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
」 司改會 死刑 法官 黃麟凱 執行死刑
法官「全額交割股」就地合法? 政大教授:打混法官竟成先知!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立委沈伯洋等綠營立委提案改革法官助理,主張將法官助理寫判決法制化,被外界認為政治立場偏綠的民間司改會也召開記者會持類似立場。對此,曾任法官的政治大學法律系知名教授姜世明今天(6月5日)在臉書PO文表示,以往叫助理代寫判決的「全額交割股」法官被視為混法官,會遭懲處課責,現在卻成「先知」?好像變成笑話,真的是今夕何夕?司法院對此不表示意見。高等法院庭長退休的律師王炳梁也在臉書留言:難怪法官在職專班興盛,他們口授遺囑、述而不作!王炳梁透露,有一年為了因應交互詰問,二審庭長不分案,結果庭長太閒沒事作,好幾個再去讀在職專班,拿第二個碩士學位。真爽!姜世明指出,如果,不區分事件類型、判決中不同欄位,連判決書中的「理由欄部分」全部均可以由法官助理代擬,法官可只給抽象心證方向即可。那法官的員額應縮減一半,法官助理改為「正式編制」法務官,薪水加倍!過往的「全額交割股」通常被視為混法官,誰會認為他們會因此更認真閱卷審理及認事用法?昔日的末流,好像反而變成今日的「先知」?過往對不敬業法官的懲處課責,好像變成笑話,真的是今夕何夕?政大法律系教授姜世明認為,以往叫助理代寫判決的「全額交割股」法官被視為混法官,會遭懲處課責,現在卻成「先知」?(圖/翻攝臉書)沈伯洋等綠委日前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希望將「草擬判決書」業務制度化,明確規定可交辦案件類型等細節,避免法官助理遭無限剝削,他表示為保障法官助理的勞動權益,曾與民間司改會討論並提案,在委員會審議時,他會一併討論如何增加法官助理的待遇等問題,如果未能討論出解決方案,就不會貿然通過該修正草案。然而許多法官助理擔憂綠委和司改會提案若通過,將造成工作量暴增。至於所謂「全額交割股」法官,通常指一些怠惰職務的法官要求助理代擬判決。
賴清德就職兩週年 民眾黨批「綠色獨裁」
賴清德總統執政將滿二周年,民眾黨今(18)日於臉書發文批評賴政府用「代理」方式強推徐錫祥上任,當總統連「被國會否決的人」都能用綠色獨裁的方式保送上位,人民還要怎麼相信司法是獨立的?並強調,現在真正該做的,不是繼續硬拗,而是立刻收回成命,停止用傲慢與硬幹,摧毀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與法治。當總統連「被國會否決的人」都能用綠色獨裁的方式保送上位,人民還要怎麼相信司法是獨立的?民眾黨指出,賴清德總統就職將滿兩週年,人民看到的不是司法改革,而是赤裸裸的權力硬幹。被立法院否決的檢察總長人選徐錫祥,國會已經清楚表達不同意,賴政府卻直接改用「代理」方式強推上任。擺明就是把國會當塑膠,只要總統想要,一切都是「我說了算」!「無視法治,連法界也看不下去!」,民眾黨續指,長期關注司法改革的民間司改會發出沉痛聲明,呼籲賴總統「收回成命」!此舉形同架空國會人事同意權 ,把「代理制度」作為政治對抗的工具,將損害檢查公信,也質疑指定代理缺乏法律依據、欠缺民主正當性,恐創憲政惡例。民眾黨說,前司法院長賴浩敏近日也指出,「某位檢察長被國會否決,還被派代理,違反民主」、「被代表民意的立法院否決了,這可以嗎?」,檢察總長是整個檢察體系的最高象徵,更有權掌控全國1400 位檢察官的運作與方向。今天如果檢察權可以變成總統意志的延伸,人民還要怎麼相信司法獨立?如果國會同意權可以靠代理繞過去,未來是不是只要賴政府不爽國會監督,就全都能硬幹、硬上?民眾黨表示,民進黨過去高喊民主、反對威權,如今卻把自己反對的事情全做了一遍。當權力不再受監督,民主就只剩口號;真正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任的,從來不是在野黨的監督與批評,而是執政者一次次破壞程序、踐踏制衡。民眾黨強調,賴清德總統任期將滿兩週年,人民看到的不是明確的改革,而是一連串不及格的執政成績單。現在真正該做的,不是繼續硬拗,而是立刻收回成命,停止用傲慢與硬幹,摧毀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與法治。
徐錫祥代理檢察總長 吳宗憲:連司改會都看不下去
賴清德總統指派徐錫祥為代理檢察總長事件,已經引發法界反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13)日表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日前已公開呼籲賴清德針對指派代理檢察總長一事「收回成命」,顯示連長期關注司法改革的民間團體,都已看不下去賴政府對司法與選務體系的政治介入。「連民間司改會都看不下去!政治黑手正摧毀岌岌可危的司法底線」,吳宗憲指出,今天,立法院正式審查總統彈劾案。就在這憲政關鍵時刻,民間司改會昨天發出沉痛聲明,呼籲賴清德總統「收回成命」。吳宗憲續指,這就是為什麼,自己多次質疑並反對賴卓政府的傲慢與濫權:第一、讓已經被立法院否決、且具濃厚「國安背景」人選,走後門「代理」檢察總長;第二、讓服從行政院上意的「法務部政務官」,坐進應超然中立的「中選會」做事。吳宗憲說,拿「代理」當藉口安插「自己人」、變相架空國會,甚至讓負責「查辦選舉」的政務官,跑去當「辦理選舉」的裁判。吳宗憲表示,此舉將嚴重摧毀台灣岌岌可危的司法制度與選舉公信力!自己會與所有在乎法治的人站在一起,對抗這種將檢察權與選務權當成政治工具的民進黨政府。
17歲女工讀生疑遭性侵案引關注 王婉諭籲檢討追訴期制度
一名曾在麥當勞任職的17歲女工讀生,生前疑遭主管長期權勢性侵長達一年,離職後罹患憂鬱症並不幸離世。案件經警方移送偵辦後,檢方兩度作出不起訴處分,少女母親不服提起再議仍未獲支持,引發社會關注。對此,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表示,許多兒少性侵受害者在年幼時無法即時發聲,當長大後欲訴諸司法時,往往已因追訴權時效屆滿而無法提告。她呼籲憲法法庭應儘速審理相關案件,檢討「性侵追訴期」制度,避免受害者在沉默中成長卻失去法律救濟機會。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呂政諺律師指出,過去20年間已有超過千名性侵受害者因追訴期限制而無法提告,顯示《刑法》第80條未能充分考量兒少性侵案件常見的「延遲揭露」現象。研究亦顯示,受害者平均需約20年才能說出經歷,但現行制度卻自案發起即計算時效,形同對加害人提供保護。律師李惠暄進一步說明,相較於成年人,兒少性侵受害者更可能因恐懼、創傷或解離等心理因素延後求助,甚至需長達20年至35年才能面對創傷並提出告訴。她呼籲立法院儘速審議相關修法,並期望透過憲法解釋,讓已逾時效的案件也有機會重新獲得救濟。此外,李毓倫律師指出,現行司法實務對於受害者陳述反覆、延遲揭露或與加害人持續互動等情形,常缺乏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與解離性失憶的理解。他呼籲未來審理相關案件時,應納入精神醫學鑑定作為重要依據,並強化兒少與身障被害人的鑑定機制,以避免因證詞不完美而剝奪受害者的司法救濟權。
司改民團憂草率修法侵害公平審判 籲暫緩推動法庭直播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9日)指出,法庭公開播送雖有助司法透明,但修法應審慎、兼顧當事人權益,呼籲立法院暫緩草率立法、充分討論再行推動。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議增加「法庭直播」制度於5月23日逕付二讀。該修法引發社會不同意見討論,部分贊同者認為司法權作為國家權力一環,本來就應該接受公眾監督。但是反對該項修法者雖贊成司法本該受到監督,但是若未來法庭審判程序透過直播播送,恐將侵害當事人隱私甚至影響審判公正性。對此,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指出,民眾黨主導修正《法院組織法》雖以實踐2017年總統府司改國是會議精神為由,倡議在不影響當事人權益下推動事實審案件法庭公開播送,但修法過程草率,立法品質堪慮,實不應強渡關山。民間司改會認為,此類制度應在穩健磋商下推進,才能真正強化司法公開透明。該會指出,法庭公開播送雖可促進司法透明,但其法制化必須建立在保障當事人公平審判的基礎上,並審慎評估不同訴訟類型可能受到的影響。尤其是針對事實審的個案播送,涉及範圍廣泛且影響深遠,應先進行充分討論,不宜倉促立法。民間司改基金會強調,國外經驗各異,實施成效亦尚待觀察,台灣若貿然推動恐將衍生副作用。他們呼籲立法院應暫緩審議相關修法,廣納各界意見,讓司法改革真正立基於民主與程序正義之上。
林俊言獲薦主任檢察官 黃國昌質疑:是否因為追殺政敵等行為才受肯定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推薦名單出爐,對此,民眾黨主席、立委黃國昌今(21)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民進黨眼中「表現良好」的林俊言檢察官,問案時宛如流氓,嗆被告「你就給我試試看」,在民進黨政府主政下竟被評為「表現良好」。「我就問民進黨在野時代表民間司改會追緝惡檢的顧立雄、尤伯祥,同意嗎?」,並質疑是否正是因為「羅織柯文哲入罪」、「充當鷹犬追殺政敵」等行為才獲升遷肯定。黃國昌直指,民進黨在野時曾高舉司法改革大旗,當時代表民間司改會追查濫權檢察官的顧立雄、尤伯祥,如今是否也認同林俊言的作為?他質疑,這樣的升遷是基於政治服務還是迎合權勢?抑或兩者皆是?黃國昌痛批,當揣摩上意、緊抱當權者大腿成為升官的不二法門,也難怪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也是探底,而且沒有最底,只有更底。黃國昌21日在臉書發文,批評問案時曾嗆被告「你就給我試試看」的檢察官林俊言,在民進黨政府主政下竟被評為「表現良好」,質疑是否正是因為「羅織柯文哲入罪」、「充當鷹犬追殺政敵」等行為才獲升遷肯定。(圖/取自黃國昌臉書)
圍棋班兒童陳述遭猥褻過程15次 監察委員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今(14)日表示,新北市土城區圍棋才藝班12名兒童遭圍棋老師猥褻,受害者家屬從報案開始歷經14小時始完成初步報案程序,且受害兒童竟須重複陳述高達15次相關案情,現行報案、驗傷、學校通報、詢問等相關處理機制疑涉有諸多缺失,嚴重損害其權益,監察委員紀惠容、葉大華對此甚為關切,已申請立案調查。新北市一名李姓圍棋老師去年遭指控,涉嫌對孩童強制猥褻,被害者達12人,新北地方法院認定,李男涉對未滿14歲男女犯強制猥褻罪等,共64次犯行,今年三月判決執行有期徒刑22年。不過,立委陳培瑜、范雲及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與人本教育基金會昨與民間司改會、勵馨基金會、共同6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本案從報案到醫院驗傷程序混亂,未落實「減少陳述」原則,民團質疑,該案包含警政、衛政、社政、教育、司法的「性侵害案件協助網絡」中,各環節都不友善,被害人做了十五次案情陳述,形同二次創傷。范雲表示,被才藝班狼師長期性猥褻的國小孩童,在台灣已推行25年「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制度下,竟然仍然要重述15次受害經過;當家長依照2023年MeToo後新修的《性別平等教育法》向新北市學校求助輔導資源竟然遭拒絕;當新北市家防中心社工陪同孩子警詢前,竟完全沒見過孩子。再觀察近期毛畯珅連續性侵幼兒案、剴剴案的保母虐童、臺中少棒隊案的教練長期性侵,到經國三民幼兒園的教保員虐兒猥褻案,其實都突顯了臺灣目前兒少保護體制幾乎已潰堤的事實。監察委員表示,究本案實情始末為何?其中警政、社政、醫療、學校、檢察等機關處理過程中有無違失?相關人員有無怠惰失職情事?有關友善兒少被害人的機制,例如「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司法詢問員」等落實情形如何?相關權責機關有無善盡主管機關監督管理之責?事涉兒少保護權益,有深入調查之必要。
新北圍棋猥褻孩童案引譁然! 民團出面指制度漏洞呼籲改善
新北市圍棋師猥褻孩童案一審被判22年,今日范雲立委、陳培瑜立委、戴瑋姍議員、勵馨基金會、民間司改會、人本教育基金會聯合招開記者會,檢討關於本案警政、衛政、社政、教育、司法的「性侵害案件協助網絡」中存在許多問題,導致被害人與家屬在求助過程頻頻受阻,甚至讓被害人重複陳速15次案情,不斷造成二次傷害。而記者會也期盼可以透過補足各方面的不足,如學校輔導面、家防中心社工等。記者會後,家屬也向監察院陳情,希望能有效改善制度面的各種不完善。自愷愷案以後,兒少相關議題引起各界關注,而近日新北市圍棋老師性侵案一審結果出爐,被告被判22年。然而,此案處理過程中卻頻頻出現許多問題,而范雲立委、陳培瑜立委、戴瑋姍議員、勵馨基金會、民間司改會、人本教育基金會6日聯合招開記者會,全面檢討各界問題,期盼營造更好的兒少環境。立法委員范雲在記者會上表示,針對兒少保護的部份應該建立兒少發展及保護專責單位,以專業的受訓人員來處理兒少相關的案件。另,此案的加害人早在多年前有犯下猥褻兒童,卻因為各種漏洞導致能再次接近、傷害孩童,她認為應該提倡「兒童工作證」來避免有前科者再度接近孩童,應屬於兒少界的良民證。立委陳培瑜說,學校輔導老師以及家防中心社工的工作量明顯提升,在面對兒少犯罪型態越來越多元的狀況下,相關人力卻沒有明顯增加,有許多社工工作量超時、超量,未來應該要針對這一塊增加人力配置。新北市議員戴瑋姍認為,如今有越來越多小於3人的授課型態出現,政府卻只規定5人以上的授課才符合補習班標準,導致狼師有許多漏洞可鑽,讓孩子們可能面對更多潛在危機,呼籲相關法案應該也要做持續的跟進和改動,才能有效的接住孩子。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指出,警政誤導家長,讓家長與學童要輾轉3次才能完成報案;明明只需30分鐘就能完成的驗傷,卻花了2個多小時;且在本案的各層工作人員,本該要理解被害及家屬的情緒,卻明顯有多處的疏忽,顯示教育、警政、衛政、社政、偵查、犯保網絡等,沒有被完善整合。因此民團今日向監察院遞交陳情,盼能協助調查與追蹤後續改進作為。
時效為患2/性侵案恐陷「起訴卻無補償」矛盾 各界呼籲修法保障被害人權益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兩年前修法將犯罪致死、重傷或性侵害的被害者補償金申請時效延長至5年,然而上述犯罪行為的「刑罰追訴權時效」卻長達20-30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認為如此一來,將會出現國家「一邊起訴,一邊拒絕補償」的矛盾情形,因此提出民間版修法草案,盼在檢察官起訴後2年內被害人也可以申請補償,加強保障其權益。依《犯保法》規定,補償金申請時效是從「事發起」開始起算,民間司改會律師呂政諺指出,補償金申請與刑法追訴權兩個時效有非常大的時間落差,導致許多案件檢察官起訴時,被害人卻無法申請補償,也就是:明明認定犯罪者有罪,國家卻拒絕補償被害人。呂政諺進一步指出,補償金是確認犯罪後才會發放,補償委員會無法自行認定,而是須依靠檢察官,所以就算是被害人在時效內提出申請,也只是先放在那邊,等待檢察官提出起訴;可被害人如果決定先搜集好證據,確認檢察官起訴後再申請補償金,可能就已超過時效。犯罪被害人提出補償金申請後,必須靜候檢察官提起公訴,最後法官判決確認犯行,國家才會給予被害人補償金。(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等11個團體去年6月曾行文法務部,希望在新法法律解釋上有放寬的空間,卻遭法務部以「法安定性」為由拒絕,呂政諺不解表示,「此法安定性究竟是基於哪種公益考量?是將被害人排除於犯罪補償制度之外的安定性嗎?」因此,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提出修法建議,更端出修法草案,盼合理化犯罪補償制度,並讓過去遭拒的被害人也能重新提出申請。民間版《犯保法》在第63條中另加入「犯罪被害案件經檢察官起訴兩年之內可以提出請求補償」,以避免邊起訴邊拒絕補償的問題;以及修正第100條,讓過去依照舊法已遭拒絕的案件,同樣可以在檢察官起訴兩年內再次提出請求,希望可以「接住」過去遭國家拒絕的被害人。立委范雲表示,她在上一屆曾接獲多起狼師性侵學生陳情案,都遇到追訴權問題,依據現行《犯保法》兒時遭性侵者,雖可向國家請求賠償,但期限只有到成年後5年,讓被害人實務上難以申請,形同具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呂政諺呼籲,犯罪被害人應可以在起訴後兩年內提出補償金申請,以避免出現國家「邊起訴邊拒絕補償」的矛盾情形。(圖/翻攝自民間司改會臉書)除民間版草案之外,她一併要求法務部評估未成年性侵案的被害人權益研議修法,包括修正刑法第80條,新增規定「未成年性侵案件被害人追訴期限」從成年起算,並針對《犯保法》有關未成年性侵案件,應修法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全面使未成年性侵案被害人能依法取得國家補償金。民眾黨立院黨團也已提出草案,目前已通過一讀,盼在此會期推動此案。
鍾文智判囚30年落跑惹議 高院庭長邱忠義遭拔官
炒作TDR遭判刑30年5月的鍾文智,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被通緝,去年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讓他加保後共1億元具保、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卻未宣示裁定。高院自律委員會3月31日認為,審判長邱忠義、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或指示書記官依裁定原本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且兩度增補審理單上裁定原本內容,卻未註記原因及時間,陳勇松還指示書記官抽換電話紀錄,決議邱及陳送交法官評鑑。法評會如果移送懲戒法院,最重兩人將判免職。陪席法官蔡羽玄因未經手處理相關事項,決議不付處置。司法院昨表示,這是展現司法機關究責的決心,且邱忠義違失情節,已不適合續任庭長,司法院將提請人審會免兼其庭長職務。邱忠義昨表示「保持沉默」不願回應,但依照《法官法》,未來經法評會決議,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後,法官的懲戒處分有免職、撤職,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剝奪退休金及退養金,罰款或申誡等。這起司法醜聞,導因為股市聞人鍾文智2010年間炒作新加坡商「揚子江船業公司」TDR獲利新台幣4億4132萬多元,今年3月12日最高法院依操縱證券交易罪5罪各判刑3年3月到9年10月不等刑期,洗錢罪2罪各判刑8月及10月定讞,7罪總計刑度共30年5月,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隔天,檢方發現鍾不知去向,拘提不到發布通緝,且去年10月17日以後鍾沒有接受電子腳環、手環的科技設備監控,還曾短暫獲准出國,而同意鍾「增加保證金就不用電子監控」的邱忠義等3法官,被查出根本沒有宣示裁定或製作裁定書。後來,邱私下對媒體吐苦水,卻遭全文刊出內容,引爆法官甩鍋書記官卸責的批判。檢改團體「劍青檢改」昨說,高院13日迅速發「澄清訊息」到記者群組對外傳述「當時受命法官問過最高法院、檢察官都回覆對於是否延長科控『沒有意見』」云云,試圖帶風向卸責,但此段內容與真相完全背離。不過,高院也馬上找出當天訊息資料自清,否認指控。民間司改會昨發聲明,重批合議庭違法作為,是繼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案後重創司法公信力的案件,已有圖利被告嫌疑。檢察總長邢泰釗昨表示,電子監控設備對防逃有效,最高檢要求檢察官在法院詢問時,對於有逃亡疑慮的被告,一定要表達依法監控態度。他也說,檢方會督導警方全力緝捕鍾歸案,司法防逃責無旁貸。
不接受死刑…廢死聯盟執行長昔被問「若妳親人被殺呢」 6字吐真心話
死刑犯黃麟凱昨(16日)晚槍決伏法,讓廢死聯盟、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實施監督聯盟和司改會等廢死團體強烈不滿,廢死聯盟一連PO好幾篇文章痛批政府「違法執行死刑」,卻反遭網友灌爆洗版。而過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就曾被問「如果是妳家人被殺呢」,對此她只回了6個字。得知黃麟凱被執行死刑,王爸爸難忍激動情緒,「讓正義還給我們一個公道,讓好人有好報,惡人有惡報」,並準備到墓前親口告訴老婆和女兒:「害妳們的人被槍殺了,上天堂吧,你們放心去吧,很想念她們,還是要活下去啊」。死者家屬支持死刑,然而廢死聯盟卻仍堅定立場,從昨晚到今天一連PO出4篇文章,批判政府「違法執行,與恣意殺人無異,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並要法務部槍下留人,但最後被駁回,因而痛斥「法務部長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廢死聯盟堅定廢除死刑的理念。(圖/報系資料照)不少網友認為,廢死聯盟只會出一張嘴,「最痛恨的就是廢死聯盟,比死刑犯更可恨」、「可憐的偽善團體」、「你們家人被殺還會說這種話嗎?真是雙標」、「死的永遠都不會是你們的家人,講話都這麼輕鬆」、「廢死聯盟一人領一個死刑犯回家養啊,站著說話不腰疼」。其實,2018年6月「小燈泡案」進行最後言詞辯論程序,父親劉大經表態要求法官判處兇手王景玉死刑,當時林欣怡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常被問到「如果妳的親人被殺,妳還會支持廢死嗎」,隨後坦言「我真的不知道」,只希望自己不會遇上這種事情。話鋒一轉,林欣怡要求國家別將要不要這個人死的責任放在她身上,強調自己同意社會大眾不應處在被剝奪生命的危險中,每個孩子也該有平安長大的機會,但無法不去思考,如果不知道什麼可以,那死刑就可以嗎?批評國家沒有讓大家看到未來,「難道我們就勉強接受死刑?為什麼不是一起努力監督政府讓不可能變成可能?」
黃麟凱槍決伏法 廢死盟、司改會發文批「讓社會不安」遭灌爆:不要亂代表謝謝
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伏法,引發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廢死團體強烈不滿。16日晚間,廢死聯盟在臉書上連POn0三篇文,痛批法務部與部長鄭銘謙。晚間將近0時,廢死聯盟再度發文砲轟鄭銘謙「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卻反被網友灌爆,痛罵「別亂代表我」。另一方面,司改會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寫下「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結果同樣遭到網友怒轟,「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潛入王姓前女友家中,勒殺前女友與女友母親。落網後歷經諸審,最終在2017年7月3日遭判決死刑定讞。但此後11年多,黃麟凱始終未執行槍決,也讓家屬陷入漫長的等待。直到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後,黃麟凱終於在16日深夜10時02分伏法。不過,在鄭銘謙簽准執行死刑命令消息傳出後,廢死聯盟16日晚間在臉書粉絲專業三度發聲,先稱法務部政府「違法執行,無異恣意殺人 」,1小時後再發文表示,已向法務部遞交非常上訴狀,請法務部「槍下留人」。在黃麟凱已經槍決伏法的消息傳出後,又再度於當晚11點54分發文表示,「法務部長違法執行死刑,讓社會更不安」。在這篇由廢死聯盟、司改會等4個反廢死民間團體聯名發布的聲明稿中指出,法務部違反程序正義、違反憲法判決的死刑執行,不會讓社會更安全,不會讓人民對政府更信賴,亦不能解決政黨對立,只會讓社會更嗜血、讓人民更厭惡政府及政治現狀,「我們強烈譴責賴清德政府用死刑執行試圖轉移政治困境。」廢死聯盟指出,按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包含黃麟凱等死刑犯可例外地取得「間接的」非常上訴聲請權。如果原因案件聲請人之主張,在形式上已符合或滿足特別非常救濟事由時,檢察總長即應為其利益提起非常上訴,且並無自創「情節最嚴重罪行」基準進行實質審查之裁量權限。廢死聯盟還稱,檢察體系應允許辯護人有足夠時間為剩下的36位死刑犯請求聲請非常上訴,尤其其中至少有邱和順、王信福2位民間正在救援的冤案。民間團體當晚8點30分已遞交黃麟凱之請求非常上訴狀至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同時將回條傳真至台北看守所,以及致電台北看守所稍早已將書狀遞交一事,律師團還再遞交再審聲請狀至台灣高等法院;同時也向憲法法院遞交暫時處分聲請書,請大法官速裁定停止執行法務部長之槍決令,「然而法務部仍一意孤行、違法執行死刑」。廢死聯盟、司改會等民間團體表示,對法務部的行為「嚴厲表達憤怒與遺憾」,並表示「明年是兩公約第4次的國際審查,過去3次審查,即使國際專家在結論性意見次次提醒,台灣政府不但執意忽視,還一而再、再而三以執行死刑挑釁國際人權標準,也讓台灣民主人權形象蒙上陰影。」,還強調:「歷史不會忘記民進黨賴清德政府今日所做的決定。」 文章貼出後,24小時內湧入超過3000則留言,其中多為表示:「廢死聯盟的存在,才是讓社會不安」、「我沒有感覺不安,不要亂代表,謝謝」、「到底哪裡讓社會不安了?你們的依據在哪?」、「什麼時候你們可以代表社會、代表人民?」另一方面,在槍決執行消息傳出後,司改會深夜在臉書發布直播影片,鏡頭對準點燃的白蠟燭「Pray for life.(為生命祈禱)」,同樣遭到網友怒轟,「笑死了…不去哀悼受害者,哀悼加害者幹嘛?」、「不知道有沒有人為了被兇手殺死的女友與她母親祈禱過?」、「來看幫死刑犯祈禱的組織,好可怕。」
死刑犯黃麟凱伏法 反廢死民眾舉牌槓司改會: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賴清德上任以來首度槍決!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首件執行死刑命令,批准現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死刑。稍早晚間10時02分,台北看守所傳出槍響後,無疑也宣布黃麟凱的死亡,結束其罪惡的一生;晚間10時28分,接體車也已抵達北所,並在晚間10時39分許,黃麟凱的遺體被運出北所,預計將被送往板橋殯儀館。而北所前司改會怒吼槍下留人,反廢死民眾也自發性前往舉牌抗議,「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反廢死民眾何先生舉著寫有「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的牌子,於黃麟凱伏法後受訪指出,聽說明天是被害人的冥誕,這個案子也拖了10年了,不論賴清德是否為了要挽救民調,至少執行死刑就是好事,希望其餘36名死刑犯也都能迅速執行,而不是讓他們吃好喝好、頤養天年。另一名稍早曾和司改會互嗆的民眾也表示,「司改會也不是家屬,憑甚麼要求原諒和不執行死刑?」
快訊/司改會北所抗議籲「槍下留人」 反廢死民眾怒嗆:回家睡覺啦
賴清德上任以來首度槍決!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首見執行死刑命令,批准現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死刑。而晚間8時許,民間司改會團體也號召前往台北看守所後門,高舉看板抗議,怒吼「執行檢察官,可以停止死刑」,要法務部「槍下留人」。而有反廢死的民眾也在路邊忍不住回嗆,「回家睡覺啦」、「X!你們的家人都不要被姦殺」,司改會成員也當即向警方反應,「他對我公然侮辱」。
死囚黃麟凱槍決…50個反廢死團體發聲力挺 籲「儘速執行剩下36位死刑犯」
現年32歲的死刑犯黃麟凱,2013年當時正在服役,因不滿遭女友分手,潛入對方家中,使用童軍繩勒斃女友及其母親,被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今(16日)晚9點執行槍決,成為史上最年輕的死囚。對此,廢死聯盟和司改會砲轟「違法執行」、「為政治利益殺人」,但反廢死聯盟等50個被害人權團體則相當支持,並呼籲儘速執行剩下的36名死囚。針對執行死刑,廢死聯盟砲轟政府違法執行死刑,與恣意殺人無異,為政治利益殺人,其心可鄙,敬告賴清德總統、鄭銘謙部長槍下留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司改會)也向法務部喊話,請執行檢察官停止死刑,並針對本案死刑執行再加審核。不過,反廢死聯盟、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等50個被害者人權團體則支持死刑,聯合發表聲明指出,總統賴清德及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首次簽署黃麟凱死刑執行命令,反廢死相關團體聯盟表示肯定之意,認為日前在總統府前集會反廢死之訴求,已獲政府認同並聽取人民的意見,法務部正式開始執行死刑。不過,也期望法務部依據本次死刑執行之案例,陸續安排國內已判決死刑定讞,尚未執行死刑36位死刑犯之執行期程,儘速進行死刑之執行,以安慰被害人家屬,並還司法之公平正義之形象。
司改會現身北所舉牌抗議 大喊:槍下留人停止死刑
賴清德上任以來首度槍決!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首見執行死刑命令,批准現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死刑。而晚間8時許,民間司改會團體也號召前往台北看守所後門,高舉看板抗議,怒吼「執行檢察官,可以停止死刑」,要法務部「槍下留人」。民間司改會法案助理研究員林承慶表示,執行檢察官可以停止死刑,而黃麟凱有權可以提出非常上訴。根據執行死刑第三條規定,法務部令准死刑案件之執行後,應即函送最高檢察署轉送相關之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指派執行檢察官於3日內依法執行死刑。不過執行檢察官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3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林承慶也呼籲,請大家打給執行檢察官,呼籲停止死刑,更大喊,「拒絕政治判斷執行死刑」。民間司改會法案助理研究員林承慶。(圖/林冠吟攝)回顧整起事件,2013年薪北市三重區發生一起母女雙屍案事件,19歲的被害女子王品智和其47歲的母親周美雀被丈夫和女兒發現雙雙陳屍在屋內,且脖子上有明顯勒痕。警方獲報調查後,先是在事發公寓頂樓發現王女的前男友─當年僅24歲的黃麟凱,當場將人逮捕。據了解,黃麟凱由母親一人獨自撫養長大,2009年就讀三重商工進修部期間,因而認識女友王品智,雙方進一步交往後,黃麟凱畢業後卻無所事事等當兵,而女友則就讀文化大學夜間部,積極籌措自己的學費與生活費,雙方因價值落差,王女於2013年7月提出分手。但黃麟凱心有不甘,雙方仍持續往來,並企圖挽回關係。2人在交往期間,王女曾將提款卡將由黃麟凱保管,分手後將提款卡取回時,王女因此發現自己辛苦存下的20多萬元存款竟被黃麟凱揮霍一空,讓她氣得拒絕與黃復合,更要黃在新訓入伍期間找到黃母試圖追回欠款,黃母也答應先還9萬元款項。孰料,黃麟凱事後得知王女追債追到母親那邊,眼看復合無望,竟在2013年9月29日前往五金百貨店購買日用品時,同步購買3條童軍繩,並在2013年10月1日拿著和女友交往時取得的鑰匙偷偷進入王家,先是發現在家中休息的亡母周美雀,氣昏頭的黃麟凱認為王母看不起自己單親家庭的出身,怒持事先預備好的童軍繩直接將王母勒斃。同日下午5時許,王品智返家後,躲在王家家中的黃麟凱隨即戴上頭套,試圖從後方偷襲準備進房的前女友,並持童軍繩牢牢捆住女友的雙手,但仍被女友認出其身分,黃麟凱竟將女友鬆綁,強行與其發生關係後將女友勒斃。事後,黃麟凱準備逃亡,卻碰上正好下班回家的王父,只好藏匿在公寓大樓的頂樓中,而進門看見妻女慘狀的王父悲痛報警,警方隨後也在公寓頂樓中逮獲黃麟凱,並被新北地檢以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等多罪起訴。案件進入法院後,黃麟凱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定讞。而黃麟凱在關押12年後,2025年1月16日由法務部部長鄭銘謙簽准黃麟凱的死刑執行命令。
最年輕死囚黃麟凱狠殺前任母女「今晚9點槍決」 司改會急發聲:停止死刑
2013年犯下殺害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的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在法務部長鄭銘謙簽准上任後第一道死刑執行令,將於今晚9點槍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司改會)針對此消息,立刻發表聲明,為黃麟凱求生路,向法務部喊話,請執行檢察官停止死刑,並針對本案死刑執行再加審核。司改會聲明全文:聲明|依執行死刑規則第三條,請執行檢察官停止死刑《執行死刑規則》第3條第1項規定:「法務部令准死刑案件之執行後,應即函送最高檢察署轉送相關之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指派執行檢察官於三日內依法執行死刑。但執行檢察官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三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依上開規定,縱使法務部長、總統皆已核准死刑執行令,但高檢署執行檢察官仍應審核案件的執行,是否有非常上訴之理由。如有理由,則應暫緩執行,請法務部再加審核。依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下稱「憲判8」)意旨,包含黃麟凱在內的死刑犯得依該判決意旨,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從其判決意旨及精神,亦可知主管機關不得恣意執行。如於開啟救濟程序前逕為執行死刑,此即屬違反憲判8意旨、違法之執行。對此,我們請求執行檢察官本於權責,以及忠於憲判8意旨之法律確信,依上開規則第3條第1項,暫停執行死刑,並請法務部再加審核本案之死刑執行。
法扶基金會爆「山寨之亂」!律師下關鍵字擾亂 趁機接案遭停職3月
司法院為保障弱勢民眾訴訟權益而捐助設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爆發山寨之亂。沈姓律師成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魚目混珠,以「法律扶助基金會」為名向Google 下關鍵字廣告,並以「法律扶助基金會 幫助您—政府免費法律諮詢」為標題,藉機接案,真正的法扶基金會與民間司改會接獲民眾投訴,向台北律師公會提出檢舉,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沈停職3月,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律懲會指出,沈男為法扶基金會扶助律師,並經法扶基金會認定其有接辦法扶家事、消債專科案件資格,沈亦為法扶基金會台北及桃園分會審查委員,故沈就法扶基金會相關扶助規定,應有相當認識,亦應了解法扶基金會之性質為扶助弱勢、公益色彩濃厚之非營利組織。但沈竟利用法扶基金會高知名度以及非營利的公益特色,於民2020年間成立名稱與法扶基金會類似容易混淆之「中華民國法律扶助協會」,並於2020年及2021年間先後擔任協會之理事長及常務理事。沈並憑藉該協會在Google網頁刊登「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助您」廣告,吸引有法律困擾、無專業能力區分該協會與法扶的民眾向該協會尋求協助。沈及該協會藉此手段招攬律師業務,民眾並給付律師費。另沈成立協會時的登記地址,與其所創辦的法律事務所辦公室地址相同,又協助無律師資格之協會人員執行律師業務法律諮詢。律懲會認為,沈違反《律師法》及修正前《律師倫理規範》、《律師業務推展規範》情節重大,決議沈停止執行職務3月,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12小時研習。★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死囚邱和順遭押36年 可能比照徐自強模式拚無罪及刑事補償
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對判死設下8項關卡,37名死囚未來經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後,是否放回社會,引發恐慌。法界研判,司改會等團體「救援」指標、遭押36年的死囚邱和順,最有可能比照徐自強案的模式,因釋憲結果獲得無罪及刑事補償。1987年的陸正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2011年7月28日,邱和順被判死定讞,邱多次提起再審及釋憲遭駁回。憲法法庭今年判決,死刑判決程序要更嚴謹,包括《刑事訴訟法》、《刑法》、《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共有8項要在2年內完成修法,如殺人案從警詢開始就得有律師在場;而邱及其律師,就是主張當年案發後,因沒有律師在場受警方刑求逼供才認罪。依最高檢察署死刑因應小組整理憲法法庭判決主文內容與最高檢業務有關項目後,認為檢察總長研議提起非常上訴的範圍,涵蓋「防禦權、辯護權程序保障」,而邱和順也符合這些要件。法界人士表示,一旦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因是法律審,只會援引憲法法庭判決內容,將邱的死刑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而邱的律師就會主張,當年邱被刑求逼供認罪,力拚無罪判決。知情人士指出,邱死刑定讞判決遭撤銷後,其律師會向高院聲請,讓當年參與偵辦陸正案的新竹市退休刑警出庭作證,證明邱遭刑求及不當取供,如果檢方無法提出其他證據,遭押36年的邱和順就可能無罪獲釋,並可聲請刑事補償。陸正父親之前就說過,無法接受釋憲結果。法界認為,邱案後續發展,可能比照2004年死囚徐自強釋憲案,獲非常上訴機會,徐在2016年獲判無罪確定,徐遭羈押5624日獲刑事補償2812萬元,邱若也無罪釋放,冤獄賠償金會再創非執行死刑者的紀錄。
反詐女王國道喪命!反詐組織成員曝「救援柬國豬仔」貢獻 嘆:台灣配不上她
XREX集團首席區塊鏈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因遭控洩密,3日前往台中地檢署接受訊問到深夜,4日凌晨3點多返家途中在國道遭遇死亡車禍,引起各界譁然。多次救出「柬埔寨豬仔」的國際反詐騙組織成員Sammy在PTT發文透露,陳梅慧不僅是調查金融犯罪的高手,同時在救援柬埔寨豬仔的運動中也出錢出力,不只幫助他們回家,還輔導他們重歸社會。Sammy甚至透露,陳梅慧根本不是金融或科技背景,就讀生科專業的她,因為看不過台灣「弱弱相殘」的悲劇,於是自學技術甚至教檢警如何調查這類案件。最後他感嘆,「可惜的是,台灣社會配不上她。」Sammy在PTT發文稱,陳梅慧原本是生科背景,但因為專注社會正義,參加社會運動導致被捕。當時,司改會對她伸出援手,於是她加入司改會超過10年時間,因為實務需求自學資訊,為此學會了編程技術。後來,陳梅慧開始投身反詐運動,一開始先做反釣車手、人蛇集團,也有破案。當柬埔寨「豬仔」事件爆發後,有些被救出來的豬仔被放出園區,卻因為沒錢回不了家,陳梅慧不僅出錢協助他們返家,還輔導這些人重歸社會。後來,由於詐騙事件的受害者款項被騙走後,詐團會將法定貨幣兌換成虛擬貨幣,而台灣警方對此毫無相關知識拿不回來。而法定貨幣部分只能抓車手,但她覺得會淪為車手的人往往同樣是社會弱勢,被騙錢的人與被騙本子的人『弱弱相殘』不能解決問題,於是決心研究虛擬貨幣領域的專業知識。為此,她自學自費考證照,自己整理相關資料提供給警方,在警方還對偵辦虛擬貨幣案件充滿抗拒時,「她把案子做出來給人家看,虛幣案是可以破的!」Sammy提到,過去在偵辦虛擬貨幣相關案件時,檢方、警方全都不懂虛擬貨幣。檢察官不知道怎麼實務認定,把虛擬幣洗錢當成法幣一樣處理,結果沒有掌握加害人下不可能開扣押裁定。是陳梅慧邊教邊做資料,拿證據說事,才推動了台灣虛擬貨幣調查的實務認定扭轉,現在才有辦法進行大規模資金凍結。此外,過去檢方蒐證完成後才能調動警方發動搜索,但許多時候警察「不知道是不懂或者故意提前動作」,導致到了司法程序卻無法定罪,偏偏有多年司改會任職經歷的她又懂法律,因此近期台灣有交易所因為參與詐團洗錢被抓,也是陳梅慧在其中參與。此外Sammy還透露,過去有虛擬貨幣失竊事件發生時,陳梅慧曾自行製作報告、出示證據、進行法律協調,成功說服盜幣集團經手的虛擬幣交易所把錢退回來。然而,程序上交易所退回的虛擬貨幣款項,應該要先由警方收取再代為交還給被害人,但是「根本沒辦法收」,因為此前台灣警方根本沒有虛擬錢包,也意味著此前全台涉及虛擬貨幣遭竊的案件,根本「一件也沒有拿回來過」。Sammy還指出,陳梅慧這半年協助檢警在交易所凍結了相當於新台幣93億的非法幣流,如果時間到沒有後續證據跟報告提供給對方,這些錢是扣不回來「要還回去的」。而且,凍結的這93億款項只是一個破口,繼續追蹤這些款項的金流途徑,可以像「抓粽子」般揪出一連串犯罪集團,但他如今卻不知道誰還能繼續做下去。Sammy指出,很多事情其實不一定難,但「學不學、做不做」需要動機,不是每個人都像陳梅慧一樣能把「公義伸張」當作獎勵。很多時候公務員也是領薪水過日子,陳梅慧對此從來不見怪,「她給警察動機,教警察方法,幫警察破案,讓警察被獎勵。」Sammy表示,陳梅慧過去根本不是幣圈的人,「但她有心要學,人格又光明,就會有人想幫忙,然後一層層推出去,多學、多請教,然後再帶人,事情就這樣做出來的。整個台灣的公務體系,誰能做到這樣?說她厲害,她虛擬幣調查才自學兩年;說她不厲害,那我們的政府在幹什麼?」最後,Sammy長嘆表示:「Miffy(陳梅慧)證明了一件事,任何人只要有心都有辦法對社會帶來重大貢獻,而有些人單單做好自己,作為模範都有辦法帶給其他人力量,可惜的是,台灣社會配不上她。」