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改會
」 司改會 法官 檢察官 司改 尤伯祥
司改民團憂草率修法侵害公平審判 籲暫緩推動法庭直播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9日)指出,法庭公開播送雖有助司法透明,但修法應審慎、兼顧當事人權益,呼籲立法院暫緩草率立法、充分討論再行推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議增加「法庭直播」制度於5月23日逕付二讀。該修法引發社會不同意見討論,部分贊同者認為司法權作為國家權力一環,本來就應該接受公眾監督。但是反對該項修法者雖贊成司法本該受到監督,但是若未來法庭審判程序透過直播播送,恐將侵害當事人隱私甚至影響審判公正性。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指出,民眾黨主導修正《法院組織法》雖以實踐2017年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精神為由,倡議在不影響當事人權益下推動事實審案件法庭公開播送,但修法過程草率,立法品質堪慮,實不應強渡關山。民間司改會認為,此類制度應在穩健磋商下推進,才能真正強化司法公開透明。該會指出,法庭公開播送雖可促進司法透明,但其法制化必須建立在保障當事人公平審判的基礎上,並審慎評估不同訴訟類型可能受到的影響。尤其是針對事實審的個案播送,涉及範圍廣泛且影響深遠,應先進行充分討論,不宜倉促立法。民間司改基金會強調,國外經驗各異,實施成效亦尚待觀察,台灣若貿然推動恐將衍生副作用。他們呼籲立法院應暫緩審議相關修法,廣納各界意見,讓司法改革真正立基於民主與程序正義之上。
林俊言獲薦主任檢察官 黃國昌質疑:是否因為追殺政敵等行為才受肯定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推薦名單出爐,對此,民眾黨主席、立委黃國昌今(2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民進黨眼中「表現良好」的林俊言檢察官,問案時宛如流氓,嗆被告「你就給我試試看」,在民進黨政府主政下竟被評為「表現良好」。「我就問民進黨在野時代表民間司改會追緝惡檢的顧立雄、尤伯祥,同意嗎?」,並質疑是否正是因為「羅織柯文哲入罪」、「充當鷹犬追殺政敵」等行為才獲升遷肯定。黃國昌直指,民進黨在野時曾高舉司法改革大旗,當時代表民間司改會追查濫權檢察官的顧立雄、尤伯祥,如今是否也認同林俊言的作為?他質疑,這樣的升遷是基於政治服務還是迎合權勢?抑或兩者皆是?黃國昌痛批,當揣摩上意、緊抱當權者大腿成為升官的不二法門,也難怪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也是探底,而且沒有最底,只有更底。黃國昌21日在臉書發文,批評問案時曾嗆被告「你就給我試試看」的檢察官林俊言,在民進黨政府主政下竟被評為「表現良好」,質疑是否正是因為「羅織柯文哲入罪」、「充當鷹犬追殺政敵」等行為才獲升遷肯定。(圖/取自黃國昌臉書)
圍棋班兒童陳述遭猥褻過程15次 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今(14)日表示,新北市土城區圍棋才藝班12名兒童遭圍棋老師猥褻,受害者家屬從報案開始歷經14小時始完成初步報案程序,且受害兒童竟須重複陳述高達15次相關案情,現行報案、驗傷、學校通報、詢問等相關處理機制疑涉有諸多缺失,嚴重損害其權益,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對此甚為關切,已申請立案調查。新北市一名李姓圍棋老師去年遭指控,涉嫌對孩童強制猥褻,被害者達12人,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李男涉對未滿14歲男女犯強制猥褻罪等,共64次犯行,今年三月判決執行有期徒刑22年。不過,立委陳培瑜、范雲及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與人本教育基金會昨與民間司改會、勵馨基金會、共同6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本案從報案到醫院驗傷程序混亂,未落實「減少陳述」原則,民團質疑,該案包含警政、衛政、社政、教育、司法的「性侵害案件協助網絡」中,各環節都不友善,被害人做了十五次案情陳述,形同二次創傷。范雲表示,被才藝班狼師長期性猥褻的國小孩童,在台灣已推行25年「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制度下,竟然仍然要重述15次受害經過;當家長依照2023年MeToo後新修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向新北市學校求助輔導資源竟然遭拒絕;當新北市家防中心社工陪同孩子警詢前,竟完全沒見過孩子。再觀察近期毛畯珅連續性侵幼兒案、剴剴案的保母虐童、臺中少棒隊案的教練長期性侵,到經國三民幼兒園的教保員虐兒猥褻案,其實都突顯了臺灣目前兒少保護體制幾乎已潰堤的事實。監察委員表示,究本案實情始末為何?其中警政、社政、醫療、學校、檢察等機關處理過程中有無違失?相關人員有無怠惰失職情事?有關友善兒少被害人的機制,例如「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司法詢問員」等落實情形如何?相關權責機關有無善盡主管機關監督管理之責?事涉兒少保護權益,有深入調查之必要。
新北圍棋猥褻孩童案引譁然! 民團出面指制度漏洞呼籲改善
新北市圍棋師猥褻孩童案一審被判22年,今日范雲立委、陳培瑜立委、戴瑋姍議員、勵馨基金會、民間司改會、人本教育基金會聯合招開記者會,檢討關於本案警政、衛政、社政、教育、司法的「性侵害案件協助網絡」中存在許多問題,導致被害人與家屬在求助過程頻頻受阻,甚至讓被害人重複陳速15次案情,不斷造成二次傷害。而記者會也期盼可以透過補足各方面的不足,如學校輔導面、家防中心社工等。記者會後,家屬也向監察院陳情,希望能有效改善制度面的各種不完善。自愷愷案以後,兒少相關議題引起各界關注,而近日新北市圍棋老師性侵案一審結果出爐,被告被判22年。然而,此案處理過程中卻頻頻出現許多問題,而范雲立委、陳培瑜立委、戴瑋姍議員、勵馨基金會、民間司改會、人本教育基金會6日聯合招開記者會,全面檢討各界問題,期盼營造更好的兒少環境。立法委員范雲在記者會上表示,針對兒少保護的部份應該建立兒少發展及保護專責單位,以專業的受訓人員來處理兒少相關的案件。另,此案的加害人早在多年前有犯下猥褻兒童,卻因為各種漏洞導致能再次接近、傷害孩童,她認為應該提倡「兒童工作證」來避免有前科者再度接近孩童,應屬於兒少界的良民證。立委陳培瑜說,學校輔導老師以及家防中心社工的工作量明顯提升,在面對兒少犯罪型態越來越多元的狀況下,相關人力卻沒有明顯增加,有許多社工工作量超時、超量,未來應該要針對這一塊增加人力配置。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認為,如今有越來越多小於3人的授課型態出現,政府卻只規定5人以上的授課才符合補習班標準,導致狼師有許多漏洞可鑽,讓孩子們可能面對更多潛在危機,呼籲相關法案應該也要做持續的跟進和改動,才能有效的接住孩子。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指出,警政誤導家長,讓家長與學童要輾轉3次才能完成報案;明明只需30分鐘就能完成的驗傷,卻花了2個多小時;且在本案的各層工作人員,本該要理解被害及家屬的情緒,卻明顯有多處的疏忽,顯示教育、警政、衛政、社政、偵查、犯保網絡等,沒有被完善整合。因此民團今日向監察院遞交陳情,盼能協助調查與追蹤後續改進作為。
時效為患2/性侵案恐陷「起訴卻無補償」矛盾 各界呼籲修法保障被害人權益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兩年前修法將犯罪致死、重傷或性侵害的被害者補償金申請時效延長至5年,然而上述犯罪行為的「刑罰追訴權時效」卻長達20-30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認為如此一來,將會出現國家「一邊起訴,一邊拒絕補償」的矛盾情形,因此提出民間版修法草案,盼在檢察官起訴後2年內被害人也可以申請補償,加強保障其權益。依《犯保法》規定,補償金申請時效是從「事發起」開始起算,民間司改會律師呂政諺指出,補償金申請與刑法追訴權兩個時效有非常大的時間落差,導致許多案件檢察官起訴時,被害人卻無法申請補償,也就是:明明認定犯罪者有罪,國家卻拒絕補償被害人。呂政諺進一步指出,補償金是確認犯罪後才會發放,補償委員會無法自行認定,而是須依靠檢察官,所以就算是被害人在時效內提出申請,也只是先放在那邊,等待檢察官提出起訴;可被害人如果決定先搜集好證據,確認檢察官起訴後再申請補償金,可能就已超過時效。犯罪被害人提出補償金申請後,必須靜候檢察官提起公訴,最後法官判決確認犯行,國家才會給予被害人補償金。(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等11個團體去年6月曾行文法務部,希望在新法法律解釋上有放寬的空間,卻遭法務部以「法安定性」為由拒絕,呂政諺不解表示,「此法安定性究竟是基於哪種公益考量?是將被害人排除於犯罪補償制度之外的安定性嗎?」因此,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提出修法建議,更端出修法草案,盼合理化犯罪補償制度,並讓過去遭拒的被害人也能重新提出申請。民間版《犯保法》在第63條中另加入「犯罪被害案件經檢察官起訴兩年之內可以提出請求補償」,以避免邊起訴邊拒絕補償的問題;以及修正第100條,讓過去依照舊法已遭拒絕的案件,同樣可以在檢察官起訴兩年內再次提出請求,希望可以「接住」過去遭國家拒絕的被害人。立委范雲表示,她在上一屆曾接獲多起狼師性侵學生陳情案,都遇到追訴權問題,依據現行《犯保法》兒時遭性侵者,雖可向國家請求賠償,但期限只有到成年後5年,讓被害人實務上難以申請,形同具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呂政諺呼籲,犯罪被害人應可以在起訴後兩年內提出補償金申請,以避免出現國家「邊起訴邊拒絕補償」的矛盾情形。(圖/翻攝自民間司改會臉書)除民間版草案之外,她一併要求法務部評估未成年性侵案的被害人權益研議修法,包括修正刑法第80條,新增規定「未成年性侵案件被害人追訴期限」從成年起算,並針對《犯保法》有關未成年性侵案件,應修法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全面使未成年性侵案被害人能依法取得國家補償金。民眾黨立院黨團也已提出草案,目前已通過一讀,盼在此會期推動此案。
鍾文智判囚30年落跑惹議 高院庭長邱忠義遭拔官
炒作TDR遭判刑30年5月的鍾文智,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被通緝,去年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讓他加保後共1億元具保、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卻未宣示裁定。高院自律委員會3月31日認為,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兩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原因及時間,陳勇松還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決議邱及陳送交法官評鑑。法評會如果移送懲戒法院,最重兩人將判免職。陪席法官蔡羽玄因未經手處理相關事項,決議不付處置。司法院昨表示,這是展現司法機關究責的決心,且邱忠義違失情節,已不適合續任庭長,司法院將提請人審會免兼其庭長職務。邱忠義昨表示「保持沉默」不願回應,但依照《法官法》,未來經法評會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後,法官的懲戒處分有免職、撤職,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罰款或申誡等。這起司法醜聞,導因為股市聞人鍾文智2010年間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TDR獲利新台幣4億4132萬多元,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依操縱證券交易罪5罪各判刑3年3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洗錢罪2罪各判刑8月及10月定讞,7罪總計刑度共30年5月,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隔天,檢方發現鍾不知去向,拘提不到發布通緝,且去年10月17日以後鍾沒有接受電子腳環、手環的科技設備監控,還曾短暫獲准出國,而同意鍾「增加保證金就不用電子監控」的邱忠義等3法官,被查出根本沒有宣示裁定或製作裁定書。後來,邱私下對媒體吐苦水,卻遭全文刊出內容,引爆法官甩鍋書記官卸責的批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昨說,高院13日迅速發「澄清訊息」到記者群組對外傳述「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云云,試圖帶風向卸責,但此段內容與真相完全背離。不過,高院也馬上找出當天訊息資料自清,否認指控。民間司改會昨發聲明,重批合議庭違法作為,是繼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案後重創司法公信力的案件,已有圖利被告嫌疑。檢察總長邢泰釗昨表示,電子監控設備對防逃有效,最高檢要求檢察官在法院詢問時,對於有逃亡疑慮的被告,一定要表達依法監控態度。他也說,檢方會督導警方全力緝捕鍾歸案,司法防逃責無旁貸。
快訊/司改會北所抗議籲「槍下留人」 反廢死民眾怒嗆:回家睡覺啦
賴清德上任以來首度槍決!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首見執行死刑命令,批准現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死刑。而晚間8時許,民間司改會團體也號召前往台北看守所後門,高舉看板抗議,怒吼「執行檢察官,可以停止死刑」,要法務部「槍下留人」。而有反廢死的民眾也在路邊忍不住回嗆,「回家睡覺啦」、「X!你們的家人都不要被姦殺」,司改會成員也當即向警方反應,「他對我公然侮辱」。
司改會現身北所舉牌抗議 大喊:槍下留人停止死刑
賴清德上任以來首度槍決!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首見執行死刑命令,批准現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死刑。而晚間8時許,民間司改會團體也號召前往台北看守所後門,高舉看板抗議,怒吼「執行檢察官,可以停止死刑」,要法務部「槍下留人」。民間司改會法案助理研究員林承慶表示,執行檢察官可以停止死刑,而黃麟凱有權可以提出非常上訴。根據執行死刑第三條規定,法務部令准死刑案件之執行後,應即函送最高檢察署轉送相關之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指派執行檢察官於3日內依法執行死刑。不過執行檢察官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3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林承慶也呼籲,請大家打給執行檢察官,呼籲停止死刑,更大喊,「拒絕政治判斷執行死刑」。民間司改會法案助理研究員林承慶。(圖/林冠吟攝)回顧整起事件,2013年薪北市三重區發生一起母女雙屍案事件,19歲的被害女子王品智和其47歲的母親周美雀被丈夫和女兒發現雙雙陳屍在屋內,且脖子上有明顯勒痕。警方獲報調查後,先是在事發公寓頂樓發現王女的前男友─當年僅24歲的黃麟凱,當場將人逮捕。據了解,黃麟凱由母親一人獨自撫養長大,2009年就讀三重商工進修部期間,因而認識女友王品智,雙方進一步交往後,黃麟凱畢業後卻無所事事等當兵,而女友則就讀文化大學夜間部,積極籌措自己的學費與生活費,雙方因價值落差,王女於2013年7月提出分手。但黃麟凱心有不甘,雙方仍持續往來,並企圖挽回關係。2人在交往期間,王女曾將提款卡將由黃麟凱保管,分手後將提款卡取回時,王女因此發現自己辛苦存下的20多萬元存款竟被黃麟凱揮霍一空,讓她氣得拒絕與黃復合,更要黃在新訓入伍期間找到黃母試圖追回欠款,黃母也答應先還9萬元款項。孰料,黃麟凱事後得知王女追債追到母親那邊,眼看復合無望,竟在2013年9月29日前往五金百貨店購買日用品時,同步購買3條童軍繩,並在2013年10月1日拿著和女友交往時取得的鑰匙偷偷進入王家,先是發現在家中休息的亡母周美雀,氣昏頭的黃麟凱認為王母看不起自己單親家庭的出身,怒持事先預備好的童軍繩直接將王母勒斃。同日下午5時許,王品智返家後,躲在王家家中的黃麟凱隨即戴上頭套,試圖從後方偷襲準備進房的前女友,並持童軍繩牢牢捆住女友的雙手,但仍被女友認出其身分,黃麟凱竟將女友鬆綁,強行與其發生關係後將女友勒斃。事後,黃麟凱準備逃亡,卻碰上正好下班回家的王父,只好藏匿在公寓大樓的頂樓中,而進門看見妻女慘狀的王父悲痛報警,警方隨後也在公寓頂樓中逮獲黃麟凱,並被新北地檢以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等多罪起訴。案件進入法院後,黃麟凱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定讞。而黃麟凱在關押12年後,2025年1月16日由法務部部長鄭銘謙簽准黃麟凱的死刑執行命令。
法扶基金會爆「山寨之亂」!律師下關鍵字擾亂 趁機接案遭停職3月
司法院為保障弱勢民眾訴訟權益而捐助設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爆發山寨之亂。沈姓律師成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魚目混珠,以「法律扶助基金會」為名向Google 下關鍵字廣告,並以「法律扶助基金會 幫助您—政府免費法律諮詢」為標題,藉機接案,真正的法扶基金會與民間司改會接獲民眾投訴,向台北律師公會提出檢舉,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沈停職3月,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律懲會指出,沈男為法扶基金會扶助律師,並經法扶基金會認定其有接辦法扶家事、消債專科案件資格,沈亦為法扶基金會台北及桃園分會審查委員,故沈就法扶基金會相關扶助規定,應有相當認識,亦應了解法扶基金會之性質為扶助弱勢、公益色彩濃厚之非營利組織。但沈竟利用法扶基金會高知名度以及非營利的公益特色,於民2020年間成立名稱與法扶基金會類似容易混淆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並於2020年及2021年間先後擔任協會之理事長及常務理事。沈並憑藉該協會在Google網頁刊登「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助您」廣告,吸引有法律困擾、無專業能力區分該協會與法扶的民眾向該協會尋求協助。沈及該協會藉此手段招攬律師業務,民眾並給付律師費。另沈成立協會時的登記地址,與其所創辦的法律事務所辦公室地址相同,又協助無律師資格之協會人員執行律師業務法律諮詢。律懲會認為,沈違反《律師法》及修正前《律師倫理規範》、《律師業務推展規範》情節重大,決議沈停止執行職務3月,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保障勞工、公務員權益 立委籲制定「職場霸凌防制法」
近期因勞動部勞發署同仁輕生案件,勞動部第一時間又以包庇的態度意圖掩蓋,凸顯台灣在職場霸凌防範上的規範不足,立法委員郭國文、林月琴與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今(25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提出可以讓勞工、公務員皆適用的規範,來完善勞動環境。郭國文指出,不只日本有相關規範,韓國也有「職場反霸凌法」,以及美國、德國、法國等國家皆有相關規範,都比台灣於《職安法》當中模糊的定義還要更加完善。且不只勞發署案件,近年來地方政府公務員遭霸凌案件不斷傳出,郭國文希望台灣可以制定「職場霸凌防制法」,讓勞工與公務員都適用,來做更健全的保障。郭國文表示,日本在《勞動施策綜合推進法》當中明確規定職場霸凌的三大構成要件,包括:1. 以優越關係的舉止;2. 逾越業務上必要且相當之範圍;3. 導致有害於勞工的就業環境。雖說有「優越關係」的限制,但相關定義不局限於上屬對下屬,還包含下對上、同輩之間行為的約束,所謂的優越關係,包括對於業務熟悉程度或資源掌握,都是包括在其中。除此之外,厚生勞動省又發布了職場霸凌的六大類型,包括:1. 暴行、傷害等身體攻擊;2. 脅迫、毀損名譽、污辱等惡言精神攻擊;3. 隔離、排擠、忽視等阻絕人際關係;4. 強迫執行明顯不必要或不可能完成的過分要求;5. 欠缺業務合理性,要求執行與能力、經驗不相當的低階要求;6. 過度介入私領域與隱私。林月琴認為,如果要制定專法,那有三大主張應該落實:一、健全保護機制,政府機關要委託民間公正單位建立外部申訴機制;二、健全申訴機制,地方政府勞工局處要受理霸凌申訴案件;三、內部機制失靈,要由外部機制解決,建立內外兩條申訴管道。林月琴表示,霸凌就是違法行為,目前政府機關內部申訴管道功能不彰,人事總處要建立一條委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或法扶基金會,由公正第三方組成的外部申訴機制,讓內外兩條申訴管道並行。除此之外,內部調查到司法訴訟都被害人都應該有委託代理人或輔助人參與程序的權利。林月琴強調,當民間企業勞工遭受職場霸凌,無論是勞動部或地方政府勞工局處,都缺乏介入機制。政府對於職場霸凌的態度一昧採取雇主自主管理,情況與性騷三法修正前,受害者求助無門的狀況一樣,當勞工面對權勢或集體霸凌,期待權勢者自行檢討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政府面要比照勞資爭議的方法來面對職場霸凌,不能缺席,包括政府機關與民間公司,都要有外部申訴管道,不只能有效,更可以讓勞工選擇自己想要的申訴方式,這是林對修法的期待。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近期基層公務人員的犧牲,希望能夠讓社會對預防職場霸凌的重視。然而,目前無論是公務或私部門適用之相關法規,並無法積極落實職場霸凌預防與救濟的成效,政府應儘速檢視其缺失,包括《職安法》的翻修回應以更符合當前需求,以及必要時,透過制訂專法強化雇主責任,針對不同身份、不同態樣的職場霸凌防治進行更明確規範,讓所有受僱者都能免於遭受職場霸凌的恐懼。
司法院長1日起懸缺 總統指定謝銘洋代理
賴清德總統提名的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因立法院迄未審查,致司法院院長、副院長於1日起懸缺,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1日表示,司法院日前依法呈請總統指定代理院長人選,總統已核示請大法官謝銘洋代理司法院院長職務。郭雅慧說明,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院長綜理院務及監督所屬機關。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同時出缺時,依據《司法院組織法》第7條第5項規定,由總統就大法官中指定一人代理院長,代理期間至繼任院長、副院長經立法院同意,總統任命之日為止。郭雅慧表示,大法官謝銘洋為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專精智慧財產權法與科技法律領域,曾任台大法律學院院長、台灣法學會理事長、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期關注民主人權及司法改革議題,具高教行政經驗,學術成就亦備受肯定。郭雅慧強調,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為國家重要憲法職務,總統於8月30日提名張文貞等7位被提名人,均富深厚法學素養及進步民主人權理念,籲請立法院儘速完成同意權審查,讓被提名人早日就任,司法院得以正常運行,發揮功能。
烏龍通緝1/莫名其妙遭通緝 男子告花蓮地院要求賠償
一名住在桃園市的男子因為車禍事故遭控傷害罪,他認為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太高而拒絕和解,不料卻在法院審理期間遭到通緝,當警察將他上銬逮捕的那一刻,男子仍百思不得其解。他自忖沒逃亡隱匿的意圖,也沒換過手機號碼和地址,卻莫名遭到通緝,心中愈想愈忿怒難平,已委請律師提告要求國家賠償,釐清花蓮地方法院和李姓法官的侵權責任。家住桃園市的38歲Y男兩年多前到花蓮訪友,開車下山行經狹窄的產業道路時,剛轉過一個髮夾彎,突然見到對向有車開來,雖然雙方都緊急剎車,但他駕駛的皮卡車仍與來車對撞。這起車禍經交通事故鑑定,雙方在未劃分道線的道路上均未減速慢行,對撞損失部份雙方各負一半責任,然而對方不服氣,堅稱Y男下坡速度太快,撞擊造成他胸口挫傷及身體多處擦傷,憤而提告。Y男說,鑑定結果認定雙方都有錯,他認為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因此拒絕和解,最後被檢方以傷害罪起訴,移請花蓮地方法院審理。Y男駕駛皮卡車行經花蓮一處單線道山路時,與來向車輛對撞,雙方車頭損毀。(圖/民眾提供)Y男說,法院首度開庭時,因為已經快要過年,加上他分開已久的小孩回家,他忙著陪小孩,竟忘記這件事,直到書記官打電話來訊問,才想起自己要到花蓮出庭,因此先在電話中告假;第二次開庭他不敢輕忽,準時到場,之後的調解庭,則委由律師代為出席,但也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而遲未和解;後來他遵從法院通知開庭,前往花蓮的途中,卻在火車上接到來電,指示當天庭期取消,Y男只好轉頭回家。沒想到某一天下午,Y男接到台北市的警察聲稱「有事要找他」,問他在不在家,Y男就乖乖在家等候,不一會兒兩名警察上門,並告知他已遭到通緝,隨後將他上銬帶回台北,原本製作完簡單詢問筆錄後要押送他到花蓮歸案,後經律師協調改由法官線上偵訊,問完就讓他回家。這起傷害案件最後經雙方協調,在保險公司同意支付賠償金後,和解結案。雖然賠償的事故圓滿落幕,Y男對於莫名被通緝愈想愈不甘心,決定委請律師到桃園地方法院對花蓮地方法院及李姓法官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國家賠償200萬元,並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他的委任律師曾威凱說,Y男為善良百姓,僅因過失輕微的車禍案件,卻在未失聯、未逃逸隱匿,且未經任何拘提通知之情形下,遭到花蓮地院及所屬法官拘提、通緝,並經龜山戶政事務所限制住居,名譽與自由都大受影響,還必須背負通緝犯惡名,因此要透過訴訟為自己討公道。Y男出示手機中的法院補寄的取消開庭通知說,他一次搭火車前往花蓮開庭時,途中得知庭期取消,還跟已經在法院的保險公司人員確認過,才轉頭返家。(圖/甯其遠攝)「這個案子太特殊了,我第一次遇到有人因為車禍造成的過失傷害罪被通緝。」曾威凱說,法院拘提不到人而發布通緝的流程應該相當嚴謹,通常要屢傳不到才拘提、拘不到人才通緝,這次不知是哪幾個環結出了問題,日前已向法院遞交訴狀,有待司法釐清事件經過。花蓮地方法院表示,有關Y男的指控及提告作為,因涉及個案當事人,不方便回應。
打出新怪獸2/徒法不足自行 斬斷金流重刑度比修法打詐更務實
身兼民進黨主席的賴清德總統,上週在民進黨中常會頒下軍令狀,重申對詐騙零容忍,要求綠委應努力讓「政院版」新打詐四法草案在立院本會期過關。惟新法在立院委員會初審時,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人權團體,及立院預算中心提醒立委應「更細緻」審查草案,避免照單全收,讓政府能扛著打詐大旗、行監控人民之實「打詐打出新怪獸」。包括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協會等團體在「新打詐四法」審查前,呼籲立委應更細緻的檢視草案中可能涉及侵害人權的條文,絕不能因「打詐」是全民共識,就直接放行有侵權疑慮的條款。(圖/周志龍攝)熟悉網路詐騙案件的法界人士分析,行政部門長期怠職,導致詐騙行徑猖獗,而檢警偵辦犯罪的工具也的確跟不上詐團使用的新科技,然而政府接二連三修法,卻未針對「斬斷金流」與「重懲」對症下藥,就是因為相關部會無法整合防治,因此即使檢警最終利用科技偵防,逮獲主謀與車手,受害者損失也難全數追回。該人士解釋,打詐五法修法後,主管「金流、虛擬幣監管」的金管會、主管「網路」的數發部、主管「國內外通訊」的NCC,手中早有不少「打詐工具」,但部會間存在本位主義、互踢皮球,難以遏阻詐騙,更別奢言追回詐款,回復受害者權益。政院去年5月才剛頒佈「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 版」,包括《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草案等,打詐五法雖也經立院火速三讀,但詐騙手法日新月異,詐騙案也變本加厲。然而包括臉書等全球知名社群媒體,網頁上的詐騙訊息卻從未間斷,連挺綠色彩鮮明的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都忍不住在5月13日發文,痛斥「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尷尬的是,政院才在前一天剛通過「新打詐四法」草案,「不斷修法」是否能徹底遏止詐騙,或轉移政府部門「徒法不足自行」窘境,引發議論。立委洪孟楷諷刺地說,現在民眾Google搜尋打詐方法或反詐電話等關鍵字,網頁卻最前面跳出的竟常是詐騙集團投放廣告。他認為,政府若連阻止詐騙集團投放廣告都難阻止,就是助紂為虐、姑息,政府應立即嚴格要求搜尋引擎業者不得刊登疑似詐騙廣告,並火速偵辦逮人,且立刻阻斷金流,讓詐騙集團得花更多時間、人力成本,最後仍收不到贓款,就不會有人做「殺頭生意」,這些都不必等新打詐四法三讀就能立即做。立委羅智強也說,詐騙網頁橫行,詐團機房(網路主機)多半設在海外,法務部想方設法利用科技偵防、監控民眾上網行為,但其實數發部早有能力查封來自海外的詐騙網頁,日前出手查封兒少性影像網站「創意私房」,就是採取「停止解析網域」手法,查封來自海外網頁。立委羅智強(圖中)強調,朝野立委並不反對修法打詐、科技偵查合法化,但前提是不能侵害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例如,警方監控網路,事前為掌握時效,可不用申請,但事後一定要強制通知被監控,方便申訴救濟。(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明,數發部過去雖曾查封疑似不法網頁,但前提是網站業者必須先加入自律公約,但願自律的網站業者太少、想賺錢的業者更多,數發部遭外界痛斥太消極後,才同意採用「緊急處理」方式應對。而被數發部「停止解析網域」的不法網頁,也因此從民國110年的一年僅65件,一路上升到112年已達34539件,僅今年1到5月就已高達13930件,印證數發部不必靠打詐新法,就能對付詐騙網頁。另外,詐騙受害者及人權團體長期呼籲金管會要硬起來,即時「阻斷」詐騙集團金流,但新打詐四法僅規範,銀行業可配合警方通報後「即時圈存」非法款項,但是否就能確實發揮阻斷詐騙集團金流,追回受害者被詐款,仍考驗金管會對銀行的拘束力,以及銀行業者拒絕成為詐團幫兇的決心。
屢傳詐騙案!約定帳戶成犯罪溫床 金管會要擬訂規範了
台灣詐騙案暴增,除了網銀「約定帳戶」成為詐騙溫床,詐騙集團可以快速洗走大筆金額之外;電信詐欺案件3年來成長近5倍,檢察官和檢察事務官的員額卻僅增加約240人,讓檢警疲於奔命。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審查《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委郭國文問及,詐騙最多的10大銀行有5家是公股銀行,這些銀行的網銀「約定帳戶」限額約200萬元到300萬元。由於目前金管會僅就約定帳戶的可疑帳戶管制,但很多人從未申請約定帳戶,卻一次申請多個約定帳戶,讓詐騙集團只要找到200個帳戶、每戶限額200萬元,就可以一次捲走4億元。金管會有了解申請人是否可以申請這麼多個約定帳戶嗎?且申請被約定的帳戶是否落實KYC(認識客戶)的程序?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回應,近期確實有檢調反映相關問題,會找銀行研商處理,做好事前、事中與事後的防範措施。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秀媛表示,銀行公會已經研擬一版約定帳戶規範,惟金管會認為有精進空間,下星期會找銀行討論,預計11月底前公布。另立委邱顯智昨日指控,詐欺案件量年年增加,全國每年新收偵查案件2019年約47萬餘件,但去年已達64萬餘件,成長36%,其中電信詐欺數量增加近5倍,司法院也點出各級法院需用人力2030年將達2.2萬人,增加員額將達到現行總員額法上限的46%。邱顯智說,今年檢察官爆出離職潮後,人力更加吃緊,法務部不得不增設檢察官助理,緩解第一線打詐偵辦人力缺口,但臨時人力流動率預期會非常高,因此他在本會期也提出總員額法的修法草案,採用「加法」方式,增加司法和檢警員額,盼改善勞動狀況。民間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律師白禮維說,除了增加人力之外,還需要透過整體的「減法工程」,藉由源頭案件的疏導、程序的精簡和行政資源的輔助等配套措施,將人力放在重要的地方,有效減輕司法負擔。
4位大法官卸職前釋憲 10/1起15人全是蔡總統任命
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及蔡明誠、林俊益等4人,8年任期將屆滿,憲法法庭28日作成一起違憲判決,這也是4位大法官的「畢業作」。10月1日尤伯祥等4名新任大法官就職,未來15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在顏色一致情況下,台灣憲法審判的處境,不免令外界擔憂。林俊益等4名大法官任期在明(30)日屆滿,司法院昨日舉行歡送會,院長許宗力致詞時,一一感謝4名即將卸任的大法官,對憲法判決的貢獻。他也列舉包括同婚釋憲案、原住民狩獵案等,多件釋憲聲請案審理過程中,林俊益等4人,分別在不同的法律領域提供重要的見解。我國大法官為15人,其中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昨天最後一天上班,下周將由原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等4人,接任大法官。昨日的釋憲案是因財政部石姓男書記,6年前到北市一間國有房屋現場履勘時不慎跌傷,他申請慰問金,但被認定是自己疏失受傷遭駁回,經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15位大法官以8比7,一票差距,作成違憲判決。憲法法庭認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逾越母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自行增加「意外」是指突發性外來危險事故的規定,讓因疏忽造成的意外事故無法申請慰問金,牴屬違憲,他可聲請再審。不過,慰問金發給辦法在2021年4月16日修正發布時,已將「意外」的定義放寬,不再限於須有外來危險因素介入,也不因單純個人疏失就不發給慰問金,現行辦法已無違憲爭議。
前懲戒法院院長澄清特別費未私用 李伯道:單據保存完整、開放檢視
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遭女部屬指控他多次性騷擾,女部屬家人還指控他濫用特別費。對此,李伯道今天2度發布聲明,表示相關指控不實,且特別費均依照規定辦理,未曾私用或占為己有,相關單據憑證保存完整,可供開放檢視。李柏道強調,部分個人或媒體毫無證據,對他及家人的不實指控與惡意抹黑,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以維個人及單位聲譽。李伯道親筆簽名的聲明書指出:本人於上周5已親赴司法院全力配合調查,並尊重當日性評委員會以涉及當事人隱私,程序不公開原則等,對外婉拒發言。有心人士卻一再放話刻意操弄部分媒體,引導風向,對本人及家人進行詆毀,人為操作輿情鑿痕深切,本人特此聲明:1、有關所謂「情書」純屬子虛烏有,周刊報導明顯斷章取義,根本沒有所謂「情書」存在,只有給予下屬之慰問書面,本人可於適當時機對外公開之完整內容,以接受社會公評。本人問心無愧絕無做出任何不適當的行為。2、至於特別費部分,本人於擔任懲戒法院院長兩年多期間,均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更從未曾將特別費私用,或占為己有,相關單據憑證保存完整,可供開放檢視。3、本人於曾要求委員會調取有關錄影帶,以明真相,不容任意指摘,或藉媒體、臉書等放話詆毀。4、關於部分個人或媒體在毫無證據下,對於本人及家人所有不實指控與惡意抹黑,本人將不排除採取法律途徑,以維個人及所屬單位聲譽,特此聲明。李伯道的女部屬6月21日向司法院申訴他多次性騷擾,李當天首度發表聲明,強調自己從未逾矩,如在若干場合讓女部屬感到不適,他感到非常抱歉與遺憾,願意接受司法院調查。司法院性平會調查小組則在本月7日約談他。民間司改會今召開記者會,質疑司法院處理方式有誤,應盡速修改《法官法》,加強對司法首長及法官的職務監督。
尤伯祥遭質疑教唆串證 司改會力挺還說他唯一適任大法官
總統府日前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名單後風波不斷,被提名人之一的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遭曾經起訴和審判前雲林縣長張榮味林內焚化爐貪污案的檢察官蔡啟文、審判長康樹正指控,認為尤涉嫌教唆證人偽證,連民進黨雲林縣籍的立委蘇治芬也質疑尤。不過民間司改會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評鑑報告,反而認為尤伯祥是唯一適任大法官職務者,引起司法界和法學界側目。總統府提名大法官人選4人名單,分別是: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以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不少司法官和法學教授聞訊後,對於尤伯祥被提名為大法官,詫異萬分。民間司改會等團體組成的「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在記者會指稱:尤伯祥是位得以期待,堅持憲政理念、擁護人民基本權利,得以專業而富「憲法熱誠」的,執行憲法所付託予大法官之核心任務的適當人選。不論品德操守、憲政人權理念、學識及專業能力等各面向的檢視,都足以通往此結論,應適任大法官職務。另兩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朱富美和陳忠五,民間司改會等團體認為兩人品德操守、學養、專業與品格,並無不適任大法官職務。至於蔡彩貞則被司改會認為是唯一一位不適任大法官職務者,指她在學識及專業能力部分,缺乏對社會多元面向的關懷與論述能力,不具備大法官所應有的格局、視野與廣博學識能力。總統府5月30日公布尤伯祥等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尤伯祥遭外界質疑適任性,隔天尤伯祥等4人發表共同聲明表示尊重,但拒絕在立法院行使審查與同意權前對外表示意見。尤伯祥等4人聲稱為尊重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行使對大法官被提名人之審查與同意權,在接受立法院審查前,未便對外表示意見。
民進黨前黨工遭性騷 律師林志潔「曾是性騷受害人」曝法官超豬哥行徑
民進黨爆性騷擾事件,婦女部(現改為性平部)主任許嘉恬處理不當引發外界批評。將披民進黨戰袍參選新竹市立委的學者、律師林志潔有感而發在臉書發文,坦言自己也曾是性騷擾的受害者,但是當時體制並不完善,沒能讓對方得到應有的懲罰,如今台灣法制上相對完善,盼能給女性一個安全的職場環境。林志潔回憶,1997年時,她還是剛執業2年的菜鳥律師,某日開完庭後,陪席法官走出法庭,稱讚她表現很好,要了她的名片,才回到事務所沒多久,便接到該名法官的電話,邀約一起吃飯並送名牌包,讓她十分驚嚇。後來法官隔幾天就打電話到辦公室,詢問她何時下班要接送,並送花到辦公室。騷擾行為不斷之外,林志潔還說,後來該名法官還到高院門口堵人,情急之下她只好藉故說要去洗手間,法官竟還跟到廁所外等候,她在廁所硬是待了10分鐘,刻意不想出去,法官因為等不到人才自己摸摸鼻子離開。後來,她鼓起勇氣寫信給司法院及民間司改會投訴,該名法官才停止騷擾行為。林志潔坦言「身為律師,從法律系畢業,面對這樣的事情,找不到規定處理和自保,律師公會當時也尚無性騷擾的專門申訴管道。」當時她很努力沒有讓這件事情算了,無奈當時的法官倫理規範形同具文,無法給該名行為人應有的處罰,而該名法官後來也因為其他案件離開司法界。她也表示,雖已過20多年,現在想起來仍是憤慨不已,因為曾是性騷擾被害人,所以很能了解其中艱辛,這也是她不斷致力於性別平權宣講的原因面對民進黨爆出性騷擾案,林志潔仍感到非常憤怒,「我不認識本案的被害人,但如果你能看到本文,我希望你要堅強,很抱歉這個環境讓你受到傷害,但請讓我們一起努力,不要再有其他的受害者。」林志潔也盼望,如今法制已經相對健全,社會應該要有能力讓女性在一個友善和安全的環境工作與生活。
快訊/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傳曝光! 朱富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
司法界今天晚間流傳一份總統府提名大法官人選4人名單,分別是: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以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一般認為,總統府將在下周公布提名名單。這份外傳的大法官被提名人4人名單中,朱富美在法政界歷練豐富,具有台大刑法博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22期結業的她留學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取得法律碩士,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行政院參事兼組長等要職,目前是監察院長陳菊所屬的秘書長,朱的先生是檢察總長邢泰釗。蔡彩貞畢業自台大法律系、台大商學碩士,司法官班第21期結業。蔡目前是最高法院審判長、曾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現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蔡獲得司法院和最高法院推薦為大法官人選。陳忠五是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台灣法律人」法學雜誌召集人。尤伯祥出身自與綠營關係密切的民間司改會,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總統府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3月間正式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本次提名的4位新任大法官應於10月1日就職,總統府考量立法院會期及審查所需時間,預計在立法院本會期(第10屆第7會期),將提名人選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中福經營權決戰1/司改會前執行長變獨董 中壢2萬坪廠地是關鍵
以倉儲廠房租賃為主要營業項目的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在桃園中壢擁有逾2萬坪土地資產,另外在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也有辦公大樓,土地資產相當可觀。受惠於近年來台灣土地價格飆漲,擁有大批土地的中福公司成為著名資產,股價自去年起曾飆漲近10倍,間接導致經營權大戰又將重演,讓小股東們苦不堪言。老牌紡織公司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70年12月24日,前身為中福振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變更為現名。台灣紡織業由於大陸改革開放後逐漸沒落,中福公司紡織本業轉型為倉儲廠房租賃、酒類買賣、植物工廠等,目前主要營業項目為租賃倉儲,占公司營收比重約90%,至於酒類收入、植物工廠等事業合占營收比重約10%。本刊調查,中福的中壢廠房土地,位於中壢中正路上,屬於丁種建築用地,可闢建工廠與附屬辦公室,距離桃園航空城約20分鐘車程,離高鐵桃園站青埔區也約10分鐘路程,交通便利地段佳,加上面積達2.1萬坪,成為許多亟欲在桃園增設生產線、物流中心等買家欲爭取的標的。一位小股東指出,中福的中壢廠房土地價值翻漲後,估計市價約30至40億元,中福股價也跟著水漲船高,從2018年到2019年的5至6元逐漸上漲,去年2月中開始多日出現漲停板,股價不到一個月飆漲一倍,甚至一度飆破60元,翻升近10倍,創下歷史新高,令人咋舌不已。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前執行長高榮志擔任中福公司獨立董事、並介入中福經營權之爭,讓法界十分驚訝。(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中福廠房土地價值高漲後,2021年曾爆發經營權爭奪戰,當時公司派、市場派談和後,事情順利告一段落,未料雙方磨合才半年多,由市場派支持當選的獨立董事高榮志,去年又宣布要召開股東臨時會,重演經營權爭奪戰的戲碼。2022年8月17日獨董高榮志召集股東臨時會,提出解任中福創辦人黃家董事長的董事席次及補選董事的議案,但卻因解任案未能全數通過,造成實際補選人數與通知書上記載不符,股東無法正常行使投票權,擔任股東臨時會主席的高榮志因程序問題當場遭主管機關投保中心表示異議。另外,中福也因去年終止會計師委任,未交去年第2季財報,加上先前也曾遲交去年年報遭處分,金管會去年加重罰鍰至48萬元,並限期20天內補正公告申報;證交所則勒令從去年8月18日起,中福股票停止買賣,且若未在6個月內補交財報,恐將面臨今年4月股票下市。中福於8月17日收盤股價為44.20元。至於以獨董身分召開中福股東臨時會的高榮志是律師,曾經擔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經常召開司法議題記者會,對於法界人士來說並不陌生。一般認為民間司改會與執政的民進黨關係較為密切,歷任執行長例如林峯正、王時思都是現任或曾任綠營高官,另位前執行長陳雨凡也曾宣布代表時代力量參選立委,高榮志未走上從政之路,卻出任上市公司的中福公司獨董,並捲入經營權之爭,令法界十分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