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法
」 張綱維 民航局 遠東航空 民用航空法 華航
長榮2機宣告MAYDAY!卻未保存黑盒子資料 民航局回應了
2月8日桃園國際機場跑道關閉期間,長榮航空2架航機在空中盤旋等待時向航管單位宣告「MAYDAY」緊急訊號,引發外界關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今(13日)表示,已在第一時間啟動調查與監理程序,並於昨日完成機組人員訪談,以釐清整起事件經過。同時,針對長榮航空未依規定程序保存「駕駛艙語音紀錄器」(CVR)與「飛航資料紀錄器」(FDR)資料一事,民航局已依《民用航空法》第57條發函要求立即改善,後續亦將持續追查是否涉及其他違規情形,若查有違反規定,將依法處置。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民航局指出,2架長榮航機在桃園機場跑道暫停起降期間,因空中等待時間拉長而宣告「MAYDAY」。依飛航程序,航空器若面臨可能危及安全的緊急狀況,機長可透過此項國際通用求救訊號向航管單位通報,以取得優先處置。民航局表示,事發後即啟動調查機制,除完成組員訪談外,也著手檢視相關飛航資料。不過,長榮航空未依規定保存CVR與FDR(2者合稱飛行記錄器,俗稱黑盒子)紀錄資料,已涉及程序瑕疵,因此先行依據法規要求業者立即改善相關作業流程,以確保後續調查完整性與飛安監理標準。針對飛航決策層面,民航局強調,後續將進一步檢視與調查當時飛航駕駛員在轉降備降機場的時機判斷是否符合規範。備降決策涉及油量、天候、航路壅塞程度與機場運作狀況等多重因素,是飛航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若調查發現未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或有違反相關規定情形,將依法處理,確保飛安紀律。民航局也說明,此次事件發生於春節疏運啟動期間。春節連假期間航班量較平日明顯增加,機場整體運作負荷同步提高,一旦出現臨時地面事件或跑道暫停起降情況,空中等待時間便可能延長,進而牽動航班調度與整體運作順暢度。航機長時間盤旋除增加油量消耗外,也提高營運與調度壓力,因此風險預判與裝備可靠度管理格外重要。基於此,民航局已要求各航空公司全面強化機隊航機裝備的可靠度整備作業,加強風險預判機制,以降低突發事件對飛航安全與航班調度的衝擊。同時督導航空公司落實多項預防措施,包括密切掌握目的地機場天候與運作狀況、妥善規劃備降機場選項,以及依航程距離、天氣條件與備降需求攜帶足夠應變油量,確保在不可預期狀況下仍具備充足安全裕度。民航局強調,將持續監理航空公司運作情形,特別是在春節疏運期間,確保旅客行程安全與航班運作順利,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星宇航空進場重飛未依SOP觸發近地警告系統 民航局開罰60萬
星宇航空去年3月3日執飛的JX789航班,自台北飛往菲律賓克拉克,於降落進場過程中因重飛操作未完全依循標準作業程序,觸發近地警告系統。民航局近日公布裁罰結果,認定星宇航空及機組員有作業疏失,對星宇航空處以60萬元罰鍰,並分別對機長與副機長開罰12萬元及6萬元,同時要求立即改善。民航局說明,該航班原定使用克拉克機場20跑道降落,後因風向改用02跑道,後續進場時因高度高於正常下滑道,機長決定執行重飛程序。過程中,機組未適當操作自動駕駛系統,導致航機速度與下降率增加,進而觸發近地警告與飛機外型超速等異常狀況。所幸機長即時修正操控,將航機爬升至安全高度,最終順利完成降落,未造成人員傷亡。根據民航局公布的裁處內容,星宇航空因重飛期間發生操作疏失,違反民用航空法第40條第1項規定,遭處60萬元罰鍰。另機長違反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20條及第154條第3款規定,依民用航空法第41條之1第2項,處以12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改善;副機長則因違反相關作業規定,遭處6萬元罰鍰,同樣列入立即改善事項。對此,星宇航空回應表示,將全面配合主管機關裁處與改善要求,飛航安全始終是公司最重要的核心價值。未來將持續強化飛行員訓練與內部監控機制,落實責任管理,確保旅客的飛行安全不受影響。
恐嚇「炸小港機場」男非首次 9年前揚言要「屍橫遍野」被輕判
台北恐怖攻擊導致人心惶惶,高雄市蘇姓男子近日卻在網路上揚言要炸小港機場,而蘇男9年前也曾揚言要炸機場,還要讓附近居民血流成河,當時遭輕判3月有期徒刑,如今再次觸法,遭法院裁定收押。根據判決書,蘇男2016年10月21日,在中國天津市紅太陽商務酒店內以手機上臉書發文,在「日台交流」臉書公開社團網頁中,以日文刊登要炸小港機場的消息,並揚言「機場附近的居民也應該會橫屍遍野」,還偽裝自己是國小三年級學生,在返國抵台時逮捕並送辦。蘇則在落網後坦承犯行,自陳大學肄業、家境小康,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因與父母吵架才會發文,法院依民用航空法,散佈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判他3月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他卻在9年後再犯。蘇男近日在臉書發文,稱「犯案者都是我的人啦,這國家需要像這樣的人才」,還揚言要在小年夜或1月炸小港機場,此言論引起警方高度重視,航警單位蒐證後通報檢警。警方22日將蘇男拘提到案,搜查其住處後,未發現爆裂物或其他違禁品,但考量其言論內容及社會影響,仍不排除有實際危害風險,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遠航前董座張綱維掏空32億判14年 二審維持原判可再上訴
前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被訴向合庫詐貸並掏空遠航32億餘元,一審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背信等罪將他判刑14年,另可易科罰金判刑1年,上訴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刑度。可上訴。張綱維是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他為詐取遠航的重整利益,向台北地院佯稱會以自有資金挹注遠航,遠航不用負擔資金成本,實際上卻是民間借款出資遠航,還讓遠航負擔借款本金及高額利息。張綱維虛增遠航的收入,隱匿遠航要當安泰銀行貸款案債務人之事,讓台北地院以為遠航獲利良好,已擺脫債務,重建更生,因而裁定重整完成,使張綱維詐得重整利益,他以「轉調樺壹款」為名義,把遠航資金轉至樺壹公司「保管」,實際上是侵吞遠航資金。張綱維為打消樺福集團對遠航公司高達約30億元的債務,還把樺福集團名下難以變現的不動產賣給遠航,遠航因財務狀況不佳,他在2019年12月12日無預警宣告遠航停航。
長榮航班女乘客「廁所抽電子菸」 落地遭航警查獲起訴
27歲鄭姓女子2025年5月2日晚間7時30分,搭乘長榮航空BR-129航班自日本大阪飛往桃園機場途中,躲在機上廁所內施用電子菸。空服員聞到異味後前往查看,當場查覺異狀,待班機落地後向航警局報案處理。桃園地檢署複訊後,鄭女坦承於飛行途中吸食電子菸。檢方認為她明知機上公告明定起飛至艙門開啟前禁止使用任何可能干擾飛航與通訊之器材,仍違規吸菸,涉犯《民用航空法》相關罪嫌,偵結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據調查,航警局於班機抵達後在機艙口將鄭女帶回詢問,查扣電子菸及相關證物。空服員於警詢中供稱,事發時鄭女長時間停留廁所並傳出異味,確認為吸食電子菸。檢方指出,本案有航警局保安大隊扣押筆錄、空服員證詞、客艙安全事件檢舉書、登機證與護照影本等證據足資佐證,犯罪事實明確,依法聲請簡易判決。
華航飛航組員「休時不足」挨罰百萬 公司:將提行政救濟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日前認定,中華航空的飛航組員違反《勞動基準法》繼續工作4小時有30分鐘休息時間規定,依法裁罰新台幣100萬元。對此,華航表示,均依《民用航空法》法規辦理,將尋求行政救濟。根據《勞基法》第35條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實行輪班制或其工作有連續性或緊急性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而華航3日發出重大訊息表示,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於10月7日實施勞動檢查,以華航飛航組員2人派遣未安排休時違反《勞基法》第35條規定,裁處罰鍰100萬元。華航對此強調,空勤組員派遣均依民航法規辦理,本案係因法規扞格所致。公司將尋求行政救濟,並持續秉持幸福企業理念,重視組員身心健康,致力打造友善職場環境。
小港機場噪音補助發放範圍惹議 里民怨不公平:同條路卻領嘸不合理
高雄小港機場「噪音補助金」將於月底起陸續發放,範圍包括住在小港、前鎮、旗津區居民,但近日有住鳳山區過埤里民眾反映,過埤里在鳳山與小港交界處,飽受飛機噪音困擾,卻領不到補助金,很不合理;議員指出,現行噪音補助範圍畫設已過時,呼籲市府重新檢測;高市府回應,若居民提出檢測需求,將辦理會勘,並研擬將監測結果納入補助計畫。小港機場噪音補助金將在10月底起發放,依據噪音分貝分為三級,一級補助1100元、二級補助1400元、三級補助2000元;但有民眾抱怨,鄰近機場的區域除小港、前鎮、旗津區,明明還包括鳳山區,尤其鳳山區過埤里緊鄰小港區,卻出現同條路,住對面的居民能領到補助,自己無法領取,認為範圍畫分不公平。過埤里長莫尚忠指出,20多年前,鳳山過埤里曾在噪音補助範圍內,後來某年市府重新檢測後,發現噪音未超標,過埤里就從此消失在補助名單,但飛機起降噪音確實困擾著居民,希望環保局等相關單位再重新安排噪音檢測。高市議員李雅靜表示,民眾反映「同條路、不同補助」的情況確實不合理,凸顯現行噪音補助範圍已經過時,無法反映實際受害區域;此外,隨著航班數量、飛行路線及城市發展變化,鳳山部分區域已明顯受到噪音干擾,卻仍被排除在補助名單外,顯然不盡合理。李雅靜呼籲,環保局應立即針對鳳山過埤、保安、南成里等邊界地帶增設監測點,檢討噪音影響實際情形,若達標準應盡速納入補助,別讓鳳山居民成為機場噪音的受害者,卻領不到補助的孤兒。對此,小港機場回應,「噪音補助金」為依據民用航空法,以及國營航空站噪音補償金分配及使用辦法規定發放,小港機場每年會做航空噪音監測,並將監測報告送至環保局,由環保局評估及公告機場噪音防制級別及範圍,目前該範圍確實不包含鳳山區過埤里。環保局則回應,若機場周邊行政里有噪音監測需求,可向環保局或小港機場提出,若後續辦理會勘並做噪音監測,也會把監測結果納入下次航空噪音防制區計畫中。
男子在飛機上公然抽電子煙 警方判罰3萬
楊姓男子日前搭乘華信航空班機從台北松山飛往金門時,在艙門關閉、班機即將起飛之際,公然在座位上吸起電子煙,空服員當場制止並通報警方處理。全案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民用航空法》非法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罪,判處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今年5月28日上午楊男到松山機場搭乘準備飛往金門的航班時,機組人員早已再三廣播提醒,自艙門關閉至開啟前,禁止使用任何可能干擾飛航或通訊的器材,他仍在艙門關閉後,於機艙座位上使用電子煙。華信航空方姓空服員發現後,立即上前制止楊男並通報座艙長。班機降落金門尚義機場後,警方將楊男帶回偵辦、製作筆錄,移送福建金門地檢署偵辦。該案由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聲請移轉管轄,最終由基隆地檢署接手偵辦。檢方調查時,因為楊男已坦承在機艙內吸食電子煙,並有方姓空服員證述、警方扣押筆錄及相關物證,檢察官遂依楊男自白及證物佐證,認定楊男涉犯民航法的非法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罪,並向法院提起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在飛機艙門已關閉、準備起飛時仍吸電子煙,雖然在被制止後立即停止,但行為已影響其他乘客權益,並對飛安造成潛在風險。考量楊男坦承犯行、情節尚屬輕微等,依非法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罪判處罰金3萬元。
華航航班「發動機故障」轉降高雄被質疑捨近求遠 民航局開罰60萬
中華航空4月13日CI753航班由台北飛往新加坡途中,因發動機故障,機長決定轉降高雄小港機場,事件引發關注。民航局調查後認為,航班未降落於航路中備降或最近的合適機場,依《民用航空法》對華航處以60萬元罰鍰。據了解,當日上午約8時,CI753航班自台北起飛,原訂中午12時35分抵達新加坡。起飛後,機組接獲機務訊號異常,航班最終於下午1時42分轉降高雄,華航隨後調派另一架航機前往接替旅客。此次事件中,機長在單引擎情況下選擇高雄作為降落點,引發「捨近求遠」的討論。知情人士指出,選擇轉降機場需考量多項因素,包括天氣、航程及航路安全。民航局日前也完成調查表示,經比對氣象與通話紀錄,機師在空中關車及轉降過程並未違反操作規定,但航班未能降落於航路中備降或最近合適機場,顯示華航監控作業存在缺失。依據《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規定,對華航處以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改善。華航回應表示,已檢討並修訂內部航務作業手冊,完善異常通報機制,強化人員執行程序。公司強調,飛行安全為最高原則,尊重主管機關裁決,並感謝各界指正與建議。
基隆海興泳池沖洗室爆隱私疑慮 產發處回應了
基隆市外木山的海興泳池是基隆少有的海水游泳池,更是許多泳客在炎炎夏日的戲水勝地。不過泳池旁設置的沖洗室未加蓋,近日有女泳客發現上頭有無人機飛過沖洗室,擔憂隱私受侵害,呼籲基市府正視。基市產發處回應,市府設有10間室內淋浴間,建議泳客可至淋浴間沖洗身體或換衣服,以維護隱私。海興游泳池近年因景觀平台設施及階梯鏽蝕嚴重,基市府整修後於去年1月開放使用,泳池分為淺水區與深水區,還有免費沖洗室,提供泳客更舒適、安全環境。但有1名女網友日前在社群平台發文,指泳池有無人機從沖洗室上空飛過,也曾遇過男子探頭張望隔壁,形同完全沒有隱私,並建議沖洗室應加蓋,呼籲市府相關單位正視。基隆市外木山的海興泳池旁設置的沖洗室未加蓋,近日有女泳客發現有無人機飛過沖洗室,擔憂隱私受侵害。基市產發處回應,市府設有10間室內淋浴間,建議泳客可至淋浴間沖洗身體或換衣服,以維護隱私,但近日進行管線施工,預計19日完成。(圖/基市產發處提供/中國時報記者徐佑昇基隆傳真)基市產發處長蔡馥嚀回應,由於海興泳池臨海,若加蓋效果恐有限且易受損,為確保民眾隱私,市府在現場設有10間室內淋浴間,男性與女性各分配5間,建議泳客可至淋浴間沖洗身體或換衣服。蔡馥嚀表示,近期淋浴間因排水管線時常堵塞,市府趁暑假高峰期過後,8日起施作管線汰換工程,預計將於19日完成,施工期間會設置6座流動廁所,提供民眾使用。市府交通處指出,海興泳池雖非公告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行區域,但若人潮聚集時,根據民用航空法及交通部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會禁止在人群上方或靠近人群處操作無人機,避免墜落造成傷害。交通處強調,民眾欲使用遙控無人機應遵守相關規定,若違反遙控無人機註冊、政府公告的區域、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或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應遵守的規定者,經舉發或查證屬實,將依民用航空法,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
癮頭來了擋不住!美國男子機上「躲廁所抽電子菸」觸發警鈴 超慘下場曝光
去年11月,美籍男子安德森(音譯)自美國洛杉磯搭機來台,途中因菸癮難耐,竟躲在廁所施用電子菸,結果觸動防煙警鈴,座艙長發現後於航班降落桃園國際機場時通知航警將他送辦。桃園地檢署複訊時,安德森也坦承施用電子菸。近日檢方偵結,依違反航空法之航空器飛航中使用干擾飛航之器材罪嫌將他提起公訴。根據檢方調查,45歲美籍男子安德森於去年11月7日,搭乘長榮航空班機自美國洛杉磯飛往桃園國際機場。航程中,由於菸癮難耐,安德森明知航空器關閉艙門過程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及通訊之器材,他卻躲在機艙廁所內施用電子菸,結果煙霧觸動防煙警鈴,當場警鈴大作。班機座艙長發現後,在航班降落桃園機場時訴請航警人員處理,經航警局人員偵訊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複訊時,安德森坦承犯行,其供詞與座艙長警詢筆錄所述相符,航警局保安大隊第二隊員警扣押其電子菸、登機證影本、現場照片及機艙位置圖等佐證,足認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犯行足堪認定。檢方近日全案偵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之航空器飛航中使用干擾飛航之器材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民航局調查確認星宇、華航「飛安均有疏失」 決議罰鍰金額中
交通部民航局近日完成對星宇航空及中華航空兩起飛航安全事件的調查報告,確認兩案均存在作業疏失,將針對航空公司及機師分別裁處,並送評議會決定罰鍰金額。今年3月3日星宇航空JX789航班由台北飛往菲律賓克拉克,於降落時因風向改變而改用02跑道,但進場高度偏高,機師決定重飛。調查發現,機師未依公司標準作業程序(SOP)適當使用自動駕駛,導致航機速度與下降率異常,觸發近地警告系統。所幸機長即時操控,使飛機安全爬升並最終順利降落。事後星宇航空兩名相關機師已自請離職。民航局指出,該航班飛航組員未依規定操作,且公司內部通報程序亦有不足,將依《民用航空法》裁罰。星宇航空強調對任何危害飛航安全行為採取零容忍,事發後即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並積極強化航員訓練及內部通報機制,以防類似事件再度發生。另外4月13日華航CI753航班自台北飛往新加坡途中發生一具發動機故障,機長在單引擎飛行狀況下決定改降高雄機場。由於未選擇航路中最近的備降機場,該決策引發討論。民航局調查結果認為機師處置符合規定,但公司監控及管理上仍有缺失,將對華航予以裁處。對此,華航表示,已檢討並修正相關作業手冊,嚴格執行新程序,並重申飛航安全為最高指導原則,感謝主管機關及各界指正。
星宇航空重飛未遵守SOP!民航局認「危險」 機師恐挨罰30萬
星宇航空3月3日JX789航班降落重飛未依SOP程序,造成航機速度及下降率增加,近地警告系統作動;中華航空4月13日CI753航班一個發動機故障,機長轉降高雄機場。交通部民航局坦言,星宇的案件是危險的,若機師確認有違規,可警告或開罰6至30萬元,預估1至2個月完成全案調查,另華航案子的初步調查報告則約1個月出爐。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邀交通部及相關運輸單位針對「近期我國航空、鐵路運營安全事件檢討與改善」專題報告。民航局說明,星宇航空3月3日A321neo型機於菲律賓克拉克機場進場,原使用20跑道落地,但因風向改變改為02跑道,但因進場高於正常下滑道,組員決定重飛。重飛過程時,因組員未適當使用自動駕駛,造成航機速度及下降率增加,以致近地警告系統作動,機長隨即操控航機爬升至安全高度後,請求雷達引導第二次進場並安全降落。民航局第一時間已暫停當事組員派遣,已要求星宇航空A321機隊強化模擬機訓練與異常應變、落實飛航組員遵守操作手冊與標準作業程序,並要求公司加強檢視駕駛員適職性。民航局正調查中,如確屬組員違規,後續將依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裁處。民航局長何淑萍指出,星宇的案子是在降落階段時,組員沒察覺自動駕駛相關部分 ,觸發近地告警作動,民航局也對星宇啟動調查,包括組員間CRM(駕駛艙資源管理)部分 ,若調查確有違規,會依民航法規定裁處。何淑萍表示,依相關罰則規定,若組員確實違規,可警告或開罰6至30萬元,調查報告出爐後才會開內部評議會議,依違規事證、程度才會有罰則。她坦言,星宇案件是危險的,是實際操作階段發生的事,偏向組員的操作疏忽,即便當事組員離職,裁罰是對當事人,不會因離職違規就免除,會請公司加強提醒管理,全案報告出爐再到評議大約需1至2個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0日邀交通部及相關運輸單位針對「近期我國航空、鐵路運營安全事件檢討與改善」專題報告。交通部長陳世凱30日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詢。(圖/中國時報姚志平攝)此外,針對中華航空發動機失效轉降事件,華航說明,該航班於飛行途中遭遇單一發動機失效,當班飛行組員依飛機操作手冊規範,依儀錶板顯示「可飛往最近合適機場降落」,經飛航組員與總公司聯合管制處、維修單位共同評估鄰近等機場皆預報有雷雨生成,相較之下,飛航組員對台北出發沿途航路狀況均已充分掌握,風向穩定且無降雨,考量單發動機操作安全與各機場天氣情況,排除潛在風險機場後由機長最終決定選擇高雄作為轉降機場,降低因天候變化造成的潛在操作風險。華航強調,決策皆以安全第一評估處置,轉降高雄是考量機場天氣及助導航裝備設施、航機狀況、剩餘油量,排除有操作風險的機場後的決定,完成決策後也啟動地勤應變流程,含轉降地支援、旅客關懷及回程作業支援等。民航局也對此啟動調查,除訪談當班飛航組員及聯管管制經理,並要求華航檢討,並就飛航管制程序作業、航機狀況、維修因素、機場選擇等因素進行調查,如有違規後續將依民用航空法相關規定裁處。至於故障的發動機,經民航局調查發動機滑油磁性堵頭及滑油濾發現金屬屑,執行發動機內視鏡檢查,高壓段轉軸無法轉動,該機經更換發動機並執行相關測試後,航機恢復適航,發動機將送原廠調查。運安會則說,此案未造成人員傷亡,航空器無實質損壞且無失事之虞,此案非屬重大運輸事故範圍,故未立案調查。
遠航前董座涉掏空32億想落跑? 高院:張綱維屢次違規該收押!
遠東航空前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公司32億餘元,一審遭台北地院重判14年、另1年刑期可易科罰金。二審高等法院認為他接受科技設備監控後仍屢次違規,情節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為確保後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依刑事訴訟法10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今天(2日)晚間裁定羈押。高院合議庭成員為邱忠義審判長、受命法官陳勇松法官(原為葉韋廷法官,因葉法官請假,依事務分配表,由陳勇松法官代理)、陪席法官張紹省法官(原為蔡羽玄法官,因蔡羽玄法官請假,依事務分配表,由張紹省法官代理)。對此,張綱維的律師陳恒寬表示,將提抗告。陳恒寬希望法院函詢電信公司提供張綱維手機定位資料,足以證明他是開車載母親經高速公路至高雄市鳳山區某中醫就醫,返程也經過鄰近高速公路的塭仔頭漁港,但未在漁港逗留,更無預備偷渡的行為。陳恒寬強調,張綱維是為照護高齡母親,曾遲約2分鐘與監控中心聯絡,張綱維手機定位資料可證明他當時並未離開住所,更無惡意規避電子監控。起訴及判決相關資料指出,張綱維為遠航及樺福集團實際負責人,涉嫌為詐取遠航的重整利益,向台北地院謊稱會透過自有現金挹注遠航,卻利用民間借款出資遠航,讓遠航負擔借款本金以及高額利息。隨後,張綱維又在鄭晴文、遠航主辦會計人員陳建州的配合下,虛增遠航收入,讓台北地院誤認遠航經營狀況良好,已擺脫負債狀況,得以順利營運。張綱維再把遠航資金轉入樺壹公司,表面上是由其保管,實質上是借保管之名侵占遠航資金。張綱維為打消樺福集團對遠航近30億元的債務,更把樺福集團名下的不動產轉賣給遠航,2019年12月12日他則以遠航財務狀況不佳為由,決定停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民用航空法等罪,判處張綱維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4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1年徒刑。上訴後,高院2日晚間表示,張綱維近日接受科技監控時,有多次違反科控規定情形,顯示有逃亡之虞,為免發生潛逃事件,裁定羈押。
搭飛機竟在廁所「偷偷做1事」被空姐撞見!回程機票遭取消 最高恐噴15萬
飛機上禁止抽菸,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且機上也會特別廣播,然而就是有乘客不守規定。一名空服員指出,曾碰到乘客在飛機上抽菸,還不承認,最後該名乘客除了交由相關單位,回程機票也被取消。據了解,根據《民用航空法》,在機艙廁所吸菸者,最高可罰15萬罰鍰。空服員在Threads表示,當空服員,嗅覺靈敏真的很重要,有一次執勤紅眼航班前往東京,半夜整機乘客幾乎都在睡,自己一邊巡艙、一邊檢查廁所,看看有沒有需要補充的備品,就在靠近一間廁所時,聞到了一股熟悉又不該出現的味道,就是菸味。空服員指出,在飛機上抽菸是絕對禁止的,因為如果火種處理不當,後果不堪設想,所以自己立刻敲門,請裡面的乘客出來,門一開,菸味更濃了;詢問對方「請問你剛剛在裡面抽菸嗎」,但對方沒有回應,直接檢查垃圾桶,果然發現了一個還帶著菸灰的菸頭,幸好完全熄滅,沒有起火,這下不能當作沒事了。空服員透露,當下立刻向機長報告,航班落地後,地勤已經在登機門等他了,這件事需要交由相關單位處理,而且該名乘客的回程機票已被取消。貼文一出引起討論,網友紛紛留言「其實他本人都在機上,就這麼不怕死都要抽菸嗎」、「除了取消回程票,建議通報給所有航空公司,及黑名單這種罔顧飛安,可能導致全機發生空難意外的惡質乘客」、「謝謝妳的勇敢與正義之舉」。
去年康芮害航班大亂!民航局公布調查:3航班重落地、9航班機組員超時
去年10月底康芮颱風襲台,造成航班大亂,期間因重飛、轉降航班太多,引起交通部民航局注意,一一檢視503架次航班,發現有3航班(星宇2班、華航1班)發生重落地、9航班機組員超時(7班不可抗力、2班為華航違規),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研議裁罰。民航局指出,針對去年康芮颱風期間國籍航空公司航機派遣情況,已完成調查,持續要求業者遵守不良天候作業規範,並落實保守簽派政策。去年10月康芮颱風侵襲期間,許多航班因天候因素需重飛或轉降,引發各界關注,民航局隨即著手調查,針對10月30日晚間至31日颱風滯留期間計503架次航班,逐一檢視天氣資料風速、風向以及側風速度條件,及依各機型操作限制、機載油量、機組員飛時限度等相關資訊。檢視所有航班資訊後,計有3航班重落地、9航班機組員超時,航班起降均尚符合各機型操作範圍。民航局說明,重落地3個航班,分別發生於松山、桃園及高雄機場各1架,經查可能因颱風微爆氣流造成的瞬間風切,導致機組員操作難度,初判尚符合該機型操作限制,重落地航機經檢查並未有損傷情形。對此,民航局已要求業者持續加強機組員側風、風切及陣風之操作訓練。9件組員超時航班部分,有7班是因轉降至備降站機場或降落桃園後,因等待地勤等因素或風速過大無法開啟艙門造成超時,屬不可抗力;另有1航班轉降備降機場後,組員執勤時間已接近限度,公司未依規定更換即再飛航,導致飛航執勤期間超過14小時,另1航班則為業者主動提報部份組員超時。對於組員飛航執勤期間超過14小時之航班,民航局除將依《民用航空法》處以警告,後續將依程序評議後裁處。
康芮颱風「飛機重飛轉降頻出」 民航局將查3國航:最重罰3百萬
康芮颱風來襲期間帶來強風豪雨,導致多班航班重飛或轉降。交通部民航局也針對此情況啟動調查,若有違規可裁罰航空業者60萬至300萬元,並要求航空公司落實保守簽派作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邀請交通部長陳世凱及相關單位,就「如何強化遭遇顯著危害天氣現象之飛航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交通部表示,早在5月颱風季節來臨前,已要求國籍航空公司做好應變準備,並於颱風盛行的7月再次強調不良天候下的保守簽派原則。對於康芮颱風期間帶來強烈側風與風切,對航班降落造成挑戰,多班航班出現重飛、轉降或重落地現象,民航局表示,已啟動調查機制,針對華航、長榮及星宇航空的簽派作業進行全面檢視。民航局已開始調查簽派過程,將調閱相關航班紀錄、塔台通訊及對話資訊,全面分析航班在惡劣天候下的應對措施。民航局長何淑萍表示,颱風當天中午後,台灣虎航已主動停飛,因此未列入此次調查範圍。反觀華航、長榮及星宇航空的重飛與轉降比例較高,成為此次檢討重點。針對颱風期間航班頻繁異動,何淑萍指出,由於颱風路徑及陣風難以精準預測,航空公司在簽派作業上應更為保守,必要時延後或取消航班,以減少風險。她強調,民航局將持續提醒航空公司強化簽派規劃,確保飛航安全。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針對颱風期間發生的重落地事件,何淑萍表示,涉及重落地的航班及相關責任單位,若查明違反標準作業程序,將依規定處以懲處。罰款金額依責任區分 個人與公司標準不同,何淑萍指出,重落地情節若屬違規,將依《民用航空法》裁罰,處分對象包括責任機長與航空公司。個人與公司的罰金標準不同,若為公司責任,可能面臨60萬元至300萬元的罰款。至於星宇航空重落地班機一事,該班機及其機長,目前已暫停執飛,正接受進一步調查。何淑萍強調,民航局將根據調查結果確定責任,並視情況決定後續處理措施。民航局也於11月15日根據《民用航空法》第57條,要求華航、長榮及星宇航空落實保守簽派作業。未來將持續監督航空公司,確保在颱風等不良天候下,航班安全與旅客利益兼顧。民航局將根據調查結果進一步提出改進建議,並要求航空公司落實相關措施,以應對不良天候對飛安的挑戰。
屢勸不聽!男子飛機上抽電子煙 嘉檢聲請簡易判決
林姓男子8月搭乘立榮航空班機,從澎湖飛往嘉義的途中違規使用電子煙,經空服人員勸阻不聽,由於電子煙屬於干擾飛航物品,機組人員報警將其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9日偵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向嘉義地院聲請簡易判決。嘉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指出,35歲林男於8月14日下午3時許,搭乘立榮航空航班,自澎湖機場飛往嘉義水上機場途中,於座位上使用電子煙,而航空公司明文規定飛行途中全程禁止使用電子煙等器材,否則可能干擾飛行。林男更無視空服員勸阻,警方於航班抵達嘉義水上機場後,到場逮捕林男,並查扣電子煙主機及煙彈,訊後將其依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規定送辦。
嫌經濟艙座位太窄 母子強闖頭等艙「有空位為什麼不行」
大陸重慶有一對母子搭乘國內班機,因不滿經濟艙座位狹窄,硬闖頭等艙大喊「有空位為什麼不行」,空服員勸阻依然態度強硬,漠視機上規定,導致航班延誤1個小時起飛,更激怒其他乘客揚言趕母子倆下飛機。綜合陸媒報導,當地各大論壇瘋傳一段影片,內容是一名母親與孩子搭國內飛機,兩人買的是經濟艙,但她的孩子因為座位狹窄感到不適,就開始大吵大鬧;沒想到該名母親沒有安慰孩子,還站起來試圖硬闖頭等艙,並對著空服員嗆「有空位為什麼不行」,逕自佔據頭等艙空位。因為這對母子在機上大鬧,導致航班嚴重延誤1個小時,其他旅客行程被迫受延宕,終於有不少人無法保持沉默,發聲破口大罵母子倆,並請空服員將他們趕下飛機,「不用跟她廢話,直接轟下去」;影片最後只見母子倆在經濟艙位置坐下,並未透露兩人最後是否有挨罰。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譴責母子無理行為,「監獄也有空位,慢走」、「沒文化,真可怕」、「有空位你沒錢啊真可惜」、「這種直接黑名單,終生禁止他們搭機!頭等艙有空位可以花錢買啊!」而台灣的民用航空法有規定,起飛前違反民用航空法項目時,航空公司有權力拒絕載運,違反民航法第119條之2第一點不遵守機長為維護航空器上之秩序及安全之指示,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另外騷擾、口語辱罵、人身攻擊、性騷擾、脅迫、危害到飛機安全等違法行為不屬民航法規範,則由航空公司向當地機場航警單位舉發後,依適用法規處理。
台北上空驚見「下墜紅光」 逼近禁航區冒白煙閃逝
520總統就職典禮倒數計時,台北市西區近管制區上空今(30日)卻出現疑似信號彈,一顆迅速熄滅但帶有燃燒煙尾的物體,突然出現在傍晚5點的台北上空,引發目擊民眾議論紛紛。據《中時新聞網》,民眾在近忠孝西路新光三越與萬華區中間地帶,發現這顆疑似高空信號彈的紅色物體出現在天空。從民眾拍攝影片可見,疑似信號彈物體當時已從空中慢速落下,最後伴隨延綿白煙消失。目擊民眾表示,今天許多地區雖有媽祖出巡繞境,並有施放煙火鞭炮情形,但高度都不會太高,因此這顆燃燒光點雖無法測量確切高度,但已經比煙火高非常多,懷疑有人對空射出信號彈,但也因為範圍實在太大,很難查證究竟是不是信號彈。台北市警方則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民眾目擊的空中紅色燃燒物體,是否為高空求救信號彈或是其他物品,還有待進一步釐清。另外,民眾如在街頭發射信號彈,將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也可能涉及毀損罪、公共危險罪等罪,其中《社維法》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又《民用航空法》第34條規定,若於飛航管制區內施放風箏、天燈、煙火、氣球或其他可能影響飛航安全之漂浮或移動物體,可處新臺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