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定讞
」 死刑 黃麟凱 槍決 執行死刑 執行
翻案夢碎!捲槍殺2警案成最老死囚 王信福拚再審被駁回
王信福現年74歲,為年紀最大的死囚,他在1990年涉入2警槍殺案件,被判處死刑定讞,不過因為監察院委請測謊專家就相關證據重新審查以後,認為王信福的供述沒無不實反應,王信福主張此屬新事證聲請再審但被台南高分院駁回,其不服提出抗告以後最高法院於1月29日駁回抗告確定。全案源於1990年8月10日,王信福和女友張清梅來到「船長卡拉OK店」慶祝開幕,孰料卻和2名已經下班的員警起爭執,最後2名員警在喝酒時,被陳榮傑槍殺,王信福在案發以後便逃亡,最後於2006年入境台灣時在機場被逮捕。王信福最後在2011年被判死刑定讞,目前仍被關押在看守所,現年74歲的他,也成了全台最老的死囚。王信福被捕後不斷喊冤,稱陳榮傑為李姓友人的小弟,槍枝也是李姓友人所有,並由他交給陳榮傑,全案定讞以後,人權團體也不斷出面主張王信福為冤案。監察院委託測謊專家對刑事局測謊圖譜重新判讀後於2024年提出調查報告,認為王信福的供述並無不實反應。此外,王信福律師主張,扣案兇槍為右輪手槍但在送刑事局鑑定指紋後竟變為左輪手槍,認為原確定判決未曾發現錯誤,屬於再審的新事證。然而,台南高分院認為,原審法院送鑑定及刑事局鑑定,證明開槍的槍枝為同把右輪手槍,雖鑑定書載為左輪,但不影響客觀證據,且指紋鑑定已經17年,雖未能驗出王信福指紋,仍不能以此為否定王信福把槍枝交給陳榮傑事實。測謊的部份,台南高分院認為,王信福一審時接受測謊時結果未能判別,不能據此測謊對其做出有利的認定,也不能以相同方法取證後,做出不同詮釋當作新證據,最後駁回王信福的聲請,提出抗告以後,也被最高法院駁回。
廢死聯盟喊「殺錯無法回頭」 網氣炸:無辜的人連回頭機會都沒有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北捷台北車站及中山商圈犯案,持汽油彈、煙霧彈及長刀隨機殺人,造成4死(含張文)11傷悲劇,全台各地還陸續出現模仿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讓死刑議題再次掀起討論。台灣廢死聯盟昨天(23日)最新貼文就提及「人權保障怠惰」、「殺錯,無法回頭」,讓大批網友氣喊「那無辜被殺的民眾,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剝奪別人未來的人,沒資格談未來」。台灣廢死聯盟在臉書粉專發文,針對「兩公約第四次國際審查平行報告發布記者會暨公開討論會」發布聲明,表示本次報告彙整項人權議題,指向3個核心制度問題:現行法律與政策是否足以保障人權、特別是最脆弱群體的權利;台灣是否具備有效的人權監督機制;以及當立法或行政權違背憲法與人權公約精神時,是否存在可信賴的裁判機制。台灣廢死聯盟說到,立法、行政、監察與司法部門應充分發揮制衡功能,但立法院未建立有效人權把關機制,甚至大幅刪減政府預算,影響多項人權政策推動;行政部門提出「終身監禁不適用假釋」修法草案,未經人權影響評估即送出,被指出涉及違反《公政公約》多項條文。台灣廢死聯盟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長期偏重個案處理,未建立系統性人權監測與政策建議能力;就連憲法法庭也曾因政治干預而長期停擺,「台灣民主與人權保障制度仍然脆弱,政府各部門必須正視問題並負起義務與責任。」在死刑議題上,台灣廢死聯盟認為,在113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政府未依判決意旨嚴格限縮死刑,反而在今年1月執行黃麟凱,「是違憲且違反國際人權法的重大倒退!這次執行是在欠缺保障與有效法律救濟、未給予合理事前通知下進行,不僅違反《公政公約》第6條生命權保障,也使死刑執行構成酷刑。也凸顯了非常上訴的權力由檢察總長獨佔,使得特別救濟制度不夠完善。」台灣廢死聯盟直言,死刑定讞者長期處於待決狀態,部分死刑犯在監所已構成待死現象,今年法務部修惡《執行死刑規則》,讓死刑更容易被實際執行,特別救濟不再視為當然可以阻止死刑執行的事由,這違反了《公政公約》第2條第3項所保障的有效救濟權,且立法院擴大死刑罪名,更公然背離第36號一般性意見所要求的「朝向廢死不可逆轉」的義務。台灣廢死聯盟強調,現在政府正以制度性作為,侵蝕生命權與法治底線,嚴重違反了對國際社會所作的人權承諾,「我們呼籲政府應立即宣布停止死刑執行,並修法使實體法和程序法符合憲法及公約標準。」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都什麼時候了,還在為死刑犯講話」、「又在集體偽善了」、「聯盟成員,要不要一人認領一個,回家照顧」、「還殺錯耶?這些人本來就要為自己犯的錯,而買單,他們殺人都沒在乎人權了,為什麼還要保他們的人權啊」、「殺錯不能回頭,被殺的連選擇的機會都沒有」、「所以被殺的人權在哪裡?廢死是避免枉死,可是有些人並不適用,因為他是現行犯」、「不要一直發廢文,因為不用死刑,只會讓加害者覺得犯罪無所謂,試問被害人多無辜,為何要無緣無故被殺?還是你們有誰要體驗被害者家屬的心情才能有所體悟」。
關25年未槍決!黃春棋、陳憶隆獲非常上訴「暫時免死」
犯下民國84年(1995年)黃春樹擄人勒贖撕票案,而被判死的黃春棋與陳憶隆,是目前關押時間最久的死囚。2人因憲法法庭去年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而獲得轉機。該判決認定他們當年所涉的擄人勒贖殺人罪「唯一死刑」規定違憲,因此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已依據判決意旨,正式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依規定,案件進入非常上訴程序後,法務部不得執行死刑,使得2人等同取得「暫時免死」的保護。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法律界人士指出,檢察總長基於憲法法庭判決而提起非常上訴,並不意味著黃、陳2人將免於再次被判處死刑。憲法法庭已明確說明,死刑仍可適用於「情節最嚴重的犯罪」。因此若案件重新審理後,法院認定2人所犯屬於最嚴重罪行,依然可能再度判處死刑。然而,依照法務部最近修正的《執行死刑規則》,「槍下留人」的條件變得更嚴格。規定顯示,若死囚案件已由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或法院裁定開始再審、或憲法法庭作成暫時處分裁定,法務部即不得執行死刑。也因此,黃春棋與陳憶隆目前得以暫時躲過執行。本案源於民國84年。檢方指控,黃春棋、陳憶隆、黃銘泉(後於泰國死亡)與徐自強,共同擄走台北縣房屋仲介商黃春樹,並押往汐止山區殺害後棄屍,還向受害者家屬勒索7000萬元。黃春棋被捕後指稱徐自強與陳憶隆是共犯,3人因此遭起訴並求處死刑。最高法院於89年4月27日將徐自強、黃春棋與陳憶隆3人判處死刑定讞。其後,徐自強歷經檢察總長5度提起非常上訴,並於2015年9月1日的更九審中判決無罪,最終最高法院在3年前維持更九審判決,認定黃春棋與陳憶隆指控徐的供詞前後矛盾、違反常理,依無罪推定原則改判徐自強無罪確定。至於陳憶隆與黃春棋,則在確定死刑後長達25年間始終未被執行,成為關押最久的死囚。去年9月20日,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作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死刑本身在特定條件下合憲,但88年修正公布的《刑法》第348條第1項,將「意圖勒贖而擄人並故意殺害被害人」限定為唯一死刑,不符憲法的罪責相當原則與生命權保障,因此屬違憲。依此,死刑須限制於「最嚴重的罪行」,且須具備嚴格的憲法程序保障。基於此一判決,黃春棋與陳憶隆得以向最高檢請求非常上訴。最高檢在多次研議法律意見後,檢察總長邢泰釗已正式替2人提出非常上訴。事實上,自徐自強獲改判無罪後,黃、陳2人多年來透過廢死團體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希望能翻案逃過死刑,但高院認為2人的主張不符再審所需的「新事實」或「新證據」,並指出他們應改採非常上訴途徑,因此多次駁回聲請。2人之後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也均遭駁回確定。
18歲殺人49歲伏法?美國最長待決女死囚進入倒數 掀起性別與正義爭議
即使年屆 49 歲,並已在死囚牢房中度過近三十年歲月,美國女子基斯塔·派克(Christa Gail Pike)仍備受關注。不僅因為她是田納西州唯一的女性死囚,更因為她即將成為該州超過兩世紀以來首位被執行死刑的女性。田納西州最高法院已於近期判決定讞,預定於 2026 年 9 月 30 日執行死刑。根據《CBS新聞》報導,派克的命運早在 1995 年改寫。當時她僅 18 歲,就在諾克斯維爾一所針對青少年的職業訓練機構裡,對同齡的科琳·斯萊默(Colleen Slemmer)起了懷疑心,誤以為對方意圖介入她與男友的關係。這樣的猜忌最終演變成一起令人髮指的命案。據悉,派克夥同男友沙達拉·希普(Tadaryl Shipp)與好友莎多拉·彼德森(Shadolla Peterson)共同挾持斯萊默,將其帶往田納西大學附近一處樹林內。派克不僅要求男友動手毆打斯萊默證明忠誠,接著還親自出手,持美工刀凌虐對方長達近一小時。最終,她甚至在死者胸前刻下五角星圖案,遺體慘不忍睹,當場死亡。事後遺體被清潔工發現,警方迅速偵破案件,三人皆被逮捕。彼德森在審判期間配合檢方,被判緩刑;希普因年僅 17 歲,逃過死刑判決,但仍被判無期徒刑,最快將於 2025 年 11 月申請假釋;派克則成為這起案件中唯一被判死刑的人。儘管派克已被關押將近三十年,她的案件仍不時成為社會議論焦點,特別是關於死刑與性別議題的爭論。她的律師團隊長期以其成長背景與精神狀況為由提出上訴,指派克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躁鬱症,並自幼受虐,若此案發生於今日,社會氛圍與司法制度或許不會將她判處極刑。然而,多次訴訟皆未能推翻原判。田納西州現行死刑執行方式以注射死劑為主,但若犯案時間早於 1999 年 1 月 1 日,死囚得選擇以電椅處決。獄方預計在 2026 年 8 月底前通知派克所選方式。根據《死刑資訊中心》數據,自 1976 年美國恢復執行死刑以來,僅有 18 名女性被處決。派克若如期執行,將成為第 19 例。目前全美死囚人數超過 2,100 人,其中女性僅占 48 名。研究指出,女性死囚多有受暴歷史,並常遭司法體系性別偏見影響判決走向。儘管如此,隨著死刑日的接近,派克的名字再次浮上新聞版面。她的故事既令人震驚,也成為當代社會對於正義、寬恕與刑罰界線持續辯論的一個縮影。派克於1996年被判死刑,至今已被關押近三十年。(圖/翻攝自X,@bakersfieldnow
痛失愛女白曉燕28年 白冰冰:親身經歷才會懂
1997年4月,資深女星白冰冰的愛女白曉燕被歹徒陳進興等3人綁票殺害,得年17歲。至今過了28年,白冰冰10日發文,「直到親身經歷,才會懂得別人的感受!」白曉燕牌位旁邊放白冰冰擺的觀音神像。白冰冰在臉書發文,「到底有沒有感同身受這回事?針,沒有刺在自己身上,永遠不知道有多痛!刀,沒有割在自己身上,永遠不知道有多害怕!直到親身經歷,才會懂得別人的感受!」白冰冰指出,「因此,『感同身受』這四個字,也許會有,但因人而異!感受不同,同理心就不存在,多一點同理心,這世上將更美好!」據白曉燕基金會指出,1997年4月14日,新北林口發生震驚社會的擄人勒贖案,白冰冰的獨生女白曉燕上學途中被陳進興等3人綁架,三匪切白曉燕的左小指,連同求救信寄給白冰冰勒索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同月19日,歹徒最換了七次交款地點還沒拿到錢,毆打白曉燕致內臟多處破裂出血,最後白曉燕身亡。案發14天後,白曉燕的屍體被發現,白冰冰到場,一路陪愛女相驗、解剖到入殮、出殯,白冰冰回憶,「忍住不哭,其實比哭出來更難受千倍、萬倍」。同年12月,最高法院判陳進興三個死刑定讞,但檢警認為,白曉燕命案還有其他共犯,未查明之前要暫緩執行死刑,陳進興於1999年106日月伏法,終年41歲。
拐走17童毀家庭!毒婦余華英「連親生兒也賣了」今執行死刑
大陸一名人口女販子「余華英」,涉嫌在10年間拐賣高達17名兒童,更令人髮指是,她竟連自己的親生兒子也不放過,案經審理,余華英最終遭判死刑定讞,今(28日)已行刑完畢。綜合陸媒報導,現年61歲的余華英於1993年至2003年期間,夥同其他人共拐賣17名孩童,俗話說虎毒不食子,但已婚的余華英竟把與情夫所生的「私生子」,以5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2萬元)賣掉,完全不念及骨肉之情,據悉余華英的第一筆人口交易,就是自己的親生兒子,冷血行徑讓人不寒而慄。余華英於2003年落網後,經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依涉犯《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並沒收所有個人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女不服,提出上訴,案經二審審理,貴州省高等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死刑判決,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對余華英執行死刑,今(28日)余華英在會見家屬後,也已執刑完畢。消息曝光後,陸網紛紛拍手叫好,「受害者終於得到了伸冤!人販子死不足惜!」、「人口販子應該全部死刑,對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律從重處罰」、「早就該判她死刑了!打擊人販子就要雷霆手段!從嚴從重才有震懾力」、「這個也算是開了先河了,對人販子的打擊力道必須要強硬,不然違法犯罪的成本太低」、「死刑就是對她最仁慈的懲罰。」
影爆點/藤井道人x橫濱流星,電影《正體》以冤獄反思司法、警權、社群媒體與人性
《正體》改編自作家染井為人2020年的同名原著小說,在此之前也曾經改編為電視劇版本,此次電影版由《青春18X2》、《新聞記者》、《餘命十年》日本新生代中堅導演藤井道人執導,2024年金馬影展時曾以《嫌疑犯的真相》為名放映收獲好評,在日本上映時同樣票房不俗。電影版找來新生代演技派橫濱流星主演,配角群同樣堅強,包括山田孝之、吉岡里帆等實力派演員,合力呈現這個令人揪心的故事。《正體》融合了刑偵、懸疑、警匪、法律及社會寫實元素,描述18歲的少年鏑木慶一因為不明原因出現在兇殘的滅門殺人事件現場,全身是血,手上也握有兇器,當時現場唯一的目擊者因為遭受重大打擊,心神喪失而無法指認兇手,也經由警方引導,將證詞指向鏑木慶一。日本之前的法定成年年齡是20歲,2022年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但即使是未成年仍然會被判死刑。警方面臨盡快破案的輿論壓力,同時也想立下重罪判決殺雞儆猴,在沒有詳細調查的狀況下,忽略鏑木慶一的不斷喊冤,僅憑微弱證詞及現場跡證草草結案。《正體》山田孝之飾演追捕逃犯的負責人,面臨無數懷疑自己的時刻。(圖/翻攝自電影X)而死刑定讞的鏑木慶一卻在服刑時突然逃獄,在逃亡的三百多天中不停變裝、改名換姓及更換藏匿地點,以工地工人、網路媒體寫手、水產加工作業員及安養院職員的身份陸續出現,而在每個工作場合中,與他有過密集接觸的人們,對他的個性都有不同的理解,也讓一路追補他的刑警越查越困惑。此時突然出現與鏑木慶一當年犯下手法幾乎相同的滅門慘案,兇嫌當場落網,這到底是模仿犯案,還是兩起殺人案的兇嫌,從頭到尾都是同一個人?鏑木慶一是否能夠在逃亡的過程中,想辦法證實自己的清白?小說出版不到五年時間,已經陸續完成電視劇與電影版的改編作品,這個作品打動觀眾的魅力為何?染井為人創作《正體》的契機,是因為得知在日本,即使是未成年仍然會被判死刑的事實,2018年也正好發生嫌犯脫逃後,目標是周遊日本的事件,啟發他的創作動機,將兩者合而為一作為小說主題。一個18歲未成年的少年在人生尚未正式開始,甚至沒有工作經驗的狀況下遇上冤獄遭判死刑,伸冤無門、絕望至極的狀況下他選擇逃獄。逃獄的過程中遇上的每個人和事件不停將他往前推,而溫暖的人性、關懷、信任和初萌芽的戀愛感對他來說,都是生命中的第一次,也讓他堅定了必須想辦法洗刷冤屈,好好活下去的決心。吉岡里帆在《正體》中與橫濱流星有曖昧情愫。(圖/翻攝自電影X)小說原著將主要篇幅放在「冤獄」主題,而在電影版《正體》中,導演藤井道人選擇把敘事重心轉移到更能觸動人心的「人性」議題,正是在討論「由人審判人,所以可能會有失誤。」的可能性,也將劇情許多重要節點以更為「現世」,更貼近現實生活的狀況做了微妙的更動。電影一開始,便藉由每個曾經與逃犯接觸過的人陳述自己對鏑木慶一的印象,訊問者是山田孝之飾演的刑警。隨著故事逐漸推進,鏑木慶一的真實性格也如同拼圖一樣逐步拼湊出來,交織在排山倒海的電視新聞報導、網路訊息、大型電視牆之間,如同我們被海量資訊淹沒的現實生活。橫濱流星在《正體》逃亡過程中,化身工地工人、網路媒體寫手、水產加工作業員、安養院職員等各種身份。(圖/翻攝自電影X)群眾往往是盲目的,導演很聰明地在電影中丟出了最有現世共感的提問:「你相信你看到的嗎?」眼見為憑或許都不一定是真實,就算真正目擊了兇案現場的目擊者,都無法確認自己眼睛看到的真實,而經過層層過濾,傳遞到大眾面前的資訊,又有多少是真正可信的?除此之外,山田孝之飾演的刑警身為追捕逃犯的主力負責人,同時也在追捕的過程中面臨無數自我懷疑的時刻。除了對案情草率蒐證迅速定罪的懷疑,同時也有對警察腐敗體制的批判之意。鏑木慶一逃亡的過程及路線透過電子媒體及網路全天候放送,幾乎讓他無所遁形,甚至最後暴露他在安養院行蹤的關鍵證據,便是暗戀他的同事上傳的IG限時動態。社群與媒體本來就是一把雙面刃,鏑木慶一最後乾脆藉機狹持同事,以她的手機直播證明自己的清白。山田孝之、橫濱流星在《正體》中的審訊戲碼充滿張力。(圖/翻攝自電影X)原著小說的結尾,是警察開槍擊斃了鏑木慶一,由一路遇上的友人們替他收集證據上訴再審,獲得無罪宣判,而藤井道人的電影版《正體》則給了死刑犯鏑木慶一一個充滿希望和人性光輝的結局:警察召開記者會認錯,宣布可能抓錯人,而鏑木慶一在受到槍傷之後恢復良好,並且在法庭上獲判無罪。電影結束在橫濱流星悲喜交加的臉上,眼淚閃閃發光,藤井道人讓角色有了一個最溫柔的Happy Ending,或許也可以解讀為,儘管世界再糟糕,我們都要相信長路盡頭的前方會有光的。《正體》Netflix播映中。自介:資深媒體工作者,曾任國際中文版封面及電影線採訪編輯。成長於港片最輝煌的80年代,相信在黑黑的電影院裡痛哭一場的神奇療癒力,沒有一場好電影不能解決的事,如果有,那就看兩場。
京阿尼縱火36死! 青葉真司「撤回上訴」死刑定讞
日本知名動畫製作公司「京都動畫」(京阿尼)第一工作室2019年7月發生縱火案,造成36人死亡,32人受傷,被告青葉真司去年1月一審被判死刑,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青葉真司27日向大阪高等法院撤回上訴,死刑定讞。據《日本放送協會》(NHK)28日報導,青葉真司已於27日向大阪高等法院撤回上訴,死刑定讞,目前不知道青葉真司為何決定撤訴,有京阿尼大火罹難者家屬說,「只有他(指青葉真司)才知道撤回的原因,但他的家人說撤訴是因為他對被奪走生命的36人感到愧疚」。2019年7月18日,現年46歲的青葉真司,帶著汽油桶,到位於京都伏見區的京都動畫第一工作室,犯下令人髮指的縱火殺人案,釀成36人死亡、34人輕重傷慘劇,被檢方依殺人、殺人未遂、侵入建築物、縱火及持有槍砲刀劍類物品取締法共5罪起訴並求處死刑,一審法官認定青葉罪行重大。檢方認為,青葉妄想自己的作品被京都動畫盜用的想法,足以證明他的犯案動機明確且具有針對性,因此向法官求處死刑。不過被告律師卻主張,青葉真司在犯案當時被幻聽與妄想支配,因此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要求法官裁定無罪。案經京都地方法院審理後,2024年1月25日判決青葉死刑。但青葉不服一審死刑判決,2024年2月7日提出上訴,由大阪高等法院負責審理。青葉最終撤回上訴,案件審理正式結束。青葉真司犯下「京都動畫」36死縱火案。(圖/翻攝自X)
黃麟凱伏法新北檢、犯保慰問受害家屬 王爸爸淚謝大眾:12年大石終於放下
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間殺害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16日晚間槍決伏法,受害者家屬王父痛失妻女,苦等12年終於等來正義,新北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與犯罪人保護協會20日下午前往王父住處慰問,致贈外界捐贈的紅包15萬元、年節禮盒、年菜等,王父則感謝各界相助,讓他心中大石終於放下。據了解,王女在家排行第四,上有3個姐姐,而她與黃麟凱原是班對,其個性孝順懂事,會趁課餘時間出外打工積攢大學學費,辛苦存下20萬元,卻被黃麟凱花光。黃麟凱花光被害人辛苦攢下的學費,卻不滿王女跟他提分手,竟潛入王家殺害前女友母親,逼姦前女友後再用長褲將她勒斃,手段極為殘忍冷血,被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合議庭只能判死,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並於16日執行。郭永發偕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北分會主委陳榮傑、榮譽主委蔡鴻儒前往王父住處慰問,並準備共15萬元紅包,以及各界捐贈的米、油、禮盒等物資,關心慰問王父這些年的生活。面對大眾關心,總是堅強的王爸爸卸下重擔後失聲落淚,表示妻女過世的前4年,他的床頭總是擺放著她們的照片,往往難過痛哭,感謝各界幫忙實現正義,終於能在過年前將心中12年的大石放下。郭永發表示,犯保會對刑案被害人家屬們長期支持相伴,提供法律諮詢等各式幫助,感謝犯保會積極協助,並希望王爸爸他能放下10幾年來懸著的心,以後能夠好好過日子,倘若有任何需要,犯保便會提供相關協助。
死囚黃麟凱伏法!遺體今火化家屬未現身 僅法師誦經
32歲死刑犯黃麟凱12年前殺害女友及其母親,16日晚間10時2分槍決伏法。黃麟凱的遺體今(20日)在三峽火葬場火化,據了解,家屬並未到場,現場也無牌位,僅法師誦經、簡單水果。回顧案情,黃麟凱因不滿女友兵變,加上雙方有金錢糾紛,因此心生殺意,事先準備童軍繩等工具,侵入女友住處,偶遇女友母親,為避免殺害計畫受阻,以童軍繩絞殺女友母親;之後等到女友返家,對其強制性交,以逞其性慾後,再以同一童軍繩絞殺女友。黃麟凱一審、二審、更一審皆被判處死刑,法官認為,其手段殘忍、冷酷,犯行顯已泯滅人性,惡性重大至極,罪責至重,而達罪無可逭之程度。法務部指出,經最高檢察署嚴謹審核後,認黃麟凱所犯係直接故意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係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且確定之第三審判決有行言詞辯論程序,並經辯護人到庭辯護,復經法官一致決判處死刑,符合113憲判8最嚴密法律程序之要求;經審慎查核全部卷證資料,認無提起非常上訴之事由,且黃麟凱並無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憲法訴訟等特別救濟程序中,亦無刑事訴訟法第465條之事由,因而將黃麟凱之死刑案卷陳報本部。法務部表示,收受最高檢察署陳報黃麟凱死刑案卷後,由本部參事先行審核有無法定執行障礙事由,再由本部「死刑執行審議小組」開會詳細討論,審查犯罪情節及有無任何法定不應或不宜執行之狀況,並再次依「執行死刑規則」、「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及113憲判8等覆核,查明無聲請特別救濟程序進行中,亦無赦免案尚在處理中,所犯屬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並經最嚴密法律程序判決死刑定讞,已窮盡所有救濟程序,陳送部長批准執行,對死刑犯人權保障程序已極盡審慎周延。法務部提到,113憲判8已宣告死刑制度合憲,本部基於依法行政,自須依法執行,本部對於死刑犯之執行,至為審慎,對於死刑審核程序,亦以最嚴謹之標準為之,以兼顧死刑犯之人權保障與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維護,並維持刑罰最後手段之嚴厲性及發揮刑罰抗衡犯罪之功能,俾維護社會安定,保障全體民眾之安全與福祉。
拿死刑政治操作終將反噬 黃國昌:苗博雅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槍決伏法,是台灣時隔四年再次執行死刑,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社會民主黨議員苗博雅因過去支持廢死立場,成為網友關注焦點。對此,民眾黨代理黨主席、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政治人物拿死刑來進行政治操作以及政治攻擊,終將遭到反噬,「苗博雅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苗博雅昨(17)日發文表示,她領悟到一個道理,「有些從來不聽你講話的人,一直叫你講話,不是真的想討論事情。只是想從你的回應,抓一句話、寫一個標題、剪30秒的影片,拿來攻擊你。」如果真的想聽她講,她的頻道上有超多影片,清楚交代了她的想法,應該很夠看,「匿名的側翼粉專網軍,想要我回嘴,好拿去寫標題、剪影片,讓他們做政治攻擊素材,恐怕要失望了。」苗博雅表示,該講的都講過,大法官也有判決了,「我不會配合你們演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昨晚直播時苗博雅也提到,她對死刑存廢有長期明確的立場,但在個人立場之前,還有更重大的社會與國家利益,最優先的是守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她願以公職身分公開承諾,會擱置她個人的偏好,無論大法官的判決結果如何,都會尊重憲法賦予大法官的權力。民眾黨今早在立法委員黃國昌新北服務處發春聯活動,黃國昌表示,死刑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我想,政治人物拿死刑的執行來進行政治操作以及政治攻擊,終將遭到反噬,苗博雅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對於苗博雅議員過去這段時間的言行,他覺得讓很多台灣人非常非常的失望。
死刑犯黃麟凱遭槍決伏法 受害家屬赴妻女塔位祭拜:別再掛念
32歲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槍決伏法,而受害者家屬王爸爸出面受訪,表示等了12年,終於等來這一天,「正義終於來了」。王爸爸今(18日)一早赴已故妻女的塔位,告訴祂們「黃麟凱已槍決,別再掛念了」。王爸爸和妻子育有4個女兒,老么在2013年10月遇害,年僅19歲,而妻子也不幸身亡,享年47歲。黃麟凱2013年10月間還在服兵役時,因不滿女友兵變,又向他追討積欠的20萬元,於是趁著休假,持先前交往時取得的女友住家鑰匙,戴頭套潛入女友家中埋伏。黃麟凱見女友母親先返家後,先以童軍繩絞殺女友母親,等到女友返家,又逼女友與其進行分手砲,再以相同手法絞殺女友。黃麟凱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時至今日已超過7年。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上午簽署死刑執行令,黃麟凱下午接獲通知後,平靜的吃下最後一餐,並於同日晚間10時02分伏法,結束這一生。受害家屬王爸爸當天在接獲消息後,直呼「正義終於來了」,他表示過去的這些年來「日子揪艱苦欸」,都快過不下去,甚至連工作都快受到影響,如今黃麟凱伏法,也終於讓他放下心中大石。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王爸爸今早也帶著新鮮水果到妻女的塔位前祭拜,並告訴祂們黃麟凱已伏法,「已經圓滿了,祢們可以放下了,一路好走,一切都別再掛念」。
死囚黃麟凱1槍伏法! 昔揹14命「殺人魔」吳新華挨5槍才斷氣
全台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因以童軍繩勒斃女友及女友母親遭判死,於本月16日晚間10時02分槍決伏法,引起社會關注。據悉,黃麟凱伏法前吃了雞腿、喝高粱,再抽了1根菸後,最後注射2劑麻藥後,法警以1槍完成行刑。然而,曾創下台灣治安史紀錄,當時被判處10個死刑的「殺人魔王」吳新華,被押上刑場槍決時,用了5槍才完成死刑程序,這也使法警心生恐懼。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殺人犯吳新華過去組成強盜集團,從1981年開始四處犯案,直到1987年落網,共奪走14條人命,不僅隨機搶劫司機並滅口,還,將2名新竹湖口裝訓部營區的哨兵殺害後搶奪步槍再棄屍。後來,吳新華甚至連身邊的知情人士、一起犯案的同夥都不放過,多人被他殺害後埋屍。直至吳新華的同夥犯下搶銀樓案件,被1輛計程車尾隨在後並通報警方,吳新華才終於落網,最終被判10個死刑,而整個集團共7人被判死刑定讞。判決一出,吳新華的死刑迅速就被執行,但在刑場上,卻發生了令人膽寒的怪事。報導指出,吳新華臨刑前,因腳軟被法警用拖的方式進入刑場,後來法醫替吳新華注射麻醉劑後,吳新華陷入昏迷,再由法警放至沙坑上,讓吳新華呈現「趴姿」,法醫也於吳新華背上的「心臟部位」做上標記。當時執行槍決的年輕法警對著吳新華標記的「心臟部位」開了1槍後,疑似因麻醉劑打的不夠深,吳新華竟然因痛感醒來,還開始掙扎慘叫,嚇得年輕法警不斷發抖,還差點掉槍,不敢繼續開槍。一旁的資深法警長見狀,立刻上前推開年輕法警,拿起執行的槍枝繼續朝著吳新華的「心臟部位」補了第2槍。依照台灣現行死刑流程,法警執行槍決過後,經過20至30分鐘,法警會上前聽死者的心跳、測量脈搏,確認死囚是否已經死亡,若無,則會再補開槍。沒想到的是,吳新華被開2槍後仍沒有斷氣,法警隨即再對吳新華補了2槍,但中了4槍的吳新華還是有脈搏,此時法醫才察覺有異狀,重新聽了吳新華的「心跳聲」後,發現吳新華的心跳聲比常人的還要微弱,趕緊將聽筒往右移動後,才發現吳新華的心臟位置偏向右邊,最後法警重新對準正確的「心臟部位」補了第5槍,才終結了吳新華的生命。
黃麟凱槍決「拖延1小時」原因曝光 辯護律師團「接連出招」與法務部展開角力
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案經諸審,最高法院在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本月16日晚間10點02分,黃麟凱終於伏法。不過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卻因故延誤1個多小時才執行槍決。媒體揭露背後原因,原來是黃麟凱的辯護律師團突然在當晚8點半,緊急向多個單位遞狀聲請再審、非常上訴,因此打亂檢方的安排。不過因為執行令簽署時已經符合法定要件,因此檢方最終還是執行完畢。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回顧此前幾位遭到槍決的死刑犯,犯下捷運無差別殺人案的鄭捷,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47分;龍潭除夕夜縱火燒死6名至親的翁仁賢,執行時間為晚間8點38分;殺害前妻、大女兒的李宏基,更是早在下午3時37分就已經執行完畢。相較之下,黃麟凱的實際槍決執行時間為晚間10點,比起他人確實偏晚。報導指出,其實本件執行案件,在16日中午就已經由台高檢檢察長張斗輝指揮承辦檢察官聯繫法醫、法警以及看守所。但消息在下午傳開後,人權團體辯護律師團立刻出招,緊急赴最高檢察署遞交聲請非常上訴狀,另外也到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再審,並向司法院憲法法庭遞出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槍決令。據了解,依據法務部《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需確認死刑犯沒有非常上訴、聲請釋憲、再審,或者是向總統請求特赦等等理由,始能執行。律師團的作法正是以此入手,要憑藉救濟情況強行喊停槍決執行,為此律師團在遞狀後立刻將回條傳真給台北看守所,並致電給北所,要求所方轉告執行檢察官暫緩執行。不過最終因律師所遞出的狀紙並未分案受理,故不影響簽署時符合執行要件,檢察官仍執行槍決。報導還指出,過去人權團體與法務部在死刑執行上鬥法的狀況屢見不鮮。由於法務部根據死刑實施要點,死刑犯必須沒有上述幾種救濟狀況方能執行,人權團體就會安排每一位死囚身上有救濟情況,讓法務部「無法執行」。而法務部決定要執行死刑時,也必須抓緊救濟駁回、新的救濟聲請狀還沒受理的空檔,簽署執行令。此前伏法的鄭捷,就屬於這樣的例子。最高法院在2016年4月22日駁回上訴將鄭捷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前部長羅瑩雪就在2016年5月10日簽署執行令,2步驟相隔僅18日;當時人權團體才剛收到定讞的判決書,來不及研究判決提出救濟,鄭捷就已經槍決伏法。
曾痛批馬政府「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民調」 苗博雅晚間發聲:國家有更重要的事
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如今,網友翻出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約於10年前痛批前總統馬英九「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等言論的文章,紛紛留言朝聖喊話「出來打球阿苗」,苗博雅於17日晚間則發文表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苗博雅於晚間7時發文表示,去年立委選前一星期,她在鐵馬掃街,有個人突然從路邊竄出,對她說「我想問你對死刑的看法」,對方反覆跳針提一些重複的問題,旁邊還有個人,拿著手機對著她拍,後來她認出,對方是競選對手羅智強的助理,專長是拍抖音短影片。從那天之後,她領悟到一個道理,「有些從來不聽你講話的人,一直叫你講話,不是真的想討論事情。只是想從你的回應,抓一句話、寫一個標題、剪30秒的影片,拿來攻擊你。」如果真的想聽她講,她的頻道上有超多影片,清楚交代了她的想法,應該很夠看,「匿名的側翼粉專網軍,想要我回嘴,好拿去寫標題、剪影片,讓他們做政治攻擊素材,恐怕要失望了。」苗博雅表示,該講的都講過,大法官也有判決了,「我不會配合你們演出,這個國家,有更重要的事。」苗博雅接著表示,「大藍小藍聯手提出超過3000件刪減預算的案子」,她花了時間仔細讀過後,「發現許多荒謬絕倫的瞎提案。浮濫編列預算,被刪減是活該,唬爛亂刪預算,被罵爆是應該,今天下午,立法院通過第一波預算刪減939.75億,下星期還有第二波刪減案要表決。今晚我會加開一場直播,讓大家看看大藍小藍的真實水準。」
偵辦黃麟凱案員警憶殘忍過程 「忘不了他說自己殺女友的詭異笑容」
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間,在三重狠心殺害王父前女友與其母親,關押12年後於17日執行死刑,時任三重警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黃明福也回憶偵辦過程,表示自己忘不了黃麟凱說出自己殺了女友時露出的詭異笑容,以及王父向媒體下跪懇求黃麟凱死刑的畫面,而他也接到王父感謝電話,王父終於能上香告知黃麟凱遭槍決的消息。據了解,王女在家排行第四,上有3個姐姐,而她與黃麟凱原是班對,其個性孝順懂事,會趁課餘時間出外打工積攢大學學費,辛苦存下20萬元,卻被黃麟凱花光,而黃麟凱不滿王女跟他提分手,竟潛入王家殺害前女友母親,逼姦前女友後再用長褲將她勒斃,手段極為殘忍冷血。黃明福回憶,警方接獲報案後認為是熟人所為,並鎖定黃涉有重嫌而前往黃家查緝,黃姐2次致電告訴黃麟凱王女死訊,黃麟凱卻說法不一,先稱自己與朋友吃飯,後又稱改口稱在洗車,警方直覺有異,並在案發現場頂樓找到他,黃麟凱原先態度輕浮,被警方攻破心防後才坦承犯案。而黃麟凱被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合議庭只能判死,2017年判處死刑定讞,在關押12年後,於16日晚間槍決伏法,黃明福也發文感嘆「法網恢恢,不是不報,只是時間未到!」甚至選在死者生日前一天,冥冥之中似有天數。黃明福說,在這12年間,黃麟凱每次開庭都是「一臉不知天高地厚的稚氣臉龐」,家屬們則是忿忿不平、聲淚俱下,他忘不了王父在殯儀館下跪求公道的畫面,也忘不了黃麟凱道出如何殺死女友的詭笑,他認為雖上天有好生之德,但是只對誠心悔過之人。
黃麟凱槍決伏法 廢死盟、司改會發文批「讓社會不安」遭灌爆:不要亂代表謝謝
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伏法,引發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廢死團體強烈不滿。16日晚間,廢死聯盟在臉書上連POn0三篇文,痛批法務部與部長鄭銘謙。晚間將近0時,廢死聯盟再度發文砲轟鄭銘謙「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卻反被網友灌爆,痛罵「別亂代表我」。另一方面,司改會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寫下「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結果同樣遭到網友怒轟,「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潛入王姓前女友家中,勒殺前女友與女友母親。落網後歷經諸審,最終在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但此後11年多,黃麟凱始終未執行槍決,也讓家屬陷入漫長的等待。直到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後,黃麟凱終於在16日深夜10時02分伏法。不過,在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消息傳出後,廢死聯盟16日晚間在臉書粉絲專業三度發聲,先稱法務部政府「違法執行,無異恣意殺人 」,1小時後再發文表示,已向法務部遞交非常上訴狀,請法務部「槍下留人」。在黃麟凱已經槍決伏法的消息傳出後,又再度於當晚11點54分發文表示,「法務部長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在這篇由廢死聯盟、司改會等4個反廢死民間團體聯名發布的聲明稿中指出,法務部違反程序正義、違反憲法判決的死刑執行,不會讓社會更安全,不會讓人民對政府更信賴,亦不能解決政黨對立,只會讓社會更嗜血、讓人民更厭惡政府及政治現狀,「我們強烈譴責賴清德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廢死聯盟指出,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包含黃麟凱等死刑犯可例外地取得「間接的」非常上訴聲請權。如果原因案件聲請人之主張,在形式上已符合或滿足特別非常救濟事由時,檢察總長即應為其利益提起非常上訴,且並無自創「情節最嚴重罪行」基準進行實質審查之裁量權限。廢死聯盟還稱,檢察體系應允許辯護人有足夠時間為剩下的36位死刑犯請求聲請非常上訴,尤其其中至少有邱和順、王信福2位民間正在救援的冤案。民間團體當晚8點30分已遞交黃麟凱之請求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同時將回條傳真至台北看守所,以及致電台北看守所稍早已將書狀遞交一事,律師團還再遞交再審聲請狀至台灣高等法院;同時也向憲法法院遞交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長之槍決令,「然而法務部仍一意孤行、違法執行死刑」。廢死聯盟、司改會等民間團體表示,對法務部的行為「嚴厲表達憤怒與遺憾」,並表示「明年是兩公約第4次的國際審查,過去3次審查,即使國際專家在結論性意見次次提醒,台灣政府不但執意忽視,還一而再、再而三以執行死刑挑釁國際人權標準,也讓台灣民主人權形象蒙上陰影。」,還強調:「歷史不會忘記民進黨賴清德政府今日所做的決定。」 文章貼出後,24小時內湧入超過3000則留言,其中多為表示:「廢死聯盟的存在,才是讓社會不安」、「我沒有感覺不安,不要亂代表,謝謝」、「到底哪裡讓社會不安了?你們的依據在哪?」、「什麼時候你們可以代表社會、代表人民?」另一方面,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司改會深夜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同樣遭到網友怒轟,「笑死了…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來看幫死刑犯祈禱的組織,好可怕。」
死刑犯黃麟凱槍決前打麻醉掀議 知情人揭背後真相
2013年犯下殺害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的最年輕死刑犯、32歲的黃麟凱,昨(16)日晚間10時3分執行槍決。傳出黃麟凱行刑前打了2劑麻醉,有網友不理解問「為何死刑犯死前還要打麻醉?」底下掀起熱議,有知情人士說明,並非要幫受刑人減少痛苦,而是為了不讓執行死刑的人有太大心理壓力。32歲的黃麟凱於2013年冷血絞殺王姓前女友與其母親,遭檢方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歷經各種審理,在2017年死刑定讞,而法務部長鄭銘謙昨日簽准死刑執行,黃麟凱原定晚間9時執行槍決,最終直到晚間10時3分才執行,黃麟凱確定伏法。黃麟凱遭槍決後,傳出他注射了2劑麻藥才昏迷,昏迷後才執行槍決,但死刑犯打麻醉才行刑的作法也在網上掀起熱烈討論,有很多人都不太理解,「為何死刑犯死前還要打麻醉?」質疑受刑人作惡多端才會被判死刑,「是要讓他沒感覺?減輕痛苦?」貼文底下有不少人抱持尊重態度,認為應該是基於人道關係才要打麻醉,「死已經是最大的刑罰了,虐待他就不必了,執行的人心裡要承受這些很可憐」;還有認識警察的網友表示,他們有說打麻醉主要不是為了受刑人,「而是幫執行死刑的人減少痛苦」受刑人死後才不會掙扎亂動,造成執行者太大心理壓力,「執行的人是無辜的」。依據法務部《執行死刑規則》第145條第二項規定第6條,執行死刑,應用槍決、藥劑注射或其他符合人道之適當方式,且應由法醫師先對受刑人以施打或其他適當方式使用麻醉劑,等失去知覺後,才能執行。在槍決時,應對受刑人使用頭罩,使其背向行刑人,行刑時射擊部位定為心部,於受刑人背後定其目標。行刑人與受刑人距離,不得逾2公尺。
網朝聖苗博雅曾痛批馬政府「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民調」 黃揚明幫緩頰:今晚7點前都來得及
32歲死刑犯黃麟凱於2013年以童軍繩勒斃王姓女友及其母親,被逮捕後遭依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最高法院認為「惡性至極、罪責至重」,於2017年7月3日死刑定讞,直至本月16日,法務部原訂晚間9點執行槍決,因故延誤1個小時,最終在晚間10時02分伏法,而這也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一件死刑執行案。如今,網友翻出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約於10年前痛批前總統馬英九「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等言論的文章,紛紛留言朝聖「迴力鏢回來了」,媒體人黃揚明更整理出苗博雅過去最晚是在槍決後21小時才發文,她因此喊話應該至少等到今晚7點以後,「相信他一定不會讓支持者失望。」苗博雅於2015年6月5日在臉書發文指,自2010年以來,馬政府總是挑選聲望低迷時執行死刑,將死囚當成提款機,掩蓋蔡英文訪美新聞,死刑顯然淪為執政者操弄民調的手段,馬政府這樣操弄,是在侮辱理性支持死刑的民眾。苗博雅指,執行死刑的時機不涉及死刑存廢問題,縱然支持死刑者,也不會認同這樣粗糙操弄的手法,「陳前總統任內暫停執行死刑,即使在聲望最低迷時,也從未以執行死刑拉抬聲望,與馬政府高下立判。」苗博雅說,若國家堅持要保留死刑制度,就應該更完善死刑執行的程序,以美國為例,美國某些州份雖然保留死刑,但對於死刑執行都有充分預告期間,在數個月到半年之前,提前公告執行的對象和日期,讓社會有機會深入了解案情,也可確認一切法定救濟程序都已窮盡,避免成為政治操弄下的工具。苗博雅批,馬政府歷次執行死刑都是「黑箱程序」,沒有充分說明「選擇」死囚的程序和標準為何,去年倉促槍決使杜氏兄弟含冤而死的悲劇,羅瑩雪至今仍然不願面對,法務部應儘速公佈歷次挑選執行死囚的會議記錄及評估報告,供社會大眾檢視,最後喊話「英九、瑩雪,再冷,也不該拿死囚的血來暖自己的民調,好嗎。」如今不少網友紛紛回去朝聖,留言「協尋2015年的阿苗」、「迴力鏢來囉」、「出來打球阿苗」,而黃揚明稍早更在臉書粉專發文「這次我要幫苗博雅說話!」,他整理出苗博雅的臉書粉專自2015年4月18日成立後,不含昨天的死刑執行,歷經4次死刑執行,前4次她最晚是在槍決後21小時才發文,「所以昨天晚上約10時左右槍決執行完畢,應該至少等到今晚7點以後,他若還沒有發文,才算是破了先前的最晚發文時間紀錄。請別急,請稍安勿躁。既然苗博雅秉持一貫堅定支持廢死立場,相信他一定不會讓支持者失望。」
黃麟凱姊姊低調現身板殯料理弟弟後事 預計下週一火化後樹葬「不辦告別式」
法務部昨(16)日核准死囚黃麟凱(32歲)的執行令,並於當晚執行槍決。黃麟凱槍決後,遺體被送往板橋殯儀館冷藏室冰存,截至當日凌晨12點為止,沒有家屬到場。直到17日下午3時許,黃麟凱的姊姊才低調現身殯儀館服務中心,替弟弟辦理後事相關手續,預計下週一(20)上午送三峽火葬場火化,並於下週五(24)送至三芝櫻花生命園區樹葬,不辦告別式。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潛入王姓前女友家中,勒殺前女友與女友母親。落網後歷經諸審,最終在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但此後11年多,黃麟凱始終未執行槍決,也讓家屬陷入漫長的等待。直到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後,黃麟凱終於在16日深夜伏法。消息一出,對於多年來身陷痛失妻女煎熬的受害家屬王爸爸而言,終於得到了苦等已久的正義。據《三立新聞網》報導,16日深夜黃麟凱在台北監獄刑場執行槍決後,遺體隨即被送往板橋板橋殯儀館冷藏室冰存,截至當日凌晨12點為止,沒有家屬到場。據了解,疑似因為黃麟凱遭槍決不光彩,所以黃母並未現身認屍。直至17日下午3時許,黃麟凱的姊姊才低調現身板殯的服務中心,替弟弟辦理後事相關手續。據了解,黃麟凱預計下週一(20)上午送三峽火葬場火化,並於下週五(24)送至三芝櫻花生命園區進行樹葬,不會辦告別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