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值
」 律師
願包「32元鍋具」清潔員二審費用 林國春:濫用公務車案辦到哪了?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4)日表示,近期「32元鍋具涉貪案」清潔隊苦主一審有罪宣判,如果當事人有意願進一步上訴請與自己聯繫,他願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希望替老百姓發聲。2024年9月一名住在北市北投區的環保局黃姓清潔隊員在執行回收勤務時,發現民眾丟棄一個修理後堪用殘值約新台幣32元的二手大同電鍋,他說自己本著好意將電鍋帶回家維修後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卻陷入官司劫難。據了解,因回收物品確實被法律上定義成公家財物,清潔隊員必須依規定處理,逕行轉贈便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即使殘值極小也可能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認為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大砲打小鳥」。(圖/周志龍攝)黃男遭舉發歷經一年多從起訴到審理後,近日士林地方法院考量黃男是初犯,判處其有期徒刑3個月也可易科罰金,可上訴並宣告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儘管黃男免除牢獄之災、2年內無再涉犯刑事案件也幾乎不留刑事痕跡,但此案仍凸顯了「小額貪污情輕法重」等討論,促使法務部長鄭銘謙公開表示不排除修法,針對「微罪」貪污案件能讓法院有更具彈性、符合比例原則的量刑甚或有免刑空間。林國春聞訊後指出,只要當事人有意願針對有罪判決提出上訴,或是公訴人收到一審判決書後仍提起上訴,自己願意全力支持黃男,並將全數負擔法律費用,希望以實際行動表達支持清潔隊員。近日清潔隊員涉貪案是否上訴至二審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近日應會明朗。(圖/報系資料照)林國春回顧,自己在2024年此案事發消息傳開後就感不捨,認為殘值微薄的電鍋案當作貪污大案來辦已違反比例原則,「大砲打小鳥」是非常荒謬,反觀自己多次控告官員涉嫌濫用公務車、其他高階商務人士棄保潛逃案大多沒個下文,司法的邏輯實在令人摸不著。林國春感嘆,《莊子》書中「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竟活脫脫在台灣社會上演,庶民的行為無限放大、大官要員溜之大吉,只能就老百姓棉薄之力,歡迎當事人與自己服務處連繫。※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清潔員送電鍋給拾荒婦淪貪污犯 Cheap轟司法僵化「法律在懲罰好人」
台北市一名任職環保局的62歲黃姓清潔員,因將回收得來、殘值32.56元的大同電鍋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事件發生後,黃男自知違反內部「不得擅自占有回收物」規定,主動前往廉政署自首。士林地方法院昨(2日)仍依貪污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網紅Cheap怒轟「法律在懲罰好人」!知名網紅Cheap對此事件發表評論,痛批檢方與法院機械式辦案,忽略比例原則與社會感情。他以「清潔隊員淪貪污犯」為題,在社群平台指出,黃員原先只是出於好意,將可再利用的電鍋送給貧困阿嬤,事後還自掏腰包購買新電鍋補償,但卻因此背負貪污前科。Cheap痛斥:「檢察官嘴巴上說『依法辦理』,但實際上是缺乏價值判斷能力的法律奴隸,好像今天放過清潔員,明天大家都會開始偷電鍋送窮人,社會要亂了。」他強調,檢察官不是AI,應具備公權力的價值判斷,而非冷冰冰的法條機器。「實際上給AI判都不會這麼蠢,AI會說雖然形式構成貪污,但實質上不具社會危害性,建議行政處分或警告即可,不應提起公訴。」他更補充指出,最高檢察署曾明文函示各地檢署,對於小額貪汙案件應斟酌處理方式,包括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請法官免刑。他諷刺司法不分輕重,寫下「偷國者侯,送鍋者囚」的諷刺句,批評真正涉貪數百萬、數千萬的大官或立委仍能輕判或獲緩刑,反觀清潔員送電鍋卻遭起訴。最後,Cheap提出質疑「那些用公務車送阿貓阿狗去美容的大官,不知道油錢、司機鐘點費有沒有超過32元,不知道會怎麼判?」根據《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黃男行為屬於「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最低刑期為五年起跳,也使得本案無法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53條的「微罪不舉」原則。儘管如此,有律師指出,檢察官仍可依「無可罰的違法性」處理,甚至起訴後法院亦有判免刑的空間。律師鄧湘全也在社群平台指出,若此類案件最終一審獲判無罪,檢方應審慎評估是否再提上訴,「有時候司法過勞真是自找的」,並呼籲相關單位避免再讓基層人員淪為制度犧牲品。
清潔員撿「32元舊電鍋」送拾荒婦!遭褫奪公權1年 法務部回應了
台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去年(2024)7月在清運垃圾時,撿到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將其轉贈給一位拾荒婦人,遭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士林地院今(2)日宣判,處黃男3月徒刑、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對此,法務部強調,小額貪汙案修法草案去年就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士院指出,黃男自1990年12月起,就擔任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清潔勤務須知》,資源回收作業人員不得將物品擅自占有、處分,而黃男的行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侵占職務上持有物在《貪污治罪條例》的法定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黃男在檢方偵查時就坦承犯行,且已將電鍋繳回所屬清潔隊,加上電鍋殘值僅剩32.56元,均符合減刑要件。此外,法官認為,本案動機單純、財物價值微小,亦未造成實質傷害,且黃男並未變賣電鍋以獲取利益,若以法定最輕刑度5月來論處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再度減刑,宣告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全案可上訴。對此,法務部表示,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以貪汙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並考量自首、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的減刑事由,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法務部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及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法務部說,針對小額且情輕法重的貪汙案件,提出貪汙治罪條例修正草案。修正草案中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汙案件,將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如符合要件者,所受有期徒刑的減刑得減至3分之2,法院也可依具體個案情節為免除其刑之判決。法務部提到,相關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5月31日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也邀集相關機關召開審查會議,法務部將配合相關修法事宜推動修法。針對本案,最高檢察署曾發函各檢察機關注意貪汙小額犯罪可作不起訴處分,或建議檢察官審判中建請法官判免刑,期許檢察官作出更貼近國民感情的判斷。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員得知判決結果後,忍不住露出靦腆的笑容,關於無法繼續擔任清潔隊員一事,黃員僅回應「就…退休了」,同時強調未來會繼續幫助有需要的人。
粿粿爆婚內出軌王子 范姜彥豐討1600萬太狠?律師揭真相:無關外遇
男藝人范姜彥豐與女星粿粿(江瑋琳)婚變風波延燒,女方爆出婚內出軌男星王子(邱勝翊),外界關注焦點除外遇爭議外,粿粿訴苦自己長期承擔家庭開銷,並反控范姜彥豐談離婚開口要1600萬也受到討論。對此,律師呂秋遠撰文解析,他認為金額與外遇賠償無關,而是涉及離婚財產分配的法律問題。知名律師呂秋遠今(5)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有許多人誤會范姜彥豐要求千萬賠償是針對外遇提告「侵害配偶權」,但實際上法院對此類案件的判賠金額已逐年下降,一般中產階級案件約在40萬元上下,鮮少超過百萬元,更不可能動輒上千萬。因此,呂秋遠認為范姜彥豐提出的金額,應是根據婚後購買不動產的「房屋殘值」進行分配,而非情感損害求償。呂秋遠舉例說明,若婚後房屋價值為4000萬元、尚有1000萬元貸款,則淨值為3000萬元,依法夫妻離婚時,另一方可請求分得一半,即1500萬元。若粿粿名下的不動產屬於婚後購得,范姜彥豐依法即可要求分配殘值的一半,與外遇行為並無直接關聯。針對粿粿聲稱「貸款與家庭開銷都是她負擔,范姜彥豐無權分錢」的說法,呂秋遠表示,此論雖有道理但不完全正確。依民法規定,婚姻關係中的財務支出屬家庭分工的一部分,無論誰賺得多或誰負擔貸款,皆被視為共同維持家庭的「生活費用」,與離婚後的財產分配並無直接影響。換言之,就算房貸、帳單或生活開銷全由一方支付,仍須依法平分婚後財產。不過,呂秋遠也強調,在特定情況下,法院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對於「長期未盡家庭義務」或「嚴重破壞婚姻關係」的一方,減少其財產分配額;若粿粿能證明范姜彥豐在婚姻中毫無貢獻,確實有機會爭取減免分配金額。最後呂秋遠認為,婚前與婚後財產的界線、貸款來源、家務勞動與情緒付出,皆是法院判斷的依據;他也提醒,離婚糾紛應「交給法院,不交給媒體」,因為輿論與網友無法解決金錢問題,只會讓家務事變成公審。另外,呂秋遠也強調,「沒有誰吃軟飯,家務勞動與付錢同樣重要。若不想分財產,最簡單的辦法只有一個,「沒有結婚、就沒有離婚、就沒有分配財產的問題」。
交往期間男友用女方名義買車 律師揭背後內幕:可憐的前女友們
「黑心律師」楊律師近日分享,男女在交往期間,男方有時會以女方名義買車,將車輛登記在女方名下,由男方使用,車貸、稅金、規費、停車費和罰單等費用都由男方負擔,乍看之下似乎是男方對女方提供保障,但實際卻不是如此,他直呼,「這種可憐的前女友們,我見太多了。」楊律師在臉書發文,「男女朋友在交往期間,男方有時會用女方名義買車,車登記在女方名下,男方開,全部車貸稅金規費停車費罰單都男生繳」,這舉動看起來對女方很有保障,但其實卻是相反。楊律師揭露實際狀況,這種借名購車的情況,通常是因為男方財務狀況有問題,在他改變理財觀念和習慣之前,財務問題只會惡化,最終他可能會無法承擔,他直言,「總有天男方會軋不過來。二人間的爭吵也會越來越多,總有天會分手。但名義上欠錢的是女方,銀行和政府也只會向女方追債,女方不得不代墊。」楊律師表示,如果男方無法支付,前女友又要代墊,男方也會更擺爛,甚至會違停、超速、闖紅燈,因為方便省時又不用繳錢,「所以罰單會突然爆量變更多,而且每月很多張,女方又要代墊更多錢。」而這些種種會變成惡性循環,楊律師指出,女方會累計代墊十多萬至數十萬,就像無止境的黑洞,最後撐不下去。對於可憐的前女友們,他建議以下兩點:1.永遠不要用自己名義幫男友買車,別誤以為「車登記妳名下」對妳更有保障。2.若已經用自己名義幫男友買車,立刻,用盡各種方法,半哄半騙,表達願意將車登記回男友名下,盡快辦過戶,先止血再說。楊律師補充,如果男友提出將「房屋登記妳名下」,妳可能會覺得有保障,但實際上,能買房的人財力較強,且房屋不易違規,不會像車輛積累罰單。即便有罰單,房屋殘值依然可保證妳的利益。
專訪 喜劇人生 丁寧(上)/我覺得人生『帥』是很重要的
「我是很大剌剌的人,然後我的人生充滿了喜劇。」當了幾十年的演技派,新作品《拜六禮拜》竟然是丁寧的第一部喜劇作品,以往給出的多是苦情的、壓抑的、陰暗的角色,《拜六禮拜》這個直爽、幾乎是全劇搞笑擔當的「楊世美」,丁寧說「這個人是真的在我經營的所有角色裡面最像我的,我一直有個觀念,就是妳可以活得窮、可以活得沒有伴,但是妳一定要活得帥,我覺得人生『帥』是很重要的。」,原本導演杜政哲還為找不到這個角色的演員所苦,丁寧經紀人沒多說什麼,只對導演講:「你就跟丁寧見個面喝個咖啡也好。」從咖啡廳走進來的第一眼,導演就知道最適合的演員出現了。「我真心覺得,這個角色這是跟宇宙許願來的,我在拍《拜六禮拜》的前一年,因為經手太多太沉重的角色了,但是我的人生是充滿了喜劇,例如說我懷孕的時候,我不知道我自己懷孕……前年我跟宇宙許願,我說我希望我能夠演喜劇,我真的覺得我太適合演喜劇了,然後我要跟鍾欣凌合作,所以當這個劇本找上我,我就先問『你們確定的演員是誰?』然後聽到是鍾欣凌,我就覺得太瘋狂了,我真的要跟大家講,就是妳要非常認真的跟妳的內在、或是跟宇宙許願『我希望過什麼樣子的日子』,真的不要客氣,就好好許願。」(圖/林士傑攝)「我現在站在這個位置是很重要的位置,我必須要決定我的人生該怎麼過。」丁寧套一句杜政哲導演的話,「台灣對女明星的概念都太扁平了」,演紅了一個角色,彷彿就只能活在那個角色裡,不太會去看還能有什麼可能性,加上劇本的重點多是放在40歲以前的年紀,彷彿那個年齡層的人才在談戀愛,《拜六禮拜》放入了更多女性的可能性,或是很多女性都有可能遇到的困境,不是上了年紀就可以每天光鮮亮麗喝下午茶,還是有人受困於柴米油鹽醬醋茶。「中年女性是一個非常有趣的年紀,因為第一點,我們也不能夠再裝可愛了,對,然後第二點,妳要怎麼過妳剩下的人生?不該再像年輕一樣青春無敵,我什麼都不怕,但是也不能像老年一樣就是擺爛算了,我們想的東西開始比較靠近真的真實人生了,那我們這三個中年女人丁寧、鍾欣凌、孫淑媚在生命都有很多缺失、我們都有經濟的壓力,那我們該怎麼樣選擇我們的人生,還是要讓別人來選擇我們的人生,這就是這部戲在講的。」(圖/林士傑攝)「再爛的劇本,我都可以把這個角色演好,因為這是我的工作。」對丁寧來說,挑選作品最重要的,就是先看導演跟編劇,編劇是整部作品的靈魂,導演是帶著靈魂往前走的人,導演不錯、劇本不錯,接下來就是要相信自己可以把這角色演好,即使這個角色以前就有過類似的,但跟隨著人生歷練,演技也跟著慢慢成長,然後相信自己,因為再爛的劇本都要努力演好。「我對我自己是沒有標準的,因為我覺得首先你不可能再找第二個人來演我同樣的角色,我覺得那個自信是,我相信人生沒有第二次機會,包括導演你也沒有第二種選擇,你就算覺得我演不好,但是你確定另外一個人來會演得比我更好嗎?而且當這個角色到我手上,我是用百分之百的精力去處理這個角色,就是工匠概念,我很努力花很多精神去打磨我這把劍,基本上不可能不太好,因為花的時間還滿多的,所以我覺得我的自信是來自我的努力,我是一個非常努力的演員,我絕對不會在現場說『導演可是我覺得這樣……』導演說不好就一定不好,一定有哪些東西我沒有做到,我就會不斷地換不同的表演方法試看看。」(圖/林士傑攝)丁寧舉了讓她拿下金馬獎最佳女配角的《幸福城市》為例,一場她跟夏靖庭的對手戲,夏靖庭拍了兩次就ok,但丁寧每試完戲就會跑到導演身旁聽聽有什麼反饋,導演何蔚庭一開始只表示:「怪怪的、好像少了一點什麼……」NG了8次之後,突然對丁寧說:「我覺得這個角色壓迫性不夠。」知道要的是什麼了、演員接受到訊號了,換了一種演法,一次過關,丁寧會非常相信導演的指令,努力做到,也許心裡有另一種演出方式,但還是先完成導演要的,之後再溝通,讓對方看看自己的方式。「我對自己的自信來自於我的空間很大,我可以聽你的,但是我也非常勇敢的會願意去展現我對這個角色的看法。」(圖/林士傑攝)丁寧生日:7月4日2018年憑《幸福城市》獲得第55屆金馬獎最佳女配角,隔年以本片入圍第13屆亞洲電影大獎及第21屆台北電影獎最佳女配角獎2020年憑《公視人生劇展—殘值》入圍第22屆台北電影獎、第55屆金鐘獎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女配角獎2023年憑《她和她的她》入圍第58屆金鐘獎迷你劇集/電視電影女配角獎新作品《拜六禮拜》每週日晚上8點於公視台語台、10點於華視主頻道播出
廢棄電動機車疑自燃 共燒毀將近101輛
位於新北市新店區郵政路的中華郵政新店青潭戶外停車場20日深夜發生火警,現場停放760輛報廢電動機車,疑似老舊電動機車自燃起火,共燒毀其中101輛,所幸無人員傷亡。中華郵政公司表示,這批報廢機車原訂8月交付變賣,因殘值本就不高,故未統計損失金額;後續將先拆除報廢機車電池,避免再發生意外。郵政路社區住戶20日晚間10時許發現停車場內冒出火煙,立即向新北市消防局報案,消防人員到場時,現場已是烈焰沖天,火勢蔓延數十餘輛電動機車,經設水線撲救,火勢於晚間10時45分撲滅,燃燒面積約30平方公尺,經清點,計101輛電動機車燒毀僅剩骨架。消防人員初步研判,疑似郵局老舊電動機車自燃起火。該停車場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有保全看守,晚間僅剩社區警衛,警方調閱停車場出入口監視器,查無可疑人士出入,初步排除人為縱火,詳細起火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中華郵政公司表示,本次火警20分鐘即將火勢撲滅,造成101輛報廢電動機車損毀,該批車輛是2017年購置,作為投遞郵件使用,現均已逾使用年限並完成繳牌報廢監理程序,訂於8月交付變賣。由於該批報廢機車本就僅剩微末殘值,故並未特別估算損失金額。中華郵政強調,郵件投遞作業不受影響,均會照常,不影響用郵民眾權益及郵遞時效。後續將全面檢視停車場消防設備、增加社區保全巡邏次數,並將剩餘報廢車輛電池先行移除,以防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川普關稅海嘯來襲!新車價格恐暴漲1.2萬美元 專家建議把握空窗期
當全球汽車產業仍在消化疫情帶來的供應鏈衝擊之際,美國政府醞釀中的關稅政策正為市場投下震撼彈。川普總統宣布擬在美東時間4月2日對墨西哥、加拿大進口商品課徵25%關稅的決策,雖然已暫緩實施1個月至4月,卻已在汽車消費市場引發連鎖反應。專業機構預測,這波關稅海嘯可能讓部分車款價格暴漲12200美元(約合新台幣40.4萬元),相當於直接吞噬中階車款近3成的殘值。綜合CNBC、CBS News的報導,關稅政策的蝴蝶效應正透過汽車產業複雜的供應網路擴散!過去北美自由貿易區內緊密整合的生產體系,使得美加墨3國的汽車零件貿易每日流動量超過10億美元。如今,安德森經濟集團(AEG)最新研究顯示,若川普揚言課徵的25%關稅全面實施,採用墨加零件的北美組裝車款將首當其衝,其中電動車因高度依賴進口電池與電子元件,最高將面臨12200美元的漲幅,傳統燃油車則約有4000至10000美元的漲價空間。即便是美國本土組裝的車輛,也難逃2000美元以上的價格波動。值得注意的是,當前已生效的20%中國商品關稅與25%鋼鋁關稅,正持續墊高汽車製造成本。AEG執行長安德森(Patrick Anderson)指出:「這些成本增幅如同灰犀牛,車商最終只有2種選擇:全數轉嫁消費者或停產受影響的車型。」另據晨星證券分析師惠斯頓(David Whiston)的觀察,關稅政策的不確定性更甚於實際金額,因為「沒人知道這些關稅會實施多久,這讓車廠的成本控管陷入兩難。」報導還深入分析各車型及受影響程度:電動車與豪華皮卡:漲幅5000至12200美元(電池與高強度鋼鋁用量大)北美組裝SUV:漲幅3500至8000美元(依零件在地化比例不同)歐日韓系進口車:漲幅2000至3000美元(主要受鋼鋁關稅影響)本土化率90%以上車款:仍可能漲價1500至2500美元面對可能來襲的漲價潮,美國市場信息公司「君迪」(J.D. Power)的副總裁喬米尼(Tyson Jominy)建議消費者可採取「階梯式採購策略」:「民眾可根據需求急迫性分級處理,急需用車者應把握關稅空窗期,彈性需求者則可轉向CP值更高的1至2年中古車。」根據美國在線汽車庫存和信息平台Edmunds的數據顯示,新舊車價差已擴大至16000美元,而疫情後的中古車行情更證明,當新車價格攀升時,3年內車齡的中古車往往會產生15至20%的跟漲效應。財務規劃師們也從現金流角度建議:已確定購車預算者:可考慮提前動支,鎖定現有價格觀望中買家:鎖定庫存充足的車款(經銷商可能延後調價)預算有限者:優先考慮2至3年車齡、里程低於3萬公里的認證中古車長期持有者:新舊車皆應以10年使用周期規劃,攤提關稅成本北卡州立大學供應鏈管理教授漢德菲爾德(Robert Handfield)特別提醒:「關稅政策的特殊性在於其『非線性影響』,零件成本每增加1美元,最終售價可能放大約2.5倍,因此現在購車等於購買1份『價格保險』。」但維吉尼亞州的理財顧問漢斯伯格(Dan Honsberger)也強調,決策應回歸基本面:「車輛終究是折舊資產,不該為規避漲價而超支購車。務必量力而為,符合自身財務狀況才是關鍵。」這場關稅風暴背後,更隱藏著汽車產業的深層變革。隨著電動車電池、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等關鍵組件日益全球化生產,單邊關稅政策實際上正在重塑整車廠的採購策略。或許對消費者而言,真正的智慧不僅在於把握購車時機,更要理解這場變局將如何影響未來5年的車輛持有成本與殘值走勢。當「關稅」成為新常態,靈活的資產配置思維或許比追逐最低單價更為重要。
新竹女要求免養中風媽「沒照顧過」 母辯:辛苦懷胎10月生下
新竹一名女子向法院提起聲請,要求免除對中風母親的扶養義務,理由是母親長期未盡任何扶養責任,且兩人已無聯絡多年。該案近日也由法院作出裁定,最終支持女子的請求,准許免除其扶養義務。判決書指出,女子主張她自幼便由外婆和舅舅撫養長大,母親自她出生後便未曾對其提供任何實際照顧或扶養,多年來雙方幾乎沒有聯絡,母親甚至不曾對她的生活、學業或成長表現關心。女子還提到,母親過去因吸毒等問題多次入獄,長期處於失聯狀態,未盡到作為母親的責任。女子表示,由於母親多年來完全沒有參與她的生活,且沒有履行應有的扶養義務,因此女子認為,要求她承擔母親的扶養責任顯然不公平,遂依據《民法》第1118條之1,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的聲請。然而女子的母親則表示,她懷胎十月辛苦產下女子,並在女兒幼年時期悉心照顧,認為自己也有付出。如今她因中風開刀,正在醫院進行復健,沒有工作和收入,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因此需要女兒的扶養。法院調查發現,該名母親現年50歲,其有重聽,且日前因中風,目前在醫院進行復健,並無工作能力,現暫住新竹縣關西友人家中;112年度所得額為0元,名下僅有殘值為0元之汽車一輛,未領有社會福利補助或津貼,亦未領有勞保相關給付、津貼及補助。不過法院審酌後認為,該名母親在女子成長過程中,因為多次違法吸毒,頻繁進出監獄,未對女兒盡任何扶養義務。女子的成長全由外婆和舅舅照顧,母女間多年無實質往來,感情嚴重疏離。法院認為,該名母親長期未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繼續要求女子承擔扶養責任,對她顯然不公。
輝能攜德國FEV首發全新「電池系統」 EV充電8.5分鐘電量可達80%
全球次世代鋰陶瓷電池研發與量產的領導品牌輝能科技今(14)日於2024年巴黎車展(Paris Motor Show)上首度發表「100%複合矽負極」系統,並與德國FEV集團合作,展示未來電動車用電池模組的全新應用輝能指出,「100%複合矽負極」系統不僅在能量密度和充電效率上超越傳統鋰離子電池,更通過快速充電的能力,應對當前產業面臨的充電樁不足及二手車殘值低的問題。根據德國萊茵實驗室的測試數據,「100%複合矽負極」電池系統能在充電5分鐘內,從5%電量充至60%,充電8.5分鐘則可達到80%。體積能量密度達到749 Wh/L、重量能量密度達到321 Wh/kg,預計年底最高將提升至823Wh/L和355Wh/kg。此外,電池包的總容量減少也意味著碳稅的降低和購車初始成本的下降,消費者將享有更低的總擁有成本(TCO),且電芯可回收再利用,使維修成本下降,還提升二手車的殘值。值得一提的是,輝能科技與FEV集團在巴黎車展上向全球市場宣告雙方為策略合作夥伴,並展出電池包將如何運用於電動車中,證實輝能科技的次世代電池已從電動車零組件升級至模組及電池包階段。
強颱防泡水1/修還是賣?二手車商:「很難完全復原」 3招辨別車輛有無進水
強颱凱米7月24日登台,暴風圈籠罩全台,氣象署2天內發布20次豪雨國家級警報,儘管颱風已遠離,但淹水區的汽機車主善後工作才開始。CTWANT記者採訪多家維修廠,業者估計嘉南高屏四處至少有上千輛泡水(或入水)汽車,機車數恐達3,000輛。其中,光是高雄「日安地球」社區停車場,就有約200輛汽車、500輛機車全部泡水,包括價值300萬以上豪華車輛,還有不少珍貴的老車也在其中,損失相當慘重。對此,網友連日在PTT上提問,「車子淹到滅頂真的只能報廢了嗎?」像高雄社區泡水車「真的完全沒救了嗎?」、「水會把車內空間整個淹滿的嗎?還是車內只會滲一點水進去?」「車主會修一修然後賣個超低價錢給二手車行嗎?」不少網友留言,「沒有修不好的車,只有出不起的錢」、「修車太貴,不如換車」、「20萬之內一定有人收,拿去整理一下再賣給不懂的人,很好賺的」、「修好能開,但能開多久?修車錢大於殘值」、「如果省錢修車,可能用一陣子後就開始出現大大小小的問題,除非是特殊的車子,不然整個滅頂後,大多數直接換新車。」「事故車好處理,泡水車容易有沒看到的死角導致需要常處理。」CTWANT記者實地走訪北部維修車廠,詢問「如果車輛泡水怎麼辦?」該車廠技師表示,泡水車修復價格很難預估,必須拆除內裝後才能初步估價。而拆除內裝的價格,國產車約8千至1.2萬元、進口車要1.5萬至2萬元。車廠也建議,只要淹水超過排檔桿就不建議維修,「不僅花錢,也很難完全復原,日後多少還會有些小問題。」因此多半會建議將泡水車賣給專收泡水車的廠商。修車師傅處理場內的泡水車,但由於修復細節繁雜,因此很容易日後會出現問題。(圖/報系資料照)那麼,泡水車可賣給二手車商?知名連鎖二手車業者向CTWANT記者透露,「泡水車我們基本上都不太收,因為相當麻煩,就算整理事後也還是容易會有問題。」北部二手車商也向CTWANT記者表示,年份較新的車子(7年內左右),零件多電腦化,因此維修泡水車的成本往往多於汽車殘值,很多人不會花錢維修。風災後有專門收購泡水車的高雄業者向媒體指出,「中低價位的車子,基本上就是直接銷往東南亞,因為在台灣處理不划算。」在台灣,泡水車通常會拆解當作零件車,以5年內的國產車為例,若泡水至無法修復的情形,價格大約3萬至5萬元;進口車最好的價格大概到10萬元,不過在東南亞地區,卻能接受整台車拿去修理後再繼續開。資深業內人士向CTWANT記者分享,曾遇過Volvo XC60 T8泡水的情形,「當時核算折價是211萬元左右,之後整台車賣給一個專門收泡水車的,對方開65萬元。」他也提到,「我們沒有污泥也沒有淹整台,所以價格已經算好的了。」對於這次凱米颱風重創南台灣,近期如果有意願購買二手車的消費者,會不會有機會買到泡水車?維修人員和CTWANT記者說,泡水車的維修,即使是最輕微的進水整理也要一個月,稍嚴重的的至少兩個月,因此若有意購買二手車,越快入手越好。「這批泡水車要流入市場,最快也要9月下旬以後。」至於要如何辨別車輛是否泡過水?本刊記者日前採訪Hot好車大聯盟亞昕車業業務主任蔡至性表示,如果淹水高度到座椅,可以看座椅旁邊的鐵件,「因為一定會生鏽」,而最快的方式就是「用聞的。」他提到,車輛泡水會有強烈的霉味,就像衣服洗完沒曬乾的味道,因為車內都是泡棉所以味道不容易散去;方向盤下方區域若有呈現黃色、生鏽貌也表示已經泡過水。他也補充,另一種辨別方式就是將安全帶拉到底,如果最後顏色不同就可能代表有泡過水,「也可能會看到積水的痕跡線條」,就算清潔完畢,但是重新再把安全帶拉出來也還是會有黃土,「因為收納安全帶的區域並不容易完全清潔乾淨」。為了避免買到泡水車,在購車之前可以透過座椅鐵件、安全帶等車內配備找線索。(圖/記者李宗明攝、記者劉芯衣攝)如何避免買到泡水車?蔡至性說:「像Hot好車大聯盟或是SUM這種比較大型的二手車商,是不會收泡水車的。」他解釋,在收車的同時,這類大型車商會請第三方認證確定車輛沒有重大事故或車體接合、泡水、引擎號碼異常、車身號碼異常等狀況,在簽約單上面也會再次強調3大保證定義,包含「無泡水」、「無重大事故」、「無引擎變造」。不具名的二手車主也跟CTWANT記者分享,「買車的時候,二手車商會提供合約書,上面會寫『保證無泡水』、『保證無重大事故』,如果最後發現有的話也會賠償。」此外,在機車方面,貳輪嶼二手機車行公開發文表示,「如果機車泡水,千萬不要發動。」應該到附近機車行檢查,問題如果不大,可能1千至2千元即可解決,「但如果你手癢發動賭看看的話,引擎掛掉至少1萬起跳。」
北市健身房59Fitness突歇業 會員登記退款破百萬
台北市大安區「59Fitness客制化運動空間」7月突然公告將於月底結束營業,業者稱目前登記退款會員63人、金額逾111萬元,台北市法務局22日發布消費警訊,提醒消費者可至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或向業者申請換約。業者表示,因有心人士惡意中傷,學員無預警大量退費、退課,導致資金周轉困難,只好結束6年多來的營業。59Fitness客制化運動空間營運公司「數字進化公司」7月9日向台北市商業處辦解散登記,業者12日於臉書發文表示,因有心人士惡意中傷,操作學員無預警大量退費、退課,一時資金周轉困難,無奈且痛心情形下,宣布結束6年多來的營業。法務局昨表示,為釐清案情,經北市體育局、勞動局會同消保官請業者說明,業者稱目前登記退款會員63人、堂數793堂,金額逾111萬元。業者指出,健身房販售的教練課程,付款方式採刷卡及現金無資融信貸,刷卡購課由凱基銀行收單,第3方為乙禾網絡有限公司,現址8月將由全創適能有限公司「植健身Fit Plant Gym」承租,植健身已公告課程轉換方案,受理至9月30日止。消保官潘宏政提醒,業者為提出多種解決爭議途徑,提供其他業者課程轉換方案,但會員仍可考量自身情況是否同意接受,若不接受新課程換約方案,以刷卡方式購課者,可洽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如後續消費者提出爭議帳款申請,業者應協助提供殘值證明等相關資料。他說,數字進化公司已辦解散登記,依《公司法》第24條規定,公司應行清算,故業者日後辦清算程序,依清算結果處理。
台北大安「59Fitness」健身房7月底歇業! 63會員登記退款金額破百萬
台北市大安區知名健身房「59Fitness客制化運動空間」於7月初無預警在臉書粉專宣布歇業,表示將在月底結束營業。對此,台北市法務局22日發布消費警訊,提醒消費者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或向業者申請換約,保障自身權益。「59Fitness客制化運動空間」表示,4月份的地震導致所在大樓水管爆裂淹水,致臨時停業兩周,場地與器材的耗損更新,導致客戶流失,「加上有心人士惡意渲染公司財務不良的訊息,致使學員退費率急遽增加,擠兌效應湧現,公司收入銳減,財務壓力急遽升高。」不得已在7月31日結束營業。「59Fitness客制化運動空間」表示,有剩餘課程的學員可到現場辦理退費登記,或與接手原場地的業者「植健身」換約。對此,台北市消保官潘宏政表示,59Fitness已在7月9日向商業處辦理解散登記,為釐清案情,經體育局會同消保官、勞動局請業者進行說明,業者表示,健身房為販售教練課程,目前登記退款會員約63人,堂數約793堂,金額約新台幣111萬餘元,付款方式採刷卡及現金,並無資融信貸。消保官潘宏政表示,現址將於8月由全創適能有限公司(植健身 Fit Plant Gym)承租,植健身已公告課程轉換方案,可承接原有會員,112年及113年所購課程1:1轉換,111年以前所購課程2:1轉換,受理至9月30日為止。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若不接受課程轉換方案,以刷卡方式購課者,可向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後續消費者提出爭議帳款申請,業者應協助提供殘值證明等相關資料。
扣保單討債2/保單解約金僅千元 遭強制執行所有保障去了了
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債權人可以強制解約、執行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保單,取回保價金償債,立委憂心保單遭到強制解約僅拿回少量的解約金抵債,卻使得保險受益人保障喪失,相關權益沒有其他手段可以救濟,因此呼籲賦予保險受益人「介入權」,也提醒民眾,若是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聲明異議,或是與保險公司協商,避免解約保單,改用縮小保額的方法釋出部分金額。許多債務人多年前因各種原因負債,欠錢的對象不只一家銀行,事隔多年,不見對方繼續追討,還以為債務已經解決,卻不知道銀行已將這些債權轉手給資產管理公司;直到最高院統一解釋,保單也可做為強制執行的標的,資產公司紛紛出手,導致近來債務人保單遭扣押的數量大增,各黨立委都接到不少陳情,民進黨、民眾黨與國民黨立委都針對此問題舉行記者會,討論因應之道。46歲的B先生在17年前欠下現金卡卡債,至今連本帶利積欠銀行新台幣12萬9千多元,資產管理公司扣押以他為要保人的終身壽險,包括自己的主約以及兩個小孩做為被保險人的附約,預估保單解約金43萬,雖然多於欠款,但解約後若要重新投保的條件大不相同,讓他感嘆銀行的資產管理公司為了催討小錢,硬是讓債務人損失更多。最後,在立委郭國文協調下,保險公司同意以縮小保額的方式,讓債權公司可領回債款,同時債務人也不會失去所有的保障。國民黨籍立委鄭正鈐、林思銘、羅廷瑋與羅智強開記者會,呼籲制定保單強制執行參考原則,保護保單相關人基本權益刻不容緩。(圖/周志龍攝)郭國文指出,被扣押的保單有許多是父母親替小孩買的保險,一旦解約,可能就買不到同樣的保障,或者保費大幅提高。許多保單的殘值並不高,債權人拿到一點錢,但是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卻失去了重要的保障,《強制執行法》和最高法院雖然都有提到比例原則,但實務上大家都知道法院負擔很重,很難多花心思去兼顧個案正義。C小姐雖然已經成年,但她的保單也是當年父母出錢讓她投保。C小姐說,她在20年前與人打官司,那段期間不僅是身心煎熬,到了後期更花光了積蓄,有打過訴訟的人就知道,司法審判還曠日廢時,為了生活只好向銀行借錢,導致不斷重覆上演「借了還、還了又借」的戲碼,最後官司輸了,她身陷囹圄,也實在無力償還,才欠下這幾十萬元的債務;出獄後又被貼上曾入獄的標籤,導致工作不順,僅能溫飽三餐,並非刻意不還錢。今年4月中,C小姐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債權銀行透過某資產管理公司查扣她的人壽保險與醫療險,訴求用保單解約金來償還欠款,「但我的保險解約金僅僅只有一千多元。」她說,如果她有投資型或者是儲蓄型的保單卻不還錢,就真的是很過份,但她只有單純的壽險與醫療險,這還是家人擔心她未來會付不起醫療費用,因此用她的名義買的保險。法院核發契約終止命令,債務人的壽險主約遭到解約,連帶附約的健康險等保單將會一併失效,恐影響就醫的基本權利。(圖/方萬民攝)「如果硬要解掉這類型的保險,無疑是要逼我走上絕路。」C小姐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她的工作已經非常不穩定,如果連人生最後的希望都剝奪,除了不能生存,連還錢的機會都被斷絕,還只是為了一千多元保險解約金,為了這一點錢就要斷人生路,想一想就覺得十分恐怖。郭國文說,目前業界和學界都對保單強制執行有很多疑慮,金管會與司法院應該協商出一個流程,在強制執行保單前,宜先召開調解程序,看要保人是否願意先行還錢,或是保險受益人是否願意代為清償,避免在要保人或受益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強制解約。立委鍾佳濱指出,強制執行債務人的保單本來立意良好,保障債權人、避免債務人脫產,但也可能出現道德風險,處理不良債權的資產管理業者要求解約健康型保單時,因為通常這些弱勢的保戶,正好是要用到保險的年齡,所以債權人提出解約要求時,保險公司反而成為潛在的受益者。他說,保單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時,同時也應該提供債務人主張異議的救濟的管道,但債務人可能連自己可以主張什麼也不清楚,此時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就可以介入。雖然該中心原本的任務是處理保戶跟保險公司的消費爭議,但應向大眾宣導遇到類似事件應如何因應並提供諮詢。鍾佳濱也提議,金管會保險局在對壽險公司進行「普惠金融」評鑑時,可以要求保險公司主動幫保戶做保單分析,在遭到強制執行債權的時候,怎麼樣讓保戶的損失降到最低,例如保戶的主約是儲蓄險,附約是醫療保障型的保單,雖主約被強制執行解約,保險公司可以把約附單獨分離出來,讓保戶繼續維持附約,保險局更應該將其列入對保險公司的稽核項目,這樣業者才會認真執行。
解約保單殺雞取卵? 跨黨立委提修法兼顧受益人和債權人
立委鍾佳濱、黃珊珊、郭國文30日開記者會指出,最高法院作出統一見解,裁定保單可作為強制執行標的,有不少債主向法院聲請取得債務人的保單解約金,但保單遭強制解約後,僅取得少量解約金抵債,卻使受益人喪失保障,目前亦無其他手段可以挽回,因此共同提出修法草案,賦予受益人「介入權」,避免遭受不良債權人殺雞取卵,喪失原有保障。鍾佳濱指出,近年融資公司為追討債權,常向法院聲請將民眾保單強制解約,以取得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償還債務。然而一旦法院核發契約終止命令,壽險主約遭到解約,連帶附約的健康險等保單將會一併失效,受益人亦失去請求保險金的權利,損失慘重。鍾佳濱以健康險為例,通常只有一點點保價金,形成債權人取回低廉解約金,但當事人喪失重要保險權益的情形,「明顯不符合強制執行法中的比例原則,無異於殺雞取卵!」黃珊珊表示,民事大法庭的裁定雖然肯認了人壽保險可以被強制執行,但是在執行實務上仍有許多亂象:健康險、傷害險均遭強制執行,甚至保單價值準備金只有一點點的保單也被強制執行。她舉例,有些父母可能會替孩子投保健康險;而當下的狀況是,有些父母雖有欠款,但是實務上卻強制執行父母替孩子所投保的健康險,並解約該保險,使得孩子真的生病、住院時,沒有辦法受到保單的保障。黃珊珊表示,應終結這種亂象,因此提出保險法修正草案,確立受益人介入權,在一定條件下,使保險受益人可以阻止該筆保單被強制執行而解約;同時,修正草案也使郭國文說,許多保單的殘值並不高,債權人拿到一點錢,但是受益人卻失去了重要的保障,被扣押的保單有許多是父母親替小孩買的保險,一旦解約,可能就買不到同樣的保障,或者保費大幅提高。目前業界和學界都對保單強制執行有很多疑慮,他認為金管會與司法院應該協商出一個流程,在強制執行保單前,先召開調解程序,看要保人是否願意償還,或是受益人是否願意代為清償,避免在要保人或受益人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強制解約。陳情人A先生表示,他於19年前創業失敗欠下卡債遭強制執行,連本帶利欠下債務愈來愈多;近年深受精神與心臟疾病之苦,他所投保的醫療險、防癌險與長照險,去年起全數遭扣押,甚至保險理賠金也遭到扣押拿不到,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向他表示「目前扣押並無標準」,導致他陷入「身體健康不佳、保險理賠金拿不到、遇到協調南北跑,每年又要繳交高額保費」的困境;他也補充因為現在身體狀況欠佳,若要重新要保也困難重重。鍾佳濱等人提出保險法修法草案,明定「介入權」入法,兼顧要保人之債權人與受益人的保障,讓具名指定的受益人、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一定範圍內之親屬,有權利介入人壽保險契約,使其能夠和債權人協商、賠付相當於解約金的金額,同時讓受益人變更為保單要保人,免於保險契約遭到解約的窘境;健康保險、傷害保險、一年定期人壽保險以及保單價值不足10萬元的保單得以不被強制執行解約,確保健康保險的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20多歲男辛苦買房…7.2強震後變危樓 「無奈吐1句」惹女友淚崩
花蓮近海3日發生芮氏規模7.2強震,至今造成13人死亡和上千人受傷,全台災情慘重。1名女網友透露,男友是花蓮人,雖然今年才20多歲,但靠著努力打拚在當地買了房,如今新家因地震變成危樓,即便家就在眼前卻回不去,只能暫時借住朋友家,無奈地吐出1句「家回不去了…」,讓她聽了十分心疼。原PO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自己和男友是遠距離戀愛,男方是花蓮人,地震結束當下她傳訊息關心,雖然對方沒事,但房子慘不忍睹,「他當時只告訴我家裡變成危樓不能進去…要我不要擔心,好好照顧自己」,待男友情緒緩和後,她便詢問未來打算,男方說會暫時住在朋友家半年甚至更久,「家回不去了…」。女網友表示,當她看到這句話,忍不住哭了出來,「那是他最引以為傲的地方…沒有父母陪同、沒有顯赫家世的他,靠自己的努力,才20幾歲買了人生的第一個家,但現在家沒了…明明就在眼前卻不能回去,地震隔天只有少許的時間能回家拿重要物品,然後也不知道還能不能再回去」,不知能為對方做些什麼。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當時921地震後有許多屋主剛買房卻被震垮,除土地還有一些殘值外,其房屋已完全無法居住,但欠銀行的貸款並沒有因為抵押品的毀損而可以一筆勾消,仍然必須繼續繳納原來房屋的貸款本息」、「可以多給男方心靈上的支持」、「震垮的不只是房子、回憶,而是人生,他目前最需要的是陪伴與希望」。根據國土署統計,0403花蓮大地震發生後,花蓮縣、台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4地請求勘災最多,總數430件,經過專業人員現地仔細察看受損情形,確認為紅單(危樓)有18件,其中花蓮17件、台北1件。花蓮的紅單建築包含天王星大樓、花蓮女中綜合大樓、統帥大樓、馥邑京華公寓大樓、山海關大樓等。
凍腿詐保2/吃哈根達斯破解急凍關鍵 黃山墜崖揪恐怖民宿老闆養殺19遊民
日前刑事局偵七大隊二隊破獲男大生截肢詐保案,原本警方對於嫌犯如何「急凍」造成截肢百思不得其解,卻在吃冰品時看到保冷袋裡裝著乾冰,靈機一動,查到乾冰店以及嫌犯騎車購買乾冰畫面,成為有力破案關鍵。此外,淡水也曾發生恐怖詐保案,民宿「老董的家」老闆李男將19名遊民圈養囚禁,詐貸上億元,還有多位遊民不知所蹤。去年初有保險公司接獲高達4126萬元「凍腿截肢」保險金請領案,因「才剛投保就出事」懷疑有鬼而報警。警方調查後卻對如何「急凍」絞盡腦汁,首先懷疑液態氮,但平常人取得困難,而在某次聊天時承辦員警分吃著哈根達斯冰淇淋,一人看見保冷袋,好奇要拿被制止「會凍傷」,但其中的乾冰卻讓警方靈光一閃。廖男和張男是高中好友,2人後來上不同大學但仍來往密切,廖男大一時就讀風險管理與保險系,警方懷疑他因此計畫這起殘忍詐保案。(圖/本刊資料照)警方隨即調出嫌犯當天機車軌跡,果然找到乾冰批發店,老闆指認出廖男、張男同一天曾來買2次,加上自己只做批發,2人行為讓他印象深刻。接著警方找到監視器,確認去年1月26日下午4時許,廖男載著張男到乾冰批發店買10磅乾冰,1個小時後兩人又再添購60磅,且順路買了綠色塑膠桶,張男包紮著紗布的5根手指抱著乾冰和桶子,畫面成鐵證,讓2人百口莫辯。2人被逮後,廖男把責任全推給張男,甚至把泡乾冰的過程全拍成影片跟照片,其中一段視頻張男邊泡乾冰邊自白「我泡乾冰與廖男無關」,疑似廖男為了撇清關係,早有籌謀脫罪,警方將廖男、張男依涉犯《詐欺》等罪送辦。廖男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檢方以《詐欺》、《幫助他人致重傷》等罪起訴張男、廖男2人。新北市淡水恐怖民宿囚殺遊民,老闆李男圈養19遊民詐貸1.3億,其中更派出自己女友和遊民假結婚,製造黃山墜崖死亡意外,請領5千萬保險金。(圖/報系資料照)恐怖詐保案不止這一樁。2005年新北市淡水民宿「老董的家」老闆李男圈養囚禁19位遊民,向銀行詐貸1.3億元,案件曝光震驚社會。其中,2007年李男安排自己女友連女和1名梁姓街友假結婚,將梁男帶到中國黃山旅遊,行前李男替他投保5000萬旅遊平安險,受益人是連女,接著趁黃山起大霧、四下無人之際,將原本靠在欄杆等拍照的梁男推下數百公尺山崖致死,連女再以配偶身分將梁男骨灰帶回台灣,向保險公司請領理賠金。事後,梁父出面指控兒子不可能突然結婚,死因相當可疑而報警,檢警深入追查發現,李男前後利用19名遊民當人肉提款機,他以「發傳單換溫飽」將遊民哄騙囚禁,將他們當人頭,再用空頭公司偽造薪轉證明、繳款信用卡費培養信用紀錄,接著用遊民身分申請鉅額房屋貸款,詐貸上億元,一旦遊民「殘值耗盡」信用破產,就遭一腳踢開。被囚禁在民宿內,遊民只能吃餿水度日,最久的被關2年,警方在民宿內找到許多下落不明的街友證件,保守估計超過10人。至於梁男一案經14年纏訟,2020年3月李男被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刑14年、連女8年。
擁2千萬房產是基本?相親遭年薪80萬女嗆「很丟臉」 他無奈嘆:台北女標準挺高
許多人會藉相親認識另一半,不過更多人在乎的其實是外表及財力。就有位男網友表示,自己擁有2千萬房產,但是卻被對方嫌棄,直言「2千萬只是基本,沒達標都很失敗!」讓他認為台北女生標準都挺高的。原PO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上次被迫安排相親,對方是名26歲、年薪80萬左右的台北女生,而原PO介紹自己有2千萬房產,不過女方卻說這很基本,而且還嗆他沒達標很失敗,這時原PO才領悟到「原來現在擁有2千多萬房產已算是勉強過生活(的)水平。」相親時女方相當有自信地說,自己最大的資產就是年輕又漂亮,但是原PO反問她如果老了還剩什麼,女方則說「你連碰到都還沒想這麼多幹嘛?」讓原PO不禁直呼「台北女生標準挺高的」。文章曝光後,網友也紛紛留言「她這樣子等真的碰到了想後悔也來不及了吧」、「你可以大聲笑她:妳現在連房子都沒有是在驕傲個屁啊?」「應該是你顏值不夠,女生希望你用錢加分」、「女的挺膚淺的,她會遇到跟她一樣的人的」、「自己說漂亮都不準」。另外還有人認為,女方年輕漂亮、薪水中上的條件已經很好了,多得是30幾歲年薪低於60萬的女性,一樣都這麼挑剔;「嗯,她適合孤獨終老,畢竟誰都配不上她」、「青春就跟新車落地一樣,年年都在折舊,讓她放個八年十年的你再看殘值剩多少」。
租千萬麥拉倫自撞「車頭全毀」天價維修費曝光 專家搖頭:乾脆報廢
台北市中正區市民大道高架道路今(23日)凌晨發生1起車禍。1輛價值高達1300萬元的麥拉倫跑車,不明原因失控撞上內側護欄,導致車頭嚴重變形,雖然駕駛沒有大礙,但未來可能面臨龐大的維修費用,肇事原因尚待釐清。專家透露,該車回原廠維修起碼上看500萬元,「要修不划算,應該直接報廢了!」中正第一分局今日凌晨2時接獲報案,1名陳姓男子駕駛新車價高達1300萬元的麥拉倫600LT跑車,行經市民高架道路西往東方向時,疑似因壓過橋樑銜接縫處,導致輪胎打滑,車輛隨即失控,接著猛烈衝撞內側護欄,車頭當場扭曲變形,右車尾鈑金也受損。幸運的是,陳男並未受傷,詳細原因仍待調查。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除了進行事故測繪,同時通知清潔隊清理路面上的油漬和車輛碎片,並協助交通疏導,順利排除事故,使交通得以順暢通行。另一方面,警方也對陳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確認無酒駕情事,後續責任歸屬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據了解,該輛麥拉倫600LT超跑是租賃車,陳男後續恐面臨鉅額維修費。維修專家透露,目前600LT市價約700萬、800萬元,該車輛碳纖維車體全毀,大樑也變形,恐怕無法透過維修方式復原,必須回原廠更換零件,維修費用粗估至少要500萬元,若要維修不划算,原則上應該全車報廢,保險公司還會依照殘值賠償。
綠狂打馬文君舊農舍 國產署仍堅持合法出租於法有據
就在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的萬里違建、稅賦問題仍遭外界質疑的當下,綠營近期頻頻狂打南投縣立委馬文君舊農舍也是違建,讓外界再度見識到政治人物「圍魏救趙」的「驚人」戰鬥意志,更令人好奇,原先強調土地合法出租的國產署在政治壓力下,會不會為了配合選戰,突然推翻其原先強調「合法出租」的說法。根據中央社報導,國產署說明,民國91年,出租南投該國有農地時,當時就已經做過現勘,土地上已有木屋、庭園,都符合「基地約」規定,因此出租。南投縣政府表示,遭質疑的土地上建物,經查並無使用執照,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已經通知埔里鎮公所查報,查報後依規定通知使用人「申請補照」,並將依檢附資料審核、評估是否通過。埔里鎮公所表示,馬文君的農舍位於都市計畫農業區,鎮公所已經發函南投縣政府,提供詳細位置、土地分區等相關資料,等到縣府回函後,再執行後續作業。南投縣府建設處指出,縣府收到函文後,會盡快回覆相關資料給埔里鎮公所,請鎮公所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進行查報。馬文君在臉書上反擊,木造農舍老屋繼承自父親,30多年從未增改建,房屋殘值低,連房屋稅都免繳。(圖/翻攝自馬文君臉書)根據中央社報導,儘管部份媒體強烈要求南投縣府應該立即拆除馬文君的違建農舍,但南投縣政府建設處說明,依據建築法、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政府會給遭質疑違建的「任何人」申請補照程序。縣府收到鎮公所查報結果後,會通知當事人30天內補照。至於農舍可否建圍牆、車庫,須審核當事人檢附資料進行認定,而農舍高度,不可以超過14公尺。根據國有財產署說明,馬文君住處土地,是由申請人在民國91年申請承租,8年換約1次,目前合約是從109年1月1日到116年12月31日,國產署中區分署表示,土地在91年出租時,現場勘查就有木造2層樓房屋、庭園,符合「基地約」規定,已經同意給予承租,依法續約時不必再勘查。國產署中區分署也對中央社表示,租約包括「耕地約、林地約、基地約」等內容,馬文君住處的承租土地,當初已先有建築物,是與國產署簽訂「基地約」,符合82年7月21日前「既有建築物相關條款」,91年現勘時,地上已有建築物,不是出租土地後才興建的農舍,基地約簽訂至今,建築物存在並無違反租約情事。馬文君也已舉證,老屋30多年來從未改建或增建,屬於82年7月21日之前既有建築物,也已經繳租金30多年迄今。至於有網友攻擊馬文君以低廉租金在南投租農地蓋豪華農舍,希望能比照承租,不過,國產署說明,租國有地有其要件,馬文君土地是在30年前承租,目前要比照承租,非常困難。首先,馬文君土地基地在1993年之前就已實際使用,當時土地屬於台灣省政府所有,1998年精省後產權才移交國產署,土地上農舍建物所有權在民國91年(2002年)申請到證明文件,辦理出租。而根據契約,土地承租人非馬文君,而姓王,租約最後期限是2027年。至於農地出租租金是否太低廉的問題,國產署說明,國有非公用基地年租金是「當期土地申報地價總額」乘以百分之五,再乘以面積計算,都有規定,該租用土地地價是依規定計算,低廉與否外界各有看法,除非國有非公用基地土地年租規定同步調整,計算公式不會改變。面對綠營要求南投縣政府「立即拆除」馬文君的違建農舍,馬文君則反擊,民進黨結合親綠媒體發動又一波抹黑攻擊,但該處是她父親留下的老屋,房屋老舊、殘值很低,也從未增建改建,稅捐機關認定連房屋稅都免繳。反觀,「新北市萬里有工寮變成別墅莊園」,更離譜的是從來沒繳過房屋稅,民進黨既然這麼關心土地正義,是否也應一併清查「萬里工寮變別墅」背後是否有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