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 大陸 國民法官 碧潭 殺女 陸配
誤把中藥「生烏粉」當黑胡椒包餃子致命!陸推拿店中毒案二審維持原判
中國大陸新疆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二審民事判決書,內容顯示,1起因誤用劇毒「生烏」粉末造成的烏頭鹼(Aconitine,生物鹼毒素)中毒事件在經過審理後,法院最終維持原判。據《星島日報》報導,事件源於2023年12月21日,1名推拿店足療按摩技師賀男在調製餃子餡時,將本應妥善存放的中藥材「生烏」粉末誤認為黑胡椒加入餡料中。當天,推拿店老闆鄧男與師傅陳男抵達推拿館後,與賀男共同食用這批餃子,3人隨後陸續出現烏頭鹼中毒症狀,其中鄧男最終因搶救無效而身亡。隨後鄧男家屬向法院提起訴訟,向賀男與陳男求償餘80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355萬元)。一審由新市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鄧男作為推拿店經營者,且具備醫學背景,未將具毒性的「生烏」與一般調味料分開存放,增加誤食風險。此外,在察覺中毒後,鄧男也未立即採取專業救治措施,反而在中毒期間繼續為顧客進行按摩,使毒性更快擴散,延誤救治時機。因此,法院認定鄧男對自己的死亡後果負有重大過錯,需承擔70%責任。判決書同時指出,賀男將「生烏」粉末誤當黑胡椒加入餃子餡,操作失誤與中毒結果具有直接因果關係,需承擔20%責任;而陳男作為醫師,在察覺烏頭鹼中毒後未建議立即就醫,對損害後果擴大亦有過錯,需承擔10%責任。一審最終判令賀男與陳男共計賠償鄧男家屬36萬餘元。案經上訴後,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28日公布二審判決,駁回陳男的上訴,維持原審判決結果。
斷頭解套術1/限貸令釀解約潮不爽賠15% 律師教4招「無痛解套」
政府自去年下半年起掐緊房貸水龍頭,民眾因「限貸令」卡死難交屋的災情越來越多,很可能房子沒買到,還要支付一大筆違約金。現在律師界也衍生出「斷頭商機」,專為走上斷頭台的無辜民眾尋找「免死金牌」,從預售屋買賣契約中找漏洞,再與建商談判,協議免解約金或向建商分期還款。根據《591新建案》統計七都預售案解約量變化,發現今年1~9月解約數達1930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68.4%。其中台中及台南解約數量皆是去年同期的1.4倍及1.5倍,台北市則是增幅89.1%、桃園市78.2%。《591新建案》總編輯李忠哲觀察,除了適逢交屋潮高峰,解約數相對較多,也有些民眾確實因房貸卡關選擇解約,尤其是持有多戶且財務槓桿太高的族群,一旦貸款成數等條件不如預期,又不願或無法拿出更多現金補足自備款,就會選擇認賠殺出,使得整體解約數較去年直線上升。推估準備斷頭的、還在協商中的,數量難以估計。一位新北謝小姐就即將成為斷頭戶之一。她於2023年底為年邁母親買進總價約2,000萬元預售屋,原代銷表示可貸款8成;孰料,去年9月央行宣布第2屋貸款只能貸5成,讓名下已有房貸的她頓時傻眼,自備款整整比原先規劃多出600萬元,此時建商也向她催繳總價5%、100萬元的交屋款,她積極籌錢也籌不足700萬元。「我們事務所(客戶)也被斷了好幾顆頭!」康克爾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吳奕綸就直言,目前市場上房貸孤兒確實很多,因銀行核貸金額與簽訂合約時預期的貸款成數有落差,又無法短時間籌措到足夠的資金,被迫走上解約。吳奕綸原專攻智慧財產類的訴訟案件,因越來越多購屋人找他求援,現在也幫被限貸令打到、無法順利交屋的民眾,想辦法與建商協商。(圖/吳奕綸提供)吳奕綸表示,違約金通常訂為不超過總價的15%,以已繳金額為上限。以總價1000萬元來說,違約金最多可達150萬元;若總價2000萬元,最多可能賠上300萬元,「若碰上踩很硬的建商,很可能民眾沒買到房,還要賠付高額違約金,真的會欲哭無淚。」他因此幫購屋人歸納出4個「無痛」解套方法,以此有機會可主張無須支付違約金解約。第一是內政部公告之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第18點規定,「買方貸款金額少於預定貸款金額者,如屬不可歸責於雙方時,差額在30%內,賣方同意以原承諾貸款相同年限及條件由買方分期清償;差額超過30%,賣方同意依原承諾貸款之利率計算利息,得以7年以上償還期限,由買方按月分期攤還,或是解除契約。」吳奕綸表示,因政策改變導致貸款出問題,過去在法院已有判決先例,此屬於「雙方都無法預見、也不是誰的錯」的情況,建商以「個人信用瑕疵」向買方收取違約金實屬不合理。第二種解套方式,是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24點,檢查建商有無違約情事,買方得解除契約。吳奕綸舉例,像是檢查賣方有無違反「建材設備及其廠牌、規格」「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之規定,以建材或工期違約,提出解除契約,甚至建商還可能需賠付買方違約金。第三種解套法,是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第6點第3項,主張面積誤差解約。吳奕綸表示,若確認土地面積、主建物或本房屋登記總面積誤差超過3%,買方可主張以此解除契約。要是建商置之不理,第四種解套法為主張建物瑕疵,吳奕綸表示,建商若有違法二工,或不動產說明書登載不實,例如未記載漏水、嫌惡設施,購屋人可先向建商進行協商,再依民法第252條主張減免違約金及主張物之瑕疵解約,或減少價金等理由向法院提起訴訟。建商透露,曾碰到不少在銀行貸款不順利的民眾,回過頭從驗屋或契約上找問題,以拖延交屋時間或協商免違約金解約。(圖/黃耀徵攝)不過這樣的做法,看在建商眼裡可能不是滋味,認為就是來「找麻煩的」。對此,吳奕綸無奈表示,購屋人、建商其實都是限貸令政策下被波及的無辜者,不過若站在案件委託人角度,也僅能以「挑契約問題」的權宜方法來協助客戶無痛解約。至於未來打算買預售屋的民眾,吳奕綸建議在「解除條約」上應做更詳細的解釋,目前常見解除條款看似保護買方,但實際上存在多個爭議點,像是未約定貸款期限及貸款成數定義、種類不明等,所以在條文上須留意約定貸款期限、貸款為成交總價的貸款成數,且不包括信用貸款或保證人貸款,避免日後爭議。
特留分制度修法研議中 討論是否取消兄弟姊妹繼承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3日就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進行專題報告,法務部在簡報中說明,特留分原是兼顧遺囑自主與家人基本保障的制度,但在家庭型態快速變動、社會觀念愈趨分歧的情況下,是否沿用現行架構,已成修法討論焦點。法務部表示,預計今年底提出研究報告,115年將進行研修會議,決定最終的修法方向,將聚焦兄弟姊妹特留分是否續存、比例是否調整、是否增列貢獻制度。法務部指出,制度設計以遺囑自由為原則,同時保留一定遺產給近親,以兼顧生活安全與人倫需求;但在少子化、高齡化與家庭互動模式改變後,社會對制度是否仍合宜已出現明顯分歧。近期民間連署主張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並迅速通過附議,顯示改革聲量不低;也有人認為兄弟姊妹在照護責任上可能仍占重要角色,因此支持維持現行規範。法務部說,法界對此同樣意見不一,有人認為保留兄弟姊妹特留分有助減少家庭爭議,也有人主張回到遺囑完全自由,甚至質疑制度本身是否仍具必要性。國際趨勢亦被列為參考,包括韓國憲法法院113年宣告兄弟姊妹特留分違憲、日本因應高齡社會調整制度、增設生存配偶居住權與特別貢獻規定等。法務部回顧,105年曾提出降低特留分比例的修法草案,因外界憂心影響女性繼承保障而受阻,最終因屆期不連續而未完成。面對最新民意動向,法務部已於今年4月委託專家重新檢討繼承編全章,研究成果預計12月底出爐,內容涵蓋遺囑自由調整、遺產分割、特留分比例與適用範圍等,後續將整合研究資料,召集學者進行研修討論,再據以提出新版草案,明年初啟動正式立法程序,並在預告後送交行政院審查。法務部表示,社會對特留分制度意見歧異,包括降低比例、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全面廢除制度或維持現狀,各方主張差距大。後續修法將在遺囑自主、家庭倫理、弱勢保障與社會需求之間尋求平衡,作為制度調整的方向。
1個月14次、單次4小時!工程師「帶薪如廁」慘了 辯長痔瘡遭打臉
大陸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勞資糾紛案例,引發社會關注。某科技公司李姓工程師於工作期間長時間滯留廁所,一個月內多達14次,最久一次接近4小時,遭公司認定嚴重曠工,並解除勞動合同。李姓員工不服,接連申請仲裁與提起訴訟,案件最終在法院調解下化解。綜合陸媒報導,李姓工程師自2010年入職科技公司,2014年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在2020年簽收新版《員工手冊》。該手冊明確規定,未經批准擅離崗位達一定時長視作曠工,半年內累計曠工滿3天屬嚴重違紀,公司可據此立即解除合同。2024年4月至5月間,公司發現李姓員工頻繁長時間滯留廁所,且無法透過微信聯繫。監控顯示,李姓工程師於26個工作日內,共有14次在衛生間停留超過1小時。公司調查後,認定李姓員工嚴重曠工,履行報告工會等程序後解除合同。員工辯稱,自己因痔瘡需要臨時護理,滯留廁所屬於身體原因,並向法院提交配偶購買藥品紀錄以及事後住院手術紀錄作為佐證。法院查出,李姓員工在事發期間未向公司報告病情,也未申請病假;其所提交的購藥與手術資料,均發生在滯留情況後期,甚至被解雇之後,無法證明其事發時確有健康限制。此外,公司提供帶薪病假制度,員工本可依法請假,而非長時間失聯;且其於事發前後並無類似情況,行為與病情間缺乏必然關聯。對於公司是否具備合法解除權,法院也作出審查。經查,《員工手冊》經民主程序制定,並經員工簽字確認,其中明載曠工規定。法院認為,作為工程師,李姓員工需隨時響應工作需求,其長時間離崗已造成工作延誤,構成嚴重違紀。公司亦已履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程序,解除行為合法。一審法院遂駁回原告索討人民幣32萬餘元(約新台幣142萬元)賠償的請求。李姓員工不服,上訴至二審。為促成爭議實質化解,法院在確認一審事實及法律適用無誤的前提下,考量他多年任職的貢獻和離職後面臨的實際壓力,啟動調解程序。最終,在法院主持下,雙方同意以公司一次性支付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3萬元)補助款作為和解,本案由此畫下句點。
太子集團涉跨國詐騙洗錢!傳員工申領失業給付 勞動部長說話了
日前我國傳出太子集團詐騙案,有台北市議員2日質詢爆料指出,詐團員工失業,還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勞動部長洪申翰3日受訪時表示,若經查證有違法行為,違反法律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的話契約屬無效,因此就無法請領社會保險給付。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可以請領至少6個月60%投保薪資的失業給付。洪申翰強調,若是契約違反法律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的話,法律行為在民法上就屬無效,因此就無法請領社會保險給付。
他領748萬出銀行門「被搶到失明」! 銀行保安竟站著看
大陸河南鄭州一名男子在中國農業銀行中牟白沙支行提領大筆現金後,於銀行外遭遇搶劫並重傷失明,引發網路與社會輿論關注。當事人認為銀行未盡安保責任,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3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7萬元)。據《彭湃新聞》和《紫牛新聞》報導,當事人倪先生於社群平台貼文表示,2024年7月,他在農行中牟白沙支行預約提領17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48萬元)現金後,於銀行門口遭歹徒襲擊。他與對方激烈糾纏近20分鐘,期間銀行保安與員工未採取行動,他最終面部重創,一隻眼睛失明。倪先生認為,銀行應對其人身與財務安全負有部分責任。法院判決書顯示,涉案歹徒已被警方逮捕並判處死緩,並於庭審中承認預謀作案,曾在銀行外多日蹲點觀察。倪先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3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7萬元),法院最終裁定賠償7.3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2萬元)。倪先生至今仍持續與相關單位協商責任歸屬。對此,中國農業銀行中牟支行12月2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回應指出,案發時間為2024年7月2日中午11時46分,倪先生自網點西側約25公尺處遭歹徒襲擊。因現場被車輛遮擋,保安與工作人員未能即時察覺。11時54分銀行報警並通知急救,警方與救護車於3分鐘後相繼到場。銀行表示,事發後已全力配合調查,並由負責人多次前往醫院探視慰問。該支行強調,尊重並支持客戶透過合法途徑維權,並已著手加強安保機制與應急處置流程,致力提升客戶人身與財產安全保障。針對倪先生主張銀行應承擔安保過失責任,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指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銀行屬公共營業場所,對進出顧客負有一定安全保障義務。若銀行未針對高風險交易提供合理防護,可能構成侵權責任。目前,地方銀保監局已介入協調後續處理,但最終責任歸屬仍有待後續釐清。
醫生尪幫閨密看病 曝她「身體1跡象」妻驚覺有古怪!一查帳戶心碎了
大陸四川省一名冉姓女子與朱姓丈夫結婚24年,兩人10年前到重慶創業,共同經營診所,生活逐漸穩定。然而,一段三角關係卻讓原本的家庭陷入危機。冉女指出,自己是在丈夫多次提及閨密劉女的異常評價後,才開始懷疑兩人的關係並非普通友誼。《瀟湘晨報》報導,冉女回憶,夫妻倆在沙坪壩開診所時,因緣際會認識了住在附近的劉女,由於後者時常到診所看診,與兩人逐漸熟識,對方甚至和她成為閨密。據了解,劉女當時已婚,但不久後便離婚。不過,真正讓冉女起疑的,是丈夫對劉女的描述,逐漸超出正常的醫病或朋友關係。她表示,丈夫曾主動向她提到劉女婚姻「不幸福」,可能出現憂鬱傾向,需要「持續關心和看病」。冉女更透露,丈夫曾以「劉女家庭不幸」為由,頻繁與其接觸,甚至稱「明顯感覺她有性飢渴的表現,臉上又長痘痘」等語,讓她感覺雙方關係「明顯超出正常範圍」,而這份懷疑在去年春節期間達到高峰。冉女從親友口中得知,丈夫與劉女同時出現在老家一間酒店。(圖/翻攝自微博)報導指出,冉女當時從親友口中得知,丈夫與劉女同時出現在老家一間酒店。她立即趕赴現場,果然看到丈夫與閨密共處一室,一氣之下與劉女發生肢體衝突,因此被處行政拘留7天及並賠償醫藥費。事發後,夫妻關係急速惡化,朱男開始夜不歸營,夫妻共同經營的診所也陷入停擺。面對日漸龐大的經濟壓力與婚姻危機下,冉女決定調取丈夫帳務,驚見男方多年來持續向劉女轉帳,金額多為「5200」、「1314」等具特殊意涵的數字,累計超過人民幣67萬元(約新台幣297萬元),氣得她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轉帳無效並返還款項。巴南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朱男向劉女的多筆轉帳不屬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依法屬無效行為,判決劉女需返還62萬餘元(約新台幣275萬餘元)。對此,朱男與劉女均未回應。冉女表示,她最初的警覺正是來自丈夫對閨密「異常關切」的評價,如今雖取得部分法律勝利,仍盼丈夫能回歸家庭,重新修復婚姻。
海裕芬自揭特殊興趣 哈林封為耳屎專家
哈林庾澄慶主持公視《哈!真相大白了》,日前邀來藝人海裕芬、林舒語、姚淳耀、梁凱晴,以及餐飲聞人吳東璿與廚師陳勇孝等人上節目參賽。節目上一道題目「耳屎需要手動清潔才能排出」,讓海裕芬自爆興趣欄就是「幫人清耳屎」,並分享各種妙招,還想開個采耳店,讓哈林封她「你這位耳屎專家!」海裕芬在節目上分享「一般照明燈用的不好夾,特別去買個夾螺絲起子的小鑷子」,還加碼分享曾被對方讚美過「妳幫忙掏耳屎好像一朵花,在耳朵綻開」。不過海裕芬也表示「有被耳鼻喉科醫師警告說,工具要消毒,而且最好要用吸的,也盡量不要手動去挖它」,專家陳偉婷解釋「耳屎是有功能的,可以防止昆蟲、細菌、黴菌進入內耳」,也提到「平常如果講話、咀嚼都會帶動耳屎,讓它自動從內耳往外推,久了就會自動排出體外,不需要手動去挖」。另一道題目「請朋友幫忙遛狗結果狗咬傷路人,主人不用賠償,朋友要賠」,也令參賽者們大傷腦筋。美食節目主持人梁凱晴選「╳」笑稱「我覺得是狗要賠」,海裕芬則笑說「那讓路人咬狗一口」,梁凱晴補充認為「狗的管轄範圍歸誰就他賠,那應該是主人要賠」;愛狗女星林舒語則選「○」,認為「既然他牽出去就要有責任,應該是那個正在執行遛狗的人要賠」。猶豫不決的姚淳耀先選「○」,但又說「好像主人應該要跟朋友提狗會咬人這件事」。最後公布這題答案是「○」,法律專家梁家瑜也提到「我們的民法規定,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要由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這題應該由朋友,而不是所有權的主人來負責賠償。但海裕芬聽了不服說「天啊!有借刀殺人,那以後可以有一招叫借狗咬人」,讓哈林聽了直搖頭說「就只有妳這種人會想到這一招」。
泰警逮16詐騙犯!驚見1台男「身揹3條通緝」 親揭在詐團扮演角色
泰國警方近日在曼谷拉瑪九區1處公寓展開突襲行動,成功逮捕16名涉嫌國際詐騙的外籍人士。被捕者包括15名中國籍嫌犯及1名在台灣遭通緝的男子。警方透露,該名台籍男子在偵訊中坦承,自己曾因操作人頭帳戶遭起訴,因具有資訊工程背景,而被詐騙集團招募。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泰國的媒體《Khaosod》,泰國警方與移民局官員於27日持令搜查該公寓,在1戶房間內發現所有嫌疑人並將其拘留。警方表示,16人中有13人違反泰國移民法。其中,12名中國籍嫌犯被查出自緬甸逃往泰國,途經達府非法入境;另有1人因簽證逾期滯留泰國。其餘3人則持有有效的簽證。遭逮捕的台灣籍男子被證實在台涉有多項通緝,包括毒品、詐欺與洗錢案件。警方透露,他在偵訊中坦承曾因操作人頭帳戶遭起訴,因具有資訊工程背景而被詐騙集團招募。他供稱,自己負責執行網路交友詐騙與投資詐騙,並因開設2個人頭帳戶獲得5萬新台幣報酬。警長普拉索普喬克(Prasopchok Iampinit)表示,部分嫌犯曾在緬甸替詐騙集團工作,但因當地邊境查緝力度加強而逃離,並經達府偷渡至泰國。包括台灣嫌犯在內的多名成員,皆於27日清晨4時抵達該公寓。警方指出,涉案公寓由1名中國籍女子承租1年。她聲稱自己是其中1名嫌犯的女友,只認識他與少數朋友,並否認與全體嫌犯有關聯。當局正調查是否有泰國人士協助該團夥進入與停留在泰國。警方也查扣多支手機,包括在1名嫌犯行李中發現的8支手機,正逐一檢查是否包含詐騙通訊與財務資料。當局同時調查1輛疑似用來運送嫌犯的車輛,以釐清可能涉及的交通與後勤支援。目前,警方已以非法入境罪嫌起訴其中11名中國籍嫌犯及台灣男子,另有1名中國籍嫌犯因簽證逾期遭起訴。移民程序完成後,台灣男子將被移交給移民局,後續將與台方合作處理未決通緝案件。此案凸顯泰國近年來成為跨國詐騙集團的中轉站問題。警方強調將持續加強查緝,阻斷非法跨境犯罪的活動路線。
女教師拒絕性要求遭斧頭砍殺!交往11年遭同居男友殺害 家屬盼維持死刑
大陸廣東去年8月發生一起女教師遭殺害案,被害人文女向吳姓男友表達分手意願,吳某將她約出並騎乘機車載往山區商談。期間,吳某要求發生性行為遭拒,情緒失控的他以斧頭多次砍擊文女頭部,導致她當場死亡。這起案件11月27日下午由廣東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開庭審理。被告不服一審死刑判決提起上訴,家屬則盼法院維持原判。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2024年8月16日上午,吳某將文女約出並騎乘機車載往山區商談。期間,吳某要求發生性行為遭拒,情緒失控,隨即以事先準備的斧頭多次砍擊文女頭部。之後,吳某將作案工具丟棄於荒草堆中後離開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整起行兇過程僅約16分鐘。家屬向媒體表示,文女為鄉村小學代課教師,丈夫過世後認識離異的吳某,兩人同居約11年,未依法登記結婚。吳某年約60歲,無穩定工作並涉及賭博,長期依賴文女生計。親友與鄰居也曾目擊吳某施暴,文女身上多處瘀青,吳某更曾出言恐嚇,揚言可能對其施以暴力。證人證詞顯示,吳某脾氣暴躁,與親屬關係不睦,近年與文女生活分離、屢生爭執。案發當日家屬無法聯繫文女,吳某對外佯稱不知去向,直到家屬比對監視器畫面發現兩人一同外出,警方才循線將吳某逮捕。吳某曾供稱,因不願分手便以性要求為條件,遭拒後一時衝動行兇,並稱斧頭原擬用來恐嚇。惟一審時改口否認犯行,辯稱為意外事故,說法與鑑定結果不符,未獲採信。一審法院認定其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其後提出上訴;家屬於二審再度請求維持原判。
22歲媽將新生兒從11樓推落 高大成:男友1句話爆殺機
台中1名22歲夏姓女子與莊姓男友發生爭吵後,竟在情緒失控中將剛出生的兒子從11樓推落,導致男嬰墜地身亡。法醫高大成推測,案發導火線可能是男方在爭吵時脫口而出的「搞不好不是我的」,激怒了夏姓女子,使她在一時衝動下做出極端行為。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事件發生在去年11月28日凌晨3點多。夏女當時在住處房間內產下1名男嬰,明知新生兒仍有呼吸與心跳,卻立即以毛毯包裹,將孩子放置於窗框後推下,男嬰從11樓墜落至1樓花圃,造成全身多處骨折與出血、臟器嚴重損傷,當場死亡。最初夏女的乾爸誤以為是意外,直到醫院發現嬰兒的傷勢不尋常而通報,案件才因此曝光,並於近日偵查終結後提起公訴。高大成表示,他懷疑2人在爭吵時男方提到孩子身世,引發女方不滿,情緒不斷累積後,才以推落剛出生的兒子來報復對方。然而,新生兒無自我防衛能力,且又是自己的至親,依情節至少恐面臨10年以上刑期。他也指出,夏女選擇先將孩子放在窗框、再推落,而非直接拋出,可能是因為在憤怒後短暫恢復理智,擔心日後被認定為殺嬰,因而試圖營造意外墜樓的跡象;但將新生兒放在窗邊本身就極不尋常。檢警調查發現,夏女與莊姓男友於2021年開始交往,2年後育有1名女嬰,之後在去年3月分手。夏女其後發現生理期延遲,在10月確認懷孕,並於11月產下男嬰後立即犯案。檢方在偵查後,依《兒少法》與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罪嫌起訴,案件預計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台中未婚小媽媽不滿男友分手 產下小男嬰竟「親手推下11樓」慘死
2024年11月,台中市太平區發生一起令人心碎的命案。22歲夏姓女子在自家房間內產下一名健康男嬰,但因與其生父分手並吵架,竟在情緒激動中將男嬰從11樓窗台推下,最終導致男嬰全身多處骨折、臟器受損,當場身亡。近日檢方偵結此案,將夏女依涉犯兒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罪嫌起訴。根據檢警調查,夏女與男友莊姓男子在2021年結識並開始交往。2023年,下女為莊男生下一名女嬰,之後兩人又在2024年3月分手。然而,夏女在當時已經出現生理期未準時跡象,之後在同年10月確認懷孕,在11月28日凌晨於自家房間生下受害男嬰。據了解,懷孕期間,夏女就曾多次與莊男發生口角。生下男嬰後,她疑似因對感情狀況心生不滿,無視男嬰健康狀況良好,先將他用毛毯包裹放在房間窗框上,接著又情緒失控將男嬰從窗口推落,導致剛出生的小男嬰自11樓重摔到1樓花圃,全身多處骨折出血、臟器受損,當場身亡。起初,夏女乾爸還以為是發生意外,直到孩子被送醫搶救後,醫院察覺男嬰傷勢不對勁,立刻向警方進行通報,案件才因此曝光。全案經太平警分局、中市府社會局提出告訴。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定,夏女涉犯兒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罪嫌明確,已依法起訴夏女,預計後續將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
雲云科技董座刺死技術長!曾志新庭上表懺悔 死者家屬:很難回答
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因為不滿梁姓技術長在公司群組批評公司,最終於會議室內持刀殺死梁姓技術長。台北地檢署於今年6月30日依照殺人罪起訴曾志新,並於今年3月一路羈押禁見至今。台北地院今(11月26日)審理此案,被提解出庭的曾表示自己很懊悔,並希望家屬可以給他機會彌補,家屬則表示「不知道要怎麼回答原諒的問題」。台北地院今日在國民法官庭召開準備程序庭,並於準備庭結束後進行國民法官抽選程序,目前仍在羈押狀態的曾志新也被提解至庭上問話,過去就已經認罪的曾志新依舊坦承自己的犯行,並表示會盡力籌措被害人家屬求償的2785萬損失。輪到曾志新發言時,他表示,首先我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傷害了對方的生命,迫害了對方的家庭,並稱自己很懊悔做這些事情,如今會好好面對司法,也會在監獄裡懺悔很久一段時間。曾志新說,如果有機會的話,雖然人在監獄裡,但是也會盡量去賠償、修復自己所做的事情,並希望家屬可以讓我能夠多做一點,非常希望告訴人可以給我一個機會,去很真誠的道歉、真誠的彌補。不過,面對曾志新的道歉,死者家屬李小姐回應「不知道要怎麼回答原諒的問題」表示除了感到傷痛之外,從頭到尾她只有看到媒體報導道歉,以及收到一封制式的存證信函道歉,不知道具體狀況,並強調自己「很難回答這個問題」。開庭結束以後,死者家屬的辯護律師黃沛聲接受媒體受訪時表示,目前家屬從起訴後到現在都沒有想要原諒對方,但是法院這邊還是會協助安排調解程序,看看是否能採取修復性司法程序,讓家屬接受道歉,給社會一個平靜,但也要看被告是否能提出道歉的誠意。
失明二房東遭砍297刀慘死! 國民法官一審判他19年
台北市去年6月發生凶殺案,68歲的陳進財因為欠債與二房東顏男發生衝突,最終涉犯持3把刀以297刀猛刺顏男將其殺死。案發後台北地院於11月18日開始密集審理,並於今日(11月26日)依照殺人罪判處陳進財19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陳進財雖然在警方還未發覺前就投案,並在電話中承認殺死人,但陳進才自首動機不單純,在犯刑後還逃回新竹老家繼續下賭,直到認為自己終究難逃法律制裁才選擇投案,但考量到陳進財自首確實減省司法成本,因此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故予以減刑。合議庭宣判完主文後,陳進財還問法官「我自首有減刑嗎?」並稱自己聽不懂,審判長才再度解釋「有啦」並問陳進財是否有要繼續上訴,陳進財聽聞以後旋即回應表示要繼續上訴。回顧整起事件,陳進財在去年6月因為不滿顏姓二房東要他領到補助金以後,趕快還錢,一氣之下竟拿一把剪刀、兩把菜刀狂刺顏姓二房東297刀,最終導致其頭骨碎裂、腦漿四溢而死,且犯後陳進財還逃回新竹老家繼續下賭,事後才向警方主動投案。
夜店女公關遭亂刀猛砍奪命! 北檢依殺人罪起訴前男友劉柏葳
台北市信義區今年7月30日發生命案,21歲的劉柏葳因不滿谷姓前女友申請保護令,於晚間8時許在信義威秀A16地下停車場拿刀猛刺谷女,谷女最終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台北地檢署今(11月26日)偵結此案,以殺人罪起訴劉柏葳,全案將由國民法官進行審理。谷女和劉柏葳曾短暫交往且同居過,不過由於劉柏葳經常對谷女施暴,明顯有暴力傾向,今年5月16日谷女再度遭其甩耳光、掐脖且名牌衣物更是遭其破壞,最終谷女忍無可忍,赴醫院驗傷以後前往派出所報案聲請保護令。保護令生效以後,谷女在7月29日於涉群媒體上PO出保護令,並稱前男友劉柏葳為恐怖情人,不僅把家中的精品包包、衣物、生活用品全都割爛,雙方也經常發生肢體衝突。7月30日晚間8時35分,劉柏葳在信義威秀A16地下停車場等候谷女,待谷女抵達以後,劉柏葳便上前理論。兩人在爆發口角後,劉男便強行將谷女拉至樓梯間,並拿起刀朝谷女猛刺,谷女最終送往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急救不治。後續劉柏葳逃往宜蘭五結外公家,警方獲報後循線前往將其逮捕,檢方訊後認為劉男有逃亡之虞,向北院聲押獲准,一路羈押至今。台北地檢署在今日偵結,依照殺人罪起訴劉柏葳,全案將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持分博奕戰2/「共同持分」成有心人士獵物? 地主可尋求三方案解套
台中文心中清捷運站周邊的水湳新興市場土地陷入變價分割危機,地主們雖百般不願,卻幾乎找不到脫身之道。台中地院法官開庭時建議地主可向市府申請核定是否能採「原物分割」,但受限於開發利益與法規最低面積限制,實務上幾乎不可行。地主們無奈質疑,《土地法》原意是處理繼承人之間持分問題,如今卻被「土地蟑螂」鑽洞利用,反讓真正地主被迫低價脫手家產,成為制度最無力的犧牲者。被告之一、77位地主中的陸敬民向本刊指出,水湳新興市場用地是多年前由其母親購入,此地之所以會淪為今日的風暴,源頭在於當初規畫時就埋下的一個「地雷」,整塊土地只有一個地址,屬於是多位地主共同持有,不像現今地號分割如此細緻,因此衍生漏洞可鑽取。地主陸敬民指出,法院一旦進入拍賣程序,若發生流標就會不斷降價,最後成交價有時只剩市價一半甚至更低,等同被迫賤賣祖產。(圖/黃耀徵攝)今年7月第三次開庭時,法官建議雙方可向台中市政府確認土地是否能「原物分割」,也就是每位地主擁有獨立地號,脫離共有狀態,原告也可自行出售其土地。然而,原告蕭姓律師卻主張原物分割將損害土地「容積率」,也就是開放空間與未來開發的潛在利益,此說法令地主們不滿痛批,根本是「吃人吃夠夠」。然而即使再不合理的條件,仍可符合法規程序,「土地蟑螂」的衍生,正是不法人士利用《民法》第823、824條關於「共有物分割」的規定,向法院聲請裁判分割;若法院審酌後認為「變價分割」是適當的處理方式,即會裁定拍賣。有些人甚至結合《土地法》第34-1條的「多數決處分」,讓整起訴訟看似完全合法,實則可能讓小地主血本無歸。陸敬民表示,部分法官誤以為拍賣是最公平的方式,卻忽略拍賣市場的現實,若拍賣流標就可能多次降價,對原地主極為不利。此案一年內就開了4次民事庭,速度快得離譜,地主們難以反應,感覺就像「強渡關山」,急著將人家的土地處理掉。最終若真的走入拍賣程序,自己只希望可以找來第三方估價師等專業人士,提出合理市價後,再依合理方式處理。對此,律師呂奕賢指出,立法者起初就認為「共有」不是理想狀態,因為一塊土地或建物由很多人一起持有,使用上很麻煩,因此法律的方向,是希望最後能回到「一人單獨所有」。實務上,只要有共有人要求分割,法院原則上會優先採取「原物分割」,也就是能切地就切地、能分建物就分建物;只有在不動產本身沒辦法分,或共有人太多、持分太零碎時,法院才會改採「變價分割」。呂奕賢建議,如果地主覺得有人想利用制度(像土地蟑螂或建商)逼土地拍賣,可以提出一套具體的「原物分割方案」,例如如何分地、各自取得哪一部分。只要土地客觀上能分割,法院通常會傾向採用這種方式;另外,地主也可以去整合其他年長共有人,只要多數人支持原物分割,法院不見得會同意變價分割。律師說明,法院拍賣通常以「一拍市價、二拍八折、三拍六四折」方式,不過若土地條件單純、買方容易評估,價格通常不至於太離譜。(示意圖/劉耿豪攝)至於拍賣流程,呂奕賢表示,法院在拍賣前一定會找估價師先估市價,不會用公告現值。拍賣價格一般是一拍市價、二拍八折、三拍六四折。只要土地或建物條件單純,拍賣價格通常不會太差。律師劉韋廷認為也可採「原物找補」方式,地主可向法官爭取由自己承受持分較小共有人的份額,再以法官認定的公平價額找補現金,避免土地被迫拍賣。對此,記者致電蕭姓律師的事務所,事務所回應指出,因相關訴訟仍在審理中,蕭律師不方便回覆。
「5外國人擠一車」所長一眼就知有詭 舉槍喝令司機「不要動」逮逃逸移工
新北市三峽區24日下午發生查獲逃逸移工案,三峽警分局二橋派出所所長張岸玲傍晚執行取締勤務時,發現有5名外籍人士擠坐在同一台車內,乘客神情緊繃、不時閃躲目光,情況相當可疑,張員直覺有異,立刻舉槍戒備,喝令司機將車門反鎖,最終順利將5名移工查緝到案,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表示,張員察覺異狀後,立刻持電擊槍戒備,並指示白牌車駕駛立即將全部車門反鎖,確保車上5名疑似逃逸移工全數滯留車內不得任意下車,並在確認安全受控後呼叫支援。快打警力則在4分鐘內到場,並在張員指揮下迅速完成周邊封鎖。全案在短時間內圓滿處置,5名逃逸移工全數查獲,後續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移請新北專勤隊偵辦,載運逃逸移工的白牌車司機,不僅遭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裁罰,亦將依公路法規定函送主管機關加以裁處。三峽警分局長許再周表示,張所長在案情不明、危安未定的情況下,仍能沉著判斷並立即建立現場優勢,有效保護自身與支援同仁安全,展現「冷靜、專業、有勇有謀」的女警領導魅力,也充分顯示警方打擊違法、守護治安的堅定決心。
禁婚擬放寬到四等親? 醫師搖頭:生畸形兒機率恐飆
立法院法制局建議,將近親結婚限制從六等親放寬至四等親,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不孕症治療權威醫師強調「萬萬不可」,近親通婚除了有倫理問題,寶寶更容易有先天疾病、畸形風險,進而增加健保負擔,優生學仍有其必要性。我國民國87年修正民法,基於優生學考量,將旁系血親禁婚範圍訂為六親等以內。立法院法制局研析報告指出,近年多數國家皆立法縮小禁婚範圍,包括旁系血親禁婚不超出三親等,因此研議修正民法限縮禁婚親等,以符社會現況。報告指出,現代社會家庭結構變遷,親戚關係日漸疏遠,年輕世代鮮少與親戚往來,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觸近親禁婚規定,導致婚姻無效。隨著醫療科技進步,只要在孕期確實進行產檢,就可大幅降低產下罕病兒機率。茂盛醫院院長李茂盛表示,立法院擬修法,將近親結婚限制從六等親放寬至四等親,是「萬萬不可」,除了有倫理問題,過去也發現,表兄妹間通婚生子,會出現很多畸形兒、先天疾病,對台灣社會不好,更會浪費健保資源。李茂盛說,雖然現今有基因檢測,但也不是100%精準,萬一寶寶生下來有先天疾病,整個家庭也受影響,每個人都得不到幸福,「優生學有其必要」。針對放寬是否有助減緩少子化?李茂盛認為,「一點幫助都沒有」,少子化的問題並不在近親通婚,而是政府應加強托育政策、補助計畫,鼓勵年輕人早婚等等。立法應該長遠、周全,而非變來變去,否則只會對台灣社會造成更多紛亂。
失業不求職繼續買毒!單親櫃姐媽悶殺2子女 最終判決出爐
新北市去年發生狠母弒子案,有吸毒習慣的蘇姓女子於汽車旅館內把僅有9歲大的女兒以及6歲的兒子殺害。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於今年5月判處蘇女無期徒刑。上訴二審後,於8月遭到高院駁回,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於今日再度駁回,全案定讞。蘇女過去為單親母親,靠著櫃姐一職獨力撫養一雙兒女,似乎是因為不堪生活壓力龐大,最終於2024年5月14日上午7時許犯下此案。案發當天,蘇女先把安眠藥混入水中並餵食給兒女,再用棉被包裹女兒、枕頭覆蓋其面部後再以手掐住頸部,導致其窒息而死,並用相同手法再度弒子。犯案以後,蘇女曾試圖自殺但未遂,事後因為友人前往汽車旅館探視後全案才曝光。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以後,認為蘇女違背子女信任與依賴殺死子女,嚴重違背身為母親應有的責任,並且於17歲開始就施用毒品,明知心情低落施用毒品會精神恍惚,卻於旅館和子女相處期間,施用毒品放任心情更加低落,導致悲劇發生。國民法官考量蘇女坦承犯行且無前科,曾在百貨公司當櫃姐,年收約為50萬元,因為失業後未積極求職,但仍有錢購入毒品,顯見被告並非因為經濟上的窮困而犯行,一審依照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罪,判處蘇女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蘇女上訴至二審、三審均被駁回,全案於今日定讞。
星宇航空拒載遭求償31萬!法院「1原因」判留學生敗訴
1名何姓男子原計畫於去年搭乘星宇航空前往美國就學,卻在登機前被航空公司告知不符合入境規定而拒絕載運,為此向星宇航空求償新台幣31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星宇航空事前已向美方求證,何男的抵達時間早於美國規定「開學前30日內」才能入境的規定,並非無故拒載,判決何男敗訴。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何男表示,2023年7月14日原訂搭乘星宇航空班機前往美國洛杉磯就學,卻在登機前遭航空公司地勤人員攔下,理由是其入境文件有問題,拒絕讓他登機。何男指出,由於無法如期前往美國造成房屋租金、搬家費等損失,也對其精神造成壓力,遂向星宇航空求償31萬餘元。星宇航空則表示,7月14日地勤人員依規核對何男的學生入境文件時,發現他預計抵達日期早於美國聯邦移民法規所規定的開學前30日內入境期間。公司隨後聯絡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確認,即使何男搭機抵達,美國也會拒絕其入境,因此依法拒絕讓他登機,並非無故拒載。對此,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航空公司已向美方查證確認,何男未能提出其權利遭侵害或具體損害的證據,因此判其請求損害賠償無理由,全案駁回。判決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