權人和住戶通道分離,還讓大家有回饋金可以領,為社區盡心盡力有目共睹。該社區物管公司鄭姓督導也出面力挺彭麗慎,他表示,套房社區,人員流動和管理本來就比較複雜,但在彭姊的帶領下,16年社區依舊維持很好的品質,也因此彭姊在社區擁有很高支持度,每年都在管委會的體制中。以7月區權人大會來說,社區總計329戶,有195戶出席,超過190票都選她擔任主委。不過,也因為每個人在社區想推動的事物不同,鄭姓督導觀察,當一些提案被否決時,就產生意見分歧、派系,甚至對簿公堂。他所督導的10個社區中,就屬「基泰之星」矛盾最嚴重,訴訟都打不完,且一再對相關人士提告。據了解,該社區配置2位秘書1個保全,由於管委會長年紛爭,物管同仁都很害怕,造成離職率特別高。鄭督導坦言,「社區一年換了7、8個秘書!」一位保全組長蔡先生就說,他來社區服務還不到1年,已經是這裡目前最資深的員工。「基泰之星」除了少數住戶喜歡以訴訟表達想法外,社區管理和品質仍維持相當水準。圖為每年聖誕節時的櫥窗佈置,相當用心。(圖/投訴人提供)深耕中山區不動產的聯勝房屋專任約經理陳泰源表示,「基泰之星」擁有飯店式管理、公設多元,雖然社區有頭痛鄰居,但管委會管理維持得當,整體社區環境質感良好,也讓租金和房價行情皆穩定,且高於其他同齡住宅大樓。對此,被投訴的陳姓前主委回應,「基泰之星」管委員會近期(第十六屆)多項決議正遭受住戶提起訴訟,核心爭議為管委會「濫用公共基金」、「侵害區權人權益」,並有「固定人士長期把持社區事務的嫌疑」。他進一步指出,第一項爭議是管委會通過動用社區公共基金,為委員個人遭受住戶提告的法律訴訟支付律師費,此為公器私用,違反正當性與衡平性原則;第二項爭議點在於委員任期從1年修改為2年,連選可連任1次,形成4年任期,這項修約是為「固定委員長期把持社區管理權鋪路」。第三項為回饋金發放標準的再議案。管委會新增條文,對與委員進行訴訟或散播誹謗訊息的住戶,不予發放回饋金,被批評為針對性的懲罰,明顯選擇性侵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最後,主委動用緊急修繕預備金的權限,從2萬元暴增至10萬元,且未明確定義「緊急修繕」範疇,此決議被質疑大幅擴張主委權力。針對用手機對社區秘書錄影,他則解釋,因為彭麗慎都會在群組誣陷他,「我根本沒刁難過物管人員,我的錄影畫面就作為彭麗慎誣陷本人時作為錄影證據畫面。」
濫訴惡鄰居1/台大醫員工槓社區!錄影、報警、提告輪番鬧 主委聯手物管揭惡行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北市中山區知名小豪宅「基泰之星」,近期主委彭麗慎偕同住戶和物管人員,出面向CTWANT指控陳姓前主委經常濫訴,造成管委會成員、物管人員疲於奔命上法院,以及對社區保全、秘書手機錄影,造成心理恐懼。該糾紛起於2017年,時任「基泰之星」的陳姓前主委,原任職於台大醫院,因被調任雲林分院後,溢領社區車馬費計10萬2100元,下一屆接任主委的彭麗慎發現後,要求陳返還不當得利款項,雙方因此對簿公堂,之後陳便動不動就對管委會、住戶、物管人員提告。「基泰之星」主委彭麗慎帶著物管人員出面控訴,社區濫訴住戶共有3人,讓管委會疲於奔命跑法院,物管人員也心生恐懼被嚇跑。(圖/周志龍攝)彭麗慎表示,當初管委會體諒他,補助他每個月能有一次往返交通的補助,方便他來回雲林和台北,處理社區事務,但他卻一個月報了4次,最多曾月領6000多元,卸任後被發現溢領車馬費總計10萬多元,由於陳不願歸還,經過管委會投票決議,2021年向法院請求返還。不過陳姓前主委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被法院一一駁回,纏訟3年多,終於在去年底判決確定,須還款予管委會。無奈,陳姓前主委又再度起訴,將纏訟至今的各項訴訟期間的損失,算在管委會身上,向管委會和彭麗慎求償高達375萬元。彭麗慎說,「他跟社區討錢的理由,包括他媽媽的精神賠償、他房子沒租出去的賠償、官司期間的車馬費、請假薪資,真的很過分。」最後仍被法院駁回。不僅如此,陳也疑似將氣出在物管人員身上,記者也向物管公司求證,鄭姓督導就說,確實該社區同仁經常回報,陳先生經過大廳,都會用手機錄影,經常指控甚至動不動就報警,這種行為造成同仁在工作上都十分畏懼。其中一次較大的摩擦是,秘書不慎將陳先生裝有證書的信件,凹折塞入信箱,結果引起陳不滿,鄭督導說,最後也是叫警察,並揚言要提告,不然就要賠錢,並提告其主管讓秘書相當恐懼,秘書因自身感受愧疚牽連協助的經理,故同意在希望讓事件化解下協議簽下賠償6000元的和解書。彭麗慎說,除了陳姓前主委,社區還有另外2人也是動不動就對社區提告,最扯一次告了15人,以她自己為例,最高紀錄一個月跑4次法院。因此,今年7月份開住戶大會時,特別提案讓管委會、物管人員出庭都能報交通費,同時,濫告住戶也無法拿到社區回饋金。遭投訴的陳姓前主委,之所以跟管委會槓上,疑似因過去擔任主委時溢領車馬費,遭管委會向法院請求返還,因此心生不滿。(圖/投訴人提供)彭麗慎解釋,目前管理費每坪150元,算是有點高,所以如果年度沒有大筆修繕,即會以回饋金將所繳管理費退回給住戶。以近一年度來說,就退了1個月的回饋金。不過,此案通過後,又引來陳前主委的不滿,向法院主張住戶大會無效。此外,還指控彭麗慎寫給住戶的信,內容包含指控陳前主委不當得利、向社區求償375萬元之事,因此向社區再提出求償165萬元,讓彭麗慎怒轟,根本就是利用訴訟向社區要錢。彭麗慎說,陳前主委提告的案子沒有一件成功,但一直拿不同理由,永遠都告不完,不僅讓社區工作人員身心受創又害怕,還要應付訴訟程序,「實在可惡!」陳姓前主委被指控進社區就會用手機錄影,且經常一有不滿就報警,讓社區秘書、保全工作身心壓力大,流動率相當高。(圖/周志龍攝)對此,被投訴的陳姓前主委回應,「基泰之星」管委會近期(第十六屆)多項決議正遭受住戶提起訴訟,核心爭議為管委會「濫用公共基金」、「侵害區權人權益」,並有「固定人士長期把持社區事務的嫌疑」。他進一步指出,第一項爭議是管委會通過動用社區公共基金,為委員個人遭受住戶提告的法律訴訟支付律師費,此為公器私用,違反正當性與衡平性原則;第二項爭議點在於委員任期從1年修改為2年,連選可連任1次,形成4年任期,這項修約是為「固定委員長期把持社區管理權鋪路」。第三項為回饋金發放標準的再議案。管委會新增條文,對與委員進行訴訟或散播誹謗訊息的住戶,不予發放回饋金,被批評為針對性的懲罰,明顯選擇性侵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最後,主委動用緊急修繕預備金的權限,從2萬元暴增至10萬元,且未明確定義「緊急修繕」範疇,此決議被質疑大幅擴張主委權力。針對用手機對社區秘書錄影,他則解釋,因為彭麗慎都會在群組誣陷他,「我根本沒刁難過物管人員,我的錄影畫面就作為彭麗慎誣陷本人時作為錄影證據畫面。」
北市東區藏A貨精品店!月收上看百萬 刑事局逮3人到案
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日前接獲檢舉,台北市東區一間商家疑似公開陳列販售仿冒精品,包括「DIOR」、「CHANEL」、「LV」等高價品牌。警方獲報後,也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在今年5月間持搜索票,前往大安區忠孝東路2處商家店面執行搜索,當場將50歲的林姓負責人、58歲的蕭姓負責人與其旗下張姓員工帶回偵辦,同時查扣仿冒服飾等近600餘件,侵權市值粗估3000萬元。據了解,50歲的林姓女子與58歲的蕭姓女子2人為好友關係,2人在2018年成立服飾商行,主打與明星同款衣物,以正品市值約1到3折之價格對外兜售,2人為確保服飾品質,透過通訊軟體與中國廠商確認貨品狀況,更親自飛往中國廣東深圳確認貨品狀況,隨後空運回台,再利用社群向民眾兜售,若客人有指定款式,他們也能向商家訂貨。2人更主打售後服務,若服飾或包包出現瑕疵,甚至是鈕釦遺失等,都能向他們尋回,因此意外吸引不少口碑。警方獲報後,經蒐證齊全後,於今年5月逮捕林姓女子、蕭姓女子與蕭女旗下50歲的張姓員工,現場共查扣IPHONE手機4支、IPAD平板1台、估價單3本、標籤紙2包、現金日報表8份、仿冒服飾、包包等商品近600件及相關電磁紀錄。據了解,林女與蕭女以成本價的3至4倍銷售仿冒精品牟取暴利,店面每月營業額上看100萬元,侵權市值逾3仟萬元。全案經偵詢後,依違反商標法第95條、第97條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刑事局呼籲,消費者應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管道之商品,並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販售仿冒品,刑事局將持續加強查緝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宣示政府打擊不法之決心,確保商標權人及消費者之權益。刑事局接獲情資,逮獲林姓與蕭姓女子於東區開設服飾店,販售仿冒精品。(圖/翻攝畫面)
管不住的家1/管委會濫權侵害住戶權益 物業公司為管理費聯手操控社區
藝人隋棠日前遭爆積欠11萬元社區管理費,被指「惡鄰居」,她隨後反擊自家房屋漏水長達3年,但管理委員會置之不理,遂提告求償並要求依法抵銷管理費。事實上,類似糾紛全台屢見不鮮,不少公寓大廈住戶長期受到管委會濫權或物業公司不當行為困擾。由於社區管理費金額龐大,部分物業公司為確保續約,便迎合掌權委員,出現聯手調漲費用、壟斷社區言論的現象,甚至有人代行上百位住戶投票,剝奪住戶基本權益。 台中市南區「公X苑」社區即是縮影之一。「公X苑」面對樹德公園,是一座公園環繞的公寓大廈。然而住戶D先生向本刊爆料,管委會副主委行徑惡霸,續聘物業公司程序違反規定,未經問卷與住戶同意即逕行通過;會議記錄也長期未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送達住戶,他多次投訴至都發局與調處委員會後仍未獲改善。D住戶指出,社區管委會便宜行事選擇低價廠商檢查,卻忽略安全疑慮。他因擔心施工品質向主管機關申報,卻遭副主委言語辱罵,甚至在社區群組指稱「都是他害的,現在又要重新檢查」。(圖/讀者提供)D先生續指,過去社區管理費可採多元途徑繳納,如今卻強制透過「智X活」平台繳費,使得住戶資金被層層延遲撥付;有住戶直接匯款至管委會帳戶,卻遭誣指未繳,迫使其訴諸法院。期間管理室違法拒收法院、公部門信件及私人包裹長達一年,導致住戶無法收取外界資訊,苦不堪言。 更令人憂心的是,該社區的消防安全檢測被指為圖省錢而草率行事。D先生指控,管委會為削減消防安檢費用選擇低價廠商,消防局多次限期改善卻未執行。當住戶舉發後,管委會竟在公告與群組中甩鍋稱「都是他害的,現在又要多一兩萬管理費」,引導輿論排擠異議者。副主委更曾在會議中遭質疑程序不合法而拍桌、丟瓶、試圖以椅攻擊住戶,甚至在群組中嗆聲,「這次區權會玩大一點,記得叫救護車」,引住戶恐慌。 另一處位於台中高鐵特區的「夢X誠」社區,也深陷管委會權力結構糾葛。知情人士N先生控訴,該社區管委會長期被少數人把持,現任委員與物業公司勾結操控選舉,自己就曾親眼看到物業人員手中拿著厚厚一疊委託書,代替住戶投票。社區管理費兩年間從每坪50元暴漲至70元,會中不讓住戶發言,僅能旁聽,以不同意者「舉手表決」方式強行通過。住戶控訴管委會「操控選舉」亂象,物業公司人員疑似配合管委會操作投票,不僅手握上百張委託書集中投票,還在現場限制住戶發言權,對提出異議的區權人以驅離方式處理,社區民主形同虛設。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報系資料照)N先生續指,部分住戶與區權人要求調閱財報,卻遭層層阻撓,法規明定不得拒絕,違者應開罰,管委會竟以社區公基金繳罰金,變相讓全體住戶替違法行為買單。 P先生則指出,管委會多數成員從事房仲業,卻掌握住戶資料並參與決策,明顯違反利益迴避原則。對異議住戶或前任主委,管委會甚至動輒以霸凌、罷免、提告相逼,居民群組中凡提出負面意見者即遭圍攻辱罵;例會中住戶被禁止發言,僅能旁聽。 多名住戶曾發函向市府及主管機關陳情,但僅獲「期限內改善」的制式回覆。即便部分住戶提起訴訟,法院開庭通知管委會仍多次缺席,案件難以推進,住戶求助無門。
管不住的家2/專業角色「走鐘」成濫權助力 學者籲設監管機制導正物業公司
不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與物業公司聯手操控社區決策,鑽法條漏洞掌控議案,住戶即便提告,也面臨漫長訴訟等待與高額費用,多數人只能無奈接受。學者指出,物業公司原應協助管委會依法管理、保障住戶權益,卻因追求管理費利益反成助紂為虐,導致區權人權益受損;呼籲中央政府善用公權力,透過監管與檢舉機制,矯正社區治理亂象,保障住戶實質權利。 以台中「夢X誠」社區為例,住戶控訴管委會及物業公司聯手操作選舉,引發「代理百戶投票」疑慮,看似違法的操作,實際上卻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學者指出,這是內政部的函釋與立法理由衝突,未修法前宜先修訂錯誤的函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受託人代理比例不得超過全體區權人5分之1,部分物業公司鑽取漏洞,以一人代理上百位住戶投票,操控選舉與議案通過,讓少數人主導社區重大決策。(圖/讀者提供)根據條例第27條第3項,受託人最多可受委託不超過所有區權人的5分之1,以夢X誠1674戶計算,一人即可代理335戶委託票,數量驚人。此外,依條例第32條,第一次召開區權會若出席人數不足流會,得再次召集第二次會議,只要出席人數達全體戶數的5分之1,即可成會並通過議案。換言之,只要一名代理335戶的委託人,再找兩位出席,即可達法定出席門檻,使所有決議順利通過。 物業公司掌握《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漏洞,協助管委會獨裁掌控社區決議。然而,物業公司本是專業協助管委會管理社區事務的角色,如今卻「助紂為虐」,為取得龐大管理費而壓迫區權人應有權益。 中台灣教授協會內政與國土規劃組召集人余伯泉指出,住戶與管委會人員通常對社區規約與公寓大廈法律了解不足,就擔任管理委員或主委,因此聘請「專業」物業公司協助社區事務。若物業公司夠專業,應引導管委會依法執行社區規約、化解衝突;管委會法律上是「執行單位」,負責落實區權人會議決議,並非「社區老闆或朕」。中台灣教授協會內政與國土規劃召集人余伯泉建議,內政部應設立專門信箱及專線供民眾檢舉,藉此導正物業不當行為。(圖/王小萌攝)針對此類狀況,余伯泉點出,中央政府具公權力可解決這個問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3條明文規定,管理維護公司「應依業務執行規範」,法律用詞都是「應」;而第51條,管理維護公司違反「業務執行規範」時,中央可令其「停業、廢止其許可或登記證」,這可視為最強制手段。內政部應依法行使公權力,遏止管理維護公司與管委會聯手違規的情況,讓人民切實感受到政府作為,而非形式主義。 余伯泉建議,內政部可立即設立「檢舉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專門信箱及專線」,並廣泛宣傳。住戶遇到社區衝突時,可先檢舉管理維護公司。管理維護公司在生存壓力下,將被迫展現專業,依法向管委會傳達規範,並協助政府彌補法律未完善之處。
領先全球!瑞典推AI音樂授權制度 允許合法訓練「保障創作者分潤」
瑞典近期在音樂產業掀起一股新風潮。瑞典音樂著作權組織STIM宣布推出全新的授權制度,讓人工智慧公司能合法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歌曲進行模型訓練,同時確保作詞人與作曲人的報酬權益。這項措施被視為瑞典音樂圈對生成式AI快速崛起的回應。過去一年,AI在創意產業中的應用已引發爭議,甚至引起多起訴訟。目前STIM已於8日正式公布這項計畫。根據《Cybernews》的報導,過去,藝術家、作家與著作權人屢次抱怨,AI公司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大量使用受保護的作品進行訓練,卻沒有提供任何補償。如今這份新授權將允許AI系統在支付權利金的前提下存取音樂作品。STIM目前代表超過10萬名音樂創作者與出版商,其影響力遍及整個歐洲音樂市場。國際作者與作曲者協會聯合會(International Confederation of Societies of Authors and Composers,CISAC)在報告中警告,若缺乏制度保障,到2028年音樂人的收入恐怕會因AI普及而減少高達24%。CISAC同時預估,生成式AI在音樂領域的年度產值將逼近170億美元。這樣龐大的市場若沒有配套機制,將使創作者面臨沉重衝擊。STIM代理執行長海曼(Lina Heyman)在聲明中指出,這份授權並非單純的商業策略,而是希望建立一個能讓AI公司與音樂創作者同時受惠的法律框架,並展現出創意不必因技術發展而遭到取代的可能性。她的談話凸顯瑞典在音樂與數位領域一貫的先驅角色。過去Spotify、TikTok等平台皆曾在瑞典制定產業標準,如今STIM再度以政策創新走在前端。值得注意的是,新授權還納入強制性的技術規範,用來追蹤AI生成作品的來源,以確保透明度並保障權利金支付。這讓音樂人能更清楚掌握自己的作品是否被AI使用,進而獲取應有的收益。業界觀察指出,這項設計被視為其他國家未來可能跟進的模式。目前已有瑞典新創公司Songfox率先採用這份授權,並以斯德哥爾摩為基地展開業務。Songfox允許使用者透過平台創作合法的AI生成歌曲與翻唱作品,成為這項制度的第一個實際案例。這也意味著AI音樂創作從過去的灰色地帶,正逐漸邁向公開透明的市場規則。
高雄人注意!一般住宅須裝住警器 經勸導不改善者最高罰3萬
火場濃煙往往是讓人喪命的主因,為了獲取更多時間及早應變及逃生,住宅用警報器可說是不可或缺,根據高雄市消防局統計,目前高雄市住宅場所住警器設置率約93%。去年8月《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案公布,納入一般住宅,需依規定設置,對勸導不改善者祭出罰則,最高可處3萬元,9月1日起正式上路。根據消防局統計,高雄市目前5樓以下應設置住警器住宅場所約67.7萬戶,已自設及申請補助設置約62.7萬戶,剩餘未設置仍有約4.9萬戶,均為訪視未遇、疑似空屋及拒絕接受補助戶。《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2024年8月15日修正發布,明定依法無需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含5樓以下透天厝、公寓或平房等),其管理權人未於任一位置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尚無開罰案例。以今年來說,住警器成功預警降低火災傷亡案件共有24件,消防也提醒,民眾領回住警器應及早裝設,並定期檢測功能,以確保火災初期能發揮警示作用,爭取黃金逃生時間,降低火災傷亡風險且避免違規受罰。
台文館吉祥物「阿龍」抄襲案不起訴 陸原創繪師提再議:絕不退縮
國立台灣文學館吉祥物「阿龍」被控抄襲中國大陸繪師「童年Nora」的原創作品「嗷嗚龍寶」,台北地檢署8月11日做出不起訴處分。對此,童年Nora在臉書粉專發文強調,不起訴對她而言並非終點,她已透過律師正式提出異議並申請再議,並表示司法程序中的瑕疵和輿論操作不會讓她退縮,她也會繼續透過合法途徑維護自身權益。童年Nora指出,她在2024年5月10日發現台文館發表的「阿龍」與自己創作的「嗷嗚龍寶」高度相似,包含造型設計核心元素、配色方案與細節設定,都出現明顯複製痕跡,已超出合理借鑑範圍,構成對她本人著作權的實質性侵害。童年Nora表示,她於同年跨海透過律師正式向台文館及當時外包商「蹦世界」提告侵權,但2025年8月11日收到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本人衷心感謝社會各界對此事件的關注與支持,並將繼續通過合法途徑堅決維護自身權益。」童年Nora進一步控訴,檢方雖未否認「阿龍」存在抄襲事實,卻以「事先不知員工存在抄襲行為」為理由,免除相關單位刑事責任。她認為這樣的認定缺乏法律與事實基礎,無法充分保障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因此他已於8月18日由代理律師向台北地檢署正式提出再議申請,以期撤銷該不當處分。童年Nora還提到,台文館在爭議爆發後沒有立即停止使用「阿龍」,反而藉由媒體引導輿論,甚至造成她個人名譽受損,對她心理造成極大的創傷。她也認為外包商「蹦世界」負責人黃勝宏聲稱「平行時空創作」的說法,有逃避責任之嫌,其態度與行為讓人遺憾,甚至「蹦世界」後續出現時間鏈對話截圖疑似經過後製偽造,但司法程序並未充分釐清。童年Nora強調,此案不起訴對她而言並非終點,因這起案件不只是為了自己,也關乎每位創作者的權益,她必須堅持下去,用合法途徑堅決維護自身權益,並感謝各界對事件的關注與支持。
中選會公布投開票花費 核三公投11.4億、31立委罷免案4億
台灣史上最大規模公職罷免投開票落幕!針對7月26日與8月23日共31件立委罷免案,以及1件核三重啟公投之費用,中選會24日表示,因公投與罷免案有重疊,因此有撙節支出,公投案花費約新台幣11億4000萬元,31件立委罷免案則花費約4億280萬元。羅明才、林思銘、顏寬恒、楊瓊瓔、江啟臣、馬文君與游顥等7位國民黨立委罷免案,於本月23日舉行投開票,並在投票結束後陸續公布開票結果。最終7位國民黨立委罷免案,以及7月26日舉行的24位國民黨立委、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共32件罷免案全遭否決。此外,23日同步舉行的核三重啟公投結果,同意票未達投票權人總數1/4門檻而未通過。此次投票率為29.53%,同意票占比達74.17%,所有縣市的同意票均大於不同意票,核三所在地屏東縣恆春鎮同意票比率也突破6成。針對選務經費,中選會表示,原本估計每件區域立委罷免案約1600萬元至2000萬元,但因8月23日公投選務與7月26日、8月23日罷免選務部分期間重疊,因此有撙節開支。中選會說明,核三重啟公投約花費11億4000萬元;7月26日的24件立委罷免案,約花費3億4580萬元,8月23日的7件立委罷免案約花費5700萬元。至於7月26日舉行的高虹安罷免案,花費約3101萬元。中選會說,市長罷免案依法屬於地方政府預算,等同這筆經費依法由新竹市政府編列支出,並非中央預算。
823公投、罷免都失敗! 日學者:藍綠已經「勢均力敵」
823是「核三重啟」公投及國民黨7位立法委員「罷免案」的投開票日,最終公投票數未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而失敗,立委罷免案則是「全數不通過」。對此,清華大學榮譽講座教授、日本政治學家小笠原欣幸指出,這次結果顯示出民進黨過去10年的相對優勢正式終結,藍綠已進入「勢均力敵」的時代。此次「核三延役」公投案,是由民眾黨團發起,藍白合力推行,民進黨則是反對立場。最終同意票數為434萬1432票(74.2%)、不同意票151萬1693票(25.8%),雖同意票遠超反對票,仍低於門檻500萬523張票,因此公投結果為不通過。7名國民黨立委罷免案的部分,同意罷免票有33.9%,不同意則為66.1%,整體平均投票率49.3%,低於上次24名立委罷免案的56.1%。對此,小笠原表示,7月的罷免投票早已定出勝負,這次更像是「消化試合」,國民黨支持者士氣強勁,民進黨支持者則勢頭減弱,外界更評價為「這對賴清德政府和執政的民進黨來說是重大打擊」,這次選舉沒有做出任何特別的改變。小笠原認為,核三公投顯示大多數台灣選民要求執政黨轉變非核政策,2010年代支持「非核」的比例較高,但近年來因半導體、AI對電力有龐大需求,加上再生能源進度落後、火力發電依賴升高,使得「非核家園」政策遭到質疑,而民進黨也需重新檢討「非核家園」是否僅僅只是口號,以及相關論述是否需要更新。小笠原指出,2025年的「夏之陣」以民進黨大敗、在野黨取勝收場,意味著民進黨自2014年至2024年的10年優勢已結束,台灣政壇進入朝野勢均力敵的時代。民進黨應重新建構「抗中保台」與「非核家園」兩大核心論述,而在野黨若只憑「反民進黨」,恐怕難以實現政黨輪替。小笠原直延,能從這場選戰汲取教訓的一方,將在2028年大選中占得先機。
投票率史上第三低「僅29%」! 核三延役公投結果不通過
核三延役公投及第二波藍委罷免投票今(23)日登場,其中核三延役公投最終同意票434萬1432票、不同意票151萬1693票,未達同意門檻500萬0523票,公投不通過,同時這次公投投票率僅約29%,成為我國公投史上投票率第三低的公投。根據中選會說明,公投法定門檻,依《公投法》規定,為「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25%以上),即為通過;有效同意票未多於不同意票,或有效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不通過;因此全國性公投案第21案公投案,投票權人數2000萬2091人,25%以上的參考門檻至少即為500萬0523票。而公投結果顯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簡稱核三延役公投,投票結果為同意票434萬1432票、不同意票151萬1693票,投票率約為29%,未達同意門檻,公投「不通過」。翻該開過去的公投案,史上投票率最低的公投為2008年的全國性公投案第4案、簡稱「反貪腐公投」,投票率僅26.08%;次低則是同年的全國性公投案第3案、簡稱「討黨產公投」,投票率僅26.34%;本次核三延役公投則以29%的投票率位列史上第三低。
823大罷免又「大失敗」 李彥秀籲朝野面對最新民意都要謙卑傾聽
823是國民黨七位立法委員「罷免案」以及「核三延役」公投的投票日,到當天晚間6時為止,結果已大致底定,七位立委罷免案「全數不通過」,加上726的24比0,民進黨在背後發動的大罷免,最後遭到人民用選票「完封」。至於「核三延役」公投部分,「同意」核三延役票數倍數於「不同意」票,但最後因未能達到「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門檻而終告失敗。對於這兩項結果,曾是726被罷免對象,但是成功闖關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指出,民主政治就是民意政治,不論是執政者或是在野黨都應該對最新民意謙卑與傾聽。她說,31比0的罷免結果,代表台灣人民希望一個強力監督的在野力量,防止執政黨濫權,為人民看緊荷包、守護民主。尤其過去一年多,正是台灣發展轉型的關鍵時刻,國際上,面對地緣政治日益嚴峻、川普政府高關稅政策以及後續「232條款」調查報告對晶片及ICT產業的巨大衝擊,民進黨顯然輕忽了台灣產業與人民的需求,而將精神都用在政治鬥爭與大罷免,心心念念地都還是「權力」,希望「大罷免大成功」企圖翻轉國會,鞏固權力達到完全執政的目的。李彥秀指出,其實賴總統對民進黨黨內又何嘗不是如此,過去「百花爭鳴」民主進步價值不復存在,「非我派系,其心必誅」,意見不同者都是雜質,都是背骨。但既使726罷免失敗,民進黨仍在第一時間切割,將罷免失敗的主因歸咎於「普發現金10000元」,結果823人民再次用選票告訴民進黨劃錯重點;不到三成的施政滿意度,僅有35%民眾對未來執政有信心,才是民意最直接的裁判。李彥秀強調「大罷免大失敗」並不代表結束,如果執政的民進黨不能記取教訓,痛定思痛,2026與2028恐怕不會有「鐘擺效應」,而是「骨牌效應」與「政治海嘯」的開始。但她也說,國民黨成功保住國會第一大黨的位置,在野陣營保持立院穩定的多數,但必須更謙卑面對最新民意,「大罷免大失敗」是民意對在野陣營更多的期許與期待,藍白會提出更多福國利民的政策,導正更多執政的荒誕與缺失,取得民眾的信任,讓選民安心的將台灣未來交給國民黨,交給在野陣營。至於公投結果,李彥秀說,儘管「同意」核三延役票數倍數於「不同意」,400萬的同意票,最終卻因同意票數未能達到罷免門檻而失敗。這當然與公投制度設計有直接關係,公投與選舉脫勾,不僅增加選務與經費負擔,更失去直接民主的意義,更可議的是,綠營側翼在網路與地方放耳語「既使通過核三也不會重啟」,多少也在最後階段影響民眾的投票意願。李彥秀表示,「核三延役公投」從來就不單純的延役公投,而是對於台灣錯誤能源政策的反思。民調顯示,65%民意支持核三延役,公投結果「贊成票」倍數於「不同意」,就是民意對於台灣能源政策最直接的表達,最深刻的擔憂。台灣要發展AI產業,台灣要建立亞太算力中心,台灣要提供民生充足電力需求,台灣要強化非常時期的能源韌性,絕對不能將「核電」排除在能源政策之外。李彥秀強調,核電是穩定的基載電力,以核養綠是穩健的發展策略,執政黨只敢保證2032不缺電,請問,有哪一個跨國公司、哪一個國際企業敢將投資放在只能保證六年不缺電的地方?民進黨作為執政黨,當然要為能源政策負起完全的義務,賴清德作為總統,當然要為穩定的能源供應負起完全的責任。她因此認為,從國際、兩岸、經濟、產業、內政到能源政策,執政黨要換的恐怕不僅僅是有爭議的閣員,而是被意識形態綁架的大腦,被權力慾望綁架的作為;最新民意對執政黨的警告,對在野陣營的期待,是所有政治人物都應該謙卑傾聽的。
核三延役公投贊成大幅碾壓反對票 游淑慧分析已重創綠營
核三延役公投今天下午四點開始開票,到傍晚5點鐘為止,同意重啟核三公投票已經超過310萬票,不同意票約109萬票,差距大幅拉開。對此,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雖然外界認為公投沒有綁大選,公投案要想再通過難度很高,但即使先撇開核三延役公投能否通過暫時不談,她認為這次公投結果也頗具意義,堪稱「重創民進黨」,值得朝野正視。依公投法規定,公投若要通過,必須同時符合兩條件。一是同意票數必須多於不同意票;二是同意票數還要達到全體具有投票權人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若同意票未能超過反對票,或未達到四分之一的門檻,公投案即視為不通過。中選會指出,公投投票權人數是2000萬2091人,依法須達總人數四分之一以上才算通過,除同意票需大於不同意票外,同意票至少500萬523張,才能跨過通過門檻。對此,游淑慧表示,今天七位藍委罷免案不會通過,其實已經是大家的共識,但公投挺核三延役的人數超級的多,真的是重創民進黨。她說,2022年時也曾對核能議題舉行公投,當時大多數縣市都是同意票大於不同意票,但是最後四大公投都沒過關,是因為民進黨執政的高雄、台南、屏東大量票灌入,最後總票數是不同意票大過同意票,民進黨僅靠綠營執政縣市票倉就蓋過同意票。但這次核三延役公投,開票過程居然同意票一路大幅領先不同意票,凸顯民進黨連自己票倉都沒出來投票,畢竟這是全國公投,高雄、台南、屏東選民卻都不出來挺民進黨。此外,此次公投18歲以上就能投,這也代表民進黨已經慢慢叫不動年輕人了。這兩點過去都是民進黨的最大優勢,現在都有失靈跡象。他推估,失靈的可能有幾個原因,首先,即便是南部親綠選區,人民也想要乾淨能源,尤其高雄也有火電、天然氣儲氣槽,高雄市民都不會擔心用肺發電嗎?不論支持藍綠,哪個人誰不想呼吸新鮮空氣,只是過去民進黨反核優先,民進黨下令投票,南部人也只能支持,但這次不一樣了,南部人用無聲投票的方式,挺乾淨能源,尤其電價不斷上漲,南部人電費當然也都會漲,對民進黨非核家園信心就會動搖。其次,民進黨一向認為年輕人是民進黨的票,所以將公投門檻下修到18歲,但現在不同了,年輕人對於核三延役公投,並沒有聽民進黨的,核三延役公投結果,同意票碾壓不同意票,對於民進黨而言,絕對是不能忽略的警訊。
全台投票所人潮稀 張麗善籲踴躍投票:讓政府省思能源政策
核三重啟公投今(23日)登場,但上午全台投票所人潮明顯冷清,多數地點未見排隊情況。對此,雲林縣長張麗善呼籲民眾踴躍投票,藉此讓政府正視並重新檢視能源政策。今日上午同步進行的七區罷免案與核三公投,但觀察全台多個投票所情況,相較於7月26日第一波大罷免,未見大量人潮聚集 。依《公投法》規定,公投要通過,必須獲得投票權人數(2000萬2091人)的四分之一以上的同意票,換算至少需500萬523張有效同意票,且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核三重啟公投案才算過關。對此,張麗善表示,今天天氣晴朗,非常適合出門投票。她呼籲鄉親踴躍投下理性、神聖的一票,讓中央政府重新省思能源政策的方向,以確保經濟與產業發展更加穩定蓬勃。她強調,這一票不僅是表態,更是冷靜思考台灣未來競爭力的契機。
批公投草率舉行 周春米籲鄉親慎選:讓核三安全下莊
核三重啟公投案今(23日)登場,屏東縣長周春米上午完成投票後表示,核三僅停役三個月就草率舉行公投,缺乏完整的安全檢查與核廢料處置方案,對屏東居民極不公平;她呼籲鄉親慎重抉擇,讓核三「安全下莊」。周春米指出,核三2號機於今年5月17日停機,1、2號機皆已正式關閉。如今僅過3個月便舉行重啟公投,至今未見核電廠整體安全檢查報告,包括輻射影響、地震風險等評估均付之闕如,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做出重大決定,對屏東人而言顯然不公。她進一步強調,核廢料處置至今仍無解答,能源政策討論也過於倉促,顯示公投過程相當草率。她呼籲民眾慎重選擇,「核三已經運轉40年,就讓它安全退場吧。」依《公投法》規定,公投門檻須有效同意票數超過不同意票,且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方可通過。本次投票權人數為2000萬2091人,意味著至少需500萬523票的有效同意票,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重啟核三公投案才會過關。
澎湖科大學生質疑投票單遭扣 中選會:無不發給情事
明(23)日將舉辦重啟核三公投和7位立委罷免案,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爆料,設籍澎湖科技大學的學生投訴,投票通知單竟被押在軍訓教官那邊,要求中選會給予清楚交代;中選會表示,有關設籍於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學生的投票通知單計有972人,全數已由馬公市選務作業中心在8月14日上午10時送達國立澎湖科技大學,並未有不發給之情事,特此澄清。中選會表示,依據《公民投票法》、「公民投票法施行細則」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細則」規定,澎湖縣選舉委員會應依確定之投票權人名冊填造投票通知單於投票日2日前送達,本次公投案公報及投票通知單即須於8月20日前分送公民投票案投票區內各戶。中選會指出,經詢澎科大後校方表示,有關設籍於澎科大投票權人的公報及投票通知單發送,此次發送也是援往例於收受公報及投票通知單後即發布公告通知各投票權人領取,並未有不發給之情事,特此澄清。澎縣選委會表示,投票權人倘不清楚投票所地點者,可向戶籍所在地鄉(市)公所查詢;內政部為因應本次公民投票,8月18日至114年8月23日開放「投票所地點查詢」服務( https://www.ris.gov.tw/info-electionVotePlaceQuery/app/aw0702VPQ/main ),提供民眾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查詢投票所地點。歡迎鄉親多加利用。澎縣選委會再次提醒,有投票權者如投票當天未攜帶投票通知單,仍可憑國民身分證行使投票;另投票當日戶政事務所會派員留守處理公投投票相關查詢事項,惟投票當日不受理補、換發國民身分證事宜,請有需求者提前於辦公日申辦完成,以保障權益順利投票。
823公投、罷免懶人包! 「重啟核三」正方反意見、投票資格、出勤薪水一次看
8月23日除了全國性的「重啟核三」公投案,還有第二波罷免案,至於「重啟核三」議題內容是什麼?正反方意見為何?該怎麼去投票?公投案要多少票才能通過?《CTWANT》帶您一文掌握。●8月23日有什麼投票?我有資格投嗎?1、全國性公投「重啟核三」案:國民只要符合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且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即有公民投票權。2、第二波罷免投票(7名藍委):國民除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20歲,並在有罷免案的選區設籍並繼續居住滿4個月者(以投票前一日計算,即8月22日)。(1)羅明才(新北市第11選區):新店區、深坑區、石碇區、坪林區、烏來區。(2)林思銘(新竹縣第2選區):竹東鎮、橫山鄉、寶山鄉、北埔鄉、峨眉鄉、五峰鄉、竹北市19里。(3)顏寬恒(台中市第2選區):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烏日區、霧峰區。(4)楊瓊瓔(台中市第3選區):后里區、神岡區、大雅區、潭子區。(5)江啟臣(台中市第8選區):豐原區、石岡區、新社區、東勢區、和平區。(6)馬文君(南投縣第1選區):草屯鎮、國姓鄉、埔里鎮、仁愛鄉、中寮鄉、魚池鄉。(7)游顥(南投縣第2選區):南投市、名間鄉、集集鎮、竹山鎮、鹿谷鄉、水里鄉、信義鄉。●為何會有「重啟核三」公投?本次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此案由台灣民眾黨在2025年4月18日立法院提出,最初的主文是「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通過整體安全評估後,恢復繼續運轉?」提案通過後,直接進入二讀並交付協商。5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主文修正為「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並正式定案,於8月23日進行全國性公投投票。正方意見:1、台灣民眾黨:今年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除役後,意味著台灣最後一部運轉中的核電機組正式除役,正式邁入「非核家園」,但每年發電成本將暴增1000億元以上。此外,政府設定之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已難以達標,開發新能源成效不彰;光電弊案頻傳,高買低賣致使台電連年虧損;保留一定程度可運轉之核能發電設施,強化台灣能源供應韌性,而核三廠經整體安全評估後繼續運轉,可作為輔助過渡能源。2、和碩董事長童子賢:「非核家園」已落後世界潮流,美國、日本都是親自經歷核災事故的國家,也各自克服,重新回到科學理性;瑞士只比台灣土地大一點點,但在2024年瑞士使用30.5%的核能,加上水力發電和約7.5%的太陽能,共構成瑞士有98%發電是不排碳的發電;核能供電更穩定,價格比天然氣、某些綠能便宜,且持續性、永續性較好。反方意見:1、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核電延役不僅無法節省成本,反而會造成巨額支出與更棘手的核廢料問題,如美國加州魔鬼谷核電廠僅為延役5年,就向美國聯邦政府申請高達14億美元,運轉成本高達118億美元;核三重啟需全面檢討設備老化與安全升級策略,並經核安會逐項審查,整體程序恐需3至5年甚至更久;核電在地緣政治與軍事衝突中相當脆弱。2、屏東縣長周春米:「如果核三廠真的怎麼樣了,屏東的東西有人敢吃嗎?還有誰要來觀光?」、「這個公投明顯在欺負屏東人!」、「沒有人想要核廢料放在自己的家園」。●為何核三廠停機?核三廠位於屏東恆春鎮,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電機組的運轉年限預設為40年,而核三廠1號機已於2024年7月27日正式停止運轉,2號機則在2025年5月17日除役。在2025年5月13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案,賦予核電廠取得延役或重啟的法律依據,核電廠的運作年限從原本的40年放寬到60年。●823公投通過條件門檻根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規定,以最近一次的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為基礎來計算公投門檻。另依《公投法》第29條規定,公投案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以上才算通過。以中選會公告第16屆總統、副總統選舉人數,共計1954萬8531人,因此823「重啟核三」公投案,至少要有488萬7133人投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數超過不同意票。依照《公投法》第32條,若公投案未能通過,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823公投日有放假嗎?投票日屬於勞動部公告指定勞動基準法第37條中所指「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1日,所稱放假「1日」,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有投票權且投票日當天為工作日的勞工,放假一天,工資照給;若勞工需出勤,雇主則應按勞動基準法第39條,給予加班費。原本就不用出勤者,則不另給假給薪。●823公投投票時間、開票時間、資格、要帶什麼?投票時間:8月23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投票資格: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且在中華民國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投開票所:全國各縣市投開票所,依戶籍所在地,到指定投開票所投票,可至中選會網站查詢「投票所地點」。開票時間:8月23日星期六,下午4時後開始開票作業。攜帶物品:身分證、印章、投票通知單。身分證不得以健保卡、駕照或護照來替代,若未攜帶身分證將無法投票;如未帶印章,可以親筆簽名或蓋指印的方式完成;沒帶投票通知單不影響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